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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儀器的管理制度(精選16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8.04K

裝置、儀器的管理制度 篇1

儀器裝置是檢驗工作的重要物質保證。化驗室配備正確進行檢測所要求的所有抽樣和檢測儀器裝置,並使儀器裝置處於受控、良好、有效的狀態,以確保檢驗結果的準確、合法。

裝置、儀器的管理制度(精選16篇)

本制度適用於茂源化工化驗室檢測儀器裝置的管理。

儀器裝置管理

1、儀器裝置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完好)、“三防”(即防塵、防潮、防震)、“四會”(即會操作、會保養、會檢查、會簡單維修)、“四定”(即定人保管、定人養護、定室存放、定期校驗),保證儀器裝置效能安全可靠。

2、化驗室儀器裝置管理人員負責為所管儀器裝置建立技術檔案。檔案內容包括該機附帶的各種資料(說明書、合格證、電路圖、裝配圖、附件清單、裝箱單證等)及裝置技術卡片(驗收報告、維修、校驗記錄等)。

3、儀器裝置管理人員應定期對所管儀器裝置進行維護、檢修和標定,認真填寫儀器裝置使用、維修記錄,經常保持儀器裝置的完好可用狀態。

4、儀器裝置發生損壞、丟失或其它事故時,應迅速查明原因。

5、儀器裝置管理人員應定期核對帳、物、卡,做到帳、物、卡完全相符。

6、未經儀器裝置管理人員的同意,任何人不得自行移動、調換、借出或拆分儀器裝置。

7、化驗室固定資產、低值耐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要做到帳、物、卡清楚、準確。

8、新購裝置及時驗收入帳、填卡、編號,庫內物品分類放置,出、入帳手續清楚。

9、嚴格執行儀器裝置借出制度、損壞、丟失賠償制度。

10、做好儀器裝置的防塵、防潮、維護保養等工作。

11、保管好儀器裝置的隨機資料,以備查閱。

儀器操作管理

由於儀器結構精細、嚴密,如果操作不當,就可能使儀器損壞或引起結構變化而降低精度,縮短儀器的使用壽命。因此,測量人員必須本著對公司、集體財產極端負責的精神,從思想上高度重視起來,對儀器做到:精心愛護、正確使用。

一、儀器的搬運

1、儀器必須由測量人員攜帶,不得碰撞,不得倒放。

2、儀器託運,必須放在裝有軟墊的防震箱子中,並在箱外標明“不得倒置”的字樣,寫上“光學或電子儀器,小心輕放,嚴禁重壓”。必要時應派人護送。

3、儀器由汽車運送時,要防止顛波和震動,一般應放在車的前部軟墊上,或由人抱住放在腿上,亦可背在背上,不得放在車箱底櫃上。

4、短距離搬站時,儀器要豎著拿,使儀器保持垂直軸的鉛垂狀態,切不可橫扛在肩上,以免碰傷儀器或損壞儀器的軸系。

二、儀器的開箱,裝箱和關箱:

1、儀器開啟後,先熟悉各部件的相應位置,取儀器時,一手握支架,一手託基坐或雙手握支架,慢慢取出。

2、儀器在裝箱前,觀測人員不得離開儀器。

3、儀器裝箱時,應根據儀器型別,固定或鬆開制動螺旋,各部件按各自位置放妥當後,方可輕輕合上箱蓋,並扣緊兩旁的搭鉤。

4、關箱時要注意檢查工具及附件,看是否安放穩當,以免運輸過程中竄動,碰壞儀器部件。

5、箱和蓋罩,感到有障礙時,應查明原因,排除後再加蓋。嚴禁硬壓、硬扣。

三、使用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對於儀器效能不瞭解時,不得私自擺弄儀器,必須在熟悉儀器人員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2、要注意防晒、防淋、防潮、防震動。萬一儀器受潮,應放在陰涼通風處,晾乾後再裝箱。

3、儀器操作時要用力均勻,使用過程中,儀器各螺旋不要旋得過緊,以免滑扣和損壞。微動螺旋宜用中間部分,作業完畢後應將所有微動螺旋旋至中央位置。

4、作業時必須由一人單獨操作,因故換人時,必須先檢查中心螺旋是否旋上或擰緊,以防操作或搬站時將儀器摔下。

5、不得輕易拆卸儀器的任何一部分,因拆卸次數多會影響其測量精度。

儀器保養管理

1、儀器應存放在乾燥通風良好的'室內,儀器室要經常開窗通風,室溫控制在0度—30度之間,儀器箱內應經常換乾燥劑。

2、儀器使用完畢後,要用絨布或乾淨的毛刷清除儀器表面的灰塵,清潔外露的光學器件時,應用脫脂棉或擦鏡布(紙)輕輕擦拭,切不可用手帕或衣服擦拭光學另件表面。

3、儀器被水淋後,要用柔軟的乾布及時擦乾儀器,不要將潮溼的儀器放入箱中,應使儀器和儀器箱在乾燥的環境中涼幹。

4、要經常檢查儀器各部件、螺絲、螺旋、架腿的緊固螺絲等是否鬆動,若鬆動應及時擰緊。

計算機管理規定

1、計算機室由專人管理,外來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隨便進入機房使用計算機。使用計算機者必須填寫執行記錄。

2、計算機室的所有物品未經領導同意不得擅自挪用或借與他人使用。

3、計算機室管理人員要加強計算機軟盤的管理,不得隨便刪除、拷貝機器內的程式和檔案,不準在機房觀看任何光碟,不準使用沒有經過防毒的外來磁碟(軟盤、U盤、行動硬碟),以防止計算機病毒的侵入。

4、計算機室內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並要認真做好各項預防工作。

5、加強計算機室的清潔衛生管理,定期進行清理,任何人不得將飲料和食物帶進機房,以確保室內衛生整潔。學生實驗完畢必順將計算機關閉、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後方可離開。

6、定期對計算機進行清潔保養,確保裝置能夠正常使用。

7、在計算機使用過程中出現不正常現象應即停止操作並向領導及有關人員彙報,以便及時做出處理,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8、不得利用計算機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9、凡違返以上規定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裝置、儀器的管理制度 篇2

