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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安規章制度(精選20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75W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1

1.0目的確定物業公司各管理處保安部內部制度、規範部門建設、確立員工言行規範。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精選20篇)

2.0適用範圍物業公司各管理處保安部3.0制度3.1保安員文明規範3.

1.1著裝規定a保安人員在工作、執勤和上課時,必須按規定統一著裝。

b著裝時,應扣好衣釦,結上領帶,戴正帽子,戴正工作證,穿黑皮鞋,紮緊武裝帶。

c不得穿制服外出小區,不得在業餘時間穿制服外出,不得冬夏制服混穿。

d保安員著制服時,要經常保持乾淨整潔。

3.1.2儀表、頭髮、指甲經常修剪,保持整潔,男保安員不準留大包頭、大鬢角、不準蓄鬍須;

女保安員不得留長髮,保安員當班不得佩帶個人飾品。

3.1.3站姿保持全身正直成跨立姿勢,身體的任何部位不得依靠建築物、樹木、汽車等。

3.1.4語言:執勤時遇到客人要讓道、微笑、問好。

常用語:您好!請!謝謝合作!對不起!不用謝等。

3.1.5紀律:有自我約束力,不違章、不違法;

服從領導分配指揮;

嚴格遵守考勤制度,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替換班;

在小區內不準酗酒,工作時間不準抽菸;

按崗位要求進行工作,嚴禁飲酒後上崗,在崗時嚴禁嘻笑、打逗、聊天、睡崗、脫崗、空崗、串崗。

3.1.6工作態度:端正穩重,盡職盡責;

處理問題要有耐心、不急躁;

當小區業主、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受到威脅或可能受到損失時,要機智、靈活、妥善地採取應急措施,全力保護業主、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

3.2值班制度

3.2.1保安部實行24小時分時段輪流值班。

3.2.2保安部各班每星期五將值班班次安排於《保安部_____班班表》上。

3.2.3未經保安部助理批准,任何人不得隨意換崗、調班。

3.3交接班制度

3.3.1必須在崗位上交接班,接班人員提前10分鐘到達崗位,嚴格交接手續,即交裝備、交情況、填寫《值班記錄》本,將工作環境打掃乾淨。

3.3.2交班人員等接班人員驗收後才能下班,驗收發現問題由交班人員承擔。

交班時接班人未到不準擅自下班,必須經領導批准有人接班方可離崗。

3.4保安部請示報告制度

3.4.1各崗位發現的異常情況,應隨時向當班班長報告,緊急情況下可以越級向保安部助理及公司領導報告。

3.4.2發生事故、發現重大情況應立即向保安部助理和公司領導報告。

3.4.3凡超過本級許可權,無把握解決或按規定要請示報告的問題要一事一報。

3.4.4凡屬各班的工作,思想狀況等應隨時向助理作專題報告。

3.4.5報告應及時、準確、實事求是,對於報告的問題主管領導應及時處理。

3.4.6彙報通常以口頭形式逐級彙報,必要時以書面形式報告。

3.5裝備管理規定

3.5.1保安員的工作配置包括:通訊器材、保安器械等重要裝備,為了加強管理,特作如下規定:a所有的裝備由助理或助理指定人員到庫房領取,並在《裝備領用登記表》記錄。

b辭職,辭退的員工,必須在當日內將裝備,服裝交庫房,遺失專案將按百分之百賠償。

c凡在工作中損壞的,須憑報告由保安部助理批准換領或作相應賠償。

d凡遺失的按百分之百賠償,憑報告經批准領取。

e保安部助理每月對各種裝備進行一次檢查和維護,檢查結果記錄在《綜合檢查記錄》 。

f使用裝備器材者要愛護裝備,如不是因公損壞,照價賠償,並給予嚴肅處理。

3.6請銷假制度

3.6.1請假均須填寫《請銷假條》 。

3.6.2住勤隊員工作之餘的`外出假,8小時內由班長審批,請假24小時內由助理審批,48小時內由管理處主任審批

3.6.3請假三天以上(含三天)由公司經理批准。

3.6.4因請假所缺工作崗位應有保安部安排人員替補,並扣請假人在請假期間的工資等。

3.6.5請假期滿應按時歸隊,及時到部門報到銷假,並報告班長,接受執勤任務。

3.7內務制度

3.7.1保安員宿舍內務要整潔,美觀,統一。

3.7.2保安員的床鋪必須統一擺設。

被子、大衣等床上用品必須保持乾淨整潔,擺放整齊。

3.7.3床下按規定排列好,鞋子、水桶等,不能有任何雜物。

3.7.4保安員的制服、帽子、皮帶等保安裝備必須統一,集中有序地按規定擺放,不得隨意亂放。

3.7.5除必要的工作、生活用具外,其它物品或非保安員物品,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放置。

3.7.6每週由保安助理負責組織班長巡查內務情況,並作出記錄《保安內務檢查記錄表》作為保安員每月考評專案之一。

3.7.8不允許在休息室會客,不準留客於宿舍。

3.7.9對違反上述規定者,按《保安部獎懲細則》內的相關規定處理。

4.0相關記錄

4.1《值班記錄》

4.2《裝備領用登記表》

4.3《請銷假條》

4.4《保安內務檢查記錄表》

4.5《保安部_____班班表》

4.6《綜合檢查記錄》

5.0附錄《保安部獎懲細則》編寫: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2

一、具有強烈的責任心,對工作認真負責,能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大膽工作、不徇私情、保持高度的警覺性,敢於挺身而出制止犯罪活動及違法亂紀行為。

二、具有良好的服務意識和安全意識,儀表端莊、乾淨整潔、禮貌待人,在保安服務中真正體現“警惕、溫暖、敏捷、周到”的服務風格。

三、努力鑽研保安服務的業務知識,掌握企業保安的服務技巧,當值時要保持旺盛的鬥志和良好的精神狀態,做到“召之即來,來之能戰,戰之能勝”。

四、服從上司的指令和工作安排,熟悉本部崗位的任務與要求,認真貫徹執行安全崗位責任制,做好本職工作,確保公司安全。

五、處理在公司內發生的.非常事故並採取行動及協助公司各部處理員工和客戶的安全問題,並要熟悉崗位的分佈,愛護通訊器材和崗位上的各種設施。

六、在公司範圍內外巡查,果斷處置本崗位發生的問題,發現可疑的人和事要禮貌地進行盤查監控。

七、協助有關部門保衛重要賓客進出公司及做好大型會議的保衛工作。巡視公司的員工聚集地點,制止賭博、打鬥及偷竊客人財物情況發生。

八、經常對要害部位和儲存大量錢物的場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護衛財務部收銀員將現金存入或提出。

九、定期檢查報警系統、安全及消防系統,嚴密控制建築物周圍之門戶、服務區、工程交貨區。

十、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特別是安全保衛制度,執行交接班制度。上崗時不得擅離崗位,上班時不準睡覺,以確保公司的安全。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3

一、簽到時間要求:

(一)白班:早上7:00-8:00之間、下午16:00-17:00之間,每日簽到2次

(二)夜班:下午16:00-17:00之間、半夜23:00-24:00之間、凌晨3:00-4:00之間、次日早上7:00-8:00之間,每日簽到4次

(三)週六、週日大班:早上7:00-8:00之間、下午16:00-17:00之間、半夜23:00-24:00之間、凌晨3:00-4:00之間、次日早上7:00-8:00之間,每班總計簽到5次

二、注意事項

(一)全體保安人員要嚴格遵守簽到時間,違反一次或一次未簽到者,單次罰款50元;

(二)特別情況:如請假,保安員請假須經班長劉永平批准,班長請假須內保批准;

(三)全體人員要嚴格遵守進出入車輛管理制度,發現有未登記或未允許進入人員、車輛,單次罰款50元;

(四)外來人員、車輛對公司財產造成損壞的,保安人員要及時發現,扣留事故責任的人員和車輛,未找到事故責任人的由當班保安對事故負責,找到事故責任人的視情況獎勵50-500元。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4

為了公司車輛的管理規範,提高車輛使用效率和節約開支,充分服務於工作,確保車輛良好的執行狀態及行駛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車輛實行統一管理,相對固定,因工作需要可統一調配使用,日常工作由各部門安排使用,車管人員監督使用情況。公司車輛統一由秦文波同志負責,各部門領導負責本部車輛管理。

二、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法規,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愛護車輛、節約油修費用,要做到勤檢查,勤保養、勤調整、不開英雄車,賭氣車、冒險車。

四、車輛固定駕駛員,因工作需要其他駕駛員使用的,交接時必須檢查驗收車輛,並填寫交接單,由接車人負責車輛安全責任。檢查驗收注意:外檢是否有擦掛、碰撞痕跡,內檢機油、剎車油是否缺油或漏油,檢查電瓶是否缺少電解液,水箱是否缺水、漏水、水溫是否正常,儀表顯示是否正常,始終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嚴格按規定操作,確保行車安全。因人為及操作不當造成車輛發動機及其他零部件損壞的,處罰30—100元。

五、嚴禁無照駕駛,嚴禁酒後開車,嚴禁疲勞駕駛。嚴禁私自將車輛外借他人使用,違規者處罰200元,造成事故的由本人承擔全部責任。

六、非公務用車出渭必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使用,未經請示或同意的發生的一切事故及責任由用車人員承擔。

七、公務用車違犯交規造成的罰款由駕駛員承擔20%,非公務用車違規造成的.罰款由個人承擔。

八、車輛出現故障需維修時,駕駛人員要及時彙報部門領導,由部門領導和車輛負責人溝通,並經車輛負責人實際檢視確認故障及原因後,按公司規定開具維修單,經總經理審籤後方可到修理廠維修。

