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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調研報告(通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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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務調研報告 篇1

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和稅收徵管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稅務稽查作為稅收徵管流程的最後一個關口,其地位和作用顯得越來越重要。一方面,稅務稽查在維護稅收經濟秩序,打擊涉稅犯罪等方面起到了積極作用。另一方面,稽查工作處於偷騙稅與反偷騙稅鬥爭的第一線,如何在具體工作實踐中加強制度約束,合理防範稅收執法風險,也顯得越發突出。

稅務調研報告(通用10篇)

一、稅務稽查執法風險的主要表現形式

檢查環節:

對納稅人進行稅務稽查中,其風險點主要表現在:不按規定向當事人或有關人員出示檢查證及檢查通知書;違反規定單人進行現場檢查;檢查人員與當事人有直接利害關係,但不按規定迴避;拒絕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或不採納當事人提出成立的事實、理由和證據;利用現場檢查專案之便牟取單位和個人私利;參加被檢查單位安排的宴請、旅遊、高消費娛樂等活動;接受被檢查單位和相關人員贈送的紀念品、禮品、禮金、有價證券等;為自身利益進行相關的證據取捨或取證手續不到位;不按規定製作檢查、詢問筆錄;向無關人員洩露現場檢查相關資訊和被檢查單位的商業祕密等。

處罰環節:

對被檢查單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行政處罰是稅收執法的重要環節,其風險點主要表現在:實施行政處罰不以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為依據或將規章以下的規範性檔案作為行政處罰依據;不遵循依法、公正、公開原則或不遵守法定程式實施行政處罰;處罰違法違規事實不清、證據不確鑿充分和定性不準確;濫設處罰種類和超出規定的處罰幅度;濫用從重、從輕和減輕及免予處罰的條款;違反規定委託處罰或對應當予以制止和處罰的違法違規行為不予制止、處罰;利用處罰之便牟取單位和個人私利;未履行處罰告知義務或不按規定程式舉行聽證;對較重大的違法違規行為不按規定集體討論決定;重大違法違規行為不經報批程式直接處罰;不按規定製作、送達《行政處罰意見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或不將其報單位負責人批准擅自向當事人發出;適用簡易程式不當或對構成犯罪的案件不移送司法機關等。

執行環節:

執行《行政處罰決定》是稅收執法的最後一道關口,其風險點主要表現在:實施行政處罰時不責令當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違法違規行為;不按規定處理沒收違法所得或自行收繳罰沒款;對違法違規行為處罰決定執行後不按規定將所有材料歸檔保管,造成相關事實、證據等重要資料遺失等。

二、稅務稽查執法風險產生的原因

稅務稽查執法風險的產生,究其原因,可歸結為主觀原因和客觀原因兩個方面。

從主觀方面講,其原因主要有四種類型:

一是濫用權力型。稽查人員在行使檢查權時,明知不符合執法規範及其造成的嚴重後果,但沒有審慎使用其權力,從而導致執法風險。譬如,《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當事人有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後果、受他人脅迫有違法行為、配合行政機關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以及其他依法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情形之一的,應依法從輕或減輕行政處罰。但稽查人員不分青紅皁白,一意孤行,濫用從重處罰條款,導致被執行機構提起訴訟。

二是放棄權力型。稽查人員在非現場檢查過程中,明知、發現被檢查機構有問題或有違法違規行為,但不查處或不認真查處或不進行檢查提示,沒有依法使用其權力,這種不作為行為直接導致執法風險發生。

三是誤用權力型。稽查人員在行使檢查權時,由於對執法規範不甚了了,沒有正確使用其權力而導致的執法風險。如誤用處罰條款,不符合從輕或減輕條件而給予從輕或減輕處罰,甚至於免予處罰。

四是私慾膨脹型。個別稽查人員為了個人利益,在現場檢查和行政處罰過程中,不顧法紀,不公平、公正執法,不潔身自好,甚至出現吃、拿、卡、要、報現象,從而產生執法風險。

就客觀方面而言,一是由於經濟的發展,企業經營方式、經營範圍日趨複雜,偷漏稅行為更加隱蔽和多樣,稽查人員不能適應其新變化和發現新問題,從而導致稽查執法風險;二是檢查技術、處罰手段和強有力的強制性規範缺乏,且存在有關法律法規不適用和法規制度不健全等問題,給稽查執法工作帶來一定的政策性風險;三是稽查人員的業務素質和執法水平參差不齊,部分稽查人員未經過正規和系統的培訓,對稅收政策法規和企業的經營狀況掌握甚少,從而存在潛在的執法風險;四是監督機制不健全。目前,稽查部門內部雖然實行了“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工作四分離,但大都流於形式,缺乏具有威懾力的事後執法檢查監督機制,稽查執法風險不能得到及時、有效控制。

三、防範稅務稽查執法風險的思路

1、著力構建教育培訓機制。稅務稽查工作中風險的客觀存在性決定了必須加強對稽查人員的教育和培訓。通過教育、培訓等手段,實現防範執法風險、提升執法水平、提高執法效率和維護稅收秩序這四大目標。

一是加強思想道德教育。通過思想道德教育,幫助稽查人員形成規範執法的自律意識,樹立行使執法權利的使命感和神聖感。通過思想道德教育,逐步讓廉潔奉公、堅持原則、敢於碰硬、嚴肅執法成為稅務稽查人員自覺的行動準則,自覺防範執法風險。

二是強化業務培訓。由於稅務稽查工作的特殊性,稅務稽查人員不僅需要較為全面的'稅收法律、會計等相關知識,還需要對涉稅違法違規行為有很強的敏感性。因此,對稽查人員培訓應堅持多樣化和長期性,確保人員素質的不斷提高。

2、構建激勵機制。激發稽查人員主動挖掘自身潛能,自我歷煉成才。激勵機制包括政治激勵,即引導激發稽查人員積極參加組織活動,增強主人翁意識和歸屬感、責任感和使命感。經濟激勵,即通過績效考核、業務定級,克服干與不幹一個樣現象。職業生涯激勵,包括提供培訓進修機會,暢通職務晉升渠道,加大崗位交流力度,激勵稽查人員努力挖掘潛力,不斷髮展自我,最大限度地實現自身價值,滿足自身發展需要。

3、規範制度建設。制定相應的法規或制度是防範稅務稽查執法風險的關鍵,它能促使每個稽查人員自覺依法履行職責。同時,一個好的制度不僅能夠使各項工作有章可循,降低工作成本,更能夠激發人們的自覺意識。在現有的《稅務稽查工作規程》的基礎上,進一步做好稅務稽查執法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建設,積極適應形勢的變化,確保稅務稽查執法的每一個環節都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儘量避免執法風險的發生。

4、完善監督機制。通過加強監督機制的建設,及時發現執法中的偏差和風險,並有針對性地採取規範措施。因此,一是進一步完善內部“四分離”。使四環節在相互監督制約的前提下,提高稽查案件在四環節中的運轉效率,最終建立職責明確、相互制約、銜接緊密、運轉高效的稽查業務系統。二是進一步強化內部監督。一方面加大上級對下級的案件複查工作力度,把複查工作作為完善內部執法監督制度的一項經常性工作來抓;另一方面加強稅務監察部門對稽查執法行為的監督,通過加強對稽查執法的事前監督和事中監督,逐步確立“預防為主,追究為輔”的執法檢查方針。三是進一步加強外部監督。嚴格執行資訊公開制度,實行案件公告,增加稅務稽查的辦案透明度,接受社會監督;同時通過與地方紀檢、監察部門等建立協作機制,與內部各執法部門建立健全資訊共享機制,捕捉資訊,主動監督,避免有違法違規行為不查或查得不深不透的情況發生,提升監督的層次和水平,有效防範稽查執法風險。

稅務調研報告 篇2

一、當前企業稅務登出清算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企業不規範履行稅務登出清算程式。儘管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如《公司法》、《稅收徵收管理法》及其《實施細則》對企業登出清算應該履行的程式規定的很明確,但由於我國當前行政機關間缺乏有效的協調機制,行政監管不力,市場規則不完善等原因,有些企業在登出清算過程中並未按規定履行有關注銷清算的程式和手續。如有些企業被工商等部門吊銷營業執照,取消有關資格而發生解散、終止經營等情形後怠於履行清算程式;有些企業在清算期間對應該或是可以進行處置的流動資產(如存貨)、固定資產(如機器裝置、房屋)和無形資產(如土地使用權)等資產不進行處置,對有關債權和債務不及時進行清理處置;有些企業儘管履行了清算程式,但清算前並不通知稅務部門,稅務部門被排除在清算之外,對企業的清算情況並不瞭解,企業辦理稅務登出時也不提供清算報告。以上不規範行為,都為企業逃避繳納稅款、惡意轉移隱匿資產等提供了可能。

2、稅務部門對稅務登出清算缺乏有效的監管。目前,稅務機關內部負責稅務登出清算工作的大都是稅收管理員,而稅收管理員由於日常工作量大,業務素質參差不齊,實施登出清算的時間和精力有限等原因,致使有些稅收管理員很少會到實地去檢視登出企業的實際情況,瞭解企業登出的真實意圖,僅憑企業提供的書面說明情況及賬面財務資料就對企業出具了稅務登出清算報告。稅務部門在對企業登出時並沒有強制要求企業事前通知,只是在企業申請登出時要求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等,賬面上沒有欠稅基本就可辦結,並不涉及到清算所得。在企業登出清算過程中,稅務部門往往沒有主動提前介入並監督企業的清算工作,沒有重視企業清算所得應繳的稅款,有的企業清算後財產已分配完畢,稅務部門即使事後要對企業稅務清算所得補繳所得稅,也由於企業已無財產可供執行,造成欠稅,而稅務部門內部又由於登出時間的限制和欠稅機制的考核,不方便長期拖宕或延遲辦理。

