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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會職責(通用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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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會職責 篇1

1. 負責召集股東大會,並向股東大會報告工作;

公司董事會職責(通用9篇)

2. 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3. 決定公司的發展戰略、規劃、經營方針、計劃和投資方案;

4. 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5. 制定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 制訂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以及發行公司債券的方案;

7. 決定公司重要資產的抵押、出租、發包和轉讓;

8. 擬訂公司合併、分立、解散的方案;

9. 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調整;

10.聘任或解聘公司經理,根據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解聘公司副經理、財務負責人,決定其報酬事項;

11.制訂公司章程修改方案;

12.提出公司的破產申請;

13.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4.負責公司其他重大事項及方案的討論、研究;

公司董事會職責 篇2

一、董事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董事權利。董事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二、參加董事會相關會議的董事不得遲到、不得早退。若累計出現兩次以上(含兩次)遲到者或者兩次以上(含兩次)早退者,視為自動放棄董事權利並取消董事資格。

三、參加董事會相關會議必須由董事本人親自按時出席,若董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代為出席,委託書中應載明授權範圍。

四、董事不得擅自採用非正常方式,干擾、詆譭、影響公司各項經營管理決策措施的正常執行與落實。

五、公司董事會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屆滿,可連選連任。

六、董事任期屆滿未及時改選,或者董事在任期內辭職,導致董事會成員低於法定人數的,在改選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應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履行董事職責。

七、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每次會議應當於會議召開前10日,通知全體董事和監事。

八、三分之一的董事可提議召開臨時會議,董事長應在接到提議後10日內,召集和主持董事會議。董事會召開臨時會議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時間由發起人或者董事自行決定。

九、董事會會議應有半數的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董事半數通過。董事會決議表決實行一人一票。

十、董事會應當對會議事項的決定做會議記錄,出席會議董事應在會議記錄上簽名。

十一、董事應對董事會決議承擔責任。董事會的決議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股東大會決議,致使公司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董事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曾表明異議並記載於會議記錄的,該董事可以免除責任。

公司董事會職責 篇3

為了真正體現公司和諧、高效、務實、創新的企業精神,保證公司各項政令暢通,規範有序,實現快速發展的戰略目標;加強辦公室管理,使工作規範,有序、高效;特此制定本崗位責任制。

1. 執行董事會決議,主持公司全面工作,保證經營目標的實現,及時、足額地完成董事會下達的利潤指標。

2. 組織實施經董事會批准的公司年度工作計劃和財務預算報告及利潤分配、使用方案。

3. 組織實施經董事會批准的新上專案。

4. 組織指揮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委託許可權內,以法人代表的身份代表公司簽署有關協議、合同、合約和處理有關事宜。

5. 決定組織體制和人事編制,決定總經理助理,各職能部門和下屬各關聯公司經理以及其他高階職員的任免、報酬、獎懲,建立健全公司統一、高效的組織體系和工作體系。

6. 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有權聘請專職或兼職法律、經營管理、技術等顧問,並決定報酬。

7. 決定對成績顯著的員工予以獎勵、調資和晉級,對違紀員工的處分,直至辭退。

8. 審查批准年度計劃內的經營、投資、改造、基建專案和流動資金貸款、使用、擔保的可行性報告。

9. 健全財務管理,嚴格財經紀律,搞好增收節支和開源節流工作,保證現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

10.抓好公司施工進度、物業管理服務工作,搞好公司經營。指導各分公司的工作。

11.搞好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強員工隊伍的建設,建立一支作風優良、紀律嚴明、訓練有素,適應“和諧高效務實創新”的員工隊伍。

12.堅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則,發揮“領導一班人”的作用,實施對各部門經理德、能、勤、績、廉考核。充分發揮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

13.加強企業文化建設,搞好社會公共關係,樹立良好的社會形象。

14.加強廉正建設,搞好精神文明建設,支援各種社團工作。

15.積極完成董事會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公司董事會職責 篇4

一、領導執行、實施董事長的各項決議:全面領會董事長的各項決議內容及其重要意義、組織實施董事長的各項決議;對各項決議的實施過程進行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確保決議的貫徹執行。

