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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通用21篇)

欄目: 讀書心得體會 / 釋出於: / 人氣:3.54K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

-------小人物,大時代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通用21篇)

其實,讀到文中許三觀揹著一樂去吃陽春麵時,目光在那段上‘駐足’了好久。回憶起數年前看見的一個場景,一條街頭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樹,泛著昏黃的路燈下,映出了那位父親臉上絲絲皺紋與額頭上幾根微微發白的髮絲,父親的背上是一個正熟睡的孩子,父親小心翼翼使步子儘量平穩······

在我們看來這個場景是父愛,可許三觀呢,他揹著只是一個被他養了九年卻和自己沒有一點血緣關係的一樂,他的愛已超過了血緣之親。如果是今天這個時代,試問有誰會像許三觀一樣做了九年的“烏龜”卻還選擇繼續養一樂,又有誰會容忍這種事發生?可許三觀,他沒有說不要一樂,沒有罵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對待他。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輝吧!人,性本善!一樂剛開始離家出走時,許三觀其實表現的不擔心,甚至還很氣氛,這很正常,他不過是心裡有氣,不甘罷了。誰會讓他最喜歡的兒子卻是別人的。他曾經整夜整夜地照顧一樂,最疼的也是一樂。可天黑之後,他也著急起來,已經養了十一年的兒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兒子又能怎樣,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該變成親人了,更何況許三觀還是看著一樂一天天長大的人。在他那責罵中,我們能聽出他的擔心,他的心疼,在他滿含愛意的責罵中,漸漸走回了勝利飯店。

整體

小說圍繞著賣血的經歷,展開許三觀生活中的瑣事,體現出一個男人所應當承擔的某些責任,或許這也正是一種人生的無奈。小說飽含辛酸的經歷,但也不乏幽默之處,比如每次賣血前喝足八碗水,這樣身上的血就會多起來了,諸如此類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賣血,似乎離我們很遙遠。其實我國文~時期離現在也只不過40年時間。小說向我們披露了40年前的人們在遇到困難時,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賣血。許三觀第一次賣血是為了娶老婆,第二次賣血是為了償還一樂砸破方鐵匠兒子的腦袋的醫藥費。自然災害的那一年,為了讓三個兒子和許玉蘭不用再喝玉米粥,許三觀再次賣血,讓全家人吃上面條;二樂在鄉下插隊,為了討好二樂的隊長,好讓他能早日調回城市,許三觀又賣了兩次血,請二樂的隊長吃,給二樂的隊長送禮;一樂不是許三觀的親生兒子,但許三觀最愛的還是許一樂,對他也是最好的。一樂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裡沒有錢,許三觀就一個地方一個地方去賣血,一路賣到去上海,為了救一樂的命,他可以連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賣一次血,在松林還差一點把自己賣死了。

這些賣血的經歷,都說明許三觀身為一個男人,身為一家之主,身上責任的巨大,他為了這個家一次又一次的賣血,為了兒子一次又一次的犧牲,也體現了他的父愛。他是用生命去愛著這個家。作者將許三觀設計成一位集責任與善良於一身的人,作者設計得很成功,許三觀確實是一個讓人感動的人物。他只是一個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個大英雄。

小人物

許三觀,他,不過是一位最底層,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罷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堅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觀”—— “良心觀、婚姻觀、平等觀”。作為一個小市民,他沒有遠大理想,唯一的願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愛、有親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狹隘、有錯誤。他一生都很苦,甚至習慣了苦難,還會自己年老無法賣血而痛苦。

良心觀

“做人一定要有良心”。儘管他恨何小勇,很堅決地不同意一樂去叫魂,可他還是說“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說,其實他很無私,為給孩子改善伙食去賣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養過你,心裡難受一下,掉幾顆眼淚出來,我也就心滿意足了······

”多麼樸實的話,他所求的其實很簡單!

當一樂病了,急需用錢時,他一次又一次地為了救一樂而不顧生命去賣血,並不會在一樂危急時,去想他不是我的兒子,去想該不該去救他,也許這就是他的“良心觀”,至少他救了一樂,救了一條命,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觀

許三觀,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觀”,當他決定和許玉蘭結婚的那一刻起,已經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責任。許三觀和許玉蘭的婚姻一開始未必是因為愛情,但是隨著彼此的付出他們之間不僅有了那難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愛。還記得在他們家鬧糧荒的時候,那時候他們家幾乎沒有糧食了,可是就在那個時候許玉蘭還記得許三觀的生日,並且還在他生日那天特地為一家人熬了一鍋加糖的稍稠一點兒的粥。小小的舉動但卻滿是溫暖,在那個饑荒年代人們很難還能想到別人,就連夫妻之間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著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沒那個心來為家人過生日,可是許玉蘭卻不是這樣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愛著許三觀的,也許剛結婚的時候她並不是深愛著這個男人,可是經過了那麼多後她深深地愛上了這個男人!這樣的愛情才能真正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我想玉蘭對許三觀這樣的愛,許三觀是深有感觸的,而且我相信正是這樣的樸實才讓他們的愛情更加的堅固。在我眼裡那種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這樣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長的。就像許三觀和許玉蘭這樣彼此心中都想著對方,彼此都為對方著想。我相信只有這樣的愛情才能真正的經得起考驗!

他們兩人共同努力,一起走過饑荒,走過水災,走過彼此最艱難的時刻。他們有對未來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對彼此的關心照顧,他們有著一種最樸實、真誠的愛情,不需要過多現在浪漫的語言。在那個時代,他們沒有爭吵完就分開,沒有因苦難而各顧各。

平等觀

許三觀,他有自己堅守的原則,有與妻子的樸實的愛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觀”。當他知道一樂的事之後,他認為妻子犯了錯,所以在那一段時間裡,他一直在享受,而沒有幹活,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當他了林芬芳後,也是為了使妻子平等(當然,這並不是他自願的。)許玉蘭神氣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紡的線衣,與鄰居們聊天,而這時許三觀卻在家裡做飯。但沒多久,他又不幹了,他認為許玉蘭的錯誤比他嚴重,又不平等了。

大時代

在文化~時期,社會處於一片混亂,早已沒有了是非曲直,早已沒有了錯與對,那個年代,人民公社,大躍進、大鍊鋼鐵,文化~,大字報等等。物質,精神都極度匱乏。反正毛主席說的就是真理,反對毛主席的就應該被。所以有一些人就藉著毛主席做了一些荒.唐的事兒。而且有一些人也藉此打擊報復,因此有很多無辜的人因此遭受迫害,而許玉蘭正是這些含冤受罪的人中的一員。但最令我感到的還是當許玉蘭被誣陷遭時,許三觀並沒有不要許玉蘭,他親自去給他送飯,看到他有一陣一陣的難受,在人群前他裝作不給她吃好飯,也算在她的樣子,實際上卻為她做了紅燒肉,而許玉蘭還要省下肉給孩子們吃。他想著她,她還想著孩子們。多麼和諧溫馨的一家!這在當時也是最難得的吧!

