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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訓紀律管理規定(精選30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7K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1

一.場地管理及使用條例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精選30篇)

1. Dance room是供應於導師為學員進行授課培訓專用,由授課導師安排上課秩序,管理人員、負責其他管理;

2.凡玩咖隊員、學員有需使用Dance room的,除課程表安排授課時間和學員、隊員、老師交流時間,須提前一天與管理人員彙報取得批准,准予使用;

3.有寄放衣物者,請自身保管好鑰匙,課程結束後退還與管理處;

4.室內裝置人人愛護,不得擅自玩弄,如有損壞室內裝置者應承擔賠償損失;

5.為保持室內整潔,該舞蹈室嚴禁吸菸,請勿隨地吐痰,喝完後的飲料瓶等雜物請自覺扔進垃圾桶中;

6、

二.人員管理與處罰條例

1. 該舞團自成立以來一直保持團結友好共同進取的精神,每一位成員應以此為基本原則,完善各個層次上對內、對外的人際關係;

2. 玩咖是一個力求自我突破激發夢想的健康集體,凡隊內人員不得有辱罵、猥瑣、貪賄等不良行為;

3. 做為團隊的一份子,應做到嚴格要求自己,利用其他時間努力練習,心思不可鬆散,更不可好高騖遠;

4. 嚴禁隊友之間或與團隊以外的人發生口角、鬥毆事件,嚴重者給予強制性卒隊處理;

5. 隊員之間應該相互交流,不該有舞種類別輕視,積極交流與配合,共同學習促進,提高自己的舞品、舞德、以舞會友,舞出自己;

6. 每一位成員,都嚴禁以玩咖為名義或穿著專屬服裝在外肇事招搖,或做以不良炫耀,被發現者給予降級或卒隊處理;

三.授課導師

1. 每位授課導師都為該專業資深教師,也代表著玩咖的職業形象,言行舉止不應過於狂躁魯莽;

2. 導師在每一期的課程結束時都應自行做以調整更新,以備即下一期課程需要;

3. 每位授課導師可自帶一至兩名專屬助教,給予提供課程中的幫助;

4. 導師在授課過程中不可以接聽電話及回覆手機簡訊,或是與學員進行閒聊浪費課程時間(中途休息時間可以給予回覆來電);

5. 每個課程的導師應定期給學生進行考核,例外的學生因做好輔導工作;

6. 授課時間上,導師應提前十分鐘到達現場並簽到,特殊情況須在提前彙報說明,如不能趕來授課,應找代課老師,違例者以扣除20%做為公費處罰,遲到早退授課導師,扣除10%作為公費處罰;

四.工作室的使用

1.工作室作為主導部門,非舞社人員嚴禁進入,工作室內嚴禁喧譁玩鬧;

2.工作室除辦公會議以外,其對外招呼客戶使用,非舞社人員勿進;

3.管理員應做好管理工作,積極配合工作室環境衛生工作,以提供給大家一個更舒適的上課環境;

五.演藝管理

1. 私人接手的Case應及時與管理人員報備,確保耽誤隊內其他重要事宜,不得私自接手及其分配;

2. 每一位成員都能遵守自身角色,用心對待認真配合,不得有不厭其煩的輕藐態度;

3. 由於部分成員舞種類別不同,編排上會出現偏差,此時應尋求指導配合練習時間,以達到跟進集體腳步,提高演出質量;

4. 演出時部分成員出現意外狀況,其他人員不得譏笑和嘲諷,應友善給予批評要求其成員多加練習;

5. 所有演藝及工資費用由主要管理人員發出,即以公司制形式發放工資費用(即每月月底);

6. 參加演出活動的人員,應做好演出準備工作,帶齊服裝與演出道具,上臺演藝者必須自帶舞臺妝容及首飾搭配,以完善專業舞臺形象;

7.演出現場嚴禁出現嬉笑玩鬧等不雅行為,破壞團隊形象等;

8. 參加演出的人員應提前半個小時到達現場。

六.管理層人員守則

1. 管理者應具備和藹親切,沉穩大方,談吐文雅有禮的交際形象 ;

2. 管理者要有以事實為依據,客觀判斷和實事求是的思想,不尚空談,敢於承擔責任,以身作則,要以個人的職業品德贏得部屬的信賴;

3. 管理者要有創新精神和應變能力,對工作勇於探索,改變觀點,破除陳規陋習,不斷戰勝自我,勇於突破;

4. 管理者應不斷增進知識,提高個人及性格修養,做到莊重、熱忱、堅定、沉著、大方、自然;

5. 管理者應善於審時度勢,具備敢於拍板決斷的大將風格,決不能畏首畏尾,急躁冒進,處理事情冷靜沉穩,懂得宛轉、圓滑理事;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2

1.全年招收新生,額滿為止。新生報名入學,立即填寫新生登記表,並交納學費。

2.每學期初應及時繳納學費,逾期不交者,不保留學籍。學費標準不擅自變更,繳費後,不退費。(特殊情況待定)

3.為了規範教學,學生進入課堂須統一著裝,不佩戴任何飾物,女生需結紮頭髮。

4.學生上課,家長不準進教室,保證課堂教學,在窗外觀看也請不要講話,保持安靜的學習環境。

5.學生請假應向老師提前請假,請假超過學期的1/4課時,不允許參加考級。

6.學生報名參加考級,比賽,表演需在規定時間內到任課教師處報名,若過期未報則以自動放棄。

7.考級時間在每年7月,證書頒發在3個月後,成績不合格的學生將發給“結業證書”,但不能升級,可以留級。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3

第三章 執  業

第二十條 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應當受聘於一個具有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諮詢等一項或者多項資質的單位,經註冊後方可從事相應的執業活動。

擔任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的,應當受聘並註冊於一個具有施工資質的企業。

第二十一條 註冊建造師的具體執業範圍按照《註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執行。

註冊建造師不得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建設工程專案上擔任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

註冊建造師可以從事建設工程專案總承包管理或施工管理,建設工程專案管理服務,建設工程技術經濟諮詢,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業務。

第二十二條 建設工程施工活動中形成的有關工程施工管理檔案,應當由註冊建造師簽字並加蓋執業印章。

施工單位簽署質量合格的檔案上,必須有註冊建造師的簽字蓋章。

第二十三條 註冊建造師在每一個註冊有效期內應當達到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規定的繼續教育要求。

繼續教育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在每一註冊有效期內各為60學時。經繼續教育達到合格標準的,頒發繼續教育合格證書。

繼續教育的具體要求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另行規定。

第二十四條 註冊建造師享有下列權利:

(一)使用註冊建造師名稱;

(二)在規定範圍內從事執業活動;

(三)在本人執業活動中形成的檔案上簽字並加蓋執業印章;

(四)保管和使用本人註冊證書、執業印章;

(五)對本人執業活動進行解釋和辯護;

(六)接受繼續教育;

(七)獲得相應的勞動報酬;

(八)對侵犯本利的行為進行申述。

第二十五條 註冊建造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法律、法規和有關管理規定,恪守職業道德;

(二)執行技術標準、規範和規程;

(三)保證執業成果的質量,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接受繼續教育,努力提高執業水準;

(五)保守在執業中知悉的國家祕密和他人的商業、技術等祕密;

(六)與當事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主動迴避;

(七)協助註冊管理機關完成相關工作。

第二十六條 註冊建造師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不履行註冊建造師義務;

(二)在執業過程中,索賄、受賄或者謀取合同約定費用外的其他利益;

(三)在執業過程中實施商業賄賂;

(四)簽署有虛假記載等不合格的檔案;

(五)允許他人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執業活動;

(六)同時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受聘或者執業;

(七)塗改、倒賣、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資格證書、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八)超出執業範圍和聘用單位業務範圍內從事執業活動;

(九) 法律、法規、規章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七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規定,對註冊建造師的註冊、執業和繼續教育實施監督檢查。

第二十八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註冊建造師註冊資訊告知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註冊建造師註冊資訊告知本行政區域內市、縣、市轄區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第二十九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履行監督檢查職責時,有權採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檢查人員出示註冊證書;

(二)要求被檢查人員所在聘用單位提供有關人員簽署的檔案及相關業務文件;

(三)就有關問題詢問簽署檔案的人員;

(四)糾正違反有關法律、法規、本規定及工程標準規範的行為。

第三十條 註冊建造師違法從事相關活動的,違法行為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應當依法查處,並將違法事實、處理結果告知註冊機關;依法應當撤銷註冊的,應當將違法事實、處理建議及有關材料報註冊機關。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註冊機關依據職權或者根據利害關係人的請求,可以撤銷註冊建造師的註冊:

(一)註冊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准予註冊許可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准予註冊許可的;

(三)違反法定程式作出准予註冊許可的;

(四)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頒發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

(五)依法可以撤銷註冊的其他情形。

申請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獲准註冊的,應當予以撤銷。

第三十二條 註冊建造師及其聘用單位應當按照要求,向註冊機關提供真實、準確、完整的註冊建造師信用檔案資訊。

註冊建造師信用檔案應當包括註冊建造師的基本情況、業績、良好行為、不良行為等內容。違法違規行為、被投訴舉報處理、行政處罰等情況應當作為註冊建造師的不良行為記入其信用檔案。

註冊建造師信用檔案資訊按照有關規定向社會公示。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4

為規範學校外出學習和培訓的管理,使全體教師能按照學校的制度進行工作、教研和學習,樹立我校教師良好的師表形象,更好地提高教師的業務水平,加快教師專業化成長,使每次學習的資源能讓全體教師達到共享,使每次學習活動達到學有所獲,學有所值的目的。特制定教師外出學習、培訓及彙報制度:

1.教師外出學習、培訓須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文字通知,經學校統籌考慮,由校長室按審批意見安排並登記。

2.教師外出學習時,須提前調好課並帶調課單向教導處彙報,以便於教導處常規檢查。

3.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必須遵守培訓單位的活動安排,認真學習,作好筆記,並積極參加交流討論。

4.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應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外出辦私事,不得遲到早退。

5.外出學習、培訓教師根據教育改革發展趨勢,經學校同意,為學校帶回相關書籍、光碟等資料,必須上交教導處登記備案,登記後可再行借出。

6.外出教師必須儀表端莊,舉止文明,虛心好學,遵守社會公德,維護學校聲譽,處處為人師表。

7.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學習結束後一週內將學習情況向教導處進行口頭彙報。教導處再安排合適時間通過彙報課(每位學習的教師上一節彙報課)、講座或撰寫一篇不少於1000字的學習(聽課)心得在學校彙報交流等,通過多種方式在學校內傳達學習的精神實質,傳遞新資訊、使全體教師瞭解新動態。

8.外出學習、培訓教師回校後,學習、培訓費用在完成學校交流彙報、材料上交,檢查學習或聽課筆記後,由分管領導簽字證明、校長簽字審批,方可到學校會計室報銷所用費用。

9.學校儘可能多的創造條件安排教師外出學習或培訓,有名額限制時,按對應年級安排,優先考慮工作兢兢業業,樂於奉獻,愛學習,師德高,師能強的中青年教師及骨幹教師參加學習或培訓,輪流指派。

