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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官不為心得體會4篇

欄目: 心得體會精選 / 釋出於: / 人氣:1.97W
本文目錄為官不為心得體會組織部整治為官不為心得體會為官不為心得體會9月為官不為心得體會

【篇一】

為官不為心得體會4篇

一段時間以來,有的地方出現了一些改頭換面的“為官不為”現象,引起各界關注。從中央到地方,多次提出對“為官不為”現象加強整治,這對各級黨員幹部是一種警醒和鞭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就要堅決整治各種“為官不為”現象,對庸政、懶政“動刀子”“出重拳”。

應當看到,除了久治難絕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等“衙門作派”,“為官不為”也有一些“新變種”:例如有的幹部在經濟新常態下發展思路和工作方法調整不及時、不到位,缺乏主動進取精神;有的幹部對反腐倡廉的新態勢和新要求有“不適感”,怕擔責任、怕擔風險,甚至抱著“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的敷衍態度。

個別幹部“為官不為”,暴露出他們在權力觀、政績觀上的偏差。他們在內心深處沒有牢記“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的要求,只想當官不想幹事,只想攬權不想擔責,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為官不為”現象與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背道而馳,危害性不容忽視。任由個別“為官不為”現象滋生,不僅會傷害政府公信力、敗壞幹部隊伍形象,更會殃及群眾利益、影響發展改革大計。

整治“為官不為”,既要思想上重視,更要在制度約束和日常監管中抓落實。首先,要建立和推行黨員幹部權力清單、程式清單和責任清單的行政權力執行機制,壓縮推諉扯皮空間,提升行政效能;其次,要不斷完善政績考核和幹部評價機制,鼓勵勤勉者上、慵懶者下;此外,紀檢監察部門、效能管理部門和社會監督之間要形成合力,對“為官不為”的典型案例及時曝光、嚴肅追責,讓“為官不為”的不良作風沒有立足之地。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需要廣大黨員幹部以身作則、點滴踐行。新形勢下,廣大黨員幹部必須不斷增強自身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在思想上、行動上堅決摒棄“為官不為”等庸政、懶政、怠政習氣,以更高標準和要求主動作為,勇於擔當,努力形成人人幹事創業、個個奮勇當先的良好氛圍,不斷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新局面、新風尚。

【篇二】

日前,中央政治局常委、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領導小組組長xx提出一個鮮明的觀點:"為官不易"但不能"為官不為"。

黨的十八大以來,在中國大地的行政官員中間,"為官不易"的聲音漸漸多起來。其原因有二。一是黨的十八大以來,中央規範各級幹部行為的多項禁令密集出臺,立規矩、糾"四風",執紀監督空前嚴格。一些官員感到"為官不易";二是"為官不易"對一些官員來說,舊方式尚存依賴,立新更是不易,形勢的快速發展也讓其感到了本領恐慌和問責的壓力。

其實當今官員感到"為官不易"是好事。世界上任何一種職業,如果做好都是不易的。做官也是一種職業,而且是一個高風險、高壓力、高誘惑的職業。目前,絕大部分官員普遍存在較大的"心理壓力"、"心理疲勞"及"壓抑"心理。常懷"為官不易"之心,既是對中央三令五申的敬畏,也是既不循規蹈矩,又奮發有為、勇於創新的內心真實寫照。

"為官一任,造福一方",無論是經濟發展、社會進步還是民生改善,各級黨員幹部的責任重大。往深處推進改革勢必對既定利益格局進行重新調整,會遇到較大阻力。改革的這些複雜性、艱鉅性、緊迫性都是對各級黨員幹部的巨大考驗。一個敢於做事、勇於擔當的黨員幹部,發出"為官不易"的感嘆,是對當前發展大勢的清醒與自覺。有所知,才會有所畏,才會如履薄冰,不易之感才會沛然心間。