也許時過境遷,多年後,無意中回想起這個樸實的故事,還會被感動,亦或是有不同於現在的感受吧!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2

初識《許三觀賣血記》,我的第一反應是許三觀會是一個嚐到賣血甜頭而不斷成癮,致使最後死於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書都有種膽戰心驚的感覺,生怕許三觀遭遇不測。事實上,許三觀沒有因為賣血死於非命,但也是當時社會的一個普通而又普遍的人物,是當時中國社會的縮影。許三觀的父親死了,母親跟別人跑了,他和鄉下的四叔最親,他在城裡的蠶絲廠上班,靠自己的勞動賺錢,只能勉強維持生計。

小說一共寫到許三觀賣血十一次。第一次是一天下班後許三觀碰到了阿方、根龍倆人,倆人帶他賣了血,賺了三十五元錢,帶他第一次下館子吃豬肝,喝黃酒。有了第一次賣血,很快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賣血都反映出許三觀這樣的小人物式的貧窮、愚昧和內心的麻木。其中一次賣血是因為一樂打傷了方鐵匠的兒子,用來還錢給方家大兒子療傷,是貧窮和人物內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有一次賣血是為了“報答”林芬芳,因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種對許玉蘭的報復心理在裡面;還有一次賣血是因為文~後鬧饑荒,家裡揭不開鍋,許三觀帶兒子們去吃麵,為了吃飽肚子,卻唯獨不帶一樂,因為他是何小勇的兒子,這再次反映了許三觀的愚昧;再一次賣血是一樂、二樂去插隊,許三觀給了他倆一人十五元。最後幾次賣血是為了給一樂治肝病,許三觀一路賣血到上海,中途差點喪命。儘管一樂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許三觀還是拼盡全力去救一樂。小說在這裡將許三觀這一普通的底層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點,給予光環。

而最後一次賣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賣血,都是為生活所迫,然而最後一次賣血,真的只是為了一頓炒豬肝和那點黃酒麼?其實不是的。試想前幾次的賣血,許三觀要麼是為了一樂,要麼是為了自己所謂的“報復”,都是身不由己。他從沒有為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去賣過血,或者說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麼,這讓我覺得許三觀這個人物是可悲的,又是可憐的,他的一生都沒有真真正正為自己活過。

當然最後的結局還是令人欣慰的,沒有讓這個悲劇式的沒有自我的人兒連性命也丟掉。人一旦沒有了生命,那一切就不復存在了,所有他做過的事情也都沒有了意義。許三觀的悲喜交加的人生也折射了當時中國的社會現實,貧窮之下溫飽無法解決,何談追求,更何況是為自己而活,活出精彩。按理說,當下人們大多沒有了溫飽的困擾,應該考慮如何為自己而活了。可仍然有不少像許三觀這樣再普通不過的人被生活役使,無可奈何,無法為自己而活。他們的生活經歷決定了他們仍然有著小市民的愚昧和麻木。當所有的一切都變好的時候,人卻不適應了,不知道如何生活了。一個時代造就一代人,是時代造就了許三觀式的一代人,他們過慣了苦日子,思想麻痺,當美好生活向他們張開雙臂的時候他們卻躲開了。

或許我本身就有悲天憫人的情懷,看到可憐之人會油然而生出憐憫。讀許三觀會有一種同情,會替他擔心,怕他最後為了生存不得不榨乾自己的鮮血。讀他悲喜參半的一生會讓我想到五爺爺。五爺爺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民,為人厚道,四鄰八舍沒有不稱讚他老實厚道的。因為種.種原因,他一生未娶。自己孑然一身,孤苦無依。小時候的我看到他去集市上買東西吃,總擔心他會被人騙;看到他吃東西吃很香,總擔心他撐著。他來我家,我就各種好吃的都拿給他,我常常擔心五爺爺老了自己凍死在家裡。五爺爺是家裡的老小,有爹媽疼有哥哥姐姐寵,而且很有學問,而且當時還是鹽廠的工人。我不明白他為什麼沒有娶妻,最終什麼都沒撈著,只能回家收破爛。後來聽爺爺說是因為精神上的原因,五爺爺精神很容易脆弱。五爺爺從鹽廠回來後就一直靠收破爛為生,他不捨得吃不捨得穿,前前後後攢下了好幾萬塊錢,臨了一場突如其來的疾病奪去了他的生命,所有關於他的一切都隨著他呼吸的停止離開了。他曾經吱吱作響的鐵門早已鏽跡斑斑,曾經載滿廢紙箱的電動三輪車再也沒響過。人們唏噓感嘆命運如此不公,可時間久了,也會忘記那個總是笑呵呵的老實憨厚之人。

既然生命如此短暫,禍兮福兮不可知,何不盡情揮灑熱血,用心生活,為自己而活,活出屬於自己的精彩人生呢?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3

餘華的《許三觀賣血記》,是通過對主人公許三觀一生悲劇的人生經歷來折射出那個年代的生存環境。

小說一共寫到許三觀賣血十一次。第一次賣血是為了娶許玉蘭,反映出來的其實是當時的貧窮和愚昧;第二次賣血是因為一樂打傷了方鐵匠的兒子,用來還錢給方家大兒子療傷,也是貧窮和人物內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賣血是為了“報答”林芬芳,因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種對許玉蘭的報復心理在裡面;第四次賣血是因為大躍進帶來的災難,僅僅為了帶兒子們去吃麵,為了吃飽肚子,反映的是大躍進的惡果;第五、六次賣血是為了兒子的前途,讓用來討好兒子的隊長,個人認為是自身的貧困和文~影響,以及階級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賣血,是為了治一樂的病,同樣是因為貧窮,不得已而為之,雖然,一樂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這裡將許三觀這一普通的底層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點。

最後一次賣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賣血,都是為生活所迫,然而最後一次賣血,真的是為了一頓炒豬肝和那點黃酒麼?其實不是的。關於這一點,有很多種認識,許三觀一生都在為生活所迫,那個特定的環境裡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從他結婚後到最後一章為止,他都沒有為自己賣過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飽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後的一次,或許是悲劇的一種迴歸,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體現,是社會對人影響的體現。

主人公許三觀本就是一個矛盾的複合體。從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個時代的一段歷史。許三觀的生活艱苦,不是他一個人的艱苦,是當時社會底層的勞動人民的生活艱苦的一種典型體現。也體現出作者對百姓疾苦的關心。

就全篇來看,小說的寫作手法並不是很細膩的那種型別,語言貼近生活,短句較多,生活化語言較多。一些細節描寫也是相當的出色,如最後許三觀老了,血頭不要他的血了,他‘“ 許三觀開始哭了,他敞開胸口的衣服走過去,讓風呼呼地吹在他的臉上,吹在他的胸口;讓混濁的眼淚湧出眼眶,沿著兩側的臉頰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裡,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淚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腳在往前走,他的眼淚在往下流。他的頭抬著。他的胸也挺著,他的腿邁出去時堅強有力,他的胳膊甩動時也是毫不遲疑,可是他臉上充滿了悲傷。他的淚水在他臉上縱橫交錯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縫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長出去的樹枝,就像渠水流進了田地,就像街道佈滿了城鎮,淚水在他臉上織成了一張網。”這一段描寫將許三觀的傷痛描寫到讀者的內心深處。又如最後許三觀連續要三份炒豬肝的描寫,體現了主人公簡單的生活願望,他從來沒有過過什麼好日子,動不動就要為家裡的災禍去賣血,最後只想美美的吃一頓,僅此而已。

