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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規章制度十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01W

行政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公章管理制度

行政管理規章制度十篇

第一條酒店各部所使用的各類公章按本制度規定進行管理。

第二條總經理辦公室對所有公章均要登記造冊,由使用部門簽字領用。

第三條各部門公章應根據其種類,由部門經理、文員或指定專人保管、使用。各部門經理對本部門所用公章負責。

第四條因工作需要刻制新公章,由部門經理提出書面請示,報總經理批准後,總經理辦公室辦理有關手續刻制,併發文啟用。

第五條掌管公章的人員調動時,部門經理要負責公章移交。部門經理調動時,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公章的監交。

第六條所用公章要妥善保管,按規定使用,確保使用安全。掌管人員要對公章負全部責任。

第七條不使用的公章,應交回總經理辦公室,登記登出,由總經理辦公室按規定報廢處理。

第八條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執行。

二、檔案收發管理制度

第一條收到公文後,首先要進行登記。公文包括上級來文、下級請示件、同級呈送件。要逐件進行登記,內容包括問序號、收文日期、來文單位、檔案標題、文號、密級、份數、領導批示、承辦情況、歸卷號。

第二條根據檔案的性質、內容、密級、閱讀物件和具體要求,呈報總經理進行批閱。

第三條根據總經理批示,轉交有關人員辦理。

第四條需傳閱的檔案要專設檔案本,並附檔案傳閱單,及時遞交有關人員進行傳閱。

第五條對於總經理批示要求及時辦理的事項,要進行檢查、督辦。要準確、真實、全面、及時地反饋公文辦理資訊。

第六條對所需辦復的檔案、信件,要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凡電覆或面復的要註明當事人、時間、情況和答覆意見。

第七條閱辦後的檔案要及時(或年終)收回歸檔。

第八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三、酒店辦公用品發放制度

第一條酒店各部門應本著節約的原則領取、使用辦公用品。

第二條各部室指定專人管理辦公用品。

第三條各部門於每月28日前將下月所需辦公用品計劃報辦公室。辦公室於每月6日前一次性將辦公用品發放至各部門。

第四條採購人員根據計劃採購、進貨,保證供應。

第五條辦公用品入庫和發放應及時記賬,做到賬物相符。

第六條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辦公用品庫房,不得挪用辦公用品及其他物資。庫房要做到類別清楚、碼放整齊。

第七條加強管理和消防工作,防止被盜、失火。

第八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四、酒店辦公用具使用管理規定

五、酒店保密規定

酒店的保密工作是指對可能發生的洩密和竊取活動採取的系列防範措施。

2.保密工作原則:積極防範,突出重點,嚴肅紀律。

3.全體員工應做到:嚴守祕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酒店內外無關人員散佈、洩漏公司機密或涉及公司機密。

4.檔案和資料的保密:

⑴擬稿。文稿的擬定者應準確定出文稿的密級。

⑵印製。檔案統一由行政管理部門印製。

⑶影印。影印祕密檔案和資料,由部門經理批准。

⑷遞送。攜帶祕密檔案外出,由兩人同行,幷包裝密封。

⑸保管。祕密檔案由行政管理部門統一保管,個人不得儲存。如需借閱,由部門經理批准,並與當天收回。

⑹歸檔。沒有解密的檔案和資料存檔時要在扉頁上註明原定密級,並按有關規定執行。

⑺銷燬。按檔案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5.保密內容按以下三級劃分:

⑴絕密級:

①酒店領導的電傳、傳真、書信;

②非公開的規章制度、計劃、報表及重要檔案;

③酒店領導的個人情況;

④正在研究的經營計劃與具體方案。

⑵機密級:

①酒店電傳、傳真、合同

②員工檔案;

③組織狀況,人員編制;

④人員任免(未審批)。

⑶祕密級:

酒店的經營資料、策劃方案及有損於酒店利益的其他事項。

6.細則:

不得向其他員工窺探、過問非本人工作職責內的公司機密。

嚴格遵守檔案(包括傳真、計算機碟片)登記和保密制度。祕密檔案存放在有保密設施的檔案櫃內,計算機中的祕密檔案必須設定口令,並將口令報告公司總經理。不準帶機密檔案到與工作無關的場所。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祕密事項和交接祕密檔案。

嚴格遵守祕密檔案、資料、檔案的借用管理制度。如需借用祕密檔案、資料、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並按規定辦理借用登記手續。

祕密檔案、資料不準私自翻印、影印、摘錄和外傳。因工作需要翻印、複製時,應按有關規定經辦公室批准後辦理。複製件應按照檔案、資料的密級規定管理。不得在公開發表的文章中引用祕密檔案和資料。

會議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傳播會議內容,特別是涉及人事、機構以及有爭議的問題。會議記錄(或錄音)要集中管理,未經辦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調職、離職時,必須將自己經管的祕密檔案或其他東西,交至總經理,切不可隨意移交給其他人員。

