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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的管理制度十一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3W

車輛的管理制度 篇1

為提高公司各級人員工作效率,合理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現對公司車輛管理及交通費用管理作如下規定:

車輛的管理制度十一篇

車輛管理制度

一、車輛責任人(管理部經理為公司總體責任人):

1、總部車輛:

1)、第一責任人:管理部經理,負責公司所有車輛管理;

2)、協同責任人:車隊隊長(鍾慶章),負責公司所有車輛維修、繳費、辦證、保險等。

2、辦事處車輛:

1)、第一責任人:辦事處經理,負責辦事處所有車輛管理,若因車輛日常維護保養不善造成費用超標和車輛重大損失,由區域經理負責解決(出現違法犯罪及不可抗力因素除外);特別是因車輛日常定期更換機油、水缸加水未及時造成車輛損失的,處車輛第一責任人500-1000元/次,同時造成的車輛損失由車輛使用人承擔。

2)、協同責任人:車輛使用人,負責公司所有車輛日常維修、維護保養等。

二、車輛管理:

1、公司的車輛由管理部負責管理與排程。

2、管理部對車輛進行登記管理,每輛車應登記車號、購買日期、上牌時間、年審日期、保險購買、所屬區域、車輛負責人等。---車輛管理登記表

3、管理部有權對公司所有車輛的日常維護及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對違規使用予以處罰,並負責所有車輛費用稽核、繳費、年審、過戶、辦證、保險等。

4、公司車輛鑰匙、證件統一由管理部管理,領用或歸還時必需辦理相關手續並檢查證照是否齊全,若有遺失追究使用人責任(各區域車輛由區域用,每臺車只發一條鑰匙)。

5、車輛的領用人要先向公司管理部申請,再由管理部通知倉庫發車。還車回倉庫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管理部反映還車情況。在不徵得公司同意自行隨意換車的行為,公司將給予沒收車輛並予罰款1000元。車輛使用(領用)申請登記表

6、部門需使用車輛,由使用人員申請,並填寫好車輛外出派車單,經部門經理稽核後,交管理部批准,派車單交管理部存檔,並領取車輛鑰匙及相關證件。

7、各區域因業務需要,要領用車輛作為公務車的,必須經管理部同意,總經理批准,並填寫好車輛領用責任書,交管理部存檔。

三、車輛維修保養

1、車輛出車時,如有貨物,需從倉庫處領取放行條,並由保安檢查屬實後方可出車。

1)、車輛駕駛員用車前要先檢查車況,包括機油、水箱、剎車系統等。

2)、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進行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由於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

2、車輛行車途中應特別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自行負擔。

1)、駕駛員出車自覺接受保安的檢查。

2)、公司車輛不得運載任何與業務無關的人員或物品。

3)、車輛駕駛員必須持有效駕駛證,安全駕駛車輛,除貨物超越及客車運貨兩條外,其餘因違章事故造成後果,由駕駛員全部承擔。交通事故中,若經公安交警部門判定責任權益及保險公司賠款外,其餘損失由駕駛員負擔。

4)、公司車輛只能作為業務開展及其它工作用途,私自用車而按規定審批程式的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

5)、非本公司人員及持非有效駕駛證者,不得駕駛公司車輛,一經發現,處罰車輛審批人員或授權人100-300元。

3、日常維護

1)、駕駛員及車輛責任人須定期清潔車輛,至少每週洗車一次,保持車內整潔,不得零亂堆置雜物。

2)、車輛負責人每週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車輛安全。一般情況下車輛發現小故障,日常例保工作須在公司指定維修點進行,車輛責任人須做好維修保養記錄。若車輛出現較嚴重問題不能到達公司指定地點或其它特殊情況時,須經公司同意方可在其它維修點維修。

3)、車輛的保養如定期加機油水缸加水等由車輛負責人進行保養,如發現因為沒有保養而造成的車輛損壞,車輛維修費用一律由車輛負責人負擔。

4)、車輛的日常維修保養由車輛使用人負責,由管理部負責監督;各區域用車由區域經理負責監督。公司不定期派人巡查各區域用車情況,對車輛車容車貌較差,未按規定審批使用等情況,處罰本車輛責任人100-200元/次

4、費用核銷

1)、各車輛的油費、過橋路費報銷,由使用人填寫報銷單,交區域經理稽核,再交管理部核對,經總經理審批後交財務報銷。行駛卡應與行車裡程表相符,不符的部分不予報銷。

2)、各車輛維修費必須憑原始單據報銷,由管理部核對,交管理部門審批後交財務報銷。3)、財務部對每輛車每月費用作好賬目,便於清查(費用標準參照公司規定)。

四、汽車福利

1、車輛個人制:

