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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管理制度十三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73W

業務管理制度 篇1

(一)審批許可權

業務管理制度十三篇

1、機關財務審批制度

局機關所有財務支出票據都要有經辦人簽字、複核人簽字、分管領導審閱簽名後由分管機關財務領導審批,10000~50000萬須局主要領導同意,超過50000元以上的由局班子討論通過才能開支。

2、專項資金審批制度

局各項專項資金必須按專項資金用途使用,在資金使用實施前,作出資金使用計劃方案(包括資金來源),1~5萬元須局主要領導同意,超過5萬元以上的由局班子討論通過才能開支。一般實行財政直接支付和財政報賬制,在報賬時須提供資金使用方案、有效票據和資料如工程稅務發票,招投標工程合同,工程預算決算單;工程物質購銷合同、政府採購表、發票、入出庫單,人工工資及有關費用的原始憑證,工程預決算等。由分管領導審閱簽名後由分管機關財務領導審批後報銷;需經會議研究的'由局領導班子討論通過才能開支。

(二)公務經費開支管理制度

1、辦公用品領用、管理及報銷。辦公用品由各股室統一填寫採購清單向辦公室申報採購計劃,辦公室根據需要彙總稽核,報分管領導批准後統一購買,購置用品及裝置達到政府採購要求的,必須進行政府採購才能購買。所有購進辦公用品、材料要做好登記入庫工作,保管和採購簽字交接,做到賬物相符。股室領用時,領用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年終彙總對賬。

購買各種辦公用品,必須附按發票規定的品名、單位、數量、單價、金額等內容開具的發票。若一次性購買辦公用品較多,無法在發票中寫明,可附上加蓋銷售單位發票公章的購物清單。發票上未具體寫明商品名稱或未附清單等一律不予以報銷。

2、車輛費用報銷。機動車輛外出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外出公務車輛由司機填制差旅費報銷單按縣車改方案補貼及時報銷,未經辦公室安排出車的,辦公室有權不予稽核,費用由司機承擔。機動車輛實行定點維修,維修前應由司機提出計劃,經辦公室彙總,報分管領導和主要負責人同意。結賬報銷時必須按正常報批程式結算,並附修理費明細表。外出本市需要更換配件或維修的需經分管領導認同,並報局主要領導同意方可;機動車保險按有關規定由辦公室統一投保。嚴格按局車輛管理規定執行。

3、差旅費報銷。職工因公外出開會、培訓、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的規定和公務卡結算制度執行。如單位派車則不再另報銷差旅費。借支差旅費的人員機關人員大小借

款,應經分管財務領導批准。外出參加會議、學習、培訓、考察和調研等報銷必須附主辦單位通知檔案和發票,按審批許可權審批。

4、招待費報銷。嚴格控制接待範圍和標準,縣鎮內工作往來按一般招待,上級和外地、市來人,確需招待的,由經辦人報局長或分管局長同意後,由辦公室統一安排。特殊情況下發生的接待,由經辦人結算後回單位報銷,但事先必須向局長或分管局長彙報。報銷招待費時一般要提供原始點餐憑證,由分管財務領導指定專人複核後方可報銷。按局公務接待管理制度執行。

5、幹部職工探親路費報銷按照《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報銷,幹部職工探親路費由人事股稽核登記後,經分管領導審閱簽名再由分管財務領導審批同意。

6、凡符合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要求,並具備使用公務卡結算條件的一律使用公務卡進行結算。

(三)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1、辦公裝置等固定資產購置由辦公室和計財股根據各股室申報計劃,按實際需要編制預算,報主要領導批准後購置。大型和數量較多固定資產購置,由局會議集體研究決定。購置固定資產需實行招標的,嚴格按招投標程式進行。

2、固定資產統一由辦公室和財務指定專人進行管理,應建立健全管理賬卡,對報損、報廢、調出、變賣以及增加或減少的固定資產應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審批許可權報批財政局。辦公室和財務有權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核實。

3、固定資產以股室為單位登記,實行動態管理,責任到人。不得人為損壞,不得丟失。調出人員使用的公物,應及時向固定資產管理人員移交,並辦理移交手續。

業務管理制度 篇2

單位應當根據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財產物資管理等檔案規定,建立健全實物資產的管理制度,對實物資產的購置、驗收入庫、領用、盤點、保管及處置等關鍵環節進行控制,防止各種實物資產的被盜、毀損和流失。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

1、明確固定資產購置、驗收管理辦法。

2、為防止各種自然和人為因素的`毀損,各單位應明確固定資產的使用、保管、維修管理辦法。

3、為防止固定資產處置過程中的損失及舞弊行為,各單位應當明確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辦法。

4、建立固定資產盤點制度,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的處理做出明確規定。

5、對重要固定資產的保險制度應當明確。

(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1、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請購、驗收程式及管理辦法。

2、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專人保管制度;明確保管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及有關獎懲辦法。

3、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盤存制度。

業務管理制度 篇3

第一條為了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行為,確保醫院資產的保值增值,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醫院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醫院財務制度》等國家有關財政法規,結合醫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厲行節約、勤儉辦事業的方針;在以社會效益為主的'原則下,講求經濟效益;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係,國家、集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係。

第三條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預算,統籌安排各項資金;依法組織收入,努力節約支出;建立健全財務制度,加強經濟核算和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第四條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財務管理體制及財會機構和財會人員、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餘與分配、專用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財務清算、財務報告、財務分析和財務監督。

業務管理制度 篇4

1)、無論何種原因形成的人員離職,都必須上報銷售部,在獲得批准後,離職人員方可進行業務交接。

2)、與公司內職能部門有業務銜接的,銷售部負責通知至相關部門,及時辦理交接及變更手續,防止在財、物管理上出現紕漏。所有離職人員必須通過相應的財務審計。

3)、與經銷單位有業務關係或直接管理錢物的,必須將所有業務及錢物交接清楚,否則不得辦理離崗手續,其未交清楚的'應收款及錢物按個人欠款處理。有違法違紀行為的另行處理。

4)、在離職人員離崗同時須將銷售部書面通知送達至相關客戶,以防止出現離崗後私提貨款及貨物現象。

業務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學校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對預算的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規範和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保障學校各項事業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高等學校財務制度》等法律法規,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預算、決算的編制、審查、批准、監督,以及預算的執行和調整,依照本辦法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預算是指學校根據事業發展目標和規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由預算收入和預算支出組成。學校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應當納入預算。

第四條預算應當遵循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則,應當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實行滾動預算管理。

第五條根據管理層次和需要的不同,預算分為部門預算和學校預算兩種。部門預算指是根據財政部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學校上報主管部門的預算文字;學校預算是指在部門預算的基礎上,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側重學校內部管理需要編制的預算文字。學校預算與部門預算在收支口徑和總量上保持一致。

第六條學校預算包括一級預算和二級預算,一級預算主要是指學校層面預算,二級預算主要是指二級單位根據一級預算安排結合本單位實際編制的預算。學校應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彙總的程式,採用合理方法科學、及時編制預算方案。

第七條經國家和學校批准的預算,非經規定程式,不得調整。各單位的支出必須以經批准的預算為依據,未列入預算的不得支出。

第八條預算、決算及報表應當在批覆後,按規定時間和要求向社會公開或校內一定範圍內公開。

第九條預算的編制、執行應當建立健全相互制約、相互協調機制。

第十條預算年度採用公曆年度,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二章預算管理職責

第十一條年度預、決算草案,重大預算安排和調整等事項須提交學校校務會議、黨委常委會議審查,經批准後實施。

第十二條學校預算管理委員會是學校預算管理的議事機構,負責對學校預算草案、預算執行情況以及決算草案等情況進行初步審查,審查結果應按有關規定向校務會議或校黨委常委會議報告。

第十三條計劃財務處是學校預算編制和執行的管理部門,負責編制一級預算,指導和監督二級預算的編制與執行。其管理職責包括以下內容:

(一)具體編制預算、決算草案;

(二)組織和監督學校預算的執行;

(三)提出預算預備費的動用方案;

(四)具體編制預算的調整方案;

(五)定期向校務會議報告預算執行情況。

第十四條各預算單位(二級學院、職能部門)是本單位預算執行主體。其職責包括根據學校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落實本單位的預算收入,提出本單位預算支出建議;按照批覆的預算,嚴格控制和監督本單位的預算執行,並對執行結果負責。

第三章預算的收支範圍

第十五條學校預算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教育事業收入、科研事業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經營收入和其他收入:

(一)財政補助收入是指學校從同級財政部門取得的各類財政補款,包括教育撥款、財政科研撥款和財政其他撥款;

(二)教育事業收入是指學校開展教學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學歷和非學歷教育向學生個人或者單位收取的學費、住宿費、委託培養費、考試考務費、培訓費和其他教育事業收入。

(三)科研事業收入是指學校開展科研及其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包括:通過承接科研專案開展科研協作、轉化科技成果、進行科技諮詢等取得的收入。

