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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大綱

欄目: 農村農業工作總結 / 釋出於: / 人氣:2.6W

為貫徹落實黨的農村土地承包政策,堅決糾正侵害農民土地承包權益的行為,切實保護農民合法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維護農村社會穩定,根據市局《關於印發〈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市農管〔XX年〕10號)的部署和要求,我縣組織開展了一次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取得了

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大綱

一定成效。現將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1、全縣已確權確地農戶數50530戶、面積187550.2畝,已簽定承包合同50530份,已錄入農戶承包資料50530戶(詳見附表)。

2、截至目前,全縣已發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49700本,到戶率達到98.36%。

3、承包期內全縣只收回2戶農民承包地,收回土地面積3畝。

4、承包期內全縣調整了2305戶農民承包地,調整面積10642.6畝。

5、到目前為止,全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戶數達3334戶(全部為自願流轉戶),流轉土地面積20826畝。

6、今年以來,全縣共發生因農民土地承包問題上訪案件11件,上訪次數12次,上訪人數20人次。目前已查處上訪件5件,正處於調解中的上訪件3件,調解無效上訪件3件。

二、主要成效

1、承包期內未發生違法收回農民承包地的現象。

2、不存在強迫農民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做法。

3、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過程中,未發生截留和扣繳承包方土地流轉收益的行為。

4、農村土地承包檔案管理混亂的局面得到較大改觀,基本上達到了規範化管理的要求。

5、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信訪接待、受理、督辦、查處、反饋制度更加健全,屬地管理責任落實到位,農村基層幹部作風簡單粗暴的問題明顯改善。沒有發生因土地承包方面的問題而導致的農民群眾群體事件、惡性案件。

三、工作措施

1、加強宣傳,組織學習。為切實做好我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的專項治理工作,縣局加大了宣傳動員力度,把開展專項治理工作的目的、任務和要求傳達到廣大農村基層幹部,組織廣大農村基層幹部認真學習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政策,並引導廣大農民群眾積極配合搞好專項治理工作。

2、制定方案,開展自查。縣局根據市局精神,及時提出了開展我縣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意見,部署各鄉鎮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專項治理工作方案,開展排查,找出問題。

3、採取措施,認真整改。各鄉鎮根據排查出來的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整改措施,積極整改。

4、嚴格督查,落實責任。為防止專項治理工作走過場和擺花架子,縣局組織由分管農經工作的副局長帶隊,組成督查組於10月中旬深入鄉、村、組、戶採取聽、看、查、問、訪等方式開展工作督查,督促工作進度,強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

四、存在的問題

1、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到戶率只有98.36%,離目標要求還差1.64%。雖然相差比例不大,但此項工作畢竟沒有劃上一個圓滿的句號。其主要原因是部分村組的土地整理專案還沒有完工,所以暫停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的發放。

2、承包期內收回了2戶農戶的3畝承包地,收回承包地的理由是該2戶農戶均有一個子女考上了大學,所以村民小組按照慣例將這2戶農戶上大學子女的承包地收回村民小組出租。從法律角度看,這種做法並沒有違背法律規定。問題是該2戶農戶有意見,認為大學生目前不包工作分配,學習期間又不能自食其力,反而增加了家庭負擔,因此,在他們學習期間不應該收回他們的承包地。發包方憑慣例收回,承包方強調實際困難,雙方爭執不下,難以調和。

3、承包期內調整農民承包地的做法不完全是依法所作的調整,大多數情況是根據村民協議所做,甚至與法律規定相違背。長此以往,很有可能引發農村土地承包糾紛。

4、即使是自願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絕大多數只履行了口頭協議,沒有簽訂規範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久而久之,勢必埋下農村土地承包糾紛隱患。

5、隨著農民珍地、惜地意識的越發濃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日益突出,引發糾紛的原因又越來越複雜,導致糾紛調解工作越來越難做。僅僅依靠村委會、鄉鎮農經部門和縣農村經營管理站來承擔糾紛的調解職能,力量單薄,力度不夠,調解工作很難到位。

6、個別鄉鎮把農村土地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看作是農經部門的事情,對此項工作的重要性認識不夠;有的鄉鎮面對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研究不深,辦法不多,甚至出現畏難情緒;有的鄉鎮沒有深刻領會和掌握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政策精神,工作指導不力。

7、農村土地承包糾紛調解工作經費未列入各級財政預算,經費沒有保障,開展工作缺乏活力,很難有創新

!版權歸屬原作者舉措。

五、今後工作打算

1、督促村組加快土地整理工作進度,力爭年底或者明年初實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到戶率100%。

2、積極爭取縣委、縣政府領導的支援和重視,確保明年底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的組建及其相關的一系列工作。

3、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和流轉合同的簽訂,消

除農村土地承包糾紛隱患。

4、宣傳普及農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規政策,糾正一些違背法律法規政策的做法和行為,切實維護農民權益。

5、加強當地民情、民意、民心的調查研究,積累調解工作經驗,創新工作機制,探索出一條糾紛調解的有效途徑。

XX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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