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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工資規章制度(精選20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47W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精選20篇)

第1條目的

為適應公司經營發展需要,有效調動銷售人員工作的積極性與主動性,提升銷售業績,促進公司經營目標的有效達成,依據公司薪酬管理規定,結合銷售人員工作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範圍

公司銷售人員薪酬管理各項工作均參照本制度執行(銷售總監除外)。

第二章銷售人員薪酬構成

第3條銷售人員薪酬由基本工資、銷售提成、補貼、單項獎獎金、福利保險等專案共同構成。

第4條銷售人員基本工資根據銷售人員的業務水平、行業經驗、學歷及職位等因素綜合確定。銷售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共分為10個等級,具體的劃分依據和工資標準參見“××公司銷售人員基本工資劃分標準表”(附表1)。

第5條銷售人員銷售提成依據銷售產品類別和銷售業績等因素確定,並區分為計劃指標內、超出計劃指標。計算公式為:

銷售提成=(定額範圍內銷售額×定額範圍內銷售提成比例)+(超出定額範圍的銷售額×超出定額範圍的銷售提成比例)

銷售人員提成比例參見“××公司銷售人員提成比例標準表”(附表2)。

第6條銷售人員享受以下補貼專案。

1、長途交通費實行實報實銷。

2、出差期間住宿補貼縣區xx元/天,省轄市/天。

3、出差期間飯費補貼縣區xx元/天,省轄市xx元/天。

第7條公司根據需要,分別設立銷售狀元獎、新客戶開發獎、費用節約獎等。具體的獎項及獎勵標準參見“××公司銷售人員單項獎金設定類別及發放標準表”。

第8條銷售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保險專案。

第三章銷售人員薪酬發放與調整

第9條薪酬發放時間

銷售人員薪酬於每月xx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發放。

第10條銷售人員發生協議外讓利、呆死賬問題時,將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1、銷售人員出現協議外讓利,金額在xx萬元以下的,扣發此簽單專案提成的'%;金額在xx萬元至xx萬元的,扣發此簽單專案提成的-o/o;金額在xx萬元以上的,扣發當月全部基本工資和此簽單專案全部銷售提成。

2、銷售人員簽單專案中,發生呆死賬情況,不予計算此簽單專案的銷售提成。

3、銷售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已收回款項,處以xx元/次的罰款;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銷售部經理和財務部經理審批同意。

4、銷售人員出現xx次遲報報表或xx次報表不符合公司規定的,扣當月銷售提成的%;每出現1次報表失真,扣當月銷售提成的%

第11條薪酬調整

為了更加合理地確定銷售人員的薪酬,全面考核銷售人員的貢獻,公司將根據行業發展及自身經營情況對銷售人員的基本工資和提成比例做出適當調整。

第12條離職銷售人員薪酬發放

銷售人員離職,必須辦理工作移交,並協助對剩餘款項的回收。待所有工作均交接完畢之後方能辦理薪酬結算手續。

第四章附則

第13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負責解釋。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2

1、制訂銷售策略:根據公司市場戰略與市場銷售目標,結合所掌握的市場資訊進行市場預測,制訂市場拓展目標、銷售策略與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並指導銷售代表,完成銷售、回款與市場目標。

2、銷售體系管理:根據公司銷售策略,建立維護公司的銷售網路與渠道管理體系,通過系列市場推廣活動,營造市場環境,提升公司與產品品牌,支撐公司產品銷售的增長;

3、銷售業務管理:根據客戶需求與公司營運流程,接收並管理客戶訂單,跟蹤生產、計劃、庫存、發貨執行、客戶資信與回款等情況,完成銷售服務。4、客戶關係管理:通過客戶拜訪、客戶培訓和推動客戶意見、建議與投訴的處理等服務活動提高客戶滿意度,建立、鞏固均衡的客戶關係平臺,逐漸滲透終端客戶,掌握最終消費群體。

5、市場資訊分析:通過一線銷售代表收集市場資訊,如:客戶、產品、競爭對手等,並進行統計與分析,及時向公司市場、研發等部門反饋,推動快速響應。

6、費用管理:根據公司費用政策,指導下屬瞭解銷售重點,評估客戶資源需求,制訂預算使用計劃,確定費用開銷方式,合理協調、分配公司資源,並稽核費用使用的合理性,提高投入產出比。

7、部門內部管理:根據公司經營方針和部門業務需要,合理設定部門組織結構和崗位,優化業務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資源,開發和培養員工能力,對員工績效進行管理,提升部門工作效率,提高員工滿意度。

大區經理崗位職責:

1、分析市場狀況,正確作出市場銷售預測報批;

2、擬訂年度銷售計劃,分解目標,報批並督導實施;

3、根據中期及年度銷售計劃開拓完善經銷網路;

4、根據網路發展規劃合理進行人員配備;

5、彙總市場資訊,提報產品改善或產品開發建議;

6、洞察、預測渠道危機,及時提出改善意見報批;

7、把握重點客戶,控制70%以上的產品銷售動態;

8、關注所轄銷售人員及經銷商的思想動態,及時溝通解決;

9、參與所屬區域重大銷售談判和簽定合同

10、組織建立、健全客戶檔案;

11、指導、巡視、監督、檢查所屬市場的各項工作;

12、向直接下級授權,並佈置工作;

13、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並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議。

14、定期聽取直接下級述職,並對其作出工作評定;

15、根據工作需要調配直接下級的工作崗位,報批後實行並轉人力資源部備案;

16、負責本區域市場銷售人員任用的提名;

17、負責制定銷售區域的工作程式,報批後實行;

18、負責區域銷售部門主管工作程式的培訓、執行、檢查;

19、填寫直接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根據許可權按照程式執行;

20、及時對下級工作中的爭議作出裁決;

21、每週定期組織例會,並參加公司有關銷售業務會議。

22、按時完成公司銷售部相關報表並及時上交上級部門主管稽核。

領導責任:

1、對所屬區域銷售工作目標的完成負責;

2、對所屬區域銷售網路建設的合理性、健康性負責;

3、對所屬區域確保經銷商的信譽負責;

4、對所屬區域確保貨款及時回籠負責;

5、對區域銷售指標制定和分解的合理性負責;

6、對所屬區域銷售給公司造成的影響負責;

7、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整體精神面貌負責;

8、對所屬區域銷售預算開支的合理支配負責;

9、對所屬區域銷售工作流程的'正確執行負責;

10、對區域銷售部所掌管的公司商業祕密的安全負責。

主要許可權:

1、有對銷售部所屬員工及各項業務工作的管理權;

2、有向營銷總監報告的權力;

3、對篩選客戶有建議權;

4、對重大促銷活動有現場指揮權;

5、有權對直接下級崗位調配的建議權和任用的提名權;

6、對所屬下級的工作有監督、檢查權;

7、對所屬下級的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8、對直接下級有獎懲的建議權;

9、對所屬下級的管理水平、業務水平和業績有考核權;

10、一定範圍內的經銷商授信額度權;

11、有退貨處理權;

12、一定範圍內的銷售折讓權。

區域經理

1、負責產品的市場渠道開拓與銷售工作,執行並完成公司產品年度銷售計劃。

2、根據公司市場營銷戰略,提升銷售價值,控制成本,擴大產品在所負責區域的'銷售,積極完成銷售量指標,擴大產品市場佔有率;

3、與客戶保持良好溝通,實時把握客戶需求。為客戶提供主動、熱情、滿意、周到的服務

4、根據公司產品、價格及市場策略,獨立處置詢盤、報價、合同條款的協商及合同簽訂等事宜。

5、動態把握市場價格,定期向公司提供防水塗料市場分析及預測報告。

6、協助經銷商維護和開發及完善專賣店系統。

7、收集一線營銷資訊和客戶意見,對公司營銷策略、售後服務、等提出參考意見。

8、按時完成公司銷售部相關銷售報表並及時上交上級部門主管稽核。

五服裝規範

著裝規定:

1、工作期間,公司要求員工穿統一工作服,女性身著統一職業裝;男性穿西裝打領帶,夏季要求身著白襯衣深色西褲(領帶)。

2、上班時必須統一著裝,佩戴胸卡。

儀容要求:

1、工作期間,員工應注意自己儀容。女性要求淡妝,並梳齊頭髮,男性頭髮不能蓋耳,至少每月理髮一次,勤洗頭、頭髮應梳理整齊,不凌亂,不留鬍鬚。

2、所有員工應每天打掃衛生後將鞋面擦乾淨,上班期間應保持鞋面無汙物、灰塵。

3、員工應隨時注意個人形象,談吐時講究禮儀,謙虛寬容,時刻保持微笑。

4、所有員工工作期間衣著必須保持整潔,無汙物,衣服應熨燙整齊。

六、考勤制度

1、每天上、下班均由銷售人員自己打卡簽到。

2、每天早上8:00上班,考勤在8:15之前完成。

3、考勤時間標準:以標準時間為準。要求每位銷售人員均核對自己的時間。

4、公司晨會如無特殊情況,銷售部員工必須全體參加,必須著裝整齊,儀容儀表於會前整理好,不規範者不得參加晨會。5、調休、請假需提前一天經同意,並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備考勤。

6、請假1天以內由上級主管負責人簽字批准,2天以內由銷售總監簽字批准。3天以上需總經理簽字批准(總經理不在由副總經理批准)。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否則按照曠工處理。月底核算,扣發請假日工資。

7、休假按公司制度調整年休,具體參照《公司規章制度》

8、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銷售部上班時間做如下規定:

上午:8:00---12:00

中餐12:00---13:30

下午:13:30---17:30

附註:可根據銷售狀況、季節等進行調整。

七、銷售報表規定

1、銷售人員每天工作內容及行程以郵件方式在第二個工作日之前彙報。

2、銷售人員以郵件方式用電子表格每週六下班之前彙報銷售工作週報表。

3、銷售人員以郵件方式用電子表格每月28號前彙報銷售工作月報表。

附:《銷售工作週報表》《銷售工作月報表》

八、薪金分配製度

1、新招人員實行先培訓後上崗,培訓時間一併納入試用期,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期內業務人員基本工資根據部門的薪資標準而定;試用期結束執行轉正工資標準。

2、工資標準:分為試用期工資和轉正工資。試用期1-3月:基本工資:底薪;轉正後:基本工資+住宿補貼+餐補+交通補貼+通迅補貼+全勤+獎金。

3、薪金髮放時間:每月10號前發放上上月全部工資及各項補貼費用及獎金銷售公司工資規章制度銷售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4、業務費用管理

在公司銷售人員中餐補貼以3。5元/人/餐為標準,額外費用公司實行全額補助。

業務人員市區交通按公交車費實報實銷,計程車費不報銷,特殊情況由營銷總監簽字報銷。

差旅費用:銷售人員外出補助80元/天。並按公司財務報銷制度執行。

業務招待費:需請示銷售總監,由副總經理級以上領導批准。

個人辦公電腦公司實行暫扣,以500元/月扣足費用。銷售人員工作滿一年公司即作為福利一次性發放。

九、合同管理制度

1、經辦的銷售人員填寫時,字跡要工整、清楚,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

2、合同內容填寫

合同包括:主合同、附加補充協議等。

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價格體系,規定的條款;如,出現變更、修改或補充,要及時向上級部門評審。

填寫不得有空白欄,無內容填寫應用“/”劃去,否則造成後果自行承擔。

加蓋印章應該在相關重點條款及簽字以及合同文字的夾縫處。

3、合同簽字程式

合同文字由區域經理填寫後需大區經理稽核簽字,稽核每一條款,各項資料是否正確,在交銷售總監審批。

原則上合同一式兩份,客戶、公司各一份,公司保留的一份由銷售內勤存檔管理。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3

一、目的:

強調以業績為導向,按勞分配為原則,以銷售業績和能力拉昇收入水平,充分調動銷售積極性,創造更大的業績。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所有列入計算提成產品,不屬提成範圍的產品公司另外製定獎勵制度。

三、營銷人員薪資構成:

1、營銷人員的薪資由底薪、提成構成;

2、發放月薪=底薪+提成

3、銷售人員的收入=基本工資+銷售提成+差補+福利+各類獎金

四、營銷人員底薪設定:

營銷人員試用期工資統一為20__元,經過試用期考核進入正式工作期限,正式期限將以簽訂勞動合同之日的時間為準,試用期時間不累計到正式入職時間,簽訂勞動用工合同後由公司提供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等福利,同時進行績效工資考核:

五、銷售任務提成比例:

助理的銷售任務額為每月月初由銷售經理公佈,在試用期不設定銷售任務,簽訂勞動合同後的正式期員工設定銷售任務。

六、提成制度:

1、提成結算方式:在收回款項後及時結算,按照回款比例支付業務員提成

2、提成考核:本銷售提成制度以完成銷售任務的比例設定銷售提成固定金額;

七、銷售提成:

方案1:銷售提成=合同總價x1%(正常報價價格不能低於公司規定的銷售底價,如因拓展業務需要降低利潤,業務員須向部門領導和總經理報批,回款方式好的專案例如現款現貨,公司應給予業務員相應的.獎勵)

方案2:銷售提成=銷售利潤x20%(及公司規定銷售底價之外多出部分則按淨利潤的20%追加提成)

八、新籤客戶激勵政策:

為促使業務員新開客源,調動業務員積極性,對新籤客戶的業務員進行特別獎勵:

10萬—20萬元以內一次性獎勵100元20萬—50萬元以內一次性獎勵300元50萬—100萬元以內一次性獎勵500元100萬—300萬元以內一次性獎勵1000元300萬元以上一次性獎勵20__元

