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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帝內經素論》第四十三篇:痺論(五)

欄目: 熱點專題 / 釋出於: / 人氣:3.89K

LS19——《四時氣第十九》自然巡航之遷斷校註釋譯說明

《黃帝內經素論》第四十三篇:痺論(五)

‖LS19—Q0105、Q0103‖→‖LS13—C1205‖→‖SW43‖遷移說明:

1、 《四時氣》非獨立論文,所遷兩句,與前後文意不屬,顯見竄簡,當遷出;

2、 《靈樞懸解》將LS19—Q0103“轉筋於陽……皆卒刺之”置於卷八《雜病》,且接於《四時氣》LS19—Q0105“著痺不去……骨為幹”句後,從之;

3、 兩句所論,涉及如下關鍵詞:

A、“著痺”,與《痺論》開篇之“著痺”相關;

B、“轉筋”,與經筋之痺相關;

C、“久寒不已”,與筋痺寒溼之因相關;

D、“皆卒刺之”,與筋痺燔針劫刺歸納相關;

綜上所述,兩句遷至本論本位,與《痺論》主題相符、義理相通。

Q0103卒:

1、 姚春鵬注:“卒刺,應作‘焠刺’,即指火針。”

2、 《內經校釋》注:“此處指用焠針、燔針刺治。”

Q0103轉筋於陽:

1、 姚春鵬注:“陽,這裡指四肢的外側。”

2、 《靈樞懸解.雜病》注:“轉筋於陽,骽外也,治其陽,陽經也。轉筋於陰,骽裡也,治其陰,陰經也。”

3、 此以“骨為幹”為參照系,而分陰陽即:骨幹外側之筋為陽,內側之筋為陰。

Q0105骨為幹:

1、《內經校釋》注:“《太素》卷二十三雜刺‘幹’作‘骭’,《甲乙》卷十第一下校語同。《甲乙》卷九第七無‘骨為幹’三字。按:‘骨為幹’三字為《經脈》篇文,上下不蒙,疑為竄衍者,故不譯。”

2、《靈樞懸解》卷八《雜病》,將“骨為幹”置於“轉筋於陽”前,兩句連作“著痺不去,久寒不已,卒取其三裡。骨為幹,轉筋於陽,治其陽;轉筋於陰,治其陰,皆卒刺之。”從黃元御之調,然為保留遷移軌跡 ,“骨為幹”之後,仍以逗號斷句。

SW10——《五臟生成篇第十》自然巡航之遷斷校註釋譯說明

‖SW10—C0118→C0120‖→‖SW43—Q0701‖遷移說明:

1、 所論與《五臟生成篇》前後文意不屬,漏簡,宜遷出;

2、 《素問懸解》置於卷五《痺論》“貫五臟,絡六腑”句後,並雲:“此段舊誤在《五臟生成論》。”從黃元御之斷、之遷;

3、 本節遷入,回答了帝問“榮衛之氣,亦令人痺乎?”正補營氣致痺論述不足,與《痺論》主題相符,義理相貫。

C0118肝:

1、《內經校釋》校:“《脾胃論》引作‘目’。義長。”

2、姚春鵬注本直接作“目”;

3、目為肝之官,肝受血而目能視。原作“肝”義甚明,無需改經就我。

C0118攝:夾,拿。

C0119痺:

1、《內經校釋》注:“不通達的意思。”

2、《說文》:“痺,溼病也。”痺,由風、寒、溼三氣導致的肢體麻木或疼痛。

C0119泣:

1、 王冰注:“泣,謂血行不利。”

2、 《素問吳注》:“泣,澀同,血澀不利也。”

3、 泣,血液凝於血管,或為血稠,或為血栓,此取後者。

C0120大谷、小溪:

1、《類經》八卷二十一注:“大谷者,言關節之最大者。節之大者,無如四肢,在手者,肩、肘、腕;在足者,髁、膝、腕各有三節,是為十二分,分,處也。《素問》氣穴論雲:‘肉之大會為谷,肉之小會為溪,肉分之間,溪谷之會,以行榮衛,以會大氣。’是溪谷雖以小大言,而為氣血之會則一,故可以互言也。上文單言之,故止雲八溪;此節與下文小溪三百五十四名相對為言,故云大谷也。”

2、大谷,大肉交會如谷;小溪,小肉交會如溪。

C0120少十二俞:

1、《內經注評》注:“即除去十二俞穴。有人認為此後四字是後人旁註,誤入正文。”

2、《素問直解》注:“《氣穴論》凡三百六十六穴,今三百五十四名,尚少十二腧,少十二腧,即大谷十二分是也。”

3、《內經校釋》注:“十二俞,指十二臟腑在背部的俞穴,即心俞、肝俞、脾俞、肺俞、腎俞等十二穴。”從之。

C0120緣:《素問直解》注:“緣,因也。因此針石,去其病也。”

LS13——《經筋第十三》自然巡航之遷斷校註釋譯說明

‖LS13—C0101→C1301‖→‖SW43—Q0301‖遷移說明:

1、 原篇《經筋》無問無答,非獨立論文,湊篇之簡,宜遷出;

2、 《甲乙》將此篇單列於卷二第六《經筋》,獨立成篇;

