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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置維修相關制度(精選23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17W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1

1、裝置管理制度範圍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精選23篇)

1.1本裝置管理制度規定公司所有的為實現產品的符合性所需的裝置的管理和管理職責,以及對這些裝置的更新、移裝、使用、點檢、檢修、保養、報廢、封存等的管理要求。本制度對公司內所有裝置的管理必須遵守相關國家標準及行業標準。

2、目的

2.1通過對裝置的有效的綜合管理、使用和維護,使裝置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滿足產品生產要求。

3、職責

3.1工藝裝置部是裝置管理的歸口部門,負責裝置的更新改造、使用維護管理以及裝置的資產管理,裝置所需要的能源動力管理等。

3.2各分廠、車間、科室和物資處等使用單位負責相關裝置日常維護、保養和管理。

4、裝置資產管理

4.1由工藝裝置部對所屬裝置資產進行綜合管理,逐臺編號,建立裝置臺帳。

5、裝置的更新

5.1裝置更新的原則是為提高公司裝備素質,符合產品生產要求,減輕生產工人的勞動強度,提高勞動生產率。公司內正常的裝置更新工作於每年6月由各分廠、車間提出申請,報工藝裝置部。工藝裝置部應根據所掌握的裝置技術狀態,綜合工藝上、質量上的要求,提出下年度的裝置更新計劃,並納入公司年度綜合計劃中執行。由工藝裝置部負責實施 。

6、新增裝置的管理

6.1新增裝置流程:裝置使用部門根據目前裝置使用不滿足生產或需要更新的情況下,向工藝裝置部提出申請,詳述購置理由、產品加工物件、裝置效能規範、投產後能達到的利用程度。工藝裝置部根據裝置需要單位所提的申請進行可行性方面的技術調查。經相關部門審批及總經理批准後由採購部門進行購置。

6.2新裝置進廠後,由工藝裝置部與使用部門共同開箱,裝置的安裝除錯由工藝裝置部負責,使用部門配合,重點關鍵裝置由工藝裝置部安排或委託專業安裝單位進行。

6.3新裝置安裝除錯後,經生產工藝驗證合格後,由工藝裝置部辦理《裝置安裝驗收移交單》。正式移交使用部門,裝置管理人員及時制訂相應的裝置保養及相關資料。裝置檔案由工藝裝置部統一管理。

6.4自制裝置的驗收:構成固定資產的裝置,在製造完工後,工藝裝置部與使用部門進行驗收。自制裝置驗收時必須有相應的圖紙、說明書、精度檢驗單等資料齊全並符合國家驗收標準或行業標準。自制特種裝置驗收應由具備專業資質的機構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安全標誌後方可使用。驗收合格後,裝置檔案由工藝裝置部統一管理。

7、裝置的移裝

7.1裝置的移裝:應根據生產工藝的要求,應由遷入車間提出申請報告,經生產部領導批准後,報工藝裝置部方可進行。裝置的移裝過程中的安裝事宜,由工藝裝置部負責,使用部門配合實施。

8、裝置的封存管理

8.1對閒置或連續停用三個月以上完好的生產裝置,所屬車間要填寫《裝置封存(啟用)申請單》。經工藝裝置部批准後,方可封存。

8.2使用部門對封存裝置應做到斷電、斷油、斷水等,將裝置保養好,塗上防鏽油料,套上機床罩,掛上封存牌。裝置封存期間,要指定專人定期檢查和保養,不準任意拆卸裝置及零部件。

8.3使用部門要求將封存裝置啟用時,應填寫《裝置封存(啟用)申請單》;工藝裝置部批准後,方能啟封投產。

9、裝置的報廢

9.1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按規定申請報廢。

9.1.1超過使用年限、主要結構陳舊、精度低劣、生產效率低,且不能改裝利用或大修雖能恢復精度,但經濟上不如更新合算者。

9.1.2使用年限未到,但不能遷移的裝置,因建築物改造或工藝佈局必須拆毀者。

9.1.3裝置損耗嚴重,大修後效能精度仍不能滿足工藝要求者。

9.1.4腐蝕過甚,絕緣老化,磁性失效,效能低劣且無修復價值者或易發生危險者。

9.1.5因事故或其他災害,使裝置遭受嚴重損耗無修復價值者。

9.1.6國家規定的淘汰產品。

9.2裝置報廢的審批:

9.2.1凡符合報廢條件的裝置,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報工藝裝置部填寫《裝置報廢申請單》,經公司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方可報廢裝置。裝置未經批准報廢前,任何部門不得拆卸、挪用其零部件和自行報廢處理。

10、裝置的使用管理

10.1新上崗、轉崗、調入的裝置操作人員在使用裝置前,必須對其進行教育,學習裝置的結構效能、技術規範、安全操作規程、維護保養知識等基本常識。在師傅的指導下,學習實際操作技術,熟悉使用裝置的效能和技術規範。

10.2使用部門負責裝置的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和精心維護,並對其保持完好和有效利用負直接責任。所有重點關鍵裝置,實行憑證操作制度。

10.3操作人員必須熟悉裝置的結構、效能、掌握裝置的使用要求才能獨立操作。

10.4所有操作人員必須遵守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合理潤滑,合理使用裝置,搞好日常點檢及保養,做到“三好四會”,即“用好裝置、管好裝置、修好裝置;會使用、會維護、會點檢、會緊急處理裝置故障”。生產中不允許精機粗用,大機小用。嚴禁裝置超負荷超規範使用,嚴禁裝置運轉中變速,不準在軌道上放工具、零件、坯料等物品,更不準隨意拆除安全裝置及零部件,動力供應中斷時應立即關閉裝置的各種開關,將工作機構返回起點裝置,手柄、手把返回正常位置。

10.5確因生產需要,必須要在裝置上進行超負荷、超規範及精機粗用時,應由使用部門提出防範措施,同時報工藝裝置部審查,經工藝裝置部領導批准後方可實施。未經批准,操作人員有權禁止使用裝置。

11、裝置的點檢及維護保養

11.1裝置使用部門按《裝置點檢及維護保養規定》進行實施。

11.1.1裝置的日常點檢:班前由操作人員,根據裝置日常點檢表內容對相應裝置進行認真檢查並做好記錄,使裝置經常保持清潔、整齊、潤滑、安全,班中發生故障,應及時給予排除。

11.1.2裝置一級保養:以操作人員為主,檢修人員為輔,根據《裝置一級保養指導書》對相應裝置進行保養。一級保養原則上每週週六進行一次。保養完後按規定填寫《裝置保養記錄》,保養過程中如有對裝置進行維修則按規定填寫《裝置維修記錄單》,並統一交於工藝裝置部管理存檔。

11.1.3裝置二級保養:以檢修人員為主,操作人員為輔,根據《裝置二級保養指導書》對相應裝置進行保養。原則上每季季度末進行一次。保養完後按規定填寫《裝置保養記錄》,保養過程中如有對裝置進行維修則按規定填寫《裝置維修記錄單》,並統一交於工藝裝置部管理存檔。

11.1.4裝置三級保養:以檢修人員為主,使用部門相配合。生產裝置的精度及工藝驗證是產品質量及效率的保證。根據《裝置三級保養指導書》於每年6月至8月各車間應對本車間生產裝置進行保養並全面大檢修。裝置三級保養及大檢修由工藝裝置部組織實施。裝置三級保養及大檢修與生產發生矛盾時,應根據“先維修後生產”的原則合理安排。裝置三級保養及大檢修完工後,經使用部門確認,填寫《裝置保養記錄》與《裝置大檢修單》,並交工藝裝置部歸檔。

12、精、大、稀、重點關鍵裝置管理

12.1精密、大型、稀有、重點關鍵裝置是本公司生產中的重要裝置,必須嚴格執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根據“保養指導書”實行強制保養制度,以確保裝置的完好執行。操作工人必須遵守裝置的規程,合理潤滑裝置,合理使用裝置,生產中嚴禁超負荷和拼裝置。發現問題逐級反應及時解決。使用部門應每年進行一次裝置精度普查,報工藝裝置部備查。

13、裝置的潤滑管理

13.1裝置的潤滑管理工作是裝置維護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裝置正常運轉,防止事故發生,減少機件磨損,延長使用壽命,提高裝置的生產效率和加工精度的有力措施。

13.2認真貫徹裝置潤滑的“五定”工作,即定人、定點、定質、定量、定期。各車間應做好裝置的定期換油工作,同時做好廢油回收工作,做到分類油質分類回收。

14、裝置檔案管理

14.1公司所有裝置的檔案資料(包括訂購合同、製造商的技術檔案、使用說明書、合格證明書、裝箱單、保修單及相關附件等)統一由工藝裝置部管理。

14.2凡是需要裝置資料的部門應到工藝裝置部借用,並按時歸還。

15、裝置考核管理

15.1保證裝置進行有效的管理,使裝置保持良好的狀態,滿足使用要求,對裝置使用部門按《裝置管理工作考核制度》進行實施。

16、報表資料統計

16.1裝置的登記和統計是反映企業裝置的動態變化。它的意義就是為了確保公司財產完整,充分發揮裝置的使用效率。必須準確掌握裝置動態狀況,使之得到合理的使用、維護、保養。

本制度於20xx年一月一日起實施。本制度與上級規定有牴觸時,按上級規定執行。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2

裝置管理與維修制度之相關制度和職責,第一條機械學院實訓中心一切裝置均屬裝置管理範圍,其中包括從參與選購、安裝使用、報廢等全過程的管理工作。第二條裝置的管理、維修與技術安全由中心副主任負責,中心資產員協助。機械維修由李輝...