(四)上級補助收入是指學校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是指學校附屬非法人獨立核算單位按有關規定上繳學校的收入。

(六)經營收入是指學校在教學、科研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是指本條上述規定以外的收入,包括投資收益、利息收入、捐贈收入、地方配套經費、資產盤盈收入等。

第十六條學校預算支出包括人員基本支出、公用基本支出、專案經費支出:

(一)人員基本支出:包括在職職工人員經費(工資、津貼、社保、購房補貼等)、離退休職工人員經費(工資、補貼、撫卹金等)、福利費、非事業編制人員工資、學生獎助學金等。

(二)公用基本支出:指為了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公用支出,包括教學教輔、行政管理、後勤保障、離退休等公用支出。

(三)專案經費支出:指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有規定用途的專項支出,主要包括財政專項、科研專項和校內自籌專項。財政專項主要包括基本科研業務費、本科教學工程、統籌一流大學與一流學科建設、改善基本辦學條件、基本建設經費等。

第四章預算編制

第十七條學校預算應當根據國家巨集觀調控總體要求、學校中長期發展規劃和跨年度預算平衡的需要,參考上一年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有關支出績效評價結果,對本年度收支進行預測,按規定程式徵求各方意見後,編制預算。

第十八條學校預算編制應當遵循“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不得編制赤字預算。收入預算編制應當積極穩妥;支出預算編制應當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約。

第十九條預算收入的編制應當與學校事業發展水平相適應,與國家財政政策相銜接。各預算單位應按照本辦法規定,合法合規組織收入,將所有收入全部納入預算,不得隱瞞、少列。

第二十條預算支出的編制應當統籌兼顧,在保證學校事業發展合理需要的前提下,優先安排學校確定的重點支出,應當貫徹勤儉節約的原則,嚴控行政執行經費和樓堂館所等基建支出。

第二十一條學校應當按照預算支出額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設定預備費,用於當年預算執行中的突發事件處理或難以預見的開支。

第二十二條學校可以設定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用於彌補以後年度預算資金的不足。

第二十三條預算編制的具體事項由計劃財務處按照國家和學校規定的要求和時間進行部署,包括預算佈置,單位申報,調研、分析與彙總,專題論證,編制預算草案等五個階段。

(一)預算佈置。計劃財務處根據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提出下年度學校預算編制的基本原則與方法,向全校各單位佈置下年度的預算編制工作;

(二)單位申報。各二級預算單位根據本部門預算年度工作任務和工作計劃提出切實可行的年度預算申請,將預算申請在規定的時間內上報計劃財務處;

(三)預算調研。計劃財務處對各二級預算單位提出的預算申請進行調查研究,聽取意見和建議,按類別進行分析和彙總;

(四)專題論證。對於基本建設工程、改善基本辦學條件等重大事項,應組織專案必要性、方案可行性以及金額合理性等論證,必要時應請相關專家進行專題論證。

(五)編制預算草案。計劃財務處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結轉和結餘情況,根據預算年度事業發展目標、計劃與財力可能,以及年度收支增減因素和措施,對各二級單位預算建議數進行稽核,在學校一級預算收支平衡的基礎上,編制學校預算草案。

第五章預算審查、批准和下達

第二十四條預算審查和批准。計劃財務處向學校預算管理委員會提交預算草案,預算管理委員會對年度預算方案進行初步評審,對預算編制與執行、改進預算管理、提高預算績效、加強預算監督等提出意見和建議,審查修改後的方案按有關規定提交校務會議或校黨委常委會議審定。

第二十五條預算下達。預算審定後,由計劃財務處向預算單位下達預算通知。預算通知應明確經費額度、經費使用範圍及經費管理要求等。

第六章預算執行

第二十六條學校應積極組織預算收入,計劃財務處要監督各項收入按計劃、及時、足額上繳學校,不得擅自減收、免收或緩收,各單位不得截留、佔用或挪用預算收入。

第二十七條預算年度開始後,在預算方案未經批准前,計劃財務處按上一年度同期預算支出的數額安排本年度必須支付的支出預算。預算方案一經批准,各部門(單位)嚴格按照預算批覆執行,未經批准列入預算或超預算的支出,一律不準預支。

第二十八條預算年度執行中有超收收入的,按照收入性質及相應政策,將學校可統籌部分用於衝減赤字或者補充預算調節基金;預算年度執行中出現短收,通過調入預算調節基金、減少支出等方式仍不能實現收支平衡的,按有關規定經校務會議或校黨委常委會議批准後可列赤字,並應當在下一年度預算中予以彌補。

第二十九條計劃財務處應定期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分析,及時掌握預算收支執行情況和目標管理落實情況,及時向學校報告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或重大事項。

第三十條學校應加強預算執行的管理,增強預算執行的時效性和均衡性。將預算安排與預算執行掛鉤,預算執行與績效獎勵掛鉤,落實預算執行責任主體,建立盤活財政存量、統籌自籌專項的長效機制。

第三十一條財政專項結轉和結餘資金按國家規定執行,自籌專項形成的結轉結餘資金,按預算申報計劃或時間節點任務情況,本年預算安排的專案資金可結轉下一年,連續兩年未用完的結轉資金作為結餘資金管理,學校收回統籌安排。

第七章預算調整

第三十二條學校預算一經確定,當年內原則上不予調整。若在預算年度內遇到國家有關政策變化或因學校工作計劃調整、出現突發事件或其他涉及學校全域性的臨時事項等情況,必須及時增加預算的,列入預算調整方案,經批准後動用預備費。

第三十三條計劃財務處在每年10月底完成預算調整方案的編制工作,經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後按有關規定報校務會議或校黨委常委會議審定。預算調整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一)需要增加或減少預算總支出;

(二)需要調入預算調節基金;

(三)需要調減預算安排的重點支出數額;

(四)支出結構、用途變化;

(五)其他調整事項。

第三十四條各單位確因事業發展需要追加預算的,應書面提出申請,並說明追加經費理由、額度並編制詳細支出預算,加蓋部門公章,經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報計劃財務處。計劃財務處研究分析提出初審意見,單筆金額在30萬元(含)以下的專案報主管財務校領導審批,單筆金額在30至100萬元(含)以內的專案報校長審批,單筆金額100萬元以上的專案按有關規定報學校校務會議或黨委常委會議審批。

第八章決算

第三十五條每一預算年度終了後按照教育部的規定編制決算草案。編制決算的具體事項,由計劃財務處組織並部署。

第三十六條編制決算草案,必須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做到收支真實,數額準確、內容完整、報送及時。

第三十七條決算草案應當與預算對應,按預算數、調整預算數、決算數分別列出。

第三十八條決算草案應經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報審計部門審查後,按有關規定報校務會議或校黨委常委會議審定。

第九章預算監督及績效考評

第三十九條職工代表大會對學校的預算、決算進行監督。重點監督下列內容:

(一)預算收入情況;

(二)支出政策實施情況和重點支出、重大投資專案資金的使用及績效情況;

(三)結轉資金的使用情況和資金結餘情況;

(四)預算調整及執行情況;

(五)其他與決算有關的重要情況。

第四十條審計處對學校和各部門的預算執行與決算進行審計,重點審計下列內容:

(一)預算編制管理情況。學校預算的編制和調整,應安排審計處提前介入,列席有關決策會議。重點對預算依據充分性、預算編制完整性、預算安排合理性、預算調整規範性等進行審計。

(二)預算執行情況。重點對收支規模大、經濟活動頻繁的二級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和重點專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審計。關注預算執行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控制機制的健全性、有效性。

(三)預算執行績效情況。在預算年度結束後,審計處對學校預算執行結果進行審計,評價執行效果,提出改進建議。尤其對學校重點專案進行績效審計,評價專案績效,促進專案資金使用效益提高。

第四十一條審計處將預算執行與決算審計列為部門財務收支審計和部門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內容。

第四十二條學校應自覺接受國家財政、審計部門監督。

第四十三條學校應建立預算績效獎懲制度,將預算執行和績效考評的情況作為各單位的考核和獎勵的依據。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四條本規定由計劃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原《中南大學預算管理制度》(中大財字〔20__〕20號)同時廢止。

業務管理制度 篇6

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進一步規範政府採購管理工作,結合本局工作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一、政府採購的目錄和範圍

1、貨物類

水暖器材、電線電料、衛生用品、理髮用品、藥品、茶葉、工作制服、燃料油等。

2、工程類(1萬元以上)

房屋修繕、裝修工程、車輛維修、裝置大修、供電、供水、供油、中央空調系統改造,消防、監控、智慧系統改造。

3、服務類

物業管理、綠化養護、衛生消殺、衛生保潔、裝置設施和系統維養等。

二、政府採購的報批和採購程式

各科室於每月5日前將所需採購專案採購計劃書(即具體方案)報送後勤管理科,後勤管理科對方案進行初審後召集局採購領導小組成員對方案進行評定,凡屬於市採購辦集中採購目錄範圍內的採購專案,由後勤管理科將具體方案報送市政府招投標平臺進行集中採購,有關科室予以配合。凡屬於自行採購專案,由局採購領導小組組織並按以下程式實施。