3、有些稅務登出清算涉及的稅收政策缺乏操作性。儘管涉及到企業稅務登出清算的有關稅收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很詳細,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存在差強人意的地方。如對於企業登出時存貨的稅務處理上,財稅【20__】第165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增值稅若干政策的通知》第六款關於一般納稅人登出時存貨及留抵稅額處理問題規定:一般納稅人登出或被取消輔導期一般納稅人資格,轉為小規模納稅人時,其存貨不作進項稅額轉出處理,其留抵稅額也不予以退稅。按照此規定,有的企業在稅務登出時就可能有意對存貨暫不作處理,待稅務登出後再作處理變賣,來逃避繳納應繳的增值稅。又如《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五條和《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一條規定,企業應當在辦理登出登記前,就其清算所得向稅務機關申報並依法繳納企業所得稅;企業清算所得,是指企業的全部資產可變現價值或者交易價格減除資產淨值、清算費用以及相關稅費等後的餘額。以上對於企業清算所得規定的很明確,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卻有這樣的問題:企業申請登出時有意不對相關資產進行交易處理,稅務部門由於沒有資產評估方面的專業知識,難以確定資產的可變現價值,進而影響清算所得的確定。當前,隨著土地、房產等的持續升溫,一些企業在成立時低價購入土地、房產,經過若干年後,這些資產的市值和企業購建時的原值相比較,都有很大的升值,有的企業在登出時雖進行了一定程度的清算,但對有些資產採用按原值計價的方法進行清算,也不請中介機構進行資產評估,以致最後清算所得為零,體現不出清算所得。

二、提高企業稅務登出清算管理質量和效率的幾點建議

上述問題的存在,使得企業稅務登出清算管理成為稅收管理中的一個薄弱環節,困擾著基層稅務機關的徵管工作。筆者結合工作實際,談幾點防範執法風險,提高企業稅務登出清算管理的質量和效率的方法。

1、加強與工商等部門的合作協調,防止有些企業“惡意登出”行為。稅務部門與工商等管理部門應該建立長期固定的合作協調機制和定期的資訊溝通機制,在具體合作、溝通的內容上,並不僅限於企業經營資格的正常獲得與取消,對於企業經營資格的非正常取消尤其要重視,因為企業如被非正常取消經營資格,往往會帶來一定的稅收風險,稅務機關很難及時掌握有關情況。同時,稅務機關出具的稅務登出清算報告作為企業工商登出的必經前置內容,也不僅僅是形式上的必經前置,在內在實質上更具有重要性。

2、嚴格規範稅務登出清算程式,落實登出清算管理制度。企業在申請登出稅務登記前,首先是要成立清算組對企業進行清算,對有關資產進行處理,對有關債權、債務進行清理處置,稅務機關作為潛在的債務人之一,也應儘可能參加清算工作,瞭解清算工作的開展情況;企業在向稅務機關申請登出稅務登記時,除報送目前規定的要求報送資料以外,應向稅務機關提供企業董事會決議,由清算組編制的資產負債表和財產清單、提出的財產作價和計算依據、制定的清算方案等資料,在辦理完清算手續後,應向稅務部門報送經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出具的清算報告,說明有關資產、債務、債權的落實處置情況,如果不提供的或提供不全的,稅務部門可以拒絕受理企業登出申請。

3、明確登出清算政策,規範稅務人員的清算行為。稅務機關內部登出清算人員對申請登出的企業在進行稅務登出清算時,應深入企業生產經營場地進行實地調查,確認企業登出行為的真實性,應對企業登出前一年度及登出當年的經營情況和納稅情況(包括正常經營所得及清算所得)進行納稅評估和核查,有問題的還可以追溯調查,重點是要核實企業申請登出時存貨賬實是否相符、資產清理處置是否合理、有關債權和債務是否真實(包括內容性質和具體數額),對每一戶經清算的登出企業均需出具《登出企業稅款清算報告》,報告要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登出清算期間由於存貨變賣,裝置、房屋等資產轉讓、處置,應收應付款項的清理核銷等事項涉及的稅款結算情況進行全面反映。登出結束後,稅務機關內部相關科室應該定期通過執法檢查等形式對企業的登出情況進行檢查,督促糾正稅務人員的清算行為。

4、加強後續跟蹤管理,堵塞稅收漏洞。目前,稅務機關對辦理完畢登出稅務登記手續的企業便不再實施後續管理,致使存在一些徵管漏洞。如有的企業在稅務機關辦理完登出清算手續之後,並沒有馬上到工商等部門去辦理登出登記手續,而是繼續保留其營業執照,或是為了以後重新經營,或是為了其他無合法經營資格的個人、組織提供方便,鑑於此,稅務機關應該及時向工商等管理部門傳遞企業稅務登出的資訊,並且可以通過一定的媒介和途徑向社會公告企業稅務登出資訊,防範可能存在的稅收風險。有的企業在申請登出時的有些存貨確實不能或是無法進行清理處置,稅務機關可視情況進行必要的後續跟蹤管理,待以後企業實際處理時再將有關稅款及時足額徵收入庫,堵塞稅收漏洞。

5、進一步發揮中介機構作用,降低徵管成本。在企業稅務登出清算的過程中,可以進一步發揮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的作用,來輔助企業完成登出清算工作,降低稅務部門的徵管成本。會計師事務所、稅務師事務所等中介機構對於企業登出清算與稅務部門相比,無論是在主觀積極性、還是人力資源上和專業知識上,顯然都要優於稅務部門。這些中介機構作為連線登出企業與稅務部門的橋樑,如有效發揮其在企業登出清算過程中的作用,其結果肯定會達到多方共贏。當然,稅務部門也應該加強對中介機構的引導和出具報告的質量監督,而並不是一味地完全依賴中介機構的出具的報告,應當鼓勵中介機構進行良性的行業競爭。

稅務調研報告 篇3

近年來,隨著納稅人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普及以及稅務機關執法規範化、科學化和精細化的發展,電算化稅務稽查已成當務之急,依賴傳統的手工查賬稽查檢查方式已無法適應新的形勢。我們xx市地稅稽查局立足實際,著眼長遠,就如何改變現有的稅務稽查思路和方法,儘快提升稽查質效,適應企業會計電算化的發展變化,充分發揮稅務稽查的“尖刀”作用,做了初步探索和嘗試,取得了明顯成效。20xx年共對46戶實行電算化企業實施稽查,入庫稅款、滯納金、罰款計400餘萬元。

一、實施電算化企業稽查的動因

xx市現有年納稅50萬元以上重點稅源企業136戶,企業整體管理水平較高,應用電算化對會計資訊進行核算和管理的佔82%,其中使用用友、金蝶、浪潮軟體68戶,約佔電算化總戶數的61%。去年重點稅源企業入庫稅款6.3億元,佔總收入的81.5%,因此,抓好對重點稅源企業的稽查,也就抓住了組織收入和稅源管理工作的“牛鼻子”。

會計電算化的快速發展一方面推進了企業的會計核算和管理,另一方面給稅務稽查工作帶來了很多挑戰。

一是稽查線索更為隱蔽。在手工會計記賬中,會計憑證、賬簿、報表等資料都以書面形式反映,稽查人員可以通過這些可見的線索檢查證、賬、表之間所反映的資料真實性、合法性和準確性。但是,在會計電算化中,會計和財務的業務處理方法和處理程式發生了很大變化,難以直觀地看到其處理過程、修改和刪除等痕跡。

二是稽查內容更為廣泛。會計電算化系統特點決定了稽查內容的變化,增加了對會計電算化資訊系統和控制能力的審查。會計事項由計算機按程式自動進行處理,手工記賬的計算錯誤機會大大減少,但系統應用程式出錯或非法篡改也同樣出現錯誤的會計資訊。

三是稽查技術要求更高。手工會計條件下,稽查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順查、逆查或抽查;在會計電算化環境下,如仍採取常規的稽查方式,就不可能達到稽查目的。

強化對電算化企業的稽查成為外查偷逃、內促徵管的必然選擇,其中科學管理方式的應用、高素質幹部隊伍的打造、資訊科技的有力支撐成為重要基礎。

一是先進管理方式的充分應用。幾年來,我們積極探索應用現代管理方式,先後引入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目標管理以及學習型組織,實現了過程監督與結果控制、剛性管理與柔性管理等的有機統一,各項管理步入科學化、精細化、規範化、標準化、網路化軌道,幹部職工的創新意識、參與意識持續提升,對應用新型管理手段具有很高的認同感。

二是高素質幹部隊伍的鍛造。整支隊伍知識層次高、知識結構合理,大專以上學歷人員達100%,本科以上學歷人員達85%,取得會計師、稅務師或註冊稅務師資格的人員佔30%,10名同志進入了國家、省級人才庫,有些同志集註冊會計師、註冊稅務師等“多師”於一身,他們具有豐富的知識儲備。

三是資訊科技得以廣泛應用。全域性人均微機達到24臺,內部網路連線達到100M光纖傳輸,100%幹部達到計算機中級操作水平;建成了覆蓋內部、聯通外部的網路系統,全域性95%以上的工作均通過計算機操作、網路執行,網路成為辦公、學習、交流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工作手段已經得到了根本性改造,工作執行的規範化程度達到了較高水平。