二、實施公司的總體戰略:組織實施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發掘市場機會,領導創新與變革。

三、根據董事長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組織制定、修改、實施公司年度經營計劃。

四、建立良好的溝通渠道:負責與董事長保持良好溝通,定期向董事長彙報經營戰略和計劃執行情況、資金運用情況和盈虧情況、機構和人員調配情況及其他重大事宜;領導建立公司與客戶、供應商、合作伙伴、上級主管部門、政府機構、金融機構、媒體等部門間順暢的溝通渠道;領導開展公司的社會公共關係活動,樹立良好的企業形象、領導建立公司內部良好的溝通渠道。

五、主持、推動關鍵管理流程和規章制度,及時進行組織和流程的優化調整、領導營造企業文化氛圍、完善企業識別系統,塑造和強化公司價值觀。

六、主持公司日常經營工作:負責公司員工隊伍建設,選拔中高層管理人員;主持召開總經理辦公會,對重大事項進行決策、代表公司參加重大業務、外事或其他重要活動;負責簽署日常行政、業務檔案、負責處理公司重大突發事件,並及時向董事長彙報、負責辦理由董事長授權的其它重要事項。

七、領導財務部、人力資源部門開展工作:領導建立健全公司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制定人力資源政策,審批重大人事決策。

八、決定組織體制和人事編制,決定總經理助理及副總經理和各職能部門和下屬各關聯公司經理以及其他高階職員的任免、報酬、獎懲,決定派駐下設辦事處和人員。建立健全公司統一、高效的組織體系和工作體系。

九、根據生產經營需要,有權聘請專職或兼職法律、經營管理、技術等顧問,並決定報酬。

十、決定對成績顯著的員工予以獎勵、調資和晉級,對違紀員工的處分,直至辭退。

十一、審查批准年度計劃內的經營、投資、改造、基建專案和流動資金貸款、使用、擔保的可行性報告。

十二、抓好公司的生產、服務工作,配合各公司搞好生產經營。

公司董事會職責 篇5

1、堅持四項基本原則,認真貫徹執行黨和政府的方針、政策、法令及規定、公 司董事會等上級行政部門的指示、決議,領導整個公司的職工搞好各項工作。

2、總經理全面主持公司的行政工作,組織制定公司的機構設定和人員編制;向 董事會提請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聘任或者解聘除應由董事 會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負責管理人員。對公司發生的重大事情進行獎懲。

3、總經理的崗位職責要求確定公司的發展方向和管理目標,組織制訂公司的發 展規劃、年度工作計劃,積極努力完成學院和董事會下達的各類任務。

4、總經理主持召開經理辦公會議、中層幹部會議;協調各行政機構的工作,發 揮各職能部門的作用。

5、總經理負責組織制訂和健全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積極進行各項改革,推行崗 位責任制,不斷全面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6、 總經理帶領職工進一步推進後勤服務社會化改革, 公司立足校園, 面向社會, 開拓創新作文,不斷髮展壯大。

7、總經理的職責還有加強公司職工隊伍、幹部隊伍的建設,不斷提高各類人員 的政治素質和業務素質。

8、總經理主持制訂公司年度預決算、審批公司重大經費的開支和公司留成基金 的使用和分配方案。

9、總經理直接領導經理辦公室,負責審批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各類檔案、報表, 批辦上級來文,處理涉外事宜,做好公司內外的接待工作。

公司董事會職責 篇6

1.1負責傳達董事會決議、決定和指示,督促檢查其貫徹執行情況;

1.2全面負責董事會辦公室的各項工作;

1.3協助總經理處理日常事務;

1.4負責協調各部室、公司之間的工作,監督檢查其工作情況;

1.5負責協助總經理掌握企業狀況,定期系統地向總經理提供資訊和工作建議;

1.6負責職責範圍內程式檔案的制訂、執行,並及時提出修改建議;

1.7負責綜合性檔案、工作計劃及機械公司工作總結等的擬定工作;

1.8負責董事會等會議的組織和準備工作及計劃安排,確定會議時間、地點、與會人員和會議日程,併發出通知;

