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化工裝置防腐蝕管理工作,防止和延緩生產裝置的腐蝕損壞,延長使用壽命,保證正常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司屬各廠和非生產部門所涉及的建、構築物、裝置、管道、閥門等防腐蝕管理工作。
第三條引用檔案
《化學工業裝置動力管理規定》(89)
第四條各廠裝置部門應根據裝置材質和工藝介質情況設專職或兼職的防腐蝕裝置管理員及相應機構,負責防腐蝕計劃的制定、實施與技術管理工作,建立防腐蝕檔案,建立防腐蝕檔案臺帳。
第五條各裝置主管應抓好防腐蝕工作,現場管理員負責防腐蝕的具體工作。
第六條凡受到生產工藝過程中的介質、工業大氣、冷卻水腐蝕的裝置、管道,應按裝置的主次與介質條件,由公司會同裝置管理部門共同制定特殊材料等防腐蝕措施。
第七條對已採購防腐蝕的裝置和管道,不得無故取消或任意修改。如確需改動,應由分廠提出新的防腐蝕方案,經公司研究、稽核、批准後方可改動。必要時經總經理或總工程師審批,並把變動內容列入裝置檔案。
第八條各生產部門必須嚴格遵守化工工藝操作規程,不允許超指標運轉和不按規程操作的現象。如工藝條件必須變更時,須經廠裝置科重新核定防腐蝕措施,經公司生產執行部批准後方可執行。並把變動內容列入裝置檔案。
第九條技術開發部基建、技措、環措等專案中的防腐蝕裝置的.方案,竣工後應由技術開發部組織生產執行部、施工單位、分廠及作業區共同驗收。
第十條為保證防腐蝕施工質量和人身安全,應制定施工、操作及安全規程。所施工的裝置應儘量在工場內進行。凡需施工的裝置必須由所屬作業區進行工藝處理,經安全部門檢測合格後,方可進入裝置內部施工。
第十一條對企業內已採取防腐蝕措施仍不能達到效果的主要裝置,應積極推廣採用防腐蝕的新技術、新材料。對先進經驗和研究成果,應及時總結經驗,推廣使用。
第十二條裝置在檢修時應儘可能不損壞裝置的防腐層,萬一損壞應及時報告有關管理人員,經修復後方可使用。凡需在生產現場進行動火的施工,考慮到有些防腐蝕裝置的易燃性,作業區必須辦理動火手續,並落實專人監護,做好防範措施。
第十三條防腐裝置和管道的施工應嚴格按照專業部門規定的工時定額和材料定額。
第十四條進入本公司施工的外來施工防腐蝕隊伍,需經華誼公司資格認可。
第十五條各分廠將油漆防腐蝕專案以計劃形式上報,經生產執行部稽核後列入大、中小修專案,中小修專案以分廠驗收為主,大修由分廠組織驗收。
第十六條工程驗收按hgj229-91《工業裝置、管道防腐蝕工程施工及驗收規範》有關規定,並按表1《工業裝置、管道防腐蝕工程施工及驗收記錄表》和表2《防腐蝕材料及製成品試驗報告》填寫。
第十七條除煤氣管道仍用黑色之外,其它管道面漆色標符合hg/tXX9-1990e有關規定。
第十八條在人行、車輛出入處塗色標,符合gb2893-82《安全色》和gb2894-82《安全標誌》。
附加說明:
1、本制度經公司總經理批准之日起執行。
2、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生產執行部。
3、本制度與上級規定有牴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1)瀝青防腐蝕工程
①瀝青類防腐蝕工程包括:瀝青膠泥(或熱瀝青)鋪貼的油氈隔離層;瀝青膠泥鋪砌的塊材面層;瀝青砂漿和瀝青混凝土鋪築的整體面層或墊層;碎石灌瀝青墊層。
②施工環境溫度不宜低於5℃,施工時工作面應保持清潔乾燥。
③瀝青應按品種、標號分別堆放,避免曝晒和沾染雜物。
(2)水玻璃類防腐蝕工程
①水玻璃類防腐蝕工程包括:水玻璃耐酸膠泥、耐酸砂漿鋪砌的塊材面層;水玻璃塗抹的整體面層及水玻璃耐酸混凝土灌築的整體面層、裝置基礎和構築物。
②施工環境溫度以15~30℃為宜,低於IO℃應採取加熱保溫措施,原材料使用溫度不低於IO℃。
③在施工及養護期間嚴禁水玻璃防腐蝕工程與水或水蒸氣接觸,防止早期脫水過快。
(3)硫磺類防腐蝕工程
①硫磺類防腐蝕工程包括:硫磺膠泥、砂漿澆灌的塊材面層,硫磺混凝土灌築的地面、裝置基礎和儲槽等。
②施工環境溫度不宜低於5℃,一般施工完後2h即可使用,裝置基礎、儲槽等構築物必須24h後方可使用。
③硫磺類耐腐蝕材料在冷固前嚴禁與水接觸,所用材料、器具必須乾燥。
④硫磺類耐腐蝕材料使用溫度不應高於80℃,不應用於冷熱交替頻繁、溫度急變、與明火接觸或受重物撞擊的部位。
(4)樹脂膠泥和玻璃鋼防腐蝕工程
①樹脂膠泥和玻璃鋼防腐蝕工程包括:樹脂膠泥鋪砌或勾縫的塊材面層;各種膠料鋪襯的玻璃鋼整體面層和隔離層及環氧膠塗覆的隔離層。
②施工環境溫度以15~25℃為宜,相對溼度不宜大於80%,溫度低於IO℃(用苯磺醯氯作固化劑應低於17℃)應採取加熱保溫措施,但不能用明火或蒸汽直接加熱。原材料使用溫度不應低於施工環境溫度。
③工程在施工及養護期間,嚴禁明火併應防水、防曝晒。
④樹脂、固化劑,稀釋劑等材料應密封儲存在陰涼乾燥處,注意防火。
(5)耐腐蝕塗料工程
①耐腐蝕塗料工程包括用過氯乙烯漆、瀝青漆、酚醛漆、環氧漆和聚氨基甲酸酯漆等塗料塗覆的面層。
②膩子、底漆、磁漆、清漆配套使用應符合有關規定和產品說明書進行。不同廠不同品種塗料摻和使用,應經試驗確定。過期塗料須經檢驗合格後,方能使用。
③施工環境溫度以15~30℃為宜,施工後,漆膜應充分乾燥,一般需要自然養護?晝夜以上方可交付使用。在施工及漆膜乾燥過程中,嚴禁明火,並應防火、防塵、防曝晒。
④耐腐蝕塗料、稀釋劑應密封儲存在陰涼乾燥的場所,注意防火,使用溫度不應低於l0℃。
⑤自配漆的填料應乾燥,其耐酸率不應小於94%,細度要求 4900孔/cm2,篩餘不應大於15%。
(6)耐酸掏管工程
①耐酸掏管工程,是指工業汙水排放管道工程。承插式介面掏管用於新敷設管道,套環式介面掏管用於修理管道。
②掏管敷設有受振動、受壓、穿牆、穿渠和過馬路等部位,應設計保護措施。
③掏管不得有裂紋、破損,表面釉質應均勻。其耐酸率不應小於94%,吸水率不應大於9%,在2kgf/cm2(1kgf/cm2= 98.0665kPa)水壓下保持5min無滲漏。
④承插式掏管應按水流方向使承口向上遊,插口向下遊。管道就位要對口找正,嚴格控制軸線、坡度和標高。就位後應防止移動,介面處要防止塵土落人。
⑤施工環境溫度不應低於5℃。
(7)工程驗收
①防腐蝕工程驗收包括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未經驗收的工程不得投入生產使用。質量檢查應貫徹自檢、互檢、交接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的'原則。
②防腐蝕工程面層以下各層及其他將為後工序覆蓋的部位、部件,在覆蓋前必須進行中間驗收,並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③工程的竣工驗收,必須是該工程的全部工序完成,並經過規定的養護期後進行。
竣工驗收需提交下列資料:
a原材料出廠合格證(或抄件)和其他質量檢驗檔案;
b各種耐腐蝕膠泥、砂漿、混凝土、玻璃鋼膠料和塗料的配合比及其主要技術指標的試驗和質量檢驗報告;
c設計變更通知單、材料代用的技術核定檔案,以及施工過程中重大問題處理的記錄;
d全部隱蔽工程記錄;
e掏管工程應提交管線敷設坡度的實測記錄和介面檢漏試驗報告。
