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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精選19篇)

欄目: 讀書心得體會 / 釋出於: / 人氣:2.32W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

-------小人物,大時代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精選19篇)

其實,讀到文中許三觀揹著一樂去吃陽春麵時,目光在那段上‘駐足’了好久。回憶起數年前看見的一個場景,一條街頭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樹,泛著昏黃的路燈下,映出了那位父親臉上絲絲皺紋與額頭上幾根微微發白的髮絲,父親的背上是一個正熟睡的孩子,父親小心翼翼使步子儘量平穩······

在我們看來這個場景是父愛,可許三觀呢,他揹著只是一個被他養了九年卻和自己沒有一點血緣關係的一樂,他的愛已超過了血緣之親。如果是今天這個時代,試問有誰會像許三觀一樣做了九年的“烏龜”卻還選擇繼續養一樂,又有誰會容忍這種事發生?可許三觀,他沒有說不要一樂,沒有罵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對待他。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輝吧!人,性本善!一樂剛開始離家出走時,許三觀其實表現的不擔心,甚至還很氣氛,這很正常,他不過是心裡有氣,不甘罷了。誰會讓他最喜歡的兒子卻是別人的。他曾經整夜整夜地照顧一樂,最疼的也是一樂。可天黑之後,他也著急起來,已經養了十一年的兒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兒子又能怎樣,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該變成親人了,更何況許三觀還是看著一樂一天天長大的人。在他那責罵中,我們能聽出他的擔心,他的心疼,在他滿含愛意的責罵中,漸漸走回了勝利飯店。

整體

小說圍繞著賣血的經歷,展開許三觀生活中的瑣事,體現出一個男人所應當承擔的某些責任,或許這也正是一種人生的無奈。小說飽含辛酸的經歷,但也不乏幽默之處,比如每次賣血前喝足八碗水,這樣身上的血就會多起來了,諸如此類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賣血,似乎離我們很遙遠。其實我國文~時期離現在也只不過40年時間。小說向我們披露了40年前的人們在遇到困難時,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賣血。許三觀第一次賣血是為了娶老婆,第二次賣血是為了償還一樂砸破方鐵匠兒子的腦袋的醫藥費。自然災害的那一年,為了讓三個兒子和許玉蘭不用再喝玉米粥,許三觀再次賣血,讓全家人吃上面條;二樂在鄉下插隊,為了討好二樂的隊長,好讓他能早日調回城市,許三觀又賣了兩次血,請二樂的隊長吃,給二樂的隊長送禮;一樂不是許三觀的親生兒子,但許三觀最愛的還是許一樂,對他也是最好的。一樂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裡沒有錢,許三觀就一個地方一個地方去賣血,一路賣到去上海,為了救一樂的命,他可以連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賣一次血,在松林還差一點把自己賣死了。

這些賣血的經歷,都說明許三觀身為一個男人,身為一家之主,身上責任的巨大,他為了這個家一次又一次的賣血,為了兒子一次又一次的犧牲,也體現了他的父愛。他是用生命去愛著這個家。作者將許三觀設計成一位集責任與善良於一身的人,作者設計得很成功,許三觀確實是一個讓人感動的人物。他只是一個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個大英雄。

小人物

許三觀,他,不過是一位最底層,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罷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堅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觀”—— “良心觀、婚姻觀、平等觀”。作為一個小市民,他沒有遠大理想,唯一的願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愛、有親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狹隘、有錯誤。他一生都很苦,甚至習慣了苦難,還會自己年老無法賣血而痛苦。

良心觀

“做人一定要有良心”。儘管他恨何小勇,很堅決地不同意一樂去叫魂,可他還是說“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說,其實他很無私,為給孩子改善伙食去賣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養過你,心裡難受一下,掉幾顆眼淚出來,我也就心滿意足了······

”多麼樸實的話,他所求的其實很簡單!

當一樂病了,急需用錢時,他一次又一次地為了救一樂而不顧生命去賣血,並不會在一樂危急時,去想他不是我的兒子,去想該不該去救他,也許這就是他的“良心觀”,至少他救了一樂,救了一條命,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觀

許三觀,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觀”,當他決定和許玉蘭結婚的那一刻起,已經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責任。許三觀和許玉蘭的婚姻一開始未必是因為愛情,但是隨著彼此的付出他們之間不僅有了那難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愛。還記得在他們家鬧糧荒的時候,那時候他們家幾乎沒有糧食了,可是就在那個時候許玉蘭還記得許三觀的生日,並且還在他生日那天特地為一家人熬了一鍋加糖的稍稠一點兒的粥。小小的舉動但卻滿是溫暖,在那個饑荒年代人們很難還能想到別人,就連夫妻之間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著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沒那個心來為家人過生日,可是許玉蘭卻不是這樣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愛著許三觀的,也許剛結婚的時候她並不是深愛著這個男人,可是經過了那麼多後她深深地愛上了這個男人!這樣的愛情才能真正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我想玉蘭對許三觀這樣的愛,許三觀是深有感觸的,而且我相信正是這樣的樸實才讓他們的愛情更加的堅固。在我眼裡那種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這樣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長的。就像許三觀和許玉蘭這樣彼此心中都想著對方,彼此都為對方著想。我相信只有這樣的愛情才能真正的經得起考驗!

他們兩人共同努力,一起走過饑荒,走過水災,走過彼此最艱難的時刻。他們有對未來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對彼此的關心照顧,他們有著一種最樸實、真誠的愛情,不需要過多現在浪漫的語言。在那個時代,他們沒有爭吵完就分開,沒有因苦難而各顧各。

平等觀

許三觀,他有自己堅守的原則,有與妻子的樸實的愛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觀”。當他知道一樂的事之後,他認為妻子犯了錯,所以在那一段時間裡,他一直在享受,而沒有幹活,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當他了林芬芳後,也是為了使妻子平等(當然,這並不是他自願的。)許玉蘭神氣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紡的線衣,與鄰居們聊天,而這時許三觀卻在家裡做飯。但沒多久,他又不幹了,他認為許玉蘭的錯誤比他嚴重,又不平等了。

大時代

在文化~時期,社會處於一片混亂,早已沒有了是非曲直,早已沒有了錯與對,那個年代,人民公社,大躍進、大鍊鋼鐵,文化~,大字報等等。物質,精神都極度匱乏。反正毛主席說的就是真理,反對毛主席的就應該被。所以有一些人就藉著毛主席做了一些荒.唐的事兒。而且有一些人也藉此打擊報復,因此有很多無辜的人因此遭受迫害,而許玉蘭正是這些含冤受罪的人中的一員。但最令我感到的還是當許玉蘭被誣陷遭時,許三觀並沒有不要許玉蘭,他親自去給他送飯,看到他有一陣一陣的難受,在人群前他裝作不給她吃好飯,也算在她的樣子,實際上卻為她做了紅燒肉,而許玉蘭還要省下肉給孩子們吃。他想著她,她還想著孩子們。多麼和諧溫馨的一家!這在當時也是最難得的吧!