九、業務員激勵制度

為活躍業務員的競爭氛圍,特別是提高業務員響應各種營銷活動的積極性,創造衝鋒陷陣式的戰鬥力,特設四種銷售激勵方法:

1、月銷售冠軍獎,每月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月銷售冠軍,給予500元獎勵;

2、季度銷售冠軍獎,每季度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季度銷售冠軍,給予1000元獎勵;

3、年度銷售冠軍獎,每年從銷售人員中評選出一名年銷售冠軍,給予3000元獎勵;

4、各種銷售激勵獎獎金統一在年底隨最後一個月工資發放;

5、未完成月銷售任務的業務員不參與評獎;

6、各種獎勵中,若發現虛假情況,則給予相關人員被獎勵金額五倍的懲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7、公司交於業務員的原固定客戶,必須保持長期、穩定的合作,如因銷售人員個人因素造成公司業務流失,甚至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將根據情況予以處罰,並追究經濟損失

8、銷售人員要貨一般時間為一週,特殊情況報公司協調處理。

9、業務員出去跑業務一定要把公司利益擺在第一位,一切為公司利益服務,絕對不做有損公司利益或品牌形象的事情,要把客戶當成我們的衣食父母,業務員是企業的生命,行業的風向標,寶劍鋒自磨礪出,梅花香自苦寒來!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4

薪酬獎勵管理制度

1、目的

1.1堅持以企業發展為導向,以客戶需求為導向,努力完成公司的銷售任務。

1.2全面瞭解營銷隊伍的工作績效和綜合表現,確定相應的激勵措施,營造優勝劣汰、有序競爭的企業氛圍。

1.3促進團隊建設,促進員工能力和素質的提升,促進人才的培養,促進今後工作更好地開展。

2、制定原則

本方案本著公平、競爭、激勵、經濟、合法的原則制定。

2.1公平:是指相同崗位的不同員工享受同等級的薪酬待遇;同時根據員工業績、服務年限、工作態度等方面的表現不同,對職級薪級進行動態調整,可上可下同時享受或承擔不同的工資差異;

2.2競爭:使公司的薪酬體系在同行業和同區域有一定的競爭優勢。

2.3激勵:是指制定具有上升和下降的動態管理,對相同職級的薪酬實行區域管理,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和責任心。

2.4經濟:在考慮公司承受能力大小、利潤合理積累的情況下,合理制定薪酬,使員工與企業能夠利益共享。

2.5合法:方案建立在遵守國家相關政策、法律法規和集團公司管理制度基礎上。

3、制定依據

本規定製定的依據是根據內、外部勞動力市場狀況、地區及行業差異、員工崗位價值及員工職業生涯發展等因素。

4、崗位職級劃分

5、職級薪資表

5.1銷售類職級薪資表(見附表1)

6、薪酬組成

職級薪資+崗位津貼+全勤獎+崗位提成+績效獎勵

6.1職級薪資:是薪酬的基本組成部分,根據相應的職級和職位予以核定。

6.2崗位津貼:是指對經理以上行使管理職能的崗位或基層崗位專業技能突出的員工予以的津貼。

6.3全勤獎:當月無遲到、早退、病、事假。

6.4崗位提成:公司基金部銷售人員根據不同職級享受相應的提成。

6.5績效獎勵:根據團隊業績與本人業績完成情況發放績效獎勵。

6.6個人相關扣款:扣款包括各種福利的個人必須承擔的部分及個人所得稅

7.考核說明及晉升(所有考核日期為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

7.1初級理財經理:

A.考核業績為團隊總業績,團隊業績作為理財經理的考核指標

B.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團隊業績超過50%(含),將發放50%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團隊業績超過60%(含),將發放60%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團隊業績超過70%(含),將發放70%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團隊業績超過80%(含),將發放80%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團隊業績超過90%(含),將發放90%績效獎勵;當月全額完成團隊業績,將全額發放績效獎勵;

C.團隊標準人數在5人以上(含初級理財經理),連續兩個月每月都完成人均業績50萬/月或三個月內累計1000萬以上在公司任職3個月以上可優先升級為儲備總監,享受總監級待遇。

D.職級薪資:新入職初級理財經理當月完成團隊銷售業績不足70萬,第二個月團隊銷售業績再次不足70萬,則發放70%的職級薪資。

7.2初級理財顧問:

A.考核業績為個人業績

B.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個人銷售業績,將全額發放績效獎勵;

當月完成個人銷售業績超過50%(含),將發放50%績效獎勵;當月完成個人銷售業績低於50%(不含),則不予發放績效獎勵。

C.崗位提成:當月完成個人銷售業績低於50萬(不含),崗位提成按2%發放;當月完成個人銷售業績50萬(含)-100萬(含),崗位提成按2.5%發放;

當月完成個人銷售業績100萬以上(不含100萬),崗位提成按3%發放。

D.連續兩個月每月完成業績150萬或三個月內累計完成業績500萬,在公司任職三個月以上,由經理提出申請,可優先升級為儲備經理,並享受經理級待遇。 E.初級理財顧問完成個人銷售業績30萬,公司則報銷當月養老保險。

8、獎懲說明

8.1初級理財經理

A.團隊每天必須保證10個意向客戶,如低於10個意向客戶,當日扣款20元;

B.團隊每週必須保證3個來訪客戶,如低於3個來訪客戶,本週扣款50元。

8.2初級理財顧問:

A.初級理財顧問當天有效電話量大於180個或每天意向客戶大於3個,滿足其中一個條件視為完成當日工作量;如兩個條件同時不滿足,則每天扣款10元;

B.初級理財顧問每週必須保證一個來訪客戶,則視為完成本週工作量,否則扣款每週扣款50元;

C.初級理財顧問每月必須保證簽單,否則本月扣款100元。

8.3除附表一各項獎勵執行外,公司額外獎勵:

A.初級理財顧問當月完成個人銷售額100萬(含)-200萬(含),獎勵500元;

B.初級理財顧問當月完成個人銷售額200萬以上(不含200萬),獎勵1000元。

8.4所有扣款交到本部門總監保管,將作為本團隊拓展經費。

9、薪酬的支付

薪酬支付時間:每月20日發放上月11日至本月10日工資,如遇到雙休日及假期,公司結合實際情況逐日順延發放。

10、薪酬保密

人力資源部、公司財務及財務所有經手工資資訊的員工及管理人員必須保守薪酬祕密。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將員工的薪酬資訊透漏給任何第三方或公司以外的任何人員。公司執行國家規定發放的福利補貼的標準應不低於國家規定標準,並隨國家政策性調整而相應調整。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5

一、總則

1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工資結構:基礎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通訊補貼)、銷售提成、工齡工資、

三、基礎工資重新劃分如下:

(1)、試用級:

1、市場人員:1200----1500

2:辦公室後勤人員:1200----1800

3:部門主管人員:1500----20__

4:部門經理:20__----3000

(2)、轉正工資:

員工級:

1等:1400

2等:1600員工初級

3等:1800

1等:1800

2等:2100

3等:2400員工高階

4等:2700

主管級:

1等:1800

2等:20__主管初級

3等:2200

1等:2500

2等:2800主管高階

3等:3100

經理級:

1等:3500

2等:4000經理初級

3等:4500

1等:4800

2等:5300經理高階

3等:5800

高層管理級:

1等:6000

2等:7000

3等:8000

4等:10000

四、員工工資定級實施細則:

(1)、新到員工工資定級

1.新到員工,其基礎工資按《工資制度》規定執行試用級工資,其中:

市場人員:1200----1500

辦公室後勤人員:1200----1800

部門主管人員:1500----20__

部門經理:20__----3000

2.根據標準人事部填報《新到員工工資定級表》。

(2)、員工轉正工資定級

1.轉正時,基礎工資按《工資制度》規定執行相應級別(員工級、主管級、經理級)的初級工資1等,能力特別突出者由人事部門寫《員工薪資調整表》總經理特批後執行。

(3)、工資調整定級

(1)基礎工資的調整可上可下,可升可降。

(2)轉正後的調整:按上述標準調到相應職務的初級工資(特別優秀者除外)。

(3)轉正後一年內調整不超過3次。

(4)年終調整:根據年終考核的結果,符合調薪條件的員工,工資相應調整。

(5)特別貢獻調整:若有特別貢獻,經公司總經理提議,行政部考核後,工資可上調一等。

(6)職務調整:員工由於職務上的改變,工資調到相應的級別。

(7)員工工資調整程式為: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報行政部,行政部稽核後填報《員工薪資調整表》。

(4)、由於職務改變造成工資重新定級

1.升職:基礎工資調到相應職務的初級工資,應不低於升職前的基礎工資。

2.降職:基礎工資下調至少一級(靠降職後的職務)。

3.上述工資定級程式為:人事部見到升職(或降職)書面通知後,填報《員工薪資調整表》。

(5)、調入員工工資定級

由於集團各公司工資標準不盡相同,故從集團各公司調入我公司員工需按我公司工資標準重新定級。

1.若調動職務不變,其基礎工資應按接近該員工調動前基礎工資標準定級。

2.若調動後職務發生改變,其基礎工資按新職務初級工資定級,但不低於該員工調動前基礎工資。

(6)、特殊情況工資定級

特殊情況下(如特別人員、特別時機)工資定級,由公司領導提議,行政部填寫《員工薪資調整表》,報請公司領導批准。

五、工資發放規定:

1、基礎工資的發放時間為每月10日(遇週末、節假日、特殊情況順延)。

2、每月考勤從26日至次月25日,工資以21.75天為標準計算(公司的工資已包含加班工資,故不另付加班工資),缺勤所扣工資為:工資基數×缺勤天數/21.75。

3、員工轉正工資執行時間的確定:從轉正當日起執行轉正工資。員工當月工資應為:轉正前日工資×當月轉正前工作天數+轉正後日工資×當月轉正後工作天數。

4、員工晉級或調整工資執行時間的確定:從公佈或辦理完備手續當日起執行調整後的工資。員工當月工資應為:調整前日工資×當月工資調整前工作天數+調整後日工資×當月工資調整後工作天數。

六、提成方案:

1、市場總監:當月市場回款額2%

完成銷售指標的60%-70%:按1%

完成銷售指標的70%-90%:按1.5%

完成銷售指標的90%-100%:按2%

完成目標100%以上,超過部分按2.5%

2、市場經理:當月市場回款額1%

完成銷售指標的60%-70%:按0.5%

完成銷售指標的70%-90%:按0.7%

完成銷售指標的90%-100%:按1%

完成目標100%以上,超過部分按1.2%

3、推广部長:當月部門市場回款額1.5%

完成銷售指標的60%-70%:按0.7%

完成銷售指標的70%-90%:按1%

完成銷售指標的90%-100%:按1.5%

完成目標100%以上,超過部分按2.5%

4、銷售人員:

當月完成5880-8000元銷售回款,提成為3%。

當月完成8001-15000元銷售回款,提成為5%。

當月完成15001-20000元銷售回款,提成為6%,加獎金100元。

當月完成20001-30000元銷售回款,提成為8%,加獎金200元。

當月完成銷售30001元-50000元銷售回款,提成為9%,加獎金500元。當月完成50000元銷售回款以上,銷售提成為12%,加獎金1000元。

5、駐外區域提成方案:

(1)區域經理:為招攬同行業精英人才,穩定區域經理,鼓勵其轉換顧客。第一年提成:當月地區市場回款額8%

第二年之後提成:當月地區市場回款額2%

完成銷售指標的60%-70%:按1%

完成銷售指標的70%-90%:按1.5%

完成銷售指標的90%-100%:按2%

完成目標100%以上,超過部分按3%

(2)推广部長:當月部門市場回款額2%

完成銷售指標的60%-70%:按1%

完成銷售指標的70%-90%:按1.5%

完成銷售指標的90%-100%:按2%

完成目標100%以上,超過部分按3%

6、發放比率:按公司撥付銷售部同等比例發放。

7、提成的發放時間:每月15日發放上月提成。

此規定自即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6

為加強企業競爭力,提高產品市場佔有率,增加企業效益,有效調動市場營銷人員的工作積極性,造就一支高效、穩定的銷售隊伍,以實現企業可持續發展的目的。根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結合市場營銷人員特殊的工作性質,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激勵機制,特制定這一薪酬制度。

一、薪酬結構

月薪(基本工資+績效工資)+銷售提成+激勵獎+費用津貼+福利補貼

二、薪酬的說明

1.基本工資:是為了給市場營銷人員帶來一定的穩定感,避免人員流動頻繁短期行為,從而留住優秀的業務人員,塑造穩定的銷售團隊。固定工資按月發放。

2.績效工資:績效工資採取與銷售額、回款指標掛鉤的方式進行,銷售額和回款率按年度考核,年終統算髮放。

3.銷售提成(即佣金):是對銷售人員銷售業績及回款情況的具體體現,按照銷售額每年發放一次。

4.激勵獎:指銷售人員對企業有突出貢獻的特設的一種獎勵形式,(核定相關指標)年終發放。

5.費用津貼:使銷售人員有可能開展必要或需要的推銷工作。(包括:差旅費、業務接待費、交通費及通訊費等)。

6.福利補貼:是用於提供安全感和工作滿足感的,如有薪休假、養老金、失業保障金等。

三、業務人員職位資格說明

1.新進業務人員:指公司新進招聘試用人員。(試用期為3個月)

2.正式銷售人員:新進業務人員試用期滿(3個月),能力經認可者,或有經驗的新進人員經測驗合格者,並且劃分為初、中、高三個等級:

初級銷售員:全年銷售額達到50萬元。

中級銷售員:全年銷售額達到70萬元。

高階銷售員:全年銷售額達到100萬元。

四、月薪(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根據考核確定發放和提升,標準為:

1、試用人員:450元/月

2、初級銷售員:600元+100元

3、中級銷售員:600元+200元

4、高階銷售員:600元+400元

五、銷售提成

責任定額:50萬元/年

1、50萬元部分3%

2、51萬元~70萬元部分5%

3、71萬元~100萬元部分6%

4、100萬元以上部分7%

5、外購產品部分:按照稅後利潤30%提成

六、費用津貼

按照銷售額的百分比計算

1.金三角地區1.5%

2.金三角地區以外3%

七、福利補貼

1.試用人員:享受公司發放的小勞保。

2.初級銷售人員:享受公司的其他福利待遇。

3.中級銷售員:享受公司的其他福利待遇。

4.高階銷售員:享受公司的其他福利待遇。

八、激勵獎

1.對新客戶的開拓,有突出貢獻的,一次性獎勵1000~20xx元。

2.年度應收貨款回收率達100%者,一次性獎勵300元。

九、績效工資的考核

(一)責任額指標考核

初級銷售員:

1.完成銷售額達50萬元,績效工資發放100%。

2.完成銷售額達40萬元,績效工資發放80%。

3.完成銷售額達35萬元,績效工資發放60%。

4.完成銷售額達30萬元,績效工資發放40%。

5.完成銷售額達25萬元,績效工資發放20%。

6.完成銷售額在25萬元以下,績效工資發放0。

中級銷售員:

1.完成銷售額達70萬元,績效工資發放100%。

2.完成銷售額達65萬元,績效工資發放80%。

3.完成銷售額達60萬元,績效工資發放60%。

4.完成銷售額達55萬元,績效工資發放40%。

5.完成銷售額在55萬元以下,績效工資降級發放。

高階銷售員:

1.完成銷售額達100萬元,績效工資發放100%。

2.完成銷售額達90萬元,績效工資發放85~90%。

3.完成銷售額達80萬元,績效工資發放75~80%。

4.完成銷售額達75萬元,績效工資發放70%。

5.完成銷售額在75萬元以下,績效工資降級發放。

(二)貨款回收率考核

1.當年度應收貨款回收率未達到95%以上,扣罰績效工資10%。

2.當年度應收貨款回收率未達到80%以上,扣罰績效工資30%。

3.當年度應收貨款回收率未達到60%以上,扣罰績效工資50%。

十、銷售提成考核

1.當年不滿責任定額指標部分,則按0.5%的比例扣款。

2.銷售提成,嚴格按照實際回收貨款的總額為基準進行計提,剩餘部分待貨款全部回籠後再進行兌現。

3.當年度應收貨款回收率未達到60%以上,停發銷售提成,直至貨款全部回籠。

十一、其他考核

1.客戶丟失:公司確認的目標客戶因銷售人員主觀原因,年度內提出不再與公司發生業務往來,每丟失一個客戶:一般客戶丟失,扣績效工資工資的20%,重點客戶丟失,扣績效工資工資50%。

2.發生呆死帳:應收款因客戶拒付等原因,部分收回或無法收回形成壞帳,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

(1)呆死帳金額1萬元以下,扣績效工資10~30%。

(2)呆死帳金額2萬元以下,扣績效工資30~60%。

(3)呆死帳金額2萬元以上,扣績效工資60~100%。

3.違反銷售政策:出現與公司銷售政策和規定相抵阻、相違背的現象

(1)出現協議外讓利:金額1萬元以下,扣績效工資30%、金額1萬元~3萬元以上,扣績效工資30~100%,並承擔相應的經濟損失。

(2)出現未經申請的退貨,扣績效工資10~50%。

4.違反財務制度:出現未經批准的各種費用等違反財務制度現象。

(1)出現未經批准的各種費用,全部由本人承擔。

(2)費用支出超額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擔。

5.若當年未完成責任定額指標者,視為新進業務人員任用,若3個月後仍不勝任者解聘。附則:

價格說明

1.每項產品按照公司明確定價執行,若無特殊原因,原則上不進行降價。

2.特殊狀況需要進行降價,由經理以上核准。(核准部分全額由公司負擔,但該部分的業績另計)

3.未經批准,低於定價銷售者,責任由本人承擔。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7

本規則是規定本公司業務處理方針及處理標準,其目的在於使業務得以圓滿進行。

第一條營業計劃

(一)每年擇期舉行不定期的業務會議,並就目前的國際形勢、產業界趨勢、同行業市場情況、公司內部狀況等情況來檢查並修正目前的營業方針,方針確定後,傳達給所有相關人員。其內容包括:

1.製品種類、專案;

2.價位;

3.選擇、決定接受訂貨的公司;

4.交貨日期及付款日期;

5.契約款品。

(二)有關未來的產品,應按下列要項作為評核:

1.所生產、銷售之產品必須是具有技術和成本上的優勢及不為競爭者所能擊敗的特色。

2競爭者新產品的製造方式、裝置等應取得專利權。

(三)產品種類及專案,應視行情的好壞,訂貨的繁易等條件,按下列各項進行評核:

1.停止多種類少數量的營業方針,並以儘量減少種類、增加單位數量為原則。

2.受訂貨為主,訂貨量需加上確實標準品的預估生產銷量。

3.所接受的訂貨數量很多時,除應自行生產外並應注意其他商品銷路。

(四)商品價格的定位須區分為目前獲利者與未來獲利者,並考慮較容易讓人接受的價位來決定產品的種類。

(五)在選擇、決定往來的訂貨公司時,須以下列為重點方針:

1.從未來的貿易、特別需要或重要的產業著手。

2.推展公家機關及地方公共機構的開拓。

(六)交貨及付款日期,則須恪守下列各項方針:

1.到期必須確實交貨。

2.收到訂單時,須要求正確的交貨日期,並且規定有計劃性的生產。

(七)在訂立契約時,要儘可能使契約款項能長期持續下去。

第二條營業機構與業務分擔

(一)營業內容可分為內務與外務兩種,並依此決定各相關的負責人員。

1.內務:

(1)負責預估,接受訂貨及製作,呈辦相關的文案處理。

(2)記錄、計算銷售額及收入款項。

(3)處理收入款項。

(4)統計及製作營業日報。

(5)製作及寄送收款通知書。

(6)印製、寄送收據。

(7)發貨包裝及監督。

(8)與客戶進行電話及其他相關聯絡。

(9)蒐集、整理產品及市場調查的相關資料。

(10)製作收發文書。

(11)進行廣告宣傳及製作、釋出媒體廣告。

(12)計算招待、出差、事務管理及旅行費用。

(13)接待方面的事務。

2.外務:

(1)探尋及決定下批訂單的公司。

(2)對下批訂單後的狀況進行調查、探究及掌握。

(3)與客戶做估價、接受訂貨及延攬交易。

(4)接受訂貨後,負責檢查、交貨的各項聯絡、協調與通知。

(5)回覆客戶的通知及詢問。

(6)做有關產品進廠及檢查的聯絡。

(7)開拓、介紹客戶。

(8)客戶的訪問、接待及交際。

(9)同業間的動向調查。

(10)新產品的研究、調查。

(11)製作客戶的問候函。

(12)請款、收款業務。

(二)外務工作通常會依據客戶別或商品別,分別由正、副二人負責工作。正負責人不在時,可由副負責人或其他相關人員代為執行職務。

(三)關於營業方面的開拓及接受訂貨,則由所有負責管理者及經理負責支援及進行接受訂貨的聯絡指導。

第三條接受訂貨及運籌計劃

(一)對於客戶的資料應隨時加以適當分類、記錄下來。相關者或資料取得者也應隨時記入所得的資料。

1.把資料分類為對交易有重要性者及不重要者,並記入下列各評核事項:組織結構、負責人員、電話、場所、資產、負債、信用、業界的地位、交易情況、付款情況、交易系統、營業情況、使用場合、交貨情況、態度等。

2.除了以上的記錄之外,還須將報紙、雜誌剪貼下來,分類整理。

(二)營業業務必須依工作部門別及機器別等分掌各項工程的現況及趨勢,努力使訂貨業務與此配合一致。

(三)調查各產業或各地區、各家公司的經營狀況,並以此來掌握有利的公司、事業、公家機構等,制定有效的推銷政策,並對此展開宣傳工作,以利開拓交易的進展。

(四)每月應針對預估及實際的接受訂貨量,製成記錄表,並隨時與製造部門保持聯絡。

1.客戶下個月預定訂貨量及本月份的實績。

2.各品項,各工作別的預定量及本月實績。

3.交貨、請款及收款的預定額及本月實績。

(五)為使生產及所接受的訂貨能夠容易估算,生產及庫存一定要先預估出固定的數量,在接受訂貨的同時也能做好交貨。

(六)如果客戶表示熱忱並有意舉行業務聯誼會,公司可藉此機會收集情報並藉此斡旋、開拓交易。

第四條交易原則

(一)進行交易時,若有必要,須在交貨後不定期地訪問客戶負責人員,以利聽取他們對產品使用狀況意見,或可利用書信代詢。

(二)交貨日期原則上由營業部向工務科洽詢後決定,或由生產銷售檢查會議做出決定後通知訂貨的對方。

(三)交易應設法與對方訂立長期或持續性契約,價格方面則另由其他條項規定。

(四)所交出的貨品應力求完整、完美。

第五條營業技術預估、接受訂貨、開拓。

(一)預估成本是依據製造部門所預估的成本,並經由常務董事會議裁決,決定後提出給客戶。如果產品與過去相同,或曾提出估價單,也需就交貨日期及其他修正事項,取得廠長的認可。

(二)在進行預估時,通常需準備下列各項資料。

1.單價表;2.工時表;3.成本計算表;4.一般行情價格表。

(三)在進行預估時,須取得對方的設計明細及檢查規格書後,做正確的估計。

(四)在提出預估時,必須叮囑對方在工程及交貨方面須做好徹底的準備及聯絡,以確保日期的正確無誤。必要時可召開生產銷售會議,記下工程的有關備忘錄。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8

一、總則

為加強員工管理,規範員工行為,提高員工素質,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是銷售部員工必須遵守的原則,是規範員工言行的依據,是評價員工言行的標準。全體銷售人員應從自我做起,從本崗位做起,自覺遵守各項制度。員工如對本制度有任何疑問或異議,可向銷售部負責人諮詢,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固瑞格公司銷售部。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開始執行。

二、銷售部組織架構

銷售總監、大區經理、區域經理、銷售主管。

三、銷售部人員素質要求

1、品德好

2、很強的語言駕馭能力

3、人格魅力

4、很強的組織計劃管理能力協調能力

四、銷售部崗位職能

銷售總監銷售總監崗位職責一

1、堅決服從執行銷售總經理工作安排。

2、參與制定企業的銷售戰略、具體銷售計劃和進行銷售預測。

3、組織與管理銷售團隊,完成企業產品銷售目標。

4、控制銷售預算、銷售費用、銷售範圍與銷售目標的平衡發展。

5、招募、培訓、激勵、考核下屬員工,以及協助下屬員工完成下達的任務指標。

6、收集各種市場資訊,並及時反饋給上級與其他有關部門。

7、參與制定和改進銷售政策、規範、制度,使其不斷適應市場的發展。

8、發展與協同企業和合作夥伴關係,如與經銷商的關係、與代理商的關係。

9、協助上級做好市場危機公關處理。

10、協助制定企業產品和企業品牌推廣方案,並監督執行。

11、妥當處理客戶投訴事件,以及接待客戶的來訪。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適應公司經營發展需要,有效調動銷售人員工作的積極性與主動性,提升銷售業績,促進公司經營目標的有效達成,依據公司薪酬管理規定,結合銷售人員工作特點,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範圍

公司銷售人員薪酬管理各項工作均參照本制度執行(銷售總監除外)。

第二章銷售人員薪酬構成

第3條銷售人員薪酬由基本工資、銷售提成、補貼、單項獎獎金、福利保險等專案共同構成。

第4條銷售人員基本工資根據銷售人員的業務水平、行業經驗、學歷及職位等因素綜合確定。銷售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共分為10個等級,具體的劃分依據和工資標準參見“××公司銷售人員基本工資劃分標準表”(附表1)。

第5條銷售人員銷售提成依據銷售產品類別和銷售業績等因素確定,並區分為計劃指標內、超出計劃指標。計算公式為:

銷售提成=(定額範圍內銷售額×定額範圍內銷售提成比例)+(超出定額範圍的銷售額×超出定額範圍的銷售提成比例)

銷售人員提成比例參見“××公司銷售人員提成比例標準表”(附表2)。

第6條銷售人員享受以下補貼專案。

1.長途交通費實行實報實銷。

2.出差期間住宿補貼縣區xx元/天,省轄市/天。

3.出差期間飯費補貼縣區xx元/天,省轄市xx元/天。

第7條公司根據需要,分別設立銷售狀元獎、新客戶開發獎、費用節約獎等。具體的獎項及獎勵標準參見“××公司銷售人員單項獎金設定類別及發放標準表”。

第8條銷售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保險專案。

第三章銷售人員薪酬發放與調整

第9條薪酬發放時間

銷售人員薪酬於每月xx日發放,遇節假日提前發放。

第10條銷售人員發生協議外讓利、呆死賬問題時,將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罰。

1.銷售人員出現協議外讓利,金額在xx萬元以下的,扣發此簽單專案提成的%;金額在xx萬元至xx萬元的,扣發此簽單專案提成的-o/o;金額在xx萬元以上的,扣發當月全部基本工資和此簽單專案全部銷售提成。