④各類防腐蝕面層應完好無損,與下層結合應牢固;面層的平整度、坡度及塊材面層相鄰塊材的高差應符合有關規範要求,
⑤凡驗收不合格的,應予以修理或返工。返修記錄應納入竣工驗收檔案中。
1、目的
加強裝置、管道的反腐管理,延長使用壽命。
2、反腐蝕管理範圍
2.1生產裝置中受工藝介質腐蝕的裝置、管道。
2.2廠區內受工業大氣腐蝕的裝置、管道。
2.3遭受迴圈水、冷卻水腐蝕的裝置、管道。
2.4遭受腐蝕的工業建築、構築物和裝置基礎。
3、管理分工
3.1公司的反腐車間設專職的反腐蝕管理人員負責全公司的反腐蝕計劃、技術管理。
3.2各車間主任對裝置的反腐蝕管理負全面責任,由車間裝置員組織具體工作。
3.3操作工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格控制工藝條件,防止裝置的腐蝕,發現腐蝕損壞現象,及時報告。
3.4維修工進行裝置拆裝、檢修、動火時要熟悉裝置內的`反腐蝕襯裡性質,避免損壞。
3.5反腐車間是公司裝置襯裡和耐腐蝕非金屬裝置製造和施工單位。
3.5.1按公司作業計劃,按時、按質完成全廠反腐蝕工程施工。
3.5.2負責編制、上報全公司反腐蝕材料的需用計劃。
4、反腐蝕襯裡施工
4.1反腐蝕襯裡材料要嚴格按技術標準選擇。
4.2外協施工單位需要有施工許可證。
4.3合理制訂反腐蝕施工工藝,嚴格質量管理。
4.4襯裡施工後,需養生處理的,必須按工藝要求留夠充足時間,達到養生處理合格。
5、執行與維護
5.1嚴格按工藝條件使用,做到不超壓、不超溫、不超負荷、不隨變改變介質的種類和濃度。
嚴禁隨意排放腐蝕性介質,需要排放的,要採取措施,並經安全環保處同意。
6、裝置檢修
6.1裝置、管道、工業建(構)築物的反腐蝕施工要結合大修理進行。
6.2裝置大檢修時儘可能不損壞反腐蝕襯裡,如反腐蝕襯裡受到損壞,檢修後應予修復。
6.3裝置、管道、建(構)築物和裝置基礎表面刷油漆反腐,其顏色按標準規定執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石油化工裝置反腐蝕管理工作,確保生產裝置安全、穩定、長週期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適用於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所屬煉化生產和銷售企業,其它企業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凡受到生產工藝中腐蝕介質或工業大氣、冷卻水、土壤等腐蝕的各類裝置、管道、建構築物等(以下統稱“裝置”)。都必須採取相應的反腐蝕措施。
第四條裝置反腐蝕管理工作是裝置管理的重要環節,是延長裝置使用壽命的重要手段。生產、技術、設計、工程、檢修、研究和供應等部門及使用單位應積極參與和配合裝置管理部門做好裝置的反腐蝕管理工作。
第五條各企業要制定裝置反腐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和落實責任制,必須有分管領導負責反腐蝕管理工作。裝置管理部門是裝置反腐蝕工作的歸口單位,應有專職技術人員負責管理工作,與使用單位以及生產、技術、設計、工程、檢修、研究、供應等部門形成完整的裝置反腐蝕管理網路。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分管領導管理職責
全面負責反腐蝕管理工作,組織制定企業裝置反腐蝕管理規劃,及時聽取反腐蝕管理工作情況的彙報,檢查反腐蝕工作的進展情況,對重大的裝置反腐蝕問題做出決定。
第七條裝置管理部門職責
(一)負責本企業裝置反腐蝕歸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反腐蝕裝置、設施、措施的設計審查、施工、質量驗收,負責使用維護和檢查維修等工作的全過程管理。
(二)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集團(股份)公司有關反腐蝕管理制度,並結合本企業情況制定裝置反腐蝕管理制度。
(三)應設專職的技術人員,做好裝置反腐蝕工作計劃、方案的制定和技術管理工作。
(四)針對裝置反腐蝕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積極組織有關部門、使用單位和科研單位進行研究、攻關,不斷提高裝置反腐蝕管理工作的水平。
(五)負責本企業裝置反腐蝕管理工作情況的檢查、考核,並及時向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工作情況。
(六)負責對工藝反腐蝕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跟蹤、檢查和監督,及時將結果反饋給工藝技術管理部門,並上報主管領導。
第七條生產技術管理部門職責
第八條生產技術管理部門職責
(一)負責本企業工藝反腐蝕技術的歸口管理工作。
(二)負責組織工藝反腐蝕方案的審定和藥劑質量的評定及篩選。
(三)負責工藝反腐蝕措施的'技術管理,制定和完善工藝反腐蝕措施的工藝卡片、工藝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並對實施情況定期進行檢查、考核。
(四)針對工藝反腐蝕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積極組織有關部門、使用單位和科研單位進行研究、攻關,不斷提高工藝反腐蝕管理工作的水平。
(五)根據操作規程、操作法,加強操作紀律管理,確保生產裝置安全平穩執行。
第九條工程建設管理部門職責
認真執行國家和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標準、規範,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反腐蝕設計的技術要求進行施工,並組織對施工質量進行驗收,按規定向使用單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
第十條供應部門職責
(一)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採構裝置、材料、反腐蝕塗料及藥劑,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標準或相關行業標準。
(二)根據相關的質量標準,負責對所購反腐蝕塗料及藥劑的入廠質量檢驗工作,檢驗合格後方可入庫。
第十一條使用單位職責
(一)負責建立裝置反腐蝕技術檔案(臺帳),有真實完整、隨時可查的資料記錄。
(二)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部門有關裝置及工藝反腐蝕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反腐蝕工藝要求正確操作和組織生產。
(三)負責裝置及工藝反腐蝕設施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工作。
(四)負責編制裝置腐蝕檢查方案和檢維修方案,並參加施工質量驗收。
(五)負責編制本單位的裝置反腐蝕計劃,負責或配合制定反腐蝕方案。
第十二條設計單位職責