第一條 機械學院實訓中心一切裝置均屬裝置管理範圍,其中包括從參與選購、安裝使用、報廢等全過程的管理工作。

第二條 裝置的管理、維修與技術安全由中心副主任負責,中心資產員協助。機械維修由李輝負責,電氣維修由江勇負責。

第三條 中心裝置屬固定資產範疇的,由資產員建立檔案,其中包括統一編號、調入、調出、封存、報廢手續、驗收記錄歷次安裝記錄,備件圖冊,定期精度檢查和事故報告等。上述技術資料由資產員管理。

第四條 新進裝置以分管主任、資產員、裝置維修員為主進行查收。安裝、試車、辦理驗收和移交手續。使用保修期內引起故障,由分管主任出面與製造單位聯絡修理。保修期外由分管主任安排維修。

第五條 裝置的改造由維修員提出改造計劃及技術資料,由分管主任同意,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意。(重大專案由中心主任同意)。

第六條 裝置的封存、報廢手續由資產員辦理,中心主任同意後,報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執行。

第七條 裝置實行定人定機(包括外來人員),不經批准不得隨意動用他人裝置。起用封存裝置由中心主任同意方可。

第八條 裝置操作者要做到三好(管好、修好、用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小故障),要按規定搞好裝置日常維護和一、二級保養,使裝置經常保持整齊、整潔、潤滑、安全最佳技術狀態,並參加裝置管理、試車和驗收工作,要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嚴禁超負荷和不合理使用裝置。

第九條 日常維修保養是操作人員每天例行的保養,應在班前、班中、班後認真檢查,擦試裝置各部位和注油保養,使裝置按要求經常潤滑、清潔,班中發生小故障應及時排除。

第十條 裝置日常保養、維護檢查,資產員和維修人員至少每週抽查一次,做好檢查記錄,每月由分管主任和資產員、維修員對全中心裝置檢查一次,並做出評定意見。

第十一條 日常保養要達到:

1、清潔:每班後,必須擦拭裝置各部位,及各傳動件,工具櫃、電氣櫃清除鐵屑灰塵,做到表面及死角無油垢,無鏽蝕,床身無黃袍,機床周圍清潔乾淨。

2、潤滑:各油路暢通,油標清晰,油位符合要求,機床擦後按規定注油,機床開動前按規定檢查各部位並注油。

3、整齊:工夾量具、隨機附件,擦拭乾淨,放置適當位置,排列整齊。

4、安全:上班前檢查各手柄位置是否正確,刀具裝夾是否牢固,易鬆動部位是否可靠,電氣部分有無破損及漏電,班後切斷電源,裝置防護設施必須安全無損壞,安全保護裝置要靈敏可靠。

第十二條 三個月裝置進行一次一級保養,以操作者為主,維修員為輔,對裝置進行區域性解體清洗。十二個月進行一次二級保養,以維修員為主,操作者為輔對裝置進行全面清洗。部分解體檢查和區域性修理,更換部分易損件,保證機器正常運轉。

第十三條 中心裝置的維修和二保計劃,由分管主任安排下達計劃。

第十四條 每次裝置修理後,由資產員、維修員和操作者驗收,同時維修人員作好記錄,資產員作好工作量考核統計。

第十五條 備件由倉庫建帳保管,辦理領用手續後方可發放。

第十六條 維修人員建立維修記錄,資產員定期檢查記錄。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3

1目的

為加強裝置的安全生產管理,提高公司裝置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安全生產意識,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管理的、機械、動力等裝置的安全生產管理。

3管理職責

4工作程式

基礎管理

裝置操作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才能操作相應裝置,專用裝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並經管理處裝置科同意後才能操作相應裝置。

特種車輛的操作人員、電工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取得有關部門核發的特種作業操作證才能上崗。

裝置操作人員必須遵守相應裝置的安全操作規程。

裝置操作人員必須遵守本單位有關裝置管理的辦法、制度和規定。

技術生產部要經常利用各種會議、書刊、標語等形式宣傳黨和國家關於機械裝置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以及機械裝置安全生產技術知識和標準。

技術生產部每月定期組織裝置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學習,並做好記錄,督促操作人員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製度,參加各種安全生產活動。

責任事故範圍

責任機械事故:凡下列原因引起的機械非正常損壞或損失,造成機械技術性能下降,使用壽命縮短均屬責任事故。

a)不按規定加註(更換)潤滑油、冷卻液,造成裝置損壞的。

b)因能檢查到的部位(螺絲、螺母、銷釘、鍵及連線杆)鬆動、脫落而造成裝置損壞的。

c)由於外部因素(工具、螺絲、雜物)等物件遺落在裝置內而影響裝置正常運轉,造成裝置損壞的。

d)裝置運轉超過核定速度或核定載荷,造成裝置損壞的。

e)違反裝置安全操作規程,違章操作造成裝置損壞的。

f)非本裝置定崗人員操作裝置,造成損壞的。

g)裝置在運轉中發現異常現象而不停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裝置損壞的,或操作人員擅自離開崗位,不能及時發現事故隱患,造成裝置損壞的。

h)裝置管理員及維修人員在裝置檢查中發現事故隱患,裝置操作人員接到通知後不及時排除造成裝置損壞的。

i)指揮人員或主管領導強迫工人違反機械效能或操作規程進行危險作業,使機械在惡劣環境中工作造成裝置損壞的。

j)裝置自然事故隱瞞或拖延不報者,經檢查發現後按責任事故處理。

非責任事故,凡因自然災害或不可抗拒的外界原因而因設計、製造等先天缺陷,而又無法預防和補救所造成的事故,屬非責任事故。

責任事故分類

根據事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機械事故分為:

a)一般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5000元(含)以內;

b)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5000~20000元;

c)重大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價值在20000元以上。

、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交通事故分為:

a)輕微事故:一次性造成輕傷1~2人,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1000元;

b)一般事故:一次性造成重傷1~2人,或輕傷3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不足3萬元;

c)重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1~2人,或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經濟損失在3~6萬元之間;

d)特大事故;一次性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6萬元以上。

事故的調查

發生裝置機械事故,操作員應立即停機,保護現場並報告裝置管理人員及單位領導,裝置管理人員必須及時到現場。如涉及人身傷亡或事故損失有可能擴大的情況,應首先組織搶救。

凡發生事故應在8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發生重特大事故在2小時內報有關管理部門。

事故發生後,裝置管理人員要及時召集有關人員進行現場檢查和周密調查,聽取當事人和旁證人的申述,詳細記錄事故發生的有關情況及造成後果,作為分析事故的依據。

發生機械大事故及一般交通事故,裝置部應會同有關人員到事故現場進行事故調查與分析。

事故的分析

對於發生的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分析清楚不放過;事故當事者和幹部、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不放過;責任人未受處理不放過),認真進行分析和處理。

事故分析的.基本要求:

a)要重視並及時進行事故分析。分析工作進行得越早,原始資料越多,分析事故原因的根據就越充分。要儲存好分析的原始資料。

b)如需拆卸發生事故的機械部件時,要避免使零件在產生新的損傷或變形等情況發生。

c)分析事故時,除注意發生事故部位外,還要詳細瞭解周圍環境,多訪問有關人員,以便得出真實情況。

d)分析事故應以損壞的實物和現場實際情況為主要依據,進行科學的檢查、化驗等多方面的因素和資料仔細分析判斷,不得盲目推測,主觀臆斷。

e)事故發生往往是由多種因素造成的,分析時必須從多方面進行,確有科學依據時才能做出結論,避免由於結論片面而引起不良後果。

f)凡發生事故,必須在24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發生重特大事故必須在10小時內填寫《事故報告》報有關管理部門。

g)凡隱瞞事故不報或拖延上報時間,破壞現場阻礙調查和處理,一經發現,從重處罰,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4

一、負責制定月、季度工作計劃,每月寫出工作總結,總結重點,完成工作情況,突出解決的實際問題,不安全因素如何排除的。

二、保證水、電、暖的供給和各處室提報的維修專案,自來水主供餐飲用水,備用井水保證水質,汙染水禁用,保證消防用水。電工持證上崗,保證用電安全,配電室、高壓區配醒目的'標誌,維修時做到安全操作,及時排除隱患,嚴禁裸露現象存在。對熱交換站的操作嚴格按照規定的壓力和溫度引數,不得隨意調整,保養和維護好裝置,保證安全正常運轉。

三、負責做好正確使用裝置的管理工作,達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四、搞好定期檢查,及早排除不安全隱患,一旦發生或發現,立即排除並追查發生事故的原因,責任明確後對責任人給予一定的處罰。

五、既要做到安全管理又要搞好節約降耗,對跑、冒、滴、漏及時排除。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5

學校辦公室、教室的電教裝置、操場上的體育設施是學校進行現代化教學的常用裝置,它的完好程度決定了課堂電化教學能否正常進行。為了保證全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學校裝置、設施的利用率,特制訂管理制度如下:

(一)教室電教裝置管理制度

1、教室電教裝置是學校開展電化教學的主要工具,不得用於其它活動。

2、教師應掌握各裝置的使用方法,使用前應認真檢查儀器裝置的完好程度,使用時嚴格按裝置的操作規範操作,時刻注意裝置運轉情況,如有問題,應產即停止使用並通知管理人員處理。

3、各班班主任為本班電教裝置的第一責任人,電腦櫃鑰匙要班主任老師親自保管,如造成丟失或損壞,影響正常收看者,一學期超過兩次,將視為教學事故。因違章操作造成人為損壞及不良影響者要照章賠償,學校將視其情節輕重扣發班主作當月獎金。

4、播放電視節目之前,應儘早檢查裝置工作是否正常,並及早和電教室取得聯絡。請各班同學不要開啟電視,更不要改變裝置之間的連線線,否則,當進行現場直播或轉播其他節目源時,會給班級正常的教學帶來影響。

5、對裝置定期清潔,清潔時要用乾燥的抹布擦拭電視機處殼,切忌用溼巾清潔,預防短路。對電子螢幕要用乾燥的軟巾輕輕擦拭,吹去表面灰塵,切忌用粗糙的抹布或用力擦拭,以免劃傷螢幕。電腦櫃後面不得堆放清潔工具和其他雜物,以免影響線路或造成危險。大隊部將定期檢查,並記入班級量化。

(二)辦公室電教裝置、網站管理制度

1、按計算機的操作規程進行振作,正確開啟、關閉計算機,以確保電腦使用安全。

2、校園網系統涉及學校各個部門的資訊資源,如有破壞和損壞,將給學校帶來嚴重的危害。因此,禁止任意修改和刪除校園網系統的.檔案和資料,不準隨意改動計算機的系統設定。

