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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78W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1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裝置的正常執行,學校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裝置維修保養工作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精選24篇)

二、消防設施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學校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裝置。

四、學校應當委託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裝置維護保養出具月報告書。

五、學校應當對消防設施裝置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2

一、室內、外消火栓系統

1、每月對消火栓泵及消火栓管道閥門啟動檢查1次.

2、每月對消火栓泵遠距離啟動按鈕和消火栓檢測1次.

3、水帶、水槍完好率每半年檢查1次.

4、每半年對室內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檢查、保養1次.

5、噴淋泵接合器和消火栓接合器有明顯區分標誌.

二、消防安全疏散系統

1、安全疏散指示標誌、事故照明燈每季全部檢查1次.

2、每日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檢查1次.

3、對應急廣播每月測試1次.

三、消防設施其它方面

1、對配置的移動式滅火器材每天檢查,每月清潔、保養1次.

2、對消防設施檢查、測試後,認真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3、及時修復故障和損壞的消防設施.

4、檢查情況及時向單位分管領導彙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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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3

(一)維護管理人員從業資格要求

消防設施操作管理以及值班、巡查、檢測、維修、保養的從業人員,需要具備符合下列規定的從業資格:

1。消防設施檢測、維護保養等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的專案經理、技術人員,經註冊消防工程師考試合格,具有規定數量的、持有一級或者二級註冊消防工程師的執業資格證書。

2。消防設施操作、值班、巡查的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合格,持有初級技能(含,下同)以上等級的職業資格證書,能夠熟練操作消防設施。

3。消防設施檢測、保養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合格,持有高階技能以上等級職業資格證書。

4。消防設施維修人員,經消防行業特有工種職業技能鑑定合格,持有技師以上等級職業資格證書。

(二)維護管理裝備要求

用於消防設施的巡查、檢測、維修、保養的測量用儀器、儀表、量具以及洩壓閥、安全閥等,依法需要計量檢定的,建築使用管理單位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定期校驗,並具有有效證明檔案。

(三)維護管理工作要求

建築使用管理單位按照下列要求組織實施消防設施維護管理:

1、明確管理職責。同一建築物有2個以及2個以上產權、使用單位的,明確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責任,實行統一管理,以合同方式約定各自的權利與義務;委託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實施統一管理的,物業管理單位、消防技術服務機構等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消防設施維護管理職責,確保管理區域內的消防設施正常執行。

2、制定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和維修管理技術規程。建築消防設施投入使用後,建築使用管理單位制度並落實巡查、檢測、報修、保養等各項維護管理制度和技術規程,及時發現問題,適時維修保養,確保消防設施處於正常工作狀態,並且完好有效。

3、落實管理責任。建築使用管理單位自身具備維修保養能力的,明確維修、保養職能部門和人員;不具備維修保養能力的,與消防裝置生產廠家、消防設施施工安裝單位等有維修、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消防設施維修、保養合同。

4、實施消防設施標識化管理。消防設施的電源控制櫃、水源以及滅火劑等控制閥門,處於正常執行位置,具有明顯的開(閉)狀態標識;需要保持常開或者常閉的閥門,採取鉛封、標識等限位措施,保證其處於正常位置;具有訊號反饋功能的.閥門,其狀態訊號能夠按照預定程式及時反饋到消防控制室;消防設施及其相關裝置電氣控制裝置具有控制方式轉換裝置的,除現場具有控制方式及其轉換標識外,其控制訊號能夠反饋至消防控制室。

5、故障消除及報修。值班、巡查、檢測時發現消防設施故障的,按照單位規定程式,及時組織修復;單位沒有維修保養能力的,按照合同約定報修;消防設施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時停用的,經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批准,報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採取消防安全措施後,方可停用檢修。

6、建立健全建築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檔案。定期整理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技術資料,按照規定期限和程式儲存、銷燬相關檔案檔案。

7、遠端監控管理。城市消防遠端監控系統聯網使用者,按照規定協議向城市監控中心傳送建築消防設施執行狀態、消防安全管理等資訊。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4

