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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通用16篇)

欄目: 讀書心得體會 / 釋出於: / 人氣:3.06K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

-------小人物,大時代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通用16篇)

其實,讀到文中許三觀揹著一樂去吃陽春麵時,目光在那段上‘駐足’了好久。回憶起數年前看見的一個場景,一條街頭小巷,一棵巨大的槐樹,泛著昏黃的路燈下,映出了那位父親臉上絲絲皺紋與額頭上幾根微微發白的髮絲,父親的背上是一個正熟睡的孩子,父親小心翼翼使步子儘量平穩······

在我們看來這個場景是父愛,可許三觀呢,他揹著只是一個被他養了九年卻和自己沒有一點血緣關係的一樂,他的愛已超過了血緣之親。如果是今天這個時代,試問有誰會像許三觀一樣做了九年的“烏龜”卻還選擇繼續養一樂,又有誰會容忍這種事發生?可許三觀,他沒有說不要一樂,沒有罵他打他,更是平等的對待他。這可能就是人性中所折射的光輝吧!人,性本善!一樂剛開始離家出走時,許三觀其實表現的不擔心,甚至還很氣氛,這很正常,他不過是心裡有氣,不甘罷了。誰會讓他最喜歡的兒子卻是別人的。他曾經整夜整夜地照顧一樂,最疼的也是一樂。可天黑之後,他也著急起來,已經養了十一年的兒子,就算他是何小勇的兒子又能怎樣,十一年,先不提人性本善,就這四千多天的日子,陌生人也該變成親人了,更何況許三觀還是看著一樂一天天長大的人。在他那責罵中,我們能聽出他的擔心,他的心疼,在他滿含愛意的責罵中,漸漸走回了勝利飯店。

整體

小說圍繞著賣血的經歷,展開許三觀生活中的瑣事,體現出一個男人所應當承擔的某些責任,或許這也正是一種人生的無奈。小說飽含辛酸的經歷,但也不乏幽默之處,比如每次賣血前喝足八碗水,這樣身上的血就會多起來了,諸如此類的奇怪想法非常多。

賣血,似乎離我們很遙遠。其實我國文~時期離現在也只不過40年時間。小說向我們披露了40年前的人們在遇到困難時,唯一可以做的就是賣血。許三觀第一次賣血是為了娶老婆,第二次賣血是為了償還一樂砸破方鐵匠兒子的腦袋的醫藥費。自然災害的那一年,為了讓三個兒子和許玉蘭不用再喝玉米粥,許三觀再次賣血,讓全家人吃上面條;二樂在鄉下插隊,為了討好二樂的隊長,好讓他能早日調回城市,許三觀又賣了兩次血,請二樂的隊長吃,給二樂的隊長送禮;一樂不是許三觀的親生兒子,但許三觀最愛的還是許一樂,對他也是最好的。一樂得了肝炎,在上海治病。家裡沒有錢,許三觀就一個地方一個地方去賣血,一路賣到去上海,為了救一樂的命,他可以連命都不要,隔三五天就去賣一次血,在松林還差一點把自己賣死了。

這些賣血的經歷,都說明許三觀身為一個男人,身為一家之主,身上責任的巨大,他為了這個家一次又一次的賣血,為了兒子一次又一次的犧牲,也體現了他的父愛。他是用生命去愛著這個家。作者將許三觀設計成一位集責任與善良於一身的人,作者設計得很成功,許三觀確實是一個讓人感動的人物。他只是一個小人物,但他在我眼中算是個大英雄。

小人物

許三觀,他,不過是一位最底層,最最卑微的小市民罷了。但他也有自己所堅持的。他有自己的“三觀”—— “良心觀、婚姻觀、平等觀”。作為一個小市民,他沒有遠大理想,唯一的願望就是好好活下去。他身上,又父愛、有親情、又良心、但他也有狹隘、有錯誤。他一生都很苦,甚至習慣了苦難,還會自己年老無法賣血而痛苦。

良心觀

“做人一定要有良心”。儘管他恨何小勇,很堅決地不同意一樂去叫魂,可他還是說“只要是人的命,都要去救”。往大了說,其實他很無私,為給孩子改善伙食去賣血,也就去想“等我老死了,你想起我養過你,心裡難受一下,掉幾顆眼淚出來,我也就心滿意足了······

”多麼樸實的話,他所求的其實很簡單!

當一樂病了,急需用錢時,他一次又一次地為了救一樂而不顧生命去賣血,並不會在一樂危急時,去想他不是我的兒子,去想該不該去救他,也許這就是他的“良心觀”,至少他救了一樂,救了一條命,能對得起自己的良心。

婚姻觀

許三觀,他也有自己的“婚姻觀”,當他決定和許玉蘭結婚的那一刻起,已經扛起了自己身上的責任。許三觀和許玉蘭的婚姻一開始未必是因為愛情,但是隨著彼此的付出他們之間不僅有了那難得的理解,更增加了彼此的疼愛。還記得在他們家鬧糧荒的時候,那時候他們家幾乎沒有糧食了,可是就在那個時候許玉蘭還記得許三觀的生日,並且還在他生日那天特地為一家人熬了一鍋加糖的稍稠一點兒的粥。小小的舉動但卻滿是溫暖,在那個饑荒年代人們很難還能想到別人,就連夫妻之間也是如此,大家都只是想著自己。即使想得到家人,很多人也沒那個心來為家人過生日,可是許玉蘭卻不是這樣的,足以看得出她是深深地愛著許三觀的,也許剛結婚的時候她並不是深愛著這個男人,可是經過了那麼多後她深深地愛上了這個男人!這樣的愛情才能真正的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我想玉蘭對許三觀這樣的愛,許三觀是深有感觸的,而且我相信正是這樣的樸實才讓他們的愛情更加的堅固。在我眼裡那種惺惺相惜,相伴到老才是真正的浪漫,而且這樣的浪漫才是地久天長的。就像許三觀和許玉蘭這樣彼此心中都想著對方,彼此都為對方著想。我相信只有這樣的愛情才能真正的經得起考驗!