3、不得隨意安裝或拆卸計算機的硬體或軟體,不得讓校處人員到辦公室使用辦公電腦。不得利用學校辦公電腦在上班時間進行聊天、遊戲、炒股,播放與教學無關影片等娛樂活動。不下載與教學無關的軟體,及時做好防毒防黃工作,遵循辦公電腦辦公為主的原則。

4、為保證校園網的安全,人人都要預防計算機病毒,堵塞病毒傳染渠道。儘量不使用外來軟盤、光碟,即使使用也要先查殺病毒後,才能在校園網上使用。

(三)保護好學校體育設施

體育設施管理者應當建立健全體育設施使用的管理制度,定期對體育設施進行維修、保養,保證體育設施的完好和安全使用。

實行體育設施登記制度,體育設施管理者應定期檢查裝置、發現損毀要及時報告,能維修要及時維修,不能修補的要及時拆除,理換新的,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6

1目的

明確公司內所有檢維修作業過程的安全管理規定,確保裝置檢維修安全、順利、高質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範圍內的所有檢維修作業。

4職責

3.1裝置負責人對大檢修進行計劃並報總經理審批。

3.2安全負責人對檢修現場的作業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3.3相關作業人員必須對整個作業過程負責。

4.控制程式

4.1檢修計劃的下達

4.1.1裝置檢維修計劃分年度檢維修計劃和日常檢維修。

4.1.2根據裝置檢維修間隔期及日常裝置檢查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由裝置負責人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和裝置執行情況,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計劃,交總經理稽核,由總經理批示,下達年度大修計劃。

4.1.3年度大修計劃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編制上交,同時提出備品備件、材料、工具計劃,制訂檢維修計劃應包括檢修專案及內容、檢修負責人、檢修進度等。

4.1.4日常檢維修計劃由檢維修負責人直接下達。

4.1.5檢維修計劃應包括裝置及安全設施檢維修的內容。

4.1.6檢維修計劃應做到“五定”,即定檢修方案、定檢修人員、定安全措施、定檢修質量、定檢修進度。

4.2檢修準備工作

4.2.1公司大修計劃實施:成立公司大修指揮部。設立大修指揮負責人、成員、地點、時間,形成統一指揮和統一行動與協調。

4.2.2應根據檢維修計劃進行風險分析、制定風險控制措施。

a.檢修負責人根據檢修計劃編制檢修施工方案,落實檢修人員的具體分工及安全措施。

b.檢修負責人根據檢修任務劃分作業組,凡兩人以上的檢修作業,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工作,檢查和落實安全措施。

c.檢修負責人和檢修人員必須到檢修現場核實檢修任務,並與作業人員及相關負責人交換意見,制定安全措施。

4.2.3檢修負責人要做好檢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佈置、周密檢查、安全可靠。

4.2.4檢維修前還應執行下列程式:

a.進行危險、有害因素識別;

b.編制檢維修方案;(檢修規程已明確的,能按照檢維修規程進行檢修的,可不再編制檢維修方案。)

c.辦理工藝、裝置設施交付檢維修手續;

d.對檢維修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

e.檢維修前對安全控制措施進行確認;

f.為檢維修作業人員配備適當的勞動保護用品;

g.辦理各種作業許可證。

4.3檢修作業管理

4.3.1檢維修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現場應設有安全防護欄杆、警示標誌等,確保檢維修安全。

4.3.2檢維修過程中應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進行管理,涉及高處、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受限空間等作業時,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檢修負責人應根據作業內容需要,辦理動土、動火、進入受限空間等作業證,作為檢維修施工依據。

4.3.3安全負責人應對檢維修現場進行安全檢查。

4.4設施交接

4.3.1檢修前交接

a.應制定停車方案,並按規定進行停車。當裝置檢修對生產設施進行卸壓、降溫、排淨、置換、隔離,切斷檢修設施的水、電、氣等。

b.分析測定檢修環境空氣中的可燃氣體的含量,應達到安全要求。

c.檢修負責人在現場檢查檢修設施,同時指派一人在檢修現場協助/監護工作。

d.設施移交後,未徵得檢修負責人同意,不得使用。

4.3.2檢修後交接

a.檢修完畢後應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設施內部遺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掃管路,清理拆除阻塞;三是清除現場的雜物垃圾。

b.檢修完畢後進行試漏、試壓、試車,做好記錄,恢復原有的安全防護設施。

c.檢修完畢要執行交驗手續,雙方當場檢查質量合格,安全設施恢復完備。

d.對檢修前切斷的管線、重點設施等,要由專人檢查處理。

e.檢修後試車應與負責執行人員聯絡,不得私自亂開亂動。

f.生產設施檢修要有完整檢修記錄,並存檔。

g.年度大修完工後,由生產廠長、公司安全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對大修質量進行驗收,並記錄。

5、一般日常檢維修作業參照上述規定執行。檢修維護作業都應按規定記錄。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7

1.總則

1.1為了加強施工與檢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與檢修人員的,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並解惑公司實際,特制訂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公司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維修作業管理。

2.施工組織

2.1由企業組織施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須加強施工組織管理,按稽核批准的施工圖紙,編制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報主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批准。

1.凡在廠區及已建工程區域內動土施工,必須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弄清擬建區內的地下管網、電纜和水文地質情況。

2.所有建築安裝工程專案的施工方案(施工組織設計)中,都必須有安全施工技術措施、內容。大型吊裝、水下及深坑作業、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施工技術方案,經批准後方可施工。

2.2每項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門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員等,在逐級佈置生產任務和技術交底的同時,必須逐級進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未經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專案不得施工,工人有權拒絕施工。

2.3有兩個以上部門聯合施工時,應由建設部門和總承包部門統一組織管理現場安全工作,分包部門必須服從建設部門和總承包部門的指揮,對分包的工程專案、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確安全責任和要求。對不具備安全施工條件的施工部門,不得對其發包工程。

2.4參加施工的人員以及外來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進行本系統、本工種、本崗位的安全技術規程以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項的安全教育培訓,施工部門必須同時遵守生產建設部門的有關安全制度並接受監督。

2.5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關危險作業分別按危險作業有關規定執行。第八條 對承包、外包給有資質的建設施工部門進行的施工專案,企業應與建設施工方簽訂安全生產合同,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同時遵守本制度,若建設施工部門的作業對企業構成影響、危及企業安全,應及時制止。

3.施工現場管理

3.1施工現場按施工總平面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平面佈置,並應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臨時建設的設施及機具、材料和水、電、氣(汽)管網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業衛生的要求。

3.2施工現場內的坑、井、孔洞、陡坡、懸崖、高壓電氣裝置、易燃易爆場所等,必須設定圍欄、蓋板、危險標誌,夜間要設訊號燈,必要時指定專人負責。各種防護措施、安全標誌未經施工負責人批准,不得移動或拆除。

3.3施工現場的道路、溝渠必須保持暢通,道路寬度、轉彎半徑必須保證行車安全要求。場地狹小、行人來往和運輸頻繁地點,應設臨時交通指揮和交通標誌。

3.4施工現場必須做好季節性防護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溫,雨季來臨之前應對排水系統、臨時設施、電氣裝置和大型施工機械進行檢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搶險準備,雨季過後要採取防滑措施。

3.5陰暗場所和夜間施工現場應有足夠的照明。臨時電氣線路架設必須符合電氣安全規程要求。

3.6施工工地材料、機具、裝置的堆放,必須整齊穩固。拆除的材料、腳手架、工具等要及時清除,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3.7施工現場易燃、易爆、有毒物質的存放,必須設專庫專人管理,並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執行。

3.8施工現場要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並按《消防管理制度》中有關履行動火、用火手續。

4.施工機械與電氣裝置

4.1各種機械必須專人管理,按該機械安全規程操作,定期維護檢修,保持機械裝置完好。

4.2各種施工機械以及電機的轉動和危險部位,都要裝設防護裝置。

4.3起重機械、木工機械上的各種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完好。

4.4施工現場的電氣裝置、工具、線路必須配有專職電工維護管理。

4.4.1所有電氣裝置必須保證接線正確,保護接零或接地良好。

4.4.2架設的高、低壓線路和臨時線路必須符合有關電氣、安全工作規程的要求。

4.4.3手持電動工具和移動電器用具,必須絕緣良好,配有漏電保護裝置。

4.4.4塔吊、龍門吊、汽車吊及鉚焊平臺等必須保持接地良好。

5.拆除工程

5.1施工部門在拆除工程施工前,應對全部待拆除建築物、構築物及化工裝置的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中要有安全措施,並經技安、裝置等部門審查確認,主管副總經理或總工程師批准後方可施工。

5.2拆除工程經批准後,工程負責人在施工前要向參加施工人員詳細交底,進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並組織落實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5.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須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指揮、監督下進行。

5.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天然氣管道、水管網線、供熱管道等幹線通往建築物的支線切斷或遷移。

5.5施工人員從事拆除工作時,應站在專門搭設的腳手架上或其它穩固的結構部位上操作。

5.6拆除區周圍應設圍欄,掛警告牌,並設專人監護,嚴禁無關人員逗留。

5.7拆除工程,對危險部位應先消除危險後再拆除。拆除時按自上而下,先外後內的順序進行,嚴禁數層同時拆除。不準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位應保持穩固。

5.8拆除的物體不準由上向下拋擲,要採用吊運或順槽溜放的方法,並及時清理場地。

5.9在拆除石棉瓦及輕型結構屋面工程時,必須佩戴安全帶(其長度不得超過3米),鋪設跳板(或使用移動板梯),腳踏瓦釘處進行拆除。

5.10拆除過程中,現場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築物中的配電線路,應設定另外的配電線路。

5.11拆除建築物的欄杆、樓梯和樓板等,應該和整體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築物的承重支柱和橫樑要等待它所承擔的全部結構和荷載拆掉後,方可以拆除。

