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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規章制度(精選27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31W

公司規章制度 篇1

一、 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公司規章制度(精選27篇)

二、 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 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 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用心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財 務 管 理 制 度

總 則

為加強財務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建設局財務制度,結合公司具體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管理工作務必在加強巨集觀控制和微觀搞活的基礎上,嚴格執行財經紀律,以提高經濟效益、壯大企業經濟實力為宗旨,財務管理工作要貫徹“勤儉辦企業”的方針,勤儉節約、精打細算、在企業經營中制止鋪張浪費和一切不必要的開支,降低消耗,增加積累。

財務機構與會計人員

二、公司設財務部,財務部主任協助總經理管理好財務會計工作。

三、出納員不得兼管、會計檔案保管和債權債務帳目的登記工作。

四、財會人員都要認真執行崗位職責制,各司其職,互相配合,如實反映和嚴格監督各項經濟活動。記帳、算帳、報帳務必做到手續完備、資料真實、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日清月結、近期報帳。

五、財務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中,務必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對於違反財經紀律和財務制度的事項,務必拒絕付款、拒絕報銷或拒絕執行,並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財會人員力求穩定,不隨便調動。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或因故離職,務必與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離職,亦不得中斷會計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經管的會計憑證、報表、帳目、款項、公章、實物及未了事項等。移交交接務必由建設局財務科監交。

會計核算原則及科目

七、公司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職權條例》、《會計人員工作規則》等法律法規關於會計核算一般原則、會計憑證和帳簿、內部審計和財產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項的規定。

八、記帳方法採用借貸記帳法。記帳原則採用權責發生制,以人民幣為記帳本位幣。

九、一切會計憑證、帳簿、報表中各種文字記錄用中文記載,數目字用阿拉伯數字記載。記載、書寫務必使用鋼筆,不得用鉛筆及圓珠筆書寫。

十、公司以單價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資產為固定資產,分為五大類:

1、房屋及其他建築物;

2、機器裝置;

3、電子裝置(如微機、影印機、傳真機等);

4、運輸工具;

5、其他裝置。

十一、各類固定資產折舊年限為:

1、房屋及建築物35年;

2、機器裝置20xx年;

3、電子裝置、運輸工具5年;

4、其他裝置5年。

固定資產以不計留殘值提取折舊。固定資產提完折舊後仍可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要補提足折舊。

十二、購入的固定資產,以進價加運輸、裝卸、包裝、保險等費用作為原則。需安裝的固定資產,還應包括安裝費用。作為投資的固定資產應以投資協議約定的價格為原價。

十三、固定資產務必由財務部合同辦公室每年盤點一次,對盤盈、盤虧、報廢及固定資產的計價,務必嚴格審查,按規定經批准後,於年度決算時處理完畢。

1、盤盈的固定資產,以重置完全價值作為原價,按新舊的程度估算累計折舊入帳,原價累計折舊後的差額轉入公積金。

2、盤虧的固定資產,應衝減原價和累計折舊,原價減累計折舊後的差額作營業外支來源理。

3、報廢的固定資產的變價收入(減除清理費用後的淨額)與固定資產淨值的差額,其收益轉入公積金,其損失作營業外支來源理。

4、公司對固定資產的購入、出售、清理、報廢都要辦理會計手續,並設定固定資產明細帳進行核算。

資金、現金、費用管理

十四、財務部要加強對資產、資金、現金及費用開支的管理,防止損失,杜絕浪費,良好運用,提高效益。

十五、銀行帳戶務必遵守銀行的規定開設和使用。銀行帳戶只供本單位經營業務收支結算使用,嚴禁借帳戶供外單位或個人使用,嚴禁為外單位或個人代收代支、轉帳套現。

十六、銀行帳戶的帳號務必保密,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

十七、銀行帳戶印鑑的使用實行分管並用制,即由出納保管,法人代表和會計私章由會計保管,不準由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印鑑保管人臨時出差由其委託他人代管。

十八、銀行帳戶往來應逐筆登記入帳,不準多筆彙總高收,也不準以收抵支記帳。按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未達收支,應作出調節逐筆調節平衡。

十九、根據已獲批准簽訂的合同付款,不得改變支付方式和用途;非經收款單位書面正式委託並經總經理批准,不準改變收款單位(人)。

二十、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限額,不得以白條抵作現金。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確保庫存現金的帳面餘款與實際庫存額相符,銀行存款餘款與銀行對帳單相符,現金、銀行日記帳數額分別與現金、銀行存款總帳數額相符。

二十一、因公出差、經總經理批准借支公款,應在回單位後七天內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並經總經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二十二、嚴格現金收支管理,除一般零星日常支出外,其餘投資、工程支出都務必透過銀行辦理轉帳結算,不得直接兌付現金。

二十三、領用空白支票務必註明限額、日期、用途及使用期限、並報總經理報批。所有空白支票及作廢支票均務必存放保險櫃內,嚴禁空白支票在使用前先蓋上印章。

二十四、正常的辦公費用開支,務必有正式發票,印章齊全,經手人、部門負責人簽名,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報銷付款。

二十五、未經董事會批准,嚴禁為外單位(含合資、合作企業)或個人擔保貸款。

二十六、嚴格資金使用審批手續。會計人員對一切審批手續不完備的資金使用事項,都有權且務必拒絕辦理。否則按違章論處並對該資金的損失負連帶賠償職責。

辦公用具、用品購置與管理

二十七、所有辦公用具、用品的購置統一由辦公室造計劃、報經領導批准後方可購置。

二十八、所有用具務必統一由辦公室專人管理。辦理登記領用手續、辦公櫃、桌、椅要編號,經常檢查核對。

二十九、個人領用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棄和外借,工作調動時,務必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其它事項

三十、按照上級主管部門的要求,及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和其它財務資料。

三十一、用心參與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透過籌集資金的活動,儘量使資金結構趨於合理,以期到達最優化。

三十二、配合公司業務部門對專案工程的竣工、財務決算進行監督管理。

三十三、自覺理解上級主管、財政、稅務等部門的檢查指導,並按其要求不斷完善制度、改善工作。

公司規章制度 篇2

《保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保守國家和公司祕密,加強公司的業務管理,確保公司檔案、業務資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祕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必須程式確定、在必須時光內只限必須範圍內的人員知悉的事項。

第三條 公司辦公室是公司保密工作職能部門,負責公司並指導下屬單位的保密工作,進行保密教育,調查處理失密、洩密事件。

第四條 公司每個職工均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和制止他人洩密的權利。

第二章 保密範圍的密級劃分

第五條 公司保密範圍劃分原則是: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將會對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後果的各類事項,均屬公司祕密。

(一)損害公司經濟利益(競標標底);

(二)損害公司聲譽;

(三)損害公司對外關係;

(四)妨害公司業務的開展;

(五)妨害公司有關規定、制度、計劃的實施;

(六)危害公司祕密業務情報來源的安全。

第六條 密級劃分:公司祕密檔案的等級劃分為絕密、機密、祕密三級。

1、絕密級:如被不應知悉獲知,會給公司造成個性嚴重經濟損失或個性嚴重不良影響,如公司的戰略發展策劃、公司的長遠規劃、重大專案的決策、整體財務狀況以及公司領導的變動,競標標底、公司技術、資質等。

2、機密級: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會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或嚴重不良影響,如公司領導會議的決定、公司的年度規劃、總體經營狀況、機構調整和部門、專案部負責人的人事變動等。

3、祕密級:如被不應知悉者獲知,會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指第1、第2項以外的公司內部規定、計劃、經營、財務、人事等狀況。

第七條 公司各類檔案、資料密級由起草部門或專業公司提出密級推薦並由有關公司領導確定,由辦公室印製時加蓋“絕密、機密、祕密”字樣的印章。如辦公室有異議,可交有關領導改變密級。

第八條 根據工作需要的情形變化,密級能夠變更或解除,其審定許可權與確定密級許可權相同。

第三章 保密制度

第九條 知曉範圍:第六條所定資料除公司領導有權全部知曉外,絕密級只限公司總經理指定的人員知曉,機密級只限負責該項工作的主管人員以及該主管人員認為務必知曉,祕密級只限相關人員知曉。

第十條 備份:絕密級資料原則上不能摘抄或影印,確需摘抄或影印者須公司總經理批准,機密級資料需經公司分管領導批准,祕密級資料須經所屬部門或公司的負責人批准,交由辦公室影印並登記,影印者應詳細填寫清單,並註明影印件份數及去向用途,原則上年終應交回辦公室銷燬。

第十一條 保密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不該說的話不說;

(二)不該問的事不問:

(三)不該看的檔案不看:

(四)不該記錄的祕密不記:

(五)不攜帶保密材料外出:

(六)不隨便談論保密事項:

(七)不在不利於保密的地方存放需保密的檔案、筆記本。

第十二條 如發生或發現洩密狀況,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和所在單位負責人,以便及時採取補救措施。

第四章 獎 懲

第十三條 對於模範遵守本條例的單位的個人將予以表揚,對於制止他人洩密行為或發現他人洩密及時報告、使公司能及時採取措施補救的職工,將視狀況予以表揚和獎勵。

第十四條 對於違反條例,玩忽職守,造成失密、洩密,使公司受損失者,給予經濟懲處、解聘、甚至依法追究法律職責。對有過失及時報告並用心協助採取措施補救的,可酌情減輕懲處;對造成洩密後故意隱瞞不報的,將予以從重處理。

公司規章制度 篇3

(總則)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五、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不同崗位的員工提供不同的薪資。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六、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團隊合作和團隊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員工必須維護公司利益,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八 、本制度是勞動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員工違反本規章制度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員工守則》

一、 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 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 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 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 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 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機關事務管理制度》

為了嚴肅機關工作紀律,端正機關工作作風,進一步規範公司管理,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推進公司規範化、制度化、正規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作息時間。

按國家規定結合本公司工作實際,制定分季作息時間。分季作息時間表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在公司機關上班的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在20分鐘以內,每違反一次,扣發本人當月工資10元;遲到或早退在30分鐘以內,每違反一次,扣發本人當月工資20元;超過一個小時,每違反一次,扣發本人當月工資40元;超過半天,扣發本人當月工資100元,並按曠工半天處理,納入人力資源部年終考核,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先告知辦公室,以免發生考勤偏誤。

嚴格請銷假制度。公司員工因事因病請假半天以內須以書面形式報部門領導審批;公司員工因事因病請假一天,須以書面形式報部門領導審批,請假二天,須以書面形式報分管領導審批,請假三天及以上須以書面形式由部門領導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中層幹部因事因病請假一天,須以書面形式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一天須以書面形式報總經理審批;公司領導因事因病請假須以書面形式報總經理審批。

請假條統一交公司辦公室管理,

員工事假每月不超過一天的,不扣工資。

員工事假超過一天的,超出天數的工資,按該員工標準工資/天的50%扣發。

不假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期間工資扣發。年度曠工累計五天的,扣發全年獎金。

員工婚假、產假、探親假、工傷假、病假、喪假等按規定休假,業務相關部門必須做好安排,保證不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三條 注重個人形象,提升公司文化品位。員工上班須做到衣著整潔,舉止端莊,語言文明,行為規範。不得扎堆閒聊,不得上網遊戲影響工作,違者懲50元,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員工不得做與本職業務無關的事,違者給予批評教育,情況嚴重的視情節給予處哩。

第四條 不準酒後上班,以免造成工作失誤。若因工作接待需要飲酒,經領導批准後可休息。因私事飲酒,視其影響工作的情節扣發影響工作時間的工資。

第五條 維護公司整體利益,樹立公司團隊精神,確保步調一致,政令暢通。不準散佈損害公司形象的言論,不準在背後議論他人撥弄是非,惡意中傷他人。違者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警告,扣發當月的績效工資,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者辭退,。

第六條 加強廉政建設,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被服務物件索取財物或在經濟交往中吃回扣,損害公司利益。違者一經查實,除如數退賠外,扣發1——3月的績效工資並通報全公司,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者辭退,依法應受刑事處理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條 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公司接待按領導意圖由辦公室、財務共同承辦,區別對待,控制開支,公司所有財務支付實行經辦人簽字、分管財務領導稽核、總經理簽字生效制度。任何人不得采用任何形式貪汙、挪用公-款或拆借公司資金給他人使用從中獲取好處。

第八條 尊重領導,服從公司工作安排,不得頂撞領導,違者給予批評教育,惡意頂撞領導經教育不改者辭退。

第九條 辦公室大門鑰匙統一收歸辦公室保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事先告知辦公室。

第十條 辦公用品採購由部門報計劃,辦公室綜合絡列採購清單,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執行,嚴禁多頭採購。所購物品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分發、保管。

第十一條 除技術資料外,公司所有檔案資料印發須經辦公室進行質量把關。任何對外發布通知、函件、(除專案部檔案)須經總經理簽字後實施,嚴禁個人以公司名義在報刊、網路、小報等形式釋出,違者重處並追究責任,以維護公司對外形象。

第十二條 公司各部門辦公室由總經理統一安排。

第十三條 員工出差補助按省內市外120元/天標準執行,甘、阿、涼、省外150元/天標準執行,經濟特區按200元/天標準執行。報名投標和為專案部出差的差旅費由專案負責人負責。

第十四條 樹立安全防火、防盜、防洩密意識,各部門做到下班時人走燈滅電器關,每違反一次,扣責任人當月工資50元,技術、財務等部門,下班走人前須把資料整理好裝櫃上鎖,避免外來人員“順手牽羊”盜取本公司機密。

第十五條 公司房屋及其它固定資產、裝置設施的維修由辦公室據實報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第十六條 強化客戶服務工作,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公司員工要樹立服務就是效益的觀念,打破歸口接待,樹立員工主人翁精神,真正做到客戶進門有一張笑臉,一杯熱茶,一個座位,一席中聽的話語,離開時有一句客氣的話,讓客戶有賓至如歸的感覺。堅決克服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衙門作風,不得因個人行為給客戶不良印象而影響公司業務。凡因客戶投訴,一經查實確屬員工有責任,且對公司業務拓展有影響或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取消當事人當年一個季度至一年的獎金,並不列入評選先進。

第十七條 機關工作紀律由公司辦公室實施,督查辦負責監督。

工作報告制度》

為方便總經理準確把握各部門、各專案部的工作執行狀況,科學決策公司各項經營活動,不斷提升中層或以上管理幹部的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報告工作的物件:總公司各部門和各專案派駐人員。

第二條 報告工作時間:每月前兩個工作日內將上月工作報告電傳至總公司辦公室,辦公室通過登記整理後統一報送分管領導稽核,稽核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稽核完畢後報呈總經理審批。

第三條 報告工作的內容:總公司機關各部門報告當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其工作建議;分公司報告當月管理狀況、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派駐管理人員工作開展的真實情況,存在的問題;派駐管理人員報告當月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存在的問題及其工作建議。

第四條 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該制度執行,並將報告情況進行登記考核上報總經理。

第五條 強化管理約束機制,確保制度的落實。凡不按上述規定上交工作報告的,首次缺報扣責任人100元工資並於一個工作日內將工作總結電傳總公司辦公室。缺報按次數扣工資,並通報全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規範和嚴肅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確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鑑、專案部印章。

第三條 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鑑和合同專用章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失當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總監管理,使用失當由財務總監負責。印章的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原則上所有的印章均應置於保險櫃內,並注意隨時鎖好,以免發生意外。

第四條 印章的刻制和啟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並報總經理批准後,由辦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專案部印章由專案部施工負責人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啟用應填寫《印章啟用申請表》,報分管領導審批後釋出正式的啟用通知,註明使用範圍、啟用日期。辦公室儲存《印章啟用申請表》一份,同時在公司《印章發放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第五條 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記表》,註明印章名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等資訊。如印章保管人員必須外出辦事或因事因病請假時,須請示總經理同意由指定臨時人員保管時,也應辦理上述交接手續,做到職責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式,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員和專案部負責人。

第六條 任何人不得將印章拿出公司,財務辦理開戶、銷戶事宜應將相關資料帶回公司蓋章(特殊情況除外),需財務負責人書面向總經理申請,同意後方可拿出。

第七條 需加蓋公司印鑑時應先向公司辦公室彙報並報請總經理同意(工程招投標用章除外),印章登記專案包括:用印時間、用印編號、用印事由、批准人、經辦人等,加蓋公司章的檔案文稿(各項協議、合同等),應留原件一份存檔備查,介紹信、授權書(只限於工程投標)留存根備查。公司印鑑管理人員嚴禁在有關抵押、貸款、借款、合同擔保等經濟合同(承諾、證明等)上加蓋公司印鑑,嚴禁在空白介紹信、授權書和空白紙上加蓋公司印鑑或法定代表人印鑑。

第八條 違反本制度以上規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外;還將追公司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合同管理制度》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適用所有負責人。

第一條 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二條 合同的簽訂應當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字。

第三條 合同談判須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對外簽署合同,並向公司及時備案。

第四條 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必須認真瞭解合同條款。

第五條 簽訂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六條 合同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必須採用統一合同文字。

第七條 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必須經辦公室按合同審批許可權審批。重要合同必須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可以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必須本著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和程式執行,並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十二條 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必須具體負責到底。

第十三條 凡可能發生爭議的合同,應當及時向公司負責人通報,並保留如下材料以作為解決糾紛之材料:

1、合同的文字(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十四條 公司每個工程專案在正式簽署合同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相關部門在辦公室領取,專案結束後由辦公室建檔管理。

第十五條 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情況月報表”。

《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系統的檔案管理,實現檔案管理的規範化、制度化、更好地為公司各項工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凡公司各部門在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檔案材料,必須按規定定期向公司辦公室移交,集中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據為已有。

第三條 各單位的領導應重視本單位檔案資料的管理和文書立卷工作,配備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此項工作。

第四條 公司系統的文書立卷工作和檔案管理工作由公司辦公室負責監督和指導。

第二章 歸檔範圍

第五條 凡是反映公司工作活動、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檔案材料(合同、中標通知書等)均屬歸檔範圍。

第六條 公司檔案材料應歸檔的有:

(一)公司頒發的(包括轉發的)各種正式檔案的簽發稿、印本、重要檔案的修改稿;

(二)公司的請求與上級機關的批覆檔案,各部門、各專案部的請求與本公司的批覆;

(三)公司的工作計劃、總結、報告;

(四)公司召開的各種會議的全套檔案以及會議形成的聲像材料;

(五)公司領導公務活動形成的重要檔案,從外單位帶回的與公司有關的檔案材料;

(六)反映公司經營和管理的專業檔案材料;

(七)公司或公司彙總的統計報表和統計分析資料(包括電子文件等);

(八)公司及各部門、專案部成立、啟用印章及其組織機構、人員編制等檔案材料;

(九)公司及各部門、專案部制定的規章制度等;

(十)公司的簡介、榮譽,有紀念意義和憑證性的實物及展覽照片、錄音、錄影等檔案材料;

(十一)公司及各部門領導任免、調配、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定、職工的錄用等工作形成的檔案材料;

(十二)公司領導、員工檔案;

(十三)公司解決法律糾紛問題形成的檔案材料;

(十四)公司或部門、專案部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各種合同、協議書等檔案材料;

(十五)公司固定資產登記,財產,物資、檔案等移交憑證;

第三章 立卷歸檔要求

第七條 公司各單位應在每年3月底以前將上年辦理完畢、需歸檔的檔案材料整理、立卷,向公司辦公室移交。

第八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歸檔制度,不得無故延期或不交應歸檔的檔案材料,如有些材料還需使用,也應先按立卷歸檔後再辦理借閱手續。

第九條 各單位向公司辦公室移交檔案時,要嚴格履行移交手續。

第十條 歸檔案卷的總要求是:遵循檔案材料的形成規律和特點,保持檔案之間的有機聯絡,區別不同價值,便於保管和利用。具體應做到下述幾點:

(一)歸檔的檔案材料種類、份數以及每份檔案的頁數均應齊全完整。歸檔的專案檔案應包括如下檔案:各種協議、合同、營業執照(影印件)、章程、專案人員任免檔案,有關專案業務的各種意向書、紀要、備忘錄、電話記錄、請示、報告、批覆及其它有關專案業務資料等。

(二)在歸檔的檔案材料中,應將每份檔案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覆、轉發檔案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檔案立在一起,不得分開。

(三)卷內檔案材料應區別不同情況進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檔案材料應依序排列在一起,即批覆在前,請示在後;正件在前,附件在後;印件在前,定稿在後;

(四)卷內檔案材料應按排順序依次編寫頁號或件號。裝訂的案卷,應統一在有文字的每頁材料下面的右上角、背面的左上角填寫頁號;不裝訂的案卷,應在卷內每份檔案材料的右上方編號,圖表和聲像材料等也應在圖表上或聲像材料的背面編號。

(五)永久、長期和短期案卷必須按規定的格式逐件填寫卷內檔案目錄,對檔案材料的題名不要隨意更改和簡化;沒有題名應擬寫題名,有的雖有題名無實質內容的也應重新擬寫;沒有責任者、年、月、日的檔案材料要考證清楚,填入有關項內;卷內檔案目錄放在卷目。