他們兩人共同努力,一起走過饑荒,走過水災,走過彼此最艱難的時刻。他們有對未來美好日子的期盼,有對彼此的關心照顧,他們有著一種最樸實、真誠的愛情,不需要過多現在浪漫的語言。在那個時代,他們沒有爭吵完就分開,沒有因苦難而各顧各。

平等觀

許三觀,他有自己堅守的原則,有與妻子的樸實的愛情,有一生追求的“平等觀”。當他知道一樂的事之後,他認為妻子犯了錯,所以在那一段時間裡,他一直在享受,而沒有幹活,這也是他追求的平等,也算是心理上的平衡。而當他了林芬芳後,也是為了使妻子平等(當然,這並不是他自願的。)許玉蘭神氣了一些日子,穿上精紡的線衣,與鄰居們聊天,而這時許三觀卻在家裡做飯。但沒多久,他又不幹了,他認為許玉蘭的錯誤比他嚴重,又不平等了。

大時代

在文化~時期,社會處於一片混亂,早已沒有了是非曲直,早已沒有了錯與對,那個年代,人民公社,大躍進、大鍊鋼鐵,文化~,大字報等等。物質,精神都極度匱乏。反正毛主席說的就是真理,反對毛主席的就應該被。所以有一些人就藉著毛主席做了一些荒.唐的事兒。而且有一些人也藉此打擊報復,因此有很多無辜的人因此遭受迫害,而許玉蘭正是這些含冤受罪的人中的一員。但最令我感到的還是當許玉蘭被誣陷遭時,許三觀並沒有不要許玉蘭,他親自去給他送飯,看到他有一陣一陣的難受,在人群前他裝作不給她吃好飯,也算在她的樣子,實際上卻為她做了紅燒肉,而許玉蘭還要省下肉給孩子們吃。他想著她,她還想著孩子們。多麼和諧溫馨的一家!這在當時也是最難得的吧!

也許時過境遷,多年後,無意中回想起這個樸實的故事,還會被感動,亦或是有不同於現在的感受吧!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2

餘華的《許三觀賣血記》,是通過對主人公許三觀一生悲劇的人生經歷來折射出那個年代的生存環境。

小說一共寫到許三觀賣血十一次。第一次賣血是為了娶許玉蘭,反映出來的其實是當時的貧窮和愚昧;第二次賣血是因為一樂打傷了方鐵匠的兒子,用來還錢給方家大兒子療傷,也是貧窮和人物內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第三次賣血是為了“報答”林芬芳,因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種對許玉蘭的報復心理在裡面;第四次賣血是因為大躍進帶來的災難,僅僅為了帶兒子們去吃麵,為了吃飽肚子,反映的是大躍進的惡果;第五、六次賣血是為了兒子的前途,讓用來討好兒子的隊長,個人認為是自身的貧困和文~影響,以及階級的分化;第七到第十次賣血,是為了治一樂的病,同樣是因為貧窮,不得已而為之,雖然,一樂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這裡將許三觀這一普通的底層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點。

最後一次賣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賣血,都是為生活所迫,然而最後一次賣血,真的是為了一頓炒豬肝和那點黃酒麼?其實不是的。關於這一點,有很多種認識,許三觀一生都在為生活所迫,那個特定的環境裡面,一直都是身不由己。從他結婚後到最後一章為止,他都沒有為自己賣過一次血。生活的困苦使他飽受折磨,倍感煎熬。最後的一次,或許是悲劇的一種迴歸,是人精神麻木,愚昧的體現,是社會對人影響的體現。

主人公許三觀本就是一個矛盾的複合體。從他身上折射出的是那個時代的一段歷史。許三觀的生活艱苦,不是他一個人的艱苦,是當時社會底層的勞動人民的生活艱苦的一種典型體現。也體現出作者對百姓疾苦的關心。

就全篇來看,小說的寫作手法並不是很細膩的那種型別,語言貼近生活,短句較多,生活化語言較多。一些細節描寫也是相當的出色,如最後許三觀老了,血頭不要他的血了,他‘“ 許三觀開始哭了,他敞開胸口的衣服走過去,讓風呼呼地吹在他的臉上,吹在他的胸口;讓混濁的眼淚湧出眼眶,沿著兩側的臉頰刷刷地流,流到了脖子裡,流到了胸口上,他抬起手去擦了擦,眼淚又流到了他的手上,在他的手掌上流,也在他的手背上流。他的腳在往前走,他的眼淚在往下流。他的頭抬著。他的胸也挺著,他的腿邁出去時堅強有力,他的胳膊甩動時也是毫不遲疑,可是他臉上充滿了悲傷。他的淚水在他臉上縱橫交錯地流,就像雨水打在窗玻璃上,就像裂縫爬上炔要破碎的碗,就像蓬勃生長出去的樹枝,就像渠水流進了田地,就像街道佈滿了城鎮,淚水在他臉上織成了一張網。”這一段描寫將許三觀的傷痛描寫到讀者的內心深處。又如最後許三觀連續要三份炒豬肝的描寫,體現了主人公簡單的生活願望,他從來沒有過過什麼好日子,動不動就要為家裡的災禍去賣血,最後只想美美的吃一頓,僅此而已。

雖然也有一些少兒不宜的內容,但是總體上來看本書還是很有價值的。至少證明了餘華作為一個成功的作家,心裡裝的,是天下。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3

初識《許三觀賣血記》,我的第一反應是許三觀會是一個嚐到賣血甜頭而不斷成癮,致使最後死於非命的人,所以看整本書都有種膽戰心驚的感覺,生怕許三觀遭遇不測。事實上,許三觀沒有因為賣血死於非命,但也是當時社會的一個普通而又普遍的人物,是當時中國社會的縮影。許三觀的父親死了,母親跟別人跑了,他和鄉下的四叔最親,他在城裡的蠶絲廠上班,靠自己的勞動賺錢,只能勉強維持生計。

