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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消防管理制度(精選23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58W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精選23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瞭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瞭解建築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佈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並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

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

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佈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後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裝置、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裝置、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範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裝置、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範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裝置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檯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資訊。

2、對機器裝置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裝置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裝置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後報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後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准後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後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6、烤全羊、篝火晚會等動用明火作業要明確負責人,做好防範措施,備好滅火器。事後要檢查現場,確認火種熄滅方可離開。風大難以控制時,嚴禁舉辦篝火晚會,並向客人說明原因並表示歉意。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2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2、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對新員工在安全教育的同時進行消防培訓,和安全教育一併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6、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一次檢查,如有開封、使用和壓力不足的要及時更換。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及時消除。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對責任人進行考核。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要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佔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要按規範設定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設施。

3、要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並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誌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月不少於一次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裝置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隊負責,專職管理員按時檢查瞭解消防裝置的執行情況。檢視執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裝置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裝置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隊負責組織實施,本車間管理人員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洩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於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並上報領導。

(4)消防器材由本消防員負責管理。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將隱患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要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車間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並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4、對上級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並寫出隱患整改的回覆報告。

(六)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裝置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後,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必須按規定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

(2)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範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並準備設當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

(3)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辦理“動火安全作業證”擅自動火作業者,一經發現交安環部處理。

(七)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義務消防員應在消防隊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

2、要結合對消防設施、裝置、器材維護檢查,有計劃地對每個義務消防員進行輪訓,使每個人都具有實際操作技能。

3、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4、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

5、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本車間發生火災時,在崗員工應立即對初起火災進行撲救。

2、就近原則使用滅火器材並立即報告當班領導,火勢嚴重時一併打火警電話求救。

3、當班領導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趕到現場,如需要啟動預案立即啟動事故預案,按照預案指揮系統和分工執行。

4、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5、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6、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7、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九)電氣裝置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裝置,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裝置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並經維修部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裝置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並記錄。

3、電器裝置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並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裝置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准,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後投入使用。

6、電器裝置、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並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裝置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裝置,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採取防範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菸並張貼禁菸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菸的規定。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3

⑴消防(防火)設施:

①必須在洞外設定消防水池和消防用砂,水池中經常保持不小於200m3儲水量,保持一定的'水壓;

②設定滅火器等滅火裝置或設施,並經常保持良好狀態。

⑵洞內火源管理:

①必須嚴格執行“嚴禁煙火進入隧道”的安全規定,作業人員進洞前,必須經洞口值班人員檢查,嚴禁攜帶菸草、點火物品和穿化纖衣服入洞;

②洞內嚴禁使用燈泡和電爐等,不得從事電、氣焊等工作;

③洞口值班房、通風機房等洞口附近20m範圍內不得有火源;

④出碴運輸車輛要安裝尾氣排放淨化器,防止排放尾氣帶有火花。

⑶易燃品管理:

①瓦斯隧道洞內及洞口附近不得存放各種油類,廢油及時運出洞外;

②加強油料運輸管理,嚴禁在瓦斯隧道洞內及洞口附近發生油料的“滴、漏、跑、冒”現象,留下安全隱患。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4

總 則

為了實行規範化管理,使消防站內部全面建設向一流邁進,真正發揮企業消防站的戰鬥作用,特制定如下規章制度和工作職責,供全體消防人員自覺遵守。

第一章 微型消防站管理規定

1、消防站實行24小時值班制,每班(帶班員、戰鬥員)不少於6人。值班期間不許請假、脫崗、溜崗。

2、接到火災報警時,值班員必須立即通知公司義務消防隊員到達火災現場確認,3分鐘內到達現場並利用崗位上或起火部位就近的滅火器材展開滅火行動,並視火場情況報告轄區消防中隊。

3、轄區消防隊到達現場後,微型消防站人員應立即彙報火場情況,接受消防隊統一指揮。

2、按時上班,若有遲到者,未提前請假者按遲到論處。

3、凡在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下班又未經請假者,按早退論處。

4、消防站內的所有執勤戰備器材,不得用於非滅火和救援行動。

5、義務消防隊員每週必須進行一次消防技能訓練,每季進行一次重點部位演練,每半年參加一次公司組織的滅火演練,努力提高自己的身體素質及各種滅火技能。

6、義務消防隊員每年必須參見消防技能培訓,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7、微型消防站負責公司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義務消防隊員應配合消防站做好培訓輔助工作,確保培訓效果和安全。

8、微型消防站應在值班室設定消防應急戰備櫃,配齊常用滅火器材,並經常檢查,確保完整好用。

9、微型消防站負責維保公司的監管,並將維保情況上報,定期與轄區消防中隊聯合檢查。

10、微型消防站負責落實公司消防安全戶籍化管理工作和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加強公司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章 消防站長工作職責

1、消防站站長在公司防火委員會的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2、負責全站的日常全面工作,經常組織全站人員學習政治、消防法規、規章制度、工作標準和有關規定,嚴格抓好全站的行政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強消防站全面建設,不斷提高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和整體戰鬥力。

3、負責組織全站人員的業務和技能訓練,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經常組織防火、滅火演習,熟練本級組織指揮戰術和消防工作業務,加強公司的消防管理,及時消除隱患。

4、負責站裝備器材的管理,熟悉各類器材、裝備、設施的效能和數量、質量,健全各項管理規定並抓好落實,始終保持裝備、器材和設施處在良好的備戰狀態,符合滅火作戰的要求。

5、負責全站人員工作分工的勞動組合,熟悉站員的擅長,科學分工,優化組合,嚴格勞動紀律和安全管理,實施獎懲手段,模範帶領全站人員執行黨的方針、政策、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