也許時過境遷,多年後,無意中回想起這個樸實的故事,還會被感動,亦或是有不同於現在的感受吧!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2

很久之前,有這麼一個年代,它對我們來說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會充滿著貧瘠和現實。現實到你得靠賣血來維持你的生活,許三觀就來自那個年代。

在許三觀的一生中,幾乎許多重要的時間都有著賣血的場景。他娶許玉蘭用的是賣血的錢,去勝利飯店吃飯用的也是賣血白錢,給林芬芳買慰問品也是用賣血的錢,可以說,賣血對許三觀來說是一棵搖錢樹。

許三觀賣血也繫著整個家,每當這個家到危亡之中,必須用錢時,許三觀就會義無反顧的去賣血賺錢,一樂打傷人,二樂辦酒菜都是用許三觀賣血得來的錢,可以說,賣血是許三觀的救命稻草。

但這並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著劇毒的救命稻草。當他睜睜的看到根龍賣完血後就倒下了,他明白了賣血會帶來什麼後果,他開始能不賣血就不賣血,真的應了許玉蘭的話:“賣血就是賣命呀!”。

但是他仍舊沒辦法放下賣血這個方法。在小說裡,許三觀的大兒子許一樂病了,他們家沒辦法支付這筆醫療費,於是,許三觀不得不又去賣血。

這次不同往常,因為這次是一次最長,也是最艱難的一次。他隔一站就賣一次血,他身體都快承受不了這樣的透支了,他還在繼續,他完全可以借一樂不是他親生的理由而將一樂扔下不管,但他沒有,他愛著一樂,這次,許三觀的血裡飽含著濃濃的的父愛。

當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沒人要了時,他該有多傷心。沒法賣血也就意味著他失去了支撐這個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著他用賣血錢養活的家人。也許,不賣血的他才是最快樂的。

在路人眼中,許三觀的血從珍貴、寶貴再到沒有,但在許三觀家人的眼中,許三觀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貴的東西,它曾像一顆頂天大樹,將整個家撐起。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3

餘華的《許三觀賣血記》,是通過對主人公許三觀一生悲劇的人生經歷來折射出那個年代的生存環境。

小說一共寫到許三觀賣血十一次。第一次賣血是為了娶許玉蘭,反映出來的其實是當時的貧窮和愚昧;第二次賣血是因為一樂打傷了方鐵匠的兒子,用來還錢給方家大兒子療傷,也是貧窮和人物內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賣血是為了“報答”林芬芳,因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種對許玉蘭的報復心理在裡面;第四次賣血是因為大躍進帶來的災難,僅僅為了帶兒子們去吃麵,為了吃飽肚子,反映的是大躍進的惡果;第五、六次賣血是為了兒子的前途,讓用來討好兒子的隊長,個人認為是自身的貧困和文~影響,以及階級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賣血,是為了治一樂的病,同樣是因為貧窮,不得已而為之,雖然,一樂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這裡將許三觀這一普通的底層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點。

最後一次賣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賣血,都是為生活所迫,然而最後一次賣血,真的是為了一頓炒豬肝和那點黃酒麼?其實不是的。關於這一點,有很多種認識,許三觀一生都在為生活所迫,那個特定的環境裡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從他結婚後到最後一章為止,他都沒有為自己賣過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飽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後的一次,或許是悲劇的一種迴歸,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體現,是社會對人影響的體現。

主人公許三觀本就是一個矛盾的複合體。從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個時代的一段歷史。許三觀的生活艱苦,不是他一個人的艱苦,是當時社會底層的勞動人民的生活艱苦的一種典型體現。也體現出作者對百姓疾苦的關心。

就全篇來看,小說的寫作手法並不是很細膩的那種型別,語言貼近生活,短句較多,生活化語言較多。一些細節描寫也是相當的出色,如最後許三觀老了,血頭不要他的血了,他‘“ 許三觀開始哭了,他敞開胸口的衣服走過去,讓風呼呼地吹在他的臉上,吹在他的胸口;讓混濁的眼淚湧出眼眶,沿著兩側的臉頰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裡,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淚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腳在往前走,他的眼淚在往下流。他的頭抬著。他的胸也挺著,他的腿邁出去時堅強有力,他的胳膊甩動時也是毫不遲疑,可是他臉上充滿了悲傷。他的淚水在他臉上縱橫交錯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縫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長出去的樹枝,就像渠水流進了田地,就像街道佈滿了城鎮,淚水在他臉上織成了一張網。”這一段描寫將許三觀的傷痛描寫到讀者的內心深處。又如最後許三觀連續要三份炒豬肝的描寫,體現了主人公簡單的生活願望,他從來沒有過過什麼好日子,動不動就要為家裡的災禍去賣血,最後只想美美的吃一頓,僅此而已。

雖然也有一些少兒不宜的內容,但是總體上來看本書還是很有價值的。至少證明了餘華作為一個成功的作家,心裡裝的,是天下。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4

初識《許三觀賣血記》,我的第一反應是許三觀會是一個嚐到賣血甜頭而不斷成癮,致使最後死於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書都有種膽戰心驚的感覺,生怕許三觀遭遇不測。事實上,許三觀沒有因為賣血死於非命,但也是當時社會的一個普通而又普遍的人物,是當時中國社會的縮影。許三觀的父親死了,母親跟別人跑了,他和鄉下的四叔最親,他在城裡的蠶絲廠上班,靠自己的勞動賺錢,只能勉強維持生計。