5.12拆除建築物時,樓板上不準有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樓蓋結構超載發生倒塌。

6.土石方工程

6.1凡在地面上開挖建築、構築物基礎、裝置基礎以及其它基礎和在地面上建造圍牆及橫穿公路、開挖各種管溝、電纜溝等作業都屬於動土作業。

6.2動土作業必須按規定由施工部門辦理《動土安全作業證》,經批准後方能施工。

6.3動土作業施工時應按《危險作業管理制度》中有關規定執行。

7.檢修準備

7.1重大檢修專案應在檢修前必須事先制定安全檢修計劃,明確檢修專案負責人,並報有關部門批准。

7.2檢修專案負責人必須按檢修計劃要求,親自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到現場向檢修人員交底,落實檢修安全措施。

7.3檢修專案負責人對檢修工作實行統一指揮、排程,確保檢修過程的安全。

7.4根據檢修計劃的要求,生產部門要為檢修部門創造安全檢修條件,沒有辦完交接手續的檢修部門,不得任意拆卸裝置、管道。

7.5對檢修使用的工具、裝置應進行詳細檢查,保證安全可靠。

7.6檢修轉動裝置、傳動裝置上的電氣裝置必須切斷電源(拔掉電源熔斷器),並經兩次啟動複查證明無誤後,在電源的開關處掛上禁止啟動標誌牌或上安全鎖卡。

7.7檢修部門的專案負責人要檢查動火證、裝置內作業證、高處作業證和電氣工作票的審批內容與落實情況。

7.8檢修部門的專案負責人應檢查檢修中需用防護器具、消防器材準備情況。

8.檢修安全規定

8.1檢修前,檢修專案負責人應詳細檢查並確認工藝處理合格、盲板加堵準確等情況,每項作業前,按要求對現場進行檢查,經檢修分管負責人簽字後,方可作業。

8.2檢修中的危險作業(動火作業、高處作業、進入裝置作業、吊裝作業、抽堵盲板作業、動土作業等)應嚴格按相關規定執行。

8.3一切檢修應嚴格執行檢修安全技術規程,檢修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各項規定。進入檢修現場的所有人員(含臨時工),必須佩戴安全帽。

8.4檢修的裝置、管道與生活區域內的設施、管道及執行中的裝置、管道有連通時,中間必須隔絕。

8.5在生產現場檢修時,遇有易燃、易燃物料的裝置,要使用防爆器械或採取其它防爆措施,要防止產生火花。

8.6在生產危險化學品場所檢修時,要經常與操作工聯絡溝通。當生產發生故障,出現突然排放危險物或緊急停車等情況,等停止作業,迅速撤離現場。

8.7各部門使用的臨時工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在生產車間現場用工時須接受車間的安全教育後,方可在可以使用臨時工的崗位作業(作業內容主要是基建、搭架、保溫或其它特殊作業)。

8.8臨時工作業時,專案部門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同步監護,監護人必須是責任心強,有經驗的人員擔任。

8.9監護人必須堅守現場,並檢查、落實好相應的措施,當生產現場發生異常情況時,須及時通知作業人員撤離現場並作好自我保護。

8.10檢修完工後,必須做到一切安全設施恢復到正常狀態。清理現場,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8.11檢修後的裝置,必須按規程進行試執行,合格後生產、檢修雙方辦理交接手續。

9.維護、保養

9.1定期對裝置設施、安全附件、安全設施進行檢查、維護、保養。

10.附則

10.1本制度由裝置管理部負責解釋。

10.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8

一、著整齊工作服,提前10分鐘到達交接班現場。

二、接班人員必須按規定時間到班,未經履行完交接手續前,交班人員不得離崗。

三、嚴格執行作息制度,按時交接班。

四、嚴格執行配電室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與各項工作制度。

五、接班人員應主動詢問交班人員上班情況及核查值班記錄。

六、交接班時如發生事故未辦理交班手續前,由接班人在班長領導下共同處理。

七、接班後應立即巡視一遍各值班點,並簽署巡查意見。

八、交接班內容包括:

1.異常執行和裝置缺陷,事故處理情況;

2.大型工具和材料的完備情況;

3.交接班時必須嚴肅認真,接班人要進行全面檢查核實。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9

一、目的

保證裝置的正常維修保養,提高裝置檢修過程的管理水平,保障裝置的檢修質量和檢修期間的人身安全,確保裝置長週期平穩執行。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各生產裝置的各類機泵裝置的檢修,規定了各類機泵裝置檢修時必須執行的規程,檢修前應做的準備工作,檢修過程中檢修現場的技術規範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項,檢修時間及檢修後的試運驗收等。

三、內容

1、裝置檢修的專案內容、檢修週期、技術標準及維修操作程式等內容必須嚴格執行機動科下發的《裝置檢修規程》和《裝置維修操作規程》。

2、裝置檢修前的準備工作:

裝置檢修前首先必須安排好主修、副修、技術質量及安全監督人員,做到責任明確。

準備好裝置檢修時所需的工具、量具、工裝、配件、潤滑脂、石棉墊及檢修現場所需的其它必備材料。

與電工崗及裝置操作崗聯絡做好裝置斷電、關閉進出口閥,卸壓、介質排空等工作。

對於輸送天然氣和輕烴等易燃易爆介質及使用氨和甲醇等有毒介質的裝置,檢修時如需拆卸介質過流部件,修理前還必須在各進出口加盲板,並通知安全員進行安全檢查,檢查合格後方可進行拆卸。

檢修裝置前,在裝置檢修現場必須明確劃分出裝置檢修區域,設立出明顯標誌。

3、在檢修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以下裝置檢修現場標準:

做到“兩不見天”,既,機件不見天,鉛粉、黃油不見天;

做到“三不落地”,即,零配件不落地,工、量具不落地,油物、油汙不落地;

做到“三條線”,即,工具擺放一條線,零配件擺放一條線,材料擺放一條線。

4、在裝置檢修過程中,對於各種軸、機械密封、軸瓦及葉輪等精密、貴重配件,維修時要小心謹慎,嚴禁野蠻拆裝。

5、裝置檢修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檢修技術標準,保證檢修質量,達到一次試運成功,避免無謂返修。

6、在裝置檢修過程中,如需使用天吊等吊裝裝置或器具進行吊裝裝置或部件等重物時,天吊的操作必須由有操作證的操作人員進行操作,使用時必須嚴格遵守天吊操作規程,在吊裝過程中始終要有專人指揮,吊裝時要緩慢平穩,以確保在吊裝過程中部件不受損壞和人身安全。

7、在裝置檢修過程中,如需進行盤車,必須有專人指揮,專人操作,在盤車過程中嚴禁對裝置進行其它作業。

8、在有易燃易爆介質洩漏的情況下搶修裝置時,必須使用防爆工具。在壓縮廠房、輕烴泵房及原油泵房檢修裝置時,必須採取必要的防爆措施。在有氨洩漏的情況下搶修裝置時,搶修人員必須戴防毒面具。

9、在裝置檢修過程中,使用大錘時,首先要檢查錘頭是否牢固,同時,要注意周圍人員的`人身安全。在高空作業時,必須佩帶安全帶。檢修時禁止進行交叉作業。在有蓖子板樓上進行檢修裝置時,要保障蓖子板接縫牢固,同時,下面過往人員要注意安全。

10、在裝置檢修停工或完工時,必須清理好裝置檢修現場,搞好裝置衛生,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11、裝置檢修完畢後,主修人員必須按照裝置管理程式的要求詳細地填好裝置維修記錄,包括裝置維修專案,更換配件及各項技術資料等內容。

12、裝置檢修完畢後必須嚴格按照檢修規程要求的試運驗收程式進行試運驗收,試運時由裝置技術人員組織裝置主修人員及裝置使用崗位的班崗長及操作人員進行(各類裝置的大修及關鍵重要裝置的二級項修須由分公司裝置專業人員及站隊主管生產的副站長一起組織上述人員進行),在規定的試運時間內試運合格後方可交工,並在裝置維修記錄上嚴格進行裝置維修簽證手續。

13、裝置檢修後的試運驗收程式及試運時間規定如下:

各類裝置的外協檢修完畢後,必須經過72小時試執行,試運完後,修理單位必須將存在的問題處理完後方可交工。

各類主壓縮機及氨壓機內部檢修後的驗收採取油運模擬及試漏方式,但正式啟機時維修人員應到現場進行半小時試運監護,出現問題當時處理,執行正常後方可交工。

不凝氣壓縮機、空壓機及其它泵類內部檢修後的驗收修理完畢後即可進行,試運時間為半小時,試運過程出現問題當時即進行處理,各引數正常後方可交工,試運完的裝置可繼續投入正常執行,也可停運備用。

14、各類裝置的各級計劃項修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質完成,在規定時間內修完的各種項修裝置,在計算完好率時按完好計算,超過規定時間未修完的裝置,視該裝置為不完好裝置。大修的裝置及計劃外的項修裝置按不完好計算。裝置在修理期間,裝置操作崗必須在裝置巡檢記錄上認真做好記錄。

15、各類裝置的各級檢修規定完成時間見下表: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10

1、申請

各部門根據實際需要填寫《採購申請單》,報營業副總經理或部門負責人批准後交至行政人事部,經行政人事經理籤批,由行政外勤或指定的專業技術人員負責採購。

2、辦公裝置的入庫、領用及登記管理

(1)行政外勤將所採購裝置交行政人事部行政內勤驗收入庫,並填寫《入庫清單》,後勤管理員根據清單進行清點後,雙方在清單上簽字。

(2)雙方交接完成後,由行政人事部行政內勤填寫《辦公裝置入庫登記薄》。

(3)裝置入庫後,行政內勤應電話通知領用部門負責人派人前來領取辦公裝置;由領用人填寫《裝置領用清單》,行政內勤按清單把辦公裝置及附件發給領用人,雙方在《裝置領用清單》上簽字,其中裝置說明書及保修卡由電腦部及使用人(留影印件)負責保管。

