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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選20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49W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

一、每臺電梯應建立單獨的安全技術檔案,(以下簡稱檔案),不得與其他裝置資料混裝。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精選20篇)

二、檔案應由酒店經理或經理制定人員,必要時交公司統一歸檔管理。

三、檔案應有目錄,對檔案的名稱、數量及儲存年限詳細記錄。

四、需要調取檔案查閱時,應辦理借閱手續,用完湖立刻歸還,管理人員應清點檔案數量,以保證檔案的完整性。

五、檔案應至少寶貨以下資料:

(一):

(二)裝置及其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產品技術檔案:

(三)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的有關資料、報告:

(四)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五)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報告,定期檢驗報告:

(六)裝置執行故障與事故記錄:

六、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定期檢驗報告,裝置執行故障記錄至少儲存2年,其他資料應當長期儲存。

七、使用單位變更時,應當隨機移交檔案。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2

一、商場電梯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合同方式委託給有資質的專業電梯維修保養公司,電梯維保公司應定期對電梯進行維修保養工作,對電梯的正常執行及安全負責,不能以質量保證替代日常維護保養,保證每年度質量技術監督局對電梯的安全檢驗合格。

二、由物業安全部電工組負責電梯日常執行及安全的監督管理,以保證電梯的用電、消防、防雷、通風、通訊和報警等系統安全可靠。每月進行抽查,並將檢查結果填寫在《月維修保養記錄表》。

三、公司物業部每月對物業管理專案電梯進行抽查,抽查內容包括電梯的安全系統是否可靠,電梯巡視及保養記錄是否完整,電梯各部位的`維修保養質量是否合格。在電梯的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維保公司,責令電梯維保公司限期整改,當班電工對對整改內容進行復查。

四、物業安全部每年度對物業管理專案的電梯進行安全普查並建立年度電梯安全檢查檔案。

五、物業安全部每年度對電梯維保公司的營業執照、維修保養資質證明、安裝改造大修的資質證明和現場維修工的特種作業操作證等進行驗證,確保其有合格資質。

六、電梯發生安全事故後,物業管理專案各部門採取措施搶救受傷人員,防止擴大損害後果,責成電梯維保公司保護事故現場及有關物證,查明事故原因,防止類似事件重複發生。配合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3

一、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和落實電梯的定期檢驗計劃。

二、在《安全檢驗合格》標誌規定的`檢驗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檢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申請,並做好以下準備工作:

(一)申請檢驗前,應責成電梯維護保養單位對電梯進行全面檢查和保養並做好記錄。

(二)準備好電梯安全技術檔案,以備查閱。

(三)與檢測機構約定具體檢驗時間。

三、檢測機構現場檢測前,應將停梯原因及時間通知相關部門並將公告貼在電梯首層門口和人員密集層站。通知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到場配合檢測部門現場檢驗。

四、檢驗後,按照檢測機構出具的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不合格項及時進行整改,如有重要專案或存在安全隱患,繼續使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應停用整改:一般專案由於各種原因確實無法整改的專案,應制定監護使用措施,並在本單位內部發布實施。整改結束後,認真填寫整改回執單,向檢測機構申請複檢或確認。

五、檢驗結束後,及時將電梯檢驗報告書取回存檔,將《安全檢驗合格》標誌張貼在電梯轎廂內或者出入口的明顯位置。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4

電梯操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一、必須按規定接受“三級安全教育”或“復工、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二、從事電梯操作人員應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進行安全培訓並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能上崗操作。

三、在生產操作過程中嚴格遵守管理規定,操作規程和維修保養制度。

四、嚴禁違反安全規程。對於違反規定、規程的行為,操作者有權、有義務及時制止或向有關部門反映。

五、禁止將電梯交給無證人員操作。

六、建立梯工作日誌,實行交接班記錄。

七、機房應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在維修人員離開時,即行鎖門。

八、電梯出現異常,電梯操作人員應及時通知主管部門或維修人員。

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一、在開啟電梯廳門進入轎廂之前,必須先確認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二、每日開始工作前,須將電梯上、下行駛數次,檢查有無異常現象。檢查清理廳、轎門地坎有無異物。

三、轎廂運載的物品不得超過電梯的額定載重量。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裝運時,需經保安部門批准,並採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四、電梯出現故障,應停止執行,並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修理。

五、運載的物品應儘可能穩妥地放在轎廂中間,避免在執行中傾倒。禁止採用開啟轎廂頂部安全窗,轎廂安全門的方法裝運超長物件。

六、電梯操作人員應勸告他人勿乘載貨電梯。

七、當電梯使用完畢後,電梯操作工應將轎廂停於基層,並將操縱盤上開關全部斷開,關閉廳轎門。

八、電梯檢修時,應在廳門處掛“電梯檢修停止執行”警示牌。

九、打掃機房裝置衛生時,必須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十、不得將電梯鑰匙交給無證人員使用。

電梯維修保養制度

一、進行維修保養時,應由至少二名持證人員進行,確保工作安全和維修質量。

二、電梯在檢修時(包括加油)應在首層廳門口懸掛“檢修停用”的標示牌。在作檢修執行時,不準載客,載貨。

三、經常對機房進行清掃和巡視性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各種不正常現象。

四、每次維修後應檢查各種開關、按鈕是否工作正常,各種安全裝置是否靈活可靠。並將電梯上下執行一次,注意觀察是否有異常現象。

五、保持轎廂與廳門口的清潔衛生,特別注意地坎槽中是否跌入雜物,以免影響廳轎門的正常開合。

六、應注意不讓雨水、灰塵侵入機房,並注意機房的溫度調節。檢查平層準確度有無顯著變化。坑底應保持良好通風、乾燥、清潔,發現有積水應及時排除。

電梯管理規定

電梯是本單位產品輸送產品、物料主要工具,除特殊情況以外,嚴禁一切人員空載上下執行,確保電梯安全正常執行,並做以下規定,希望大家共同遵守。

一、電梯內禁止吸菸、吐痰、塗汙和亂扔雜物。

二、貨物運載時操作人員應愛護電梯,不得連續按動或敲擊按鈕,不得長時間站在轎廂門中間阻止電梯執行。

三、無特殊情況人員不得隨意乘梯,電梯只能用作運載產品上下執行。

四、電梯執行中發生故障,廂內乘客應按動警鈴,在發出訊號後安靜等待,由專業維修人員排除故障,開啟轎門,禁止乘客開啟轎廂安全窗,敲打、撬動電梯轎門及設施。

五、用電梯運載其他非生產物品需報公司主管部門派專人許可,搬運時應輕搬輕放,不得損壞電梯及公共設施,禁止運載、超大、超寬、超重物品。

六、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危險品,如遇特殊情況,需報公司(主管部門)批准。並採取安全保護措施,派專人監督裝運。

電梯應急救援預案

一、當電梯關人或發生緊急情況時,轎內人可通過電話或轎內面板上的警鈴通知他人,由他人通知維修人員和排程。

二、應急器材:機房牆壁上或曳引機上放置有鬆閘器。

三、至少有兩名維修人員在電梯機房操作,首先切斷主電源,之後一人盤動手盤輪,另一人鬆閘,使電梯就近的平層。用鑰匙開啟廳轎門放出被困人員。

四、消防器材應放置於隨時可取的位置。

五、出現電梯門打不開或其它緊急情況時,即時告知轎內人員不要慌亂,不要亂撬電梯門亂按電鈕。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5

一、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1、目的和範圍

目的

為了規範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人員和電梯駕駛人員在進行電梯操作時的行為,防止由於違章作業而造成人身傷害事故和裝置事故,提高其服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範圍

規定了電梯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的職業行為規範。

2、電梯作業人員守則

電梯作業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裝置的安全規定,服從政府部門的管理。

電梯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和《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熟悉自我操作電梯的效能、原理、構造、用途。

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新技術、新規程,不斷提自身的技術水平。

及時報告電梯事故隱患,不使用故障電梯,不使用無安全合格標誌或安全標誌已過有效期的電梯,不使用未註冊登記的電梯。

不擅自離崗,做到禮貌服務。

正確處理電梯執行中突然出現的停車、失控、衝頂、蹲底等情景。

二、電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職責

1、目的和範圍

目的

為保證電梯正常可靠地執行,降低電梯故障率,防止電梯事故的發生,規範電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業人員的行為。

範圍

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是負責本單位所用電梯的日常性事務管理和督促、協調對外聯絡電梯管理有關工作。

電梯作業人員是指負責電梯駕駛和日常性電梯檢查、維護保養工作的人員。

2、職責

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

熟悉並執行電梯有關的國家政策、法規,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景,制定相應的管理方法,不斷完善電梯的管理工作,檢查和糾正電梯使用中的違章行為。

熟悉電梯的基本原理、效能、使用方法。

監督電梯作業人員認真執行電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編制電梯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計劃,並監督執行。

負責按國家規定要求向政府部門申請定期監督檢驗。

根據單位職工培訓制度,組織電梯作業人員參加政府部門舉辦的培訓班和組織內部學習。

組織、督促、聯絡有關部門人員進行電梯事故隱患的整改。

負責組織電梯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及時向政府部門報告電梯事故的情景。

負責建立、管理電梯技術檔案和原始記錄檔案。

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電梯駕駛人員

熟悉並執行國家有關電梯的政策、法規。

嚴格遵守電梯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持證操作,定期複審。

有高度職責性和職業道德,愛護裝置。

做到懂效能、懂原理、懂構造、懂用途,會操作,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服務質量。

協助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保養人員對電梯進行檢查和維護。

發現電梯存在事故隱患與故障及時向有關部門人員報告,不開故障電梯。

負責作好當班電梯執行情景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堅持電梯轎廂與地坎清潔、衛生。

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保養人員

熟悉國家有關電梯的政策、法規,認真按照電梯日常檢查表的要求逐項檢查,不漏檢,誤檢。

熟悉電梯的基本原理、效能,根據電梯使用維護說明的要求實施日常性的維護。

根據國家規定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嚴格遵守《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

對發現的電梯事故隱患及時報修、及時處理。

發生電梯事故應立即向上級部門或有關管理人員報告。

認真做好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保養記錄,認真填寫報修單。

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參與電梯一般事故的調查分析。

三、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1、目的和範圍

目的

為防止電梯操作過程中發生事故,保護電梯司乘人員的安全和承載貨物的安全。

範圍

規定電梯安全操作的方法,電梯駕駛人員所應遵守的操作規範,步驟。

2、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基本要求

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人員。

電梯駕駛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電梯駕駛人員必須熟悉所操作電梯的效能、功能,認真閱讀本臺電梯的使用維護說明書。

電梯駕駛人員必須操作有安全合格標誌的電梯。

電梯行駛前的檢查和準備。

開啟層門進入轎廂之前,需要注意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轎廂內必須有足夠的照明,在使用前必須先將照明燈開啟。

每一天開始工作前,將電梯上下空載執行數次,無異常現象後方可使用。

層門關掉後,從層門外不能用手撥啟,當層門、轎門未關掉時電梯不能正常啟動。

平層精確度應無明顯變化。

經常清潔轎廂內、層門及乘客可見部分。

電梯在行駛中應注意。

在服務時間內,不可擅自離崗,如必須離崗時或電梯停用時,應斷開電源並將廳門關掉鎖好。

駕駛員應負責監督控制轎廂的載重量,不得超載使用電梯,乘客電梯不允許作貨梯使用。

不允許裝載易燃、易爆的危險品,如遇特殊情景,需經電梯安全管理負責人員同意和批准並制定安全保護措施後才可裝運。

嚴禁在層門開啟的情景下,啟動或堅持電梯檢修和正常執行狀態;也不允許用檢修操作來代替正常電梯執行操作。

電梯的廳門、層門電氣開關等安全裝置不能短接,也不可用其他物件塞住,使其失效而不能起到應有的安全作用。

不允許利用轎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的開啟,來裝運長物件。

應勸阻乘客在行駛中,勿倚靠在轎廂門上。

轎廂頂上部,除電梯固有裝置外,不得放置他物。

當電梯執行時不得對電梯進行擦油、潤滑等工作或對電梯部件進行修理。

在行駛中應用撳扭開關或手柄開關來“開”或“停”,不可利用電源開關或限位開關等安全裝置來“開”或“停”電梯,更不可利用物件塞住控制開關來開動轎廂上下執行。

行駛中,駕駛人員和隨乘人員不可把手、頭、腳伸出轎外,也不可在廳門外把手、頭、腳伸入井道內,以防軋碰事故。

當發生以下故障時,電梯應立即停用,並報管理人員或檢修人及時進行修理。

層、轎門關掉後電梯不能正常行駛;