雖然也有一些少兒不宜的內容,但是總體上來看本書還是很有價值的。至少證明了餘華作為一個成功的作家,心裡裝的,是天下。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4

很久之前,有這麼一個年代,它對我們來說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會充滿著貧瘠和現實。現實到你得靠賣血來維持你的生活,許三觀就來自那個年代。

在許三觀的一生中,幾乎許多重要的時間都有著賣血的場景。他娶許玉蘭用的是賣血的錢,去勝利飯店吃飯用的也是賣血白錢,給林芬芳買慰問品也是用賣血的錢,可以說,賣血對許三觀來說是一棵搖錢樹。

許三觀賣血也繫著整個家,每當這個家到危亡之中,必須用錢時,許三觀就會義無反顧的去賣血賺錢,一樂打傷人,二樂辦酒菜都是用許三觀賣血得來的錢,可以說,賣血是許三觀的救命稻草。

但這並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著劇毒的救命稻草。當他睜睜的看到根龍賣完血後就倒下了,他明白了賣血會帶來什麼後果,他開始能不賣血就不賣血,真的應了許玉蘭的話:“賣血就是賣命呀!”。

但是他仍舊沒辦法放下賣血這個方法。在小說裡,許三觀的大兒子許一樂病了,他們家沒辦法支付這筆醫療費,於是,許三觀不得不又去賣血。

這次不同往常,因為這次是一次最長,也是最艱難的一次。他隔一站就賣一次血,他身體都快承受不了這樣的透支了,他還在繼續,他完全可以借一樂不是他親生的理由而將一樂扔下不管,但他沒有,他愛著一樂,這次,許三觀的血裡飽含著濃濃的的父愛。

當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沒人要了時,他該有多傷心。沒法賣血也就意味著他失去了支撐這個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著他用賣血錢養活的家人。也許,不賣血的他才是最快樂的。

在路人眼中,許三觀的血從珍貴、寶貴再到沒有,但在許三觀家人的眼中,許三觀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貴的東西,它曾像一顆頂天大樹,將整個家撐起。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5

這本書篇幅不長,大概十二三萬字,情節緊湊,所以一口氣便讀完了紙質版。整篇小說餘華沒有煽情。每一個沉重的悲劇都是痛苦的,每個人都感受到孩子死去般的麻木力量。《活著》是一次殘忍的閱讀。餘華不遺餘力地展示誤導的命運如何摧殘人的生活。

主人公福貴經歷了一生的苦難,家人先後離他而去,一次次在絕望的邊緣徘徊,但是他卻有對苦難的承受能力,對世界的樂觀態度。當他發現間接害死自己兒子的但昔日患難與共的春生,他選擇了埋葬仇恨,他們之間互相感激,互相仇恨,但是誰也無法拋棄地方,同時誰也沒有理由抱怨對方。即使是在絕境面前他依舊勸解朋友要堅強地活著,只要活著,只為能夠活著。

我們現在的生活中無疑也會有許許多多的困難也挫折,有的時候我們確實很難以承受,然而每當我想到福貴他依舊感恩生活的時候我就會自慚形_,覺得自己與福貴的差距,或許我無法在經歷這些苦難之後得到內心的昇華,然而我卻可以通過對福貴經歷的觀察感同身受!

無論怎樣,生活總要繼續。只要活著就好,只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6

我上國小一年級學到了很多知識。我學會了拼音,認識了很多字。我可以自己讀課外書了,會查字典,會有感情的朗讀課文,我很高興也很快樂。

書中的知識豐富多彩,讓我很留戀。每一本或每一篇我喜歡的,我都讀好多遍,甚至都能背過了。我把喜歡的書或者文章講給媽媽和同學們聽,有時逗的她們哈哈大笑,我也樂在其中。我雖然沒親自到天安門廣場觀看升旗儀式,但書中的知識能讓我感覺到她的莊嚴,雄偉。雖然沒見過諸葛亮,但我知道他的機智。

讀書給我帶來了歡聲和笑語,就讓我們在知識的海洋裡暢遊吧!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7

一個農舍,(書中的綠山牆農舍)一個女孩。這個女孩叫“安妮·雪莉”,是個天真、可愛的孩子。

我在這本書裡第一次“遇見”安妮,對她並沒有半點好感,倒覺得她令人厭惡。因為她的那張嘴一路上幾乎沒停過。而且在當時的我看來,她講的都是些廢話。書中有段話這樣寫道:“馬修就像大部分沉默寡言的人一樣,喜歡聽那些能言善辯的人說話。如果對方只是要他做一個聽眾,他是絕對不會拒絕的。”我雖說不像馬修那樣沉默寡言,但也不很愛說話,特別是以前。這句話說得對,但有時並不是這樣,就像當時我捧著書看安妮說的整整幾頁話時。不過,身臨其境也許會比當時的感覺要好些。

但是,事實證明,我對安妮的第一印象並不完全正確。書看到一半不到時,我已習慣了安妮的“嘮叨”,那充滿幻想的語言。我覺得她很可愛。安妮的學習成績很好,但有一個強勁的對手——吉爾巴德·布賴森。吉爾巴德學習也很好,但卻因為一開始嘲笑安妮的紅頭髮,兩人為敵,但最終化解恩怨,成為好友。但吉爾巴德曾經向安妮道歉過好幾次,都沒有得到原諒。安妮覺得他狠狠地傷害了自己的自尊。由此看來,安妮也是個固執、有個性的人。

安妮雖然十分可愛,但我特別不喜歡她的虛榮心。我承認,人都有虛榮心,我也有,但安妮把虛榮看的很重。就拿上面和吉爾巴德的事來說。吉爾巴德不過開個玩笑而已,安妮卻覺得被傷害了自尊!我不理解,覺得太誇張了。安妮雖然有缺點,但還是令人喜愛。她說的話總透著純真。雖然許多人覺得安妮是個怪孩子,但她的許多話並不缺少道理。安妮最擅長天馬星空的想象,論想象力,沒人能超過她。她幾乎每分鐘裡都能幻想。這也是她的一大可愛之處。

被世人稱為“紅頭髮安妮”的安妮,小腦袋裡冒出的各種念頭,現出的各種幻想都令人感受到她的純真。這本書也給了我很多幻想的機會。我也被這本書和安妮深深地感染了。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8

高爾基說過:“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它可以使我們擴大視野、增長見識、豐富積累、提高素質,有著十分積極的意義。

讀書最大的樂趣就是從中找到自己不知道的事情。裡面有少年時期的叛逆,美麗風景的描寫,鮮為人知的祕密或故事,探索奧祕,還有給人鼓勵的感人事蹟。

讀書是一種休閒。煩悶時,讀書可以解悶;當你勞累的時候,讀上一本書,它使你的靈魂得帶到了解脫,不再有了世俗的煩惱,融入了這本書的世界,體會其中的無限樂趣。

讀書給人恬淡、寧靜、心安理得的快樂,是名利、金錢不可取代的,書就像人類的精神營養劑,缺了它,生活必缺陷。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9