對符合條件的'公司員工可實行車輛個人制,提供購車發票由公司付實際購車款的三成首期,車輛的所有權歸個人;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可申請購買最高價值為8萬元的小車或麵包車,經理級以下人員可申請購買最高價值5萬元以下小麵包車,品牌不限制;超過公司規定標準部分由個人承擔。

2、車輛個人制的達標條件:

1)、區域經理以上管理人員凡在公司工齡滿四年以上、銷售業績達標、無不良誠信記錄者,通過公司申請並簽署有關合同後可享有由公司付三成首期購買車輛的待遇;

2)、業務員工齡滿五年以上,表現良好,無不良誠信記錄者,通過公司申請並簽署有關合同後可享有由公司付三成首期購買車輛的待遇;

3、享受車輛購買補助相關責任和義務:

1)、享受公司購車補貼員工,公司將不再配置車輛使用,特殊情況需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2)、享受公司自購車補助人員需為公司服務年限最少三年,自購買車之日起,若為公司服務期不滿三年,則個人須退還未服務滿三年差額之購車補助款,即:退還額=享受自購車總補助額/36個月*(36月—已服務月),車輛歸個人所有。

4、現有公司車輛個人制(公司現有車輛可申請歸個人所有):

1)、區域經理級以上管理人員或工齡滿兩年以上的公司正式員工可向公司申請此福利;

2)、根據車齡、車況直接估價一次性賣斷,如果願意一次性支付的則可以以公司定價買下或分12期由公司財務扣款,一年後車輛所有權歸個人所有。如果不一次性支付的可在籤協議併為公司服務滿5年後,車輛完全歸其所有;

3)、所有面包車必須做車身廣告,廣告費用由公司承擔。

車輛的管理制度 篇2

為了科學、規範、合理有效地使用車輛,最大限度地節約成本,發揮最大經濟效益,做到行車安全,用車高效,節能降耗,全力支撐和保障企業生產經營,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總公司、分公司、各專案部的所有公務車輛。

二、公務車的使用管理

1、公司公務車輛全部交由辦公室統一調配管理,辦公室根據公司用車需求合理調派車輛。

2、車輛駕駛原則上實行專車專用,專車專管制度。若司機請假或另有任務,辦公室可指派其他司機或持有駕照人員駕駛。

3、嚴禁公車私用。車輛不得用於私人事務,一旦發現,對駕駛員和使用人均按其情節輕重進行處理。外單位或個人借用,應報總經理批准,同時該車司機應記錄並告知借車人車輛狀況,並且牢記借車時間。接客或接送本單位員工需要用車的,由辦公室主任調配或請示總經理批准。

4、確保行駛安全,嚴禁無照駕駛、酒後駕駛、超速駕駛、疲勞駕駛等違章行為。由於無照駕駛或擅自出借或動用車輛而受到罰款、處罰的,由該車駕駛員自行承擔;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該車駕駛員承擔全部經濟及法律責任,公司概不負責。一年內沒有受到處罰的駕駛員,公司將予以表彰、獎勵。

5、下班後及夜間,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指定地點(特殊情況除外),並採取必要的防盜措施。如需用車,原則上由總經理安排所保留的.車輛。嚴禁未經請示私自動用公務車,否則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6、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出差人員,須填寫《公司車輛使用登記表》(見附表1),用車一天以內由辦公室主任審批,用車一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

7、車輛如在公務中遇到車禍,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並須立刻與公司管理聯絡,並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凡外人借車發生事故的,一旦獲悉情況,就得向公司彙報,不得隱瞞。

三、公務車的使用

1、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後下級;先急事後一般;先完成工作或接待任務,後其他事務的原則安排。

2、專車專用。總公司現有車輛兩輛,必須再借用鄂g62288和鄂a1122兩輛轎車(借用合同另訂)供董事長和總經理專用

3、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辦事、聯絡業務、接送。

4、接送公司賓客等。

5、每10天應登記車輛的行程公里數(見附2《公司車輛行程、加油、維修情況登記表》)

四、車輛用油管理

1、加強車輛用油管理,節約用油,使車輛能在經濟耗油的情況下有效的運營。

2、車輛油卡管理。公司所有車輛統一油卡加油,實行一車二卡(中石化和中石油)制度。一般情況不允許現金加油。若卡內無款或其他特殊情況的,現金加油後必須憑正規的稅務發票報銷。

3、車輛加油卡辦理後,管理人員應按車牌號與油卡號碼進行備案登記。

10天登記一次(見附2表《公司車輛行程、加油、維修情況登記表》),月底登記完畢後,連同表1交給辦公室主任存檔備查。

4、司機應實時瞭解車輛油卡的用油情況,在油卡金額接近500元時,應及時申請油卡充值。

五、維修保養與保險

1、本公司實行專車專管制度,駕駛員必須愛護車輛,每週應定期對自己駕駛的車輛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行車安全。

2、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效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根據一天的用油量發現存油不足時,應視方便與否予以加油,最好不要在出車時才臨時加油。