6、組織消防人員深入現場,掌握公司廠區的防火工作情況,整理收集消防工作經驗和資料。

7、定期向安全環保部及公司領導彙報消防工作情況,協調有關問題,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8、副站長在站長領導下協助站長工作,站長不在時,履行站長職責。

第三章 副站長工作職責

1、副站長在站長直接領導下進行工作;

2、模範帶領本站消防員按照要求,管理好防火責任區的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做到消防器材“四定”管理責任制長期落實,處於良好的備用狀態;

3、負責組織本站消防員嚴格遵守值班制度,堅守崗位、提高警惕,接火警後立即趕赴現場,運用正確戰術和撲救方法進行撲救並向上級報告;

4、加強對本站人員的教育管理,經常組織站員學習專業知識,熟練掌握滅火戰術技術。圓滿完成領導交給的各項工作任務;

5、督促站員管理好值班用品和裝備器材。

6、督促站員詳細填寫交接班記錄, 認真進行交接班。

第四章 消防戰鬥員工作職責

1、積極參加學習和訓練,做好各項執勤備戰工作。

2、保證個人裝備和分工到己的器材(裝備)保養及完好。

3、服從火場負責人的指揮,完成上級分配的各項任務。

4、明確自己的分工,聽到出動訊號迅速著裝出動。

第五章 例會制度

消防站每週召開一次例會,由站長主持,全站人員參加。(如有特殊情況,站部另行通知)。 例會內容通常包括:

1、分析本月完成工作任務情況;

2、進行政治思想教育和行政管理等方面落實情況;

3、總結經驗,講評各班次值班工作;

4、研究佈置下週工作;

5、需強調和要求的有關工作及注意事項;

6、聽取站員對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無特殊事由,站員不得無故缺席。例會設記錄本及簽到表,由專人記錄,並存檔備查。

第六章 交接班制度

各班在每天交接班時,將自己掌管的工作和列入移交的器材、工具、裝置等進行移交。交接時,雙方在場認真清點,交接後雙方在值班記錄上簽字。交接內容包括:

1、介紹當班滅火、火災隱患及遺留工作,提醒下班注意情況。

2、認真檢查器材,保證裝備完好。

3、認真清理值班室、保持衛生乾淨、整潔,各類物品擺放整齊有序。

4、認真清點交接值班室其他用具,並做好值班記錄。交接雙方要認真辦好交接班手續,防止物品丟失、損壞等問題的發生,各班必須認真履行交接班手續,出現問題將嚴肅處理。

第七章 器材(裝備)管理制度

消防站必須嚴格執行器材(裝備)管理的有關條例,遵守維護保養、保管、檢查制度和使用規定,防止器材(裝備)損壞、丟失、鏽蝕和失效,保證器材(裝備)始終處於良好狀態。

1、使用器材(裝備)的人員必須熟悉器材(裝備)的效能,做到會使用、會檢查、會保養、會排除一般故障。

2、各種器材(裝備)必須按照編配用途和技術性能使用。

3、使用器材(裝備),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有關安全規定。

4、嚴禁擅自動用消防站的器材(裝備)。

5、器材器材應設定細緻準確的臺帳,並每季度清點一次。

第八章 廠區消防設施(器材)巡查制度

1、站部不定期的安排站員對廠區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並在器材檢查登記表上簽字,發現問題立即報告廠裡並儘快解決。

2、保衛科、站部每月將根據情況對廠區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不定期檢查,同時進行考核、獎懲。

以上各條請全站人員嚴格遵守執行,違者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此規定從公佈之日起實行。

綿陽X有限公司保衛科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5

一、目的

規範消防泵房管理工作,確保各類系統裝置安全、正常執行。

二、範圍

適用於消防泵房管理。

三、工作內容

1、消防泵房、地下消防水池、控制系統、消防水系統、裝置等,由工程部負責維護和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作好日常執行的巡查、點檢、抄表及狀態監控,並做記錄。

2、消防泵房內機電裝置由工程部專業電工人員負責維護操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消防水泵房。

3、消防泵在正常運轉下,選擇開關應放在自動位置,所有操作標誌簡單明確。

4、消防水泵每週至少輪換使用一次,接觸器主開關每月檢查一次。

5、消防泵每月進行一次"自動、手動"切換操作檢查。每季度對電動機進行一次絕緣搖測。

6、消防泵房每週打掃一次,泵及管道每月檢查、清潔一次,並進行潤滑、緊固、調整。

7、嚴禁非火災情況使用消防用水。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6

一、檢查由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組織,消防安全管理人和班(組)長、當班員工參加,每月至少進行一次。

二、檢查的部位:。

三、檢查內容:

各項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情況及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履行情況。

火災隱患的整改及防範措施的落實情況,建立事故檔案情況。

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它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新職工崗前培訓教育情況,消防設施器材、電氣裝置維護保養正常運轉情況。

消防重點部位的防火防爆、用火用電等管理情況。防火巡查的實施情況和巡查記錄情況。其它需要檢查的'內容。

四、檢查完畢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填寫《月度安全檢查表》,對發現的火災隱患應填寫《隱患整改情況登記表》,由消防安全責任人稽核簽字,並向上級部門彙報。

五、消防安全責任人對防火檢查中存在的火災隱患或問題給予積極組織整改和落實,並按火災隱患整改制度執行,以確保站內的消防安全。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7

一、為了保證同學們有足夠的休息時間,精神飽滿地投入到學習中去,提高學習效率,特制訂本規定。

二、全校學生實行午休制,午休時間是每天中午1:10-2:10。

要求:

1、凡宿生必須回宿舍午睡;

