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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對我市民族教育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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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促進我市民族教育事業的發展,根據市人大常委會XX年工作安排,市人大常委會組成由白同倫副主任為組長,部分市人大常委會委員、民僑外委委員和市人大代表為成員的調研組,從9月26日至29日對我市民族教育工作情況進行了調研。調研組聽取了市人民政府的工作彙報,實地查看了市蒙古族中學和回民中學。分別深入到昆區、土右旗和達茂旗聽取工作彙報,實地查看了昆區蒙小和蒙幼、土右旗民一中、回民國小和蒙古族國小、達茂旗蒙古族學校和民族幼兒園,每到一處都與其負責人座談認真瞭解情況。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市人大常委會關於對我市民族教育工作情況的調研報告

一、民族教育發展基本情況

目前,包頭市人口總數為257.21萬,其中少數民族人口為14.76萬,蒙古族人口7.63萬。全市中國小幼兒園(包括職業高中)在校生37.1萬人,少數民族在校生21021人,佔全市中國小在校生總數的5.67%。其中蒙古族在校生12274人。

全市共有民族中國小、幼兒園16所,分佈於9個旗縣區,其中國小7所(蒙語授課2所);九年一貫制學校2所(蒙語授課1所)、國中校2所;完全中學2所(蒙語授課1所);幼兒園3所。在全市16所民族中國小、幼兒園就讀的學生總數為15359人,其中少數民族學生3947人,佔在校生總數的25.7%;其中蒙古語授課中國小生有1517人(幼兒園190人、國小632人、國中307人、高中388人),佔全市蒙古族學生的12.36%。此外,昆區蒙古族國小有7名蒙古國小留學生在校就讀。

全市民族中國小、幼兒園共有教職工1562人,其中蒙古族429人,回族46人,其他少數民族16人。有專任教師1167人,其中,正高階教師(教授)3人,特級教師4人,高階教師586人,中級教師444人,初級教師332人。

二、民族教育發展的主要成效?

近年來,市、旗縣區兩級人民政府及教育主管部門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教育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堅持優先重點,堅持改革創新,探索出了一套適合本地區特點又兼顧普遍性與特殊性的教育模式,形成了與本地區普通教育相協調,以蒙古族、回族為主的從幼兒教育到高中教育,層次結構合理,具有地方特色的完整辦學體系,走上了質量、效益、特色相統一的發展之路,為包頭市的民族教育工作和民族團結進步事業做出了積極的貢獻。

(一)加強領導,為民族教育事業的發展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來,市政府高度重視民族教育工作,把發展民族教育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和市教育局局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市民族教育發展工程領導小組,多次召開會議就民族教育工作進行專題研究部署,深入民族學校進行檢查指導和調查研究,切實解決學校存在的實際困難和突出問題,為我市民族教育事業的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統籌規劃,認真落實民族教育“優先重點”發展的方針。

市人民政府為加快民族教育改革與發展,認真貫徹落實《包頭市民族教育條例》。按照自治區《民族教育發展工程實施方案》的目標、任務、要求,先後出臺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定》、《包頭市民族教育發展工程實施方案》、《包頭市中國小校關於深入開展民族團結教育活動的實施方案》,確定了民族教育改革發展的目標任務和政策措施,進一步推動了我市民族教育工作的可持續發展。

(三)加大投入,完善民族學校各項資助政策。

加大民族教育投入是體現政府重視民族教育的重要舉措,也是保障少數民族群眾平等接受教育的基礎。近年來,市和旗縣區兩級政府把民族教育作為財政支出重點領域予以優先保障,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生均公用經費足額撥付並逐年增加,均高於當地同級同類學校,切實保障了民族學校的正常運轉。

一是民族義務教育高水平、高質量發展。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不斷完善,對義務教育階段蒙語授課學生全部實行免費教育;對蒙語授課高中學生實行免費教育,即免學費、免書費、免住宿費;民族幼兒教育穩步發展,基本滿足了城鎮普及學前三年教育、農牧區普及學前一年教育的要求,近年來,蒙語授課幼兒明顯增加,九原區政府對蒙語授課學前幼兒實行了免費教育;昆區政府從XX年在蒙古族幼兒園第一次辦起了純蒙語授課班,30多名城市幼兒實現了學習蒙語的願望。

二是民族中國小全面實現了“兩主一公”辦學模式(“兩主一公”即以寄宿製為主,以助學金為主的公辦民族學校)。近年來,通過撤點並校、集中辦學,使需要寄宿的少數民族學生全部寄宿。與此同時,不斷提高少數民族學生助學金標準,至XX年第四次提高了少數民族學生的助學金標準,將國小提高到120元/月、國中150元/月、高中190元/月。