電梯速度顯著變化時;

層、轎門關掉前電梯自行行駛時;

行駛方向與選定方向相反時;

內選、平層、快速、召喚和指層訊號失靈時(駕駛員應立即撳按急停按鈕);

發覺有異常噪聲,較大振動和衝擊時;

當轎廂在額定載重下,有超越端站位置而繼續執行時;

安全鉗誤動作時;

接觸到電梯的任何金屬部分有麻電現象時;

發覺電氣部件因過熱而發出焦熱的臭味時;

電梯發生緊急事故時的操作。

因電梯安全裝置動作或外電停電而中途停機時,一方面告訴乘客不要驚慌,嚴禁撥門外逃,一方面經過電梯廂內的緊急報警裝置通知外界前來救助。

電梯突然失控發生超速執行,雖然斷電,還無法控制時,可能造成鋼絲繩斷裂而使轎廂墜落,或可能因漏電而造成轎廂自動行駛的,駕駛人員首先應按撳急停按鈕,斷開電源,就近停層。如電梯繼續執行,則應重新接通電源,操作按鈕使電梯逆向執行,如果轎廂仍自行行駛無法控制,應再切斷電源,駕駛人員應堅持冷靜,等待安全裝置自動發生作用,使轎廂停止,切勿跳出轎廂,同時告訴隨乘人員將腳跟提起,使全身重量由腳尖支撐,並用手扶住轎廂,以防止轎廂衝頂或衝底而發生傷亡事故。

發生電氣火災時,應切斷電源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前來搶救,在電源未切斷前應用乾粉、1211或二氧化碳等滅火機進行撲救。

遇井道底坑積水和底坑內電氣裝置被浸在水中,應將全部電源切斷後,方可把水排除掉,以防發生觸電事故。

電梯發生事故,駕駛人員必須立即停車,搶救受傷人員,保護現場,移動的現場須設好標記,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聽候處理。

電梯使用完畢後的操作。

寫好當班裝置執行記錄,發現存在故障分別轉告接班人及有關部門及時處理。

做好轎廂四壁底板各層站廳門地坎的垃圾和廳門口的清潔衛生工作。

將電梯停靠在基站,關掉電梯內電源開關,層樓指示,轎廂照明,關掉鎖上電梯廳門、轎門,防止他人進入轎廂內開動電梯。

在潮汛期間,工作結束或工作時基站受潮汛影響,應開離基站。

四、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

1、目的和範圍

目的

為防止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在從事其職責範圍內的工作時的安全,保證電梯能正常安全執行。

範圍

規定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應遵守的安全操作的方法、步驟。

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工作不包括對電梯故障的修理工作。涉及電梯故障修理工作應由專業單位有電梯安裝、維修資格的人員單任。

電梯日常檢查資料按《日常(月度)檢查表》進行,電梯日常檢查、維護主要是指對整機部位的潤滑,部件的檢查、調整、清洗,負責營救被困在電梯轎廂內的人員等工作。

2、基本要求

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必須是身體健康,無妨礙本工種工作疾病的人員單任。

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人員必須經地、市級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安全監察機構的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

電梯日常檢查維護人員作業時必須穿帶好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

電梯在開始進行檢查和維護時,應在電梯每層廳門口設定好醒目的安全警告標誌和防護欄。

負責電梯三角鑰匙的保管和使用,不能將三角鑰匙轉交他人。使用三角鑰匙開啟層門時應看清轎廂是否停靠在本層站。

3、安全作業規程

電梯在作檢查和維護或在試車過程中,不得載客或載貨,禁止非工作人員進入檢查區域。

電梯在進行檢查、維護、清潔工作時應把機房內的電源開關斷開,並切斷轎廂內的安全開關。

電梯在檢查、維護時所用行動式照明燈具必須採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且應有防護罩。

在對轎底裝置和底坑進行檢查和維護時,應首先檢查制動器的可靠性,切斷底坑內電梯的安全迴路,方可開展工作。底坑、機房、轎頂不得同時作業。

電梯維護和檢查時必須裝置監護人。監護人員的職責是採取措施保護檢查人員的安全;在緊急情景下切斷電源,呼救;工作完畢後負責清理場地,不準留下工具零件。監護人員可由電梯駕駛人員或日常檢查、維護人員單任,並堅持相互呼應。

在轎頂作業應合上檢修開關。在轎頂須停車較長時間保養時應斷開轎頂急停開關,嚴禁一腳站在廳門口,一腳站在轎頂或轎內長時間工作。嚴禁開啟廳門探身到井道內或在轎頂探身到另一井道檢查電梯。在轎頂作檢查或維護時電梯只能作檢修執行。

嚴禁保養人員拉吊井道電梯線,以防止電梯線被拉斷。

電梯保養注意事項:

(1)非保養人員不得擅自進行作業,保養時應謹慎細心;

(2)工作完畢後要裝回安全罩及檔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裝置內;

(3)離去前拆除加上的臨時線路,電梯檢查正常後方可使用。

緊急救助措施

當有人員被關在電梯轎廂內時,電梯日常檢查、維護人員應先確定電梯轎廂所在位置,然後實施緊急救助。營救工作必須要有兩人協助操作。

電梯在開鎖區內故障停機,可用三角鑰匙直接開啟廳門後營救被困人員。

電梯停在非開鎖區域時

因外界停電、電氣安全開關動作造成的停機應在機房實施救助。首先斷開總電源開關,告訴被困人員在轎廂內不要驚慌,不能擅自撥門外逃,然後,一個人用電梯專用工具開啟制動器,一個人用盤車手輪根據就近停靠,輕便停靠的原則將電梯慢慢地向上或向下盤車(若出現電梯不能控制的現象應立即使制動復位),至電梯開鎖區,然後用三角鑰匙開啟廳門,營救被困人員。

因電梯安全鉗動作造成的停機,首先應告訴被困人員在轎廂內不要驚慌,不能擅自撥門外逃,然後斷開電梯的總電源,開啟電梯停靠處上層的廳門,放下救助扶梯,開啟電梯轎頂的安全窗,將被困人員從安全窗救出來。

日常檢查與保養完工後應做好相應的記錄。

五、電梯常規檢查制度

1、目的和範圍

目的

為規範電梯常規檢查的形式,落實電梯常規檢查的各項措施,保證電梯正常執行。

範圍

規定電梯日常性檢查的週期,參加檢查的有關人員及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實施整改措施和落實。

2、電梯常規檢查制度

電梯常規檢查的分類

電梯常規檢查分日檢、月檢、年檢和不定期抽查四種。

電梯常規檢查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監督實施,並負責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報年檢,協助領導,組織單位有關部門對電梯安全情景進行抽查。電梯日常檢查與維護人員按照《電梯日常(月度)檢查表》資料負責具體日檢和月檢工作。

電梯常規檢查應填寫好檢查表,並由負責檢查的主持人簽字,在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告有關人員及時處理。

電梯日常檢查和保養的資料、專案參照《電梯日常(月度)檢查表》和電梯產品隨機檔案所帶的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進行。

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按照“定人、定時、定措施”的原則進行處理,並就處理結果進行跟蹤檢查。

六、電梯維修保養制度

1、目的和範圍

目的

規範電梯維修保養的行為,及電梯維修保養過程中的作業人員應遵守的工作要求。

範圍

適用於在用電梯的維修保養。不適用於對電梯的大修與改造工作。

電梯的“大修”是指需要經過拆卸或者更新主要受力結構部件才能完成的修理業務,也包括對機構(傳動系統)或者控制系統進行整體修理的業務,但大修後特種裝置的效能引數與技術指標不應變更。

電梯的“改造”是指改變裝置受力結構、機構(傳動系統)或控制系統,致使特種裝置的效能引數與技術指標發生變更的業務。

2、電梯維護保養制度

電梯進行維護保養必須遵守電梯維護保養安全操作規程。

電梯的維護保養分為: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和專業性的維護保養。

日常性的維護保養工作由具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可的,具有相應資格證的人員承擔,專業的維護保養應有與電梯維護保養資格的專業保養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

電梯每次進行維護保養都必須有相應的記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向電梯專業維護保養單位索要當次維護保養的記錄,並進行存檔保管,作為電梯檔案的資料。

日常性維護保養記錄有本單位電梯作業人員填寫,每月底將記錄資料報送電梯安全管理人保管、存檔。

電梯日常性的維護保養資料應按照電梯產品隨機檔案中維護保養說明書的要求進行,專業性維護保養按照簽訂合同的資料、週期進行。

電梯重大專案的修理應有經資格認可的維修單位承擔,並按規定向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後方可實施。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對在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中發現的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有關人員或外委有關單位進行處理,存在事故隱患的電梯嚴禁投入使用。

七、電梯定期報檢制度

1、目的和範圍

目的

為使電梯保護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狀態,防止由電梯而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和重大裝置事故的發生。

範圍

適合於電梯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向國家規定的電梯安全主管部門申請電梯安全定期檢驗。

也適合於按單位內部裝置管理制度的規定要求進行的定期檢查的報檢工作。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向有關部門報告電梯定期檢驗工作。

3、定期報檢制度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在電梯安全檢驗合格標誌有效期滿前一個月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的特種裝置安全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

電梯停用一年後重新啟用,或發生重大的裝置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經受了可能影響其安全技術性能的自然災害(如火災、水淹、地震、雷擊、大風等)後也應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電梯經較長時間停用,但尚未超過一年時間的,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可向單位裝置管理部門申請內部安全檢驗,認為有必要的可向特種裝置安全監督檢驗機構申請安全檢驗。

申請電梯安全技術檢驗應以書面的形式,一份報送執行檢驗的部門,另一份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保管,作為電梯管理檔案儲存。

八、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1、目的和範圍

目的

提高電梯作業的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瞭解國家有關電梯安全管理的法規、政策,自覺地履行電梯作業人員的各項職責。

範圍

規定電梯作業人員進行培訓的資料、方式,組織電梯作業人員的方法,對培訓取得的成果進行考核。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電梯作業人員培訓工作。單位負責職工教育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培訓情景進行考核。

3、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電梯作業人員必須持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裝置操作人員的操作證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種。

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建立該類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電梯作業人員的換證考試,堅持操作證的有效性。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應編制當年度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准後實施。

單位內部培訓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資料主要包括:國家有關電梯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電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電梯有關技術知識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作好相應有記錄。

參加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電梯作業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或扣獎。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工作考核按質量技術部門的規定要求進行。

九、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1、目的和範圍

目的

為使電梯發生裝置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或未遂事故後,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時搶救傷員,搶修受損裝置,儘量減少事故帶來負面影響,減小事故的損失。

範圍

針對事故或事件可能產生的情景,確定搶救及救助方案並使其始終保護有效狀態。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的實施。

3、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措施及緊急救援演習制度

電梯發生意外事件或事故應按國家規定,及時報告有關人員或部門,發生一般事故(指無人員傷亡,裝置損壞不能正常執行,且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下的裝置事故)和嚴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傷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以及無人員傷亡的裝置爆炸事故)後,應當立即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提出相關的預防措施。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確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緊急救援小組成員,並報單位領導批准,成員人員必須包括一名單位的行政領導,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電梯日常維護保養人員。

每年至少要進行一次應急演習,成員人員都必須參加。

演習資料、時間、排險方法、急救預案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擬定,行政領導批准後實施。

演習結束後,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將該次演習的情景作書面記錄,並進行總結,對存在的問題在下次演習中進行調整、修改。

十、電梯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1、目的和範圍

目的

為便於電梯的維護保養,分析電梯故障原因,及時消除電梯事故隱患,瞭解電梯日常管理的進展情景。

範圍

規定對電梯所涉有關資料存檔、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電梯檔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單位檔案室負責電梯檔案的存檔、保管工作。

3、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電梯技術檔案的種類:

A、電梯隨機出廠檔案(包括產品出廠合格證、安裝使用維護保養說明書、電梯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書、裝箱單、機房井道佈置圖、電氣原理圖接線圖、電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裝示意圖、易損件目錄);

B、電梯開工申報單;

C、電梯安裝施工記錄;

D、竣工驗收報告;

E、質量技術部門特種裝置監督檢驗機構電梯驗收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

F、日常檢查、維護保養記錄,大修、改造記錄及檢驗報告;

G、執行情景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H、事故及故障記錄;

I、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記錄;

J、同意註冊的登記表。

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及檔案管理人員應認真貫徹國家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檔案、資料的接收、登記、整理、保管、借閱等事宜,為電梯的安全執行供給準確的資訊資料。

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應監督電梯作業人員作好各種記錄,及時將各種記錄移送檔案部門保管。