酒店員工離開辦公室時,必須將檔案放入抽屜和檔案櫃中。

對外披露資訊,按酒店規定執行。

酒店所有員工及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保密制度,發現失密、洩密現象,要及時報告,認真處理。對失密、洩密者,給予50-100元扣薪;視情節輕重,給予一定行政處分;造成酒店嚴重損失的,送有關機關處理。

行政管理規章制度 篇2

第一條為強化責任意識,保證政令暢通,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結合我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行政管理責任追究制度是指對行政管理單位或者工作人員違反首問負責制度、限時辦結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以致影響執行力和公信力,貽誤行政管理工作或者損害行政管理相對人合法權益等行為予以責任追究的制度。

第三條市交通局機關各處室、市公路運輸管理處、市地方海事局、市公路基本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適用本制度。

第四條行政管理責任追究,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有責必問、有錯必糾和教育與懲處相結合的原則。

第五條實行行政管理問責制。行政執法單位及其工作人員違反首問負責制度、限時辦結制度、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應當追究單位及處室領導和崗位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第六條局機關各處室及工作人員的行政責任,投訴、舉報、申訴、控告的受理,查辦、轉辦、交辦等工作,由局紀檢部門予以辦理及追究。

第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單位及其單位領導的責任。情節較輕的,責令書面檢查,限期整改,並對其分管領導予以告誡。情節較重,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取消評優評先資格,並對單位主要領導予以告誡;對分管領導給予警告、記過處分。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和後果的,予以通報批評,並對單位主要領導調離崗位,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處分;對分管領導引咎辭去領導職務、責令辭去領導職務,給予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

(一)擅自設立行政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或者對省、市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專案仍在執行的;

(二)本單位多次發生和違反首問負責制度、限時辦結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

(三)依法由本單位兩個以上部門分別辦理的事項,沒有確定牽頭部門,沒有規定部門辦理流程時限的;

(四)應當下放的審批權不下放或者以備案、核准等形式進行變相行政審批的;

(五)對重大或者緊急事項,不及時協調解決提出解決問題措施,造成嚴重後果的;

(六)不按規定向社會承諾本部門辦理事項時限或者不按規定上報重點審批事項的;

(七)本單位粗暴、刁難行政管理相對人以及補辦手續而故意拖延或者拒絕補辦,多次出現超時辦結等現象,在社會上引起嚴重的.不良反響的。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究單位內設處室領導和崗位責任人的責任。情節較輕的,予以告誡。情節較重,造成不良影響和後果的,取消評優評先資格,並對處室領導給予警告處分;對崗位責任人調離執法崗位,取消執法資格,給予警告、記過處分。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和後果的,予以通報批評,並對處室領導調離崗位、引咎辭去領導職務、責令辭去領導職務,給予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對崗位責任人給予記大過、降級處分,或者責令辭職、辭退。

(一)對行政管理相對人推諉或者粗暴刁難的;

(二)在服務視窗值班擅自離崗的;

(三)應當場辦理而故意拖延不辦理的;

(四)不一次性告知或者不能準確一次性告知行政管理相對人所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導致行政管理相對人因材料不合格多次申報的;

(五)對辦理事項不按規定登記或者不給行政管理相對人出具書面憑證的;

(六)對受理事項不按規定分送承辦部門造成延誤辦理的;

(七)應當請示報告領導而不及時請示報告造成不良後果的;

(八)故意拖延或者拒絕依法給行政管理相對人補辦手續的。

第九條農村公路建設、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責任追究,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執行。

第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理。

(一)打擊、報復、陷害投訴人、檢舉人、調查人的;

(二)一年內出現兩次以上應予追究行政管理責任的;

(三)干擾、阻撓追究行政責任調查的;

(四)不執行紀委部門依法作出的處理決定的;

(五)其他應當從重或者應當加重處理的情形。

第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輕、減輕或免於處理:

(一)主動賠禮道歉,行政管理相對人已諒解的;

(二)有效阻止不良後果發生的;

(三)主動糾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損失的;

(四)其他應當從輕、減輕或者免於處理的情形;

第十二條在對責任追究處理前,應當聽取當事人的意見,保障其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受到行政處分或者責令辭職、辭退處理的,有權按照有關規定提出申訴。

第十三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行政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執行總則

為加速公司的長遠發展和總體效益,提升公司知名度和市場佔有率,同時也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1、本公司的員工聘用、入職、試用、調遷、休假、值班、考核、獎懲、薪資、福利待遇、職務任免、辭退等事項,除國家相關部門規定外,皆按本規定執行。

2、為實現本企業的總體經營和管理目標,公司奉行“以人為本、客戶至上、團結上進、鑄就輝煌”的企業理念和精神,各級公司員工均應遵守本規章制度。

二、公司行政制度

1、公司所有員工均應執行統一作息時間:早上08:30到崗,遲到30分鐘均視為曠工,下午18:00彙總當日工作後打卡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如有遲到/早退,處以5元/次的罰款,曠工處以50元/次,一月有三次曠工者作辭退處理。

2、業務員和內勤工作人員,需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每日工作報表記錄和有關電腦票據錄入,工作要求做到日清,當日工作當日完成,如果未達到公司規定的相關標準,檢查發現罰款20元/次。