(一)認真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根據所設計裝置的生產工藝、介質的腐蝕情況,合理設計工藝及裝置反腐蝕方案。
(二)及時收集有關反腐蝕的資訊,積極參與反腐蝕技術攻關,不斷提高裝置、工藝反腐蝕設計水平。
第十三條檢修單位職責
負責按有關規程及檢修方案,對反腐蝕裝置進行檢修,並配合做好反腐蝕檢查工作。
第十四條裝置檢測單位職責
根據企業裝置反腐蝕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各類腐蝕監(檢)測工作,建立完整的監(檢)測檔案,為裝置腐蝕狀況的分析判斷提供依據。
第三章反腐蝕設計
第十五條反腐蝕方案設計,必須符合國家、集團(股份)公司有關規範和規定,並選擇有效的反腐蝕技術措施(如耐蝕材料、結構、反腐蝕塗料、襯裡、電化學保護、新增反腐蝕藥劑、工藝反腐蝕等)。
第十六條裝置選材時,應充分考慮腐蝕介質、介質流動狀態、溫度、應力狀況、衝擊載荷等因素,高含硫原油加工裝置還應按sh/t3096《加工高含硫原油重點裝置主要裝置設計選材導則》和《加工高含硫原油部分裝置在用裝置及管道選材指導意見》進行選材。
第十七條在裝置結構設計時,應充分考慮結構對腐蝕的影響。
第十八條當採用反腐蝕新材料、新技術時應進行技術經濟論證。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石油化工裝置反腐蝕管理工作,確保生產裝置安全、穩定、長週期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適用於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所屬煉化生產和銷售企業,其它企業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凡受到生產工藝中腐蝕介質或工業大氣、冷卻水、土壤等腐蝕的各類裝置、管道、建構築物等(以下統稱“裝置”)。都必須採取相應的反腐蝕措施。
第四條裝置反腐蝕管理工作是裝置管理的重要環節,是延長裝置使用壽命的重要手段。生產、技術、設計、工程、檢修、研究和供應等部門及使用單位應積極參與和配合裝置管理部門做好裝置的反腐蝕管理工作。
第五條各企業要制定裝置反腐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和落實責任制,必須有分管領導負責反腐蝕管理工作。裝置管理部門是裝置反腐蝕工作的歸口單位,應有專職技術人員負責管理工作,與使用單位以及生產、技術、設計、工程、檢修、研究、供應等部門形成完整的裝置反腐蝕管理網路。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分管領導管理職責
全面負責反腐蝕管理工作,組織制定企業裝置反腐蝕管理規劃,及時聽取反腐蝕管理工作情況的彙報,檢查反腐蝕工作的進展情況,對重大的裝置反腐蝕問題做出決定。
第七條裝置管理部門職責
(一)負責本企業裝置反腐蝕歸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反腐蝕裝置、設施、措施的設計審查、施工、質量驗收,負責使用維護和檢查維修等工作的全過程管理。
(二)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集團(股份)公司有關反腐蝕管理制度,並結合本企業情況制定裝置反腐蝕管理制度。
(三)應設專職的技術人員,做好裝置反腐蝕工作計劃、方案的制定和技術管理工作。
(四)針對裝置反腐蝕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積極組織有關部門、使用單位和科研單位進行研究、攻關,不斷提高裝置反腐蝕管理工作的水平。
(五)負責本企業裝置反腐蝕管理工作情況的檢查、考核,並及時向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工作情況。
(六)負責對工藝反腐蝕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跟蹤、檢查和監督,及時將結果反饋給工藝技術管理部門,並上報主管領導。
第七條生產技術管理部門職責
第八條生產技術管理部門職責
(一)負責本企業工藝反腐蝕技術的歸口管理工作。
(二)負責組織工藝反腐蝕方案的審定和藥劑質量的評定及篩選。
(三)負責工藝反腐蝕措施的技術管理,制定和完善工藝反腐蝕措施的工藝卡片、工藝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並對實施情況定期進行檢查、考核。
(四)針對工藝反腐蝕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積極組織有關部門、使用單位和科研單位進行研究、攻關,不斷提高工藝反腐蝕管理工作的水平。
(五)根據操作規程、操作法,加強操作紀律管理,確保生產裝置安全平穩執行。
第九條工程建設管理部門職責
認真執行國家和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標準、規範,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反腐蝕設計的技術要求進行施工,並組織對施工質量進行驗收,按規定向使用單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
第十條供應部門職責
(一)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採構裝置、材料、反腐蝕塗料及藥劑,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標準或相關行業標準。
(二)根據相關的質量標準,負責對所購反腐蝕塗料及藥劑的入廠質量檢驗工作,檢驗合格後方可入庫。
第十一條使用單位職責
(一)負責建立裝置反腐蝕技術檔案(臺帳),有真實完整、隨時可查的資料記錄。
(二)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部門有關裝置及工藝反腐蝕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反腐蝕工藝要求正確操作和組織生產。
(三)負責裝置及工藝反腐蝕設施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工作。
(四)負責編制裝置腐蝕檢查方案和檢維修方案,並參加施工質量驗收。
(五)負責編制本單位的裝置反腐蝕計劃,負責或配合制定反腐蝕方案。
第十二條設計單位職責
(一)認真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根據所設計裝置的生產工藝、介質的腐蝕情況,合理設計工藝及裝置反腐蝕方案。
(二)及時收集有關反腐蝕的資訊,積極參與反腐蝕技術攻關,不斷提高裝置、工藝反腐蝕設計水平。
第十三條檢修單位職責
負責按有關規程及檢修方案,對反腐蝕裝置進行檢修,並配合做好反腐蝕檢查工作。
第十四條裝置檢測單位職責
根據企業裝置反腐蝕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各類腐蝕監(檢)測工作,建立完整的監(檢)測檔案,為裝置腐蝕狀況的`分析判斷提供依據。