二、多措並舉,不斷提升電算化企業稽查質效

為滿足對電算化企業稽查工作要求,形成管理合力,對內部稽查機構、崗位及職能進行適當調整。抽調00名精通企業稅收管理、計算機操作水平較高、溝通能力強的業務骨幹,成立電算化企業稽查組,制定統一的工作流程、稽查方式和標準,對全市實行電算化企業稽查許可權上收,直接進行專業化稽查。

完善相關制度。

一是規範企業的會計電算化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21條規定,要求凡是採用會計電算化的企業,一律將正在使用或將要使用的會計核算軟體及有關說明報送備案。同時,對於升級的與原會計軟體發生版本變化的會計軟體,要求納稅人在使用前將會計電算化系統的提前報送備案。為制定稽查方案、實施稽查,做好查前準備創造條件。

二是制定《xx市地稅局對會計電算化企業實施稅務稽查的意見》,明確規定了稽查內容、方式、方法,加強對電算化企業稽查的管理。

細化工作流程。

一是調取賬目。在調取企業的電算化資料前,告知其徵管法規定所應履行的義務和承擔的相應責任,送達相應的法律文書,保證調取賬簿資料能夠真實、完整、準確、符合法定程式。

二是資料提取。利用查賬助手中的資料採集模組,全面掃描計算機中財務資料,對檢索到的財務資料,按照要求,全面、完整的進行提取,便於發現被查單位設定賬外賬、小金庫等情況。三是資料比對。對取得的財務資料進行分析、統計、彙總和查詢,並與核心徵管資料庫資料、財務報表資料等進行比對,將企業使用的科目與軟體的標準科目進行調整和對應,確保統計、分析資料的準確性。

四是細查疑點。通過提取的財務資料自動進行智慧的分析,對發現的異常自動進行歸集彙總。如在對某房地企業成本專案的檢查中發現成本變化有異常,利用穿透式查詢功能用滑鼠直接點選相應成本專案,直接檢視到該月成本的具體內容與記賬憑證,高效完成檢視總賬、明細賬、電子憑證等財務資料工作,大大減少了稽查人員翻閱、查詢、計算等繁雜勞動,可迅速查找出案件的突破口。

五是歸集問題,生成稽查底稿。利用提取的資料資料建立稅務檢查資料庫,資料庫的內容主要包括企業歷年的銷售、成本、費用、利潤、主要產品的單位價格、單位成本、單位利潤以及企業與關聯企業之間的業務往來等詳細資料。稽查人員運用按行業、主要收入專案或主要產品分類計算比較,建立各行業歷年各主要收入專案或各主要產品的銷售利潤、銷售成本率、銷售費用率、投資利潤率等指標體系,作為各行業、各收入專案或主要產品的盈利水平的對照引數標準,便於今後檢查人員將檢查結果與企業原申報資料進行比較,判斷其差異的合理性,從而確定其納稅的正確性。如對某機械製造企業的檢查中,稽查人員通過“大集中”軟體查詢系統發現該企業,20xx年銷售收入13000萬元,企業所得稅在地稅申報繳納,20xx年度繳納稅費830餘萬元。儘管從稅款繳納和稅負方面看不出存在明顯問題,但利用軟體趨勢對比及穿透式查詢等功能進一步分析企業各項財務指標,發現在存貨賬面存貨與分析推斷相差100餘萬元。檢查人員經過進行實地檢查,該企業雖然應用了會計電算化進行核算管理,但賬務設定混亂,庫存商品賬不核算,設定的所謂存貨賬戶核算的實際是原材料,並存在隱藏銷售數量等問題,最終該企業共計應補繳稅款39萬元,滯納金4.04萬元,並處以罰款19萬元。

注重雙查結合。針對電算化企業稽查不太完善的基礎上,注重以手工稽查和計算機查賬相結合的方式獲取稽查線索和證據,既便於發現問題,又有利於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具體工作中,要求被查單位列印標準式財務報表,同時結合原始憑證,運用傳統的稽查技術,分析和核對報表之間的資料邏輯關係,參照同類行業的利潤率、成本率、費用率等綜合指標進行分析,尋找出稽查方向和突破口。同時,將有關電子資料按傳統會計賬冊形式編織成三欄式簡易賬戶,建立模擬人工會計表格體系,並運用傳統順查、逆差、全查等方法去稽核,尋找疑點,然後運用調查方法和分析方法獲取稽查證據。這樣雖然工作比較繁瑣,但仍不失為是當前條件下開展稅務稽查最有效的手段。同時,針對會計電算化企業特點,我們還對以下幾個方面加強了檢查:

一是資料完整性的檢驗。注重了資料歸集輸入錯誤、故意不按規定資料作出調整等問題。

二是憑證順序號的檢驗。在財會電算化系統中,業務收入應按其發生的時間自動編號記錄,如發現缺號則應查明缺號原因。

三是大筆整數業務檢驗。避免關聯企業不實的業務往來,甚至直接虛列費用的辦法。

重塑知識結構。會計電算化軟體品目繁多,軟體形式各異,造成稅務稽查人員難以應付各類電算化軟體。為此,我們通過多種培訓方式,大力提高稽查人員計算機操作技能,利用現有綜合徵管軟體和辦公軟體提高稅務稽查工作效率。在開展電算化稅務稽查前能夠進入綜合徵管軟體查詢被查企業的稅務登記資訊,一般納稅人認定資訊等申報資訊、發票資訊、稅負率資訊、會計電算化資訊等,掌握被查企業的第一手資訊資料,做好查前分析,制定相應的檢查方案;檢查過程中,可以利用稅務系統的金稅資訊和銀行對賬單資訊通過資金流和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認證、報稅、滯留髮票資訊所反映的物流資訊進行比對,判斷被查業務的真實性和有無賬外經營嫌疑,同時能夠直接面對會計電算化系統,熟練進入系統查驗程式設定,會熟練使用查賬軟體,在納稅人授權並設定查詢使用者的前提下能夠進入系統熟練查詢;檢查後,能夠利用綜合徵管軟體直接監控稽查執行入庫資訊,對予逾期拒不執行入庫的納稅人,除採取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措施外,能夠在綜合徵管軟體系統內開展網上協察工作,並向基層分局發出提示資訊,協助執行。同時,還可以運用綜合徵管軟體對被查企業進行查後跟蹤,掌握檢查前與檢查後稅負率的增減變化情況,將以查促管和整頓稅收秩序的工作落到實處。

三、取得的初步成效

工作質效大幅提升。傳統手工操作,既要翻閱企業賬簿、記賬憑證,又要賬賬核對、賬表核對,費時費力。如分析性複核工作,以前手工操作時,需要人工收集大量資料資料,資料的整理、填列和計算也需要大量時間。而在會計電算化稽查環境中,利用原始電子資料,藉助工具軟體,原來需要5-7天才能完成的任務,現在只需2-4天。

稽查廣度有效拓展。手工查賬對一些業務量大的業務,一般採取隨機抽樣檢查的檢查方法,檢查、核實比例較低,而通過數字化查賬助手軟體,只需製作一個模型,幾秒鐘時間,即可把所有的符合條件的憑證篩選出來,從而得到一個詳細、具體的結果。例如:要對賬簿中的人員工資進行彙總以檢查與報表數是否相符,用工資對應的標識進行篩選,所有科目中的工資自動都被篩選出來,準確率達到100%。

工作深度進一步加大。做到手工查賬、電子查賬並用,對採用會計電算化的企業全部採用調賬檢查方式。在最短的時間內,藉助軟體發現疑點,對所有的財務、會計資料進行分析整理,找出疑點。利用手工查賬及時通過企業賬簿、憑證來查證,保證能及時、準確地發現問題。

整體業務水平顯著提高。對會計電算化企業的檢查,對稽查人員的知識結構和能力需求提出了新的要求。稽查人員做到四個掌握:掌握會計、財務、稅務稽查知識和技能;掌握熟悉財務、稅收法律、法規;掌握計算機知識及其應用技術,掌握資料處理和管理技術;掌握財務會計軟體的核算程式、核算方法和操作要點。稽查人員不斷加強業務學習,通過對電算化企業稽查的實施,在深入探討研究新領域稽查方式方法的同時,有效地提高了稽查人員的業務水平。

稅務調研報告 篇4

對於國家稅收的認識,稅收的涵義,人們的認識有所不同,但是就稅收的概念而言,至少包括這樣幾個共同點:第一,徵稅的主體是國家,除了國家之外,任何機構和團體,都無權徵稅;第二,國家徵稅依據的是其政治權力,這種政治權力凌駕於財產權力之上,沒有國家的政治權力為依託,徵稅就無法實現;第三,徵稅的基本目的是滿足國家的財政需要,以實現其進行階級統治和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職能;第四,稅收分配的客體是社會剩餘產品,第五,稅收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的特徵。稅收法律是國家立法權的國家權力機關,依照法律程式制定的有關稅收分配活動的基本制度。國家向納稅人徵稅,是將一部分社會剩餘產品或一部分既得利益從納稅人所有變為國家所有。從稅收職能來看,稅有調節經濟的重要方面。

稅法實施所產生的社會影響,可以從規範作用和經濟作用兩方面進行分析。稅法的規範作用是指稅法調整、規範人們行為的作用,其實質是法律的基本用途在稅法中的體現與引申,具體可分為以下幾種:稅法的制定為人們的行為提供一個模式、標準和方向,即起到一種指引作用;稅法作為法律規範具有判斷、衡量人們的行為是否合法的作用;依靠稅法指引的方向和提供的評價標準,可以預先估計到人們相互間將如何行為,從而在稅法許可範圍內,對自己的行為做出最合理的安排;稅法的強制作用是指對違反稅法的行為進行制裁而產生的法律保證,是稅收強制性的法律依據;稅法的實施可以對以後人們的行為產生一定的影響,這種作用可以說是稅法評價作用與強制作用的延伸。