小說一共寫到許三觀賣血十一次。第一次是一天下班後許三觀碰到了阿方、根龍倆人,倆人帶他賣了血,賺了三十五元錢,帶他第一次下館子吃豬肝,喝黃酒。有了第一次賣血,很快便有了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每一次賣血都反映出許三觀這樣的小人物式的貧窮、愚昧和內心的麻木。其中一次賣血是因為一樂打傷了方鐵匠的兒子,用來還錢給方家大兒子療傷,是貧窮和人物內心麻木的一面的反映;有一次賣血是為了“報答”林芬芳,因為自己了她,似乎是有一種對許玉蘭的報復心理在裡面;還有一次賣血是因為文~後鬧饑荒,家裡揭不開鍋,許三觀帶兒子們去吃麵,為了吃飽肚子,卻唯獨不帶一樂,因為他是何小勇的兒子,這再次反映了許三觀的愚昧;再一次賣血是一樂、二樂去插隊,許三觀給了他倆一人十五元。最後幾次賣血是為了給一樂治肝病,許三觀一路賣血到上海,中途差點喪命。儘管一樂不是自己的親生兒子,許三觀還是拼盡全力去救一樂。小說在這裡將許三觀這一普通的底層人物推向了人性的最高點,給予光環。

而最後一次賣血是故事的高潮,前面十次賣血,都是為生活所迫,然而最後一次賣血,真的只是為了一頓炒豬肝和那點黃酒麼?其實不是的。試想前幾次的賣血,許三觀要麼是為了一樂,要麼是為了自己所謂的“報復”,都是身不由己。他從沒有為了自己真正想要的去賣過血,或者說他不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麼,這讓我覺得許三觀這個人物是可悲的,又是可憐的,他的一生都沒有真真正正為自己活過。

當然最後的結局還是令人欣慰的,沒有讓這個悲劇式的沒有自我的人兒連性命也丟掉。人一旦沒有了生命,那一切就不復存在了,所有他做過的事情也都沒有了意義。許三觀的悲喜交加的人生也折射了當時中國的社會現實,貧窮之下溫飽無法解決,何談追求,更何況是為自己而活,活出精彩。按理說,當下人們大多沒有了溫飽的困擾,應該考慮如何為自己而活了。可仍然有不少像許三觀這樣再普通不過的人被生活役使,無可奈何,無法為自己而活。他們的生活經歷決定了他們仍然有著小市民的愚昧和麻木。當所有的一切都變好的時候,人卻不適應了,不知道如何生活了。一個時代造就一代人,是時代造就了許三觀式的一代人,他們過慣了苦日子,思想麻痺,當美好生活向他們張開雙臂的時候他們卻躲開了。

或許我本身就有悲天憫人的情懷,看到可憐之人會油然而生出憐憫。讀許三觀會有一種同情,會替他擔心,怕他最後為了生存不得不榨乾自己的鮮血。讀他悲喜參半的一生會讓我想到五爺爺。五爺爺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農民,為人厚道,四鄰八舍沒有不稱讚他老實厚道的。因為種.種原因,他一生未娶。自己孑然一身,孤苦無依。小時候的我看到他去集市上買東西吃,總擔心他會被人騙;看到他吃東西吃很香,總擔心他撐著。他來我家,我就各種好吃的都拿給他,我常常擔心五爺爺老了自己凍死在家裡。五爺爺是家裡的老小,有爹媽疼有哥哥姐姐寵,而且很有學問,而且當時還是鹽廠的工人。我不明白他為什麼沒有娶妻,最終什麼都沒撈著,只能回家收破爛。後來聽爺爺說是因為精神上的原因,五爺爺精神很容易脆弱。五爺爺從鹽廠回來後就一直靠收破爛為生,他不捨得吃不捨得穿,前前後後攢下了好幾萬塊錢,臨了一場突如其來的疾病奪去了他的生命,所有關於他的一切都隨著他呼吸的停止離開了。他曾經吱吱作響的鐵門早已鏽跡斑斑,曾經載滿廢紙箱的電動三輪車再也沒響過。人們唏噓感嘆命運如此不公,可時間久了,也會忘記那個總是笑呵呵的老實憨厚之人。

既然生命如此短暫,禍兮福兮不可知,何不盡情揮灑熱血,用心生活,為自己而活,活出屬於自己的精彩人生呢?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4

很久之前,有這麼一個年代,它對我們來說是十分陌生的,那是解放的初期,社會充滿著貧瘠和現實。現實到你得靠賣血來維持你的生活,許三觀就來自那個年代。

在許三觀的一生中,幾乎許多重要的時間都有著賣血的場景。他娶許玉蘭用的是賣血的錢,去勝利飯店吃飯用的也是賣血白錢,給林芬芳買慰問品也是用賣血的錢,可以說,賣血對許三觀來說是一棵搖錢樹。

許三觀賣血也繫著整個家,每當這個家到危亡之中,必須用錢時,許三觀就會義無反顧的去賣血賺錢,一樂打傷人,二樂辦酒菜都是用許三觀賣血得來的錢,可以說,賣血是許三觀的救命稻草。

但這並不是一片真正的救命稻草,而是一片有著劇毒的救命稻草。當他睜睜的看到根龍賣完血後就倒下了,他明白了賣血會帶來什麼後果,他開始能不賣血就不賣血,真的應了許玉蘭的話:“賣血就是賣命呀!”。

但是他仍舊沒辦法放下賣血這個方法。在小說裡,許三觀的大兒子許一樂病了,他們家沒辦法支付這筆醫療費,於是,許三觀不得不又去賣血。

這次不同往常,因為這次是一次最長,也是最艱難的一次。他隔一站就賣一次血,他身體都快承受不了這樣的透支了,他還在繼續,他完全可以借一樂不是他親生的理由而將一樂扔下不管,但他沒有,他愛著一樂,這次,許三觀的血裡飽含著濃濃的的父愛。