小說一共寫到許三觀賣血十一次。第一次是一天下班後許三觀碰到了阿方、根龍倆人,倆人帶他賣了血,賺了三十五元錢,帶他第一次下館子吃豬肝,喝黃酒。有了第一次賣血,很快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賣血都反映出許三觀這樣的小人物式的貧窮、愚昧和內心的麻木。其中一次賣血是因為一樂打傷了方鐵匠的兒子,用來還錢給方家大兒子療傷,是貧窮和人物內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有一次賣血是為了“報答”林芬芳,因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種對許玉蘭的報復心理在裡面;還有一次賣血是因為文~後鬧饑荒,家裡揭不開鍋,許三觀帶兒子們去吃麵,為了吃飽肚子,卻唯獨不帶一樂,因為他是何小勇的兒子,這再次反映了許三觀的愚昧;再一次賣血是一樂、二樂去插隊,許三觀給了他倆一人十五元。最後幾次賣血是為了給一樂治肝病,許三觀一路賣血到上海,中途差點喪命。儘管一樂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許三觀還是拼盡全力去救一樂。小說在這裡將許三觀這一普通的底層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點,給予光環。

而最後一次賣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賣血,都是為生活所迫,然而最後一次賣血,真的只是為了一頓炒豬肝和那點黃酒麼?其實不是的。試想前幾次的賣血,許三觀要麼是為了一樂,要麼是為了自己所謂的“報復”,都是身不由己。他從沒有為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去賣過血,或者說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麼,這讓我覺得許三觀這個人物是可悲的,又是可憐的,他的一生都沒有真真正正為自己活過。

當然最後的結局還是令人欣慰的,沒有讓這個悲劇式的沒有自我的人兒連性命也丟掉。人一旦沒有了生命,那一切就不復存在了,所有他做過的事情也都沒有了意義。許三觀的悲喜交加的人生也折射了當時中國的社會現實,貧窮之下溫飽無法解決,何談追求,更何況是為自己而活,活出精彩。按理說,當下人們大多沒有了溫飽的困擾,應該考慮如何為自己而活了。可仍然有不少像許三觀這樣再普通不過的人被生活役使,無可奈何,無法為自己而活。他們的生活經歷決定了他們仍然有著小市民的愚昧和麻木。當所有的一切都變好的時候,人卻不適應了,不知道如何生活了。一個時代造就一代人,是時代造就了許三觀式的一代人,他們過慣了苦日子,思想麻痺,當美好生活向他們張開雙臂的時候他們卻躲開了。

或許我本身就有悲天憫人的情懷,看到可憐之人會油然而生出憐憫。讀許三觀會有一種同情,會替他擔心,怕他最後為了生存不得不榨乾自己的鮮血。讀他悲喜參半的一生會讓我想到五爺爺。五爺爺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民,為人厚道,四鄰八舍沒有不稱讚他老實厚道的。因為種.種原因,他一生未娶。自己孑然一身,孤苦無依。小時候的我看到他去集市上買東西吃,總擔心他會被人騙;看到他吃東西吃很香,總擔心他撐著。他來我家,我就各種好吃的都拿給他,我常常擔心五爺爺老了自己凍死在家裡。五爺爺是家裡的老小,有爹媽疼有哥哥姐姐寵,而且很有學問,而且當時還是鹽廠的工人。我不明白他為什麼沒有娶妻,最終什麼都沒撈著,只能回家收破爛。後來聽爺爺說是因為精神上的原因,五爺爺精神很容易脆弱。五爺爺從鹽廠回來後就一直靠收破爛為生,他不捨得吃不捨得穿,前前後後攢下了好幾萬塊錢,臨了一場突如其來的疾病奪去了他的生命,所有關於他的一切都隨著他呼吸的停止離開了。他曾經吱吱作響的鐵門早已鏽跡斑斑,曾經載滿廢紙箱的電動三輪車再也沒響過。人們唏噓感嘆命運如此不公,可時間久了,也會忘記那個總是笑呵呵的老實憨厚之人。

既然生命如此短暫,禍兮福兮不可知,何不盡情揮灑熱血,用心生活,為自己而活,活出屬於自己的精彩人生呢?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5

許多人都喜歡讀書,我也不例外。書帶給我無窮的知識,書教會我怎樣做人,因為,書中自有黃金屋,書中自有顏如玉。

讀書,在這字裡行間蘊含著無限樂趣的知識世界裡,我可以盡情地遨遊,我可以與偉人促膝長談,我可以放鬆身心……

在每天晚上睡覺之前,我總喜歡先到知識的海洋遨遊一番,讓學習了一天的身心,放鬆一下。在我看來,讀書是最有效的心情調和劑,在我心中煩急時,拿來一本書,我竟然奇蹟般的快樂起來。我細細地品味著,思索著,我明白了,因為書就像一位良師益友,它溫柔地撫摸我,安慰我,撫平了我靈魂中的浮躁與心靈上的焦煩……

讀書的樂趣真是多,想也想不完,說也說不完。總之,既長知識,又領樂趣,這就是讀書的樂趣。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6

同樣是離別,同樣是子去父送,而不一樣的是父親微笑地對我擺手。——題記

烈日炎炎的酷暑,暑假也如期而至了,離開了學校緊張的生活,回到平靜的家中,我深深地吸了口氣。望著家裡一貧如洗,悄然無聲,思念之情湧上心頭。父母半年前,為家庭的生計就遠赴廣州打工,可父母對我感人肺腑的教導,對我至深至真的愛卻久久縈繞在我心。

迷迷糊糊的在家呆了三天,正當按捺不住思念之情的時候,心有靈犀的父親從遠方打來電話問我和弟弟想不想來廣州住幾天。聽到這個訊息,我激動不已,立馬奔向房間,腦子裡不停地想著和爸媽見面的場景,當然還有一睹沿海發達城市廣州的芳容。

在舅舅的幫助下,我們順利地抵達了廣州,四周屹立著的高樓大廈對我們這些鄉村來的孩子是如此的新鮮與羨慕,兩邊的參天大樹像威武的哨兵整齊劃一的依次排開,不遠處的工廠發出震耳欲聾的聲音,人潮擁擠的小道上,大家行色匆匆,象總是有著忙不完的事一樣。

