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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物資採購管理制度(通用12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66W

學校物資採購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學校物資採購管理制度(通用12篇)

第一條為加強我校物資採購管理,規範物資採購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物資採購效率,更好地為學校教學、科研和管理等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以下簡稱《政府採購法》)、《教育部政府採購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物件為全校所有教學、科研單位、機關部處及直屬單位使用學校預算內、外資金以及自籌資金採購的單件或批量物資。

第三條本辦法中的物資指國務院《中央行政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辦法》規定的固定資產管理範圍內的儀器裝置,傢俱及低值耐用品等,以及規定之外的材料、試劑等。

第四條學校的物資採購應當嚴格按照批准的預算執行。

第五條學校物資採購工作由學校資產與後勤事務管理處(以下簡稱資產後勤處)統一歸口管理。各單位應確定主管物資採購工作負責人和經辦人,負責本單位的物資採購工作,特別應做好貴重儀器裝置的採購管理工作。

第六條物資採購應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和學校的有關規定,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和誠信的原則,充分利用資訊化、網路化技術建設物資採購管理系統,力爭做到質優價廉,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和採購效率。

第二章物資採購組織形式

第七條學校物資採購組織形式分為“政府集中採購”、“學校集中採購”和各單位“自行採購”。

第八條政府集中採購。是指由政府集中採購機構代理組織實施的,納入政府集中採購目錄的採購活動。政府集中採購目錄由國務院編制確定並公佈。屬於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內的物資採購,均應按政府集中採購辦法執行。

第九條學校集中採購。是指由學校組織實施的,納入學校集中採購目錄和經有關部門批准的,由學校執行政府集中採購的採購活動。學校集中採購目錄由資產後勤處編制,每年初公佈一次。

第十條單位自行採購。是指在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和學校集中採購範圍之外的,由各單位自行組織的採購活動,或者因教學、科研工作需要而提出、並經學校批准的由各單位自行組織的採購活動。單位自行採購目錄由資產後勤處編制,每年初公佈一次。各單位自行採購範圍的物品,也可以委託資產後勤處採購。

第三章學校集中採購實施

第十一條學校集中採購,應嚴格按照《政府採購法》等對各專案所確定的採購方式實施採購。

第十二條學校集中採購方式包括以下幾種:

(一)招標採購,包括公開招標、邀請招標;

(二)競爭性談判;

(三)單一來源採購;

(四)詢價;

(五)政府採購監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採購方式。

第十三條學校物資採購招標、談判與詢價小組由資產後勤處、監察處、申購單位及相關專家等組成。

第十四條國家明文規定的招標範圍內產品,單臺或批量超過20萬元人民幣(含)的國內物資,單臺或批量超過40萬元人民幣(含)的進口物資,均要通過招標採購方式進行。其他的可通過競爭性談判、單一來源採購、詢價以及政府採購監管部門認定的其他採購方式進行。

各種採購方式均按《政府採購法》和《招標投標法》中規定的程式進行。

第十五條符合招標採購範圍,因特殊情況無法實施招標採購的,申購單位可向資產後勤處提出申請,經學校招標採購領導小組批准後,方可採用下列採購方式。

(一)屬於學校招標採購的範圍,並有下列情況的採購專案,可採用競爭性談判的採購方式,由資產後勤處按《政府採購法》中規定的程式直接邀請三家以上供應商並組織相關人員就採購事宜進行談判。

1.招標公告發布後,沒有供應商投標或沒有合格的標的,或者重新招標未能成功;

2.出現了不可預見的急需採購;

3.對高新技術含量有特別要求的,技術複雜或者性質特殊,不能確定詳細規格或者具體要求的;

4.不能實現計算出價格總額的';

5.學校認定的其他情形。

(二)屬於學校招標採購的範圍,但具有標準價格或價格彈性不大的單項或批量採購的現貨;或者規格、標準統一,現貨貨源充足,且價格變化幅度小的貨物,可以採用詢價採購方式。詢價採購小組由申購單位、資產後勤處及相關人員組成,按《政府採購法》中規定的程式向不少於三家供應商發出詢價通知書並讓其報價。

(三)屬於學校招標採購的範圍,但有下列情況的單臺或批量採購的物資,可以採用單一來源採購的方式。採取單一來源方式採購的,採購人與供應商應當在遵循有關法律規定的原則、保證採購專案質量和雙方商定合理價格的基礎上進行採購。

1.招標失敗;

2.採購標的來源單一,只能從特定供應商處採購,或供應商擁有專有權,且無其他合適替代標的;

3.研究、實驗或開發合同;

4.重複合同;

5.設計競賽;

6.緊急需求的採購;

7.屬於原採購專案的後續維修、零配件供應、更換或擴充,必須向原供應商採購的;

8.預先已說明需對原有采購進行後續採購的;

9.學校認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申購與審批

第十六條不論採用何種形式組織的採購,各單位在採購前均需認真填寫《廈門大學貨物申購清單》(可自行採購的材料除外),貴重儀器裝置採購須附《廈門大學購置貴重儀器裝置可行性論證報告》。學校集中採購的申購單報送資產後勤處作為執行購置計劃的依據。屬學校集中採購目錄的物資如需申請自行採購,必須填寫申購單並附自行採購說明,經資產後勤處稽核,報分管校領導批准。屬自行採購目錄內的物資採購,申購單作為固定資產登帳及財務報銷憑證。

第十七條在執行採購過程中,購置計劃若有重大修改,需重新辦理報批與申購手續。

第十八條凡屬政府部門規定的安全監督類或有特殊管制要求的物資購置嚴格按照國家和學校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五章採購合同