2.銷售人員簽單專案中,發生呆死賬情況,不予計算此簽單專案的銷售提成。

3.銷售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提交已收回款項,處以xx元/次的罰款;如遇特殊情況,需經銷售部經理和財務部經理審批同意。

4.銷售人員出現xx次遲報報表或xx次報表不符合公司規定的,扣當月銷售提成的%;每出現1次報表失真,扣當月銷售提成的%

第11條薪酬調整

為了更加合理地確定銷售人員的薪酬,全面考核銷售人員的貢獻,公司將根據行業發展及自身經營情況對銷售人員的基本工資和提成比例做出適當調整。

第12條離職銷售人員薪酬發放

銷售人員離職,必須辦理工作移交,並協助對剩餘款項的回收。待所有工作均交接完畢之後方能辦理薪酬結算手續。

第四章附則

第13條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負責解釋。

第14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10

一、薪資構成

底薪+提成+績效+電話補貼+交通補貼

二、底薪發放辦法

1、銷售人員試用期內,試用期為三個月。第一個月為1000元,第二個月為1200元,第三個月為1500元,三個月工資掛帳暫不發放。三個月試用期滿後按三個月的任務完成情況一次發放。

2、對於在試用期第一月沒有完成定額業績的,按第一月的50%按月發給生活費。 對於在試用期第二個月沒有完成定額業績的,按第一月試用工資+第二月試用工資的50%發給生活費。

對於在試用期第三個月沒有完成定額業績的,按第一、二月試用工資+第三月的50%按月發給生活費。按業績決定銷售人員走留。

3、試用期漢螅對於連續第二個月沒有完成額定業績的,從第三個月起底薪按試用期的相反順序遞減。

4、銷售人員每週上報業務進展情況(聯絡人。電話,地點。等情況)。 公司每月核準業績完成情況。

三、提成發放。

提成個人收入=(當期銷售額-銷售定額)×提成率”。

銷售定額、提成率由公司根據市場情況制定。

四、電話補貼+交通補貼

試用期滿後發放電話補貼100元和交通補貼100元。

五、績效

年度完成全年任務的,公司獎預以現金獎勵。獎勵辦法另行制定。又與銷售成果掛鉤;既有提成的刺激,又給員工提供了相對固定的收入基礎,使他們不至於對未來收入的情況心裡完全沒底。正因為基本制兼具了純薪金制和純提成制兩者的特點,所以成為當前最通行的銷售報酬制度,在美國約有50%的企業採用銷售公司工資規章制度百科。用公式表示如下:

將銷售人員的收入分為固定工資及銷售提成兩部分內容,銷售人員有一定的銷售定額,當月不管是否完成銷售指標,都可得到基本工資即底薪;如果銷售員當期完成的銷售額超過設定指標,則超過以上部分按比例提成。基本制實際上就是混合了固定薪金制和純提成制的特點,使得銷售人員收入既有固定薪金作保障,個人收入=基本工資+(當期銷售額-銷售定額)×提成率”或“個人收入=基本工資+(當期銷售額-銷售定額)×毛利率×提成率。

在實際工作中,有些公司名義上實行的也是“工資+提成”的收入制度,但是規定如果當月沒有完成銷售指標,則按一定的比例從基本工資中扣除。例如:某公司規定每月每人的銷售指標為10萬元,基本工資1000元,當月不滿銷售指標的部分,則按1%的比例扣款。這實際上是一種變相的全額提成制。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11

一、總則

第一條本公司為貫徹同工同酬、勞資兩利的原則,以達到實行公平合理,簡單確切的工資管理辦法的目的.,特制訂本細則。

第二條凡本公司職工的工資待遇,除有特殊規定之外,應依照本辦法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工資採用職務工資制,其體系如下(見圖1):

二、工資等級標準

第一條本公司有關各級職位工資等級標準如下:(見表1)

第二條上表的工資不包括津貼及獎金。

第三條電腦操作人員、保衛人員、出納員、成員材料收發人員、考勤計件人員職位的工資不得超過助理管理(工程)師以上(含)。駕駛員、宿舍管理員及現場操作人員(以上不含領班或組長)職位的工資以管理(工務)員以下為限。

第四條管理(工務)員職位以下人員,各公司可視其工作性質分級核定工資。

第五條工資調整後,若超過本職位最高工資,在未得到職位晉升的情況下,仍支給該職位的最高工資,其超過部分乘以12個月一次性發給。

第六條職位提升人員的工資不得低於原工資。

第七條新進人員無工作經歷者、其工資核定標準如下:

一、男性部分:

1、研究所(研究生)畢業,6500元以上。

2、大學或學院畢業,6000元。

3、專科畢業,5600元以下。

4、工科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相同,4200元。

5、商科、農科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相同者,4000元。

6、高中及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不同者,3600元

7、國中畢業者,各公司自訂。

8、國小畢業及國小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訂。

二、女性部分:

1、工科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相同者,2400元。

2、高中(職高)畢業,專長與工作不同者,2200元以下。

3、國中畢業者,各公司自訂

4、國小畢業及國小文化程度以下者,各公司自訂。

第八條新進人員有工作經驗者,其工資增加標準如下(見表2):

津貼給付辦法

第一條依據。

本辦法根據本公司人事管理規則有關精神制訂。

第二條津貼給付標準。

本公司對有關工作人員的各項津貼支給標準規定如下:

一、本公司職工的加班津貼:單位:元/小時)(見表3)

二、聘請人員的加班津貼標準:(單位:元、小時)(見表4)

三、夜勤、值日(夜)津貼標準:(單位:元、日)(見表5)

四、駕駛員每月加班費最高不超過1200元。

五、出納人員職務津貼每月定為300元。

六、值班主管人員、領班(班長)職務津貼(單位:元、月)。值班主管:1000元;領班:700元;副領班:600元;班長:500元;副班長:400元。

七、特殊地區交通津貼。

1、市郊廠區主管級(含)以下人員每月發給200元。

2、非市郊廠區人員,因工作需要而在這個廠區上班者(如守衛人員)。一班期間內按日比照廠區人員發給,其細則由各公司自訂。

第三條特殊工作環境津貼由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標準,頒佈實施,並向經營委員會上報備存。

第四條本辦法經經營決策委員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與此相同。

外勤津貼給付辦法

第一條適用物件。凡直接擔任外勤工作的主管級(含)以下人員,其“工作專案”及“工作時均符合下列條件者,就依本辦法發給外勤津貼,但協辦人員如司機等不適用本辦法。

一、工作專案:

營業類:

(l)直接銷售外務工作(含營業場所)。

(2)配合銷售外務工作:如簽押、售後服務、接洽退稅業務、包裝材料回收等等。

2、資材類:

(l)進口性外務工作。

(2)關務工作。

二、工作時間:

因經辦業務需要,每月總的外勤時間佔應出勤工作時間一半(含)以上者。

第二條發放標準。

一、外勤津貼:主管級750元/月,非主管級500/月。

三、辦理方式:

1、各部門主管人員稽核手認為其“工作專案”及“工作時間”均符合規定者,簽報總管理處呈總經理核准後發放。因工作性質變更不符合發放條件時,應立即簽呈經理登出。

2、非為從事本辦法規定的“工作專案”的人員,但其外勤時間符合本辦法的規定者,可專門報請總管理處由總經理核准。

3、津貼生效日期:凡符合發放外勤津貼資格者,若為上半月調任該職,則以當月16日開始計算,下半個月調任者從翌月l日起開始計算。應登出發放外勤津貼資格者,自其工作變更日起停止發放。

第三條其他說明:

一、申請領取外勤津貼人員不得再報支加班津貼及其他職務津貼。

二、凡是已在效率獎金專案下考慮提高基數核給的外勤人員,不得再重複申報本項津貼。

第四條本辦法經呈報總經理處總經理核准後實施,修改時亦與此相同。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12

一.總則

第一條按照公司經營理念和管理模式,遵照國家有關勞動人事管理政策和公司其它有關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試用工和臨時工除外)。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發放的工資,不含獎金和風險收入。

二.工資結構

第三條員工工資由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兩部分組成。

第四條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技能工資、職務津貼、工齡工資、住房補貼、誤餐補貼、交通補貼。

第五條固定工資是根據員工的職務、資歷、學歷、技能等因素確定的、相對固定的工作報酬。固定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40%。

第六條績效工資是根據員工考勤表現、工作績效及公司經營業績確定的、不固定的工資報酬,每月調整一次。績效工資在工資總額中佔0-60%。

第七條員工工資總額由各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擬定後報總經理審批。部門經理、專案經理每月對員工進行考核,確定績效工資發放比例並報人力資源部稽核、總經理審批後予以發放。

第八條員工工資扣除專案包括:個人所得稅、缺勤、扣款(含貸款、借款、罰款等)、代扣社會保險費、代扣通訊費等。

三.工資系列

第九條公司根據不同職務性質,分別制定管理層、職能管理、專案管理、生產、營銷五類工資系列。

第十條管理層系列適用於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

第十一條職能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從事行政、財務、人事、質管、物流等日常管理或事務工作的員工。

第十二條專案管理工資系列適用於各專案經理及專案部成員。

第十三條生產工資系列適用於生產部從事除錯、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第十四條營銷工資系列適用於銷售部銷售人員(各專案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第十五條員工工資系列適用範圍詳見下表1:

表1工資系列適用範圍

工資系列

適用範圍

管理層系列

1.總經理2.副總經理

職能管理系列

辦公室、人力資源部、財務部、生產部、質管部、物流管理部所有員工

專案管理系列

各專案經理及專案部成員

生產系列

生產部從事除錯、焊接、接線等生產工作的員工

營銷系列

銷售部銷售人員(各專案部銷售人員可參照執行)

四.工資計算方法

第十六條工資計算公式:

應發工資=固定工資+績效工資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

固定工資=工資總額×40%

績效工資=工資總額×60%×績效工資計發係數(0-1)

第十七條工資標準的確定:根據員工所屬的崗位、職務,依據《崗位工資一覽表》確定其工資標準。待崗人員工資按照本地區當年度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執行;試用期員工工資參照附件1《試用期員工工資標準表》。

第十八條績效工資與績效考核結果掛鉤,試用期與待崗員工不享受績效工資。績效工資確定方法見表2。

表2:績效工資確定方法

考核成績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績效工資發放數額

90(含)--100分

≤1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80(含)--90分

≤0.8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60(含)--80分

≤0.5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60分以下

≤0.3

績效工資×計發係數

第十九條職能部門普通員工考核由其部門經理負責;部門經理考核由其主管副總負責;專案部成員考核由其專案經理負責。考核成績和計發係數每月8號前上報至人力資源部。

注1:原則上管理層工資由公司承擔,若管理層人員兼任專案經理,則其基本工資由公司承擔,績效工資由專案部承擔。

注2:總經理績效工資計算方法:總經理月績效工資=專案經理月平均績效工資×1.5。總經理的收入原則上最高限額為5500元。副總經理兼任專案經理時績效工資原則上按其負責的專案的經營情況確定其月績效工資。

第二十條為鼓勵公司部門經理、專案經理及以上管理者為公司忘我工作,體現責、權、利相結合的原則,公司按月發放職務津貼,具體如下表:

表3

職務

總經理

副總經理

部門經理

專案經理

職務津貼

1000

800

600

700

五.薪級調整

第二十一條原則上公司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根據當年的'經營業績,並根據年終綜合考核成績對全體員工發放二次績效工資(年終獎),並酌情對工資標準予以調整,重新確定所有員工的工資。年工資總額增減幅度與上年度公司經濟效益成正比。

第二十二條年終績效考核採用檔級評分制,評分方法與考核工具見《工作績效考核辦法》。職能部門員工年終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的對應關係見表4。

表4:年終綜合考核成績與薪級調整幅度對應關係

考核成績

薪級調整幅度

薪級計算公式

90(含)~100分

上調1~1.5個薪級

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10

80(含)~90分

上調0.5個薪級

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10

60(含)~80分

工資保持不變

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10

60分以下

下調0.5~1.5個薪級

薪酬區間(上限+下限)÷2÷10

六.關於員工工資

第二十三條員工工資標準的確立、變更。(1)公司員工工資標準經董事長批准;(2)根據公司經營狀況,可以變更員工工資標準。

第二十四條員工工資核定。員工根據本人業績表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聘用的崗位和職務,核定其工資標準。具體的人員工資確定應根據薪酬區間,由用人部門提議,經人力資源部稽核,報總經理審批後確定。部門經理、專案經理的工資直接由總經理確定。對於特殊人才的工資標準,由總經理提議,報董事長特批。初次從事該崗位的員工,原則上自該崗位薪酬區間下限起薪,經年終考核後,再調整薪級。

第二十五條銷售員的薪酬按《銷售工作管理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工齡工資:工齡工資以到公司服務的時間計算,每滿一年每月發工齡工資50元,每年年初增發,5年封頂。

第二十七條員工工資變更。根據崗動薪變原則,晉升增薪,降級減薪。員工職務、崗位變動,從生效之日起下一個支薪日,按新崗位標準調整。

第二十八條員工工資變更辦理。由薪資申報人員填寫《工資調整申請表》,由直接主管建議調整薪級,並報人力資源部按有關審批流程辦理。

七.工資發放

第二十九條工資計算以月為計算期。月平均工作日為20.92天,若需計算日工資,應按以下公式計算:日工資額=當月工資/20.92。

第三十條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管理,由人力資源部每月對員工的考勤情況進行彙總統計在考勤扣款中體現。

第三十一條公司員工固定工資發放日為每月15日,績效工資在次月15日合併發放。關於加班、帶薪休假以及當月考勤扣款等專案將在次月兌現。如果工資發放日恰逢節假日,工資在節假日前一天提前發放。

