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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消防管理制度(精選25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3.01W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1

一、加強和規範網咖的消防安全管理、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針。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精選25篇)

二、堅持經理、主管及消防安全員的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認真負責,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

三、每週由經理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檢查,每月底由總經理組織進行一次消防大檢查,如發現問題現場安排解決。

四、對存在的消防問題應做好記錄並派專人跟蹤,限期兩天內予以整改完畢。

五、負責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每天必須對場所進行安全檢查,並做好巡查記錄,對個別存在的隱患必須及時解決。

六、網咖所有工作人員必須熟記火災報警電話“119”,熟練掌握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七、加強重點部位巡察,確保網咖經營的正常運作。

八、場內嚴禁客人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入場,一經發現立即勸阻將物品帶出場外。

九、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定期對消防器材,設施進行檢查、試執行,保證裝置的正常運作,並作好記錄工作。

十、場內所用的滅火器材必須符合國家的關規定,對過期假冒的.產品堅決不用。

十一、保持所有消防通道暢通,嚴禁堵塞通道。

十二、若發生火災時,要冷靜處理。及時撲救(用滅火器)以及及時撥打火警電話119。同時要熟練的組織、協助客人從安全出口疏散、逃生。

十三、平時要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訓練、演練。

十四、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個人給予表揚和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給予處罰。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2

第一條:

1 .編制目的:

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減少火災危害。

2. 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編制本制度。

3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各賓館及全體員工。

第二條:

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 消防安全。

第三條:

第一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四條:

各人員應當落實班組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班組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班組, 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五條:

各人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執行賓館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組織每月一次定期進行防火檢查,落實火險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或彙報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4.組織人員積極參與公司組織的應急疏散和實戰滅火演練。

第六條:

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並檢查督促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5.組織實施對公司所有的'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的維修保養,確保完好有效。組織管理公司義務消防隊。

6.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七條:

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 點部位 ,應根據上述情況確的重點部位,並設定明顯防火標誌,實行嚴格管理。

第八條:

動火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 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尊守消防安全規定,並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九條:

保障防火責任區域內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保持防火門、防火捲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誌,應急照 明、消防廣播等設施處於正常狀態。

第十條:

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燬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章 防火檢查

第十一條:

重點部位由保衛巡邏人員每小時一次巡查,重點部位由所在的部室、確定人員每日一次巡查,公司每週組 織一次大檢查,巡查、檢查的內容包括:

1. 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 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 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3. 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誌是否在位、完整;

4. 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於關閉狀態防火捲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5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6. 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7.滅火器材配置情況;

第十二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並督促落實:

1.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2.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菸等違反禁令的;

3.遮擋,鎖閉安全出口,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4.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作他用的;

5.常閉式消防門處於開啟狀態、防火捲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6.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十三條

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並定期複查。

第十四條

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並能全面詳實地反映賓館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 保管,備查。

第十五條

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1. 賓館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2. 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3. 消防安全制度。

4. 消防裝置、設施、器材的分佈情況。

6. 滅火預案。

第十六條

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月獎、風險金、年終考核的內容。對消防安全工作成績突出的,予以表彰獎勵。對未 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根據消防安全分項制度條款予以罰款、警告、降職、撤職、直 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七條

保衛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督。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第十九條

附消防安全分項制度:

1.防火安全檢查制度。

2.消防安全值班巡邏制度。

3.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4.火險隱患立案、銷案制度。

5.火災事故調查處理制度。

6.防火宣傳教育制度。

7.消防工作獎懲制度。

8.消防設施、裝置、器材。

二0XX年6月3日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3

(一)消防中心值班員必須熟練掌握消防中心各種裝置的操作使用。並應熟悉其他消防裝置的使用。

(二)組織大廈員工學習消防知識、熟悉和掌握各種消防裝置的操作使用。組織員工進行消防裝置的使用訓練,使其成為大廈合格的義務消防隊員。

(三)值班人員(包括管理人員)須經常檢查防火設施和消防裝置等,如有損壞和失效,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四)利用通知、圖片等形式使住戶瞭解如何使用防火設施和消防裝置,以備應急。

(五)每日上班時檢查天台、前後樓梯、走廊、走火通道等,防止阻塞情況發生。

(六)教育和制止兒童不要玩火和燃放煙花、爆竹等物品,避免引起火警。

(七)留意公用電話,如有破壞或不符合規定的,應立即修理和更換。

(八)留意擅自將住宅改為工廠的`單位,尤其是原料與製品容易著火者。當發現住戶藏有大量易燃物品時,即該查詢是否有特許證明和安全措施,沒有時,當即令其搬走(搬出大廈外),並儘快報告管理部和公司。

(九)勸告拜神的住戶小心燃點香燭,並制止住戶在走廊燃燒元寶、香紙等。

(十)切勿將防火門開啟,以免火警發生時,濃煙散播及火勢蔓延。

(十一)如發現某戶有濃煙冒出或火燒焦味,又無人開門時,如能及時撲滅,應儘快使用滅火器及消防裝置撲滅,否則撥打'119'報案。

(十二)若發生火警,即撥打'119'報案,同時按動警鈴,通知住戶疏散,在安全的情況下,使用消防器材設法施救。

(十三)火警發生時,勸喻住戶切勿搭乘電梯。

(十四)報案時,必須清楚地說明現場地址、報案人姓名及管理部電話。

(十五)所有消防裝置,應由認可的消防監察單位檢查,每年最少一次。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4

安全質量標準化是實現安全生產的基礎工程,是實現神寶公司超常規跨越式發展的重要手段,為進一步強化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制定露天礦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1、露天礦成立安全質量標準化委員會,負責對礦所屬單位及考核部門工作的指導、監督、檢查、考核、評價、獎罰。下設安全質量標準化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安全科,安全科負責組織、協調評比各單位質量標準化工作,日常業務由具體考核部門負責組織安排。

2、露天礦成立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小組。專業組組長負責組織本專業質量標準化檢查。

3、礦質量標準化考核標準執行《新疆露天礦質量標準化考核標準》的有關標準。

4、各單位成立安全質量標準化領導小組,組長由本單位正職負責人擔任,負責本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

5、礦對生產單位每月不少於三次動態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生產單位包括:各段、排程室);生產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自檢每月不少於三次。

6、安全質量標準化專業檢查組檢查評分辦法是:生產單位安全質量標準化的月得分以三次檢查平均分為月得分。

7、考核形式採用日常管理(每班考核)為主,礦考核領導小組與各考核職能部門採用平時抽查和定期檢查的方式,月底彙總並落實到責任人。各專業檢查組每月檢查的.基礎表及得分,於當月26日前上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各專業檢查組留一份存檔),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在排程會上通報質量標準化檢查情況。

8、礦對質量標準化工作採用獎罰辦法,獎勵分物質獎勵、表揚,處罰分通報批評、經濟處罰兩種。

9、安全質量標準化組織機構

主任:礦長

副主任:安全副礦長

成員:生產副礦長、機電副礦長、總工程師、安全科長、生產科長、綜合科科長及主管機電、採礦、水文地質、測量、工程管理技術員和煤場主任。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被檢查單位進行處罰

10.1月評比得分沒有達到考核基準分90分的,取消該單位當月業績工資。

10.2對檢查組檢查態度消極、弄虛作假的,對當事人罰款100元;對被檢查單位罰款1000元。

10.3檢查組檢查時,被檢單位負責人必須參加陪檢,否則對單位罰款500元,對單位負責人罰款100元。

10.4對檢查組提出的整改意見沒有按期整改的,對其單位罰款1000元,仍沒整改的加倍處罰。

10.5被檢單位沒有按規定進行自檢。罰單位負責人100元,對單位罰款1000元。

10.6檢查組在檢查中對特殊崗位(工種)作業人員應知應會現場考核不合格,對當事人罰款100元,對被檢單位罰款500元,並勒令被檢單位當事人進行培訓。

10.7檢查組對現場檢查存在下列問題除按檢查標準進行扣分外,並進行追加處罰。

10.7.1辦公場所髒亂差處罰單位500元

10.7.2物品、材料擺放無序,處罰單位200元

10.7.3涉及到安全生產的其它情形,按照安全處罰細則進行處罰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檢查組進行處罰

11.1沒有按規定次數進行檢查,對檢查組組長罰款200元,對檢查組成員每人罰款100元。

11.2檢查中不認真負責,應付了事或打人情分的,罰檢查組組長200元,檢查組成員每人100元。

11.3檢查結果沒有按規定時間上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的,每遲報一天罰專業檢查組組長50元。

11.4對本專業檢查內業沒有建立檔案或檔案不規範的,對其檢查組組長罰款100元,對其檢查組成員每人罰款50元。

11.5各專業檢查組每次檢查的評分結果和檢查意見以書面形式上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月終檢查結果不得超過當月26日。