1、為加強裝置儀器的購置、使用、維護保養、修理、檢驗等管理工作,使裝置儀器保持完好狀態,特指定裝置儀器管理制度。

2、裝置儀器實行站級管理和崗位管理。裝置技術人員負責全站裝置儀器的更新、修理、檢驗和資料檔案的管理,操作人員負責所使用裝置儀器的日常管理和維護保養工作。

3、 站內壓縮機、烴泵、自動灌裝秤、鍋爐、儲罐及其它壓力容器應建立安全操作規程,其中壓力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應按有關規定向安全監察機構申報並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4、操作人員對所操作的裝置要做到“四懂、三會”(即懂結構、懂原理、懂效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會排除故障),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裝置的啟動使用和停車,並按時規定做好裝置潤滑加油、防鏽工作,認真落實巡迴檢查制度,如實填寫執行記錄。

5、操作人員對本崗位裝置、管線、閥門、儀表等裝置的操作管理實行責任制,要保持裝置整潔,及時消除冒、滴、漏併購做好防塵、防潮、防凍、防腐蝕工作。維護人員要對裝置的修理質量負責,保證檢修後設備的完好使用。裝置技術員會同安全員每週對裝置按“完好、不完好、修理、停用”4個檔次進行一次檢查評定,每月將4次檢查結果作為對裝置的評定依據掛牌公示。

6、全站生產裝置每年進行一次大修,每月進行一次小修。裝置技術員要預先提出裝置儀器的檢修內容和備品配件計劃,指定合理的檢修定額,嚴格控制修理費用。

7、裝置技術員要按規定做好對特種裝置定期檢驗制度的安排和落實。壓力容器安全狀況等級為1-2級的每6年進行一次檢驗,3級的每3年進行一次檢驗。安全閥每年至少效驗一次;壓力錶每半年要效驗一次;接地裝置每年在雷雨季節前檢測一次。

8、裝置儀器應建立技術檔案,其內容包括:

(1)裝置、儀器的隨機技術檔案、產品合格證、監製證書、裝箱清單等資料

(2)安裝施工技術資料和安裝檢測驗收資料檔案

(3)修理、改造記錄及有關技術檔案和資料

(4)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有關檢驗的技術檔案和資料

(5)壓力錶、安全閥、接地電阻等安全附件的`效驗、修理、更換記錄和資料

(6)有關事故的記錄資料和處理報告以及報廢報告資料

9、外購裝置、儀器(包括備品配件)先由需用班組提出申請,經裝置技術員稽核、分析,並提出購置的型號引數和數量等具體計劃,報站長審批。購置計劃經批准後,由有關專業人員按照質優、價廉的原則選購。所購進的裝置、儀器必須是國家定點企業生產的相應產品並附有產品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書,壓力容器還需附監檢證書。裝置儀器到貨後,由裝置技術員、使用班組、購置經辦人和財務人員共同開箱驗收,對質量、數量和技術檔案不符合要求的,由經辦人負責落實。

10、由於人為過失造成的裝置儀器(包括零部件)丟失、報廢,按有光規定給予責任者處罰。對需報廢和淘汰的裝置儀器,按固定資產管理的有關規定,由站長批准後,在裝置檔案和財務固定資產臺帳上登出。

裝置、儀器的管理制度 篇3

一、裝置、儀器使用、維護規程的制訂、修改與執行

裝置、儀器的使用、維護規程是根據裝置使用、維護說明書和生產工藝要求制定,用來指導正確操作使用和維護裝置的法規。各大公司所屬廠礦、公司都必須建立、健全裝置使用規程和維護規程。

二、規程制定與修改的要求

1、首先要按照裝置使用管理制度規定的原則,正確劃分裝置型別,並按照裝置在生產中的地位、結構複雜程度以及使用、維護難度,將裝置劃分為:重要裝置、主要裝置、一般裝置三個級別,以便於規程的編制和裝置的'分級管理。

2、凡是在用的裝置、儀器,必須做到臺臺都有完整的使用、維護規程。

3、對新投產的裝置,要負責在裝置投產前制訂出使用、維護規程,並下發執行。

4、當生產準備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時,在改變工藝前10天,要根據裝置新的使用、維護要求對原有規程進行修改,以保證規程的有效性。

5、崗位在執行規程中,發現規程內容不完善時要逐級及時反映,規程管理專業人員應立即到現場核實情況,對規程內容進行增補或修改。

6、新編寫或修改後的規程,都要按專業管理承包制的有關規定分別進行審批。

7、對使用多年,內容修改較多的規程,第三年要通過群眾與專業管理相結合的方式,組織重新修訂、印發,並同時通知原有規程作廢。

8、當裝置發生嚴重缺陷,又不能立即停產修復時,必須制定可靠的措施和臨時性使用、維護規程,由領導批准執行。缺陷消除後臨時規程作廢。

三、裝置、儀器使用、維護規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一)裝置使用規程必須包括的內容:

1、裝置技術性能和允許的極限引數,如最大負荷、壓力、溫度、電壓、電流等;

2、裝置交接使用的規定,崗位人員交接班時必須對裝置執行狀況進行交接,內容包括:裝置運轉的異常情況,原有缺陷變化,執行引數的變化,故障及處理情況等;

3、操作裝置的步驟,包括操作前的準備工作和操作順序;

4、緊急情況處理的規定;

5、裝置使用中的安全注意事項,非本崗位操作人員未經批准不得操作本機,任何人不得隨意拆掉或放寬安全保護裝置等;

6、裝置執行中故障的排除。

(二)裝置維護規程應包括的內容:

1、裝置傳動示意圖和電氣原理圖;

4、裝置使用過程中的各項檢查要求,包括路線、部位、內容、標準狀況引數、週期(時間)、檢查人等;

5、執行中常見故障的排除方法;

6、裝置主要易損件的報廢標準;

7、安全注意事項。

裝置、儀器的管理制度 篇4

教學儀器裝置是學院國有資產的一個重要組成部份,是保證完成教學和科研任務的重要物質條件,為加強學院教學儀器裝置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教學儀器裝置是指用於教學、實驗、實習和科研的儀器裝置。

第二條儀器裝置的管理,必須貫徹勤儉辦學的方針,從本院具體實際出發,依託現有儀器裝置潛力,重視開發工作,提倡自已動手研製新型儀器裝置,不斷擴充學院研製儀器裝置的潛力。

第三條全院教學儀器裝置必須貫徹統一管理、分工負責和管用結合原則,在主管院長領導下,由總務處和教務處歸口管理全院儀器裝置的採購、登記建卡、合理使用等日常管理工作。各單位應有一位領導負責儀器裝置管理工作並指定專(兼)職人員負責保管和登記。