經過一天的奔波,我們終於在異鄉和父母其樂融融地住下了。我的爸爸是一個打工者,所掙的錢很微薄,但經過努力總算租了一間還算闊氣的房子,作為我們第二個家,就這樣看著多日不見的父母親,我們促膝而談著。在那兒,我帶去了暑假作業,嚴厲的父親雖然每天拖著疲憊的身體上班,可是出門時總是不忘叮囑我認真完成作業。但生性貪玩的我,每次都把父親的話當作耳邊風。最終,迎來的父親暴風雨般的斥責。每次看到父親火冒三丈的樣子,心理總有種愧疚感。這種感覺一直延續到現在。

那一天,父母終於都放假了,母親見地上堆滿了書和作業本,媽媽隨意翻開一本,恰巧是我投機取巧的,漏做很多,媽媽兩眼剎時瞪圓了,當即狠狠地拍了一下桌子,嚴厲地對我說:“這樣還得了,兩個人學習越來越差,說話也變得如此猖狂,我們在外面辛辛苦苦打拼,到頭來換來的是如此無所謂。”她嘆了嘆口氣:“我不打工了,回家去。”

聽到這句話,我的心瑟瑟發抖了,媽媽的這種語氣和腔調是如此的陌生,讓我有些害怕,一種難以啟齒的悲傷湧上心頭,我到底怎麼了,一個聲音在我的心底呼喚。只看見滿臉愁容的父親無奈地發話了:“如果你現在回去的話,一切家中用的東西都得去買,不如過年陪我一起回去,可以嗎?”央求的聲音如此無力,無法抗拒母親的滿腔怒火。媽媽飯也沒吃就離開家,奔向工廠去。

我望著父親,他沒有吭聲,總是默默地沉思著。無聲的寂靜,望著父親憔悴的面容,我突然想到,媽媽若回家了,家裡所有的開支都落在了父親身上,這怎麼可以,我湊上前去,哀求著爸爸讓他勸勸媽媽,可是一向倔強的父親堅定地說:“什麼也別說了,你媽在這也有五、六年了,是該回家休息了,也好照顧你們,你們正是關鍵時期,耽誤不得,爸只希望你們好好珍惜時間,給咱爭口氣。”說完,就端起碗筷吃起來,雙眉緊皺著。

一直滿心歉疚的我,緊跟著父親,直到他上床睡覺的時候,我才發現他的腿上已經貼滿了止痛膏藥,此時的我,一種鑽心的疼痛傳遍全身。眼淚在眼眶中打轉,父親似乎看出了我的心思,卻笑著說:“這算什麼,沒事,咱是男人。”看到父親那一臉的鎮定自若,毫無怨言,我心虛,我又為這個家做了什麼,連最簡單的學習還偷懶,馬虎,逃避。我又算什麼男子漢。

母親的辭工書拿了回來,暑假就這樣,在一天一天和爸媽的磨合中度過。爸爸忙得樂此不疲,而的希望就是我們能快樂地學習和生活。

開學的前一個星期,父親陪我們到了火車站,進站時,父親給我們留下的依然是一抹淡淡的微笑。直到今天看到《背影》這一刻,那種似曾相識的感覺湧上心頭。在廣州,我們的第二個家被我們的不懂事給抹殺了,父親卻依然面容暗淡,堅定地擺手和我們說再見,可誰知道,他轉身的那一刻是否眼睛含著不屈的淚水。離別了,意味著他往後沒有母親的分擔憂愁和精神安慰,陪伴他的或許更多的是相思、寂寞之苦。悔恨自己當初的天真和不負責任。

事已至此,感謝朱自清先生用質樸的語言讓我再依次感受

到了父愛深深,我的父親給我留下不管是蹣跚的背影還是堅定的微笑,我都將銘記於心,永生難忘,用實際行動履行自己的!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7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

讀朱自清的《背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讀《背影》的時候,只是由於它是朱自清的作品,所以草草看過,並未當真體味其中的深意。可當這一次細細讀來,卻發明這篇短短的散文竟儲藏著作者對父親無窮的悼念與打動。同時這份感動也涉及著每位讀者心靈最深處的軟部。

散文一開頭,便被祖母辭世,父親賦閒的灰色氛圍所覆蓋。正如作者自己說的:“恰是災患叢生的日子。”繁重的負債和混亂的庭院,在冬日清冷的陽光下,無不流露著無奈與悲傷。可當父親在蕭瑟寒風中對嗚咽的兒子說出:“事已如斯,不用難過,好在天無絕人之路!”的時候,一個富有責任感,剛毅,成熟的眼神,赫然呈現在讀者面前。

終於、在忙完家中事件之後,要到南京某事的父親與在北京上學的兒子踏上統一段旅程。到了南京,父親遲疑著是否要親身送兒子上火車,父親曉得二十歲的兒子完整可以照顧好自己,可是父親仍是決議自己去送,因為他想再多陪陪兒子,親眼看兒子登上火車,安全離去。

到了車站,年青的兒子總想顯示自己的口才,譏笑父親的對茶房的囑託,感到父親腦慢口拙。當時間飛逝,已至中年的作者再回想去看那個時候,一句“我那時真聰慧的過火“,道出當時自己的成熟和對父親的歉疚。

父親送上自己親手做的紫毛大衣,讓兒子在座位上鋪好。而後讓兒子待著別動,自己去給他買些橘子。買橘子的這一段文字作者寫的極為過細且感人至深。肥胖的父親,遲緩,吃力的高低於鐵道之間,但卻樂此不疲。因為父親手裡拎著的不是一袋橘子,而是對兒子豐滿的密意與忘我的愛。兒子在這時流下了熱淚,但卻極快的擦去了,當時的他還不願也不太會英勇的向父親流露炙熱的蜜意。而當眼淚再次流下,感動達到極點時,父親的背影又已消散在交往的人群。

當父親的身材匆匆朽邁,性情也日漸孤僻,火暴,時常為瑣事對家人發怒。但即便性格變得再怪異,難處,也轉變不了對兒子的那份深深的掛念。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面對著父親說大限之期將至的來信,再多晶瑩的眼淚也換不來與父親相伴的半點時光。