11.6礦對質量標準化達到獎勵條件的單位年終給予物質獎勵。

11.6.1完成年度生產、經營計劃。

11.6.2安全質量標準化年平均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

12、質量標準化標準執行新疆標準和礦自定標準。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5

商場消防安全制度一: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每個月商場消防安全負責人都要組織工作員人員開會,總結前段時間消防安全工作,瞭解當前消防安全工作的進展,是否有新問題要反映。做好各項會議記錄。

商場消防安全制度二:消防組織管理制度

包括組建消防隊伍、監督消防人員的工作情況、做好消防安全培訓教育等。

商場消防安全制度三:巡查制度

規定消防人員每天的巡查次數,巡查的工作要點,以及巡查的方法。制定火災隱患的評定方法及處理程式。

商場消防安全制度四:消防值班制度

消防人員不像其他工作人員一樣,到點就下班。他們必須做好輪換交接工作。而且消防人員還要三班倒,上晚班是對消防人員的最大考驗,一來生理鐘被打亂很容易睡著。二來晚上也容易發生火災或是偷盜事件。

商場消防安全制度五: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商場發生火災,大多數與易燃、易爆物有關的。電路系統就是其中的一個,電路老化,或是線路出現問題,都會引起火災。商場消防安全制度要對用火、用電管理有要明確的規定才行。

商場消防安全制度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規定消防設施管理人員及其職責。裝置登記、保管及維護管理要求。無消防器材的支援,消防安全工作也難以進行。

商場消防安全制度七: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及獎懲制度

消防安全工作考核及獎懲制度有利於規範消防人員的行為。考核評定是對其工作的肯定,通過考核評定了解消防工作情況,如有問題及早處理。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6

1.乙炔瓶、氧氣瓶及軟管、閥表均不得沾染油汙。軟管接頭不得用紫銅質材料製作。

2.乙炔瓶、氧氣瓶和焊炬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m,否則應採取隔離措施。同一地點有兩個以上乙炔瓶時,其間距不得小於10m。

3.乙炔瓶應放在操作地點的上風處,不得放在高壓線及一切電線的下面。不得放在強烈日光下曝晒。四周應設圍欄、懸掛“嚴禁煙火”標誌。

4.新橡膠軟管必須經壓力試驗。未經壓力試驗的或代用品及變質、老化、脆裂、漏氣及沾土油脂的膠管均不得使用。

5.不得將橡膠軟管放在高溫管道和電線上,或將重物或熱的物件壓在軟管上,更不得將軟管與電焊用的導線敷設在一起。軟管經過車行道時應加護套或蓋板。

6.氧氣瓶應與其他易燃氣瓶、油脂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分別存放,也不得同車運輸。氧氣瓶應有防震圈和安全帽。應平放不得倒置,不得在強烈日光下曝晒。嚴禁用行車或吊車吊運氧氣瓶。

7.開啟氧氣瓶閥門時,應用專用工具,動作要緩慢,不得面對減壓器,但應觀察壓力錶指標是否靈敏正常。氧氣瓶中的.氧氣不得全部用盡,至少應留49kpa(0.5kgf/cm2)的剩餘壓力。

8.嚴禁使用未安裝減壓器的氧氣瓶進行作業。

9.安裝減壓器時,應先檢查氧氣瓶閥門接頭不得有油脂,並略開氧氣瓶閥門時,須先鬆開減壓器的活門螺絲(不可緊閉)。

10.點燃焊(割)炬時,應先開乙炔閥點火,然後開氧氣閥調整火焰。關閉時應先關閉乙炔閥,再關閉氧氣閥。

11.在作業中,如發現氧氣瓶閥門失靈或損壞不能關閉時,應讓瓶內的氧氣自動逸盡後,再行拆卸修理。

12.發現乙炔瓶因漏氣著火燃燒時,應立即把乙炔瓶朝安全方向推倒,並用黃砂撲滅火種,不得堵塞。

13.乙炔軟管、氧氣軟管不得錯裝。使用中氧氣軟管著火時,不得折彎軟管斷氣,應迅速關閉氧氣閥門,停止供氧。乙炔軟管著火時,應先關熄炬火,可用彎折前面一段軟管的辦法來將火熄滅。

14.冬季在露天施工,如軟管和回火防止器凍結時,可用熱水、蒸氣或在暖氣裝置下化凍。嚴禁用火焰烘烤。

15.不得將橡膠軟管背在背上操作。焊槍內若帶有乙炔、氧氣時不得放在金屬管、槽、缸、箱內。

16.作業前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嚴禁作業,作業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等滅火設施,必須有監護人進行監護方可作業。

17.作業後,應卸下減壓器,擰上氣瓶安全帽,。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7

消防控制中心是掌握消防裝置動態及發現火災、火警的重要崗位,是整個大廈消防管理的心臟。為了加強消防控制中心的管理,特定例如下制度。

一、消防控制中心實行全天24小時專人輪流值班制。

二、監控中心的`輪值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警覺性和高度的責任心,能熟練操作裝置。

三、值班人員在監控中心不準吸菸、喝酒、會客,不準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值班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特殊情況,應由其他輪值人員頂替方可離開。

五、監控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鈕)每日做一次手動操作檢查。

六、消防監控中心的裝置外觀不附有灰塵為合格。

七、監控中心的裝置出現故障當班人員無法排除時,應第一時間報告管理處主任,聯絡技術人員前往維修。

八、相關檔案記錄:無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8

一、施工現場總平面佈置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應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二、開工前必須按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防火措施,配置相應種類數量的消防器材裝置設施。

三、施工現場的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動用明火三級審批審批制度安全規定及“十不燒”規定。現場動火作業人員需持有動火證,佩戴動火監護人袖標。

四、氧氣瓶、乙炔瓶的使用、存放,必須符合規定的安全距離。

五、油漆、危險品、材料倉庫,必須符合消防要求,配備適量的消防器材,並設定禁止明火的禁告牌。

六、施工現場的用電,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加強一級箱到二級箱的巡檢制度管理。電工必須每天填寫巡檢記錄表,三級箱掛起離地60cm使用,電纜要架空使用,並有明顯標誌,一、二級配電箱要接地,以防發生電氣火災和漏電傷人。

七、發現火警的時候,應迅速地、準確的報警,並積極參加撲救。

八、定期或不定期的利用班前活動會向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普及消防知識,提高職工的消防知識和防火警惕性。

九、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對於一時難於消除的隱患,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制定措施限期整改。

十、各房建單位要制定消防保衛機構和消防制度職責到人。

十一、對違反操作規定造成火災的有關人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施工現場消防檢查制度

1、各房建單位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每月對本單位組織一次安全防火大檢查,對發現的不安全因素,立即進行整改。

2、專(兼)職防火人員對防火重點部位要堅持每天檢查兩次(班前、班後),對一般部位定期抽查,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當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有權停止生產,及時整改火災隱患,並及時報告領導。

3、施工班組每週要組織班長、工段長,對本單位的防火安全進行一次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組織整改並報防火負責人或質安部。

4、班組、部位要落實責任,堅持班前、班後自查,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防火安全情況要列入交接班內容。

5、各級防火安全檢查情況,要留有記錄,以便備查。

倉庫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倉庫管理應嚴格執行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要求,庫存物資要分類、限額,並應留出必要的通道。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井標明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2、庫內不準設立辦公室、休息室,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擱層,並要經常保持清潔。

3、庫內一般不宜安裝電器裝置,如確實需要,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範》安裝。

4、庫內不準拉臨時電線,不準設電熨斗、電水壺等電器裝置。

5、倉庫一般應採用天然採光,如確需照明,應採用白熾燈泡,其功率不得超過60W,嚴禁使用日光燈、碘鎢燈,且線路的敷設和燈泡的安裝應在通道上方與貨物堆垛的距離至少應保持50cm以上。

6、倉庫應單獨安裝電源刀閘箱,並設在庫外,且應採取防雨、防潮等保護設施。

7、庫內嚴禁吸菸和動用明火,並應設計醒目的禁火標誌,非工作人員不經批准嚴禁入內。

8、倉庫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每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9、庫內應配足備齊相應消防器材並要有專人管理,落實責行,定期檢查維修,保持完整好用。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管理和使用危險物品的工作人員,應熟悉危險品的特性、防火措施及滅火方法,管理制度《工地消防管理制度》。

2、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於二級,要有良好的通風散熱裝置,定期測溫檢查。

3、貯存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存放,並設定明顯的標誌,註明品名、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配備足夠的相應的消防器材。性質,滅火方法相牴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維修、檢查裝置機件,嚴禁使用汽油等易燃物品清洗。

5、對怕潮(如乙炔),怕晒(氧氣瓶)等物品,不得露天存放,以防因受潮或曝晒而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6、搬運和操作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輕裝、輕卸。嚴禁用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打和起封。

7、運輸危險品必須專車運輸,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由懂其性質的專人押運,應辦理運輸手續,性質相牴觸的危險品不得同車混裝運輸。