3、所有公司員工個人物品存放有序,公共物品用後及時復位,辦公桌及辦公室必須隨時保持整齊乾淨,所有物品擺放有序,重要檔案、資料、單據和物資一律入櫃,否則一經發現罰款10元/次。

4、公司員工在辦理業務過程中,應對客戶提供耐心細緻的服務,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執和糾紛,對客戶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做好記錄並給予及時處理,不能引起客戶不滿和投訴,若因此對公司造成經濟和聲譽損失者,罰款50元/次。

5、員工每月請病、事假不得超過3天(病假根據實際病情而定),請事、病假或休假需填寫事、病或休假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後方可休息。未經批准請假、休假者,一律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次。請病假超過三天者,需出示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證明,假條一律交行政部備案,病、事假期間不計發任何工資。

6、員工在上班期間需佩戴工作牌上崗,在辦公區域要注意自己的行為規範、要大方得體,不得在辦公區域大聲喧譁、吸菸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違規者罰款5—20元/次(罰金視違規情節輕重而定)。

7、公司員工在上班期間不得無故脫崗,按公司規定完成安排的工作,並服從部門領導安排。若有違規者罰款10元/次。

8、公司員工無故損壞公司財物需照價賠償,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私人電話和把公司財物據為己有者一律罰款10—20元/次(視情節輕重而定)。

9、對洩露公司商業機密和損壞公司利益者,一律罰款300元。

10、對將公司公款據為己有者和攜款潛逃者,一律報案並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11、對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品行、工作能力、業績和綜合考評差著,公司可隨時解除聘用關係。

12、對公司內部管理和市場銷售、拓展能提出合理、切實可行並行之有效的建議和意見者,公司給予該員工適當的獎勵。

13、公司員工在工作中由於表現突出和業績優秀者,公司給予適當的獎勵。

14、在公司遇到突發情況時,員工能及時出面為公司挽回經濟者,公司給予適當的獎勵。

15、公司每月根據員工日常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等綜合考核,並評選出兩名優秀員工,並給予優秀員工200元/人以資鼓勵。

行政管理規章制度 篇4

為進一步加強XX區行政中心各部委辦局辦公區域正常的辦公秩序,確保區行政中心辦公區域的安全有序,根據國務院《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請示區領導同意,特制定XX區行政中心辦公區域安全保衛制度(試行)。

第一條:行政中心辦公區域外圍的安全保衛工作由相城公安分局、XX區行管局共同負責,除四套班子大樓外的行政中心各單位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負責。

第二條:各單位應當根據內部治安保衛工作需要,設定治安保衛機構、建立治安保衛門崗值班制度。

第三條: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的要求是:

(一)制定適應單位具體情況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措施和必要的治安防範設施;

(二)單位範圍內的治安保衛情況有人檢查,重要部位得到重點保護,治安隱患及時得到排查;

(三)單位範圍內的治安隱患和問題及時得到處理,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的案件及時得到處置。

第四條:單位制定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門衛、值班、巡查制度;

(二)現金、票據、印鑑、有價證券等重要物品使用、保管、儲存、運輸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治安防範教育培訓制度;

(四)內部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的報告制度;

(五)治安保衛工作檢查、考核及獎懲制度;

(六)其他有關的治安保衛制度。

單位制定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不得與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相牴觸。

第五條:各單位內部治安保衛人員應當接受有關法律知識和治安保衛業務、技能以及相關專業知識的培訓、考核。

第六條:單位內部治安保衛人員應當依法、文明履行職責,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權益。治安保衛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的行為受法律保護。

第七條:單位內部治安保衛人員(門崗值班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落實本單位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和治安防範措施;

(二)檢查、登記進入本單位外來人員的證件;

(三)在本單位範圍內進行巡邏和檢查並進行記錄;

(四)督促本單位人員做好自身安全防範工作;

(五)督促加強內部治安防範技防設施建設和維護。

第八條:各單位應確定本單位的治安保衛重要部位,按照有關標準對重要部位設定必要的技術防範設施,並實施重點保護。

第九條:區級機關年度考核(安全保衛工作)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十條:本制度自20xx年 月 日起施行。

行政管理規章制度 篇5

一、行政會議制度

(一)院長辦公會議:

1、由院長主持,醫院相關領導參加。

2、會議內容:

①分析醫院建設和發展的形勢,討論醫療、科研、行政、後勤工作中的重要問題,總結前一階段工作情況。

②研討醫院發展的長遠計劃和醫院醫療工作的改革措施。

③討論和研究機構改革及人員配備及對員工的獎懲及獎金分配。

④講評職能科室的工作情況。

⑤研究醫院經費的預算和開支計劃。

⑥其他需要解決的重大問題。

3、議事原則:

①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重要問題需經到會人員充分發表意見,在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基礎上,集中多數人意見,重要決策必須要經過調查研究後決策。