1、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專人或定人管理制度。

2 、管理人員對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檢查和保養,確保器材的完好有效。

3、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丟失等問題,及時報告保衛部門查清原因後進行維修和更換。

4、消防設施器材到期,及時到消防部門檢測維修並予以辦理更換。

5、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正確管理好消防器材,切防丟失、損壞。

6、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作他用,對擅自挪作他用保管不力的,要報告領導,給予處理。滅火器材的設定位置,保證方便可取,嚴禁隨便改變位置。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5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裝置的正常執行,單位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裝置維修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裝置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單位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裝置。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裝置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並做好記錄。

五、單位應當委託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裝置維護保養,並出具月報告書。

六、單位不得將室內消火栓箱封閉,並應定期對消火栓進行試壓、試水,凡發現箱門無手動緊急開啟裝置、栓體鏽蝕、水管黴爛或漏水,水帶及水槍缺少或消火栓無水等問題,要限期整改滅火器應設定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滅火器檢查、消火栓試壓和自動消防設施執行情況,應記錄齊全。

七、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裝置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6

國小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學校領導。

(4)消防器材指定專人負責。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7

為確保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增強自防自救能力,特制定本規定。

1、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保養和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實施,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具體實施。

2、根據滅火需要,配備適當種類和足夠數量的消防設施和器材,並不得挪作他用。

3、消防裝置器材和工具應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點。放置在室外的要採取防潮、防晒、防黴爛、防結塊和防凍措施。

4、消防裝置、器材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和堆放其他物品。嚴禁埋壓、圈佔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對消防裝置、器材要建立定期維修保養制度,保證完好有效。

5、消防水池內應當保持規定的水量。

6、凡維修消防管理或者停止供水時,必須事先通知本單位消防隊或本地區公安消防隊,做好應急措施。

7、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8

為了使本單位的消防設施保持良好的狀態,以確保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的維護、管理。

1、消防器材的購置、更換、維修統一由本單位專人管理;

2、滅火器材每半年必須檢測一次氣壓,每一年必須對罐體及滅火藥劑進行一次檢測、維護。

3、消防器材、消防裝置、設施應由專人維護、保養;

4、滅火器材放在指定地點,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堵擋和損壞消防器材;

5、消防裝置、設施及器材必須有維修、維護記錄。

二、固定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1、為確保建築物消防安全,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與其它消防設施必須經當地消防監督機構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在投入使用後應保持系統在自動狀態下連續正常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隨意中斷執行,如必須中斷,必須及時上報公安消防機構。

2、系統必須要有專人負責,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無關人員不得隨意觸動。

3、系統投入正常使用後,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定期檢查和試驗:

(1)每日值班人員應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區和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如火警功能、故障功能、復位、消音等)是否正常,有關指示燈有否損壞,值班人員應將每日檢查、處理問題情況記錄在冊。

(2)每週進行一次主、備電源自動轉換試驗。

(3)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各項功能進行檢驗和檢查。

(4)每年本單位應聯合生產廠家有關技術人員對自動化消防系統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測,並出具檢測報告。

三、水滅火系統的維護、管理

1、室外消火栓及結合器的維護、管理。

(1)每月檢查消火栓供水情況,在放淨鏽水後再關閉,觀察有無漏水。

(2)經常消除消火栓附近障礙物,清除井內積聚的垃圾、塵土等雜物。

2、室內消火栓的維護、管理

(1)嚴禁擅自使用消防水帶、水槍,不得把消防水源當作生活水使用。

(2)每半年要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消火栓、水帶火槍是否齊全好用;報警按鈕、指示燈及報警控制線路是否正常);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維護與管理。

(1)每兩月對水流指示器進行一次功能試驗。

(2)每季度應對報警閥進行一次功能試驗。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必須始終處於正常的警戒狀態。

(4)每年應對給水消防系統進行一次模擬火警聯動試驗。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9

(一)由院辦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二)消防器材按《建築滅火器配置設計規範》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型別,合理設定分佈點。

(三)院辦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型別、配置數量、設定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並製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四)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院辦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於乾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於易於取用和乾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3、每12個月組織或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乾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後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乾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10