(4)領用部門負責人應對本部門的新增辦公裝置指定具體保管人,要求保管人填寫《裝置保管人登記卡》並簽字。該卡一式兩聯,由行政內勤和裝置保管人各持一聯。

(5)當保管人因工作變動或其它原因,需將所保管辦公裝置移交時,由部門負責人重新指定接管人,並負責監督雙方辦理交接手續。保管人和接管人清點、移交辦公裝置的數量和使用情況。清點、移交完畢後,詳細填寫《裝置移交清單》,部門負責人、原保管人和接管人三方在清單上簽字。同時原保管人和接管人應到行政人事部行政內勤處辦理《裝置保管人登記卡》資訊變更手續。

(6)公司員工辭職或被辭退時,行政內勤須確認其保管卡上所登記裝置已辦理移交手續,方可在《員工離職手續單》辦公用品及裝置欄內簽字,行政人事部經理需在行政內勤簽字後,方可在行政人事部意見欄內簽字。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11

一、目的:

建立裝置設施維護保養標準,使裝置設施安全正常執行,以滿足生產需要。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商場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三、責任:

1、本商場工程部門負責對全商場各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考評與管理。

2、工程部裝置設施人員負責對本商場的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工作進行檢查和考評。

3、操作人員(包括機、電、儀維修人員)負責自己操作裝置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四、內容

1、對所有的裝置設施都要實行以操作人員為主,機、電、儀維修人員相結合的.包機包修制。裝置設施歸誰操作,由誰維護。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2、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工作必須貫徹“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專業管理和員工管理相結合”的原則。包機人員對自己負責的裝置設施要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裝置設施保持完好狀態,不斷提高裝置設施完好率和降低洩漏率。

3、裝置設施使用部門負責起草裝置設施操作維護保養規程,並報工程部門審批。經批准後,使用部門應按規程嚴格執行,不得擅自改變。如需更改,必須報工程部門批准備案。

4、工程部要定期組織操作人員學習裝置設施操作和維護保養規程,進行“三會”教育(即會使用、會維護保養、會排除故障)。經理論和實際操作技術考核合格後,方可獨立操作。對主要裝置設施的操作人員,要求做到相對穩定。

5、操作人員必須做到下列主要工作:

5.1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裝置設施的啟動執行和停機。

5.2嚴格執行工藝規程和巡迴檢查制度,按要求對裝置設施工作狀況(溫度、壓力、震動、異響、油位、洩漏等)進行巡迴檢查、調整並認真填寫執行記錄,資料要準確。嚴禁裝置設施超壓、超溫、超速、超負荷執行。

5.3操作人員發現裝置設施出現異常情況時,應立即查詢原因,及時消除,對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及時反映。在緊急情況下(如有特殊聲響、強烈振動、有爆炸、著火危險時),應採取果斷措施,甚至停機處理。並隨即通報工程部門。在原因沒查清,故障沒有排除的情況下,不得盲目啟動,並將故障做好交班記錄。

5.4認真做好裝置設施潤滑工作,堅持“五定”、“三級過濾”。即五定:定人、定點、定質、定量、定時。三級過濾:油桶、油壺、注油點,每倒換一次容器,都必須進行過濾。

5.5對本崗位內的裝置設施(包括電機)、管道、基礎、操作檯及周圍環境,要求班班清掃,做到溝見底、軸見光、裝置設施見本色。環境乾淨、整齊、無雜物,搞好文明生產。

5.6及時清除本崗位裝置設施、管道的跑、冒、滴、漏,努力降低洩漏率。操作人員不能清除的洩漏點,應及時通知機修人員清除。

5.7嚴格執行裝置設施執行狀態記錄,記錄內容包括:

(1)、裝置設施執行情況。

(2)、發生的裝置設施故障。

(3)、存在問題及處理情況。

(4)、裝置設施衛生及工具交接情況。

(5)、注意事項。

5.8裝置設施停機檢修時,應積極配合機修人員完成檢修工作,參加試車驗收。

6、機、電、儀維修人員,必須做好下列主要工作:

6.1定時對分管裝置設施進行巡迴檢查(每日1~2次),主動向操作人員瞭解裝置設施執行情況,及時消除裝置設施缺陷,並作好記錄。對一時不能處理的故障應及時向車間裝置設施維修人員反映。按車間安排執行。

6.2指導和監督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和維護裝置設施,檢查裝置設施潤滑情況,發現違章操作應立即予以糾正,對屢教不改者,應向車間主任報告給予處理。

6.3裝置設施維修人員定期對電器儀表及配電進行清掃,保證電器儀表靈敏可靠。

6.4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維修任務。

6.5裝置設施發生臨時故障時要隨叫隨到,積極進行檢修。

7、對本崗位範圍內的閒置、封存裝置設施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

五、檢查:

1、檢查制度的實施情況和裝置設施實際保養狀況。

2、按工程部對個人三級進行按月考核,並給予相應的獎罰。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12

一、認真執行裝置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裝置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單人使用的裝置實行專責制。主要裝置實行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裝置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主要管、線纜裝置,實行區域負責制,分片包乾的管理辦法

二、各種裝置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裝置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領到合格證,方能上崗。裝置司機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三、要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制度。日常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迴檢查;班中責任制,注意裝置運轉、油標油位、各部溫度、儀表壓力、指示訊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班後、週末、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發現隱患,及時排除;發現大問題,找維修人員處理。定期保養:裝置執行1-2個月或運轉500小時以後,以操作工人為主,維修工配合,進行部分解體清洗檢查,調整配合間隙和緊固零件,處理日常保養無法處理的缺陷。定期保養完後,由車間技術人員與裝置管理員進行驗收評定,填寫好保養記錄。確保裝置經常保持整齊、清潔、潤滑、安全、經濟執行。

四、主要重點裝置應定期進行精度、效能測試,做好記錄,發現精度、效能降低,應進行調整或檢修。對主要重點裝置的關鍵部位要進行日常點檢和定期點檢,並做好記錄。

五、特種裝置指防爆電氣裝置、壓力容器和起吊裝置,應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使用和管理,定期進行檢測和預防性試驗,發現隱患,必須更換或立即進行處理。

六、加強裝置潤滑管理,建立並嚴格執行潤滑“五定”即定人、定質、定點、定量、定期制度,做好換油記錄。主要裝置要建立潤滑卡片,開展根據油質狀態監測換油。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13

1.總則

為加強白溪水電廠裝置檢修管理,執行“計劃檢修、預防為主”的檢修方針,做到“應修必修、修必修好”,保持裝置“健康水平”,保證電廠安全、穩定、經濟執行,特制定本裝置檢修管理制度。本裝置檢修管理制度適用於電廠各類裝置檢修管理。

2.職責劃分

2.1電廠執行部負責裝置執行管理,執行部是電廠生產執行、檢修排程的中心。

2.2電廠生產計劃部負責裝置技術管理和檢修管理,是電廠技術管理中心。

2.3電廠生產計劃部負責全廠機電裝置、自動化裝置、通訊裝置的定期維護、缺陷處理、事故處理、主裝置小修、輔助裝置大小修及外委工程的監理工作。

2.4主裝置大修、技改、“兩措”工作量大、專業性強的專案通過競標外委。

3.檢修分類

3.1缺陷處理和事故檢修:指在裝置發生故障或事故之後進行的非計劃檢修。其目的是迅速排除裝置缺陷、故障、事故,恢復裝置的正常執行。

3.2定期維護:指按裝置說明書要求,對裝置進行定期的檢查、維護的計劃性檢修。其目的是對裝置進行檢查、區域性修理、保養和清潔,防止故障和事故發生,保持裝置“健康水平”。

3.3年度預防性檢修:指按有關檢修、試驗規程和裝置說明書要求,每年枯水期對裝置進行的`檢查維護、試驗和檢修工作。其目的是對裝置進行檢查、維護、定檢、預試、消缺、技改,防止故障和事故發生,保持裝置“健康水平”。

3.4主裝置大修:指按《發電廠檢修規程》要求和裝置狀況,對主裝置進行定期的大修,為計劃性檢修。其目的是恢復裝置原有的技術性能。

4.年度檢修計劃

4.1電廠每年在枯水期對全廠機電裝置進行一次年度預防性檢修。年度預防性檢修的任務是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維護、定檢、預試、消缺、技改。

4.2年度預防性檢修專案根據《發電廠檢修規程》、《電氣裝置預防性試驗規程》、《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檢驗條例》等規程規範、裝置說明書要求及裝置執行情況制定。

4.3年度預防性檢修專案計劃在每年9月由生產計劃部提出,報總工程師稽核。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維護班專業人員對專案計劃進行討論、修改,形成“年度檢修專案計劃”,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由公司下達電廠各部執行。

4.4維護部每年10月根據“年度檢修專案計劃”制定“年度檢修計劃”,報電廠廠長稽核,報公司總經理批准,由公司下達電廠各部執行。

4.5維護部按公司批准的“年度檢修計劃”和“年度檢修專案計劃”進行年度預防性檢修工作,不得漏項、延期、超預算。

5.定期維護計劃

5.1裝置定期維護專案在《維護手冊》中規定,《維護手冊》由維護部每年修訂一次。

5.2維護部應制定分月、分周的定期維護計劃,報總工程師批准後認真執行。

5.3定期維護是保證裝置安全執行的重要手段,不管裝置的狀況如何,必須按期進行。在定期維護中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或提出檢修計劃。

6.檢修質量驗收

6.1檢修質量主要靠《檢修規程》、《維護手冊》、檢修工序卡和檢修人員的技術素質、責任心來保證。裝置檢修維護完成後實行分類驗收。

6.2裝置消缺驗收按《裝置缺陷管理制度》相應條款進行。

6.3一般裝置事故檢修完成後,由工作負責人自檢,運行當值值長和執行部主管複檢驗收。重大裝置事故檢修完成後,由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和維護班專業人員驗收。

6.4裝置定期維護工作完成後,由工作負責人自檢,運行當值人員複檢驗收。

6.5輔助裝置年度預防性檢修完成後,由裝置主管工程師自檢、專業工程師複檢,執行部經理和維護部經理驗收。

6.6主裝置年度預防性檢修完成後,由裝置主管工程師自檢、專業工程師複檢,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和維護部專業人員驗收。