九、車輛保養及維修過程中,駕駛員要始終堅守修車現場,關注維修質量和換件是否真實可靠。

十、駕駛員經常學習,熟悉車輛效能,提高駕駛技能和保養車輛水平,尤其是未經正規訓練的司機,自己要自覺學習《交通安全法》,練習基本功,儘量避免違章和事故。

十一、車輛用油按公司目標責任制的標準執行,節約留用,超用不補。

十二、本制度自二0xx年四月一日起執行。

zz市保安服務總公司

二0xx年三月xx日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5

1目的

為加強保安工作管理,落實保安工作職責,維護正常的生產與工作秩序,保障公司安全,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保安工作的管理。

3作息時間

白班:7:00-19:00晚班19:00-7:00

工作時長為12小時,採取輪班制,星期天轉班。

4職責

4.1嚴格遵守、執行的各項規章制度。

4.2上崗執勤時,必須著裝整齊,儀表莊重,文明執勤,隨身攜帶、開啟對講機,確保通訊暢通。

4.3嚴格執行門衛制度,嚴守崗位紀律,上崗必須做好巡邏,勤檢查、不脫崗、不串崗、不睡崗、不擅自調崗,不準喝酒、不準看書看報,不準收聽半導體和電視機,不準動用扣留物品,嚴禁監守自盜,在上崗值班期間,若因自己的失誤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4.4堅持原則,辦事公道,不打人罵人,說話和氣,按的有關制度接待賓客,禮貌的回答賓客的`詢問。

4.5嚴格把好人員、貨物進出關,維護秩序,職工的安全。

4.6熟練掌握內安全防範情況及安全報警設施如消防栓,滅火器材,報警器的效能及使用方法。

4.7認真做好上崗記錄,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如遇接班一方未按時到位,當班一方必須堅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

4.8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發現隱患及時報告並協助處理。

4.9觀察內部和外圍動靜,如發現各種違法犯罪分子要勇於抓獲,一旦發生案情,要迅速保護好現場,並及時報告領導及公安機關,配合公安機關偵破案件。

4.10加強自身建設,保安之間團結一致,互相關心、互相愛護,互相幫助,樹立大團結的意識。

4.11保持監控室和值班室的清潔乾淨,天天打掃,窗明地淨。

4.12服從領導安排,完成領導交辦任務。

5崗位操作及要求

5.1交接崗

5.1.1每日上午7:00時和晚上19:00時為交接崗。

5.1.2交接崗時將當班所接納物品清點清楚,以及夜班所發生的情況未得到解決的需書面彙報。檢查值班室內外的衛生狀況,地面無紙屑,桌面無雜物,整齊清潔。

5.2執勤

5.2.1白班必須有一人站崗。

5.2.2值勤時做到遇見領導立崗,檢查物品立崗,外來人員進出立崗。

5.2.3門衛室值勤時,應做到坐姿端正,做好接待工作,值勤期間不看書報電視,聽收音機。不與無關人員聊天,勸阻無關人員不要在門衛室寄存物品或打電話,禁止打瞌睡。

5.2.4維持門口秩序,使之保持暢通。

5.2.5熟記消防,報警,救護及內部聯絡電話。

5.3巡邏

5.3.1每天按照巡檢制度定時輪流巡邏。

5.3.2巡邏時思想集中,保持高度警惕,不吸菸,不與無關人員閒聊,並將每一點所發生情況記錄清楚,巡邏時做到勤走動,勤思考,勤觀察。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5.3.3白天主要對車間、辦公區巡邏;夜晚要加強對廠區、宿舍區、辦公區進行檢查.

6附則

6.1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若內容需修改,會另行通知。

6.2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頒佈實施。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6

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激勵職工的敬業精神,特制定員工獎懲制度。

第一節獎勵

一、獎勵種類:頒發獎狀:通報表揚(嘉獎);

物質獎勵;

晉升;

發放獎金。

二、獎勵條件:

(一)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認真勤奮、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

(二)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物質獎勵,晉升: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

2、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3、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於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5、多次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三)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發放獎金:

1、同壞人壞事作鬥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2、遇突發事件第一時間達到現場,維護現場秩序,不退縮,有效的控制場面使損失降到最低者。

3、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者。

4、在各類報刊或學術研討會上發表有關物業管理論文者。

(四)員工有下列情形者年終可參加優秀工作者評獎。

1、一年中累計三次嘉獎無簽發警告通知書者

2、在當年工作中,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完成本職工作,工作成績優秀者。

3、其他可參選優秀工作評獎者。

三、獎勵程式:

1、凡符合上述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將員工事蹟以書面形式報告上報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核實無誤後報公司領導批准後實施。

2、每月將對員工進行一次考核,根據考核成績評定員工。如一年內兩次被評為先進者,授予優秀員工稱號,並給予獎勵。

3、對嚴格遵守考勤制度的員工,在提薪晉升等各方面將優先考慮。

第二節違紀過失一懲罰種類:口頭警告:簽發警告通知書,罰款:辭退:有下列行為過失者口頭警告: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情節較重者。

2、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3、初次不聽領導合理指揮者。

4、不按公司規定著裝;儀表、儀容不整,當值哼歌、吹口哨、無精打采者。

5、不及時彙報,不填寫交接班記錄者。

6、不使用禮貌用語。

7、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穿工作服者。

8、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兩次或每次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者。

9、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重者。

10、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11、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或接待私人來訪時間超過15分鐘者。

12、當班時間吃東西、收聽廣播、看報紙、聊天、吃零食者。

13、無故不參加公司的列會,培訓者。

14、不得玩遊戲、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報雜誌或從事規定以外的`工作。

有下列行為過失者簽發警告通知書或罰款: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者。

3、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6、委託他人或代他人簽到者。

7、當班時間睡覺、打鬧、飲酒者

8、未經同意私自調班或擅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或早退(1周超過3次)

9、因服務態度差受到使用者投訴時,與使用者爭辯、吵鬧或對業主投訴的處理不當或不及時,引致業主向上級部門領導投訴者。

10、弄虛作假,塗改當班記錄、刪除錄象記錄。

11、不服從領導的正確命令並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12、超越職權範圍或違章操作釀釀成事故者。

13、工作時間消極怠工者。

有下列行為過失者辭退:

1、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及安排,不聽從上級領導指揮監督、與其發生衝突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工作時間喝酒、賭博、打架。

4、工作範圍內聚眾賭博、變相賭博等。

5、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6、服務態度極差,與業主吵架,經查實累計被戶主投訴3次以上者。

7、聚眾鬧事妨害、擾亂正常工作秩序者。

8、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9、對同事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10、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裝置事故者。

11、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連續曠工3天或兩個月累計五天,全年累計七天的。

12、盜竊同事或公司、客戶財物者。

13、職務下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大者。

14、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5、在公司內部有傷風敗俗之行為者。

16、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17、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18、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19、故意撕毀公文者、遺失重要公文(物品)者或故意洩漏商業祕密者。

20、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21、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22、年度內累計三次簽發警告通知書者。

23、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

24、其它應給予辭退的行為。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7

一、專業形象與禮儀

1、著裝規範

(1)按時上下班,著統一制服、深色皮鞋,佩戴保安標識、上崗證;

(2)按季節和場合著規定的保安制服,不得混穿制服;

(3)保持制服乾淨、整潔,不留長髮、鬍鬚、長指甲,不得染髮;

2、站位站姿:

(1)按崗位要求進行站位,不得隨意變化位置;

(2)站位時昂首挺胸、面帶微笑,展示積極向上的精神風貌;

(3)站位時不得長時間接打手機,不相互聊天;

(4)站姿規範,不得有備手、叉腰,、抖動雙腿等不文明舉止;

3、器械規範:

(1)鋼叉、警棍平時固定擺放在門房顯眼位置,不得隨意變化位置;

(2)警戒站位時鋼叉、警棍、催淚瓦斯必須拿在手中或隨身攜帶;

4、文明用語:

(1)工作中不逞強、不抖狠,善於化解矛盾;

(2)接待時表現方得體,有禮有節;

(3)熟練使用“文明用語五句話”:(敬禮)您好,請問您找誰?/請您出示證件,請登記/請稍等,我您聯絡/請進;或本人不在,請您下次再來/請您慢走!

二、人員出入管理

1、管理制度上牆:

(1)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應整齊懸掛在值班室;

(2)校園管理制度有:《學校安全管理制度》《保安員職責》《人員出入管理制度》

2、師生上學、放學時的站位:

(1)提前半小時站於門兩側警戒,並密切關注門附近安全情況;

(2)警戒時必須手持警具,提高警惕,隨時做好應急應;

(3)發現可疑人員或事件時,及時報告,並按預案積極妥善處置。

3、上課期間人員出入管理:

上課期間學校門必須上鎖,所有人員出入嚴格登記,內容包括:姓名、單位(班級)、出入事由、出入時間、聯絡人姓名。

(1)學生:上課期間不允許出外,如遇特殊原因(如生病等)需外出,必須由班主任通知保安,並上交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存檔,在登記簿上詳細登記;

(2)本系統人員:上級領導來校檢查工作,先由保安向學校領導請示,經確認後登記放行;

(3)外來人員:

學生家長來校辦事,須在校外等待下課,由家長與班主任聯絡並登記家長及學生的基本資訊,由班主任確認後通知保安放行;

其他來校辦事人員,須與學校領導或老師聯絡,由領導或老師親自到門衛處確認後帶領進校;

嚴禁社會閒雜人員進校。

三、校園安全巡視

1、巡查時間區間:

上課期間每隔2小時巡查一遍校園,每次一人交替進行;夜間值班人員每隔2小時巡查一遍校園。

2、巡查範圍及內容:

(1)在巡查時要重點檢查:校園圍牆、教學樓、操場等重點部位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2)在巡查時要檢查:消防、水電器材的放置是否符合規定要求,是否有損毀現象,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使學校能夠及時進行更換或修復;

(3)責任區衛生管理:保持責任區衛生,無明顯垃圾、異物或亂堆亂放的物品;