1、採購領導小組確定專案採購方案或工程招投標標書。

2、在新聞媒體或公告欄上釋出採購資訊或招投標公告。

3、報名登記和資格審查。

4、評標。

5、公佈政府採購或招投標結果。

三、政府採購監督和驗收程式

不論屬於市採購辦集中採購專案還是本局自行採購專案,完成政府採購或招投標程式後均需按以下手續進行監督和驗收。

(一)貨物類

1、一次採購的貨物。中標單位提供的貨物須經採購專案所在科室和局採購監督驗收小組成員共同驗收,對貨物的價格、數量、品牌、質量等內容與標書進行核對,驗收人員在採購驗收單上寫清驗收情況並簽字,再報採購監督驗收小組組長審批後,採購驗收單作為報銷的依據。

2、日常零星貨物採購。

水暖器材、電線電料、衛生用品、理髮用品、藥品等日常零星貨物採購採用詢價採購和定點供應相結合的方式。局採購領導小組每年一次對定點供應商提供的貨物價格、數量、質量、售後服務等情況進行綜合評定,如果發現問題則重新選擇供應商。

具體程式為:倉庫保管員根據庫存情況或科室、班組提供購貨資訊,填寫請購單,由後勤管理科採購人員到定點供應商採購貨物,貨物採購後一律入庫管理,採購人員將貨物清單、請購單到倉庫保管員進行入庫驗收,經倉庫保管員核對後填寫入庫驗收單,採購驗收單需經採購人員、倉庫保管員雙方簽字確認,經採購監督驗收小組組長稽核,作為報銷依據。

(二)工程類

中標單位進場施工前,要將標書和施工方案交付施工專案所在科室和監督驗收小組,由工程專案經辦科室工作人員和監督驗收小組人員共同對施工專案的前期和施工過程進行全程監督,並認真做好紀錄。工程竣工後由監督驗收小組組長負責召集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後填寫工程竣工驗收單,驗收單要寫明施工過程和監督人員簽字紀錄並經監督驗收組組長審批後,連同工程專案合同,作為報銷依據。1萬元以下工程專案不需要通過採購程式,但經辦人員需填寫工程專案驗收單,經採購監督驗收小組組長稽核,作為報銷依據。

(三)服務類

服務類專案監督驗收工作由採購監督驗收小組與專案所在科室、班組共同負責,按照服務專案招標標書規定的專案要求標準,採購監督驗收小組每年年初與專案所在科室班組共同制訂監督驗收辦法,涉及專案主要內容的指標驗收時要有科室、班組經辦人員與監督驗收組人員共同簽字,具體服務專案所在的科室班組每月要將驗收紀錄報採購監督小組,局監督驗收小組年終召集有關人員對每個服務專案進行一次驗收,確定服務專案實際支付額度,並填寫採購驗收單,連同服務專案合同,作為報銷依據。

業務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部門財務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省、市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結合我局實際,特修訂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局機關、各直屬單位,以下統稱為各預算單位。

第二章組織機構

第二條局長對局本級財務工作負主要責任,對各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監管責任。分管財務副局長對局本級財務工作負直接責任,對各直屬單位財務工作負監督責任。各線分管領導對分管業務單位財務工作負監督責任。各直屬單位法人對本單位財務工作負主要責任。

第三條辦公室承擔局財務歸口管理職能,負責制度修訂,預算編制,財務管理與核算,監督預算計劃的實施,定期進行財務分析,檢查財務制度執行情況。組織財務人員開展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水平。

第四條各業務單位按照規定履行經費預算、開支、結算、報銷、績效等相關手續。

第五條財務人員對各預算單位法人負責。記賬會計實行集中記賬,結報會計由各預算單位確定1人。記賬會計應做好各預算單位憑證稽核、資金結算、登記會計賬簿,編制單位預算、會計報表等工作,做好財務檔案資料收集、保管工作。結報會計應做好票據、現金管理等工作,規範國庫支付。結報會計原則上兼任各預算單位資產管理員。財務人員應加強與財政部門、各業務單位的溝通聯絡,及時提供財務資訊,保障工作開展。

第三章預算管理

第六條各預算單位應嚴格按照財政要求編制預算,各項收入和支出應當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統一管理、統籌安排、合理使用。

第七條各業務單位應在財政規定時間內,提出下年度經費收支預算,填報專案績效預算表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彙總初審,編制預算方案,經局黨政聯席會議研究審定後,報市財政部門核定。

各直屬單位預算方案報市財政部門前須經局黨政聯席會議稽核。

第八條預算經批覆後,各預算單位須認真執行。各線分管領導應加強對分管業務單位的預算編制和經費執行情況的監管。

第四章資金管理

第九條各預算單位統一在指定銀行及分支機構開設一個基本賬戶,賬戶日常管理工作由結報會計負責。

第十條公款競爭性存放工作嚴格按照《紹興市林業局公款競爭性存放管理操作細則》(紹市林〔20xx〕4號)執行。

第五章收入管理

第十一條財政預算撥款,根據市財政部門下達的用款計劃,按要求分專案進行收入核算。

第十二條專項經費,由各業務單位會同財務人員根據專案下達檔案到財政或相關部門辦理撥款手續。

第十三條其他經費,如有其他收入,各業務單位憑收款通知或收款憑證入賬。

第六章支出管理

第十四條各類公務支出的定義及標準,嚴格按照省、市財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公務接待。局本級公務接待統一由辦公室安排,各直屬單位根據情況按規定安排。各業務單位接待來賓,須提前1天填寫《公務接待單》(見附件1),辦公室根據來賓的級別、實際來訪人數,按規定接待標準核定用餐額度。接待廳局級及以上來賓,各業務單位事先制定接待計劃(方案),經分管領導審定後,由辦公室按規定程式向市政府報告。

第十六條物資採購。辦公用品,局本級由辦公室統一採購、登記及分配,其他處室一般不自行採購。各直屬單位自行採購。

固定資產類物資,按照《紹興市林業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紹市林〔20xx〕26號)執行。固定資產類指除土地以外,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或者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實物形態的資產。購置金額2萬元及以上的,須提交局黨政聯席會議討論同意後實施。

第十七條職工福利。統一由辦公室根據有關規定統籌安排,各直屬單位不得自行安排。

第十八條會議(培訓)。各業務單位應於每年編制預算時,根據工作需要擬訂下年《會議(培訓)計劃表》(見附件2),統一報辦公室。

主辦業務單位應在舉行會議(培訓)前一週填寫《會議(培訓)經費預算單》(見附件3)。原則上不組織安排未列入預算的會議(培訓)。如確需舉辦未列入預算的會議(培訓),經局長審批同意後,協調確定。

各類會議(培訓)應在財政定點飯店進行集中採購。

會議(培訓)費用報銷時,應提供合法票據、會議(培訓)經費預算單、政府採購合同、會議(培訓)通知、實際參會人員簽到單、費用原始明細單據等憑證。

各直屬單位參照執行。

第十九條 公務用車。實行定點加油、定點保險、定點維修和集中統一支付的“三定點一集中”制度。公務用車報銷加油費時需提供車輛號碼加油清單,報銷維修費時需提供維修清單等詳細內容。

各直屬單位參照執行。

根據工作需要,出市需租車時,應提前1天填寫《公務用車聯絡單》(見附件4),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因特殊情況不能提前填報的,於公務活動結束後2日內(遇節假日可順延)補辦相關手續。

第二十條差旅報銷。工作人員至少於出差前提前1天填寫《出差預算單》(見附件5),辦理報銷手續時作原始憑證隨附。局領導根據工作安排報銷,處室主要負責人由分管局領導審批,處室其他工作人員由處室主要負責人審批。

遵照一事一單、統一報銷的原則,即一項出差任務填寫一張報銷單,同一事項共同出差的,由一人統一報銷相關費用。出差結束後,應在7日內及時辦理報銷手續。報銷時應提供出差預算單、合法原始發票、有關檔案通知等憑證。對未經批准,以及超範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由個人自理。住宿、交通等支出按公務卡使用規定結算。

各直屬單位參照執行。

第二十一條其他經費支出。除以上事項及人員、水電、通訊等經費之外,其他經費支出實行先預算後辦理制度。承辦人員在辦理事項前填寫《其他經費支出預算單》(見附件6),核准後辦理相關開支手續。計劃支出額度在20xx元以下的,按程式由辦公室核准;20xx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的,按程式報分管財務副局長同意;5000元及以上、2萬元以下的,按程式報局長同意;2萬元及以上的,經局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後,在預算單上註明會議討論日期。遇特殊情況的,口頭報告並事後補辦手續。

其他經費支出原則上不安排未列入預算的專案。預算內容包括開展某項工作或某一公務活動所需開支的各項支出,集中報銷,不能多頭分散預算、分頭報銷。《其他經費支出預算單》在報銷時作原始憑證隨附。經費如在專案中列支,經辦人員須在發票後備注開支的專案名稱。