當他得知他的血再也沒人要了時,他該有多傷心。沒法賣血也就意味著他失去了支撐這個家的能力,但是他忘了,他有著他用賣血錢養活的家人。也許,不賣血的他才是最快樂的。

在路人眼中,許三觀的血從珍貴、寶貴再到沒有,但在許三觀家人的眼中,許三觀的血是天底下最珍貴的東西,它曾像一顆頂天大樹,將整個家撐起。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5

《背影》真是一篇感人及有教育性的文章。

讀朱自清的《背影》不是第一次了,第一次讀《背影》的時候,只是由於它是朱自清的作品,所以草草看過,並未當真體味其中的深意。可當這一次細細讀來,卻發明這篇短短的散文竟儲藏著作者對父親無窮的悼念與打動。同時這份感動也涉及著每位讀者心靈最深處的軟部。

散文一開頭,便被祖母辭世,父親賦閒的灰色氛圍所覆蓋。正如作者自己說的:“恰是災患叢生的日子。”繁重的負債和混亂的庭院,在冬日清冷的陽光下,無不流露著無奈與悲傷。可當父親在蕭瑟寒風中對嗚咽的兒子說出:“事已如斯,不用難過,好在天無絕人之路!”的時候,一個富有責任感,剛毅,成熟的眼神,赫然呈現在讀者面前。

終於、在忙完家中事件之後,要到南京某事的父親與在北京上學的兒子踏上統一段旅程。到了南京,父親遲疑著是否要親身送兒子上火車,父親曉得二十歲的兒子完整可以照顧好自己,可是父親仍是決議自己去送,因為他想再多陪陪兒子,親眼看兒子登上火車,安全離去。

到了車站,年青的兒子總想顯示自己的口才,譏笑父親的對茶房的囑託,感到父親腦慢口拙。當時間飛逝,已至中年的作者再回想去看那個時候,一句“我那時真聰慧的過火“,道出當時自己的成熟和對父親的歉疚。

父親送上自己親手做的紫毛大衣,讓兒子在座位上鋪好。而後讓兒子待著別動,自己去給他買些橘子。買橘子的這一段文字作者寫的極為過細且感人至深。肥胖的父親,遲緩,吃力的高低於鐵道之間,但卻樂此不疲。因為父親手裡拎著的不是一袋橘子,而是對兒子豐滿的密意與忘我的愛。兒子在這時流下了熱淚,但卻極快的擦去了,當時的他還不願也不太會英勇的向父親流露炙熱的蜜意。而當眼淚再次流下,感動達到極點時,父親的背影又已消散在交往的人群。

當父親的身材匆匆朽邁,性情也日漸孤僻,火暴,時常為瑣事對家人發怒。但即便性格變得再怪異,難處,也轉變不了對兒子的那份深深的掛念。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面對著父親說大限之期將至的來信,再多晶瑩的眼淚也換不來與父親相伴的半點時光。

看完《背影》,除了激動之餘,還要沉思本人與父母的關聯。別將吩咐當做絮叨,別將寬跟當做無能,更別將工作當藉口而不去常常的看望照看父母。

這就是我這次讀《背影》所得出的感悟,跟著年紀的增添,經歷的增加,我還會再讀這篇散文,盼望那時我能夠得出更多更深的感悟。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6

今天我很高興能在這裡和大家歡聚一堂,這次的主題是讀書"!

我認為主題下面還應加九個字:讀書好、讀好書、好讀書,現在我開始發言了:讀書一定要用心去讀,不能囫圇吞棗、走馬觀花,不讀書是萬萬不行的,因為書是智慧的結晶,是治愚的良藥,書是你的良師益友,帶你遊覽知識的海洋。書也是你忠實地朋友,你傷心時安慰你,你高興時和你一起歡樂!

總而言之,書是你生命中的一部分,你一定要好好利用它,希望大家多讀書。大家加油!我想信你們!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7

孤獨,每個人或多或少都會感覺到,可是,能以孤獨為主題,寫成一本暢銷但是實際上卻也“孤獨”的小說,這讓人實在歎服。誰要想真正讀懂孤獨,《百年孤獨》必看。

我不敢說,我讀懂了孤獨。這本書,情節曲折跌宕起伏,事件密度大,而且離奇荒誕,誇張變形,令人應接不暇。所以我一口氣讀完這本書,感到非常痛快,可是,連裡面的人物關係也沒有理清。不過,外國人名字長還可以忍受,最難以忍受的是,幾代人都可以叫同一個名字。忽略混亂的人物關係對於讀小說的影響,我還是得到了一點點感悟。

《百年孤獨》以一個家庭為主線,時間跨度一百年,描寫了一家人與孤獨相關的種種經歷。

為愛瘋狂是因為孤獨嗎?因為同時愛上皮埃特羅,貝麗卡和阿瑪蘭妲展開愛的角逐,當得知皮埃特羅和貝麗卡訂婚後,阿瑪蘭妲甚至不惜一切代價阻撓婚姻。奧雷里亞諾愛上蕾梅黛絲後,迫不及待希望將還是孩子的蕾梅黛絲娶回家。梅梅愛上巴比倫後,整個心思都掏空了,全都放在與情人的歡愛之中。庇拉爾年輕時,與無數男人歡愛,老年後,還為年輕人提供歡愛的場地。為愛瘋狂不是因為孤獨吧,是因為愛火中燒,是因為人的慾望。相反,沒有愛的能力的人,從來不會愛上別人的人,才註定了一生的孤獨。奧雷里亞諾上校,從出生起,就不曾愛過任何人,晚年靠製作小金魚排遣孤獨。