四、緊急情況應急處理

1、外來突發事件:學校外發生突發事件時保安必須堅守崗位,在第一時間向學校、隊領導及機關報告,並做好應急準備。

2、校內突發事件:校內發生突發事件時保安在保證門安全的前提下,首先要趕到現場判明情況,協助學校領導處理;必要時報警和報告隊領導。

6、學校保安管理制度

一、學校保安員應忠於職守,遵紀守法,著裝整齊,文明執勤,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二、學校保安員堅持優質服務,自覺維護學校的聲譽。

三、學校保安員必須熟練使用學校的各種消防器材,愛護學校公物。

四、學校保安員要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尊重領導、師生,服從管理。

五、學校保安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工作,維護學校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以及學校的裝置設施安全。保安員要認真落實安全防範措施,維護校園治安秩序。一旦發現問題或遇突發事件,要迅速作出正確的判斷和處理,及時向主管部門和領導報告,防止各種意外發生。

六、學校保安員要準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認真交接值班情況,填寫值班記錄並簽名。

七、學校保安員不在崗位上睡覺、喝酒、吃檳榔,不離崗、脫崗,不在崗位上會客或辦私事。

八、學校保安員要加強校內四周以及各樓層的巡查。

九、對車輛的管理:

(1)本校教職工和家屬的車輛出入,要認真做好登記。

(2)正常上課期間對外來人員必須問清工作單位、姓名及事由後聯絡被人,經允許後先登記再請其進入;如遇直接來找校領導的陌生人員,必須與相關領導聯絡確認後才准予入校;如遇上級主管部門或其他單位工作人員來我校檢查、指導工作,應及時報告校長辦公室或與相關處室聯絡,並指引來人員進校,指揮其車輛按要求停放。

(3)其它無關人員及車輛一律不許進入學校。進入學校的車輛要引導其按指定的地方停放,嚴禁其車輛亂停;出入學校的外來車輛(特別是貨車)要嚴格檢查,出校的'物品必須經校領導同意(批條)方可放行。

十、被人不在學校,要婉言拒絕其進入學校。

十一、學生正常上課期間因事須離校者,要檢視並留存班主任或科任教師簽字的請假條,然後予以放行;否則,值班保安員承擔一切責任。

十二、學校保安員要搞好保安室及周邊衛生,要積極協助學校做一些力所能及的搬運、張貼等工作。

十三、保安人員有事,必須請假,經同意後才許離校,未經同意或自理崗位者做曠工處理,請假後不按時歸隊的做曠工處理,累計警告三次以上者做自動離隊處理。

十四、保安員不服從管理,頂撞主管人員或校領導,或散佈謠言、惡意中傷他人的;保安員觸犯法律被治安行政拘留或追究刑事責任的,直接開除出校。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8

1.0目的規範保安部、消防中心各崗位交接班工作,確保工作交接清楚,責任明確到人。

2.0適用範圍適用於物管公司保安部各崗位每天的交接工作。

3.0職責

3.1保安部主管負責交接工作的講評、指導及檢查工作。

3.2當值領班負責所帶班組的交接工作。

3.3當值保安員負責具體的交接工作。

4.0工作程式

4.1接班前集合。

4.1.1嚴格執行《員工手冊》中的有關規定,不符合該規定中的儀容儀表不準上崗。

4.1.2所有接班人員應於接班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集合。

a)注意自身形象,不得相互追逐、打鬧。

b)保持站立姿勢,不得蹲坐。

4.1.3整理著裝,當值領班按《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檢查員工著裝。

4.1.4當值領班集合隊伍,清點人數,並安排崗位。

4.1.5保安部主管下達工作指令,並交待有關工作注意事項。

4.1.6集合過程應在15分鐘之內完成。

4.2接班。

4.2.1所有當值人員準時到達各崗位進行崗位交接工作。

4.2.2交接班人員相互敬禮問好。

4.2.3接班人員清點崗位上所有公共物品,如:對講機、崗臺、太陽傘、路障、鐵馬、護攔帶、滅火器等物品,如發現損壞或遺失應立即向領班彙報,並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說明物品去向及做好記錄。

4.2.4認真查閱上一班值班記錄,詢問上一班工作完成情況,如有需要繼續跟進的工作應作好記錄以便跟進。

4.2.5檢查區域內有無異常情況,在上一班當值保安員的帶領下,系統地檢查責任區域內的工作情況,如發現有異常則要求上一班當值人員做出解釋,並通知領班前來處理及做好記錄。

4.2.6交接雙方在確認無誤後在上一班值班記錄本上簽名,並開始接崗值勤。

4.3交接。

4.3.1各崗位在交班前需進行崗位清潔工作。

4.3.2認真做好值班記錄,收集整理好相關的`工作依據,如:施工許可證、放行條、施工出入證等。

4.3.3在接班人員到達崗位時,主動向對方敬禮問好。

4.3.4將未完成的工作如實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4.3.5帶領接班人員系統地檢查區域內的工作情況。

4.3.6互相簽名後,方可離崗,並排隊趕往集合地點。

4.4交接班後集合。

4.4.1當值領班在全部崗位交接清楚後集合隊伍、清點人數,並對值班情況進行講評,批評或指出不足,提出改正措施或意見。

4.4.2解散隊伍。

5.0記錄

5.1《保安部日報表》

5.2《保安部各崗位交接班表》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9

第一條為了規範保安服務活動,加強對公司保安服務工作的管理,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和公安部《關於保安服務公司規範管理的若干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保安公司服務的範圍:

主營:門衛、巡邏、守護、隨身護衛、安全檢查、安全技術防範、安全諮詢、大型文化、體育、商貿等活動的安保服務及其他相關業務。

兼營:對內勞務派遣、人力資源服務;物業管理服務;停車、拖車服務。第三條保安服務的目標

1、保安服務管理工作在公安機關的指導下,依法開展保安服務行業自律活動。

2、一切保安執勤,必須根據與客戶簽訂的合同和保安物件的具體情況,擬定周密的執行方案、任務明確、責任清楚、事實具體、方法得當。

3、所有保安勤務必須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嚴格履行與客戶簽訂的合同,遵守紀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確保安全,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公安機關。

第四條保安服務的種類為派出保安員為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等提供從事門衛、巡邏、守護,護送、小區治安等安全防範工作。

第五條年滿18週歲,身體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國中以上學歷的中國公民可以向公司申請擔任保安員,經過面試、戶籍地派出所政審、體檢、公安機關考試合格並留存指紋等人體生物資訊,持《保安員資格證》上崗。

第六條業務部是我公司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公司整個保安隊伍的管理指導和建設;業務部中隊長是全體保安員的直接組織者和管理者,負責保安隊伍的日常管理。

第七條保安員的職責:

(一)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做到令行禁止,遇事要請示報告。

(二)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做到依法執勤。

(三)熟悉本崗位職責和工作程式,圓滿完成目標責任區的保安任務。

(四)堅守崗位,保持高度警惕,注意發現可疑的人、事、物,預防治安案件的發生。

(五)制止違章違規行為,防止破壞,不能制止解決的及時向上級報告。

(六)熟悉和愛護保安責任區內配套的公共設施、執勤裝備,並熟練掌握各種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是非分明,敢於與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

(八)積極協助公安機關開展各項治安防範活動,努力完成各項治安服務工作。

(九)密切聯絡群眾,積極向客戶進行治安防範工作的宣傳。

第八條保安員的權力

1、對出入公司的人員車輛及其所攜帶裝載的物品有權進行驗證、檢查;

2、對發生在公司內的刑事、治安案件,有權保護現場、保護證據,對刑事案件等現行違法犯罪人員,有權抓獲並扭送公安機關的權力;

3、對執勤中遇有違法犯罪人員不服制止,甚至行凶、報復的,可採取正當防衛;

4、有權檢查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四防”工作,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發現隱患漏洞或其它不安全因素,並向上級報告。

第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保安員:

(一)曾被收容教育、強制隔離戒毒、勞動教養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處罰的;

(三)被吊銷保安員證未滿3年的;

(四)曾兩次被吊銷保安員證的。

第十條保安員的紀律

1、認真學習並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不斷增強法制觀念,嚴格依法辦事,在保安許可權範圍內進行保安服務。

2、加強組織紀律觀念,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保安員職責,做到準時上崗,堅守崗位,不擅離職守,嚴格執行崗位職責;上班時間不喝酒、吸菸、做私事,不準在工作崗位上接待親友,非當值保安人員,未經保安班長允許不得在崗位上長時間逗留;做到個人服從組織,下級服從上級的原則,服從命令,聽從指揮。

3、做到文明執勤,服裝整齊,儀表端正,精神飽滿,態度和藹,辦事公道,熱情為客人和員工服務;嚴禁出現刁難人,打罵人,侮辱人格的行為;增強互助互愛,共同提高,維護隊伍內部團結。

4、做到廉潔奉公,不謀私利,堅持原則,是非分明。不被金錢、物質、美色所誘惑腐蝕,不利用工作之便索賄受賄及縱容包庇壞人、陷害好人。

5、嚴守公司祕密,未經公司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洩漏公司及客戶的一切檔案、資料。不擅自把無關人員帶入執勤範圍。

6、愛護公司財物,遵守公司設施與場地的使用守則,保安員損壞公司的財物或設施,公司可按被毀壞物品價值扣除相應工資作為賠償。嚴禁濫用職權、監守自盜或勾結他人偷盜,如犯有偷竊行為,將會被立即解除勞動合同而不給予任何補償,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7、保安員須廉潔奉公,所有保安人員在遇他人贈送禮物(禮品、紅包等),必須第一時間禮貌向其拒絕,在對方非留下不可的情況下,需第一時間向中隊長彙報並作好禮物收受詳細記錄,絕不允許私自處理外來禮物。

第十一條保安員應掌握保安服務投訴常識、發生火情、險情及意外事件的處理方式和程式,及時報警,減少損失,並在第一時間內向相關機關進行求助。

第十二條保安服務活動應當文明、合法,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侵犯他人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保安員的工作技能要求

1、能熟記所轄區域的基本情況;熟悉其消防設施及通道的具體情況;

2、能準確填寫各種表格、記錄;