(六)聲像材料應用文字標出攝像或錄音的物件、時間、地點、中心內容和責任者。

(七)本公司各部門立卷所需的案卷封皮、卷內檔案目錄表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發給。

第四章 檔案保管期限

第十一條 文書檔案的保管期限定為永久、長期和短期三種。長期為十六至五十年左右,短期為十五年以下,三年以上。

第十二條 確定公司檔案保管期限的原則

(一)凡是反映公司主要職能活動和基本歷史面貌的,對本公司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列為永久保管。

(二)凡是反映公司一般活動,在較長期時間內對公司工作有查考利用價值的檔案材料,列為長期保管。

(三)凡是在較短時間內對公司有參考價值的檔案材料,列為短期保管。

第五章 檔案的鑑定與銷燬

第十三條 公司辦公室對所儲存的檔案定期進行鑑定,對於儲存期限已滿的檔案材料,按規定進行銷燬。

第十四條 檔案鑑定工作由辦公室主持,有關部門參加,組成檔案鑑定小組,對被鑑定的檔案進行逐件審查,提出存毀意見。

第十五條 檔案材料鑑定小組審定,並經公司有關領導批准後,方可銷燬。

第十六條 銷燬檔案材料,要由二人以上並在指定地點進行監銷,監銷人要在銷燬清冊上簽字。

第六章 檔案的借閱

第十七條 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借閱本部門的業務檔案需經本部門領導批准,方可借閱。

第十八條 公司各部門借閱非本部門的業務檔案經檔案所屬部門同意或公司領導批准。

第十九條 借閱檔案必須嚴格履行登記手續,歸還的檔案要進行檢查、清點,並在登記薄上登出。

第二十條 借閱檔案的同志,不得洩密、塗改、折散、轉借影印攜帶檔案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轉借或攜帶檔案外出時,須經單位負責人批准。

第二十一條 借閱的檔案用完後,應及時歸還,借用時間一般不得超過十天。

第二十二條 借閱人對檔案要妥善保管,不得遺失。

第二十三條 凡借閱的檔案、檔案一律不得私自影印,如工作需要,應按公司有關保密規定辦理。

第七章 懲戒

第二十四條 公司員工凡違反制度,洩露祕密,按《公司保密工作條例》進行處理。對塗改、拆散或未經辦公室領導批准轉借、影印或攜帶檔案外出的;視具體情況,扣500—1000元獎金,並予以通報批評,情況嚴重者辭職、辭退。

公司規章制度 篇4

第一章 計算機的管理與使用

第一條 管理部門:

以上檔次的計算機管理部門為行政部。

2.過程控制的計算機(主要指單板機)管理部門為技術部。

第二條 管理員職責:

1.負責計算機使用的長遠規劃;

2.根據資金的安排,負責機器及外圍裝置的計劃、採購;

3.負責軟體的開發規劃制定,組織開發成果鑑定;

4.與培訓部門共同組織計算機技術培訓工作;

5.對分散使用的計算機進行不定期的檢查。

第三條 硬體使用:

1.各部門使用計算機,需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按規定機型、外設 使用;

2.軟體開發等上機時間較多的部門,可以申請配置機器;

第四條 軟體管理:

1.各部門需使用的應用軟體,應向行政部提出申請;

2.應用軟體的開發分為自動開發、協作開發、委託開發三類;

3.行政部負責與其他公司在有償或對等的基礎上進行軟體交流。

第二章 軟體開發任務書的編制與審批

第五條 任務書的編制依據:

1.公司對軟體開發的總體要求以及專案的具體要求;

2.各部門要求開發的專案;

3.裝置及軟體開發人員的任務。

第六條 任務書內容:

1.軟體名稱;

2.軟體的預定技術性能;

3.軟體的操作環境;

4.更高層次軟體對開發軟體的要求;

5.源程式檔案;

6.設計組織機構、人員安排、協作部門情況;

7.經費預算。

第七條 任務書的審批:

設計任務書編制完成後,由行政部組織有關部門進行審議,認定實行後,由行政主管批准實施。

第三章 軟體鑑定

第八條 鑑定的基本要求:

軟體全部開發完成後,需經三個月到一年的實踐執行(視軟體複雜程度),才能申請鑑定。

第九條 鑑定資料:

軟體鑑定前,必須向鑑定小組提供下述資料(其中3項資料各二份):

1.設計任務書;

2.軟體實現的功能;

3.使用機型對外存外設的要求和軟體所需的支援環境;

4.軟體設計的流程圖;

5.源程式檔案;

6.資料庫結構;

7.標準化室審議報告;

8.使用者意見書。

第十條 鑑定小組的組成與鑑定程式:

1.鑑定小組由總經理和行政部、技術部、財務部等部門負責人組

成,總經理擔任組長;

2.鑑定的議程:

(1)軟體設計者對軟體的介紹;

(2)宣讀標準化審查報告;

(3)使用者代表發言;

(4)操作示範;

(5)討論鑑定結果及提出進一步修改的建議;

(6)通過鑑定報告,並由鑑定小組成員簽字。

第十一條 鑑定後的工作:

1.整理資料、存檔;

2.將鑑定會的意見反饋到各有關部門。

第十二條 軟體的維護與完善:

1.軟體開發人員對開發的軟體要經常維護和不斷完善,並對軟體操作者和後續開發人員進行業務指導;

2.軟體開發人員年底應向計算機管理人員提供修改的程式清單。

第四章 機房管理

第十三條 凡與計算機有關的業務聯絡由行政部負責接洽,機房管理工作也由企管部負責。 :

第十四條 進入機房工作前,要認真填好上機申請表,經主管負責人審批後,方可上機操作。

第十五條 外部人員因工作需要進入機房時,必須由行政部辦理審批手續。

第十六條 參觀機房由行政部安排,參觀者進入機房後應聽從工作人員的指揮,未經許可,不得亂動機房內設施。

第十七條 進入機房必須換鞋,在機房內嚴禁吸菸,不得高聲喧譁,自覺維護室內清潔衛生。

第十八條 軟體複製須經有關軟體人員批准後方可進行。

公司規章制度 篇5

一、企業內控管理總體要求

誠信守法的進出口經營規範企業,離不開健全、完善的內控管理、財務帳冊管理、單證、倉儲管理及高素質的從業人員。企業出現違規違紀事件,甚至產生走私違法活動的原因之一是企業管理不善、權責不清、帳冊不全、制度措施不力、規範意識不高等因素的存在。根據海關風險管理機制,對於此類企業,海關將予以重點監控。為此,企業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稽查條例》等的有關規定,結合企業規模和所處行業等具體情況,積極建立和完善內控管理制度和內部管理機制,加強內部規範管理,按規定設定進出口財務帳簿,妥善保管進出口單證檔案,有序地開展進出口業務。

二、企業內控制度內容

健全的企業內控制度應包括以下各項內容,這些內容可以單獨制定,也可合併制定,但如有相關業務發生,則應予涵蓋。具體來說企業應建有完整的組織及崗位責任制,明確劃分企業管理層、部門管理層、基層業務人員以及各個部門的職責許可權;建有完善的進出口業務管理制度(包括報關管理制度、外匯核銷管理制度、出口退稅管理制度和批文、配額等進出口專有權利管理制度)和財務管理制度,有明確的進出口業務分工和完整的作業程式規定,並有效運作;建有完善的印章管理制度、倉儲管理制度、合同管理規定、票據管理規定、單證收付管理規定和進出口業務單證檔案管理規定,有專人保管報關專用印章、手冊、報關單、清單、轉廠資料以及有關進出口資料,並有明確的保管、交接、存檔制度和手續。

三、企業內部協調、溝通及聯絡配合要求

進出口經營規範企業應建立完善的內部協調、溝通及聯絡配合機制,密切各部門的工作關係,加強各部門的協作配合,做好進出口業務的協調工作,保證進出口業務的有序銜接和手冊、報關單、轉廠資料等有關進出口資料的妥善交接、保管,避免遺失重要業務單證或無法提供有關帳簿、資料等情況的發生。企業應設定健全的部門、人員崗位責任制,明確規定每人的職責分工,制定完善的進出口業務操作程式和工作標準,並積極予以貫徹落實。形成進出口業務管理協調、統一的整體系統,保證海關稽查的有效實施。

四、從業人員守法信用及素質要求

進出口經營企業的相關從業人員應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個人資信,具備從事進出口業務相關的知識與學歷,熟悉國家有關進出口法律、法規、政策,熟悉本單位相關經營情況,定期接受海關培訓,做到知法守法,並熟練掌握海關作業程式。其中直接從事報關業務的報關員或主管報關業務的部門經理,應經過海關係統培訓,並通過海關有關考核。

公司規章制度公司所屬各單位、總部各部室:

為推進“業務聚焦,管理改進”提出的制度建設,著力提升制度執行力,使制度在改進企業管理、提升管理效能、優化專案治理中發揮更大作用,根據集團公司(二十三冶戰略發〔20__〕16號)《關於認真做好集團公司新制度文字宣傳貫徹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我司宣傳貫徹集團公司新制度文字的實施方案。

一、宣傳貫徹新制度文字的指導思想

以集團公司制度建設的新思路、新戰略為指導,全面落實新制度體系的對接與執行;緊密結合我司制度建設及效能管理實際,就企業的管控模式、層級定位、業務流程、專案治理予以改進;形成有利於公司科學發展、不斷完善的制度環境與制度安排;為促進我司發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宣傳貫徹新制度文字的主要內容

(一)、改進公司傳統管控模式,確立“三級管控、兩級核算”新模式

1、公司傳統管理模式。管控模式是公司對下屬基層單位基於集分權程度不同而形成的管控策略。在歷史發展的過程中,公司一直沿用公司→分公司→專案部“三級管控、三級核算”的傳統管控模式。這種放權式的管理模式曾為企業施工生產、維護穩定等發揮過積極作用。但隨著企業外部環境的變化,傳統的“三級管控、三級核算”的管理模式存在明顯的不足。一是層級職責不清,管理許可權混淆;二是財務賬戶設定重疊,管理費用過高;三是核算單元過多,資訊反饋滯後;四是資源投入重複,整體效應欠高。由此,制約了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

2、改進管理模式的途徑。公司就如何改進以上管理進行了反覆探究,分析了公司目前生產規模不大、員工數量較多、管理習慣與管理手段滯後等現狀,認為採取相對集權的“運營管控型”模式,比較適合公司現階段的發展態勢。由此,公司決定對原“三級管控、三級核算”模式改為“三級管控、兩級核算”模式。並著重從以下兩個方面予以改進:

一是對公司→分公司(直屬專案部)→專案部三級管控各層級的職能進行定位,明確公司總部以利潤管理為中心、分公司(直屬專案部)以成本管理為中心、專案部以施工管理為中心;並規範各層級的管理許可權。

二是減少一個層級的核算職能,實施公司和分公司(直屬專案部)兩級核算;將分公司(直屬專案部)所屬專案部的成本核算職能歸併到分公司(直屬專案部)直管,公司和分公司(直屬專案部)對參建的專案部進行集中管理;強化施工組織、大宗材料、機械裝置租賃、內部招投標、資源配置、成本目標、風險與利益、薪酬歸口、資金集中排程等管控;實行公司→分公司(直屬專案部)→專案部“三級管控、兩級核算”的新模式。

3、“三級管控、兩級核算”新模式執行的期望效應。新模式執行旨在規範公司各層級的角色定位及治理職責,通過業務流程的梳理、核算鏈條的縮短、績效考核的強化,提升企業的執行力。在實際運營中,既保證公司對分公司(直屬專案部)和專案部的全面監督、控制與協調;又充分發揮各層級的積極性,使各層級的經營活動圍繞著公司的經營戰略目標行進;並以此不斷促進生產規模的擴大,市場份額的增加,確保公司各項管理目標的有效和高效實現。

(二)、明確公司“三級管控,兩級核算”各層級的主要管理許可權

1、公司總部以經營決策、利潤管理為中心。實施公司戰略、組織、人才、財務、經營、技術、生產、商務等全程的監督與管控。其主要管理許可權如下:

一是在目標管理上,統一和優化企業資源,統籌經營,監管企業生產經營活動及具體業務;

二是在管控內容上,制訂公司戰略、控制公司戰略實施;

三是在績效管理上,稽核分析企業所有財務和經營狀況;

四是在人事管理上,制訂人事制度,選拔、任免下屬單位主管和業務骨幹;

五是在財務管理上,實施資金集中管制原則;

六是在對下屬單位的作用上,提供全方位的服務。

2、分公司(直屬專案部)以執行公司戰略、成本控制為中心。其主要管理許可權如下:

一是在目標管理上,貫徹公司管理體系和各項指令要求,受公司委託在授權範圍內開展生產、經營活動,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綜合任務指標;

二是在管控內容上,負責市場經營與所屬專案生產管理的相關業務活動;

三是在人事管理上,協助公司,組織聘任專案經理,並對本單位人員進行開發、培訓、考核、激勵等管理;

四是在專案績效管理上,適時稽核分析所屬專案部的經營狀況,預測專案經營成果;

五是在生產管理上,對在建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成本、技術、創優等實施過程監控;

六是在經營開拓管理上,組織招投標工作,對招標檔案及合同檔案予以評審。

3、專案部以施工管理中心。其主要管理許可權如下:

一是在目標管理上,實施專案經理責任制,專案經理受公司委託,代表公司對業主履約;

二是在管控內容上,嚴格執行各項管理制度與流程,對在建工程的施工進度、安全質量、文明施工、物資供應等實施全面管理。

(三)、公司制度規範化建設的具體措施

公司制度規範化建設就層級職能定位、業務流程梳理、專案運營治理等三個方面,具體設計了以下“10+1”管理手冊:

1、組織管理手冊。確定了公司組織結構、各級各部室職責與主要職位設定,明確三層級主要領導及組織者職責;規定了三級管控的兩個基本原則;同時對公司管控體系的執行、監督、考核與改進進行了統籌規劃。

2、市場營銷管理手冊。內容包括:市場營銷工作、市場開拓、投標工作、客戶關係、營銷工作關鍵工作流程(業務資訊管理流程、營銷策劃工作流程、考察接待工作流程、投標工作流程、營銷階段合同管理流程、營銷業務審批工作流程)等管理辦法。

3、商務管理手冊。內容包括:合同、預結算、成本、計劃統計、業績綜合考評等管理辦法。

4、工程管理手冊。內容包括:工程月報、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工程分包、工程管理獎罰、職業健康安全、環境、物資、招標等管理辦法。

5、技術管理手冊。內容包括:技術檔案、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施工技術交底、專案檢驗和試驗、技術複核(工程預檢)、隱蔽工程、工程洽商與設計變更、工程技術資料、工程創優等管理辦法。

6、財務管理手冊。內容包括:資金集中、資產、擔保業務、現金保證金、

備用金、工程款項收付、清欠工作、費用預算、費用報銷、會計基礎工作、會計稽核、報表報送、稅務、內部審計、內控審計、專案審計等管理辦法。

7、黨群管理手冊。內容包括:黨務與組織工作、基層工會工作、共青團工作、離休老幹工作、優秀員工評選獎勵、公司黨委參與重大事項決策制度、公司黨委督查與考核、企業文化建設、企業形象宣傳等管理辦法。

8、人力資源管理手冊。內容包括:員工異動、專案經理競聘上崗、中高層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才、後備人才、待崗和富餘員工、勞動合同、員工培訓、員工績效考核、員工考勤、薪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員工休假、員工福利、管理人員內部資格等級認證、員工證書等管理辦法。

9、紀檢監察管理手冊。內容包括:廉政建設、紀檢監察工作、效能監察、消防工作、保衛工作、法律事務工作等管理辦法。

10、行政管理手冊。內容包括:標準體系檔案、公文、印章、會議、接待工作、辦公行為規範、出差、辦公用品、通訊費用、公務用車、資訊化、保密、檔案等管理辦法。

11、專案管理手冊。內容包括:組織機構及職責、內部目標責任的規定、施工過程的控制、成本管理、工程索賠、工程結算與資金回收管理、行政管理、獎罰等細則。

以上內容為公司制度化與規範化建設內容的總和。有不詳盡之處或在管理實施過程中有更好建議,請反饋到公司總經理辦公室,我們將本著持續改進的原則,通過管理評審,不斷提高本體系的有效性、適宜性、充分性,不斷擴充套件企業管理空間,促進公司健康發展。

三、宣傳貫徹新制度文字的實施步驟

1、第一階段:動員部署(8月上旬)。各單位要進行廣泛的思想發動,切實提高全體員工對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認識。

2、第二階段:學習培訓(8月中旬至10月中旬)。依照集團公司新制度文字,對現有公司制度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疏理,按照“堅持、充實、完善、廢止”的要求,切實抓好公司“10+1”制度的擬定與貫徹工作。

3、第三階段:總結提高(10月下旬至11月下旬)。各單位根據自身的條件,在一定的範圍內對新制度予以試執行,依據執行情況進行總結,並上報總結材料。公司企管審計部要加強職能指導,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要加強宣傳貫徹的組織與督辦工作。

四、宣傳貫徹新制度文字工作的組織領導

1、為加強宣傳貫徹新制度文字工作的推進力度,公司成立宣傳貫徹新制度文字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胡建軍

副組長:謝幫銀、肖雲亮、路惠明、王曉帆、戴文斌、付燕、黎勝良

薛滄洋

成 員:張金華、莫鈴、宋超、王立新、唐斌、任衛紅、吳偉福

周運輝、段青、陳志

具體工作由各分管公司領導及相關業務部室負責

公司規章制度 篇6

目 錄

一、總則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三、文印管理制度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五、考勤制度

六、人事管理制度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八、合同管理制度

九、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適應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提高本公司科學化、制度化管理,增強江西分公司的總體素質,加強企業的管理體系,為今後江西分公司能適應組建行業集團公司開拓性的發展需要,體現企業制度管理和自我約束力,根據江西分公司的章程,並結合公司的實際及相關法律規定,特製本公司規章管理制度。

一、總則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出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的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6.公司實行“績效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與獎勵。

7.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1. 公司的檔案由行政部擬稿,檔案形成後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

2. 業務檔案已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經理稽核簽發。

3. 以簽發的檔案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4. 公司的檔案由行政部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檔案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送結果。

5. 經簽發的檔案原件送辦公室存檔。

6. 外來的檔案由辦公室負責簽收,並於接見當日,按領導批准的要求送交有關部門,檔案閱亦部門和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檔案,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不能辦理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三、文印管理制度

1. 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洩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項。

2.列印所有檔案必須經總經理簽署意見,方可列印,各部門擬草的檔案、合同、資料等,也由辦公室統一列印,列印檔案、傳真均須逐次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影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重時因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核對清楚按時完成。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1. 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寫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各部門和人員所需領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冊表出庫辦理簽字,對部門用品需部門負責人填報購置表,報辦公室統一購置,由辦公室報總經理審批購置並使用。

2.辦公用品購置後,由行政部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購置發票,清單入庫,出庫手續齊全到財務室予以報銷,手續不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取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失或外借,工作調動離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五、考勤制度

1.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需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或報總經理。

2.工作時間按雙休制,假日由總部統一安排。

3.嚴格請假、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的由部門經理同意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後向批准人銷假,批准假條報辦公室。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假超過一天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4.上班時間開始後十分鐘至三十分鐘內到達,按遲到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下班提前三十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五次者,扣發五天工資,累計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發十天工資,累計達十次以上者扣發當月15天的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工資,每月累計曠工一天者扣發五天工資,並給予一次性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兩天者扣發十天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扣發當月工資,並給予記大過處分一次,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發所有工資和待遇,每月累計曠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辭退。

7.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網上聊天,玩任何遊戲,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8.參加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體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達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9.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請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材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只發月工資的70%,工傷除外。

10.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求秉公辦事,公司實行統一考勤辦公室每月統計報告一次,對有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如實上報,按公司制度執行扣款,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進行處罰。

六、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應該與公司簽訂聘用僱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係為合同關係,雙方都應該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3.公司各職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定責,其設定、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決定。

4.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貢獻,表現,工作年限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5.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6.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者經教不改,公司有權與其解聘辭退。

7.辭退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者。

8.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9.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聘用者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檔案及業務資料,否則辦公室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1.本辦法僅限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差旅費的員工。

2.出差費分膳食費、住宿費兩項。

①膳食費每天40元。

②住宿費每天120元。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報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稽核,並報總經理批准出差,如因事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後應立即辦理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式如下:

①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稽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②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③出差人返回後,填寫差旅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止地點、工作內容、報支專案、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報銷時沖銷預之數。

4.差旅費按業務需要,以總經理批准同意後進行報銷。

公司規章制度 篇7

為了規範公司與員工的行為,建立有序的生產、經營、辦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維護公司與員工的共同權益,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特規定如下

第一條: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全體員工要緊密團結在董事會的周圍,堅決擁護和執行董事會的決議,處處為公司利益著想、要盡職盡責、心往一處想、勁向一處使、團結互助,建設一支高效、務實、愛崗敬業的團隊。