10.學校安排教師外出學習或培訓,既是一種福利,也是一種任務,希望各位教師正確對待,認真執行。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5

為了規範車間叉車的使用,特制定《關於叉車使用管理規定篇》。具體內容如下:

一、 責任人

叉車責任人為車間叉車司機,隸屬於車間進行管理

二、 責 任

1、 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規定。

2、 服從車間管理,保質保量地完成班長及排程安排的日常各項工作任務。

3、 維護車輛的清潔和完整,經常對其安全附件和效能檢查,並按規定進維修和保養。

4、 嚴禁酒後駕車。

三、 使用管理

1、 車輛嚴禁超載、超速、載人,杜絕駕駛員以外的人隨意動用車輛(叉車司機如因故不能正常上班,當班班長及排程可臨時頂崗);

2、 車輛在作業過程中嚴禁急停、急剎車、急轉彎,限速行駛;

3、 車輛開始作業前需檢查制動情況,作業扣需將叉車在指定位置停放,嚴禁在生產線隨意停車;

4、 行駛過程中調節好叉車臂高度,避免劃傷地面。

四、 處 罰

1、 司機人員在作業過程中,如叉壞物資將按公司材料原價賠償損失。

2、 在作業過程中,不服從車間指揮,經核實第一次罰款50元並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3、 在車間內超速行駛,第一次處罰50元並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4、 司機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撞壞附屬物及公共財產,視其情節罰款或按財產原價賠償。

5、 上班時間,司機人員嚴禁脫崗、睡覺。經發現一次罰款50元並警告批評;第二次給予加倍處罰;

6、 下班後,需將叉車停放到指定地點,並將叉車臂降到地面高度,如違規處罰50元/次;

7、 工作期間飲酒或酒後上崗,處罰100元/次;

8、 叉車司機嚴禁在作業過程中嚴禁載人,如違規處罰50元/次;

9、 叉車司機工作結束後,未將鑰匙帶走,或將叉車交由車間操作者作業,如違規處罰100元/次;

10、 嚴禁將車間各項標識牌、標識線等進行破壞,在加油後需檢查是否存在漏油等情況,在叉運作業中需將叉車臂提升到合適高度,避免將地面進行劃傷,如違規處罰100元/次;

編制: 稽核: 批准:

生產部

20xx年11月6日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6

1.1為了確保出勤的準確統計,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各職能部門及下屬公司。

2、 考勤方式及物件

2.1集團總部及下屬公司均使用卡鍾進行打卡考勤。

2.2集團總部副總級以下員工、下屬公司副總經理級以下員工為考勤物件。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含)以上員工每天打卡二次(上下班各一次),集團及下屬公司經理級以下員工每天打卡四次(上午上班、上午下班、下午上班、下午下班各一次)。2.3市場業務人員在公司上班應照常打卡,出差的人員憑《因公出差申報單》記錄考勤。

3、工作時間

集團總部實行六天工作制。上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集團的某些特殊崗位及下屬公司可依據營業特點、工作崗位經濟質調整上班時間和休息時間,報集團人力資源中心審批並備案。

4、打卡管理

4.1 代人或授人打卡者,一經發現即予以記大過處分,再次發現即予以開除。

4.2 人事部門負責考勤制度的執行與考勤的管理工作,考勤結果直接與工資掛勾。

4.3 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記錄,違者扣薪50元/次。

4.4 員工在打卡時,應自覺遵守秩序,打卡完畢將卡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不得亂放。

4.5 因卡鍾出現故障而不能正常打卡,由人事部門登記上下班時間。

4.6因公出差若預計會影響正常打卡者,須填寫《因公出差申報單》,經規定的審批人審批後,由本部門文員於每週六下午交至人力資源中心,作為考勤的依據。如因特急事而無法預先填單者,可事先電話知會人事部門,待出差返回後及時補卡。補卡時間為每週六下午。

4.7每月25日,各部門文員到人力資源中心領取考勤卡,按員工工號填寫下月考勤卡,於每月末前一天晚上依位插入本部門區域。每月於1號將上月考勤卡送交人力資源中心,並附考勤原始報表。

4.8在市內辦理公務不能按時打卡或已按時上、下班但忘記打卡者,須在次日填寫《出勤解釋單》,集團總部經理級以下員工由部門經理初核,主管副總/總監稽核,人力資源中心總監批准;打造成長型企業的創業精神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7

一、職責劃分

1、礦車、材料車屬機電裝置管理範疇,由機電科負責對現有的礦車、材料車進行建帳、監督、考核和管理,確保安全運轉;平板車屬綜採裝置管理範疇,由機電科負責發放、回收和維修,並對平板車使用單位進行日常考核管理工作。

2、運輸隊是礦車、材料車的使用、維修和現場控管單位;要協助機電科加強對所屬礦車的使用和管理,以滿足我礦的生產用車需要,並負有對全礦各用車單位進行協助、監督、控制和管理的責任。

3、排程室是生產指揮排程中心,要根據生產需要,對礦車的使用進行合理排程和協調,確保礦車的安全合理使用。

4、機電科負有的礦車管理責任,要不定時的對整個礦車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定期抽查礦車使用情況,並根據礦車使用及管理情況對上述管理部門進行監督考核。

二、管理規定

1、新購進的礦車、材料車到貨後,由機電科會同運輸隊組織相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礦車,不得投入使用。

2、新購進的礦車、材料車投運前,由運輸隊對所屬的每輛礦車進行統一編號、建卡。機電科(裝置組)同時建賬並將其納入管理。

3、由機電科會同運輸隊對現有礦車、材料車進行全面的清查,對無號、重號的礦車重新建卡、編號;存在缺碰頭、少輪對、銷子閉鎖裝置失效、輪對不轉或轉動不靈活的車輛要及時修復,確保礦車安全使用。

4、用於礦車的聯接裝置(插銷、連線環),必須是具有資質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並按《煤礦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對聯接裝置定期做探傷、拉力等試驗,試驗不合格的,一律禁止使用。

5、為保證在用礦車合理調配和使用。各單位應提前制定用車計劃,經排程室審批後,由運輸隊按計劃進行調配。少量臨時用車,由各單位直接向運輸區申請,並現場辦理用車手續。未經批准私自用車的,每次罰責任單位1000元。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8

一、檢查工作

1、查鼓風機系統是否工作正常;

2、查排煙系統是否通暢,工作正常;

3、查閥門開關是否牢固,密閉;

4、查爐內是否通風順暢;

5、查燃氣開關是否操作靈活。

二、準備工作

1、操作人員在崗,要嚴肅認真;

2、所需工作(打火機、點火棒)齊備。

三、操作步驟

(一)點火

1、開啟鼓風機電源開關;

2、開啟排煙機系統開關;

3、開啟爐內門;

4、將打火機點著後,將點棒噴嘴對著打火機火頭,緩慢開啟點火開關,將點火棒點著。

5、調節好點火棒上火焰,將點火棒伸進爐內燃燒器中,緩慢開啟燃氣開關,點著爐內明火。

6、取出點火棒,擱置在固定位置,並掉點火開關。

7、調節鼓風閥門,將火焰調至所需狀態,並閉爐門。(灶具工作中,根據所需火焰調節風門,即用既開,不用則關)。

(二)熄火

1、工作時,調節空氣閥門和燃氣開關。

2、工作結束熄火,先關燃氣閥門,後關空氣閥門,最後關停鼓風機電源開關。

四、注意事項

1、燃氣設施的安裝必須符合燃氣規範要求,系統試壓合格,具備鼓風和排煙設施且保證工作正常,排煙通暢,方可點火使用。

2、點火前必須對管道設施、氣表、灶具進行置換,排出空氣,並注意爐內通風,防止存有燃氣,點火時發生燃爆。

3、使用前做好五個檢查:

(1)查鼓風機系統是否工作正常;

(2)查排煙系統是否通暢,工作正常;

(3)查閥門開關是否牢固,密閉;

(4)查爐內是否通風順暢;

(5)查燃氣開關是否操作靈活。重點檢查閥門連線點有無漏氣,一旦漏氣,應立即報告,並暫停使用。

4、點火時要嚴肅認真。嚴禁氣等火,只能火等氣,嚴禁拿著點火棒開玩笑,防止傷人和燃爆。

5、平時使用時,應隨用隨開,嚴禁違反操作規程操作,注意點火棒噴嘴及燃氣管道和灶具的清潔。

6、嚴禁燃氣裝置執行時操作人員離崗,造成乾燒和燃氣洩漏而引發事故

看了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9

一、 職工需洗滌衣物時,在規定洗滌時間內向宿舍管理員申請,投幣使用,並按要求做好使用前後的登記工作。

二、 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衣物在洗滌前和洗滌後接受管理員的檢查,由管理員開啟洗衣機後正確使用洗衣機。

三、 做好洗衣機的使用登記及檢查:員工申請使用洗衣機時,員工和管理員共同簽字登記、投幣,宿舍管理員負責為員工開啟洗衣機,並向員工講解注意事項,在員工洗滌衣物過程中,宿舍管理員要經常到現場巡視、觀察,監督員工使用情況,發現違規操作立即制止。

四、 洗滌衣物前的檢查:宿舍管理員負責檢查員工所洗滌的衣物是否符合規定的洗滌要求,檢查口袋內是否有金屬物品,檢查衣物重量是否符合洗衣機的洗衣量,檢查無異常後方可同意員工使用。

五、 洗滌衣物結束的檢查:員工洗滌衣物結束後,宿舍管理員當面與員工檢查洗衣機的完好狀況,發現故障屬人為損壞現象應及時確認並上報辦公室,由責任人承擔維修費用,並由辦公室給予處罰,如因交接不清,責任不明,則由故障出現前和故障出現時的洗衣人員共同承擔維修費用並接受處罰。

六、 洗衣機僅限住宿員工使用,其他人員未經人力資源部批准,管理員不得私自同意他人使用。

七、 每日衣物洗滌完畢管理員使用84消毒液對洗衣機進行消毒處理, 預防有面板病的員工產生感染。

九、 使用前和使用中檢查電源線及插頭是否有水,避免觸電;發現有燒糊、冒火、冒煙等現象,應及時斷電並向管理員彙報。

十、洗衣機使用實行收費管理,收費標準:每缸1 元。

十一、設立投幣箱,員工投幣後方可使用,收費實行登記入賬,每月月底由財務部、人力資源部後勤主管及宿舍管理員共同開啟投幣箱,取出現金,與登記表核對無誤後,由財務部收款,並開據收款收據,辦公室存檔。

十二、每日洗衣機可使用時段為:每日12:00-14:00及週六、週日全天開放。

湖北鐵神化工有限公司 辦公室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10

為加強隊伍建設,強化內部管理,經研究,制定本規定:

1、 全臺人員實行電腦刷卡考勤。工作人員每天上下班應持考勤專用磁卡進行刷卡。

2、 考勤刷卡及電腦統計實行專人管理,專管人員應不定期進行抽查,現場督促工作人員按規定刷卡。

3、 考勤卡每人一張,工作人員只准持本人磁卡刷卡,不得代他人刷卡,如發現有他人替代或替他人刷卡者,一次扣發雙方三個月獎金,二次以上扣發年獎。

4、 工作人員應按時上班,不得早退。凡遲到早退每次超過10分鐘,每月累計五次(含五次)以上,扣發月獎;遲到早退每月累計十次(含十次)以上,扣發月工資。全臺大會遲到者,每次扣發獎金100元,無故缺席者,扣發月獎。

5、 因公出差或請假而不能按作息時間刷卡的工作人員應及時辦理補卡手續,並由部室主任簽名證明,交辦公室考勤人員彙總登記。部室主任若出具假證明,視同替代他人刷卡進行處罰。出差單或請假條於豎月1日前送交辦公室登記、核銷,逾期不予受理。

6、 當班外勤記者必須按採訪任務通知時間提前15分鐘到位,若每月遲到一次者,扣發半個月獎金,遲到兩次者,扣發當月獎金。因遲到而影響重要採訪任務或造成不良影響的,視情節給予公開批評,扣發月獎、年獎、調換崗位,臺內待崗以至紀律處分。外勤記者及駕駛員允許每天早晨上班和下午下班各刷一次卡。

7、 工作時間內離開工作崗位要請假,未經批准擅離工作崗位,每次超過一小時者,視為曠工。曠工一次者,扣發當月獎金;曠工兩次以上者,扣發當月工資、獎金,全年曠工累計三次以上者扣發年獎;經常曠工和擅離職守者給予行政紀律處分直至下崗、辭退。

8、 工作人員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請假兩天(含兩天)以內由部室主任審批;部室主任請假兩天(含兩天)以內由分管臺長審批;請假兩天以上者,報臺長批准。非突發病等特殊原因口頭請假的,視為擅離工作崗位。

9、 請事假一週以上,扣發當月獎金;請病假按假期長短扣發獎金;請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在國家規定期限內,按月獎比例扣發獎金。超過期限請假的,視同事假;超過准假期限沒有補假的,視同曠工。

10、 考勤情況不僅作為發放月獎、年獎的依據,並作為年度考核、職務升降、職稱評聘和勞動用工的參考依據。

11、 本規定自20xx年4月1日起執行。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11

第一條 為了建立科學規範的公司各類人才選拔制度,形成富

有生機與活力、有利於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選人用人機制,為公司 發展提供一支梯次合理、素質優良、新老銜接、充分滿足公司發展 需要的人才隊伍,根據《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中共 中央辦公廳 《黨政領導班子後備幹部工作規定》 精神, 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後備幹部的選拔,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 黨管幹部、黨管人才的原則;

(二) 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 民主集中制的原則;

(四) 群眾公認、注重實績的原則;

(五)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六) 注重發展潛力、重視培養提高的原則;

(七) 備用結合、動態管理的原則;

(八) 服從工作大局、統一調配使用的原則;

(九) 依法辦事原則。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選拔任用公司中層、分支機構中層正職 領導人員和技術專家等各類人才。

第四條 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管理的任用工作,按照幹部 管理許可權,由黨委、政工部及人力資源部負責。

第五條 後備幹部應當具備《黨政領導幹部選拔勝任用工作條例》規定的黨政領導幹部的基本條件。

第六條 後備幹部應當具備以下資格:

(一)公司中層後備幹部,一般應是分支機構中層正職。特別 優秀、發展潛力大的分支機構中層,也可列為公司中層後備幹部;

(二)機構中層正職後備幹部,一般應是同級中層副職、技術 專家,特別優秀、發展潛力大的部門助理、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各 類管理人員也可列為分支機構中層正職後備幹部;

(三)一般應當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或是具有中級以上 職稱;

(四)身體健康。

第七條 後備幹部隊伍建設應當兼顧公司在建專案的需要堅 持數量和質量的統一,努力充實數量、提高質量、優化結構、增強活力。

(一)公司中層後備幹部一般按公司中層職數 1:1 的數量確 定, 分支機構中層正職後備幹部一般按分支機構中層正職職數的 1: 1 的數量確定。

(二)後備幹部隊伍應努力在巨集觀上形成合理結構: 公司中層、分支機構中層正職後備幹部一般應以 45 歲以下的幹部 為主,35 歲左右的幹部要有相應的數量。

(三)後備幹部隊伍中,比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人選, 一般不少於同級後備幹部總數的三分之一。

(四)各級後備幹部隊伍中的女幹部,應有一定的比例,各級 後備幹部中,應有適當數量的非中共黨員幹部。

(五)後備幹部隊伍應形成合理的專業和知識結構。

第八條 後備幹部的選拔應充分發揚民主,擴大黨員和群眾對後備幹部選拔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努力形成廣 納群賢、人盡其才、能上能下、充滿活力的選拔機制,把那些德才 兼備、實績突出和群眾公認的優秀人才及時選拔到後備幹部隊伍中來。

(一)選拔後備幹部,應廣開推薦渠道,擴大選人視野,積極 營造各方面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良好環境。不僅要從管理型人才中 挑選,還要從技術型人才中挑選,更要從複合型人才中挑選。

(二)選拔後備幹部的程式是:民主推薦、確定考察物件;政 工部、人力資源部門考察;黨組討論提出建議人選名單並在一定範 圍內公示;報公司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考察認定。

(三)選拔後備幹部必須按照規定的條件和資格嚴格把關,特 別要把好政治關。要全面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注重考 察工作實績、發展潛力,注意瞭解其熟悉領域和主要專長。

(四)選拔後備幹部的工作可以單獨進行,也可以結合領導班 子調整工作一併進行。在競聘上崗中發現的優秀年輕幹部,一時不能提拔使用的,如符合後備幹部條件,可以按規定程式列入後備幹部名單。

第九條 堅持多形式、多渠道培養後備幹部,著重幫助他們加強黨性修養、理論學習和實踐鍛鍊,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一)後備幹部選定後,要確定培養方向,制定培養計劃,落 實培養措施。尤其要做好公司中層和比較成熟、近期可提拔使用的 後備幹部的培養工作。

(二)培養後備幹部要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把提高思想政治 素質擺在首位的原則,著力提高後備幹部的思想素質、能力素質和 作風素質,使他們增強黨性,提高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培養世界 眼光,提高戰略思維能力和理論素養。

(三)應當根據不同類別、不同層次後備幹部的特點和本人的 實際情況,有計劃、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可以讓他們列席參加經 理辦公會、中心組學習會、排程會等會議;組織他們對公司改革、 發展和穩定中的重要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或理論研討等。

(四)必須加強後備幹部的實踐鍛鍊。可根據實際情況,有意 識地選派優秀年輕幹部到條件艱苦的公司各基層單位、重點在建項 目任職、掛職,明確交待工作中的目標責任,在實踐中壓擔子;要鼓勵年輕幹部到艱苦地區、困難崗位的地方去鍛鍊,在困難和矛盾 的磨練中增長才幹,經受考驗,增強黨性;要有計劃、有目的、有步驟地推進公司內部幹部交流、內部崗位輪換制度;兩廠還可通過 設定多名廠長助理,加強後備幹部的跟班鍛鍊,培養複合型的人才。

第十條 對後備幹部要加強管理,做到嚴格管理、嚴格監督,改進管理方法,做到動態管理、規範化管理。

(一) 後備幹部的管理包括對後備幹部的考察、 調整、培養、 檔案管理等內容。

(二) 對後備幹部要定期考察。 注重在公司改革和發展的實 踐會考察和識別幹部,考察的主要內容包括:思想品德、政治立 場、執政能力、工作表現、工作業績和廉潔自律情況;法律和相 關業務知識的學習情況;

理論政策水平和組織領導能力的提高情 況;與培養目標的距離以及原有缺點、不足的改正等。要全面考 察後備幹部, 不僅要了解他們工作思想方面的情況, 而且要了解 他們生活、社交等方面的有關情況。要特別注意考察後備幹部的 思想政治素質、工作業績、廉政情況和發展潛力。

(三) 在定期考察的同時,應做好經常性的考察瞭解工作。 並將考察結果作為後備幹部培養、使用、調整的依據。

(四) 對後備幹部要實行動態管理。在考察的基礎上,應適時調整充實後備幹部隊伍,使後備幹部隊伍始終保持充足數量、較高素質和合理的結構。

(五) 後備幹部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調整出後備幹部名單:

1、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廉潔自律等方面發現問題;

2、工作實績不突出,發展潛力不大;

3、工作失職,造成較大損失或不良影響;

4、作風不實,群眾意見大,威信不高;

5、由於健康原因,不能擔負繁重工作任務;

6、因其他原因,不適宜作為後備幹部。

兩廠黨委要及時上報後備幹部的考核、職務變動以及獎懲等情 況。擬對後備幹部名單進行調整充實的,要及時向公司政工部(人 力資源部)報告。公司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要及時考察認定。

(六) 建立後備幹部檔案。 後備幹部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 後備幹部簡要情況登記表、 考察材料及培養方案、 民主推薦情況、 民主評議情況、考核情況、培養情況和獎懲情況等。要按照幹部 管理許可權,對後備幹部檔案實行統一管理。

(七) 後備幹部因組織需要調動工作時, 如管理主體發生變化,原負責管理的政工部(人力資源部)應當將後備幹部檔案與 其幹部檔案一起轉交新的管理部門,可否列為調入單位的後備幹 部,按幹部管理許可權和後備幹部選拔程式重新研究確定。

第十一條 後備幹部的任用, 要堅持備用結合的原則。 對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後備幹部,根據工作需要,適時 任用。

(一) 公司各級黨委應根據領導班子建設的需要,對後備 幹部統一調配使用。

(二) 各級黨政領導班子成員一般應當從後備幹部中選拔。

(三) 鼓勵和支援後備幹部參與公開選拔公司各級領導幹 部和競聘上崗等活動。

第十二條 加強對後備幹部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後備幹部的選拔、培養、管理和任用工作,按照幹部 管理許可權,由公司黨委、兩廠黨委及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負責。

(二) 建立後備幹部工作責任制。 黨政領導班子主要領導幹 部對後備幹部工作負有主要責任, 領導班子的其他成員負有相應 責任。 各級黨委要把後備幹部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黨委要定 期聽取後備幹部工作的彙報,研究解決後備幹部工作中的問題。

(三) 選拔後備幹部必須嚴格執行 《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作用 工作條例》第六十三條的紀律規定。

第十三條 後備幹部工作的綜合管理和督促檢查由政工部、人力資源部具體負責。

第十四條 要嚴格控制後備幹部名單及有關材料的知情、 參與範圍,做好保密工作。 第十五條 各級黨委及政工部、人力資源部要嚴格執行本規定,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堅決予以制止和糾正。

第十六條 分支機構中層副職等各類人才的選拔任用, 兩廠黨委參照本規定執行。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 本規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四條 本規則適用於國家、集體和個體經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倉庫、堆疊、貨場。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倉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築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稽核。倉庫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 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幹部;其他倉庫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幹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徵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 第十二條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 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三章 儲存管理