9、劇毒物品應專庫存放,必須有雙人雙鎖共同保管,一起領用, 一起退回。領用危險物品必須經單位領導批准,使用氰化物、氧化鋅等劇毒物品應責成班組長級以上人員監督使用,隨領隨用,剩餘退回。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安裝和維修電氣裝置線路,必須由電工按(電力設計技術規範,進行,嚴禁非電工人員亂拉亂接。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施工隊、倉庫等消防重點部位,嚴禁私設使用電熱器具(如電爐子、電熱褥子、電熨斗等)。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格的保險裝置。電器裝置或線路不得超負荷執行。

5、架空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築物和易燃、易爆物品堆垛上空。

6、電器裝置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得擅離崗位,並對裝置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後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7、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裝置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每年至少應進行兩次絕緣搖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維修。

8、易燃、易爆施工隊、倉庫的電氣裝置、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9、電氣裝置著火時應首先切斷電源,然後組織撲救。

消防器材管理維修制度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乾燥、取拿方便的地方。

2、對消防器材,應加強維修和保養,要保持整齊、乾淨、防鏽蝕,不得曝晒、雨淋。對怕凍的器材,在冬季應採取防凍措施,使其處於完整好用狀態。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進行檢查,乾粉滅火器、1211滅火器如果重量減少l/10,應補充藥劑和充氣。

4、消防器材的管理、維修,由安保部負責監管,各二級單位及專業分包單位的施工作業處、倉庫部位的消防器材應定點、定人落實責任,負責管理。

5、消防器材無警不動,對挪用或損壞者應給予適當處理,情節嚴重的交公安機關,按消防條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之規定予以處罰。

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火災,崗位責任人要立即報警,同時積極組織撲救,將火災撲滅在萌芽之中,不得隱報。

2、警衛人員從報警到調查處理火災事故結束,始終要保護好現場,待現場勘察結束後,經公安消防機構和保衛人員同意,才能組織清理現場,恢復生產。

3、調查處理火災事故,應按“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總結教訓,落實防範措施,並根據事故情節,對有關責任者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追究有關人的刑事責任。

4、發生火災後,應將事故經過、損失和調查處理情況,在防火檔案中登記備案並寫出書面報告,呈報上級主管部門或公安消防機構。

義務消防隊職責

義務消防隊在專案部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消防隊員由各部門人員、勞務作業處及專業分包單位相關人員組成,其工作職責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法令、法規、條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管理,遵守紀律,團結互助,共同進步。

二、定期進行防火檢查,每週對責任區域的消防安全情況進行一次巡查,每月進行一次全面大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個人落實防火責任制及時消除各種火險隱患。

三、杜絕違章用電和違章用火,及時更換老化線路。

四、及時向安保部報告責任區域內易燃易爆、劇毒和放射性危險品的存放情況,保證各種危險品的存放符合防火要求。

五、承擔責任區域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維護和保養,根據責任區域的防火需要,隨時向安保部申報所需消防裝置和滅火器材的種類和數量。

六、 防火重點部位必須建立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

七、負責普及消防安全常識和防火滅火知識,使責任區域的工作人員均能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 “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八、積極參加安保部組織的消防安全培訓,熟悉本專案的消防應急預案。

九、按規定應當履行的其它職責。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賓館的消防安全管理,保護賓客、員工和公共財產安全,以預防為主,杜絕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發生。做好應付各種突發事件的準備,減少火災損失,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結合賓館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消防組織機構

第二條

賓館成立消防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組長:賓館經理

副組長:賓館副經理

成員:安全主管及其他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

消防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規定》,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和上級的有關規定。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和滅火預案。

3、組織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4、立足自防自救,對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領導義務消防隊,組織消防演習。

5、佈置、檢查、總結消防工作,定期向消防部門報告消防工作。

6、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各種隱患,保證疏散通道暢通和消防設施處於完好狀態。

第四條

根據公司規定,賓館組建義務消防分隊,由副經理任隊長,隊員從在崗職工中選取。

第五條

義務消防分隊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賓館消防工作要求,負責消防知識的普及。

2、按規定進行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3、瞭解本單位的重點防火部位和滅火方法。瞭解建築物的結構、消防水源及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的配備分佈情況。

4、火災初起時要積極組織人員疏散和實施滅火,並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5、熟悉火災應急處置預案,火情嚴重時立即撥打火警“119”電話報警。

6、做到“三懂”、“三會”和“四能”(“三懂”即: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得火災的預防措施,懂得火災的撲救方法;“三會”即:會報火警,會使用滅火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四能”即:能宣傳,能檢查,能及時發現整改隱患,能有效撲救初起火災)。

第三章

消防安全負責制

第六條

賓館消防安全實行逐級負責、分工負責、專業負責、崗位負責。

第七條

各部門經理消防安全崗位職責:

1、負責領導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具體落實防火工作有關規定和要求。

2、把防火工作納入本部門工作的議事日程,佈置檢查消防工作,及時處理和整改隱患。

3、落實轄區內,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責任。

4、一旦發生火災時,要迅速組織人員疏散客人至指定地點,搞好善後工作。

第八條

消防安全主管主要職責:

1、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賓館內部的消防工作。

2、認真傳達、貫徹消防工作方針政策,完善賓館的消防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義務消防組織,有計劃開展教育和訓練,配備和管理好消防設施與器材。

4、建立防火檔案,確定重點,制定措施。

5、加強防火工作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動用明火請示審批手續,對違反賓館消防規定的重大問題,要當場制止,嚴肅追查責任者。

6、負責組織檢查、監督各部門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消除火險隱患,監督落實隱患整改工作。

7、定期檢查消防裝置、設施、器材,進行規定的維護保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組織維修,保持消防裝置、設施、器材狀態良好。

8、經常向員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和對新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檢查員工是否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9、負責制定火災應急預案和組織演練,組織撲救初起火災,引導客人及員工疏散,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火災原因,對直接責任者提出處理意見。

第九條

領班主要職責:

1、結合本班的具體情況,經常進行防火宣傳教育、自覺遵守防火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2、熟悉管轄範圍內的防火重點和消防報警系統、裝置、器材配備情況,達到“三懂”、“三會”和“四能”。

3、每日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巡視,發現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要立即上報上級主管。

4、定期檢查巡視管轄範圍內的消防報警系統、裝置和器材,確保各項功能正常。

5、發現火情要及時組織本班人員積極撲救初起火災。

第十條

總檯服務員(消防報警系統監控員)職責:

1、熟練掌握消防報警系統操作規程,會看火情位置,會手動復位,能看懂打印出來的資訊。

2、對機器裝置的各種顯示都能迅速做出判斷。

3、每日檢查消防報警系統,保證其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發現異常及時報告消防主管。

4、交接班時要交接消防報警系統並做好交接班記錄。

5、發現火警要立即上報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十一條

員工消防安全職責:

1、賓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防火安全制度,參加義務消防隊和消防演練、火災應急演練。

2、熟悉自己崗位的工作環境,操作的裝置及物品情況,知道安全出口的位置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懂得消防裝置的使用方法。

3、牢記消防中心電話號碼“119”,救火時必須無條件聽從消防中心和現場指揮員的指揮。

4、嚴禁將貨物堆放在消防栓、滅火器的周圍,嚴禁在疏散通道上堆放貨物,確保疏散通道的暢通和滅火器材的正常使用。

5、如發現異色、異聲、異味,須及時報告上級有關領導,並採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當發生火災火警時,首先保持鎮靜,不可驚慌失措,迅速查明情況後報告。

第四章防火管理制度

第十二條賓館(含院內)動用明火必須執行下述規定:

1、在賓館內任何部位動用電、氣焊。噴燈等明火作業,消防主管必須到現場檢查,一切防火措施齊全後填寫審批單,明確時間、地點、原因、方式、責任人、防護人和防護措施,經經理批准後方可動用。

2、明火作業現場必須保證有兩人以上,其中一人負責監護,嚴禁一人進行明火作業。

3、作業完成離開現場時,作業人和監護人要認真檢查,確認火種完全熄滅不能復燃後方可離開。

4、動火作業過程中應嚴格遵守動火證上的各項規定,消防主管和工程負責人要經常檢查規定執行情況,發現問題處罰作業人。

5、工程量較大需要簽訂合同時合同中應有動用明火的有關規定和責任。

6、烤全羊、篝火晚會等動用明火作業要明確負責人,做好防範措施,備好滅火器。事後要檢查現場,確認火種熄滅方可離開。風大難以控制時,嚴禁舉辦篝火晚會,並向客人說明原因並表示歉意。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共消火栓管理,充分發揮公共消火栓在滅火、搶險救援中的作用,保護公民人身、公共財產和公民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甘肅省實施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凡本縣公共消火栓的設定、使用、維護和管理均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公共消火栓是指安裝在城市道路、居民區內、各單位設立在城市街道的消火栓(以下簡稱消火栓)。

第四條公安消防機構是本行政區域內消火栓的監督管理部門,要對公共消火栓統一編號,按區域劃分管理範圍,加強日常管護和檢查工作,並對消火栓的安裝、維修、養護工作進行指導。

建設、規劃、市政、給排水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共同做好消火栓的管理工作,負責消火栓的購置、安裝和財產登記。