第三章反腐蝕設計
第十五條反腐蝕方案設計,必須符合國家、集團(股份)公司有關規範和規定,並選擇有效的反腐蝕技術措施(如耐蝕材料、結構、反腐蝕塗料、襯裡、電化學保護、新增反腐蝕藥劑、工藝反腐蝕等)。
第十六條裝置選材時,應充分考慮腐蝕介質、介質流動狀態、溫度、應力狀況、衝擊載荷等因素,高含硫原油加工裝置還應按sh/t3096《加工高含硫原油重點裝置主要裝置設計選材導則》和《加工高含硫原油部分裝置在用裝置及管道選材指導意見》進行選材。
第十七條在裝置結構設計時,應充分考慮結構對腐蝕的影響。
第十八條當採用反腐蝕新材料、新技術時應進行技術經濟論證。
第四章工程施工
第十九條反腐蝕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必須符合國家、集團(股份)公司有關規範和規定。反腐蝕施工工程,應選擇具有相應反腐蝕施工資質、技術力量和裝備能力,且有良好業績的施工隊伍。
第二十條施工前必須認真做好施工準備工作。
(一)施工前應完成設計技術交底,組織施工圖審查。
(二)施工單位應按要求認真編制施工方案,在異常氣候環境下施工,必須制定相應施工技術措施。
(三)施工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滿足現場施工技術及安全要求。
(四)施工機具必須符合現場施工要求。
(五)反腐蝕施工材料必須滿足設計要求,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或有關行業標準。對新材料、新產品除必須進行入廠質量檢驗外,還應具有相關部門的技術鑑定證書。
第二十一條施工管理部門和施工單位要認真組織好反腐蝕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應嚴格執行相應的施工工藝和技術規範,確保施工質量和安全。重要反腐蝕工程的施工,應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質量監理。
第二十二條加強反腐蝕工程專案的質量檢查和驗收。
(一)每道施工工序必須經過中間質量驗收,施工結束後,要進行全面的質量驗收。
(二)反腐蝕工程施工的總承包單位應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工程結束後,必須按要求及時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
第五章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三條各企業和使用部門建立裝置檔案時,必須包括反腐蝕方面的內容。應建立腐蝕資料記錄和腐蝕失效案例記錄等裝置反腐蝕臺帳。
第二十四條凡採用反腐蝕措施的裝置,使用部門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當工藝條件發生變化時,應採取相應措施,防止裝置反腐蝕措施失效。
第二十五條對於已有的工藝反腐蝕措施,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由使用單位提出方案,經生產技術、裝置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稽核同意後方可修改。
第二十六條在工藝操作過程中,應嚴格按工藝技術指標,控制物料中腐蝕性介質的含量,不得超過規定值。防止由於生產工藝波動造成可引起裝置腐蝕加劇的工藝條件(如溫度、介質流動情況、ph值)產生。
第二十七條在裝置停工時,應嚴格按照工藝技術規程,對含腐蝕性介質的裝置進行必要的清洗、中和、鈍化等處理,以防止裝置腐蝕。
第二十八條對裝置非金屬反腐蝕襯裡的維護檢修,應執行shs03058《化工裝置非金屬反腐蝕襯裡維護檢修規程》。
第二十九條重視和加強裝置的表面反腐蝕工作,應根據裝置的腐蝕狀況,按shs01034《裝置及管道油漆檢修規程》要求進行表面反腐蝕處理工作。
第三十條對長期停用的裝置和裝置,應根據其特點採取相應的反腐蝕措施進行保護。
第六章腐蝕檢查與監測
第三十一條為適應加工含硫原油裝置和化工生產裝置反腐蝕的需要,有效防止和控制裝置腐蝕,確保生產裝置安全執行,各企業應根據腐蝕介質沿工藝流程分佈規律,加強裝置腐蝕檢查,建立腐蝕監測網路,為裝置的檢維修、正常執行提供資料。
第三十二條在裝置停工檢修時,應根據腐蝕檢查方案,由有關人員組成腐蝕檢查鑑定小組,對裝置的腐蝕狀況進行詳細檢查和評價,並寫出腐蝕檢查鑑定技術報告。
第三十三條對於易發生腐蝕、可能會對生產和安全帶來嚴重影響的裝置,應建立定期監測制度,包括設定固定監測點,由專門人員定期進行測試。
第三十四條裝置管理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編制裝置腐蝕監測布點方案和監測布點圖,建立監測臺帳,及時整理資料,形成系統、完整的監測資料庫,計算腐蝕速率,提出反腐蝕對策。監測可採取掛片、探針、測厚等方法。
第三十五條應針對工藝生產特點,加強對物料中腐蝕性介質含量的監測和分析,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嚴格控制腐蝕性介質的含量。
第三十六條應建立硫化氫等關鍵性腐蝕介質沿流程的分佈檔案,尤其是對部分用高強鋼材料製造且介質中硫化氫含量較高的裝置,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硫化氫含量的取樣分析及資料統計。進入球罐的液化石油氣、丙烯等介質中,硫化氫含量不得大於設計規定指標;當硫化氫含量超過20mg/kg,嚴禁進入鋼材標準抗拉強度≥540mpa製造的儲罐。
第三十七條應對工藝流程中反映裝置腐蝕程度的引數(如鐵離子含量、氯離子含量、ph值等)進行定期分析,並根據分析結果及時調整工藝操作。
第七章工藝反腐蝕管理
第三十八條工藝反腐蝕措施是指為解決石油化工生產過程中,工藝介質對裝置的腐蝕所採取的工藝反腐蝕方法,包括煉油生產裝置以“一脫三注”為主要內容的工藝反腐蝕措施。
第三十九條各企業要制定加強工藝反腐蝕措施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機構和責任制。企業的生產技術管理部門負責工藝反腐蝕的歸口管理,與裝置管理部門、反腐蝕藥劑的採購(供應)部門、使用部門等共同形成完善的管理網路。
第四十條生產技術管理部門應根據有關規定及本企業具體情況確定工藝反腐蝕的部位、操作引數和技術控制指標,各有關部門必須按要求嚴格執行。工藝反腐蝕的主要控制指標應納入生產工藝平穩率考核。
第四十一條應加強對各種進廠化工原材料中腐蝕介質的檢測分析,對原油應進行含硫量、含氮量、含鹽量、酸值和重金屬含量等指標的檢測分析,以便及時調整工藝反腐蝕方案。
第四十二條生產技術管理部門應加強生產裝置工藝技術檔案、操作規程、操作法,操作紀律等工藝反腐蝕的日常管理,解決工藝反腐蝕措施在操作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工藝反腐蝕措施必須在裝置開工及工藝主進料引進裝置的同時啟動,在裝置停工及工藝主進料切斷後方可停運。
