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檔案管理人員收到檔案後,要立即登記,填寫檔案處理單,及時送分管主任批辦。
2、批辦後的檔案,要根據批辦意見及時辦理或傳閱,保證在儘可能短的時間內傳閱完畢,並將檔案處理結果填寫在檔案處理單上,及時送交領導閱知。
3、密級檔案不準在個人手裡過夜,不得帶到家中或公共場所,借閱檔案要嚴格完備手續。
4、對上級檔案(包括領導人講話)未經批准不得影印,經批准影印的要搞好登記、編號,將影印件及時收回,不得遺失。
5、中央、某某某委檔案、領導人講話,每年清退一次,按規定到指定地點銷燬。留存檔案和有儲存價值的材料,要及時搞好立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