3、能熟練掌握操作相關裝置的操作程式,如電梯、廠區大門、各種滅火器的使用及效能。

第十四條保安員站崗及巡查規定

1、站崗。為樹立公司良好的工作形象,在客戶單位上下班時段必須保證有1人在門外站崗,維持員工進出入門口的秩序並進行安全檢查;遇外來人員、車輛較多時必須有1人在門外執勤、指揮。

2、巡查。⑴巡查人員必須清楚所轄區內的設施及具體位置,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查明並上報;⑵巡查時發現可疑人員、可疑聲響、聞到異味,應立即查明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上報上級領導或及時知會各相關部門);對巡查情況要詳細記錄;⑶巡邏的時間和路線,要結合實際情況,採取“時間不定時,路線常變換”的原則;⑷在巡邏的方法上,可採取徒步與站立觀察相結合,重點部位潛伏與聽相結合。

第十五條保安人員交接班規定

1、接班隊員提前15分鐘簽到後到達崗位,由上一班保安員交待工作中需

注意的事項,做好相關交接;

2、交班時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登記表》。交班時把注意事項、器械物品的相關情況記錄交代給接班人,接班人應仔細檢查並簽名認可;

3、接班人無論何種原因未能到崗或未辦理交接班手續時,當班人員不得下班離崗;

4、交班人員應該安排好本班未能處理的事情;

5、注意上下班途中的儀容儀表和行為舉止。第十六條消防管理要求

保安員身兼義務消防員,在平時工作中應積極參加消防技能的學習培訓並認真做好消防器材的檢查維護,在發生火災時應全力配合各部門負責人進行滅火搶救工作。

第十七條培訓

為培養一支紀律嚴明、訓練有素、文明執勤、熱情服務的保安隊伍,必須對保安人員進行常規性的軍事化、規範化的學習和訓練。保安培訓分崗前培訓、在崗培訓、體能培訓、軍事訓練、消防培訓等。所有學習及培訓課程屬日常工作的重點內容之一,各保安員必須積極參加,努力提高自身各項素質,如有怠工或私自不參加者按公司規定從嚴。第十八條保安勤務實行崗位責任制,公司根據保安服務崗位需要定期對保安員進行法律、保安專業知識和技能培訓,並對保安員開展績效考核。

第十九條對在保護公共財產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中有突出貢獻的保安員,公司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第二十條保安服務中使用的技術防範產品,應當符合有關的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十一條保安員不得阻礙依法執行公務、參與追索債務、採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第二十二條在保安服務中,為履行保安服務職責,保安員可以採取下列措施:

(一)查驗出入管轄區域的人員的證件,登記出入的車輛和物品,對人員所攜帶的物品進行安全檢查,維護公共秩序;

(二)在管轄區域內進行巡邏、守護、安全檢查、報警監控;

(三)保安員應當及時制止發生在管轄區域內的違法犯罪行為,對制止無效的違法犯罪行為應當立即報警,同時採取措施保護現場。

第二十三條保安員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二)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三)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四)參與追索債務、採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五)刪改或者擴散保安服務中形成的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六)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洩露在保安服務中獲知的國家祕密、商業祕密以及客戶單位明確要求保密的資訊;

(七)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其他行為。篇3:保安服務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10

一、總則

為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確保港區治安、消防安全,以及碼頭貨物出入安全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錄用及編制

(一)公司保安人員的錄用需具備下列條件:

1.男性,年齡40歲以下,身高165公分以上;女性,年齡30歲以下,身高160cm以上;身體健康,五官端正,有良好的精神面貌。

2.秉公守法,正直向上。

3.退役軍人優先。

(二)編制

港口開發總公司保安隊歸屬港口開發總公司港務公司行政部,由行政部主任兼任保安隊長,下設副隊長1人,班長2人,安全監督員2人,保安員15人。

三、職責

(一)責任範圍:

1.南偉碼頭;

2.港口開發總公司辦公樓;

3.港口大廈;

4.南偉碼頭臨時堆場;

5.南華廢舊金屬回收公司廠場。

(二)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公安部門關於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範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2.依據制度作好人員和貨物出入碼頭閘門管理工作。

(三)崗位職責

1.保安隊長職責

(1)對港區保安工作進行全面指導和全面負責,組織開展各項保安工作,提出崗位設定和人員安排意見;制定崗位職責和任務要求,落實崗位責任制。

(2)及時掌握和了解本地區治安工作形勢,有預見地提出保安工作意見和措施,積極配合公安機關,採取切實措施,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

(3)積極組織開展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爆、防自然災害的“五防”安全法紀教育工作;負責安排保安器械的統一管理和發放、登記工作;負責安排對消防器械的檢查工作並提出更換建議。

(4)組織保安員的教育、培訓工作,提出教育培訓計劃,不斷提高保安人員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5)監督考察保安人員的工作表現,處理有關保安工作方面的投訴,提出對保安人員的獎懲意見。

(7)按時保質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協調和配合其他各部門的有關工作。

2.保安隊副隊長職責

(1)在保安隊長的指導下,貫徹落實各級領導下達的關於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積極做好“五防”宣傳教育,定期檢查各班工作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改正,並加強對保安員的培訓提高。

(2)具體安排、監督各班組的工作,負責巡查並及時瞭解保安人員的工作表現及思想動態,向保安隊長提出可行性獎懲建議。

(3)負責對保安人員進行體能及防火等訓練,使之保持最佳工作狀態。

(4)負責安排、檢查監督員的工作。

(5)當隊長不在時,履行隊長職責。

3.保安班長職責

(1)負責安排和組織開展本班組工作,維持嚴謹的崗位紀律和最佳的服務態度。

(2)安排並檢查本班組崗位工作日誌、巡查記錄及出入閘門記錄。

(3)處理臨時突發事件,並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4)安排交接班工作。

4.監督員職責

(1)負責巡查、監督並維持碼頭內部治安安全管理,發現並制止違規行為,登記交有關部門按章處罰。

(2)檢查碼頭內部消防裝置,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並負責跟蹤落實工作。

(3)監督碼頭內部生產安全,發現並制止違規行為,登記交有關部門按章處罰。

(4)做好巡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制止並上報有關領導。

5.保安員職責

(1)嚴格遵照制度,負責所屬崗位有關保衛工作。

(2)遵照規定按時巡邏,並做好巡邏記錄;處理突發事件並及時上報。

(3)在碼頭閘門當值時,嚴格遵照人員及貨物出入閘門制度,並做好核實、登記事宜。

(4)發現並制止違規行為,記錄上報班長。

四、行為準則

(一)個人儀表

1.值班人員須著裝整潔大方,佩戴工作卡,上崗前在警容鏡前整理好儀容。

2.站姿正確(跨立式,兩腳略與肩同寬),坐姿端正。

3.對講機及保安器械要按統一要求佩戴。

(二)禮貌服務

1.崗位值班人員回答或詢問客戶時,需敬禮並使用禮貌用語。

2.熱誠對待客戶,耐心解釋有關要求及規章制度。

3.在工作崗位上不準看書報、聽收錄音機、睡覺。

4.當值工作期間不準飲酒。

五、安全保衛制度

(一)治安安全管理

1.貨車出入碼頭閘門管理

貨車因事需進入碼頭,須於門衛處購買進碼頭門票並填寫登記表,詳細登記事由、車牌號碼後方可進入碼頭;貨車拉貨出碼頭,保安須依據海關貨管科簽發的外拖單,驗證司機所持理貨部簽發的放行條及門票票尾,對單驗貨,確保無誤後,方可登記放行。

2.人員出入管理

(1)碼頭工作人員須佩戴工作卡,方可出入碼頭。

(2)非碼頭工作之本公司人員,因工作需要出入碼頭,憑工作卡出入碼頭並登記出入時間。

(3)貨主因事需出入碼頭,須持港務部開出的臨時出入卡或提貨單出入碼頭並登記出入時間、事由。

(4)非外籍船舶海員因事需出碼頭,須持海員證或其所屬船舶船長開出名單並加蓋船公章,交由碼頭門衛核實,方可放行。在海員返回時驗證無誤後,方可登記後允許其進入碼頭。

(5)其他外來人員因事需出入碼頭,須持辦公室開出的臨時出入卡出入碼頭並登記出入時間、事由。

3.巡查制度

(1)白天

由值班監督員負責巡查、監督碼頭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

(2)夜間

由值班監督員負責巡查、監督碼頭內部治安、消防及生產安全,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領導按章處罰,最大限度地避免安全事故隱患;值班班長帶領值班保安一人,巡查安全保衛責任範圍至少三次,並做好巡查記錄,以確保港區安全;

(二)消防安全管理

1.認真執行消防法規,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檢查督促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

2.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人員每月定期進行消防裝置的檢測、保養、維修,及時排除消防裝置故障。

3.檢查辦公及宿舍用電、用水狀況,發現違規行為及時制止並記錄上報有關部門按章處罰。

六、保安器械的保管、領用、使用及交接制度

(一)保安器械的保管

由保安隊長負責安排專人統一保管保安器械,嚴格遵照保安器械的領用和交接制度並做詳盡記錄。

(二)保安器械的領用及交接

1.崗位值班保安人員由當值班長負責領用本班組人員使用器械,並做詳細籤領記錄;下班時與接班班長辦理器械交接,並做好交接記錄。

2.保安隊長、副隊長於每日上班時籤領器械,下班時須將器械交歸管理員入庫,並做好相關記錄。

3.保安器械的使用規定

(1)任何不當值人員須將器械交回保管人員登記入庫,不得私自保留器械。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11

一、新招收的保安人員準備上崗,必須進行“應知應會”和“管理規範”教育的崗前培訓,內容包括:

(一)公安部及省、市有關保安服務業的檔案;

(二)我國保安業與本公司(本單位)的現狀;

(三)保安服務的規章制度和有關的政策、法令、法規;

(四)保安員的'條件、職責和紀律及禮儀、獎懲制度;