一、為加強公司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預防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有關消防法規,制定本規定。

二、建築自動消防設施(二氧化碳、乾粉等固定滅火系統、自動報警系統等)的維護管理:

1、建築自動消防設施投入執行後,公司應及時選擇維修保養公司,與之簽訂維修保養合同,對系統進行定期的`維修保養。

2、應將建築自動消防設施列入防火檢查、巡查的內容。

3、負責執行和維護的部門每日應對建築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巡查,同時做好記錄。

4、消防歸口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建築自動消防設施的各項功能進行檢查試驗,並填寫記錄。

5、點型感溫、感煙探測器投入執行二年後,應每隔三年對探測器進行清洗。

三、小型滅火器材(主要指滅火器、消火栓、消防桶、消防斧、消防杴等器材)的維護管理:

1、嚴禁購置不符合國家消防技術標準的滅火器材。對購置的器材應建立詳細的器材臺帳,並報歸口部門備案。

2、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根據有關消防規範要求對滅火器材進行合理佈置,並登記造冊。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管理轄區內的滅火器材,滅火器材管理應做到“三定”(定位、定人、定責)。

4、各部門滅火器材管理人每週檢查一次滅火器材的數量和定位情況,每月檢查一次滅火器壓力錶指標是否在正常區域。在寒冷、炎熱、潮溼季節,要對消火栓、滅火器採取防凍、防晒、防潮措施。

5、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每半年對所有的小型滅火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對缺少的滅火器材進行補充,對鏽蝕嚴重、壓力不足、乾粉結塊的滅火器送具備法定資質的滅火器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6、因管理不善,造成滅火器材丟失、損壞的,管理人應賠償損失,並根據情況對聯責部門進行經濟考核。

7、因撲救本公司或友鄰公司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11

一、建立永久性消防設施、器材檢查檔案。對各種消防設施、器材的數量、位置、狀況要詳細登記。

二、建立永久性檢查、維護記錄。

三、定期對各處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每月開展一次大檢查。

四、及時對失效、損壞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換。

五、未經學校允許,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或變更擺放位置。

六、故意毀壞消防設施或器材的行為要嚴肅處理,除賠償罰款以外,要追究行政責任乃至法律責任。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12

一、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二、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三、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一)煙、溫感應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主管部門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二)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效能是否完好。

(三)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四)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其它消防裝置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四、消防器材管理: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二)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三)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四)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13

一、室內、外消火栓系統

1、每月對消火栓泵及消火栓管道閥門啟動檢查1次.

2、每月對消火栓泵遠距離啟動按鈕和消火栓檢測1次.

3、水帶、水槍完好率每半年檢查1次.

4、每半年對室內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檢查、保養1次.

5、噴淋泵接合器和消火栓接合器有明顯區分標誌.

二、消防安全疏散系統

1、安全疏散指示標誌、事故照明燈每季全部檢查1次.

2、每日對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檢查1次.

3、對應急廣播每月測試1次.

三、消防設施其它方面

1、對配置的移動式滅火器材每天檢查,每月清潔、保養1次.

2、對消防設施檢查、測試後,認真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3、及時修復故障和損壞的消防設施.

4、檢查情況及時向單位分管領導彙報.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14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裝置的正常執行,單位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裝置維護保養工作。

二、消防設施裝置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公安消防部門驗收合格。

三、單位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的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維護保養消防設施裝置。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裝置進行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維護保養人員處理,並做好記錄。

五、單位應當委託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裝置進行維護保養,並出具月報告書。

六、單位必須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清洗維護部門進行全面清洗。

七、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裝置按照規定時間進行維護保養。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15

一、消防器材是指滅火器、幹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築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幕系統、防火門、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安全標誌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鬥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誌。

三、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四、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於隨時可用狀態。

五、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並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六、按有關規範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七、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效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八、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8.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定期檢查

1、每日檢查

每日應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和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檢查方法:有自檢、巡檢功能,可通過搬動自檢、巡檢開關來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沒有自檢、巡檢功能的,也可採用給一隻探測器加煙(或加溫)的方法使探測器報警,來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或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復位、消音、故障報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並及時處理。