一個小村,一座小城。還有主人公福貴。

這部小說的確讓我感到沉重,我覺得《活著》是一部超越個體情感而站在人類關懷的高度進行的創作。人的一生都不會風平浪靜,會經歷無數坎坷風雨,但人就是要默默得為了活著而忍受。這個看似荒唐的理由卻充滿了對生命價值的肯定和人文價值的關懷,任何理由都不是人放棄生命的理由和藉口,這個簡單卻又充滿思辯色彩的道理被餘華用小說的形式進行了活生生地詮釋。

“老人和牛漸漸遠去,我聽到老人粗啞的令人感動的嗓音在遠處傳來,他的歌聲在空曠的傍晚像風一樣飄揚,老人唱道:少年去遊蕩,中年去掘藏,老年做和尚。”書的最終似乎沒有忘記又留下講述者自我在慢慢降臨下來的夜幕中說的一句令人回味的話,“我明白黃昏正在轉瞬即逝,黑夜從天而降了。我看到廣闊的土地袒露著結實的胸膛,那是召喚的姿態,就像女人召喚著她們的兒女,土地召喚著黑夜來臨。”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個被播種的苦難都會成長為一個期望。他們就是我們自我的馭手,不管身上承受著什麼不管脖子上套著什麼,不管肩上負載著什麼。

在艱難中活著,在活著中享受艱難!

活著,就要善待身邊的每一個人、每一件事,千萬別為自我找什麼藉口,因為人是為活著本身而活著的,而不是為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著。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0

這一段時間,我讀完了《安妮日記》這本書。對於《安妮日記》,其實我早有耳聞。這本書根據一個猶太少女寫的日記編寫而成。它對我的啟發非常大。

本書主要講了:一個猶太少女記述二戰期間密室裡的人的生活實錄。安妮原來居住在德國的法蘭克福,納粹興起後隨家人避難到荷蘭的阿姆斯特丹。在她生日時,收到一個日記本作為生日禮物,從此開始寫日記。在漫長的25個月中,她用她的筆記錄了她在密室裡的每一天成長經歷,並對戰爭、反猶太主義、與父母的關係、自然性、宗教等問題進行了反思。

我瞭解到,自從1993年元首法西斯政權執政以後,開始對猶太人進行殘酷的欺負。一連串的專對猶太人實施的方法出臺。法律規定,猶太人必須佩戴一枚黃星;猶太人必須交出自行車,並且不許乘電車;猶太人只許在下午3——5點之間去買東西,而且只許進猶太人開的超市等。

我覺得元首太殘忍了,猶太人也是德國人,為什麼要這樣對他們?非要把他們趕盡殺絕才肯罷休?在為猶太人抱不平時,我真正地領悟到安妮熱愛生活和學習的人生態度,永遠滿懷著理想,身處險境不氣餒、不屈服。我要學習她善於思考、敢於深刻剖析自己、正視自己的缺點的品格。

在此呼籲一句:願天下永遠和平!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1

今天,我在家裡又看了一本書,名字叫《智慧故事》。

這本書一共有8冊,共十一萬個字,一百三十六個小故事,有成功故事、有外國名人故事,還有愛的故事等等,寫的都是關於智慧的。作者就是有名的閔群。

會讀書的人才會學習,愛讀書的人才會成功,會讀書的人才能站在社會發展的最前沿,只有愛讀書的人才能成為時代最需要的人,書始終是你最樸實、最永恆的朋友。書是學無止境!

書籍是人們寶貴的階梯,沒有書就沒有了未來,沒有了一切,沒有將來,沒有任何東西。如果小時候你不好好讀書,長到了你後悔也來不及了,想彌補也來不及了,書要讀好,上課要認真聽講,考上好成績,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只要堅持一定會成功的,不能錯過時機。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2

起初,我只是為了湊夠書券面額而買了這本書,我貪婪地讀著那些我的“初戀”。因為我不太喜歡外國書,它自然被我擱在了角落。直到幾天前,閒來無聊,翻開了它,剛開始那些關於鄉村畫面的描寫令我乏味,直到安妮對她的養母大講特講時,書中描寫此時養母表情為“驚呆”,我才覺得有趣起來。於是,就這樣痴痴地看了下去······

住在綠山牆的馬修兄妹打算收養一個十一歲左右的小男孩來幫助他們幹農活,可是因為傳話人的一個錯誤導致了安妮的到來,一個女孩的到來!安妮並不漂亮,臉又小又白、又瘦,佈滿雀斑;嘴巴很大,眼睛也是。馬修是個害羞的人,更討厭女性,因此安妮的到來令他大吃一驚,但是安妮的“特殊”讓他最後欣然接受:女孩喜歡坐在車站外,因為那裡有更適合的想象空間,女孩很喜歡想象,她把林蔭大道叫做“喜悅的潔白之路”,她把巴里的池塘叫做“閃光之湖”,她把她並不漂亮的形象想象成是長的漂漂亮亮,胖乎乎的,胳膊淺淺的凹下去的······並且女孩總愛把她的想象滔滔不絕的分享給大家

透過安妮的想象,讓我恍然大悟原來一成不變的一些東西有它的“另一個”畫面。在我的印象中安妮無時無刻不在想象,把好的動人的事物想象的更有詩意,把她自己覺得美的事情想象也能發生在身世悲慘的自己身上,能夠通過努力獲得的絕不放棄,而對求之不能得的事從不抱怨,這使我對安妮的樂觀心生敬佩。

是啊,一些不必須擁有的,何必為他們而感到苦惱呢?想象著你擁有,不必在意別人的看法。安妮雖然並不是一個長得漂亮的女孩,但她那在我看來既純真也無聊的舉動也或多或少地打動了我。時常在想,如果我也有這樣的想象力是不是對於一些事情也能一笑了之了呢?

當然,安妮也是一個普通女孩,她也跟我們所有的女孩一樣喜歡漂亮,當她看見別的女孩穿泡泡袖,而她的養母不同意給她做泡泡袖時,我想象著她那沮喪的樣子,不禁莞爾。

因為在她身上發生的跟我一樣令人哭笑不得的故事和她奇怪的想象,讓我喜歡上了她。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3

從_年到_年,餘華在不斷的自序中完整著自己。寫下的《活著》在_年後的今天看來,跨越了時間的障礙,頑強地活著。

深夜讀來,數次忍不住淚流。明明是作者精心的擺佈,但讀來卻穿越了每個文字的阻隔,直逼人心。相較於時下輕飄飄的煽情、赤__的炫技,餘華的文字是讓人感覺不到技巧的,命運的厚度與沉重已足夠撐起整個故事。情感本就重得摧人心肝,還何須再去“煽”?