第四條儀器裝置保管人員變動時,應經部門領導同意並與接替人員辦清交接手續後方可離職。部門領導應將變動人員名單送交總務處備查。

第五條用於教學、科研的儀器裝置,單價在500元及以上、耐用期一年以上並能獨立使用的均為固定資產,必須單獨建立帳卡。單價低於500元,但數量較大的批量購入的儀器裝置也應計入固定資產。

第六條單價低於500元耐用期在一年以上並能獨立使用的儀器裝置為低值耐用品,不記入固定資產,但其管理模式與固定資產相同。

單價低於500元耐用期不足一年的其它物資為低值易耗品,這類物資以領代耗,由各部門建帳管理,學院總務處定期和不定期地進行檢查監督。

對於可公私兩用的低值耐用品的管理按固定資產管理模式執行。

第七條單價在500元以上,能獨立使用,但耐用期不足一年的儀器裝置屬易耗品。易耗品的管理按《xx職業技術學院一般維修材料、工具、低值耐用品、易耗品使用管理規定(試行)》執行。

第八條所有購入、調入、自制、捐贈的儀器裝置,不論其經費來源都要按上述規定入帳建卡,不允許出現有物無帳、有帳無物現象。

第二章儀器裝置的購置和驗收、建帳

第九條教學儀器裝置的添置,由各系部按照學院總體規劃,根據實際需要提出發展建設規劃,其內容包括建設目標、專案內容、應達到規模、水平、專業設定、現有裝置情況,並以此制定出年度計劃和並根據財力的可能分別輕重緩急制定出年度添置計劃或三至五年建設規劃。經院領導審查同意後方可購置。

購置儀器裝置在壹萬元以下必須填寫《xx職業技術學院儀器裝置購置申報表》,由購置部門負責人審查簽署意見報主管院長批准後送教務處採購。單價在壹萬元及以上的儀器裝置必須報經教務處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論證後,經主管院長批准,並提交院長辦公會審定,以招標形式採購。

第十條全院所有教學儀器裝置原則上由學院教務處統一購置,屬於個別急需的儀器裝置,經主管院領導同意可由使用部門購置,但報銷時須經教務處簽署意見,並同時入帳建卡。

第十一條各系部提出的教學儀器裝置購置計劃,應將詳細的品名、規格、型號、產地、廠家、數量及用途等填寫清楚報教務處,避免一切可能造成的差錯。

第十二條採購必須遵循自制、市內、市外、國內、國外的先後順序原則,不得捨近求遠。

第十三條赴外地看樣或訂貨的人員由使用部門和教務處聯合組成,重大采購專案必要時可請紀檢部門派員參加,部份專用、急需的小件儀器裝置和物資,經教務處同意也可由使用部門自行採買。

第十四條採購前,應將採購小組的組成、採購專案和採購金額等情況報紀監辦備案,必要時紀監辦派人直接參與採購活動,對採購過程進行監督。

第十五條採購人員必須按照批准的計劃訂貨採購,如需改變規格型號者,應徵得使用單位同意。使用單位計劃變更也應與教務處聯絡,並辦理變更手續,否則造成的後果由經辦人或使用部門負責。

第十六條精密貴重儀器和大型儀器裝置的.購置,還必須提出可行性報告,其內容包括購置理由、效益預測、選型論證、安裝和使用條件等,經教務處及總務處會同有關業務部門及專家逐項進行評議審查後,報主管院長批准執行。

第十七條自制儀器裝置必須考慮到科學性、可行性及經濟的合理性,由自制部門提出申報計劃,並附論證報告,經部門領導同意報教務處及總務處稽核後,列入自制儀器裝置專項計劃,報請主管院長批准執行。試製開發的儀器裝置經鑑定合格予以驗收入帳。

第十八條購置裝置到校後,教務處約請使用單位指派專人共同按訂貨要求進行驗收。

經驗收合格後,經辦人憑發票或調撥單以及儀器裝置的標牌或說明書到總務處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

驗收不合格者,應及時查原因並在檔案上籤署意見,由教務處有關人員負責處理。

經同意,由使用部門自行購置的儀器裝置,由本單位組織驗收。驗收結果報教務處備案。憑驗收單到總務處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

技術性較高的儀器裝置,應組織專門班子進行驗收。

計價轉帳調入、無償贈送的儀器裝置,應同樣辦理驗收、建帳事宜。

第十九條大宗物資裝置的採購必須採取招標、邀標方式,充分利用市場機制爭取更好的效果。招標、邀標應嚴格按程式、規範進行。

第三章儀器裝置的管理與使用

第二十條教學儀器裝置的管理要嚴格按照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執行。由教務處責承各系部制定相應的操作規程、使用和維修保養制度,實行崗位責任制。

第二十一條教務處和各使用部門都必須按固定資產帳務管理建立相應的帳卡,並保證帳、卡、物相符,及時做好對帳工作,總務處每年不定期對各單位裝置使用情況進行抽查,並將抽查結果向主管院長彙報。

第二十二條儀器裝置的使用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技術檢查、校驗、維修等工作,責任到人,保證裝置處於完好的可用狀態。保管人員應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對所管物品經常盤點,定期檢查,及時掌握物資的增減變化。

第二十三條儀器裝置必須按精密程度分級使用,並對效能和指標進行定期校驗、計量和定標,以保證儀器裝置的精度效能。精密貴重儀器裝置和大型裝置,必須建立技術管理檔案,按學院檔案管理要求,由教務處統一負責管理。

第二十四條教師或實驗技術人員管理和指導使用時,必須辦理有關領用登記手續,並做好使用記錄,其他人員必須經過技術培訓,考核合格後,方準使用。

第二十五條進行拆裝(含大修)類的教學實驗(實習)應儘量使用廢舊儀器裝置。實驗室在使用新購入的儀器裝置(專供拆裝的除外),一律不許隨便拆改。若確需對精密貴重儀器裝置和大型裝置進行拆改,須制定技術方案,由教務處稽核後報主管院長批准方可執行。