2、非宿生中午回家者,應在家午睡;中午不回家者,應在課堂或學校閱覽室課桌上打瞌睡。絕不能逛街、參加體育運動、聊天喧譁等。

三、檢查

1、宿生午睡情況由宿委會檢查;

2、非宿生午休情況由學監組檢查。

檢查結果納入文明班評比之中,對檢查中發現的違反本規定者,按每人次扣1分處理;若發現有不服從管理或故意擾亂秩序者,交政教處視情節輕重,作適當紀律處分。

四、本規定即日起實施。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8

一、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二、開工前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裝置設施。

三、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三級審批審批制度安全規定及“十不燒”規定。現場動火作業人員需持有動火證,佩戴動火監護人袖標。

四、氧氣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須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五、油漆、危險品、材料倉庫,必須符合消防要求,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並設定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現場的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加強一級箱到二級箱的巡檢制度管理。電工必須每天填寫巡檢記錄表,三級箱掛起離地60cm使用,電纜要架空使用,並有明顯標誌,一、二級配電箱要接地,以防發生電氣火災和漏電傷人。

七、發現火警的時候,應迅速地、準確的報警,並積極參加撲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動會向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的消防知識和防火警惕性。

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於一時難於消除的隱患,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單位要制定消防保衛機構和消防制度職責到人。

十一、對違反操作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現場消防檢查制度

1、各房建單位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對本單位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立即進行整改。

2、專(兼)職防火人員對防火重點部位要堅持每天檢查兩次(班前、班後),對一般部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並及時報告領導。

3、施工班組每週要組織班長、工段長,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進行一次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整改並報防火負責人或質安部。

4、班組、部位要落實責任,堅持班前、班後自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火安全情況要列入交接班內容。

5、各級防火安全檢查情況,要留有記錄,以便備查。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並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並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裝置,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範》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裝置。

5、倉庫一般應採用天然採光,如確需照明,應採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獨安裝電源刀閘箱,並設在庫外,且應採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菸和動用明火,並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誌,非工作人員不經批准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並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管理制度《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裝置,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並設定明顯的標誌,註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裝置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牴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 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餘退回。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安裝和維修電氣裝置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範,進行,嚴禁非電工人員亂拉亂接。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施工隊、倉庫等消防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裝置或線路不得超負荷執行。

5、架空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築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電器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並對裝置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7、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8、易燃、易爆施工隊、倉庫的電氣裝置、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9、電氣裝置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後組織撲救。

消防器材管理維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乾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對消防器材,應加強維修和保養,要保持整齊、乾淨、防鏽蝕,不得曝晒、雨淋。對怕凍的器材,在冬季應採取防凍措施,使其處於完整好用狀態。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乾粉滅火器、1211滅火器如果重量減少l/10,應補充藥劑和充氣。

4、消防器材的管理、維修,由安保部負責監管,各二級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的施工作業處、倉庫部位的消防器材應定點、定人落實責任,負責管理。

5、消防器材無警不動,對挪用或損壞者應給予適當處理,情節嚴重的交公安機關,按消防條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予以處罰。

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火災,崗位責任人要立即報警,同時積極組織撲救,將火災撲滅在萌芽之中,不得隱報。

2、警衛人員從報警到調查處理火災事故結束,始終要保護好現場,待現場勘察結束後,經公安消防機構和保衛人員同意,才能組織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3、調查處理火災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總結教訓,落實防範措施,並根據事故情節,對有關責任者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追究有關人的刑事責任。

4、發生火災後,應將事故經過、損失和調查處理情況,在防火檔案中登記備案並寫出書面報告,呈報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

義務消防隊職責

義務消防隊在專案部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消防隊員由各部門人員、勞務作業處及專業分包單位相關人員組成,其工作職責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法令、法規、條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遵守紀律,團結互助,共同進步。

二、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每週對責任區域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巡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個人落實防火責任制及時消除各種火險隱患。

三、杜絕違章用電和違章用火,及時更換老化線路。

四、及時向安保部報告責任區域內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危險品的存放情況,保證各種危險品的存放符合防火要求。

五、承擔責任區域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維護和保養,根據責任區域的防火需要,隨時向安保部申報所需消防裝置和滅火器材的種類和數量。

六、 防火重點部位必須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

七、負責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防火滅火知識,使責任區域的工作人員均能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 “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八、積極參加安保部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熟悉本專案的消防應急預案。

九、按規定應當履行的其它職責。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9

一、網咖消防管理制度

1、網咖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

2、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防火責任書》。

3、網咖設立防火檔案、緊急滅火計劃、消防培訓、消防演習報告、各種消防宣傳教育的資料備案,全面負責超市的消防預防、培訓工作。各門則須具備完整的防火檢查報告和電器裝置使用報告等資料。

4、網咖內要張貼各種消防標誌,設定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組建義務消防隊,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5、設立和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包括門衛、巡邏、逐級防火檢查,用火、用電,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消防器材維護保養,以及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等制度。

6、對新老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普及,對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訓,特別是消防的重點部門,要進行專門的消防訓練和考核,做到經常化、制度化。

7、店面內所有區域,包括銷售區域、倉庫、辦公區域、洗手間全部禁止吸菸、動用明火,存放大量物資的場地、倉庫,須設定明顯的禁止煙火標誌。

8、網咖內消防器材、消防栓必須按消防管理部門指定的明顯位置放置。

9、禁止私接電源插座、亂拉臨時電線、私自拆修開關和更換燈管、燈泡、保險絲等,如需要,必須由工程人員、電工進行操作,所有臨時電線都必須在現場有明確記錄,並在限期內改裝。