②提交辦公會討論的問題,重點是要提出解決問題的措施和辦法。

③參加會議人員要按時到會,要嚴格執行保密紀律,不得隨意洩露會議討論內容或會議決定的需要保密的事項。

④院辦主任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對一些重大決定必要時形成會議紀要。協助院長了解決議執行情況和催辦有關事項,並將執行情況及時向院長彙報。

(二)院週會:

院週會由院長或副院長主持,各職能科室負責人、臨床(醫技>科室負責人,護士長參加。院辦負責記錄並做好會前各項準備工作,每週召開一次。

1、傳達上級指示和檔案精神,通報院辦公會議決定,佈置工作、協調關係。

2、總結上週工作,包括醫療質量,重危病人搶救治療情況,管理制度落實情況,服務態度等情況。

3、聽取科負責人的彙報,研究解決醫療、服務等有關問題,佈置下週任務。

(三)科早會:

由科主任、護士長主持,全科醫護人員參加。每早上班後即召開,一般不超過十五分鐘,

1、聽取值班人員彙報,進行交接班。

2、傳達上級指示和有關檔案精神。

3、對本科工作質量和服務態度進行分析評價,並落實整改措施。

二、醫務科工作制度

(一)在院長的領導下,根據醫院的工作計劃,具體組織實施,定期分析和研究工作中的問題和對策,為醫院領導決策提供可靠的依據。

(二)定期檢查醫療工作制度,醫療技術操作常規和醫療、醫技人員工作職責的貫徹執行情況,做好科室間的協調工作,保證醫療工作貫性運轉。

(三)制定本院的醫療質量管理方案,建立目標體系,評價標準和實施辦法,經院辦公會研究批准後,組織實施。

(四)保證醫療安全,做好醫療事故和差錯的防範工作,及時對醫療事故和醫療糾紛進行調查,組織討論提出處理意見。

(五)幫助科室開展的新業務、新技術,組織協調危重病人的搶救、疑難病例的討論、重大手術的審批和院內外會診工作。

(六)組織對全院衛生技術人員的業務培訓和考核工作。

三、醫療質量管理制度

(一)建立院、科二級質量管理組織,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質量管理工作。

(二)制定醫療質量監控方案,主要內容包括:醫療質量管理目標、計劃措施、效果評價及資訊反饋等。

(三)對全體人員進行質量管理教育,提高質量意識,樹立“質量第一”觀念,積極參加質量管理活動。

(四)加強全面質量管理,定期檢測,分析各項醫療質量指標,針對問題,提出對策,改進工作。

(五)建立、健全登記、統計制度,定期通報質量管理情況。

(六)醫療質量的檢查結果應與科室評優、個人評獎相結合。

四、醫療經費管理

(一)醫院醫療經費在院長領導下,由財務部門統一管理,並實施審計、監督。日常經費開支,堅持一支筆審批,對年度計劃和重大開支須經院長辦公會討論決定。

(二)實行醫療成本核算,準確計算,合理分配,有效使用各種經費。

(三)認真執行國家物價政策和規章制度,一切醫療收費均按當地規定的收費標準執行。

行政管理規章制度 篇6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使11公司系統的辦公工作實現規範化、程式化、制度化,迸一步加強管理和協調,明確辦公程式,提高辦公效率,保障和促進11公司戰略目標的實現及各項業務的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總公司辦公室負責本制度的組織實施和管理監督。

第二章 經理辦公會議

第三條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分為管理工作會和業務工作彙報會。

第四條每月第一、二、四周的週一上午8:40分召開管理工作會議,由總經理(或指定其他總公司領導)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及各管理部門正副職總經理(主任)參加,必要時指定人員列席。主要研究公司重大事項,如經營戰略、重大經營決策、重要規章制度;決定重大投資或貿易專案、重要對外關係、主要工作部署以及需要經理辦公會議討論研究的其它事項。

第五條每月第三週週一上午8:40分召開業務工作彙報會,由總經理(或指定副總經理)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各部門、各專業公司負責人蔘加,必要時指定人員列席。業務工作彙報內容包括:組織機構建設情況、職工思想狀況和具體業績、業務發展情況等。彙報單位應於會前認真準備,屆時全面彙報。

第六條各部門及各專業公司需要提請經理辦公會研究的事項,應在會議召開的上週五前以書面形式提出並附背景說明,送辦公室彙總篩選後,報總經理確定會議議題。議題確定後,由辦公室通知有關部門做好會前準備(包括會議材料等)。

第七條經理辦公會議對議定的事項形成相應決議或決定,總經理有最終集中決策及決定權。

第八條辦公室指定專人作好經理辦公會議記錄,並整理存檔。重要決議事項形成會議紀要,印發有關單位或人員。辦公室對需貫徹落實的事項進行催辦、督察並反饋情況。

第九條總公司領導會議由總經理主持,總公司其他領導參加,不定期召開,必要時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記錄和督促會議議決事項的協調落實。

