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壓力容器是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實行監察管理的裝置之一,它的管理範圍按國務院釋出的《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國家技術監督局《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規定執行,並遵守的關壓力容器現行規程標準和制度,進行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管理,各單位都應指定專人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章設計
第二條新到的壓力容器都必須有相應資格單位設計,並在藍圖上加蓋設計單位資格印章,否則不能辦理壓力容器使用證和使用。
第三章製造與安裝
第三條製造與安裝:
(一)所有壓力容器都必須在有相應制造資格的單位進行製造,並在藍圖上加蓋製造許可證的印章。
(二)現場組裝的大型容器(如球罐),施工單位應按《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規定,具有相應的製造許可證。
(三)製造單位必須進行全面質量管理。設計總圖上應有設計、校核、稽核人員的簽字,對於第三類中壓容器的.儲存容器,高壓容器和移動式壓力容器應有壓力容器設計技術負責人的批准簽字。
(四)對移動式壓力容器、高壓容器、第三類中壓反應容器和儲存容器,設計單位應向使用單位提供強度計算書。
(五)製造單位應有嚴格的材料入(出)庫管理制度和材料標記轉移管理制度,施焊容器的焊工和無損探傷人員都必須有相應的資格,製造單位應有壓力容器的設計、製造、檢查、試驗、材料質量證明書、無損探傷記錄、水壓、氣密等完整資料。
(六)壓力容器必須的完整的出廠資料,內容如下:
(1)壓力容器產品質量證明書
(2)產品合格證
(3)產品主要受壓元件使用材料一覽表
(4)產品焊接試板力學和彎曲效能檢驗報告
(5)壓力容器外觀及幾何尺寸檢驗報告
(6)焊縫射線檢測報告
(7)焊縫超聲波檢測報告
(8)滲透檢測報告
(9)磁粉檢測報告
(10)熱處理檢驗報告
(11)壓力試驗檢驗報告
(12)產品製造變更報告
(13)鋼板、鍛件超聲波檢測報告
(14)焊縫射線檢測布片評定表
(15)產品監檢證書
(16)產品竣工圖
(17)進口壓力容器應經商檢並出具商檢證書
第四章使用與維護
第四條使用與維護
在壓力容器投用前,必須逐臺登記,取得技術監督局的“壓力容器使用登記證”。
使用單位的主要技術負責人必須對壓力容器的全過程負責,並指定專職技術人員負責壓力容器的管理工作。
壓力容器操作人員需要經壓力容器常規培訓考試合格後才能上崗,並按要求遵守操作規程、崗位責任制及有關規程、制度;定時、定點、定路線進行巡迴檢查,發現異常及時處理,使用單位不得提高原設計規定的工藝條件,嚴禁超溫、超壓、超裝執行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必須有詳細的執行記錄,當容器檢驗和發生異常現象時,應及時地記錄並存入資料檔案。
壓力容器發生下列現象時,操作人員有權立即採取緊急措施並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1)操作壓力、介質溫度或壁溫超過設計許可值,採取措施仍不能恢復正常時;
(2)受壓元件發生裂紋、鼓包、變形、洩漏等危及安全的現象時;
(3)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焊縫開裂,緊韌體損壞難以保證安全執行時;
(4)發生火災等意外事故直接威脅壓力容器安全執行時;
(5)對不符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和有關標準的壓力容器,操作人員有權拒絕使用。
第五章檢修與修理
第五條檢修與修理
(一)壓力容器的使用單位必須按《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則》規定定期進行檢驗。