10、網咖內所有開關必須統一管理,每日的照明開關、電梯,統一由安全員開關,其他電力系統的控制由工程部負責。如因工作需要而改由部門負責,則部門的管理人員和實際操作人員必須對開關的正確使用接受培訓。

11、營業及工作結束後,要進行電源關閉檢查,保證各種電器不帶電過夜,各種該關閉的開關處於關閉狀態。

12、各種電器裝置、專用裝置的執行和操作,必須按規定進行操作,實行上崗證作業。

13、櫃檯、陳列櫃的射燈、廣告燈,工作結束後必須關閉,以防溫度過高引起火災。

14、貨架商品存放要與照明燈、整流器、射燈、裝飾燈、火警報警器、消防噴淋頭、監視頭保持一定間隔(消防規定垂直距離不少於50cm)。

15、銷售易燃品只能適量存放,便於通風,發現洩漏、揮發或溢位的現象要立即採取措施。

16、網咖內所有倉庫的消防必須符合要求,包括照明、噴淋系統、消防器材的設施、通風、通道等設定。

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

1、部門配置消防義務組員,每天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上報。

2、消防義務檢查員要認真負責,檢查中不留死角,確保不留髮生火情的隱患。

3、部門經理/主管每月要進行一次消防自查,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部彙報(書

面材料)。

4、安全部每週定期對全場進行消防檢查,主要檢查防火制度措施是否落實,防火主要器材是否全部符合要求,是否有重大火險隱患,是否有完整的安全防火檢查記錄等。

5、安全部的消防安全檢查報告,每月呈報店經理和總部相關部門。

6、安全部須有專人負責政府消防安全檢查部門對商場的.安全檢查的準備、問題的整改等事宜。

7、對火險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登記立案,抓緊整改;限期未整改者,進行相應處罰和上報店經理;對因客觀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應採取應急措施確保安全。

8、檢查消防重點區域和重點用電裝置,執行定點、定人、定措施的制度,並根據需要,設定自動報警系統滅火等新技術來加強商場的預防、滅火功能。

9、檢查防火檔案、滅火作戰計劃、季度消防演習報告等,負責消防的安全員對相關的程式是否瞭解,是否熟知在緊急情況下,所應採取的切合實際的措施。

10、檢查消防工作定期總結、評比、獎懲情況,特別是對事故資訊的分享,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是否定期、不間斷在進行。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0

一、變電所為重點防火單位,消防工作尤為重要,必須做好安全“四防”工作,做到制度健全,組織健全,裝置齊全實現安全生產。

二、變電室內嚴禁存放易然易爆物品,嚴禁吸菸。

三、變電室各過道口、出入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不得堆放雜物或堵塞過道口、出入口。

四、各崗位必須愛護消防器材,熟知消防器材存放位置,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滅火方法,消防器材要齊全可靠,數量充足,妥善存放,認真保管保養,無消防險情時不準任意動用,違者按消防條例處罰。

五、各崗位工必須認真執行裝置巡檢制度,發現隱患及時彙報處理。

六、各維修工必須經常檢查機房內裝置的操作機構、儀表、線路等是不是完好,靈敏可靠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1

1.乙炔瓶、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不得沾染油汙。軟管接頭不得用紫銅質材料製作。

2.乙炔瓶、氧氣瓶和焊炬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m,否則應採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瓶時,其間距不得小於10m。

3.乙炔瓶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晒。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誌。

4.新橡膠軟管必須經壓力試驗。未經壓力試驗的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土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5.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6.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也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應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晒。嚴禁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7.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但應觀察壓力錶指標是否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至少應留49kpa(0.5kgf/cm2)的剩餘壓力。

8.嚴禁使用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進行作業。

9.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並略開氧氣瓶閥門時,須先鬆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0.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後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11.在作業中,如發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後,再行拆卸修理。

12.發現乙炔瓶因漏氣著火燃燒時,應立即把乙炔瓶朝安全方向推倒,並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

13.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14.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蒸氣或在暖氣裝置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15.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槍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16.作業前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嚴禁作業,作業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等滅火設施,必須有監護人進行監護方可作業。

17.作業後,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2

一、要對各個車位,裁床以及倉庫等進行規範設定,留有規定寬度的疏散通道。

二、每天上班前,由專人負責檢查安全門是否上了鎖,必須保證生產期間安全門處於常閉狀態。

三、所有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必須配置足夠的安全指示標誌和應急燈,並保證能處於有效狀態。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3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範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全公司範圍內需要設定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範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並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委託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築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稽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檔案、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裝置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四條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並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後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採取措施排除,並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排程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並立即向排程指揮中心報警。

2、建築施工和裝置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五條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誌、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點部位安全管理情況。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閱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範

第六條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範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牴觸或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定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於0.5M範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獨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後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並設有明顯標識。

6、非工作人員不經批准,不得進入。

第七條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範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並設明顯的標識,註明品名、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裝置開關、燈具、線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裝置機件。

6、對怕晒(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八條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範

1、安裝和維修電器裝置、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範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4

1、建立公司安全、防火領導小組,設立義務消防組織和專門隊伍,同時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管理組織。

2、液化石油氣公司的工作人員,要經過有關部門培訓教育,實行崗位定責,持證上崗。

3、公司要建立健全各類人員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職責,規範到位。

4、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建立各項工作流程,實行科學,規範化管理。

5、要保證各種裝置、設施和車輛配套、完好,同時要具備各項裝置的工藝操作規程。

6、要建立健全各種執行記錄,做到帳、冊齊全。

7、要建立規範的檔案管理制度,有完整的圖紙、檔案。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5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監督條例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嚴格按公司《消防保衛部門安全責任制》履行職責。

2、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專管專用,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撤除、移動和改裝,並定期做好維護保養和更新。