第二十二條對一些特殊支出需要編制相關證明材料的,由各業務單位提供,交財務進行結算報賬。

第二十三條林業專項資金使用嚴格按照《紹興市林業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紹市林〔20xx〕52號)規定執行。需提交局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確定的專項資金額度,由5萬元調整到2萬元及以上。

第七章財產物資管理

第二十四條按照《紹興市林業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紹市林〔20xx〕26號)執行,額度與本制度明確標準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八章經費報銷

第二十五條健全經費報銷程式,實行聯審制度。

報銷金額在20xx元以下的,由經辦人填寫報銷單,業務單位負責人稽核,辦公室主任審批後,財務予以報銷;金額20xx元及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經辦人填寫報銷單,業務單位負責人稽核,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後,財務予以報銷;金額5000元及以上、2萬元以下的,由經辦人填寫報銷單,業務單位負責人稽核,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報局長審閱後,財務予以報銷;金額2萬元及以上的,報局黨政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後,由經辦人填寫報銷單,業務單位負責人證明,辦公室主任稽核並註明會議討論日期,分管財務副局長審批後,財務予以報銷。

第二十六條經辦人須提供真實、合法、完整的原始憑證。

第九章財務公開

第二十七條 各預算單位應按照《紹興市林業局財務公開實施辦法(試行)》(紹市林〔20xx〕50號)要求,對預算、決算及經費開支情況進行公示。

第十章財務監督

第二十八條財務人員負責對各預算單位財務收支的日常監督。對不合理的報賬單據,有權要求解釋說明,要求退回糾正;對違反政策法規制度規定的,不予報賬核算。

第二十九條各預算單位應接受財政部門、審計部門和局內審小組的檢查和監督。

本制度自20xx年6月1日起執行。《紹興市林業局財務管理制度》(20xx年版)、《紹興市林業局公務支出報銷補充辦法》(紹市林〔20xx〕27號)同時廢止。《紹興市林業局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紹市林〔20xx〕52號)、《紹興市林業局固定資產管理辦法》(紹市林〔20xx〕26號)中內容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業務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範學院採購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促進學院廉政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政府採購管理和服務招投標管理辦法》、《福建省招標投標條例》、《福建省省級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福建省省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等上級有關規定,本著“保證質量、節約開支、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結合學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院各單位使用財政預算內、預算外資金和科研、貸款、捐贈等其它配套資金進行的採購行為,均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採購,係指學院各單位以購買、租賃、委託、僱用、開發等方式有償取得的貨物、服務及工程的行為。

第四條  採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財政部關於印發〈政府採購進口產品管理辦法〉的通知》(財庫[20__]119號)等有關規定,確需採購進口產品的,學院應當在獲得省級財政部門核准後,依法開展采購活動。其中採購進口機電產品且屬於必須進行國際招標範圍的,在採購活動開始前也應當辦理進口產品核准。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依法必須進行集中採購的專案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規避集中採購招標。

第六條  採購應當按照批准的採購預算執行。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七條  學院成立採購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採購工作的院領導任組長,成員由院辦、財務、監審、資產管理中心部門負責人組成,採購專案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蔘與。主要負責對學院採購專案經費、採購計劃、組織形式、採購方式、招標檔案、合同文字、資金支付等環節進行合理性、合規性審查和監督;負責制定學院採購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負責研究解決採購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必要時上報學院研究確定。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資產管理中心,由資產管理中心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

第八條  學院資產管理中心是學院採購工作管理的執行機構,執行國家和學院各項採購法規和制度,負責擬訂採購招投標管理規定,負責稽核採購專案的採購方式,負責組織擬訂學院集中採購專案的採購檔案,參與集中採購專案的合同審查、參與集中採購專案的驗收工作,參與大型採購專案的專家論證等工作。

第九條  學院採購專案申報部門、專案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採購專案的調研、立項、專家論證與審批工作,協助採購預算的編制,提出採購標的物的選型,提供採購專案的技術引數及採購方案,組織採購專案驗收工作。

第十條  學院紀檢監察審計處是學院採購活動的監督機構,獨立監督學院採購活動,受理採購投訴,確保採購活動的公正、公開和公平。

第三章 採購計劃、立項審批

第十一條  學院各部門應當根據學院發展規劃、實際工作需求提出年度採購計劃,經相關部門稽核彙總,報學院有關領導或辦公會議批准。

第十二條 採購專案必須進行專案立項和審批。專案立項由使用部門提出,專案歸口主管部門稽核,分管領導審批後,報院長批准。各類立項申請表詳見附件一(1)(2)(3)(4)(5)(6)。

第十三條 學院各採購申報部門根據審批的採購計劃及採購立項,合理安排採購計劃時間,明確採購需求引數,詳細填報採購申請材料,報送採購部門組織實施採購等事宜。

第四章 採購範圍及標準

第十四條  納入學院資產管理中心集中組織採購管理的採購專案範圍及標準:

(1)省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內限額以上的採購專案;

(2)目錄內限額以下單項或批量採購貨物、服務類預算金額3萬元(含)以上,工程類5萬元(含)以上的採購專案;

(3)目錄外單項或批量採購貨物、服務類預算金額3萬元(含)以上、工程類5萬元(含)以上的採購專案。其中屬於上級(即政府集中採購部門或省主管部門)集中組織的採購專案,由資產管理中心根據學院各有關採購申報部門的申報資料負責稽核並定期彙總後,向上級有關採購申報工作;其餘的由學院資產管理中心根據學院各有關採購申報部門的申報資料,定期彙總後集中組織採購。

第十五條  學院各採購申報部門應當做好納入學院集中採購專案的採購計劃工作,做好所有采購專案的年度採購預算,定期將屬於集中採購管理範圍的採購專案申報資料歸集後報送學院資產管理中心組織集中採購(原則上行政辦公裝置、辦公用品每季度報送一次,其餘採購專案每月報送一次)。

第十六條  納入學院各部門自行組織採購管理的範圍及標準:單項或批量採購貨物、服務類預算金額3萬元以下,工程類5萬元以下的採購專案,由採購專案申報部門在充分的市場調研和詢價基礎上合理選擇採購方式並提出書面申請,經專案主管部門稽核,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資產管理中心和紀檢監察審計處稽核確認,報分管採購工作院領導批准後,自行負責組織實施採購。

目錄內單項或批量採購貨物、服務類預算金額3萬元以上(含)以及工程類5萬元以上(含)且按照上級規定可以由學院自行組織集中的採購專案,若確實因時間緊、專業性強、技術要求特殊和不可預見因素較多等原因,可以由採購專案申報部門在充分的市場調研和詢價基礎上合理選擇採購方式並提出書面申請,經專案主管部門稽核,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資產管理中心和紀檢監察審計處稽核確認,報分管採購工作院領導批准後,自行負責組織實施採購。

第五章 採購方式及管理

第十七條  依法納入政府集中採購管理和省級主管部門集中採購專案管理的採購方式必須嚴格服從其規定。

第十八條  按照上級規定可以由學院自行組織集中採購範圍的採購專案,由學院資產管理中心負責組織委託財政部門認定資格的招標代理機構採用公開招標方式實施採購。或根據學院採購專案的實際需要經學院招投標工作領導小組批准後由資產管理中心組織實施校內採購。

學院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採購的貨物、服務及工程專案化整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採購。

(一)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採用邀請招標方式進行採購。

1.採購專案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範圍的供應商處採購的;

2.採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佔採購專案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二)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採用競爭性談判採購方式的。

1.招標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沒有合格標的,或者重新招標後未能成立的;

2.非學院所能遇見的原因或者非學院拖延造成招標所需時間確實不能滿足使用者緊急需要的;

3.技術複雜或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具體要求的;

4.因藝術品採購、專利、專有技術或者服務的時間、數量事先不能確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採取單一來源採購方式。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採購的;  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採購的;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專案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採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四) 採購的貨物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採購專案,可以採用詢價採購方式。

(五) 對採購零星、需求頻繁且金額不大,而且在使用過程中必須保證連續提供的貨物、服務及維修工程等採購專案,可以實行協議、定點採購。 屬於協議、定點採購的專案,原則上也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採購定點單位。

第十九條  對時間緊、專業性強、技術要求特殊和不可預見因素較多的採購專案,採購專案申報部門要求變更採購方式的,由採購專案申報部門提出申報,經專案主管部門稽核,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資產管理中心和紀檢監察審計處稽核確認後,報分管採購工作院領導批准後實施。

第二十條  屬於學院各部門自行組織的採購專案由採購專案申報部門在充分的市場調研和詢價基礎上合理選擇採購方式並提出書面申請,經專案主管部門稽核,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資產管理中心和紀檢監察審計處稽核確認,報分管採購工作院領導批准後,自行負責組織實施採購。