看完《背影》,除了激動之餘,還要沉思本人與父母的關聯。別將吩咐當做絮叨,別將寬跟當做無能,更別將工作當藉口而不去常常的看望照看父母。

這就是我這次讀《背影》所得出的感悟,跟著年紀的增添,經歷的增加,我還會再讀這篇散文,盼望那時我能夠得出更多更深的感悟。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8

我覺得這篇文章寫得很出色。雖然它的文字不是太多,但是內容十分豐富。由於大部分的字很淺易,而且句子通順,因此讀起來能很快領悟內容。作者把文章描繪得栩栩如生,令人感同身受。閱讀期間,當父親去買橘子的時候,令我非常感動,不僅使人想到了自己,想到了自己的父親,那種愧疚的心情油然而生。我不禁回憶自己的父親的背影,那種曾經面臨分離的無奈和無可奈何的表情,那種永遠也讀不懂不可言狀的矛盾心情。一個父親的愛,就是這樣,只是默默付出,不需要回報,甚至不一定需要懂得。我也像作者一樣情不自禁地流下淚來。

文章的主題是父子之間的感情。故事開始的時候,是描寫父子處身於艱難的困境中。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親也剛剛失業。辦了喪事後,他們到了南京。父親要在那裡找工作而他度過幾天后就要從那裡回北京唸書。在車站上,當作者看見父親託茶房照應他的時候,作者心裡認為他很婆婆媽媽。可是,看看父親那麼辛苦地替他買橘子,他的淚很快就流了下來。之後,接到父親的信,令他想起父親當時的背影。

讀了朱自清的這篇散文,使我得到了一個道理,我們作為教師教學生讀文章、寫文章就是要教育他們怎麼做人,學習語文就是讓人更加懂得如何表達做人的道理,我們一輩子不就是一直在探求做人的真諦嗎?這些也許是說給自己聽的,但我更想讓自己的學生懂得這些道理。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9

起初,我只是為了湊夠書券面額而買了這本書,我貪婪地讀著那些我的“初戀”。因為我不太喜歡外國書,它自然被我擱在了角落。直到幾天前,閒來無聊,翻開了它,剛開始那些關於鄉村畫面的描寫令我乏味,直到安妮對她的養母大講特講時,書中描寫此時養母表情為“驚呆”,我才覺得有趣起來。於是,就這樣痴痴地看了下去······

住在綠山牆的馬修兄妹打算收養一個十一歲左右的小男孩來幫助他們幹農活,可是因為傳話人的一個錯誤導致了安妮的到來,一個女孩的到來!安妮並不漂亮,臉又小又白、又瘦,佈滿雀斑;嘴巴很大,眼睛也是。馬修是個害羞的人,更討厭女性,因此安妮的到來令他大吃一驚,但是安妮的“特殊”讓他最後欣然接受:女孩喜歡坐在車站外,因為那裡有更適合的想象空間,女孩很喜歡想象,她把林蔭大道叫做“喜悅的潔白之路”,她把巴里的池塘叫做“閃光之湖”,她把她並不漂亮的形象想象成是長的漂漂亮亮,胖乎乎的,胳膊淺淺的凹下去的······並且女孩總愛把她的想象滔滔不絕的分享給大家

透過安妮的想象,讓我恍然大悟原來一成不變的一些東西有它的“另一個”畫面。在我的印象中安妮無時無刻不在想象,把好的動人的事物想象的更有詩意,把她自己覺得美的事情想象也能發生在身世悲慘的自己身上,能夠通過努力獲得的絕不放棄,而對求之不能得的事從不抱怨,這使我對安妮的樂觀心生敬佩。

是啊,一些不必須擁有的,何必為他們而感到苦惱呢?想象著你擁有,不必在意別人的看法。安妮雖然並不是一個長得漂亮的女孩,但她那在我看來既純真也無聊的舉動也或多或少地打動了我。時常在想,如果我也有這樣的想象力是不是對於一些事情也能一笑了之了呢?

當然,安妮也是一個普通女孩,她也跟我們所有的女孩一樣喜歡漂亮,當她看見別的女孩穿泡泡袖,而她的養母不同意給她做泡泡袖時,我想象著她那沮喪的樣子,不禁莞爾。

因為在她身上發生的跟我一樣令人哭笑不得的故事和她奇怪的想象,讓我喜歡上了她。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0

讀了餘華的十八歲出門遠行之後,開始對餘華有點產生興趣,活著讀後感。課間同學還不停的討論著。不知誰說他的小說《活著》很有味道,太好看了。於是我抱著一絲好奇借了這本書。10月5號下午,本著無聊便看了起來,誰知道一看就是一下午,知道把它看玩。

《活著》是一個名叫福貴的老人用一天時間對其一生苦難的敘述。在近四十年裡,他經受了人間的很多苦難,面臨了與一家四代人的生離死別,他本應該死掉,可他活著,甚至只是為了活著而活著。正如作者餘華自己所說的那樣:活著是為了活著本身而活著,而不是為了活著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著。福貴的不死,讓人很是迷惑,可是他活著,有著自己存在的價值,有著自己活著的意義,有著自己的不死。作者只是用了普通的敘述方法,但卻有種特殊的渲染效果。越讀越有沉重感。而這種沉重感並非故事情節本身所造成的。而是作者用最普通甚至於冰冷的語氣去描述不尋常的事情。而這種沉重以至於難以自拔的感覺就悄悄地潛入我心裡。也正因此有人描述說餘華他就象一個熟練的外科醫生慢條斯理地將生活的殘酷本質從虛假仁道中剝離出來一樣。起初,他吸引我的只是福貴的經歷,即小說的故事情節。然後是作者的寫作風格和特點。直到看到最後,看完了一本書,再回過頭來看看作者的簡介、別人的評語我又有了新的感覺。

回到本質,我一直在想《活著》的目的何在。僅僅只是為了寫小說而寫嗎。各種人有各種人的說法。有人說他只是為了讓人們就對此書留下深刻了印象。因為閱讀是一次心理的恐懼經歷。而還又人說:實際上,這又暗示了中國文學的另外一個事實:以現實主義做口號的現實主義其實是最不敢面對現實的。比如:本質上,人活著本身除了活著以外,並無任何意義。那麼如果一定要賦予意義的話,那麼可以算作意義的,恐怕只有活著本身了。