三是改善辦學條件,提高辦學層次。XX年市委、市政府為民辦的好事實事專案中,多方籌措資金投入5000萬元新建土右旗蒙古族國小;投入800萬元用於達茂旗蒙古族學校校園塑膠操場建設;投入290萬元用於白雲區蒙古族國小教學樓地面改造和塑膠操場建設,現已全部完工並投入使用。總投資1.23億元新建昆區蒙古族學校也即將投入使用。其中,土右旗蒙古族國小已成為我市佔地面積最大、教學功能最全、硬體設施最好、設計最現代化的一所民族國小。

在今年年初計劃校安工程建設中,加固8所民族學校,面積為56623平米,大約投入資金2265萬元;改擴建民族學校5所,面積為115043平米,投入資金22156萬元。

市政府設立100萬元民族教育專項補助資金,專門用於解決蒙古語言文字教材及教學課件的開發建設、民族學校教師隊伍和校長隊伍的培養培訓,以及學校圖書資料、實驗儀器、計算機、多媒體等電教裝置的補充和更新。

(四)抓好根本,加強民族學校師資隊伍建設。

近年來,重點加強了民族中國小名校、名校長、名教師“三名工程”的建設。我市一批民族學校已跨入自治區民族學校先進行列。回民中學、蒙中、土右蒙一小、九原區蒙古族國小獲得國家、自治區以及包頭市授予的多項榮譽稱號。

基本建立了一支適應教育改革發展需求,具有創新意識、敬業奉獻、綜合素質較高的“管理型”校長隊伍。目前已有市級名校長3人,佔民族學校校長的18%。按照全市繼續教育發展規劃,通過校本培訓、崗位學歷教育、外培等形式,培養了一批自治區級、市級學科帶頭人和教學能手,同時吸引高層次、高素質的優秀畢業生充實到了民族教育教學崗位,使民族學校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有了明顯提高。目前,全市民族學校專任教師學歷合格率國小為99.6%、專科以上為87.7%;國中為99.6%、本科以上為93.9%;高中為95.5%。其中有自治區學科帶頭人3人、教學能手14人;市級名教師10人、學科帶頭人21人、教學能手47人;蒙語授課中國小教師在自治區各類講課比賽中獲獎的有45人。

(五)深化民族教育改革,全面推進民族學校素質教育。

一是堅持民族教育均衡、持續、協調發展。近年來,各級政府在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步伐中,合理調整了民族教育佈局,進一步優化了教育資源。從XX年開始分步實施撤點並校工作,到XX年底將原有30所民族學校調整為現在的16所,合理整合了區域辦學資源,滿足了少數民族群眾接受優質教育的需求。

二是進一步深化民族教育教學改革,加強民族中國小“三語”教學,以全面落實新課程計劃為切入點,以課堂教學改革為突破口,組織開展校本培訓、教學研討、教學質量分析等多種形式的教育教學活動,促進了教育質量的不斷提高。包頭回中的會考成績自1996年以來一直在全市名列前茅,XX年大學聯考,回中本科升學率達到97%;蒙中本科升學率達到73.8%。

三是不斷加強民族特色教育。堅持把德育放在素質教育首位,把德育與民族團結教育、愛國主義教育相結合,針對學生年齡和認知特點,積極開展具有民族特色的文化、藝術和體育活動,如土右旗蒙古族國小開設了音樂、舞蹈、體育、美術、手工製作等多項特色課程,而且加授了蒙語課。通過一系列的民族特色教育活動,使學生的民族觀念不斷得到增強,綜合素質不斷提高。

三、民族教育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近年來,我市的民族教育工作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仍然存在著一些問題:

(一)民族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還有落實不到位的地方。

《包頭市民族教育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各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設定民族教育工作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人員,具體負責民族教育工作。”在各旗縣區中除了達茂旗有一個民教股,其他旗縣區均沒有民族教育工作機構或專(兼)職人員。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徵收的教育費附加每年用於民族教育的比例不得低於實際徵收總額的10%。”近幾年市本級教育費附加用於民族教育專項投入比例XX年為9.48%(含中央附加40萬)、XX年為6.66%、XX年為7.99%、XX年為6.35%,還沒有達到條例規定的10%的比例。為加快民族教育的改革與發展,XX年市人民政府制定了《民族教育發展工程實施方案》,要求各有關旗縣區政府制定實施方案設立民族教育專項資金,也沒有一個旗縣區做到。這些民族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落實不到位,影響了民族教育工作的順利開展和民族教育事業的發展。