第二條:公司的財產屬股東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組織、個人利用任何手段侵佔或破壞公司財產。公司禁止任何所屬機構、部門和個人,為小集體、個人利益而損害公司利益或破壞公司發展,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第三條:所有員工都必須服從領導、全力投入工作、注重細節,用一個一個細節來奠定公司的成長,使工作向高效率、員工向高工薪、公司向高效益的方向發展。

第四條:為提高公司的運營效率,實行能者上,庸者下的人事管理制度,實行責、權、利相結合的,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各種形式的分配製度,要求所有員工都精通業務,能自主處理各項事務,達到各負其責的目的,確立責任機制。

第五條:所有員工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遵守職業道德守則、明確其責任、維護其公司與個人的權益。行為規範,做有紀律、有素質、有修養的好員工。

第六條:員工進廠時需交身份證影印件一份,1寸照片2張,填寫職工登記表,進行崗前培訓,鑑定培訓書。用來辦理廠牌,領取考勤卡。每天上下班時間為:上午8:00―12:00時,下午14:00―18:00,晚上如有加班,加班時間為7:00―11:30;趕貨期間另行通知。趕貨期間,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要求廠方增加工資,鬧事並罷工者一律無薪開除出廠;工資發放時間為次月30日,特殊情況另行通知。

第七條:中途有事需離開本廠者,須提前15天交辭工書給部門主管,經廠方同意,辭工期到後方可離廠。辭工到期者的工資,先結算清楚令其搬離本廠,待本廠發放工資日才前來領取。被本廠辭退者的工資,結算清楚後既搬離本廠。

第八條:廠內禁止一切賭博活動,凡是在廠內酗酒、打架、鬧事者一律按無薪開除出廠處理。晚上12點30分後關閉廠門,加班時間除外。加強安全意識,注意防火防盜,車間內一律不準吸菸。

第九條:工作上要服從管理人員的安排,提高質量意識,堅持質量第一原則。確保產品質量合格出廠,各部門主管、品檢必須在保證質量的基礎上抓好生產進度,如因質量問題而耽誤貨期所造成的損失,將追究各管理人員的責任,並扣發當月崗位津貼和工資作為補償。

第十條:各部門管理人員及辦公室人員,不得洩露工廠的任何機密,嚴禁拉幫結派,搞小集團,損害公司利益。

公司規章制度 篇8

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生產貫穿於整個施工過程,做到全員、全面、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及省市有關規定,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促使安全管理目標的實施、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本辦法依據《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有關規定製定。

二、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工程專案及作業班組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

三、安全管理目標考核實行分級考核制度,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工程專案經理、專案部考核,工程專案經理負責對各施工作業班組考核。

四、安全管理目標的考核採用日常考核與定期安全檢查考核相結合,即公司每季度、工程專案每月、班組每週進行一次考核,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五、考核結果分為:

1.傷亡指標:低於指標,超過指標二個等級。

2.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考核分為:優良、合格、不合格三個等級(同“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

六、公司每季、工程專案每月公佈安全管理目標考核結果,工程專案部要利用黑板報或圖表在工地登記。

七、獎罰:

1.年度內每次考核中傷亡控制指標,低於指標、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達到合格(或優良、雙優)工程專案,作業班組、專案經理、班組長均可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的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的評定等等。

2.第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工程專案及作業班組,要限期整改並達到目標要求,如限期內仍達不到目標要求的工程專案,作業班組除要通報批評外,還要進行扣發獎金或罰款等處罰。

3.第二次考核仍然不合格的工程專案經理,作業班組長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增倍罰款等。

八、在限期整改期內或由於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九、本辦法與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辦法結合執行,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公司規章制度 篇9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1 目的及適用範圍

1.1 厲行節約,杜絕浪費,物盡其用;

1.2 公司所有辦公用品的申購、領用、發放等相關事項均適用於本辦法;

2 管理組織

2.1 公司行政部負責公司辦公用品、耗材的採購、保管、發放、費用分攤及報銷

2.2 各部門根據行政部領用標準提報並領取使用;

3 管理內容

3.1 辦公用品的申請

3.1.1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辦公用品及耗材管理,在每月5日前根據本部門需要及《部門辦公用品金額標準》(附件1),填寫《辦公用品---月領用申請單》(附件2),經過部門領導同意後,轉行政部。其中《部門辦公用品金額標準》由各公司根據當地情況自行確定,報行政總監批准。

3.1.2行政部資產管理專員根據個人辦公領用標準(公司自定,報總部行政部備案,並不斷優化提高)及辦公用品庫存情況,確認各部門領用數量,填寫《辦公用品需求彙總單》(附件3),報行政總監同意後,轉採購專員組織採購進貨。

3.2 辦公用品購置

3.2.1 採購專員購買到位後組織驗收,辦理入庫手續,填寫《入庫單》(附件4)。

3.2.2 辦公用品原則上由行政部統一採購。

3.2.3 財務專用辦公用品由財務部自行執行採購,但申購、入出庫手續必須遵守行政審批規定。

3.3 辦公用品的入庫

3.3.1 資產管理專員根據《入庫單》所列物品與所需採購物品核對,並清點入庫,填寫《辦公用品庫存臺帳》(附件6)。

3.3.2 資產管理專員應每月對庫存辦公用品進行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3.4 辦公用品的領用保管

3.4.1 資產管理專員在入庫完成後,聯絡各部門辦公用品領用人領取。

3.4.2 屬於需臨時支領的辦公用品,行政部按定額標準核定後領取,辦理出庫手續,填寫出庫單。

3.4.3 對於大件器具類辦公用品,行政部應本著多人合用原則組織領用;同時確定使用人。

3.4.4如因工作調動或離職,須按公司規定將個人保管的所有辦公用品(耗材除外)全部交回行政部,需要本部門繼續留用的,確定使用人報行政,便於行政跟蹤辦公用品的使用情況。

3.5 機器耗材(配件)管理

3.5.1 耗材、配件申請領用同辦公用品,可在每月《辦公用品------月領用申請單》中的填寫。

3.5.2 計算機配件如鍵盤、滑鼠等出現故障需要更換的,確認不能維修的,可到行政部辦理領用手續,並將已壞配件歸還行政部。

3.5.3對於印表機、傳真機耗材,各部門應本著節約原則,提前作出需求計劃,通知行政部;同時行政部作為管理部門,應對相應耗材的使用情況有詳細瞭解,對於常用、耗費量大的物件作合理庫存。

3.5.4 資產管理專員對以上機器耗材(配件)同時也應建立臺帳進行管理。

3.6 辦公用品及耗材的盤點及費用分攤

3.6.1 資產管理專員每月末應對庫存物品進行盤點,保證庫房物品帳務相符。

3.6.2資產管理專員在每月30日前應對辦公用品、耗材按各部門領用情況,將費用分解到各部門,進行費用核定,填寫《辦公用品、耗材報表》(附件7),明確各部門費用。同時行政部將《辦公用品、耗材報表》中的各部門費用抄送各部門負責人。

3.7 庫房管理:庫房物品必須擺放整齊,非庫房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庫房。

3.8 報銷:行政部採購人員以《物品申購單》、《入庫單》、《辦公用品、耗材報表》作為報銷依據進行報銷。

3.9 相關說明

3.9.1 對於不能按時提報辦公用品月度申請表的部門,行政部有權認為該部門當月無辦公用品申請,不予採購相應用品。

3.9.2 部門申請金額超過計劃標準,行政部有權取消相應金額的申請數量。

4 附表

4.1 《部門辦公用品金額標準》

4.2 《辦公用品------月領用申請單》

4.3 《辦公用品需求彙總單》

4.4 《入庫單》

4.5 《辦公用品(耗材)庫存臺帳》

4.6 《辦公用品、耗材報表》

公司規章制度 篇10

《工程專案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納入基本賬戶統一管理:

第1條、工程結算收入由公司統一開票,流轉稅、所得稅等稅費由公司統一交納。平時專案部所需費用先墊支或在工程款中借支,在第二次領款時,按《成本管理條例》要求,由專案部將成本發票交財務部稽核、經總經理或分管財務的領導審籤後沖銷以前的借款,或作為報賬領款的依據。

第2條、對應交納的稅費,工程結算款到賬一次,及時結算。流轉稅及附加按成都地區的應收標準,以到賬金額的3。56%計算,所得稅按省地稅局、川地稅發(20xx)043號通知和新的《企業所得稅法》的規定比例2%預留。利潤分成及管理費一次性或按到賬金額交納。專案部在第二次結算款時,若不能及時交足前次的成本發票,原則上不得支付款工程款(稅務部門規定:按欠票金額的25%預交企業所得稅,逾期按每日5‰向稅務局交滯納金)。

第3條、專案部報賬、預借工程款務必有經辦人、專案部負責人簽名,或有專案部負責人的書面授權委託及總經理或分管財務的審籤後方能報賬或支付。

第4條、工程完工時,專案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驗收有關資料,並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經公司管理工程資料的人員簽字確認後,財務部方能支付最後一筆結算款和履約保證金及工程竣工資料保證金。

第5條、公司開異地稅收管理證明,工程款轉入公司賬戶的工程,按以上有關條款辦理。

第二章 專案部建賬,公司兼管

(一)、專案部單獨核算,公司統一做賬,財會人員費用由專案部承擔。

公司開異地納稅證明,在專案所在地開立臨時賬戶,各辦事處需向公司申請,經公司財務總兼稽核,領導審批同意方可開立專案臨時賬戶,開戶資料原件由公司保管,分公司、辦事處留影印件並保管密碼支付器,或派專人監管。

第6條、設立銀行臨時賬戶的專案部,其銀行預留印鑑由專案部財務公章和公司財務人員印章組成,工程結算收入先轉入總公司賬戶,然後全部轉入臨時賬戶內,由公司財務部監管。

第7條、收款票據及流轉稅費在當地交納。辦理異地納稅證明時,根據《企業所得稅法》所得稅按稅務部門要求代收,由公司統一交納。

第8條、工程進度費用支出:由專案部負責人或財會人員憑銀行進賬單、發票、稅票、到公司財務部辦理結算及報賬手續,以及在支票上加蓋銀行印鑑章。

第9條、專案部應按要求及時準備好成本發票,按成本管理條例要求,由專案部將報表和成本發票交財務部稽核、經總經理或分管財務的審籤後沖銷以前的借款,或作為報賬領款的依據。利潤分成及管理費按與公司簽訂的內部協議要求交納。專案部若不能在第二次劃撥款時交足前次的成本發票,原則上不得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時,專案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驗收、稅務清理有關資料,並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經公司管理資料的人員簽字確認後,財務部方能支付最後一筆結算款和履約保證金及竣工資料保證金。

第10條、專案部報賬、預借工程款務必有經辦人、專案部負責人簽名,或有專案部負責人的書面授權委託方能報賬或支付。

(二)、專案部在當地開立臨時戶,獨立核算,由公司預留印鑑和密碼器監管。

第11條、專案部獨立核算務必要有貼合條件的會計人員(會計從業資格、職稱證、身份證影印件留公司),按規定時光向公司財務部報送會計報表,企業所得稅在開外經證時交納;不開外經證的按到賬金額的2-3。3%預留,在稅務指定地交納。

工程竣工時,專案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決算、驗收有關資料,並將完整的會計憑證、賬本、報表交回公司,經公司財務部確認後,方能支付最後一筆結算款和及工程竣工資料保證金。

第12條、其它條款同二章(一)條款。

(三)、對大中型專案(或合同金額在1000萬元以上的專案),由公司派專參與專案部財務管理。工資、福利及有關費用由專案部承擔(其它同上第二章(一)、(二)條款)。

(四)、對路途遙遠、交通不便、專案較小且當地銀行不能使用支付密碼器的,可實行:一次性按合同金額交8%-15%管理費、流轉稅、所得稅、各種保證金後,印章、支票、依法納稅等全權委託專案部代為辦理。工程完工時,專案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驗收、稅務清理有關資料,並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經公司管理資料的人員簽字確認後,財務部方能支付履約保證金。

第三章 全權委託,依法納稅,互利共盈。

第13條、在保證建設工程質量、安全條件下,對專案較小,金額不大,可委託專案部負責人在招標方以現金方式收款,應付稅費由專案部直接交納,其利潤分成及管理費按合同金額一次性-交納。

第14條、在工程開工前,按合同金額8%-15%收取專案部安全、質量、稅費保證金,工程完工時,專案部要負責辦理完成工程竣工驗收、稅務清理有關資料,並完整的交回公司一套,經公司管理工程資料的人員簽字確認後,財務部方能支付保證金。

專案財務檔案管理

第15條、納入公司統一核算的專案,其單據、發票、合同、決算、竣工資料,由財務部統一歸檔。

第16條、建立了臨時賬戶的專案部,平時的成本單據、發票,由專案部負責收集,報賬時交財務部並每月按時報送財務會計報表。異地納稅證明、臨時開戶資料、中標通知書、合同、稅票等單據資料,由專案部和財務部相互配合及時歸檔。

第17條、所有單證、資料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在規定時光內交檔案室保管。

第五章、本制度從合同成立之日起執行。

公司規章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各項事務的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採用橫向聯絡、縱向整合、豎向協作等經營方式,真正實現個人經濟提高創收,公司經濟基礎不斷髮展壯大,並使公司的各項管理工作制度化、標準化,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公司全體股東及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規定和決定、紀律。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各項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財務管理、合同管理、物業管理、勞資管理、工程專案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檔案管理、印鑑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四條、檔案管理:

1、歸檔範圍:公司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規範、標準圖集、財務審計、勞動工資、人事檔案、會議紀錄、決議;聘任書、協議合同、專案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資料。

2、檔案管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閱;總經理、副總經理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管理人員辦理手續,直接提檔。公司其他人員借閱檔案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4、借閱的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用要摘錄或複製的,密極檔案必須經總經理批准,一般檔案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複製。

5、公司所聘員工的相關技術職稱及各類證書,屬公司無形資產,由公司統一管理,未經同意,任何個人或公司負責保管人員,不得以任何方式或藉口,外借其他經濟組織和團體使用,對已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離聘人員,向公司索要證書的,必須經總經理批准,由本人賠付公司為此證件支出的培訓費、工資等相關費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間領用的用具用品等,若當事人在工作期間曾因工作失誤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要求其進行經濟賠償,對拒不進行賠償,而又情節惡劣的,公司有權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當事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第五條、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辦公室和業務、財務部門分別保管。

2、印鑑的使用一律經公司總經理許可,主管副總經理簽字允許後方可加蓋,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加蓋印鑑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第六條、文印管理

1、文印由辦公室統一負責。

2、確需到公司以外去列印的檔案、資料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由具體列印人員將原件、廢件全部收回交辦公室集中處理,嚴防洩密,如違反此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第七條、公司財產及辦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庫房由材料裝置股負責管理。

2、庫存、入庫材料裝置做好防盜、防火、防潮、防鏽蝕,並應統一編號、分類、排放。

3、公司各股室辦公用品由辦公室負責統一採購。

4、各股室應按實際需用量領取,不得私用、浪費。

5、各股室配備的電腦等高檔辦公用品的採購、更換必須經總經理批准,指定專人負責。

6、辦公電腦使用人員要保持用品乾淨、整潔;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壞的由責任人負責賠償,如違反以上規定造成工作延誤或損失的由責任人負責。

第八條、公司資質及職能股室

1、公司所屬業務股、辦公室、資料室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2、公司所屬機械裝置、場地面向市場,均實行有償服務。

3、公司允許有信譽的單位或個人掛靠,但須收取1-3%的管理費用,所發生的稅金、人工工資、質量、安全保證金等相關費用均由掛靠人負擔。但介紹人或推薦人應對信譽戶進行詳細調查,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直接責任人負責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4、凡有要求陪標、標書製作、工程資料等服務的單位必須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並收取費用,費用額以市場價為基礎

第九條、報刊及郵發管理報刊徵訂、檔案郵發由辦公室負責統一徵訂,但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第三章:財務管理

第十條、公司一切財務、會計活動均應符合《會計法》《企業財、務通則》和《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具體會計核算遵照《股份有限公司會計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本財務管理內容屬公司《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各股室、2專案部、廠及各職能人員應嚴格遵守執行。

第十二條、公司資金管理的原則是:合理使用、降低風險、加速週轉、提高效益、減少壓佔。

第十三條、為保證庫存現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屬各部門應按規定限額提取備用金,一般不超過20__-5000元,備用金的支取必須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准後,方可辦理。備用金的支取必須註明用途、金額。

第十四條、任何部門和個人,一律不得以任何藉口坐支或挪用營業收入款,否則公司將依據相關法律法規、章程、制度的規定予以罰款,情節嚴重的將由公司提起訴訟,依法索賠。

第十五條、各專案部、廠應經常和客戶保持聯絡,按期進行帳款催收,由主管副經理和財務部門監督。

第十六條、財務部門對固定資產應進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為固定資產的增減提供準確依據。

第十七條、支票管理嚴禁簽發空白支票;持票人應妥善保管,如丟失將由個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支票印鑑應由專人分別保管。

第十八條、信貸管理由財務部門統一負責。

第十九條、根據國家稅法規定,按時繳納各種稅金及員工“兩金”、職工醫療保險等。

第二十條、參加工程的決算會議。

第四章:合同管理第二十一條、為加強公司內部合同意識,強化法制觀念要求股東及員工極積學心《合同法》《建築法》《招投標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

第二十二條、業務部門應根據合同履行的實際情況及時進行分析、記錄、總結。為合同的完善提供依據。

第二十三條、業務部門對合同的文字應逐字逐句進行推敲研究,力求杜絕漏洞;杜絕含有模糊不清、模稜兩可的條款詞句。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第二十四條、施工合同由業務部門(預算股)統一負責保管。

第二十五條、公司內部專案承包合同由辦公室負責保管。

第二十六條、物業管理部門簽訂的合同,由物業部門負責保管,但應轉辦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檔。

第二十七條、材料裝置部門簽訂的採購合同由材料裝置部門負責保管,並轉財務股一份作為記帳憑證。

第二十八條、預製廠簽訂的供銷合同由預製廠設專人負責保管,並轉財務股一份以備查存。

第五章物業管理

第二十九條、本物業管理是指公司所屬財產、房屋、樓院及配套設施、裝置、場地管理。物業管理部門要及時進行維修、養護、管理,維護物業管理區域內的環境衛生和秩序。

第三十條、物業管理部要與業主依法簽訂物業管理合同,必須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及服務內容,合同要求詳盡、實用。

第三十一條、物業管理部門應就本公司的物業管理範圍內財產、設施裝置等建立臺帳,做到有序管理。

第三十二條、物業管理應設立專門銀行帳戶、帳表、合同,獨立核算帳目,分別設立會計、出納做到錢帳分離,嚴禁一人統收統管。

第三十三條、物業管理部門應對物業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及時進行了解、掌握,按月、季度向主管副總經理彙報。

第三十四條、及時掌握彙總業主、市場反饋資訊,為物業管理工作的完善和提高,提供詳實可行的原始資料。第六章勞務和工資管理(一)員工的聘用

第三十五條、公司及各專案部、預製廠用員工應本著精簡的原則,可聘可不聘的堅決不聘,無才無德的堅決不聘,有才無德的堅決不聘,真正做到按需錄用,擇才錄用,任人唯賢。

第三十六條、公司所聘管理人員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和法規政策,做到依法辦事。

第三十七條、公司所聘人員必須遵守本公司章程、改制方案和公司制定的管理辦法。

第三十八條、公司聘用人員嚴禁私自對外提供專業服務。

第三十九條、公司所聘人員不得使用公司財產、用具、圖片、圖書、資料、檔案等領人情。

第四十條、公司聘用的員工,一律與公司簽定聘用合同。

(二)工資及獎金

第四十一條、公司管理人員實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製,勞務人員實行計件制、計時制、計工制。

第四十二條、公司聘用的人員,凡實行年薪制的“兩金”按比例上繳,實行計件制、計時制人員,按考勤自然天數計繳。

第四十三條、公司員工年度工資及獎金總額,由總經理按章程的規定擬訂。

第四十四條、公司執行董事會批准實施的工資系列。

第四十五條、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按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第四十六條、特殊情況下工資支付參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標準為員工的基本工資。

(三)辭職、辭退、開除

第四十七條、公司有權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必須按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第四十八條、員工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後,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勞動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用人單位不準無故辭退員工。

第四十九條、合同期內員工辭職的,必須提前10日向公司提出書面辭職報告,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五十條、員工未經批准而自行離職的,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第五十一條、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並經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權予以解聘、辭退。

第五十二條、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用,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檔案及業務資料,並移交業務渠道。否則,公司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付賠償責任。

(四)獎懲制度

第五十三條、為了對公司發展有特殊貢獻的員工給予獎勵,以及對不良行為者給予懲處,進而促使全體員工努力工作,奮發向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五十四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五十五條、本公司獎勵辦法如下(具體辦法由董事會臨時決定):[1]嘉獎[2]記功[3]授予榮譽稱號