3、駕駛人員要嚴格按照車輛保養相關規定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做到定期檢查車輛狀況,及時發現車輛問題和隱患,及時向車輛管理員反映,及早進行維修,避免嚴重的損失。儘量自己動手處理簡單的車輛故障。

4、加強車輛維護管理,建立車輛維修臺賬。車輛管理員應督促駕駛員定期進行保養檢修,如實如數地登記維修、罰款情況,每次維修費用如實填入《公司車輛行程、加油、維修情況登記表》。

5、公司車輛投保險種以及標準按照相關規定執行,不得私自增加或減少投保險種,也不得私自提高和降低額度。

6、一旦出現車輛保險索賠事件,車輛管理員應在第一時間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絡,並儲存好索賠資料。事故處理完畢後,辦理索賠手續。

六、車輛費用報銷車輛維修保養、油費、過道、停車洗車等其他費用按憑證實報實銷。司機應貼好票據,經總經理簽字審批後,到財務部據實報銷(或由辦公室主任代付)。

七、附則

1、本制度經呈總經理核准後公佈實施。

2、未盡事宜,由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議商定增改。

車輛的管理制度 篇3

1、車輛的管理、排程

1.1公司所有車輛由總經辦負責管理。

1.2配送車輛由物流部排程,公務用車和私人借車必須是保證物流業務的基礎之上方可排程,否則不予以批准。

1.3公務車由總經辦進行排程,員工因公務出車,必須填寫出車申請單,報部門領導和總經辦負責人審批簽字後,方可出車,同時,在出車申請單上真實地填寫出車情況;

1.4員工個人不得隨意借用公司車輛,但員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車的,填寫出車申請單,經批准後,方可出車;所發生的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附加費用由員工自己負擔。

1.5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呼叫公司車輛。私自開車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責任人承擔,公司有權根據情節給予扣績效分、通報批評、降級、降職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2、車輛的安全

2.1車輛需按規定進行維修和保養。

2.2駕駛員須嚴格遵守國家的道路交通法規和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因違反上述法規和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負責全責。

2.3堅持定人定車制度,駕駛員不得將車交與他人駕駛(特殊情況報總經辦批准)。

2.4應堅持“六不”開車:酒後不開車、疲勞不開車、有情緒不開車、有故障不開車、證照不齊不開車、無安排不開車。

2.5收車後,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規定地點,不得異地停放或開回家停放(特殊情況經總經辦批准)。

2.6堅持每週六安全檢查工作。

2.7為保證車輛行駛的安全,對於連續行車及休息不足的駕駛員應安排適當的休息。

3、車輛的維護及修理

3.1駕駛員必須經常性地進行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每天上班前對車輛進行例行檢查(如油、水、胎、電等)和衛生清理。每週六對車輛內外及引擎進行全面的清潔、檢查、保養。

3.2車輛維修由配送部主管負責鑑定。對於車輛出現的問題,鑑定是小問題,由駕駛員自行維修;鑑定為須進修理廠維修的,由配送主管填寫《車輛報修單》,經行政人事部經理簽字,每次預計超過500元的報總經理簽字。

3.3駕駛員憑批准後的報修單到公司指定修理廠修理,在修理過程中駕駛員應在場監督廠家修理,發現問題及時向配送主管彙報。

3.4公司車輛實行定點加油。

4、駕駛員管理

4.1保持車輛衛生,愛護車輛,發現問題和故障及時處理或報告領導。

4.2認真填寫出車日誌,做好時間、里程、配送量、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記錄。

4.3違章駕駛的罰款由駕駛員自行承擔,因駕駛員違章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並給公司造成損失的,由駕駛員自己負擔。

4.4配送主管負責好駕駛員管理、車輛加油、維修、保養安排,證照手續辦理及管理,費用核算等工作。

4.5保管好隨車工具資料和物品,若需增換隨車物品,應按有關規定執行。違者照價賠償。

4.6每月第一個工作日,駕駛員必須將該月的行車日誌和駕駛員月報報物流部和總經辦檢查,核實。

5、使用表格

車輛的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規範車輛管理系統操作工作流程。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分行大廈車輛管理系統操作。

3職責

3.1執行班負責監控車輛管理系統主機的操作。

4工作流程

4.1車輛管理系統應由經過專門訓練的人員負責使用、管理和維護,無關人員不得隨意觸動。

4.2操作人員每天檢查工作環境是否符合系統工作條件要求:氣候環境條件:溫度-10 ℃一40℃,大氣壓為:1atm +20%,相對溼度:40%-90%;電源條件:內建自帶ups,交流處電源:220 + 10%v,50hz。

4.3進入系統:接通電源,電腦啟動數秒的處理時間後,即自動進入停車場收費管理系統。

4.4髮卡、更改密碼及取消、恢復卡的有效性:

4.4.1ic卡管理:幾卡分二類六種:一類為工作卡,分為高階授權卡和操作卡,分別由管理處事務助理和值班人員持有,另一類為車卡,分月卡、儲值卡、監時卡、免費卡,由帶車住戶及入場車輛司機持有;

4.4.2新卡必須嚴格按照級別進行操作發行,由管理處事務助理持高階授權卡在同一臺主機電腦上執行發行操作,過程如下:

登記:退出普通操作,用高階授權卡刷卡進入髮卡操作;

清空要發行的ic;

在發行欄中找到相對應的.一項,回車,根據顯示屏上的提示輸入要發行的資料,包括:根據ic上的固定編號,給予每人一個工號和操作密碼,同時錄入持卡人的姓名、發行日期及密碼。

4.4.3操作人員的密碼可由高階授權卡在系統維護模組中的操作人員'中查出,然後對卡清空,重新發行或更改密碼;

4.4.4ic卡如有遺失和損壞,可在取消與恢復欄中進行取消操作,該卡即不能進行操作;如ic卡找到,即進行恢復操作,卡可恢復繼續使用。

4.5值班操作登記:根據選單功能及提示就進行上班操作登記:讀寫操作卡,正確輸入密碼,即可通過操作登記,進行該班的收費管理工作;中間離場,不得隨意關掉或重新重新啟動電腦,應退出整個系統後才能關機或啟動,否則會損壞資料。

4.6操作員下班換員登記:按回車鍵退出操作螢幕,在選單中選擇換班登記欄後,按enter同時讀該班卡,則電腦確認並顯示本班次的記錄。

4.7車輛進場,司機直接在人口處讀卡或臨時車取卡並讀卡登記,電腦自動檢測判斷是否有效,攝像系統自動控制錄入該車車牌號及顏色、車型和影象等資料,並和車主卡的情況一併儲存,如卡為有效卡,閘杆自動升起,車輛進場。

4.8車輛出場,司機讀卡,系統對ic卡進行有效性控測,計算費用並自動扣除,本次停車費用顯示剩餘金額,月卡則顯示剩餘天數,閘杆自動升起,臨時卡則屏上顯示'請到管理處交費交卡'及交費金額,操作人員收費後,按回車鍵,閘杆自動升起,車輛可以出場。

4.9操作期間,不得強行關閉電腦電源,以免丟失資料,最好使ups自備電源,如要退出系統,必須進行交班登記,然後按退出系統才可關閉電腦。

4.10查詢專案:在登記認可後,游標鍵選擇該專案,回車,根據顯示屏上的提示,在游標閃爍處敲入你所要查詢的卡號,即可得到顯示和記錄,再回車,即消失。

4.11系統的設定和維護操作必須由持有高階授權卡人員進行。出口電腦上進行停車收費標準的設定,每套裝置在使用前都要進行'崗位設定'。人口、出口都要同時進行臨時車輛'散卡設定',以便登記及顯示車牌號碼,如設定不一致,則會不顯示。

4.12系統的初始化會清掉以前的資料庫,必須謹慎使用。

4.13臨時取卡,須停好車後,按鍵取卡,每車只能取卡一張,多按無效,人口系統無人管理,車輛要遵守秩序,排隊等候入場,如有問題,及時通過對講系統與管理處聯絡。

車輛的管理制度 篇5

為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特種裝置的安全管理,確保特種裝置安全執行,使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統化、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依據《安全生產法》、《特種裝置安全法》等法律法規、規範的要求,結合公司對特種裝置的使用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特種裝置崗位安全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和崗位操作工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責任的制度,充分體現責、權、利相統一的原則,形成全員、全面、全過程的安全管理。

1、公司總經理的職責:

公司是特種裝置安全的責任主體,總經理是特種裝置安全的主要責任者,應當對公司特種裝置的安全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為:

(1)建立健全公司的特種裝置安全責任制;

(2)制定公司特種裝置安全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公司特種裝置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公司的安全工作,及時消除特種裝置事故隱患;

(5)制定並實施公司的特種裝置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報告特種裝置傷亡事故。

2、公司其他班子成員的職責:

公司其他班子成員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對分管範圍的安全工作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協助主要負責人做好特種裝置安全工作。

3、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的職責:

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人員應當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後,方可從事管理工作。參與和協助公司負責人制定特種裝置管理制度、裝置操作規程等,按照制度要求,對特種裝置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立即處理。在緊急情況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向當地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

(1)部室主要負責人的職責:

部室主要負責人是負責本部室特種裝置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部室特種裝置安全工作。

①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範及有關標準的要求。

②明確落實特種裝置安全措施,負責制定和執行特種裝置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

③定期特種裝置安全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④負責編制應急預案和實施應急演練。

⑤負責部室特種裝置事故、應急處理和報告。

(2)部室副經理的崗位職責:

1①在部室經理領導下,對部室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具體負責。

②掌握相關特種裝置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範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並經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③具體制定、修改、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並檢查執行情況。

④傳達、貫徹上級有關特種裝置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標準;

⑤定期、不定期檢查特種裝置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⑥具體負責特種裝置事故的處理、統計、上報等工作。

⑦明確特種裝置安全管理(使用、維保、檢驗等)的各個環節及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及管理。

⑧負責特種裝置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演練,具體負責或事故的處理和報告等。

(3)安全員及班組長崗位職責。①配合部室經理、副經理對本部室使用的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具體負責,是負責本崗位特種裝置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②掌握相關特種裝置安全知識,滿足國家有關安全技術規範對其任職資格的要求;並經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③落實有關安全管理制度,具體制定、修改、落實本部門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並檢查執行情況。

④傳達、貫徹上級及安全管理部門的有關特種裝置安全的指示以及法律、法規、標準。

⑤負責本崗位特種裝置的日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和上報。⑥具體做好操作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及管理。

⑦做好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以及安全附件、儀器儀表的檢測、校驗工作;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xx個月向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並配合檢驗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檢驗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整改。

⑧具體負責特種裝置應急預案的制定、修訂、演練;具體負責或事故的響應、處理和報告等。

(4)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崗位職責:

①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本崗位的裝置和安全設施齊全完好。

②持證上崗,嚴格按照特種裝置操作規程操作有關裝置,不違章作業,按時巡迴檢查,準確分析、判斷和處理特種裝置執行中的異常情況,出現緊急異常情況立即採取措施,啟動應急預案,報告領導。

③聽從指揮,保持本崗位裝置的安全和清潔,不隨意拆除安全保護裝置,有權拒絕違章指揮。

④按時參加有關安全技術培訓,提高水平,確保特種裝置安全。

⑤按照部室和公司安排,認真參加應急演練,做好應急處置等工作。

(5)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人員崗位職責:嚴格執行公司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確保部室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齊全完好。特種裝置技術檔案應至少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裝置出廠時所附帶的有關安全技術規範要求的設計檔案、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特種裝置執行管理檔案包括:註冊登記檔案、監督檢驗報告、年度檢驗報告、日常執行記錄、故障排除及維修保養記錄等。

(二)特種裝置使用管理制度

為保證部室使用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裝置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1、特種裝置的購置、制度。凡屬特種裝置均應由使用部門提出購置計劃,經安全技術部稽核並逐級報公司領導批准後,由物資供應部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範的特種裝置。

特種裝置前,必須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許可的單位負責工作,開工前應按照規定向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未經批准的特種裝置。完成後,使用部門(或者督促xx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2、特種設備註冊登記制度。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xx日內,由使用部門負責向市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註冊登記。登記標誌以及檢驗合格標誌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並在有效期內安全使用。

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特種裝置的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及安全狀況,並負責制定相關的裝置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制度。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為特種裝置安全執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檔案。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裝置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呼叫借閱手續並由相關領導審批後,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的主要內容包括。特種裝置的設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技術檔案和資料;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近、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其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特種裝置檔案是從特種裝置的設計、製造、使用、檢修全過程的文字記載,它向人們提供各個過程的具體情況,也是特種裝置定期檢驗和更新報廢的根據。通過建立特種裝置檔案,可以使特種裝置的管理部門和操作人員全面

3掌握其技術狀況,瞭解和掌握執行規律,防止盲目使用特種裝置,從而能有效地控制特種裝置事故。

4、特種裝置使用制度

①特種裝置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裝置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裝置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②各裝置使用地點、場所應設定安全警示標誌,嚴格進出人員的管理。凡進入危險場所的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裝置檢測人員),應由公司或部室負責人批准,並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並嚴格遵守相關規定。裝置使用地點嚴禁吸菸、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③依據《條例》、《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裝置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後,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裝置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裝置,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裝置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裝置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裝置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④各裝置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裝置作業人員進行條件稽核,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範的要求;進行特種裝置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裝置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裝置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複審申請,複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裝置的作業。

⑤特種裝置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裝置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範、標準要求,以及裝置使用說明書、執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裝置執行前,做好各項執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溫度、壓力、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嚴禁不經檢查強行執行裝置。

裝置執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並認真填寫執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裝置執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裝置處於最佳工況,降低裝置的能源消耗。

當裝置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執行,同時啟動備用裝置。若沒有備用裝置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並盡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裝置在故障狀態下執行。

因裝置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裝置停止執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並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裝置。禁止在故障原因不清的情況下強行執行。當裝置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採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後,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5、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制度。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並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並送交安全技術部門備案。