為官誠然不易,"為官不易"可以不為官,但既然選擇為官就不能不作為。在其位,就要謀其政。從本質上講,"為官不為"是一種典型的官僚主義。在反"四風"的背景下,也許會有官員認為約束多,越"不為"出錯機會就會越少。在新的政績觀考核下,抓專案做決策,不但要看官員幹了什麼,而且還要看效果,決策失誤,甚至還會被問責。"為官不易"不能成為"為官不為"的藉口,正如xx所言,遵守規矩不是無所作為。

為官要為,而且要願為、能為、善為。社會發展到了一個矛盾疊加期,經濟發展與生態保護的矛盾、分配不公的問題以及就業難、住房難等問題交織在一起,矛盾重重疊疊。在各種矛盾之間,要遊刃有餘,就必然要求黨員幹部打破常規、敢於創新,用新辦法解決新問題。感到"為官不易",就要在不易處補課,加強修養,提高學識,不斷把不能為的事情變成能為、願為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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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來,中組部發文要求認真學習貫徹xx重要指示精神紮實推進“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並把為官不嚴、為官不實、為官不為等問題,納入專項整治內容集中治理。為此,各地堅持問題導向,積極開展針對“為官不為”等問題的專項整治,著力解決好部分領導幹部不會為、不想為、不敢為、亂作為等問題。

在“三嚴三實”專題教育中開展“為官不為”等問題專項整治,無疑切中時弊,為進一步營造崇尚實幹、大抓落實的良好氛圍提供了有力抓手。同時,也應認識到,專項整治工作應立足於教育,著眼於防範,著力於“嚴”和“實”,因此需要統籌結合、有序推進。

一是堅持專項整改與強化導向相結合。客觀地講,在當前制度建設越來越完備、責任追究越來越嚴厲的情況下,有的領導幹部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不嚴不實的現象依然不同程度存在,既有自身作風的問題,也有導向不明的因素。因此,要在抓好專項整治過程中,要十分注重樹立正面的導向。要處理怠政者,形成警示。通過專項整治,對存在“為官不為”等問題的領導幹部列出“負面清單”、亮起“警示紅燈”,對不予整改或整改不明顯的實施調離崗位、引咎辭職、責令辭職、降職、免職等組織處理,形成懲處一個、教育一片的效應。要重用有為者,樹立導向。按照新時期“好乾部”標準,嚴格執行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規定,為幹部主持公道,對那些在工作上堅持原則、敢於擔當、能幹成事的幹部,優先提拔使用,切實樹立“有為才有位,有位就要有為”的用人導向。要寬容失誤者,鼓勵創新。對待一些幹部在改革過程中或先行先試工作中出現的失誤,要區別對待,旗幟鮮明地鼓勵、支援和保護勇於開拓創新的行為,激發幹部幹事創業的改革精神和進取意識。

二是堅持嚴格管理與關心愛護相結合。這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是幹部日常管理監督工作題中應有之義。開展“為官不為”等問題專項整治,其直接目的在於嚴格管理,最終目的在於教育提醒幹部。只有嚴格要求才能發現和指出幹部存在的問題,幫助其分清是非責任,督促整改,防微杜漸,使其少犯或不犯錯誤。這種嚴寬相濟的原則應貫穿於“為官不為”等問題專項整治過程中。首先,調查瞭解要實事求是。對反映有問題的領導幹部,要始終堅持實事求是、有依有據和民主集中,嚴格把握條件,客觀公正核定事實,該約談的約談,該澄清的澄清,為幹部主持公道,還幹部清白。組織約談要及時深刻。要本著關心愛護幹部、對幹部負責的態度,不怕得罪人、不怕擔責任,發現幹部的缺點錯誤,及時進行批評教育,勸其改正,達到“扯扯袖子”“咬咬耳朵”的效果。組織處理要公正嚴明。即使是對違犯黨紀黨規的幹部進行必要的組織處理,適度懲罰,也是為了防微杜漸,預防幹部犯大錯誤、犯難以挽回的錯誤,實現“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目的。