第三章 公文處理

第十條各部門原則上不得以部門名義對11公司系統外的單位制發正式檔案。

第十一條國務院各部委及國務院扶貧辦來文(包括各部門收到或代領的),均應交由辦公室統一登記、傳閱和歸檔。有關檔案經辦公室同意,部門可影印留存。

第十二條凡以總公司名義發出的公文、函件及用總公司印章的,辦公室對內容和文字有權稽核,並負有把關責任。

第十三條辦公室負責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並負責指導全系統的文件工作。

第十四條辦公室負責制定總公司保密工作條例並指導全系統的保密工作。

第四章 內部呈批

第十五條總公司各部門、11各專業公司、子公司等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領導彙報工作或請求批准有關事項,須使用呈批件。

第十六條總公司各部門的呈批件,由該部門直送分管領導,領導籤批後直接退該部門辦理。屬於分管領導許可權之外的,必須交由辦公室呈報總經理閱批,批後經分管領導閱後退呈報部門或根據領導批示處理。

第十七條專業公司、子公司的呈批件,按呈報內容自行送交相關管理部門或分管領導。需報總經理審批的,應交由辦公室負責呈送,批後按領導批示處理。

第十八條呈批件由總公司領導籤批後,原件交辦公室歸檔存查,呈報單位必要時可留影印件。

第十九條辦理呈批件必須列印,按規定填寫,規範用表,由承辦人及呈報單位負責人簽字;如有附件應齊全有效。一般應一事一呈。需要一事多批的,第二次呈報時應附上次批示意見。

第二十條承辦部門要認真負責,收、交、轉、送要做到快速、準確、交接手續齊備,應建立收發文和交接制度,指定專人負責登記和存檔。

第二十一條各部門及各專業公司應指定一名正式職工作為聯絡員,負責聯絡工作。包括籤領檔案、接聽通知並向本單位領導及人員傳達、報迭呈批件及其他相關事務。

第五章 印章使用

第二十二條凡涉及公司重要合同、協議、對外承諾、擔保、資產轉移等事宜的法律文書及其他重要事由的檔案,須經法規室稽核,報總經理籤批後用印。

第二十三條呈送國務院扶貧辦及各部委的檔案,須由辦公室主任核稿,報總經理籤批後用印。

第二十四條涉及總公司領導具體分管業務的一般性函件、報表、證明等,由辦公室祕書處稽核,經分管領導籤批後用印。

第二十五條除上述之外的一般性函件、介紹信或其他事由等,由辦公室主任批准後用印。

第六章 機要文書

第二十六條機要室主要負責總公司檔案和有關材料的列印。列印內容須經辦公室主任(或分管領導)稽核簽字。

第二十七條各單位需制發的業務公文、函件及其他材料等均應自行列印。

第二十八條辦理影印、傳真等應填寫“機要室業務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後,送機要室辦理。每季未由辦公室統計費用後轉財務本部,計入部門費用。

第二十九條一般業務性外發傳真由部門負責人簽字;重要傳真件外發由總公司分管領導簽字。

第三十條收到傳真件應及時通知收件人簽字領取。

第三十一條各部門及個人的郵件自行傳送或領取,屬於總公司領導的,辦公室負責辦理。

第七章 接 待

第三十二條凡客人來訪的,登記後由被訪單位派人接見並引入。

第三十三條總公司領導的客人來訪由辦公室接待員負責接待,其他來訪客人由被訪單位自行安排接待。

第三十四條業務談判需用會議室或談判間,應提前與辦公室聯絡,由接待員負責安排。

第 八章 其 他

第三十五條處以上幹部每隔週六上午8:30一一11:30應到公司集體議事。臨時有事或有病的,須向總公司分管領導請假。

第三十六條總公司各部門、各專業公司正副職以上(含)領導每日應於晚六時下班、臨時有事的,須向總公司分管領導請假。

第三十七條總公司各部門對各專業公司、子公司實行歸口管理,每季度未各專業公司、子公司相應的機構或相對固定的人員向歸口管理部門彙報工作、呈報報表及其他材料。

第九章 附 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九條各專業公司、子公司在貫徹執行本制度的同時,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

總公司辦公區管理規定

第一條為加強辦公區的管理,創造文明的辦公環境,維護正常的辦公秩序,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提高辦公效率,有利於公司各項工作的開展,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司職工應嚴格遵守作息制度(管理部門職工上下班須打卡)。上班時間:8.30;下班時間:17:00午午休時間:11:30一13:00。班車發車時間:17:15。

第三條上班打卡後不得外出吃早點或辦私事。

第四條午休後應準時於13.00上班。

第五條不得將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帶入公司。

第六條班車按規定路線、停車地點和時間執行,乘車職工不得隨意提出變更要求。乘車時應注意維護車內衛生,不得在車上吸菸、飲食、嚼口香糖。

第七條各類車輛要服從保安人員指揮,按指定車位停放。自行車要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得亂放。

第八條公司職工上班時須衣著整潔、得體。除午休時間外,男士一律著西裝、系領帶。女士不得穿著牛仔服裝、過於豔麗花哨或過於暴露的服裝;不得穿著運動服裝、T恤衫;不得只穿毛衣不著外套;不得穿軍靴、露出腳趾及後跟的涼鞋及其他不適宜的裝束。男女職工不準穿著與工作環境不相符、不協調的服裝和配戴不協調的飾物上班。