第二十一條  採購專案若需預先設計採購方案的,採購專案申報部門不能單方面向委託設計單位作有關承諾,專案設計方案中不得設定影響採購公平的限制性條件。在採購過程中,設計單位與其它供應商應同等對待。對專業性強、技術要求高、數額大的採購專案,須安排外出考察的,應在採購之前進行。

第六章 採購合同簽訂與履行

第二十二條  已經確定中標商或成交供應商的,應當在中標、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採購檔案確定的事項組織簽訂採購合同。

第二十三條  凡學院集中採購專案,中標商或成交供應商確定後,資產管理中心應在規定時間內發出中標通知書或成交通知書,採購專案申報部門根據招標、中標投標等檔案負責組織擬訂採購合同,資產管理中心協助採購專案申報部門擬定並稽核採購合同。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必須經院辦、合同內容相關的部門、財務處、紀檢監察審計處審查並會籤後,上報有關分管院領導審批。採購專案申報部門負責人根據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學院簽定採購合同。

採購專案申報部門報送合同會審或審批時,應當同時將與採購合同簽訂有關的招標檔案、中標人投標檔案、競爭性談判檔案、單一來源採購檔案及中標通知書等提供給會籤稽核部門、審批領導審查。其餘辦理有關合同簽訂注意事項,按照《福建船政交通職業學院合同管理辦法》(閩交院辦〔20__〕84號)有關內容執行。

第二十四條  採購專案申報部門應當在合同簽訂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將合同報專案主管部門、財務處、紀檢監審處、資產管理中心等有關部門備案。

第二十五條  長期供貨合同及以“服務” 為標的的採購合同,合同履行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3年。

第二十六條  學院採購若需追加與合同標的相同的貨物、工程或者服務的,在不改變合同其他條款的前提下,需經原合同稽核、會籤審查的相關部門負責人稽核後,經採購專案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院長批准後才可以與供應商協商簽訂補充合同,但補充合同的採購金額不得超過原合同採購金額的百分之十。

第二十七條  中標商或成交供應商未能及時、足額交納履約保證金並簽定保證合同的,視為自動放棄中標權,並按有關規定將採購合同授予第二中標人。

第二十八條  在不違反上級有關採購規定的前提下,以“服務”為標的的採購合同到期後,經採購專案申報部門充分市場調研、詢價、考核的基礎上,供應商確能嚴格履行合同、市場價格穩定的,同時遇到特殊緊急情況時,由採購專案申報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專案主管部門稽核,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採購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報院長批准後方可續簽合同。

第七章 採購驗收及預付管理

第二十九條  學院採購的專案由採購專案申報部門負責組織供貨單位、採購專案主管部門、資產管理部門、採購部門、財務及紀檢監審等部門參與驗收,驗收應當簽署驗收報告書(詳見附件二(1)(2)),所有參與驗收成員必須簽字確認。

第三十條  為確保資金安全,採購過程中原則上不支付預付款和進度款。按上級有關規定,確因數額巨大、進口裝置等特殊採購專案需要支付預付款和進度款的採購專案,由採購專案申報部門提出申請,採購專案申報部門分管院領導同意,採購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報院長審定後才能在採購檔案中加以明確說明。

第八章 採購監督

第三十一條 學院紀檢監察審計部門是學院採購工作的獨立監督部門,依法監督的主要內容有:

(一)採購專案的調研、論證、稽核、立項和審批等情況。

(二)採購專案的資訊釋出或招標情況。

(三)供應商的資質和業績等稽核情況。

(四)評標和定標情況。

(五)採購專案的合同簽訂和合同執行情況。

(六)採購專案的驗收、付款和售後服務落實情況。

第三十二條 監督的主要方式:

(一)參加採購工作的相關會議。

(二)審閱採購工作的相關報告、合同、檔案等材料。

(三)檢查或詢問相關部門和工作人員在採購工作中的有關情況。

(四)對採購違紀違規行為提出糾正或處理意見。

第九章 採購行為責任

第三十三條 採購行為應當接受紀檢監察審計部門和群眾監督,應嚴格遵守國家和省有關條例、法規及學院財經紀律,按照規定的程式執行。採購經辦人員應遵守有關工作紀律,不得收受任何回扣、賄賂及索取好處費。

第三十四條 採購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視情節給予相關責任人責令限期整改、警告、行政處分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應當採取規定方式而擅自採取其他方式採購的;

(二)擅自提高採購標準的;

(三)以不合理條件對供應商實行差別待遇或歧視待遇的;

(四)在招標過程中違規與投標人進行協商談判的;

(五)拒絕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的。

第三十五條 在採購過程中,有關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視情節給予限期整改、警告、行政處分、調離工作崗位、撤職、辭退或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一)與供應商惡意串通的;

(二)在採購過程中,接受賄賂或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的;

(三)違反政府採購及招標投標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有關規定的;

(四)在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的;

(五)由於個人工作失誤,給學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

第十章 附 則

第三十六條  學院使用國外組織及個人的投資或贈款進行採購,投資或贈款人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從發文之日起執行,由採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原學院有關規定的條款與若本辦法相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若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省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不符或相矛盾時,按國家及省主管部門的相關政策法規執行並適時對本辦法有關條款調整修訂。

業務管理制度 篇9

一、建立健全財務機構崗位責任制

各單位應當根據國家有關的會計法規,結合單位型別和內部管理的需要,建立相應的財務機構,配備相應的會計人員,制定職責分明的崗位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包括:財務機構內部崗位設定及各崗位的職責許可權(對納入會計集中核算的單位,必須設定財務管理員崗位)。重點應當明確單位領導對財務機構的領導職責許可權;財務機構負責人的職責許可權;出納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其他會計人員的職責許可權;並在財務機構內部建立必要的內部牽制制度會計迴避制度:出納以外的人員不得經管現金、有價證券和票據;出納人員應做好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的登記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任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單位的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本單位的會計或者出納;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負責人的近親不得在本單位擔任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人員的近親屬不得在同一會計機構擔任會計工作;單位的法定代表人、其他主要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以及會計人員因執行公務發生的財務收支,本人不得審批。

二、建立健全貨幣資金管理制度

(一)、現金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1、按照《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明確現金開支範圍。

2、根據單位日常零星支出的需要,明確庫存現金(或備用金)限額的管理辦法。

3、明確各項現金收入賬時間,制定控制坐支現金行為的管理辦法。

4、建立庫存現金的盤存制度,保證賬實相符,並對可能發生的現金長短款的處理做出明確規定。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的主要內容:

1、按照《支付結算辦法》的有關規定,制定銀行存款開戶、使用以及銷戶的管理辦法。對出租、出借銀行賬戶、簽發空頭支票及遠期支票套取銀行信用、公款私存等事項的處理辦法應當明確。

2、明確核對銀行賬務的管理辦法。

(三)、票據及有關印章的管理

1、單位應當加強與貨幣資金相關的票據的管理,明確各種票據的購買、保管、領用、背書轉讓、登出等環節的職責許可權和程式,並專設登記簿進行記錄,防止空白票據的遺失和被盜用。

2、明確銀行預留印鑑的管理辦法。對辦理支付款項所需的全部印章應分開保管的制度應當明確。

三、建立健全財產物資管理制度

單位應當根據政府採購、國有資產管理、財產物資管理等檔案規定,建立健全實物資產的管理制度,對實物資產的購置、驗收入庫、領用、盤點、保管及處置等關鍵環節進行控制,防止各種實物資產的被盜、毀損和流失。

(一)、固定資產的管理制度

1、明確固定資產購置、驗收管理辦法。

2、為防止各種自然和人為因素的毀損,各單位應明確固定資產的使用、保管、維修管理辦法。

3、為防止固定資產處置過程中的損失及舞弊行為,各單位應當明確固定資產的處置管理辦法。

4、建立固定資產盤點制度,並對固定資產的盤盈、盤虧的處理做出明確規定。

5、對重要固定資產的保險制度應當明確。

(二)、材料、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制度。

1、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請購、驗收程式及管理辦法。

2、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專人保管制度;明確保管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及有關獎懲辦法。

3、明確材料、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盤存制度。

四、建立健全往來款項管理制度

1、明確職工借支的審批程式及歸還時間,對不按期歸還借款的處理辦法應當明確。

2、制定往來款項的定期清理和核對的管理辦法。對清理和核對過程中發現的問題的處理程式和辦法應當明確。

3、明確呆賬、壞賬的審批處理程式。

五、建立健全收入支出管理制度

1、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明確單位收入範圍和入賬時間。 2、各項收入的取得,必須符合國家規定,對非稅收入,必須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3、以財務獨立核算為標準,單位的各項收入支出由該單位財務部門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4、建立嚴格的審批制度。明確各項支出的審批程式和支出手續,明確領導的審批許可權;明確與支出有關的相關人員的簽字手續等。明確重大支出專案的標準及應當集體討論決定的辦法和程式。

5、建立嚴格的開支標準制度。對各項支出,國家有規定的應當嚴格執行國家規定,並明確因情況特殊超標準開支的處理程式;對國家無規定而由單位自定的,應當明確其報批的程式和標準,並報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備案。