2、季度試驗和檢查

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下列試驗和檢查

(一)、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用專用加煙(或加溫)等試驗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是否正常,確認燈顯示是否清晰。試驗中發現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測器應及時拆換。

(二)、檢驗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是否正常。在實際操作試驗時,可一次全部進行試驗,也可部分進行試驗。但試驗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應有的恐慌或混亂。

(三)、自動噴水系統管網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是電動報警裝置,應試驗他們的報警功能、訊號顯示是否正常。

(四)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體試驗方法:切斷主電源,看是否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供電,備用電源指示燈是否亮燈,4h後,再恢復主電源供電,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五)、有聯動控制功能的系統,應用自動或手動檢查消防控制裝置的控制顯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強制消防電梯停於首層試驗。如條件許可,客梯和貨梯也易切除外選,接通內選,進行一次強制電梯停首層試驗。

(七)、消防通訊裝置應進行消防控制室與所設定的所有對講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八)、檢查所有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捲簾門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

(九)、進行強切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十)、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加煙、加溫試驗器等是否齊備,並處於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十一)、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裝置的動力線、控制線、報警訊號傳輸線、接地線、接線盒及裝置等是否處於安全無損狀態。

(十二)、巡視檢查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指示裝置的位置是否準確,有無缺漏、脫落和丟失,每個探測器的下方及周圍各方向,手動報警按鈕的周圍是否留出規定的空白空間。

(十三)、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和檢查。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16

一、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的能力:

檢查和消除火災隱患,是公共娛樂場所預防火災的有效手段,公共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其內設部門每週要開展一次防火檢查;單位消防安保人員每日要進行防火巡查;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時一次,營業結束後,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夜間防火巡查不應少於兩次。

消防安全檢查、巡查的主要內容:

1。用火、用電、用油、用氣有無違章現象;

2。新建、改建、擴建及裝修工程是否依法申報;

3。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佔用;

4。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定是否合理好用;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制定、演練及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6。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消防控制室是否2人值班,並經過專門培訓後持證上崗;消防值班記錄是否齊全,記錄是否認真;

7。自動報警、自動滅火、應急廣播等消防控制設施、啟動按鈕是否完整好用,並處於良好狀態;樓層設定的內部報警電話或報警按鈕是否完整好用;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與有關部門、人員通訊聯絡是否暢通;

8。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了物品;廚房、灶間煙道是否經常清洗;

9。室內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佔等;滅火器檢查、消火栓試壓,自動消防設施、供水系統維護保養及設施執行記錄是否齊全;

10。建築自動消防設施執行是否處於良好狀態,是否委託具有維護保養資質的企業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測;

11。有無違章設定員工集體宿舍;門窗是否設定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2。營業期間有無電氣焊、油漆粉刷等施工、維修作業情況;

13。顧客有無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或在室內燃放煙花爆竹的現象;

14。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洩露;

15。營業結束後,燃油、燃氣閥門和非必要用電裝置電源是否關閉,有無遺留火種;

16。滅火器配置數量是否充足,選型是否準確,放置位置是否明顯、無遮擋並且便於取用;

17。工作人員配備的強光照明手電筒是否完整好用。

單位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當記錄在案並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時限、部門和責任人,並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範,確保消防安全。

二、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的員工必須熟練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式、要求和技能,確保一旦發生火災,能夠及時發現、有效處置,防止之勢擴大和蔓延。

1。要結合場所火災特點,組織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定期組織全體員工進行實戰演練,確保每一名員工熟悉初起火災的'撲救程式和基本要求,熟練掌握各類滅火設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

2。要根據單位實際,組建火災應急處置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第一梯隊有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員工組織,第二梯隊由不在起火部位的所有當班員工組成。各類工作人員不足50人的,可以成立一個梯隊,每個梯隊分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使用方法和要求,瞭解各部位、崗位的火災危險性;

3。當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接到火災報警訊號時,要通過無線對講系統或單位內部電話等方式,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樓層值班及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檢視,確認或發現火情後,要立即通過報警按鈕、樓層電話或無線對講等通訊方式向消防控制室報告;