第九條辦公時間不得因私會客;午休時間不得在辦公區內搞文體娛樂活動;因私打電話必須簡短。

第十條辦公區手機、尋呼機均應關閉,或設定在靜音狀態。

第十一條辦公區嚴禁大聲喧譁、嘻笑打鬧、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語言。

第十二條辦公區及公共區域應保持環境整潔,辦公用品擺放整齊,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不得擺放鞋、雨傘及其他私人雜物;嚴禁隨地吐痰。

第十三條公司辦公區域、公用區域、樓前廣場及機動車內嚴禁吸菸。

第十四條按規定時間到食堂用餐,不得飲酒。午餐時間:11:30一13:00。

第十五條下班或辦公室無人時,須關閉所有電器,公文、印章、票據及貴重物品、現金等須鎖人保險櫃或抽屜內,關窗、鎖門後方可離開。

第十六條遵守保密紀律,儲存好各種檔案及技術資料,不得洩露公司機密。

第十七條各樓層談判間、會議室及大會議廳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安排。

第十八條牆壁不得亂刻亂畫、加釘。自己開啟水時嚴禁亂潑亂倒,剩茶水只准倒入開水間內水他的茶漏中。使用礦泉水機應管理得當。

第十九條文明用廁,注意保潔。

第二十條辦公區內除小隔斷間外,不得擺放沙發。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總公司辦公室和有關物業管理公司負責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對違反規定者,辦公室將會同人事本部視情節輕重給予口頭警告、罰款100元至500元、通報批評等處罰。

第二十二條愛護公司固定資產,發現損壞應及時報修,無法修復的應註明原因申請報廢。因故意或使用不當損壞公物者,應予以相應賠償。

第二十三條本規定由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行政管理規章制度 篇7

1.負責及制定服務物業管理公司內部崗位人調配等人力資源工作。針對《人力資源控制程式》進行歸口管理。

2.負責物業管理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的制定及監督實施,負責人員招聘。

3.對新員工上崗進行基礎教育,負責組織對培訓效果進行評估。

4.負責服務物業管理公司工程物品、辦公用品的採購工作及對供方評價工作。

5.負責物業管理所需的採購物品進行驗證,並按《行政人事部政策與程式》中的《庫存管理制度》進行保管、發放,控制不合格物品及標識管理。

6.組織有關人員對工程、客戶服務部、秩序維護部、外包服務分供方進行評價,確保採購的物品和委託服務符合性規定的要求。

7.負責對工作環境的管理。

8.負責服務備品、服務裝置、設施和服務人員等進行標識管理,針對客戶服務部、工程部、秩序維護部所涉及的各種標識製作及訂購進行監控工作。

9.負責顧客財產控制,加強固定資產管理,提高固定資產利用率,監督固定資產使用過程,延長固定資產使用壽命,提高固定資產使用效率。

10.負責組織客戶要求的識別及組織合同評審。

11.物業管理公司部門經理、主管、主任、文員等其他與質量管理體系執行有關人員的崗位職責見各部門《崗位職責》。

行政管理規章制度 篇8

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的員工予以表彰、獎勵。

一、員工聘用制度

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隊伍建設,提高員工的基本素質,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系統所有員工分為兩大類: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的主體,享受本公司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兼職員工、臨時工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用期滿後,若願意繼續受聘,淨本公司同意後,可與本公司續簽聘用合同,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本公司簽訂合同。

第三條本公司需特聘員工時,提倡公開從社會求職人員以及從事本專業的在職教師或在職員工中擇優錄用,也可由內部員工引薦,內部引薦人員獲准聘用後,引薦人必須立下擔保書。

第四條從事管理和教學工作的正式員工一般須滿足下述條件:

(一)專科以上學歷;

(二)一年以上相關工作經歷;

(三)年齡一般在45歲以下,特殊情況不超過55歲;

(四)計算機、設計等與崗位相符的專業,計算機和設計專業老師需有相關的職稱資格或豐富的工作經驗;

(五)無不良行為記錄;特殊情況人員,應屆畢業生等人員需經經理批准後方可考慮聘用。

第五條所有應聘人員除經理特批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一般都必須經過一到兩個月的試用期後方可考慮聘為正式員工

第六條試用人員必須呈交下述材料

(一)由公司統一發給並填寫招聘表格。

(二)學歷、職稱證明。

(三) 個人簡歷。

(四)近期照片2張。

(五)身份證影印件。

第七條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待遇規定如下:

(一)基本工資待遇。

(二)試用人員不享有保險、生活補助等待遇。

第八條

試用人員經使用考核合格後,可轉為正式員工,並根據其工作能力和崗位重新確定後,享受正式員工各種待遇;員工轉正後,試用期計入工齡,試用不合格者,可延長期使用期限或者決定不予聘用,對於不予聘用者,不發任何補償費,試用人員不得提出任何異議。