3、 《太素》將此篇單列於卷第十三身度之《經筋》,將筋度、骨度、腸度、脈度同作身度處置,楊上善注:“十二經筋與十二經脈,俱稟三陰三陽行於手足,故分為十二。但十二經脈主於血氣,內營五臟六腑,外營頭身四肢。十二經筋內行胸腹郭中,不入五臟六腑。脈有經脈、絡脈;筋有大筋、小筋、筋膜。十二經筋起處與十二經脈流注並起於四末,然所起處有同有別。其有起維筋、緩筋等,皆是大筋別名也。十二筋起處、終處及卻結之處,皆撰為圖,畫六人,上具如《別傳》。”

4、 《類經》置於七卷四《十二經筋結支別》,獨立成篇;且將十二筋痺症及治法,分拆於十七卷六十九《十二經筋痺刺》,獨立成篇;

5、 《內經校釋》按曰:“本篇介紹的十二經筋是隸屬於十二經脈,位於人體表筋肉間相互聯絡的循行系統。它起於四肢未端的爪甲,結於關節,上於頸項,終於頭面,而不與內臟相聯。文中指出經筋的循行部位與經脈多相吻合,但其功能則另具特點,同時詳述了經筋的病證的治療原則。”

6、據《易.繫辭》:“筋乃人身之經絡,骨節之外,肌肉之內,四肢百骸,無處非筋,無處非絡,聯絡周身,通行血脈而為精神之外輔。”可知:筋與經有伴行關係,亦為感覺傳遞組織;本篇所論為詳盡的十二筋分佈、十二月痺症病態及相關治則,乃十二筋痺之專門論述。遷入本論本位,與《痺論》主題相符,問答相合,義理相通。

‖LS13—C1207‖→‖LS13—C1204‖→‖SW43‖遷移說明:

1、“名曰季冬痺也”,與原位前後文意不屬,顯見竄簡,當遷出;

2、《靈樞懸解》置於卷三《痺論》“治在燔針劫刺,以知為數,以痛為俞”句後,黃元御之處置,合理;

3、楊上善曰:“‘經筋之病’下,總論十二經筋。此之一句,屬於少陰筋也。”楊上善所言,極是;

4、《類經》置於十七卷六十九篇,且接於LS13-C1204“死不治”句後,張景嶽曰:“此節舊在後‘無用燔針’之下,蓋誤次也,今移正於此。”從之;

5、“名曰季冬痺也”句,所論實為手少陰之筋痺,當依前文例,尤其是C0504例,遷入本位,作為結語;另外,自C1205 “經筋之病”句開始,以下顯見為十二筋痺之治總結,因本句遷出,而使前後義理相貫,總結完整。故此遷充分必要。

C0101邪:即斜。

C0101結:《內經校釋》注:“《太素》卷十三經筋注:‘結,曲也,筋行回曲之處謂之結。’有‘聚’的意思。”

C0101踵:腳後跟。

C0102腨:

1、 在《至真要大論》“腨如別”句後,王冰注:“腨,胻後軟肉處也。”

2、 小腿肚。

C0103目上網:《內經注評》注:“網有約束的意思,即約束目上睫以司開合。《類經》七卷第四注:‘網也,所以約束目睫,司開闔者也。’又注:‘太陽細筋,散於目上,故為目上網;陽明細筋,散於目下,故為目下網’。”

C0103頄:

1、《太素》作“鼽”,並注:“下結於鼽,鼽中出氣之孔謂之鼻也,鼻形謂之鼽也。”

2、張景嶽注:“目下曰頄,即顴也。”

3、頄,qiu2,《靈樞懸解》卷三《經筋》注:“頄,顴頰間骨。”從之。

C0103髃:肩胛。

C0104紐:據《說文》:“紐,系也。一曰結而可解。”(按,結而不可解,曰締。)、《禮記.玉藻》:“並紐約。”疏:“帶之交結之處。”可知:紐,即紐結、絞結。紐痛,即絞痛。

C0104燔針劫刺:

1、《內經校釋》注:“燔針即火針,將針燒紅刺入相應的部位”、 “針刺即出,叫劫刺,即疾刺疾出的刺法。”

2、《內經注評》注:“燔針即火針。劫是奪的意思,刺之即出針,不用迎隨補瀉的手法叫劫刺。”

C0104以知為數:

1、《靈樞懸解》卷三《經筋》注:“以知為數,知,覺也。”

2、知,知覺;數,針刺之數。以知為數,以有知覺為針數。

C0104以痛為俞:

1、《太素》作“以痛為輸”,並注:“輸,謂孔穴也。言筋但以筋之所痛之處,即為孔穴,不必要須依諸輸也。以筋為陰陽之氣所資,中無有空,不得通於陰陽之氣上來往來,然邪入腠襲筋為病,不能移輪,逆以病居病處為輸,故曰:筋者無陰無陽,無左無右以候痛也。《明堂》依穴療筋病者,此乃依脈引筋氣也。”

2、筋者,束骨連膜、傳輸寒熱、傳導知覺之組織也。據《繆刺論》SW63-Q0310“在分肉間痛而刺之”可明:以痛為俞,即以痺痛處當穴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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