第十九條學校採購的所有物資必須簽訂商務合同與技術協議。

第二十條資產後勤處是學校授權管理物資採購合同的業務主管部門,負責學校集中採購合同的審查、簽訂並監督合同的履行。各單位自行採購的儀器裝置,由各單位負責與供貨方簽訂合同或協議並監督合同的履行。

學校物資採購管理制度 篇2

一、主要內容與適用範圍

本制度規定本公司的物資採購和管理工作內容及要求。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內的材料採購、驗收等管理工作。

二、工作職責

1、材設科是本公司工程材料裝置和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

2、施工單位具體實施工程材料裝置的採購、驗收發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三、物資管理要求

1、按照批准的物資採購計劃和檔案,按質量準確採購各專案部所需的工程材料、工程裝置,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本公司《採購控制程式》的有關規定。

2、材料採購實行分級管理,物資種類分為:

重要物資:鋼材、水泥、商品砼、裝置。

主要物資:砂、石類、紅磚、門窗、防水材料、電焊條、管材、電線電纜等各類地方材料。

輔助物資:其他建築材料、燃料、週轉材料等。

3、材料採購計劃編制:

A、工程專案需用材料清單。

B、工程專案進度表(如遇計劃更改,應補充計劃表),在需用材料清單中應註明品種、規格、數量、質量要求以及供貨時間等內容。各使用單位每月應提前將所需材料清單按物資種類報送質量科組織採購。

C、材設科接到需用材料清單應結合庫存情況,統一策劃,分別編制材料採購計劃。

D、重要材料採購計劃須經公司經理或各施工專案部負責人進行稽核批准後實施,主要材料及其它材料採購計劃由各施工專案部負責組織實施。

E、物資採購後要準確、及時、迅速地驗收物資,做到合理保管,妥善養護,減少保管損耗,使物資安全存放。

4、材料採購合同

(1)材料採購的供方一般應在單位頒發的合格分承包方名單中確定,質量科檢查監督。

(2)各種材料採購合同,由質量科負責簽訂,經理辦檢查監督。

(3)材料採購合同必須符合《經濟合同法》有關規定,儘量採用國家標準合同文字。

(4)對違反合同,不能按質按時供貨的分承包方,各單位應及時上報質量科,由質量科提出處理意見,並報主管領導批准後予以通報除名。如該承包方從名冊中除名,此部門在一年內不得使用。

5、材料的驗證

(1)根據採購合同和生產要求,必要時質量科應組織質檢員不定期的到分承包方(供方)貨源處進行驗證,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改進要求,確保供方按質、按量、按時供貨,這種驗證也可在採購檔案中約定,但不能作為進貨驗收時的依據。

(2)如工程合同中規定(質量科)需對分承包(供方)物資進行驗證工作,但不能代替材料部門的驗證,也不能減輕本公司履行合同責任。

(3)材料進貨驗證的分級管理

重要材料、主要材料的進貨驗證由施工單位專案部負責,質量員驗證,其它材料的進貨驗證,應由施工單位委派的倉庫保管員驗證、負責。

(4)材料進貨驗證必須按合同條款進行,根據分承包提供的有關規格、數量、質量等證明檔案,清點查驗進庫(工地)材料,材料驗證人員填寫"物資驗收記錄"具體執行《生產和服務提供控制程式》及《過程和產品測量和監視程式》。

(5)需作複試檢驗的材料,由各使用單位及時送試驗室。根據複試檢驗報告作好有關標識工作。

(6)在進貨檢驗中發現不合格材料,應及時按規定作出不合格品的處理工作,並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式》進行控制。

學校物資採購管理制度 篇3

為了規範公司的物資採購行為,降低採購成本,加強對採購的監督管理,按照科學有效、公開公正、比質比價、監督制約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是公司採購重要物資、一般物資、輔助物資以及其他開發新產品、新工藝所需物資過程中的決策、質量檢驗和價格監督等行為的基本規範。

二、物資需求(採購)計劃的分類

1、月度物資需求計劃即月採購計劃;

2、臨時物資需求計劃即物資採購計劃單。

三、採購工作應遵循的原則與方式

(一)採購原則:

1、執行詢儀價原則。物資採購要貨比三家,擇中選優,臨時性應急購買的物品除外;

2、供方評定原則;

3、職責分離原則,採購人員不得參與物資檢查驗收;

4、一致性規定,採購的物品必須與採購單所列要求的規格、型號、數量相一致。

5、秉公辦事、維護公司利益原則。

(二)採購方式:

1、招標採購;2、固定廠商、長期報價採購;3、即時詢價採購。

(三)付款方式:

1、預付部分款項;2、貨到憑發票報銷付款;3、貨到後分期付款;4、貨到延期付款;5、以上方式的結合。

四、採購計劃請購和實施

(一)提出與確認:料庫依據公司生產計劃和物資消耗定額,根據庫存情況核定採購數量,編制月份採購計劃。經部門主管、公司主管領導簽字後,傳遞到供應部,物資採購請購審批程式完成。零星物資(生產、技術等急需材料、配件、裝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並填寫物資採購計劃單,由部門領導稽核,經料庫審查確認,主管副總審批後交供應部實施。裝置採購由技術部配合。