6、對單位的專項資金應根據專款專用的原則,明確專項資金的支出範圍和核算辦法;明確專項專案的完工驗收及檢查辦法;明確專項資金結餘的處理辦法。

六、建立健全財務會計分析制度

1、財務會計分析的內容包括:預算執行、資產使用、支出情況、人員增減變化等。

2、財務會計分析的有關指標,至少應當包括:各項收入、支出絕對數及對比指標、預算內撥款佔總收入的比率、非稅收入佔總收入的比率、支出增長率、人均開支水平、專項支出佔總支出的比重、人員經費佔總支出的比重、非稅收入支出佔總支出的比率、公用支出佔總支出的比率等,事業單位可根據自身的特點增加相應的財務分析指標。

3、明確財務會計分析報告的報送時間和部門。各單位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財務分析,財務分析報告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

七、建立健全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各單位應根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制定本單位的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1、明確會計檔案的整理立卷、裝訂成冊制度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的編制辦法。

2、明確會計檔案的保管、查閱、複製登記制度。

3、明確會計檔案的銷燬管理辦法。

八、建立健全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對實行會計電算化的行政事業單位,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會計電算化工作規範》的規定,制定本單位的會計電算化管理制度。

(一)、明確會計電算化崗位責任制度。包括明確會計電算化崗位的設定制度及內部牽制制度;明確每個崗位的職責許可權範圍。

(二)、明確會計電算化操作管理制度。包括明確上機操作人員對會計軟體的操作程式、操作許可權;明確操作密碼的管理辦法等。

(三)、明確會計電算化代替手工記賬的各種憑證、賬簿、報表的列印時間。當天憑證必須當天列印;現金日記賬和銀行日記應滿頁列印;總賬應於月末3日內列印;明細賬及其他輔助賬可按季、半年或壹年在規定時間內列印;月報應於次月3日內列印;季報應於次月5日內列印;年報應於次月15日內列印。

(四)、明確計算機硬體、軟體及資料的管理制度。對各種計算機硬體、軟體進行修改升級的程式和審批手續應當明確。

(五)、明確電算化會計檔案的管理制度。

業務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學校政府採購的管理,規範採購行為,提高採購效率,促進學校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財政部《政府採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凡使用學校財政性資金採購的貨物、服務和工程類專案均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學校政府採購專案必須經過立項、論證、審批等確認程式,並落實經費來源後方可組織實施。

第四條學校政府採購分政府集中採購、分散自行採購等兩種型別。政府集中採購是指學校委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組織實施的、屬於黑龍江省年度集中採購目錄以內、且符合集中採購專案標準的採購活動;分散自行採購是指學校自行組織實施的、屬於集中採購目錄以內,但採購預算額度在“集中採購限額標準”以下的專案和集中採購目錄以外政府採購限額標準以上專案的採購活動。

第五條學校政府採購活動,凡《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及政府其他法律法規已有規定的,一律從其規定執行。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學校政府採購領導小組是學校政府採購工作的領導、決策機構,研究決定學校政府採購工作的政策、制度和有關重要事項。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由分管採購工作的副校長任副組長,成員由其他校領導和紀委、校辦、計財科、總務科、教務科等部門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

(一)全面負責學校政府採購工作。

(二)審定學校政府採購工作規章制度。

(三)審定學校各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的申請。

(四)討論、決定學校政府採購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第七條學校政府採購工作中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

(一)紀委是學校政府採購的監督部門,主要職責是:

1、制訂學校政府採購監督工作規章制度。

2、監督檢查學校政府採購執行部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採購規章制度的情況。

3、全過程監督學校政府採購活動,對採購過程中的違規行為提出糾正建議。

4、監督學校政府採購專案評標專家的抽取或確定工作。

5、受理學校採購工作的有關投訴。

(二)計財科是學校政府採購的行政管理部門,主要職責是:

1、按照國家有關政府採購和招投標的法律法規,制定學校政府採購的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

2、組織編制採購預算,並報告上級政府採購預算管理部門。

3、稽核學校政府採購計劃、採購用款計劃和採購方式,並按規定向上級部門申報。

4、編制採購檔案,審查投標人資格,組織採購工作相關環節的實施,負責學校政府採購的支付工作。

5、協調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採購代理機構做好招標採購工作。

6、負責貨物和服務類(不含修繕專案、下同)專案的合同簽訂、組織驗收、資料彙總備案歸檔等工作。

7、負責學校政府採購領導小組會議的召集工作。

(三)採購專案的使用部門為採購專案委託人,委託人的主要職責是:

1、組織編制採購預算。

2、定期編制採購計劃。

3、負責修繕專案的合同簽訂、合同履行以及資料彙總歸檔工作。

4、參與分散自行採購專案的採購檔案編制、投標人資格審查、開標、評標、合同簽訂、驗收、合同款支付、售後服務工作;參與學校政府採購其它型別採購專案的招標檔案稽核、合同簽訂、驗收、合同款支付、售後服務工作。

5、做好採購專案的前期工作,提供採購商務、技術要求等原始資料,並負責技術解釋。

6、按照政府部門的要求,做好相關採購專案的申報、評估、驗收工作。

第八條政府採購專案的評標專家小組成員由學校政府採購領導小組決定,必要時邀請校內外專家參加。

第三章採購程式

第九條政府集中採購的工程程式

(一)編制學校政府採購預算和預算調整。委託人應於每年11月以前編制下年度學校政府採購預算,並按規定報學校審批;計財科負責將學校批准的學校政府採購預算上報財政廳審批,政府採購預算經批准後生效。

學校各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經財政批覆後,一般不予以調整,特殊情況學校政府採購領導小組根據需要調整。

(二)編制學校政府採購計劃。委託人應於每月10日以前將月度採購計劃報計財科,計財科稽核後將採購計劃報學校政府採購領導小組審批,審批後報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採購。

(三)採購。計財科按審批後的採購計劃,組織相關人員到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開標、評標並確認中標供應商。

(四)簽訂採購合同。採購專案開標確定採購人後,由委託人與中標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簽訂的採購合同應與招投標的實質性內容一致。

(五)驗收。工程、修繕專案驗收由總務科組織,總務科、使用和管理部門參加,必要時可邀請技術專家參加;其餘專案驗收由計財科組織,計財科、使用和管理部門參加,必要時可邀請技術專家參加。通過驗收是採購專案結算、付款的必要條件,驗收人應當簽署驗收意見和驗收結論,並承擔相應責任。

(六)合同款支付。專案合同款支付由使用或管理部門的經辦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字,由計財科按審批許可權辦理。

(七)維保及質保金支付。工程、修繕專案保修期內維保由總務科負責,質保金支付由總務科徵求使用或管理部門同意後,按審批許可權辦理;其餘專案保修期內維保由使用或管理部門負責、計財科協調,質保金支付由使用或管理部門的經辦人及部門負責人簽字,由計財科按審批許可權辦理。

(八)資料歸檔。工程、修繕專案的資料整理、歸檔由總務科負責;其餘專案的資料整理、歸檔由計財科負責。

第十條符合黑龍江省財政廳檔案規定的分散採購,由委託人編制採購計劃,按照批覆的採購預算,由計財科和委託人共同組織採購和驗收。

第四章採購的監督與紀律

第十一條完善和健全採購監督機制,強化紀檢監督和財務監督,提高學校採購工作的透明度。

第十二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未經批准擅自採購。禁止通過分拆、分段、分項等辦法,化整為零規避招標。

第十三條採購工作人員、使用和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評標專家小組成員與投標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主動迴避。

第十四條參與學校採購活動的部門和個人,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章辦事。不得虛假採購,不得與投標人或代理機構惡意串通,不得接受賄賂或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不得在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不得有違反政府採購管理辦法的其他行為。

第五章附則

第十五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學校原相關檔案規定與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十六條本制度由計劃財務科負責解釋。

業務管理制度 篇11

1、目的:公司銷售業務人員能從大局出發,從部門間工作的協調性出發;通過財務管理能為銷售業務的工作效率、工作質量作出評價;為公司管理層決策提供資料支援。

2、銷售業務前財務管理:

A)銷售對方的況狀的評估,主要是財政況狀因素的評估:(定性分析),其次是同行業竟爭對手的情況(對手強則信用標準低,對手弱則信用標準高),再者是企業承受違約風險的能力(自身承受力),最後是客戶的資信程度(6S)具體為客戶的信用品質、償付能力、資本、抵押品、經濟狀況、持續性。

B)銷售對方信用標準確立:(定量分析)。首先估計客戶拒付賬款的風險即壞賬損失率,其次確定客戶的信用等級,以作為給予或拒絕客戶信用額度的依據,再者設立信用等級的評價標準,利用客戶的財務報表資料,計算各自的標準,並與標準相比較,最後對客戶進行風險排隊。總之是“自身的眼光衡量銷售對方”。