4。現場人員在向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報告的同時,要組織第一梯隊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滅火;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接警後,要立即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系統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第二梯隊人員趕赴現場,同時啟動防排煙系統和消防水泵等消防設施,並撥打“119”電話報警。第二梯隊滅火行動組接到消防控制室發出的火警指令後,要在1分鐘內趕赴火災現場,形成第二滅火力量,實施增援滅火;

5。通訊聯絡組要多方蒐集火場資訊,保持與各部門、各戰鬥小組和公安消防隊之間的聯絡暢通,及時向公安消防隊提供火勢的發展和人員被困等情況。

三、組織人員疏散逃生的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一旦發生火災,及時疏散人員是第一要務。這些場所的員工,必須具有火場逃生自救、互救和組織人員疏散的能力。

1。公共娛樂場所,必須組織制定應急疏散預案,並通過實地演練,使員工熟悉和掌握本單位、本區域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程式和逃生技能;熟知消防疏散裝備、器材位置、使用方法;明確各崗位人員火災時的任務;

2。確認發生火災後,音訊控制室要將卡拉OK廳、包房內畫面、聲音切換成火災警報,告知顧客儘快安全疏散;消防控制室要及時啟動應急廣播、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誌,並視情切斷普通照明等非消防用電;

3。人員在通過煙氣瀰漫的火場時,要用溼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頭彎腰快速前進,不要呼吸,最大限度地減少將有毒氣體吸入體內的可能;

4。一旦身上著火,不要到處亂跑,要就地翻滾,壓滅身上的火苗或將著火的衣服脫下,防止燒傷;

5。疏散引導組要在滅火行動組開展滅火的同時,通過喊話或發出燈光訊號等方式,立即通知和引導火場人員疏散時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高疏散效率;引導人員確認房間無人後再關閉房門,並在房門上做上標記;

6。發生火災時,要按照二層及二層以上的樓房發生火災,應先通知著火層及其相鄰的上下層;首層發生火災,應先通知地下各層及首層;多個防火分割槽的,要首先通知著火區及其相鄰的防火分割槽;

7。疏散引導組要始終保持與消防控制室、滅火行動組等有關部門的聯絡暢通,根據火場變化情況,隨時調整疏散路線;當火災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要及時通知所有人員迅速撤離;

8。公共娛樂場所營業期間,需要控制人員隨意出入的安全出口、疏散門,必須保證火災時不使用任何工具就能從內部開啟,並在顯著位置設定“緊急出口”標誌和使用提示。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公共娛樂場所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確和履行自己的消防安全管理職責,併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7、因撲救本企業或友鄰企業火災而使用了滅火器,有關部門應及時報告消防工作歸口職能部門,補充滅火器材。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17

一、消防設施器材維護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保衛科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保衛科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二、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部門歸口管理,各部門對本責任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並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三、與具有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出具維護保養報告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測,確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後進行清洗,以後每3年清洗一次。

五、滅火器至少每年委託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凡使用過和失效不能使用的滅火器,必須委託維修單位進行檢查,更換已損件和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必須落實滅火器報廢制度,超過使用期限的滅火器予以強制報廢,重新選配新滅火器。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型別、數量、設定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每兩年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全面進行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兩個月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裝置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啟動運轉一次並模擬自動控制啟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每週運轉一次;電磁閥每月檢查一次並作啟動實驗;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以上檢查要記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七、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域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插孔電話、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防火捲簾手動開關等,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18

為確保學校財產安全及師生生命安全,學校在教學樓、實驗室、保管室、食堂、宿舍等區域配備了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以備火險發生時進行自救。為規範管理,規定如下:

一、加強對消火栓(含消防水泵接合器)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應當及時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隨意啟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滅火器固定於托架上,放置在明顯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部門負責人為本區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責任人,保衛和後勤部門將定期對各使用地點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等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

四、滅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發生火險時使用,使用後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更新。

五、學校安全監督部門員負責全校消火栓、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標誌等設施的使用狀態的巡查,及時發現並協助相關責任部門及時維修或更換。