第二十六條學生領用實驗儀器需向實驗員(指導

教師)辦理領用手續,實驗結束後應及時送實驗室,實驗員(指導教師)負責驗收,保證實驗儀器安全完整,逾期由實驗員(指導教師)負責收回。

第二十七條實驗室、陳列室和模型室等均應按儀器裝置、標本、模型等分類,並經常檢查,以防損壞和損失。

第四章儀器裝置的借、領與處理

第二十八條教師和學生在校外進行勞動或科技協作,原則上應使用所在單位的儀器裝置。如確需攜帶本校的儀器裝置使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並經教務處報主管院長同意批准方可攜出。若有損壞、丟失應及時向領導彙報並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九條各部門的儀器裝置借入與借出,要指定專人負責辦理,並設專冊登記。精密、貴重、稀缺儀器裝置的借出,需經教務處和主管副院長批准。借入的儀器裝置要及時驗收,凡違返規定者,要追究經辦人責任。

第三十條儀器裝置出借須雙方當面進行檢查。收回時出現損壞、丟失、缺少零件等,由經辦人負責賠償其經濟損失。

第三十一條儀器裝置的安裝和維修。儀器裝置的安裝原則上由供貨商負責;保修期內由供貨商負責維修,過了質保期,校內無法自行修復的,可送院外修理。

第三十二條儀器裝置的處置必須嚴格按照《xx職業技術學院國有資產處置管理辦法(試行)》執行,認真履行審批手續。

第三十三條在不影響本部門的正常工作前提下,提倡互通有無,相互合作。為了避免儀器裝置的重複購置,提高儀器裝置的使用率,教務處負責全院教學儀器裝置的統一調配。

第三十四條凡已超過使用年限、主要部件或結構已經損壞,不能達到最低使用要求且無法修復的儀器裝置,經教務處組織技術鑑定,符合報廢條件的可申請報廢。報廢工作按《xx職業技術學院固定資產報廢管理辦法(試行)》執行。

第三十五條要努力避免儀器裝置的積壓和浪費,對長期不投入使用的儀器裝置,要查明原因採取措施,對確因人為原因造成的積壓和浪費,應追查責任,進行處理。

裝置、儀器的管理制度 篇5

甲方:

乙方:廣西建工集團建築機械製造有限責任公司

根據甲方承建的==建設需要,甲方委託乙方負責對該工程的塔式起重機型號:==,進行定期維修保養,經雙方友好協商物特簽定本協議。

一、工期:合同簽字日至塔機拆卸完工。

二、1100元整(每月/臺)。

三、甲方責任:

①甲方每月給乙方兩次每次2天的維修保養時間.

②在維修保養過程中甲方安排安全員配合乙方工作人員施工.

③甲方必須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檢查監督.

④甲方做好施工場地範圍安全警戒和場地要求.

四、乙方責任:

為確保安全經濟地使用塔機,延長塔機的使用壽命,必須做好塔機的保養、維修、潤滑等工作。

一)、機械裝置維護與保養

1、各機構的制動器經常進行檢查和調整制動瓦和制動輪的間隙,保證靈活可靠,其間隙保證在0.5~1mm之間。在磨擦面上,不應有汙物存在,遇有汙物必須用汽油或稀釋劑清洗。

2.減速箱、變速箱、外齧合齒輪等各部分的'潤滑以及液壓油均按潤滑表中的要求進行。

3、要注意檢查各部鋼絲繩有無斷絲的鬆股現象,如超過有關規定,必須立即換新。鋼絲繩的維護保養應嚴格按GB51144-85規定。

4.時排除輪的中心線平行,其齧合同不小於70%,齧合間隙要合適。

二)、液壓頂升系統的維護和保養

1、使用液壓油嚴格按潤滑表中的規定進行加油或換油,並清洗油箱內部。

2、溢流閥的壓力調整後,不得隨意更動,每次進行頂升之前,應用油壓表檢查其壓力是否正常。

3、應經常檢查各部管接頭是否緊固嚴密,不準有漏油現象。

4、濾油器要經常檢查有無堵塞,檢查安全閥在使用後調整值是否變動。

5、油泵、油缸的控制閥,如發現滲漏應及時檢修。

6、總裝和大修後初次起動油泵時,應先檢查入口和出口是否接反,轉動方向是否正確。吸油管路是否漏氣,然後在規定轉速內起動和試動轉。

7、在冬季起動進,要開開停停往復數次,待油溫上升和控制閥動作靈活後再正式使用。

三)、金屬結構的維護與保養

1、在運輸中應設法防止構件變形及碰撞損壞。

2、在使用期間,必須定期檢修和保養,以防鏽蝕。

3、經常檢查結構連線螺栓,焊縫以及構件是否損壞,變形和鬆動等情況。

4、每隔1~2年噴刷油漆一遍。

四)、電氣系統的維護與保養

1、經常檢查所有的電線,電纜有無損傷。要及時的包紮和更換已損傷的部分。

2、遇到電動機有過熱現象要及時停車,排除故障後再繼續執行,電機軸承潤滑要良好。

3、各部分電刷,其接觸面要保持清潔,調整電刷壓力,使用接觸面積不小於50%。

4、各控制箱,配電箱等經常保持清潔,及時清掃電器裝置的上灰塵。

5、各安全裝置的行程開關的觸點開閉必須可靠,觸點弧坑應及時磨光。

6、每年搖測保護接地電阻兩次(春秋),保證不大於4歐姆。

五)、塔機維修時間的規定

1、日常保養(每班進行)

2、每月至少2次、高峰期不少於4次對整臺塔機定期檢查、維保。

3、各安全裝置的維護檢查。每月至少2次對塔機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進行試吊檢驗,確保該安全裝置在塔機使用說明書規定的範圍內可靠、有效。如發現失效的安全裝置,應及時按塔機使用說明書的有關要求進行調整。每月至少2次對塔機迴轉限制器、小車幅度限制器、起升高度限制器等安全裝置進行檢驗,確保該安全裝置安全、有效。

4、多機作業時,應避免各塔機在回轉半徑內重疊作業。

甲方:

乙方:廣西建工集團建築機械制

造有限責任公司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日期:

裝置、儀器的管理制度 篇6

1目的

確保實驗室使用的儀器裝置正常執行和使用。

2範圍

各實驗室內分析儀器等。

3職責

3.1實驗室主任統籌管理實驗室所有儀器裝置正常執行和使用。

3.2儀器管理人員和儀器使用人員負責對儀器裝置進行購置、安裝、除錯、保養和維護。

4儀器裝置的購置

4.1根據工作需要,實驗室主任提出書面申請,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由儀器管理人員和儀器使用人負責擬購儀器的調研和採購。

4.2調研過程中,儀器管理人員和儀器使用人必須儘可能多地瞭解各個廠家儀器的效能,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選定儀器型號,報部門負責人批准。