3、銷售業務中財務管理:發貨由業務部通知倉儲部發貨,倉管部出庫單上必須註明合同編號。業務部合同管理明細表上標明已發貨數量、末發貨數量、發貨日期,以便及時通知各相關部門做好履行合同的生產工作。比如:離發貨期間時間、原料缺補時間的推算。倉儲部根據出庫單及時登記貨物出庫數量,將出庫單財務聯及時報財務部登記,以便應收賬款的確認。

4、銷售業務後的財務管理:

A)以客戶的交易量和交易金分析。該客戶在一年中在公司總交易額的數量和金額比例以及品種結構比例。

B)客戶佔用資金情況分析。指客戶通過與公司的交易佔用公司的實際資金,它對下一步公司資金的籌劃利用有重要的意義。一般情況下,客戶佔用的資金越多,公司的效益就會進一步地下滑,以後經營籌資的風險越高。但對待新客戶或是為了市場佔有率等原因除外。

5、銷售人員業績考評體系:

A)營銷能力考評,

B)客戶發展能力的考評

C)銷售業績考評。

6、業務員個人的應發工資=(底薪+補貼+手機費補貼+伙食費補貼)

7、本制度由總經理簽字後即日生效並執行。

業務管理制度 篇12

一、現場接待

客戶接待、熱線接聽制度

為了促進銷售員公平競爭,充分發揮人員的主觀能動性,將接待方式採用輪流接待制:

銷售第一人:接待來訪客戶並陪同客戶參觀、介紹專案相關情況,解答客戶所出的有關問題;

銷售第二人:做好接待客戶的準備工作;

其他人:回訪客戶或協助完成銷售工作

■接待客戶:

有客戶進門所有在銷售大廳的員工同時喊'歡迎參觀'。按順序排在第一位的置業顧問主動起身招呼(不得經催叫後再行接待,以免讓客戶久等而產生不良印象)上前問候:'您好,歡迎參觀。'然後簡單詢問客戶是否曾來參觀過,是否已有置業顧問接洽過,分以下幾種情況:

1)若客戶說與某位置業顧問有過聯絡,則及時通知該置業顧問,由該置業顧問進行接待。

2)若客戶說沒有聯絡過或以前聯絡過但已忘記置業顧問姓名,且置業顧問沒有在接待客戶登記表中登記過,則該客戶應視為新客戶,帶至洽談區詳細介紹,並耐心詢問其購房意向,負責接待的置業顧問應設法問知客戶資訊獲取渠道,並在客戶走後在客戶來訪單中填寫清楚。

3)如遇同行市調也視為新客戶(不填寫客戶來訪登記),熱情接待,絕不能看不是客戶就不理睬。

■接聽熱線:

銷售主管在接聽熱線時應首先致問候語,報專案名稱,並詢問客戶以前是否聯絡過,然後將電話轉給其置業顧問(判別方法同接待客戶)。銷售主管每天還應將上門客戶總量(新客戶量)、熱線及市調量報告給營銷部經理,作為銷售方案及廣告宣傳方案調整的依據、指標。將熱線每天分發給置業顧問跟進。

(2)客戶接待、熱線接聽要求(見培訓資料)

二、認購定金

認購定金:定金為人民幣50000元/套。客戶在交納定金的時候簽署認購書,保留時間定為7日,若客戶在約定的時間內無法簽約付款,則該房號被銷控視為可銷售房號,由置業顧問重新銷售。在公司正式取得銷售證之前,定金可隨時退還客戶。但必須親自辦理或客戶簽署退房申請書。在取得銷售證之後,定金原則上不予退還。

誠意金:在產品促銷期(包括展會等)可收取誠意金20xx元/套。保留時間暫定為二日,且不得以任何理由作延期。若客戶在約定時間內無法補足認購定金,則公司有權將其認購的單元進行重新銷售,誠意金視情況是否給予退還。

三、簽約

客戶在與公司簽訂合同時必須付足首付款,若客戶簽約時付款不足,必須由置業顧問向銷售經理申請,批准後方可簽約,且不得記入個人、總體業績統計,直至客戶補足之後方可計算業績。

客戶購房合同的簽署由置業顧問陪同客戶到簽約會計處簽署,首先由置業顧問與客戶簽定合同確認單(約定單價、總價、單元號、付款方式、交房費用等),交由銷售經理核對,由銷售經理簽字。再到財務處按確認單簽定合同。

四、合同履行(催款、催交檔案)

置業顧問需協助公司財務部、財務、銷售文員催促客戶交納房款,交齊購房所需證件及辦理按揭手續的檔案,以便儘快完成公司的銷售回款任務。

五、業務制度

1、客戶接待制度

置業顧問須團結互助,不得爭搶客戶,發揚'同心同力,勇於奉獻'的精神,熱情誠墾,耐心細緻地完成客戶的接待和跟蹤服務。

1)實行'首問負責制',輪流接待客戶(包括電話諮詢),每天由銷售主管統一安排順序接待客戶,置業顧問早到或晚走接待的客戶不計入輪流順序(值班時間接待客戶不計入輪流順序)。

2)在本該甲置業顧問接待時,甲置業顧問因去洗手間,吃飯等原因不在接待區域,甲置業顧問則視為自動放棄該次接待,總的接待順序不變。

3)和置業顧問有聯絡的客戶再次上銷售接待中心或電話諮詢,而該置業顧問不在,其他置業顧問(以倒數第一接待的人員排序)有義務幫助接待並做好相關紀錄轉告該置業顧問,此次接待不計為輪流序列。

4)由置業顧問電話聯絡而來的客戶、老客戶引薦的新客戶到售樓處主動找某位置業顧問,此置業顧問在現場,此次接待不計為輪流序列。此置業顧問不在現場,其他置業顧問按第3條款幫忙接待。如果不主動找某位置業顧問,按新客戶正常接待。

5)公司及業務單位相關人員推薦過來的客戶,通過填寫內部客戶登記表後交給營銷部,由銷售主管備案,由銷售經理或銷售主管統一分配給置業顧問接待、跟蹤;成交後將給推薦人員一定比例的獎勵。(具體執行方案見佣金制度)

2、客戶登記制度

置業顧問需認真填好客戶來電、來訪登記表,(內容以客戶詳細姓名,電話號碼、來訪媒體、需求面積、接待置業人員等)。由銷售主管每天負責檢查、核對錄入情況並及時報銷售文員備案。以便作為日後評判業績歸屬的依據,為公司積累客戶資料。

注意:客戶確認中時間以電腦錄入時間為準。如置業顧問未進行客戶登記,發生與其他置業顧問撞單事件,責任自負,其業績和佣金歸屬由案場經理酌情分配。

3、工作日記制度

①置業顧問必須將客戶資料填寫在工作日記上,記錄必須認真、明確。工作日記的內容包括:接電來訪記錄、客戶追蹤記錄、客戶資訊反饋、置業顧問在工作中遇到的問題等(應及時記錄客戶一些明顯特徵、所推薦的樓宇情況、客戶的問題和要求)。

②每跟蹤一次客戶,記錄要全面、詳細,如年月日,客戶反饋的意見必須記錄在工作日記上,並要及時歸納,整理,個人不能解決的,交銷售主管協助解決處理;

③工作日記是用來記錄置業顧問一天工作情況,也是銷售經理用來衡量各置業顧問的工作態度及工作效率的標準,還可以幫助領導找出置業顧問業績不佳的原因。在發現與其他置業顧問撞單時,銷售經理可根據工作日記判別客戶的歸屬。故要求每個置業顧問在每天工作結束前做完工作日記交給銷售主管。

4、週報、月報統計制度

置業顧問應在每週五下班前1小時將本週工作情況進行小結,填定工作週報表,交銷售主管檢查,並及時報銷售經理。工作週報表包括接待統計、業績統計兩部分。月報於每月28日交置銷售經理檢查、彙總,並及時營銷部經理。

5、成交登記制度

內部認購期:置業顧問在客戶籤認購書並付足50000元/套認購定金後,將認購書(即定單)交由銷售主管簽字確認後由銷售經理登記計算佣金。在客戶簽署正式購房合同付清首付款後,將合同確認單交銷售經理登記備案。每月底將本月簽約客戶登記表彙總,經銷售經理、財務部相關人員確認待客戶按揭款到賬後,由財務部發放相應部分佣金。

正式銷售期:在客戶簽署購房合同交齊首付款後,由置業顧問填寫成交確認單交銷售主管登記,每月底由銷售主管彙總交由銷售經理、營銷部經理,由財務部核算佣金。

成交確認單應於客戶簽約當天上繳。如因遲交未交確認單而未發放佣金者,責任自負。

6、客戶的認購及銷控管理制度

①客戶的認購原則上以簽訂購房預定書並交付定金為準,樓盤的銷售由案場經理、銷售主管統一掌握,客戶一旦要認購落定,必須核對好單元、房價及付款方式並由經理、主管確認後交業務人員辦理。

②客戶一旦確認並簽訂預定書,嚴格按照預定書上制定的條款執行,如須保留或下小定,需經經理、主管簽字同意後方可保留,原則上小定不予返還。故置業顧問在洽談過程中應給予客戶充分考慮。