稅法是調整經濟分配關係的法律。因此,必然會產生種種經濟職能,從而使稅收的經濟功能在法律形式的保障下得以充分發揮。保證國家財政需求是稅收最根本的職能,稅收制度成為法律,是國家及時、穩定取得財政收的一大重要保證;調節巨集觀經濟是稅收的基本職能之一,稅收採用法的形式,可以將稅收的經濟優勢與法律優勢結合起來,使稅收槓桿在巨集觀經濟調控中更為靈敏、有力;稅收採用法的形式,使其對經濟活動的監督上升到法律的高度,成為法律監督的組成部分,其約束力無疑在為增強了;在對外經濟效中,稅法是維護國家權益的基本手段之一,稅收採用法的形式,無疑有助於提高稅收維護國家權益的權威性和總體效力,便於在簽訂有關雙邊或多邊國際稅收協定時堅持國際通用的法律原則和法律規範,對等處理稅收利益關係。

在這裡,我們不禁會問:徵收的稅國家用在哪兒呢?作為納稅人的我們得到了哪些好處?現代社會執行一個基本常識是,良好的公共服務和社會公正是人民所需要的,人民因此而納稅。因此國家、政府與納稅人之間,就天然存在著一種權責對等的契約關係。換言之,納稅人繳納了稅款,也同時獲得了權利。而這種權利主要體現於兩個層面,一是體現於納稅人與徵稅機關的關係。二是從納稅人與國家關係的角度而言,體現於憲法所規定的納稅人權利。如:城市綠化、經濟建設、社會文教、國防建設、行政管理等等。這些都與我們日常生活所相聯絡的。關稅的徵收,對於國外傾銷產品起到削弱的作用;對於出口產品免稅進入國際市場,加強管理競爭力;對外商投資企業實行稅收優惠政策,吸引更多的外國大財團來華設廠投資,增加我們的就業機會……我想這就是做為納稅人最能體會的好處。

對於我市國稅工作,敝人提出以下幾點愚見:

首先,對於工作在稅務徵收前線的稅務工作者們要樹立良好的形象。稅務工作者從事稅務工作,對於國家稅務機關來說稅務工作者代表國家稅務機關征收管理,徵收關鍵在於稅源控管,是國家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之間的橋樑,對於納稅人來說是對納稅義務人納稅義務的監督。一個企業的形象在整個社會中是不容忽視的,在企業中工作的我們,“企業形象”並不單單是一個很講究的外表,一個具有代表性的公司標誌,更重要的是企業的服務態度。對於我們打工者來說是相互依存的。建議:設立導稅服務崗,並實行輪崗制度,定期對前線工作的稅務工作者進行業務能力培訓;及時培養具稅務專業的年青稅務工作者接班人。樹立一個公正、廉潔奉公嶄新的國家稅務機關形象,與納稅人之間的距離拉得更近。

其次,對於在徵收過程中,難以避免在國家稅收法規的規定與納稅人理解的矛盾,缺乏一個完全具備企業財務與國家稅務的“稅官”來分析、判斷。這種情況常常是使企業的負責人認為稅局要的是多徵一點稅,而企業負責辦稅的人員兩頭受氣。建議:設立“稅官”,使國家稅收法規更明晰,及時糾正納稅人的誤解。

再者,對於一些由國稅局出具完稅證明的申請或免稅證明申請,應由內設部門完成資料及申請表的內部傳遞工作,節省納稅人的時間。建議:可否集中交專管員處,再由內部各相關部門之間傳遞。

在去年的汕頭國家稅務局實行敞開式辦公大廳服務;一改以往在申報錄入電腦視窗排長排等候,採用排號機系統管理(儘管排號機在中山、惠州等地早已在稅務、金融單位使用);納稅人提出購買發票繳交工本費採取銀行繳款改為現金繳款;也包括這次舉辦“國稅與民生”有獎徵文等活動,這也顯示著汕頭國稅著眼於實處,致力改善服務,加強與納稅人、社會各界的溝通。

最後,建議設立“汕頭國稅信箱”接受全市納稅人的監督並實行公開化,在每年稅務宣傳月舉辦電視臺現場“汕頭國稅專線”解答全市納稅人的疑問和諮詢,對於納稅人的心聲要儘快解決與納稅人的距離拉得更近。

稅務調研報告 篇5

稅收行政執法是稅務機關的重點工作。依法治稅是依法治國的重要內容和客觀要求,也是稅收行政執法的基本原則和重要保障。我市國稅系統經過多年的稅收行政執法規範,已初步形成了一整套相對完備的稅收行政執法體系,依法治稅工作取得了長足的發展和進步。但由於稅收行政執法受到立法、執法監督、執法環境、執法人員素質等諸多因素的影響,當前稅收行政執法仍面臨一些問題的困擾。為此,筆者就當前稅收行政執法現狀中的一些熱點、難點問題進行了一點思考,僅供大家參考。

一、稅收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一)稅收立法的滯後阻礙了稅收執法的發展。現階段,我國稅收立法總體上是協調的,稅收制度比較完整,但仍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

一是稅收基本法還是一項空白。稅收基本法統領、約束、指導、協調其他稅收法律、法規,它對稅收的基本制度、稅收的立法原則、稅收立法的管理許可權等基本內容進行規定。

二是稅收法律規範的級次不高。具有法律層級的稅收規範只有《稅收徵管法》、《企業所得稅稅法》和《個人所得稅》,絕大多數的稅收規範是以法規、規章、稅收規範性檔案等形式存在並實施的。

三是個別稅法政策複雜,理解、操作難。如新出臺的《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細則,當前在我市稅務機關內部能真正理解運用好該法的稅務行政執法人員不多。

四是地方立法權不足、缺位。制定稅收地方規章必須得到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明確授權。在當前地方政府不能享有完全立法權的前提下,地方政府為了促進本地區經濟的發展,或解決本地區的實際問題,必然尋求非規範途徑對這種體制的突破。

(二)稅收行政執法責任和考核評議制未得到真正落實。國家稅務總局《稅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早已制定下發,稅務系統為落實追究辦法,在這方面做過許多工作,一些執法過錯行為得到了追究。但總的來說執法責任追究在基層局面臨執行難的問題,究其原因主要有三:

一是執法崗責不清,即對執法的崗位、許可權、程式、要求及責任等不明確,已經明確的也不夠具體,不夠科學,稅收管理員感到執法責任重大。

二是考核評議不完善。在基層稅務機關中,由於法制機構沒有單獨建立起來,根據當前基層局人員配備和內設機構職能,還沒有一個內設機構能夠擔當起執法評議的職能。

三是責任追究難於下手。由於非執法崗責任追究沒有建立起來,造成執法崗和非執法崗職業風險不均,執法崗位責任大,風險大,但工資獎金待遇與非執法崗並無太大差別。四是稅務人員流動時責任難以追究,不數人有老好人思想,怕得罪人。

(三)行政執法的程式和證據意識不強。當前稅收執法領域,“重實體,輕程式”的事件屢見不鮮。如實施行政處罰時,不事先責令當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正就作出處罰決定;行政處罰告知書與行政處罰決定書同時下達;進行稅務檢查不出示稅務檢查證;扣押、查封商品、貨物,不開具收據或清單。稅收執法過程中出現許多證據採集運用不規範的現象。如取得有關部門保管的書證影印件沒有經保管部門蓋章,也沒有註明原件的出處;取得會計賬冊影印件沒附說明材料,也未經被採集單位核對蓋章。需要認定主要事實,提供的證據不能有力證明事實的存在。收集的各種證據材料之間互相有矛盾,不能形成完整的證據鏈等。

(四)稅收行政執法的環境需要進一步的優化。從稅務機關內部來講,“稅收計劃管理”仍廣泛的影響依法治稅的發展。“稅收任務一票否決”仍成為上級稅務機關對下級稅務機關考核重要內容。從行政執法的外部環境來看,政府幹預稅收的現象仍然存在,各級政府為了搞政績,樹形象,從其他方面干預稅收執法。外部環境還有廣大社會群眾的納稅、協稅護稅意識和經濟環境的因素。有少數老國有企業在市場經濟的衝擊下,逐步被改改制,過去歷史包袱沉重,但稅收行政執法不講歷史原因,這些老國有企業許多欠稅不能及時清繳,稅收強制措施只能慎用,滯納金更是無從加收。

(五)稅務執法人員執法素質影響稅收執水平的提高。當前稅務執法人員素質總體情況是好的,依法治稅意識較以前有了很大的提高,執法更加規範有序,但也存在參差不齊的問題。部分稅務執法人員依法治稅、依法行政觀念淡薄,濫執法、隨意執法現象在一定範圍內存在;少數稅收執法人員對有關稅收實體法、程式法瞭解不夠。個別執法人員“以情代法”,以人情踐踏法律,執法的隨意性比較大,對自由裁量缺乏規範。對提高稅務執法人員執法水平的機制沒有完全建立起來,行政執法好壞一個樣。

二、規範稅務行政執法的幾點建議

(一)認真落實稅收執法責任制。稅收執法責任制包括執法責任、評議考核、和責任追究三個方面,三方面相輔相成,配套實施,缺一不可。首先,必須明確稅收執法責任,就是對執法的崗位、許可權、程式、要求及責任等進行嚴格界定和明確分解,做到分工到崗,責任到人。其次,建立科學、完善的評議考核體系。在省、市、縣局內部單獨設立政策法規處(科、股),最好在基層分局也配備專職法制員,充實一定的人力,