4.3所購儀器必須符合合同規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應做退貨或與供貨方協商處理。

4.4小型電器裝置和設施的購置直接由裝置設施負責人提出計劃,實驗室主任批准,並做好記錄。

5儀器裝置的驗收

5.1實驗室主任、儀器管理人員和儀器使用人共同完成驗收。

5.2應檢查外觀是否完好,是否有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及書裝箱單,並將資料存檔,影印件供操作人員使用。

5.3清點備件是否按合同規定備齊。

5.4由儀器管理人填寫驗收記錄、儀器登記表。

5.5實驗室主任確定儀器管理人員。

5.6儀器管理人員對具備相應合格資料的小型電器裝置和設施並做好驗收記錄完成驗收。

6儀器裝置的安裝除錯

6.1儀器管理人員檢查供電電源是否與儀器相匹配,儀器裝置工作環境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

6.2儀器的安裝除錯工作應在生產廠家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對安裝除錯中發現的問題,由儀器管理人員及時彙總反饋給生產廠家解決。

6.3嚴格按照儀器說明書進行安裝除錯,儀器使用人員要及時記錄儀器的各項工作效能,審查儀器的工作效能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並遞交除錯、效能檢驗報告。

6.4除錯期間,儀器使用人員要積極、主動地接受廠家的培訓,獨立掌握儀器的基本操作。

6.5儀器安裝除錯完畢後,儀器使用人負責寫出書面除錯報告,進口儀器說明書應譯成中文後與儀器的原始資料一起存檔,當說明書內容較多時,應至儀器操作程式翻譯成中文。

7儀器裝置的使用與保養

7.1儀器使用人員要經過認真學習,熟悉儀器的工作效能,掌握儀器的`工作原理,認真操作。

7.2大型精密儀器要專人專管專用,責任到人,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一般儀器也不得隨意搬動。儀器離開、返回實驗室均應通知儀器管理人員,儀器返回後,在使用前由儀器管理人員對其效能進行核查,顯示滿意結果方可使用。

7.3儀器使用後要記錄儀器的工作情況、使用時間、使用人員,有無異常現象發生等,填寫儀器使用記錄表。儀器使用完畢後,要做好現場清理工作,切斷電源、熱源、氣源等,並做好防塵措施。

7.4按照儀器規定達到的指標或除錯時的效能指標定期進行檢驗,並且登記備查。(大型儀器半年一次,常規儀器三個月一次,檢驗專案包括儀器的穩定性、靈敏度、精密度與精度等)。

7.5不是經常使用的儀器要定期通電檢查(梅雨季節每週通電一次,其它季節半月通電一次)和更換防潮矽膠(矽膠發紅即更換)等,並且登記備查。

7.6與儀器配套使用的電腦不得安裝與儀器使用無關的軟體。

7.7有特殊要求的儀器要按特殊要求進行維護。

7.8儀器室內要穿工作服,不準吃零食,不準吸菸,保持室內整潔、衛生、乾燥,一切有腐蝕性物質不得存放在儀器室內。

8儀器裝置的管理與維護

8.1每臺儀器應有固定標識牌,包括儀器名稱、儀器型號、儀器出廠號、固定資產號、購置日期、儀器管理人員等。

8.2每臺儀器由儀器管理人員建立儀器檔案。內容包括儀器使用說明書、生產廠家、生產日期、購進時間、啟用時間、驗收報告、除錯報告、使用登記、維護和維修記錄、儀器故障記錄及檢定記錄(檢定合格證書),交由檔案員存檔。

8.3儀器使用人員要經過嚴格培訓,要能獨立熟練地操作儀器。其中儀器責任人要負責儀器的日常維護。

8.4所有儀器裝置應配備相應的設施與操作環境,保證儀器裝置的安全處置、使用和維護,確保儀器裝置正常運轉,避免儀器裝置損壞或汙染。

8.5所有儀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異常現象發生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終止測試。由儀器責任人向室主任和分管站長彙報,按儀器裝置的維護和維修程式申請維修。在維修期間應加以“停用”標識,避免其他使用人員誤用。

8.6屬於國家法定計量檢定的儀器裝置,應按有關檔案規定,送計量部門定期檢定,經檢定合格方可使用。按檢定結果在儀器醒目位置貼上儀器使用“三色標識”。即:“合格”、“準用”、“停用”。

8.7所有儀器由儀器管理人員建立儀器檔案,並制定儀器裝置一覽表新儀器要及時歸檔,並新增到儀器裝置一覽表。

8.8儀器檔案要做到一臺一檔,主要內容包括:儀器登記表,技術說明書,驗收除錯報告,維修報告,使用及維護情況記錄表及檢定報告。

8.9每臺儀器裝置的檔案應按儀器裝置檔案管理制度的規定進行管理、整理並定期進行清點,以防資料丟失,一般一個季度一次。

9儀器裝置的維修

9.1儀器的一般故障,由儀器使用人員自行排除。同時實驗室主任,並在儀器使用記錄表上登記。較重大故障要報告部門負責人。

9.2當儀器出現使用人員不可解決故障時,必須填寫儀器維修申請單,由專業人員維修,大、中型精密貴重儀器未經維修人員同意,不得私自拆卸。

9.3檢修過程中,使用人員和維修人員應積極配合。檢修完畢,維修人員應填寫維修記錄或報告,使用人員應進行效能檢驗並有檢驗報告。檢驗證明其功能指標已恢復後,該儀器方可投入使用。

9.4當儀器的故障無法得到修復或修復後的部分效能指標下降,應申請儀器裝置降級或報廢。

10儀器裝置的檢定和校準

10.1各類不同的儀器必須根據儀器的使用說明和分析專案制定一套調校、檢定方法,定期進行調校、檢定,每次調校、檢定過程都應做好記錄。

10.2對需要強檢的儀器,質保室應及時按照強檢規定送檢。檢定報告要及時歸檔。

10.3對調校、檢定不合格的儀器,一律不準使用。

10.4大型儀器一經搬動都必須進行調校、檢定。

10.5對所有儀器實行標誌管理,核定計量檢定證書及校準結果後分別貼上國家技術監督司認證辦公室統一制訂的標誌。凡見“停用”標誌不得使用。

11儀器裝置的降級、報廢

11.1儀器的降級使用,必須履行以下程式:

11.1.1儀器的部分效能指標下降,且無法改善的情況下,由儀器責任人向室主任提出書面申請。

11.1.2部門負責人、實驗室主任、儀器管理人員和儀器使用人共同參加鑑定。

11.1.3 鑑定必須降級使用的,由部門辦公會研究批准。

11.2降級使用的儀器包括:

11.2.1按照儀器規定的指標,經除錯達不到要求的可降級。

11.2.2有某項指標不穩定的可降級。

11.2.3經過改裝、大修和超年限使用的可降級。

11.3需要做報廢處理的儀器包括:

11.3.1儀器效能達不到現行的環境監測標準的可報廢。

11.3.2儀器損壞,無法修復的可報廢。

11.4需要報廢處理的儀器,必須履行以下程式:

11.4.1經儀器管理人員查明原因並提出書面報告上報分管領導。

11.4.2部門負責人組織儀器管理人、儀器使用人及室主任共同參加鑑定。

11.4.3 鑑定必須報廢的儀器,由儀器管理人員填寫儀器報廢申請表報部門負責人再上報分管領導研究批准。大、中型精密、貴重儀器的報廢必須寫出專題報告。

11.4.4批准後送檔部門檔案室然後上報辦公室和公司檔案室核銷固定資產和整理儀器檔案。

裝置、儀器的管理制度 篇7

1.公司設專人負責裝置管理和維修,工程副總經理分管該項工作。

2.建立裝置臺帳、卡片、裝置牌板以及裝置分佈圖。裝置規格、型號、購進時間、運轉、檢修,損壞、報廢等情況都必須有詳細記錄。

3.機電裝置做到定期檢查、維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一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堅持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裝置帶病運轉。

4.主要裝置和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明確專人負責,掛牌管理。

5.供電要做到“三無”(無雞爪子、無羊尾巴、無明接頭)“四有”(有過流和漏電保護、有螺絲和彈簧墊、有密封圈和擋板、有接地裝置);“兩齊”(電纜懸掛整齊、裝置硐室整齊)“三全’’(防護裝置全、絕緣用具全、圖紙資料全)“一堅持'(堅持使用漏電並保持動作靈敏可靠)。

6.裝置管理和操作人員必須維護好裝置,經常對裝置進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時要嚴格檢查裝置各部位是否正常、開機後要注意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和處理。

7.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和違法操作。

8.加強裝置管理和維修,確保在用裝置臺臺完好。

裝置、儀器的管理制度 篇8

一、各類裝置的管理和使用做到制度落實、責任到人,應積極採取措施,確保各種安全(包括使用安全、防盜安全、裝置防腐、)。

二、儀器室是貯存儀器的重要場所,非本室人員未經管理人員允許不得進入,以確保儀器、藥品安全和室內安靜。

三、貴重器材室應安裝防盜設施。

四、根據《危險品管理規則》管理有毒、易燃、易爆、腐蝕等物品應確保單獨存放,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五、正確處理“三廢”:注意通風換氣,天晴時隔天進行一次通風換氣工作。

六、對實驗中可能出現的危害,如觸電、燒(灼)傷、中毒、起火、爆炸等 , 事先應有足夠的`重視與預測,並落實相關措施。

七、電路及用電裝置要定期檢修,確保安全。

八、每天上、下班檢查水、電、門窗。專用教室及資料儀器室等無人時,必須關閉水、電、門窗,確保安全。

九、慎用火源,嚴禁吸菸,在實驗室和儀器室以及有關場所均應配置滅火器。

十、各類裝置定期檢查,如體育裝置(籃球架、平梯、肋木等)、電器裝置、滅火器材等要定期檢查維護或維修。

十一、做好防火、防盜、防黴、防塵等工作。

十二、積極做好安全教育工作,確保安全。

裝置、儀器的管理制度 篇9

裝置儀器管理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

1、裝置管理員應根據裝置維護要求以及裝置技術狀況制定本廠裝置的保養細則、保養週期和檢定週期,並做好裝置維修記錄臺帳。

2、裝置操作工在獨立使用裝置前,須掌握該裝置的操作技能。

3、裝置使用:

1、裝置管理員應根據裝置維護要求以及裝置技術狀況制定本廠裝置的保養細則、保養週期和檢定週期,並做好裝置維修記錄臺帳。

2、裝置操作工在獨立使用裝置前,須掌握該裝置的操作技能。

3、裝置使用應定人定機,對公用裝置由專人負責保養。

4、操作工要養成自覺愛護裝置的習慣。班前班後認真擦試裝置及注油潤滑工作,使裝置經常保持良好的潤滑與清潔。

5、操作工要遵守裝置操作規程,合理使用裝置,管好裝置附件。

6、對私自操作裝置人員,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由此發生的一切後果由私自操作者負責。

7、裝置發生故障應及時停機,使用部門應立即通知裝置管理員或單位領導,請修理人員檢查排除故障。當修理人員在排除故障時,操作人員應積極協助修理人員排除故障。

8、對裝置使用年久,部件嚴重損壞,又無法修復和沒有改造價值的,可辦理報廢手續報請單位領導批准。

9、對裝置的檢查、保養、修理應做好所有記錄,由裝置管理員歸檔,以便檢查。

裝置、儀器的管理制度 篇10

一、裝置維護保養要實行定機、定人、定期保養與職工維護保養相結合的原則。操作人員要積極參加裝置的維修工作。

二、裝置的操作和維修保養人員必須做到“三會”,“四懂”,即: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懂原理、懂結構、懂效能、懂用途,裝置應經常保持清潔、潤滑、安全、正常。

三、裝置小修的間隔為500-600作業小時,中修間隔期為1000-1100作業小時,大修間隔期為20xx-2100小時。

四、電器裝置小修間隔期為一年,中修間隔期為五年,大修期間隔期為十年。

五、壓力容器及安全附件檢測按《壓力容器監察規程》執行。

六、加強裝置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定期檢查其執行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保持裝置在最佳執行狀態。

七、充裝站裝置儀器應建立臺帳、卡片、檔案。

八、裝置儀器實行定期檢查考評,根據各類裝置的完好標準,確保主要裝置完好率達到l00%。

九、裝置管理實行雙包機制度,每臺機組每個閥門每條管線,每塊儀表都要指定專人操作,專人維修,並在裝置顯著位置掛牌明示。

裝置、儀器的管理制度 篇11

一、本校教職工凡借用實驗、電教室儀器裝置,必須先填好借用單,報學校主管實驗室工作的領導批准,再由實驗員經手借出,借者必須妥善使用和保養儀器裝置,如期歸還,歸還時由實驗員逐一驗收,確認無錯、漏、損後,再在借用單上簽收。如有損壞,按實驗室賠償制度處理。