(二)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應由國家授權的壓力容器檢驗機構進行檢驗評級。壓力容器定期檢驗單位及檢驗人員應取得省級或國家安全監察機構的資格認可和資格鑑定考核合格並接受當地安全監察機構監督。嚴格按照批准與授權的檢驗範圍從事檢驗工作。檢驗單位及檢驗人員應對壓力容器定期檢驗有結果負責。
(三)經過定期檢驗的壓力容器,檢驗單位必須及時出具檢驗報告,評定出壓力容器的安全狀況等級,並經檢驗員和技術總負責簽字後生效,同時指明壓力容器可否繼續使用或需要採取降壓操作監護使用等措施。
(四)壓力容器修理或技術改造,必須經設計部門的同意後保證受壓元件原有有強度和製造質量要求,修復工作完成後,檢驗單位應提供詳細修復資料和報告,使用單位將其存檔。
第六章安全附件
第六條安全附件要求:
(一)安全閥應每年至少要進行定壓檢驗一次,其內容包括清洗、研磨、零件更換、定壓、氣密試驗、耐壓試驗,並做好詳細記錄,出具安全閥定壓報告,經過檢驗合格的安全閥必須有日期的鉛封,由使用單位有關人員和安全部門人員參加試驗。
(二)爆破片應每個大檢修週期更換一次。
(三)壓力錶每年必須檢驗一次,並填上有日期的鉛封。
(四)移動式壓力容器如液化氣鐵路罐車和液化氣汽車罐車,每年年初必須在本廠機動處報檢驗計劃,年底報完成情況,並進行考核。
本制度的解釋權屬。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為加強裝置技術資料的管理,建立裝置技術檔案,以搞好裝置管理的基礎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全公司裝置檔案統一由公司檔案室管理。
第二條:裝置動力部負責管理如下檔案:
1、申請外購裝置的報告、批覆。
2、外購裝置隨機檔案材料(說明書、裝箱單、備件圖冊、合格證等影印件、原件交公司檔案室)。
3、裝置的安裝、試車、除錯記錄。
4、大、中修計劃記錄及檢修任務書及總結材料。
5、裝置三大規程。
6、裝置的執行記錄。各種臺帳、滑潤無定卡、維修費用統計分析,裝置管理主要經濟指標原始資料及統計。
7、裝置事故原始記錄及分析報告。
8、裝置報廢申請報告、批覆、重要裝置報廢鑑定書。
9、外購裝置及備件合同書、協議書。
10、水平衡、電平衡、熱平衡測試報告書。
11、電氣裝置預防性試驗報告書。
12、裝置防腐記錄。
13、水質報告。
14、鍋爐及附件鑑測報告。
15、受壓容器鑑測報告。
16、管網密封檔案。
17、備品備件儲備定額、備件圖冊。
18、主要管網圖(供電、供排水、供氣)。
第三條:工控資料保管及借閱:
1.工控軟體光碟及使用者程式備份光碟須由公司存檔,個人不能儲存。
2.現有的工控機使用者名稱、密碼和使用者程式的使用者名稱、密碼報裝置動力部備案。
3.不得隨意更改工控機使用者名稱、密碼和使用者程式的使用者名稱、密碼,如需更改,需經部門領導批准並及時報裝置動力部備案。
4.工控資料的借閱時間為三天,超過期限需重新辦理借閱手續。
5.工控機的程式維護完畢後,需對程式更改內容作詳細記錄,報裝置動力部備案。
6.非專業維護人員不得退出人機監視畫面。
7.不經部門主管領導批准不得擅自拷貝工控機內使用者程式。
第四條:技術檔案的借閱、保管、鑑定、銷燬等參照公司檔案管理制度執行。
1.應長期儲存的資料有:
⑴國家、地區部門有關工程質量檢測工作的政策、法令、檔案、法規和規定
⑵產品和工程的技術標準、相關標準、參考標準。
⑶檢測規程、規範、大綱、細則、操作規程和方法。
⑷儀器說明書、計量合格證、儀器、裝置的驗收、維修、大修、使用、降級和報廢記錄
⑸儀器裝置明細表和臺帳,產品圖紙、工藝檔案及其他技術資料。
2.其他屬於定期儲存的資料
⑴各類檢測原始記錄,儲存期不超過5年。
⑵各類報告保管期不少於5年。
⑶使用者意見及處理結果,保管期不少於3年。
⑷檢測報告發放登記本,保管期不少於3年。
3.技術資料的保管應遵守以下規定:
⑴與檢測無關人員不得查閱檢測報告和原始記錄。
⑵檢測人員借閱技術資料,需辦理借閱手續。
⑶檢測報告和原始記錄不允許複製。
⑷資料室為使用者保守祕密,否則以違反紀律論處。
4.超過保管期的技術資料,應分門別類造冊登記,經站長批准後才能銷燬。
1、目的和範圍
1.1目的為便於電梯的維護保養,分析電梯故障原因,及時消除電梯事故隱患,瞭解電梯日常管理的進展情況。