3、庫內保持整潔乾淨,不得堆放任何雜物及廢品。

4、禁止使用電爐,生活用火應做到人離火滅。

5、五級以上大風天氣,禁火區內禁止一切生產、生活用火,並加強巡視。

6、建立管理責任承包制,確保避雷、消防設施完整,做到“二會”一一會保管、會使用,“三定”一一定人、定位、定期(管理、掛置、換藥),“四不”一一不丟失、不損壞、不鏽蝕、不黴爛變質。

7、發現火患按屬地原則立即處理;發現火警報公司安全保衛部門組織處理;發現火災事故現場人員應及時向公司報告,並根據火勢情況組織報警,重大以上的火災事故或險情應請示上級領導,啟動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8、健全公司防火檔案,關鍵危險點和重點部位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消防滅火預案,並進行演練。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6

一、加強和規範網咖的消防安全管理、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

二、堅持經理、主管及消防安全員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

三、每週由經理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每月底由總經理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大檢查,如發現問題現場安排解決。

四、對存在的消防問題應做好記錄並派專人跟蹤,限期兩天內予以整改完畢。

五、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每天必須對場所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巡查記錄,對個別存在的隱患必須及時解決。

六、網咖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熟記火災報警電話“119”,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加強重點部位巡察,確保網咖經營的正常運作。

八、場內嚴禁客人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場,一經發現立即勸阻將物品帶出場外。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消防器材,設施進行檢查、試執行,保證裝置的正常運作,並作好記錄工作。

十、場內所用的滅火器材必須符合國家的關規定,對過期假冒的.產品堅決不用。

十一、保持所有消防通道暢通,嚴禁堵塞通道。

十二、若發生火災時,要冷靜處理。及時撲救(用滅火器)以及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同時要熟練的組織、協助客人從安全出口疏散、逃生。

十三、平時要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訓練、演練。

十四、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給予處罰。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7

1、目的

明確消防管理工作的要求、內容和各級人員職責,保護公共財產和顧客的生命財產安全。

2、適用範圍

適用於管理中心消防管理工作。

3、職責

3.1監控執行人員負責消防系統的執行監控和維修保養等具體工作。

3.2安管隊長負責消防安全規範月檢查工作。

3.3安管員負責日常消防設施巡視檢查工作。

3.4管理處監控執行班長負責消防系統的綜合管理和消防管理工作的檢查監督。

3.5管理中心經理對消防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4、工作流程

4.1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1.1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保護公共財產和顧客的生命財產安全。

4.1.2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4.1.3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4.1.4加強消防設施、器材、裝置管理,定期檢查,確保各類設施器材和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4.1.5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確保火險時人員疏散。

4.1.6制訂消防滅火作戰方案和緊急疏散方案。

4.1.7接到火災報警後,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組織力量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保護現場並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4.1.8檢查所有消防設施、器材、裝置,做好相關記錄,並存檔備查。

4.1.9定期組織聯合抗震及消防演習,增強抗災能力。

4.2消防值班制度

4.2.1消防值班人員實行24小時全天候值班制度。

4.2.2必須堅守崗位,嚴禁脫崗。

4.2.3發生火警、火災警報時,迅速按報警程式執行。

4.2.4值班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立即解決,不得延誤。

4.2.5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及各項操作規程,因違反規程引起的一切後果,其責任均由值班人員自負。

4.2.6當接班時間已到,但接班人尚未到來時,不得離崗。

4.2.7每天值班情況要逐項認真記錄,交接雙方共同簽字。

4.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4.3.1消防設施器材按照劃分的管理區域,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使消防設施器材經常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4.3.2管理中心每年對大樓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兩次定期檢查、清理和登記造冊存檔。

4.3.3消防栓、箱體、玻璃、門鎖、閥門、水帶、水槍、手動報警器、小錘及其配件經常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4.3.4溫、煙感控制箱、指示燈、開關、探頭經常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4.3.5執行,水噴淋自動滅火系統每月高、低層放水試驗一次。每次抽查1~2層。每月抽查一次,每次抽查1~2個。

4.3.6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4.3.7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更換,確保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4.3.8消防用廣播器材隨時處於良好備用狀態。

4.3.9消防扳手存放在顯要位置,隨時備用。

4.3.10加強消防設施器材的巡視、檢查、保養、更換,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4.3.11消防設施器材禁止挪作它用及改變位置,嚴禁損壞丟失。

4.4消防設施停用管理制度

4.4.1加強消防設施停用期的管理工作,確保消防設施停用期間的消防安全。因事故或其它原因停用消防裝置24小時以上,必須報市消防局批准。24小時內,必要書面報告管理中心,經批准後方準實施(具體時間按當地消防部門規定)

4.4.2裝修、擴建、改建工程,按消防法規的要求進行管理。

4.4.3由施工單位出具書面申請報告,並填寫'消防設施停用呈報表'。

4.4.4由管理處審批後,簽發'閥門操作票'。

4.4.5工程完工確認後,根據操作票的要求恢復供水。

4.5消防設施監督檢查制度

4.5.1按照國家《消防法》、地方各級政府和消防監督機關頒佈的實施細則對消防設施檢查。

4.5.2實行四級消防監督檢查管理,分別以定期抽查和分片、分割槽包乾方式進行。

經理不定期抽查,主要查規範、查操作、查完好率。

護管隊長月檢查,作全面消防安全規範的檢查。

護管員周檢查,作全面消防設施完好率的檢查。

消防巡視檢查,作基本全面檢查,確保消防通道暢通。

4.5.3一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糾正,確保消防安全執行正常。

4.5.4對顧客存在的問題隱患,發出書面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並協助處理整改。