六、故意損毀消防器材是違法行為。師生不得隨意玩弄或損毀滅火器材,(滅火器內藥液有腐蝕性)一旦發生意外,造成傷害,按《消防法》條例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賠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19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無損。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維護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設施、器材應進行登記,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消防設施、器材的型別、數量、部位、檢修或充裝記錄和維護管理責任人。

(三)滅火器維護管理要求:

1、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晒、強輻射熱等環境影響。

2、滅火器應放置在不影響疏散、便於取用的指定部位,並擺放穩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四)消火栓維護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應被遮擋、圈佔、埋壓。

2、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3、消火栓箱不應上鎖。

4、消火栓箱內配器材應配置齊全,系統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

(五)其他消防設施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維護保養。

(六)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維護管理情況記錄要存入消防檔案。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20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管理方法,制定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的要求,制定每日檢查、月(季)度試驗檢查和年度檢查內容和方法,檢查記錄管理,定期建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報告備案等要點。

六、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控制室責任部門、責任人以及操作人員的職責,執行值班操作人員崗位資格、消防控制裝置操作規程、值班制度、突發事件處置程式、報告程式、工作交接等要點。

七、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火災隱患整改的責任部門、責任人,火災隱患的確定,火災隱患整改期間安全防範措施,火災整改的期限、程式,整改合格的標準,所需經費保障等要點。

八、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安全用電管理責任部門、責任人,定期檢查制度,用火、用電審批範圍、程式和要求,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及其職責要求,違規懲處措施等要點。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單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編制和演練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預案制定、修改、審批程式,演練範圍、演練頻次、演練程式、注意事項、演練情況記錄、演練後的總結和自評、預案修訂等要點。

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明確危險物品的貯存方法,貯存的數量,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危險物品的入口登記、使用與出庫審批登記、特殊環境安全防範等要點。

十一、專職(志願)消防隊的組織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專職(志願)消防隊的人員組成,明確專職(志願)消防隊員調整、補充歸口管理,明確培訓內容、頻次、實施方法和要求,組織演練考核方法、明確獎懲措施等要點。

十二、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燃氣和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內容及頻次,確定電氣裝置檢查、燃氣管理檢查的內容、方法、頻次,記錄檢查中發現的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等要點。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主要包括——確定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實施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考評目標、頻次、考評內容(執行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的情況、履行崗位職責的情況等),考評方法、獎勵和懲戒的具體行為等要點。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21

學校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無損。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管理、維護消防設施、器材。

(二)對消防設施、器材應進行登記,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消防設施、器材的型別、數量、部位、檢修或充裝記錄和維護管理責任人。

(三)滅火器維護管理要求:

1、滅火器應保持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應避免日光曝晒、強輻射熱等環境影響。

2、滅火器應放置在不影響疏散、便於取用的指定部位,並擺放穩固,不應被挪作它用、埋壓或將滅火器箱鎖閉。

(四)消火栓維護管理要求:

1、消火栓不應被遮擋、圈佔、埋壓。

2、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3、消火栓箱不應上鎖。

4、消火栓箱內配器材應配置齊全,系統應保持正常工作狀態。

(五)其他消防設施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落實維護保養。

(六)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維護管理情況記錄要存入消防檔案。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22

為確保學院財產安全及師生生命安全,學院在教學樓、實驗室等區域配備了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以備火險發生時進行自救。為規範管理,規定如下:

一、加強對消火栓的維護保養,如發現損壞,應當及時修理;除火警外不得隨意啟用或移作他用。不得擅自移位、拆除消火栓。

二、滅火器固定於箱內,放置在明顯位置,以方便使用。

三、各實驗室安全責任人為本區域消防器材日常管理的責任人,學校、學院將定期對各使用地點消防器材進行檢查,發現丟失、損壞等由責任人承擔經濟賠償。

四、滅火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只能在發生火險時使用,使用後應及時報告,以便及時更新。