第三十二條加班工資:在法定節日加班的員工,遵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支付其加班費。員工加班工資的折算以每月20.92天,每天7小時計算。

第三十三條帶薪休假工資:員工在休假期間按照實際休假天數扣除當月績效工資,即當月績效工資扣發額=當月績效工資÷20.92×休假天數,其它福利待遇不變。

第三十四條員工請假、休假時工資標準,按《考勤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五條員工試用期滿後的轉正工資,均於正式轉正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六條辭職(辭退、停職、免職)人員,於辦理完交接手續正式離開公司(或命令到達)之日起停發工資。

第三十七條工資誤算、誤發時,當事人(部門)必須在發現後立即糾正,公司還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同等額度的處罰。因誤算而超付的工資,人力資源部、財務部可向員工或部門行使追索權。

第三十八條公司集會或經公司同意的培訓、教育或外事活動,公司按規定付給員工工資。

八.福利與補貼

第三十九條視公司經營狀況,發放下列福利與補貼:

1.發放取暖、降溫費:12~2月,每人每月30元;7~9月,每人每月10元。

2.節日補助(春節、五一、元旦、國慶等節日)公司給予一定的補貼。

3.生日禮物為公司蓋章的生日賀卡和生日蛋糕券。

4.員工結婚,公司贈送一定數額的禮金。

5.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葬,公司給予一定的慰問金。

6.公司根據情況不定期組織各種集體活動,活動費由公司承擔。

第四十條通訊補貼:根據工作需要確定移動通訊費補貼標準。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600元/月;副總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90%報銷,報銷上限為500元/月;部門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300元/月;專案經理按實際發生額的80%報銷,報銷上限為400元/月;司機按實際發生額的70%報銷,報銷上限為150元/月;銷售人員及特殊崗位人員的通訊補貼另定。

第四十一條住房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二條誤餐補貼:每月補貼90元。

第四十三條交通補貼:每月補貼50元。

第四十四條員工的固定工資作為公司為員工辦理各種保險的基數。當員工固定工資未達到本市辦理各類保險的最低限時,按本市低保基數為其辦理保險。

九.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報董事會審批,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四十六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章總則

第1條本制度是依據國家法律法規並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訂立的薪酬管理規定。

第2條本制度堅持內部公平、外部競爭性原則。

第3條本制度所稱員工是指公司所有人員(不含董事長、總經理),普通員工是指部門經理職級以下的員工。

第4條公司設立薪酬考核委員會,負責每年的崗位定級、績效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方案以及特殊獎金髮放等方面的評定、審議。

第5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編制內的所有員工(不含董事長、總經理)。

第二章薪酬方式與適用範圍

第6條公司的薪酬方式分為四種:月薪制、年薪制、談判工資制和績效工資制。

第7條月薪制適用於普通員工。普通員工的工資管理採取月薪制,根據員工的服務質量按月考核發放。

第8條年薪制適用於各事業部和子公司總經理、核心副總經理。年薪工資根據年度任務由總經理核定年薪總額。實行年薪制的員工,其工資包括三部分:月工資、半年考核工資、年度考核工資,其工資比例為4:2:4。超額完成任務的'在年終按經濟責任書規定。

第9條談判工資制適用於公司引進的科技及高層管理人才,根據具體情況由人力資源部核定,報總經理審批。

第10條績效工資制適用於實行上述三類工資制之外的其他員工。全部薪酬分為固定工資、績效工資、工齡工資、超額任務獎、年終效益獎金、特殊獎勵等。

第三章績效工資制結構和內容

第11條根據崗位的性質和在崗人員的具體情況,確定員工的工資級別。

第12條員工的工資級別額度指固定工資和標準業績工資之和,根據各崗位的實際情況,確定二者的比例。

副總經理級的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6:4;

部門經理級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7:3;

普通員工級的崗位固定工資與標準業績工資的比例為9:1;

第13條業績工資:

業績工資=個人標準業績工資x績效考核係數(見下表)。

部門經理級(含)以上中、高層員工業績工資根據季度指標考核結果和年度指標考核結果分別按季度和年度發放。

第14條員工的工齡工資。

本企業工齡工資計算標準:員工加入新公司簽訂合同後滿一年開始計算本企業工齡工資,每人10元/月,之後本企業工齡每增加一年,工齡工資增加10元,增加到150元/月為止,以後不再增加。

第15條員工病事假全年累計超過15天,福利假累計超過30天(國家法定節假日及公司年假除外)或因為試用期等原因工作時間不滿12個月的,年終效益獎金按實際工作月數除以12個月折算。

第16條論何種原因在每年12月31日以前離職的員工都不享受當年的年終效益獎金,離職時間以公司人力資源部批准認可的離職時間為準。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14

一、分配原則:

按崗取酬,能者多得。

二、工資構成:

崗位工資+效益工資+獎金+學歷證書補貼+工齡工資+浮動工資

三、核定方式:

(一)崗位工資:

持有幼兒教師資格證的1400元,持有其他專業教師資格證的1200元,無教師資格證的1100元;高階職稱439元,一級職稱150元,二級職稱100元,三級職稱50元。

(二)效益工資:1100元

1、學期初按時上交:班級計劃、德育計劃、特色課計劃。

學期末按時上交:個人總結、德育總結、特色課總結。

2、每週五下午三點之前交下週教案,認真制訂周計劃、日計劃,紮實教學,讓每一位幼兒都能掌握一定的知識和能力,保證教學質量。

3、一日生活組織有序,不隨便打亂作息時間。按規定開展各項活動,準時參加戶外活動。

4、嚴格執行上課時間,根據課程表上課,上課時教學教具要準備充分,教師要熟悉教學內容及目標,合理科學安排教育活動,不擅自換課、掉課。戶外活動要有組織,教師要照顧好每一為幼兒。

5、環境佈置要做到趣味化、課程化,要有可操作性,儘量隨教學內容及時調整變化。

6、注意幼兒常規培養,讓幼兒養成各種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學習習慣,要做到隨機教育。

7、兩位教師能負責每天組織幼兒進行各種活動,不擅自脫崗,每天早上,教師帶領幼兒準時出操,準備好器械和所用物品,帶班教師要隨同。

8、每月能填好每一位幼兒的成長紀錄,語言簡明扼要,並在月底前往返,回收率要與幼兒出勤率統一。

9、每日做好晨檢工作,觀察幼兒的精神狀態,並做好身體情況記錄。

10、幼兒進、離園時,當班老師必須站在門口迎接並負責詢問或交接孩子的情況,當天發生的事情當天解決,能及時主動的與家長溝通。

11、培養每一為幼兒良好的習慣,文明禮貌等,抓好幼兒日常生活常規。保證幼兒衣著整潔,及時更換,不穿反鞋,不託鼻涕,不留指甲、梳好頭髮。

12、照顧好每一位幼兒,準時為病兒吃藥,不發生漏吃或吃錯藥的情況。

13、值午班的教師,不鎖門,不閒聊、保持清醒、不斷巡視、照顧好幼兒、為幼兒蓋被子。大班、中班午休2點準時起床,小班、託班午休2點半起床。

14、堅持正面教育幼兒,確保幼兒心理髮展健康。

以上規定,違者一次扣2分,如同一問題當月違反兩次者,加倍考核,違反三次以上者扣當月效益工資的50%。

(三)獎金:100元

A、職業道德獎:20元

1、對幼兒有耐心、愛心,不用語言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

2、對家長有熱心、真心、服務周到,不向家長索要物品或與家長爭吵,能妥善處理與家長間的矛盾,不因個人原因影響園裡聲譽。

3、絕不侵佔幼兒食品和物品。

4、敬崗愛業,有積極的進取精神,團結協作。

5、不向家長或幼兒親友收取任何物品。

違反上述規定,扣除當月職業道德獎;如有家長投訴,經核實老師確實存在過錯,造成不良影響,視情節輕重,除扣發當月職業道德獎外,並扣5~10分。

B、全勤獎:30元

1、當月出滿勤者獎30元,未出滿勤者無全勤獎。

2、病事假提前向園領導請假且有假條,過後及時銷假,以免影響排班。住院治療一天扣10元,病、事假一天按月工資每天的平均數扣除,無故曠工按事假兩倍扣除。(無全勤獎)

3、臨時出園辦私事必須向園領導請零散假,時間不得超過半小時,並進行零散事假登記。零星事假累計4小時按半天扣工資,當月病、事假累計半天及以上者無全勤獎。

C、安全獎:50元

1、及時發現幼兒病情,幼兒有病馬上處理,及時通知園領導及家長,違者一次扣1分;造成不良影響的,按影響程度,扣5~10分。

2、做好幼兒安全工作,不讓陌生人、未成年人接孩子,防止幼兒走失。如發生幼兒走失並及時找到的`,視造成的影響,扣5~10分。

3、因工作失誤造成的一般責任事故,如幼兒磕傷、碰傷、抓傷、燙傷、扭傷等輕微傷,未造成不良影響的,扣2分;出現需要縫合的外傷或骨折等事故,當月安全獎全部扣除並承擔一切相關費用,直到家長滿意(上體育課、室外活動屬正常活動範圍出現非責任事故另做處理)。

4、發生事故不得隱瞞,及時處理、上報並責任到人,不得推諉、弄虛作假,違者一經查實,視情節輕重和造成的不良影響,扣2~10分。

5、教師因安全問題遭到家長投訴,經核實情況屬實的,視問題的嚴重性,扣5~10分。

6、幼兒食物中毒、藥物中毒、走失、嚴重傷害,責任人除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外,扣發當月安全獎。

(四)工齡工資:從正式帶班開始算起,工齡工資為20元/年,一學期教加10元,每年累積。

(五)學歷、證書補貼:本科:80元/月;專科:40元/月。普通話二甲:60元/月;二乙:50元/月。計算機等級證書:30元/月。

(六)會議補貼:40元/月。如遲到累積15分鐘以上扣20元/月。

(七)獎勵

1、先進個人:工作一貫勤勤懇懇,任勞任怨,服從領導,聽從分配,一心為幼兒著想,模範遵守我園各項規章制度,出色完成工作任務,併為我園爭得榮譽,一學期無請假扣分者參加民主評選,選出5人,給予一次性的表彰獎勵。200元(期末)

2、備課教研:努力學習本職業務,刻苦鑽研,大膽改革,積極進取能創造性地開展工作,經幼兒園評定或有關部門簽字認可按其貢獻大小給予一次性獎勵。100元(期末)

3、家長問卷:熱愛幼兒、關心幼兒,積極為幼兒和家長服務,不收取家長任何物品,作出一定成績和貢獻,曾多次受到大家和家長的表揚,期末家長問卷滿意度最高的4位,可給予適當的獎勵。100元(期末)

4、勤儉節約:能認真貫徹勤儉節約,經常修舊利廢,節約開支,成績顯著、事蹟突出,受到大家好評,評選兩個班級,給予一次性獎勵。90元(期末)

5、見義勇為:遇到意外事情的發生,不僅能發現而且能挺身而出,採取措施制止,避免了事故發生和造成損失,可根據情況給予一次性獎勵。100-300元

7、各班幼兒定員:託班(小班):23人(二人帶班);小班(中班):28人(二人帶班);

中班(大班):33人(二人帶班);

大班(學前):38人(二人帶班);每超出一名幼兒每位教師15元/月。

8、教育科研: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視貢獻大小和影響程度給與獎勵(如論文、示範課、繪畫類輔導、文體指導等)

課題等獲獎期末一次性獎勵:省級1000元(一)900元(二)800元(三)、溫州市級800元(一)700元(二)600元(三)、樂清市級500元(一)400元(二)400元(三),論文、優質課、半日活動、案例獲獎的一次性溫州市級200、150、100元,樂清市級的150、120、100元;學區級的120、100、80元。每月教研獎還加獎金:省級的50元;溫州市級25、20、15元;獲樂清市級加20、15、10、元;學區級加15、10、5元,依次累計;同個專案獲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按一個來算取最高獎,如評選沒等級的按最高額進行獎勵。

如向市、學區、鎮姐妹園、向家長開放半日活動的獎金為90元,一節課的獎金為50元。大型活動有評獎的獎金等級補貼分別為:

100、90、70、50元,家長會補貼為50元,教研活動補貼30元。大型活動主持人100元,級段活動主持人50元。

(八)浮動工資:快樂小團體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15

為了更好地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按照《自治區黨委組織部、人事廳關於自治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要求及機關事務管理局對《公司轉換經營機制及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的批覆,在公司建立靈活、有效的管理用人機制,徹底打破在編人員與非在編人員的身份界限,使員工收入與崗位、工作實績結合起來,與公司整體經營收入情況相掛鉤,增強幹部職工的工作責任感、緊迫感和危機感,進一步形成重實際講效率的全新工作作風,從而保證公司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穩步增長,特結合公司實際制定公司管理中心結構工資制度。

一、工資分配方案總體思路

本工資制度將全體幹部職工原有工資待遇封存,裝入檔案,實行結構工資制,結構工資按照人員所從事的崗位確定工資標準,著重體現公司員工個人收入與崗位所在部門本年度與中心簽訂的目標管理責任書的分解任務完成情況及公司總體經營收入相結合。根據工作崗位的技術、業務要求、勞動繁重程度、勞動條件好壞、所負責任大小及管理水平、業務能力、工作業績、資格經歷、崗位需要等因素將公司各崗位劃分為六崗十九類作為確定工資的基本依據。通過實行結構工資制,按照每人的崗位、所在部門的效益情況,拉開收入差距,嚴格考核獎懲,工資收入與績效掛鉤,有效克服干與不幹一個樣,幹多幹少一個樣的“大鍋飯”弊端。形成重貢獻、重實際的工資分配機制,進一步調動各崗位人員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優秀人才成長。