二、凡實驗室、電教室貴重精密儀器(每件價在200元以上)不準私人借用,也不準擅自出租。外單位確需借用者,必須經學校領導批准,並嚴格履行借用手續和執行損失賠償制度。處所有。

三、實驗、電教員必須忠於職守,嚴格執行借用制度,嚴格檢查和驗收。如因玩忽職守,致使實驗室財產造成損失者,應按市有關檔案追究其責任。

四、每期末,實驗、電教人員應提出下學期實驗室所需儀器裝置、藥品和其他器材的請購計劃,報請主管領導審批。制定請購計劃時,應首先考慮急需的學生受益最大的基本儀器裝置,在財力有限的情況下,不要請購非急需的高檔儀器裝置。學期中,需購進的'急需儀器裝置、藥品、器材,應由實驗員填好請購單,交主管實驗室、電教工作的領導批准,然後派人購回,儀器購回後,由學校領導、實驗教師、實驗員組成驗收小組,對儀器進行驗收。實驗員要認真驗收入庫。

裝置、儀器的管理制度 篇12

一、地質、測量所有儀器裝置及工具必須建立技術檔案、資料、臺帳,包括儀器規格、效能、附件、精度鑑定、損傷記錄、修理記錄以及使用時所特別注意事項等。

二、對本組儀器和工具應編號。對發放使用日期進行記錄,分配到個人使用的儀器和工具,人員調出時,要歸還交礦。否則,不予辦理調出手續或作價扣款。

三、對所負責使用、保管的儀器工具,要經常保養和維護,使儀器處於完好狀態,充分發揮作業能力,並使其延長壽命。如不按操作規程作業,造成損壞的,視損壞程度給責任者處罰。

四、儀器裝置的借用、轉借、調撥、大修與報廢等,應有一定的審批手續。儀器工具的借出必須經組長同意,科長批准,歸還時進行檢校。如不經批准或損壞的,視情況給予罰款。

五、新鋼尺在使用前,必須逐段檢查刻劃數字是否清晰和準確無誤。使用後,應及時用棉紗進行擦拭,並擦拭機油。

六、經緯儀、水準儀下井前應對各主要部件進行檢查,在井下行走應避免劇烈擺動和碰撞。使用後用絨布輕輕擦淨儀器上灰塵、水氣、油汙,遷站時儀器與三角架腿必須分開搬運。夏季在地面使用儀器不得在陽光下暴晒,必須打傘。

七、鐳射指向儀的'現場管理和維護由施工單位負責,測量分管人員進行監管,光束調整和檢校由測量部門負責。

八、各種儀器、儀表、工具應存放在清潔、乾燥的室內架上或臺上,不準靠近暖氣和火爐。對所使用的儀器要負責日常的保養和核正,精度達不到要求的應及時送廠維修,以保證儀器的完好性。

裝置、儀器的管理制度 篇13

1、各儀器裝置均應建立檔案統一管理,內容包括儀器編號、品牌型號、購置日期、使用說明書、操作手冊、維修手冊等原始資料,由專人保管。

2、工作人員操作精密儀器裝置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專業主管考核合格並經科主任批准後方可上崗。

3、建立專業實驗室的儀器操作手冊,使用時嚴格按照程式操作;操作人員對儀器要定期保養維護,並有保養和維修記錄;儀器要有明顯的狀態標示(使用、維修、停用);專業主管定期檢查。

4、建立儀器裝置檢定和校準程式,按期進行強制檢定或自檢(貼有明顯的標記);按儀器使用說明書的.規定週期,使用配套校準品校準儀器。有檢定及校準記錄,專業主管或科主任定期檢查。

裝置、儀器的管理制度 篇14

1、做好各類電教器材的保管工作,安放到位,定期檢查,確保教學工作的正常開展。

2、負責班級電教設施管理,加強對班級教師正確使用電教裝置的指導和培訓。

3、負責運用電教多媒體教學的`指導、管理和推廣工作。

4、對電教裝置變動情況要及時登記在冊,保證電教硬軟體目錄清楚。

5、負責全園大型活動的音響設施準備。

6、負責全園電子資料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並負責管理幼兒園網站,及時更新整理內容。

7、參與管理並帶好教學班教學工作,按要求按時完成電教工作任務,積極配合園交辦的其他工作。

裝置、儀器的管理制度 篇15

一、目的

確保取樣儀器裝置的正常執行和使用

二、範圍

所有采樣使用的各類儀器等

三、職責

後勤中心統籌管理所有采樣儀器裝置正常執行和使用,對儀器裝置進行購置、除錯、保養、盤點和維護。

市場小組組長負責公共衛生取樣儀器裝置的調配、維護、清點。

環境取樣組組長負責環境取樣儀器裝置的調配、維護、清點。

四、儀器裝置的購置

1、根據工作需要,各板塊負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總經理批准後,由後勤中心和各板塊負責人共同擬購儀器的調硏和採購。

2、調研過程中,後勤中心必須儘可能多地瞭解各個廠家儀器的效能,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選定儀器型號,報總經理批准。

3、所購儀器必須符合合同規定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應做退貨或與供貨方協商處理。

五、儀器裝置的驗收

1、後勤中心負責儀器裝置的'驗收工作。

2、應檢查外觀是否完好,是否有檢驗合格證、使用說明及書裝箱單,並將資料存檔,影印件供操作人員使用。

3、清點備件是否按合同規定備齊。

4、由後勤中心填寫驗收記錄、儀器登記表。

5、後勤中心對具備相應合格資料的儀器裝置和設施並做好驗收記錄完成。

六、儀器裝置的除錯

1、後勤中心檢查供電電源是否與儀器相匹配,儀器裝置工作環境是否符合規定的要求。

2、儀器的除錯工作應在生產廠家專業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對使用中發現的問題,由後勤中心及時彙總反饋給生產廠家解決。

3、除錯期間,取樣人員要積極、主動地接受廠家的培訓,獨立掌握儀器的基本操作。

七、儀器裝置的使用與保養

1、取樣人員要經過認真學習,熟悉儀器的工作效能,掌握儀器的工作原理,認真操作。

2、取樣人員要記錄儀器的工作情況、使用時間、使用人員,有無異常現象發生(如有異常現場應立即告知後勤中心人員,否則視為儀器裝置正常)等,填寫儀器出入庫記錄表。未登記儀器出入庫的視為未外出取樣。

