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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軟體系統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精選3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19W

業務軟體系統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業務軟體系統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精選3篇)

第一條“資訊化”是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由計算機、網路、軟體組成的資訊系統在公司的生產、經營管理中應用得越來越普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條例》、《會計電算化管理辦法》、《會計基礎工作規範》、《內部會計控制規範》,保證資訊系統的安全性、穩定性,為各部門的日常工作提供高效的資訊化平臺,需要對資訊系統的使用、維護、管理進行規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範圍。本制度所指的的資訊系統包括:OA辦公自動化系統、公司網站、ERP系統(金蝶K3系統、用友NC系統、明源ERP系統等)、郵件系統、安全防禦系統等以軟體應用為主的系統。

第二章組織機構和職能

第三條資訊系統管理的職能部門:集團資訊中心、公司業務部門

第四條集團資訊中

心的主要職能及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集團資訊中心制定專職的`系統管理員,保證資訊系統資料庫伺服器、應用伺服器、交換機和各終端計算機正常執行,公司系統管理人員建立日常執行維護管理流程並按管理流程對資訊系統軟體進行日常維護管理;保證資訊系統軟體的正常執行;清理無用使用者資料和管理使用者權。

第五條公司資訊系統對口業務部門的主要職能:

1、對口業務部門設專(兼)職的資訊管理專員1人,保證資訊系統軟體的正常執行,負責資訊系統基礎資料的維護,系統日常資料的備份;

2、對口業務部門指派專(兼)人員,負責監督檢查公司業務資料錄入的正確性、及時性、完整性,系統生成的報表,以及靜態管理報表和動態管理報表取數的準確性;

第三章資訊系統使用

第六條軟體系統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集團資訊管理中心劃分的許可權操作,如需變更許可權,請向資訊管理中心申請。

第七條凡具有軟體操作許可權的人員,必須嚴守自己的使用者名稱和密碼,不能向他人(包括公司內部和公司外部的人員)透露,如因此造成損失,由該使用者自行負責。

第八條要求軟體使用者經常修改使用者密碼,以保證密碼不洩漏。要求密碼在六位以上。

第九條業務部門必須嚴格按照資訊系統有關操作管理的要求,規範操作流程,嚴密控制訪問人員,防止無關使用者進入系統,確保應用系統的安全、穩定、持續執行。

第十條操作人員必須根據各業務系統要求及時、準確、完整的錄入資訊資料。

第十一條未經授權,不得列印或拷貝公司資訊資料等內部資料給非授權人員。

第四章系統管理

第十二條新增使用者或者使用者操作許可權變更,都需要按以下流程審批:

1.填寫資訊系統使用者許可權申請表(附件1);

2.主管部門負責人稽核;

3.許可權涉及部門負責人意見;

4.資訊管理中心負責人審批;

5.審批後交資訊管理中心辦理。

第十三條系統備份。對於資料庫集中儲存在資訊管理中心伺服器的應用系統,資訊管理中心負責資料庫的備份,具體要求如下:

1.建立自動備份策略,每天晚上進行一次本機備份;

2.每週六,把所有資料庫的本機備份拷貝到另一臺電腦上儲存,備份電腦上至少儲存最近五天的備份檔案;

3、每月,把所有備份的資料存至集團指定的備份伺服器儲存,備份伺服器至少儲存最近十

天的備份檔案;

4.每季,把所有備份的資料進行燒錄光碟儲存;

5.年初,將所有資訊系統的資料庫燒錄光碟儲存。

第十四條業務資料修改。如果因為管理需要調整業務,或者因為業務操作錯誤、系統錯誤等原因需要直接修改資料庫中的資料,根據修改業務資料的影響程度分為一般業務資料修改、重大業務資料修改兩種情況處理,分別參見第十五條、第十六條。

第十五條一般業務資料修改,按以下流程執行:

1.填寫業務資料修改申請表(附件2)

2.申請部門負責人稽核;

3.資訊管理中心稽核;

4.資訊管理中心分管領導審批;

5.審批通過後,資訊管理中心進行修改,做好審批表的存檔。

第十六條重大業務資料修改指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情況:

1.對公司的資產、利潤有影響;

2.對財務報表有影響;

3.違反公司相關制度、流程;

4.批量調整基礎資料、業務資料。

按以下流程執行:

1.填寫業務資料修改申請表(附件3);

2.申請部門負責人稽核;

3.相關部門會籤,審計監察中心、財務控制中心必須會籤,其他相關部門根據業務影響指定,必要時由人資行政中心召集相關部門集體討論;

4.資訊管理中心稽核;

5.資訊管理中心分管領導稽核;

6.總經理審批;

7.審批通過後,資訊管理中心進行修改,做好審批表的存檔。

注:涉及財務資料變動業務必須報集團財務控制中心總監審批確認

第五章應用軟體系統開發

第十七條若部門有軟體開發需求或者系統功能調整需求,由需求部門提出書面申請,按以下流程進行審批:

1.需求部門提出書面申請,並提供相關業務需求、樣本資料、計算公式、報表等資料;

2.資訊管理中心對業務需求進行整理、分析,對需求部門進行初步調研,提出軟體實現方案,提出對相關業務的介面與影響,並建議購買或自行開發;

3.資訊管理中心組織管理評審,主要考慮對業務流程的影響、是否符合相關管理制度、是否需要調整部門考核指標等因素,如果該軟體需求涉及多個部門的業務,組織其他相關部門進行會籤後簽署評審意見;

4.資訊管理中心分管領導審批;

5.如果是外購軟體或實施,還應由總經理審批。

第十八條購買軟體或實施服務:

1.資訊管理中心起草招標邀請函,至少邀請三家以上的單位參與投標;

2.資訊管理中心組織評標,資訊管理中心分管領導主持,董事辦、人資行政中心、審計監察中心、財務控制中心、運營管理中心採購管理部參加;

3.法律事務部擬定合同,資訊管理中心組織合同評審,簽訂合同;

4.辦理款項、收貨;

5.組織安裝、除錯、培訓、資料錄入等實施工作;

6.進行專案驗收。

第十九條軟體開發

1.資訊管理中心制定詳細的開發計劃,報分管領導審批;

2.資訊管理中心按計劃組織軟體的開發,需求部門必須確定至少一名熟悉業務的人員配合開發人員進行需求確認、開發、測試;

3.資訊管理中心對操作人員進行培訓;

4.資訊管理中心組織操作人員進行系統初始化,錄入必要的基礎資料;

5.新系統必須經過一定時間的試執行階段,以確保軟體的適應性、穩定性、準確性。在試執行階段,新系統與舊系統(或手工處理)並行執行,互相對比操作結果,分析新系統的正確性;

6.資訊管理中心組織軟體的驗收;

7.資訊管理中心對軟體的原始碼、文件進行歸檔整理並儲存,以作為二次開發的重要參考資訊;

8.執行3個月後對開發或新購軟體應用情況進行總結。

第五章系統操作培訓

第二十條實施或開發新的資訊系統或者功能模組,或者對系統功能進行較大調整,資訊管理中心組織相關操作人員進行集中操作培訓。

第二十一條因崗位調整、新進員工等原因需要進行系統操作培訓,該部門負責人應首先安排原崗位人員對新到崗人員進行培訓,作為工作交接的一部分。

第二十二條如果個別操作人員對系統操作不熟悉,需要進行單獨培訓,通知資訊中心,資訊管理中心在兩天內進行一對一培訓。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由資訊管理中心負責起草並歸口管理,人資行政中心監督執行。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開始執行,原相關制度廢止。

第二十五條本制度的附件有:

附件1:資訊系統使用者申請單

附件2:一般業務資料修改申請表

業務軟體系統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資訊系統使用者賬號和許可權的規範化管理,確保各資訊系統安全、有序、穩定執行,防範應用風險,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場建設和管理的、基於角色控制和方法設計的各型資訊系統,以及以使用者口令方式登入的網路裝置、網站系統等。

第三條資訊系統使用者、角色、許可權的劃分和制定,以人力資源部對部門職能定位和各業務部門內部分工為依據。

第四條場協同辦公系統使用者和許可權管理由場辦公室負責,其他業務系統的使用者和許可權管理由各業務部門具體負責。所有資訊系統須指定系統管理員負責使用者和許可權管理的具體操作。

第五條資訊系統使用者和許可權管理的`基本原則是:

(一)使用者、許可權和口令設定由系統管理員全面負責。

(二)使用者、許可權和口令管理必須作為專案建設的強制性技術標準或要求。

(三)使用者、許可權和口令管理採用實名制管理模式。

(四)嚴禁杜絕一人多賬號登記註冊。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七條系統管理員職責

負責本級使用者管理以及對下一級系統管理員管理。包括建立各類申請使用者、使用者有效性管理、為使用者分配經授權批准使用的

業務系統、為業務管理員提供使用者授權管理的操作培訓和技術指導。

第八條業務管理員職責

負責本級本業務系統角色制定、本級使用者授權及下一級本業務系統業務管理員管理。負責將上級建立的角色或自身建立的角色授予相應的本級使用者和下一級業務管理員,為本業務系統使用者提供操作培訓和技術指導,使其有許可權實施相應業務資訊管理活動。

第九條使用者職責

使用者須嚴格管理自己使用者名稱和口令,遵守保密性原則,除獲得授權或另有規定外,不能將收集的個人資訊向任何第三方洩露或公開。系統內所有使用者資訊均必須採用真實資訊,即實名制登記。

第三章使用者管理

第十條使用者申請和建立

(一)申請人在《使用者賬號申請和變更表》上填寫基本情況,提交本部門負責人;