(五)本崗位保安服務的基礎知識等。

通過崗前培訓樹立保安職業道德和服務意識,明確保安員的職責任務,掌握上崗“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和應遵循的禮節和組織紀律。

二、保安員崗位學習指上崗後完成本崗位保安任務,更好地掌握本職所需要的基本知識、技能和方法的進一步學習。學習內容包括:

(一)保安基礎知識,如在執勤中對各種治安問題的預測、控制和處理的知識;

(二)處理各類社會矛盾的原則和方法;

(三)擒敵格鬥、防衛術的基本知識與技能運用;

(四)法律的基本常識;

(五)本崗位專業知識;如企業等保安服務的專業知識。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12

一、安全

安全是物業管理服務的第一需求,也是保安服務的第一需求。物業管理公司應該樹立積極防範的態度,不斷提高自身安全防範的能力,配合公安部門和當地政府做好治安、消防工作,努力使業戶有一個安全的工作與生活環境。

二、有序

在物業區域裡,業戶不僅需要物業的裝置設施執行有序,也需要往來的人流、車流有序。一旦發生突發事件時,更需要保安人員忙而不亂,及時有序地應對,及時妥善地處理。這種安全有序的工作與生活環境必將給業戶帶來一種舒適的感覺。

三、親情

物業管理的保安服務對偷盜與破壞者來說是一種威懾力量、一種障礙,但對業戶與社會公眾來說應充滿親情。物業管理公司的保安人員應像管家一樣愛護業戶與業戶的財產,為業戶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讓業戶有“遠親不如近鄰”的感覺。

四、形象

保安服務是物業的第一印象,好的物業保安服務、整齊的'保安隊伍、優秀的保安人員能提高物業的檔次,使業戶有安全感。不僅如此,保安服務形象帶能增加物業在社會公眾中的影響,使物業保值增值,使物業管理公司得到良好的口碑。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13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財務管理,加強對財務活動進行有效的控制和監督,堅決維護財經紀律,切實提高各項資金的使用效益,有力保障保安事業的健康發展,特制定公司財務公開制度。

一、財務公開的目的:

堅決維護財經制度的嚴肅性,認真進行規範化管理,堅持財務透明、公開,厲行節約,堵塞漏洞,禁止奢侈,反對浪費;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激發職工群眾當家理財的'積極性;從源頭上預防和遏止不正之風,提高幹部廉潔自律的自覺性,密切幹群關係,促進保安隊伍建設,維護張店保安的良好社會形象。

二、財務公開的內容:

1、企業正常收支及專款、專項資金;

2、營業外收入;

3、資金借入、貸款和借出、雜帳、壞帳損失;

4、績效考核獎懲、勞務報酬和津貼的分配製度;

5、工資及各種保險費用;

6、賠償金及公務接待費用;

7、重要財產、物資的購置和損失;

8、集體和個人福利待遇、分配情況;

9、建設工程專案或較大修理專案經費落實情況;

10、其他涉及職工利益的重大經濟事項。

三、財務公開的形式:

1、績效考核獎懲、油料、維修費用等在公開欄公開;

2、職工福利待遇、企業公關費用等通過一定的會議形式公開;

3、企業經費的總體執行和具體收支資料採用報告制形式,由財務公開監督組織利用有關會議向全體職工報告公開;

4、對幹部收入、提成、補貼、獎懲的規定,採用書面形式進行公開;

5、其他合適的公開形式。

四、財務公開的時間:

主要採取定期公開和不定期公開的方式。財務收支年初要公開收支預算計劃,年終要公開財務收支決算;與財務有關的其他事項的公開時間,應根據需要在事前、事中、事後及時公開。

五、財務公開的組織實施:

1、公司成立財務公開監督小組,工會主席張豔榮同志任組長,其他組成人員由部門按1%的比例推選,其中職工代表人數應占多數。

2、財務公開審議每年進行兩次,由公司職代會組織進行。

3、公司下屬企業的財務公開工作參照本制度執行。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14

第一條、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和精細化管理要求,為進一步規範會議內容和程度,提高公司的辦公質量和工作效率,建立健全決策機制,提升公司運營水平,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會議要求:

一、 會議應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召開,著眼於有效溝通、協調公司內部各方面關係、解決問題、安排部署工作。

二、 會議應注重質量,提高效率。會前應做好充分準備,做到充分溝通,心中有數;對議而不決的事項提出解決的原則與方法;嘲笑地類會議力求精幹、高效,工作進展和安排應明確、具體、量化,杜絕空談和形式主義。

三、 講求實效。會議議定的事項、佈置的工作任務、提出的辦法措施,與會人員要按照職責分工傳達、貫徹,落實,力求取得具體成果。

四、 嚴格會議紀律。會議主辦部門應加強會議管理,做好會議安排;與會人員應認真準備、準時參會,不得缺席或指定他人代表,確因個人緊急事務需要請假的,須向會議主持人請假,同時指定專人代為參會。

第三條、 本制度適合於公司及穩中有降部門的工作會議和專業會議,如公司領導工作例會、總經理辦公會、公司銷售例會、公司專項會議、部門例會等。

第四條、 公司各類會議及其安排如下:

一、 公司領導工作例會

(一)公司領導工作例會每月召開一次,於每月的第一個工作日上午召開。

(二)公司領導工作例會出席人員為公司領導成員,列席會議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會議由總經理主持,總經理因故不能出席時,授權公司其他領導成員主持。

(三)公司領導工作例會的主要內容是:會議主持人通報重要事項;各部門負責人報告本部門上月工作情況,對照上月會議安排,逐條逐項檢查落實完成情況,提出需要 協調解決的問題和工作建議,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會議主持人安排和部署下週公司整體工作並宣佈議定事項。

(四)公司領導工作例會由辦公室負責組織和記錄,議定事項形成《公司領導工作例會會議紀要》,由辦公室起草,經辦公室主任稽核後,由總經理或主持會議的其他公司領導簽發。

二、 總經理辦公會

(一)總經理辦公會不定期召開,由總經理根據需要決定召開,總經理辦公會議題如有意見或建議,可在會前提出。

(二)總經理辦公會研究決定公司重大事項,主要內容:

1. 審議公司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審批重大投資專案、資產重組和對外合作專案;

2. 審議決定公司年度財務預算和內部利潤分配方案及彌補虧損方案;

3. 審議公司業績考核、薪酬分配方案和基本工資制度;

4. 研究公司內部管理體制、組織機構設定與調整方案;

5. 研究公司重大改革方案和部署;

6. 審議通過公司重要規章制度;

7. 研究決定公司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8. 討論公司年度工作報告,聽取公司各部門的工作彙報;

9. 總經理認為應研究審議的其他問題。

(三)總經理辦公會參加範圍為:公司領導成員;根據會議議題,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蔘加。總經理主持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出席人員為公司領導成員,列席會議人員為各部門負責人。

(四)總經理辦公會議定事項形成《總經理辦公會紀要》,由辦公室根據會議記錄起草,報總經理簽發。

(五)總經理辦公會討論的有關檔案原則上會前要求送與地人員閱研。

(六)總經理辦公會的材料、記錄、紀要均為公司涉密文件,由辦公室妥善儲存,並於下一年度的二月底前歸檔。查閱會議材料、記錄、紀要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

三、 公司專項會議

公司專項會議是公司領導依據公司工作部署和要求,按照工作分工或受總經理委託,就專項工作召開的辦公會議。

專項會議由總經理或其他公司領導成員召集和主持,有關部門負責人蔘加。

會議由專項工作主辦部門負責組織和記錄,辦公室配合。會議議定事項形成《專項會議紀要》,由專項工作主辦部門起劃,經辦公室稽核,報主持會議的公司領導簽發。

四、 公司銷售例會

(一)公司銷售例會每月召開一次,於每月的25日至次月5日之間召開,具體日期由銷售總監決定。

(二)公司銷售例會由銷售總監主持,銷售部經理、銷售主管和區域銷售專員、銷售助理、電話銷售專員參加,總經理根據需要出席。銷售總監因故不能出席時,授權銷售經理或銷售主管主持。辦公室負責人列度會議。

(三)公司銷售例會的主要內容是:會議主持人通報公司總體市場情況;銷售部經理或銷售主管總結公司當月銷售工作情況;提出本月工作安排方案;區域銷售專員、銷售助理、電話銷售專員彙報上月工作情況,提出本月工作方案;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會議主持人對下一工作月度銷售工作進行預測,研判行業發展趨勢及銷售工作的對策,宣佈下月銷售工作安排;總經理通報重要事項並提出工作要求。 公司銷售例會期間,銷售總監與管區域銷售專員個別談話,進行指導,銷售部、銷售主管參加;同期,由銷售部經理或銷售主管主持,對銷售人員進行培訓、考試和考核。

(四)公司銷售例會由銷售部負責組織和記錄,議定事項形成《公司銷售例會紀要》,由銷售部起劃,經銷售部經理或銷售主管稽核後,報銷售總監或其他會議主持人簽發,副本送辦公室備案。

五、 部門例會

(一)部門例會,由各部門自行安排,或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工作需要決定,但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開會時間、參會人員等,不得與公司會議衝突。

(二)部門例會由各部門負責人主持,該部門全體員工參加。

(三)部門例會的主要內容:部門負責人傳達公司會議精神,通報公司近期總體工作安排和麵臨的問題;每名員工彙報上月工作情況,提出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解決建議和本月工作安排;與會人員討論有關事項;部門負責人提出部門下週工作要點、具體安排和有關要求。

(四)部門例會由部門負責人指定一名員工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載明會議主持人、議題、發言概要、工作要點及時限要求。

六、 公司及部門其它臨時性會議,另外安排確定。

第五條、 會議計劃與統籌

一、 每月28日前,辦公室應與各部門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各類公司級會議,統一報總經理審批後,會同公司領導工作例會、部門例會,編制《公司月度會議計劃》,於月底發放給公司領導和各部門負責人。

二、 凡辦公室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的臨時會議時,會議主辦部門應提前2天完成會議提議和報批手續,並報請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三、 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區域性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為:總經理辦公會、公司領導工作例會、公司銷售例會、部門會議。