第五十六條、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員工給予一次性獎勵公司股東或員工承攬到工程。納入公司管理的,按工程結算扣除前期費用後的總價給予1%的經濟獎勵,但承攬人必須配合公司進行進度款及最終尾款的催收工作;不納入公司管理,而以公司名義自已承建的工程,公司給予大力支援,但要視工程實際情況須收取1-3%的管理費,承建者的工資、獎金、福利及承建者本人所需繳納的“三金”(三金指職工醫療保險及大病醫療、職工養老金、職工失業金)等所有費用將由本人承擔,公司不再負擔。超額完成公司利潤計劃指標,經濟效益顯著者;積極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者;敢於制止、揭發各種損害公司利益行為的;維護公司利益和榮譽、保護公司財產,防止安全事故發生或挽回經濟損失的;5維護公司的規章制度,對各種違紀行為敢於制止、批評、揭發的;對社會作了貢獻,使公司獲得良好的社會信譽的;以上未註明具體獎勵辦法、種類的,其獎勵辦法、種類視績效程度而定。

第五十七條、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批評教育不改的,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扣除工資獎金、辭退、開除、追究經濟責任等處分: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公司規章制度,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影響的;2、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工作任務的;3、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調動、指揮或無理取鬧,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的;4、拒不執行董事會決議及總經理、部門領導決定,干擾工作的;5、工作不負責任,損壞裝置、工具,浪費原材料造成損失的;6、玩忽職守,違章操作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或經濟損失的;7、濫用職權,違反財經紀律,揮霍浪費公司資財,損公肥己,造成經濟損失的;8、財務人員不堅持財經制度,喪失原則,造成經濟損失的;9、挑動是非,破壞團結,損壞他人名譽或領導威信,影響惡劣的;10、洩露公司祕密,給公司造成損失或不良影響的;11、把公司客戶介紹給他人或向客戶索取回扣、介紹費的;12、散佈謠言,損害公司聲譽的;13、私自挪用公司資金的;14、有其他違章違紀行為,董事會或經理辦公會認為應予以處罰的。員工有上述行為,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人應賠償損失;情節嚴重,觸犯刑律的,提交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第七章工程專案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條、工程專案管理執行的原則以現場文明施工為外在要求,以質量、工期、安全、效益為中心內容,以抓好施工現場管理,營造良好企業形象為重點,以強化專案成本核算為手段,內抓現場,外抓市場,調整結構,提高效益。

第五十九條、工程專案管理系指專案的施工階段即從施工的準備階段開始至竣工驗收及竣工後全過程的管理,其基本內涵是:以專案工程為核算單位,以個人經濟負責為基礎,以專案的施工安全、工期、質量、成本的全過程管理為內容,按管理層和勞務層分離的形式,以經濟手段的專案責任制6的合同管理,使每一個專案由不獨立的單純生產體,轉變為內部相對獨立的經營管理實體。

第六十條、專案經理的產生專案經理通過招標選聘、自薦選舉、論辯考評、公司擇優聘任產生,其身份是受公司法人代表委託就某一項工程進行管理,直接對總經理負責,專案經理受法定代表人委託,進行專案管理,必須在授權範圍內行使權利,專案經理在工程管理過程中違規管理;不勝任或造成損失,公司有權解除其專案經理職務;情節嚴重的有權要求其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專案經理及專案部的產生與組建時間以單項工程週期的壽命為計算單元。

第六十一條、專案班子人員的組成按照公司人事管理的規定,原則上由專案經理提名在全公司中優化招聘組建,勞務和其他人員面向社會招聘,成立專案管理班子。專案部管理人員執行年薪制和效益分配製,勞務人員實行計件制、計時制、計工制,按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執行,對不服從生產安排,不遵守勞動紀律,有破壞阻礙生產者,可勸退或辭退,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者,依法索賠。

第六十二條、專案經理的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有關法規、政策和公司決策以及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辦法,自覺維護企業的利益和股東的利益,確保公司制定的各項經濟指標的全面完成。

2、在專案管理中,嚴禁工程整體對外發包,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成本和現場管理全面負責。

3、組織編制工程專案施工組織設計,包括工程進度計劃及施工方案,制定安全生產及保證質量措施並組織實施。

4、科學組織和管理進入現場工地的人、財務等資源,作好人、物、裝置的調備,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保證履行與公司簽定的專案責任合同,提高綜合經濟效益。

5、組織制定專案內部管理人員的職責許可權和各項規章制度,搞好與公司機關各職能部門業務聯絡和經濟往來,定期向總經理報告工作。

6、嚴格財經紀律,加強財務、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嚴禁挪用公款,與建設單位結算的各項費用一律通過公司財務、帳戶,方可使用,推行各種形式的專案責任制,正確處理公司、專案部、股東三者之間的利益關係。

7、專案經理及成員,必須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學習活動和會議。

第六十三條、專案經理的許可權

1、組閣權:確定與工期相適應的管理組織,可根據公司有關人事規定自聘或辭退管理人員、後勤人員。

2、生產經營權:全權負責專案施工生產的經營,包括配合建設單位。

3、勞動用工權:自行解決勞務人員的選用,只能簽定以完成某項專案施工任務為期限的計件工、計時工的使用合同書。不得私自簽訂中長期合同工,勞務合同依據《勞動法》應簽定勞動保護、待遇、報酬、安全等內容。

4、內部分配權:按照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專案班子成員執行年薪制、效益分配製,招僱的勞務、施工人員可自主分配和嘉獎。

5、拒絕攤派權:對公司經理和有關部門違反合同行為的攤派,有權拒絕。

6、材料採購權:專案經理對專案所需材料享有采購權,採購的材料應從價格、質量、產地上,增加透明度,禁止積壓各種庫存材料。

第六十四條、施工階段專案班子的基本職責

1、責任範圍、內容:專案工程質量、工期安全、效益為專案經理的主要責任內容,亦為基本職責,各項職責範圍內容的目標值以合同契約形式與公司法人簽定。

2、以專案成本指標控制為基本責任,專案班子對專案工程實行施工準備到竣工移交全過程,全方位管理,專案班子具體管理職責為:⑴審查圖紙,自編施工預算,學習掌握合同內容及其他技術經濟檔案。⑵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工程質量達標方案,工程成本降低計劃,並報公司審批後執行。⑶完成現場的三通一平,規劃現場的平面佈置,現場條件的創造,進場材料,構配件現場驗收,現場保管,使用控制,耗用考核等。施工現場企業文化宣傳標牌製作和設計。⑷工程施工的組織實施,包括對進場的勞務進行施工技術、生產進度、生產安全、文明施工的文字交底和隨時進行檢查記錄。⑸負責工程變更籤證,建立工程變更臺帳,催收工程進度款。⑹按成本降低計劃,按月、年度向公司財務股上報成本報表及竣工工程成本經濟分析。⑺按要求填報計劃、統計等各類報表,填寫施工日誌,積累技術檔案資料,做竣工圖及該工程的施工總結(裝訂紙張均為A4)。⑻辦理竣工移交,包括竣工後與建設單位辦理驗收,移交手續,竣工結算、收款包括5%尾款及一年內的保修和費用承擔。

第六十五條、專案班子的組織機構人員構成

1、專案管理層生產與經營管理儘量做到層次少,人員精幹得力,提倡一職多崗。

2、管理上根據公司總經理的安排和企業的管理制度,專案經理接受公司直接領導。

3、在經濟往來上,專案經理根據公司經理與專案經理簽定的合同,公司機關職能股室服務於與各專案部。

4、在業務管理上,作為公司的一級管理層,受公司職能股室的指導,一切統計報表包括技術、安全、質量、預算及各種資料,都要按系統管理的有關規定,準時報公司查驗存檔。

第六十六條、專案經理的控制目標

1、質量——工程質量以檢驗評定標準為依據,必須達到合格標準。

2、工期——執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工期規定。

3、安全——按照政策規定,杜絕重大傷亡事故,若造成重大傷亡事故,費用由專案班子負責承擔。

4、總成本——按70%有權支出且能調節和自行控制成本費用,如有公安、市容、環衛、質檢部門及公司質檢安全等罰款,計入工程成本,由專案班子負責承擔。

第六十七條、專案班子的解體

1、工程竣工後,專案班子應迅速解體,重新招標或聘用時,必須按規定三個月內做到人走帳清、物盡,不留任何問題時方能重新上任,否則不予安排新的工作,工資停發。

2、公司所配備的機械和裝置必須運轉正常,交回公司時保證完好率達到95%。

3、材料採購,財務管理,必須建立三角監督關係。

第六十八條、公司與各專案部必須簽定統一的工程專案成本目標責任合同書,範本如下:

工程專案成本目標責任合同書

甲方:某某某某某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根據某某某某某某某有限責任公司與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為完成專案施工建設任務,實現計劃成本控制額元,公司與專案部經充分協商,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工程專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工程範圍及內容:

工程的建築面積土建裝修及水電暖的安裝。

第二條質量標準工程質量以國家質量驗收規範和評定標準為依據,按辦法的要求,乙方按照施工圖紙精心組織施工,保證工程質量達到合格的標準,力爭創優,根據工程合同中的優良獎勵均屬於乙方。

第三條工程期限開工至竣工。根據工程合專案承包工程期限同中的工期獎罰均屬於乙方。

第四條安全生產按照政策規定,乙方必須認真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及消防條例,若在施工中乙方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及消防條例和法規,所造成的傷亡事故及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責任及一切費用,甲方協助解決。

第五條工程款的結算全部工程造價的結算方式,按中標價增減變更預算結算總價,經有關部門審定後減取工程前期費用(包括招投標費用、服務費及其他費用等),作為專案工程結算總價,也作為公司與專案經理結算的依據。

第六條工程款的撥付工程按形象進度以及建設單位撥付的工程款,甲方按數額的80%支付,乙方自行控制資金,若超支,需向公司貸款計息。

第七條施工機具

一、甲方調配工具及機具裝置,由乙方負責保管使用,機械裝置評估完好率達到95%。

二、小型操作工具由乙方負責購置,其成本計入工程成本。

三、對甲方負責供應的工具,乙方應認真保管、愛護,如有損壞,乙方負責賠償。

四、配備的施工機械及裝置嚴禁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必須經公司同意。

五、施工中的低值易耗品當年在該專案中核消。

六、中型裝置在本工程成本中攤銷一半。

七、公司經營的機械裝置,均執行有償服務,價格以當年的市場價為準。

第八條工程結算及價款的回收工程結算和價款的回收及加工定貨的債權債務,工程保脩金,回訪、保脩金結算等事項均由專案經理負責處理。

第九條兌現及獎懲辦法

一、兌現獎罰的辦法是,專案經理部實現公司計劃控制成本以內的數額,敦煌地區內(包括七裡鎮)按公司與專案部5:5比例進行分配;外縣市按公司與專案部4:6比例進分配。相反超出的數額以相應比例進行賠償。

二、工程款的回收與兌現在確保完成公司所制定的目標責任的核算指標的基礎上成正比,所有的債權債務應由專案經理及成員承擔,不得轉嫁於公司。

三、給公司造成巨大聲譽和經濟損失的,追究責任人的經濟責任,並向專案經理依法索賠。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承包的專案工程,不得自行整體分包,在施工過程中,經檢驗達不到國家驗收規定,不能保證工程質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返工視損失情況,乙方應予以賠償。

二、合同簽定後,不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如乙方不經甲方同意,單方解除合同,應由乙方賠償損失,甲方因影響施工計劃安排造成的經濟損失,如甲方中途解除合同,應賠償乙方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附則

一、本合同一經簽定,專案負責人將成為公司聘請的專案負責人,直接對公司信譽、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等負主要責任,工程中所需的員工自行安排。

二、本公司發生糾紛時,當事人雙方應及時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申請上級主管部門及時進行協調,解決不了,可向市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法律顧問一份。

四、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1、總包合同以及本合同和辦法同時生效,所有條款一併執行。

2、乙方必須按總包合同規定的工期及質量要求,應按期按質完成。第十二條合同的有效期本合同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至工程全部竣工並結算完畢後失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附工程裝置機械一覽表總承包方:

專案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

負責人:

公司法律顧問:

鑑證機關:

年 月 日

公司規章制度 篇12

第一章 入職指引

第一節 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入職

第二節 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光 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光為 7。5 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 8 : 30 - 12 : 00

下午: 13 : 30 - 17 : 30 為工作時光

12 : 00 - 13 : 30 為午餐休息

週六:上午: 8 : 30 - 12 : 00 為工作時光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光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實施。

二、考勤

1 、所有專職員工務必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 遲到、早退、曠工 1遲到或早退 30 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 10 元。

30 分鐘以上 1 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 20 元。

超過 1 小時以上者務必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2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 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 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 、請假 1病假

a 、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 30 分鐘內,即 8 : 30 - 9 : 00 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 、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 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我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 、出差(1) 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 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光內回到,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回到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 、請假出差批准許可權: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 、加班 (1) 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光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 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150 %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200 %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300 %

3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4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5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7 、考勤記錄及檢查 1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狀況於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稽核後,報人事部門彙總,並對考勤準確性負責。 2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 3對於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 100 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節 人事異動

一、調動管理

1 、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並報人事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准。 2 、批准後,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3 、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4 、員工本人應於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檔案存檔備查,並於資訊管理系統中進行資訊置換。5 、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於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 、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轉送人事部門稽核,高階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務必經總裁批准。2 、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人事部門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資訊反饋給相關部門 ,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善。3 、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 、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 、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6 、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訊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 1 、見本手冊第一章第二節六 。 1 及六2 。

2 、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3 、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並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 4 、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 5、 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6 、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後,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料資訊置換。

第二章 行為規範

第一節 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 、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 、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務必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 、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 、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 、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 、以公司名義帶給擔保或證明 3 、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資訊 4 、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時光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 、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 、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 、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 、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 、投資於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 、以職務之便向投資物件帶給利益的 4 、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絡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汙。

六、保密義務: 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檔案。 2 、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帶給公司密級檔案、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狀況、業務資料等。

第二節 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著、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妝豔抹。

二、辦公時光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光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菸,隨時持續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光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英復英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務必按規定儲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用心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我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我所知告知諮詢物件,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執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 、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2 、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推薦,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 、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能夠推薦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三節 獎懲

一、獎懲種類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

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 1 、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蹟者 2 、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3 、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善方案或合理化推薦,採納後具有成效者 4 、用心參與公司群眾活動,表現優秀者 5 、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 、遇有突變,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7 、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 8 、為社會做出貢獻,併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9 、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透過者

三、懲罰條件

1 、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 、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 、貪汙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4 、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 5 、洩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 6 、謾罵、毆打同事領導,製造事端,查證確鑿者 7 、工作時光內打架鬥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 8 、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 9 、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 10 、遺失經管的重要檔案、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 11 、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2 、工作時光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 13 、因疏忽導致設施裝置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4 、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 15 、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 、拒不理解領導推薦批評者 17 、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18 、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 19 、玩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獎懲相關規定

1 、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 、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狀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思考物件: 1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 2學習培訓機會 3職務晉升、加薪 4公司高層領導年終接見

3 、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後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 (1) 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 (2) 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 (3) 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 、表揚三次等於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於大功一次 ,記過三次等於大過一次。

5 、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集團總部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後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餘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後,經總經理審批。

6 、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佈,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 7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後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公司規章制度 篇13

第一條:全體員工要緊緊地團結在董事會的周圍,堅決擁護和執行董事會的決議。處處為公司利益著想,要盡職盡責,要心向一處想,勁向一處使,團結互助,發揚團隊精神,要有一顆感恩的心。

第二條:全體員工要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從自我做起,處處起模範作用,以身作則,吃苦在前,享受在後,樹立愛崗敬業的精神。

第三條:服從領導,積極熱清,相互信賴,團結同事,互幫互助,努力學習,精通業務,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為公司當好參謀,出好主意、好點子,認認真真把各項工作做到高水平。

第四條:行為規範,得體大方,文明禮貌,說話有禮節,行為有分寸,做一個有修養、有素質的好員工。

第五條:同領導和客人在一起,要領導在前,客人在先,尊敬領導,尊重客人,處處要為領導和客人提供方便,禮貌待人,彬彬彬有禮。

第六條:來嚴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該知道的不要知道,不該打聽的不要打聽,不該說的不說,不該看的不看。

公司規章制度 篇14

《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狀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財務部門的職能是: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財務管理的各種規章制度,編制財務計劃,加強經營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財務計劃的執行狀況,檢查監督財務紀律。

(三)用心為經營管理服務,促進公司取得較好的經濟效益。

(四)厲行節約,合理使用資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時完成需要上交的稅用。

(六)對有關機構及財政、稅務、銀行部門瞭解,檢查財務工作,主動帶給有關資料,如實反映狀況。

(七)完成公司交給的其他工作。

第三條 公司財務由財務總監、會計、出納工作人員組成。

第四條 財務工作崗位職責

第五條 財務總監負責組織本公司的下列工作:

(一)編制和執行預算、財務收支計劃、信貸計劃,擬訂資金籌措和使用方案,開闢財源,有效地使用資金;

(二)進行成本費用預測、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關部門降低消耗、節約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三)建立健全經濟核算制度,利用財務會計資料進行經濟活動分析:

(四)承辦公司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六條 會計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按照國家會計制度的規定、記帳、覆帳、報帳做到手續完備,數字準確,帳目清楚,按期報帳。會計核算人員務必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持續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二)按照經濟核算原則,定期檢查,分析公司財務、成本和利潤的執行狀況,挖掘增收節支潛力,考核資金使用效果,每月5號將總公司收入、支出狀況,每月10號將分公司收入、支出以書面形式上報總經理並提出合理化推薦,當好公司參謀。

(三)管理和使用好公司、分公司、專案部財務專用章和密碼支付器。

(四)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

(五)完成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第七條 出納的主要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執行現金管理制度。隨時做好資金的儲備排程,確保主要領導工作急需和公司工作正常執行。

(二)嚴格執行庫存現金限額,超過部分務必及時送存銀行,不坐支現金。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務必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

(三)建立健全現金出納各種帳目,嚴格稽核現金收付憑證。月底對賬後次月3號前將對賬單(銀行現金餘額)上報總經理和分管領導。

(四)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詢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五)配合會計做好各種帳務處理。

(六)完成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交付的其他工作。

財務工作管理

第八條 會計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九條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務必真實、準確、完整,並貼合會計制度的規定。

第十條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會計事項務必填制或取得原始憑證,並根據稽核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會計、出納員記帳,都務必在記帳憑證上簽字。

第十一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當會同總經理或分管財務領導每月進行財務清查,保證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相符。

第十二條 財務工作人員應根據帳簿記錄編制會計報表上報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並報送有關部門。會計報表每月由會計編制並在次月8號前上報一次。會計報表須會計簽名或蓋章。

第十三條 財務工作人員對本公司實行會計監督。

財務工作人員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補充。

第十四條 財務工作人員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及時向總經理或分管財務領導書面報告,按領導指示作來源理。

第十五條 對應收帳款,每月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狀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用心催收,避免構成壞帳。

第十六條 財務工作應當建立內部稽核制度,並做好內部審計。

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工作。

第十七條 財務工作人員調動工作或者離職,務必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財務工作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由財務負責人、分管財務領導監交。財務負責人辦理交接手續,由總經理負責監交。

支票及現金管理

第十八條 支票由出納員購買並保管。支票使用時須先填寫日期、金額、用途,再加蓋印章,支票使用人在支票使用登記簿上登記號碼和相關資料簽字備查。

第十九條 支票付款後憑支票存根,發票由經手人簽字、會計核對、總經理審批。填寫金額要無誤,完成後交出納人員。出納員統一編制憑證號,按規定登記銀行帳號。

第二十條 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銀行帳戶印件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空白支票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籤。

第二十一條 公司能夠在下列範圍內使用現金:

(一)職員工資、津貼、獎金;(二)個人勞務報酬;(三)出差人員務必攜帶的差旅費;(四)零星支出;(五)總經理批准的其他開支。

第二十二條 公司實行錢票分離,現金收入由專人開票,出納收款,月結兌賬,做到錢票相符。

第二十三條 日常零星開支所需庫存現金限額為20xx元,超額部分應存入銀行。

第二十四條 公司職員借用現金,需填寫《借款單》,500元(含500元)下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500元務必經總經理審批後方可借用。超過還款期限即轉應收款,在當月工資中扣還。

第二十五條 差旅費及各種補助單(包括領款單),填制憑證後由經辦人簽字,確認時光、天數無誤在七天之內並報分管財務領導稽核,送總經理簽字,交出納員付款,辦理會計核算手續。

第二十六條 發票及報銷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會計稽核,金額數量無誤,填制記帳憑證。

第二十七條 職工工資由財務人員依據人力資源部帶給的工資標準、辦公室考勤狀況制定職員工資表,交分管財務領導稽核,總經理簽字後方可發放。

第二十八條 財務匯款(除專案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外),由財務會計稽核《匯款通知單》,分別由經手人、稽核人、總經理簽字。

第二十九條 出納人員應當建立健全現金帳目,逐筆記載現金支付。帳目應當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第三十條 凡是本公司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會計檔案和其他有儲存價值的資料,均應歸檔。