6、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在用特種裝置實行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對特種裝置進行定期檢驗,是確保安全使用的必要手段。所有特種裝置在執行中,因各種原因會產生一些缺陷,或原有允許的缺陷逐步擴大,產生事故隱患。通過定期檢驗可以及時發現缺陷,以便能夠得到及時處理,消除事故隱患。裝置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裝置安全技術規範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天,向公司、向相應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裝置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裝置檢驗結論,各使用部門做好裝置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裝置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裝置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特種裝置安全檢查制度。各責任部室根據裝置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和巡視,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裝置並及時報告安全管理部門,並做出記錄。公司安全技術部將採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裝置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並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8、特種裝置報廢制度

標準或者技術規程有壽命期限要求的特種裝置或者零部件,或者特種裝置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應當按照相應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裝置進行報廢處理後,使用部室必須到負責該特種設備註冊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手續。

9、其他

裝置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公司內部流程逐級審批,並向特種裝置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准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裝置,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車輛的管理制度 篇6

一、車輛進崗

1、當發現有車輛需進入,駛近道口擋車器前時,應立即走近車輛,向司機立正行舉手禮。

2、當司機開啟車窗,遞上保管卡同時說:“先生(小姐),請收好保管卡!”

3、在髮卡的'同時,應迅速填寫《車輛出入登記表》。

4、髮卡完畢後,應迅速開啟道閘放行,並提示行駛路線。若後面有緊跟車輛排隊時,應示意其停下,並致歉“對不起,久等了”,進後放卡。

5、車輛安全進入道口後,方可放下道閘,確保道閘不損壞車輛。

6、當警察、政府部門執行公務的車輛進入時,查證後放行,應作好《交接班記錄》,登記車牌號。

二、車輛出崗

1、當有車輛駛出時,應立即上前立正並說:“先生(小姐)您好,請您交還保管卡”,並核對車牌號。

2、在收卡驗證和收費的同時,應在《車輛出入登記表》上準確填寫有關內容。

3、若後面有緊跟車輛,應立即示意其停下,放下道閘,按上述規定處理後放行,並說:“對不起,久等了。”

車輛的管理制度 篇7

一、認真做好本單位車輛、通訊裝置管理工作,落實專人保養、維護、確保器材完好。

二、車輛、通訊裝置由專人管理,保持車容整潔,車輛完好,不帶病行駛,每半月對車輛檢測一次,保證警務用車始終處於良好執行狀態。

三、車輛只能用於警務工作,不得出私車或借與非警務人員,經常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四、車輛每天存放在單位(除冬季存放車庫外),無特殊任務,每天17時前必須歸隊,如有情況請示領導批准。

五、單位通訊裝置(電話、無線對講機等)應保持良好暢通狀態,發現出現故障,要及時向領導報告並立即維修。

六、通訊裝置不得私自外借或挪為他用。

七、通訊裝置的保管必須做到:

防水、防火、防盜、防潮、防凍、防塵、防蛀。

無丟失、無損壞、無變質、無鏽蝕、無鼠害。

八、如有車輛、通訊裝置因保管或使用不當損壞,應照價賠償。

車輛的管理制度 篇8

為進一步加強車輛管理,保證機關工作用車,使警車的使用,管理規範化,經研究制定本規定。

一、警車管理

1、警車實行局長和辦公室專人負責相結合的管理制度,實行統籌安排,調節使用的原則。

2、實行派車單制度,凡工作用車,由用車科室事前向辦公室提出用車計劃,由辦公室統一安排,並填寫派車單,駕駛員憑派出單加油、出車。如遇緊急情況,經局領導或辦公室負責人同意,可先出車,但事後應及時補辦派車手續。

3、用車範圍及派車方法。

(1)辦公室首先保證局領導用車,

(2)各科室工作用車,須提前向辦公室或局領導提出用車計劃。

(3)外單位借調用車,經局領導同意後,由辦公室辦理派車手續。

(4)機關幹警和直系親屬因病急診、住院,可申請用車。

(5)幹警私事用車原則上不予安排,因特殊情況確需用車經領導批准後,按規定辦理手續後方可用車,

4、車輛維修:汽車一般維修和大修,駕駛員應填寫報修單由辦公室報請局長同意後到指定廠家修理,檢修後由駕駛員負責驗收。

5、警車日常加油由辦公室負責,駕駛員根據路程填寫加油登記表加油。

二、駕駛員工作職責

1、熱愛本職工作,提高駕駛技術,服從安排,聽從指揮。堅守崗位,做到隨叫隨到。

2、憑派車單出車,按指定路線行駛,嚴禁酒後出車和出車期間飲酒,禁止將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未經同意警車不得在外過夜停放。

3、愛護車輛,做到勤保養、勤檢查,發現故障及時排除。

4、保證車輛附件、工具完整,除正常損耗外,損壞的工具附件由駕駛員負責。

5、車輛清洗和保養由駕駛員負責。

6、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被罰款,財務不予報銷。

7、駕駛員在行車中要確保駕駛安全,

8、駕駛員不嚴格執行派車制度或為個人、他人私自出車或開車辦私事的,發現一次批評教育,二次以上扣發當月工資並承擔由此發生的一切費用。經教育後仍不改正者,停止駕駛工作,並由局務會討論給予處分。