單位和居民區內安裝的消火栓,由單位和物業管理單位落實專人維護和保養。

第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消火栓的義務,有制止和舉報違反本制度行為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章規劃與設定

第六條消火栓的設定規劃應納入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在新區開發、舊城改造和新建、擴建、改建城市道路時,城市主管部門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範要求規劃設定消火栓並同步實施。

第七條消火栓的設定規劃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稽核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市政道路寬度小於60米的,每120米設定一座消火栓;寬度大於60米的,在道路兩側每120米分別設定一座消火栓;靠近十字路口必須設定消火栓。

(二)商業密集地區、古建築保護地區和消防車無法通行的居民區,消火栓的設定間距不得大於80米。

第八條消火栓由城市給排水管理部門負責設定。消火栓一經設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拆除或遷移,因城市建設需遷移或拆除的,應經公安消防機構、規劃和給排水管理部門審批。

第三章安裝與維護

第九條消火栓由城市給排水管理部門組織安裝,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驗收合格後交付使用。

第十條消火栓的安裝應執行國家技術規範,符合下列要求:

(一)市政消火栓應當沿道路設定,安裝在人行道上,距車行道邊緣0.5米,並應設定明顯標誌。

(二)市政消火栓給水管道的最小直徑不應小於100mm,消火栓應有直徑為100mm和65mm的栓口各一個,井蓋與人行道面板持平。

(三)消火栓距路邊不應超過2米,距房屋外牆不宜小於5米,消火栓井施工、安裝應達到規範標準,滿足防凍要求。

第十一條城市道路、居民區內安裝的地下消火栓,必須選用國家消防產品質量檢測機構檢測合格的產品。

第十二條給排水部門應及時對消火栓進行維護保養。重大節日或者慶祝活動之前應當專門檢查一次。並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完整好用,無部件缺損現象。

(二)定期油漆消火栓,無油漆剝落和生鏽。

(三)消火栓開關、悶蓋開啟靈活,無鏽死、漏水現象,悶蓋和開關應當扭緊。

(四)定期試水,消火栓靜水壓力不小於10米水柱,並清除栓內汙水。

第十三條對於不宜繼續使用的消火栓,由公安消防機構和城市供水管理部門共同制訂計劃,由給排水部門逐步更換。

第十四條消火栓安裝、維護和更換費用,由同級人民政府列入財政預算,專款專用。

第四章使用和管理

第十五條消火栓是消防專用裝置,凡是同消防無關的其它用水不得使用消火栓。

第十六條因特殊情況使用消火栓取水的單位,必須經公安消防機構和給排水部門批准後,方可取水,並保證消火栓完好無損,改裝消火栓或把消火栓改為它用,造成消火栓損壞的,應及時報告公安消防機構和供水部門進行維修,使用單位應承擔維修費用,造成漏水的還應承擔漏水損失費用。

第十七條經公安消防機構和供水部門批准利用消火栓取水的單位,當附近發生火災時,應立即停止取水,關閉消火栓,以保證火場供水的需要。

第十八條公安消防機構應加強對消火栓的監督和管理,建立消火栓管理檔案,定期巡查,發現隱患應及時告知有關部門修復,保證消火栓的正常使用。

第十九條禁止下列行為:

(一)生產銷售未經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確定的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消火栓。

(二)違反消防安全技術規定進行維修檢測消火栓。

(三)埋壓、圈佔消火栓。

(四)損壞消火栓。

(五)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火栓。

第二十條街道辦事處和社群加強本區域內消火栓的保護,確定消火栓所在位置的單位或個人對消火栓的監護責任。負有監護責任的單位或個人有維護和檢查消火栓的'權力和義務,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應當及時制止並報告當地公安消防機構。

第五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制度第十九條(一)項規定的,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產品和違法所得,依據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從重處罰。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制度第十九條(二)項規定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並處罰款,情節較輕的對個人處以警告或處以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以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三條對違反本制度第十九條(三)(四)(五)項規定的,處以警告或罰款。情節較輕的:對個人處以警告或處1000元以上20xx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對個人處以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單位處以2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第二十四條在規劃、設計、安裝、維護、管理消火栓工作中玩忽職守,職權濫用的,由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五條對違反本制度行為的處罰,由公安消防機構裁決。對構成治安處罰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11

一、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影響因素分析

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影響因素有很多,其中任何一個環節或部分出現問題都有可能導致整個消防安全系統受到巨大影響。為有效改善地下停車場的消防安全系統,在此有必要對其消防安全影響因素進行分析和總結,具體如下:

(一)影響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的硬體因素

影響大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的硬體因素有很多,既有停車場自身因素,也有停車場消防設施與消防裝置等因素。

1.停車場自身因素

(1)建築構件

所謂建築構件是指地下停車場的牆體、樑柱、吊頂、坡道、樓梯等要素,共同構成停車場的受力骨架。這些建築構件不僅承擔著停車場的建築承重和空間分隔的重要任務,而且其耐火效能也是火災發生時預防火災擴散和保證建築安全的基本手段。如果建築構件的耐火性較差,一旦發生火災,不僅不能起到阻止和延緩火勢蔓延的作用,而且可能導致受力骨架由於火災破壞而失效,導致停車場甚至地上建築物塌陷,造成嚴重的人員死傷和財產損失。

(2)停車場內部設計

影響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的內部設計因素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首先,很多地下停車場採用附建式,除具有停車功能以外,還隔離部分空間用作水泵房、空調裝置房、儲物間、修車間等,這些附屬設施空間很容易發生火災,如果與停車區域距離太近或未按規定設定防火分割設施,那麼小範圍的火災很可能蔓延到停車區域,造成嚴重的後果。其次,地下停車場由於所停車輛和人員較多,其疏散通道和出口設計也至關重要,一旦發生火災,疏散通道和出口設計的好壞將直接影響到停車場內部人員和車輛疏散的順利與否。第三,必要的防火分割槽設施也是控制火災蔓延的有效手段,防火分割槽設施能夠有效地把火災控制在本區域內,防止火災向其它區域蔓延,不僅防火分割槽的面積大小會對火災產生影響,而且在門、空、洞等處能否做好防火處理,也是防止火勢向其他區域蔓延重要因素。

2.消防設施和裝置因素

(1)電氣設施和裝置

電氣設施裝置作為停車場正常執行的基礎設施,其工作好壞直接影響著停車場的安全與否,具體而言包括強電系統和弱電系統。強電系統在消防安全中主要供應火災發生時的照明指示和滅火排煙所需的電源,一旦發生火災,如果能夠保證強電系統的穩定供應,不僅可以有效提供應急照明和疏散提示,而且可以防止停車場內濃煙瀰漫,保證人員的快速撤離。停車場內與消防相關弱電系統承擔著火災探測、報警和消防裝置聯動的重要任務,尤其在火災早期弱電系統能夠保證火災能夠及時得到撲滅,防止火災的逐漸蔓延。因此,停車場內強電系統和弱電系統都對消防安全產生著重要的影響,做好配電設施裝置及輸電線路的防火工作,防止電氣設施裝置及輸電線路的過載、短路、漏電、接觸不良等是保證供電系統安全的關鍵。

(2)滅火設施和裝置

對於地下停車場而言,不僅停車場內部空間含有一定濃度的油氣,而且車輛油箱中也有大量的可燃油,一旦發生火災,如果不能有效及時的進行滅火工作,很可能造成大範圍火災甚至爆炸,進而摧毀停車場內的電氣設施裝置及供電系統等,因此,作為控制火災的最直接手段,滅火設施和裝置對於停車場地消防安全有著至關重要的影響。首先是停車場自身滅火系統,目前地下停車場通常採用消火栓滅火、自動噴淋滅火、手提式滅火器三種滅火設施,不同的滅後設施適用於不同的火情,需要綜合設定,共同保障停車場的全面消防安全。其次是附近消防隊的滅火能力,在火情發展到一定態勢後,附近消防隊能否及時抵達火災現場進行有效的控制,使火災損失降低到最小,也是消防安全考慮的因素之一。第三是消防供排水設施,消防供水能否得到保證是確保火災能否得以控制的前提,而消防排水設施也能及時把消防排水及時分流,防止在滅火的同時蓄積大量的消防水,影響人員及車輛的及時疏散和電氣設施裝置的正常執行。

(二)影響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的軟體因素

這裡所述的軟體因素是相對硬體因素而言的,指的是對於停車場的消防安全狀況施加影響的人員或者制度方面的相關因素。地下停車場的生產系統相對複雜,因此存在消防隱患的因素較多,應注意如下兩點:

1.人員方面因素

雖然表面上看來,人員和火災的產生、控制無明顯直接關係,但人的因素始終是影響消防安全的最重要、最活躍的因素。首先,從消防系統執行上來說,大型的地上停車場離不開專業的人員的實時控制與監督,所以現場工作人員及消防管理人員的技能與管理水平對系統作用發揮有很大影響,一些停車場為節省成本,找尋那些技能不足的兼職工作人員施工,導致疏散通道、裝置安置等都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為後期消防埋下隱患;其次,從消防系統的維護上來說,一些停車場使用那些沒有基本安全知識的人員看守停車場,對現場缺乏監控,不開展足夠的安全培訓,使得這些現場火災預防人員、停車場看管人員在面臨突發意外時,沒有足夠的處理能力,一些管理人員在進行週期性巡查時敷衍了事,並不真正關注一些裝置老化、消防出口被堵塞等問題,使得停車場消防系統得不到定期更新,維修工作也不到位,由此對消防安全造成了不利影響。