第三十一條 會計憑證應按月、按編號順序每月裝訂成冊,標明月份、季度、年起止、號數、單據張數,由會計及有關人員簽名蓋章(包括制單、稽核、記帳、主管),由財務部歸檔儲存,歸檔前應加以裝訂。

第三十二條 會計報表應分月、季、年報、按時歸檔,由財務部保管,並分類填制目錄。

第三十三條 當年構成的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可暫由財務會計部門保管一年。期滿之後,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由財務部編造清冊,移交總經理指定的專人保管。

第三十四條 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外出,除總經理和分管財務領導外,任何人不得查閱、複製、摘錄會計檔案,違者給予停職處理。

懲處辦法

第三十五條 出現下列狀況之一的,對財務人員予以警告並扣發本人月薪20%:

(一)超出規定範圍、限額使用現金的或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金額留存現金的;

(二)用不貼合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憑證頂替銀行存款或庫存現金的;

(三)未經批准,擅自挪用或借用他人資金(包括現金)或支付款項的;

(四)利用帳戶替其他單位和個人套取現金的;

(五)未經批准坐支或未按批准的坐支範圍和限額坐支現金的;

(六)違反本規定條款認定應予懲處的。

第三十六條 出現下列狀況之一的,財務人員應予解聘並賠償損失,嚴重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一)違反財務制度,造成財務工作嚴重混亂的;

(二)拒絕帶給或帶給虛假的會計憑證、帳表、檔案資料的;

(三)偽造、變造、謊報、毀滅、隱匿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的;

(四)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佔有或虛報冒領、騙取公司財物的;

(五)弄虛作假、營私舞弊,非法謀私,洩露祕密及貪汙挪用公司款項的;

(六)在工作範圍內發生嚴重失誤或者由於玩忽職守致使公司利益遭受損失的;

(七)有其他瀆職行為和嚴重錯誤,應當予以辭退的。

附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公司規章制度 篇15

請(銷)假,未經同意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二)樹立全心全意為員工服務的思想,講究職業道德。文明服務,態度和藹,主動熱情,禮貌待人,熱愛本職,認真負責。做到飯熟菜香,味美可口,飯菜定量,食品足稱,平等待人。

(三)遵守財經紀律。員工就餐一律收(繳)飯菜票,禁止收取現金。炊事人員按規定每月交繳就餐費,嚴格登記手續。任何人在食堂就餐須按規定標準收費。不得擅自向外出售已進庫的物品。

(四)堅持實物驗收制度,搞好成本核算。做到日清月結,帳物相符。每月盤點一次,每月上旬定期公佈帳目,接受員工的監督。

(五)愛護公物。食堂的一切裝置、餐具有登記,有帳目,不貪小便宜,對放置在公共場所內的任何物件(公家或個人),不得隨便搬動或拿作它用。對無故損壞各類裝置、餐具者,要照價賠償。

(六)做好炊事人員的個人衛生。做到勤洗手、剪指甲,勤換、勤洗工作服,工作時要穿戴工作衣帽。炊事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無健康合格證者,不準在食堂工作。

(七)計劃採購,嚴禁採購腐爛、變質食物,防止食物中毒。

(八)安排好員工就餐排隊問題,縮短排隊時間,按時開膳。每天制定一次食譜、早、午、晚餐品種要多式樣,提高烹調技術,改善員工伙食。對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時就餐和臨時客餐,可事前有預約和通知。

(九)做好安全工作。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防止事故發生;嚴禁隨帶無關人員進入廚房和保管室;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按規定放置,杜絕意外事故的發生;食堂工作人員下班前,要關好門窗,檢查各類電源開關、裝置等。管理員要經常督促、檢查,做好防盜工作。

(十)加強管理,團結協作,嚴格執行各類規章制度,圓滿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公司規章制度 篇16

合同管理制度

總 則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業管理的一項重要資料,搞好合同管理,對於公司經濟活動的開展和經濟利益的取得,都有用心的好處。各級領導幹部、法人委託人以及其他有關人員,都務必嚴格遵守、切實執行本制度。各有關部門務必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譽”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簽訂

三、合同談判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與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與對方談判合同。

四、簽訂合同務必遵守國家的法律、政策及有關規定。對外簽訂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務必是持有法人委託書的法人委託人,法人委託人務必對本企業負責。

五、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務必認真瞭解對方當事人的狀況。

六、簽訂合同務必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和“價廉物美、擇優簽約”的原則。

七、合同除即時清結者外,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務必採用統一合同文字。

八、合同對各方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務必明確、具體,文字表達要清楚、準確。

合同資料應注意的主要問題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寫明雙方的全稱、簽約時光和簽約地點;

2、正文部分:建設合同的資料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光,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期間、材料和裝置供應職責,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產品合同應註明產品名稱、技術標準和質量、數量、包裝、運輸方式及運費負擔、交貨期限、地點及驗收方法、價格、違約職責等;

3、結尾部分:注意雙方都務必使用合同專用章,原則上不使用公章,嚴禁使用或業務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簽訂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簽約時應力爭協議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轄。

十、任何人對外簽訂合同,都務必以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和提高經濟效益為宗旨,決不允許在簽訂合同時假公濟私、損公肥私、謀取私利,違者依法嚴懲。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審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簽訂前,務必按規定上報領導審查批准後,方能正式簽訂。

十二、合同審批許可權如下:

二十四、因變更、解除合同而使當事人的利益遭受損失的,除法律允許免職責的以外,均應承擔相應的職責,並在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書中明確規定。

二十五、以變更、解除合同為名,行以權謀私、假公濟私之實,損公肥私的,一經發現,從嚴懲處。

合同糾紛的處理

二十六、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與對方當事人發生糾紛的,應按《合同法》等有關法規和本《制度》規定妥善處理。

二十七、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務必具體負責到底。

二十八、處理合同糾紛的原則是:

1、堅持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沒規定的,以國家政策或合同條款為準。

2、以雙方協商解決為基本辦法。糾紛發生後,應及時與對方當事人友好協商,在既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又不侵犯對方合法權益的基礎上,互諒互讓,達成協議,解決糾紛。

3、因對方職責引起的糾紛,應堅持原則,保障我方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職責引起的糾紛,應尊重對方的合法權益,主動承擔職責,並儘量採取補救措施,減少我方損失;因雙方職責引起的糾紛,應實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決。

二十九、在處理糾紛時,應加強聯絡,及時通氣,用心主動地做好應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諉、指責、埋怨,統一意見,統一行動,一致對外。

三十、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由我方與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光,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進行,並務必思考有申請仲裁或起訴的足夠的時光。

三十一、凡由法律顧問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部門務必主動帶給下列證據材料。

1、合同的文字(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三十二、對於合同糾紛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應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代表簽字並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

三十三、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上級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後,應影印若干份,分別送與對該糾紛處理及履行有關的部門收執,各部門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瞭解或履行。

三十四、對於當事人在規定的期限屆滿時沒有執行上述文書中有關規定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三十五、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三十六、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請執行書之前,有關部門應認真檢查對方的執行狀況,防止差錯。執行中若達成和解協議的,應制作協議書並按協議書規定辦理。

三十七、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並將有關資料彙總、歸檔,以備考。

1、一般狀況下合同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審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長審批:

標的超過50萬元的;投資10萬元以上的聯營、合資、合作、涉外合同。

3、標的超過公司資產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會審批。

十三、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務必經分管副總經理審閱後按合同審批許可權審批。重要合同務必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潛力和行為潛力;合同資料是否貼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個性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潛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十四、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能夠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務必本著“重合同、守信譽”的原則。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工程竣工並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十七、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職責。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變更、解除

十八、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碰到困難的,首先應盡一切努力克服困難,盡力保障合同的履行。如實際履行或適當履行確有人力不可克服的困難而需變更,解除合同時,應在法律規定或合理期限內與對方當事人進行協商。

十九、對方當事人提出變更、解除合同的,應從維護本公司合法權益出發,從嚴控制。

二十、變更、解除合同,務必貼合《合同法》的規定,並應在公司內辦理有關的手續。

二十一、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和程式執行。

二十二、變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二十三、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在未達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應履行。但特殊狀況經雙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合同的管理

三十八、本公司對合同實行二級管理、專業歸口制度,法人委託書制度,基礎管理制度。

三十九、本公司合同管理具體是:

公司由董事長授權總經理總負責,歸口管理部門為財務部、辦公室;副總經理歸口管理房地產開發、建設合同;各部門具體負責各自授權範圍內的合同談判、擬稿及履行工作。

四十、公司所有合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編號、經辦人簽名後,按審批許可權分別由董事長、總經理或其他書面授權人簽署。

四十一、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狀況月報表”。

公司管理制度之工程發包制度

為加強工程發包管理,確保工程質量,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工程勘察、設計、施工依法實行招標發包,擇優選取承包單位,公司能夠對建築面積500平方米或工程造價20萬元以內的工程直接發包。

二、建設工程的發包單位與承包單位應當依法訂立書面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三、承包單位不得轉包工程業務,能夠獨立組織施工的單項工程不得肢解發包。

四、主體工程務必由承包單位自行施工,其它分項工程如需分包,務必經公司批准擇優選定具有相應資質的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合同與總包合同的約定應當一致;不一致的,以總包合同為準。

五、建設工程務必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單位,應避免承包方以低於成本的價格競標,不得任意壓縮合理工期。

六、凡屬投資公司員工,其直系親屬不得參與本公司組織的招投標。

公司規章制度 篇17

1、全面統籌規劃公司財務管理戰略,擬定公司財務規劃方案。

2、按照企業戰略發展規劃的要求,全面主持財務體系的運作管理。

3、以合理的企業資源成本適時制定、修正、和完善財務組織體系,指導下屬員工的有效職責分工和高效協作。

4、負責主持編制預算並監督其執行。

5、負責公司投資、籌資等工作,負責向公司提交可行性方案。

6、負責財稅政策法規的.研究,定期提供財稅資訊報告和專題研究報告;分析企業經濟環境,提供財稅諮詢,策劃財稅解決方案。

7、主持財務會計政策和職能範圍內的財務制度的研究、設計、和提稽核。

8、建立財務風險的預警與防範體系;確保不會出現資金安全風險、稅務風險等財務風險。

9、向公司高層決策者提供有關財務管理、會計核算等方面的建議,致力於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

10、執行公司預算管理和成本控制制度與規程,節省本部門各類辦公費用。

公司規章制度 篇18

工程材料裝置採購管理制度

為加強工程材料裝置採購的管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制度:

一、專案技術部是工程材料裝置採購管理的第一職責部門,具體工作由專案技術部會同投資發展部完成。

二、對於大宗材料、大型裝置的採購,務必進行公開招標或邀請招標。透過考察綜合評選,採用相對價格較低、保證質量的材料和裝置。

三、對不適宜招標專案的少量材料裝置,要進行詳細地考察瞭解,選取適宜的產品。

四、對工程所需的材料、裝置,應根據需要數量、規格、使用時光等作出採購計劃,周密佈署,確保工期。

確定工程材料裝置採購供貨方後,應簽定詳細的供貨合同,資料包括產地、品牌、等級、數量、價格、型號、供貨時光等,按照合同規定,保證及時供貨。

五、工程用材料裝置設專人管理,材料、裝置進場後及時辦理驗收、入庫手續。對不合格的材料、裝置嚴禁辦理入庫手續,材料、裝置領用辦理出入庫手續,辦理後及時把材料、裝置出入庫手續送交財務部,保證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六、供貨方應及時帶給工程材料裝置的證明和有關票據,以便結算入帳。

七、專案技術部及其駐工地代表嚴格對進場工程材料裝置進行

監督和檢查驗收,確保工程質量。

公司規章制度 篇19

前言

公司管理,現制定《xx市xx有限公司》規章制度。各部門必須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當本規章制度與國家、地方有關法律法規相矛盾時,按照國家、地方的法律法規制度執行。由於公司的發展與經營環境的不斷變化,本規章制度中規定的政策可能隨之做相應的修改。不過,任何政策的變動我們都將及時通知您。您有不明確的地方,可隨時提出自己的疑問。我們希望您作為xx市xx有限公司的一員感到愉快。本規章制度的解釋權屬於xx市xx有限公司,xx市xx有限公司每一位在崗員工都應遵循本規章制度。

第一章 招聘與錄用

第一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照人員招聘流程提出申請,經部門主管和總經理批准後,由人事部統一納入招聘計劃並辦理招聘事宜。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招聘,以學識、能力、品德等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採用面試。

第三條:面試人員經面試合格後,由人事部辦理入職手續。

第四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影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健康證原件及影印件;

6、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五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年齡未滿16週歲者(絕對禁止,嚴格管控);

2、持虛假身份證、學歷證、資格證書應聘者;

3、擅自從其他單位離職,尚未解除勞動合同者;

4、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5、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6、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7、貪汙、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8、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9、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10、體檢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

第六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工者,可隨時終止試用,予以辭退。

備註:當個人資料有以下更改或補充時,請您在一個月內到人力資源部出示相關證明的原件並留下影印件,以確保與您有關的各項權益:1、姓名或身份證號碼;2、戶籍;3、婚姻狀況。

第二章 勞動合同的管理

第一條:公司依法與員工簽訂勞動合同以確立雙方的勞動關係;基於管理及留才的需要,公司與員工簽訂其他補充協議、條款作為勞動合同的補充,員工應配合執行。

第二條:勞動合同簽約方規定如下:

甲方:員工薪資單位所屬法人公司之全稱

代表人:授權代表簽署或加蓋法定代表人印鑑

乙方:員工本人(嚴禁他人代簽)

第三條:勞動合同必須依規範填寫並由員工親筆簽名。

第四條:合同必須在員工入職一個星期內完成簽訂,並於員工入職1個月內分發給員工本人簽收。

第五條:勞動合同一式兩份,公司與員工本人各執一份。

第六條:不願簽訂《保密協議書》者,合同期內公司可調整其工作崗位。新進人員不願意籤勞動合同的,不給予辦理入職手續。

第七條:公司因發展及生產經營的需要,經過徵求員工意見後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跨國家或地區變更工作地點(或多個地點),不視為公司違反合同。

第八條:合同約定雙方均有權依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期滿,員工本人不願續簽勞動

合同的,應當於合同期滿前向公司提出書面終止意向。

第九條:公司員工不能勝任當前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後,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公司可以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條:合同期滿後,如果員工考核不合格;工作表現不能適應公司的發展;

或因人員調整;或因個人的意願離開公司,公司給予終止雙方的勞動合同。

試用管理

第十一條:凡入職公司者,需先行試用。經試用合格者,方得正式任用。

第十二條:新員工的試用期為3個月,表現優秀者可向總經理提交提前轉正申請表。

第十三條:員工試用期只能約定一次,且不得延長試用期。

第十四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十五條: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同時向員工說明理由。

辭退

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員工,人事部經過調查並核實後,公司將予以辭退。辭職、辭退經過審批後,離職者須在離職之前辦離職手續。

員工有以下之一情形,予以辭退

1、連續曠工累計三日以上;

2、盜竊公司或同事財物,經查明屬實;

3、無故損毀公司財物,損失重大或損毀公司重要檔案;

4、對同事暴力威脅,影響公司秩序;

5、散播不利於公司的謠言或挑撥公司與員工之間的感情,情節嚴重者;

6、未經許可兼營與本公司同類業務或在其他公司兼職;

7、向第三方或未經授權方洩露公司機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

8、營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賄賂;

9、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公司名譽受損;

10、其他違反國家任何形式刑事法律、法規。

交接工作

1、交還所有公司資料、檔案、員工卡及其他公物;

2、報銷公司帳目,歸還公司欠款;

3、如果與公司簽有其他協議,則按其他協議約定辦理。

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後,公司向員工結算工資。

第三章 員工紀律和行為規範

日常行為規範

1、上班時間不允許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許煲電話粥、玩手機、吃零食,聊天。辦公時間不得打私人電話,特殊情況除外;

2、如需外出應請示總經理;

3、不許在辦公室內抽菸、打牌、喝酒。一經發現一次罰款50元,吸菸請到陽臺或者吸菸處。

4、在公眾面前做到儀表整潔,舉止端莊,行為檢點,談吐得體。切記每位員工的言行是公司形象和風貌的體現;

5、公司內員工之間要團結合作,互相信任,互相學習,溝通思想,相互交流感情;

6、出入房間的禮貌:進入房間,要先輕輕敲門,聽到應答再進,進入後,請隨手關門;

7、走通道、走廊時要放輕腳步;

8、工作時間不準接待親友,處理私事,特殊情況除外。

考勤制度

作為公司的員工,你有義務按公司規定的工作時間出勤。

1、公司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

工作時間為:週一至週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8:00,12:00—13:30為午餐休息時間。

打卡時間為:早上上班打一次卡,中午12:00-12:30之間打一次卡,下午13:00-13:30之間打一次卡,下午下班打一次卡。如有緊急事務或臨時突發任務,應服從公司的工作安排;

2、忘記刷卡,請部門負責人證明,人事部籤卡。一個月內有三次籤卡的機會,超過的按每次5元處理;

3、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每分鐘扣一塊錢;遲到(早退)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按事假2小時處理;遲到一小時以上,按事假半天處理;遲到、早退者沒有全勤獎。每月工作報告漏提交+漏打卡累計超過3次無全勤獎;日報、週報沒有按時交(公司集體活動允許的除外),補交的扣5元/次,沒交的扣10元/次。

4、曠工一天扣兩天的工資,曠工二天扣四天的工資,連續曠工三日視為自離,公司將會解除與你的勞動合同;

5、因工作需要,不能執行公司正常作息時間的員工,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安排調休或者輪休;

6、有事需要請假的人員,可填寫請假單請部門負責人審批總經理核准,核准後的請假單交給人事部。事假獲准後,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前安排好工作,請假者沒有全勤獎;

7、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30分鐘內,致電總經理,請病假的人員在病假後上班的第一天需補寫請假單,並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就診的就診證明,病假單和發票交給人事部;

8、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9、病假期間,工資與獎金按當月實際出勤率計算。一年之內,事假累積20天以上或病假累計40天以上者不能參與當年年終獎金的分配;

10、上班期間如需外出辦理公務,請寫出差單。出差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批總經理核准,核准後的出差單交給人事部後方可離開。

保密

由於競爭的存在以及對公司的責任,每個員工都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這種保密的義務,不僅限於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內,而且還應注意無論是退休或離職後,都將承擔這種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檔案;

2、未經公司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檔案,以及其它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資料;

3、對非本人職權範圍內的公司機密,應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傳播;

4、發現了有可能涉密的現象應立即向有關上級報告。

員工遵守的行為準則

1、必須嚴格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制度;

2、必須服從公司的組織領導與管理,對未經明示事項的處理,應及時請示,遵照指示辦理;

3、必須盡職盡責、精誠合作、敬業愛崗、積極進取;

4、應嚴格保守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技術等機密;

5、不得利用工作時間從事第二職業;

6、不得損毀或非法侵佔公司財物;

7、必須服從上級命令,有令即行。如有正當意見,應在事前陳述。如遇同事工作繁忙,必須協同辦理,應遵從公司指揮,予以協助。

第四章 薪金

為了吸引和留住最優秀的人才,我們提供在同行業中具有競爭力的薪酬福利待遇。同時在公司內部我們有科學與公正的薪酬機制,令表現優秀的員工得到相應的回報。

1、工資:試用期和轉正工資按各個部門的標準計算;

2、獎金:銷售提成,根據業務指標,確定提成標準;

3、全勤獎勵:全月出滿勤,未請假、無遲到、早退、曠工者,發放全勤獎金100元;

4、工資發放日期為每月10號;

5、公司工資實行保密制度,員工個人的工資對其他員工保密,如員工對其工資有異議,請直接與經理聯絡;

6、季度獎金和年終獎將根據考核成績和公司的業績來確定;

7、當季度考核成績表現為優異或是極差時,底薪也將相應進行調整。

社會保險

試用期後公司為員工繳納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

假期

1、國家法定假日,所有員工可以按國家規定享受以下帶薪假日

元旦一天

春節七天,調休上班日期1月26日(週日)、2月8日(週六)

清明節三天

勞動節三天,調休上班日期5月4日(週日)

端午節三天

中秋節三天

國慶節七天,調休上班日期9月28日(週日)、10月11日(週六)

其中女員工還可以享有三月八日的半天假期

年休假

公司鼓勵你在安排好工作的前提下休假以調節和振奮自己,為此,公司給予員工每年最少五天的帶薪年休假。

請你參考以下的標準休假:

服務滿一年可享受5個工作日的年休假,此後每增加一年的工齡年休假也相應增加一個工作日,但最高不能超過10個工作日,一年實行一次性休假。

婚假

員工在加入公司後登記結婚的,可享受以下連續天數的婚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

1、婚假一般為三天,晚婚者(男滿25週歲,女滿23週歲)可享受15天假期。婚假應在領取結婚證之日起12個月內休完,逾期不補。根據員工本人申請,由總經理確定員工婚假的起止日期;

2、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產假

產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員工產假的標準:

1、產假:98天+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產前檢查:妊娠十二週以後可以享受每月一天產檢假;

2、哺乳時間:哺乳期自產假開始起時間為一年,期間不安排加班。哺乳時間為上下午各半小時,計出勤。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3、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陪產假

1、正式男員工為公司服務一年(含)以上的可享受陪產假;

2、男員工合法結婚的可享受陪產假:一般陪產假10天;

3、男員工須憑配偶的醫院證明、出生證明、病例等相關證明資料,否則,按事假處理。

喪假

如直系親屬(配偶、父母、子女)不幸亡故,公司給予3天的假期。需到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給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費由員工自理。

女員工計劃生育假

1、安置宮內節育器的,自手術之日起准予休假三日,手術後七日內不得安排從事重體力勞動;

2、輸精管結紮的,自手術之日起准予休假七日;

3、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併計算假期。在規定假期內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

年休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喪假與計劃生育假需滿一年才能享有。公司會全額發放基本工資。

第五章 獎懲

獎勵

公司設有"優秀員工獎",在每個年度結束後,我們組織評選活動,對全年工作中表現優秀的員工給予獎勵,感謝他們對公司付出的熱情和有創造性的工作。有以下之一的優秀表現,將得到及時的褒揚並有機會參加先進表彰的評選。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現;

2、熱心服務,有顯著善行佳話;

3、檢舉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者;

4、發現職責以外的故障,予以上報或妥善處理;

5、對經營業務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合理化建議,得到採納實施,並取得重大成果和顯著成績;

6、為公司取得重大社會榮譽,或其他特殊貢獻,作為員工表率;

7、忠於職守,積極負責,不斷改進工作,業績突出。

懲罰

我們相信每一位員工都能有條理地、高水平地從事自己的工作,規章制度不能完全概括或代替員工們的良好判斷和合作。但是獲得一流的管理,紀律也是不可少的保證。出於對公司和員工利益的需要,公司制定了規章制度和規定。如果違反了規定,產生有損於公司、客戶和其他員工利益的行為,公司將進行懲罰。

懲罰包括批評、記過、降級或降職、辭退。

批評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評:

1、工作時間未經批准離崗或竄崗閒談;

2、因個人過失發生工作錯誤,情節輕微;

3、妨礙工作或公司秩序,情節輕微;

4、在非吸菸區吸菸、工作時間吃零食以及在辦公區從事娛樂活動;

5、對上級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6、工作時間外出辦私事。

記過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記過:

1、玩忽職守,致使公司蒙受較大損失;

2、損毀公司財物,造成較大損失;

3、考核不公正,經查明屬實;

4、故意不服從主管、上級的工作安排;

5、累計受批評三次;

6、其他違反公司規定,情節嚴重。

第六章 辦公室管理制度

辦公裝置使用

下班必須關閉電腦、風扇、空調、門窗、燈等才能離開。

辦公檔案管理

1、人事檔案、合同、請假條、出差單等由人事保管。

2、報銷票據等由財務保管。

物品領用

領用物品要到財務處登記。

報銷

員工支付了運費、採購貨物和辦公用品的費用,小額的可到財務處報銷,財務人員負責登記,月末把報銷情況和現金流動情況上報給總經理。

衛生管理

1、不能在辦公室亂扔垃圾、亂吐痰,違者處罰。

2、每天安排員工輪流打掃衛生,週五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大掃除,每個員工都要參加。

公司規章制度 篇20

《派駐管理人員規定》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所屬專案部規範化管理,根據經營管理的需要,向專案部派駐管理人員。

第二條 公司派駐管理人員,代表公司對駐在專案部經營管理過程中帶給公司相關證件和印鑑服務,保證專案部有效經營管理,並與公司生產經營持續高度一致,維護公司和駐在專案部的合法利益。

第二章 派駐管理人員的管理

第三條 派駐管理人員由人力資源部調配,受人力資源部監督和管理。

第四條 派駐管理人員對公司負責,由公司按照有關規定發放工資和獎金。

第五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專案部投標工程需要時帶給公司營業執照、資質證件等有關證件和加蓋公司印鑑服務,專案部應帶給工作條件,專案部業務出差等發生的費用由專案部承擔。

第六條 派駐管理人員應每月最後一個工作日向公司彙報工作開展狀況,對一個月的工作安排提出建設,提交工作日誌及工程合同簽訂應存檔的材料。

第七條 派駐管理人員因病因事請假離開工作地點,需書面請示專案部負責人,同意後再向公司分管領導請示,同意後方可離開。

第八條 派駐管理人員應持續與公司、專案部聯絡暢通。

第九條 派駐管理人員應及時傳達公司下發的各種檔案通知,經專案部負責人簽字後,及時將資訊反饋回公司辦公室。

第三章 派駐管理人員的職責

第十條 派駐管理人員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一)協助專案部正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保證其依法經營;

(二)參與專案部內部規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止,保證其合法性、規範性和與公司規章制度的協調性;

(三)依據公司合同及專案管理制度的規定,參與專案部的業務談判,帶給諮詢意見,負責合同資料的審查;

(四)依據公司規定,為專案部辦理對外簽約授權,杜絕所有未經授權的人員對外簽約;

(五)協助專案部負責人做好業務開展工作。自覺維護公司良好的外部形象。

第十一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公司有關證件的印鑑管理工作中應遵循以下規定:

(一)公司營業執照、資質、技術人員等相關證書原件只能在業主或招標代理機構在投標報名、資格審查以及投標過程中要求出示原件時才能帶給;沒有公司的同意不得外借他人。

(二)對於分公司、專案部中標或談妥的工程合同,應嚴格稽核把關並經專案部負責人同意,不得輕率在合同上加蓋公司印鑑;凡不屬於專案部經營片區和經營範圍內的工程合同應向公司彙報由總經理同意後才能加蓋印章,工程合同蓋章前應先與專案職責人簽訂內部職責書。

(三)加蓋公章的檔案文稿(各項協議、合同等),應留原件一份存檔備查。介紹信、授權書(只限於工程投標)留存根備查,用章登記專案包括:用印時光、用印編號、用印事由、批准人(簽字)、經辦人(簽字)等,並將用章登記狀況表每年年終上交公司辦公室。

(四)派駐管理人員嚴禁在銀行貸款、抵押、擔保、借款、與工程投標無關的證明、承諾、空白介紹信、授權書和空白紙上加蓋公司章或法定代表人印鑑。

第四章 派駐管理人員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二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履行職責時,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專案部的經營活動,對專案部的經營活動提出推薦;

(二)根據工作需要,有權查閱專案部的有關檔案資料,向有關人員瞭解和收集經營業績資料;

(三)對於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和生產經營過程中有嚴重違法違紀可能給總公司聲譽帶來嚴重影響的分公司、專案部負責人,有懲處推薦權;

(四)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享有探親假的其他權利。

第十一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應當承擔下列義務:

(一)認真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總公司規章制度,維護公司、專案部的利益;

(二)自覺理解專案部負責人的工作安排,為專案部帶給優質服務

(三)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五條派駐管理人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有關職工獎勵的規定,予以獎勵:

(一)在維護國家法律、法規尊嚴,制止、糾正違法行為,防止或挽回公司資產遭受重大損失方面貢獻突出的;

(二)在運用所學技能,提高專案部經濟效益或挽回損失方面效果明顯的;

(三)有其他突出成績的。

第十三條 派駐管理人員在執行職務過程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司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一)違反法律、法規和公司、專案部的規章制度,洩露公司祕密,給總司、專案部造成損失的:

(二)明知專案部發生違法行為,不制止、不報告,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

(三)在工作過程中玩忽職守或發生嚴重失誤,給公司、各及專案部造成損失的;

(四)從事了其他瀆職和嚴重錯誤行為的。

公司規章制度 篇21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廠方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廠方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廠方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廠方是指;員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3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廠方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4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廠方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5條 廠方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培訓教育

第1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3條 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4條 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5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廠方。廠方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6條 廠方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7條 廠方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個月至6個月: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2個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2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4條 廠方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廠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廠方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員工招聘和錄用條件:(此錄用條件僅作參考,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標準)

A、根據本工廠特點,按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擇優

B、所招員工須通過專業知識及技能的測試(根據需要選擇口頭或書面兩種方式)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例如:造成公司損失達到1000元等)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廠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損失金額達到“嚴重”的標準)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廠方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廠方依本條 規定解除勞動關係,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廠方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廠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提示:廠方組織員工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必須要以書面的形式把經過何種培訓及調整何種工作崗位記錄下來,以便作為一份有力的證據)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廠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7條 廠方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廠方下列損失:

(1)廠方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2)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廠方支付違約金。

第8條 非廠方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試用期的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

知悉廠方商業祕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廠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規定賠償廠方的損失。

第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廠區管理

第1條 員工出入廠區需憑本人廠牌,由保安登記出入時間。

第2條 員工上下班時間出入工作場所,須服裝整齊,並佩戴廠牌。

第3條 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持有籤準有效的放行條 。

第4條 上班時間因私外出按請假論處,保安憑籤準有效之“外出申請單”放行。

第5條 員工攜帶箱包等行李出廠,一律自覺接受保安開包檢查,否則不予放行。

第6條 凡公司財產(無論有無用處)未持經公司指定幹部(管理課主管)籤核的放行條 均不得帶出工廠,違者以偷竊論處。

第7條 公司車輛外出,須由需求單位填寫派車單,經公司指定主管籤核後方可放行。

第8條 員工下班後不得隨意在生產區域走動、逗留。

第9條 來訪者,由門衛問清來訪單位來訪事由後聯絡被訪者,得到被訪者同意後,填寫“訪客登記表”,發給其“訪客證”(訪客證須佩戴於來訪者的左胸前)並指引其進入會客室等候。會談後,來訪者出廠時交還“訪客證”,門衛並在“訪客登記表”上註明出廠時間(訪客單位上須有被訪人簽名)。來訪人員除非由總經理以上核准,可免登記“訪管登記表”。上班時間謝絕私訪。

第10條 應聘人員,由門衛通知指定人員,得到同意後,由保安帶其至會客室或者指定考試場所面試。

第11條 未經總經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讓外來人員進入參觀生產車間、實驗室等公司管理區域。

第12條 車輛應於指定地點停放,送貨車於指定地點卸貨、點收,裝卸貨櫃時,保安監督,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第13條 一切違禁品禁止進入廠區,員工摩托車和自行車應於指定地點停放。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條 公司採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總經理特准之人員外,全體在職人員上下班、加班均需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人打卡,否則當事人雙方記大過處分。

第2條 上下班在指定地點打卡,打卡後工卡必須插在指定的卡位,嚴守秩序,不得插隊、擁擠、吵鬧。

第3條 不得提前在打卡處等候打卡,下班時間鈴響後方可排隊打卡,若有違反,查實後予以處分,領班應負連帶責任。

第4條 打上班卡後不得接著打上班卡(即打連卡),兩次打卡時距最低是半小時。

第5條 不得無故提前上班或延後下班,如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後,須按公司規定進行加班申請,否則總務課在統計加班工時時,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時間進行核算,嚴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條 上下班工時均以半小時為單位,未滿半小時的不予計算,員工上班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打卡。

第7條 因出差無法正常打卡者,總務部憑“外出申請單”籤卡,因其它公務無法正常打卡者,應在公務結束後以“內部聯絡單”形式呈上級主管簽字後交人事籤卡。

第8條 因打卡機故障造成無法打卡或打卡出錯,由領班或統計員清點人數,送卡交總務部籤卡。各部門主管無權籤卡。

第9條 保安監督打卡,上下班時工卡應置於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動工卡,塗改、毀壞或藏匿工卡。

第10條 上下班認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個月最多不得超過兩次,漏打卡者於當天或第二天上午寫內部聯絡單,員工找主管籤,職員找廠長或經理籤,人事接單後予以籤卡。漏打卡超過連兩次的,漏打部分不計考勤,凡打卡時間混亂、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找人事籤卡者一律不計工時。

第11條 自己籤卡、塗改工卡視為無效,並給當事人記小過處分。

第12條 毀壞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亂畫、貼上他人工卡上的工時等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第13條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汙跡,不能摺疊變形,如有遺失,應及時向總務部申請補辦。

第六章 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1條 廠方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製定工作時間;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員工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自覺打卡,無故未打卡者按缺勤處理。

第3條 廠方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並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4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5條 員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國家法定節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後的法定節假日統一安排休假。

第6條 工傷假: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在公司所屬區域內,因公受傷者,憑醫院證明,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體規定參照工傷相關規定)。

第7條 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方可申請婚假,假期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時子女年齡達到23週歲,男子達到25週歲)增加10天。銷假時必須附結婚證明,供人事備案,婚假期間工資照付。

第8條 喪假: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給與3天的喪假,返廠時必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供人事備案,假期工資照付。

第9條 探親假:在本公司服務滿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親假期,此假期不影響年終考績,假期為生產淡季期間。(探親假只有國有企業才有硬性規定,一般企業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給予探親假)

第10條 年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須提前兩週申請,並經主管同意。

第11條 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帶薪產假,晚育加15天,難產再加30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子證再加35天,返廠時提供證明供人事備案,產假工資照付。

第12條 陪產假:女方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陪產假工資照付。

第13條 流產假:女員工懷孕流產的,給予15天產假。

第14條 事假:有需要先填寫請假單經公司指定幹部核准後方可離開,年終考績會參考此項,請假期間不付工資。

第15條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須治療休養者,可請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過20天。

第16條 員工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單,幹部人員請假須有職務代理人,特殊情況事後需補請假單,延假也需補寫請假單。

第17條 原則上年度內請事假不得超過2次,每次不得超過20天(包括年假天數,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第18條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請者,必須由部門主管、經理簽名批准後,再交至總務課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

第1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

第2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廠方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條 廠方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廠方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條 廠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 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5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廠方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廠方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廠方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工廠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6條 廠方按照法律規定為員工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手續,並依法支付應由廠方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第八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1條 廠方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2條 廠方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條 廠方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工廠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4條 廠方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第5條 用電安全

(1)普通員工應掌握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操作用電裝置的員工除應懂得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外,還要懂得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熟知電氣安全操作規程,懂得電氣裝置在安裝、使用、維護、檢收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員工違章使用電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

(4)工廠內的電源開關,未經授權,禁止員工隨意操作。

(5)電氣裝置著火,要立即切斷電源,並用乾粉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滅火。

第6條 特種作業安全

(1)特種作業是指可能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目前廠方的特種作業包。

(2)特種作業工作人員須取得國家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3)特種作業人員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規作業。

第7條 消防安全

(1)自覺遵守廠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2)廠方禁菸區內禁止吸菸。

(3)廠方內禁止私自動用明火。動火作業須得到批准,並做好安全防範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

(5)積極參加廠方組織的消防演習,學會使用消防栓和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撲滅初期火災技能,瞭解火災報警方法,認識火場逃生要領,提高滅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1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

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2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廠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廠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菸頭雜物,保持廠方環境衛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廠方機器裝置、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汙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廠方內部人際關係,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9)關心廠方,維護廠方形象,敢於同有損廠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後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廠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洩露廠方的商業祕密。

第3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裝置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裝置可安全使用後,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裝置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裝置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裝置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裝置、衛生裝置及其他危險防止裝置,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裝置;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菸,吸菸要在指定場所,並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廠方;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檔案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十章 獎勵與懲罰

第1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廠方對錶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獎一次,給獎金20元。

(1)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3)遇到災變,勇於負責,措施得當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小功一次,給予獎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災變,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2)對於自身事業有重大改善,為公司帶來直接或間接顯著利益者;

(3)如公司發生盜竊事件能提供線索,最後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大功一次,給予獎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避免危險減少者;

(2)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3)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對產品改良有重大貢獻或使成本顯著降低者;

(5)確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第2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於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廠方,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3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廠方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書面警告1次,並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幹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汙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廠方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准,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裝置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裝置的;

(10)下班後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菸區吸菸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裝置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廠方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並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廠方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廠方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廠方利益受損的;

(5)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玩網路遊戲的;

(6)將廠方內部的檔案、帳本給廠方外的人閱讀的;

(7)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8)未經同意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10)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經查證屬實,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構成犯罪的,並報公安或相關司法、執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玩忽職守、貽誤工作、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直接造成裝置損壞、停工、停產,損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傷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負責任,本人經營看管的公共財物被騙、被盜,或由於本人過失生產廢品、浪費燃料、原材料,給企業造成損失1000元以上的;

(3)尋釁鬧事、打架鬥毆、聚眾賭博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濫用職權,違反政府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揮霍浪費國家資財,損公肥私,濫發獎金的;

(5)有貪汙盜竊、投機倒把、走私販私、行賄受賄行為的;

(6)盜竊、貪汙、侵佔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7)違反廠方保密制度,洩露廠方商業祕密,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 公司考核辦法

目的: 為合理評核全廠所有在職人員工作績效,鼓勵表彰先進工作者, 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達到提升全廠營運績效之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1. 適用範圍:全廠在職人員.

2. 相關權責:管理部、人事處:負責制定和監督實施全廠績效評核,並稽核其執行狀況.

3.1.評核方式 :各單位每月31號前需對在職員工績效作出評核,以使彈性薪資發放以及崗位調動有所依據,並將評核結果填寫於《月績效評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課。

3.2.評核方式

3.2.1評核及核定許可權:

員工:由其組長進行評核,並送交單位及部門主管核定;

組級幹部、技術人員:由單位主管進行評核,並送交部門主管核定;

課級幹部、工程師:由部門主管進行評核,並送交總經理核定;

(副)經理級(含)以上幹部:由總經理、董事長核定。

3.2.2人事課審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狀況、獎懲狀況、違規率等,並送交各單位,作為各單位評定級別之依據。

3.3.評核等級評分標準

3.3.1.績效評分標準依據如下:

(1)績效成績評分依據:

a.年度營業目標中月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b.各立項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c.各專案之達成狀況;

d.各業績之達成狀況;

e.個人產能、質量及日常表現;

f.其它能體現具體價值的工作。

(2)特別管理專案中,按專案或簽呈中涉及的績效考核因素,或依生產會議或經營會議中決議之評分依據。

6.3.2績效獎金之評定等級具體辦法:

評定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對被評定人員進行觀察考核,將每項達標情況設定優、良、中、差四個級別,公司將根據員工之評定結果給予發放浮動獎金。每個員工不論職位高低,連續3個月(含)或者一年內累計3個月(含)的評定結果中出現3個“差級”的,視為該員工不適合本工作崗位,公司有權對其作出調崗工資,薪資將按照新崗位標準發放。

3.4.人事統計:人事課依各單位評核成績計算需發放獎金並呈總經理核定.

3.5.總經理核定:由總經理依廠內營運績效,決定績效獎金總額,評核部分有問題時,則退回人事重新計算.