二、結構工資制度的構成情況

本結構工資制由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崗位津貼、通訊補貼、知識分子津貼、職稱補貼、工齡補貼、兼崗津貼、效益工資、獎勵工資、考績工資等十一項組成,具體情況說明如下:

1、基礎工資:即保障員工基本生活需要發放的工資數額,約佔個人工資收入的30%。在編人員基礎工資按本人檔案工資中“基本工資”數額發放;合同人員基礎工資標準為:部門經理600元;部門副經理500元,行政管理、經營、技術部門主管400元;三崗一類崗位350元,二類崗位在一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三類崗位在二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四類崗位在三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四崗一類崗位330元,二類崗位在一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三類崗位在二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五崗一類崗位300元,二類崗位在一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三類崗位在二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六崗一類崗位290元,二類崗位在一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三類崗位在二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四類崗位在三類崗位標準的基礎上遞減10%,五類崗位根據出勤情況計發日工資。

2、崗位工資:根據崗位(職務)的技術、業務要求、所負責任大小等因素確定崗位工資,無在編與非在編的區別。

3、崗位津貼:對不同崗位因其工作條件好差、辦公環境優劣確定,此項津貼對技術、服務、保安等一線工作人員給予傾斜。

4、通訊補貼:為方便日常工作聯絡,參照自治區有關政策結合具體崗位情況進行適當的通訊費補貼。

5、知識分子津貼:不分崗位,不論在編於否,凡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教育學歷,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

6、職稱補貼:專業技術人員,依自治區人事廳頒發的職稱資格證書和自治區有關評定政策受聘人員(職稱要與所從事崗位相同或相近),按助理及相當10元/月,工程師及相當30元/月,高階工程師50元/月計發;工勤人員,不分崗位,凡取得自治區人事廳頒發的職稱資格證書,依自治區有關評聘政策受聘人員均可按高階工10元/月,技師30元/月,高階技師50元/月享受職稱補貼。

7、工齡補貼:自參加工作之日起每1年發給工齡工資5元/月,在公司工作每1年,發給工齡補貼10元/月。合同人員工齡按到公司參加工作之日起計,工齡補貼於每年元月份調整。

例:某職工1987年參加工作,20__年到公司。該同志工齡補貼為:[(20__—1987)×5]+[(20xx—20__+1)×10]=125

8、兼崗津貼:遵循定崗定員原則,對兼崗人員原則上按照本人主崗基礎工資的10%計發兼崗津貼,階段性或臨時性兼崗由總經理會議根據兼崗任務及完成情況研究確定補貼標準。

9、效益工資:各崗位人員、部門負責人及分管副總經理、總經理效益工資獎罰與責任部門目標任務完成情況掛鉤。效益工資根據當月實現的經營收入情況,按照一定的計提比例、發放係數計發(每月計劃人均效益工資由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經營部會議、演出場租收入按月考核,電影及其他收入年終考核;下屬公司三、四樓經營及廣告收入按月考核,其他收入年終考核;大型活動收入年終一次性考核。

1)經營部效益工資計提比例:計劃人均效益工資×12月÷年目標任務×100%=100×12÷1600000×100%=0、075%;

公司效益工資計提比例:計劃人均效益工資×12月÷年目標任務×100%=100×9÷650000×100%≈0、138%;

其他非直接經營部門效益工資發放基數:(經營部效益工資發放基數+公司效益工資發放基數)÷2

大型活動部效益工資的發放:1—12月效益工資按照非直接經營部門發放基數計發,年終考核專案與第十三月工資掛鉤,對比前十《公司結構工資制度》出自:

二個月效益工資和獎勵工資發放總額實行多扣少補。

2)當月全額完成經營目標任務的部門,享受全額效益工資;當月完成經營收入不足目標任務的50%,不享受效益工資;完成目標任務達到50%以上,用當月效益工資除以75所得值乘以所差百分點的金額作為效益工資扣罰金額。

3)經營部按當月本部門取得有效考核專案的經營收入(以實際完成的合同數額)的0、075%為發放基數,依不同崗位係數發放。

4)下屬公司按當月本部門取得有效考核專案的經營收入(以實際完成的合同數額)的0、138%為發放基數,依不同崗位係數發放。

5)總經理按照各部門效益工資平均值的2倍計發;副總經理按照分管部門效益工資平均值的1、8倍計發;總經理助理的月效益工資按照非直接經營部門經理的發放係數計發,其他非直接經營部門人員按照直接經營部門效益工資平均值依崗位分類按係數計發,其中:

二崗一類係數為1、6;二類係數為1、5;三類係數為1、4;

三崗一類係數為1、3;二類係數為1、2;三類係數為1、1;

四崗一類係數為1、3;二類係數為1、2;三類係數為1、1;

五崗一類係數為1、2;二類、三類係數為1;

六崗一類係數為1、2,二類、三類、四類係數均為1。

10、獎勵工資:直接經營部門(經營部、下屬公司)超額完成當月目標任務,可享受獎勵工資。

1)經營部獎勵工資基數:本部門超額完成數×0、075%

2)下屬公司獎勵工資基數:本部門超額完成數×0、138%

3)其他非直接經營部門獎勵工資基數:公司整體超額數÷2×0、11%[0、11%=(0、075%+0、138%)÷2]

4)各崗位獎勵工資係數與效益工資計發係數相同。

11、考績工資:由部門經理以中心下發的考勤制度、上崗規範等為考評依據,綜合每月出勤、工作完成及臨時性事件處理情況對各崗位人員做出評價,進行考核,具體按照各部門的百分制考核評分表評定,滿分150分,等值150元。通過部門經理評分、部門員工互評,可參考質檢部抽查結果核定考核分數,計發相應考績工資。

三、各崗位檔次類別的劃分

1、一崗一類:總經理,二類:副總經理;

2、二崗一類:部門經理,二類:部門副經理;三類:行政管理、經營、技術部門主管;

3、三崗:為技術崗位。包括:電梯,燈光,音響,暖通、空調、給排水,高、低壓配電,電子屏及網路管理、會計,技術崗位根據不同的任職條件劃分為三類。

4、四崗:為行政管理崗位。包括:祕書,人事,文書,出納,庫管,行政管理崗位根據不同的任職條件劃分為三類。

5、五崗:為經營崗位和其他崗位。經營崗位包括:經營工作人員(內勤、外聯);其他崗位包括:圖書管理等。各崗位根據不同的任職條件劃分為三類。

6、六崗:為保安及服務崗位。一類保安及服務主管;二類、三類、四類由任職條件確定;五類保潔崗位。

7、以上崗位的類別由各部門經理負責劃分,要求各部門經理必須根據本部門的工作要求、任職資格條件、員工素質等情況公平、公正的劃分,不得敷衍塞責,不得將本部門所有人員列為一類,公司各類崗位人員最終由總經理會議稽核確定。

8、以上各類崗位,從事兼崗任務的,遵循“就高不就低”的原則,按照主、兼崗位中最高崗位確定崗位,並考慮兼崗津貼,具體由總經理會議確定。

四、各崗位基本任職資格條件

1、一崗一類人員由自治區政府辦公廳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任命;

2、一崗二類人員由總經理考核提名,經管局批准後方可聘任;

3、二崗各類人員由公司管理中心根據工作實際情況提出聘任資格條件,採取競聘上崗的方式,經總經理會議研究予以聘任;

4、三崗、四崗、五崗、六崗各類崗位任職資格條件詳見《公司崗位任職資格及類別對照表》;

5、以上各崗位如出現重大的責任事故或安全事故,崗位責任人工資下調一類(責任事故或安全事故的重大與否由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

6、以上各類崗位嚴格按照任職資格條件兌現工資,如因個人原因不符合本崗位各類任職資格條件,但確實擔任該崗工作的,按照本崗最低類確定工資;

7、各崗位人員經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崗位、類別後嚴格按照中心考核制度進行考績,實行月、季、年相結合的辦法並直接與工資掛鉤;各崗位人員季度考核(月均考績分值)達不到就職崗位類別考績分值最低標準的(一類130分、二類110分、三類90分、四類80分,三個月後此分值按照部門實際考核分值調整),自下一考核期開始月起崗位工資按降低一類執行。

五、工資提升,各崗位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經總經理會議研究可提升工資:

1、自本結構工資制實行之日起,連續3年年終考核被《公司結構工資制度(第2頁)》出自:

評為公司優秀個人或辦公廳系統先進個人的,以考核優秀第3年崗位工資為基數,自次年3月份起崗位工資上漲10%;

2、在工作中因見義勇為、拾金不昧、技術革新等,對樹立公司良好形象、挽回重大損失、創造巨大經濟效益方面有突出貢獻的給予獎勵,具體事項及獎勵幅度由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

3、其他必要增資事項由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

六、工資降低,各崗位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總經理會議研究給予降低工資。

1、當年年終考核被評為“不合格”等次的,以考核不合格當年崗位工資為基數,自次年3月份起本人工資降低一類執行;

2、嚴格按照公司有關制度對各崗位進行考核,對違犯公司有關考勤、著裝、上崗規範等制度的,按照本制度中有關考績工資的發放考核辦法執行。

3、工作中出現重大失誤或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經總經理會議研究視損失大小確定降幅;

4、其他必要降資事項由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

七、特殊崗位工資情況:

1、凡經公司聘用的各類營銷業務人員及與公司有租賃合同長期獨立開展經營活動的人員(不承擔部門內工作任務):不實行坐班制,考勤、著裝方面不做要求,不發日常工資,不計其他福利待遇;

2、服務保潔崗位: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工資實行日工資制(每天8小時),每日工資按六檔四類崗位工資的12%計發,按照部門實際考勤上崗天數計發,不計考績工資;試用期之後實行日工資制(每天8小時),每日工資按六檔四類崗位工資的12%計發,按照部門實際考勤上崗天數計發,另計當月考績工資。

3、以上特殊崗位人員如有其他部門或崗位任務可根據實際工作量情況考慮兼職補貼。

八、公司試用期人員工資為:(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崗位津貼)×80%,其中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崗位津貼按照就職崗位最低標準(二崗、三崗、四崗、五崗的第三類,六崗的第四類)計發,其他專案不計。

合同人員,參加公司工作三個月(試用期)以上,但未滿1年的,結構工資制中基礎工資、崗位工資、崗位津貼三項按就職崗位最低標準(二崗、三崗、四崗、五崗的第三類,六崗的第四類)的90%計發,其他專案全額發放。

九、以上工資標準經總經理會議研究確定後執行,每年3月份調整員工工資,根據公司當年實際經營情況對基礎工資和崗位工資(即表列第1項、第2項)進行調整。

十、於每年元月10日前向在崗人員發放第十三月工資,發放標準:

1、非直接經營部門第十三月工資按照附表列第1、2、3、4、5、6、7、8項之和。

2、各直接經營部門年終考核專案與第13個月的工資發放掛鉤。

3、在公司工作未滿1年的人員第十三個月工資為:以上8項之和÷12×實際工作月數;試用期人員不享受第十三月工資。

十一、本結構工資制應配合人員崗位聘任制實行,對中層幹部實行競聘上崗,一般崗位實行雙向選擇上崗。

十二、各崗位人員工資實行以崗定薪,如遇崗位變動,工資即做相應調整。

十三、本制度未盡事宜可做補充規定。

十四、附件。

1、公司結構工資制度(第3頁)分配方案

2、公司崗位任職資格及類別對照表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16

一、工資制度方案怎麼制定

公司工資制度制定應遵循基本原則,即制度各項規定遵循的大方向、總綱要,具體如下:

(1)制定薪酬的模式和薪資的構成結構,及薪資各部分的標準。

(2)制定特殊情況下工資的計算辦法,如加班工資等等。

(3)薪資的計發規定,即計發程式、計發週期等等。

(4)薪資的審批程式及日常薪資管理規定。

(5)如何調整工資,程式是什麼,各部門的職責是什麼,具體規定。

(6)確定各類人員的薪資標準。

公司是依照公司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是以營利為目的的企業法人,包括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它是適應市場經濟社會化大生產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種企業組織形式。

二、我國的工資制度

1、工資等級制度

指根據工作的複雜程度、繁重程度、風險程度、精確程度等因素將各類工作進行等級劃分並規定相應工資標準的一種工資制度,是其它工資制度的基礎,也稱基本工資制度。其主要特點是從勞動質量方面來反映勞動差別。

2、工資支付制度

指計算支付職工工資的有關原則,標準和具體立法的一種制度。主要包括支付原則、各類人員的工資待遇和特殊情況下的工資處理的等內容。

3、工資調整制度

工資調整制度是工資等級制度的補充。其主要內容有考核升級、自動增加工資、考核定級、提高工資標準等。使工資制度在變動中趨向平衡和合理。

4、工資基金管理制度

工資基金指用人單位從其經營或者利潤中提取的用於職工工資的那部分基金。通常所說的工資基金管理指國家規定一系列的工資基金審批程式和監督措施,地各單位工資基金的使用進行監督、審計等行政管理活動。我國現階段企業執行的基本工資制度主要有等級工資制、崗位工資制、結構工資制、崗位技能工資制等。

我國工資制度是國家依據按勞分配原則所制定的勞動報酬制度,體現個人消費品的分配關係和分配原則。

三、最低工資有什麼用

最低工資指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提供了正常勞動的前提下,其僱主(或用人單位)支付的最低金額的勞動報酬。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工資、特殊工作環境、特殊條件下的津貼,最低工資也不包括勞動者保險、福利待遇和各種非貨幣的收入,最低工資應以法定貨幣按時支付。