2.制度方面因素

消防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是一種對於相關人員開展的行為規範、約束與監督,使用制度進行管理,容易就事論事,讓當事人知錯就改,同時不引發私人之間的矛盾,因此,地下停車場應該建立消防安全方面的制度,落實責任到人,同時對於進入地下停車場的人員及看管人員、管理人員有一定的約束,從而真正的減少火災危險的人為源頭,例如地下停車室禁止吸菸等,此外,制度的落實可以讓相關責任人責無旁貸,人人對崗位職責瞭然於胸,從而定期進行裝置檢查、維修,嚴格、認真遵守相關規定,使得安全的漏洞也越來越小。

二、地下停車場消防安全管理的改善建議

(一)積極進行停車控制,改善停車狀況

地下停車場與一般的地下倉儲、娛樂場所不同的是,車輛本身就可能是引發火災的源頭,因此對停車狀況加以控制顯得十分必要。在日常生活中,許多停車位安排不盡合理,與一些柱子距離很近,或者車與車之間的距離很近,由於距離過密可能導致,車輛在進入或駛出時十分不便,在車輛普及程度很高的今天,很多新手也擁有了自己的私家車,這樣他們在停放車輛時有效空間不足,容易發生碰撞,在空間有限,同時油氣密度較高的情況下,極容易產生火花。另外,一些現場管理人員也應多注意進入車輛狀況,對於車輛停放進行嚴格控制,同時密切關注那些可能漏油、剎車失靈等車輛,一旦發生類似問題,及時通知物業或業主進行解決,避免火災隱患。

(二)努力改善人員疏散的軟硬體條件

火災或者系列突發事件發生後的安全疏散是安全管理的一大要素。首先,從硬體上說,停車場應該確保疏散通道的通暢可行,在疏散通道的數量以及尺寸上滿足國家規定,禁止堆放各類雜物,綜合考慮治安及消防安全,對於一些不常用的通道應避免長期不用上繡,突發事件時無法啟用。對於那些位置偏僻的通道應定期進行清掃,週期性地對通道的效能進行檢測,並可以開展火災演習實驗,確保相應的人流量。在一些應急出口處應設定疏散指示的標誌,對於到了某一特定出口後,有需要平行行走一段的需要設定有明確志向,避免因時間延誤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事實上,經常有停車場出現由於指示標誌被立式空調等物質阻擋,造成逃生人員不能順利找到出口的現象,因此,指示標誌必須十分醒目並儘可能的多處張貼。

(三)強化消防安全管理的隊伍建設

人員方面的因素會對消防安全工作產生很大影響,然而,許多地下停車場對此並不予以充分重視,一些很大的停車場都沒有專門的消防工作人員,制度上為敷衍上級檢查,很多部門直接照搬政府機關的消防制度,許多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對於自己張貼的消防安全條例都一知半解,一旦消防事件發生時,容易慌了陣腳,沒有相應的使命感責任感,引導疏通、消防設施使用等方面仍存在不足。因此,消防安全管理隊伍建設十分重要,各個停車場縱使因經濟等多方面限制未能組建專業消防管理隊伍,也應經常接受消防管理方面的培訓,培訓內容應涵蓋應急預案、消防演練、疏導要點、消防基礎知識等。

(四)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消防風險一旦發生,很容易引起巨大的人員與財產損失,然而,很多相關人如車主、停車場管理人員等都覺得火災是極不容易發生的小概率事件,不需要“草木皆兵”,這樣的鬆懈思想要不得,安全意識是最根本的問題,也是最難解決的問題之一。只有保持清醒的頭腦,定期檢查停車場的軟硬體狀況,認真積極對待消防管理的工作,開展定期檢測,一遇到裝置問題、安全問題就想方設法解決,不能滯留問題造成隱患的進一步擴大。只有確保消防系統內的各種裝置、人員都處於有序運作狀態,才能真正排斥火災發生的根源。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12

一、牢固樹立治安消防意識,認真學習有關消防制度。

二、本部門成員要充分認識治安消防工作對確保完成處內各項工作的重大作用,努力學習有關知識、制度和技能。

三、領導幹部重視消防安全,經常通過會議、自查等形式做好學習、宣傳、部署等工作。

四、實行領導幹部責任負責制,具體工作有專人負責。

五、本部門各辦公室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崗位防火、防盜責任制。

六、出現不安定因素和重大的治安、消防事故,必須立即向部門領導報告,部門辦公室應立即著手處理並向學校報告。

七、配合校保衛處及有關部門做好有關治安、消防的日常工作。

八、在執行本部門治安消防制度過程中,必須表彰先進,批評不良現象,對重大事故責任人,要給予必要的懲罰。

九、利用各種形式,積極開展對學生的消防安全教育。

十、發現火災及隱患要及時報告,及時排除。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13

配電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配電房是學校師生教學、生活用電的.控制中心,工作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認真管理好。

二、嚴格實行值班、定期檢查制度,常年保證機械執行效能良好,確保學校供電正常,預防停電事故的發生。

三、非工作人員不準帶入該內,不准他人隨便擺弄供電裝置,防止故意破壞供電設施的發生。

四、房內保持整潔有序,門窗防護設施完好,專人負責關鎖門窗。

五、配電房按規定配有消防器材,工作人員定期檢查效能,學會使用,妥善保管。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14

一、目的

規範消防泵房管理工作,確保各類系統裝置安全、正常執行。

二、範圍

適用於消防泵房管理。

三、工作內容

1、消防泵房、地下消防水池、控制系統、消防水系統、裝置等,由工程部負責維護和管理,並指定專人負責。作好日常執行的巡查、點檢、抄表及狀態監控,並做記錄。

2、消防泵房內機電裝置由工程部專業電工人員負責維護操作,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消防水泵房。

3、消防泵在正常運轉下,選擇開關應放在自動位置,所有操作標誌簡單明確。

4、消防水泵每週至少輪換使用一次,接觸器主開關每月檢查一次。

5、消防泵每月進行一次"自動、手動"切換操作檢查。每季度對電動機進行一次絕緣搖測。

6、消防泵房每週打掃一次,泵及管道每月檢查、清潔一次,並進行潤滑、緊固、調整。

7、嚴禁非火災情況使用消防用水。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15

管理制度

第一條為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執行,單位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裝置維修保養工作。

第二條消防設施器材應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並有明顯標識。

第三條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裝置應齊全、完好。

第四條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佔;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範圍內不得設定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第五條物品的堆放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捲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第六條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於正常執行狀態;需要維修時,應採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後,應立即恢復到正常執行狀態。第七條應按照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並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第八條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定,每年委託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並出具檢測報告,送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備案。

第九條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其它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消防設施裝置。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16

為全面做好住建系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切實打牢火災防控基層基礎,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實行消防安全管理分級負責制

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機關各股室、局屬各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消防安全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局辦公室,負責日常指導、督導、協調管理工作。局屬各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局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同時對本股室的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一)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1、根據住建系統實際召開安全例會,宣傳、貫徹、執行消防工作方針、條例、規定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推動、檢查、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做好重點單位、行業的專項整治工作。

2、指導和監督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程監理單位、城市燃氣企業、物業服務企業和城市公園綠地管理單位等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將消防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納入建設行業相關執業人員的繼續教育和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及考核內容。

3、督導局屬各股室、單位制定對電源、火源、水源及重點部位等的消防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

4、督導局屬各股室、單位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幹部、職工的防火安全意識。

5、組織防火安全檢查,研究制定重大隱患整改方案,並針對消防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下達“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消除火災危害。

6、負責抓好股室、單位消防政策方針的貫徹落實。

(二)各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職責

1、負責消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及上級有關消防安全工作的決策、部署、指示在本單位的貫徹落實。

2、建立、健全、落實本股室、單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年度控制指標。

3、組織、制定和實施本股室、單位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

4、負責對股室、單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幹部、職工的防火安全知識,並針對崗位特點對重點工種人員進行專門培訓。

5、保證本股室、單位消防安全投入的有效實施。

6、督促、檢查本股室、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對發現的.消防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措施予以解決,做到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到位”,嚴防事故發生。

7、及時、如實報告消防安全事故。

8、履行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職責。

二、落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實行安全值班制度

各股室、單位每天帶班領導要做好值班考勤,值班人員不得擅離職守或隨意缺崗,值班期間不得請假,如確有特殊情況需找人替崗時,必須請示當日帶班領導批准。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接到的電話要詳細記載,及時處理,當班末了事項要及時移交辦公室處理。如有緊急或重要情況,要及時向帶班領導請示彙報,根據領導意見迅速安排辦理,並督促落實,瞭解結果,及時向有關領導反饋。