電梯日常管理人員每月應將各種記錄送交檔案管理部門保管。

有關人員部門需借用電梯資料的應經電梯日常管理人員同意簽署意見後向檔案管理部門借閱,並按規定作好借閱登記手續,按時歸還借閱資料。

電梯的各種資料應按年度由檔案管理部門裝訂成冊。

電梯相關資料的銷燬應經電梯日常安全管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6

一、電梯駕駛員要做到五要、五不要:

1.要有安全操作證方可駕駛操作電梯,不要讓無證者操作電梯。

2.要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電梯,不要違反安全操作規程。

3.要用手操作電梯開關按鈕,不要用身體其它部位或物件去操縱。

4.要站在轎廂內或層門外等候,不要跨在轎門和層門之間停留。

5.要服從檢修人員的指揮,不要聽從在場的其它人員的指揮。

二、電梯駕駛員每日行駛前、行駛後和行駛中的各項檢查工作:

1.電梯駕駛員在開啟電梯層門進入轎廂之前,首先要看清電梯轎廂是否確實在本層站,然後才可進入轎廂,切勿盲目闖入造成踏空墜落事故。

2.進入轎廂開啟照明,檢查轎廂是否清潔,層門、轎門地坎槽內有無雜物,轎內照明、電風扇、裝飾吊頂、操縱箱等器件是否完好,所有開關是否在正常位置。

3.開啟電源開關,檢查訊響器、轎門、層門樓層指示燈工作是否正常。

4.進入機房檢查弋引機、限速器、控制屏等工作是否正常,機械結構是否有明顯鬆動現象和漏油狀況,電氣裝置電線接頭有否脫落鬆動,接地是否可靠。

5.駕駛員在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離開電梯,如果必須離開時,應將電梯開到基站,關掉電源開關並關好層門方可離開。

6.駕駛員應負責監督控制轎廂的重量,運載貨物時應注意重心,將貨物放在轎廂中間。

7.在沒有采取防範措施前,轎廂內不準裝載易燃易爆危險品。

8.告訴乘客不要在轎廂內蹦跳,以免引起電梯安全鉗誤動作而發生困人事件。

9.電梯駕駛員應儀表大方禮貌禮貌,不與乘客爭吵。服務時間不做私貨,不與親友閒談。

10.電梯使用過程中停電、發生故障駕駛員應關掉電源,告訴乘客堅持鎮靜,聽從指揮,然後利用通訊工具通知管理及維修人員,採取緊急救援措施放人。

11.工作完畢,做好轎廂內、層門、轎門地坎槽內雜物清潔工作。

12.關掉電源開關及轎內照明、電風扇、層門和轎門。13.駕駛員應將電梯回到基站停放、並做好交接班工作。

14.頂層高度不夠,對重緩衝距堅持在以下。

三、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電梯機房門必須上鎖,通往機房的通道必須通暢。

2.機房內堅持空氣流通,應供給足夠的照明,配備消防器材。

3.機房應防止牆壁與天花板滲水,門窗玻璃要齊全。

4.不將機房作其它用途。

5.應堅持轎廂內、層門、轎門地坎槽內清潔。

6.轎廂頂部應定期清掃。轎頂不得放置其它雜物。

7.轎廂內一般不得使用機動叉車裝卸貨物。

8.勿讓幼兒單獨搭乘電梯,勿用硬物敲打電梯按鈕,以免發生意外。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

提高電梯作業的人員安全意識和技術水平,瞭解國家有關電梯安全管理的法規、政策,自覺地履行電梯作業人員的各項職責。

1、2範圍

規定電梯作業人員進行培訓的內容、方式,組織電梯作業人員的方法,對培訓取得的成果進行考核。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對電梯作業人員培訓工作。單位負責職工教育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對培訓情況進行考核。

3、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制度

3、1電梯作業人員必須持質量技術部門的特種裝置操作人員的操作證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種。

3、2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3、3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建立該類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電梯作業人員的換證考試,保持操作證的有效性。

3、4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每年應編制當年度電梯作業人員的培訓計劃,報告單位領導批准後實施。

3、5單位內部培訓由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培訓的內容主要包括:國家有關電梯的法律、法規、規章的學習;電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電梯有關技術知識的學習。必要時可組織人員進行筆試。每次培訓必須作好相應有記錄。

3、6參加外委培訓(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組織)的人員必須經單位領導同意,培訓合格的予以報銷相應的費用。

3、7電梯作業人員未按規定參加培訓,或培訓考核不合格的按有關制度予以處分或扣獎。

3、8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培訓工作考核按質量技術部門的規定要求進行。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8

1、所有須進入後櫥和五樓的物資一律走員工通道,由人工搬運。

2、須上樓的物資限制重量500公斤,不得超重。

3、往樓上搬運物資時,首先要把須搬運的物資集中到電梯門前,裝貨時電梯等候時間不得超過5分鐘。

4、電梯需要等候時,不準長時間按住按鈕不撒手。應該在電梯剛要關門時按一下按鈕,並立即撒手,以保證電梯的電腦程式不致紊亂。

5、部門經理以上以上職員、大堂副理、出納員、攜帶現金的收銀員准許乘電梯上下樓。

6、除以上兩款規定的人員以外,其他會館內人員任何人一律不準乘電梯上下樓。一律走員工通道。

7、外部來人,屬監督部門來檢查工作的或會館的朋友、貴賓等,大堂副理經核實身份後,准許乘電梯。所有供貨商如果不是送貨,也一律走員工通道。

8、本規定的監督執行人員是:保安員、迎賓員及工作在電梯門口前的'吧員、服務員,如果上述人員不認真管理,將追究其責任。

9、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開始執行,任何人不得違反,違反者將受到罰款20元的處理。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9

乘客須知

電梯作為運送乘客的運輸工具,具有必須的危險性,為加強對裝置的安全管理體制,你和他人的安全,預防事故的發生,請認真照本須知使用。

1、使用方法:

1)本電梯的所有開關均為輕觸微動開關,請輕輕按動,燈亮後立即放開。

2)你欲乘坐電梯時,可根據你的去向在召喚盒上選取向上或向下按鈕。

3)在進出電梯時,請先下後上,依次進出,不得相互擁護和在門口處逗留玩耍。

4)在進入電梯後,根據你所去樓層,在轎內操作板上選出相應數字我鍵,然後按一下關門按鈕。在關門過程中,你因有事需開門時,可再按動開門按鈕。當電梯關好門後將自動執行,按同一執行方向依次依靠各所選各所選樓層。

5)電梯在執行過程中,若出現異常狀況時,請乘客持續鎮靜,並按下操作板上方的“緊急呼叫”按鈕,聽到響聲後放開。當有說話聲時,可直接對話與你聯絡協作。此按鈕平時不得按動。

2、注意事項:

1)電梯的額定載員數為13人,嚴禁電梯超載。

2)轎內嚴禁煙火、貨物,硬體物品及危險品不得入轎內。

3)乘客隨身攜帶物品不得超過15公斤。

4)嚴禁在電梯內高聲喧譁、戲鬧。

5)當你帶有小孩乘坐電梯時,請你照看好小孩,未成年人無監護人不得乘坐電梯。

6)乘客除正常使用電梯外,不得亂動、玩弄其它設施及開關按鈕,如有損壞,則加倍罰款。

附:電梯安全執行管理制度

電梯是一種具有必須危險性的公共交通生產裝置,為保證其安全執行,特制訂本制度,相關操作和維修人員務必嚴格按制度執行,豎立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1管理人員職責:

1)部門班長熟悉國家對特種裝置執行的相關法律法規,建立健全相關裝置的各項管理制度。定期組織工人進行安全操作學習。

2)電梯維修人員熟悉電梯的執行原理,控制線路。制訂電梯的定期維保計劃,負責電梯的日常維保和維修工作。確保電梯正常執行。

2、操作人員守則:

1)操作人員應參加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2)每日上下班應做書面交接。

3)上班其間不得脫崗,如確須離開應將電梯停於基站並關上廳門和電源。

4)持續轎廂清潔,禁止用清水清洗。

3、安全操作規程:

1)電梯每日投入執行前,應將電梯上下執行數次,確認正常後方可執行。

2)啟用電梯時應確認轎廂停在本層。

3)進入轎廂應先開照明,並檢查各開關是否有效。

4)電梯不得裝運超長、超重貨物和易燃易爆物品。

5)當電梯困人時,應持續鎮靜,立即掀按警鈴按鈕通知維修人員,勸阻乘客不要強項扒開轎廂門等待救援。

6)當發生下列狀況時,應立即掀按警鈴按鈕通知維修人員:

(1)執行中突然停梯困人。

(2)執行中產生異響、任何金屬部分有麻電現象。

(3)到站後不開門或越過端站繼續執行。

(4)控制開關失控、執行方向與指令方向相反。

(5)廳、轎門未關嚴電梯開始啟動。

7)每日使用完畢應將電梯停在基站,關掉基站廳外鑰匙開關,並確認廳門是否關嚴。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0

1、遵守員工手冊規定,嚴格按流程管理電梯;

2、維護電梯的正常執行,不得野蠻操作;

3、工作時要精力集中,避免發生意外;

4、嚴禁脫崗,嚴禁做與工作無關之事;

5、不得用電梯運送易燃易爆物品;

6、電梯維修時,要配合裝置部人員檢修;

7、下班時,要將電梯停在基層,並關閉梯門;

8、發現電梯有事故隱患要及時上報管理科;

9、遇到電梯困人,要保持冷靜,安撫轎箱內乘客,等待援救;

10、遇到突發事件,要沉著冷靜,忠於職守,堅決服從上級領導的指令,按照應急方案之規定協助處理現場情況。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1

1、呼叫電梯時,乘客僅需要按所去方向的呼叫按鈕,請勿同時將上行和下行方向按鈕都按亮,以免造成無用的轎廂停靠,降低大樓電梯的總輸出效率。同時這樣也是為了避免安全裝置錯誤動作,造成乘客被困在轎廂內,影響電梯正常執行。

2、電梯門開啟時,一定不要將手放在門板上,防止門板縮回時擠傷手指,電梯門關閉時,切勿將手搭在門的邊緣,以免影響關門動作甚至擠傷手指。帶小孩時,應當用手拉緊或抱住小孩乘坐電梯。

3、乘坐電梯時應與電梯門保持一定距離,為了安全起見,因為在電梯執行時,電梯門與井道相連,相對速度非常快,電梯門萬一失靈,在門附近的乘客會相當危險。

4、不要在電梯裡蹦跳。電梯轎廂上設定了很多安全保護開關。如果在轎廂內蹦跳,轎廂就會嚴重傾斜,有可能導致保護開關動作,使電梯進入保護狀態。這種情況一旦發生,電梯會緊急停車,造成乘梯人員被困或損傷。

5、進門時很多人習慣用身體擋門,雖然沒有危險,但如果你擋的時間太長了,電梯控制系統會認為電梯已經出現故障了。有可能會報警,甚至停下來。所以比較得體的做法就是你進入電梯以後,按著開門按鈕。

特別需要提醒的是,有的人整個人站在電梯門處,擋著電梯門,這樣是很危險的。因為電梯裡面是安全的,外面也是安全的。但是你站在這兩個空間交界的地方,假如說這個時候出現了,大家俗話叫做開門走車的情況,這個人就會受到剪下。所以這是一個非常危險的位置,不應該在這個交界的地方停留。

6、有些單位用一臺貨梯作為客梯用是不允許。

貨梯和客梯的區別就是它的.裝潢,或者它的舒適感要差一些。對振動和噪音的指標沒有提出特殊的要求。另外有一種貨梯,是絕對不能作客梯用的,就是超面積的。因為有時候工廠裡做的這種產品比較輕,它希望轎廂做得大一點,那麼經過有關部門批准,這個轎廂面積比標準的要大。如果說這種貨梯作客梯用時,就會出現超載。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2

一、安全管理制度總則

為了加強電梯使用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的規定,確保電梯安全執行,保障人身和財產的安全,依據《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和《電梯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規則》,制定本制度。

1、電梯使用單位必須對電梯使用執行的安全負責,應至少設電梯安全管理人員一名。並建立健全電梯裝置技術檔案有關管理制度。

2、電梯使用單位必須委託有質量技術監督局簽發的有資質許可的電梯專業維修保養單位對電梯裝置進行維修、保養,以保證電梯的安全執行。

3、在用電梯實行定期檢驗制度,檢驗有效期為一年,未經檢驗或超過檢驗週期或檢驗不合格的電梯不得繼續使用。

4、堅持電梯緊急報警裝置能夠隨時與安全管理機構或者值班人員實現有效聯絡;