4.5.5夜間值班一旦發現異常情況,值班人除作好值班記錄外,還應保持冷靜,果斷處理,同時通知中心經理和相關單位及時採取措施,消除火險隱患,避免發生火警、火災事故,確保大樓的消防安全。

4.5.6管理中心每月對護管員的各項消防治安記錄進行一次抽查。

5、相關檔案和質量記錄表格

5.1《火災應急預案》

5.2《消防裝置檢查規程》

5.3《消防裝置維護保養規程》

5.4《風機維護規程》

5.5《消防設施停用呈報表》

5.6《消防水系統檢查記錄》

5.7《消防設施檢查表》

5.8《消防系統執行情況登記表》

5.9《風機保養記錄》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8

一、凡在站內直接或間接使用明火施工作業,均應到經本單位安全部門(或消防安全責任人、上一級負責人)審批,辦理《動火證》手續。不辦證而擅自動火的,有關人員應責令立即停止施工,並依據有關規定對相應人員實施處罰。

二、動火作業時,現場應有人監護,配備足夠數量的滅火器材。

三、液化氣站電氣及線路的選型、安裝,必須符合液化氣站電氣安全規程的規定。

四、執行當地電業管理部門的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五、電工必須持證上崗,作業中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六、配電室的用電警示標誌醒目,防護用具完好。

七、電氣裝置接地保持完好,做好接地線的檢查和測試。

八、發現電氣裝置老化和線路供電不暢等故障,由加油(氣)站上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及時修理或報廢。

九、做好電氣執行的檢查測試,並作記錄上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

消防器材、可燃氣體報警系統檢查測試及維修保養制度

一、液化氣站應根據國家消防技術規範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裝置,消防器材裝置、可燃氣體報警系統實行統一負責檢查、測試和維修保養。

二、對可燃氣體報警系統應每12個月由專業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測、維修,對報警探頭清洗一次,系統值班人員對系統功能至少每班進行2次檢查,並做好記錄。

三、對所有滅火器材應每12個月組織或委託維修單位進行一次功能性檢查。掌握各類滅火器的有效使用年限,到期強制報廢。

四、滅火器材不應被挪作它用,應擺放穩固,沒有埋壓。應取用方便,滅火器箱不得上鎖鎖閉。

五、應保持滅火器表面清潔、乾燥,沒有鏽蝕現象,避免日光曝晒和強輻射熱。銘牌完整清晰,保險銷和鉛封完好,噴嘴或噴射軟管暢通,沒有堵塞、變形和損傷缺陷。

六、滅火器、防毒面具等器材應當建立維護、管理檔案,記明型別、數量、設定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並製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防雷、防靜電檢測制度

一、防雷、防靜電系統的自檢自測、維護保養由液化氣站負責落實,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每半年自檢一次,並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二、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裝置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三、對爆炸危險區域和火災危險區域內檢查、維修及保養裝置時應使用防爆工具。

四、檢測中發現的問題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的完好有效。

五、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裝置,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六、液化氣站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公司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原料場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和輕工業部、公安部《造紙行業原料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原料場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到管理規範化,標準化,科學化。

第三條本規定適用於露天存放的稻草原料場。

第二章原料

場選址與佈局第四條原料場應設定在企業、居民居住地全年風向最小頻率的上風側,並設有充足的消防水源和暢通的消防車道。

第五條原料場應遠離生產區、生活區。儲量在兩萬噸以上的大型原料場,與生產區、生活區的距離應在一百米以上。

第六條原料場與場外鐵路中心線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三十米,與場內鐵路中心線的防火間距不應小於二十米,距場外道路邊不小於十五米,距場內主要道路路邊不小於十米。

第七條原料場地應當平坦、不積水,垛基需比自然地面高出三十釐米。

第八條原料場應當設定警衛崗樓,其位置要便於觀察警衛區域。崗樓內安裝消防專用電話或報警裝置。

第三章儲存管理

第九條原料場四周應當設定圍牆或鐵刺網。牆(網)高度不低於兩米,與堆垛之間的距離不小於五米。

第十條嚴格把好進場原料的安全關。在原料入場前,應當設專人對原料進行嚴格檢查,確認無火種隱患後,方可進入原料區。

第十一條碼垛時,稻草含水量不應超過百分之二十,並作好記錄。

第十二條原料堆垛的長邊應當與當地常年主導風向平行。

第十三條稻草堆場每個總儲量不得超過二萬噸,堆場與堆場之間的防火間距應當不小於四十米。垛頂披簷到結頂應當有滾水坡度。堆垛儲量、規格及間距應當符合表一規定。

第十四條堆垛時需留有通風口或散熱洞、散熱溝,並要設有防止通風口、散熱洞塌陷的措施。發現堆垛出現凹陷變形或有異味時,應當立即拆垛檢查,並清除黴爛變質的原料。

第十五條原料碼垛後,要定時測溫。當溫度上升到攝氏四十至五十度時,要採取預防措施,並做好測溫記錄;當溫度達到攝氏六十至七十度時,必須拆垛散熱,並做好滅火準備。

第十六條對原料場地的雜草、雜物等要及時清理,保持地面清潔。

第十七條每個堆垛要建立檔案,寫明堆垛日期、數量、垛號、水份、品種和經辦人,並在垛頭掛牌明示。

第四章火源管理

第十八條原料場出入口和適當地點必須設立醒目的防火安全標誌牌和禁止吸菸的警示牌。門衛對入場人員和車輛要嚴格檢查、登記並收繳火種。

第十九條警衛崗樓內應當採用無明火方式取暖,若必須採用明火方式取暖的,一定要採取以下防火安全措施:

(一)用火點距原料堆垛最近處應當不小於五十米;