(二)強化消防安全教育

各股室、單位必須深入宣傳貫徹消防安全工作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部門消防工作指示精神;教育幹部、職工掌握防火滅火常識和滅火技能,做到“三懂三會”;教育職工自覺遵守消防法規,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要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堅持經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推動全員安全防火議事和滅火技能的不斷提高,努力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確保國家財產和人身免受火災危害;要不定期對重點部位的員工(或管理人員),結合崗位特點進行操作規程和防火安全教育,對巡檢人員進行提高專業素質教育;對外來作業人員隨時進行防火和安全操作規程教育。

(三)完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後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四)建立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並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根據通知情況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及時整改。

(六)抓好消防安全隱患整改

1、各股室、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並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相關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股室、單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主要負責人報告,並由單位主要負責人向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17

為規範公司的消防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工作的開展,能夠積極應對和及時處理可能發生的施工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快速、有序、高效地組織火災事故救援工作,保證消防應急救援的及時和可靠,防止火災事故擴大或惡化,真正做到“有事必應、行動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演練制度》。

3.1為加強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的組織領導,成立公司應急領導小組,各專案經理部成立相應的應急工作小組。

組員:總工程師、經營經理、安全生產部、技術質量部、物資供應部、經營預算部、財務部、辦公室等部室人員。

3.2.1根據火災事故及險情性質,下達應急預案啟動、解除命令,統一部署應急預案的實施工作。

3.2.2指揮事發專案相關單位的協調、聯絡及配合,負責落實和完成政府及上級應急指揮機構交辦的有關工作。

3.2.4組織或聯絡有關部室、專家對事發地進行技術支援和支援。

3.2.5制定完善現場火災應急救援方案,並組織實施。

3.2.6做好穩定施工作業人員情緒和傷亡人員的善後及安撫工作。

3.2.7適時將火災事故概況、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向上級部室彙報,通報所屬各單位和向外界公佈。

3.2.8組織應急救援過程及結果的評估,制定復工方案。

3.3下設通訊聯絡組、技術支援組、搶險救援組、物資供應組、消防保安組、醫療救護組。

負責收集、分析和傳遞火災現場資訊,確保與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公司以及外部聯絡暢通;

負責組織對火災事發現場的拍照、攝像工作;

維護現場通訊系統的暢通;負責對外界的資訊釋出和報道;火災事故擴大應急後,負責向周邊居民、社群的對外資訊公告。

提出搶險搶修及避免火災事故擴大的臨時應急方案和措施;

指導火災應急方案和措施的實施及完善;

繪製事故現場平面圖,標明重點部位,向外部救援機構提供準確的搶險救援技術資料;

負責應急過程的記錄、應急結果的評估及復工方案。

實施搶險救援應急方案和措施(包括:人員搶救、工程搶險、事態控制、清理事故現場和消除事故隱患);

負責搶險救援現場的安全防護,防止二次及衍生事故的發生;

搶險救援結束後,報告總指揮、副總指揮,並對結果進行復查和評估。

保證現場救援人員必須的防護、救護用品及生活物質的供給;

在事發現場周圍建立警戒區域實施交通管制,維護現場交通、治安秩序;

負責與外部醫療、公安、救援等機構的聯絡協調,在專業醫護未到達前,對受害者進行必要的搶救護理;

負責傷亡人員的善後處理工作和現場人員穩定工作。

4.1公司領導要高度重視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終把它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要經常檢查、督促,不斷改進和完善火災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專案經理部必須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機構內部各成員的分工、職責、工作範圍,以及在應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項。

4.2.1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全方位防止火災事故發生,落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發生事故時能有效防止事故擴大和迅速搶救遇險人員,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響。

4.3.2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符合《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的要求進行編制。

4.3.3火災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明確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並有具體的落實措施、應有明確、具體的應急程式和處置措施,並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應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滿足本專案的應急工作需要。

4.3.4公司每年要結合實際情況組織進行一次火災應急救援預案評審,確保預案的有效性。

4.3.5在火災事故發生或演習後及時進行評審,對預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補充,使其不斷完善。

4.3.6火災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後,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並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每三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並進行備案管理。

4.4存在重大危險源工程的專案部應按專項施工方案嚴格進行技術交底,並有書面記錄和簽字,確保作業人員清楚掌握施工方案的技術要領。

4.5建立預警支援系統。公司、工程專案部在利用現有資源的基礎上,利用監測技術、預警裝置、各工程排程值班固定電話或各級負責人員行動電話,建立相關技術、通訊支援平臺,保證預警準確,反應靈敏。

4.6.1火災事故發生後,發現人就近及時上報專案經理,由專案經理上報公司。現場人員要採取安全措施,進行力所能及的救護,不能盲目或在無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實施救援。

4.6.2公司領導在接到火災事故報告後,要根據事故情況來確定是否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需上級單位幫助救援的,要向上級單位報告事故並請求支援。

4.6.3火災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應急措施,現場處置人員要嚴格按照現場處置方案進行現場救護。

4.6.4發生火災事故的專案經理部全體人員要聽從指揮命令,積極採取措施,有序地組織現場人員安全撤退。

4.6.5現場救護人員遇到遇險人員時要堅持“先活後死、先重傷後輕傷、先易後難”的救護原則進行。

4.7.1專案經理部、分包單位,在施工活動中發生的人身傷亡事故,必須嚴格按國務院75號令頒發的《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以及勞動部的現行有關規定、公司有關檔案規定和本規定的要求,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進行調查、分析、處理、統計和上報。

無論發生任何事故,則由專案部安全部門負責進行分類統計。

填寫統計報表分為:本企業職工、非本企業人員和分包單位人員。

專案經理部安全部門應嚴格遵守公司相關檔案規定,準確填寫職工傷亡事故統計表,及時上報公司。

5.1《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GB/T 29639-20xx)

5.2《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國務院75號令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18

1.宿舍所有人員必須做好用電、防火為重點的安全工作,所有住宿人員(含外聘及外來施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並服從辦公室的統一管理和安排。

2.根據《消防法》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度,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宿舍主管部門對宿舍的安全負責,各住宿人員為第一責任人。

3.禁止破壞供電、消防、防雷裝置和設施。非緊急情況下,任何人不得隨意將消防設施堵塞、損毀、挪動、試用或挪為它用。

4.各住宿人員要會使用滅火器,如發現著火,立即採取措施撲滅初期火災,同時迅速疏散人員並報警。火警電話119,報警時須講明著火單位名稱、地址、電話、火勢大小、報警人姓名並及時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車。

5.禁止在宿舍吸菸、生火、玩火、焚燒物品以及燃放煙花爆竹等,點燃蠟燭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場,用不燃物支墊,並遠離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6.禁止攜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劇毒以及有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和衛生的危險物品。

7.宿舍內安全用電,嚴防火災。禁止燒煮、烹飪等。

8.禁止在宿舍內私接電源,安裝插座。除電腦和電吹風(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電器一律不準使用。

9.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裝置、電氣設施,私自修理供電設施。

10.禁止在蚊帳內點燭設燈看書。

11.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於床上、從席子裡下穿過或與可燃物連線(例如電扇放在床內吹風)。

12.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器裝置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13.人員離室鎖門時,務必檢查並關閉窗戶及電燈、電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器裝置的電源。

14.禁止在宿舍內聚眾賭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鬨、打架鬥毆、吸毒、色情等一切影響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當行為。

15.禁止攀爬及破壞門窗、陽臺、防護網。禁止站在窗臺或活動物體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險。

16.禁止任何人攜帶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進入宿舍,個人攜帶的管制刀具請主動上交辦公室,若查到將至少給予警告處分。

17.員工宿舍範圍內若遇到非公司員工有義務詢問其情況,以防盜賊混入宿舍內。宿舍嚴禁以任何形式聚眾賭博,違者沒收、賭資並罰款500元,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對於上述違反行為,如在宿舍內被發現,但無人主動承認且無法查明,則視為全宿舍共同違規。並結合產生後果的輕重給予警告、記過等處分。以及賠償造成的損失。做到人走燈滅、風扇停,注意節約用水,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通知管理人員。火警: 119匪警電話: 110急救電話: 120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19

一、 為切實加強xx大廈的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廣大業主和住戶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止大廈內火警、火災事故發生,保護全體居民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根椐<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湖北省消防條例>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結合xx大廈具體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並先交與大廈廣大業主和居民徵求相關意見修政後,再公告正式實施。

二、 本管理制度適合於xx大廈內全體業主住戶和租賃本大廈住房的公司、集體宿舍及外租戶。

三、xx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要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公安消防機關依法監管與指導,業主委員會全面負責,全體居民積極參入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建全嚴格而和諧的安全生活環境。

四、 業主委員會對大廈消防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業主委員會主管負責人對消防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實行安全責任問責制。

五、 大廈內業主家庭中以房產所有權人為安全責任人。外來公司以公司法人及在大廈上班的公司負責人為安全責任人。外公司集體宿舍以公司法人及宿舍管理員為安全責任人。外租房所有權人按治安管理規定,同為外租房的安全責任人,安全責任與租戶共擔。