5、電梯《安全檢驗》標誌應貼上在電梯轎廂內明顯位置。每臺電梯都應有明顯的《安全乘梯須知》或《電梯使用須知》。

6、在電梯顯著位置標明使用管理單位名稱、應急救援電話和維保單位名稱及其急修、投訴電話;

7、電梯發生困人時,及時採取措施,安撫乘客,組織電梯維修作業人員實施救援;

8、嚴格執行電梯裝置的常規檢查制度,在電梯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景時,組織對其進行全面檢查,必須立即整改,消除電梯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嚴禁帶故障執行,各種檢查應均有記錄,並存檔備查。

9、電梯使用單位負責人每年至少組織一次電梯《應急救援預案》演習,並記錄在案備查。

10、監督並且配合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保工作;新裝、大修、改造電梯前,應到市質量技術監督機構辦理告知手續,然後經檢驗部門審批資料合格後即可開工,經檢驗合格後到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手續,方可交付使用。

11、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及時採用新的安全與節能技術,對在用電梯進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電梯的安全與節能水平。

12、對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進行電梯安全教育和培訓,電梯維修、保養人員及司機必須經專業培訓和考核,取得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相應工作。

13、電梯司機應做到①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②認真的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和工作守則,③及時制止違章乘梯,宣傳安全乘梯(使用)須知。

14、電梯發生事故時,按照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應急救援,排險和搶救,保護事故現場,並且立即報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

二、以崗位職責製為核心各相關人員的職責

(一)電梯管理部門負責人崗位職責

1、電梯管理部門負責人在單位法人領導下,對本單位電梯的管理、執行及大修、改造專案、工程進度和施工安全計劃、組織、實施檢驗和監督職責,執行本單位與維保單位簽定的電梯維保、執行協議,對電梯管理工作進行全面管理,以保證電梯的正常執行。

2、在電梯正常執行中,進行電梯執行的日常巡視,記錄電梯日常使用狀況;按照有關標準規範進行質量檢查及時對執行中發生的故障組織進行修理或採取具體的預防措施。

3、電梯管理部門負責人單位每月最遲15日內組織相關人員及維保對執行電梯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工作,瞭解電梯的執行狀況;

4、發現電梯執行事故隱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權作出停止使用的決定,並且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

5、接到故障報警後,立即趕赴現場,組織電梯維修作業人員實施救援。

6、實施對電梯安裝、改造、維修和維保工作的監督,對維保單位的維保記錄簽字確認。對在維修過程中及司機操作時的各種不安全因素和違章提出警告批評或經濟處罰。

7、對定期檢驗後技術監督局檢驗人員提出的“檢驗意見通知書”具體資料經整改後進行檢查,並監督執行;

8、制定和落實電梯的定期檢驗計劃;

9、檢查電梯安全注意事項和警示標誌,確保齊全清晰;

10、妥善保管電梯鑰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11、協調各有關部門解決電梯出現的故障等問題,清楚維保人員、司機安全執行工作資料;

12、代表單位與業主、維保單位等進行工作聯絡,聽取意見與提議,不斷改善工作,增強乘客滿意程度;

13、定期組織參與電梯的'《緊急救援預案》演習工作;

14、定期向單位法人進行工作彙報。

(二)電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職責

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李淑芹

2、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員:鄧小兵、郝榮海、湯潮、陳志鵬

3、電梯因停電、故障等原因將乘客困在轎廂內,需要解救困人時,由組長負責,組織、聯絡其他小組人員應立即趕到現場。

4、當電梯發生漏水、火災或地震事故時,組長最遲應在30分鐘趕到現場,其他小組成員應儘快趕到現場,組織維修或搶救;

5、每年至少一次由組長負責組織《電梯應急救援》演習;

6、定期巡視檢查應急救援物品,如易燃易爆的單獨儲存消防器材應放機房固定部位並應保證在合格有效期內;

7、一旦發生事故,由本組長指揮現場,發生傷人事故時,組織人員打電話報警,救援小組成員救助傷員,保護好事故現場,並及時上報單位法人,事故後要認真分析發生原因。制定防範措施並應寫出事故報告。

8、定期對單位安全管理人員進行電梯故障“應急救援”措施及有關專業知識的培訓,事故案例的學習,組織單位人員現場演習培訓及逃生方法等等。

9、電梯《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組長對本單位電梯的正常執行負全責;負責對救援物資的準備、管理工作。

(三)電梯維護保養人員崗位職責

1、必須持有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裝置操作證》上崗,應具有與所承擔的維保工作相適應的技術本事與水平,努力學習和掌握國家技術監督局關於電梯維保、維修工作的有關技術規範及要求。

2、嚴格執行管理制度,熟知維修保養工作的《安全操作規程》及有關15日、月、季、半年、全年的保養資料進行維保工作,並及時做好保養、維修記錄。

3、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中若發生解決不了的故障應及時上報維保負責人,參與調查與分析。

4、若電梯出現故障,應儘快趕到現場,及時修理,以保證電梯儘快投入正常執行,並做好故障記錄備案待查;

5、保證機房、井道、轎廂、底坑等各裝置完好無損,機房內不應有各種雜物,保證主機、控制櫃及其它安全設施運轉良好;

6、服從工作安排,遵守和執行維保、修理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工作中應與有關人員(司機、其他的維修人員)密切配合,做到不違章操作,嚴禁各種事故的發生。

三、安全操作規程

(一)電梯維修保養安全操作規程

為貫徹執行國務院頒發的《特種裝置監察條例》,國家總局及市質量技術監察局的有關規定,根據《電梯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規則》的具體要求,編制該操作規程。凡從事本專業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執行。

一、一般安全規定:

1、上崗人員要取得《特種裝置操作證》後方能參與維修、保養工作;

2、凡是正式上崗人員必須要熟知維修、保養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3、嚴禁酒後操作和連續長時間工作;

4、對電梯進行維修、保養作業,必須放置“保養、檢修”警示牌;

5、電梯維修應以檢修速度執行電梯,維修完畢後以正常速度試車時。工作人員應撤離維修現場或站在安全的位置上;

6、維修、保養工作至少應由兩名持證人員進行;

7、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工作服,穿好絕緣鞋,嚴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腳作業;

8、電梯在維修、保養期間嚴禁載客;

9、電梯在盤車行走時,嚴禁任何人出入轎廂;

10、應熟悉自我維護、保養電梯的型號、規程及一般故障的解決辦法;

11、嚴禁同時在機房、轎頂、轎內、底坑任何兩部位同時進行維修和保養工作。

二、維修、保養人員安全操作規程:

在轎廂內工作時:

1、進入轎廂前,首先看清轎廂是否停在本層,切不可只看樓層顯示即進入層門、轎門防止踏空墜落;

2、進入轎廂後,要檢查操縱盤各按鈕是否可靠,急停開關是否起作用,轎內照明是否正常;

3、在轎廂內檢修維護時,嚴禁將外層門敞開走車,如檢查門鎖時,檢查完畢應及時將門並閉以免他人墜落;

4、因故障層門暫不能關掉時,必須派專人監護或安好防護欄,掛好明顯警示標誌,防止他人誤入井道。

5、在轎廂內工作時,身體各部位不得超越轎廂地坎以外,若必須將身體某部位伸出時,必須要斷開急停開關;

6、無論何種情景嚴禁將身體站在轎廂與層門外之間的位置,以防“剪下”事故的發生。

在機房內工作時:

1、在機房內進行維修工作時,必須將電源開關切斷(除特殊情景外),掛好明顯標記(如嚴禁合閘)並派專人看守;

2、在機房操縱轎廂時,必須與轎廂內或轎頂上、底坑下人員聯絡好,將層門、轎門關掉完好,門鎖作用正常,方可開車。嚴禁在層門敞開的情景下移動轎廂;

3、在機房盤車前,必須與轎廂內、轎頂上、底坑下的人員聯絡好,為防止抱閘開啟時轎廂產生意外溜車,操縱盤車人員應繼續工作,並做好隨時剎車準備;

4、接近帶電體工作時,要有防護觸電措施並有專人監護;

5、檢查、維修控制櫃內各電器元件時,必須斷電工作;

6、維修用手持電動工具須由專人保管,使用時按規定做好接零保護。在轎頂上工作時:

1、在轎頂工作必須戴好安全帽,穿好絕緣鞋,袖口、褲口均應扣緊;

2、在轎頂上不應超過三人同時工作;

3、在轎頂上工作不準開快車,必須用檢修速度執行,且應由轎頂控制開或停;

4、轎廂行駛時,不準將身體任何部位探出安全護欄杆;

5、在進入轎廂頂部之前,首先看清楚轎廂是否在本層夢想的位置上,不可只看樓層指示燈。即進入轎頂,防止踏空墜落;

6、在任何情景下,不可將身體跨於層門與轎門之間工作,更不可將身體某部位探於中間樑下、層門口下及各種支架進行工作。若確屬工作需要。應具有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並切斷總電源;

7、在對電梯進行維護時,相鄰電梯應相互呼應,以確保安全,如果確實難以到達安全要求時,應將相鄰電梯關掉;

8、在轎頂工作時,轎內操作人員必須聽從轎頂操作人員指揮;

9、在轎頂維修完畢,離開轎廂時,操作人員把層門關好,轎頂各開關恢復正常。

在底坑工作時:

1、在底坑內工作應戴好安全帽,將急停開關斷開,禁止在電纜、繩索或導軌上滑行、搖盪或攀爬;

2、工作時需要用上、下底坑使用爬梯時,梯腳要落在實處,梯子上端不得靠在導軌上;

3、要檢查換速、限位和極限等安全開關時,維修人員必須注意選好安全可靠的身體位置,司機配合要精神集中,聽從維修人員的統一指揮,開車前必須要重複口令;

4、在底坑工作確需要開車時,維修人員必須要站在安全位置。以防被電纜、轎廂護腳板及平衡鏈兜碰倒;

5、底坑在有維修人員工作時,轎廂應停止執行,如需要啟動電梯上、下行時,啟動之前,維修人員必須要注意站在安全位置;

6、在底坑工作完畢後,維修人員應恢復各開關,確認完全正常後,方可爬登出底坑,關好層門後,進行試執行;

7、工作完畢後,在爬登出底坑時,電梯轎廂至少應停靠距最低層三層以上,以確保維修人員安全撤離。

(二)電梯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電梯司機在上崗之前要對其操作電梯效能有一個詳細的瞭解,掌握各執行環節之間的關係,熟悉各種按鈕和開關的功能及通訊設施的正確使用。電梯司機要有高度的職責感和良好的職業道德。愛護裝置,精神集中,為乘客供給安全、優質的服務。

電梯司機必須嚴格遵守本操作規程:

一、一般安全規定:

1、嚴禁無證上崗。電梯司機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核取得技術監督局

頒發的電梯司機《特種作業操作證》;

2、凡正式上崗人員,必須要嚴格執行本安全操作規程,嚴禁工作時

談笑打鬧,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3、上班時必須穿好工作服,戴好胸標誌,嚴禁穿拖鞋或赤腳作業。

二、電梯行駛前的準備工作:

1、上崗前要了解一般電梯執行情景,做好交接班手續;

2、在開啟層門進入轎廂前,應看清楚轎廂是否停在該層站,(一般應停靠在基站)切忌莽撞。在合上有關的開關(如照明執行電源和風扇等開關)確定執行方式後,做一次簡單的試執行,包括啟動、執行、換速、平層、停車,開關門等是否正常,安全觸板(光幕)和急停開關是否起作用,樓層顯示燈和按鍵指示是否顯示正常。若發現問題,要及時通知維修人員。

3、堅持轎廂、層門口衛生清潔,應異常注意層、轎門地坎槽內有無

雜物,如有雜物應及時清除,以免影響層、轎門的正常開啟和關掉;

4、在層門外,不能用手扒啟層門,當層、轎門未完全關掉時不能啟動電梯。

三、電梯行駛中注意事項:

1、嚴禁電梯超載執行,當客用電梯超載時要勸阻後進入的乘客自動退出轎廂,暫等下次執行。

2、客梯不允許裝載貨物,轎廂內不准許運易燃、易爆等危險品;

3、轎廂內嚴禁吸菸,勸阻乘客不要在轎廂內打逗蹦跳;

4、貨梯使用時,不允許用開啟轎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等方法運送超長超大物件;

5、病床梯運送病人時,其他人員應禮讓病人先行到達有關層站;

6、在開、關門之際,應注意乘客不要觸控或緊靠轎門,以防夾傷。學齡前兒童應由成年人陪同搭乘電梯;