6.7裝置檢修驗收投運後,在保質期內發生因檢修質量引發的故障或障礙,要追究工作負責人及驗收人員責任。

6.8外委檢修工程由生產計劃部負責監理,完成後,由總工程師組織執行部和維護班專業人員驗收。

6.9檢修質量檢查、驗收時,應嚴格按照設計圖紙、規程規範、裝置廠家說明書要求執行。

7.檢修報告管理

7.1裝置消缺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裝置缺陷記錄》、《裝置檢修交待》、《裝置缺陷通知單》中完成。

7.2事故檢修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裝置檢修交待》中完成。

7.3定期維護工作完成後,檢修報告由工作負責人在《裝置檢修交待》、《定期維護記錄》中完成。

7.4年度預防性檢修,主裝置和與主裝置同步進行的輔助裝置檢修報告,應在工作結束後七日內由裝置主管工程師完成,專業工程師稽核,主任工程師總結,十日內提交整體檢修技術總結報告,報總工程師批准。

7.5主裝置大修報告在工作結束後三十日內由外委單位完成,主任工程師稽核,總工程師批准。

8.檢修現場管理

根據白溪水電廠部門職能劃分,檢修作業管理是維護部的主要職能。維護部主要承擔電廠裝置消缺、定期維護、檢修和技改的施工和監理工作,確保檢修作業安全、檢修維護質量,按規定工期完成檢修任務,控制檢修成本。

9.執行日期

本制度從釋出之日起執行。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14

為了強化班組管理,提高裝置檢修水平,保障文明生產,參照《績效考核的管理(試用)方法》及部門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辦法:

一、生產方面:

1、檢查裝置時,各檢查人員一定認真仔細,在一定時間內若在本人所轄裝置上發生較大故障,經分析由於檢查裝置不認真造成的,績效考核扣2分,獎金考核視裝置損壞程度。

2、發生不服從分配、完不成任務的個人,一次扣績效考核10分,獎金考核50元。

3、在任何場合,檢修期間都應遵守節約的原則,杜絕浪費,發現一次扣責任人1分,檢修完畢後,都應作到工完料淨、場地清,凡不清理現場衛生,發現一次扣責任人2分。

二、勞動紀律方面:

遵守勞動紀律,不發生違紀現象,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

1、遲到;未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到達辦公地點或簽到者,績效考核扣1分,獎金考核20元,班車遲到不計。

2、早退;未按規定的下班時間下班包括在下班時間之前離開辦公地點,並且沒有下班前準時到班組簽到者,績效考核扣1分,獎金考核20元。

下班前簽到時間為:上午:11:50下午:17:00

3、請假;有事請假1小時以內扣0.5分;2小時以內扣1分,超過2小時者按換休並扣2分;無故不請假者計曠工扣20分;如需要換休提前請假者不計。

4、工作時間不睡崗、串崗、脫崗發現違紀一次績效考核扣1分,獎金考核20元。

5、上班期間喝酒、打牌的每發現一次,績效考核扣2分,獎金考核50元。

三、其他方面:

1、衛生值日人員負責班組衛生的全面管理,若發生衛生差,扣當天衛生值日人員績效考核扣1分,獎金考核20元。如果當班值日人員未打掃衛生的`扣當天衛生值日人員績效考核扣2分,獎金考核30元。

2、對於在工作中表現突出,勇於發現裝置缺陷,積極參加危、難、險、重的工作,班組將酌情給予加分。

注:

1、對於違章違紀被上級部門考核的將加倍;

2、若有駁與上級規定的,按照上級制度為準;

3、本規定經班委會通過實施。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15

(一)每月工作內容:

1、檢查及清理主配電櫃、支配電櫃、變壓器及電量表;

2、檢查及記錄主配電櫃及支配電櫃之用電執行情況;

3、檢查及清理所有配電箱(櫃),空氣開關及接線樁頭等設施;

4、及時維修或更換損壞電力系統配件;

5、及時設施管理部報告系統損壞情況;

6、提供月度維修保養記錄。

(二)每半年檢修工作內容:

1、進行二次模擬進電測試,以保證主配電屏配電保護器能工常運作;

2、清理及補充所有配電開關可動部份之潤滑油;

3、檢查補償電容器是否有鼓肚、滲漏、少電解液,樁頭是否鏽蝕;

4、清理及補充所有排風扇之潤滑油;

5、測試現有出路指示牌及緊急燈內建電池;

6、提供檢修報告。

(三)每年檢修工作內容:

1、檢查所有金屬部份之氧化情況,如有需要,用鋼絲刷進行除鏽及油漆工作;

2、對配電裝置及管井內外進行除塵清潔;

3、定期量度用電負荷,提供給設施管理部,作為參考之用;

4、對主配電屏、線路及支配電線路進行絕緣測試;

5、進行首次及二次進電模擬測試,以保證配電保護器能正常運作;

6、進行主配電屏,時間控制器及電路控制箱之操作測試;

7、使用標準工具檢查及固定所有電路連線棒、管線接駁及主配電線路;

8、測試及清理所有分電箱及出路指示燈內部;

9、進行配電接地測試,包括量度接地導電水平;

10、提供年度檢修報告。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16

1目的

規範公司所屬各單位裝置檢維修管理,保障作業安全。

2適用範圍

本細則適用於公司所轄區域內設施裝置檢維修作業安全管理。

3編制依據

3.1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令《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 sh3505 《石油化工施工安全技術規程》

3.3 gb 2894 《安全標誌》

3.4 mn-01-02 《裝置檢維修管理辦法》

4釋義

4.1檢維修作業:為了保持和恢復裝置、設施規定的效能而採取的技術措施,包括檢測和修理。

5職責

5.1公司裝置工程部負責制定本細則,並組織執行。

5.2公司生產管理部監督所屬各單位執行該細則的情況。

5.3所屬各單位負責本單位裝置檢維修作業安全的全程監控管理,包括裝置檢維修前的裝置倒空、置換、委託分析、安全風險識別、安全措施的落實、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的核查,檢維修過程安全監護等。

5.4檢維修作業單位負責制定檢維修安全作業方案,核查檢維修作業安全條件,落實檢維修作業安全措施,嚴格執行檢維修安全作業方案。

5.4作業相關人員職責

5.4.1作業人員職責

a)在作業前應充分了解作業的內容、地點、時間、要求,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

b)作業票所列的安全防護措施經確認無誤,獲監護人同意後方可進行裝置檢維修作業;

c)對違反本細則的強令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等情況有權拒絕作業;

d)作業結束後應清理現場,不得遺留安全隱患。

5.4.2監護人員職責

a)對作業票中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進行認真檢查,發現制定的措施不當或落實不到位等情況時,應當立即制止作業;

b)對作業現場負責監護,作業期間不得擅離現場或做與監護無關的事;當發現違章行為或意外情況時,應及時制止作業,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報警;

c)作業完成後,檢查作業現場,確認無安全隱患。

裝置檢維修作業監護人由申請單位指派熟悉生產與裝置狀況的人擔任。

5.4.3現場hse責任人

負責檢維修作業現場hse監督管理,監督、檢查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當發現違章行為和意外情況,應及時制止作業。

現場hse責任人由申請單位指派,一般是班組兼職安全員,涉及風險性較大的裝置檢維修作業時,應由本單位hse工程師或主管擔任。

5.4.4申請單位作業負責人職責

負責裝置檢維修方案、安全措施審查,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並確認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隨時糾正違章行為;作業完成後,負責完工驗收。

5.4.5施工單位作業負責人職責

負責施工作業風險削減措施的制定、審查和落實,向作業人員交代作業任務和安全注意事項,並監督執行;負責在作業票上籤署意見。

5.4.6申請單位批准人

必須到現場瞭解裝置檢維修作業地點及周圍環境情況,審查作業票上的措施是否全面並得到落實後,方可簽字批准作業。

申請單位批准人由申請單位指定熟悉生產與裝置狀況,對安全生產與安全作業具有管理責任的人員擔任。

6要求

6.1管理原則

6.1.1外來檢維修施工單位應具有國家規定的相應資質,並在其等級許可範圍內開展檢維修施工業務。

6.1.2在簽訂裝置檢維修合同時,應同時簽訂安全管理協議。

6.1.3當裝置檢維修涉及高處、動火、動土、斷路、吊裝、抽堵盲板、受限空間等其他危險作業前,須按規定先辦理《裝置檢維修作業票》。

6.1.4《裝置檢維修作業票》作業期限由申請單位作業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設定,一般情況下需與相關危險作業許可證有效期保持一致。

6.1.5根據裝置檢維修專案的要求,施工單位應制定裝置檢維修方案,檢維修方案應經申請單位稽核。檢維修方案中應有安全技術措施,並明確檢維修專案安全負責人。施工單位應指定專人負責整個檢維修作業過程的具體安全工作。

6.2檢維修前的安全要求

6.2.1檢維修前,申請單位應對參加檢維修作業的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a)有關檢維修作業的安全規章制度。

b)檢維修作業現場和檢維修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因素和可能出現的問題及相應對策。

c)檢維修作業過程中所使用的個體防護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d)相關事故案例和經驗、教訓。

6.2.2檢維修現場應根據gb 2894的規定設立相應的安全標誌。

6.2.3檢維修專案負責人應組織檢維修作業人員到現場進行檢維修方案交底。

6.2.4檢維修前施工單位要做到檢維修組織落實、檢維修人員落實和檢維修安全措施落實。

6.2.5臨時用電應辦理用電手續,並按規定安裝和架設。

6.2.7申請單位負責裝置的隔絕、清洗、置換,合格後交出。

6.2.8檢維修專案負責人應與申請單位共同檢查,確認裝置、工藝處理等滿足檢維修安全要求。

6.2.9應對檢維修作業使用的腳手架、起重機械、電氣焊用具、手持電動工具等各種工器具進行檢查;手持式、移動式電氣工器具應配有漏電保護裝置。凡不符合作業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6.2.10對檢維修裝置上的電器電源,應採取可靠的斷電措施,確認無電後在電源開關處設定安全警示標牌或加鎖。