(二)民族學校的辦學條件有待進一步改善。

近年來,雖然各級政府對民族教育的投入逐年增加,民族學校辦學條件縱向比得到了明顯的改善,但由於民族學校多數實行寄宿制,專案多,經常性開支大,再加上各地區推進城鄉一體化建設,實施佈局調整撤點並校,學校辦學規模擴大,學生增加,部分學校出現了校舍、場地、教學裝置等辦學基礎設施的不足,尤其是包頭市回民中學,人稠地窄,生均面積嚴重不足,不僅影響著教育教學工作,而且存在諸多安全隱患。昆區蒙古族幼兒園教學樓建造年久,1996年“5?3”地震後有明顯內傷,是d級危樓,而且設計不合理,樓道、樓梯過於狹窄,遇緊急事件疏散時會帶來很大安全問題。辦學條件的落後制約了民族學校的進一步發展。

(三)師資力量相對薄弱。

一是民族學校教師專業知識結構不盡合理,個別科目教師緊缺,很多課程不能及時開設,一些已開設的課程,也都是由本校教師兼任,影響教學質量的提高。二是學校教師編制短缺,教師編制一般都是幾年以前制定的,已不能適應學校目前的發展,為了保證教學的順利開展,聘用了很多臨時教師,不但增加了學校的經濟負擔,而且臨聘教師很不穩定,給學校的正常教學造成影響。

(四)民族學校教師浮動一檔工資存在問題。

《包頭市民族教育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在民族學校工作的教師和職工向上浮動一檔工資;自本條例施行之日起,經每年年度考核勝任本職工作的,城鎮的每滿6年,農村牧區的每滿3年將浮動工資固定,並再向上浮動一檔工資。”達茂旗、白雲區、固陽縣、東河區、土右旗至今沒有落實。部分享受到一檔浮動工資的民族學校包頭蒙中、包頭回中、昆區蒙小、昆區蒙幼、石柺五當召蒙校現已起過6年,按規定應固定再上浮一檔工資,至今也沒有落實。而XX年工資制度改革後,教師工資變為績效工資,工資的構成發生了變化,與條例的規定失去銜接點,陷入無法繼續執行條例的困境。

四、進一步做好民族教育工作的幾點建議

(一)提高認識,認真落實民族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各級政府和領導應充分認識到發展民族教育對促進全市各民族共同繁榮與發展、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性、先導性、全域性性的地位和作用。始終堅持“優先、重點”的發展方針,積極推行“兩主一公”辦學模式,全面貫徹落實民族教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

(二)繼續加大對民族教育的扶持力度。

加大對民族教育的投入,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階段民族學校的經費保障機制,保證民族學校公用經費的按時足額拔付,保障對民族教育的投入要高於全市平均水平。在政策上對民族教育予以傾斜,適當調整和增加民族學校教師編制,有計劃地、逐步地改善民族學校的辦學條件,擴大辦學規模,提高辦學效益,適時提高少數民族寄宿制學生的助學金標準。

(三)進一步加強民族學校教師隊伍建設。

以構建“現代、開放、靈活、高效”的教師教育體系為主線,以教師終身學習為目標,積極開展以實施素質教育和提高創新能力為重點的多種形式的教師全員培訓,拓寬校長、教師培養渠道和途徑,滿足不同層次教師專業化發展和提高的需求,努力提高不同學段教師的學歷層次和專業化水平。

(四)積極發展民族幼兒教育,對蒙語授課學前三年實現免費教育。

民族教育重點是面向義務教育,而義務教育未覆蓋民族幼兒教育,民族幼兒教育作為教育體系中的最初階段、基礎教育的有機組成部分,是民族教育發展的根基,擔負著發展民族文化的重任。XX年自治區人民政府下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民族教育工作的意見》中規定:“對蒙古語授課的幼兒教育實行公辦體制,辦園經費納入當地財政預算全額拔付”。目前,我市九原區已實現蒙語授課學前三年免費教育,在此基礎上,要逐步實現全市蒙語授課學前三年的免費教育。

(五)研究解決民族學校教師浮動一檔工資問題的途徑。

《包頭市民族教育條例》第二十二條規定的初衷是為了激勵優秀人才到民族學校工作和任教,發展和壯大我市的民族教育事業,條例自XX年頒佈實施,至今已歷時9年,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教師工資水平的不斷提高,條例第二十二條已失去了原有的激勵作用,而且與教師當前實行的績效工資發生矛盾,所以有必要對條例進行修訂。又由於目前我市各旗縣區對條例二十二條規定的執行參差不齊,所以在條例修訂前必須儘快研究出解決這一問題的恰當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