9、認真執行車輛管理制度及各項規定,全年無違章肇事,無責任事故,遵守工作紀律,服從安排,安全行車者給予獎勵。

三、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車輛的管理制度 篇9

一、為切實加強公司車輛管理,進一步做好公司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執行,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參

照其他單位的通行做法,制定本制度。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車輛分為辦公室直管車輛、業務科室專配車輛。辦公室直管車輛主要用於公司領導公務活動、科室緊急情況用車,一般情況下,科室工作人員外出不派車;業務科室專配車輛主要用於本科室業務工作用車。必要時,辦公室對業務科室專配車輛實行統一排程。

2. 辦公室直管車輛由辦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況確需用車,可到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派車單》,報請總經理同意。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費用按1元/公里標準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車輛保險由辦公室負責統一辦理,辦公室根據相關政策,考察選擇保險公司。

4.駕駛員通訊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除指派用車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保證在崗在位,自覺服從排程,做到隨叫隨到。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車入庫或停放在辦公室指定位置。未經批准不準擅自出車。不準駕車到娛樂場所。

5.駕駛員請假半天以上,須將車鑰匙交回辦公室。

6.公司所有車輛一般不得用於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況私人用車必須經領導批准。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司機補助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 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責任制,專人駕駛,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2.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後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5.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辦公室,並在回單位後寫出書面情況報告。

四、維修管理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准後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科負責結算維修費。汽車大修須經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後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准,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2.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領導同意後,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五、油料管理

1.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佈”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2.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稽核後方可辦理報銷。

3.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稽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六、獎懲辦法

(一)對模範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後,實施獎勵。

(二)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後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凡發生行車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

2.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

3.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

4.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崗位補貼20元;造成損壞,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並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

5.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6.酒後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並給予開除處理。

7.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並在公司通報批評。

8.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的,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七、附則

1.辦公室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車輛的管理制度 篇10

遵照交通部《道路危險貨物運輸管理規定》以及《遼寧省道路運輸管理條例》,根據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車輛技術及檔案管理制度,以規範公司車輛技術管理工作。

一、車輛行駛證年審

車輛技術管理人員提前二個月製作車輛年審月度計劃表,並安排駕駛員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車管所年審車輛。車輛年審合格後將行駛證影印件交公司車輛技術管理人員備案。

二、車輛道路運輸證年審

車輛行駛證年審合格後,到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危險貨物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車輛技術等級評定,危險貨物運輸車輛技術等級應達到二級以上。車輛技術等級審驗合格後,車輛技術管理人員持車輛技術等級評定表、年審合格後的行駛證影印件、道路運輸證原件及車輛技術檔案在審驗到期當月到市交管處車管科對車輛進行年度技術等級審驗。車輛技術等級審驗合格後,車輛技術管理人員應將車輛技術等級評定表、年審合格後的行駛證影印件及道路運輸證影印件儲存到車輛檔案袋中並在單車技術檔案中予以記錄。

三、車輛維護與上線檢測

1、車輛二級維護

貨物運輸車輛自車輛執行之日起,每三個月需對車輛進行一次二級維護。車輛技術管理人員應提前一月製作車輛二級維護月計劃表報,並按計劃安排駕駛員到具有貨物運輸車輛維修資質的修理廠進行維護,併到符合國家標準的機動車綜合性能檢測機構進行車輛二級維護檢測。二級維護上線檢測合格後,車輛技術管理人員持相關資料在二級維護到期15日內到交管處車管科對車輛二級維護進行備案,備案完畢後車輛技術管理人員應將二級維護合格證原件交駕駛員隨車攜帶,合格證影印件、報修檢驗單原件、維修過程檢驗單原件及檢測報告單原件儲存到車輛檔案袋中並在技術檔案中予以記錄。

2.車輛日常維護

車輛技術管理人員和駕駛員必須對車輛勤保養、勤檢查、勤調整,使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

駕駛員發現故障應及時檢修,個人無法排解的故障,應及時報告車輛管理人員處理;超越自修能力的專案,由車輛管理人員聯絡修理廠修理。

車輛在外出執行運輸任務出現車輛故障駕駛員不能自行修復時,駕駛員要及時向車輛管人員報告,由車輛管理科安排救急或到就近的.修理廠維修。

車輛維修完畢後應將維修的相應資料交與車輛技術管理人員,車輛技術管理人員將相關資料儲存到車輛檔案袋中並在技術檔案中並予以記錄。

四、車輛入籍、轉籍、報廢管理

車輛技術管理人員負責車輛入籍、轉籍、報廢管理工作。舊車入籍、轉籍必須將車輛檔案袋隨車轉入、轉出並在單車技術檔案上作好記錄;新車入籍必須建立健全車輛檔案內容;車輛報廢須將報廢證明放入車輛檔案袋。從車輛開盧至車輛報廢整個流程必須在車輛檔案袋中予以體現並有據可查,有據可依。