最低工資一般由一個國家或地區通過立法制定。在國外,除了政府可以制定最低工資之外,某些行業的組織也可以自行制定該行業的最低工資。最低工資可以用月薪制定,也可以用每小時的時薪制定。最低工資的制定反映了監管機構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在國外,最低工資是政府對勞動市場的正當干預。

最低工資制度是國家通過一定立法程式所規定的、為保障勞動者在履行必要的勞動義務後應獲得的維持勞動力再生產的最低工資收入的一種法律形式。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17

工資結構:教師工資採用的核算方法:基本工資+課時工資+績效工資+津貼工資

基本工資:按以下標準分為三級教師三個檔次的劃分標準:

一檔,《800元》大學本科畢業,在中學任教不足兩年或大學專科畢業在中學任教不滿三年者;語言流暢,言簡意賅,表述清晰

1、教姿教態落落大方

2、三筆字工整

3、熟悉簡筆畫

4、普通話標準,英語發音標準,聲音響亮,具備抑揚頓挫講課風格

5、懂得賞識教育,會欣賞學生,會找出不同學生的若干優點

6、具備較強班級管理能力

7、能夠吃透當前年級的`教材

能生動講出至少5位該學科的名人故事,至少五位該學科的生活故事,並形成文字上交

二檔《900元》,大學本科畢業在中學任教超過兩年或大學專科畢業在中學任教三年以上或碩士研究生畢業獲碩士學位者

①能夠充分理解學校理念,並能融入到日常工作和教學中

②能夠運用:“創啟模式”進行課堂教學,並能夠獨立製作導學案。

③深入研究至少五年以上本學科會考試題

④成功轉變該學科10名以上差生

⑤熟悉家庭教育理念,並能結合到日常教學中

⑥能夠結合中大學聯考出題形式講授本學科知識

7、整理出至少50篇勵志方面的文章,並書寫有自己的評語

8、整理出至少10位本學科成績優異的中大學聯考成功的學習方法案例

三檔《1200元》,具備二檔的要求,並在教學中取得過突出成績且有證明的或有中學一級教師以上職稱者,

①上課語言精煉準確,富有啟發性,教法靈活,注重創新,講練結合,對學科知識瞭解透徹;

②欣賞學生,教書育人方法得當,學生中有很高的威信,教學效果顯著,在日清、周清中學生優秀,沒有問題學生。

③有指導其他教師的能力,同時也積極地幫助指導同學科教師。

④代表學校運用“創啟模式”成功講授至少10場公開課

⑤對所教學課具有獨到見解,能夠提綱挈領的講出課程要點

⑥發表至少5篇以上具有獨到見解學科論文

⑦成功指導至少一位教師學會運用“創啟模式”授課。

⑧熟悉該學科全國會考形式,並能明確分析其中利弊

課時工資

課時工資與基本工資三個檔次相對應,也分為三個級別。一級對一檔15元/課時,二級對二檔20元/課時,三級對三檔25元/課時。

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為一級課時,計算按課時計。地理、生物、政治、歷史、體育、音樂、美術、閱讀每課時按0.8課時計。早讀、自習、輔導、活動課按0.5課時計。

績效工資

方案一:每月800元按教學成績評定。

八年級:兩位教師同教一個學科者,按學生成績名次評定,以七年級下期期末考試名次為標準,月考每提高一個名次獎50元,每後退一個名次扣50元。一位教師教一科者,月考按學生成績評定,每出現一個90分及以上學生獎20元,每出現一個60分以下的學生扣20元。

七年級平行分班,兩位以上教師教同一科者,每次考試以90分及以上人數、60分以下人數、平均分、優秀率(80分)四項指標為依據,評出名次,第一名獎100元,第二名扣100元,以此類推。一位教師教一科者,以八年級評定標準執行。

每次月考後隨月發放績效工資。

方案二

績效工資為各人基本工資+課時工資的50%為本人績效工資的基數。期終考核結果優秀者基數上浮50%,考核結果良好者基數上浮25%,考核結果為合格的保持基數;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績效工資為零。

期終考核教學成績一項以月考成績和期末成績兩項為依據;月考成績佔40%,期末成績佔60%。

考核結果以《教師工作量化考評方案》考評為準。

績效工資每期結束後,一次性集中發放。

津貼工資(每月隨基本工資發放)

津貼工資分校齡津貼和職務津貼;校齡津貼每年100元。

職務津貼包括班主任津貼800元,根據《班級量化考評細則》每月考評結果上下浮動。

辦公室主任助理、教務主任助理、政教主任助理、總務主任助理每月津貼800元;根據崗位職責每月由主管校長量化評定。

兼職生活老師管理學生100―150人津貼800元;管理學生151―200人津貼1200元。

其他不確定工作,由校長根據工作量大小及勞動強度具體確定。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18

1、目的

1.1為形成穩定的工作團隊,維護公司各級員工的利益,促進公司持續、快速、有序的發展,規範工資管理行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與本公司簽訂並履行勞動合同的員工。

1.3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的工資,不含非月度性支付的獎金、因特殊事項或情況支付的津貼和補貼等。

2、工資結構

2.1工資由標準工資、變動工資兩大類組成。

2.2標準工資為根據合同約定,提供正常勞動後可獲得的貨幣性收入,具體科目包括:基本工資、技能工資、全勤工資。

2.3變動工資為根據公司績效考核制度,經考核後獲得的貨幣性收入,具體科目包括:績效工資。

3、工資序列

3.1公司根據不同職位要求,確定生產、行政、技術、銷售四類工資序列。

3.2生產工資序列適用於從事生產管理、倉庫管理、製造生產等生產運營或事務的員工。

3.3行政工資序列適用於從事行政、人力資源、財務等公司常規運營管理或事務的員工。

3.4技術工資序列適用於從事產品研發、生產技術、質量管理、售後服務等專業技術的員工。

3.5銷售工資序列適用於從事市場營銷、銷售推廣的員工。

4、工資計算

4.1工資計算工式:

應發工資=標準工資+變動工資

標準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全勤工資

變動工資=績效工資+特殊貢獻獎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其他專案

扣除專案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需繳納的相關稅費,包括個人所得稅、代扣社保費、補充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其他專案是指工資發放中有多付、錯付、漏付的費用,以及有關法定需要支付的金額較小的費用,如中夜班津貼、獨生子女費等,在下月工資“其他”項中多退少補或支付。

4.2加班工資計算:

法定休假節日加班:加班工資=標準工資÷21.75÷8×加班時間(小時)×300%

休息日加班:加班工資=標準工資÷21.75÷8×加班時間(小時)×200%

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

加班工資=標準工資÷21.75÷8×加班時間(小時)×150%

4.3病假工資計算:

病假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21.75×病假時間(天)

病假時間滿一個月且病假工資低於最低工資的,將補足到最低工資標準。

4.4事假工資計算:

因個人事宜請假,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公司將不支付請假期間的基本工資和技能工資,並不支付全勤工資。

績效工資和特殊貢獻獎仍按照績效考核和特殊貢獻情況予以支付。

4.5員工離職工資計算:

按照員工實際工作時間,支付基本工資和技能工資。其中勞動合同期滿的,公司將折算支付其相應的全勤工資。績效考核週期滿的,公司將支付其相應的績效工資。

4.6員工值班工資計算

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從事臨時性值班工作的,按照日工資80元計算值班報酬。

5、工資支付

5.1工資支付時間:每個自然月的5日,如遇到法定休假節日,則提前到法定休假節日前一工作日,如遇特殊情況的,可商公司工會同意或者以通知的形式,順延到法定休假節日後一工作日支付。

5.2工資支付方式:工資一般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進入個人工資賬戶。如遇特殊情況的,可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員工。員工本人因故不能領取的,可以書面委託的形式委託他人領取。

5.3工資簽收:工資支付給員工後3日內,員工應辦理簽收確認手續。公司將向員工提供工資的明細情況,包括員工姓名(工號)、金額、專案、時間等。

工資簽收記錄將由公司儲存2年。

5.4離職工資支付:員工離職並交接完相應的工作後,於離職的最後一日持“交接單”到財務部門領取現金。

5.5工資預支:個別員工個人或家庭遇突發情況,需要預支現金的,在有2名員工擔保的情況下,可預先支付一定的工資,在公司工作每滿1年,可預借1個月的工資,具體金額由人力資源部稽核確定。

5.6工資支付疑義處理;對工資支付金額及其他相關問題存在疑義的,可於3個工作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門反映,人力資源部門應在2個工作日內予以回覆。

6、工資調整

6.1公司工資原則上每年調整1次,與政府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時間同步。

6.2公司工資調整的幅度由人力資源部提出方案,報公司董事會商議,並商工會後執行。

6.3工資總額主要結合公司經營情況和人力資源計劃,並參考CPI指數變動幅度進行。

6.4員工個人的`工資調整情況主要根據個人績效考核、勞動力市場薪酬調查資訊和個人能力提升情況調整。

6.5因職位升降的,按照調整後的職位確定工資。

6.6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收入調整沒有約定的,適用本法調整工資。

7、試用期工資管理

7.1本章規定僅適用於試用期的員工。

7.2試用期員工的首月工資按照本職位固定工資最低標準執行,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執行。經首月考核後,由本部門負責人提出工資建議,經人力資源部和部門分管副總經理稽核後,總經理批准確定其後續試用期工資。

7.3對於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由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批准,直接確定。

7.4試用期工資直接由財務部門以現金形式發放。

8、年終獎金

8.1年終獎金每年發放一次。公司根據年度經營業績,對企業經濟效益作出較大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

8.2年終獎金兌現前提:公司經濟效益指標達到了既定要求,凡沒有達到既定工作要求的部門一律不予發放。

8.3年終獎金支付標準:個人本年度平均月工資額×加發月數

8.4年終獎金的發放,一般在春節前5個工作日匯到員工工資賬戶。

8.5年終獎金髮放時,已離職者和實際工作時間不滿三個月的不具備領取資格。

9、其它事項

9.1工資水平為公司重要商業資訊,員工負有保密義務。任何洩露本人工資資訊者,一經發現,予以一次書面警告,並作為績效考核的一個重要負面專案。

9.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建立要點:對工作、職責和任職者能力和技能分析與鑑定;確立組織內部靈活的工作配置文化與制度;確立團隊激勵為主的薪酬計劃;確定考核行為及其結果的指標;建立員工支援計劃。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19

一.目的:

通過計件多勞多得的方式提升人員及團隊的工作積極性,促進員工學習技術,以適應企業發展的需要,並體現各關鍵崗位和重要崗位的操作技能含量及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特制定本方案。

二.範圍:

適用於鑄造、加工、塗裝、拋光、電鍍直接生產人員或屬生產輔助性人員。

三.實施前提:

3.1平衡公司與員工的利益,達到雙贏目的,維持員工原有工作效率基礎上所得收益,在提高效率基礎上,同等增加員工收入;

3.2品質及效率直接與薪資掛鉤;

3.3兼顧新老員工之薪資架構,鼓勵老員工繼續服務,激勵新員工積極性與進取心。

四.權責:

4.1管理部負責草案的擬訂及調整和定期檢討;

4.2生產單位負責本單位內相關的資料記錄及分配;

4.3管理部人事課負責稽核計件薪資的核發;

4.4計件單價由IE提供,副總稽核,總經理核准。

4.5IE提供總單價,鑄造、加工、塗裝、拋光、電鍍等部應本著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將本部總單價細分至每一個工位。

五.定義:

5.1計件工資:以各車間產量作業計算各車間應得計件工資總額,並按個人生產數量的多少來計件的薪資,是按照車間和員工個人生產的合格產品的數量或完成的一定作業量,根據一定的計件單價計算勞動報酬的一種工資形式。

5.2用工說明:

1)臨時工:簽訂臨時僱用協議,並按本市最低小時工資計算;

2)試用工:按公司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並按相關規定試用的員工;

3)計件工:按公司規定簽訂勞動合同,並按計件取酬;

4)技術工:按公司規定簽訂勞動合同,負責技術指導。

六.說明:

6.1用工形式:臨時工、試用工、計件工、技術工。

6.2各車間定員(附各車間人力架構定編表):

6.3各車間輪轂出庫單價:

6.4各車間產能(理論工時):

注: 1).鑄造不含模檢人員;精車人員編制在塗裝課; 2).工務人員取現場人員1.0~1.2係數;

3).品檢人員按工作電位取現場人員0.8~1.0係數;4).部級主管薪資未納入車間核算;

6.4考核資料確認:

6.4.1月產量以當月各車間實際入庫的半成品、成品數量為計算計件工資的依據,月底以生產日報總

表作業計算計件工資的憑證,且由質量部和PMC確認方可。

6.4.2生產計劃完成率,由生產部對各工序的生產計劃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月底以生產日報總表作業獎懲依據,彙總在綜合考核中並在各車間工資總額中體現。

6.4.3質量完成情況,由質量部對各工序的質量指標完成情況進行考核,月底以質量部的考核考核匯

總報表作為獎懲依據,並在各車間工資總額中兌現。

6.4.4成本、安全、5S、體系管理等,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考核,月底以綜合考核彙總表作為獎懲衣據,並在各車間工資總額中兌現。

七.鑄造、加工、塗裝、拋光、電鍍人為材料損耗考核實施標準:

7.1鑄造、加工、塗裝、拋光、電鍍人為材料損耗金額與生產材料的總金額比率小於或等於 %至 %,不獎不罰;