負責評議考核的調查取證,並提出責任追究處理建議,提交該稅務機關成立的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考核評議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第三,對應追究的執法過錯行為必須嚴格追究。對考核評議委員會作出的責任追究決定由人事、監察等機構負責執行。對非執法崗也應建立嚴密的崗責評議考核體系,並對其過錯行為嚴格責任追究。

(二)進一步規範行政程式和證據採集行為。建立完整的稅收執法程式是規範執法的基礎,也是稅務部門多年來探索並付諸實施的重要工作。這一工作的重點主要體現在稅收徵收管理程式、稅務行政處理程式和稅務行政救濟程式三方面,它們互相聯絡,是徵納雙方必須共同遵守的準則。當前各級稅務機關從上到下要借推廣使用大集中徵管軟體為契機,全面規範各項徵管執法行為,重點規範各項執法程式。對證據的規範做到依法採集證據,任何行政行為必須有稅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事實要件為基礎;每一個事實要件必須有相關的事實證據,各種證據材料內容應該一致,證言之間、證言與證物之間、證物與其他證物之間,應互相印證,符合邏輯關係;每一個證據材料來源及取得的方法和手段在合法性方面都無可非議。

(三)營造良好的稅收執法環境,提高稅收執法透明度。

一是嚴格按照“依法徵稅、應收盡收、堅決不收‘過頭稅’”的工作方針組織稅收收入,通過考核執法水平與任務完成情況相結合的辦法來考核稅務機關的工作績效。

二是整頓和規範稅收秩序,營造一個相對寬鬆的、公平競爭的稅收環境。特別要利用網際網路絡資訊化的渠道,讓廣大網民來參與、監督稅收執法。

三是加大稅法宣傳的力度。從宣傳的方式、內容和途徑等方面都要有大的改進。對“用稅”情況要實現逐步透明化、民主化,解決納稅人“用稅”之憂。通過正、反兩方面的例子來引導納稅人依法納稅。

四是對我市老國有大中型企業,通過稅收優惠政策的引導和扶持,幫助其早日擺脫困境,依法履行各項納稅義務。

稅務調研報告 篇6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跨國關聯企業間的關聯交易行為越來越普遍,給稅務管理帶來了巨大的挑戰。本文對跨國關聯交易稅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並結合實際,談談在基層稅務機關如何完善稅收制度,應對跨國企業關聯交易、開展反避稅工作的必要性。

一、關聯交易的形式及其對稅收的影響

關聯交易的載體是關聯企業,只有關聯企業之間才能發生關聯交易。關聯企業是指與其他企業之間存在直接或間接控制關係或重大影響關係,根據這種關係可能轉移資產和利潤並從中獲取利益的企業。

關聯交易是指在關聯企業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是指一公司或其附屬公司與在該公司直接或間接擁有權益、存在利害關係的關聯企業之間所進行的交易。關聯交易的形式和內容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有形財產的購銷、轉讓和使用,包括房屋建築物、交通工具、機器裝置、工具、商品(產品)等有形財產的購銷、轉讓和租賃業務;

二是無形資產的轉讓和使用,包括土地使用權、版權(著作權)、商標、牌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等特許權和工業品外觀設計等工業產權的轉讓和使用;

三是融通資金,包括各類長短期資金拆借和擔保、有價證券的買賣及各類計息預付款和延期付款等業務;

四是提供勞務,包括市場調查、營銷、管理、行政事務、技術服務、維修、設計、諮詢、代理、科研、法律、會計事務等服務的提供。

由於關聯關係的存在,關聯交易將對關聯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產生一定的影響。非關聯企業之間的交易一般按照公允市價進行,但是,由於關聯企業之間存在特殊的關係,因而關聯企業之間交易的定價較為靈活,往往高於或低於公允市價,在有些情況下,甚至與公允市價相差甚遠。由於關聯交易轉讓定價一般構成各稅種直接或間接的計稅依據,因此,轉讓定價的高低將對稅收產生重要影響。跨國集團公司經常通過在關聯企業間人為地抬高或降低交易價格來調節各關聯企業的成本和利潤,以達到其逃避稅收的目的。目前,轄管區內外資企業出現虧損面較大、稅負偏低的問題,與關聯企業之間的轉讓定價是有直接關係的。一些外資企業賬面連續多年虧損卻不斷增資、擴大生產規模,就是因為一部分外資企業利用轉讓定價或者低價向其國外關聯公司銷售商品或原材料,或者高價從其國外關聯公司進口原材料和機器裝置,或以不合理的價格轉讓無形資產、提供勞務等方法逃避我國稅收。這不僅嚴重損害我國稅收管轄權的行使,造成國家稅收的大量流失,而且影響了內資企業的發展,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二、關聯交易稅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稅務機關對稅收政策的落實不夠到位。《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修訂<關聯企業間業務往來稅務管理規程>的通知》(國稅發[20xx]143號)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以外的企業,比照本規程執行”,但在實際工作中,基層稅務機關僅限於表面情況的掌握,而缺少足夠的力量深層次的開展反避稅審計工作。

(二)外商對外商投資企業的外購和外銷價格操縱過度。由於我國在對外經濟合作方面起步較晚,外商投資企業的中方人員對國際經濟業務和國際經營手法不夠熟悉,在與精通國際經濟業務的外商的合作中處於被動地位。外商利用其技術、裝置、銷售渠道等方面的優勢,可以隨意操縱外商投資企業的進銷價格。另外,由於中方人員不瞭解國際市場行情,在經營管理中不能有效決策,只能聽憑外商處斷。例:轄管內一個現代印刷公司,外方以“海德堡”五色印刷機器作價20xx多萬元投入,謊稱是世界一流,技術頂尖,結果經營中由於固定成本多,效益連年虧損,外方一走了之,事後瞭解到該外方投資者已在機器上賺足了利潤,投資是假,詐騙是真,從而達到避稅的目的。

(三)對轉讓定價的防範存在一定困難。跨國公司的轉讓定價行為並非單純為了避稅,而常常是出於經營管理的需要。相對於變更稅收居所以及通過基地公司等手段,轉讓定價更具隱蔽性。稅務機關對轉讓定價進行調整的一般做法是核定應納稅所得額,但這往往缺乏可比性。如特許權使用費具有不可比的性質,很難估計專利和專有技術的價值,因而在徵稅問題上容易產生分歧。轉讓定價還牽涉到不同國家間稅制結構、稅收立法的差異以及稅務管理合作存在的實際困難,這些都影響到對轉讓定價的防範。

(四)稅務機關在對關聯交易的稅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基礎資訊管理薄弱。在對外資關聯企業的認定方面,關聯企業間發生業務交易的資訊申報制度剛剛建立,稅務機關對關聯企業的生產工藝流程、主要監控內容、專案、指標存在掌握不夠準確的情況,對採集資料的分析利用率較低。

2、稅務機關對關聯企業的動態資訊,特別是對企業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納稅申報表中的有關資料的分析利用缺乏主動性。

3、屬地管理弱化了對關聯企業的管理。集團企業的子公司,分佈在不同的行政區域,涉及眾多稅務機關。各稅務機關只管理轄區內的企業,忽視了對集團企業內部關聯企業間業務往來的稅務管理,同時,各稅務機關採集的稅務管理資訊不能共享,多頭採集資訊,成本高,浪費嚴重,組織協調也困難。

4、部分稅務幹部,特別是剛參加工作的涉外稅務管理人員缺乏關聯交易調整的實踐經驗,遇到跨國關聯交易無從下手,影響了工作的開展。

三、加強關聯交易稅務管理的對策及建議

(一)完善稅收制度,提高監控水平。經過多年的工作實踐,各級稅務機關逐步摸索出了加強關聯企業關聯交易稅務管理的有效措施,建立了關聯企業關聯交易申報、分析、審計調整、跟蹤管理的一系列制度,提高了對外資跨國關聯企業關聯交易的稅務管理水平。目前,每年所得稅彙算清繳都要求企業如實申報關聯企業關係表,使基層稅務機關及時掌握關聯情況,及時監控。

(二)把握重點,找準工作切入點,實施重點關注。根據工作實踐,可對下列重點企業的關聯交易實施監控和納稅調整:

1、生產、經營管理決策權受關聯企業控制的企業。

2、與關聯企業業務的往來數額較大的企業、長期虧損的企業(連續虧損2年以上的);

3、長期微利企業;

4、跳躍性盈利的企業(指隔年盈利或虧損,違反常規獲取效益的企業)

5、與設在避稅港的關聯企業發生業務往來的企業、比同行業盈利水平低的企業(與本地區同行業利潤水平相比)

6、集團公司內部比較,利潤率低的企業(即與關聯企業相比,利潤率低的企業);

7、巧立名目,向關聯企業支付各項不合理費用的企業;

8、享受法定減免稅或低稅率優惠,優惠期限屆滿利潤驟降的企業,以及其他有避稅嫌疑的企業。

(三)整合資訊,逐步充實反避稅資訊資料庫。獲取可比資訊是轉讓定價調整得以完成的關鍵因素,拓寬可比資訊來源渠道是提高轉讓定價工作效率的有效途徑。因此,要及時獲取海關、工商、銀行、商務、財政、統計、外匯管理等部門釋出的各類資訊,通過企業產品價格資訊採集,因特網和國際稅收情報交換,廣泛收集、分析、整理國內外各行業的貨物價格、無形資產價格、勞務費率、貸款利率、行業利潤等相關指標,不斷充實反避稅資訊資料庫。

