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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12月起實施生育保險新規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8.84K

7月1號生娃的準媽媽有福啦,以下由小編為大家提供的“上海7月起實施生育保險新規”,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

上海12月起實施生育保險新規

新華社上海6月1日專電(記者周蕊)上海市人社部門近日出臺將於7月1日起實施的生育保險新規:女職工生育、流產當月單位為其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滿12個月或連續繳納滿9個月的,生育生活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全額支付;累計不滿12個月且連續繳納不滿9個月的,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比例支付、剩餘部分由單位先行支付。

人社部門在解讀《關於申領本市生育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時表示,政策有利於保護女職工的權益。新規實施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繳費期限不滿1年的,生育生活津貼只能按2892元的最低標準計發;新規實施後,只要生育或者流產時正常參加上海生育保險,就可以按生育時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生育生活津貼,總體待遇提高。

對於操作不規範、意圖“鑽空子”的單位和個人,則將受到新政的制約和限制。這符合社會保險權利義務相對應原則,也將促進用人單位更加註重遵守女職工勞動保護有關規定。

拓展閱讀:上海生育保險金是怎麼計算的?

按照下列期限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的,按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二)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按3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三)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的,按1個半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

(四)妊娠3個月以下流產或者患子宮外孕的,按1個月享受生育生活津貼。生育醫療費補貼

支付標準為:

(一)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生產或者妊娠不滿7個月早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3000元;

(二)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500元;

(三)妊娠3個月以下自然流產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為300元。

生育保險金計算方法:

生育保險金=生育生活津貼+生育醫療費補貼

其中,生育生活津貼=繳費基數×產假時間(生育醫療費補貼按上面計算,一般正常生產,就是3000元)

繳費基數按你上一年的社保來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