第四十三條生產技術管理部門應根據規定選用能滿足工藝生產技術要求的各類工藝反腐蝕藥劑(如破乳劑、緩蝕劑、水處理藥劑等),制定工藝反腐蝕藥劑的質量檢驗標準,有關單位應按標準嚴格進行藥劑質量檢驗工作,防止不合格藥劑進入生產裝置,影響正常生產。
第四十四條裝置管理部門必須對工藝反腐蝕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跟蹤檢查和監督,並將檢查監督結果及時反饋給生產技術部門,為改善工藝反腐蝕效果、篩選反腐蝕藥劑提供可靠依據。
第四十五條生產技術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工藝反腐蝕設施及反腐蝕藥劑使用的效果進行檢查與考核,並根據裝置管理部門提供的資訊,調整反腐蝕藥劑的型號和供應商。
第八章檢查與考核
第四十六條各企業要逐級落實裝置反腐蝕工作的管理責任。應明確責任人及相應的職責,制定必要的考核辦法,定期對反腐蝕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考核。
第四十七條裝置管理部門每月應對定點測厚等裝置腐蝕監(檢)測情況、裝置反腐設施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第四十八條生產技術管理部門每月應對各裝置有關工藝反腐蝕的技術指標控制情況和反腐蝕藥劑使用、檢驗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各企業應根據本制度,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制定企業裝置反腐蝕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本制度由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為了加強化工裝置防腐蝕工作,防止及緩和生產裝置遭受腐蝕和破壞,延長使用壽命,改善操作環境,保證正常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裝置動力管理部門應根據企業裝置和工藝介質情況設專職或兼職的防腐蝕裝置管理員及機構,負責全廠防腐蝕計劃的制訂、實施與防腐蝕技術管理工作。建立防腐蝕檔案、臺帳、卡片。
2、凡受到生產工藝過程中的介質和工業大氣腐蝕的裝置,應按裝置的主次與介質條件,由生產車間會同裝置管理部門共同制訂相應的防腐蝕措施,方可實施。
3、對已採取防腐蝕措施的`裝置,不得無故取消與修改。確需變動的,應由使用部門與裝置動力管理部門共同商討決定,並把變動內容列入裝置檔案。
4、使用部門應遵守工藝操作規程,以免因介質條件變化,影響防腐蝕裝置的使用。當工藝條件必須變動時,應會同裝置動力管理部門重新核定防腐蝕措施,並把變動內容列入裝置檔案。
5、企業內生產、基建、技措等專案中的防腐蝕裝置的施工,在填寫任務書後,應報請裝置動力管理部門審查,經同意後方可交施工單位施工。竣工後應由裝置動力管理部門、施工單位、使用部門共同驗收。
6、企業內的防腐蝕車間(工段、班組)的防腐蝕施工、安裝均應制訂施工操作、安全規程,以確保施工質量與安全生產。裝置動力管理部門應加強防腐蝕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7、對企業內已採取防腐蝕措施而仍不能獲滿意效果的主要裝置與環境保護設定,應組織力量,研究腐蝕機理,提出改進措施。
8、企業應積極採用防腐蝕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並及時總結經驗,推廣使用。
9、防腐蝕施工應嚴格執行專業部門規定的工時定額。
一、目的
1、加強裝置、管道的防腐管理,延長使用壽命。
二、防腐蝕管理範圍
1、生產裝置中受工藝介質腐蝕的裝置、管道。
2、廠區內受工業大氣腐蝕的裝置、管道。
3、遭受迴圈水、冷卻水腐蝕的裝置、管道。
4、遭受腐蝕的'工業建築、構築物和裝置基礎。
三、管理分工
1、公司的防腐車間設專職的防腐蝕管理人員負責全公司的防腐蝕計劃、技術管理。
2、各車間主任對裝置的防腐蝕管理負全面責任,由車間裝置員組織具體工作。
3、操作工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格控制工藝條件,防止裝置的腐蝕,發現腐蝕損壞現象,及時報告。
4、維修工進行裝置拆裝、檢修、動火時要熟悉裝置內的防腐蝕襯裡性質,避免損壞。
5、防腐車間是公司裝置襯裡和耐腐蝕非金屬裝置製造和施工單位。
(1)按公司作業計劃,按時、按質完成全廠防腐蝕工程施工。
(2)負責編制、上報全公司防腐蝕材料的需用計劃。
四、防腐蝕襯裡施工
1、防腐蝕襯裡材料要嚴格按技術標準選擇。
2、外協施工單位需要有施工許可證。
3、合理制訂防腐蝕施工工藝,嚴格質量管理。
4、襯裡施工後,需養生處理的,必須按工藝要求留夠充足時間,達到養生處理合格。
五、執行與維護
1、嚴格按工藝條件使用,做到不超壓、不超溫、不超負荷、不隨變改變介質的種類和濃度。
2、嚴禁隨意排放腐蝕性介質,需要排放的,要採取措施,並經安全環保處同意。
六、裝置檢修
1、裝置、管道、工業建(構)築物的防腐蝕施工要結合大修理進行。
2、裝置大檢修時儘可能不損壞防腐蝕襯裡,如防腐蝕襯裡受到損壞,檢修後應予修復。
3、裝置、管道、建(構)築物和裝置基礎表面刷油漆防腐,其顏色按標準規定執行。
1、裝置動力管理部門應根據企業裝置和工藝介質情況設專職或兼職的防腐蝕裝置管理員及機構,負責全廠防腐蝕計劃的制訂、實施與防腐蝕技術管理工作。建立防腐蝕檔案、臺帳、卡片。
2、凡受到生產工藝過程中的介質和工業大氣腐蝕的裝置,應按裝置的主次與介質條件,由生產車間會同裝置管理部門共同制訂相應的防腐蝕措施,方可實施。
3、對已採取防腐蝕措施的裝置,不得無故取消與修改。確需變動的,應由使用部門與裝置動力管理部門共同商討決定,並把變動內容列入裝置檔案。
4、使用部門應遵守工藝操作規程,以免因介質條件變化,影響防腐蝕裝置的使用。當工藝條件必須變動時,應會同裝置動力管理部門重新核定防腐蝕措施,並把變動內容列入裝置檔案。
5、企業內生產、基建、技措等專案中的防腐蝕裝置的.施工,在填寫任務書後,應報請裝置動力管理部門審查,經同意後方可交施工單位施工。竣工後應由裝置動力管理部門、施工單位、使用部門共同驗收。
6、企業內的防腐蝕車間(工段、班組)的防腐蝕施工、安裝均應制訂施工操作、安全規程,以確保施工質量與安全生產。裝置動力管理部門應加強防腐蝕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7、對企業內已採取防腐蝕措施而仍不能獲滿意效果的主要裝置與環境保護設定,應組織力量,研究腐蝕機理,提出改進措施。
8、企業應積極採用防腐蝕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並及時總結經驗,推廣使用。
9、防腐蝕施工應嚴格執行專業部門規定的工時定額。
1、為了加強裝置反腐蝕工作,防止和減少生產裝置遭受腐蝕和破壞,延長裝置使用壽命,保證正常生產,減少汙染,改善操作環境,提高經濟效益,制定本制度。
2、凡受生產工藝中的介質、水、渣腐蝕的裝置建築物,必須逐步採用特殊的金屬材料、非金屬材料進行襯裡、覆蓋、整體制造等手段進行反腐。
3、反腐蝕裝置的範圍:搪瓷裝置及管道、各種塑料裝置及管道、塑料襯裡裝置、各種玻璃鋼裝置、襯橡膠裝置、石墨製品裝置等均列為該範圍內。