還有一種人的孤獨,源於對愛的莫名的恐懼,阿瑪蘭妲錯過皮埃特羅,又斷然拒絕馬爾克斯上校,一個人晚年靠織一件精美的壽衣打發,準確說是享受這份孤獨。究竟是什麼原因,讓她始終拿不出愛的勇氣?又是什麼原因,讓她在生命的盡頭終於放棄對於貝麗卡的怨恨?在生命的盡頭,她終於領悟了孤獨,看到因為孤獨,梅梅和貝麗卡遭受的苦難,文中說這不是出於愛或者恨。那是出於什麼?出於同情心,出於悲憫的同理心,設身處地為他人著想。正是如此,她才終於能夠心平氣和地面對死神,才能夠與往事和解,才能夠獲得一份真正的心理上的寧靜與平和。

看得出,莫言的小說,深受這部小說的影響。《豐乳肥臀》,同樣是以一個家庭為線索展開,寫愛情時,人物多是著魔的瘋狂的狀態。悲劇產生的原因,除了個人性格的嚴重缺陷外,又籠罩了一層若有若無的冥冥中註定的命運的魔力。《百年孤獨》中,開頭的羊皮卷寫下的預言,在結尾處,完美地精準地得到了驗證,彷彿這一家族的孤獨是註定的無法逃脫的。而上官家的女兒們,一個個豐乳肥臀,但一個個都零落了,好像也是命運的嘲弄。看似是人在命運面前無能為力,實際上是,人在自己性格的侷限上的無能為力,個人性格導致悲劇。

人的性格,關乎人性,是一個說不盡又說不清的話題。將人性中的某一部分誇大,比如慾望,看似變形不真實,實際上有助於我們更好地認識人性,因為人性中的一些部分在日常生活中比較隱蔽。從這個角度講,馬爾克斯和莫言都是把人性的思考和表達推到極致的大師。

這部小說中的孤獨,我還沒有讀懂。在這裡談一談,只是經典作品的一種誤讀。日後,再讀《百年孤獨》,恐怕又會有別樣的體會。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8

每個人都有一個多彩的人生,這個“多彩”或許是坎坷的,幸福的,痛苦的也有一些人過著與世無爭,平凡而辛勤的一生。

這次,我要與大家談的就是一個人的一生。人的一生有著許許多多不一樣的活法,有快樂地去活,堅強地去活,奮鬥地去活等等,你有沒有想過你就應需要活出一個怎樣的人生呢?這問題是我提出的,但暫時連我自個兒都拿不定一個想法,也許這實在很難說,有人會問:“這可不是自己來決定的。”但是,我要說,這掌控權還是在你自己的手裡,你的各種因素都會改變它的道路和方向的。

雖然這次我的主題不合“科學”。但,推薦的這本書使我受益匪淺——《活著》。

這是一部小說,簡樸的語言塑寫了劃時代的家庭杯具。美國的《明星論壇報》評價說:“你只要讀到一半,就已經確信它是不朽之作了。”真的,我一拿起書就越發越想往下看。

作者是當代作家餘華,9年出生於浙江杭州,曾從事過牙醫工作,曾獲義大利格林扎納·卡佛文學獎。

主人公福貴起初是風光的少爺,可正因無顧忌,在外面吃喝嫖賭,把他父親的2多畝地全抵債給了別人,毀了家人幸福的生活。貧困中,他最後醒悟,可已經遲了,父親被他給氣死了,之後母親相繼死去,溫柔可憐的妻子家珍,過度勞累,骨瘦如柴,最後死去。這也許就是上帝對他的懲罰,到最後,福貴7個至親全被他親手埋藏起來。只剩他孤零零的一個人和一頭老黃牛。

福貴歷經令人難以想象的苦難之後,他學會了忍受,只是十分單純地為活著而就活著。

餘華告訴我們:學會忍受,去忍受生命賦予我們的職責,承受展此刻面前的無聊,平庸和困難。

我想:是啊,平淡理解,樂觀忍受,順其自然吧!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9

今天,我讀了加拿大作家蒙哥瑪麗寫的《綠山牆的安妮》。那是發生在加拿大一個偏僻的農村阿豐利的一所叫綠山牆的農家,農家的主人是一對孤身兄妹,哥哥叫馬修,妹妹叫瑪麗拉,由於年紀漸漸大起來了,他們想從孤兒院領養一個男孩來當哥哥的幫手從而減輕他的負擔。可不料,人家給他們帶來的是一個滿頭紅髮的小姑娘——安妮。安妮很愛幻想,一個普普通通的湖,在她眼中,成了“閃光的湖”;一條普通的小道,被她稱為“情人小徑”;一條林陰道,被她叫作“歡樂的雪白之路”……她闖了不少的禍,她對雷切爾太太(在村子中很有威信的一個人)發脾氣;在蛋糕裡放鎮痛劑;把頭髮染成綠色……她很喜歡交朋友,戴安娜是她最親密的知心朋友。她學習很勤奮,憑著自己不懈的努力順利地考取了女王學院,一年後就得到了一級教師證書,並獲得了獎學金。但她不忍心離開與自己朝夕相處的綠山牆,更為了照顧形單影隻為她付出很多心血的瑪麗拉(那時馬修已不在人世),她放棄了去大學深造的機會。

讀完這本書,我覺得安妮是一個樂觀、不怕困難、善良、懂得感恩的姑娘,我深深地被她所感動。而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有些同學碰到一點困難或一點不順心的事就哭哭啼啼的,有的甚至灰心喪氣、半途而廢了。我們應該學習安妮不怕困難的樂觀精神,雖然她先前的命運很悽慘,從三個月失去父母,到被人家收留長大一點就幫人領小孩,最後到孤兒院,但她對生活仍然充滿了希望,追求一切美好的東西。有些同學受到了父母、老師、同學及他人的照顧、幫助,但覺得不以為然,覺得是應該得到的照顧、幫助,這種心態是錯誤的。我們應該學習安妮善良、懂得感恩的精神。她喜歡交朋友,沒有忘記別人給她的幫助,特別是當瑪麗拉需要她的時候,她義無反顧地留了下來,沒有考慮自己的前途。