7、勸告乘客勿逗留在轎廂內閒談,影響電梯的運送效率;

8、不允許使用轎內檢修開關、急停開關或電源開關做正常行駛中的訊號;

9、在電梯正常行駛中,不得做突然轉向,必要時應使電梯就近的層停車,然後換向;

10、電梯在正常行駛時若突然發生停駛或失控等故障,司機應立即搬動急停開關,堅持鎮靜,並將電梯打成檢修狀態,勸阻乘客切勿撬門逃生,應立即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救援和修理;

11、若基站以外某層樓發生火災時,司機應堅持冷靜,並儘快將電梯

開到基層鎖梯,禁止乘客利用電梯逃生;

12、凡是操作執行的電梯必須由專職司機操作,司機本人的《特種作

業操作證》應隨時攜帶,備有關人員檢查;

13、當司機需要暫時離開轎廂時,應將電梯開至基站,鎖好電梯並懸掛“稍候”告示牌,並儘快回到工作崗位,以免乘梯人的長時間等待;

14、電梯停用時,須將電梯轎廂停在基站,關掉操縱盤上照明、電風扇、電源開關,用電暖氣時拔出電源插頭,鎖好電梯。

四、當電梯發生下列故障時,司機應立即關掉電源開關,並經過轎內報警裝置(電話、警鈴)及時通知維修人員或管理人員進行故障排除;

1、對沒有撳按手柄開關控制的電梯,當層門、轎門關掉後、沒有啟動行駛指令就自動行駛的電梯,應立即停機檢修;

2、層、轎門開啟後,按動轎廂內選目的層按鈕或有呼梯訊號仍能開動的電梯;

3、電梯執行方向與指令方向相反時;

4、電梯執行速度有明顯加快或下降,行駛中有異常聲響、震動或擊時;

5、內選、外呼、平層和指令訊號失靈、失控時;

6、預選層門不能平層或超差過大時;

7、電梯在正常行駛時,發生安全鉗誤動作時;

8、平層後不開門,按附近上或下一層仍不開門時;

9、接觸電梯金屬部分有麻電現象時;

10、裝置元件因過熱而散發出焦臭味或發現井道內、井道底有煙、滲水現象時;

11、轎內照明燈突然熄滅時。

四、電梯日常檢查制度

為了貫徹國家及技術監督局相關檔案規定的要求和《電梯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規則》,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景,制定日常檢查制度。

1、每月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對有關電梯使用、執行工作狀況的抽查。發現問題填寫“檢驗意見通知書”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保證檢查工作的實效性。

2、每月對在進行使用的電梯進行專檢和抽檢,確保電梯正常使用並滿足標準要求。對在次月需要進行年度檢驗的電梯進行年度終檢驗,保證年檢電梯貼合檢驗要求規範。

3、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每一天必須對所管轄的電梯進行日常巡視,認真填寫“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處理不了的問題及時上報主管人員,由電梯主管人員組織人員解決。

4、電梯主管人員每月對電梯有關部門、人員的工作狀況進行檢查,對質量記錄的填寫狀況如資料、簽字、日期等進行檢查,如有未簽字或漏交質量記錄的,按相關制度處理。

5、每週要對電梯司機的工作狀況、儀表、儀容、執行記錄等進行檢查,協調有關人員做好電梯司機的服務工作,主管人員每週至少一次對有關司機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主管人員每週對相關部門人員的工作進行檢查,佈置下週工作,切實做到本週工作本週完成。常規檢查工作是一項很重要的工作,它需要有關人員進取的協調與配合,將電梯執行中的質量問題和不安全因素消滅在檢查與整改中,以保證電梯的正常執行。

五、電梯維修保養制度

為保證維修、保養工作各環節密切相連,明確職責,修保單位做到隨時急修以及每15日維護保養一次,每月保養、季度保養、半年保養、一年保養等特制定本維修、保養制度。

1、維保單位對其維保電梯的安全效能負責。對新承擔維保的電梯是否貼合安全技術規範要求應當進行確認,維保後的電梯應當貼合相應的安全技術規範,並且處於正常的執行狀態。

2、維保單位應按照《電梯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規則》及其有關安全技術規範以及電梯產品安裝使用維護說明書的要求,制定維保方案,確保其維保電梯的安全效能;

3、修保單位每15日對電梯進行維護保養,並填寫“維護保養記錄”,使用單位主管人員應核實情景後,在“維護保養記錄”上認可簽字;修保單位每15日最終一週將進行的維護保養記錄以及電梯的維修狀況、故障及解決情景彙總,與其它質量記錄等一併上交電梯使用單位主管人員;

4、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每半年至少針對本單位維保的不一樣類別(型別)電梯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5、設立24h維保值班電話,保證接到故障通知後及時予以排除,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報告後,維修人員及時抵達所維保電梯所在地實施現場救援,抵達時間不應超過30min。

6、對電梯發生的故障等情景,及時進行詳細的記錄;

7、建立每部電梯的維保記錄,並且歸入電梯技術檔案,檔案至少儲存4年;

8、協助使用單位制定電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

9、對承擔維保的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與培訓,按照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考核要求,組織取得具有電梯維修專案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證》,培訓和考核記錄存檔備查;

10、每年度至少進行1次自行檢查,自行檢查在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定期檢驗之前進行,自行檢查專案根據使用狀況情景決定,可是不少於《電梯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規則》年度維保和電梯定期檢驗規定的專案及資料,並且向使用單位出具有自行檢查和稽核人員的簽字、加蓋維保單位公章或其他專用章的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

11、安排維保人員配合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電梯的定期檢驗;

12、當電梯發生故障時,需兩人進行操作(電梯司機予以配合),電梯修復後要先進行試執行,確認無誤後再投入執行,將修復狀況填入“電梯急修工作單”並要求維修人員和使用單位主管人員確認簽字;

13、在維保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告知電梯使用單位;發現嚴重事故隱患,及時向當地質量技術監督部門報告。

六、電梯定期報檢制度

凡本單位使用的電梯必須在《安全檢驗》標誌有效期到期前一個月報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定期安全檢驗。經檢驗、整改合格後重新換髮新一年度《安全檢驗》標誌。

1、有關部門或人員依據電梯檔案查詢電梯《安全檢驗》標誌有效期日期,建立年度定期檢驗明細表,在《安全檢驗》標誌合格證到期前一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申報年檢;

2、在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檢驗之前組織有關人員和維保單位對電梯進行年度保養和自檢;

3、有關部門或人員在對電梯進行年度保養後,對電梯進行安全效能檢查,填寫“年度自檢記錄報告”,使電梯的安全效能滿足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對有關電梯檢驗規程的檢驗要求。

4、新安裝電梯經監督檢驗合格後,第二年應到市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報檢,並將具體檢驗時間登記在年檢電梯的明細表中;

5、電梯主管人員依據電梯轎廂內《安全檢驗》標誌的有效日期。提前一個月向主管領導報告檢驗週期,避免漏報少報;

6、主管人員每月檢查有關人員對電梯的報檢及檢驗狀況,及時調整存在的問題,作到本單位管理的電梯100%報檢,所有電梯報檢工作均由主管人員負責進行安排,協調確保年度安全檢驗工作的順利進行。

七、電梯鑰匙使用管理制度

電梯是關係到人身安全的特種裝置,為保證電梯安全執行和機房裝置安全及電源、層門應急開啟特制定本制度。

1、電梯機房活板門、檢修門、電源開關和層門外開鑰匙必須指定專人保管,單位內有多個機房的各種鑰匙,要做好耐磨損的標記,由主管人員集中保管,各備用鑰匙應由專人妥善保管;

2、如需用機房鑰匙活板門、檢修門鑰匙,應報主管人員批准,由專業人員配合開鎖,不得將鑰匙借與他人。

3、電梯司機使用的電梯電源(開梯)鑰匙,應由執行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發放,並建立領用和借用登記本;

4、電梯外開專用層門機械鑰匙的使用應為受過專門訓練並取得電梯維修作業等相應資格人員,層門外開專用鑰匙的發放要有專人負責,建立領用登記本,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不能領用;

5、需要配製備用機房、電源開鎖及外開機械鎖鑰匙時必須報主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任何人不準私自配製;

6、當單位人員變動時,原保管人與接替人要辦理交接手續。應有文字記錄,並由雙方簽字;

7、當合同到期更換維保單位時,由主管領導辦理交接手續,並要求原維保單位交出機房、活板門、檢修門鑰匙外開機械鑰匙及司機開鎖電源鑰匙,做好交接記錄;

8、電梯所用各種鑰匙,借用記錄應由專人保管完好,以隨時備查。

八、作業人員與相關運營服務人員的培訓考核制度

對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司機進行定期的培訓與考核是針對電梯這一特種裝置而制定的:

1、所培訓人員應無妨礙從事電梯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應定期對安全管理人員、司機進行《電梯維修安全操作規程》《電梯應急救援》《電梯司機安全操作規程》等培訓工作;

4、應定期對安全管理人員、司機進行電梯的構造、執行有關知識的培訓;

5、應定期對管理人員、司機等有關人員對相關電梯法規標準、檢驗規程及具體技術要求的培訓;

6、每年至少對安全管理人員、司機進行一次考核,並按制度分別給予獎勵或處罰;

7、定期組織管理人員、司機參加由技術監督局組織的取證換證工作;

8、不允許無證或《特種裝置操作證》過期未複試人員上崗工作。

九、電梯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與應急救援演習制度

為了保障電梯在發生意外事件和事故時能及時有效地得到處理,迅速消除事故源,及時搶救傷員,搶修受損裝置,最大限度地儘量減少事故帶來負面影響,降低事故的損失。

1、領導及救援小組組成

(1)由本單位法人代表任組長,分管電梯裝置或安全負責人任副組長。組員應有物業(或後勤)部門負責人、電梯安全管理員、電梯司機、電梯日常檢查人員等人組成。

(2)具體分工:組長負責事故或救援演習現場總指揮,對外聯絡,對內組織、協調及進行技術指導工作。副組長負責落實具體事故或救援演習措施,如疏散人員,照相,事故記錄,或擬定救援演習參加人員,通知維修保養單位(或專業應急救援單位)實施救援。各成員負責現場秩序維護和救援工具準備工作。

(3)維修保養單位和專業應急救援單位人員均到達現場後,則由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具體實施應急救援或演習,專業應急救援單位給予技術支援。

2、報告制度

(1)發生電梯裝置安全事故後,現場負責人、操作人員應在第一時間內把事故情景向救援領導小組報告,如發生異常重大事故、特大事故時,救援領導小組應立即上報市質監局分管領導,逐級上報。事故

報告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裝置名稱、人員傷亡、經濟損失以及事故概況。

(2)進行困人救援演習,現場負責人應精心組織,並模擬被困人員或現場負責人應撥打轎廂內的維修電話向電梯維修單位求援。

3、現場保護

(1)為了進一步調查事故發生原因,吸取教訓,以及善後處理。事故發生後的現場應注意保護,除非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物件外,未經救援小組組長或副組長同意一律不能破壞現場。必須移動的現場物件,最好事先攝相儲存原始性。要妥善保護現場的重要痕跡、物證等。

(2)困人救援演習現場也要做好秩序維護工作,以防止演習中發生不應出現的問題。

4、救援工具

救援演習單位必須配備安全帶、安全帽、絕緣鞋、救援服、纜繩、擔架、對講機等。

5、救援實施方法和步驟

(1)發生事故後救援實施方法和步驟為:

1、救援小組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確定救援方案,組織指揮救援行為。

2、設立警戒線,搶救傷員,保護現場,防止事故擴大,疏通交通道路,引導救護車、救火車等。需移動現場物件的,應攝相儲存或做出標識,繪製現場簡圖,作出書面記錄。

3、使受傷人員儘快脫離現場,根據需要撥打120、119。

4、易燃、易爆、有毒及熾熱金屬等異常物件,應迅速採取對策,及時處理。

5、對搶救救災人員進行安全監護,保證搶救人員絕對安全,防止事故進一步擴大。

(2)困人救援演習的實施辦法和步驟為:

1、及時與被困人員取得聯絡,安撫受困人員不要慌張,堅持鎮定,安靜等待救援,不要扒門或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轎廂外(指轎廂未平層且電梯門被開啟的情形)。

2、迅速和電梯維修保養單位取得聯絡,告之電梯發生困人事件。若一時無法聯絡,或維修保養單位救援人員不能及時趕到,可直接撥打110,請專業救援單位的救援人員前往。

3、儘量確認被困人員所在轎廂位置,防止其他在電梯外等候的乘客對裝置採取不理智的舉動。在一層和故障層設好防護欄,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4、若得知被困人員中有傷、病員,應做好其他救援準備。