1.2範圍規定對電梯所涉有關資料存檔、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人員負責電梯檔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單位檔案室負責電梯檔案的存檔、保管工作。
3、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3.1電梯技術檔案的種類:
a、電梯隨機出廠檔案(包括產品出廠合格證、安裝使用維護保養說明書、電梯主要部件型式試驗報告書、裝箱單、機房井道佈置圖、電氣原理圖接線圖、電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裝示意圖、易損件目錄);
b、電梯開工申報單;
c、電梯安裝施工記錄;
d、竣工驗收報告;
e、特種裝置檢驗檢測機構電梯驗收報告和定期檢驗報告;
f、日常檢查、維護保養記錄,大修、改造記錄及檢驗報告;
g、執行情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h、事故及故障記錄;
i、電梯作業人員培訓記錄;
j、同意註冊的登記表。
3.2電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員及檔案管理人員應認真貫徹國家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檔案、資料的接收、登記、整理、保管、借閱等事宜,為電梯的安全執行提供準確的資訊資料。
3.3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應監督電梯作業人員作好各種記錄,及時將各種記錄移送檔案部門保管。
3.4電梯安全管理人員每月應將各種記錄送交檔案管理部門保管。
3.5有關人員部門需借用電梯資料的應經電梯安全管理人員同意簽署意見後向檔案管理部門借閱,並按規定作好借閱登記手續,按時歸還借閱資料。
3.6電梯的各種資料應按年度由檔案管理部門裝訂成冊。
3.7電梯相關資料的銷燬應經電梯安全管理人員的允許才可進行。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司檔案工作的管理,進一步完善公司的規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生產技術檔案工作人員全面負責公司工藝、技術檔案的管理工作,按照集中、統一的管理原則,對公司各車間、科室所形成的各類工藝、技術檔案實行集中統一管理。
第三條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執行《檔案法及有關檔案工作的條例及法規》,認真做好檔案的保密、儲存工作,確保工藝、技術檔案的完整、系統和安全。
第四條對所收集的工藝、技術檔案要認真核對,並認真填寫詳細的收集登記表,認真履行雙方經辦人簽字手續。
第五條檔案管理人員要嚴格把好案卷的質量關,遵循檔案的形成規律,保持檔案內容的有機聯絡,分類清楚、組卷合理、完善、準確、系統,標題要簡明扼要,裝訂整潔美觀。
第六條工藝、技術檔案的查閱和借閱:
1、查閱:
⑴公司內部科室、車間與所查閱的工藝、技術檔案有直接關係的,可以經安全生產部主任同意,並在《查閱登記表》上寫明所查閱的檔案檔名稱、查閱時間,最後簽字備案。
⑵非本公司人員查閱工藝、技術檔案,必須經主管副總批准認可,比較重要的工藝、技術檔案檔案必須經總經理簽字批准,並在《查閱登記表》上寫明所查閱檔案的檔名稱、查閱時間,最後寫明查閱人的所在單位、姓名。
2、借閱:
公司所有工藝、技術檔案只准在檔案室內查閱,一律不準借出。如有特殊情況,必須經公司生產副總和公司總經理簽字同意。
第七條工藝、技術檔案管理人員每半年對所管轄的檔案檔案進行一次檢查和鑑定工作,對查出的破損檔案檔案要及時修補或影印,確保檔案檔案的完好率達100%。
第八條嚴格按“五防”要求做好檔案檔案的管理工作,“五防”即:防潮、防丟失、防洩密、防損壞、防蟲蝕。
第九條檔案管理人員必須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做好自己的工作,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素質,做到文明服務、嚴格管理,否則按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為確保技術資料的完整、全面,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條加強技術檔案的管理,積極開展技術檔案的利用工作,使技術檔案更好地為設計、生產施工、建設和科學技術研究服務。