我們能做的已經不是旁觀與審視,而是站在福貴一家人的茅屋裡,和他們一起笑,一起哭。這是很奇妙的視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誰,但在閱讀的每個瞬間卻又身不由己地被捲入其中渾然忘我。正如餘華在_年的自序中所言,當他以旁觀者的視角來寫這個故事的時候,困難重重,可是當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稱來寫這個故事的時候,突然順暢無礙。冥冥之中自有天意。這彷彿也是一個奇特的隱喻,這個故事必須讓我們進入、替代。

福貴的一生絕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著》是每個人活著的象徵。儘管我們可能沒有福貴的苦痛、沒有福貴的歡樂,但是,每個人只要活著,就必然要經歷他(她)自己的悲歡。

徐福貴的前半生可以說是自己造的,本來是地主家的少爺,賭嫖俱全,傾家蕩產。可是從敗家之後的每一步,似乎就走進了命運的魔掌。福貴的後半生可以說真是無奈。去給母親請郎中時被抓了壯丁,後來又經歷三反五反,大躍進的窮困難捱。兒子死於人禍,妻子死於疾病,女兒難產殞命,女婿事故身亡,的孫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無助就像福貴面對醫院那個小房子時的恐懼和無奈,這就是命運,或者說叫宿命。在這樣龐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貴仍然要樂樂呵呵地活下去。餘華說:“人是為活著本身而活著的,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著”。

福貴和老牛相依為命,一樣黝黑,一樣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啞卻令人感動的嗓音”唱著歌謠,自鳴得意。故事的開篇,老人吆喝著“二喜、有慶不要偷懶,家珍、鳳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這時候“黝黑的臉在陽光裡笑得十分生動,臉上的皺紋歡樂地遊動著”,這時我們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結尾的時候,當老人再數出這一個個名字的時候,悲喜在那一刻洶湧而來,不可斷絕。

餘華說:“生活是屬於每個人自己的感受,不屬於任何別人的看法。”福貴的一生抑或每個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還是寬若大地,冷暖自知,無人得曉。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4

同樣是離別,同樣是子去父送,而不一樣的是父親微笑地對我擺手。——題記

烈日炎炎的酷暑,暑假也如期而至了,離開了學校緊張的生活,回到平靜的家中,我深深地吸了口氣。望著家裡一貧如洗,悄然無聲,思念之情湧上心頭。父母半年前,為家庭的生計就遠赴廣州打工,可父母對我感人肺腑的教導,對我至深至真的愛卻久久縈繞在我心。

迷迷糊糊的在家呆了三天,正當按捺不住思念之情的時候,心有靈犀的父親從遠方打來電話問我和弟弟想不想來廣州住幾天。聽到這個訊息,我激動不已,立馬奔向房間,腦子裡不停地想著和爸媽見面的場景,當然還有一睹沿海發達城市廣州的芳容。

在舅舅的幫助下,我們順利地抵達了廣州,四周屹立著的高樓大廈對我們這些鄉村來的孩子是如此的新鮮與羨慕,兩邊的參天大樹像威武的哨兵整齊劃一的依次排開,不遠處的工廠發出震耳欲聾的聲音,人潮擁擠的小道上,大家行色匆匆,象總是有著忙不完的事一樣。

經過一天的奔波,我們終於在異鄉和父母其樂融融地住下了。我的爸爸是一個打工者,所掙的錢很微薄,但經過努力總算租了一間還算闊氣的房子,作為我們第二個家,就這樣看著多日不見的父母親,我們促膝而談著。在那兒,我帶去了暑假作業,嚴厲的父親雖然每天拖著疲憊的身體上班,可是出門時總是不忘叮囑我認真完成作業。但生性貪玩的我,每次都把父親的話當作耳邊風。最終,迎來的父親暴風雨般的斥責。每次看到父親火冒三丈的樣子,心理總有種愧疚感。這種感覺一直延續到現在。

那一天,父母終於都放假了,母親見地上堆滿了書和作業本,媽媽隨意翻開一本,恰巧是我投機取巧的,漏做很多,媽媽兩眼剎時瞪圓了,當即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嚴厲地對我說:“這樣還得了,兩個人學習越來越差,說話也變得如此猖狂,我們在外面辛辛苦苦打拼,到頭來換來的是如此無所謂。”她嘆了嘆口氣:“我不打工了,回家去。”

聽到這句話,我的心瑟瑟發抖了,媽媽的這種語氣和腔調是如此的陌生,讓我有些害怕,一種難以啟齒的悲傷湧上心頭,我到底怎麼了,一個聲音在我的心底呼喚。只看見滿臉愁容的父親無奈地發話了:“如果你現在回去的話,一切家中用的東西都得去買,不如過年陪我一起回去,可以嗎?”央求的聲音如此無力,無法抗拒母親的滿腔怒火。媽媽飯也沒吃就離開家,奔向工廠去。

我望著父親,他沒有吭聲,總是默默地沉思著。無聲的寂靜,望著父親憔悴的面容,我突然想到,媽媽若回家了,家裡所有的開支都落在了父親身上,這怎麼可以,我湊上前去,哀求著爸爸讓他勸勸媽媽,可是一向倔強的父親堅定地說:“什麼也別說了,你媽在這也有五、六年了,是該回家休息了,也好照顧你們,你們正是關鍵時期,耽誤不得,爸只希望你們好好珍惜時間,給咱爭口氣。”說完,就端起碗筷吃起來,雙眉緊皺著。

一直滿心歉疚的我,緊跟著父親,直到他上床睡覺的時候,我才發現他的腿上已經貼滿了止痛膏藥,此時的我,一種鑽心的疼痛傳遍全身。眼淚在眼眶中打轉,父親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卻笑著說:“這算什麼,沒事,咱是男人。”看到父親那一臉的鎮定自若,毫無怨言,我心虛,我又為這個家做了什麼,連最簡單的學習還偷懶,馬虎,逃避。我又算什麼男子漢。

母親的辭工書拿了回來,暑假就這樣,在一天一天和爸媽的磨合中度過。爸爸忙得樂此不疲,而的希望就是我們能快樂地學習和生活。

開學的前一個星期,父親陪我們到了火車站,進站時,父親給我們留下的依然是一抹淡淡的微笑。直到今天看到《背影》這一刻,那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湧上心頭。在廣州,我們的第二個家被我們的不懂事給抹殺了,父親卻依然面容暗淡,堅定地擺手和我們說再見,可誰知道,他轉身的那一刻是否眼睛含著不屈的淚水。離別了,意味著他往後沒有母親的分擔憂愁和精神安慰,陪伴他的或許更多的是相思、寂寞之苦。悔恨自己當初的天真和不負責任。

事已至此,感謝朱自清先生用質樸的語言讓我再依次感受

到了父愛深深,我的父親給我留下不管是蹣跚的背影還是堅定的微笑,我都將銘記於心,永生難忘,用實際行動履行自己的!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5

這個暑假我讀了一本勵志書----《天才少年維克多》。

維克多是一位早產兒,吐字不清,患有嚴重的先天性口吃。他是同學口中的傻瓜,也是老師眼中的差生。迫不得以退學後,他不得不與爸爸一起打工。因偶然看到了一個艾弗利公司的廣告,知道自己智商高達173,遠高於普通人,維克多頓時變得自信起來,在自己不斷努力下,成為了莎俱樂部主席。