5、救援人員到達現場後,應按“鬆閘盤車救援程式”進行。

6、公佈聯絡電話

(1)電梯維修保養單位應張貼單位名稱與24小時召修電話。

(2)在電梯轎廂內還應張貼本單位值班電話。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3

1.每日12點鐘前對電梯進行一次安全巡檢。

2.巡檢人員應認真執行巡檢簽到規定,在電梯機房設定的簽到表上依時簽到,並將巡檢情況記錄在表格上。

3.巡檢中發現不正常的異響聲、振動、不平層、滲油(超過國家標準)等現象或安全保護元件存在問題,應立即停止電梯執行,報告相關領導並與維保單位聯絡,防止事故的發生或擴大。

4.電梯日常巡視內容

A.機房內消防器材是否完好齊備。

B.機房溫度是否超過規定,清潔狀況是否良好,機房內不得堆放雜物。

C.通訊設施應靈敏暢通,照明良好。指示牌應準確無誤。盤車手輪、開閘扳手應放置明顯位置。

D.電動機、減速箱油色、油位、溫升、聲音正常,無振動、異味,通風應良好,做好外部清潔。

E.制動器動作正常,制動線圈溫升正常,制動輪上不能有油汙。

F.指示儀表正常,各繼電器、接觸器動作正常,無異味及異響聲。

G.電梯在執行中無異響、振動。開關門安全觸板動作正常。

H.樓層顯示、廳外按鈕、轎廂內按鈕外觀完好,功能正常。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4

1、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裝置的安全規定,服從政府部門的管理。 2、電梯作業人員必須經地、市質量技術監督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培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3、電梯作業人員必須嚴格遵守《電梯駕駛人員安全操作規程》和《電梯日常檢查和維護安全操作規程》,不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4、熟悉自己操作電梯的效能、原理、構造、用途。

5、認真學習業務知識,掌握新技術、新規程,不斷提高自身的技術水平。

6、及時報告電梯事故隱患,不使用故障電梯,不使用無安全合格標誌或安全標誌已過有效期的電梯,不使用未註冊登記的電梯。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5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特種裝置安全的方針、政策和法規,以及上級部門有關規章、決定,協助總經理完成分管工作任務。

2、分管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安全技術管理、特種裝置管理等方面工作,並主管業餘消防隊建設。

3、負責公司各項生產經營業務工作,組織編制上報、分解、下達年度生產經營計劃指標,努力完成各項任務。

4、負責公司安全質量工作,組織編制安全質量計劃指標,定期部署安全質量要求,進行安全質量教育和檢查,督促各部門改進安全質量工作。

5、負責建立與健全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標準和規章制度,並組織貫徹落實。

6、積極蒐集市場資訊,組織制訂開拓業務、參與市場競爭和增強企業競爭能力的方案。

7、協調各生產、安全管理部門科學有序地開展工作,妥善處理緊迫和重大的生產安全問題。

8、督促組織蒐集安全生產管理、技術管理、裝置管理等方面資訊和資料,建立和建全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6

作業服務人員守則

1、作業服務人員必須堅持持證上崗,對本崗位工作盡職盡責,熱情為使用者服務,努力做好電梯維修工作,保證客戶電梯安全使用。

2、作業服務人員應熟悉掌握對自己所進行維護保養電梯的各項機械、電氣原理,要具備能夠及時發現並排除故障的能力,對不能勝任本崗位工作的人員要隨時更換。

3、維修人員在尋訪期間,要認真填寫《電梯維修記錄》,真實反映該部電梯的執行狀況,對年久失修執行故障頻發的電梯要及時通知使用者停機修理,嚴禁電梯帶病使用。

4、維修人員要經常加強自身的業務學習,不斷提高技術水平和安全工作意識,加強對新品技術的學習,儘快掌握其原理、效能,完成對所開發新品的維修任務。

5、加強政治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思想及素質,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及行業法則,堅決杜絕行業上的不正之風。

安全操作規程

1.主題內容與適用範圍:

1.1本規程規定了電梯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1.2本規程適用於電梯崗位安全操作。

2.引用標準:

《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3基本內容:

3.1司機在駕駛電梯正常行事前應:

3.1.1在開啟廳門進行轎廂之前,必須注意交響是否在該層;

3.1.2開啟轎廂內照明;

3.1.3每日工作前,須將電梯上、下行駛次數,時期有無異常現象;

3.1.4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啟,當廳、轎門未全關閉時電梯不能啟動;

3.15注意平層準確度有無顯著變化;

3.1.6清潔轎廂內廳,轎廂及乘客可見部分。

3.2司機在電梯正常行駛注意事項:

3.2.1如必須離開轎廂時,將轎廂於基站,斷開轎廂內電源開關,關閉廳門;

3.2.2轎廂的運載能力,不應超過電梯的額定起重量;

3.2.3不允許乘客電梯經常作為載貨電梯使用;

3.2.4不允許裝運易燃、爆炸的危險物品,如遇到特殊情況,需經有關部門批准,並採取安全保護措施

3.2.5嚴禁在廳、轎門開啟情況下,用檢修速度作為正常行駛;

3.2.6不允許掀按檢修,急停按鈕作為正常行駛中的訊號;

3.2.7不允許開啟轎廂廳安全窗來裝運長的物件;

3.2.8勸告乘客勿依靠轎門;

3.2.9轎廂頂上部,不得放置它物;

3.2.10如個別情況下,平層準確度不能滿足要求時,可以在平層;

3.2.11行駛時不得突然換向,必要時應先將轎廂停業,再換向啟動;

3.2.12不允許以手動轎門的啟閉作為電梯的啟動和停業;

3.2.13載荷應儘可能穩妥地放在轎廂中間,以免在執行中傾倒;

3.2.14執行時如發生停電,對於手柄開關控制的電梯,應將手柄回至零位;

3.3當電梯發生如下故障時,司機應立即掀按急停,警鈴按鈕(對手柄開關控制的電梯,即將手柄回至零位),並及時通知維修人員。 3.3.1廳、轎門關閉後,而未能正常起動行駛時;

3.3.2對設有需掀按啟動按鈕(或手柄開關)控制的電梯,當廳、轎門關閉後,在未指令轎廂起動,而自行行駛時;

3.3.3執行速度有顯著變化時:

3.3.4行駛方向與指令方向相反時;

3.3.5內選、平層、換速、召喚和指層訊號失靈失控時;

3.3.6有異常噪音,較大振動和衝擊時;

3.37超越端站位置而繼續執行時;

3.3.8安全鉗誤動時;

3.3.9接觸到任何金屬部分有麻電現象時:

3.3.10當電氣部件因過熱而散發出焦熱的臭味時;

3.4當電梯使用完畢後,司機應將轎廂停於基站,並將操縱盤上開關全部斷開,關閉廳門。

3.5如在機房用手輪盤車,使用梯作短程升降時。必須先將主電源斷開。

3.6當電梯在行駛時,突然發生停駛或失控時,司機應保持鎮定,立即按急停,警鈴按鈕,並嚴肅勸阻乘客切勿企圖跳出轎廂,及時通知維修人員,設法使乘客安全退出轎廂。

裝置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保證裝置、設施的安全執行和操作者的安全與健康,防止或減少在裝置使用過程中對人員的傷害,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財務審計部、生產供應部、動力部、中心化驗室、技術中心、提取車間、製劑車間、包裝車間、倉儲物流服務中心。

3.責任者:

各部門負責人

4.依據

《冶金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範》

5.正文

5.1職責

5.1.1動力部負責企業裝置設施的綜合管理。動力部負責裝置設施的選型、採購、安裝、除錯及驗收工作;保證裝置設施狀態良好,組織裝置、設施檢查,參與安全性評價檢查;編制裝置設施修理計劃,組織裝置設施修理

5.1.2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裝置設施的管理、使用、檢查及維修保養。

5.1.3動力部及使用部門參與外購、自制非標裝置、設施的規劃、選型、設計、稽核工作。

5.1.4動力部督促檢查倉儲部門裝置設施的安全性和安全防護設施的正確使用。

5.1.5財務部負責按計劃提供裝置更新、修理資金。

5.2工作程式

5.2.1新裝置設施的選型購置(包括自制非標)不但要滿足產品工藝要求,還要滿足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的要求。

5.2.2特種裝置選型、購置、管理、使用要符合企業特種裝置管理制度要求。

5.2.3新裝置設施投產使用前,動力部應組織制定裝置、設施操作規程,對操作人員進行上崗前技術培訓,使操作人員瞭解熟悉裝置設施的結構效能、安全操作、維護保養方面的知識,嚴格按照裝置設施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操作。考試合格後方可獨立操作,並做好記錄。

5.3裝置設施安全管理

5.3.1裝置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裝置操作規程》和《裝置維護保養制度》,使用前低速運轉裝置,對安全防護裝置進行徹底檢查,確認正常後方可使用。

5.3.2裝置使用中嚴禁超規格、超載、超負荷使用。

5.3.3任何人、任何情況下不準拆除或不使用裝置設施安全防護裝置,安全防護設施不完整、失效、可靠性差的應立即報告倉儲部修復正常後方可使用。

5.3.4動力部應定期組織裝置設施大檢查和日常檢查,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組織修復,並做好記錄。檢查中發現的違章操作、不合理使用裝置設施等情況要向部門車間下達《安全檢查隱患整改通知書》,情節嚴重的可給予處罰。

5.3.5裝置使用部門對使用裝置進行安全性評價自檢和日常檢查;檢查發現的隱患要及時組織整改,並做好記錄。按照日常保養要求做好保養。

5.3.6裝置使用中發生故障應立即停止工作,查明原因,故障排除後方可繼續作業。

5.3.7操作者、班組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裝置設施正確使用均負有責任。

日常安全檢查制度

1.目的:

為了建立企業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企業各部門

3.責任者:

各部門負責人

4.依據

《冶金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版)

5.正文

5.1各部門應組織建立健全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長效機制,保證安全資金的投入,逐步解決各類安全隱患。

5.2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分管領導組織本部門安全檢查、事故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班組長對所轄範圍的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負責,每個職工對本崗位的安全檢查、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改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生事故隱患,均有權、有責任向相關主管部門、相關負責人報告。

5.3各部門安全主管部門、安全管理人員組織進行安全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登記,按照事故隱患登記進行分類管理,建立事故隱患資訊檔案,對各類隱患排查治理進行監督、檢查、考核;對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的彙總和發放等。

5.4各部門按照職能分工定期組織進行安全檢查,包括:安全、裝置、電氣、儀表、管理;形式採用綜合檢查、專業檢查、專項檢查、季節性檢查、節假日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並監管治理

5.5財務部落實事故隱患報告獎勵資金和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5.6動力部組織對隱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進行研究。

5.7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5.8事故隱患的分類,事故隱患按照隱患範圍、危害程度及整改難度分為崗位級隱患、倉庫級隱患、企業級隱患、集團級隱患、市級隱患。

5.9崗位級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小,發現後能夠立即在操作崗位,可以由操作人員整改排除的隱患,企業級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通過倉儲部組織整改進的隱患,企業級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企業廠長辦公室組織各個部門,合力整改排除的隱患。集團級隱患,是指影響及危害較大,集團安全管理部門組織督辦的隱患。市級隱患,是指市安委會組織、督辦的隱患。

5.10企業應成立安全檢查隱患治理領導小組,由企業主管領導任組長,各相關職能部門為成員。

5.1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部門應對各自管轄區域內按照有關規定時間、內容和頻次對隱患進行排查,及時收集、查詢並逐級上報發現的事故隱患,積極採取措施對隱患進行整改。

5.12發現隱患採用逐級報告的方式,即員工報告班組長、各部門報動力部,動力部對各類隱患進行登記分類。動力部登記整理後,按照隱患分級逐級上報企業、集團;動力部將對各部門上報情況進行登記、建檔,並負責對企業級隱患組織督辦整改,對符合集團或市級隱患的整理上報。

5.13企業各部門車間及作業崗位,應按照隱患的級別分級、逐級由相應隱患排查領導小組組織隱患整改;各職能部門按照職能範圍負責對隱患的整改進行全程跟蹤監控和驗收。

5.14各部門應制定隱患排查治理考核獎懲制度,特別是要將安全檢查、整改隱患的數量和質量作為年終安全評比的重要依據。同時嚴格安全檢查隱患治理的考核,對因檢查和排查事故隱患不到位或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將對相關部門和責任人進行處罰。

維修保養制度

1.目的

規範公司裝置維護、維修、保養管理工作,使本公司裝置良好、平穩的`執行,提高公司的維修水平,保障裝置正常運轉;加強對外出維修裝置的管理,保障生產裝置長期、安全、平穩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2.裝置維護保養內容