五、車輛檔案管理

1.車輛檔案分類

1)在戶車輛檔案

2)登出、過戶車輛檔案

3)在戶車輛管理協議

4)已登出、過戶車輛管理協議;

2、檔案的歸類、排列與編號

1)車輛檔案歸為4類後,應把每份材料歸入相應的類別中去。

2)車輛檔案歸類後,每類中的材料應按一定的順序排列起來:即按照材料形成的時間先後,從遠到近,依次排列。

3、車輛檔案管理

1)車輛檔案由檔案管理人員統一管理,除檔案管理人員之外,其餘人員嚴禁動用任何車輛檔案。

2)檔案管理人員對車輛檔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負責,如出現車輛檔案丟失、洩密等安全事故,一切責任由車輛檔案管理人員負責。

3)所有車輛檔案一律用檔案袋儲存,一輛車一份檔案袋。

4)凡有車輛上戶、過戶、登出、報失等,新的檔案內容應在車輛手續辦完當天歸入相應的檔案類內。

5)車輛檔案資料內容:單車技術檔案本、車輛技術等級評定表、二年內的二級維護資料原件(三單一證)、車輛照片、機動車輛登記證書原件、保單原件、大修資料原件及大修單影印件、從業資格證影印件、行駛證影印件、道路運輸證影印件、駕駛證影印件、身份證影印件、押運證影印件等其它臨時檔案資料。檔案管理人員要完善檔案資料並及時進行維護更新。

6)車輛檔案查閱:無關人員不得要求查閱車輛檔案。相關人員因工作需要必須查閱車輛檔案且需帶離公司的,經公司負責人同意後,查閱人填寫《車輛檔案借閱登記表》,檔案管理人員方可提供資料查詢。

4、檔案儲存期限與銷燬

所有已下戶車輛檔案在車輛下戶之日起12個月後銷燬,銷燬的檔案由檔案管理人員填寫銷燬申請單,經公司法定代表人稽核後由檔案管理人員執行銷燬。稽核、執行人員要在銷燬申請單上簽字,並存檔案。

車輛的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嚴格鎮政府機關車輛管理,使車輛管理正規化、規範化,特制定車輛管理規定如下:

一、車輛管理的原則、範圍

1、按照上級公車管理的有關規定,本著“加強管理、堵塞漏洞、厲行節約、保障正常工作開展”的原則實施本制度。

2、車輛管理的範圍:防火車、租傭公交車、哈飛峻意麵包車。

二、車輛的管理和排程

1、公車使用實行“統一調控、領導批准、專職司機出車”的管理制度。

2、車輛使用的範圍是公務用車,其他私人事務一律不得使用公務用車。

3、鎮機關所有車輛由鎮黨政辦統一排程。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車,必須先經鎮書記或鎮長批准後,方可由專職司機到黨政辦領取車輛鑰匙出車。

4、車輛使用完畢,出車司機必須檢查車輛狀況,保證車輛完好無損,有問題必須及時向主要領導彙報,鑰匙交回黨政辦。

5、公務用車,在下班後或公休日必須停放在鎮政府院內,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6、因工作需要下班後及公休、節假日用車的,需事先向鎮書記或鎮長請示,經同意後方可到黨政辦領取鑰匙出車。

7、嚴格控制車輛用油管理和維修費用,由專職司機到指定地點加油或維修。

三、車輛的使用

1、車輛由專職司機負責開車,其他人員遇特殊情況需經領導同意方可開車,否則一律不準私自駕駛。

2、公務車不得借給其它單位人員使用。如將車輛私自借給他人或不用專職司機出車,由此造成的後果,由違反規定的個人負責。

3、車輛駕駛員必須具備車輛駕駛資格,並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超速超載、酒後開車、疲勞駕駛和違反操作程式駕駛,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由駕駛者負責。

4、駕駛員在出車前應對車輛做基本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失等現象,應立即報告。

5、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規、損毀、失竊的,在扣除理賠額後全部由負責者負擔。

四、車輛的保養

1、駕駛員要時刻注意車輛保養,車輛的維修養護由專職駕駛員負責,有問題及時維修,不開帶病車。

2、車輛需要維修的,由駕駛員事先向主要領導提出申請,到鎮政府指定地點進行維修,否則維修費一律不予報銷。自行修理者,經主要領導同意可憑購買材料零件費用憑證報銷。

3、如由於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於保養,而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維修費,應依情節輕重,由鎮政府與駕駛員或車管專人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