(企業可以使用根據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1條 工廠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廠方祕密的義務

第2條 以下內容屬於廠方的保密範圍:

(一)經營資訊

1、廠方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廠方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專案及經營決策;

3、廠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供銷情報及客戶檔案;

5、廠方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6、廠方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

7、廠方職員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8、廠方內部管理制度。

(二)技術資訊

1、各類技術資料;

2、職員在工作期間完成的技術成果及著出的論文、著作、書籍或在工作期間總結、覺察到資訊均屬廠方。

(三)其他經廠方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3條 廠方密級的確定

(一)廠方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廠方權益的重要決策檔案及技術資訊資料為絕密級。

(二)廠方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客戶資料、經營狀況、管理

制度等為機密級。

(三)廠方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為

祕密級。

第4條 具體的保密措施:

(一)屬於廠方祕密的檔案、資料和其它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儲存和銷燬,由經理辦專人執行。

(二)對於密級的檔案、 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裝置完善的保險裝置中儲存

(三)屬開廠方祕密的裝置或產品的研製、使用、儲存、維修、銷燬,由廠方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廠方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五)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洩露廠方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廠方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廠方祕密。

(六)廠方工作人員發現廠方祕密已經洩露或者可能洩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

第5條 責任與處罰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並扣發工資10-500元

1、洩露廠方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

2、已洩露廠方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情況之一的,給予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洩露廠方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廠方祕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6條 知悉本工廠有關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均為廠方的競業限制的人員,該人員有義務配合廠方簽訂競業限制合同,具體情況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清楚。

十二章 辦公室管理辦法

第1條 辦公室員工須著裝整潔,儀表端莊,不得著背心、短褲、拖鞋等不雅服飾上班,上班時間一律戴廠牌。

第2條 公司電話、傳真機、電腦、空調、影印機等嚴格按說明書及內部規定使用,下班時最後離開人員應確認所有電源均關閉方可離開。

第3條 上班時間嚴禁喧譁、閒聊、串崗、看書報、爭吵,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同事間遇事應相互協調、配合、溝通,電話辦公應長話短說,聲音以不影響他人為限,禁止上班時間打接私人電話。

第4條 辦公室隨時保持整齊、乾淨,禁止在辦公室吸菸。下班後辦公用品、檔案資料均應放入辦公桌(櫃)內(桌面除電話、筆筒、水杯、檯曆等不得擺放其它雜物),下班時應將辦公椅推至桌下。

第5條 非辦公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辦公室內,客人來訪應在會客室,上班時間嚴禁因私會客。

第6條 維護公司形象,打接電話應禮貌客氣,辦公時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勢。

第十三章 車間管理

第1條 上班時間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廠牌,不得著奇裝異服或性感服飾,不得濃妝豔抹。

第2條 對所屬主管職權範圍內命令不得故意違抗、討價還價,服從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車間聚眾滋事,怠工;不得威脅、恐嚇管理人員。

第3條 愛惜公司,保持車間清潔、整齊,不得有汙損或浪費現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歸其位,定點擺放。

第4條 嚴禁在車間嬉笑、打鬧、喧譁、吃零食、隨地吐痰。

第5條 車間內嚴禁吸菸,禁止把火種帶入車間,非公司指定人員開電梯,電梯嚴禁載人。

第6條 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專人保管、收發,放在指定的地點。遺失或惡意損壞,查實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十四章 宿舍管理

第1條 為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間宿舍由本室成員共同推薦一人擔任宿舍長,直屬總務課管理,其職責如下:

(1)水、電裝置及本宿舍人員之管理;

(2)本宿舍員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潔衛生狀況檢查,內務整潔之維持;

(4)節約用水用電之勸導;

(5)室員糾紛之處理;

(6)清點本宿舍就寢人員;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況監督;

(8)宿舍財產裝置維修申請;

(9)違反宿舍管理規定之狀況向總務課提報處理;

(10)宿舍長要盡職盡責,若督導不周,或疏忽管理將取消其職務。

第2條 宿舍管理相關規定之執行

(1)住宿人員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床位就寢,未經總務課調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和床位;

(2)室內佈局由總務課統一設計,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愛惜室內公共設施,若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3)節約水電,用水後隨手關水龍頭,宿舍無人時要關所有電源裝置,不得私自接電源線、更改線路或使用煤氣灶具。

(4)嚴禁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將刀槍等凶器帶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牆壁、公物上塗寫、張貼或釘掛物件,發現可疑跡象及時向宿舍長反映;

(6)嚴禁在宿舍亂扔垃圾、雜物,不得向窗外、樓下扔垃圾、倒水、垃圾應倒於指定地點,個人物品要擺放有序;

(7)嚴禁坐在陽臺走道欄杆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為;

(8)特許除外,正常上班時間宿舍不可開燈,以減輕用電負荷,使用熱水時,注意節約,不得無故浪費;

(9)自學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按時就寢,禁止在宿舍追趕打鬧,高聲喧譁,播放高音量音響;

(10)禁止在宿舍賭博、酗酒鬧事或有傷風敗俗行為,非因公務,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嚴禁在異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員不得私自將外來人員帶至宿舍區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須經各主管簽字許可,否則記過處分;未經公司允許,私自留宿者,記大過處分;

(12)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嚴禁盜竊、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內只可吃水果、乾糧,其餘一律在餐廳吃;

(13)各宿舍根據宿舍長排定之值日表輪流打掃,由當天值日生負責室內、室外、走道及陽臺衛生。

第十五章 飯堂管理

第1條 員工依規定在用膳時間方可進入餐廳就餐;

第2條 應排隊就餐,並注意不得將菜、飯、湯亂倒;

第3條 米飯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費;

第4條 每一位員工只能以一張飯卡打一份飯菜,禁止在餐廳以外場所用膳;

第5條 用膳完畢後,剩飯菜渣應自行帶走,倒入指定地區,不得留置桌上或灑落地面;

第6條 總務課於每月最後一天發放次月飯卡給員工,妥善保管,丟失或損毀照價補辦;

第7條 請假人員與離職人員須將飯卡交回總務處才算辦完手續,請假人員等銷假後再將飯卡領回;

第8條 按指定的餐桌對號入座,不要佔用他人座位,或錯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 附則

《規章制度》為工廠內部管理資料,每個員工進本工廠工作之前必須熟讀並且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按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罰。

對員工的罰款,建議每月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公司規章制度 篇22

(總則)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全體員工務必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三、透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用心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職責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鼓勵員工用心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推薦。

五、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不一樣崗位的員工帶給不一樣的薪資。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帶給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職責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六、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團隊合作和團隊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員工務必維護公司利益,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八 、本制度是勞動合同之一部分,聘用員工違反本規章制度視為違反勞動合同。

《員工守則》

一、 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二、 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三、 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四、 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五、 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六、 用心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機關事務管理制度》

為了嚴肅機關工作紀律,端正機關工作作風,進一步規範公司管理,塑造良好的公司形象,推進公司規範化、制度化、正規化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作息時光。

按國家規定結合本公司工作實際,制定分季作息時光。分季作息時光表由辦公室另行通知。

在公司機關上班的員工務必嚴格遵守作息時光,不得遲到早退。遲到或早退在20分鐘以內,每違反一次,扣發本人當月工資10元;遲到或早退在30分鐘以內,每違反一次,扣發本人當月工資20元;超過一個小時,每違反一次,扣發本人當月工資40元;超過半天,扣發本人當月工資100元,並按曠工半天處理,納入人力資源部年終考核,因工作需要加班的應事先告知辦公室,以免發生考勤偏誤。

嚴格請銷假制度。公司員工因事因病請假半天以內須以書面形式報部門領導審批;公司員工因事因病請假一天,須以書面形式報部門領導審批,請假二天,須以書面形式報分管領導審批,請假三天及以上須以書面形式由部門領導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中層幹部因事因病請假一天,須以書面形式報分管領導審批,超過一天須以書面形式報總經理審批;公司領導因事因病請假須以書面形式報總經理審批。

請假條統一交公司辦公室管理,

員工事假每月不超過一天的,不扣工資。

員工事假超過一天的,超出天數的工資,按該員工標準工資/天的50%扣發。

不假未上班者按曠工處理,曠工期間工資扣發。年度曠工累計五天的,扣發全年獎金。

員工婚假、產假、探親假、工傷假、病假、喪假等按規定休假,業務相關部門務必做好安排,保證不影響任務的完成。

第三條 注重個人形象,提升公司文化品位。員工上班須做到衣著整潔,舉止端莊,語言禮貌,行為規範。不得扎堆閒聊,不得上網遊戲影響工作,違者懲50元,在當月工資中扣除。員工不得做與本職業務無關的事,違者給予批評教育,狀況嚴重的視情節給予處哩。

第四條 不準酒後上班,以免造成工作失誤。若因工作接待需要飲酒,經領導批准後可休息。因私事飲酒,視其影響工作的情節扣發影響工作時光的工資。

第五條 維護公司整體利益,樹立公司團隊精神,確保步調一致,政令暢通。不準散佈損害公司形象的言論,不準在背後議論他人撥弄是非,惡意中傷他人。違者給予批評教育或者警告,扣發當月的績效工資,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者辭退,。

第六條 加強廉政建設,嚴禁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向被服務物件索取財物或在經濟交往中吃回扣,損害公司利益。違者一經查實,除如數退賠外,扣發1——3月的績效工資並通報全公司,情節嚴重造成惡劣影響者辭退,依法應受刑事處理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七條 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公司接待按領導意圖由辦公室、財務共同承辦,區別對待,控制開支,公司所有財務支付實行經辦人簽字、分管財務領導稽核、總經理簽字生效制度。任何人不得采用任何形式貪汙、挪用公-款或拆借公司資金給他人使用從中獲取好處。

第八條 尊重領導,服從公司工作安排,不得頂撞領導,違者給予批評教育,惡意頂撞領導經教育不改者辭退。

第九條 辦公室大門鑰匙統一收歸辦公室保管,因工作需要加班的事先告知辦公室。

第十條 辦公用品採購由部門報計劃,辦公室綜合絡列採購清單,報總經理審批後由辦公室執行,嚴禁多頭採購。所購物品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分發、保管。

第十一條 除技術資料外,公司所有檔案資料印發須經辦公室進行質量把關。任何對外發布通知、函件、(除專案部檔案)須經總經理簽字後實施,嚴禁個人以公司名義在報刊、網路、小報等形式釋出,違者重處並追究職責,以維護公司對外形象。

第十二條 公司各部門辦公室由總經理統一安排。

第十三條 員工出差補助按省內市外120元/天標準執行,甘、阿、涼、省外150元/天標準執行,經濟特區按200元/天標準執行。報名投標和為專案部出差的差旅費由專案負責人負責。

第十四條 樹立安全防火、防盜、防洩密意識,各部門做到下班時人走燈滅電器關,每違反一次,扣職責人當月工資50元,技術、財務等部門,下班走人前須把資料整理好裝櫃上鎖,避免外來人員“順手牽羊”盜取本公司機密。

第十五條 公司房屋及其它固定資產、裝置設施的維修由辦公室據實報總經理審批後執行。

第十六條 強化客戶服務工作,切實轉變工作作風。公司員工要樹立服務就是效益的觀念,打破歸口接待,樹立員工主人翁精神,真正做到客戶進門有一張笑臉,一杯熱茶,一個座位,一席中聽的話語,離開時有一句客氣的話,讓客戶有賓至如歸的感覺。堅決克服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衙門作風,不得因個人行為給客戶不良印象而影響公司業務。凡因客戶投訴,一經查實確屬員工有職責,且對公司業務拓展有影響或者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取消當事人當年一個季度至一年的獎金,並不列入評選先進。

第十七條 機關工作紀律由公司辦公室實施,督查辦負責監督。

《工作報告制度》

為方便總經理準確把握各部門、各專案部的工作執行狀況,科學決策公司各項經營活動,不斷提升中層或以上管理幹部的理論水平和業務素質,養成良好的工作習慣,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報告工作的物件:總公司各部門和各專案派駐人員。

第二條 報告工作時光:每月前兩個工作日內將上月工作報告電傳至總公司辦公室,辦公室透過登記整理後統一報送分管領導稽核,稽核時限不超過兩個工作日,稽核完畢後報呈總經理審批。

第三條 報告工作的資料:總公司機關各部門報告當月工作任務完成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其工作推薦;分公司報告當月管理狀況、工程進度、工程質量、安全生產及派駐管理人員工作開展的真實狀況,存在的問題;派駐管理人員報告當月工作任務完成狀況,存在的問題及其工作推薦。

第四條 總公司辦公室負責該制度執行,並將報告狀況進行登記考核上報總經理。

第五條 強化管理約束機制,確保制度的落實。凡不按上述規定上交工作報告的,首次缺報扣職責人100元工資並於一個工作日內將工作總結電傳總公司辦公室。缺報按次數扣工資,並通報全公司。

《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規範和嚴肅公司印章的保管和使用,確保印章在使用中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印章包括公司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定代表人印鑑、專案部印章。

第三條 公司章、法定代表人印鑑和合同專用章由辦公室管理,使用失當由辦公室主任負責;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總監管理,使用失當由財務總監負責。印章的保管務必安全可靠,原則上所有的印章均應置於保險櫃內,並注意隨時鎖好,以免發生意外。

第四條 印章的刻制和啟用

1、公司印章刻制均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並報總經理批准後,由辦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刻制專案部印章由專案部施工負責人填寫《印章刻制申請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到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分局刻制。

2、印章啟用應填寫《印章啟用申請表》,報分管領導審批後釋出正式的啟用通知,註明使用範圍、啟用日期。辦公室儲存《印章啟用申請表》一份,同時在公司《印章發放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第五條 印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印章《印章移交登記表》,註明印章名稱、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光等資訊。如印章保管人員務必外出辦事或因事因病請假時,須請示總經理同意由指定臨時人員保管時,也應辦理上述交接手續,做到職責分明。未履行印章移交程式,任何人不得擅自動用印章,包括印章管理人員和專案部負責人。

第六條 任何人不得將印章拿出公司,財務辦理開戶、銷戶事宜應將相關資料帶回公司蓋章(特殊狀況除外),需財務負責人書面向總經理申請,同意後方可拿出。

第七條 需加蓋公司印鑑時應先向公司辦公室彙報並報請總經理同意(工程招投標用章除外),印章登記專案包括:用印時光、用印編號、用印事由、批准人、經辦人等,加蓋公司章的檔案文稿(各項協議、合同等),應留原件一份存檔備查,介紹信、授權書(只限於工程投標)留存根備查。公司印鑑管理人員嚴禁在有關抵押、貸款、借款、合同擔保等經濟合同(承諾、證明等)上加蓋公司印鑑,嚴禁在空白介紹信、授權書和空白紙上加蓋公司印鑑或法定代表人印鑑。

第八條 違反本制度以上規定用印者,除追究印章管理人員的經濟和法律職責外;還將追公司相關職責人的職責。

《合同管理制度》

為加強合同管理,避免失誤,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狀況,制訂本制度,適用所有負責人。

第一條 公司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一律適用本制度。

第二條 合同的簽訂應當使用公司制定的同意文字。

第三條 合同談判須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共同參加,不得一個人直接對外簽署合同,並向公司及時備案。

第四條 簽約人在簽訂合同之前,務必認真瞭解合同條款。

第五條 簽訂合同務必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第六條 合同一律採用書面格式,並務必採用統一合同文字。

第七條 合同原則上由部門負責人具體經辦,擬訂初稿後務必經辦公室按合同審批許可權審批。重要合同務必經法律顧問審查。合同審查的要點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潛力和行為潛力;合同資料是否貼合國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規定。

2、合同的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述是否確切無誤。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當事人雙方個性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潛力、條件;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第八條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還應當或能夠呈報上級主管機關鑑證、批准,或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鑑證,或請公證處公證。

第九條 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約束力。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都務必本著嚴格執行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確保合同的實際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十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及有關部門負責人應隨時瞭解、掌握合同的履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彙報。否則,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職責。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合同的手續,應按本制度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和程式執行,並一律必需採用書面形式(包括當事人雙方的信件、函電、電傳等),口頭形式一律無效。

第十二條 合同糾紛由有關業務部門與法律顧問負責處理,經辦人對糾紛的處理務必具體負責到底。

第十三條 凡可能發生爭議的合同,應當及時向公司負責人通報,並保留如下材料以作為解決糾紛之材料:

1、合同的文字(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傳真、圖表等;

2、送貨、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3、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帳目;

4、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5、有關方違約的證據材料;

6、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十四條 公司每個工程專案在正式簽署合同後,均由辦公室統一登記、相關部門在辦公室領取,專案結束後由辦公室建檔管理。

第十五條 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認真做好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具體如下:

1、建立合同檔案;

2、建立合同管理臺帳;

3、填寫“合同狀況月報表”。

公司規章制度 篇23

考勤制度

為保障公司的正常運作,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一條:作息時間:每天上班時間上午8:00至12:00,中午12:00-14:00休息,下午上班時間為14:00-18:00,根據生產情況,在全年生產旺季、淡季時作調整,但保證平均工作時間符合勞動法的規定。

第二條:員工應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當日工作任務,確保工作時間高效飽和。

第三條:員工考勤實行打卡,員工上下班必須打卡。必須如實簽到,不得擅自作弊,不得為他人或委託他人打卡以偽造出勤記錄,違者罰50元/次。(兩人同罰)

第四條:員工應遵守厂部作息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無故曠工,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時打卡,應向部門負責人說明原因並徵得其同意,事後由主管在考勤卡上簽字確認。

第五條:請假:

(1)病假:需由社群以上醫院出據證明,因特殊情況未能請假辦妥手續的,如突發急病等員工須在當日內用電話或委託他人以其他方式通知主管,復工後當日須補辦請假手續。

(2)事假:若員工因在工作時間內有重大事情須處理,可以書面向部門領導申請事假,領導簽字批准後,轉交考勤文員備檔考勤,假滿上班須及時到有關人員外銷假。

(3)請假一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或主管批准,連續請假2天或2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如未辦理手續或沒有得到批准擅自休假,而無理由解釋者均按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按二天處罰,無故曠工三天或三天以上,厂部做無薪開除處理。

第六條:設立年度全勤獎,資金為800元

(1)遲到、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年度全勤獎。

(2)有下列情況者:事假、病假、曠工、遲到、早退、產假、婚假、不享受全勤獎。

第七條:上班時間每次遲到或早退5至15分鐘者,計件工罰5元,計時工罰當天工資30%;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者,計件工罰20元,計時工罰當天工資80%。

第八條:請全體人員自覺遵守,辦公室可根據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考勤抽查。

公司規章制度 篇2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保安隊伍的管理工作,保障本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搞好人員接待和車輛、物品出入登記的管理,保安人員在值勤和執行任務時有所依據,當好企業衛士,確保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公司保安崗位24小時執勤不間斷;當值保安認真做好安防工作,自覺服從上級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主動提供配合,做好交接班記錄。

第三條、保安人員代表本公司執行相關規章制度,公司其它部門員工應配合保安人員工作。

第二章 職責

第四條、主要職責

1.責任範圍:適用於本公司所轄全部區域。

2. 貫徹執行公司關於內部安全保衛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各項保安工作制度,對職責範圍內的保安工作全面負責。

3. 依據制度實施公司人員、財產、治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門衛崗位職責

1. 遵紀守法,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值班時應著制服,服從管理、恪盡職守、文明執勤、禮貌待客。

2. 嚴格執行《保安管理制度及崗位職責》,堅守崗位,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彙報。

3. 不得酒後上崗或擅離崗位。

4. 對非本公司的人員、車輛進出要實行查詢登記。

5. 所有物品出公司必須憑公司職能部門書面通知方可放行。

6. 及時做好報紙、郵件的收發工作。

7. 保持門衛室環境衛生,物品保管整齊有序。

8. 上下班時間(上班時間為9:00、下班時間為17:00)的前後15分鐘須到大門口站崗,維持門口交通秩序,迎送職工上下班。

9. 執勤期間要做到大門隨開隨關,關閉時大門不留缺口;門衛室時刻保持有人,杜絕閒散人員進入。

10.依法使用器械,任何人員不得利用保安器械擅自動用私刑。

11.如門衛室有設施損壞,需填寫報修單交至負責人處。

12.完成領導交付的其他任務。

第三章 行為準則

第六條、 治安安全管理

1. 保安值班要高度戒備,維持公司辦公場所內外區域的正常工作秩序;維護公司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2. 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治安防範,加強防盜活動,及時發現可疑人和事,並進行妥善處理。對於正在發生的刑事案件或可疑情況應及時制止並對可疑人員進行查問,情節嚴重的可直接撥打110並上報公司領導。

3. 對違反治安條例的行為,查清事實,收集證據向公司或公安機關報告。支援、協助相關安全人員履行工作職責。

第七條、人員出入管理

1. 工作時間(9:00—17:00)外來人員因事需進公司必須填寫《會客單》,內容包括姓名、單位、事由、時間、車號、聯絡部門及人員等,門衛應電話向被訪人員或部門核實後方可放行,無正當理由、不填寫《會客單》者不得進入公司。

2. 外來人員出公司時,將經被訪人簽字的《會客單》交門衛核對登出後,方能離開公司,如攜帶物資出公司必須出具經負責人審批同意後的《物資出條》,方能放行。

3. 廠區內臨時作業,需安排外單位人員進公司施工,用工部門應事前將施工期限、人員名單報辦公室,並須領取《臨時出入證》,施工期間,外來施工人員憑證進出公司,並且佩戴《臨時出入證》,否則保安將要求其離開公司。

4. 凡已與我公司解除勞動關係、勞務關係者,視同外來人員按以上1、2條執行。

5. 非工作時間外來人員無預約一律謝絕訪問。

6. 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神色有異者不得進入公司。

7. 如遇態度惡劣,強行闖入者,門衛應立即上報辦公室或公司相關領導處理。

8. 各類團隊來公司參觀,參觀者須憑單位介紹信和帶隊人身份證到公司辦公室辦理預約手續,經分管領導批准後由辦公室通知門衛放行;未經公司領導批准,任何人不得將外來人員帶入生產區域參觀、拍照錄像。

9. 上級單位領導來公司調研、指導工作,由辦公室人員在門口迎接的,門衛應予以放行。

第八條、車輛出入管理

1. 外來車輛因事出入公司時,需填寫《車輛來訪登記表》,不填寫者不得入內

2. 門衛應對外來車輛進行引導,維持停放秩序。

3. 加強對車輛的安全檢查巡視,注意有無載有違禁、危險或易燃物品,發現異常立即上報處理,隨時與辦公室保持聯絡,密切協作,保證車輛安全。

4. 進出車輛如有損壞公司財物,門衛應立即報告辦公室或公司相關領導處理。

第九條、物資出入管理

1. 公司物資

物資出公司時,須由主管部門開具《物資出條》,由相關人員填寫,部門負責人簽字,分管領導審批後,門衛核對物資無誤後方可放行。

2. 外來物資

a. 供貨商送貨入庫時,應辦理外來人員登記手續,出公司時,門衛根據物資入庫票據或主管部門開具的《放行單》,核對無誤方可放行。. 外來運輸車輛進入公司時,門衛需瞭解物品情況,如有危險品、易燃易爆品等須向相關負責人核實後方可放行。