2.1操作人員必須用嚴肅的態度和科學的方法正確使用、維護好裝置。

2.2操作人員要經過專門培訓,學習崗位操作法和裝置維修檢修規程,做到“四懂三會”(懂結構、懂原理、懂效能、懂用途,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並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操作。

2.3操作人員必須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2.3.1按崗位操作法和裝置安全操作規程進行裝置啟動、執行與停車,嚴格做到啟動前嚴細準確、執行中反覆檢查、各項指標達到工藝要求、停車後妥善處理,嚴禁超溫、超壓、超負荷執行。

2.3.2堅守崗位,嚴格執行巡迴檢查制度,根據需要身帶“三件寶”(抹布、板手、聽診器),執行五字操作法(聽、摸 、擦、看、聞),定時、定點、按巡迴檢查路線對裝置進行仔細檢查,認真做到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

2.3.3按照潤滑管理規定,認真做好裝置潤滑工作,嚴禁裝置無油運轉。

2.3.4認真填寫執行記錄,嚴格交接班制度。

2.3.5搞好本崗位範圍內的裝置、管線、儀表盤、支架、基礎、地面和廠房建築物的清潔衛生,及時消除“跑、冒、滴、漏”,做到安全文明生產。

2.4操作人員發現裝置狀況不正常,要立即查詢原因、及時向領導反映,在緊急情況下,應採取果斷措施或立即停車,並向上彙報和通知值班班長及有關崗位,不弄清原因,不排除故障,不得盲目開車,已處理和未處理的缺陷,必須記錄在執行記錄上,並向下一班交待清楚。

2.5大力開展“完好裝置”、“完好崗位”及“無洩漏”等活動,並鞏固已取得的成果,開展全員裝置管理維修活動,實行專機負責制,即機、電、儀人員結合的裝置包機制,做到臺臺裝置、條條管線、個個閥門都有人負責,包機組要有活動規劃,定時由負責人組織會議、及時解決裝置存在的問題。

2.6備用裝置應指定專人負責維護保養,做到不潮,不凍,不腐蝕,經常保持清潔,對於轉動裝置要按崗位操作的規定進行盤車,使備用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2.7嚴格控制備用裝置的使用,動用備用裝置需由車間裝置主任或裝置員批准,夜間動用備用裝置,由值班班長批准,並在次日向本部門領導彙報。

2.8裝置、管道、支架、廠房、建築物、構築物、裝置基礎、接地線要保持完整,定期檢查測定,採取防潮、防凍、防塵、防腐蝕措施,裝置、管道上的儀表和安全裝置要齊全好用,並按時定期檢查、校驗。

2.9三修人員(機、電、儀)對分管範圍內的裝置負有維修好的責任,做好定時上崗,按時巡檢,發現裝置缺陷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缺陷要及時報告,以便結合裝置檢修予以消除。

2.10未經技術裝置科批准,不能任意將配套裝置拆開使用,閒置裝置要按規定辦理退庫手續,尚未退庫的閒置裝置,由所在部門負責維護保養。

2.11裝置保養(裝置說明書有明確說明的以說明書為主)

2.11.1一級保養(相當於小修):裝置執行650小時進行一次一級保養,對裝置進行區域性的拆卸和檢查,清洗所規定部位。疏通油、汽、水管道,檢查調整各部位配合間隙,緊固裝置連線部件,此工作以維修工人為主,操作工人協助。

2.11.2二級保養(相當於中修)裝置執行2500小時,要進行一次二級保養,對裝置進行區域性解體檢查和修理,更換和修復磨損件,清洗換油,檢查油道部分,區域性恢復應有的精度。

2.12驗收工作

2.12.1一級保養由使用部門裝置負責人驗收,並填寫保養記錄。

2.12.2二級保養,由使用部門裝置負責人、裝置員、維修部門裝置負責人、維修工、操作工共同驗收,並填寫二級工單,由維修部門裝置負責人報技術裝置科儲存。

2.12.3各級保養完工後,要保證執行週期,做為對維修工、操作工的考核依據。

3.裝置內部維修管理及程式

3.1動裝置的維修責任部門為機修車間,電氣、儀表的維修責任部門為電儀車間,技術裝置科負責監督管理裝置維修質量及協調解決維修中發生的糾紛。各車間平時所使用零用配件,以材料計劃方式提報技術裝置科,技術裝置科稽核彙總後交倉庫核對簽字後,交由公司生產及供應主管領導審批後,報供應科購買。

3.2供應科採購的配件須經技術裝置科與使用車間共同進行驗收,對驗收合格的方可入庫,並在驗收單上簽字。

3.3在維修過程中,各車間裝置主任與裝置技術員負責維修配件的準備與領取,併到倉庫簽字(必要時維修工協助),並對技術過程控制負責。

3.4裝置出現故障,車間通知排程,由排程通知機修車間或電儀車間。三修工接維修通知後,需在10分鐘內到達現場,無故拖延或不予維修可處50元/次以內罰款。

3.5在裝置維修過程中,如需更換配件,首先徵詢車間意見。車間和維修工有權拒絕使用不合格配件。

4.裝置外出維修管理及程式

4.1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內所有靜、動裝置、電氣、儀表、化驗儀器、計量器具及其配件的外出(外來)維修及更換。

4.2技術裝置科為所有外出維修裝置的歸口管理部門,在機修車間或電儀車間無法現場維修或現場維修達不到使用要求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外出維修,未經技術裝置科批准,任何部門不得私自外出維修,否則,費用自理。

4.3外出維修費用預計單件20xx元以下的裝置,外出維修前應由裝置使用部門填寫《裝置外出維修申請單》交技術裝置科,確定是否需要外出維修,經確定需外出維修時,技術裝置科、審計部簽字審批後由主管領導審批。

4.4《裝置外出維修申請單》一式四份,財務部、技術裝置科、審計部、裝置使用部門各執一份。

4.5外出維修費用預計單件20xx元以上的裝置,經技術裝置科簽字批准後,必須經主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審批方可外出維修。

4.6所有裝置外出維修時,由技術裝置科聯絡並提供審計部提供三家維修單位(特殊情況除外),技術裝置科提出建議維修部門,審計部根據各維修單位情況,經審計部比價,最終確定一個維修單位。

4.7所有外出維修裝置由技術裝置科負責聯絡維修單位並負責把裝置送出維修。

4.8急用外出維修裝置必須由裝置使用部門及時通知技術裝置科,經技術裝置科同意後可直接外出維修,回來後補齊外修手續。

4.9在售後服務期內發生故障的裝置,由裝置使用部門提出維修申請交技術裝置科,同時反饋給財務部、供應科,便於購物合同的有效執行。供應科根據所反映問題,負責聯絡廠家維修處理。

4.10裝置外出維修時,由經辦人詳細記錄維修情況,包括維修時間、所更換零部件及其價格等,此明細單由經辦人簽字後,連同維.修發票作為報銷的依據。

4.11各類裝置如因外出維修不及時而影響生產,由責任部門承擔全部責任。

4.12在整個外出裝置維修流程中,發現問題部門及時反饋審計部、技術裝置科,由技術裝置科做出相關處理。

4.13技術裝置科根據維修情況對外出維修的裝置進行全面的技術性分析,必要時進行檢驗、測定,找出裝置損壞的原因,提出科學、先進的改進方法,並確定是否為人為操作事故、裝置質量事故、維修責任事故或其他原因,根據判定結果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或提出解決方案。

4.14外出裝置維修費用由技術裝置科負責報銷,維修發票必須要有裝置使用、技術裝置科、審計部四個部門的簽字。

4.15財務部憑《裝置外出維修申請單》及維修發票(包括維修明細單)辦理結帳。

定期報檢制度

特種裝置使用單位安全管理負責人應制定特種裝置(含需定期檢驗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報檢制度。

1、驗收檢驗及定期檢驗報驗的定義:

(1)驗收檢驗是指:特種裝置安裝過程中或重大維修竣工後,由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實施的監督檢驗。

(2)定期檢驗是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對在用的特種裝置進行的週期檢驗。

(3)報驗是指:由使用單位或使用單位所委託的安裝維修保養單位向裝置使用所在地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法定檢驗的行為。

2、特種裝置使用單位的安全管理部門是申報所屬特種裝置檢驗事項的職能部門,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是具體負責人。

3、特種裝置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4、電梯特種裝置定期檢驗週期為1年/次。

作業人員及相關運營服務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制度

一、目的:

加強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全員安全意識,保證企業安全經營儲存活動的有序進行。

二、範圍:

廠長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審計部、黨辦、工會、質量技術部、中心化驗室、技術中心、動力部、生產供應部、提取車間、製劑車間、包裝車間、倉儲物流服務中心、銷售部

三、責任者:

各部門負責人。

四、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版)及廠內各項相關規定。

五、內容:

1 特種作業人員教育:

1.1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國家《特種作業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專門安全技術培訓,經安全技術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1.2 對特種作業人員,企業主管部門每年要組織培訓考核。

2 日常安全教育:

各級領導和各級部門要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術和遵章守紀教育,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定期解決員工安全教育中的問題。

利用各種形式定期開展對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當安全操作規程發生重大修改時,必須及時對相關員工進行培訓教育。

重點部門根據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利用各種形式對員工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並做好記錄。

在檢修以及重大危險性(動火)作業前應進行安全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管理人員應進行監督、檢查。

由於員工違章造成重大事故,部門負責人對責任者在重新上崗前應再次進行安全教育,並將培訓內容記入《職工教育培訓檔案》中。

發生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後,綜合辦公室要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教育,對事故責任人按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進行嚴肅處理,吸取事故教訓,以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

3 相關方教育

相關方人員在進入生產區前必須接受公司的安全教育,學習公司的相關制度,掌握必要的安全消防常識,安全規程及勞動紀律和其他安全規定。

緊急救援演練制度

1.目的:

加強緊急情況的應急和處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企業各部門

3.責任者:

各部門負責人

依據:

《冶金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版)

內容:

1應急預案

參照《企業綜合應急救援預案》

2應急響應目標

員工可根據廣播提示確定應急響應目標

3潛在緊急情況

潛在緊急情況包括火災、化學品洩露等情況,具體事項可參考《企業應急救援預案》

4應急物資及裝備

參照《企業應急救援預案》

5應急培訓和演練

企業每年組織一次應急演練,沒半年組織一次現場處置方案演練,同時做好相關應急宣傳教育和培訓,並儲存相關記錄和照片

6應急預案的評審和更新

應急預案應至少每三年評審一次,同時儲存記錄,如需更新應及時更新並傳達給從業人員。

意外事件和事故處理制度

1.目的:

為及時、妥善、規範、有效處理員工因公負傷、死亡事故,避免似事故的重複發生,保證企業安全方針、目標、指標的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企業各部門

3.責任者:

各部門負責人

4.依據

《冶金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範》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xx版)

5.正文

1事故報告

1.1發生各類傷亡事故時,發生事故部門負責人或安全員(或最先發現人、受傷者)必須立即報告動力部及企業領導

1.2企業應當在一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3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單位、發生事故時間、地點、經過、人數、人員上市情況及應急措施等。可採取電話、傳真等方式報告事故情況。

2救援及現場保護

2.1哭訴組織人力、物力搶救受傷害人員,緊急疏散危險區域滯留及圍觀人員,防止事故惡化

2.2在事故調查組未進入事故現場前,應派專人保護現場,任何人不得擅自進入現場,更不能私自隨意移動和取走現場物件,因急需搶救受傷害人員和國家財產或防止事故擴大而急需移動現場部分物件時,必須立即作出物件移動標誌,繪製事故現場圖,攝影或錄影並加以詳細說明。

2.3清理事故現場時,需經事故調查組同意,並接到文字通知後方可進行。

3事故分析及責任認定

3.1事故分析本著“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群眾未受教育不放過;責任人沒受到處理不放過;未採取有效防範措施不放過)的原則查明事故發生的原因,確定事故的主要責任者,直接責任者和負重要責任的領導者,提出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和制定防止事故重複發生的措施。

3.2事故調查實行分級管理,未造成人員重傷、死亡或者經濟損失一百萬以上的,分別由市、區安監局、是政府組織調查

3.3企業應當按照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有關部門的批覆,對責任人員進行行政處罰和處分,落實防範和整改措施

3.4企業接到批覆後三十日內,應當將落實批覆情況報送組織事故調查的人員政府或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7