第十五條 依據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按照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並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築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

第十七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溫措施。

第十八條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第十九條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乾燥的場所儲存,並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溼度與溫度。

第二十一條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第二十二條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採暖時,應當採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於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臵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徵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佈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

第四章 裝卸管理

第二十七條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並不得在庫區清爐。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第二十九條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臵。

第三十一條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後,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條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築和構築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裝卸作業結束後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臵。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裝置要採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裝置需要維修時,應當採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 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人。

第五章 電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倉庫的電氣裝臵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臵,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第三十八條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臵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臵。

第四十二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 倉庫電器裝置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裝置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臵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範的規定,設臵防雷裝臵,並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 倉庫的電器裝置,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條 倉庫應當設臵醒目的防火標誌。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准。 第四十九條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並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 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條 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臵、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臵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臵,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範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臵,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臵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採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獎懲

第五十七條 倉庫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規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規予以處罰;國家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 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疊、貨場,執行本規則時,在確保安全並徵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 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的中轉性倉庫,可以按照本規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本規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第六十二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經國務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佈施行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即行廢止。

附表: 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

生產類別 火災危險性的特徵

甲 使用或產生下列物質:

1、閃點<28℃的易燃液體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氣體

3、常溫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即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質

4、常溫下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氣的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並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5、遇酸、受熱、撞擊、摩擦以及遇有機物或硫磺等易燃的無機物,極易引起燃燒或爆炸的強氧化劑

6、受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7、在壓力容器內物質本身溫度超過自燃點的生產

乙 使用或產生下列物質:

1、閃點≥28℃至<60℃的易燃、可燃液體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氣體

3、助燃氣體和不屬於甲類的氧化劑

4、不屬於甲類的化學易燃危險固體

5、生產中排出浮游狀態的可燃纖維或粉塵,並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者 丙 使用或產生下列物質: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13

了讓大家有一個良好舒適、整潔衛生的就餐環境、並有效的控制食品浪費,特制訂以下規定:

1、員工按照規定時間用餐。

用餐時間:值班人員(12:30—13:30)

非值班人員(11:30—12:30)

2、當日外出人員,如不在食堂用餐,需在當日9:00前通知綜合管理部門。

3、員工自行打餐,按先後順序排隊。厲行節儉節約,按自己需求適量打飯,杜絕浪費。

4、未經允許,不準帶外來人員進入員工食堂就餐。

5、就餐時不得大聲喧譁,剩餘飯菜不得放到桌面上。

6、愛護餐廳公物,放置餐廳內的物件不得隨便搬用,拉動桌椅動作要輕。

7、用餐後,必須做到人走桌清,將殘餘飯菜倒入垃圾桶內,桌椅擺放整齊。

8、餐盤在洗刷間由個人清洗,清潔後用乾布擦乾,整齊擺放到消毒機櫃內。洗刷時要注意節約用水。

9、進出食堂,在樓道中需輕聲說話,避免干擾樓層住戶。

10、本制度由20xx年11月20日起施行。此規定本著正常調整員工生活為原則,望全體員工認真恪守。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14

1.目的

為配合工廠的發展目標,提升人力績效,提升員工素質,增強員工對本職工作的能力與對企業文化的瞭解並有計劃地充實其知識技能,發揮其潛在能力,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進而發揚本工廠的企業精神,特制定本制度,作為各級人員培訓實施與管理的依據。

2.適用範圍:

凡本工廠所有員工的各項培訓計劃、實施、督導、考評以及改善建議等,均依本制度辦理。

3各部門權責劃分

3.1人事行政科負責

1.制定、修改全工廠培訓制度;

2.擬定、呈報全工廠年度、季度培訓計劃;

3.收集整理各種培訓資訊並及時釋出;

4.聯絡、組織或協助完成全工廠各項培訓課程的實施;

5.檢查、評估培訓的實施情況;

6.管理、控制培訓費用;

7.管理工廠內部講師隊伍;

8.負責對各項培訓進行記錄和相關資料存檔;

9.追蹤考查培訓效果。

3.2各部門權責

1.呈報本部門培訓計劃;

2.制定本部門專業課程的培訓大綱;

3.收集並提供本部門相關專業培訓資訊;

4.配合部門培訓的實施和效果反饋、交流的工作;

5.確定部門內部講師人選,並配合、支援內部培訓工作;

4培訓管理

4.1總論

4.1.1.培訓安排應根據員工崗位職責,並結合個人興趣,在自覺自願的基礎上儘量做到合理公平。

4.1.2.凡本工廠員工,均有接受相關培訓的權利與義務。

4.1.3.全工廠培訓規劃、制度的訂立與修改,所有培訓費用的預算、審查與彙總呈報,以及培訓記錄的登記與資料存檔等相關培訓事宜,以人事行政科為主要負責單位,各相關部門負有提出改善意見和配合執行的權利與義務。

4.1.4.全工廠的培訓實施、效果反饋及評價考核等工作以人事行政科為主要負責單位,並對全工廠的培訓執行情況負督導呈報的責任。各部門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4.2培訓體系

培訓體系包含四個模組。

4.2.1新員工入職培訓

1)培訓物件:所有新進人員。

2)培訓目的:協助新進人員儘快適應新的工作環境,順利進入工作狀況。

3)培訓形式:以週期性的內部授課方式進行。

4)培訓內容:分常規類和專業技術類兩項科目,兩項科目的具體內容可根據任職崗位的不同進行選擇。

5)常規類科目:

a.工廠簡介(包括工廠發展史及企業文化,各部職能等)

b.工廠制度介紹

c.產品/業務介紹與市場分析

d.技術研發體系現狀與開發方向

e.其他

6)專業技術類科目:

a.經營和生產部門的崗位設計與工作流程

b.適合工廠習慣的標準作業技巧

c.專案管理流程與標準化訓練

d.其他

4.2.2學徒方式的崗位培訓

1)培訓物件:工廠招收錄用的應屆畢業生或新工人。

2)培訓目的:使新員工按照任職崗位的要求,儘快熟悉業務內容及工作流程。

3)培訓形式:“一帶一”或“一帶二”的固定老師責任制形式。

4)培訓內容:包括思想素質、企業文化的教育;專業知識技能的訓練;及工作疑難的解決和指導等。

4.2.3內部培訓

1)培訓物件:全員。

2)培訓目的:依靠工廠內部講師力量,最大效度的利用工廠內部資源,加強內部的溝通與交流,在工廠內形成互幫互助的學習氛圍,並豐富員工的業餘學習生活。

3)培訓形式:在工廠內部以講座或研討會、交流會的形式進行。

4)培訓內容:涉及工廠技術類、經營類、管理類的多個方面,及員工感興趣的業餘知識、資訊等。

4.2.4外部培訓

1)培訓物件:全員。

2)培訓目的:依靠外部專家力量,提升從業人員在本職工作上所應具備的專業知識、技能技巧,以增進各項工作的完成質量,提高工作效率。

3)培訓形式:參加外部公開課、交流研討會,或請外部講師在工廠內部授課。

4)培訓內容:可分為三類。

a)常規實用性培訓——涉及專業技術知識、銷售技巧、管理方法、領導技能、經營理念等;

b)適合高層領導的培訓——含企業戰略性、發展性等內容;

c)個人進修方面的培訓——如MBA、專業技術認證等。

4.3培訓計劃的擬訂

1.結合工廠整體戰略目標及發展計劃,由人事行政科依據對內部員工培訓需求調查的結果,以及工廠相關培訓的政策、財務預算等,統籌各部門的需求,於每年年初擬訂年度培訓計劃,並呈報總經理稽核。

2.各部門應根據各自業務發展的需要,確定部門培訓需求計劃,並反應給人事行政科統籌規劃。

3.人事行政科可根據實際情況分解年度培訓計劃,擬訂季度計劃,編制培訓課程清單,並呈報總經理批准實施。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15

1、每個收款點應視收款頻率需要,設1—2本發票,連號使用,交班須書面簽字驗收。

2、每一筆營業收入都須開具一張對應的發票,禁止有收入不開發票和無實際收入開發票。

3、發票用完由當班收款員向領班領用,領用時要確認發票的名稱、號碼、經辦人,連號記錄發票使用的日期、號碼、使用人。

4、各收款點的發票應有交接手續,記錄發票領用的日期、號碼、經辦人,連號記錄發票使用的日期、號碼、使用人。

5、發票未經批准只能用於本營業場所,由收款員專人開具(列印),連號使用,不得移作它用。發票應存於適當的位置,不得缺少、亂塗亂畫或更改。

6、收款員應根據營業日報或收款明細表核對所使用的全部發票的號碼或張數,正確無誤後,方可交班。否則,應查明原因,寫書面報告,等候處理。

7、發票開具的要素:客戶、日期、消費、單價、金額、收款員簽章、收款專用章。當手工書寫時,金額大寫須同時齊全,不得更改;掛賬時,請客人簽名、寫房號,並蓋“附件”章,不得隨意減免手續。

8、已列印或開具的發票不能更改,經籤批(有權批准)一律衝紅字或補開發票調整,並寫明原因。

9、已發生錯誤的發票要作廢,應財務經理和當班服務員簽字證明。收款員應本著節約原則,儘量避免作廢發票。

10、收款員應妥善儲存發票,避免造成不良後果。一旦遺失發票,應立即上報,並寫出書面報告等候處理。

11、使用中若發現由於印刷、包裝等原因造成的錯誤發票,不得擅自丟棄或處理,應及時上報等候處理。

12、收款辦公室設專櫃、專人、負責發票的申領、保管、發放、核銷、並隨時盤存核查記錄,發現問題查明原因,及時糾正。

13、發票的管理和使用嚴格按國家有關部門的規定執行。本規定與國家規定有牴觸的,應隨時更改。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16

一、全廳所有公車一律實行入庫封存。根據我廳實際情況,全廳公車封存地點設省委大院、省政府二院和廳機關南院三處地方。上下班交通車一律停放機關南院。省就業培訓中心、省勞動人事學校公車就地封存。

二、全廳所有公車鑰匙一律上繳集中保管。其中,南院公車鑰匙集中保管由徐文華負責,北院由徐電宇負責。有公車的廳屬單位由各單位綜合處(辦公室)明確專人負責。

三、節假日期間,嚴禁公車私用。

四、確因公務需要使用公車的,要嚴格審批程式。由公車使用人填寫“節假日公車使用派車單”,所在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報請分管廳長審批同意,方可派車。廳屬各單位確因公需要使用公車,必須經主要負責人批准。

五、節假日期間,廳後勤服務中心將加強對全廳公車入庫情況的檢查。凡違反上述規定私自用車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17

為切實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提高病歷質量和建立和諧的醫療就醫秩序,根據衛生計生委20xx年11月20日釋出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20xx年版)》,結合我院的工作實際,進一步規範和強化我院住院病歷影印的管理。