(二)選擇採購渠道,確定採購價格

供應部接到經批准的《物資採購計劃單》,先核對採購內容,查閱《物資供應商登記臺帳》和其他有關資料後,根據採購物資的緩急程度,參考市場行情及過去採購記錄或廠商提供的資料,除經批准的緊急特殊情況外,精選三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詢價(裝置採購由技術部配合)。對於廠商的報價資料進行整理後,採購經辦人員應深入分析,擬訂議價方式及各種有利條件,和符合規定的採購方式向廠商議價。採購經辦人員詢價、議價以及對有關物資的質量、付款方式等內容洽談完成後填寫《採購物資詢議價報告表》,經供應部部長稽核後,進行採購。必要時與供應商簽定《購貨合同》,按合同審批程式審批後再進行採購。做好採購質量記錄。

五、質量驗證與檢驗

質檢中心負責對採購物資進行驗證(裝置採購由技術部配合),採購物資未經質量檢驗合格不得辦理正式入庫手續和結算手續,特殊情況經公司主管領導批准特例處理。所有特例處理的情況均須記錄備案。各種生產用物資進廠後,由料庫填寫檢驗通知單,經質檢中心檢驗並將檢驗結果送至料庫,由料庫按其質量狀況進行標識。不合格物資由料庫報供應部按有關規定處理。嚴重不合格的物資要求全部退貨,嚴禁進入生產過程。

六、物資驗收入庫結算程式

採購物資到廠後,料庫提請質檢中心對採購物資進行檢驗或驗證。檢驗或驗證合格後,填寫各類《物資入庫驗收單》,簽字後物資登記入庫。採取預付款方式的採購物資,由採購人員憑《採購合同》或《採購物資詢議價報告表》,填寫《借款單》,經總經濟師稽核批准後辦理預付款手續。採取除預付款方式之外的方式付款的採購物資,在採購物資到廠入庫後,由採購人員憑《採購合同》或《採購物資詢議價報告表》,《物資入庫驗收單》,以及購貨發票根據公司財務報銷的有關規定經總經濟師稽核批准後辦理報銷付款手續。

七、規定要求

(一)物資需求(採購)資訊傳遞規定:

1、物資需求使用單位必須在《月採購計劃》或《臨時物資採購計劃單》上將所需物資的`相關技術標準要求說明,特別是品種、規格、型號以及對採購物資的其它特殊要求填寫具全。

2、所需物資需試用後方能結算付款的,物資需求單位應《月度採購計劃》或《臨時物資採購計劃》上註明相關事項。

3、物資需求使用單位要及時掌握所需物資的市場資訊情況,在《月採購計劃》或《臨時物資採購計劃》上將所需物資的市場資訊情況列明。

4、物資需求使用單位需要對所需物資的規格或數量進行變更時,必須立即通知供應部,雙方協商積極配合處理好有關事宜。

(二)物資採購規定:

1、物資採購部門必須按照“質量第一”和“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以“降低成本、保障生產經營”為目的,切實做好物資的採購供應工作。

2、供應部要嚴格遵守供貨商評定規定,通過“同等條件,質優優選、價低優選、近處單位優選、老供貨單位優選、直接生產單位優選、信譽好單位優選”的方式,綜合考慮“質量、價格、交貨期、售後服務”四個方面的內容,在“重質量、遵合同、守信用、看服務”的前提下,做好物資供應商的考察選擇工作。對同類的重要物資和一般物資,應同時選擇三家以上合格的供方,並儲存合格供方的質量記錄。

3、凡採購的大型裝置、成套裝置、大宗物資,必須採取公開招標的方式,由隨事成立的公司招標小組確定相關事項。

4、若因缺貨等原因無法按需貨日期完成物資採購,供應部應及時通知物資需求使用單位,雙方積極協商處理好有關事宜。

(三)採購物資驗收入庫、出庫規定:

1、採購物資到廠後,必須經質檢中心檢驗或驗證合格後方可入庫。

2、對於經檢驗或驗證不合格的採購物資,料庫通知供應部,由供應部與供貨商進行協商,採取退貨、換貨或索賠措施。

3、各需求單位在物資驗收合格後按單位使用情況填寫領料單,經部門領導和主管副總批准後到料庫辦理領料出庫手續。

(四)採購物資付款規定:

下列情況財務部應拒絕支付採購款項:

1、與《採購合同》或《採購物資詢議價報告表》規定的付款方式或付款金額不一致的款項。

2、質檢中心未在《物資入庫驗收單》上簽字的款項。

3、《物資入庫驗收單》中列出的採購物資的數量、品種與《採購合同》或《採購物資詢議價報告表》不符的款項。

4、所需物資需試用後方能結算付款的,物資需求單位應《月度採購計劃》或《臨時物資採購計劃》上註明相關事項。

(五)採購紀律規定:

1、各物資需求使用單位應根據生產經營管理需要,本著“節約、降本”的原則提報物資需求採購計劃,對任何亂報計劃、鋪張浪費甚至違規違紀提報物資需求採購計劃的行為進行嚴肅處理。2、物資採購經辦人員必須牢固樹立企業主人翁思想,盡職盡責,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切實維護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採購成本的最低化、採購質量的最優化、採購效率的最快化。

學校物資採購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加強対服務中心物資採購的管理,規範大件、大親物資採購工作,從源頭上預防不正之風,治理腐敗,促進學校廉政建設,根據政府推行政府採購制度的有關要求,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物資採購暫行辦法。

一、物資界定標準

物品為每件金額達(10)萬元及其以上;大宗物資為每批金額(5)萬元及其以上。

二、採購方式

在界定標準以上的,採取議標方式或以採購小組方式採購。在界定標準以下的,數量較多,金額較大的也應以採購小組方式採購。

三、採購原則

1、保證質量,價廉物美。

2、公開程式、公平競爭、公正操作。

3、擇優選點,統一批量購買。

4、減少中間環節,降低成本,維護公司利益。

四、採購範圍

教學類:課桌椅、黑板、玻璃等;