《綠山牆的安妮》,我被它深深地感動了。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0

西亞.馬爾克斯的讓我有些懵懂,也許是第一遍閱讀的緣故。

它到底想表現什麼?作者因本書獲得了諾貝爾文學獎,那這本書的內涵應該很深刻,它到底是什麼?一個家族興衰的過程及結束的原因?還是告訴讀者人類與生俱來的孤獨無法逃避?抑或是拉丁美洲一個世紀的真實再現?布恩地亞家族延續了100多年,但所有的人都不可避免地陷入了孤獨中,並在其中終其一生。雖然布恩地亞家族歷經六世,也有過繁華與鼎盛,但自始自終沒有人能逃離孤獨。每一個靈魂都在孤獨中游蕩,家庭成員中沒有情感,沒有交流,沒有溝通與理解。每一個人都是一個獨立的世界,沒有人關心他人,沒有人關心身外的世界。他們在自己的世界中忙碌著,卻不知道為何忙碌。他們在忙碌中體味孤獨,甚至享受孤獨,最後在孤獨中離開這個世界。

雖然他們孤獨的表象一樣,但孤獨的緣由卻不盡相同。烏蘇拉的孤獨是理性的,這個百歲老人歷經滄桑,卻一門心思為家族的興旺而努力。她孤獨地奮鬥著,爭取著,看管著,但直到老死,仍是一個人在努力。沒有人感謝她,沒有人支援她,沒有人繼承她,沒有人關注她,她的努力空前絕後,她的孤獨也成為布恩地亞家族中理性的孤獨。烏蘇拉的丈夫霍塞.阿卡迪奧.布恩地亞和二兒子奧雷良諾的孤獨是人性的孤獨。霍塞整天忙著搞科學試驗,發誓要讓愚昧、閉塞、落後的馬貢多小鎮富裕起來。他傾其財力、智力,但從未得到過任何人的理解和支援,他也從未想過要得到他人的理解和支援。他孤獨一生,最後因發瘋被綁到栗子樹上孤獨地死去。奧雷良諾一生髮動了32次戰爭,成了一位赫赫有名的人物。但他不知道為什麼要發動戰爭,也不明白不關心自己聲名顯赫,他最終把自己困在製作小金魚的工作間結束了一生。烏蘇拉的大兒子霍塞.阿卡迪奧的孤獨是獸性的孤獨。他的生活裡除了情慾和霸道的佔有,什麼也沒有了,他身上沒有人性的痕跡。烏蘇拉的女兒阿瑪蘭塔的孤獨是愛情的孤獨。她心裡有如岩漿般熾熱的愛情,也多次與愛情相遇,但每次都堅決地拒絕,用冰封住火熱的心,讓自己陷入深深的孤獨中。在詛咒與怨恨中,在渴望與拒絕中結束了可悲的一生。布恩地亞後代們重複著前人的故事,亦重複著先人的孤獨。

雖然是初讀這本書,雖然書中情節瑣碎,故事亦魔亦幻,亦真亦虛,雖然還不能很好地把握小說的脈搏,不能很好地領悟它的宗旨,但還是感受到了布恩地亞家族的孤獨之魂,這也應該是書中馬貢多小鎮的孤獨,是哥倫比亞的孤獨,是拉丁美洲的孤獨。讀著它,總是不由自主想起《紅樓夢》,想起它的繁華、熱鬧,但這繁華、熱鬧的背後是否也有孤獨在嘆息?林黛玉清高寡合的孤寂,賈寶玉享盡榮華的孤寂,薛寶釵圓滑於世故的孤寂,賈元春表面榮華、內心卑賤的孤寂,王熙鳳兩面三刀的孤寂,賈氏家族表面興盛、實則腐朽的無奈,不都是真實地存在著嗎?不同的著作,不同的故事,不同的國情,卻有著同樣的靈魂——孤獨。也許孤獨對每個人而言都是與生俱來的,是永遠無法走出的。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1

一學期又在緊張而忙碌的生活中即將結束,在這學期我校繼續堅持提高老師的業務學習,其中每天的30分鐘讀書已成為老師學習的一部分。

由於我所帶的學科沒有晨讀,每天早晨吃完飯後便會早早的來到閱覽室看自己所喜歡讀的雜誌。高爾基先生說過:“書籍是人類進步的階梯。”讀書能給人帶來很多好處。

有詩云:“腹有詩書氣自華。”多讀書能改變一個人的內在氣質。讀書多的人,總會給人陽光般的感覺,他們從容淡定、器宇軒昂、心胸開闊、目光遠大。

作為教師從書本中獲取知識就顯得尤其重要。人類創造的知識財富,如同浩瀚的海洋,博大精深。作為我們教師需要加強各方面的修養來提高自己。所以我們理應多讀書,用書來淨化心靈,用書中的知識充實自己。

在這個學期裡,我感覺收穫頗豐。當然讀書要有好的效果,思考是最重要的,但是正如俗話所說:“好記性不如爛筆頭”,把思考的結果整理出來,寫成筆記和感想,既有助於思考,也可以幫助我們記憶思考的結果,便於日後比較、綜合、分析。讀的書最多如:《班主任之友》、《教學與管理》、《山東教育》、《教學參考》等等,如果所讀的書是自己的書,還在書的空白處寫下自己看法、疑問、評論等,或做一些記號。現在把自己讀的好資料全部記錄下來以便在以後的教學中運用。

常言道:書到用時方恨少,事非經過不知難。我今年真的體會到這句話的來歷,在3月份到臨沂考試普通話在最後一題讓語言表達自己所喜歡的一本書,我竟然緊張的說了幾句話就無語了。事後自己一想每天讀的《國小教學參考》不就是很好嗎?它告訴我們怎樣上課、怎樣做一名合格的教師、怎樣管理好班級等等。所以說,教給學生一杯水,教師應該有一桶水。這話固然有道理,但一桶水如不再添,也有用盡的時候。我以為,教師不僅要有一桶水,而且要有“自來水”、“長流水”。因此,在學習中,書本是無言的老師,讀書是我學習中的樂趣。同時結合自己的教育教學實際,我覺得做一名優秀的教師其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但也並不是如“蜀道之難”。只要我們不斷的加強理論學習,不斷積累經驗,長期地保持一顆好奇心,處處為孩子們著想,在為學生做些你力所能及的事時,你也必然在一步一步的接近成功!