維克多熬過了十七年的“傻瓜”生活,在那期間也多次受到同學的嘲笑與戲弄,他幾乎喪失了信心。他的好朋友羅拉也有類似的經歷,羅拉在成為作家後,多次幫助維克多,維克多漸漸接受自己,肯定自己,創造自己,進而信心滿滿。

小澤征爾是世界的交響樂指揮家。在一次世界優秀指揮家大賽的決賽中,他按評委會給的樂譜指揮演奏,敏銳地發現了不和諧的聲音。演奏之初,他發現了樂譜有些出錯,在和評委溝通後,得到的回覆卻是譜子一切正常。但小澤征爾堅信自己的判斷,斬釘截鐵地認為是樂譜的差錯。頗具喜劇色彩的是,這正是評委設下的“圈套”以此來檢驗指揮家能否分辨出樂譜的差錯的專業度,以及是否有對自己專業的持續堅持的能力。因為他們相信,只有堅信自己選擇並不斷堅持的人,才可能會取得功。

莎士比亞說:“自信是走向成功的第一步,缺乏自信即是其失敗的原因。”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維克多先天生理條件的缺陷,幾乎成為他此後人生的障礙,但在獲得對自己的清晰認知後,他不斷努力、向上,讓自己取得了一個又一個的進步。維克多人生成長的勵志故事,正是源於他自信、堅持的品質。相信自己,人生定會有奇蹟!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6

你能獨立一個人去航海嗎?你能獨自一人在荒島上生活幾十年嗎?你能在一無所有的情況用自己的雙手創造美好的生活嗎?相信你和我都會覺得十分困難。但是,有一個人卻做到了,他就是魯濱孫。

一心希望去航海的魯濱孫終於登上了出海的船,可不幸的是他遭遇到了風暴,漂到了一個孤島,雖然生還希望渺茫,可他卻靠著頑強的意志和智慧的大腦,用自己的雙手搭帳篷,掘洞穴,打圍牆,免受食人族侵害,還種植糧食,馴養家畜,製造器具,把荒島改造成了生機勃勃、欣欣向榮的家園,在荒島上生活28年,創造了一個難以置信的奇蹟。

書中的“野人危機”最吸引我的目光。面臨身陷孤島,發現野人,夜幕降臨,危機四伏的艱難困境下,魯濱孫竟還能對生活如此充滿信心,勇敢鎮定地面對困境,憑藉頑強的毅力創造出一個又一個的奇蹟。為了自己的生存拼盡全力,更為了日後長久美好的生活積極打算。魯濱孫這種樂觀、積極向上的精神深深感動了我。正所謂“山重水複疑無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只有積極面對挑戰,堅強不屈,充分運用智慧的大腦,才能勇往直前,戰勝一切困難,創造令人難以置信的奇蹟,最終走向勝利的巔峰。

張海迪曾說過:“即使跌倒一百次,我也要一百零一次站起來。”我們的學習生活也是如此,遇到“攔路虎”不要慌張,更不要氣餒。要保持冷靜、鎮定,更要用頑強的毅力和智慧的大腦思考問題,做出對自己最有利的選擇,堅強不屈,永不放棄,才能戰勝困難,用自己的毅力創造美好的明天,讓勝利迎接充滿希望的到來,讓美好的品質迎接我們的未來,讓我們一起來學習魯濱孫吧!

魯濱孫頑強奮鬥的精神和不屈的靈魂深深震撼著我,也讓我深受鼓舞。我的人生也會隨著這本書而起航,在人生的航海中,勇往直前,用毅力創造奇蹟。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7

我感受到活著更深刻的意義。人靠記憶來慰藉,靠傾訴來釋然,靠平靜來概括,靠回回首徹悟。

枯草衰楊,曾為歌舞場。富貴年少家庭富足,無需為生計費心勞累。生在地主家庭的富貴衣食無憂,讀私塾不需要走、有長根揹著,享受窮人無法享受的尊寵。在富足安逸的生活當中,富貴不知道自己的活著的意義,拋棄嬌妻,留戀柳巷。在酒醉_逸當中自甘墮落,毫無廉恥,顧忌,由青樓女子揹著自己串街走巷,成為縣城當中的笑話。在這裡他不知道這種快感、逍遙都是曇花一現,也無法體會到煙花易冷的淒涼。在紙醉金迷的世界裡,富貴給自己挖了一個坑,這一掉進去就從來沒有出來過。

_和賭相伴而生,相對煙花柳巷的柔情,_揮灑如金的緊張和刺激更加人你沉淪。在如夢如幻的賭局當中,富貴輸掉了祖輩積累的家產,從一個富貴之家變得一貧如洗。得知富貴輸掉家產之後的老父親並沒有像以往一樣暴跳如雷,反而十分的平靜。平靜的表面下是波濤洶湧的的百感交集。知道事情無法改變的狀況下,老父親決定給富貴上完最後一課,將家產換成銅錢讓富貴調到縣城去還債,富貴挑著一筐一筐地銅錢,肩膀磨出了血,明白賺錢的不容易,痛哭流涕,從此以後踏實的生活。

身份的鉅變讓富貴嚐盡了生活的艱辛,老父親被氣死,妻子被岳父帶走。富貴只能租種龍二從他手上贏走的五畝田地養活一家人。從一個福少落魄到自己耕種田地去養活一家人的艱辛可想而知。人往往在最容易活著的時候不安分地活著,而在最不容易活的時候又努力的活下去。看著年邁的母親蹣跚的跟著自己富貴的內心刺疼著,聰明伶俐的鳳霞跟著受累,富貴內心也是深深的自責。親情是人內心當中無形的線,看著親人為自己所累時,人的自責會達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富貴也是如此。富貴的人生從圓滑的曲線變得曲曲折折、顛簸不平了,但他一直努力的活著。相比較之前短暫刺激的快樂,現在的他是真實、充實的。

人一旦真實地活著,那不真實也變得真實。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8

《百年孤獨》是我比較喜歡的外國小說之一,我在讀這本書的時候和讀其它書都很明顯的不同,這可能就是本書的特點之一吧。這本書的不同之處就是全書幾乎沒有任何向上的積極氣息,有的只是孤獨和頹廢。

“不管走到哪,都要永遠記住:過去是虛假的,往事時不能返回的,每一個消逝的春天都一去不復返了。最狂熱、最堅貞的愛情也只是過眼雲煙”坦白地講,這部30萬字的《百年孤獨》,很好看,你會時而放聲大笑,時而眉頭緊鎖,當時重複率的表情是“瞪大的雙眼”因為據說本書是公認的魔幻現實主義文學代表性的作品。

《百年孤獨》,卻缺乏這種積極的精神,只有偶爾幾個積極的人物,比如活了115-120歲的烏蘇娜,他一直活到十幾章(本書一共才20章),那個時候他的曾曾孫子都出世。了總的來說本書的基調還是黑色的,結尾那句話“遭受百年孤獨的家庭,註定不會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現了”我的理解與書中的簡介不同,書前面的簡介說這句話代表的是積極,黑暗總會過去,光明即將來臨。

我卻覺得這句話是為這個悲劇魔幻的家族100年的孤獨歷史畫上句號。並不預示著以後的家庭就不孤獨,而孤獨其實是揮之不去的,誰也逃不掉的。書中的人物都是孤獨的,但每個人面對的方式有所不同。