基建維修類:包括基建或維修專案中供應的各種批量材料、大型裝置;

行政辦公類:包括空調器、取暖器、辦公自動化等電器裝置和桌、椅、櫥、櫃及大批量圖書架等;

學生用品類:包括學生宿舍用床和公寓化生活用品,校服的集中採購等;

醫藥類:包括醫療器械、藥品等;

伙食服務類:包括米、面、食油、豬肉、家禽、燃料、炊具等;

其他類:包括音像裝置、圖書文獻資料、綠化苗木以及其他批量物資。

五、採購組織

根據採購任務,學校成立相應的物資採購領導小組,組長由分管校領導擔任,成員由學校辦公室總務處部門負責人組成。

(一)物資採購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為:

1、審定採購內容;

2、成立專項物資購議標工作組。議標工作組注意吸收使用單位工作人員以及有關專家參加,專家人選根據採購工作的需要臨時選聘;

3、確定採購方式和程式;

4、領導採購工作,確定採購人員,並組織採購;

5、對採購中和採購後的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六、採購程式

1、申請採購任務的單位採用填空《物資採購申請表》報學校領導批准。

2、學校物資採購領導小組,根據領導批准的物資採購申請表確定採購人員。

3、採購人員進行市場調研,瞭解其他學校購置物品的情況,瞭解有關廠家供貨的情況,瞭解該物資的品牌廠家及當前價格。

4、如要議標的,由議標工作組制定議標檔案或詳細購物標準,安排購物日程,準備有關資料。

5、向有關廠家或單位發出採購物品的名稱、規格、效能、質量、數量等資訊或邀標函,要求他們在規定時間內提供樣品、文字材料、報價書等,競標廠家或單位應具有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產品檢驗合格證書、資質證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經營許可證、衛生許可證等規範證件和說明企業生產規模的基本材料,外地產品應具有進揚許可證。所有文字材料要指定專人先行稽核,報價書或標書由供貨單位蓋章並封存,形成暗標,存入保險櫃,議標會前任何人不得拆封。

6、如確有必要,在議標工作前應排人員到有關廠家或單位考察。

7、舉行議標會議,對各廠家或單位的樣品編號後按購物標準進行語彙議,當場拆封暗標,綜合質量、價格,確定一家或幾家為中標單位。

8、申請採購部門和中標的供貨單位簽訂購物協議,規定成交物品的交接時間、驗收方式、付款辦法及違約處罰等內容,貨款結算應嚴格執行質量保證金規定。購物協議由財務處稽核後,方可付款。

9、大件、大親物品由使用單位負責驗收,採購領導小組參加,重要物品和精密儀器還需請專業質檢人員參加。發現問題,採購領導小組應追究責任。

10、採購完成後,須將全套議標材料分類立成卷宗,歸入公司綜合檔案室。

七、採購紀律

1、採購大宗物品必須集中進行,不得化整為零處理。

2、在大件、大宗物品採購的過程中,經辦人員不得接受供方贈送的禮品、禮金和回扣,不得接受供方的宴請。如實在無法謝絕,應按規定及時登記上報,否則將追究紀律責任。

3、議標人員必須遵守採購工作中的保密要求,不得直接或間接向供貨方洩露公司內部有關採購的祕密。

4、採購物品的驗收,要以樣品為準,嚴格把好質量關。如因實物與樣品不符或出現數量不足等問題應按協議精神追究供貨方責任並及時上報,經辦人不驗收或發現問題不報告,必須追究紀律責任交給予經濟處罰。

5、一些需要長期購買的批量物資,應對供應物資實施跟蹤監控,並對供貨單位實行淘汰制,定期評議並重新議標,不搞一次議標定終生。

6、學校購置大件、大宗物品未按本辦法執行,學校財務部門一律不得報銷或預付貨款。

7、為了保證校級領導清正廉潔,防止因親屬關係影響公務,在物資採購時,校級領導特定關係應迴避。

學校物資採購管理制度 篇5

為規範公用物品的採購、申領行為,強化財政性支出管理,加強支出的準確性和可控性,特制定本制度。公用物品採購範圍具體包括基本建設工程支出,消耗性物品(裝置、車輛、辦公文化用品等)支出和會議支出、招待用品支出、生活用品的支出。凡需列入財務的所有辦公經費支出專案都屬於本制度規定的採購範圍。

一、公用物品採購的審批

1、倉庫公用物品採購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2、實行公用物品採購年度預算制度,各部門於年初提交年度公用物品採購計劃,經財務辦、辦公室稽核,報庫領導批准,由辦公室制訂採購計劃;原則上無計劃的物品不得采購。

3、公用物品採購由辦公室制訂月採購計劃,經庫辦公會議討論,經庫首長簽發,由辦公室兩人以上外出採購。

4、各部門如需追加公用物品採購計劃,500元以上的,必須由辦公室、財務辦稽核,庫領導批准方可實施。

5、不得擅自變更物資集中採購計劃,若需臨時採購,由辦公室列出需採購物資清單,經庫首長簽發,財務辦配合辦公室實施採購。

6、公用物品原則上實行定點採購,500元以內可用現金支付,500元以上用支票支付。

7、公用物品的報銷,由辦公室列出所購物資清單,經手人、辦公室負責人簽字,經庫首長雙籤,辦公室統一報銷。

二、公用物品的保管

1、所有公用物品由辦公室統一存放、專人負責管理。

2、庫存公用物品的種類和數量要科學確定,合理控制。常用、易耗、便於保管和適於批量採購的公用物品可適量庫存。要避免不必要的儲存或過量積壓,確保供應好、週轉快、消耗低、費用省。