第二條對全礦在生產技術、基本建設和科學技術研究等活動中所產生的各種技術檔案、技術檔案和技術圖紙資料,由生產科統一管理。
第三條技術檔案工作的主要任務是:收集、整理、保管、鑑定、統計和及時準確的提供利用技術檔案和科技資料。
第四條技術檔案管理人員,要努力鑽研業務和刻苦學習技術檔案管理基礎知識,不斷提高業務管理水平,堅持做到三個面向:即面向生產;面向科研和設計;面向基層。
第五條生產技術方面應歸檔下列資料:
1.全礦總體及遠景規劃方案的設計(包括文字、附表、圖件)材料等;
2.有關全礦安全技術方面和技措檔案資料;
3.礦井設計、採區開拓設計資料及概(預)算書,設計更改檔案資料;
4.採煤、掘進施工設計、作業規程及採掘計劃安排;
5.礦井井下主要硐室設計資料;
6.礦井有關主要井巷保護的技術檔案資料;
7.有關礦井生產能力核定、調查、總結報告等;
8.有關永久巷道維護和支架形式,選用情況的技術分析總結材料;
9.有關採區報廢及報廢井巷的檔案材料;
10.重大生產技術性事故調查、檢查報告;
11.礦井災害預防及處理計劃的編制、上報、批覆和實施的有關檔案、資料圖紙;
12.有關礦井調整、改造的方案設計及檔案;
13.有關礦井通風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包括通風、設計通風系統圖紙、通風系統的改造、調整、反風演習安排及總結);
14.有關防治瓦斯方面的技術檔案資料(包括瓦斯等級鑑定、計算基礎、分析化驗資料。以及防治瓦斯的有關設計、措施等)
15.各單項、單位工程施工組織設計、開工、竣工、驗收報告檔案、圖紙和原始記錄、隱蔽工程資料圖紙;
16.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資料和記錄;
17.雙革和技術推廣安排、總結及鑑定檔案、資料、圖紙。
第六條測量方面應歸檔以下資料:
1.礦井範圍內的區域地形圖;
2.工業廣場平面圖;
3.井上、下對照圖;
4.礦井生產(開拓工程)交換圖;
5.測量規程規定的礦山八大圖紙的底圖;
6.地形原圖;7.大型貫通測量預計誤差設計,成果分析及總結;
8.地面三角點、水準點及三角網點、水準網點成果表;
9.地形控制測量成果記錄;
10.井下各級導線、水準測量計算成果;
11.井口位置座標表及近井點座標表;
12.各種管路定線和主要機械安裝測量記錄,檢查測量記錄;
13.經緯儀測量手簿;
14.主要巷道佈置圖;
15.採掘工程及採掘工作面佈置圖;
16.裝置、儀器、檔案管理卡片(200元以上的);
17.地面巖移觀測記錄、設計、分析、總結資料。
第七條地質方面應歸檔以下資料:
1.全礦井範圍內的地形地質圖;
2.有關地質勘探成果資料(普查、詳查、精查、地質報告及修改地質報告和審批檔案);
3.地質工作原始記錄,包括井筒及巷道素描;
4.水文地質資料及圖紙;
5.採掘、開拓地質說明書;
6.有關礦井儲量動態、開採量、損失量、回採率和儲量平衡表等檔案、資料、圖紙。
7.儲量動態和損失量年報;
8.三量動態報表;
9.各種地質剖面圖、地層綜合性柱狀圖、鑽孔位置圖、煤層底板等高線圖;
10.岩石標本及有關資料。
第八條地面基本建設方面應歸以下資料:
1.各工程專案的設計基礎資料;
2.各工程專案的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設計、施工組織、說明書、(概)預算書及設計修改補充檔案、圖紙;
3.標準設計圖紙、預算書、經濟技術指標及有關技術檔案資料;
4.委託外地設計的委託設計協議書及有關資料;
5.各單項工程開工報告、甲乙雙方施工合同、地耐力、上質複查等檔案資料;
6.合理化建議、修改設計和工程更改檔案;
7.安全及質量事故報告;
8.防寒、防訊記錄、隱蔽工程記錄;
9.工程質量記錄;
10.停建、緩建、復工專案批准書;
11.竣工驗收鑑定及驗收報告;
12.竣工技術總結、竣工報告;
13.竣工決算書;
14.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分析。