(四)規範操作,不斷完善反避稅工作機制。

1、認真分析各企業歷年生產經營狀況、各關聯交易型別,並與同類企業進行對比,確定存在的避稅疑點,提高選案質量。

2、深入開展轉讓定價調查,認真稽核,分析企業提供的資料的準確性,審查關聯交易定價是否真實、合理,瞭解企業職能、行業背景、以確定合理的調整方案

3、結合各種調整方法的適用條件,選用合適的轉讓定價調整方法,合理確定調整方案。

4、強化跟蹤管理,鞏固反避稅成果,對確定本年度反避稅物件的企業跟蹤管理,跟蹤監控企業投資經營狀況、關聯交易、納稅申報額等指標及其變化情況。

5、推動反避稅工作要上下聯動形成高水平、高效率的反避稅管理機制。

6、對跨區域或跨國的關聯交易,可通過上級稅務機關的統一部署實行協查聯查制度,強化稅收監控。

(五)積極開展預約定價談籤工作。為促進轉讓定價工作從事後調整向稅源管理轉變,節約調查成本,降低稅收風險,應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印發<關聯企業間業務往來預約定價實施規則>(試行)》的通知(國稅發[20xx]118號)的有關規定,借鑑經驗,積極受理預約定價申請,充分準備相關資料,認真開展稽核評估工作,慎重進行協議談籤,嚴格監控執行情況,把預約定價工作向更高層次推進。

(六)加強國際稅務合作,與有關國家簽訂避免雙重徵稅協議。通過簽訂避免雙重徵稅協議,既可避免國際稅收磨擦,又能有效地加強國際稅收合作,防止稅收流失或雙重徵稅。截至20xx年底,我國已與90多個國家和地區正式簽署了避免雙重徵稅協議,為保證在國際稅收協定背景下轉讓定價調整的順利實施,保護我國的稅收權益,應及時與其他有關國家簽署國際稅收協定。另外,還應積極進行廣泛的國際稅務合作,如加強稅收情報交換等。

(七)加強稅務機關內部的配合和協調,提高基層稅務反避稅人員素質。要進一步加強稅務機關內部各部門間的配合和協調,達到執行稅收政策的融合和統一,形成管理合力。應多培養選拔懂外語、精通會計、熟悉國際稅收和具備較高財務分析能力的高階稅務管理人員,強化反避稅管理,進一步提高反避稅工作水平。

稅務調研報告 篇7

資訊宣傳工作是基層稅務部門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搞好資訊宣傳工作,對於推動稅收徵管體制改革、深化地稅幹部隊伍建設、深入開展稅收法制宣傳、促進徵納溝通了解,提升地稅部門社會形象具有重要的意義。

一、存在的問題

思想認識不到位。個別幹部認為資訊宣傳工作只是“錦上添花”的可有可無的工作,覺得只要把稅收工作做好了,就算大功告成了,認為資訊宣傳是部門領導和辦公室的事情,與自己無關,沒有正確認識和理解稅收工作與資訊宣傳工作之間的關係,缺乏資訊宣傳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寫作能力有欠缺。擔任宣傳工作的幹部大多不是從事語言文字專業,基礎理論和文字功底相對薄弱,真正能寫宣傳資訊、新聞報道的幹部比較缺乏。對發生在身邊的好新聞不敏感、不上心,對發生在本單位的典型事例、先進事蹟、專案成果不跟蹤、不深入瞭解,沒有及時將一些有價值的經驗進行總結,很難寫出有創意、有深度的稿件。部分資訊宣傳任務落實都是“被動”寫出來的,幹部存在畏難情緒,稿件質量參差不齊。

培訓方式待改進。基層稅務幹部在工作中都是以稅收為核心,在業餘學習過程中也是以稅收方面的業務知識為主,每年組織學習資訊、新聞宣傳報道寫作方面的專題培訓較少。上級組織開展的專題培訓因參加培訓人員範圍廣、名額有限、很難涉及到廣大幹部,且日常培訓注重理論方面的知識講解,缺少分類資訊“點評式”的深度培訓,幹部很難在培訓課上學習和掌握到比較實用的寫作知識,培訓達不到預期效果。

獎懲機制要完善。基層稅務部門由於人少事多、矛盾突出,幹部撰寫資訊宣傳報道基本上是“擠時間”。近年來根據有規定取消了獎勵經費,改為以精神鼓勵為主,雖然基層稅務部門不斷強化資訊宣傳的考核,不斷強調“多講奉獻、少談利益”的擔當精神,但“寫不寫,寫好寫壞一樣”的問題仍然存在,資訊宣傳工作難以完全落實到與政績考核、獎勵懲處、提拔晉升掛鉤,難以全面調動起幹部撰寫資訊宣傳文章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宣傳效果需提升。當前,基層稅務部門資訊宣傳只是將稿件投遞到上級部門和對應網站以及當地政府宣傳部門,很少擴充套件到公眾經常涉及的領域,宣傳渠道較少。多方位、多層次、多渠道的資訊宣傳還不夠,缺乏與新聞媒體聯絡與溝通的主動性,大眾化、影響力較大的新聞媒體上宣傳基層稅務部門工作動態還是“鳳毛麟角”。要做到“報刊上有名,電視上有影,網路上有議”的良好宣傳效果,還有很大差距。

二、對策及建議

要轉變觀念,提高思想認識。資訊宣傳工作不僅是溝通情況、反映工作的重要手段,也是宣傳基層稅務部門工作、提升社會形象的重要途徑。要引導幹部職工充分認識開展資訊宣傳工作的重大意義和作用,只有資訊宣傳工作能力提高了,才能提煉出日常業務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經驗,才能提高日常工作中各類總結、計劃、彙報的寫作水平,從而提升自身的綜合素質。基層稅務部門要不斷加強對稅收資訊宣傳工作的領導和指導,落實資訊宣傳約稿制度,努力形成辦公室負責、全域性抓落實“人人動筆,個個寫稿”的資訊宣傳工作格局。

要強化培訓,提升寫作能力。要在資訊宣傳培訓上狠下功夫,以“請進來,走出去”、以老帶新、舉辦培訓班、組織興趣小組交流等方式,定期交流寫作經驗,培養寫作方面的骨幹力量,以點帶面,促進整體寫作水平的提高。要培養幹部養成多讀書、多看報的良好習慣,注重政治理論、經濟、稅收、法律以及資訊科技等知識的積累。同時,要積極轉變資訊宣傳培訓的方式方法,開展資訊稿件“點評式”的培訓,重點突出不同種類資訊的寫作技巧,使基層幹部學會和掌握資訊宣傳寫作的基本方法和技巧,提高幹部的寫作能力。

要完善制度,健全獎懲機制。每年初,要結合工作實際,制定全年稅收資訊宣傳任務和培訓計劃,把資訊宣傳工作作為績效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從制度上提供有力保障。建立嚴格的資訊約稿和稽核制度,嚴把稿件質量關,領導幹部要經常深入到各基層分局進行資訊調研和宣傳督導,全面掌握資訊宣傳工作開展情況,共同探討提高宣傳成果的新路子。同時,要調整獎懲激勵機制,以考核為抓手,注重精神上的激勵,在選拔幹部方面逐步傾斜,更新用人機制,引導幹部職工保持平和的心態,兢兢業業把工作幹好、幹出成績。

要突出重心,深化宣傳效果。圍繞稅收中心任務,“把脈”稅收發展形勢,改進工作方式方法,提高資訊宣傳質量,對領導思考的要點、當前工作的重點、決策落實的難點、納稅人關注的焦點、值得推廣的亮點等題材加以宣傳,增強報道的力度、深度和廣度,切實組織好重點宣傳和日常性的資訊宣傳報道工作,通過文字、圖片、影視等多種形式,使社會了解、理解、支援基層稅務部門的工作。同時,要加強與新聞媒體的聯絡和溝通,克服“酒香不怕巷子深”的傳統思想,積極邀請新聞媒體採訪,大張旗鼓地將幹出一流的業績、創出一流的成績宣傳出去,努力擴大社會影響力。

稅務調研報告 篇8

一、稅務稽查服務工作的現狀

目前縣局稽查機構實行縣級稽查,具體是對外保留稽查機構,對外掛牌,對內保留稽查人員編制,具有獨立的執法主體資格。XX年4月我局推行了“全員徵管”模式,為加強稅收徵管工作,稽查人員充實到徵管環節,每年主要是從事重點稅源管理、徵管資料的統計和負責稽查日常工作的開展。與此同時,為落實好省、州稽查安排的稅收專項檢查,縣局成立了以縣局局長為組長、分管業務的副局長為副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稅收專項檢查領導小組。在實施專項檢查時,我們首先圍繞抓住案件查處、專項檢查、打擊發票違法犯罪等要求選擇稽查物件。如今年我局的稽查主要是開展對本轄區內的成品油零售加油站(中石油除外)實施全面檢查和對三年以上未實施稽查的重點稅源企業檢查工作。稽查權的相對集中和稽查計劃制度的實施為縣局的檢查指明瞭方向、提供了參考的檢查方案,也避免了對納稅人一年多次查和多頭檢查的現象發生。其次,在檢查過程中為納稅人答疑解難,進行稅法宣傳、納稅輔導服務,稽查服務質量效率得到提高,也融洽了徵納關係的和諧。第三,在檢查方式上,實行調賬和約談,避免了稅收檢查對納稅人生產經營的干擾。稽查內部積極推行“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權分離的原則,規範了執法行為。