《活著》的偉大感可能恰恰源於這裡。也正因如此,《活著》就明確了一個內容,活著在一般理解上是一個過程,但是,活著本質上其實是一種靜止的狀態。餘華想告訴讀者:生命中其實是沒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著,靜靜地活著,有一絲孤零零的意味。小說的最後寫到過了10年,“兩個老不死的”——徐福貴和老牛福貴——居然都沒有死,他們活著。福貴趕著福貴去犁田,在吆喝福貴的時候嘴裡也喊著所有死去親人的名字,好像他們也都是些駕著軛正在埋頭犁田的牛。

其實人生就像田地。需要有人來耕作。春天播種自己的苦難,夏天則等待自己的苦難,秋天再慢慢的收穫自己的苦難。冬天用苦難去品味自己的苦難。最後等待來年繼續播種苦難,直到收穫苦難的希望。因為他們就是我們自己的馭手,不管身上承受著什麼,不管脖子上套著什麼,不管肩上負載著什麼。

讀完這本書,我哭了好幾次,淚水打溼了一大片枕巾。第一個讓我流淚的地方是有慶給他老師輸血時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麼懂事、可愛的小孩,每天上學前、放學後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還那麼孝順好學!這不僅讓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塊長大的。那麼是什麼原因造成有慶被活活愁死的悲劇呢?我想可能是這個社會現實造成的吧!作為當時的醫生,能救活縣長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處的,而救不活卻可能招來禍患!而一個平常農家孩子的命能值幾個錢?臭死了大不了賠幾個錢!在他們看來有慶的命就像一隻羊、一頭豬,用得上已經很好了!這不僅有讓我想起了幾年前看的一篇報道。同坐一輛車的農民和工程師一塊出車禍死亡,工程時被補償了幾十萬,而農民卻只有5000!難道工程師的命是命,農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嗎?為什麼會有如此大的差距?為什麼要分等級?為什麼法律上寫著平等公平,而一邊又做出違背自己諾言的事?我並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許多方面我們的確應該向西方國家學習!

綜觀全文,當富貴的父母、兒子、女兒、妻子、女婿和外孫相繼一個個去世時,他還活著!但它的活著比死更難,活著在那時需要膽量和勇氣!因為只要你活著就要承擔責任履行義務,忍受貧困生活與精神的折磨!面對貧困的生活與親人去世的事實,我敢說有90%的人會失去活下去的勇氣,會像縣長春生一樣選擇死亡。其實她那點打擊相比富貴又算得了什麼?而現實生活中,受到打擊挫折如工作不順利、大學聯考落榜、愛人趨勢等而選擇死亡的有多少人!他們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氣、才是勝利!他們的命不只屬於他們自己,還有父母等等!他們在這個世上還有未盡完的責任與義務!福貴親手埋葬了六個至親至愛的人。不知是命運對他的特別眷顧或是另一種懲罰,他活了下來。在歷經了那麼多另人難以想象的苦難之後,他學會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壓。他只是很單純地為了活著而活著。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1

今天我很高興能在這裡和大家歡聚一堂,這次的主題是讀書"!

我認為主題下面還應加九個字:讀書好、讀好書、好讀書,現在我開始發言了:讀書一定要用心去讀,不能囫圇吞棗、走馬觀花,不讀書是萬萬不行的,因為書是智慧的結晶,是治愚的良藥,書是你的良師益友,帶你遊覽知識的海洋。書也是你忠實地朋友,你傷心時安慰你,你高興時和你一起歡樂!

總而言之,書是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你一定要好好利用它,希望大家多讀書。大家加油!我想信你們!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2

本文主要講了父親到火車站與“我”送別的事情。在火車站,父親吃力地從月臺上爬上爬下去為我買橘子是全篇的高潮,他上下月臺笨拙的動作和蹣跚的步伐刻畫得十分感人。父親的背影不僅讓“我”,也讓我留下深刻印象。由此我想到,一天下午,我和父親在踢球,我不慎將球踢進草坪中。父親轉身去揀球,球離他並不遠,但草坪上有口井十分隱蔽,當時他就踩上了未蓋嚴的井蓋。一條腿陷入井中,井蓋翻過來又夾了他的腿。我連忙跑去把他扶起來。這時,我看到他的腿被蹭破了一層皮,有的地方還流了血,腿的另一側被井蓋夾紅了。我們立即回家,父親一瘸一拐地行進著,但似乎沒有一絲疼痛感。前方有個上坡路,我想上去攙扶他,他卻說:“不用了,我沒事,你走你的。”慢慢地,平時箭步如飛的我這時好像比蝸牛走的還慢。

看著他吃力地上坡,步履蹣跚的樣子和晃來晃去的背影。不由地感到十分感動,頓時,眼前一片模糊。《背影》一文令我深刻感到了偉大的父愛,我為我的父親而感動,更忘不了他的背影。也許,>這就是我喜歡這篇文章的原因吧。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3

一個農舍,(書中的綠山牆農舍)一個女孩。這個女孩叫“安妮·雪莉”,是個天真、可愛的孩子。

我在這本書裡第一次“遇見”安妮,對她並沒有半點好感,倒覺得她令人厭惡。因為她的那張嘴一路上幾乎沒停過。而且在當時的我看來,她講的都是些廢話。書中有段話這樣寫道:“馬修就像大部分沉默寡言的人一樣,喜歡聽那些能言善辯的人說話。如果對方只是要他做一個聽眾,他是絕對不會拒絕的。”我雖說不像馬修那樣沉默寡言,但也不很愛說話,特別是以前。這句話說得對,但有時並不是這樣,就像當時我捧著書看安妮說的整整幾頁話時。不過,身臨其境也許會比當時的感覺要好些。

但是,事實證明,我對安妮的第一印象並不完全正確。書看到一半不到時,我已習慣了安妮的“嘮叨”,那充滿幻想的語言。我覺得她很可愛。安妮的學習成績很好,但有一個強勁的對手——吉爾巴德·布賴森。吉爾巴德學習也很好,但卻因為一開始嘲笑安妮的紅頭髮,兩人為敵,但最終化解恩怨,成為好友。但吉爾巴德曾經向安妮道歉過好幾次,都沒有得到原諒。安妮覺得他狠狠地傷害了自己的自尊。由此看來,安妮也是個固執、有個性的人。