3、批量購入的公用物品應即時入庫儲存,物品採購員和倉庫保管員要搞好驗收交接,在《辦公用品入庫登記本》上如實填寫接收物品的名稱、規格、單價和數量,並簽字。

4、加強對公用舊物的管理。階段性使用和暫時閒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隨時待用;辦公室對替換下的各類公用物品負責保管,並及時回收,登記造冊,修舊利廢,充分利用。

5、定期進行公用品庫房盤點,確保帳物相符。隨時掌握庫存物品的數量、質量和需求情況,適時增加庫存,保障供給。

6、辦公室建立公用物資分類登記表,詳細登記所有物資。

7、辦公室每月將各部門公用物品消耗情況上報庫領導。

三、公用物品的請領

1、庫黨委設定各部門物資申領的許可權,明確申領公用物品價格許可權和批准許可權。

2、各部門的公用物品領取,由各部門負責人辦理,其他人員不得向辦公室提出申請。對於手續不全,不按規定申請物品的一律不予辦理。

3、各部門因工作需要,領用辦公用品,應本著節約、效用原則,辦公室嚴格掌握髮放數量。

4、對於超過200元以上的公用物品領取須經為庫領導核批,並提前與辦公室預約。

5、臨時性的物資領取(僅限接待任務),由部門提出申請,庫領導稽核,辦公室具體辦理。

6、庫領導申領公用物品,由辦公室辦理,並做好登記。

7、公用物品借用,由辦公室造冊登記,並限時歸還。

四、具體要求

1、在採購中不得濫用職權、徇私舞弊;不得玩忽職守;不得侵吞、挪用、截留採購經費;不得對採購物品的質量問題弄虛作假、隱情不報。

2、不得防礙物品採購工作。

3、不得指定特定供應商、特定品牌。

4、不得擅自變更物資集中採購計劃。

5、不得挪用採購資金。

6、組織採購不得違反採購方式與程式。

7、在物品採購中不得洩露祕密,與供應商串通侵害集體利益。

8、借用的公用物品因使用不當,人為造成損壞的,直接責任人應負賠償責任。

9、辦公用品應為辦公所用,不得據為己有,挪作私用;不得用辦公裝置幹私活,謀私利;不許將辦公用品隨意丟棄廢置。

學校物資採購管理制度 篇6

學校危險物品管理制度是對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藥品、氣體、液體等易對師生產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為確保易燃易爆物品在保管、發放、使用過程中不發生意外事故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1.學校危險物品主要包括保管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等易對師生產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

2.學校危險物品的配備由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在實際教學中確需該類物品須經學校領導批准,派專門的教師外出購買。

3.危險物品的採購、存放、保管由學校安排一名責任心強的教師負責,該教師要嚴格保管、經常檢查、檢測、嚴格領取、使用、銷燬登記制度。

4.負責對危險物品管理的教師要作到防火、防盜、防晒、防光。

5.學生使用危險藥品進行實驗時,必須嚴格按照老師的要求去做,要一切行動聽指揮。

6.若因有關人員不按上述要求去做,發生的後果將由其本人負全部責任。

學校物資採購管理制度 篇7

為了規範採購行為,保證採購質量,控制採購價格,提高採購效率,特制定該物資採購管理制度。

一、加強領導

1、設立物資採購領導小組,由校長、分管校長和總務處、工會人員等組成。物資採購領導小組是學校物資採購的領導機構,負責對物資採購的程式、採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進行監督。

2、成立物資採購小組,由總務主任、專職採購員和需要採購的部門臨時選派1-2名人員組成。物資採購小組是全校物資採購的實施部門,辦公室設在總務處。

二、採購計劃和審批

1、學校各部門所需採購的物資(金額在壹萬元以內)必須先提出採購計劃,報需要採購部門的領導、主管校長和校長審批後,方可交給物資採購小組集中採購和集體採購。

2、凡國家規定實行政府採購的物資(金額在壹萬元以上)均應報市米購辦統採購。

三、採購原則及方式

1、採購物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實行陽光采購;必須堅持秉公辦事,維護學校利益的原則,本著處處節約的原則,並綜合考慮質量、價格及售後服務等方面,擇優選購。

2、採購小組在接到經過審批的採購計劃後應迅速組織相關人員(一般不少於3人)限期將所需物資採購到位,不得拖延,影響工作。

3、採購小組在採購物資時要憑校長審批的購物計劃方可外出採購。在採購物資時,要堅持勤跑多問,堅持集體談價,真正採購價廉物美、質量可靠、經久耐用的物品。

4、一次性採購量較大,市場上質價差異較大且涉及範圍較廣的物資採購可採取公開招標的形式進行採購。

5、採購人員應認真檢查物資質量,力求價格合理、質量合格,如因失職而採購偽劣產品,採購人員應負一定經濟責任。

四、採購物資的登記和領用

物資採購發票應先由物資和採購人員簽好經手人和證明人後,由財產保管人員簽字驗收,再由分管採購主任簽字認可,最後給主管財務副校長審批報銷。

五、採購物資的報銷

物資採購發票應先由物資和採購人員簽好經手人和證明人後,由財產保管人員簽字驗收,再由分管採購領導簽字認可,最後給校長審批報銷。

學校物資採購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採購業務管理,規範採購業務行為,防範採購業務活動中的差錯和舞弊,根據財政部《內部會計控制規範-採購與付款》等法律法規,結合本校採購業務特點和管理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指採購業務包括採購計劃、採購訂單、合同訂立、物資入庫、購貨發票、登記應付賬款和支付貨款等業務。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各單位的採購業務管理與控制。