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本規定限制。

第六條、 會議準備

一、 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會議主辦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參會人員;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主辦,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 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 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 其它主辦人認為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物件為與會人和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

二、 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會議主辦部門應提前準備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彙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落實並佈置會場,準備好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2、公司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辦公室負責。

3、各部門召開會議需用公司會議室的,應向辦公室書面提出,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第七條、 會議組織

一、 會議組織遵照“誰主辦、誰組織”的原則

二、 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於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於會議開始後,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的問題及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並有許可權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複核,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並引導會議就其後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議決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式、實施部門、達成標準和完成時限等會後跟進安排向與會人員明確。

三、 參會人員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並在《會議簽到表》上籤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來電轉駁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四、 會議記錄。

公司各類會議均應設專用 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並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儘量採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決議”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方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會議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稽核簽名;

5、負責會議考勤記錄,並報會議主持人核准;

6、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核准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五、 會議紀要和會議記錄的發放、傳閱、歸檔:

1、公司級會議紀要的發放或傳閱範圍由會議主持人確定,並由辦公室存檔備查;

2、各部門的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負責日常歸檔、保管,同時將一份副本送辦公室統一歸檔備查;

3、會議記錄為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洩,其調閱應嚴格按照公司文件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會議跟進

一、 會方決議、決策事項需要會後跟進落實的,按照部門職責分工由主辦部門躍進落實,

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從主持人指定 ;

二、 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決議、紀要及會議原始記錄為準;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15

為切實做開發區安全保衛工作,維護正常辦公秩序,保障各項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保安崗位職責:

一、保安人員必須著正裝上崗,服裝統一整潔,站立姿勢正確大方,要講究文明禮貌,遇到主要領導主動問好。

二、嚴格執行訪客登記制度,熱情做好內外聯絡,規範接待操作程式:

1.保安人員負責訪客的登記工作,對來訪人員問明情況,填寫《訪客登記表》;

2.凡來訪者,要事先經電話與有關領導和科室聯絡並獲同意後方可入內;

3.遇到群眾來訪,應先報告信訪辦,由信訪辦負責安排接待,未經允許不得放人進入辦公區域;

4.嚴禁閒散人員進入辦公樓。對尋釁鬧事、威脅機關安全、擾亂正常辦公秩序的人員,應及時採取措施,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處置或報告、報警。

三、保安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嚴禁睡崗、空崗,訪客登記處時刻要保證有人值守。

四、保安人員要負責公共區域的`照明燈的狀態管理,按晝夜變化情況隨時開關。

五、保安人員負責辦公樓外臺階及保安室的衛生工作,並時刻保持乾淨、整潔。

六、保安人員要遵守本單位規章制度並服從辦公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16

第一條為了加強醫院安全保衛工作,規範安全保衛工作的管理,提高保安人員的素質,建立一支紀律嚴明、作風優良、素質過硬、保障有力的保安隊伍,切實維護醫院工作人員和就診患者人員的生命安全、維護醫院財產和裝置的安全、維護良好的醫療秩序,樹立華豐醫院醫療文明視窗的良好形象,構建和諧醫院,結合本院的實際情況,特制定《鄰水華豐醫院保安管理制度》,以下簡稱本《制度》。

第二條在醫院的`領導下,維護醫院治安秩序,保障醫療工作的正常執行,嚴格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醫院內部和周邊環境的安全,發現重問題及時向上級主管領導請示、報告,必要時向部門報告。

第三條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保衛工作的法律、法規,開展安全保衛基礎工作建設;

第四條制定和組織落實醫院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制度、防範措施和預案,做好車輛停放管理工作;

第五條開展防火災、防盜竊、防搶劫、防、防破壞和防詐騙、防失洩密、防治安災害事故等安全防範工作;

第六條加強內部治安管理,預防和制止發生在醫院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擾亂醫院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同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危害治安行為作鬥爭,維護醫院安全穩定;

第七條及時向機關報告發生在醫院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災害事故,並保護現場協助機關調查;向機關報告醫院的重不安定因素,協助機關和有關部門採取預防和化解措施;

第八條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有輕微違法人員的助、教育工作,調解醫院內部治安糾紛,根據我院的實際情況協助處理醫患矛盾,確保我院人員、財產安全;

第九條負責醫院內部、周邊場所、各類庫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定期開展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及時化解內部不安定因素、消除治安隱患,確保要害部位的安全;

第十條根據需要,檢查進入醫院人員的證件,登記出入的物品和車輛;

第十一條在醫院範圍內組織進行治安防範巡邏和檢查,建立巡邏、檢查和安全隱患整改記錄;

第十二條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十三條著裝規定

1、保安人員上崗執勤時,按規定著統一服裝、佩戴胸卡。

2、保安人員須按規定著裝,保安服不得與便服混穿,不同季節的保安服不得混穿。

3、著保安服不準披衣、敞懷挽袖、卷褲腿、歪戴帽子、穿拖鞋、涼鞋或赤足。

第十四條舉止和儀容規定

1、保安人員執勤時應做到精神飽滿、姿態端正、動作規範、舉止文明;著裝外出工作,執勤和出入公共場所時,不準袖手或將手插入口袋、不準搭肩、挽臂、邊走邊吸菸、吃東西、嬉笑打鬧,嚴禁上班期間飲酒。

2、保安人員不準留長髮和剃光頭,不得染髮;不準留鬃角和長鬍須。

3、保安人員上班前要進行儀容儀貌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得到糾正。

4、對進入院內或車位的車輛或外出車輛,在保安隊員3米之內時,必須行舉手禮。保安員應立定向左/右轉體90度,並執行車輛左直行手勢,在車輛駛過時,敬禮。

第十五條語言和禮節規定

1、保安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做到文明服務、禮貌待人、與來人員交談時應態度和藹、語氣柔和、不卑不亢、以理服人,服務熱情、主動、親切。

2、在工作中使用語言要簡潔準確、文明規範、接觸群眾時,說話要和氣,使用“你好、請、您、對不起、謝謝、再見”等禮貌用語,嚴禁使用粗暴或不文明語言;做到文明執勤、文明用語。

3、執勤遇見領導要主動問侯。

第十六條值班室管理規定

1、值班室內應保持整潔、美觀、統一。

2、嚴禁在值班室內喧譁、打鬧、從事賭博(禁止任何人在外參與賭博活動)、迷信、色情等其他不良行為。

3、妥善保管好個人財物,注意防盜。

4、注意防火,不得在值班室內使用功率的家電,不得私拉電線。

第十七條崗位紀律規定

1、嚴格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開展保安服務工作,不準超越職責許可權。嚴格履行崗位職責,不準做與保安服務無關的事情(尤其是涉及私人糾紛問題)。

2、不準刁難來人員,晚間值班期間及時給就診患者指引,並通知相應科室醫護人員。

3、不準脫崗、空崗、睡崗、不準遲到、早退。接班須提前十分到崗,做好交接記錄。

4、嚴格遵守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內部保密制度。

5、要愛護公物。

6、晚間按時巡視各科室,發現閒雜人等要清退,發現水電浪費現象要及時處理,颳風下雨等惡劣天氣要及時關閉各樓層門窗,發現院基礎設施損壞時,要及時採取補救措施,或通知相關科和上級主管領導及院總值班。

7、有重要情況要妥善處置並及時上報,不準遲報、漏報和隱瞞不報。

第十八條建立應急人員的通訊錄,定時進行消防技能的培訓及演練,以提高保安人員在各類突發事件中的應急能力。

第十九條保安人員凡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辭退並解除勞動關係處理:

1、紀律性差、責任心不強,不遵守醫院關於保安人員的管理制度,在值班時屢次違醫院相關規定製度的,且拒不改正者;

2、院內發生治安刑事案件、糾紛或打架不及時處理;當班不維護醫院秩序,致使醫療工作受到干擾;員工人身安全受到威脅或發生意外事故,坐視不理;遇突發性事件、安全隱患不及時處理和報告,推卸責任;當班玩忽職守,疏於防範,致使發生安全事故;利用工作之便,索要財物,侵佔公私利益者;當班喝酒或酒後失態,造成不良影響者。

3、本人因身體、家庭原因或不適應該項工作等原因需要請辭者。第十九條保安人員違保密條例,洩露醫院機密的;以及做出損害醫院利益行為的,情節惡劣、造成不良後果的,除進行相應賠償外,直接予以解聘。

4、保安宿舍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規範保安員宿舍管理,確保員工良好、舒適的休息環境。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雲南奧宸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保安宿舍的管理。

3職責:

3.1行政部負責保安員宿舍的監督管理工作。

3.2管理處負責對宿舍的`具體安排、日常管理。

3.3公司保安部、管理處經理、保安主管做好員工宿舍的內務監督工作。

4管理規定:

4.1入住

4.1.1保安員入職後,管理處保安主管根據宿舍的狀況安排員工入住。

4.2宿舍管理

4.2.1入住保安員應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與管理,遵守《保安宿舍內務管理規定》及公司相關規定。

4.2.2入住保安員不得擅自改變宿舍內設施裝置的用途和增加新的設施裝置,如需對宿舍內設施裝置進行改動、增加,須向管理處提出申請,經管理處稽核報公司行政部批准後實施。

4.2.3保安主管編制每間宿舍的>,每天安排入住隊員負責宿舍的清潔衛生工作

4.2.4宿舍原則上不得留宿外來人員。

4.2.5入住員工要自覺遵守紀律,不得影響住戶和他人的休息。

4.2.6公司保安部經理、管理處經理及保安主管定期和不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記錄在《保安工作檢查記錄表》中,檢查不合格的按照《保安工作獎勵處罰制度》規定流程處理。

5相關檔案:

5.1附件:《保安宿舍內務管理規定》

6記錄

6.1《保安工作檢查記錄表》

保安宿舍內務管理規定

1、管理處保安部主管負責員工宿舍的日常統一管理,指定隊員房間、床位及使用配發的傢俱,個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及擅自增加傢俱。