六、 大廈物業服務人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工作,利用廣告和公告形式提高廣大居民的消防安全素質,提高大家的防火自救能力。

七、 業委會物業人員按管理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設定消防安全標誌,定期組織檢驗、檢修,,缺損的要逐步補置。

八、 業委會物業人員按安全規範設定安全疏散指示標記,設定火災事故或停電應急照明設施,火災報警系統要做到隨時可以發揮作用。

九、 在公安消防機關和社群的堅決支援下,徹底保障大廈各條緊急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無障礙暢通。

十、 物業服務人員樹立嚴謹的敬業精神,加強完善專人值班制度。加強並堅持每日的五巡查重點工作(巡查各樓層配電箱、巡查大廈兩條主走火通道、巡查消防用水存量、巡查樓層消防設施、巡查電梯機房) 。發覺異常情況,要及時處理,記錄備案。處理不了要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報告,爭取隱患苗頭不過夜。

十一、萬一發生火災事故,物服人員要及時報警119並啟動大廈火災緊急報警系統。組織處置初起火災,通知水泵房供應消防用水,疏散大廈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撲滅火災和配合火災事故調查工作。

十二、在認真抓好居民住戶的安全環境外,業委會物業服務人員要加強大廈內公司、集體宿舍及短期臨時住戶的安全管理與監督工作。物服人員有權定期與不定期的在集體宿舍管理人或公司員工的陪同下,共同檢查區域安全問題。物服人員有權提出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建議。

十三、大廈內嚴禁大量存放國家有關規定的易燃易爆的化學危險品。大廈內嚴禁生產、銷售各類危險物品。大廈通道里嚴禁燃放煙花、鞭炮之類危險品。

十四、無論新老住戶進行裝修工作,應由業主與裝修人事先與物服人員提出申請,並在物服人員依據有關規定指導下安全進行裝修。裝修中如需要進行電焊、氣割之類工作,必須在動明火前報告物服人員,並做好施工現場火災預防措施後方可進行,並接受物服人員監督。大廈物業將無償提供滅火器具現場備用。

十五、 大廈全體住戶要樹立安全笫一的'觀念,在認真做好自家家庭安全同時,要有社會公德觀念,尊重他人生命安全,嚴禁在各樓層走火疏散樓梯間堆放雜物。大廈一層安全出口通道嚴禁停放任何車輛,以保證大廈安全通道徹底暢通無阻。

十六、大廈廣大居民要有預防火災的警覺感,認真做好家庭防火工作。家庭應當做好經常性的用火、用電、用油、用氣安全自查工作。廣大居民要認真瞭解和掌握消防安全知識,切實做到一知(知道自已防火的義務和責任) 。二懂(懂得消防知識和法規、懂得檢查火災隱患) 。三會(會報警119、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滅初起火災、會利用疏散通道逃生自救) 。

十七、業委會懇請大廈居民積極參與消防安全工作中來。為保障共同安全,確保大家人身、財產安全,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大廈物服人員提出。對於無視公德而又屢勸不止的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礙安全疏散行為,以及損壞、擅自停用消防設施器材的行為,大家都有消防法規頒佈的義務和權力向公安消防機構、社群、派出所進行舉報、投訴,用法律的力量消除安全隱患,確保廣大居民安全。

十八、本管理制度現公告向全體業主及居民徵求意見。併發文至公安局球場街派出所、xx社群徵求指導意見。並在彙集各類意見後進行修改定稿。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20

液化氣是當今城市居民生活的主要燃料,液化氣的主要成分為丙烷、丁烷等有機化合物,具有易燃易爆的特點。居民在使用的過程中應注意以下注意事項。

(一)預防液化氣事故的措施

選用合格的灶具。燃氣灶應放在通風良好、周圍無易燃物的地方。使用燃氣時,必須有人照看;不能私裝、改裝燃氣灶具;定期檢查燃氣軟管、接頭,防止老化、鬆動;不能在燃氣管上吊掛重物;不能把電器裝置的接地線接在燃氣閥上;臨睡前、外出時,關閉所有燃氣開關;裝有燃氣管道、燃氣用具的廚房等處,不能睡人。

(二)液化氣洩漏時的處置方法

確保壓力錶正常可把安裝好的氣瓶、減壓閥、氣管、燃具用肉眼觀察是否有明顯的脫落,氣管連線處是否有管卡加固;確保氣瓶角閥關閉之後,開啟燃器具排壓,然後關閉燃氣具再開啟氣瓶角閥供氣1秒立即關閉,看看壓力錶是否有壓力值顯示,有壓力值證明壓力錶正常可用;觀察減壓閥上的壓力錶的壓力值在關閉氣瓶角閥後30秒的變化判斷是否有洩漏,表現有三種情況:第一種壓力值立即沒有了,說明洩露嚴重;第二況壓力值緩慢下降,說明有輕微的洩露;第三種壓力值沒有下降,說明沒有洩露。如遇燃氣洩露應迅速開啟門窗,加速通風;立即關閉燃氣開關,停止使用燃氣;杜絕一切火種,禁止開關電器用具;用肥皂液塗抹法,查詢漏氣部位,將肥皂或洗衣粉加水調成泡和溶液,用毛筆蘸上肥皂液塗抹在懷疑漏氣的部位,發現泡沫或氣泡增大,即表明該處是漏氣點,查出漏氣部位可暫用膠布包紮,並及時報告燃氣公司,請求修理。

(三)鋼瓶使用多長時間需檢驗

國家標準規定:充裝15公斤或小於15公斤的鋼瓶,自制造日期起,第一次檢驗的檢驗週期為4年。對使用期限超過8年的任何型別的鋼瓶,登記後不予檢驗,按報廢處理。

(四)燃氣液化氣失火時的求助措施

立即關閉液化氣角閥;用溫布撲打或覆蓋著火點;若液化氣瓶發熱發燙,可用冷水澆灑,使其降溫;滅火同時,勿忘向“119”報警。

(五)為什麼不能將鋼瓶倒立或臥放使用?

將鋼瓶倒立或臥放使用,減壓閥將失去減壓作用甚至被破壞,直接影響減壓閥的正常安全使用,極易造成漏氣,一旦遇到明火易發生火災或爆炸事故;另外,還會造成殘渣堵住出口嘴,容易形成洩漏。

液化氣站入站須知:

1、一切人員進入液化氣站,都需自覺遵守該站有關安全規定。

2、站內生產區嚴禁一切煙火,任何人不得攜帶火種進入生產區,外單位來站人員隨身攜帶的火種(火柴、打火機等)入站時應交門衛保管。

3、本站職工和外單位人員一律不得穿帶釘鞋進站。

4、凡進入生產區的各種車輛,必須在發動機排氣管處安裝合格的防火帽。

5、嚴禁拖拉機、摩托車、電瓶車和助力車進站。

6、自管戶來站拉氣的人員和車輛,都必須經站方批准,否則一律禁止入站。入站後裝卸鋼瓶時嚴禁摔、砸、滾、撞。

7、不準在生產區內修車、擦車、防水。

8、外單位來參觀人員必須持有該有關規定批准的介紹信方准入站,參觀時必須由本站有關人員陪同。

9、外單位來站人員,未經批註動用站內生產裝置,不準自行罐瓶。

10、帶物出站的車輛和人員必須有與物品相符的出門證,否則不準將物品攜帶出站。

11、外單位來站人員不許亂走,未經允許,不許進入罐瓶車間、烴泵房、變電房、壓縮機間等,更不得在此區域拋、人、扔易產生靜電、火花的東西。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21

1各單位配電室應張貼“閒人免進”標誌,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應經電工同意後方可進入。

2電工要持證上崗,按規定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要堅守崗位,勤檢查,勤巡視,及時排除異常情況,避免發生短路、斷電、火災等事故。

3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崗位安全消防制度和安全執行規程,禁止在崗位內喝酒、吸菸、娛樂、睡覺等,嚴禁擅離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巡迴檢查制度,做好裝置執行登記和工作記錄。

4配電室內不得堆放雜物及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堅持每年春秋季定期對變壓器、開關櫃、配電櫃等進行清掃。

6安裝、維修電器裝置和線路時,要在電閘懸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的標誌牌,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7應按規定正確填寫倒閘操作記錄。

8經常檢查配電室通往室外的擋鼠板是否插好,經常檢查牆體、門窗和通風處的防護網是否嚴密,有無孔洞、縫隙,防止飛鳥、小動物進入造成短路,引起事故。電纜溝內應定期投放鼠藥。

9熟知消防報警程式及配電室消防器材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嚴禁將消防器材挪作他用。保證消防器材處於完好有效戰備狀態。

10保證應急照明裝置正常執行。保證安全防護用品用具處於完好合格狀態。

11配電室出現故障,應立即向負責人報告;並採取相應安全措施,確保人員安全。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22