4、已有反腐蝕措施的裝置不得任意取消或改動原防護措施,原措施不適當的由使用單位提出新的反腐蝕方案,經裝置部研究,生產副董事長(總經理)批准後方可修改原裝置的防護措施。
5、反腐蝕裝置的製造及購置,由使用單位報裝置部彙總安排加工、外包加工或外購。
6、凡承擔裝置施工的單位均應按圖施工,施工工藝應按有關部門所規定的'規程進行,以保證施工質量和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
7、所制的反腐裝置需改動,必須由施工單位的技術負責人與設計者簽署改動意見方可,施工單位無權單方面改動。
8、制好的反腐蝕裝置應由製造單位自檢合格後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按圖紙要求進行氣密性或壓力重力等項試驗,由裝置部和使用單位技術負責人共同驗收,並記錄試驗資料。
9、使用車間應嚴格控制生產操作條件,所有反腐蝕裝置不允許超負荷執行,如需改變操作條件,必須有相應的措施,經裝置部批准後,方可改動操作條件。
10、所有鋼製裝置、管道均應結合檢修週期性的進行刷漆工作,裝置及管道的刷漆應按化工部制定的規定進行。
為了加強防腐工作,防止及緩和生產裝置遭受腐蝕和破壞,延長使用壽命,改善操作環境,保證正常生產,特制訂本制度。
1、凡受到生產工藝中的介質和工業大氣、冷卻水腐蝕的裝置,必須採用特殊的金屬材料、非金屬材料、塗層、襯裡等防腐蝕措施。
2、裝置動力部負責全公司防腐的方案、技術管理,分廠(車間)裝置領導應抓好防腐工作,車間裝置員負責防腐蝕的具體工作。
3、已有防腐措施的.裝置,不得無故取消或任意修改原防腐措施,確實不適當的,分廠(車間)提出新防腐蝕方案,裝置動力部組織研究,公司領導批准後方可修改裝置的原防腐蝕措施。
4、積極推廣採用防腐蝕的新技術、新材料、先進經驗和試驗研究成果,合理使用金屬、非金屬材料。
5、控制腐蝕環境,嚴禁任意排放有腐蝕性的物質,研究各類腐蝕原因,提出防腐蝕措施,對腐蝕嚴重,造成生產被動的問題,應作為課題進行試驗研究,確定合適的防腐蝕措施。
6、生產車間嚴格控制化工操作條件,不允許超負荷運轉和不按規程操作,如操作條件必須變更時,應有相應措施,並需經裝置動力部批准。
7、防腐蝕工程的安裝,均應制訂規程,以保證施工質量和人身安全。凡需防腐蝕的裝置由使用單位填寫任務書,裝置處理合格後交施工單位施工,竣工後由裝置動力部、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共同驗收。
8、凡受到生產介質腐蝕的裝置、管道,必須建立防腐蝕檔案及卡片。一般受工業大氣腐蝕的裝置,要建立按臺或區域的防腐蝕記錄。
9、裝置、管道、工業建築物、構築物應結合大修進行防腐蝕刷油工作,裝置、管道刷油應按有關規定執行。
10、檢修時要儘可能不損壞防腐層,如防腐層受到損壞,應於檢修後加以修復。
一、瀝青防腐蝕工程
1、瀝青類防腐蝕工程包括:瀝青膠泥(或熱瀝青)鋪貼的油氈隔離層;瀝青膠泥鋪砌的塊材面層;瀝青砂漿和瀝青混凝土鋪築的整體面層或墊層;碎石灌瀝青墊層。
2、施工環境溫度不宜低於5℃,施工時工作面應保持清潔乾燥。
3、瀝青應按品種、標號分別堆放,避免曝晒和沾染雜物。
二、水玻璃類防腐蝕工程
1、水玻璃類防腐蝕工程包括:水玻璃耐酸膠泥、耐酸砂漿鋪砌的塊材面層;水玻璃塗抹的整體面層及水玻璃耐酸混凝土灌築的整體面層、裝置基礎和構築物。
2、施工環境溫度以15~30℃為宜,低於IO℃應採取加熱保溫措施,原材料使用溫度不低於IO℃。
3、在施工及養護期間嚴禁水玻璃防腐蝕工程與水或水蒸氣接觸,防止早期脫水過快。
三、硫磺類防腐蝕工程
1、硫磺類防腐蝕工程包括:硫磺膠泥、砂漿澆灌的塊材面層,硫磺混凝土灌築的地面、裝置基礎和儲槽等。
2、施工環境溫度不宜低於5℃,一般施工完後2h即可使用,裝置基礎、儲槽等構築物必須24h後方可使用。
3、硫磺類耐腐蝕材料在冷固前嚴禁與水接觸,所用材料、器具必須乾燥。
4、硫磺類耐腐蝕材料使用溫度不應高於80℃,不應用於冷熱交替頻繁、溫度急變、與明火接觸或受重物撞擊的部位。
四、樹脂膠泥和玻璃鋼防腐蝕工程
1、樹脂膠泥和玻璃鋼防腐蝕工程包括:樹脂膠泥鋪砌或勾縫的塊材面層;各種膠料鋪襯的玻璃鋼整體面層和隔離層及環氧膠塗覆的隔離層。
2、施工環境溫度以15~25℃為宜,相對溼度不宜大於80%,溫度低於IO℃(用苯磺醯氯作固化劑應低於17℃)應採取加熱保溫措施,但不能用明火或蒸汽直接加熱。原材料使用溫度不應低於施工環境溫度。
3、工程在施工及養護期間,嚴禁明火併應防水、防曝晒。
4、樹脂、固化劑,稀釋劑等材料應密封儲存在陰涼乾燥處,注意防火。
五、耐腐蝕塗料工程
1、耐腐蝕塗料工程包括用過氯乙烯漆、瀝青漆、酚醛漆、環氧漆和聚氨基甲酸酯漆等塗料塗覆的面層。
2、膩子、底漆、磁漆、清漆配套使用應符合有關規定和產品說明書進行。不同廠不同品種塗料摻和使用,應經試驗確定。過期塗料須經檢驗合格後,方能使用。
3、施工環境溫度以15~30℃為宜,施工後,漆膜應充分乾燥,一般需要自然養護?晝夜以上方可交付使用。在施工及漆膜乾燥過程中,嚴禁明火,並應防火、防塵、防曝晒。
4、耐腐蝕塗料、稀釋劑應密封儲存在陰涼乾燥的場所,注意防火,使用溫度不應低於l0℃。
5、自配漆的填料應乾燥,其耐酸率不應小於94%,細度要求 4900孔/cm2,篩餘不應大於15%。
六、耐酸掏管工程
1、耐酸掏管工程,是指工業汙水排放管道工程。承插式介面掏管用於新敷設管道,套環式介面掏管用於修理管道。
2、掏管敷設有受振動、受壓、穿牆、穿渠和過馬路等部位,應設計保護措施。
3、掏管不得有裂紋、破損,表面釉質應均勻。其耐酸率不應小於94%,吸水率不應大於9%,在2kgf/cm2(1kgf/cm2= 98.0665kPa)水壓下保持5min無滲漏。
4、承插式掏管應按水流方向使承口向上遊,插口向下遊。管道就位要對口找正,嚴格控制軸線、坡度和標高。就位後應防止移動,介面處要防止塵土落人。
5、施工環境溫度不應低於5℃。
七、工程驗收
1、防腐蝕工程驗收包括中間驗收和竣工驗收。未經驗收的工程不得投入生產使用。質量檢查應貫徹自檢、互檢、交接檢查與專業檢查相結合的原則。
2、防腐蝕工程面層以下各層及其他將為後工序覆蓋的部位、部件,在覆蓋前必須進行中間驗收,並填寫隱蔽工程驗收記錄。
3、工程的竣工驗收,必須是該工程的全部工序完成,並經過規定的.養護期後進行。
竣工驗收需提交下列資料:
(1)原材料出廠合格證(或抄件)和其他質量檢驗檔案;
(2)各種耐腐蝕膠泥、砂漿、混凝土、玻璃鋼膠料和塗料的配合比及其主要技術指標的試驗和質量檢驗報告;
(3)設計變更通知單、材料代用的技術核定檔案,以及施工過程中重大問題處理的記錄;
(4)全部隱蔽工程記錄;
(5)掏管工程應提交管線敷設坡度的實測記錄和介面檢漏試驗報告。
4、各類防腐蝕面層應完好無損,與下層結合應牢固;面層的平整度、坡度及塊材面層相鄰塊材的高差應符合有關規範要求,
5、凡驗收不合格的,應予以修理或返工。返修記錄應納入竣工驗收檔案中。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石油化工裝置防腐蝕管理工作,確保生產裝置安全、穩定、長週期執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適用於集團公司、股份公司所屬煉化生產和銷售企業,其它企業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凡受到生產工藝中腐蝕介質或工業大氣、冷卻水、土壤等腐蝕的各類裝置、管道、建構築物等(以下統稱“裝置”)。都必須採取相應的防腐蝕措施。