第九條科學技術研究書籍、雜誌應歸檔以下資料:
1.科技成果檔案,發明創造、技術革新、技術革命方面的經驗總結、彙編、論文及鑑定報告等檔案資料;
2.技術交流、科研現場會議決議、檔案;
3.雙革及技術推廣安排意見、設計、施工措施、總結、鑑定報告;
4.有關地面、井下工程概(預)算、決算書;
5.有關機電、生產技術、土建、科研等技術方面書籍、雜誌資料;
6.有關重大技術方面的生產事故調查、報告及上報處理意見、總結報告等。
第十條生產技術方面的各種報表、記錄、圖紙,每半年歸檔一次,須在每年元月、七月(上半年)內歸檔、重要專題記錄隨時歸檔。
第十一條基本建設的圖紙、證件,在該工程竣工投入生產,交付使用後的一月內歸檔。
第十二條在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歸檔的同時,要求個人對以前借用或下發的有關技術資料、設計檔案、裝置說明書、科技書籍等應主動清退移交,積極配合技術檔案管理人員,做好資料歸檔回收工作。第十三條對於在科技檔案整理過程中,能夠積極主動移交歸還資料、並做出顯著成績者,應按歸還資料的價值不同給予表揚和獎勵,而對隱藏資料和影響歸檔工作者,要查明情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第十四條各科室對在生產、基建、科研等活動中所形成的科技檔案資料(包括圖紙、表、文字材料等)由工程負責人按照科技檔案的自然形成規律,保持科技資料的有機聯絡,進行收集整理成套,按期向技術檔案管理人員移交歸檔,不得私自留存或銷燬。
第十五條對移交來的技術檔案,要及時登記,並分門別類,系統整理和科學編目,使之條理化、系統化,並應標明保管期限和機密程度。
第十六條對基層建設和技措、大修各項工程(特別是隱蔽工程)必須有記錄,有完整、系統、準確的開竣工資料,並要做到圖物相符、資料齊全,否則不予驗收和不能報工程完成。
第十七條每年對技術檔案的存放、保管狀況和提供利用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每三年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檔案鑑定委員和領導小組成員,對技術檔案進行復查、鑑定,對無儲存價值的檔案進行剝除銷燬工作。
第十八條借閱時間最長一個星期,到期不能歸還者,應到技術檔案室辦理借閱延期手續,否則應追回檔案,停止使用。
第十九條借出檔案,必須保持齊全、整潔,不得隨意更改、抽頁或填寫內容。
第二十條借閱者在歸還檔案時,如有損壞或缺頁現象應由借用單位或個人負責賠償,並追究其責任。
第二十一條對於絕密技術檔案一律不向外借,可憑介紹信在檔案室查閱,並應保守機密。
第二十二條外單位借閱人員,必須持本單位介紹信,經礦領導批准,技術檔案管理人員登記後,方可借用。
一、裝置技術資料、技術檔案是管好、用好、修好裝置的依據,也是反映企業裝置技術狀況和裝置經濟效益的體現。裝置技術資料、檔案材料的收集、整理,要加強這方面的管理工作。
二、裝置部在辦完裝置驗收手續移交使用時,必須按照規定逐臺統一編號,建立裝置卡片和臺帳;建立裝置檔案,要做到隨機附件和技術資料齊全;進口裝置的技術資料應及時全套翻譯入檔;每年進行復查核實,做到帳帳相符,帳、物、卡相符。
三、裝置技術檔案、裝置管理記錄包括:
裝置的技術檔案:
1、主要裝置的技術標準、質量標準和圖紙。
2、裝置購置、更新改造、裝置修理檔案、修理專案的論證報告,技術協議和合同。
3、裝置使用說明書、維修手冊、配件目錄、出廠合格證、裝箱單等。
4、裝置驗收記錄。
5、裝置安裝、除錯和試執行記錄。
6、裝置調撥、售出記錄。
7、裝置事故記錄、調查報告、處理結果。
裝置的管理記錄:
1、裝置的運轉(執行)記錄。
2、裝置運轉(執行)檔案。
3、裝置狀態監測記錄。
4、裝置管理檢查評比記錄。
5、裝置管理活動記錄。
6、裝置維修保養計劃及相關記錄。
7、非標機械加工計劃及相關記錄。
建立和及時維護裝置管理資訊系統,定期審查彙總裝置報表並進行分析,做到及時發現問題。主要包括:
1、裝置基礎資料庫。
2、裝置運轉記錄資料庫。
3、裝置維修記錄資料庫。
4、裝置狀態監測記錄資料庫。
5、裝置潤滑檢測及換油資料庫。
定期上報裝置管理報表。
1、主要裝置經濟技術指標季報和年報。
2、主要裝置技術狀況年報。
3、十五項總體指標年報。