2、宿舍的'公物,必須經行政部登記造冊,管理處經理、保安主管和使用人辦理領用手續。

3、宿舍人員不得留宿外來人員,若擅自留宿外來人員者,按《保安工作獎勵處罰制度ˇ理。

4、住宿人員必須按照規定標準搞好個人內務,私人物品要擺放整齊,宿舍衛生實行輪流值日打掃。值日人員要做到掃淨、拖淨、垃圾要倒淨,地面、桌面不得有菸頭、雜物,無明顯汙跡。

5、要自覺遵守紀律,團結互助,互相尊重,不得在室內聲喧譁、高聲播放音樂影響他人休息。

6、員工上、下樓、開、關門等要儘量小聲,注意不要影響到他人。

7、不準在宿舍內從事賭博和其他違法活動,一經發現,當事人按《保安工作獎勵處罰制度ˇ理,嚴重者報司法機關處理。

8、宿舍禁止私拉亂接電線或使用未經批准的功率的電器,違者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後果者視情況追究責任。

9、節約水電,人人自覺從我做起,杜絕長明燈、長流水。

10、愛護宿舍內的公共財物,若有損壞由責任人照價賠償;責任人不明的由宿舍成員共同賠償。

11、公司保安部經理和保安主管對轄區的宿舍進行定期的檢查、監督,對員工宿舍內發現的違規行為將與員工考核掛鉤,重違規事件將與部門領導考核掛鉤。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17

第一條 責任範圍:適用於本公司全部所轄區域。

第二條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

第三條 崗位職責

(一)保安隊長的工作職責:

負責保安隊伍的建設、園區安全消防工作,負責監督執行園區得紀律和規定及保安隊內部各項規定,及時把每天所發生異常事件呈報給上級主管,及時傳達、落實上級命令。 具體如下:

1. 負責維護管轄區域內治安秩序,預防和查處安全事故,做好與相關單位的聯絡聯防工作。履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

2. 制定各類突發事件的處理程式,建立和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處理當班突發事件,如火災、偷盜等立即報警,並迅速與消防隊、治安辦部門聯絡。

3. 建立正常的巡視制度並明確重點保衛目標,做到點、面結合。

4. 根據所管轄區域的大小和周邊社會治安情況,配備相應的保安人員,並對保安人員落實24小時值班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5. 密切保持與保安人員的通訊聯絡,每天不定時巡視管轄區域的.安全工作,檢查各值班崗位人員的值勤情況並適時進行指導。保安隊長對保安崗哨堅持不定時的查崗及查夜,及時指出保安人員的工作失誤及不規範的行為。 每日查勤主要有以下內容:

5. 1 保安儀容儀表;

5.2 當班保安值班日誌及巡邏記錄; 物件簽收事宜;

5.3 人員、車輛、物品出入記錄;

6. 完善管轄區域內安全防範措施,檢查安全設施、裝置、器材的使用情況,保證其能在工作中達到預定的使用效果。

7. 檢查管轄區域內有無妨害公共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有無違反規章制度的行為,並及時進行糾正,提出處理意見,跟進處理結果。

8. 協調本部門和其他部門的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9. 接待投訴,協調處理各種糾紛和治安違紀行為。

10. 負責對保安人員的管理、督導訓練與考核。做好保安人員的出勤統計,業績考核等管理工作。

11. 掌握保安人員的思想動態,定期召開隊務會議,做好思想溝通工作。定期對保安人員進行職業安全,思想道德和各類業務技能培訓。

12. 做好保安隊各種內外檔案、信函、資料的整理歸檔;各種通知的起草以及各類案例處理的書面報告。

13. 以身作則,親力親為,全面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質量。完成上級臨時交辦的事項。

(二)保安人員工作職責及注意事項

保安人員的工作職責:執行公司的安全、門禁的相關制度並填寫相關報表、異常事件的彙報。

1. 保安人員必須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上崗前按規定著裝,儀容儀表要端莊、整潔,自我檢查是否作好上崗準備,遵守甲方單位有關規定在嚴禁在非抽菸區抽菸,嚴禁飲酒上班及睡崗。

2. 維持園區正常工作秩序、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3. 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4. 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維護公司良好形象。對夜間送貨到園區的客戶或司機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並負責通知相關企業人員驗收貨物。

5. 根據各單位情況,要求立崗的,必須服從保安隊長安排。

6.工作時間:白班時間為上午 7︰00-下午19:00 晚班時間為下午19:00-上午7:00每月正常休息4天,節假日無補貼,嚴格執行勞動紀律,上班不遲到、不早退、不準私自離崗。有私事或生病不能上班須事先請假,經領導同意後方可離開。

7.站崗要端正,不得缺崗、誤崗(遲到和早退)站崗的執勤保安不得下崗、蹲崗,隨意走動,不能東倒西歪、說話打鬧,也不得有其他的小動作,非遇緊急情況不得走下崗臺。

8. 維持門崗的交通秩序,指揮好進出的車輛,文明值勤,禮貌詢問,對 出入區域的車輛、人員及其攜帶的物品應按規定進行檢查並作好登記。

9.保安人員站崗和執勤時,須穿公司規定的制服,佩戴員工識別證。

10. 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

11. 加強防火活動,及近發現火災隱患苗頭,並消除之。應熟記園區內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定期對消防水管進行檢查登記,如有發現有失效的應立即通知保安隊長。對重要的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及時上報主管部門處理。

12. 保安應該負責門衛室日常清潔衛生工作,以保持室內清潔整齊美觀。

13. 監督員工遵守安全守則,規章制度。保安每天下班前須將各類出庫單據收齊,送交相關部門備查。配合領導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

14. 保安必須提前十五分鐘到崗,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做好工作交接,正確記錄當班值班日誌和案件筆錄,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報告。

15. 保安人員必須按照保安隊長制定的計劃訓練時間進行訓練,非特殊情況,不得缺席。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18

第一條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第二條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則按《員工違章處罰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第三條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交接記錄,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

第四條員工下班後,保安必須檢查辦公區和車間、倉庫等的電源及門、窗關閉情況,切實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等工作。

第五條保安夜間值班要高度戒備,做到每小時至少要在廠區巡邏1次以上。

第六條外來人員無法表明身份或未經同意,不得進入廠區內。

第七條保安人員須注意本身禮貌與涵養,對來賓、來訪人員要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

第八條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對待客戶,尤其時對夜間送貨到公司的'客戶或司機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並負責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到廠驗收貨物。

第九條來訪人員未經總經理批准,一律不得進入生產作業區或倉庫參觀。

第十條政府機關、人民團體或其他貴賓(外國客商),由總經理陪同時,不必辦理入廠手續,單保安須登記進廠人數和時間。貴賓出廠後,保安須註明貴賓離廠時間。公司其他人員陪來客進廠前,須先到門衛室登記對方身份和事由。出廠時,也須註明訪客離廠時間。

第十一條嚴禁員工親屬、老鄉和朋友在上班時間來公司會面,有特殊情況者,保安可代為通知當事者在廠門口見面。

第十二條非本公司車輛入廠,車中人員應在門衛室辦妥登記手續才可入廠,車輛須按規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三條貨運車輛進出廠區時,需出具送貨證明或《物品出門證》保安方可放行,並通知倉庫保管部門。

第十四條保安每天下班前須將各類出庫單據收齊,送交相關部門備查。

第十五條外來人員未遵守公司進出廠區規定的,保安有權拒絕其入廠。

第十六條保安值班時間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靈活執行。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准後施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19

為了加強對保安工作的管理,使公司員工有一個安全、舒適的生產工作環境和生活環境,保護公司的財產、利益不受侵害,特制訂本管理規定。

一、公司大門安全管理規定

1、公司的大門警衛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

2、當班執勤應有分工,保證一人在室內電話機旁,執行室內公務,另外負責在廠區內遊動觀察,檢查有無可疑情況和人員及不安全因素。

3、保安的具體職責:

①應絕對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

②執勤中應整肅服裝儀容,對於應急器具等應經常佩帶,或儲備齊全。

③執勤中應時刻提高警覺,遇有重大災變時,更應臨危不亂,果斷敏捷,作適當之處置,並立即報告上級。

④執勤中應嚴守崗位,不得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閱讀書報、睡覺等失職行為。

⑤應熟記廠內各處的水、電、易燃品、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放置地點,以免臨急慌亂,對重要位置電燈、門窗等有缺損時,應立即報告主管領導及時整修。

⑥應檢查、監督入廠人、物、車輛,對未有有效證件或未辦妥入廠手續者,一概不準入廠,並絕對禁止攜(夾)帶違禁品入廠,除是本廠所需物品外對危險或易燃品應嚴拒攜入。

⑦應遵照巡邏路線夜間每兩小時巡邏工廠、車間、倉庫,並做好巡查記錄。

⑧交接班時,應將注意事項交代清楚,並將執勤中所見重要事項或事故,以及巡邏時間等登入“交接記錄“,做好存檔。

二、人員管理

1、員工進廠區必須佩帶工作證、考勤卡,不佩帶者一律禁止入廠;

2、檢查、監督員工上下班,遲到、早退、加班人員的打卡情況。

3、員工在工作時間因公或事(病)假離廠時,應查驗厂部開據的放行條後,方可放行。

4、親屬、朋友來廠找人一律在門衛值班室等候,由值班人員電話通知所在單位在值班室會客,禁止私自進車間或辦公室找人。其他人員無正當理由一律禁止入廠。

5、外來人員到工廠接洽業務,應在值班室辦理入廠登記手續,並電話聯絡有關部門接待人。經同意後,方可進入;離開時收回會客單。

6、因工作需要在廠內施工人員,經工廠領導批准辦理臨時工作證,方可入廠。工程結束後將臨時工作證全部收回。

7、來公司、工廠參觀訪問的人員,必須經總經理同意後,由接待人發給參觀證,方可入公司或工廠。

8、假日加班人員或因事需進廠的職工,根據生產部所報送的加班人員名單核對相符後,准予進廠。公司人員假日、休息日進公司門衛負責登記出入時間。

9、廠內住宿人員,在工作時間外,憑工作證進出工廠,但夜間不按規定時間出入廠者,應立即通知宿舍管理員,做好出入登記。

10、外來人員進入工廠,告知廠內嚴禁吸菸。

11、公司、工廠職工及外來人員嚴禁帶小孩入廠。

三、物品管理

1、任何人未經允許不得攜帶產品、模具、工具裝置和相關資料出廠,否則門衛有權扣押。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必須帶以上物品出廠時,需要出具主管部門及公司業務員審批的放行條,核查清楚後方可放行,放行條儲存備查。