二、稅務稽查服務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局縣級稽查還處在探索和完善階段,納稅服務的成效還剛起步,但是思維模式和工作方式與建設服務型稅務機關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一些不足。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稅務稽查與稅務日常檢查銜接不強,執法缺乏公正性和嚴肅性。還是存在多頭稽查、重複稽查的現象,納稅人不堪其擾。稽查物件的選擇上缺乏標準,對經濟效益好的企業往往稽查較多,對經濟效益差的企業稽查較少,使檢查失去了公正性。同時,由於稅務稽查對證據資料的收集缺乏統一的標準,造成了對同一個納稅人的檢查,稽查人員收集的證據不盡相同,由於證據的詳細程度不同,往往會得出不同的稽查結果,目前還缺少取證要求的規範藍本。

(二)稽查選案准確率有待提高。稽查物件的確定不夠準確,一方面稽查人力有限,我縣納稅人雖然不多,根據管理員對出現納稅異常的企業提供案源,準確率不高;另一方面資訊來源渠道少,使稽查選案時獲取的資料不夠全面。因此,在選案環節所確定的物件,往往在稽查部門投入大量人力和時間實施稽查後,結果卻沒有發現納稅人有違反稅收法律法規的行為,從而使稅務稽查的質量和效率大大降低。

(三)稽查風險有待控制。由於稅收立法層次不高;稅收政策的頻繁調整,一些新情況、新問題不能及時在稅收立法上予以規範;稅務稽查相關法律應用能力有限;稅務稽查手段老化;稅務稽查人員專業知識不全面,稽查方法存在一定的缺陷;部分稽查人員的責任意識不強,職業道德水平也有待於提高等主客觀原因存在,導致稽查執法風險存在於稽查工作的全過程,易產生存在的拖、積壓、查不力、辦不決的現象。縣級稽查機構處於過渡性階段,稽查人員擔任著稽查員和管理員的雙重身份,缺少有效的監督機制,易引起不必要稅收執法風險。在新徵管法的修訂過程中,稽查機構的設定與許可權在立法界就引起很大的爭議,給基層執法帶來操作難度。如執法時對於文書的蓋章問題,是用縣局的還是稽查局的,引起行政複議時承擔責任的被告等等問題。

三、稅務稽查服務工作的創新理念和措施

建設服務型稅務機關是強化稅務稽查服務的前提,也是稅務機關創新稅收管理,促進現代稅收文明發展,依法行政、執政為民的內在要求。我們稽查部門要“圍繞服務科學發展,共建和諧社會這一稅收主題,自覺轉變觀念,更新觀念,增強服務意識,提升稽查水平,樹立新的稽查形象”的要求,要正確處理稽查與服務的同位關係。目前納稅服務被提上了重要日程,國家稅務總局設立納稅人服務司即是一個證明,那麼作為稽查部門如何處理好服務與稽查的關係是一個難題,稽查和徵管不同,後者主要是強調納稅服務,而前者則要通過懲戒偷漏抗稅行為來達到稅收威懾力,如果稽查片面強調服務,則使稽查之矛失去了鋒利,非但不能起到服務作用,還將使徵管部門的服務所依恃的強力後盾化為虛無。其實在當前的稅收環境下,更應當強調的是稅收威懾力下的納稅服務,沒有稅收的威懾力,強調服務必然損害稅收的權威性與獨立性。但是在稽查工作中是否就沒有服務可言了,也不是這個概念,稽查可以在如下幾方面搞好服務:

(一)搞好稅收政策宣傳和納稅輔導工作。稅務稽查應當根據自身工作的特點,圍繞納稅服務需求開展有效服務。從納稅服務需求來看,納稅人最需要的服務是稅收法律、政策宣傳,納稅輔導等。這方面的服務到位了,即可提高納稅人的稅收遵從度,規避由於對稅收政策不瞭解產生的稅收違法行為,也可更好地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從XX年企業所得稅的彙算清繳工作可以看出我們納稅服務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如有的企業工資的調整還停留在計稅工資的計算上,XX年應付福利費餘額的銜接不知如何處理。因此,我們稽查部門應當下力氣抓好這方面的服務工作,不僅是管理納稅輔導要跟上,在稽查部門也要同上,建議增設“稅收諮詢12366納稅輔導”業務,專門負責納稅人的稅收法律、政策諮詢和上門納稅輔導工作。同時,要求全體稽查人員將納稅服務融入到稽查工作始終,邊檢查、邊宣傳、邊輔導,做到稅收執法與稅收服務相結合,讓納稅人在接受檢查的過程中享受稅收優質服務,主動接受納稅檢查,使納稅人的主體地位得到更好地尊重和維護。隨著經濟的發展,為鼓勵水電行業的發展,建議稽查部門與企業結對提供納稅服務,稽查局專門設立稅收宣傳輔導崗,選派業務骨幹到公司與財務人員座談,就新政策現場宣傳和講解,分析會計核算與稅收處理上的差異。發揮稽查人才資源和職能優勢,舉辦專題講座,結合水電企業經營中遇到的實際問題,切實為結對企業答疑解惑,出謀劃策。

(二)推行納稅評估制度,提高稽查選案、稽查計劃的科學性和準確性。稽查物件的確定,必須建立在科學地納稅評估的基礎上。XX年國家稅務總局出臺《納稅評估管理辦法(試行)》,從目前看納稅評估的效能越來越明顯,但由於辦法立法層次較低,法律效力較低,因此在徵管法稅款徵收章節中建議增迦納稅評估條款,使納稅評估制度的推行建立在有法可依的基礎上。納稅評估制度的建立對促進稅源管理、重點稽查有著深遠的意義,也能降低稅收執法風險的可行性。

我局是以年銷售收入3萬元(含)、30萬元(含)的納稅人為界按季、按月建立詳細的基礎資料來源,實行與上年同期、基期等一般指標相比分析,形成分析基礎材料,進行重點指標評估分析,提出重點管理、稽查建議,出具評估分析報告。把運用到稅收管理工作中指標同樣作為稅務稽查選案的參考指標,進一步提高選案的準確率。對納稅人可能有輕微違法行為,進行納稅評估,通過評估自查能積極主動補繳稅款的;以及生產經營正常,但連續三個月零申報的納稅人,且稅額未達到立案標準的,由稽查部門書面通知納稅人進行自查,重新進行納稅申報;但對其某些行為無法做出合理解釋和拒不申報有無正當理由的,才立案稽查。使納稅人有一個自查改過的機會,體現了稅收執法的人性化,稅企關係和諧性。

(三)加大涉稅違法查處力度,強化稅務稽查的權威性。稅務稽查是依法治稅的關鍵環節,我們要在強化稅務稽查服務的同時,必須充分發揮稅務稽查職能,依法打擊偷逃騙稅,為廣大納稅人營造依法納稅,公平競爭的良好環境。一是增強稽查的深度。對重點稅源、執法難點、執法熱點、群眾舉報的大案要案、危害較深、社會影響較大的“新聞”案,要重點稽查,查深、查細、查透,排除障礙,一查到底。二是加大處罰力度。對一些涉稅違法行為一經查實,就必須依法嚴格處罰;對屢查屢犯或偷騙稅情節嚴重的予以重罰,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決不姑息遷就,包庇縱容。三是擴大輿論宣傳。

總之,稅收工作必須緊緊圍繞和服務經濟建設這一中心,實現稅收與經濟的良性迴圈;把服務理念融入稽查工作,不斷探索規範、系統、整體的服務方式;不斷增加稅收工作的知識含量和科技含量,努力用資訊化統領、覆蓋、服務、支撐國稅稽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構建服務型稅務稽查一方面是樹立“科學管理出優化服務”的理念,深入開展形象工程建設。另一方面是建立和完善稽查涉企服務制度,全面推行責成自查制度、推出稽查建議制度、實行稽查服務制、納稅人權利義務告知制度,強化宣傳,不斷探索稽查服務新途徑,做好稽查服務新文章,取得社會各界對稽查工作的瞭解和支援。

稅務調研報告 篇9

近期,南京地稅某某稅務分局積極響應區委開展“學習先進、找準差距、加快發展、創業爭先”主題競賽活動的號召,採取“全面動員、全員發動、全體參與、全程跟近”等措施,分局上下廣泛掀起了“創業爭先”的熱潮,有力地推動了“學習型、法制型、服務型”的“三型稅務”建設,稅務幹部精神狀態有了新的改觀,納稅環境有了新的改善,組織收入呈現出穩步攀升的良好態勢。

一、學習先進找準差距,全員行動積極爭先

一是根據實際在同行中找差距。自94年國地稅分設以來,在區委區政府和市局的正確領導下,某某地稅全面建設水平年年進步,稅收收入歲歲攀升。XX年度入庫地方稅收5210元,與上年同期相比,入庫稅款增加1524元,增幅達到41.3;今年上半年又組織入庫地稅收入3350元,同比增長達到22。始終保持良好的增長態勢。但與鼓樓、建鄴等區相比,我局也清醒地認識到我們的差距,從經濟和稅收總量上與鼓樓、白下、玄武等區拉開較大距離;而從增速方面相比,又與建鄴、棲霞等區存在一定的差距。二是積極組織參觀學習。我局在全域性範圍內廣泛深入地開展了“學先進、找差距”活動,分局領導不僅跟隨區裡到先進發達地區進行參觀見學,還根據稅務的實際,組織分局領導、全體科所長和部分業務骨幹,分批到鼓樓、白下、玄武、建鄴等區學習取經,全方位考察外區加快經濟發展好做法、好經驗。三是針對差距訂措施。努力查詢自身問題與不足,著力從強化稅收宣傳提高稅法遵從度、強化執法力度提高稅法執行力、強化職責履行提高服務效能等方面入手,按照應收盡收的原則和不斷促進稅源增長的目標要求,從實際出發,制訂切實可行的加快發展、爭先進位的措施。確保稅收收入的快速增長。