書,是人類進步的階梯;書,是人類的益友;書,是人們成長道路上必不可少的夥伴。讀書能為你開啟知識的大門,讀書能教給你做人的道理,讀書能幫助你提高寫作水平,讀書能使你獲得許多的知識。讀書有那麼多的好處,生活中少了書,那是多麼乏味呀!

讓我們一起“讀書好,好讀書,讀好書”吧!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2

在老師的推薦下,我讀了《活著》這本書。讀之前我聽同學說,故事很悲慘。以至於在一段時間內,我以為它是一本普通的寫農民悲慘生活的小說,講述活著的不易。然而在我讀了它之後,我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感悟。

故事是以一個叫福貴的老人展開的,用第一人稱的方式給別人講述了自己的大半生。從他身邊的人一個一個多起來,再到一個一個地離去,我感到難過,同時又覺得這樣的生活真實又不可思議。真的會那麼巧嗎,身旁的親人怎麼會一個不剩地全部離去?然而,未來,是我們無論如何也不能掌握和確定的。

雖然生活很困苦,但是我能體會到他們有時的幸福感。正如作者餘華在序中說:“我說在旁人眼中福貴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對於富貴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和賀拉斯:“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後,在他生前和葬死前,無人有權說他幸福。”幸福到底算是種什麼?它不是一些物質,而是一種滿足的,用心的感覺。在一生當中,在一生的暮年,怎樣才能做到擁有福貴那樣的真心與坦誠,無悔?

在餘華日文版自序中,提到關於“生活”與“倖存”的辯解,面對問題:“為什麼在如此極端的環境中,還要講生活而不是倖存?它們之間的輕微分界在哪裡?”答道:“在中國社會底層的人來說,它們就是一枚硬幣的兩面,代表了方向的不同。對《活著》而言,福貴經歷了苦難,但是他在講述自己的故事。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講述的是生活。”

無論怎樣,日子都會過下去,明天總會到來,也總會離開。它從來不會因為某些事而停下腳步,它永遠均勻地前行著。就像現在的我剛考完期中,就像當初考完兩天半的會考一樣,惶惶恐恐地訝異著,十天前還發愁的考試,現在竟都過來了!何止一場考試,人生又何嘗不是這樣?

福貴倚在樹下,慈愛地看著他的老牛,向傾聽者訴說自己的一生——應該也是歷歷在目,恍惚之間就在眼前。活著,是那麼不易,又是那麼簡單。它需要用心經營,用愛來呵護。我正活著,我感受著。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3

生命中不是缺少美,而是缺少發現。而發現的方法除了眼睛觀察外,更多的是心靈上的傾聽和感悟。從4月18日至24日,我與家中的小朋友一起讀了馬克—郭士頓先生《只需傾聽》這本書,讓我又多了一份感知世界的能力——用心傾聽。

書,是未知世界的入場券,讀書越多,精神就越健壯、越卓拔;讀書越多,就越能儘快地遠離平庸。“親子共讀”,讓父母與孩子貼近了距離,有的時候你可能不明白孩子在想些什麼,你總是用自己的思想去左右他們,有的時候同事之間的小摩擦,領導的不理解,你苦惱不知道該如何去處理,讀了這本書,讓我明白在學習、工作和生活中好多的問題是由於溝通不暢導致的,也讓我看到了一系列問題將能夠得到有效的解決的辦法。

世界銷售記錄保持著喬 吉拉德說過,“我更願做一個富於反應的傾聽者,說話並不能銷售,傾聽卻可以”。由此可見,傾聽精神能更多的解決生活中的一些矛盾。書中談到傾聽是一門邊思考邊注意的藝術,是對傳遞來的資訊的完全理解,而不是簡簡單單的聽別人講話。很多人一提到溝通就是認為要善於講話,其實在生活中溝通既包括如何發表自己的意見也包括怎樣傾聽別人意見,這7天的共讀時間,讓我和小朋友感受到了傾聽的魅力,我不會一味的覺得小朋友的想法就是幼稚的,小朋友也會知道要靜下心來聽大人的意見,這是一個非常好的現象,也是親子共讀給我們帶來的。

《只需傾聽》告訴我們用心瞭解對方的感受和情緒,發掘其中有價值的東西。絕大多數人和別人溝通的時候,掛的是高速檔。他們說服、鼓勵,他們爭論、督促。在這個過程中,他們讓對方產生了抗拒心理,但當你傾聽、提問,把你聽到的話如實反饋給對方,當你這樣做得時候,這意料之外的“低速檔”將會把他們拉向你,這就是馬克—郭士頓的觀點。我們都知道在英文中,hear和listen兩個都代表著聽,但側重點不同,前者是聽到後者是傾聽。如果你與別人交流時,全神貫注的聽別人講話,這不僅讓別人大受鼓舞,更重要的是雙方都受益。

讓我們一起傾聽,一起去溝通,一起去處理棘手的問題,我們的世界將變成更加的平和寧靜,“親子共讀”帶給我們的就是這一份寶貴的財富。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4