三是堅持自查自糾與開門整改相結合。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原則,各地各單位應主動開展自查自糾,將整治活動作為當前一項重要的政治任務,不折不扣地抓好、抓實、抓出成效。要堅持聚焦問題。對照工作方案要求,聚焦本地本單位在專題教育中查詢的“不嚴不實”問題特別是“為官不為”問題,結合自身工作實際逐項梳理具體表現,確定整改問題清單,建立工作臺賬。要堅持標本兼治。抓住典型問題、普遍性問題,舉一反三查找個性問題,既整治當前突出問題,又著眼抓細抓長抓常,集中向“為官不為”問題開刀。要堅持輿論引導。敞開大門解決“為官不為”突出問題,進一步暢通訊訪、新聞、網路、電話等渠道,接受群眾對“為官不為”現象的舉報和提供線索。發揮輿論的引導帶動作用,大力宣傳積極作為、辦事效率明顯提高、工作作風明顯轉變的人和事,形成良好的輿論引導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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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但要抓緊上路。

黨的十八大以來,制度“籬笆”越扎越緊,紀律要求越來越嚴,“四風”頑症得以糾正,腐敗蔓延勢頭正在扭轉。沒有反腐過頭,也不存在矯枉過正,所以還要持之以恆,以治標之力治本,以反腐之力反一切偏頗認識,以新的作風、新的成效,激發改革發展強大活力。

首先,要認清危害。當前,雖然亂作為現象正在被剷除,但也出現了熱情消減、消極怠工的新動向,出現了只要不出事,寧願不做事的“無為官”,出現了讓人猜不透底、摸不到邊的“忽悠官”,遇到問題打退堂鼓、遇到矛盾繞道走的“太極官”,諸如此類問題。應該講,無為也是腐敗。究其原因:一是佔用公共資源,比如崗位、職位等;二是佔有資金俸祿。“無為”的腐敗,如同潛伏的毒瘤,不予重視,不僅會逐步變“硬”變“堅”,還會慢慢“癌變”,最終損害改革發展大局。所以,要講清問題危害,認清形勢任務。

其次,要跟上節奏。為什麼解決腐敗舊問題,又出現“無為”新問題?是因為我們還沒有做到系統、全域性地思考解決問題,沒有做到經濟發展、改革創新與反腐倡廉的“力度統一”,沒有落實治本的責任,沒有跟上改革的節奏。腐敗問題可以通過監督檢查來查究,但改革發展卻需要創新與活力來推動。因而,要繼續嚴懲腐敗,讓廣大黨員幹部常思貪慾之害;要疏堵結合,通過制度重構、營造氛圍來凝聚改革活力,通過區別對待,寬容失誤、失敗,減少荷載“負壓”,引導健康成長,激發擔當勇氣。

再次,要形成共識。一方面,反腐永遠在路上,要看大局、明大勢,不誤讀形勢、不誤解精神、不誤會任務要求,做清醒明白之人。另一方面,擔當之責更要形成共識。沒有共識,就沒有合力;沒有合力,就形不成改革的勢能;沒有勢能,“雙輪驅動”就無從實現。清廉只是底線,發展才是真英雄。嚴查“貪庸混”,激勵“勤能卓”,才能形成“清廉為官、事業有為”的強大氣場;敢於擔當不推諉,勇於負責不避責,善於作為不亂為,才能形成改革發展的強大動力。

【篇二】

近日xx總理在基層調研時針對有些地方的‘為官不為’現象使用“尸位素餐”一詞進行了嚴厲批判。同期網路上湧現了大量文章就政府官員抱著‘只要不出事,寧願不做事’,甚至‘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的敷衍了事的態度進行評論。

“為官不為”本質上是因個人能力受限為求安穩、慵懶至極的行政行為;上級有明令不聽,企業有問題不解決,百姓有疾苦無動於衷,飽食終日、無所用心,似乎也在點卯當差,實際是一種消極腐敗。其影響長遠、破壞範圍廣、弊端效應大。這般“在其位不能或不盡其責”,是對責任的褻瀆和貪汙,損害黨和政府的形象,辜負人民期待,耽誤一方發展,這就是腐敗。