二、崗位責任制度

1、保質、按時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每天堅持寫工作日誌及心得

2、熱誠、謙遜、耐心地服務於學員及家長。

3、維護公司裝置、財產的安全,保障正常使用。

4、隨時整理客戶資訊文件、資料及電腦記憶體檔案,確保不丟失。工作中因疏忽,酌情處理,因個人原因造成損失,應有責任賠償或從工資里扣除。

5、及時彙報工作程序及學員情況。

6、 領導交派的任務應盡力完成,如上班時間完不成的應主動加班完成。

7、因個人原因給工作的下一環節造成影響,相關人員有義務馬上到位予以解決,同事之間互幫互助。

8、因教學培訓工作的特殊性,開課期間,員工休息日為輪流作息,每週休息一天,其休息日需根據工作需要合理的安排。嚴格請假制度,員工因病或有重要事情需要處理,需提前向公司請假,以便公司及時調整課程及代課老師的安排,不請假者按曠工處理,造成不利影響或損失,需要承擔賠償責任。

三、工資制度

公司根據經濟效益,支付能力及社會物價漲跌情況,根據員工工作態度、工作業績調整工資金額。

(一)工資結構:基本工資+全勤獎+績效工資

(二)教學及宣傳獎:根據個人能力,通過對教學質量的考核以及學員的反饋,制定教學獎,金額0000/月;根據日常個人宣傳和招生的情況,給予每招生一個學員50-200元的獎勵。

(三)工資發放時間:工資發放時間為每月15日,如發薪日正好趕上休息日或者節假日,工資會提前或延後發放。如對當月工資有異議者,應當及時提出。為了便於管理,公司採用壓薪制(半月工資),待員工合理離職以後,予以退還。員工有以下情形者,不予退還:

1、離職時,為提前半月提出,影響公司人員分配;

2、擅自離職,手頭工作未交接,影響全域性工作;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被開除。或有不法行為者,追究法律責任。

四、福利待遇

1、各項社會保險需在公司工作三個月以上,工作中有良好表現,個人檔案、身份證明齊全,公司根據員工的績效考核、業務水平、出勤率等綜合因素考慮。

2、員工轉正後發放伙食補助。

3、根據節假日不同,發放福利物品或者補助。

五、人事考核制度

第一條目的

(一)本規定旨在長期、穩定、統一和規範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規定的目的是要通過對職工在一定時期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找出並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訓工作,進而促進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熱情和工作效率。

第二條考核範圍

(一)人事考核——對職工的上班下班時間進行考核和評價

(二)態度考核——對職工在職務工作中表現出的工作態度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三)能力考核——通過職務工作行為,觀察、分析和評價職工具有的能力。

(四)成績考核——對職工分擔的職務情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第三條考核執行機構人事考核由公司的指紋考勤機執行,其他考核由人事負責人負責考核的統計與執行事務。

第四條考核者的原則立場

為了使人事考核公正合理的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下列各原則:

(一)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二)必須清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做出評價。

(三)不對考核期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四)考核者應該根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五)考核等級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級)。

(二)A——滿意,不負眾望(優秀及)。

(三)B——稱職,令人心安(較好級)。

(四)C——有問題,需要注意(較差級)。

(五)D——危險,勉強維持(很差級)。

對於連續兩個月考核成績為D的,將給於警告處分,警告後考核成績依然為D級的,可予以開除。

六、員工獎罰規定

第一條、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下班時間必須打卡,每天三次,分別為:早上上班時間、下午上班時間及下班時間),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上課時,需做好安排並經領導同意,員工因私事請假必須經領導同意,因病請假需出具醫院證明,請假員工事畢後,需向批准人銷假,上述均應採用書面形式,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第二條、上班時間為早上8:00——12:00,下午1:30——5:30。

上班時間開始後30分鐘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如遇大雨大雪大霧等惡劣天氣時,正常上班時間30分鐘內可不算遲到,如遇其他突發事件,不能按時到班的情況,需向公司電話說明,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論處。

第三條、全勤獎100元。一個月內遲到、早退達3次者,扣發一天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兩臺你工資;累計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第四條、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每月曠工一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並給於一次通報批評;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和獎金,並給與嚴重警告一次;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和獎金,並給予留用檢視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者,領導找其談話,不能改正者,堅決予以辭退。

第五條、每個月進行評選優秀員工,獎勵200元。(條件:必須全勤員工、本職工作上表現優秀)。

第六條、衛生為輪流制,輪流期間,衛生不清潔扣罰10元/次。個人衛生,工作完畢以後未整理乾淨者扣罰10元/次。

第七條、上班時間不得有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打遊戲等影響本公司形象的行為。違者扣罰10元/次。

第八條、透露公司機密(公司執行機制、學生資訊、工資待遇等),查明屬實將扣除當月獎金及工資,視其情節較輕者,追究其經

行政管理規章制度 篇9

一、執行總則

為加速公司的長遠發展和總體效益,提升公司知名度和市場佔有率,同時也為進一步規範和完善公司的行政、人事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1、本公司的員工聘用、入職、試用、調遷、休假、值班、考核、獎懲、薪資、福利待遇、職務任免、辭退等事項,除國家相關部門規定外,皆按本規定執行。