4、主要裝置事故統計報表。
四、要根據裝置技術資料、檔案材料的管理要求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要有一名專職或兼職的裝置資料員,負責裝置技術基礎資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2、裝置部建立的裝置執行檔案包括:
(1)動、靜裝置臺帳和靜密封點臺帳
(2)主要裝置要建立裝置技術檔案和裝置缺陷記錄
(3)鍋爐及壓力容器檔案:按國家勞動部頒發的壓力容器安全技術檢查規程建立。
(4)裝置防腐檔案:包括防腐工作記錄和技術報告
(5)裝置考核指標記錄:包括裝置完好率綜合指標原始記錄
(6)檢修資料:包括檢修規程,重大檢修方案、裝置檢修試驗與技術鑑定記錄、大檢修變更記錄、各種檢修計劃、檢修記錄和裝置檢修驗收記錄等
(7)主要裝置事故記錄
(8)裝置潤滑、裝置用水管理臺帳
3、裝置資料員要經常深入班組,檢查核實各項記錄,及時糾正資料錄取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4、每月定期向公司生產執行部上報裝置管理報表,具體為:
(1)裝置修理費用臺帳
(2)裝置執行統計報表
(3)裝置故障統計臺帳
(4)裝置備品備件庫存及使用臺帳
(5)裝置潤滑記錄
五、公司生產中心每年12月初要組織全公司範圍內的裝置帳、物、卡符合大檢查,對存在問題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要進行處罰。
大型精密儀器裝置價格昂貴,操作複雜,維修、檢修難度大,所以作好日常技術檔案管理工作,對發揮大型精密儀器裝置的作用至關重要。參照《鄭州大學精密貴重儀器裝置管理辦法》制定本管理制度。本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三部分。
一、儀器裝置建檔範圍:
凡使用方向是教學或科研的大型精密儀器裝置(包括國家科委統一管理的23種),單價超過人民幣10萬元(含10萬元)的儀器裝置,均要建立健全技術檔案。
二、歸檔內容:
1.購置前的資料:
①編制採購計劃的調查資料,包括同類產品的說明書,價格表等;
②選型的可行性論證報告及論證意見;
③批准檔案;
2.訂貨後資料:
①訂貨合同,包括訂購清單及合同條款;
②廠家提供的安裝圖紙資料;
③到貨通知;
④提貨單副本;
⑤保險憑證;
⑥發票副本;
3.驗收中的資料:
①裝箱單與合同訂購數的複核記錄;
②產品出廠合格證及校驗單;
③說明書、線路圖及技術資料;
④安裝、除錯及驗收中的記錄、報告及總結;
⑤商檢局的商檢證明及索賠報告。
4.使用中的資料:
①規章制度,包括操作規程,使用管理制度,維護保養辦法,事故自理辦法等;
②工作日記,包括使用及維修等記錄;
③修理記錄,包括事故報告,故障報告,故障分析,修理計劃,更換零件記錄及驗收報告,事故處理意見等;
④校驗及計量記錄。
5.考核、評價及評比記錄:
①每學期承擔的教學實驗任務、包括本科生、研究生的實驗課,實驗專案及論文題目的名稱,實驗學時數及實驗學生人數等;
②年承擔的科研任務包括科研專案,論文題目、得獎專案的名稱及數量等;
③科技服務任務包括測試樣品數及科技服務收益;
④培訓任務,包括培訓批數,每批培訓人數,起迄日期及收益;
⑤年使用機時,根據工作日誌,按月、按季、按年分別統計實驗教學、科研及對外服務所使用機時,並計算年使用率。
三、檔案的管理
大型精密儀器裝置的技術檔案,要有專人(或兼職)負責技術檔案的日常管理工作。為了維護技術檔案的系統性、完整性,各實驗室每年必須將有價值的資料及時上報歸檔。經檢查,對有遺漏或缺少的,責成補齊。實驗教學中心每年要進行不定期抽查。新購置的大型精密儀器裝置要及時建立檔案。凡需借閱技術檔案的單位和個人,均要辦理必要的手續,使用者要妥善保管不得損壞和遺失,用後及時歸還。
1目的和範圍
為便於電梯的維護保養,分析電梯故障原因,及時消除電梯事故隱患,瞭解電梯日常管理的進展情況。規定了對電梯所涉有關資料存檔、保管、借用等方面的要求。
2職責
電梯安全管理員負責電梯檔案的收集、管理工作,單位檔案室負責電梯檔案的存檔、保管工作。
3安全技術檔案的管理制度
3.1安全技術檔案至少包括以下內容:
a) 《特種裝置使用登記表》;
b)裝置及其零部件、安全保護裝置的產品技術檔案;