3、儀器使用完畢後,要做好現場清理工作,確保儀器及配件均完好帶回公司,如儀器使用環境對儀器外觀及內部零件產生損壞或腐蝕,回到公司後,須立即告知後後勤中心對其進行清理和保養。

4、取樣儀器如在取樣程中出現故障應及時與後勤中心聯絡溝通,如現場解決不了的報到後勤中心維修,如不上報影響其他人員取樣的,將承擔相應的責任。

5、取樣儀器在取樣過程中因人為故意造成儀器損壞的,根據儀器損壞程度損壞儀器人員應承擔相應的維修費或更換費用。如取樣儀器及配件現場丟失,由該組取樣人員承擔全部責任。

6、充電儀器取樣回來應及時充電,如未充電給下一組取樣人員帶來工作不便的將進行處罰,第一次罰款100,第二次200,以此類推。

7、取樣人員所領取取樣耗材應登記,未用完的耗材回來後應上交,如未上交將進行處罰,第一次罰款100,第二次200,以此類推。

8、取樣人員必須保持儀器清潔,不得使儀器接觸強酸強鹼等腐蝕性物品,儀器的放置要遠離水源、火源、氣源等不安全源。

9、後勤中心應每週對儀器裝置進行盤點工作,確保儀器裝置的完整性,後勤中心一個月對儀器保養維護和使用記錄進行檢查。

10、不是經常使用的儀器要定期通電檢查和更換防潮矽膠等,並且登記備查。

八、儀器裝置的管理與維護

1、每臺儀器應有固定標識牌,包括儀器名稱、儀器型號、儀器編號、檢定日期、儀器專管員等。後勤中心把儀器裝置按分類編號,定櫥存放,佈局規範。

2、每臺儀器由後勤中心建立儀器檔案存檔。檔案內容包括儀器使用說明書、生產廠家、生產日期、購進時間、啟用時間、驗收報告、使用登記、維護和維修記錄、儀器故障記錄及檢定記錄(檢定合格證書)。

3、取樣人員入職後要經過嚴格培訓,要能獨立熟練地操作儀器。

4、所有儀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現有異常現象發生時,應立即停止使用,並告知後勤中心。由後勤中心通知取樣和實驗室部門,按儀器裝置的維護和維修程式申請維修。在維修期間應加以“停用”標識,避免其他使用人員誤用。

5、屬於國家法定計量檢定的儀器裝置,應按有關檔案規定,送計量部門定期檢定,經檢定合格方可使用。按檢定結果在儀器醒目位置貼上儀器使用“三色標識”即:“合格”“準用”、“停用”。

九、儀器裝置的維修

後勤中心人員應定期對所管儀器裝置進行維護和檢修,認真填寫儀器維修記錄,經常保持儀器裝置的完好可用狀態。

1、儀器的一般故障,由後勤人員自行排除,並在儀器使用記錄表上記錄。較重大故障要報告實驗室負責人和取樣負責人並聯系專業人員維修。

2、檢修過程中,後勤中心和維修人員應積極配合。檢修完畢,後勤中心人員應進行效能檢驗。檢驗證明其功能指標已恢復後,該儀器方可投入使用。

3、當儀器的故障無法得到修復或修復後的部分效能指標下降,應申請儀器裝置降級或報廢。

十、儀器裝置的檢定和校準

1、各類不同的儀器必須根據儀器的使用說明和分析專案制定一套調校、檢定方法,定期進行調校、檢定,每次調校、檢定過程都應做好記錄。

2、對需要強檢的儀器,後勤中心應提前一個月將檢定計劃報送總經理,按照強檢規定送檢。檢定報告要及時歸檔。

3、對調校、檢定不合格的儀器,一律不準使用

4、對所有儀器實行標誌管理,核定計量檢定證書及校準結果後分別貼上技術監督部門統一制訂的標誌。凡見“停用”標誌不得使用。

十一、儀器裝置的檔案管理

1、所有儀器由後勤中心建立儀器檔案,並制定儀器裝置一覽表。新儀器要及時歸檔,並新增到儀器裝置一覽表。

2、儀器檔案要做到一臺一檔,主要內容包括:儀器登記表,技術說明書,驗收除錯報告,維修報告,使用及維護情況記錄表及檢定報告。

3、儀器裝置出入庫登記表由後勤中心每月檔案。

4、經報廢處理的儀器應及時清理出檔案。

5、後勤中心每季度清點儀器檔案一次,防止資料遺失。

以上制度自即日起開始執行,所有與之相違背的制度或通知均以此制度為準。

裝置、儀器的管理制度 篇16

1.地質、測量及防治水涉及所有儀器裝置及工具必須建立技術檔案、資料、臺帳包括儀器的規格、效能、附件、精度鑑定、操作記錄、修理記錄以及使用時所特別注意的事項。

2.對本組使用的儀器應編號,對發放使用日期進行記錄分配到個人使用的儀器和工具人員調出時要歸還交礦,否則不予出調出手續或作價賠款。

3.對於所使用、保管的儀器和工具要經常保養和維修使儀器處於完好狀態,充分發揮作業能力並使其延長壽命如不按操作規程作業造成損壞的視損壞程度給予責任者處罰。

4.儀器裝置的借用、轉借、調撥與報廢等應有一定的審批手續,儀器工具的借出必須經科長同意總工批准歸還時進行檢驗,如不經批准借出或損壞的視其情況給予罰款。

5.新鋼尺在使用前必須逐段檢查刻劃數字是否清晰和準確無誤,使用後應及時用棉紗擦拭並擦拭機油。

6.全站儀在下井前要對各主要部件進行檢查在井下行走時應避免劇烈的擺和碰撞,使用後要用絨布輕輕地擦拭儀器上的灰塵、水氣、油汙移站時儀器和三角架必須分開搬運,夏季在太陽下使用儀器時1匭胗蒙≌謐》樂谷丈埂

7.鐳射定向儀的'現場管理和維護由施工單位負責測量人員進行監管光束調整和核驗由測量部門負責。

8.各種儀器、儀表、工具應存放在清潔、乾燥室內架上或臺上不準靠近暖氣和火爐,對使用的儀器要負責日常的保養和校正精度達不到要求時應及時送廠維修以保證儀器的完好與準確性。

9.對過期或淘汰的儀器或裝置要向主管領導提出申請及時更換並推廣使用先進裝置、新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