第二章崗位分工與授權批准

第四條建立採購業務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各崗位的職責與許可權,確保辦理採購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

第五條物資採購業務嚴格規範和執行如下程式:

一、計劃與審批;

二、請購與審批;

三、詢價與核價;

四、確定供應商;

五、訂立合同;

六、採購與驗收;

七、物資入庫;

八、賬簿登記與支付採購款。

第六條採購業務的基本分工如下:

一、倉儲部負責編制物資儲存計劃;

二、採購部負責編制物資採購計劃,填制請購單、詢價與價格談判、簽訂合同、採購物資等業務;

三、財務部負責結算採購款項、登記存貨及應付賬款等;

四、倉儲部負責根據物資儲存計劃和採購計劃辦理物資入庫,登記保管賬等;

五、品質部負責物資入庫前的質量驗收;

第七條辦理物資採購、核價與付款業務的員工應當具備良好的業務素質和職業道德,辦理採購、核價與付款業務的人員在同一個崗位上連續工作時間不得超過三年。

第八條物資的採購價格、付款政策要嚴格執行學校授權檔案的規定,各級審批人要在授權範圍內行使職權,不得超越審批許可權。

第九條授權採購部、品質部、倉儲部、財務部分別辦理物資訂購、檢驗、收發存和付款業務,其他任何部門均無權經辦採購與付款業務。

第十條對於重要的、技術性較強的採購業務,應當專家評審、集體決策制度。

第三章計劃與審批控制

第十二條學校對採購業務實行嚴格的計劃管理和採購目標責任制。每年12月份,理事會與採購部經理簽訂下一年度的《採購目標責任書》,明確全年的採購目標、價格目標、費用指標政策。

第十三條採購部要將年度採購目標層層分解落實到各個採購崗位,並將目標分解落實情況報學校備案。

第十四條實施物資採購的具體依據是《物資請購單》。《物資請購單》的填制、審批程式如下:

一、採購部填制《物資請購單》,《物資請購單》中須列明如下事項:

1.採購物資的依據;

2.採購物資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和技術要求;

3.使用部門及物資用途;

4.採購員及採購部負責人簽字。

第十五條《物資請購單》首先經倉庫部門簽字確認:學校倉庫是否有該物資。如有,則無需採購,由使用部門統計員開具物資領料單,直接到倉庫領用;如無,則按下列流程審批:

《物資請購單》應由使用部門(採購發起人、部門主管)、採購部(採購業務員、採購部門主管)簽字後,報校長簽字審批。

經過學校領導審批的《物資請購單》,是採購物資及辦理驗收、入庫及付款的依據。

第四章採購價格控制

第十六條物資採購過程中的價格決策要做到科學有效、公開公正、比質比價、監督制約,杜絕採購過程中的不正當行為發生。

第十七條採購部要廣泛收集採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資訊,掌握主要採購物資的資訊變化。

第十八條物資採購價格的確定要履行詢價、談判、審批、和備案五項程式:

一、詢價:採購部按照學校批准下達的《物資採購計劃》,根據採購專案的時間要求,在瞭解市場行情、參考過去採購記錄的基礎上,向供應商諮詢價格。接受詢價的供應商應在三家以上,詢價過程和供應商的報價要如實登記備案。

二、談判:採購部與供應商進行價格談判,力爭以較低的價格簽訂採購合同。

三、審批:合同須經校長審批後,加蓋合同專用章。

四、備案:採購部與供應商簽訂的《物資採購合同》原件,交財務部備案、保管。

第五章採購與驗收控制

第十九條根據採購物資的性質不同,分別採取如下采購方式:

一、一般採購物資在貨比三家的基礎上,採用訂單或合同訂購方式採購;

二、小額零星物品採用擇優定點採購方式;

三、符合《招標管理制度》的.採購業務及裝置購置一律實行招標採購。

第二十條除僅有唯一供貨單位或本校有特殊要求外,主要物資的採購應當選擇兩個以上的供貨商,要從質量、價格、供貨能力、信譽等方面擇優定點採購。

第二十一條主要物資採購及有特殊要求的物資採購,應當審查供貨單位資格;對已確定的供貨單位,應當及時掌握其質量、價格、信譽的變化情況。

第二十二條物資採購到校,需辦理如下驗收入庫手續:

一、倉庫保管員核實到庫物資是否與《物資請購單》規定的品名、數量、供貨廠家相符。檢驗物資是否合格(特殊物資應由專業人員檢驗,如設品質部則由其檢驗)。凡核實無誤的,保管員根據發票及送貨清單開具《物資入庫單》;

二、《物資入庫單》經保管員簽字後生效,財務部據此登記賬簿和辦理有關結算事宜。

第二十三條到庫物資與《物資請購單》不符或質量檢驗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辦理入庫和結算手續。

第二十四條質量檢驗人員應當嚴格按標準和程式進行檢驗,並對檢驗結果承擔責任。

第六章貨款支付與賬目核對

第二十五條採購物資的付款由財務部負責,付款的依據要同時滿足如下條件:

一、訂有采購合同的,要參照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金額付款;

二、要在貨幣資金預算範圍內付款;

三、要在對採購發票、驗收證明等相關憑證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及合規性進行嚴格稽核、確認無誤的前提下,辦理付款。