安妮雖然十分可愛,但我特別不喜歡她的虛榮心。我承認,人都有虛榮心,我也有,但安妮把虛榮看的很重。就拿上面和吉爾巴德的事來說。吉爾巴德不過開個玩笑而已,安妮卻覺得被傷害了自尊!我不理解,覺得太誇張了。安妮雖然有缺點,但還是令人喜愛。她說的話總透著純真。雖然許多人覺得安妮是個怪孩子,但她的許多話並不缺少道理。安妮最擅長天馬星空的想象,論想象力,沒人能超過她。她幾乎每分鐘裡都能幻想。這也是她的一大可愛之處。

被世人稱為“紅頭髮安妮”的安妮,小腦袋裡冒出的各種念頭,現出的各種幻想都令人感受到她的純真。這本書也給了我很多幻想的機會。我也被這本書和安妮深深地感染了。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4

這個暑假我讀了一本勵志書----《天才少年維克多》。

維克多是一位早產兒,吐字不清,患有嚴重的先天性口吃。他是同學口中的傻瓜,也是老師眼中的差生。迫不得以退學後,他不得不與爸爸一起打工。因偶然看到了一個艾弗利公司的廣告,知道自己智商高達173,遠高於普通人,維克多頓時變得自信起來,在自己不斷努力下,成為了莎俱樂部主席。

維克多熬過了十七年的“傻瓜”生活,在那期間也多次受到同學的嘲笑與戲弄,他幾乎喪失了信心。他的好朋友羅拉也有類似的經歷,羅拉在成為作家後,多次幫助維克多,維克多漸漸接受自己,肯定自己,創造自己,進而信心滿滿。

小澤征爾是世界的交響樂指揮家。在一次世界優秀指揮家大賽的決賽中,他按評委會給的樂譜指揮演奏,敏銳地發現了不和諧的聲音。演奏之初,他發現了樂譜有些出錯,在和評委溝通後,得到的回覆卻是譜子一切正常。但小澤征爾堅信自己的判斷,斬釘截鐵地認為是樂譜的差錯。頗具喜劇色彩的是,這正是評委設下的“圈套”以此來檢驗指揮家能否分辨出樂譜的差錯的專業度,以及是否有對自己專業的持續堅持的能力。因為他們相信,只有堅信自己選擇並不斷堅持的人,才可能會取得功。

莎士比亞說:“自信是走向成功的第一步,缺乏自信即是其失敗的原因。”機會是留給有準備的人。維克多先天生理條件的缺陷,幾乎成為他此後人生的障礙,但在獲得對自己的清晰認知後,他不斷努力、向上,讓自己取得了一個又一個的進步。維克多人生成長的勵志故事,正是源於他自信、堅持的品質。相信自己,人生定會有奇蹟!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5

孤獨是把你拉進黑暗深淵的一雙手;孤獨是在周圍喧鬧的環境中你卻在灰暗的角落裡輕輕抽泣。而一個歷經百年孤獨的家族,他的歷程,會是怎樣的呢?

《百年孤獨》全書近30萬字,內容龐雜,人物眾多,情節曲折離奇,再加上神話故事、宗教典故、民間傳說以及作家獨創的從未來的角度來回憶過去的新穎倒敘手法等,令人眼花繚亂。但閱畢全書,讀者可以領悟,作家是要通過布恩迪亞家族7代人充滿神祕色彩的坎坷經歷來反映哥倫比亞和整個拉丁美洲的歷史演變和社會現實,要求讀者思考造成馬孔多百年孤獨的原因,從而去尋找擺脫命運捉弄的正確途徑。

這本書寫的是布恩迪亞一家七代人的荒唐、古怪、甚至有些倫亂的故事和馬孔多這個小鎮一百多年來從興建、發展、鼎盛乃至消亡的歷史。漫長的幾代人之中,有手藝靈巧的、有求知旺盛的、有聰明機靈的、有勇敢堅強的、有吃苦耐勞的、有光彩照人的……他們有堅毅的眼光,不輕易服輸的性格,本書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這方面的史實,並且通過書中主人公帶有傳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現出來。統治者們的殘忍,民眾的盲從和愚昧等等都寫得淋漓盡致。作家以生動的筆觸,刻畫了性格鮮明的眾多人物,描繪了這個家族的孤獨精神。

作者馬爾克斯不愧是一個“魔幻現實主義”的人,以此書為代表,他用絢爛並無束的語言構建了魔幻的天地。

歲月雖逝,但水流影在,布恩迪亞家族的孤獨傳奇,註定不會在世界上重現。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6

今天,我在家裡又看了一本書,名字叫《智慧故事》。

這本書一共有8冊,共十一萬個字,一百三十六個小故事,有成功故事、有外國名人故事,還有愛的故事等等,寫的都是關於智慧的。作者就是有名的閔群。

會讀書的人才會學習,愛讀書的人才會成功,會讀書的人才能站在社會發展的最前沿,只有愛讀書的人才能成為時代最需要的人,書始終是你最樸實、最永恆的朋友。書是學無止境!

書籍是人們寶貴的階梯,沒有書就沒有了未來,沒有了一切,沒有將來,沒有任何東西。如果小時候你不好好讀書,長到了你後悔也來不及了,想彌補也來不及了,書要讀好,上課要認真聽講,考上好成績,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只要堅持一定會成功的,不能錯過時機。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7

我常常自矜自己喜歡讀書,愛好書籍,卻又常常在讀書時極為偏好,興起試讀名著,卻又為那其中的晦澀難懂而撤退。事實上,於我而言,《百年孤獨》正是如此。

讀過一遍,心頭複雜感情簡直無法形容,最多的想法是:天哪,這寫的到底是什麼東西?什麼奧雷里亞諾,烏爾蘇拉,阿爾卡蒂奧,本就對各種又長又拗口的外文名敬而遠之的我,更是讀起來費力的將人物與身份對上。最要命的是,父親跟兒子常常會起同樣的名字,讓我毫無頭緒,一遍讀下來,腦子裡好像有漿糊,真是一點感想也沒有了。