二、積極打造透明稅政,強化稅收法律的宣傳

按照文明辦稅“八公開”要求,一是堅持按月釋出納稅公告,遇有新稅收政策出臺,及時進行專題的宣傳活動,促進納稅人稅收政策的掌握程度和依法納稅意識的提高,確保稅收政策宣傳的及時性;二是積極宣傳南京地稅外部網站和12366諮詢投訴中心服務功能,方便納稅人全天候查詢和了解最新的稅收政策法規以及所需辦稅工作流程,確保稅收政策宣傳的便捷性;三是積極發揮新聞媒體受眾面廣的優勢,通過報刊、電視和電臺積極宣傳稅法,主動向社會公眾宣傳介紹各類稅收政策,為納稅人提供政策服務,確保稅收政策宣傳的廣泛性;四是堅持按月舉辦新辦納稅人稅收基礎知識培訓班和新增社保戶培訓班,提高新辦納稅人稅收基本知識的理解掌握能力。積極舉辦專題政策培訓。在各項專項工作開展前,認真梳理相關政策,彙編整理成冊,舉辦專題政策宣傳培訓班,提高納稅人對專項政策的理解掌握,提升納稅人的辦稅能力,確保納稅人對稅收政策掌握的準確性。

三、狠抓制度落實,提高稅法執行力

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認真做好稅收法律的貫徹執行。一是嚴格執行稅收政策規定,注重工作程式與許可權,堅持審批合議制度;二是以行政執法責任制、行政執法檢查和過錯責任追究制落實為主要內容,重點抓好對稅收執法過程的全面監督;三是以履行“兩個維護”、做好“兩個服務”為宗旨,按照市委市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富民工作的意見》檔案精神要求,運用績效考評機制,將各項稅收優惠政策貫徹到位、執行到位。

四、立足納稅人需求,強化稅收服務效果

以納稅人的需求為第一考慮,按照“服務五個零”的標準,創新服務方式,突出服務的主動性、針對性、便捷性、及時性、準確性,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及時的納稅服務。

(一)堅持提醒服務,注重服務的主動性。堅持上門服務,對重點稅源戶實行每月至少上門服務一次制度,其他納稅戶採取不定期上門服務方式;遇有新政策出臺或開展稅收專項工作,及時彙總編印宣傳手冊,廣泛贈送,積極宣傳;運用電話提醒、郵寄提醒、上門提醒等多種提醒服務方式,提醒納稅人有關注意事項和需把握的時間節點。提高服務的主動性。

(二)堅持預約服務,注重服務的針對性。堅持在受理視窗設立《納稅人需求預約登記簿》,《稅法政策培訓需求登記簿》的做法,按納稅人的需求提供預約服務;對重點稅源戶,利用網際網路絡,通過電子郵箱給企業法人、財務負責人及辦稅人員郵寄“政策檔案包”,為其提供網上速遞服務;對其他納稅人的不同需求,有針對性地編印寄發一些宣傳材料,推行個性化郵寄宣傳,為納稅人提供“到家”的服務。提高政策服務的針對性。

(三)堅持值班制度,注重服務的便捷性。堅持科所長大廳輪流值班制度,暢通稅收服務“快速通道”,實行首問負責制,開展“一站式”服務,落實相關部門責任,為納稅人提供“一條龍”服務。提高服務的便捷性。

稅務調研報告 篇10

今年以來,縣地稅局深入學習領會中央和省、市、縣黨委政府關於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結合地方稅收工作實際,切實轉變思想作風,積極發揮地方稅收職能作用,不斷加大對企業的扶持力度,保障和促進全縣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一、統一思想,轉變作風,增強扶持企業發展的緊迫感與責任感

去年下半年以來,受國際金融危機迅速蔓延等因素影響,當前我縣部分行業和重點企業生產經營困難。經濟與稅收休慼相關,地稅部門作為政府職能部門,理應堅定不移地實施“經濟興稅”戰略,充分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把扶持企業發展、穩定經濟稅源作為當前首要任務來抓緊抓實。為此,縣地稅局制定實施了《中共**縣地方稅務局黨組關於轉變思想作風扶持企業發展的意見》,要求全縣地稅系統幹部職工統一思想認識,轉變工作作風,進一步增強大局觀念和責任意識,增強扶持企業發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自覺性,推動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在開展稅收工作中,正確處理企業發展與組織收入的關係、依法治稅與優化服務的關係,妥善解決徵納關係中出現的矛盾和問題。以促進企業發展為要務,急企業所急,想企業所想,幫企業所需,積極履行職責,全面落實政策,優化稅收服務,千方百計為企業發展排憂解難,為企業發展創造良好的稅收環境,為促進全縣經濟平穩較快發展,加快推進“百強縣”建設步伐做出新貢獻。

二、強化措施,優化服務,全力做好扶持企業發展這篇大文章

牢固樹立服務經濟建設、服務社會發展、服務納稅人的“三服務”理念,緊緊圍繞上級黨委政府關於進一步擴大內需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指示精神,立足部門職能,加強調查研究,優化稅收服務,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工作水平。在具體工作中,重點落實好四方面服務措施。

(一)做好政策服務。一方面,加大稅收優惠政策宣傳和執行力度。對現行的企業稅收優惠政策進行全面梳理和彙總,分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等6個與企業發展息息相關的地方稅種,明確30餘項稅收優惠政策,一一發放到全縣各企業及縣委、政府相關部門。加大稅收宣傳力度,通過廣播電臺、電視臺、報紙等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稅收政策法規及扶持企業發展的措施,使廣大納稅人享有知情權和監督權。結合XX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工作,舉辦面向企業財務、辦稅人員新企業所得稅法培訓班,引導企業依法納稅,避免因不瞭解相關稅收政策帶來經濟損失。結合當前正在開展地方稅收“八項清查”活動,認真抓好稅收減免政策執行情況的清查。另一方面,加強經濟稅收分析研究。對中央、省、市出臺的應對金融危機、擴大內需、投資拉動、促進經濟增長的若干措施進行專題研究,調查分析經濟稅收政策對企業發展的影響,為黨委、政府科學決策當好參謀。

(二)做好執法服務。深入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和執法考核定期通報制度,明確執法許可權,規範執法行為,加強執法監督,推進依法治稅。嚴格稅務稽查和專項檢查審批程式,避免多頭檢查、重複檢查,提高辦案質效,減輕企業負擔。認真受理聽證、複議、訴訟等涉稅事宜,確保公平、公正執法,切實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創造各類企業平等競爭的條件和環境。嚴格落實查前預告、查中輔導、查後約談等人性化執法制度,稽查人員在對企業實施稅務稽查前,必須先下達檢查預告通知書,給企業自查並糾正問題的機會,對企業自查出來的稅款不作處罰;在檢查過程中,加強涉稅政策宣傳與輔導,幫助企業規範財務管理,提高理財能力;檢查結束後,及時與企業進行約談,就檢查出的問題與企業充分交換意見,提出整改建議,做好帳務調整,避免涉稅爭議。

(三)做好管理服務。積極推進稅務行政審批改革,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限度地精簡審批程式和手續。全面推行網際網路報稅、雙委託報稅等多元化納稅申報方式,將具備條件的納稅人全部納入電子報稅範圍,力爭XX年電子報稅率達到98%以上,方便納稅人,節約辦稅成本。建立納稅服務聯絡點和納稅服務質效回訪制度,縣局領導班子成員和科室負責人要分別確定聯絡企業,定期深入企業進行走訪調查,及時瞭解企業生產經營困難與具體需求,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幫助企業解決具體困難。通過問卷調查、行風走訪、召開座談會等形式,主動徵求各級黨委、政府、社會各界和廣大納稅人對改進稅收工作的意見建議,徵求幫助企業發展的良計妙策,形成稅企共渡難關、共同發展的良好局面。

(四)做好辦稅服務。一是優化辦稅服務流程。進一步整合縣局及各分局辦稅服務廳工作職能和業務流程,實行“一站式”服務,納稅人可在辦稅服務一次辦理完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發票領購等所有涉稅事宜。二是嚴格落實各項服務制度。全面推行首問責任制、一次性告知制、辦結制等制度規定,在服務標準、文明用語、辦理時限等方面嚴格要求,對外公佈,接受納稅人監督。相關涉稅事宜辦理時限為:稅務登記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免費受理;申報納稅每個稅種不超過5分鐘;領購發票不超過10分鐘。三是實施各種人性化服務。開通“12366”服務熱線,以便於廣大納稅人涉稅諮詢和投訴舉報;定期開展納稅提醒、納稅輔導、網送稅法等服務活動,運用書面、電話、簡訊、網路、上門等各種方式,為企業提供更多務實、便捷、高效的涉稅服務,避免企業因逾期申報或不瞭解稅法規定而受到處罰。

三、加強領導,狠抓落實,確保各項扶持措施收到實效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為保障此項工作的順利有效開展,縣地稅局成立了一把手任組長、其他黨組成員為副組長、機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縣地方稅務局扶持企業發展領導小組”。

二是轉變工作作風。要求全縣地稅系統中層以上領導幹部以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動力,率先垂範,帶頭深入基層、深入實際,及時瞭解基層扶持企業工作進展情況和縣局九項重點工作落實情況,幫助基層解決在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督促和大力支援基層把各項扶持措施落實到位。

三是加強考核監督。縣局將扶持企業發展情況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考核,通過完善納稅服務考核評價體系,採取服務評價卡、問卷調查、座談走訪等方式,不斷強化納稅服務內部、外部考核評價。凡因工作不盡職盡責、政策措施落實不到位損害企業利益的,按照相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