(二)部門負責人確認申請業務使用者的身份許可權,並在《使用者賬號申請和變更表》上簽字確認。

(三)資訊系統管理部門經理進行審批後,由系統管理員和業務員建立使用者或者變更許可權。

(四)系統管理員和業務管理員將建立的使用者名稱、口令告知申請人本人,並要求申請人及時變更口令;

(五)系統管理員和業務管理員將《使用者賬號申請和變更表》存檔管理。

第十一條使用者變更和停用

(一)人力資源部主管確認此業務使用者角色許可權或變更原因,並在《使用者賬號申請和變更表》上簽字確認;

(二)執行部門主管確認此業務使用者角色許可權或變更原因,並在《使用者賬號申請和變更表》上簽字確認;

(三)系統管理員變更

系統管理員變更,應及時向上級系統管理員報告,並核對其賬戶資訊、密碼以及當時系統中的各類使用者資訊及文件,核查無誤後方可進行工作交接。新任系統管理員應及時變更賬戶資訊及密碼。

(四)業務管理員變更

業務管理員變更應及時向本級系統管理員及上級業務管理員報告,上級業務管理員和系統管理員及時變更業務管理員資訊。

(五)使用者登出

使用者因工作崗位變動,調動、離職等原因導致使用許可權發生變化或需要登出其分配賬號時,應填寫《使用者賬號申請和變更表》,按照使用者賬號停用的相關流程辦理,由系統管理員和業務管理員對其許可權進行登出。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十二條使用各資訊系統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規章制度,確保國家祕密和企業利益安全。

第十三條口令管理

(一)系統管理員建立使用者時,應為其分配獨立的初始密碼,並單獨告知申請人。

(二)使用者在初次使用系統時,應立即更改初始密碼。

(三)使用者應定期變更登陸密碼。

(四)使用者不得將賬戶、密碼洩露給他人。

第十四條帳號審計

賬號審計工作由資訊系統管理部門的負責人或者主管進行審計,並應定期向其領導進行彙報,由場資訊系統管理部門負責人定期和不定期檢查。

第十五條應急管理

(一)使用者及業務管理員賬戶資訊洩露遺失

使用者及業務管理員賬戶資訊洩露遺失時,應在24小時內通知本級系統管理員。本級系統管理員在查明情況前,應暫停該使用者的使用許可權,並同時對該賬戶所報資料進行核查,待確認沒有造成對報告資料的破壞後,通過修改密碼,恢復該賬戶的報告許可權,同時保留書面情況記錄。

(二)系統管理員賬戶資訊洩露遺失

系統管理員賬戶資訊洩露遺失時,應立即向上級系統管理員報告,暫停其系統管理員賬戶許可權,同時對系統賬戶管理及資料安全進行核查,採取必要的補救措施,在最終確認系統安全後,方可恢復其系統管理員賬戶功能。

第五章附則

第十六條本制度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場辦公室負責制定、修改和解釋。

業務軟體系統管理制度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計算機軟體是公司的重要資產,為防止由於軟體版本、介質和應用程式的遺失,影響使業務應用系統的正常運轉,制定下列管理制度。

第二章系統軟體的管理

第二條系統軟體的內容。作業系統、資料庫、中介軟體和其他支援應用軟體運轉和開發的軟體都屬於系統軟體。

第三條保持軟體介質的良好和文件資料完整。系統軟體的`介質存放在公司的資訊科技部,公司資訊科技部要有專人對系統軟體進行管理和保管,定期檢查和備份,保證系統軟體介質的完好無損和文件資料的齊全。

第四條系統軟體的借用。系統軟體的借用要做好登記,借用人員要及時歸還,出借人員要檢查還回的介質是否完好,避免造成遺失。

第三章應用軟體的管理

第五條應用軟體的內容。支援公司業務發展和管理的應用計算機程式是公司的應用軟體,包括核心業務系統、OA系統、財務系統、人力資源管理系統和其他管理軟體。由源程式檔案、中間檔案、目標檔案、介質以及文件資料組成。

第六條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將業務應用軟體進行拷貝、轉讓、影印以及擴散。版權轉讓、軟體解密等行為,必須經公司總經理室審批同意後方可進行。

第七條資訊科技部要指定專人負責對業務應用軟體進行管理和保管。

第八條保持版本的一致性。資訊科技部要作好應用軟體的版本更新管理工作,保證上線使用的軟體版本和儲存的軟體版本是一致的。軟體更新和修改後一定要及時作好版本的複製工作,避免軟體版本不同和遺失,影響業務應用系統的運轉。

第九條軟體介質及文件的存放。軟體應存放在防火、防潮、防磁、防盜的鋼箱內妥善保管。

第十條資訊科技部要貫徹國家公安機關的有關規定,經常檢查業務部門使用的計算機軟體介質的內容。一旦發現病毒,應及時予以處理,並查明原因,採取必要措施防止擴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