正因如此,人民日報才刊發秦強的《以“三嚴三實”治庸官懶政》,站在公正的立場,對一些領導幹部中存在庸官懶政現象進行批評,竭力倡導通過在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中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推動各級領導幹部把“三嚴三實”作為修身做人用權律己的基本遵循、幹事創業的行為準則,是從根本上解決庸官懶政問題的良方。

縱觀輿論對庸政懶政的批判,偶有憤世嫉俗、偏激過火的情緒發洩,但更多的是網民在質疑中流露出了自己的憂黨之心和興黨之責,以及對黨的殷切期望。

為官避事平生恥。能幹事、敢擔當、有作為,這是黨員幹部的立身之本、從政之要。回顧歷史,先賢們為我們樹立了執政典範,范仲淹的“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濟世格言,林則徐的“苟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的為官信條,這些震古爍今的鏗鏘之音反映了先賢們做人的寬闊胸襟,更體現了他們的家國情懷。xx曾多次要求黨員幹部要像焦裕祿同志學習,篤行焦裕祿精神,努力做焦裕祿式的好乾部,鼓勵幹部一心為公、兢兢業業、敢於擔當。

每一個黨員幹部都要樹立責任意識、擔當精神,這是根治“為官不為”現象的思想保證。同時,必須通過制度建設進一步明確幹部考核、評價、問責機制,在廣大幹部黨員中營造擔當可貴的良好氛圍,以實際行動為敢於擔當、實幹幹實的幹部保駕護航,造就人人奮發有為、個個積極向上的政治生態。讓有為者有位,無為者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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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時間以來,有的地方出現了一些改頭換面的“為官不為”現象,引起各界關注。從中央到地方,多次提出對“為官不為”現象加強整治,這對各級黨員幹部是一種警醒和鞭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就要堅決整治各種“為官不為”現象,對庸政、懶政“動刀子”“出重拳”。

應當看到,除了久治難絕的“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等“衙門作派”,“為官不為”也有一些“新變種”:例如有的幹部在經濟新常態下發展思路和工作方法調整不及時、不到位,缺乏主動進取精神;有的幹部對反腐倡廉的新態勢和新要求有“不適感”,怕擔責任、怕擔風險,甚至抱著“不求過得硬、只求過得去”的敷衍態度。

個別幹部“為官不為”,暴露出他們在權力觀、政績觀上的偏差。他們在內心深處沒有牢記“權為民所用、情為民所繫、利為民所謀”的要求,只想當官不想幹事,只想攬權不想擔責,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必須清醒地認識到,“為官不為”現象與全面從嚴治黨的要求背道而馳,危害性不容忽視。任由個別“為官不為”現象滋生,不僅會傷害政府公信力、敗壞幹部隊伍形象,更會殃及群眾利益、影響發展改革大計。

整治“為官不為”,既要思想上重視,更要在制度約束和日常監管中抓落實。首先,要建立和推行黨員幹部權力清單、程式清單和責任清單的行政權力執行機制,壓縮推諉扯皮空間,提升行政效能;其次,要不斷完善政績考核和幹部評價機制,鼓勵勤勉者上、慵懶者下;此外,紀檢監察部門、效能管理部門和社會監督之間要形成合力,對“為官不為”的典型案例及時曝光、嚴肅追責,讓“為官不為”的不良作風沒有立足之地。

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要求,需要廣大黨員幹部以身作則、點滴踐行。新形勢下,廣大黨員幹部必須不斷增強自身的政治責任感和歷史使命感,在思想上、行動上堅決摒棄“為官不為”等庸政、懶政、怠政習氣,以更高標準和要求主動作為,勇於擔當,努力形成人人幹事創業、個個奮勇當先的良好氛圍,不斷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新局面、新風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