第十條、日常安全巡邏管理

1. 保安管理部門(辦公室)根據各部位具體情況和安全管理的需要,確定或調整保安巡檢線路,安排固定安全哨位,並排定保安班組以及對人員、物資進行分配。

2. 保安人員應熟練掌握安全裝備的使用,瞭解配置地點。緊急事發生時應鎮靜,以最有效方法使災害減少至最低限度,不可慌張誤事,視情況按下列程式處置:

a. 判斷情況若尚可解決消除時,速採取行動,並報告上級。判斷事故無法解決,應急速通報有關部門。

c. 日間災害急報有關負責人,夜間災害除急報有關負責人外,判斷情況報派出所110、消防單位119或救護單位120。

d. 夜間或休假日近鄰發生災難時,應將所知及判斷是否波及本公司等情形,迅速通報有關負責人。 e. 保安在當值時間出現周界監控報警或接到中控室警報通知,須迅速確定方位、立即出動處理,並且及時向中控室或公司領導回饋現場狀況,如狀況危急須即時聯絡當地派出所;事後填寫《治安報警處理記錄表》。

3. 日班每2小時巡邏一次,夜班每1小時巡邏一次。各當值保安交接班完成後即進行首次巡邏,並按規定將巡邏情況記錄在《保安值班記錄》。辦公室可根據需要調整巡邏間隔時間,保安個人不得擅自變更。

4. 保安在巡邏時必須時刻保持警惕、多聽多看,發現可疑的人或事應及時處理,並報告公司相關負責人。

5. 常規工作時間(9:00—17:00)結束後,對公司公共部位進行巡邏,檢查水電、門窗是否關閉。

6. 如發現火警應立即採取合理措施,並及時通知相關部門領導。

第三章 緊急或意外事故處理

第十一條、意外事故

1. 員工急病,即刻通知辦公室,及時派人送往醫院治療或撥打120,及時報備公司領導。

2. 發現火災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檢視,若發生火苗應即以滅火器將火源熄滅,若已使用滅火器仍然無法將火勢撲滅時立即向119火警臺報案,且通知相關領導至現場,保安仍然堅守崗位,指揮員工及來賓向安全地區疏散,保持高度警戒,嚴防小偷趁機竊取公司財務。火勢熄滅後應清查人員及物品所害情形,並保持完整現場,以供警方處理。

第十二條、糾紛事件處理

a. 對糾紛事件,保安員應穩定事態的發展,並對當事人雙方進行勸阻,以制止事態的擴大。發生打鬥,應迅速予以制止,將當事人交由公司領導處理為原則,如當事人不聽制止時,可與值班保安或公司的其他人員合力制止。

c. 打鬥現場若有其他員工圍觀時,為防止圍觀者鼓譟起鬨或使現場複雜化,應將肇事者帶離現場再行處理。

d. 事態有愈超嚴重態勢,應立即請派出所協助處理。

e. 注意立場要保持公正,千萬不可偏袒打鬥當事人任何一方或加入戰局,喪失理智。

f. 若為下班時間,應即刻電話通知公司相關領導;有安全之慮時,即刻撥打110尋求協助。 第十三條、不良分子前來滋事處理

a. 保安人員不得與不良分子對打。關閉大門和所有出入口,勿使不良分子進入尋釁滋事。

c. 通知後勤人員和公司領導前來支援處理。

d. 認清來著容貌、特徵、人數、有無攜帶槍支、刀具、坐車種類以及車牌號碼、滋事原因等,作為警方偵查處理的依據。

e. 將狀況報告公司領導並隨時保持聯絡,若下班以後應立即通知派出所並電話聯絡相關領導。 第十四條、被盜事件

1. 發現竊盜時,以收回失竊物為首要,並應立即呈請處理,事後做好記錄。

2. 聯絡公安部門,保持失竊現場原樣,便於取證。

第四章 勤務制度

第十五條、交接班制度

1. 公司保安為三班兩運轉,分設日班和夜班,日班為7:30—19:30,夜班為19:30—7:30;交接班時間分別為7:30和19:30,交接班時需做好記錄。

2. 各班保安均需提前15分鐘到崗交接班,班內做好《保安值班記錄》,班組交接時互通訊息並簽名確認。

3. 班組交接時,對安全防護器械進行確認,如有損壞遺失須在《保安值班記錄》中作出說明,確認無誤後方可完成交接。

4. 超過交接班時間,半小時內未接班視為“遲到”,1小時內作出解釋並補辦請假手續視為事假,超過1小時則視為“曠工”。

5. 交接班時間已到,接班人未知至,當班人員應與崗位帶班長聯絡,由帶班長負責安排人員替換;如擅自離崗視為“曠工”。

第十六條、請示報告制度

1. 保安員遇有緊急情況和重大問題時,要及時、具體、準確地向上級領導請示、報告

2. 對上級領導和主管部門有關處置緊急情況的指示,要立即、堅決執行,執行結果要及時回饋。 第十七條、工作考核

1. 保安由各保安帶班長負責記錄考勤,公司按各人的考勤按天數記發工資。

2. 保安因個人原因需請事假、病假(病假須有鎮級以上醫院開出的病假單)或調班者,必須事前報告保安帶班長,保安帶班長報告公司辦公室(二水廠保安報廠領導)同意後方可休假或調班。病事假一律按休息天數計扣工資。

3. 未嚴格執行人員出入管理,放行外來人員,一經發現即作“過錯”處罰。

4. 未嚴格執行車輛出入管理,放行外來車輛,一經發現即作“過錯”處罰。

5. 未嚴格執行物資出入管理,造成公司損失,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開除處罰,並賠償公司損失。

6. 未嚴格執行日常安全巡邏,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7. 未履行門衛崗位職責,作出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8. 未按要求執行門衛交接班,造成權責不清,所經手班組相關人員共同承擔責任。

9. 違反門衛工作紀律,視情節輕重作“過錯”或辭退處罰。

10.每發生一次“過錯”則扣除崗位(基本)工資的25%;連續兩個月累積發生“過錯”3起、一年內累積發生“過錯”6起者,除按規定分別扣除崗位(基本)工資外,還將作辭退處理。

11.如在值班過程中挽回公司物資流失,發現不安全隱患,避免公司經濟損失的,公司將視情況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章 行為操守

第十八條、工作態度

1. 對工作具有責任心、熱情、敬業精神和職業道德

2. 對自身的責任心:鑽研業務、工作認真、上進心

3. 同事之間的協作力、包容、配合、團結

4. 對本職工作負責:不拖沓、不積壓、不抱怨、不挑揀

5. 對待來訪人員的態度:謙和、禮貌、誠懇、友善、不卑不亢

第十九條、日常行為規範

1. 愛護公司公共財產、不隨意破壞、挪為私用;

2. 及時清理、整理個人工作用具,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整潔;

3. 辦公桌上不放與工作無關的用品;

4. 未經同意不得翻看他人檔案、資料或他人個人物品。

第二十條、保安工作紀律

根據《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和對公司及員工人身財產安全負責的原則,保安員嚴格禁止下列行為:

1. 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體或者侮辱、毆打他人。

2. 扣押、沒收他人證件、財物。

3. 阻礙依法執行公務。

4. 參與追索債務、採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手段處置糾紛。

5. 刪改或者擴散監控影像資料、報警記錄。

6. 侵犯個人隱私或者洩露公司商業祕密。

7. 儀容不整, 言語行為輕浮、粗暴無禮。

8. 值班時間聚眾賭博、下棋、喝酒、看小說報紙、看電視錄影,打瞌睡等。

9. 對群眾、來賓故意刁難或挾怨報復。對員工、來賓或送貨人員索取好處及貪小便宜。

10.脫崗、漏崗、睡崗、遲到、早退、夜班值班人員睡覺。

11.未經許可擅自調班。

12.暴行犯上,不服從指揮。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並根據施行情況適時修訂。

第二十二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公司規章制度 篇25

為貫徹執行“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建設方針特定本制度如下:

專案經理是建築施工過程中的管理者,是工程專案的質量法人代表,對承建的專案質量負總責。為了精心組織,精心施工,嚴把質量關,應做到:

一、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佈的質量驗收標準,不得隨意降低質量評定標準。

二、合理搭配施工技術力量,各級技術管理人員應持證上崗。

三、發揮工程技術人員的特點,落實質量保證體系。

四、杜絕不符合國家建材標準的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對外物件要有相應資質的工廠加工,到場後經檢驗合格方能進行施工,對分包工程納入標準質量管理體系監督管理。

五、督查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員、質檢員進行工程技術難點、疑點的技術處理,實行各項技術交底工作,嚴格執行自檢、互檢.職能部門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六、組織落實各分部分項、單位工程的質量評定工作,使技術管理資料歸檔存查。

七、組織落實質監站對單住工程的總體質量評定工作。

八、組織落實竣工移交驗收工作將質量好、工期短的建築產品奉獻社會。

專案經理責任制

一、對本單位勞動保護和對所轄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具體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規章制足。

二、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經上級主管部門稽核批准後,組織交底與實施。

四、實行單位工程經濟承包責任制,承包責任要有安全指標(輕、重傷指標)要求和獎罰措施。

五、負責組織對本施工區內的主要監建設施、腳手架、龍門架、井字架、塔吊、施工用電施工機具及其它重要設施的安全技術檢查、鑑定與驗收工作。

六、負責組織對本轄區內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及新工人入廠前的第—級培訓工作,經常組織開展安全活動,並有記錄資料入檔。

七、負責組織每週一次安全檢查,針對現場存在的隱患和不安全因素,及時採取有效整改措施,限期定人整改。

八、組織實施文明生產和安全達標,發生事故後及時上報,並認真分析事故原困,實施改進措施。

九、嚴格按規定提留(取)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並主要用於保證和提高勞動安全生產,總結與推廣安全生產經驗。

公司規章制度 篇26

一、嚴禁損壞、挪用消防器材,禁止將消防水做民用。

二、嚴禁佔用、堵塞小區內的任何消防通道、樓梯通道或其它安全疏散口,嚴禁損壞任何消防裝置及防火開關。

三、小區內嚴禁攜入和儲存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險品。

四、各裝修單位應嚴守防火規範,凡屬危險作業應由管理處批准,嚴禁亂接、亂拉電線等違章行為的發生。

五、嚴禁將菸頭及其它帶火物品投向窗外。最後離開離間前,檢查並保證所有火源已熄滅,並把全部還在開動的電器關閉。

六、儘量避免讓兒童、老人單獨在家。為保證安全,如有需要可與小區物業管理處聯絡。

七、各住戶必須嚴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如有火災發生應及時報警,並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協助滅火工作。

公司規章制度 篇27

一、工作時間

公司實行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時,每週工作四十八小時。因工作需要之連續性,員工擔任輪班或特別勤務之上下班及休息時間,以實際所需訂之。公司將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確保員工的休息休假權利。

二、超時工作

1、員工經批准加班者,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調班。

2、員工已領取職務加給者,加班原則上安排調休,不另支給工資,專案核准者例之。

3、加班工資按下列情況計算: (1)、工作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150%

(2)、休息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200% (3)、法定日加班=加班工時小時工資率300% (4)、小時工資率=月基本工資÷21.5÷8

三、考勤制度

1、員工必須認真遵守上下班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離崗位。

2、公司實行打卡制度,除經理核准免予外,員工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核定考勤的依據。

3、員工應保持卡面清潔,委託他人或代人打卡、自行填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經查屬實者,該日以曠工處理,並予以懲處。

4、員工上班時間內,因公務需外出者,應及時填寫《外出申請單》經直屬部門經理許可後方可外出,未經規定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處理。

5、公司允許員工按實際需要申請病假、事假、婚假、產假等,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條,在不得以的情況下應提前經理或相關負責人打電話報告,上班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6、員工發生漏打、錯打或其他特殊情況不能打卡,在當天貨次日應由部門主管或辦公室簽名更正。

7、遲到、早退 (1)、員工於規定上班時間後三十分鐘內打卡者為遲到,於下班時間前十五分鐘內提早打卡者為早退。超過上述時間者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計算。 (2)、員工每月上班遲到五分鐘內,次數不超過兩次者或連續三個月累計次數不超過三次者(含)不予計算遲到扣薪,但列入年終績效考核,超過者按前款遲到或早退處理。

8、曠工 (1)、未經請假或假滿未續假,而擅不到崗位者,均以曠工處理。 (2)、曠工以四小時為扣薪計算單位,並按日薪三倍扣罰。 (3)、年度內曠工累計三天(含)以上或連續曠工三天者,根據當事人認錯態度的深刻程度,作罰款或辭退處理。

四、工作制服

1、每位員工均獲發完整的工作制服。

2、公司制服反映公司的形象,員工在工作期間必須穿著並保持整潔得體。

3、如有破損或遺失,必須儘快補領。除制服自然破損外,其他須照價賠償。

4、所有公司制服,員工離職時必須全部交回公司。

二、其他配備

1、為使員工能順利和安全完成指派的工作,公司提供實際需要的配備給員工使用,包括勞動保護用品工具、文具和交通工具等。

2、員工因不小心令配備物品有所遺失或人為性的損壞,在補領時,公司會要求照價賠償。

3、除自然損耗外,員工在離職時必須把所有的配備必須交回公司。

六、工作守則

1、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2、工作期間,必須忠於職守,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不串崗,不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打瞌睡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3、積極主動工作,提高品質,增進效率,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怠工、停工。

4、搞好公司內部人際關係,嚴禁互相打鬥或散播不利團結的言語。

5、關心公司,注意維護公司形象,為公司的利益積極出謀獻策,發現有損公司形象及利益的不良行為,要敢於批評糾正。

6、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不得隨地吐痰亂丟菸頭、紙屑,亂倒剩飯、剩菜等。

7、對來訪人員應熱情有禮、語言得體,嚴禁汙言穢語。

8、愛護公物,不得盜竊或故意毀壞公司的財務,損壞公物需照價賠償。

9、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人離關電關水,嚴禁公物私用。

三、獎勵制度(員工獎勵分為表揚、記功、記大功三種,但得酌情並用)、

1、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得予表揚。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任務者。

(2)、維護團體榮譽,有具體事蹟者。

(3)、熱心服務,有具體事蹟者。

(4)、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

2、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得予記功。

(1)、對於管理制度或技術等事件,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具成效者。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成效者。

(3)、遇有災變,勇於負責,並處置得當者。

(4)、舉出違規或損害公司利益之案者。

(5)、具有其他較大功績,足以表揚者。

3、公司員工有下列事蹟之一者,得予記大功。

(1)、遇有意外時間或災變,奮不顧身,極力搶救因而減少損害者。

(2)、維護公司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實際功績者。

(3)、維護公司重大利益,竭盡全力,避免重大損失者。

(4)、具有其他重大功績,足為其他員工之表率者。

四、紀律處分(本公司員工懲罰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解僱四種)

1、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警告。

(1)、在工作時間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2)、工作時間內擅自離工作崗位者或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

(3)、因過失以致發生工作失誤情節輕微者。

(4)、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衛生工作者。

(5)、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6)、浪費公物情節輕微者。

(7)、檢查或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者。

(8)、遺失員工證或員工守則者及未按要求穿戴整潔工作服和佩戴工作證者。

(9)、破壞環境衛生者。

2、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記過。

(1)、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報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2)、因疏忽導致公共財物裝置或物品材料遭受傷害或傷及他人者。

(3)、在工作場所喧譁、嘻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者。

(4)、未經允許擅自攜帶外人如工作區參觀者。

(5)、攜帶危險物品入工作區者。

(6)、在禁菸區吸菸者。

(7)、投機取巧,隱瞞矇蔽,謀取非分利益者。

(8)、對同仁惡意攻擊或誣告、偽證而製造事端者。

(9)、在工作時間內擅離工作崗位,躺臥、睡覺者。

(10)、塗改工卡,代替他人打卡或接受他人打卡者。

3、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記大過。

(1)、擅離職守,導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2)、洩漏公司業務機密者。

(3)、違反公司規定帶出物品者。

(4)、遺失經管之重要檔案、機件、物件或工具者。

(5)、撕毀公文或公共檔案者。

(6)、擅自變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7)、拒絕聽從管理人員合理指揮監督者。

(8)、違反安全規定措施導致公司蒙受重大不利者。

4、公司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者,給予解僱。

(1)、盜竊同仁或公有財物者。

(2)、於受聘時虛報資料,使本公司誤信而遭受損害者。

(3)、對上級或同事實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為者。

(4)、違反勞動合同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者。

(5)、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故意洩漏公司機密緻使公司蒙受損害者。

(6)、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7)、無正當理由累計曠工三日者。

(8)、就職期間在外從事同類行業者。

(9)、組織、煽動怠工,或採取不正當手段要挾領導,嚴懲擾亂公司秩序者。

(10)、在公司內賭博者。

(11)、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以致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12)、在公司內有傷風敗俗行為者。

(13)、值班人員未經管理者擅自不到崗者。

(14)、在禁菸區內吸菸或引火者。

(15)、在工作中酗酒滋事妨害工作秩序者。

(16)、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者。

(17)、依合同約定或工作需要調派工作,無故拒絕接受者。

(18)、因行為不當,公司無法再對其信任者。

(19)、因其他重大過失或不當行為,導致嚴重後果者。

五、員工投訴

1、員工有投訴權利,如果員工對工作或公司有任何不滿之處,可向其直屬管理者投訴,如仍不滿意答覆或不願由直屬管理者處理,可越級向公司有關部門投訴。倘員工選擇書面方式,須註明姓名及部門,以示誠意。(所有投訴將保密處理)

2、如發現本公司有違法亂紀行為的人和事,可向公司報告,公司有責任保護揭發人的合法權益。

六、員工離職

1、員工因故辭職,應於一個月前提出書面申請,試用期職員或未簽訂合同者應於一周前踢出書面申請。

2、員工因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由直屬主管申報核准作辭退處理。

3、員工合乎退休條件時得自動申請或命令退休。

4、員工獲准離職或作辭退處理時,依辦公室所發《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5、員工離職時必須辦妥離職手續,否則員工本人將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必要時將要求承擔法律責任。

6、員工辦妥離職手續後,由辦公室辦理合同終止、退保、結算工資手續。

7、凡違紀辭退、除名的員工,公司不事先通知和作任何補償。

8、在通知期內,如員工故意缺勤或未盡全力執行任務,或因不盡職責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有權追究其經濟責任。

七、保密規定

在未得公司書面同意前,員工不得洩漏公司有關策略、研究、財務及其他機密資料予外界人士或與此資料無關的員工。如違反規定立即予以辭退不作任何補償,並按照有關法律條例予以追究,此項限制在員工離職後任然有效。

話務員守則

為了公司更進一步發展,加強公司的管理化,樹立全峰快遞的良好品牌形象,話務員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一、堅守崗位,認真負責,要有強烈的責任感。

二、按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請假要提前申請,必須經主管負責人簽名同意後方可准假;除特殊情況外,任何人不得臨時請假。

三、語言文明禮貌,語氣溫和,坐姿端莊;對客戶或網點等來電,應作耐心細緻的解答,做到不厭其煩;不得出口傷人或隨意掛電話,摔電話;結束通話時要讓對方先結束通話電話後,才能放下電話。如因人為造成話機損壞的按原價賠償。

四、認真學習業務知識,熟悉寄遞業務和快遞服務的要求,不得隨意報價。接客戶電話時,要聽清楚地址,做好記錄,及時通知業務員。並及時下單給該區域的業務員,如遇到問題及時聯絡該區域的區長,做到每個電話個個有落實,絕不允許擱置不辦,一拖了之。

五、認真查詢,及時答覆,急客戶所急,對客戶託辦事項應力求周到機敏處理,不得草率敷衍、推諉或任意擱置不辦。

六、準確掌握延誤件、破損件、遺失件的投訴處理要領;熟知問題件、遺留件、交接件的辦理流程。及時處理錯發件、疑難件,認真記錄,不得馬虎,不推諉。

七、全體員工必須認真學習,熟悉公司全面運轉方式,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八、自己處理不了的問題,及時請示負責人或部門主管,絕不能延誤。

九、不準在辦公室大聲喧譁,聊天閒談,搬弄是非,攪亂秩序,妨礙他人工作。

十、不準在辦公室打私人電話和上私人網,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一經發現按50元/次進行處罰。

十一、上班時間(包括加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客服人員必須無條件的接聽客戶電話,如不接聽來電,或者故意按斷來電,一經發現,將按照50元/次進行處罰。

十二、監督業務員派送件與收件情況,發現狀況如實、及時上報。

十三、盡忠職守,保守業務上的祕密。

十四、愛護本公司財物,不得浪費使用。對個人使用的電話 電腦等相關公司設

備,如因個人原因出現損壞的,個人承擔全部維修費用,如故意損壞的按原價的雙倍進行賠償。

十五、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培訓。

十六、維護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十七、服從安排,聽從指揮,發揚團結友愛,互幫互助,互相愛護的團隊精神。

附 則

對本手冊如有任何疑問,請諮詢經理或辦公室,務求公司與大家能有一個共識。公司將根據國家及不斷更新的法律法規隨時對本手冊的條款作必要的修改,並 隨時通過檔案、公告告訴大家所更改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