奧雷連諾上校採取的方式是戰爭,永無休止的戰爭來排遣孤獨,但戰爭只讓他更加寂寞。梅梅用的是愛情,可惜他的愛情不被母親允許,寂寞也就依然如影相隨。

看《百年孤獨》我一直在思索一個問題,這個家族為什麼是孤獨的。我想來想去都貌似找不到答案,或許是因為代溝,或許是與世隔絕,還是說作者根本就不想說原因,只是表達一種狀態?都像,又都貌似不對,這個問題仍然在困擾我,希望朋友們看了之後大家討論討論。

這本書在我看來真的是很不錯,其中反映出的人生常態和人情世故,以及對人的本質的研究,作者都可以說是十分透徹的,透徹的讓人感到有一絲害怕的感覺,這就是書的殺傷了!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9

當我看完《百年孤獨》這篇小說時,頭腦中依舊處於十分興奮的狀態。情節的設定如電影一般精彩。先祖們的形態各異的性格和作風,現實和幻想的交錯,結尾處的出人意料等等,十分使人讚歎。可以說,從”魔幻現實主義“的角度來評價這部小說,不是很恰當的。它只描述出了這部小說的吸引人的表現手法而已。但是,進一步而言,這部作品包含了拉丁美洲的政治與歷史的變遷。詞句之間隱含著悲痛的與現實脫節的,或者說與現代文明,或是以西方文化主導的當代現實的脫節感。可以說,這是一個來自拉丁美洲的呼聲,一個來自千百年來,從世代重複的節奏中變革出來的呼聲。

在文中,我發現一個問題。那就是文字和拉丁美洲文化的融合現象。文中提到了西班牙語,梵文等等非常古老而陌生的語言。但是,人民的日常生活卻無法被正視和記錄下來。當吉普賽人在很多年之後,依舊用望遠鏡,甚至磁鐵,等”新發明“向馬孔多的人民進行宣傳時,人們依舊熱衷於此。這是否和中國儒教思想上的”生民“的概念很類似呢。

可以說,第三世界的苦難給了第三世界文學不竭的源泉。在內部矛盾,以及潛在的外部矛盾之中,以馬孔多為代表的較為自然發展的群落的這種現象普遍存在著。它就好像是一條在茫茫大海中行駛的一條小舟,乘風破浪,在向著一個不知名的目標前進著。而這大海則是千變萬化的世界史吧。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20

讀了餘華的十八歲出門遠行之後,開始對餘華有點產生興趣,活著讀後感。課間同學還不停的討論著。不知誰說他的小說《活著》很有味道,太好看了。於是我抱著一絲好奇借了這本書。10月5號下午,本著無聊便看了起來,誰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著》是一個名叫福貴的老人用一天時間對其一生苦難的敘述。在近四十年裡,他經受了人間的很多苦難,面臨了與一家四代人的生離死別,他本應該死掉,可他活著,甚至只是為了活著而活著。正如作者餘華自己所說的那樣:活著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福貴的不死,讓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著,有著自己存在的價值,有著自己活著的意義,有著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敘述方法,但卻有種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讀越有沉重感。而這種沉重感並非故事情節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於冰冷的語氣去描述不尋常的事情。而這種沉重以至於難以自拔的感覺就悄悄地潛入我心裡。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說餘華他就象一個熟練的外科醫生慢條斯理地將生活的殘酷本質從虛假仁道中剝離出來一樣。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貴的經歷,即小說的故事情節。然後是作者的寫作風格和特點。直到看到最後,看完了一本書,再回過頭來看看作者的簡介、別人的評語我又有了新的感覺。

回到本質,我一直在想《活著》的目的何在。僅僅只是為了寫小說而寫嗎。各種人有各種人的說法。有人說他只是為了讓人們就對此書留下深刻了印象。因為閱讀是一次心理的恐懼經歷。而還又人說:實際上,這又暗示了中國文學的另外一個事實:以現實主義做口號的現實主義其實是最不敢面對現實的。比如:本質上,人活著本身除了活著以外,並無任何意義。那麼如果一定要賦予意義的話,那麼可以算作意義的,恐怕只有活著本身了。

《活著》的偉大感可能恰恰源於這裡。也正因如此,《活著》就明確了一個內容,活著在一般理解上是一個過程,但是,活著本質上其實是一種靜止的狀態。餘華想告訴讀者:生命中其實是沒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著,靜靜地活著,有一絲孤零零的意味。小說的最後寫到過了10年,“兩個老不死的”——徐福貴和老牛福貴——居然都沒有死,他們活著。福貴趕著福貴去犁田,在吆喝福貴的時候嘴裡也喊著所有死去親人的名字,好像他們也都是些駕著軛正在埋頭犁田的牛。

其實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來耕作。春天播種自己的苦難,夏天則等待自己的苦難,秋天再慢慢的收穫自己的苦難。冬天用苦難去品味自己的苦難。最後等待來年繼續播種苦難,直到收穫苦難的希望。因為他們就是我們自己的馭手,不管身上承受著什麼,不管脖子上套著什麼,不管肩上負載著什麼。

讀完這本書,我哭了好幾次,淚水打溼了一大片枕巾。第一個讓我流淚的地方是有慶給他老師輸血時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麼懂事、可愛的小孩,每天上學前、放學後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還那麼孝順好學!這不僅讓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塊長大的。那麼是什麼原因造成有慶被活活愁死的悲劇呢?我想可能是這個社會現實造成的吧!作為當時的醫生,能救活縣長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處的,而救不活卻可能招來禍患!而一個平常農家孩子的命能值幾個錢?臭死了大不了賠幾個錢!在他們看來有慶的命就像一隻羊、一頭豬,用得上已經很好了!這不僅有讓我想起了幾年前看的一篇報道。同坐一輛車的農民和工程師一塊出車禍死亡,工程時被補償了幾十萬,而農民卻只有5000!難道工程師的命是命,農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嗎?為什麼會有如此大的差距?為什麼要分等級?為什麼法律上寫著平等公平,而一邊又做出違背自己諾言的事?我並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許多方面我們的確應該向西方國家學習!