不客氣的說,我實在是想著自己還有閱讀筆記,才硬著頭皮讀了第二遍。這一遍,我依舊不懂,卻感受到了內心有了什麼,咕嘟咕嘟的冒著泡泡。

它看起來那樣荒誕,在現實生活中不可能會有持續了四年多的雨,一個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會因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間……但這一切都發生在了這個家族的身邊。更令人奇怪的是,書中這個綿亙了百餘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奧就是叫做奧雷良諾,而家族中各種奇怪的事情,在阿卡迪奧直到家族的最後一個守護者奧雷良諾的身上反覆的發生著。

讀書之前老師介紹說,諾貝爾文學獎得主莫言的魔幻現實主義正是由此影響。此時我也是切身的體會了。

《百年孤獨》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奧·布恩迪亞家族的一部興衰史,其脈絡就是自閉到開放,開放到繁榮;再由開放到自閉,自閉到毀滅。馬貢多文明的創始人霍塞·阿卡迪奧·布恩迪與妻子烏蘇拉以非凡的膽識和開放的精神,開創了馬貢多的繁榮。霍塞·阿卡迪奧·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說:“世界上正在發生不可思議的事情,咱們旁邊,就在河流對岸,已有許多各式各樣神奇的機器,可咱們仍在這兒像蠢驢一樣過日子。”因為馬貢多隱沒在寬廣的沼澤地中,與世隔絕。他決心要開闢出一條道路,把馬貢多與外界的偉大發明連線起來。可是,他卻被家人綁在一棵大樹上,他的拉丁語,在家人心中只是瘋言亂語,幾十年後他才在那棵樹上死去。

之後的幾代人,夫妻之間、父子之間、母女之間、兄弟姐妹之間,幾乎如出一轍的沒有感情溝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獨、苦悶、猜忌,導致了馬貢多狹隘、落後、保守直至沒落。

就像奧雷里亞諾,不斷的戰爭,他甚至已經忘記了當初的目的,而是在殺戮,血腥中度過。他的結局停留在小金魚中。

孤獨是感受,孤獨又無法感受。

當奧雷良諾參透了墨爾基阿德斯的羊皮卷的奧祕,一陣颶風將馬貢多抹去,從世人的記憶中根除,“因為註定經受百年孤獨的家族不會有第二次機會在大地上出現。”書中如是說。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8

如朱自清在《匆匆》中提到的:“……我留著些什麼痕跡呢?我何曾留著像遊絲樣的痕跡呢?我赤__來到這世界,轉眼間也將赤__地回去罷?但不能平的,為什麼偏要白白走這一遭啊?”一連串抒情的疑問句,自然而然流露出他心靈的自我鬥爭,自我剖白的痛苦,也可看出他徘徊中的執著追求。強烈的的質問中,尋找著永遠也找不到答案的結局,就像一首輕音樂,在略帶憂傷的鋼琴曲中尋著漫長的盡頭,可是,那來自內心的吶喊,卻又強烈地表現出一種不平靜的思緒,在樸素平淡中透出濃烈的抒情氣氛。在一連串疑問句中透出詩人悵然若失的情緒。是一種對時間匆匆流逝而散發出的無奈和惋惜。

這文章雖然短小,卻百讀不厭,一種在字裡行間強硬躍然紙上,這是一種在彷徨中並不甘心沉淪的心境。

面對時光,我忍不住回首,然後擦掉眼中的模糊,是獨自一人的黯然傷神,我是一個女孩子,卻是免不了逃避現實的,過往煙雲便像一棵大樹啊,纏纏嫋嫋的高的嚇人,可過了多少時候,噹噹年都已經沒人再記著的時候,再高的大樹也會轟然倒塌,震得人心裡一慌。

有的書上把時光比作一隻只看不見的小箭,在人的身上悄無息的留下蒼老的印記——皺紋。

時光是最可怕的,所以勇往直前,絕不回頭是的辦法,傲嬌不是辦法,是愚蠢,當你對身後的景色留戀的時候,請大步向前吧,告訴自己,繼續!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9

生命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而發現的方法除了眼睛觀察外,更多的是心靈上的傾聽和感悟。從4月18日至24日,我與家中的小朋友一起讀了馬克—郭士頓先生《只需傾聽》這本書,讓我又多了一份感知世界的能力——用心傾聽。

書,是未知世界的入場券,讀書越多,精神就越健壯、越卓拔;讀書越多,就越能儘快地遠離平庸。“親子共讀”,讓父母與孩子貼近了距離,有的時候你可能不明白孩子在想些什麼,你總是用自己的思想去左右他們,有的時候同事之間的小摩擦,領導的不理解,你苦惱不知道該如何去處理,讀了這本書,讓我明白在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好多的問題是由於溝通不暢導致的,也讓我看到了一系列問題將能夠得到有效的解決的辦法。

世界銷售記錄保持著喬 吉拉德說過,“我更願做一個富於反應的傾聽者,說話並不能銷售,傾聽卻可以”。由此可見,傾聽精神能更多的解決生活中的一些矛盾。書中談到傾聽是一門邊思考邊注意的藝術,是對傳遞來的資訊的完全理解,而不是簡簡單單的聽別人講話。很多人一提到溝通就是認為要善於講話,其實在生活中溝通既包括如何發表自己的意見也包括怎樣傾聽別人意見,這7天的共讀時間,讓我和小朋友感受到了傾聽的魅力,我不會一味的覺得小朋友的想法就是幼稚的,小朋友也會知道要靜下心來聽大人的意見,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現象,也是親子共讀給我們帶來的。

《只需傾聽》告訴我們用心瞭解對方的感受和情緒,發掘其中有價值的東西。絕大多數人和別人溝通的時候,掛的是高速檔。他們說服、鼓勵,他們爭論、督促。在這個過程中,他們讓對方產生了抗拒心理,但當你傾聽、提問,把你聽到的話如實反饋給對方,當你這樣做得時候,這意料之外的“低速檔”將會把他們拉向你,這就是馬克—郭士頓的觀點。我們都知道在英文中,hear和listen兩個都代表著聽,但側重點不同,前者是聽到後者是傾聽。如果你與別人交流時,全神貫注的聽別人講話,這不僅讓別人大受鼓舞,更重要的是雙方都受益。

讓我們一起傾聽,一起去溝通,一起去處理棘手的問題,我們的世界將變成更加的平和寧靜,“親子共讀”帶給我們的就是這一份寶貴的財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