2、各外協廠交貨時所隨帶其廠物品的進出,在進廠時先由門衛值班人員查驗登記,在離廠時再經門衛值班人員根據原登記核對符合後給予放行。

3、離廠人員經值班人員查獲有私帶公物或他人物品之嫌者,暫扣留物品,並以下列程式處理:

①記錄攜帶人所屬部門、姓名、時間、地點。

②由攜帶者親自寫明理由,註明品名、數量,由何處取得等。

③情況嚴重時,不得讓當事人離廠,應速呈報主管處理。

4、廠內住宿人員攜帶個人物品出廠時,按下列規定處理:

①攜帶行李、包裹、提箱等大件物品者,應憑厂部開據的放行條核查後放行。

②攜帶一般日常用品者,由警衛人員查驗後放行。

四、車輛管理

1、本廠所有車輛(汽車、機車)出廠在值班室按規定要求登記。

2、外來車輛進入工廠,隨車人員必須辦理登記,經值班人員檢查無可疑後方可放入。

3、進出工廠車輛應一律檢查,應注意進廠車輛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出廠車輛載有貨物時,屬工廠生產業務的,憑業務部開據的放行單查驗無誤後放行;屬於快遞公司傳送物品出廠,必須由主管業務員簽發的放行條,經核查後方可放行。

五、緊急事件處理程式

1、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處理。

2、保安應熟悉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式處置:

①判斷情況若尚可控制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主管及通知相關部門。

②判斷事故無法控制,應急速報主管領導和上級領導。

③日間災害急報有關主管,夜間災害急報派出所、消防單位或救援單位及本廠安全負責人。

3、夜間或休假時,近鄰廠區、街道發生災害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廠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領導。

六、消防工作管理

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規定,每一名保安員都是義務消防員,應掌握消防裝置、消防器材的使用及放置位置,瞭解相關的消防知識。

2、保安科負責人應根據公司消防規劃落實具體的措施,定期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對所有保安人員進行業務指導和培訓。

3、所有保安人員都應遵循防火工作的“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在工作中要有高度的防火意識,及時發現和處理異常的聲響、亮光、異味、煙霧、車輛漏油等現象。

4、保安人員應積極參加、配合公司開展的各項安全防火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對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的管理和保養。

5、一旦發生火警,除了門衛值班室留守一人外,所有保安人員(包括下班人員)均應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參加救火及維持治安秩序的工作。

6、發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員如已知情況而不趕到現場救火的,公司將給與從重處罰,直至開除。

七、獎勵與處罰

1、發現違章一次,扣罰5分,並酌情扣減當月績效工資。

2、月內累計違章四次,扣罰50分,並取消當月績效工資。

3、因違章造成一定損失的,視情節輕重,扣罰當月全部工資,直至開除。

4、發生火警,已下班的保安人員,如已知情況而不趕到現場救火的,公司將給與從重處罰直至開除。

為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行政區域內的安全保衛及來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條

安全保衛工作由綜合管理部歸口管理,公司自設安保人員或委託保安公司進行行政區域內的安保工作。

第四條

安保人員負責公司所有人員、物資的出入管理和公司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當班安保人員責任。

第五條

出入管理

1、員工出入廠區,應佩戴胸卡(出入證),對於未佩戴胸卡人員,保安人員有權拒絕出入。

2、員工攜帶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憑綜合管理部開具放行單放行。攜帶一般隨身用品,由保安人員查驗後放行。

3、職工個人車輛應登記備案方可進出公司,保安人員對個人車輛出入應履行檢查手續,特別是麵包車及其它可載貨汽車,應開門(蓋)檢查。

4、公司車輛拉運物資出門時,必須出示物資出門證明或出庫單,出門證明由該部門主管出具,出庫單由物資採供部出具,憑上述單據查驗無誤後登記放行。

5、外來人員進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單位、姓名、事由、造訪部門和人員,必要時應電話聯絡,會見後由接待人員簽名方可出門。

6、外來人員約見公司領導的,保安人員在徵得領導同意後方可進入。有上級領導來訪或領導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員和大廳接待員應陪同引導至領導辦公室,領導不在時應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綜合管理部負責臨時接待。

7、外來車輛一般不準進入公司院內,上級領導、公安機關、紀檢部門、重要客人及領導同意進入的除外。

8、有長期業務關係或需要經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車輛應辦理臨時通行證,臨時通行證應每年更換,並將車主車牌資訊在綜合管理部備案,在保安室留存。

9、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和拒絕登記的人員,推銷產品的人員及車輛,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一律不準進入廠區。

10、下班時間、公休日、節假日除公司領導的車輛和值班維修車輛外,其它車輛不得進出,特殊情況需要進出的必須履行檢查登記手續。

第六條

保安人員應對站場及辦公樓、公寓樓以外的其它所有區域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1、保安人員應根據綜合管理部規定的巡邏路線和時間要求進行廠區巡邏,夜間當班的人員必須對廠區倉庫、辦公樓周圍、營業廳周圍、站場和消防配電等重點部位加強巡查,每小時最少一次。

2、保安人員在廠區及周邊進行巡查時,應及時清除發現的易燃易爆物品,及時排除一切安全隱患並做好相關記錄。

3、保安人員應對公司辦公樓外圍監控系統進行定期檢查檢視,間隔時間不大於4小時。

4、保安人員應對新來員工身份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結合胸卡進行監督管理。

5、如有下列情況,保安應及時處理,並報告上級部門:

(1)在廠區、工作區域或集體宿舍區聚眾鬧事、打架鬥毆、酗酒、賭博、吸毒、聚眾觀看或傳播黃色淫穢物品等;

(2)擅自處理、搬移、損毀、盜竊、破壞公司財物及公共設施者;

(3)私自啟動或關閉廠區、宿舍或公共場所用電設施或其他機器設施的;

(4)在廠區內亂寫亂貼標語,塗改、撕毀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檔案的;

(5)亂扔亂倒垃圾、雜物,破壞、玷汙環境衛生的行為;

(6)巡查過程中發現路燈、門窗、封條等有缺損的;

(7)漫罵、對抗、攻擊正在執勤的保安、領導或紀律檢查人員的;

(8)外界人員聚眾鬧事、造訪領導或干擾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員應有效阻止並立即向綜合管理部門報告;

(9)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影響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產的其他行為。

第七條

遇搶劫、圍攻、破壞、盜竊等嚴重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向綜合管理部經理或排程值班班長報告,並立即打110電話報警。事件後處理完畢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在保安交接班記錄本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第八條

門衛檢查時應注意:

(1)不可觸及人身。

(2)主要檢查有無公司材料裝置、工作器具等公司財物。

(3)檢查時態度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並請其諒解。

(4)嚴禁公報私仇,故意刁難。

第九條

保安人員的工作守則

1、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2、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過專門培訓或訓練,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

3、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詢問,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4、值勤中不得出現擅離職守或酗酒、閒聊、睡覺等失職情況。

5、值班期間要穿保安服並保持儀容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時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展現公司良好的形象。

6、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

7、應熟記公司各處水、電、燃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避免臨急慌亂。

8、應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責任,損害公司利益。

9、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第十條

委託保安公司進行安保服務的,應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保全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條

公司自聘安保人員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建立與保安公司、公安機關的聯絡對接機制,確保安保工作有效實施。

公司保安規章制度 篇20

為了保障X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當好企業衛士,確保公司財產和員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第二條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則按《員工違章處罰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第三條保安必須提前十分鐘到崗,做好交接記錄,要有飽滿的精神執勤。

第四條員工下班後,保安必須檢查辦公區和車間、倉庫等的電源及門、窗關閉情況,切實做好“四防”(防火、防盜、防破壞、防自然災害)等工作。

第五條保安夜間值班要高度戒備,做到每小時至少要在廠區巡邏1次以上。

第六條外來人員無法表明身份或未經同意,不得進入廠區內。

第七條保安人員須注意本身禮貌與涵養,對來賓、來訪人員要文明問詢和主動引導。

第八條值勤保安不得以任何理由粗暴對待客戶,尤其時對夜間送貨到公司的客戶或司機更要熱情問候,以禮相待並負責通知相關部門人員到廠驗收貨物。

第九條來訪人員未經總經理批准,一律不得進入生產作業區或倉庫參觀。

第十條政府機關、人民團體或其他貴賓(外國客商),由總經理陪同時,不必辦理入廠手續,單保安須登記進廠人數和時間。貴賓出廠後,保安須註明貴賓離廠時間。公司其他人員陪來客進廠前,須先到門衛室登記對方身份和事由。出廠時,也須註明訪客離廠時間。

第十一條嚴禁員工親屬、老鄉和朋友在上班時間來公司會面,有特殊情況者,保安可代為通知當事者在廠門口見面。

第十二條非本公司車輛入廠,車中人員應在門衛室辦妥登記手續才可入廠,車輛須按規定停泊在公司指定的地方。

第十三條貨運車輛進出廠區時,需出具送貨證明或《物品出門證》保安方可放行,並通知倉庫保管部門。

第十四條保安每天下班前須將各類出庫單據收齊,送交相關部門備查。

第十五條外來人員未遵守公司進出廠區規定的,保安有權拒絕其入廠。

第十六條保安值班時間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靈活執行。

第十七條本制度由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經總經理批准後施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