綜觀全文,當富貴的父母、兒子、女兒、妻子、女婿和外孫相繼一個個去世時,他還活著!但它的活著比死更難,活著在那時需要膽量和勇氣!因為只要你活著就要承擔責任履行義務,忍受貧困生活與精神的折磨!面對貧困的生活與親人去世的事實,我敢說有90%的人會失去活下去的勇氣,會像縣長春生一樣選擇死亡。其實她那點打擊相比富貴又算得了什麼?而現實生活中,受到打擊挫折如工作不順利、大學聯考落榜、愛人趨勢等而選擇死亡的有多少人!他們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氣、才是勝利!他們的命不只屬於他們自己,還有父母等等!他們在這個世上還有未盡完的責任與義務!福貴親手埋葬了六個至親至愛的人。不知是命運對他的特別眷顧或是另一種懲罰,他活了下來。在歷經了那麼多另人難以想象的苦難之後,他學會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壓。他只是很單純地為了活著而活著。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21

《責任決定一切》是一本讓人受益匪淺的好書。我帶著深厚的興趣將這本書從頭至尾詳細讀完,掩卷深思,這本書給自己的啟迪很多很深:我們對制度與紀律要有正確認識,對個人所擔負的責任要有明確意識,對企業對生活要有感恩的心態。

責任是一個完整的體系,我們常常會遇到這樣的情況,一個很“負責任”的人卻不受歡迎。問題處在哪裡?難道是“負責任”惹的禍嗎?“負責任”有錯嗎?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是因為對“責任”的理解出現了偏差,很多人把責任等同於責任心、責任感、責任意識了。實際上,責任包含五個方面的基本內涵:責任能力、責任行為、責任行為、責任制度、責任成成果。

責任意識,是“想幹事”;

責任能力,是“能幹事”;

責任行為,是“真幹事”;

責任制度,是“可幹事”;

責任成成果,是“幹成事”;

責任的五項基本內涵缺一不可,相輔相成。

責任意識是職業人精神的體現,它要求我們對事業負責,對組織的發展負責。當工作出現紕漏時,要敢於擔責,而不是千方百計地為自己免責尋找藉口。在這個世界上,沒有不需要承擔責任的工作。一個人的工作崗位越重要,職位越高,權力越大,就意味著責任越重。梁啟超《志未酬》中有詩句:“男兒志兮天下事,但有進兮不有止。”一個人來到這個世界上,總應該想著乾點事,能幹點事,要幹成點事,否則實在愧走人生這一遭。那些胸無大志、不思進取者,確實應該好好琢磨和尋味這句話。

承擔責任是需要能力來支撐的。強烈的責任心和責任意識更多的是對職業人的道德要求。要“幹成事”,就必須有謀事的本領。要想有幹成事的本領,就要適應競爭和變革的形勢,迅速提升自己的決策能力、統籌協調能力、開拓創新能力、執行落實能力,做到推進工作有實招,加快發展有本事,攻堅克難有辦法。用心用功用腦子去幹,多學習,多調研,多思考,多總結,捨得付出代價,身體力行,真抓實幹,一步一個腳印,幹一件事像一件事,幹一件事成一件事。

一個負責任的人,首先要積極主動,凡事雷厲風行,“不等、不靠、不要”,抓住機遇,加快發展;其次要科學求實,不急功近利,不弄虛作假,不為長遠發展留隱患;再次,要精心細緻,把責任落實到平常工作的點點滴滴中,以鍥而不捨的精神、堅持到底的信念、腳踏實地的務實態度,自動自發地把事情做好、做到位。

責任制度保證“可幹事”。必須做的,要有制度保證;不該做的,也要有制度約束。在高速公路上開車,最苦惱的就是看不到限速標誌。看到了限速標誌,我們就知道必須保證車速在下限和上限之間;同時也知道超出限度是不允許的。

講責任就要以結果為導向,“成者為王,敗者為寇”,憑功績論英雄,把“幹成事”作為我們一切責任的落腳點,讓想幹事的人有機會,讓能幹事的人有舞臺,讓真幹事的人有條件,讓幹成事的人有地位,幹一件是一件,幹一件成一件。長此以往就幹成了不少的事,就會不斷創造出組織發展新業績。

社會學家戴維斯說:“放棄了自己對社會的責任,就意味著放棄了自身在這個社會中更好的生存機會”,同樣,如果你放棄了自己對工作的責任,就意味著放棄了在工作中更好地發展機會,這樣永遠都不會獲得成功。有兩個年輕人到一家公司應聘,公司同意兩個人同時試用。試用期間,兩個人都非常努力,但在試用期最後的中午,他們被告知明天不用來了,剩餘的半天是他們工作最後的半天。其中一個得知訊息後,對著辦公室牆上“認真負責”的標語輕蔑地哼了一聲,馬上把手頭上的工作放下來,中午飯都沒來得及吃,就去財務部結算工資去了。另一個人則想:明天就走?可我手頭上的事情還沒有做完呢!做了一半的工作停下來太可惜,我要在離開之前辦好工作移交。他同樣中午沒飯沒來得及吃,總算在下午下班之前完成了一份工作總結,交給老闆。老闆凝視地看著他說:“這項工作以後就由你負責”。年輕人說:“可我沒通過試用啊?”老闆拍拍他的肩膀,笑著說:“我只是想知道,相比之下誰真正有責任心,你為自己贏得了機會”。可見責任和機會就是緊密相聯的。責任與機會合二為一、責任背後隱藏著機會、機會背後隱藏著責任。“責任就是機會,或者說責任就等於機會。事情越多,表明你越重要;困難越多,越能證明你的能力。守住責任,就守住了人生的精彩”。

我們應該重視責任的獲得,我們不僅要有好的態度,不僅要有勞苦,我們更要講究工作方法,更要有成果;在工作中要用心,自動自發地工作。關於責任的重新認識,書中作者唐源列舉了逃避責任的八種情景:“這不是我的事”、“這不是我的錯”“、這不能怪我”、“又不是我的錯”、“你要負責任”、“我沒有能力負責任”、“我負責任沒用”、“我已經負了責任”。給人以醍醐灌頂之感,反思自己,也時常有這其中的不足。

這本書的作者唐淵關於負責任的誤區的分析,讓我有了關於“不能還是不為”的思考。我想起了孟子•梁惠王上》的一段話,孟子 曰:“挾太山以超北海,語人曰:‘我不能。’是誠不能也。為長者折枝。語人曰:‘我不能。’是不為也,非不能也。”翻譯成現代文就是:孟子說:“用手臂挾著泰山跳過北海,對別人說:我辦不到。這是真的不能做到。給年長的人彎腰行禮,對別人說::我辦不到。這就是不去做,而不是不能做。”

不能還是不為?我們在現實中常常混淆它們的界線。或者說,我們總是打著“不能”的旗號來為我們的“不為”找藉口。孔子教導我們說,要“神於天、聖於地”。既要有理想主義的豪邁,也要有紮紮實實一步一個腳印的品質。我們不能只做言語上的巨人,更要做行動上的巨人。我們往往只去羨慕別人取得的成就,卻忽視了他人背後付出的汗水。我們往往有改變現狀的理想與追求,卻在現實中遲遲邁不出第一步。我們總以為自己“不能”,我們在這藉口中任由美好年華一天天溜走。

面對工作的心態,我正在讀《責任決定一切》,想起了朋友告訴我的一段話:“人應對挑戰時有三種心理狀態,試試看、盡力而為、全力以赴。只有全力以赴了,才可能最大限度的接近成功,即使失敗了也不後悔。盡人事,聽天命。”這讓我的心中為之一動。我們面對工作時不也是有這三種狀態嗎?反思一下自己,做工作都全力以赴的翻去做了嗎?

找到了心理動力問題,那剩下的事情就簡單多了。一切困難都能解決。全力以赴吧,這是自己能做的。我們要重視責任行為的實踐,知行合一、落實責任,多做一點,用心一點,勤奮一點,高效一點,合作一點,理性一點,在負責中成長,在成長中創造屬於自己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