一.火警應變措施

請緊記為閣下安全而制定之火警應變措施

二.消防官兵

消防官兵是消防局在火警現場之最高指揮官,抵達現場後負責統籌整個大廈的滅火工作;

三.消防責任人

請確認貴單位消防責任人及其助手,一旦遇到火警,請依照消防負責人的指示行事。

四.手動報警器

本大廈之手動報警器,均附有清楚標誌,並裝置在消防栓附近;消防栓亦有清楚標誌。手動報警器一經按動,該層警鐘即會響號,並聯動上一層及下一層響號,兼且通知大廈消防控制中心,除緊急情況外,請勿隨便使用。

五.緊急出口

通往能通道的出口,均設有燈光照明的'中文指示牌。

六.防煙門

經特別構造之防煙門,可以阻止火勢及濃煙蔓延至走火通道,故防煙門切忌開啟。

七.在緊急情況下疏散時,請使用最接近的走火梯,迅速撤離大廈到地面。

大廈及其消防安全系統

xx年xx月xx日生效日期xx年xx月xx日

八.防火卷閘

能更有效阻止火勢及濃煙蔓延,當發生火警時,防火卷閘能自動在秒後完全關閉。

九.大廈消防緊急廣播系統

本大廈包括每層樓均設有消防廣播系統,如遇火警將會利用廣播系統播放有關訊息和指示(內容詳見第五章)。此外,消防人員或管理部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亦可利用該系統作其他宣佈。

十.防火演習

本大廈每年至少舉行一次防火演習,如有演習將以書面通知或經公共廣播系統廣播有關演習訊息,以求得各業戶的積極配合。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23

一、工作制度

1、工程建設工作人員實行每週一工作例會制度,總結上週工作,安排部署本週任務。同時,每週五下午派人蔘加監理周工作例會。

2、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職能分工開展工作;工作要積極主動,並要搞好協調配合。

3、日常工作中,工作人員要嚴格考勤制度,每天要親自到施工現場,搞好巡查監督工作,並做好有關記錄。在隱蔽等關鍵工程施工時,工作人員實行24小時值班制。值班期間,工作人員要做好記錄,協助監理和承包人及時處理施工過程中出現的有關問題。

4、對於工程管理、施工中的關鍵技術和關鍵問題,要集體商議處理方案,並向局裡做好彙報工作。

二、工程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

1、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均應嚴格履行合同,三方要密切配合,全力搞好工程建設工作。

2、及時辦理和協調處理與工程有關的外部事宜,為工程順利實施創造條件。

3、及時安排和處理合同條款中的未盡事項,與監理單位和承包人協商,儘快定出處理意見或達成協議,保證工程建設正常進行。

4、杜絕肢解工程、轉包工程等現象發生。

(二)工程材料、裝置管理

1、嚴把材料入場驗收關。對承包人採購的鋼筋、水泥、砂、石子要抽檢其供貨發票、定貨合同(或協議)、產品質量證明書、發貨明晰表等證件是否一致齊全。對於不符合設計或標準要求的材料及裝置,要責成承包人退貨、調換或重新採購。

2、嚴把材料使用關。抽驗鋼筋、水泥等施工材料能否滿足施工質量要求,督查承包人嚴格按施工技術規程、規範進行施工;

3、監督承包人妥善管理好由其負責採購或接管的建築材料和安裝裝置。

(三)工程進度和投資計劃管理

1、依據合同、已批准的施工圖設計和有關規範要求,及時審查批准承包人提交的施工

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工程進度計劃方案。

2、認真核定工程量,並按合同約定日期,及時支付工程預付款和工程進度款。

3、檢查監督承包人是否按確認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若工程實際進度與經確認的進度計劃不符,要責令承包人提出改進措施,儘快趕回施工工期。

4、如遇設計變更、工程量增減或其它可能延誤施工工期的情況,要及時通知承包人,以免延誤工期。

(四)工程質量和安全管理

1、稽核監理單位的質量檢查體系和承包人的質量保證體系是否健全,裝置和人員能否滿足施工要求。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質量體系不健全的,要責令其定期整改,直到滿足施工要求為止。

2、在不影響施工正常進行的`情況下,隨時檢查檢驗承包人是否認真按照標準、規範和設計圖紙要求以及工程師發出的指令進行施工。對於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的部分,要責成承包人拆除和重新施工,直到符合約定標準。

3、監督檢查施工質量的內容主要有:

(1)施工單位質量檢測人員及裝置是否到位,質量自檢系統是否完備。

(2)監理單位旁站監理是否到位。

(3)各道工序的施工質量是否符合標準、規範和設計要求。

(4)施工過程中現場取樣(建設單位必須在場)

(5)及時處理質量缺陷,避免出現重大質量事故。

(6)進行分部工程和隱蔽工程的中間質量檢驗。

(7)組織竣工驗收。

4、監督承包人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組織施工。檢查承包人施工過程中的各項安全防護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5、隨時檢查承包人工地文明施工情況。

6、嚴格執行標準、規範,認真負責,公道、公平、公正開展質量監督和安全監督管理工作。在處理工程質量問題和安全事故中,對被監督方要一視同仁,不偏袒、不刁難,秉公辦事。

(五)工程資料管理

1、在工程管理和施工過程中,對監理單位和承包人提交的報告要按約定時間做出書面答覆。

2、隨時抽查監理單位、承包人的施工原始資料和與工程有關的其它資料。

3、按合同要求,責成監理單位提交監理工作月報及監理業務範圍內的專項報告;責成承包人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工程進度和工程量報告以及其它有關方案或報告。

4、及時做好建設單位自身工程資料的收集、整編工作,要使整編資料真實準確的反映出施工進度和投資計劃完成情況,以及施工管理過程中發生的關鍵問題和處理結果。

5、監督監理單位和承包人按照誠實信用的原則,真實準確地做好施工程記錄和有關報告。決不允許有篡改事實真相、出具假報告等違規違法事情的發生。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24

一、微型消防站職責:

1、宣傳消防安全知識,提高群眾自防自救能力,協作做好消防工作;

2、開展防火巡查,報告火災隱患,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3、制定防護區域滅火預案,定期開展演練;

4、撲救初起火災,協助保護火災現場;

5、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

二、微型消防站隊長應履行以下職責:

1、組織指揮初起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

2、組織制定執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員和裝備情況,組織開展滅火救援業務訓練、落實安全措施;

3、組織熟悉所在單位的道路、水源和單位情況以及滅火救援預案,掌握常見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的種類、特點及處置對策,組織建立業務資料檔案;

4、組織開展防火巡查、消防宣傳教育;

5、及時報告工作中的重要情況。

三、站點消防員應履行以下職責:

1、根據職責分工,完成初起火災撲救和應急救援任務;

2、掌握所在單位的道路、水源、單位情況和常見火災及其他災害事故的處置程式及行動要求,熟悉滅火救援預案;

3、保持個人防護裝備和負責保養裝備完整好用,掌握裝備效能和操作使用方法;

4、負責防火巡查和消防宣傳教育。

5、根據值班備勤制度,班長負責監督檢查值班人員的各項工作情況,與防護區域各消防控制中心的資訊溝通情況,及時通知到巡查、檢查消防員。

6、各站設專門的通訊員,負責站內、站與站、站與各專案消防安全管理部門、消防控制中心對消防安全情況的實時聯絡與資訊溝通;負責站內通訊裝置日常維護管理,保障通訊正常。

重點消防管理制度 篇25

一、對公安消防機構確定的火災隱患:

對《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確定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落實整改;整改完畢和限期屆滿時填寫《火災隱患整改覆函》,申請公安消防機構複查;

對《重大火災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確定的火災隱患或需要動用較大數額資金整改的隱患,消防安全責任人制 定具體整改計劃,內容包括隱患情況,整改方案,整改時限等報上級主管領導批示後,督促落實,整改期間採取臨時性防範措施,整改完畢和限期屆滿時填寫《火災 隱患整改覆函》,申請公安消防機構複查。

二、對本站防火巡查、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

1、對下列可以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立即改正:

在站區域內吸菸的;員工著裝不符合防靜電要求的;

使用非防爆的通訊電器裝置和電動工具的;

機動車輛及人員進入罐區和危險區的;

違章動用明火、用電和電氣焊的;

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佔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其它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由站長填寫《隱患整改情況登記表》,落 實整改資金,組織人員限期整改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整改完畢後將結果記入《隱患整改情況登記表》,並簽字存檔,逾期未整改完畢的根據本站內部獎懲制度給 予處罰;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範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對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 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3、對一時確有困難(含時間、技術、資金)難以整改的火災隱患應書面報告公安消防機構,制定分段整改方案,並採取有效措施或停止使用,保障液化氣站不因隱患而引發事故。

三、重大火災隱患

1、對單位存在的重大火災隱患,液化氣站應當積極制定解決方案、籌措資金,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2、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採取防範措施;不能確保消防安全的,應當(或報上級負責人審批後)停產停業改正,實行嚴格管理,保證不發生問題。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後,負責整改的部門或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報請職能部門及時驗收,驗收合格後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後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