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省桃曲坡水庫管理局全面啟動國有資產清理工作,進一步摸清“家底”,夯實管理基礎,規範和加強國有資產監管,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相結合,提升資產效益。
按照“統一政策、同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從4月11日開始,重點對全域性基本情況、財務、財產三方面進行清查。為確保清查工作順利開展、取得實效,制定了《關於開展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實施方案》,成立資產清查工作領導小組,召開專題動員部署會,傳達省廳會議精神,對開展好資產清查工作提出具體要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任務、狠抓責任落實,按照時間節點,紮實完成清理、錄入和上報等工作。二是各單位要協調配合,堅持實事求是的態度,真實、完整地反映資產管理中的實際情況和存在問題,全力推進工作開展。三是找準國有資產管理使用中存在的問題,深刻剖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四是建立國有資產基礎資料庫,及時更新資產變化情況,實現動態監管,夯實資產管理工作基礎。五是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制度,確保國有資產安全完整、保值增值,發揮應有效益。
水庫資產清查工作報告
各科室:
根據《財政部關於開展2019年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財資〔2019〕2號)精神和《福建省財政廳關於開展全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通知》(閩財資〔2019〕2號)要求,為組織開展好我中心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確保清查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一)全面摸清家底。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對我中心基本情況、財務情況以及資產情況進行全面清理和清查,真實、完整地反映單位的資產和財務狀況,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促進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有機結合奠定基礎。
(二)完善監管系統。通過資產清查,為我中心資產管理資訊資料庫提供初始資訊,充實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資訊系統,實施動態管理,為加強財務資產管理和預算管理提供資訊支撐。
(三)實現兩個結合。建立資產管理與預算管理,資產管理與財務管理相結合的工作機制,為編制年度預算、加強資產收益管理、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創造條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根據資產清查發現和暴露的問題,全面總結經驗,認真分析原因,研究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方法,建立健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準日和範圍
(一)清查基準日
以2019年12月31日為資產清查的基準日
(二)清查範圍
龍巖市水庫管理中心。
三、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領導,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經中心領導同意,成立“龍巖市水庫管理中心資產清查工作小組”,具體組織實施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工作小組下設辦公室,掛靠人事財務科,具體負責組織開展資產清查工作。我單位法人代表是資產清查的第一責任人,負責領導和實施本單位的資產清查工作。
四、工作原則和方法
資產清查工作按照“統一政策、統一方法、統一步驟、統一要求和分級實施”的原則開展,資產清查工作小組辦公室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統一彙總。其中:
(一)資產清查結果按規定報送市清查工作小組辦公室,資產清查資料應同年度財務會計決算資料進行核對。
(二)針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可以聘請社會中介機構對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專項審計或複核。為確保資產清查工作質量和結果,按清查單位數的30%委託中介機構進行專項審計或複核,其中:對存在盤盈、盤虧和資產損失、資金掛帳的單位必須納入專項審計範圍。
(三)經過清查後的固定資產,要按照財務部門的統一要求建立健全帳卡,完善管理資訊,並按照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資訊系統管理規程》(財辦〔2019〕52號)規定,將相關資訊錄入資訊系統。
(四)應在此次資產清查工作的基礎上,建立完整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基礎資料庫,對資產變化情況做到及時更新,按時上報,實現資產的動態管理,並建立和完善資產與預算有效結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防止“前清後亂”和“清管兩層皮”現象。
(五)資產清查工作結束後,應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財資〔2019〕1號)和市財政局的要求,結合實際情況,做好資產清查結果核實認定工作。
(六)充分利用此次資產清查工作成果,建立國有資產共享資料庫,維護國有資產的安全。
五、工作內容和步驟
資產清查工作內容是根據財政部《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做好基本情況清理、帳務清理、財產清查和完善制度等工作。具體步驟如下:
(一)準備階段(2019年3月)
1、成立清查工作領導機構並研究制定資產清查工作方案。
2、召開資產清查工作動員會,對資產清查工作進行具體佈置。
3、印發資產清查有關檔案、報表等。
(二)實施階段(2019年3—6月)
1、根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核實管理辦法》的規定要求,5月底前完成對其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全面清查,自查內容包括:(1)基本情況清理。單位基本情況清理是指對應當納入資產清查工作範圍的清查物件的單位戶數、機構和人員狀況等基本情況的全面清理;(2)帳務清理。帳務清理是指對清查物件的相關會計核算科目和各種資金往來等基本帳務情況進行全面核對和清理;(3)財產清查。財產清查是指對清查物件和各項資產進行全面清理、核對和查實。各單位需要對清查出的各種資產盤盈和盤虧、資產損失和資金掛帳應當按照資產清查要求進行分類,提出相關處理建議。
2、5月30日前完成社會中介機構審計。我單位將清查結果報主管部門稽核。
3. 6月15日前將資產清查結果稽核彙總上報市財政局對口聯絡業務科,由各對口聯絡業務科稽核後報市資產清查工作小組辦公室。其中,紙材料應當包括正式檔案、本部門資產清查工作報表、資產清查工作報告等;電子材料除紙質材料的電子版外,還應當包括本部門所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資產卡片、固定(無形)資產盤點單、資產清查明細表、資產清查報表、資產清查彙總表、社會中介機構出具的專項審計報告等。
(三)總結階段(2019年7月)
總結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分析資產清查結果,研究資產管理問題,提出加強行政事業單位資產管理的政策措施和建議,進一步完善有關資產管理制度,不斷提高資產管理水平。
六、經費保障
開展資產清查所需工作經費,作為專項經費列入市級財務預算,在部門經費中統籌安排。資產清查專項審計費用,按照“誰委託,誰付費”的原則,由委託方承擔。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要加強資產清查工作的組織領導,抽調人員,成立由相關人員組成的資產清查組織和工作機構,部門負責人應切實履行管理責任,明確分工,落實到人,組織開展好本部門資產清查工作,確保資產清查工作按時保質完成。
(二)精心組織。要做好組織動員,認真學習相關檔案,結合單位實際制定資產清查的具體實施方案,保證資產清查工作順利進行,有序開展。
(三)嚴肅紀律。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如實反映資產清查結果和管理情況及存在的問題,並對所報資料的真實性、合規性和完整性負責,不得瞞報虛報,不得干預社會中介機構審計和複核。對於資產清查工作中出現的違紀違法行為,要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及時查處,追究責任。
(四)工作督導。要加強對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清查工作的監督指導,及時上報資產清查工作進展情況。接受財政部門的監督檢查。
龍巖市水庫管理中心
2019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