第二十六條採購付款時,由採購部填寫《付款申請單》,報領導審批,財務按經批准的《付款申請單》支付款項。

第二十七條財務部要加強應付賬款管理,辦理結算與付款事宜。

第二十八條財務部往來核算會計負責應付賬款的核對與清理,要每個季度至少與供應商核對一次賬目,核對結果要填制《應付賬款核對表》備案;核對出的未達賬項,要逐項逐筆查明原因,杜絕串戶等錯誤現象的發生。

第二十九條採購部統計員要按供應商設定物資採購臺賬,及時登記每一供應商的供貨、開票、付款及應付賬款餘額增減變動情況。

第三十條採購入庫的物資在保管或使用過程中,發現數量和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採購部要及時與供應商聯絡,並分別情況按以下程式進行處理:

數量不足的,要求供應商予以補足;

質量問題,尚能使用的,要求供應商給予價格折讓;

不能使用的,要求供應商退貨或換貨。

退貨通知單應及時報送財務部入賬。

學校物資採購管理制度 篇9

1.學校設立部門財產登記帳目,每學期核查一次。教學物品每學期末歸還庫房統一保管。

2.辦公和衛生用品開學七年級次性發放,中途需補領及領取其它物品應由總務主任批准,並憑領物條領取。

3.各科組所借學校物品,須確定專人負責,並應在使用前向有關人員請教物品使用方法、保管方法。如物品發生損壞須及時報告教務處,並交電教人員檢查維修。對不愛惜公物導致物品損壞甚至遺失者,須照價賠償,情節嚴重者予以行政處分。

4.凡借學校公物出校的單位或個人,必須經過總務主任批准。攜物出校時,須向門衛交付由總務主任簽署的出門條,否則,門衛有權不予放行。

5.公用辦公用品的領用

(1)公用的辦公用品,指沙發、公共傢俱、茶具、掛鐘、電話、空調等不能指定專人使用的公用物品。

(2)領用制度:由學校按統一標準配發,各部門指定專人總籤領;籤領人調離原部門時,由總務部門清點核實,辦理移交手續。

6.個人辦公用品的領用

(1)個人辦公用品,指辦公桌、椅、及配套物品。

(2)領用制度:使用人填寫物品領用單,總務處長主任籤具意見後,由倉管員發給。

7.消耗性辦公用品的領用

(1)消耗性的辦公用品,指紙、筆、墨、資料夾、信封、信箋、清潔衛生用品等。

(2)領用制度:實行定額管理,領用人填寫物品領用單,所在部門領導籤具意見後,由倉管員發放。

8.公用設施用品的領用

(1)公用設施用品,指公共場所內供眾人使用的物品。

(2)領用制度:相應部門的經辦人填寫物品領用單,所在部門領導籤具意見後,由倉管員發放。

9.特殊辦公用品的領用

(1)特殊辦公用品,指學校提供給專人使用的辦公計算機裝置、電教裝置、科研裝置、廣播電視裝置、攝影音像裝置和其他教學儀器裝置等。

(2)領用制度:使用人填寫特殊辦公用品登記卡,校級領導籤具意見後,由電教員發放。使用人如有工作變動,須及時到電教員處辦理歸還手續。

學校物資採購管理制度 篇10

1、為加強學校辦公用品管理,本著節約成本,提高效率,規範流程,明確責任,統一管理的原則。倡導健康優質、綠色環保、勤儉節約的現代辦公方式,使學校物品採購程式化、規範化、制度化,結合本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指的辦公用品系指用於學校日常辦公所需之耐用物品和消耗品,包括:文具、紙薄、辦公室自動化耗材、勞保用品、衛生清潔用品等。

3、辦公用品由總務處集中管理,實行統一採購、統一發放、統一回收處理。

4、總務處具體負責辦公用品的採購和日常管理。

5、事務負責對辦公用品的採購流程以及價格、供應商等情況進行嚴格稽核,並配合大宗辦公用品的採購。

6、財務人員負責對辦公用品採購價格的審計,並定期稽核辦公用品臺賬。

7、校長辦公室對辦公用品採購管理實施嚴格監督,發現問題及時糾偏。

8、辦公用品由總務處實行集中採購。學校辦公用品的採購必須堅持“計劃、適用、透明“的原則,採購原則上實行學期初按經費預算的計劃,基本一次購買到位。中途確需購添物品,應由學校各處室事先提出購買報告,按照審批的程式,統一購買。辦公用品採購由級長(各室管理員)上報、分管校長稽核、主管財務校長、校長審批、統一採購的辦法。由申請人填寫《物品採購申請單》提出申請,報分管校長稽核簽字,交主管財務校長、校長審批並安排總務處採購。未經申報審批所購置物品,均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9、事務依據各部門的辦公用品領用計劃,及時查對庫存,對確有缺項的,應及時編制辦公用品購置計劃,經詢價、比價後,確定合適的供應商。

10、凡一次性購買金額預計超過1000元的,必須至少安排兩人一起外出採購;

11、.對於大宗辦公用品,由支委、校委會成員共同商議後,指定專人負責詢價和議價、選擇合格供貨商,並簽訂購銷合同。事務在過程中實施配合。

12、採購物資時,採購負責人必須向供應商索取正規發票和物品清單,如供應商未能開具正式物品清單的,採購負責人須依據實際購買的物品、規格、型號、單價、數量等,自行編制採購物資清單,作為報銷憑證。