一、病歷影印合法人員:病歷屬於患者的隱私 ,根據相關法規,以下四種人為病歷影印的合法人員,其他人員無權影印患者的病歷:

1、患者本人或其委託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4、公檢法部門。

二、住院病歷影印時間:分為兩類:

1、歸檔病歷:患者要報銷(出院記錄須蓋公章)及其他資料,請出院2周後到病案科影印。

2、住院病歷:住院期間只提供檢查化驗結果,病案資料由科室指派本院工作人員攜帶到病案科影印。

三、住院病歷必須到病案科影印,任何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印病歷。

四、病歷影印必須向醫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為患者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2、申請人為患者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與患者代理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及委託書;

3、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申請人是死亡患者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

4、申請人為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人的,應當提供患者死亡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與其近親屬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申請人與死亡患者近親屬代理關係的法定證明材料及委託書;

5、申請影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監護人身份證(原件)、患者戶口本或出生證原件。 若代辦人員為第三方(即非父母方),代理人申請影印病案應持患者身份證及委託代理人身份證原件、患者簽名或按指印委託書。其中新生兒(出生30天內)如需母親辦理需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如父親代辦需提供父母雙方身份證(原件)。

6、申請人為保險機構工作人員須提供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身份證、患者或其代理人簽名按指印的委託書。保險公司核保科查閱保戶既往有無住院史,須提供承辦人員身份證、保險公司介紹信、保險合同上註明查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影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7、申請人如為公安、檢察、法院等執行公務的, 查閱或影印病歷必須出具證明材料、本人工作證件、身份證件,須兩人以上且已立案,並先到醫務科備案並辦理相關手續,由醫務科開具證明到病案科進行查閱或影印。

五、病歷影印的內容:

醫療機構只為申請人提供影印的病歷資料是:住院病歷中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 、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 、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六、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應當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場的情況下封存死亡病例討論記錄、疑難病例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等。 封存的病歷由醫療機構負責醫療服務質量監控的部門或者專(兼)職人員保管。 封存的病歷可以是影印件。

七、按照規定病歷影印需收取一定的費用。A4紙0.5元/張。

八:影印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2:00;14:00-17:00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18

各管理處、職能部門:

為確保正常工作秩序,增強員工組織紀律觀念,提高工作效率,樹立企業良好形象。經公司研究,決定啟用人臉識別考勤系統。根據《員工手冊》及《公眾制度彙編》關於《考勤管理》之規定,再次嚴明考勤管理工作。

一、適用範圍:公司全體員工(公司領導除外)

二、人臉識別考勤系統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1、管理員統一為員工設定人臉識別影象。

2、考勤機全天開機,所有員工只要上班,都必須錄入面像考勤。

3、考勤時,將面部置於考勤機前方,對準螢幕,待語音提示“謝謝”後,即操作成功。考勤結束後,應立即離開考勤機,不得重複、隨意錄入面像考勤。

4、考勤機已設定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考勤機介面。

5、嚴禁惡意破壞考勤機,如發現人為損壞,由當事人雙倍賠償。

6、因停電或裝置故障導致考勤機無法執行的,臨時使用簽到表。

7、啟用時間:20xx年2月26日。

三、考勤管理

1、由於公司行業特性所定,各類人員上班時間不盡相同,請嚴格按照公司及各管理處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工。

2、考勤時間:

(1)實行上下午上班制度的員工,每日考勤三次:

上午上班前60分鐘內簽到,中午:12:00—13:00,下午下班後30分鐘內簽退。

(2)實行倒班制的員工,按交接班時間進行簽到和簽退。

無故不考勤或因其他原因未考勤且沒有及時上報的一律按遲到、早退或曠工計。

3、遲到、早退5分鐘未超過30分鐘(含)扣罰10元。

遲到、早退超過30分鐘,未滿半天的,視為曠工半天;滿半天不滿一天的,視為曠工一天。

曠工一天扣罰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以上(含三天),年累計曠工七天以上者視為其自動離職。

4、員工外出辦理公務的,原則上應到公司簽到後再外出;無法先簽到或當天需要外出辦理公務的,應事先進行外出登記。

各管理處員工在客服部登記,職能部門員工在人事部登記。

未經允許私自外出一律視為曠工。

5、任何類別的請假(事假、病假、婚喪假、產假、護理假等)都須填寫《請假單》,換休填寫《換休單》,經同意後方可休假。未經同意私自休假一律視為曠工。

6、因工作需要加班者,一律憑公司領導籤批的《加班申請表》核計加班時間,無申請表一律不予認定加班。

7、主管級以上員工對所屬員工的考勤及請假稽核,應嚴格執行各項規定,若有不按規定或其他隱瞞事項,一經查明,予以連帶處分。

以上各項考勤制度的重申望引起全體員工重視,並自覺遵守、執行。

特此通知。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19

一、 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公司危險品的管理,嚴防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證公司正常運營,特制定本制度。

二、 定義

本制度的危險品指的是根據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規定的分類標準中的爆炸品、壓縮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七大類。

公司危險品管理由企業管理中心統一領導,各部門主管負責自己管理範圍內的安全預防、具體檢查工作。

三、 職責

1.採購人員負責危險品的採購、運輸和裝卸,並索取相應的危險化學品供應商的資質證明和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

2.庫管人員必須經過相關的培訓後,能夠正確地、合理地、安全地儲存、發放和管理危險化學品;

3.庫管人員必須根據供應商提供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出庫時隨物品同時下發;

4.生產部門和實驗室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合格的培訓後,才能領取、搬運、儲存、使用、廢棄和處理危險化學品,並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應急處理過程;

5.安全員或體系管理員負責庫房安全的檢查和特殊事情(過程)的審批。

四、 具體管理辦法

1.購買申請

1.1公司各危險品的採購,必須首先填寫“申請表”,詳細寫明品種、數量和用途,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由採購人員到相應的採購地點採購。

2.危險品的購買、運輸和裝卸

2.1採購人員必須按照國家關於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註冊登記的規定比價選擇擁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的供應商,具體參照《採購控制程式》;

2.2供應商供應危險化學品時必須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採購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包裝上是否張貼安全標籤,並要求供應商提供應急服務電話;

2.3供應商必須選派有上崗資質的運輸人員,使用符合國家安全要求的運輸車輛,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將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到公司內,在運輸過程中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保護用品;

2.4供應商在距離庫房1.5米外停車裝卸,裝卸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後方可進行裝卸,裝卸時必須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倒,卸完物品後應徹底清掃現場,並在裝卸現場放置必要的防範器材。

3.庫房管理

3.1入庫

3.1.1公司各危險品採購入庫時,庫房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檢查採購手續是否齊全,產品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和公司的採購要求,全部符合要求後庫房管理人員辦理產品入庫手續;

3.1.2在領取危險品前,領料人必須先學習該危險品的MSDS,並瞭解其性質和應急措施,領取時必須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

3.1.3在領取的過程中,領料人必須嚴格檢查標籤,確認所領用的物品正確無誤,以免錯領造成危險;

3.1.4危險品的領取必須嚴格執行兩人共同管理,經領導批准後發放,領取雙方當場交收等規定,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堅決不領貨和發貨;

3.1.5搬運危險品時必須嚴格遵守規定,輕拿輕放,嚴禁與其它貨物混裝,在搬運的過程中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

3.2庫房統一管理

3.2.1危險品在入庫前,必須嚴格檢驗登記,入庫後每月定期檢查各危險品;

3.2.2危險品必須統一存放在公司的庫房中(如有特殊情況或原因儲存在其它地方,要向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申請並妥善處置),庫房的設計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院規範的安全要求和公安部爆炸物品管理規則的規定,設有明顯的“嚴禁煙火”和“有毒”的標識和安全圍欄,庫房管理人員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爆、洩壓、防火、防雷、報警、滅火、防晒、調溼、消除靜電等安全措施,庫房中嚴禁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器裝置,必須使用防爆燈照明和防爆開關,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

3.2.3庫管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危險品的MSDS,危險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相互之間要保持安全距離,堆垛之間的主要通道應達到規定的安全距離,不得超量儲存;

3.2.4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潮溼和低窪容易積水地點存放;

3.2.5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和桶裝、灌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3.2.6化學性質或防火、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危險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

3.2.7對有揮發性的液體、有毒氣體或液體要保證封口的完好,並定期檢查封口的完好性;

3.2.8對所有危險品庫房管理員要嚴格遵守庫房管理制度,在辦理出庫手續時嚴格控制出庫和記錄出庫情況。

4.各危險品的具體管理

4.1液化氣的管理

4.1.1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加鎖鐵櫃或單獨房間內)具體到每個液化氣罐要明確安全責任人,食堂用液化氣由企業管理中心負責,生產車間用液化氣罐由研發中心負責,同時生產用氣罐不準用大罐;

4.2.2不可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氣體瓶使用時與明火距離不得小於10米;

4.2.3化學性質相抵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要分開存放;

4.2.4不得使用過期未經檢驗的氣瓶。各種氣瓶必須按期相關檢驗部門申請進行技術檢驗: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兩年檢驗一次,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氣瓶在使用的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或損傷時,應提前進行檢驗;

4.2.5氣瓶內的氣體不能用盡,必須保留有剩餘壓力或重量,永久氣體氣瓶的剩餘壓力應不小於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於0.5%~1.0%規定充裝量的剩餘氣體;

4.2.6氣瓶的瓶帽要儲存好,充氣時要戴好,避免在運輸裝卸的過程中撞壞閥門而造成事故;

4.2危險化學試劑的管理

4.2.1公司危險化學試劑指的是酒精、乙醚和丙酮等易燃或有毒的試劑;

4.2.2危險化學試劑由部門安全員統一領用,實行誰領用誰負責的原則;

4.2.3安全員領用危險化學試劑時,庫房管理人員要做好發放記錄,並且對安全員進行MSDS培訓;

4.2.4對於暫時沒有用完或沒有用完的危險化學試劑,不得遺留在生產區域或辦公室,要由安全員統一鎖在鐵箱裡。

4.3印刷物質的管理

4.3.1公司的印刷物質指的是油墨、亮油、稀釋劑和洗網水等易燃或有毒的物品;

4.3.2印刷物質僅限定為操作工領取,車間內指定統一地方存放,存放量要有限制,並且配有必要的消防措施;

4.3.3停機時要及時清理現場,現場不得遺留印刷物質。

4.4機物料管理

4.4.1機物料由技術研發中心統一管理;

4.4.2對於潤滑類用油,由使用人現用現領,其它類機械類用油,由安全員統一領用、管理;

4.4.3 對於所有的機物料,使用剩餘時由使用人退回庫房或者由安全員統一鎖在鐵箱裡,確保安全存放管理。

5.危險品的使用

5.1操作人員在工作前必須做就業前體檢,確認無任何禁忌後方可上崗;

5.2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作業指導書和裝置、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操作;

5.3操作人員在使用危險品的過程中必須穿戴必須的防護用品,應保持操作現場空氣流動,操作結束後應將現場清理乾淨;