③客戶在認購過程中置業顧問不得私自向客戶承諾、暗示價格上的折扣或超出銷售解釋範圍以外的內容,一經發現將作嚴肅處理。(扣除佣金直至開除)

7、例會、培訓及考核制度

(1)例會

銷售中心每週一固定為例會日,由銷售經理向全體人員傳遞公司的最新決議及思想,同時置業顧問可將在銷售過程中出現的一些情況,需要哪些部門給予配合向銷售經理反映,由銷售經理整理集中處理。置業顧問必須按時出席例會,不得缺勤。如遇特殊情況,須經銷售經理批准方可缺席。

(2)培訓

培訓是聯絡工作人員感情,提高工作效益的有效途徑,所有業務人員須認真對待並嚴格考勤,違反此規定按出勤制度同樣處罰。

a.培訓包括每天早上的簡短例會,以及視工作需要舉行的不定期討論。

b.培訓時,全體人員須積極配合,努力提高自己對業務基礎知識的認識和業務技巧的掌握程度。

c.除了開盤前公司組織封閉式統一訓練外,應針對每個銷售階段及專案進展情況隨時依據需要對置業顧問進行臨時短期培訓,使得公司對產品、市場的一些想法及理念能及時傳達給每一位置業顧問,以便傳遞給客戶。

d.考核制度:營銷部經理可隨時考核置業顧問的業務知識、銷售技能。對於不符合要求的置業顧問有權停止其接待客戶,待再次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8、客戶合同更名原則

為了杜絕人為的炒作行為,原則上不允許客戶簽完合同之後更名。只有客戶的直系親屬(夫妻、子女、父母)才可更名。更名時必須出示與新業主的關係證明(戶口本、結婚證),填寫客戶更名申請表,按照公司規定辦理手續。

9、輪休與輪值制度

公司實行銷售員工輪流休息制度和輪流值班制度,包括中午(11:3013:00)和晚上(18:0021:00)值班,具體由銷售主管按實際情況在每月初制定詳盡的值班表,全體人員須遵照執行。

1)輪值期間不按規定操作或馬虎應付,發現一次罰款20元,無故缺席或早退則視為曠工處理。

2)值班互換須徵得銷售主管同意,否則一次罰款20元。

3)應保持不少於2人同時值班。

4)展銷會期間,展場與現場人員調配以輪流制,必須服從安排。

六、業績歸屬

置業顧問錄入的客戶確認及工作日報表為判定業績歸屬的重要依據

1、嚴禁置業顧問協助客戶炒房,不得做私單,違者案場經理有權報經分管領導批准予以辭退,未提佣金不予發放。

2、置業顧問跟蹤客戶兩個月內視為有效,超過兩個月未跟蹤則視為無效客戶,如兩個月以上該客戶主動找該置業顧問仍視為該置業顧問之客戶。以首先留下客戶姓名及聯絡電話,並符合連續跟蹤期規定的銷售人員為準,只有姓名無聯絡電話者非有效客戶;

3、凡同屬一家人或同一公司,當購買同一套單位均視為同一客戶,為最先留下客戶姓名及聯絡電話的置業顧問的為有效客戶;如家庭或同一公司分兩路,留電話不同而由其中一名置業顧問促成成交的,在另一置業顧問一週內發現並有登記證明,該客戶應屬於這兩位置業顧問,提成按5:5分成。

4、客戶指名的置業顧問,若無其它同事在此之前留下姓名及聯絡電話為指名置業顧問有效客戶。

5、搶單撞單處理:

1)搶單指置業顧問明知客戶與其它置業顧問接觸過,仍不擇手段將此客戶據為已有。若發生此類事項,搶單置業顧問予以辭退,該客戶的業績佣金歸屬原置業顧問,扣發搶單置業顧問其它未提佣金。

2)撞單指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多名置業顧問與同一客戶聯絡,若發生此類事項,按下列方式處理:

a.客戶未簽約,在有效期內歸屬首次留下有效聯絡方式的置業顧問;客戶簽約後一週內,業績歸簽約置業顧問,佣金平分;

b.超過客戶有效期後的撞單視為非撞單,客戶成交業績佣金均歸簽約置業顧問;

c.看房客戶替真正購房客戶諮詢情況時,而本人又無法與其聯絡的,接待置業顧問應在銷售經理處登記。如發生撞單時,業績佣金雙方平分,如未登記的原置業顧問不分享業績佣金;

d.如發現上述情況以外的撞單情況,雙方可私下協商,如協商不成則報銷售經理解決。

七、折扣管理

1.銷售經理:視定價方案和銷售階段而定,以公司發文為準。

2.置業顧問:無折扣許可權

3.除銷售統一的策略,原則上不打折。

4.其他公司關係客戶如須要求更低價格,現場須公司相關領導的批條方可簽約,原則上成交價格不可低於《銷售價格表之底價》。

八、銷售佣金管理

為了有效地促進銷售,按市場慣例,採用'底薪+佣金'的薪酬體系,即按樓盤銷售額的百分比計提團隊和個人佣金。(詳細見佣金制度):

1、提成的計算:見佣金制度

2、發放方法

銷售獎金額=銷售額x提成比率應交所得稅

(銷售額:在單位時間業務當事人或管理人發生的成交業務銷售回款額)

3、銷售獎金:按銷售回款額計發

4、提成的發放時間:每月5日發放上月提成;

5、特別獎勵:為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致使成本下降、售價上升、品牌提升,由部門向公司申報公司獎勵。(其它詳見佣金制度)

九、合同管理辦法

1、營銷部牽頭,經公司相關部門稽核,確定示範合同。

2、價格在審定許可權範圍內,且合同無變動,營銷部可直接辦理手續。

3、示範合同基本條款如有變動,需報總經理及相關部門審批後,方可辦理。

業務管理制度 篇13

一、上下班工作時間及工作事項

1、上下班:每天早上9:00上班,17:00下班。出勤以考核為準。

2、上班時嚴守自己的崗位不得與其他同事打鬧。

3、因公因私不能上班時實行書面請假制度。

4、上班期間總公司以及分公司和各地辦事處的業務員外出拜訪期間不得關機,否則每一次關機罰款100元。

二、業務員工作職責

1、認真執行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部門管理規定。

2、熱愛工作,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根據行業發展情況和國家的.相關政策,搞好市場預測及時調整銷售策略,確定主攻方向和目標。

3、注意自己的言談舉止,以大方得體的儀態,積極熱情的工作態度,做好公司內相關銷售工作。

4、嚴守公司的各項銷售計劃、行銷策略、產品開發等商業機密,不得洩露與他人。

5、廣泛蒐集資訊,掌握市場動態,對有意向的客戶,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關係,創造成交機會。

6、必須全面瞭解交易所的歷史及優點和發展方向,掌握銷售談判技巧、熟悉銷售合同條款。

8、在工作中,搞好團結協作關係,共同完成銷售任務。

9、在業務中出現問題,及時向主管和部門經理彙報,提出個人建議。

10、認真服務客戶,提高客戶和服務中心對公司的美譽度和信譽度。

11、認真做好售後服務,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調查,提出解決方案,請示領導同意後實施。

12、不得利用業務為自己謀私利,不得損害本公司利益換取私利,不得介紹客戶式轉移業務給他公司謀取私利。

13、公司業務員接到客戶訂單後應把訂單詳情表及時傳回公司或當地辦事處,把相關資料交由當地辦事處若在未設立辦事處的地區則應及時聯絡公司把相關客戶資料傳回技術部。

14、公司業務員接到如有特殊要求的訂單不可私自同意須向公司彙報獲批後方可接單。

15、業務員接單後保留公司回傳單號和負責的分公司或部門相關資訊,7個工作日後應向相關分公司或部門詢問訂單資訊和催促訂單生產。

16、業務員不可私自承諾客戶規定時間內交貨應與公司取得聯絡後方可做出承諾。

三、業務員出差制度

1、凡出差之前業務員必須向公司申請,批准後方可。

2、具體出差時間及地點由公司統一安排、確定有效。

3、出差前計劃多少天,每天多少本資料及證件要一併帶齊方可批准(如出現其他事項費用自負)。

4、費用支出:出差前只能預支車費,特殊情況需報領導批准。

5、以上條款還望各位員工自覺遵守,不能有作弊行為,一經發現後果一切自負。

四、業務員出差在外期間所需注意事項:

1、出差每到一個地方業務員必須到當地設立辦事處報道若當地未設立辦事處的則用當地固定電話向公司報到,以示其真實性。

2、業務員出差期間,不得關機,否則每一次關機罰款100元。

3、出差期間應合理安排工作時間,要有工作計劃,出差日記要有客戶詳細檔案,分析競爭對手資訊,每星期要按時傳回公司,以作為支出費用憑證。

4、每月出差回公司後,應積極遞交出差總結、名片、客戶名單表、

據經公司財務部核對批准後由公司領導簽字交與財務方可報銷。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