6.2.11對檢維修作業使用的氣體防護器材、消防器材、通訊裝置、照明裝置等應安排專人檢查,並保證完好。

6.2.12對檢維修現場的梯子、欄杆、平臺、箅子板、蓋板等進行檢查,確保安全。

6.2.13對有腐蝕性介質的檢維修場所應備有人員應急用沖洗水源和相應防護用品。

6.2.14對檢維修現場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溝、孔洞等應採取有效防護措施,設定警告標誌,夜間應設警示紅燈。

6.2.15應將檢維修現場影響檢維修安全的物品清理乾淨。

6.2.16應檢查、清理檢維修現場的消防通道、行車通道,保證暢通。

6.2.17需夜間檢維修的作業場所,應設滿足要求的照明裝置。

6.2.18檢維修場所涉及的放射源,應事先採取相應的處置措施,使其處於安全狀態。

6.3檢維修作業中的安全要求

6.3.1參加檢維修作業的人員應按規定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

6.3.2檢維修作業人員應遵守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6.3.3從事特種作業的檢維修人員應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

6.3.4多工種、多層次交叉作業時,應統一協調,採取相應的防護措施。

6.3.5從事有放射性物質的檢維修作業時,應通知現場有關操作、檢維修人員避讓,確認好安全防護間距,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設定明顯的警示標誌,並設專人監護。

6.3.6夜間檢維修作業及特殊天氣的檢維修作業,須安排專人進行安全監護。

6.3.7當生產裝置出現異常情況可能危及檢維修人員安全時,申請單位應立即通知檢維修人員停止作業,迅速撤離作業場所。經處理,異常情況排除且確認安全後,檢維修人員方可恢復作業。

6.4檢維修結束後的安全要求

6.4.1因檢維修需要而拆移的蓋板、箅子板、扶手、欄杆、防護罩等安全設施應恢復其安全使用功能。

6.4.2檢維修所用的工器具、腳手架、臨時電源、臨時照明裝置等應及時撤離現場。

6.4.3檢維修完工後所留下的廢料、雜物、垃圾、油汙等應清理乾淨。

7工作程式

《危險作業許可管理細則》。

8附則

本細則由公司裝置工程部負責解釋。

9附件

《裝置檢維修作業票》 (儲存期為1年)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17

特種裝置維修保養管理制度

一、特種裝置操作工人要發揮主人翁的態度和高度的責任感,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認真保養好裝置。

二、各崗位要實行操作工人為主,'機、電、化、儀'四結合的裝置包機制,做到臺臺裝置,條條管線,個個閥門,只只儀表有專人負責,消滅無人負責現象。

三、操作人員對崗位範圍內的裝置,必須做到'三好(管好、用好、修好)、四會(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嚴格執行崗位的操作規程。

四、嚴格按操作程式與規定步驟。裝置啟動前認真準備,啟動中要反覆檢查,停車後妥善處理,執行中不超溫,不超壓,不超負荷,不準在裝置執行時離開崗位。

五、對崗位範圍內裝置嚴格巡迴檢查制度,切實做到'四勤(勤檢查、勤觀察、勤聯絡、勤調節)'。操作人員發現裝置缺陷能處理的.應主動進行處理,清除故障,一時處理不了的應及時報告檢修。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18

1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對公司設施、裝置的安全技術管理,保證公司設施、裝置的技術狀況良好、安全生產、節能增效,充分發揮設施、裝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明確公司內所有檢維修作業過程的安全管理,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管理規定。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範圍內的所有檢維修作業。

3職責

1)總經理對大檢修計劃進行審批,計劃停車檢維修由廠長批准。

2)生產安全委員會對檢修現場的作業安全進行監督。

3)生產安全委員會負責對檢維修現場的交叉作業和檢維修期間的生產活動進行協調。

4)各系統職能部室負責對所屬生產設施的檢維修情況進行監督。

5)各系統職能部室相關負責人對自己所管轄區域的檢維修作業進行管理。

6)作業相關人員必須對整個作業過程負責。

4管理內容和要求

4.1檢修計劃的下達:

1)裝置檢修計劃分大修計劃、計劃停車檢維修、日常檢維修。

2)根據裝置檢維修間隔期以及日常裝置檢查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各部門應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產設施(包括安全設施)大修計劃、計劃停車檢修計劃(包括安全設施),大修計劃由企業管理彙總,根據實際生產情況和裝置執行狀況,組織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計劃,送交檢修單位副經理稽核,由總經理批示,下達年度大修計劃。

3)年度大修計劃由企業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編制上交,同時提出備品備件、材料、工具計劃,制訂的檢修計劃應包括檢修專案及內容、檢修單位各級檢修負責人、檢修進度等;計劃停車檢修計劃應根據生產任務、外部供電情況、供水情況或節假日等情況制定。

4)日常檢維修計劃由各系統職能部門編制,分管副經理稽核後下達。

4.2檢修準備工作

1)大修計劃實施:成立大修工作組,設立大修指揮長、成員、指揮部地點、時間,形成統一指揮和統一行動與協調。

(1)“五到現場”:思想工作到現場、生產指揮到現場、材料供應到現場、設計科研到現場、生活服務到現場,切實抓好停車、置換、檢維修、試壓開機“四個環節”。

(2)大修計劃實施過程中,採用“五新技術”必須辦理審批手續,進行風險控制,對安全附件、檢測和測量設施的校驗或檢測,組織有關部門試車驗收。

(3)重大設施檢維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檢維修專案、質量要求、工程進度、安全措施、人員配置、備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設施,試機驗收規程,並經檢修單位分管副經理審批。

2)企業管理部根據檢維修計劃制訂風險分析、風險控制措施,方可實施。

(1)檢修負責人根據檢修計劃編制檢修施工方案,落實檢修人員的具體分工及安全措施。

(2)檢修負責人根據檢修任務劃分作業組,凡兩人以上的檢修作業,必須指定一人負責安全工作,檢查和落實安全措施。

(3)檢修負責人和檢修人員必須到檢修現場核實檢修任務,並與作業人員及其相關負責人交換意見,制定安全措施。

(4)檢修負責人要做好檢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佈置,周密檢查,安全可靠。

4.3檢修作業管理

1)檢維修實施過程中,嚴格執行安全規章制度,現場應設安全防護欄杆、警示標誌,確保檢維修安全。

2)特種裝置安裝、修理嚴格按照《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執行。

3)檢維修過程中應按照《安全作業管理制度》進行作業管理。檢修負責人應根據作業內容辦理動火、高處、進入受限空間、能源介質、大型吊裝、交叉、其它危險作業等的作業證,作為檢維修、施工依據。

4.4設施交接

1)檢修前交接

(1)生產部門應制定停車方案,並按規定進行停車,對生產設施進行卸壓、降溫、排淨、置換、隔離,切斷需要檢修設施的.水、電、汽、氣。

(2)分析測定檢修環境空氣中的有毒和可燃氣體的含量,應達到安全要求。

(3)檢修負責人和生產部門負責人應在現場檢查檢修設施,符合安全條件的交檢修單位,同時指派一人在檢修現場協助工作。

(4)設施移交後,生產單位未徵得檢修負責人同意,不得使用。

2)檢修後交接

(1)檢修完畢後,檢修單位要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設施內部遺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掃管路,清理應拆除的盲板或墊圈阻塞;三是清除現場的雜物垃圾。

(2)檢修完畢後應進行試漏、試壓、試車,做好記錄,恢復原有的安全防護設施。

(3)檢修完畢要執行交接驗收手續,雙方負責人當場檢查質量合格,安全設施恢復完備。

(4)生產單位對檢修前切斷的管線、重點設施及人孔等,要由專人檢查處理並復原。

(5)生產設施、安全設施大修、計劃停車檢維修要有完整檢修記錄,並存檔。

(6)年度大修工作完工後,由企業管理部組織使用單位對大修質量進行驗收,計劃停車檢修、日常檢維修由使用部門組織驗收,並記錄。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19

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B、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C、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裝置的使用、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A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到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誌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B、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特種裝置管理工作。

C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特種裝置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整改。

(5)特種裝置檢驗

A、特種裝置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修、送檢,並做好記錄。

B、特產管理辦公室要在特種裝置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裝置的報廢

特種裝置在存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產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手續。

(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裝置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裝置的設計檔案、製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檔案以及安裝技術檔案和資料;

B、特種裝置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C、特種裝置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裝置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裝置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裝置的使用、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A特種裝置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後30日內,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到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誌附著於該特種裝置的顯著位置。

B、特種裝置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特種裝置管理工作。

C特種裝置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特種裝置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整改。

(5)特種裝置檢驗

A、特種裝置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特種裝置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修、送檢,並做好記錄。

B、特產管理辦公室要在特種裝置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前1個月向特種裝置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裝置,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裝置的報廢

特種裝置在存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範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產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予以報廢,並向原登記的特種裝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登出手續。

(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裝置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20

一、目的

保證器械裝置始終處於正常完好的狀態,以滿足臨床對器械裝置的各種需要。

二、任務

對無故障的器械裝置做好日常維護、保養或計量檢定工作,對不能正常運轉的器械裝置要想方設法在最短時間內排除故障。

三、機構和人員

裝置管理部門一般應有專業維修室或專職維修人員,通過科學合理的分工及各人員間有機組合,作為完成器械裝置維護、維修任務的組織保證。

四、措施

1.調動維修人員的積極性,做好裝置維修工作

(1)在醫療機構中,應與其他業務部門的技術人員同等待遇,參加考核和晉升。有突出貢獻者,可破格晉升。

(2)應重視和加強醫學工程技術人員的培養、培訓和再教育,使學校學得的綜合理論知識變為專業技術知識和實際工作技能,並通過知識的更新來不斷適應臨床醫學工程新技術的發展。要經常參加本單位已裝備儀器的維修培訓班和學術研討會,從中吸取較直接的維修知識。