五、學院負責全院消火栓、滅火器、消防應急照明、安全出口指示標誌等設施的使用狀態的巡查,及時發現並協助相關責任部門及時維修或更換。

六、故意損毀消防器材是違法行為。師生不得隨意玩弄或損毀滅火器材,一旦發生意外,造成傷害,按《消防法》條例將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賠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七、為保證消防設施裝置的正常執行,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裝置維修和保養工作;

1、消防設施裝置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並經消防驗收合格。

2、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裝置。

3、應當委託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裝置維護保養;

4、必須定期將滅火器送消防部門認可的專業人員進行檢修維護和充氣換粉。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2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精神,消防器材是滅火工作中的主要工具,為了確保其在一旦發現火情時發揮應有的滅火效力真正起到保護公司財產少受損失的作用,為保障我公司消防器材保持完好,特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器材使用管理:

(一)公司所有的消防器材責任人為專職安全員,各種消防器材要做到:不準將消防器材移作它用(即“一不準”),勤檢查、勤清潔、勤維護(即“三勤”),定人保管、定位置、定期更換藥物(即“三定”)。

(二)佈置在各部門的消防器材和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等,非消防用途作業不得動用。嚴禁隨意動用滅火器開玩笑、玩耍,如有以上違反者,根據情節輕重,按照條例規定追究責任,予以處罰。

(三)如遇火險、火警或火災,動用消防器材,事後必須歸放原處,空滅火器應集中到公司門衛專職安全員辦公處,不得隨意亂放。

(四)如有關部門由於工作需要動用消防裝置和滅火器應與安全員取得聯絡,必須經得安全員許可,方可使用。如擅自動用,按條例處罰,工作完畢後,物歸原處,用空的滅火器送到門衛專職安全員辦公處。

(五)消防器材為滅火所必需,因此,愛護、保養消防設施是公司每個部門員工的職責。發現有損壞或擅自動用消防設施行為者,有權制止並報綜合部處理,制止者給予表揚獎勵。

(六)各部門應保管好所屬範圍的消防設施完整和效能良好,任何人不得任意移動,周圍不得任意堆放物品妨礙使用。

二、消防器材保養:

(一)廠區內各指定點的消防器材均負責統一管理保養,做到定期定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二)對於各種滅火器,安全員每天檢查一次,檢查結果記入《值班記錄表》。

(三)佈置在廠區內各定點的滅火器,凡在戶外的,每當冬天來臨前,必須認真做好防凍保暖工作。

(四)使用完的滅火器必須及時清洗、灌裝常備不懈。

(五)廠區內的消防栓和其它滅火器材,專職安全員必須定期檢查測試效果,確保正常。

(六)各部門、班組、辦公室各位員工,發現消防器材有損壞、洩漏、丟失等問題時,均應自覺向專職安全員及時反映,使消防器材的保養工作成為全廠員工的義務。

(七)滅火器使用後,應及時到有資質的維修公司檢查,更換已損件,在有效期之前重新充裝滅火劑和驅動氣體,並做好記錄,以免滅火劑過期失效。

(八)消防設施若有損壞,應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及時報修,應由消防部門指定的維修公司進行,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卸消防設施。維修後,應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註明維修原因、費用、措施、維修人等。

(九)消防設施不足時,綜合部負責人應填寫《裝置申購單》,有總經理批准後,由採購部負責到當地消防部門指定廠商購買。

(十)本制度從公佈之日開始實行,實行中未盡事宜日後可進行修訂。

國小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的管理制度 篇24

一、延安大學保衛處綜合科負責對全校的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

二、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防設施應有明顯標識,並附有使用操作、檢查測試說明;

2.室內消火栓不應上鎖,箱內裝置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圈佔,距室外消火栓、水泵結合器2.0M範圍內不得設定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學校的教學裝置、儀器設定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於正常執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採取相應的措施啟動備用設施,維修完成後,應立即恢復到正常執行狀態;

6.保衛處消防管理員按照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並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每年委託具有相關資責的消防檢測公司進行消防裝置檢查測試,達到合格標準,出具檢測合格報告,存檔及報送市消防支隊存檔;

三、消防控制室應保證其環境滿足裝置正常執行要求。室內應設定消防設施平面佈置圖,存放完整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資料以及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