2、為實現本企業的總體經營和管理目標,公司奉行“以人為本、客戶至上、團結上進、鑄就輝煌”的企業理念和精神,各級公司員工均應遵守本規章制度。

二、公司行政制度

1、公司所有員工均應執行統一作息時間:早上08:30到崗,遲到30分鐘均視為曠工,下午18:00彙總當日工作後打卡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如有遲到/早退,處以5元/次的罰款,曠工處以50元/次,一月有三次曠工者作辭退處理。

2、業務員和內勤工作人員,需按照工作要求做好每日工作報表記錄和有關電腦票據錄入,工作要求做到 日清,當日工作當日完成,如果未達到公司規定的相關標準,檢查發現罰款20元/次。

3、所有公司員工個人物品存放有序,公共物品用後及時復位,辦公桌及辦公室必須隨時保持整齊乾淨,所有物品擺放有序,重要檔案、資料、單據和物資一律入櫃,否則一經發現罰款10元/次。

4、公司員工在辦理業務過程中,應對客戶提供耐心細緻的服務,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執和糾紛,對客戶提出的意見和建議,要做好記錄並給予及時處理,不能引起客戶不滿和投訴,若因此對公司造成經濟和聲譽損失者,罰款50元/次。

5、員工每月請病、事假不得超過3天(病假根據實際病情而定),請事、病假或休假需填寫事、病或休假申請單,經部門主管簽字同意後方可休息。未經批准請假、休假者 ,一律按曠工處理,罰款50元/次。請病假超過三天者,需出示縣級(含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歷證明,假條一律交行政部備案,病、事假期間不計發任何工資。

6、員工在上班期間需佩戴工作牌上崗,在辦公區域要注意自己的行為規範、要大方得體,不得在辦公區域大聲喧譁、吸菸和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等,違規者罰款5—20元/次(罰金視違規情節輕重而定)。

7、公司員工在上班期間不得無故脫崗,按公司規定完成安排的工作,並服從部門領導安排。若有違規者罰款10元/次。

8、公司員工無故損壞公司財物需照價賠償,上班期間在辦公室打私人電話和把公司財物據為己有者一律罰款10—20元/次(視情節輕重而定)。

9、對洩露公司商業機密和損壞公司利益者,一律罰款300元。

10、對將公司公-款據為己有者和攜款潛逃者,一律報案並交由相關部門處理。

11、對公司員工在工作期間品行、工作能力、業績和綜合考評差著,公司可隨時解除聘用關係。

12、對公司內部管理和市場銷售、拓展能提出合理、切實可行並行之有效的建議和意見者,公司給予該員工適當的獎勵。

13、公司員工在工作中由於表現突出和業績優秀者,公司給予適當的獎勵。

14、在公司遇到突發情況時,員工能及時出面為公司挽回經濟者,公司給予適當的獎勵。

15、公司每月根據員工日常工作表現和工作業績等綜合考核,並評選出兩名優秀員工,並給予優秀員工200元/人以資鼓勵。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始實行,最終解釋權歸管理部執行!

20__年九月二十四日

行政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一、行政值班人員每天對園內各部門人員的工作進行巡視並做好記錄。每日離園做好全園檢查,關緊門窗,做好防盜工作。

二、日常值班做好早晚護導工作,要保證安全,不出事故,要妥善組織幼兒各項活動,做好交接班工作。

三、假日值班(包括平時值夜班),值班人員必須準時交接班,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提高警惕,堅守崗位,多次巡邏,檢查發現情況及時向有關部門彙報,一般情況在值班簿上寫清楚。

四、寒暑假期間必須認真做好保教工作,遵守作息制度,組織好幼兒的一日活動,不得做私活、不帶家人來園,不讓幼兒放任自流。

五、假期值班期間要做好報刊雜誌保管工作,順序移交,最後一班要負責交到保管人員手裡。值班期間做好來電、來信、來訪記錄。

六、值班者不得隨意將園內物品借出,不得私自動用幼兒園各類玩具。

七、輪到值班有特殊情況需要調班者,必須經園領導同意。

7:10—7:30 全園安全巡查、進食堂瞭解菜譜及教工準時上班情況;

7:30—8:15 門口值勤,接待幼兒及家長,關心幼兒來園和保健教師工作。瞭解帶班教師來園接待情況。

8:15—10:30 關注幼兒遊戲、生活、運動、學習活動及教工工作

10:30—11:00 關注食堂午餐準備

11:00—11:30 瞭解空班老師工作,關注保育員操作情況、幼兒生活活動和自由活動

11:30—12:30 瞭解教師交接班工作、幼兒散步和生活活動

12:30—14:10 處理自己工作

14:10—15:50 關注幼兒生活、運動活動

16:00—16:10 門口迎接家長、瞭解各班教師接待家長情況

16:30—17:00 關心留園幼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