5.4操作人員在使用的過程如發生意外情況,應採取必要的救急措施。

6.剩餘處理

6.1對於當時沒有使用完的危險品,使用人要交由相關技術人員保管或退回庫房,確保剩餘的物品不能危及到人身安全和健康,生產現場不得遺留任何化學危險品;

6.2危險化學品容器如原料桶、油桶等,需交給供應商進行回收處理;

6.3危險品的外包裝如包裝器皿、包裝袋等必須由相關人員經過預處理後方可交由供應商統一回收,嚴禁亂扔;

6.4生產實驗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腐蝕性的化學品殘液必須經過預處理後方可排放到相應的排水管道中。

7.預防檢查

7.1公司每季度由安全委員會組織全面大檢查,部門內部要每月進行檢查,力求公司不違規使用或使用過期的危險品,確保各種危險品的安全使用;

7.2各部門要指定至少一名人員要定期檢查自己部門的各項安全情況,並且及時向部門主管彙報,做到以預防為主;

7.3對於相關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器具,要及時向公司申請報廢,確保公司所有器具合格使用;

7.4對於已經到期的危險品,庫房管理人員要及時向部門主管申請報廢,對其進行安全處理,確保每一種危險品在出庫時是合格的產品。

8.安全管理

8.1當發現公司危險品有潛在危險時,公司員工有責任和義務向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彙報,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

8.2公司相關負責人工作過程中與政府相關部門密切聯絡,關注國家在危險品方面的要求和動向,做到與國家要求及時吻合;

8.3公司定期組織人員到國家相關部門參加培訓,使得公司技術人員及時補充自己的不足,做到業務熟練,持證上崗,加強公司的管理能力。

9.應急措施

9.1當發生少量危險品洩露時,要按照危險品安全技術說明書處理,並採取措施防止洩露加劇,造成環境汙染;

9.2如發生危險品大量洩露,對環境造成汙染、釀成火災、發生人員中毒或灼傷等事故時,應按照《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執行應急行動,並按照《改進、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式》進行糾正和預防;

9.3對危險化學品中毒、灼傷等事故可按照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中的救急措施來進行;

9.4未涉及內容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的相關內容執行。

五、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執行。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20

為進一步規範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體行為,建立長效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演算法》、《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體工作的通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政府機關使用正版軟體管理辦法》的通知及自治區、銀川市有關軟體正版化工作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稱軟體為作業系統軟體、辦公軟體、防毒軟體。本制度適用本單位全體工作人員。

一、計算機軟體採購制度

1、局機關計算機軟體系統的採購按銀川市政府採購有關規定執行。

2、更新、購置軟體應從滿足實際工作需要出發,堅持勤儉節約,從嚴控制,合理配置。應在全面掌握全域性軟體資產情況、工作人員人數、配備各類計算機數以及需要更換和採購的軟體數的基礎上,區分作業系統軟體、辦公軟體和防毒軟體以及國內企業軟體和國外企業軟體,細化軟體配置需求,科學合理地確定軟體配置計劃。

3、採購的商業軟體應嚴格按照採購合同的約定,重點加強對軟體授權證書或許可協議等資料的管理工作,切實維護採購軟體版權的合法性。

4、採購軟體應當對軟體互相相容、授權方式、資訊保安、升級等售後服務提出具體要求,注意加強軟硬體採購的銜接,確保採購的計算機辦公裝置符合預裝正版軟體的要求。

5、對採購的產品,由計算機資訊系統管理員負責組織驗收,驗收合格,由計算機資訊系統管理員進行系統除錯、加密、設定使用許可權,編入計算機資訊系統檔案,並做好與使用人的交接。

二、計算機軟體日常管理制度

1、本局計算機辦公裝置及系統必須使用正版軟體,禁止使用未經授權和未經軟體產業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軟體。

2、各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在計算機辦公裝置及系統中安裝或解除安裝軟體。

3、我局一把手是使用正版軟體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負領導責任,資訊系統管理員負具體責任。使用人員負直接責任。

4、計算機資訊系統管理員經局機關任命,並由熟悉計算機的個人擔任,在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管理方面接受局領導的直接領導。

5、每一個計算機資訊系統使用人都是電腦保安員,電腦保安員負責本人在用計算機資訊系統的正確使用、日常使用維護,發現故障、異常時及時向計算機資訊系統管理員報告;

6、計算機資訊系統管理員負責局機關:1.計算機資訊系統使用制度、安全制度的建立、健全;2.計算機資訊系統檔案的建立、健全,計算機資訊系統使用情況的檢查;3.計算機資訊系統的日常維護(包括資訊資料備份,病毒防護、系統安裝、升級、故障維修、安全事故處理或上報等);4.計算機資訊系統與外部單位的溝通、協調(包括計算機資訊系統相關產品的採購、安裝、驗收及資訊交換等);5.計算機資訊系統使用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指導。

7、管理員每年要在11月底前對本局使用正版軟體情況及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總結,形成年度報告,並將年度報告材料報送市級軟體正版化主管部門。

三、計算機軟體資產管理制度

1、為規範和加強我局軟體資產的管理,維護軟體資產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提高軟體資產的使用效益,按照的要求,以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相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軟體資產屬於國有資產管理範圍,應當納入本單位資產管理體系,確保軟體資產的安全完整。

3、局辦公室是本單位軟體資產管理的職能部門,承擔軟體資產的配置、使用、處置審批管理,並指導、監督我局軟體資產的管理工作,對軟體資產實行綜合管理。

4、各科(處)室應增強保護智慧財產權意識,嚴格執行軟體正版化的有關規定,使用正版軟體,從源頭上杜絕盜版侵權軟體使用行為。

5、所有能夠證明軟體合法性的證書及檔案,包括授權證書、載體、填妥的登記證及其他證明檔案等,應集中存放和保管。

6、各科(處)室應加強軟體資產登記、領用、維護、保管等內部管理。

7、軟體資產處置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堅持優先整合利用。以授權形式購置的軟體資產到期後,應當停止使用,並及時辦理處置手續。

8、每年結合單位固定資產盤點,對軟體資產情況進行清查,確保所使用的全部軟體均為合法軟體並登記入賬。

四、計算機軟體管理責任追究制度

1、局辦公室每半年對各單位、各(處)室計算機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巡查或抽查。

2、定期檢查計算機網路資訊系統執行是否正常,網路系統是否存在安全隱患,操作員對業務操作是否熟練等。

3、及時檢查計算機是否定期清潔裝置,計算機室內環境清潔情況。

4、定期進行培訓,提高計算機使用人員對計算機是否有病毒,是否正確安裝、使用防毒軟體,操作員是否具有防範病毒意識。

5、定期檢查計算機是否安裝、使用與工作無關的軟體和遊戲。

6、對隨意下載、安裝、使用非正式授權軟體的工作人員進行通報批評。

7、因使用盜版軟體引起糾紛和訴訟、損害國家機關形象,造成不良影響、致使單位承擔法律責任的,按“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追究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同時追究領導和管理人員的行政責任。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21

為了規範公司考勤管理,嚴肅工作紀律,有效提升員工的敬業精神,並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據可依,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 按公司規定工作時間為基準:

夏季 早8:00-----下午18:00(數控車間除外)

冬季 早8:00-----下午17:00(數控車間除外)

二、 打卡規定

1、公司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在職的全體員工都必須自覺遵守,按時親自打卡;出差人員與總經理核准人員無需打卡。

2、打卡時間: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

3、因事不能打卡:原則上要求員工必須提前遞交請假或相關申請,註明請假起止日期和事由,經主管領導簽字批准後,交至部門考勤負責人員;如因特殊情況不能事先申請,應在事畢到崗當日完成申請、審批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4、上、下班忘打卡者,一個月不得超過三次,且需填寫未打卡申請,並經部門主管領導簽字後交至綜合部存檔,超過次數對其進行相應的處罰20元/次。

5、在月末統計考勤時,既沒有主管領導簽字審批也沒有打卡者,記為曠工。

三、指紋機使用注意事項

1、簽到及簽退時,手指平壓於指紋考勤機的指紋採集視窗上,指紋紋心儘量對正視窗中心,手指不要傾斜或放在指紋採集視窗太偏的位置,保持手指平按在指紋採集頭上,並且覆蓋儘可能大的面積;不要垂直點選指紋在指紋採集頭上、不要快速的敲擊手指、也不要滑動手指。指紋機出現"嘀"的提示音並且綠燈閃爍、顯示屏顯示指紋號碼和"確認成功"表示指紋簽入簽出成功,指紋機出現"嘀、嘀"的提示音、紅燈閃爍、顯示屏顯示"請重新按手指"則需重新操作。

2、若手指面板乾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或可採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溼潤手指。

3、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者不能正常工作,要在第一時間內向綜合部反應,並及時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備採集指紋的應及時告知綜合部。

6、公司員工要嚴格按照指紋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沙礫等物質留在考勤機的指紋採集視窗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指紋考勤機。

7、指紋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打卡的問題(如手指指紋破損)可到綜合部找管理員處理,個人不得擅自擺弄機器。

三、 本規定未盡事宜,以xx公司管理制度為依據。

製造有限公司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22

第一條 本公司電話,主要是為了方便與外界溝通,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

第二條 為發揮電話最大效能,節省開支 ,員工打電話時,用語應儘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第三條 電話管理由綜合部統籌負責,使用則由各單位主管負責監督與控制。

第四條 電話使用須知:

轄區內去洽談業務,以三分鐘為限,把握時間。

注意禮節,長話短說,簡潔扼要,避免耗時又佔線。

使用前應對討論,商洽事情稍加構思或略作記錄。

使用電話時應登記,內容包括姓名,受話人(號碼),起止時間,聯絡事項等。文祕資源網原創 本表每月轉綜合部呈總經理核閱 。

長途電話一般由部門負責人掛撥,一般人員掛撥須先經部門主管允許。

禁止打打私人長途電話。

違反電話使用規定,電話記錄未記載或記載不實,一律做記過處分,並處50-100元罰款。

第五條 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大道網路公司!對方告之找某人時 ,說:“請稍等!”如不在,說:“他不在,有事我可轉告 或請稍後再打!”等。視情況回答,原則是規範,簡潔,禮貌。

第六條 極其特殊情況需打私人電話時,公司將另行考慮。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23

一、為創造一個整潔、乾淨、安全、舒適的就餐環境,做好後勤服務工作,保證員工就餐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1、本規定包括員工就餐管理及食堂衛生環境管理。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職工食堂及全體員工。

二、員工食堂就餐時間為早餐:7:00--7:20 午餐:11:30--11:50 晚餐:18:00--18:20,就餐時間如有變化另行通知,請所有員工按時就餐。如因工作需要推遲就餐時間,應提前通知辦公室,以便食堂做好準備。