(二)專人管理火源,爐灰用水浸滅後放到指定地點;

(三)煙囪要安裝防飛火裝置;

(四)用火點要配備滅火器材。

第二十條原料場內嚴禁吸菸,嚴禁使用火爐,嚴禁焚燒物品。

第二十一條原料場內禁止明火作業。因生產必須使用明火,應當經單位安全技術、消防部門批准,並採取以下防火安全措施:

(一)清除作業點周圍的可燃物,備好滅火器材,現場設專人監護;

(二)作業結束時,由專人清理現場,確認安全後,方可離去。

第二十二條風力達四級(含四級)以上時,原料場內嚴禁明火作業。

第二十三條在原料場內進行吊裝、運輸、上垛等作業時,現場必須設專人監護。機器裝置必須按說明書要求進行維修保養。

第二十四條凡使用電鋸、上垛機、運輸機、吊裝機等機械裝置時,必須將其轉動部位上的可燃雜物消除乾淨。

第二十五條汽車、拖拉機等機動車進入原料場時,易產生火花部位要加裝防護裝置,排氣管必須戴效能良好的防火帽。嚴禁機動車在原料場內加油。

第二十六條常年在原料場內裝卸作業的車輛要經常清理防火帽內的積炭,確保效能安全可靠。

第二十七條場內裝卸作業結束後,一切車輛不準在原料場內停留或保養、維修。發生故障的車輛應當拖出場外修理。

第二十八條原料場周圍一百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五章電氣管理

第二十九條原料場的消防用電裝置應當按二級負荷供電。消防用電裝置應當採用單獨的供電迴路,並在發生火災切斷生產、生活用電時仍能保證消防用電。

第三十條原料場內應當採用直埋式電纜配電。埋設深度應當不小於零點七米,其周圍架空線路與堆垛的水平距離應當不小於杆高的一點五倍,堆垛上空嚴禁拉設臨時線路。

第三十一條原料場內機電裝置的配電導線,應當採用絕緣效能良好、堅韌的電纜線。原料場內嚴禁拉設臨時線路。因生產必須使用時,應當經安全技術、消防部門審批,並採取相應的安全措施。用後立即拆除。

第三十二條原料場內宜選用防塵燈、探照燈等帶有護罩的安全燈具,並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防火措施。嚴禁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

第三十三條照明燈杆與堆垛最近水平距離應當不小於燈杆高的一點五倍。燈杆宜採用水泥杆,其埋設深度參照表二。

第三十三條原料場內的電源開關、插座等,必須安裝在封閉式配電箱內。配電箱應當採用非燃材料製做。使用移動式用電裝置時,其電源應當從固定分路配電箱內引出。

第三十五條在原料場內作業結束後,應當拉閘斷電(不含消防供電)。原料場使用的電器裝置,必須由持有安全操作證的電工負責安裝、檢查和維護。

第六章避雷設施

第三十六條原料場設定避雷裝置,使整個堆垛全部置於保護範圍內。

第三十七條避雷裝置的衝擊接地電阻應當不大於十歐姆。避雷裝置與堆垛、電器裝置、地下電纜等要保持三米以上距離。

第三十八條避雷裝置的支架上不準架設電線。

第三十九條避雷裝置要經常檢查、維修、定期測試並做出記錄。每年在雷雨季節前,必須檢測完畢。

第七章消防設施管理

第四十條原料場應當按照有關規定設定消防設施,配備消防器材,並放置在標誌明顯、便於取用的地點,由專人保管和維修。冬季採取防凍措施。

第四十一條原料場的消防用水量不應小於表三規定。

第四十二條原料場區消防車通道的寬度應當不小於六米。通道上空遇有管架、棧橋等障礙物時,其淨高應當不小於四米。

第四十四條每個堆場佔地面積超過二萬五千平方米或者可燃材料堆場每個佔地面積超過四萬平方米時,需增設與環形消防車道相通的中間縱橫消防車道,其間距不超過一百五十米。

第四十五條環形消防車道應當至少有兩處與其他車道連通。盡頭式消防車道應當設回車道或面積不小於十五米乘十五米的回車場。

第四十六條消防車道下的管道和暗溝,必須能承受通行消防車的壓力。

第八章組織管理

第四十七條企業法人代表是原料場防火安全工作的負責人,全面負責原料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條原料場要配備足夠的警衛力量,嚴格值班檢查和巡邏制度。配備專職防火員,協助主管領導做好防火安全工作。

第四十九條原料場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並經常開展消防業務訓練,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第五十條原料場應當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制定防火安全檢查表。

一、防火安全制度:

1.防火安全崗位責任制;

2.值班、巡邏、查崗制度;

3.動火、臨時用電審批制度;

4.草類原料堆垛測溫、記錄及監測制度;

5.防火安全教育制度;

6.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7.火災事故報告制度;

8.火險隱患整改制度;

9.防火安全獎懲制度。

二、防火安全檢查表:

1.防自燃安全檢查表;

2.電氣防火安全檢查表;

3.裝置安全檢查表;

4.車輛安全檢查表;

5.避雷裝置安全檢查表;

6.消防設施檢查表;

7.環境防火安全檢查表。

第五十一條原料場應當進行火災危險性評價和火災事故預測。對存在的各種火災危險性要制定預防措施。

第五十二條火災危險性評價和火災事故預測,可以採用火災指數評價法或者儀器監測。

第五十三條對新上崗的工人(包括固定、臨時、季節性工人以及其他人員)必須進行防火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準上崗作業。

第五十四條對在原料場工作的電工、焊工和機動車駕駛員等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消防知識培訓,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作業。