第四條裝置防腐蝕管理工作是裝置管理的重要環節,是延長裝置使用壽命的重要手段。生產、技術、設計、工程、檢修、研究和供應等部門及使用單位應積極參與和配合裝置管理部門做好裝置的防腐蝕管理工作。
第五條各企業要制定裝置防腐蝕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管理機構和落實責任制,必須有分管領導負責防腐蝕管理工作。裝置管理部門是裝置防腐蝕工作的歸口單位,應有專職技術人員負責管理工作,與使用單位以及生產、技術、設計、工程、檢修、研究、供應等部門形成完整的裝置防腐蝕管理網路。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六條分管領導管理職責
全面負責防腐蝕管理工作,組織制定企業裝置防腐蝕管理規劃,及時聽取防腐蝕管理工作情況的彙報,檢查防腐蝕工作的進展情況,對重大的裝置防腐蝕問題做出決定。
第七條裝置管理部門職責
(一)負責本企業裝置防腐蝕歸口管理工作,組織或參與防腐蝕裝置、設施、措施的設計審查、施工、質量驗收,負責使用維護和檢查維修等工作的全過程管理。
(二)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集團(股份)公司有關防腐蝕管理制度,並結合本企業情況制定裝置防腐蝕管理制度。
(三)應設專職的技術人員,做好裝置防腐蝕工作計劃、方案的制定和技術管理工作。
(四)針對裝置防腐蝕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積極組織有關部門、使用單位和科研單位進行研究、攻關,不斷提高裝置防腐蝕管理工作的水平。
(五)負責本企業裝置防腐蝕管理工作情況的檢查、考核,並及時向主管領導和上級主管部門彙報工作情況。
(六)負責對工藝防腐蝕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跟蹤、檢查和監督,及時將結果反饋給工藝技術管理部門,並上報主管領導。
第七條生產技術管理部門職責
第八條生產技術管理部門職責
(一)負責本企業工藝防腐蝕技術的歸口管理工作。
(二)負責組織工藝防腐蝕方案的審定和藥劑質量的評定及篩選。
(三)負責工藝防腐蝕措施的技術管理,制定和完善工藝防腐蝕措施的工藝卡片、工藝技術規程、崗位操作法,並對實施情況定期進行檢查、考核。
(四)針對工藝防腐蝕工作中出現的問題,積極組織有關部門、使用單位和科研單位進行研究、攻關,不斷提高工藝防腐蝕管理工作的水平。
(五)根據操作規程、操作法,加強操作紀律管理,確保生產裝置安全平穩執行。
第九條工程建設管理部門職責
認真執行國家和上級管理部門的有關標準、規範,監督施工單位嚴格按防腐蝕設計的技術要求進行施工,並組織對施工質量進行驗收,按規定向使用單位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
第十條供應部門職責
(一)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採構裝置、材料、防腐蝕塗料及藥劑,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標準或相關行業標準。
(二)根據相關的質量標準,負責對所購防腐蝕塗料及藥劑的入廠質量檢驗工作,檢驗合格後方可入庫。
第十一條使用單位職責
(一)負責建立裝置防腐蝕技術檔案(臺帳),有真實完整、隨時可查的資料記錄。
(二)認真貫徹執行上級部門有關裝置及工藝防腐蝕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按照防腐蝕工藝要求正確操作和組織生產。
(三)負責裝置及工藝防腐蝕設施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工作。
(四)負責編制裝置腐蝕檢查方案和檢維修方案,並參加施工質量驗收。
(五)負責編制本單位的裝置防腐蝕計劃,負責或配合制定防腐蝕方案。
第十二條設計單位職責
(一)認真按照國家和行業標準,根據所設計裝置的生產工藝、介質的腐蝕情況,合理設計工藝及裝置防腐蝕方案。
(二)及時收集有關防腐蝕的資訊,積極參與防腐蝕技術攻關,不斷提高裝置、工藝防腐蝕設計水平。
第十三條檢修單位職責
負責按有關規程及檢修方案,對防腐蝕裝置進行檢修,並配合做好防腐蝕檢查工作。
第十四條裝置檢測單位職責
根據企業裝置防腐蝕管理工作的要求,做好各類腐蝕監(檢)測工作,建立完整的監(檢)測檔案,為裝置腐蝕狀況的分析判斷提供依據。
第三章防腐蝕設計
第十五條防腐蝕方案設計,必須符合國家、集團(股份)公司有關規範和規定,並選擇有效的防腐蝕技術措施(如耐蝕材料、結構、防腐蝕塗料、襯裡、電化學保護、新增防腐蝕藥劑、工藝防腐蝕等)。
第十六條裝置選材時,應充分考慮腐蝕介質、介質流動狀態、溫度、應力狀況、衝擊載荷等因素,高含硫原油加工裝置還應按sh/t3096《加工高含硫原油重點裝置主要裝置設計選材導則》和《加工高含硫原油部分裝置在用裝置及管道選材指導意見》進行選材。
第十七條在裝置結構設計時,應充分考慮結構對腐蝕的影響。
第十八條當採用防腐蝕新材料、新技術時應進行技術經濟論證。
第四章工程施工
第十九條防腐蝕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必須符合國家、集團(股份)公司有關規範和規定。防腐蝕施工工程,應選擇具有相應防腐蝕施工資質、技術力量和裝備能力,且有良好業績的施工隊伍。
第二十條施工前必須認真做好施工準備工作。
(一)施工前應完成設計技術交底,組織施工圖審查。
(二)施工單位應按要求認真編制施工方案,在異常氣候環境下施工,必須制定相應施工技術措施。
(三)施工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滿足現場施工技術及安全要求。
(四)施工機具必須符合現場施工要求。
(五)防腐蝕施工材料必須滿足設計要求,質量必須達到國家或有關行業標準。對新材料、新產品除必須進行入廠質量檢驗外,還應具有相關部門的技術鑑定證書。
第二十一條施工管理部門和施工單位要認真組織好防腐蝕工程的施工管理工作,應嚴格執行相應的施工工藝和技術規範,確保施工質量和安全。重要防腐蝕工程的施工,應委託具備相應資質的第三方進行質量監理。
第二十二條加強防腐蝕工程專案的質量檢查和驗收。
(一)每道施工工序必須經過中間質量驗收,施工結束後,要進行全面的質量驗收。
(二)防腐蝕工程施工的總承包單位應對工程質量全面負責,工程結束後,必須按要求及時提供完整的竣工資料。
第五章使用與維護
第二十三條各企業和使用部門建立裝置檔案時,必須包括防腐蝕方面的內容。應建立腐蝕資料記錄和腐蝕失效案例記錄等裝置防腐蝕臺帳。
第二十四條凡採用防腐蝕措施的裝置,使用部門必須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當工藝條件發生變化時,應採取相應措施,防止裝置防腐蝕措施失效。
第二十五條對於已有的工藝防腐蝕措施,不得隨意變更,確需變更的,應由使用單位提出方案,經生產技術、裝置管理部門等有關部門稽核同意後方可修改。