1.9負責做好董事會辦公會等的會議記錄,必要時形成會議紀要並下發;

1.10負責對董事會提出的問題進行調查、協調和處理;

1.11負責按有關規定做好機械公司外來賓客的接待工作;

1.12負責做好重要公文的審稿工作;

1.13負責綜合性公文的傳遞、傳達、催辦與檢查;

1.14負責稽核人力資源管理有關方案,及報表等;

1.15負責董事會辦公室各項費用及各公司購買單件價值在1000元以上辦公用品的有關方案的稽核;

1.16負責監督全公司印章、總經理名章等的使用;

1.17負責根據人員編制和崗位任職標準,及時調配人員;

1.18負責根據工作需要向總經理提出人員任免、聘用、提拔、調動建議;

1.19負責根據各公司生產計劃,確定勞動組織與定員;

1.20負責組織有關人員審查各公司工資發放情況;

1.21負責處理職工獎懲事宜;

1.22負責做好工資計劃的稽核工作;

1.23負責組織全公司各類人員的考評工作;

1.24負責組織人事檔案的定期審查和整理工作;

1.25負責對本部門人員工作業績進行考核;

1.26負責全公司防火防盜及廠內治安保衛綜合治理工作;

1.27負責按規定做好公務用車的排程與管理工作;參與車輛外修定點,並提供有關基礎資料;

1.28負責與其它部門的工作協調;

1.29負責完成機械公司總經理交辦的其它工作。

公司董事會職責 篇7

1、負責編制公司年度預算計劃,並實施;

2、制定公司經營方針、目標、計劃,分解到各部門並組織實施;提出公司的組織機構設定方案;制定並落實各項規章制度、改革方案、改革措施;決定各部門人才的聘用、任免,對公司的經濟效益負責,保證公司產品及服務滿足客戶要求;

3、協助董事長制定公司總體戰略規劃與發展目標;

4、協助副董事長公司組織結構的設定或建立健全公司管理體系;

5、掌握市場動態,制定應對準備策略,監控各類業務專案的開展及督導下屬的目標執行情況;

6、負責建設和發展業務團隊,組織開展員工隊伍培訓及人才梯隊建設工作,滿足公司業務拓展需要;

7、稽核、簽發以公司名義發出的各類檔案。

公司董事會職責 篇8

1、負責召集股東會;執行股東會決議並向股東會報告工作;

2、決定公司的生產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3、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聽取總經理的工作報告並作出決議;

6、制訂公司年度財務預、決算方案和利潤分配方案、彌補虧損方案;

7、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分立、合併、終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項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部門負責人,並決定其獎懲。

二、議事規則

1、董事會成員出席董事會會議。董事會會議每半年召開一次。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應於會議召開十日前,將會議時間、會議事項、議程書面通知全體董事。

2、經董事長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監事或總經理建議,應召開臨時董事會。

董事長可視需要邀請公司分管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列席會議。

3、董事會表決實行一人一票制,董事會會議由半數以上董事出席方可舉行。董事會做出的決議須經董事會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決通過方可作出。其中,對公司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發行債券,公司分立、合併、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聘任或解聘總經理,修改公司章程等,須經出席會議的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4、董事會決議反對票與贊成票相等時,由董事長裁決;

5、董事會討論有關董事事項時,該董事應迴避。

6、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董事會會議時,可以書面委託其他董事或指定代表人代為出席,委託書中應闡明授權範圍。

7、董事長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務時,由董事長指定一名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其行使職權。

8、董事會應對所議事項的決定作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名,不同意見要作在會議記錄上。,

公司董事會職責 篇9

(一)負責召集股東大會,並向大會報告工作;

(二)執行股東大會的決議;

(三)決定公司的經營計劃和投資方案;

(四)制訂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五)制訂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六)制訂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發行債券或其他證券及上市方案;

(七)擬訂公司重大收購、回購本公司股票或者合併、分立和解散方案;

(八)決定公司內部管理機構的設定;

(九)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總經理、董事會祕書;根據總經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等高階管理人員,並決定其報酬事項和獎懲事項;

(十)制訂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管理公司資訊披露事項;

(十二)公司章程規定或股東大會授予的其他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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