三、距家3公里以內的員工除工作需要外,原則上不得在食堂吃午餐。

四、就餐人員必須按需盛飯打湯,以吃飽為原則,不許故意造成浪費。

五、員工用餐後的餐具放到食堂指定地點,不得在食堂隨意亂放,食堂工作人員清洗完餐具後方可下班。

六、食堂內不準抽菸,不隨地吐痰,不準大聲吵鬧,請文明用餐。

七、講文明、講禮貌,尊重食堂人員,對食堂管理服務有意見,可向辦公室提出,不能與食堂人員爭吵。

八、愛護食堂的設施,不得隨意挪動或損壞,若有損壞,照價賠償。

九、外來人員、訪客等就餐需上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安排食堂。

十、 本制度由行政部制訂並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准後施行。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2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專業實習的目的。培養學生理論聯絡實際、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開拓思路、激發創新;幫助學生樹立學以致用、研以致用的創業、敬業和服務社會的職業意識;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第二條 專業實習的內容和目標。根據不同專業的培養目標來制定專業實習內容,具體內容和方案要與專業的培養目標緊密結合。通過專業實習,不斷調整學校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的關係,檢驗人才培養的質量,促進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實現學校人才培養的高質量、高水平、適應性強的目標。

第三條 專業實習的形式。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學院組織安排與學生自主實習相結合的專業實習的形式。其中,學院安排的實習單位以專業實習基地為主;學生自主實習須經學生本人申請,接收單位同意,學院批准方可進行。同時,由學院確定指導教師,指導教師進行巡迴檢查指導。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教務處的職責。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教務處負責專業實習的巨集觀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1)制訂專業實習的總體規劃、基本原則和有關規章制度。

(2)審批各專業的實習方案和實施細則。

(3)負責全校實習經費的分配和管理。

(4)對實習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估、總結和交流。

(5)對全校實習基地的建設進行總體規劃和巨集觀管理。

(6)參與處理與實習有關的各種重大事件。

第五條 學院的職責。各學院要按照學校關於專業實習的目的、內容、目標以及形式的基本總則和教務處的具體要求,切實抓好專業實習的各項工作。成立專業實習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本學院的專業實習工作。具體職責包括:

(1)組織制訂專業實習大綱和實習計劃。實習計劃的內容應包括:形式和內容、目的與要求、組織領導、指導教師、地點和時間、經費預算、考核方式等。並於實習前一週將實習計劃報教務處審批;將實習大綱、實習計劃發給學生。教師工作量計算可根據學院具體情況制定。

(2)組織落實實習計劃的實施。包括:實習動員;專項培訓;安全教育;人員安排;時間、地點和經費的落實;經費的使用與審批;實習內容和效果的檢查監督;事故處理。

(3)組織進行實習工作總結與交流;實習材料的整理、歸檔、上報。

(4)建立和完善專業實習基地,加強管理,不斷提高實習效果。

第六條 指導教師的職責。專業教師應積極承擔專業實習指導任務,指導教師的具體職責包括:

(1)按照實習計劃的總體要求,制定具體的專業實習方案,做好實習前的準備工作。

(2)認真做好實習指導工作,確保每位實習生按時按質完成實習任務。

(3)認真做好實習的檢查(附表1)、考核和總結工作(附表2)。

(4)專業實習結束後,及時撰寫實習工作總結,並將之與工作記錄及時上交學院。

(5)實習期間要關心學生的身體健康,強化安全意識,確保學生順利完成實習任務。

(6)指導實習期間,根據學院要求全程參與實習工作,定期檢查實習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到崗,須提出書面申請,報學院領導批准和教務處備案,同時要做好其他指導教師的接替工作。擅自離崗者,一律按教學事故處理。

第七條 參加專業實習的學生要遵守以下規定:

(1)遵紀守法,不得做出有損學校聲譽、危害集體和他人的行為。

(2)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服從實習單位的領導,虛心接受指導教師的指導。

(3)按時參加專業實習,保證實習時間;不得自行更換實習單位,擅自更換者,一經發現,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處理。

(4)刻苦鑽研,理論聯絡實際;發揚吃苦耐勞的精神;力爭取得良好的實習效果。

(5)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儀器裝置,遵守操作規程,未經指導教師允許不準動用儀器裝置,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實習單位或指導教師報告。

(6)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嚴格執行請假制度。因故不能參加專業實習者,必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請假時間為實習時間1/3以內者,必須經學院指導教師同意;請假時間為實習時間的1/3至1/2者,必須經學院主管負責人同意;凡請假時間超過實習時間1/2者,不能取得實習學分。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地,否則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7)實習工作結束後,參加實習的學生須撰寫實習報告(不少於20xx字),對實習工作進行認真總結。

第三章 專業實習經費管理

第八條 專業實習經費實行學校、學院兩級管理。依據實習學生數量,由教務處按照一定標準劃撥給各學院統一使用。

第九條 學院支配專業實習經費,一定要做到專款專用,同時要充分考慮學校的辦學成本,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確保專業實習按質按量完成。

第十條 各學院應安排專人負責實習經費的管理。教務處根據專業實習有關規定,對專業實習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第四章 專業實習成績評定

第十一條 專業實習成績評定標準。採用五級評定標準:即優、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實習單位和學校雙方的指導教師根據學生在專業實習中的表現、完成任務的數量和質量給予相應的評語和成績。專業實習成績的評定,嚴格按照各學院制定的專業實習成績評分標準進行全面考核。專業實習成績評定原則上應成正態分佈,嚴格控制優秀率。各專業實習成績優秀的學生比例一般應不高於30%。

第十二條 專業實習成績評定程式如下:

(1)實習單位根據實習期間學生的表現和完成實習任務的質量給出評語及評分建議。

(2)指導老師依據實習過程檢查情況和學生實習報告給出評語及評分建議。

(3)學院實習領導小組根據雙方評分建議進行綜合評議,給出學生的最終實習成績,並將成績記入學生實習成績評定表。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各學院參照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各學院可根據不同的專業特點制定相關細則,如有特殊情況,實習方案須上報教務處,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實習生管理規定範

一、總則:

1、畢業生實習是我司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規範我司畢業實習生管理工作,現結合企業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2、凡來我司實習的畢業生,實行期限為3-6月。

3、本規定適合在我司工作的大中專畢業(己學完學校規定課程進入實習期在校的)實習生

二、錄用實習生基本要求:

1、以各部門的工作要求為依據,按辦公條件許可、所學專業對口。

2、實習生原則上為本科,,特殊崗位可接收品學兼優的專科生,且必須學完學校規定的課程,並按學校規定已進入實習的在校生或應屆畢業生(以學校實習推薦信為準)。

3、具備健康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具有競爭意識和開拓精神。

4、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三、審批程式:

1、行政部對實習生所在院校推薦信及《實習生檔案登記表》進行稽核。

2、行政部與用人部門進行面試,綜合意見後將適合的《實行生當案登記表》交總經理審批。

3、行政部根據總經理審批意見辦理實習生錄用手續。

四、實習生待遇:

(1)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給予實習補貼:

①應屆畢業實習生:研究生x元月,專科生x元月。

②在校實行生:原則上公司不予考慮補貼,但是,在實習期間有突出貢獻者,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給予適當考慮。

(2)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出差,如果確有必要,則按公司一般員工出差待遇執行。

(3)實習生的食宿問題由個人解決。

(4)凡來我司實習的畢業生,實習期限為3-6個月

五、其他事宜:

(一)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我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用人部門要加強對實習生的管理,特別要加強保密教育。未經允許,實習生不得將接觸到的公司內部資訊、資料向外洩漏。

(三)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作風散漫、表現不好的實習生,部門可隨時取消實習資格,並報行政部備案。

(四)除上班時間在我公司實習外,其他時間一切活動所發生的一切事情與本公司無關。

(五)實習結束後,有關部門對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的表現用書面形式做出評價,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對在實習期間表現突出的公司可考慮讓其轉為試用期員工。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25

隨著公司的快速發展和不斷壯大,為方便市場部業務經理更好地開展工作,經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從20xx年4月起公司統一給市場部業務經理配備辦公手機及手機卡(業務經理在公司工作滿半年)。為了規範管理,有效工作,現將公司辦公手機使用管理規定3範文如下:

一、手機的所有權 辦公手機及手機卡屬公司辦公物品,持有人只有使用權和維護權。

二、手機的使用保管 使用人要愛護和妥善保管手機,按正確的操作程式操作,凡是人為損壞的,一律由本人負責。

在使用期間,保修期內的硬體故障由手機生產商提供維修。

如發生手機丟失,則由使用人賠償。賠償標準如下:使用半年以內按原價賠償,一年以內的按原價的50%賠償;使用一年以上的按30%賠償。

三、手機的業務使用 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公司隨時安排抽查,如出現撥打不通或不接電話現象,一次罰款50元。

辦公手機只用於公司的業務開展,不得撥打私人電話或與工作無關的電話,不得隨意產生惡意欠費現象,違者視情況酌情處罰。

四、手機的上交回收 辦公手機使用人如調整工作崗位或無論何種原因離職,使用人必須將手機及手機卡上交公司綜合辦公室,凡不交者按手機原價(1000元)從本人工資中扣除。

五、此規定自20xx年2月1起正式執行。

附件:手機、手機卡領用登記表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26

第一條 為加強勞動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上下班按規定實行打卡考勤方法。

第三條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

第四條 前臺文員負責登記管理及考勤記錄下載:前臺文員在次月1-3日前從考

第五條 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3天以內的(含3天),由主管部門

第六條 員工請假到國外(含港、澳、臺地區)旅遊、探親、訪友,一律需報總

第七條 早上遲到時間在5分鐘以內的,根據月考勤記錄,分不同情況處理:

遲到2次以內的,遲到記錄為0;遲到3次以上的,每3次計為1次,餘數去掉。

早上遲到時間超過5分鐘的,按遲到處理。

早上遲到時間超過半個小時以上的,視為曠工半天處理。

第八條 曠工半天的,扣發一天工資;曠工1—2天的,每天扣發2天工資和獎金;

連續曠工3天至5天的,扣發半個月的工資和獎金;連續曠工6天至10天的,扣發1個月的工資和獎金。對曠工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連續曠工10天以上或年累計曠工30天以上的,按規定予以除名等處分。

第九條 上班時間禁止外出辦私事、飲茶、或未經批准接待親友,違反者當天按

第十條 遲到、早退按月累計,每達3次,按曠工1天處理。

第十一條 員工按國家規定享受公休假、探產假、婚假、產育假、節育手術假

1、病假在1個月以上2個月以內的按下列標準發放(按現行工資標準計算):1年工齡(指進入本公司工作後的工齡,以下同)的發60%,2年工齡發70%,3年工齡發80%,4年工齡發90%,5年工齡發100%。

2、病假超過2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放:1年工齡發50%,2年工齡發60%,3年工齡發70%,4年工齡發80%,5年工齡發90%。

3、病假超過6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下列標準發給:工齡不滿5年的發50%,工齡5年以上的發80%。

第十三條 公司經總經理批准、決定節假日加班工作的,加班1日增發給1日

工資或安排補休1日;加夜班的,3個夜班按1日計。

第十四條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行政部和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

本考勤制度規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總經理:

東莞市龍日實業投資有限公司行政部

200xx2月26日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27

一、目 的:

為使本公司員工之國內出差或派外受訓之申請及報銷作業有所依循, 特制定本辦法。

二、適用範圍:

凡本公司員工之國內出差或參加短期業務培訓等,悉依本辦法之規定辦理。(司機除外)

三、內容說明:

(一)、名詞釋意: 國內出差分為長(時)程出差及短時(程)外勤兩種:

1、 長時(程)出差: 指出差地點跨越辦公或工作處所在地以外之省市或至各機關、分公司處理耗時業務,無法於正常上下班時間內往返者。

2、 短時(程)外勤: 前往市區各機關洽公,且能於工作日內往返者屬之。(工作性質屬於常態外勤者不屬本辦法規範)

(二)、出差之申請:

1、 短時(程)外勤時,部主管須於事前向直屬主管口頭報備,始得外出。若需公車,則填寫"車輛調派單"(附件一),權責主管核准後,轉車管單位派車;其他人員一律事前填報"出差申請單"(附件二)或"外出單",經部門主管核准後始得外出。

2、 長時(程)出差則任何人皆應於出差前填報"出差申請單"。

3、 如需預借旅費,應填寫"預支款申請單"(附件三),述明預借款項用途明細,經核准後憑以向出納預借旅費,但借支金額不得超過本人之出差費用標準額。

4、 各級人員的長時(程)出差的申請,均依"核決許可權表"之規定辦理。

(三)、出差旅費報銷標準:

1、 長時(程)出差:

出差旅費分為交通費、住宿費、膳雜費三種。標準如附表(一)。行銷部門之業務代表報銷以另核之。

2、 短時(程)外勤:

a、 短時(程)外勤交通以大眾客運為主,工作需要須搭乘計程車者, 經經理特准後方可搭乘。

b、 出外勤(杭州市以外地區)當天可往返者,除車費核實報支之外, 另可支領出差補助,其標準為:經理級(含副經理和經理助理)以上人員30元/天,其他人員20元/天。

c、 出外勤(杭州市以內地區),當天可往返者,除車費核實報支外, 其有耽誤用餐時間者可報誤餐費補貼每餐6元,能立即返回未耽誤用餐者,不得報支本項費用。

d、 由出差處所或由公司免費提供膳食者,不得報支誤餐費。

(四)、出差旅費報銷規定:

1、 出差人員銷差後,應於七天內檢具"差旅費報支單"(附件四),依"差旅費報銷標準表"之規定詳填出差費用並檢附原出差單及各有關單據憑證,依"核決許可權表"之規定申請核准。

2、 出差人員未事先核准而以計程車為交通工具者,應於返回公司申報差旅費時,於請款單上述明理由;可利用大眾客運工具方便完成出差任務而搭乘計程車者,不予報銷。

3、 公司員工因參加教育訓練、講習、研討會等事宜出差者,其差旅費於呈准時要附上"心得報告"。如主辦單位提供食宿者,不得請領住宿費及膳雜費。

(五)、交通費報銷規定:

1、 交通工具以搭乘火車、國營客運等公開訂有價目表者為原則。交通費應檢附憑證報銷。

2、 乘座公司交通工具者,不得另支領交通費,司機則按實際加油費報支。

3、 多人出差起止地點相同時,若共同乘座同輛計程車出(返)差,交通費僅能由一人代表申報。

4、 低階人員隨同高階人員出差,得視實際需要情形,同高階人員搭乘同級標準車船。

5、 由出差處所提供交通工具者,不得報支交通費。

(六)、住宿費報銷規定:

1、 住宿費按實際出差夜數支給,並應檢附與出差時、地一致之旅館有效發票。

2、 出差處所免費提供住宿者,不得報支住宿費。

3、 低階人員隨同高階人員出差,得視實際需要同高階人員住宿同級旅館。

4、 因實際需要招待賓客住宿者,按其檢附憑證呈報核准後,列支費用科目,實數報銷。

5、 經理以下人員兩人(同性別)同時出差同一地點時,應以同住一房,只得由一人報銷住宿費為標準辦理住宿。

(七)、膳雜費報銷規定:

膳雜費為行程中的膳食及雜支費用,應按日數報支,由出差起始時間至凌晨零點為止,為一天。

(八)、電話、電傳、檔案運費報銷規定:

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所發生的電話費、電傳費,託運檔案、樣品時發生的運費,應於報銷時檢附憑證,實數報支。

(九)、出差期間加班規定:

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如遇節假日繼續工作,經主管核准後可計加班。

(十)、出差時間之延期規定:

1、 從業人員出差期間,由其主管視實際需要核定,在限期內除患病及因事故阻滯外,不得任意延期。因公需要延期者,應事先以電話請示主管,核准後為之。返回後,由主管核定追認。

2、 因患病及因事故阻滯者,應檢附醫院診斷證明或天災事故證明,可報支延時日的膳、宿、雜費。

(十一)、罰則:

1、 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不得有危害國家民族名譽或本公司利益的行為言論,並遵守出差地區之法律及習俗,任何惹事生非之後果,由出差人自行負責,與公司無關。

2、 出差人員如有違反規定虛報旅費之事,一經發現, 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四、本辦法經呈公司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訂時亦同。

附表一: 國內差旅費報銷標準表

附件一: 車輛調派單 附件二: 出差申請單

附件三: 預支款申請單 附件四: 差旅費報支單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28

1.0目的

為營造一個良好地工作環境,提高員工的素質,促進企業文化建設,結合公司實際情況,保障公司生產運作能夠安全正常的運轉而制定本規定。

2.0適用範圍

全體職員工及相關供應商、施工人員等。

3.0職責

3.1行政部負責規劃吸菸區的設定、制定輔助設施及安全文明管制措施等;

3.2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職員工吸菸的督導和約束;

3.3保安負責對供應商、施工人員進公司廠區有關控煙的傳達和管制;

3.4各吸菸區由行政部負責清掃日常衛生。

4.0吸菸區分佈

4.1 樓頂

4.2宿舍一樓

4.3餐廳旁

4.4 說明:目前暫定3個吸菸區,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5.0吸菸區管理規定

5.1公司內除指定吸菸區外,其它場所嚴禁吸菸;

5.2所有人員必須配合、服從安全文明管制,吸菸必須在吸菸區,菸頭熄滅後集中丟放在菸灰桶內,保持安全衛生;

5.3所有吸菸人員必須自覺維護吸菸區內的清潔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扔菸頭及亂彈菸灰等;

5.4嚴禁在吸菸區逗留閒聊,非吸菸人員嚴禁逗留吸菸區,單次吸菸時間不得超過五分鐘,超出時間按離崗處理;

5.5任何人員不得破壞、拆除吸菸區的各項標誌及設施;

5.6所有員工均有義務監督舉報吸菸人員的違規行為。

6.0吸菸區開放時間

白班員工:

夜班員工: 外來人員時間:白天按照員工時間執行,夜間嚴禁外來人員出入,嚴禁吸菸。

7.0安全文明管制

7.1根據上述要求,如有發現職員工違反以上規定將給予警告處分;

7.2屢教不改或情節嚴重的,給予嚴重警告處分;

7.3如有損壞吸菸區的設施者,需按價賠償;

7.4外來供應商、施工單位人員違反本規定,給予直接經濟處罰,罰金直接從工程款項中扣除;

7.5其它未明事項,由公司辦公室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處分或罰款。

8.0附則

8.1本規定由行政部制定,經總經理審批後實施,修改亦是。

8.2本規定自簽訂日起實施。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29

一、目的 為了規範公司廠區、車間、辦公場所、裝置使用等各類標示,使各類標示處於良好狀態並充分發揮其警示、提示及教育作用,進一步規範及保障安全生產。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廠區、車間和辦公場所、裝置使用等。

三、職責

1、企業管理部負責聯絡標識牌的製作、核對和取回,確保標識的合理使用。

2、ISO辦確認標識製作標準,監督標識的現場保管情況。

3、安環部負責對安全環保類標識的使用規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4、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轄區內的各類標示的使用和保管及更新

5、公司辦負責標識牌申請製作的審批。

四、工作程式

1、標識牌的申請製作

國標類安全警示牌(PVC材質)統一採取採購申請,對外製作的標示牌嚴格按《申請製作作業指導書》要求申請製作,能夠採用自制的統一用A3以下紙張列印過塑張貼。

2、標識牌的管理

1)標示牌不應放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後,看不見安全標示。標示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2)現場安全標示的佈置要先設計,後佈置。

3)現場安全標識,不得隨意挪動,確需更換場地時,須報ISO辦備案後進行更換。

4)市場上購買或視野製作到廠的標識標牌由ISO辦和企管部現場確認後錄入金蝶K3系統形成區域物品管控

5)各部門負責本部門轄區內的各類標示的保管與維護,市場部採購或視野製作的標識標牌保管期限為6個月,公司自行製作過塑的標識標牌保管期限為1個月,各部門標識標牌在以上規定期限內出現破損、變形、褪色、丟失等情況按照本條處罰規定執行。

6)各部門區域物品現有的標識標牌出現破損、變形、褪色、丟失憑藉標識標牌申請表進行申請,ISO辦對現有標識牌規定使用期限進行核實後進行依舊換新,ISO辦做好各類標識的使用、發放、回收的歸口管理並記錄,作廢回收的標識,儘可能地再利用,由ISO辦負責人確認不能利用的,可按《固體固廢物作業管理》檔案要求進行處理;新購買或製作的標識牌按照《標示牌製作指導書》流程執行。

7)在“6S”檢查時應對現場的標示牌進行確認檢查,如發現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通報責任部門及時整改。

3、處罰規定

對所有檢查發現標識標牌出現汙損、丟失等情況,按原價的130%賠償並予以50元/處的罰款。

五、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六、相關檔案

——《申請製作標示牌作業指導書》 MR/ZX-553/02-ISO ——《公司標識標準手冊》

七、相關記錄

——《標識牌製作申請表》 MR/ZX-553/02-02

標識牌製作申請表

培訓紀律管理規定 篇30

一、嚴格控制一切機動車輛進入校園,嚴禁可疑車輛進出學校,確需進入校園的車輛必須履行學校門衛登記手續。

二、禁止任何機動車輛在學生上學、放學前後30分鐘內進出校園。學生在室外活動期間,禁止機動車輛進出。

三、禁止機動車輛進入學校教學區、學生生活區等人員密集區。凡經允許進入的車輛,必須低速行駛,嚴禁鳴笛。

四、運送貨物的車輛應持有效證件到學校保衛部門辦理出入手續,按照學校指定時間進出。

五、禁止計程車、超高、超重等超限車輛進入校園,特殊情況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按照門衛執勤人員要求進入。

六、執行任務的消防車、工程搶修車和救護車等,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可直接進入。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腳踏三輪車進出校門必須推車通過,校內禁止騎行。

七、學校教職員工的機動車輛由學校保衛部門統一發放出入證件,憑證件進出,並按學校要求停放。

八、除學校車輛外,其它車輛不得在學校內過夜停放。學校只對特許車輛提供臨時停放的場地,不履行看管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