(3)研究裝置故障規律,變被動維修為主動維修。裝置故障規律是裝置在壽命週期內故障的發展變化規律。裝置故障率的發展變化形狀很像一個澡盆的斷面,因此也叫“澡盆理論”,針對不同的時期的故障,要取相應的對策。

(4)建立維修人員的業績考核制度,對其平時的工作的態度、維修工作量、技術革新成果、論文等記入個人檔案,以提高維修人員的工作積極性和責任心。

2.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維修管理制度,從制度上來保證日常維修工作的正常進行。

(1)人員的合理分工與組合

醫院的儀器裝置多與維修人員少是一對矛盾。解決這一矛盾的方法是首先要對維修人員進行分工,使他們有自己的崗位職責,有自己重點主攻的專業方向,使每一個維修人有其維修某一類裝置的特長。所謂組合是每一維修人員承擔的維修任務、維修儀器的類別有一部分是交叉重複的,這樣對交叉重複的這一類儀器的維修可以採取協作的形式,可以發揮集體的智慧,也可避免在有人缺席時出現無人管維修的現象。

(2)建立維修人員崗位責任制

接修要登記,取件要銷賬,維修要寫維修報告和個人工作量記錄,要做好零配件的計劃,在工作中要及時請示和彙報,使工作有條不紊地進行,要對個人分工負責的儀器裝置進行裝置完好率考核等等。

(3)零配件的供應

專人採購與維修人員採購相結合,器械倉庫要備足通用的維修零件,如各類光源的燈泡、血壓計的各種零件、氧氣吸入器的各種配件等。對維修中出現過故障的零配件要考慮作好備份。

(4)預防性維修制度

對於容易產生機械磨損、螺絲鬆動的重點裝置如手術無影燈、手術床、高壓滅菌櫃等實施定期預防性維修。

(5)建立安全檢查制度

定期對重點裝置的安全性,如用電安全及周圍環境的安全進行檢查,以確保醫療裝置使用中的安全。

(6)建立計量管理制度

確定專人對計量器具、壓力容器登記造冊、建檔、週期性鑑定,以確保計量器具的精度和壓力容器的安全要求。

3.協作維修

(1)建議開展區域性的協作維修活動,以充分利用外單位的技術優勢為我服務。

(2)對大型醫用裝置或某些貴重儀器裝置通過與廠商訂立維修合同,以確保其開機率。

4.維修費用的保證

在醫院資金安排中,應保證一定數額的裝置維修費用,其提取比例應按照國家的醫院財務制度規定辦理,專款專用。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21

為加強計算機及裝置的管理,提高計算機及裝置的使用效益,保證辦公用機和業務的正常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一、計算機及裝置的管理職責

1.資訊中心負責計算機及裝置的使用、維護、維修和報廢歸口管理工作,並檢查、督促計算機各使用科室嚴格按計算機操作規程使用。

2.計算機及裝置各使用科室應要求使用者嚴格按計算機操作規程使用,並做好計算機的維護、保養工作。

3.資訊中心為機關計算機及裝置的維護維修責任人,各科室資訊員為本所計算機及裝置的維護維修責任人。

二、計算機及裝置的使用規定

1.系統內各科室的計算機由使用科室負責定人定機管理,並報資訊中心備案。

2.計算機操作者必須加強學習,熟悉所使用計算機及裝置的操作規程和維護知識。

3.計算機開機時,應遵循電源插座、顯示器、主機的`順序;每次的開、關機操作至少間隔一分鐘,嚴禁連續進行多次的關機操作;電腦關機時,應遵循主機、顯示器、電源插座的順序;下班前,務必要關閉電源插座,節假日時,更應將電源插頭從插座上拔下,徹底切斷電源,以杜絕安全隱患。

4.列印裝置在使用時要注意電源線和列印線是否連線有效,當出現故障時注意檢查有無卡紙,鐳射印表機注意硒鼓有無碳粉,噴墨印表機有無墨水,針式印表機是否有斷針、是否有色帶。當印表機工作時,不要人工強行阻止,否則很容易損壞印表機。

三、計算機及裝置的維護保養

1.計算機及裝置要儘量放在乾燥、通風的地方,計算機使用者應對計算機及裝置進行日常清潔、保養,切實做好防火、防塵、防潮、防晒工作。

2.計算機使用者在操作的過程中,須熟悉所使用計算機及裝置的操作規程,掌握其工作狀況,經常保持裝置的整潔。

3.計算機使用者使用計算機時,應當按照規定安裝正版防毒軟體,及時升級系統補丁,進行系統優化處理,並裝置處於良好狀態。

4.計算機使用者應經常檢查計算機是否有病毒,並採取措施進行防毒,慎用外來的光碟、U盤,以防止病毒的入侵。

5.計算機使用者不得有意破壞計算機及裝置,要節約裝置的墨盒、列印紙等材料,防止浪費。

四、計算機及裝置的維修管理

1.未經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拆開計算機及附屬裝置、更換配置、隨意搬離辦公地點。檢修人員拆裝硬體裝置時,須按順序進行,不可野蠻操作。

2.計算機及裝置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本單位的維護維修責任人,維護維修責任人在接到通知後,應儘快到現場檢查故障原因,並做出故障鑑定。

3.“三包”期內的計算機及裝置出現故障,應當按照“三包”要求報修,不得違反“三包”規定私自拆機維修。

4.一般零部件硬體損壞,由各科室購買,並及時更換;重大、關鍵零部件損壞或出現故障,由各科室提出申請,並提出故障鑑定報告和維修方案建議,經領導批准後,由資訊中心聯絡專業維修點維修。

5.計算機及裝置外出修理,應遵循先檢查處理、後考慮外出修理的原則,避免不必要的修理費用開支。送修電腦應當取得維修單回執,並註明固定裝置主要關鍵部件。

6.外來技術人員進行維護工作時,須有管理人員陪同或認可。

7.涉密計算機及裝置不得外出送修,出現故障應當聯絡保密管理部門處理。計算機及裝置外出修理及外來技術人員進行維護工作時應做好資料備份,防止重要資料丟失,並嚴格遵守國家保密有關規定。

8.計算機及裝置修理完畢後,維護維修責任人需填寫維修檔案,記載維修裝置名稱、故障內容、維修點名稱、維修情況、更換裝置、維修時間、維修費用等。

五、計算機及裝置的報廢管理

1.計算機及裝置的報廢,由使用科室提出,資訊中心根據計算機及裝置的使用、升級情況,組織鑑定,同意報廢處理的,報領導批准後按固定資產管理規定辦理。

2.報廢的計算機及裝置殘件由資訊中心負責收回處理。

3.計算機報廢的條件:

①主要部件嚴重損壞,無升級和維修價值;

②修理或改裝費用超過或接近同等效能價值的裝置。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22

一、裝置定期維護保養(每個月進行一次)

1、裝置機械效能維護:安全裝置檢查,各機械限位裝置有效性檢查,各種運動運轉檢查,操作完整性檢查。

2、裝置電氣效能維護:各種應急開關有效性檢查,曝光引數(KV、MA、MAS)檢查。

3、劑量檢測:每六個月進行一次。

4、定期對CT行水模檢查。

二、日常維護(每日進行)

1、開機前確保機房環境條件(溫度、溼度等)要符合裝置要求。

2、每日開機後先檢查機器是否正常,有無提示錯誤等,若有反常疑點必須預先排除。

3、嚴格遵守機器操作規程,使用中遇到異常情況應立即切斷電源,請機修人員檢驗、維修。

4、使用x線機和CT前,必須先預熱球管後才能工作。每日工作結束後,需清洗機器上的髒物和血跡等。

喜德縣人民醫院放射科裝置清單

裝置名稱

型號

生產廠家

購買日期

主要引數

所在場所

裝置編號

裝置維修相關制度 篇23

為規範餐飲中心裝置設施維修保養工作,明確工作職責,使裝置故障得到及時排除、裝置保養得到按時進行,保證餐飲服務工作正常開展創造良好的裝置環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裝置設施維修制度:

1.各部門負責人接到裝置、設施維修報告後,及時到現場進行檢視和維修;

2.維修服務人員修復不了的故障,如是保修期內的,及時與保修部門聯絡維修;如是保修期外的,須填“餐飲服務中心報修單”;並在原始報修單上註明維修報出時間,做好維修情況跟蹤。保修期外如需要由維修部直接聯絡校外維修單位的,預計單項維修費用在400元以下的,由維修服務人員落實聯絡相關維修部門進行維修,如在1000元以上(含1000元),應將 《維修申請單》轉報到餐飲服務中心辦公室,並提出維修方案,中心核准後再落實維修部門;

3.如裝置、設施屬人為損壞,維修人員必須報中心綜合辦。由綜合辦通知相關部門負責人及維修人員一同到現場檢視確認,根據過錯原則,按被損壞財產的原價值由當事人賠償;

4.維修人員自行維修工作結束後,維修人員應在《聯絡單》填上所用的維修材料,報修部門負責人要驗收簽字。

二、裝置維護制度

1.裝置維護工作實行使用餐廳日常維護、定期專業維護相結合的原則;

2.對電動裝置、液化氣灶臺、蒸汽閥門等關鍵裝置或部位,使用餐廳必須嚴格執行作業規程,並執行定點、定人,即固定裝置的使用地點、確定裝置的使用人員、確定的使用人員就是日常維護工作責任人;

3.各餐廳裝置日常維護工作,應做到:使用前必須檢視裝置狀況,確保無異常情況;使用後應及時切斷電源、氣源、水源,在確保人身和裝置安全的情況下,做好必要的裝置清潔和維護工作;

4.食堂負責人或被授權人每天對所有裝置使用狀況進行巡查,發現異常情況要按本制度要求落實維修工作;

5.中心維修人員每月應對各部門的電動裝置進行一次全面專業檢查和保養,並做好記錄;

6.專業保養工作,電動裝置應從傳動系統、電路控制系統、機械系統、以及裝置電源供給系統等方面,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況下進行必要的檢查維護;7.對鍋爐、電梯等不能自行維護專案,執行與維護維修單位簽訂的“裝置維修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