八年級開學,發了新書,打算預習預習。突然,有一篇文章讓我眼前一亮——《背影》。

《背影》是朱自清先生的一篇紀實散文。其實我很喜歡朱自清的散文,如《荷塘月色》,《春》等。讀起來別有一番滋味。讀了《背影》我深有感觸,我好羨慕作者的寫作水平,散文中沒有任何華麗的辭藻,也沒有任何像“愛”一樣的字眼,但都因顯出父親對兒子的關心,兒子對父親的思念。其中有一部分更能證明以上結論,“我要走了,父親忙不能送我,就讓一個熟識的茶房陪我去,父親在三囑咐,可還是不放心,決定自己送我去”這起中的語言都很平常,卻讓我感 受到父親對兒子身上的愛。

讀完了這篇散文我深有感觸,父親對兒子那無私的愛,兒子對父親那深深的私念,這不僅讓我對當今社會感慨萬分。現在這個社會可謂是無奇不有,可對於這無私的愛在那也買不著。朱自清先生能夠從父親買橘子的背影中感受到深深地父愛,而我們是不是也可以從微不足道的小事中體會到這無私的愛呢?

其實,在當今社會親人間的愛是最美好的事,它是最無私的。親人之間的愛,不需要任何浮誇的詞來形容,那行為中的點點滴滴是最好的證明。

《背影》一片充滿愛的文章,無論是父親對兒子的關心,愛護。還是兒子對父親的感激,思念。這一點滴是對愛最好的詮釋。無論愛與被愛,只有你看了才明白。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5

《責任》是本好書,看了自序對我的啟發很大,使我對教師這份平凡而普通的工作有了進一步的認識,對責任感也有了更深的理解,進一步明白了責任心在工作中的重要性。特別是序中責任的五個方面內容,它教會了我如何修煉自己的責任心。序中主要講了五個方面,我罪看中的是經典語句;

一、責任意識; 每個組織成員無論職位高低,只要樹立起“責任在我”的強烈意識,組織內形成“人人都是責任者”的文化氛圍和文化自覺,組織的事業將無往而不勝。

一個人來到這個世界上,總應該想著乾點事,能幹點事,要幹成點事,否則實在愧走人生這一遭。

面對方方面面的阻力和矛盾,面對一道又一道的困難和險灘,就需要幹事者有足夠的責任意識,有毅力、有追求,有膽識,有氣魄,看準了的事就要“咬定青山不放鬆”,不達目的誓不罷休。只有不懈努力幹成事,才是真正的成功者。

二、責任能力

要“幹成事”,就必須有謀事的本領。要想有幹成事的本領,就要適應競爭和變革的形勢,迅速提升自己的決策能力、統籌協調能力、開拓創新能力、執行落實能力,做到推進工作有實招,加快發展有本事,攻堅克難有辦法。用心用功用腦子去幹,多學習,多調研,多思考,多總結,捨得付出代價,身體力行,真抓實幹,一步一個腳印,幹一件事像一件事,幹一件事成一件事。

三、責任行為

一沓綱領不如一個行動。責任意識、責任能力,離開責任行為都是無法體現的。聽其言,還要觀其行。

一個負責任的人,首先要積極主動,凡事雷厲風行,“不等、不靠、不要”,抓住機遇,加快發展;其次要科學求實,不急功近利,不弄虛作假,不為長遠發展留隱患;再次,要精心細緻,把責任落實到平常工作的點點滴滴中,以鍥而不捨的精神、堅持到底的信念、腳踏實地的務實態度,自動自發地把事情做好、做到位。

四、責任制度

我們幹任何事情,都要有個規範,前提是要符合客觀發展規律。用現在的話說,要符合科學發展觀,符合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要求。老百姓是不是擁護、老百姓是不是贊成、老百姓是不是支援,我再加一句,是不是得民心,是衡量我辦事正確與否的標尺; 只有按制度辦事,只有科學決策,我們幹成事才經得住檢驗才能取得成功。 五、責任成果

講責任就要以結果為導向,“成者為王,敗者為寇”,憑功績論英雄,把“幹成事”作為我們一切責任的落腳點,讓想幹事的人有機會,讓能幹事的人有舞臺,讓真幹事的人有條件,讓幹成事的人有地位,幹一件是一件,幹一件成一件。長此以往就幹成了不少的事,就會不斷創造出組織發展新業績。

序中的每一句話,都是我受益匪淺 是的,人可以不偉大,但不可以沒有責任心。要對自己的工作負責,遇到任何問題要從自己身上找原因,不用任何藉口來為自己開脫或搪塞,對待工作要積極主動,在辛苦中找快樂。

許三觀賣血記讀書體會 篇16

每當我開啟一本新書,閱讀一篇好文章,就好像眼前展開了一個新的世界。朱自清的《匆匆》就是這樣,它給我啟迪,給我力量,催我奮發上進。

“燕子去了,有再來的時候;楊柳枯了,有再青的時候;桃花謝了,有再開的時候。”這句話深深地吸引了我。再仔細往下讀,這時候,我才發現作者原來不是為了描寫燦爛的春色光景,而是用這些來告訴我們要珍惜時間,要奮發向上。

人們都知道時間是非常寶貴的。有了時間我們就可以勤奮學習,勤奮工作,讓祖國越來越強大。時間就是財富,時間就是生命。

寶貴的時間優勢容易浪費的。就像文章裡說的“稍不留神,時光從水盆裡、從飯碗裡、從凝視的雙眼前過去了,從身上跨過、從腳邊飛去了,相輕煙、像薄霧那樣飄走了,留下的室友嘆息與徘徊。只有只爭朝夕、爭分奪秒的的人,才能有所作為,不枉此生。”有時,我真恨不得想讓時間停下來,讓它不要過得那麼快,但是爸爸媽媽卻說時間是停不下來的,我會提醒自己:上課不要開小差;做作業時不要東張西望;不要讓時間輕易地從我的身邊溜走了……

時間對每個人都是公平的,要想有所作為,就要像老師說的那樣,抓緊時間去學習,去努力,去奮發向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