7.1.1鑄造、加工、塗裝、拋光、電鍍人為材料損耗金額與生產材料的總金額比率大於 %時,所在部門必須承擔全部制損金額,具體的材料損耗率範圍及處罰金額如下:

A.材料損耗大於 %,小於或等於 %時,處罰金額為 元/月;

B.材料損耗大於 %,小於或等於 %時,處罰金額為 元/月;

C.材料損耗大於 %時,處罰金額為 元/每人。

7.1.2鑄造、加工、塗裝、拋光、電鍍人為材料損耗金額與生產材料的總金額比率小於 %時,公司將獎勵該部門,具體的材料損耗率範圍及獎勵金額如下:

A.材料損耗小於 %,大於或等於 %時,獎勵金額為 元/月;

B.材料損耗小於 %,大於或等於 %時,獎勵金額為 元/月;

C.材料損耗小於 %時,獎勵金額為 元/月。

7.2具體的材料損耗由PMC提供,具體的獎罰金額由各部最高主管提報(提報時必須附上倉儲課提供的具體材料損耗率資料及表單),由副總審批,總經理核准。

八.異常工時補償:

8.1異常工時補償統一按 元/小時計算。

8.1.1如因供應商來料不良造成返工等工時,由生管、工務、品管確認後,按 元/小時標準補償該部門;

8.1.2因機臺裝置故障造成的停工工時,由工務確認後,按 元/小時補償該部門;

8.1.3如因生產部門本身原因造成不良返工,不給予任何補償;

8.1.4換模:各部門由生產一個產品的狀態轉換為生產另外一個產品的狀態稱為換模。換模工時是一種不可避免的異常工時,但可以縮短。

不同類別的產品換模依IE頒佈的換模工時計,由研發部經理籤認,100%公司吸收。

由於急插工單造成二次換模和待料/待工具裝置等異常工時由提出單位籤認並吸收。

因製程異常無法順暢生產而換模,不可申報換模工時,造成的工時損失由責任單位籤認並吸收。

8.1.5特採:

來料合格,製成的成品特採出貨後,客戶退貨所造成的損失工時由判定單位籤認,責任單位吸收;

來料判特採,損失工時(含材料挑選,返工工時)由IE提供工時,採購籤認轉供應商100%吸收。

來料判特採,製成的成品特採出貨後,客戶退貨所造成的損失工時(因來料特採造成時),由品管籤認,判定單位吸收 %,責任單位吸收 %。(判定單位如為多家則損失工時均攤)

8.1.6返工

OQC判退,責任部門自行返工,不可申報產出工時。產生的損失工時由IPQC籤認並吸收 %。所在部門自行吸收 %;

支援其他部門返工,按支援計即可;

客戶退貨(包括庫存和未入庫之成品),返工損失工時由品管籤認吸收 %,

生產部門吸收 %;

8.1.7來料不良:

IQC判合格物料,生產部門實際生產時發現物料功能不良/混料/包裝不足/標示錯誤/標示不規範均可開出來料不良異常單通知品管處理。因來料不良造成的挑選/返工/異常停產處理等各項損失由品管籤認並吸收 %, %轉責任廠商吸收。

來料判挑選,則挑選工時報投入計,由品管籤認全部轉責任廠商吸收。

來料不良,品管已判退,但由於受交期壓力改為挑選上模,則造成的各項損失工時由生管籤認後轉責任廠商吸收。

來料不良造成異常工時責任單位是供應商的則需轉嫁供應商,是公司內部單位造成則由公司內單位吸收。

8.2異常工時由工務、生管、品管等相關人員確認後,上交管理部,副總稽核,總經理核准,總經辦存檔以備核對稽查。

九.薪資計算:

9.1計件薪資架構:由基本薪資+效率薪資+全勤獎+崗位補貼(如有的)+異常工時補償費用。

9.1.1基本薪資:為每人620元/月;

9.1.2效率薪資:依據產量、單價、品質、成本、崗位係數、實際出勤工時、績效評定係數計算;

崗位工時=實際出勤工時※崗位係數;

工時分配率=(產量※單價)之總和÷崗位工時總和;

崗位薪資=工時分配率※崗位工時;

績效薪資=崗位工時※績效評定係數。

9.2試用期內員工,試用期內按計時薪資計算,試用期後即參與計件,由各車間按計件計酬發薪。

9.3各部門聘用的臨時工薪資費用由各聘用部門支付。

9.4關鍵技術崗位“低壓、CNC、噴塗、電鍍”等,可以實行師傅或技術員帶徒弟制度,凡所帶新員工在經試用期考核合格者,師傅可獲得100元的補助費,該費用由公司支付。

9.5 新產品試模費,鑄造工序每套補助 元,加工工序每套補助 元,每月由開發課彙總後交各生產單位稽核,並報副總經理/總經理核准,由公司支付費用並計入各車間工資總額中兌現。

9.6 鑄造車間的高溫補貼費按公司原有規定執行。

9.7 正式聘用的計件人員符合工齡者同樣享有年資獎,但不再享有夜班津貼。

9.8 計件人員公司每天免費提供一餐工作餐。

9.9 若因公司原因導致產量不足,員工月計件薪資不足620元時,由公司補貼按620元發放。

十.責任廢品考核及處置規定:(需質量課配合制訂相關規定)。

十一.部門考核獎懲規定:含生產計劃完成、質量完成、成本、安全、5S、體系管理等。

十二.其它事項:

12.1各生產單位的考勤彙總表須於每月2日前交管理部,負責相關指標考核人員須於每月3日前將當月產量、質量、計劃完成率等各項指標完成情況書面彙總呈總經辦,每月5日前PMC將各部門的各項原輔材料實際消耗情況統計彙總報總經理,逾期不報,每遲一天,處罰部門主管20元及主辦人員10元。

12.2總經辦考核人員彙總稽核後,每月7日召開綜合管理考評會議,報告考核結果,並將考核結果提交管理部,由管理部負責在各部門薪資總額中體現;每月9日前,管理部將薪資總額提交各部門,由各部門再對本部門的薪資總額進行二次分配。

12.3二次薪資分配結果於每月12日之前由各部門審批後交至管理部彙總,16日報財務部稽核,經副總經理/總經理稽核後,每月20日左右發放薪資。

12.4質量部、工務部、開發部、模修車間等間接人員,實行各車間或相關工序的平均計件工資乘係數乘考核得分的工資標準。不足定員的按實有人員撥發工資,超出定員的人員,公司不予以撥給工資,由本單位自行解決。另新招員工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錄用的,半年內按相關工序的平均計件工資0.9係數撥給部門進行二次分配。

12.5各車間課長、經理等將會在訂定的固定薪資基礎上再參與本車間的平均計件薪資 係數的分配;車間技術人員固定薪資為 元,再享有車間平均計件薪資 係數的分配;

12.6各二次分配部門的考核及分配方案要公正、公平、公開,獎罰名單、金額等均應張榜公佈,接受員工監督,並將分配方案提交公司總經辦備案,未經批准不得隨意更改。

12.7所有文職類人員薪資均按計時薪資計算,由公司支付。

12.8一個月結束時,所有在製品的計件薪資的計算順延至下個月。

十三.計件薪資結算流程:

13.1標準單價(含各工位單價):由IE制定,並交於生管;

13.2生管發放“制令單”:同時一併將各工位標準單價發放至各部門;

13.3各部門必須對當天入庫或轉流下一個部門/工位產品的日期、制令單號、產量、入庫數、每個工位人員當天的計件數量和工時等作好記錄;

13.4異常工時由各部組長統計後,交相關責任部門確認,上交副總稽核,總經理核准;

13.5月底PMC按部門彙總出生產各部門入庫數量(日期、制令單號、入庫數量和物料損耗資料;品管彙總出各部品質相關資料,交副總稽核,總經理核准。

十四.本方案自20__-05-12起試行,各相關車間的原薪資方案取消,如在試行過程中發現新的問題,再做相應調整而趨於完善。

公司工資規章制度 篇20

1、目的

1.1為形成穩定的工作團隊,維護公司各級員工的利益,促進公司持續、快速、有序的發展,規範工資管理行為,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與本公司簽訂並履行勞動合同的員工。

1.3本制度所指工資,是指每月定期以法定貨幣形式發放的工資,不含非月度性支付的獎金、因特殊事項或情況支付的津貼和補貼等。

2、工資結構

2.1工資由標準工資、變動工資兩大類組成。

2.2標準工資為根據合同約定,提供正常勞動後可獲得的貨幣性收入,具體科目包括:基本工資、技能工資、全勤工資。

2.3變動工資為根據公司績效考核制度,經考核後獲得的貨幣性收入,具體科目包括:績效工資。

3、工資序列

3.1公司根據不同職位要求,確定生產、行政、技術、銷售四類工資序列。

3.2生產工資序列適用於從事生產管理、倉庫管理、製造生產等生產運營或事務的員工。

3.3行政工資序列適用於從事行政、人力資源、財務等公司常規運營管理或事務的員工。

3.4技術工資序列適用於從事產品研發、生產技術、質量管理、售後服務等專業技術的員工。

3.5銷售工資序列適用於從事市場營銷、銷售推廣的員工。

4、工資計算

4.1工資計算工式:

應發工資=標準工資+變動工資

標準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全勤工資

變動工資=績效工資+特殊貢獻獎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扣除專案+其他專案

扣除專案是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需繳納的相關稅費,包括個人所得稅、代扣社保費、補充保險費、住房公積金等。

其他專案是指工資發放中有多付、錯付、漏付的費用,以及有關法定需要支付的金額較小的費用,如中夜班津貼、獨生子女費等,在下月工資“其他”項中多退少補或支付。

4.2加班工資計算:

法定休假節日加班:加班工資=標準工資÷21.75÷8×加班時間(小時)×300%

休息日加班:加班工資=標準工資÷21.75÷8×加班時間(小時)×200%

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

加班工資=標準工資÷21.75÷8×加班時間(小時)×150%

4.3病假工資計算:

病假工資=(基本工資+技能工資)÷21.75×病假時間(天)

病假時間滿一個月且病假工資低於最低工資的,將補足到最低工資標準。

4.4事假工資計算:

因個人事宜請假,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公司將不支付請假期間的基本工資和技能工資,並不支付全勤工資。

績效工資和特殊貢獻獎仍按照績效考核和特殊貢獻情況予以支付。

4.5員工離職工資計算:

按照員工實際工作時間,支付基本工資和技能工資。其中勞動合同期滿的`,公司將折算支付其相應的全勤工資。績效考核週期滿的,公司將支付其相應的績效工資。

4.6員工值班工資計算

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從事臨時性值班工作的,按照日工資80元計算值班報酬。

5、工資支付

5.1工資支付時間:每個自然月的5日,如遇到法定休假節日,則提前到法定休假節日前一工作日,如遇特殊情況的,可商公司工會同意或者以通知的形式,順延到法定休假節日後一工作日支付。

5.2工資支付方式:工資一般通過銀行轉賬的形式,進入個人工資賬戶。如遇特殊情況的,可以貨幣形式直接支付給員工。員工本人因故不能領取的,可以書面委託的形式委託他人領取。

5.3工資簽收:工資支付給員工後3日內,員工應辦理簽收確認手續。公司將向員工提供工資的明細情況,包括員工姓名(工號)、金額、專案、時間等。

工資簽收記錄將由公司儲存2年。

5.4離職工資支付:員工離職並交接完相應的工作後,於離職的最後一日持“交接單”到財務部門領取現金。

5.5工資預支:個別員工個人或家庭遇突發情況,需要預支現金的,在有2名員工擔保的情況下,可預先支付一定的工資,在公司工作每滿1年,可預借1個月的工資,具體金額由人力資源部稽核確定。

5.6工資支付疑義處理;對工資支付金額及其他相關問題存在疑義的,可於3個工作日內向人力資源部門反映,人力資源部門應在2個工作日內予以回覆。

6、工資調整

6.1公司工資原則上每年調整1次,與政府社會保險繳費基數調整時間同步。

6.2公司工資調整的幅度由人力資源部提出方案,報公司董事會商議,並商工會後執行。

6.3工資總額主要結合公司經營情況和人力資源計劃,並參考CPI指數變動幅度進行。

6.4員工個人的工資調整情況主要根據個人績效考核、勞動力市場薪酬調查資訊和個人能力提升情況調整。

6.5因職位升降的,按照調整後的職位確定工資。

6.6勞動合同中對工資收入調整沒有約定的,適用本法調整工資。

7、試用期工資管理

7.1本章規定僅適用於試用期的員工。

7.2試用期員工的首月工資按照本職位固定工資最低標準執行,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執行。經首月考核後,由本部門負責人提出工資建議,經人力資源部和部門分管副總經理稽核後,總經理批准確定其後續試用期工資。

7.3對於公司急需的特殊人才,試用期工資可由人力資源部報總經理批准,直接確定。

7.4試用期工資直接由財務部門以現金形式發放。

8、年終獎金

8.1年終獎金每年發放一次。公司根據年度經營業績,對企業經濟效益作出較大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

8.2年終獎金兌現前提:公司經濟效益指標達到了既定要求,凡沒有達到既定工作要求的部門一律不予發放。

8.3年終獎金支付標準:個人本年度平均月工資額×加發月數

8.4年終獎金的發放,一般在春節前5個工作日匯到員工工資賬戶。

8.5年終獎金髮放時,已離職者和實際工作時間不滿三個月的不具備領取資格。

9、其它事項

9.1工資水平為公司重要商業資訊,員工負有保密義務。任何洩露本人工資資訊者,一經發現,予以一次書面警告,並作為績效考核的一個重要負面專案。

9.2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