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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消防管理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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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

1.要做好炊事房消防裝置的定期檢查及維修工作

國小消防管理制度(精選5篇)

2.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裝置。

3.不得隨意抽菸、點蠟燭,嚴禁工作人員帶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

4.炊事房內,不準亂拉電線、不準用電燒開水,禁用電爐等電器。

5.電器產品的購置、安裝由專人負責,非專業人員嚴禁亂拉亂接電源線和隨意增設電器裝置。各電器裝置房要做好專人負責,定期檢查。

6.嚴禁煙火,不準將易燃品、易爆物品放置室內。工作人員下班時,要切斷電源。並時時注意。

7.食堂工作人員要切實提高防火意識,做到人到點火,火滅走人。

國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2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一、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二、保障校內的各種消防設施良好,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三、教學樓、辦公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四、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五、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六、圖書館、實驗室、木工房、機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教師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七、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八、加強用電安全檢查,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九、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並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十、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後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十一、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國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3

制度是個社會的遊戲規則,更規範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係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

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

下面是我們應屆畢業生制度職責大全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

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

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裝置完好率達到100%,並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化學實驗員責保管。

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並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庫房等場所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下班後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學校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

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教室內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後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國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3、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4、對新教師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5、因工作需要教師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3、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的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門衛消防管理制度

1、熟悉並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效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裝置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裝置故障時,應及時報告,並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上班時間不準在門衛室抽菸、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6、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並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並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消防裝置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向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覆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牴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5、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範要求採取防火防爆措施並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校業餘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校業餘消防隊員應在消防工作日常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3、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器裝置的檢查的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裝置,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裝置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器裝置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裝置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裝置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裝置、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裝置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裝置,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菸並張貼禁菸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後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菸場所吸菸或處置菸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准,違章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障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准,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後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誌等未造成嚴重後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嚴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他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按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資訊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並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於處罰。

國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5

一、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消防法》,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學校應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確定本單位和所屬各部門、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建立義務消防隊,並正常開展消防管理活動。

二、校內基建專案的設計建造應按國家規定辦理消防設計審批手續,建築竣工後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對消防工程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舍建築構件和建築材料的防火效能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校舍室內裝修、裝飾應當儘量使用不燃、難燃材料或經阻燃處理。

學生集中學習、活動、生活的場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進行裝修、裝飾。

四、學校舉辦集體活動具有火災危險的`,應當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消防安全措施;

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大型集體活動須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批。

五、按照國家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定消防安全標誌,並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並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誌。

七、在設有倉庫的建築物內,不得設定員工集體宿舍。

八、嚴格遵守《學校用火管理制度》、《學校電氣線路、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學校焊、割動火審批制度》。

九、學校儲存、運輸、使用、銷燬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消防安全的規定。

十、電腦房、演播室、易燃易爆危險品庫、圖書館、檔案室以及其他火災危險性較大的場所,應列為學校防火重點部位,應設定防火標誌,落實防火責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對有關工作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行嚴格管理。

十一、發現火警,應及時撥“119”報警;

現場工作人員應立即組織、引導在場人員疏散;

單位必須立即組織力量撲救火災(原則上不組織學生撲救)。

十二、經常組織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並詳細記錄,存檔備查。

十三、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學校應將消防知識納入教學內容,認真貫徹執行《中國小消防知識教育工作實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