c)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的有關資料、報告;
d)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
e)安裝、改造、重大維修監督檢驗報告,定期檢驗報告;
f)裝置執行故障與事故記錄。
日常檢查與使用狀況記錄、維保記錄、年度自行檢查記錄或者報告、應急救援演習記錄,定期檢驗報告,裝置執行故障記錄至少儲存2年,其他資料應當長期儲存。
3.2安全管理員及檔案管理員應認真貫徹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檔案、資料的接收、登記、整理、保管、借閱等事宜,為電梯的安全執行提供準確的資訊資料。
3.3電梯安全管理員應監督電梯作業人員做好各種記錄,及時將各種記錄移送檔案部門保管。
3.4電梯安全管理員每月應將各種記錄送交檔案管理部門保管。
3.5有關人員部門需借用電梯資料的應經電梯安全管理員同意簽署意見後向檔案管理部門借閱,並按規定做好借閱登記手續,按時歸還借閱資料。
3.6電梯的各種資料應按年度由檔案管理部門裝訂成冊。
3.7電梯相關資料的銷燬應經電梯安全管理員的允許才可進行。
一、總則:
1、為建立、健全公司技術檔案工作,完整地儲存和科學地管理公司的技術檔案,充分發揮技術檔案在公司建設和發展中的作用,更好地為公司各生產技術部門服務。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2、本公司技術檔案是指各技術部門(包括車間)在生產技術、科研成果、質量、裝置、基建等技術活動中形成的應當歸檔儲存的圖紙、圖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術資料以及外來、外購的圖紙、資料、圖書等。
3、公司技術職能部門、車間要把技術檔案工作納入本單位的技術業務管理工作中,保證其技術檔案材料的積累,達到收集齊全、整理系統,並按制度及時歸檔。以保證全公司技術檔案工作的順利開展。
4、按照集中統一管理技術檔案的基本原則,公司技術部設立綜合檔案室,並配備專職人員管理。綜合檔案室在技術主管的直接領導下,集中統一管理全公司的生產、開發、質量、裝置、基建等技術檔案。建立、健全技術檔案工作,達到全公司技術檔案的完整、準確、系統、安全和有效利用。
二、技術檔案資料的歸檔:
1、每一個技術專案完成或告一段落後,都要有完整、準確、系統的技術檔案資料,並按公司形成技術檔案資料的歸檔範圍和要求,將所形成的技術檔案資料加以系統的整理,組成保管單位(卷、代、冊、盒),由技術主管審查後及時向公司綜合檔案室移交歸檔。
2、各部門或技術人員在移交技術檔案或技術檔案資料時,交接雙方應按規定辦理交接手續(參見PD423《檔案控制程式》表碼PD423—02),簽字歸檔備查。凡不符合組卷要求或技術檔案資料不全的,管理人員有權拒絕接收。
3、凡需歸檔的技術檔案資料,應儘量符合國標、部標和企業標準的規定。做到書寫材料優良,字跡工整,圖紙按規格繪製,圖樣清晰。嚴禁用鉛筆、圓珠筆和複寫紙列印。
4、凡各部門形成的圖紙類檔案,應描制底圖一份,並經技術責任簽字後,向檔案室移交歸檔。
5、凡外來、外購回公司的圖紙資料,隨儀器、裝置入廠的圖紙、使用說明書、電氣線路圖等在開封前,有關單位必須通知資料管理人員參加清點,如數歸檔。在未辦理借閱使用手續前任何人不得據為私有或拿走。
三、綜合檔案室的任務和管理人員的職責:
1、綜合檔案室的任務:
(1)集中、統一、科學地管理好技術檔案,維護技術檔案的完整、系統、準確和安全,並及時、準確地提供利用。因工作嚴重失職,造成技術檔案原件遺失、缺漏、汙損破壞至無法使用、借出無法收回等,管理人員應負主要責任,嚴重者調離崗位。
(2)協助各部門和有關技術人員做好技術檔案資料的形成積累和正確地整理、立卷歸檔工作。
(3)承擔技術檔案資料的接收、複製、借閱、發放和建檔,提供技術資料為全公司有關單位和技術人員服務。
2、技術檔案管理人員的職責:
(1)認真貫徹公司技術檔案工作的方針政策。鑽研業務,提高管理水平,保證技術檔案工作任務的完成。積極主動地為生產、開發提供技術資料。
(2)科學地管理全公司技術檔案,承辦技術資料和技術檔案的接收、分類、編目、登記、保管、複製、借閱、發放、鑑定、統計以及繪製檢索工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