13、物資採購完畢,須在10個工作日內,填寫《財務報銷單》,經校長稽核後,按實際支出報銷費用。財務辦公室須對報銷憑證予以嚴格稽核,對於不符合申購流程和報銷憑證不全者,應予拒銷。

14、領用辦公用品需填寫《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事務按照《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發放辦公用品。

15、辦公用品領取後發現不適用或未用完部分,由事務統一調換或回收。

16、學期末,教職工須根據有關規定與事務交接辦公用品。

17、教職工到崗時,所需辦公用品由相關處室報請辦公室審批後領用。教職工離職時,須根據有關規定與總務處交接辦公用品。

18、辦公用品管理:事務須建立和登記辦公用品臺賬,做好辦公用品的購置、發放和庫存管理。須定期或不定期盤點,查對臺賬與實物,保證賬實相符。防止辦公用品受潮、蟲蛀、損壞或丟失,保證辦公用品的功用和效能。須根據辦公用品的消耗或領用情況,確定和保持合理的庫存種類和數量,以減少資金佔用和保證正常使用。

19、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20、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實施,由學校總務室負責解釋。

學校物資採購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確保學校公共財產和師生員工私有財產的安全,防止學校財產流失,進一步規範物品出入管理秩序,切實做好門衛工作,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凡攜帶教育教學裝置、基建材料、實訓裝置器材等公物出門,須持後勤處和保衛處共同開具的物品外出單,方可出門。安保人員須收回物品外出單預留備查。同時安保人員有權查驗,對可疑、手續不全物品有權扣留待查。各類公物夜間(非特殊情況)一律不準出門。

二、師生攜帶電腦或其它私物出門,請自覺接受安保人員核實和登記後方可外出(學生須憑藉班主任籤條認可)。

三、部門或個人有處理廢棄物需要出門,必須要有主管部門領導和保衛處的簽字認可,再憑藉“物品出入單”方可出校門。

四、校園內食堂、超市及各類營業場所的物品進出校區時,請相關負責人主動提前到保衛處辦理相關證明,在進出校園時向安保人員出示,在安保人員核實登記後方可進出。

五、未經許可,任何人員不準將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帶入校園,一經發現立即移交公安部門依法處置。如因工作需要攜帶上述物品進入校園,須事先持有關證件到保衛處登記,並由相關部門到校門口接洽確認後,由專人負責,方可進入。

六、處理的廢棄物、汙染物等有害物品,應預先告知保衛處,並由後勤處協同相關部門安排專人回收並在指定地點統一銷燬處理。

七、所有出入物品,須按安保人員指定的路線搬運,以免影響校園正常秩序。

八、校園“物品出入單”由學校保衛處統一印製,發放各處室系部。

學校物資採購管理制度 篇12

為加強對單位採購活動的內部控制和管理,防範採購過程中的差錯和舞弊,結合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崗位責任

1、辦公室採購人員負責按照採購預算實施採購活動,包括確定採購方式、詢價議價、擬定採購合同、完善採購檔案。

2、辦公室倉庫保管人員負責所購貨物的驗收與入庫,並完善相關記錄。

3、單位聘請法律顧問負責對採購合同協議的稽核。

4、單位聘請專案監管部門負責對貨物、工程驗收的稽核。

5、分管副主任負責稽核採購價格、驗收入庫和監督完善採購檔案。

6、主任負責對採購合同、付款的審批。

7、財務科負責稽核確定採購方式、發票真偽、支付貨款。

二、活動流程

1、各科室根據實際所需填寫“申購單”,經科室負責人審批同意後,定期報辦公室。

2、辦公室將各科室申購單彙總後,每月統一提出申購計劃,先報分管領導稽核,然後經主要領導審批同意後交由採購人員實施採購。大宗物品須經主任辦公會研究同意後實施採購。

3、單項2千元(含)以上或批量2萬元(含)以上的大宗物品、1萬元(含)以上的維修工程,必須通過政府採購途徑購買;單項2千元以下或批量2萬元以下的小額零星物品、1萬元以下的維修工程,可以自行購買,並索要正式、合格發票。

對小額零星採購,按照“比質比價、貨比三家”的詢價原則,確保公開透明,降低採購成本。

4、對大宗物品,辦公室負責與供貨單位擬訂採購合同,然後由法律顧問稽核,報主任審批後存檔備案。

5、對到貨物品,由辦公室倉庫保管人員進行驗收入庫,出具驗收證明。對重大采購專案或維修工程要成立驗收小組。對驗收不合格的物品要及時上報處理。

6、辦公室採購人員將應付款專案報財務科稽核,並經逐級審批同意後由財務科執行付款結算。

三、其他相關控制措施

1、單位應當確保辦理採購業務的不相容崗位相互分離、制約和監督,並根據具體情況對辦理採購業務的人員定期進行崗位輪換,防範採購人員利用職權和工作便利收受商業賄賂、損害單位利益。

2、加強採購業務的記錄控制。由檔案室負責妥善保管採購業務的相關檔案,包括:採購預算與計劃、各類批覆檔案、招標檔案、投標檔案、評標檔案、合同文字、驗收證明、投訴處理決定等,完整記錄和反映採購業務的全過程。

3、對於大宗裝置、物資或重大服務採購業務需求,由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併成立由單位內部資產、財會、審計、紀檢監察等部門人員組成的採購工作小組,形成各部門相互協調、相互制約的機制,加強對採購業務各個環節的控制。

4、加強涉密採購專案安全保密管理。涉密採購專案,應當在政工科的監督指導下,嚴格履行安全保密審查程式,並與相關供應商或採購中介機構簽訂保密協議或者在合同中設定保密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