操作規程

1.在開啟電梯廳門進入轎廂之前,必須先確定轎廂是否停在該層。

2.每日開始工作前,須將電梯上、下行駛次數,檢查有無異常現象。檢查清理廳、較門地坎有無異物。

3.本電梯是為載貨用,除電梯操作員外,禁止其他人乘載。

4.廳門關閉後,廳門外不能用手扒啟。當廳、轎門沒有完全關閉時,電梯不能啟動。

5.轎廂運載的物品不得超過電梯的`額定載重量。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裝運時,須經保安部門批准,並採取相應的安全保護措施。

6.運載的物品應儘可能穩妥的放在轎廂中間,避免在執行中傾倒。禁止採用開啟轎廂頂部安全窗或轎廂安全門的方法裝運超長物件。

7.電梯出現故障應停止執行,並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維修。8.電梯檢修時,應在廳門出掛“電梯檢修停止執行”警示牌。

9.當電梯使用完畢後,電梯操作工應將轎廂停於基層,並將操縱盤上開關全部斷開,關閉廳轎門。電梯操作人員應勸告他人勿乘載貨電梯。打掃機房裝置衛生時,必須在專人監護下進行。不得將電梯鑰匙交給無證人員使用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8

1 總則

保障住宅小區電梯的使用安全,明確住宅小區電梯的`安全管理職責,引導住宅小區電梯使用管理與日常維護保養行為的規範化,營造住宅小區安全和諧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規範。本規範僅適用於本市行政轄區的住宅小區電梯安全管理行為。

2 法律依據和相關標準

《安全生產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物業管理條例》《成都物業管理條例》《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TSG T5001-20__《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

3 電梯安全管理職責

住宅小區電梯安全管理涉及電梯的製造單位、電梯安裝單位,電梯產權單位、物業管理單位、電梯維保單位、電梯乘坐者等各方,依據《安全生 產法》、《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物業管理條例》、《成都物業管理條例》、《成都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條例》、TSG T5001-20__《電梯使用管理與維護保養規則》等法律法規,本著共同參與、共享安全的原則,確定各方職責和行為規範。

3.1 電梯的製造單位、電梯安裝單位職責

a.電梯製造單位在電梯出廠時,應提供附有安全技術要求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檔案。

b.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活動結束後,電梯製造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對電梯進行校驗和除錯,並對校驗和除錯的結果負責。

c.電梯的製造、安裝、改造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准的檢驗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出廠或者交付使用。

3.2 電梯產權單位職責和工作規範

a.小區住宅電梯屬單元業主共有,單元業主享有使用、管理、支配住宅電梯的各項權益。

b.小區業主委員會是小區住宅電梯管理的主管機構,應制定《小區電梯使用管理規約》,明確對電梯的使用、維護、管理、修理、更換等情況的約定;制定電梯發生大額費用時動用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方案,明確維修資金的使用方法。

c.小區業主 委員會應委託符合資質條件的物業服務企業負責電梯執行服務的日常維護管理,雙方應當簽訂委託協議,由受託方負責電梯的執行服務和裝置管理,業主按照協議規 定交納委託管理費用。

d.小區業主委員會應監督小區物業執行電梯安全管理制度的情況,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物業的電梯安全管理記錄,並向電梯使用者通報或 公示電梯管理的相關情況和費用支出。

3.3 物業管理單位職責和工作規範

a.小區物業受業委會委託負責電梯的執行服務和日常管理,是小區電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b.與業委會共同確定電梯維保單位,並簽訂《電梯維保合同》

c.按相關法規建立電梯使用和運營安全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相關崗位的人員職責;

(b).安全操作規程;

(c).日常檢查制度;

(d).維保制度;

(e).定期報檢制度;

(f).電梯鑰匙使用管理制度;

(g).作業人員與相關人員的培訓考核制度;

(h).意外事件或者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與應急救援演習制度;

d.建立電梯安全技術檔案,小區物業變更時,應當隨機移交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裝置使用登記表》;

(b).裝置及其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產品技術檔案;

(c).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的有關資料、報告;

(d).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e).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報告,定期檢驗報告;

(f).裝置執行故障與事故記錄。

e.定期組織開展電梯安全知識宣傳,引導小區業主安全乘梯、文明乘梯。

f.定期通報或公示電梯執行情況(含故障情況)和電梯相關費用。

3.4 電梯維保單位職責和工作規範

a.電梯維保單位受小區物業或業委會委託負責電梯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應嚴格執行國家安全技術規範要求,對維護保養的電梯安全效能負責。

b.電梯維保 單位對電梯的維保分為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維保,根據所保養電梯使用的特點,制訂合理的保養計劃與方案,對電梯進行清潔、潤滑、檢查、調整,更換不符合 要求的易損件,使電梯達到安全要求,保證電梯能夠正常執行。如果通過維保或者自行檢查,發現電梯僅依靠合同規定的維保已經不能保證安全執行,需要改造、維 修或者更換零部件、更新電梯時,應當向使用單位書面提出。

c.制定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每半年至少針對本單位維保的不同類別(型別)電梯進行一次應急演練;

d.設立24小時維保值班電話,保證接到故障通知後及時予以排除,接到電梯困人故障報告後,維修人員及時抵達所維保電梯所在地實施現場救援,抵達時間不超過30min;

e.對小區電梯發生的故障等情況,及時進行詳細的記錄;

f.建立小區每部電梯的維保記錄,並且歸入電梯技術檔案,檔案至少儲存4年

g.協助小區物業管理單位制定電梯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應急救援預案;

h .安排維保人員配合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進行小區電梯的定期檢驗。

3.5 電梯乘坐者行為規範

a.電梯內禁止用力蹦跳、故意晃動、亂扔雜物和損壞轎箱內部件等危險行為,乘坐者應主動維護電梯執行安全。

b.乘梯人應愛護電梯,只按所去樓層按鈕,不得連續按鈕或敲擊按鈕,不得用鑰匙等硬物按動或拍打顯示按鈕及隨意按動警鈴按鈕,不得長時間站在轎廂門中間阻止電梯執行。

c.乘梯時不可將身體倚靠轎門,以免發生危險。幼兒乘梯須有成人陪同,不能自理的殘疾人、病人乘梯須有家屬陪同。

d.當電梯在執行中突然發生停運等故障時,乘客不必緊張,可按警鈴報告,耐心等待維修人員到來,不得采取拍打按鈕、箱體以及強行撬門等急躁行為。

e.不得超載運作,當超載訊號鈴聲響起時,站在門口的乘客應自覺退出,不得采取任何形式的強制關門手段。

f.用電梯運載傢俱需報物業服務處並登記,由物業服務處派工作人員專梯監督運送,搬運傢俱應輕搬輕放,禁止運載超大、超寬、超重物品,不得損壞電梯及公共設施。

g.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如遇特殊情況,需報物業服務處批准,並採取安全保護措施,派專人專梯裝運。

h.樓宇電梯 以客運為主,運送物品應避開執行高峰時間。用電梯運送裝修材料、裝修垃圾必須事先裝袋,運送以經營為目的之物品,須向物業服務處申請獲准後,由物業服務處 派專人專梯監督運送。i.乘客看到停運標誌時不得采取任何另行開啟或移動標誌牌的行為,以免發生人身裝置意外。

4 其它

4.1 電梯管理人員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使用者生命財產損害等責任事故的,由物業服務企業和責任人按照有關規定承擔責任。

4.2 住戶乘坐電梯損壞電梯裝置、設施或者違反乘梯規定造成事故的,應當賠償經濟損失。

4.3 電梯相關各方發現電梯安全隱患,均有義務向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或安全管理部門舉報,以消除隱患,確保安全。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19

1、服從貨梯操作員的指揮與安排;

2、嚴禁運載超重、超長、超大物品(各貨梯限重、限長、限高、根據貨梯實際情況確定);

3、嚴禁運載易燃易爆及具有腐蝕性物品、以及油漆、膠等化學性物品;

4、嚴禁運載違禁物品,及有異味物品;

5、嚴禁在貨梯內吸菸;

6、嚴禁酒後進入貨梯;

7、不得向貨梯內擁擠或強行塞入大量物品;

8、不得私自觸動貨梯控制按鈕;

9、《申請單》未註明樓層,不得進入。

10、不得在貨梯保護板上寫畫、塗抹或破壞保護板;

11、所有進入貨梯的材料、貨物必須捆紮、包裝好,不得有劃傷貨梯或有汙蝕貨梯的行為;

12、搬運材料及貨物必須輕拿輕放,不得有粗魯搬執行為;

13、貨梯管理員應合理使用電梯,儘量減少空行;

14、不得跨區域使用貨梯,各區商戶應使用指定貨梯;

15、無貨物運送時,不得乘坐貨梯。

全套電梯安全的管理制度 篇20

1、在乘梯樓層電梯入口處,根據自己上行或下行的需要,按上方向或下方向箭頭按鈕,只要按鈕上的燈亮,就說明你的呼叫已被記錄,只要等待電梯到來即可。

2、電梯到達開門後,先讓轎廂內人員走出電梯,然後呼梯者再進入電梯轎廂。進入轎廂後,根據你需要到達的樓層,按下轎廂內操縱盤上相應的數字按鈕。同樣,只要該按鈕燈亮,則說明你的選層已被記錄;此時不用進行其他任何操作,只要等電梯到達你的目的層停靠即可。

3、在開啟電梯廳門進入轎廂之前,須注意轎廂是否停在該層,切勿匆忙進入,以防轎廂不在該層,造成嚴重事故。

4、進入電梯廳門之前,請勿用手扒門;進入電梯轎廂後,電梯門未完全關閉時電梯不能啟動。電梯廳、轎門開啟時,嚴禁跨步停留在廳、轎門內外,以防不測事故發生。請勿在轎廂內跳躍、跑動。

5、由於特殊情況,乘坐電梯作為載運貨物使用時,不允許超載、撞擊、塗抹電梯;載荷應儘可能穩妥地平放於轎廂中心,避免載貨執行中轎廂傾斜。

6、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如遇特殊情況必須裝運時,需提前申請,經安全、技術部門批准並採取安全保護措施後,方可運送。

7、嚴格注意不要敲擊、推拉、硬掰、倚靠電梯內外門,不要在電梯廳門前、梯門處、轎廂內丟棄雜物或倒灑液體,否則會直接增加電梯發生嚴重故障的頻率,威脅您乘坐電梯的安全。

8、不要將果核、石子等硬物丟棄在梯級上,也不要把傘尖等尖銳硬物伸進梯級周圍的縫隙中,更不要伸進梳齒板中。

9、不允許開啟轎廂頂安全窗、轎廂安全門來裝運長物件。非電梯專業人員不要私自用鑰匙或其它物品強行開啟電梯門;嚴禁未經電梯專業人員同意進入轎頂、井道、機房,或對電梯進行任何非正常操作。

10、運輸建築材料和建築垃圾時,不可使用推車進入轎廂,應將垃圾或貨物裝成袋運輸。

11、在車廂內嚴禁點菸、吸菸。因為電梯轎廂上下有易燃潤滑油和其它易燃設施。無論是在電梯轎廂內,還是在電梯井任一層,當易燃物著火時,由於電梯井和轎廂的封閉環境,一有事故首先啟閉門失效。當乘坐人員被鎖在轎廂內時,極易導致人員嚴重缺氧窒息以及人人遺憾的人身傷亡。

12、千萬不要試圖用砸門、撬門或轉動門鎖的方式開啟電梯。在電梯開關門時,請不要試圖用身體或物品阻止電梯關閉,更不要站在梯門處遮擋電梯門等人。電梯執行時,請不要依靠在電梯門上。

13、老人、兒童、行動不便者等應有其他人員陪同乘坐電梯。

14、千萬不要乘坐明確標明處於非安全狀態下的電梯。遇到火災、地震或其他災害時,請不要使用電梯。

15、當您在電梯被困時,請勿驚慌,應使用梯內電話告知監控人員,不得強行出電梯轎廂,以免出現意外休息傷害,電梯管理員會盡快趕到排除故障。電梯內的電話只能在處理故障時使用,不得在電梯內吸菸或隨地吐痰。

16、當您需要搬運傢俬或請外單位運送大件物品時,請您向相應操作人員告知注意事項。

17、當電梯內人員過多時,不得超載執行,聽到超載報警時,後上電梯的人要立即下電梯,直到沒有報警聲為止。

18、不得強行開門或阻擋電梯自動關門。

19、乘電梯人員高峰期(上下班時間)不得運送裝修材料、搬運傢俱等物品。

20、攜帶寵物乘電梯時,應將寵物進行隔離,防止驚嚇、傷害他人,病犬不準乘電梯。

21、嚴禁乘坐明示處於非安全狀態下的電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