第五十五條各級防火負責人應當經常對原料場進行檢查,消除火險隱患,逐級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日常檢查由場防火人員和原料場的防火檢查員負責。

第九章獎勵與懲罰

第五十六條對認真執行本規定,在原料場消防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七條凡違反本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根據情節輕重,對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交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給予處罰,造成火災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五十八條本規定由江海明珠紙業有限公司行政科負責解釋。

第五十九條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20

一、牢固樹立治安消防意識,認真學習有關消防制度。

二、本部門成員要充分認識治安消防工作對確保完成處內各項工作的重大作用,努力學習有關知識、制度和技能。

三、領導幹部重視消防安全,經常通過會議、自查等形式做好學習、宣傳、部署等工作。

四、實行領導幹部責任負責制,具體工作有專人負責。

五、本部門各辦公室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崗位防火、防盜責任制。

六、出現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的治安、消防事故,必須立即向部門領導報告,部門辦公室應立即著手處理並向學校報告。

七、配合校保衛處及有關部門做好有關治安、消防的日常工作。

八、在執行本部門治安消防制度過程中,必須表彰先進,批評不良現象,對重大事故責任人,要給予必要的懲罰。

九、利用各種形式,積極開展對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十、發現火災及隱患要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21

一、倉庫內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效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菸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效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准後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溼、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裝置、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覆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22

1.各部門員工要努力學習消防知識,會檢查排除消防隱患、會使用滅火器材和消防器材、會組織疏散逃生、會宣傳教育。

2.報警主機位於監控室,由保安員24小時值班,如聽到報警鈴響,應立即通知巡邏保安員迅速到報警樓層檢查。

3.如發生火災,監控室值班員應立即切斷事故樓層總電源,防止爆燃。情況嚴重緊急,應邊指揮滅火,邊報領導、打消防火警電話,報警時要準確清楚地說明酒店地點、報警人姓名與聯絡電話,待消防隊把情況聽清楚後才可放下話筒,同時報警人要到路口、通道接應消防車赴現場救火。

4.各部門員工得知酒店失火資訊後,應立即趕到失火現場參加撲救,就近使用滅火器或消防栓進行滅火、疏散。有領導在場由領導指揮,如領導不在時,由在場員工商量決定,採取正確滅火疏散措施果斷進行滅火和疏散營救工作。

5.如發生火災,知情不報或不堅守崗位離開現場,臨陣逃脫者按其情況嚴重程度給予行政處分並追究其責任,情節嚴重或造成嚴重後果的則由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6.各部門每班要檢查一次部門消防設施,保安部每天要檢查地下消防泵房和屋面消防裝置,保證裝置完整、靈活好用。

中小消防管理制度 篇23

1、民用爆炸物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內。

2、庫房應有醒目的庫房標識牌,庫區大門、庫房等顯著位置必須設定安全警示標識。

3、民用爆炸物品倉庫應配備2名以上保管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並做好值班記錄。

4、建立交接班制度,並嚴格執行。

①接班人員須提前10分鐘到崗交接班,交班人員未交接班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②交接班必須在現場面對面交接,並辦理交接手續,並由雙方簽字確認。

③交班內容應包括:當班工作情況和存在的問題;交接帳簿、各項登記表和相關憑證等;上級交辦的任務和工作精神。

5、建立出入庫查驗和登記制度。

①收存和發放民用爆炸物品,必須對出庫傳票和收發物品進行查驗、登記,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

②領取、發放民用爆炸物品時,應當如實記載領取、發放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種、數量、編號以及領取、發放人員姓名,填寫《民用爆炸物品領用單》《民用爆炸物品明細帳》並將有關資訊輸入計算機系統,不得將民用爆炸物品發放給無爆破員IC卡的人員使用,不得用他人的人員卡發放、領用民用爆炸物品。

6、倉庫管理實行雙人雙鎖制度。

7、嚴格定員定量管理規定,嚴禁超員超量現象。嚴禁將兩種性質相牴觸的爆炸物品同庫存放,庫內不得存放雜物及任何廢品。嚴禁在庫房內住宿和進行其它活動。

8、庫內民用爆炸物品堆放執行定置管理,在庫房明顯位置設定置管理圖,存放區域畫清晰的定置線,不得超品種、超定置線存放。

9、民用爆炸物品倉庫內產品的堆放應利於行走,搬運方便,堆放穩固,箱上標記應露在外面便於檢視,並遵守下列規定:

①按批號堆放,不同規格的危險品應分垛堆放,做到先進先出。

②倉庫內裝運的主要通道不小於1.2m;人行檢查、清點通道寬度不小於0.8m。通道上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堆垛邊緣距牆不應小於0.4m,堆垛之間的距離不應小於0.1m。

③堆放工業炸藥、工業索類火工品等成品箱的堆垛總高不應超過1.6米,其它起爆器材成品箱的堆高不得超過1.6米。

10、民用爆炸物品倉庫宜根據產品特性做到防潮、防熱、防凍、防黴、防洪、防火、防雷、防盜、防破壞(十防)和庫內無塵土、無禁物、無水汽凝結、無漏雨、無滲水、無事故差錯、無包裝損壞、無鏽蝕黴爛、無鼠咬蟲蛀、庫邊無雜草、庫周圍25m範圍內無針葉樹或竹林、水溝無阻塞(十二無)。

11、庫房通風要良好,應備有溫度計和溼度計,使室溫不超過35℃,相對溼度不低於60%,每天應檢查庫房的溫度和相對溼度並做好記錄。

12、庫內應保持整潔,庫房周圍不得有雜草和易燃物,8米範圍內設防火隔離帶。

13、 嚴禁在庫房內開箱拆包,需開箱拆包作業的應在防護士堤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