第二十六條在工藝操作過程中,應嚴格按工藝技術指標,控制物料中腐蝕性介質的含量,不得超過規定值。防止由於生產工藝波動造成可引起裝置腐蝕加劇的工藝條件(如溫度、介質流動情況、ph值)產生。
第二十七條在裝置停工時,應嚴格按照工藝技術規程,對含腐蝕性介質的裝置進行必要的清洗、中和、鈍化等處理,以防止裝置腐蝕。
第二十八條對裝置非金屬防腐蝕襯裡的維護檢修,應執行shs03058《化工裝置非金屬防腐蝕襯裡維護檢修規程》。
第二十九條重視和加強裝置的表面防腐蝕工作,應根據裝置的腐蝕狀況,按shs01034《裝置及管道油漆檢修規程》要求進行表面防腐蝕處理工作。
第三十條對長期停用的裝置和裝置,應根據其特點採取相應的防腐蝕措施進行保護。
第六章腐蝕檢查與監測
第三十一條為適應加工含硫原油裝置和化工生產裝置防腐蝕的需要,有效防止和控制裝置腐蝕,確保生產裝置安全執行,各企業應根據腐蝕介質沿工藝流程分佈規律,加強裝置腐蝕檢查,建立腐蝕監測網路,為裝置的檢維修、正常執行提供資料。
第三十二條在裝置停工檢修時,應根據腐蝕檢查方案,由有關人員組成腐蝕檢查鑑定小組,對裝置的腐蝕狀況進行詳細檢查和評價,並寫出腐蝕檢查鑑定技術報告。
第三十三條對於易發生腐蝕、可能會對生產和安全帶來嚴重影響的裝置,應建立定期監測制度,包括設定固定監測點,由專門人員定期進行測試。
第三十四條裝置管理部門應根據實際情況編制裝置腐蝕監測布點方案和監測布點圖,建立監測臺帳,及時整理資料,形成系統、完整的監測資料庫,計算腐蝕速率,提出防腐蝕對策。監測可採取掛片、探針、測厚等方法。
第三十五條應針對工藝生產特點,加強對物料中腐蝕性介質含量的監測和分析,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嚴格控制腐蝕性介質的含量。
第三十六條應建立硫化氫等關鍵性腐蝕介質沿流程的分佈檔案,尤其是對部分用高強鋼材料製造且介質中硫化氫含量較高的裝置,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硫化氫含量的取樣分析及資料統計。進入球罐的液化石油氣、丙烯等介質中,硫化氫含量不得大於設計規定指標;當硫化氫含量超過20mg/kg,嚴禁進入鋼材標準抗拉強度≥540mpa製造的儲罐。
第三十七條應對工藝流程中反映裝置腐蝕程度的引數(如鐵離子含量、氯離子含量、ph值等)進行定期分析,並根據分析結果及時調整工藝操作。
第七章工藝防腐蝕管理
第三十八條工藝防腐蝕措施是指為解決石油化工生產過程中,工藝介質對裝置的`腐蝕所採取的工藝防腐蝕方法,包括煉油生產裝置以“一脫三注”為主要內容的工藝防腐蝕措施。
第三十九條各企業要制定加強工藝防腐蝕措施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機構和責任制。企業的生產技術管理部門負責工藝防腐蝕的歸口管理,與裝置管理部門、防腐蝕藥劑的採購(供應)部門、使用部門等共同形成完善的管理網路。
第四十條生產技術管理部門應根據有關規定及本企業具體情況確定工藝防腐蝕的部位、操作引數和技術控制指標,各有關部門必須按要求嚴格執行。工藝防腐蝕的主要控制指標應納入生產工藝平穩率考核。
第四十一條應加強對各種進廠化工原材料中腐蝕介質的檢測分析,對原油應進行含硫量、含氮量、含鹽量、酸值和重金屬含量等指標的檢測分析,以便及時調整工藝防腐蝕方案。
第四十二條生產技術管理部門應加強生產裝置工藝技術檔案、操作規程、操作法,操作紀律等工藝防腐蝕的日常管理,解決工藝防腐蝕措施在操作過程中產生的問題,工藝防腐蝕措施必須在裝置開工及工藝主進料引進裝置的同時啟動,在裝置停工及工藝主進料切斷後方可停運。
第四十三條生產技術管理部門應根據規定選用能滿足工藝生產技術要求的各類工藝防腐蝕藥劑(如破乳劑、緩蝕劑、水處理藥劑等),制定工藝防腐蝕藥劑的質量檢驗標準,有關單位應按標準嚴格進行藥劑質量檢驗工作,防止不合格藥劑進入生產裝置,影響正常生產。
第四十四條裝置管理部門必須對工藝防腐蝕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跟蹤檢查和監督,並將檢查監督結果及時反饋給生產技術部門,為改善工藝防腐蝕效果、篩選防腐蝕藥劑提供可靠依據。
第四十五條生產技術管理部門應定期對工藝防腐蝕設施及防腐蝕藥劑使用的效果進行檢查與考核,並根據裝置管理部門提供的資訊,調整防腐蝕藥劑的型號和供應商。
第八章檢查與考核
第四十六條各企業要逐級落實裝置防腐蝕工作的管理責任。應明確責任人及相應的職責,制定必要的考核辦法,定期對防腐蝕管理工作進行檢查、考核。
第四十七條裝置管理部門每月應對定點測厚等裝置腐蝕監(檢)測情況、裝置防腐設施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第四十八條生產技術管理部門每月應對各裝置有關工藝防腐蝕的技術指標控制情況和防腐蝕藥劑使用、檢驗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九條各企業應根據本制度,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制定企業裝置防腐蝕管理制度。
第五十條本制度由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經營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五十一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為了加強化工裝置反腐蝕工作,防止及緩和生產裝置遭受腐蝕和破壞,延長使用壽命,改善操作環境,保證正常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1.裝置動力管理部門應根據企業裝置和工藝介質情況設專職或兼職的反腐蝕裝置管理員及機構,負責全廠反腐蝕計劃的制訂、實施與反腐蝕技術管理工作。建立反腐蝕檔案、臺帳、卡片。
2.凡受到生產工藝過程中的介質和工業大氣腐蝕的裝置,應按裝置的主次與介質條件,由生產車間會同裝置管理部門共同制訂相應的反腐蝕措施,方可實施。
3.對已採取反腐蝕措施的裝置,不得無故取消與修改。確需變動的,應由使用部門與裝置動力管理部門共同商討決定,並把變動內容列入裝置檔案。
4.使用部門應遵守工藝操作規程,以免因介質條件變化,影響反腐蝕裝置的使用。當工藝條件必須變動時,應會同裝置動力管理部門重新核定反腐蝕措施,並把變動內容列入裝置檔案。
5.企業內生產、基建、技措等專案中的'反腐蝕裝置的施工,在填寫任務書後,應報請裝置動力管理部門審查,經同意後方可交施工單位施工。竣工後應由裝置動力管理部門、施工單位、使用部門共同驗收。
6.企業內的反腐蝕車間(工段、班組)的反腐蝕施工、安裝均應制訂施工操作、安全規程,以確保施工質量與安全生產。裝置動力管理部門應加強反腐蝕工作的監督、檢查和竣工驗收工作。
7.對企業內已採取反腐蝕措施而仍不能獲滿意效果的主要裝置與環境保護設定,應組織力量,研究腐蝕機理,提出改進措施。
8.企業應積極採用反腐蝕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並及時總結經驗,推廣使用。
9.反腐蝕施工應嚴格執行專業部門規定的工時定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