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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官不可言貧

欄目: 思想宣傳講話稿 / 釋出於: / 人氣:1.29W

有的幹部工作了幾十年,也有些成績,可一腳踩空,收黑錢貪鉅款,轉眼就成了階下囚,可悲亦復可憾。大廈千間,夜眠七尺;珍饈百味,無非一餐。鯨吞幾百萬上千萬元,所為何事?實在匪夷所思。“為官者不可言貧”,不過是一條不斷重複的古訓。有個錯誤的觀念使人迷惑。論貢獻論辛苦,不比個體老闆差,為什麼他們能掙錢,我就不能?然而就是忘了,個體老闆合法賺錢,是國家法律保護、黨的政策鼓勵的。領導幹部以權斂財,則為黨紀國法所不容。領導幹部的天職是為人民服務,辛苦是實情,貢獻是本分。焦裕祿、孔繁森、張鳴岐是領導幹部的典範,像他們那樣工作的同志在我們黨內不是少數。正因為是領導幹部,焦裕祿大年三十卻走進老百姓的柴門;張鳴岐面對滔滔洪水還要涉險救人。他們是領導幹部,就不能不受累操心。鞠躬盡瘁,死而後已。這些出於一個簡單的理由,人民選擇了我們,我們只能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領導不僅要擔當責任,還必須作出榜樣。指揮員不衝鋒陷陣,何以號令三軍;領導幹部錙銖必較,怎能率領群眾?誰信,誰服?這樣看,心裡就平和了許多。領導幹部清苦一點、辛苦一點好,清苦才有威信,辛苦才有發言權。有個危險的陷阱使人迷惑。論能力論水平,不比誰差,升不了官,為什麼不能撈一把?是不是水平高,只是自我感覺。升不了官就撈錢,結果可能是身敗名裂,人財兩空。封建官場是“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其實,錢是衝著權來的,一旦失去權力,恐怕一文不名。對於黨的各級領導幹部來說,造福人民是我們入黨時的選擇,貪墨弄權則完全違背初衷。黨和人民把權力交給我們的時候,也同時給了一道禁牌:為官者不可經商。正如成為裁判員的時候就不再有成為同一場比賽的運動員資格。官商不分,必出大惡。作為領導幹部,就必須一身正氣,兩袖清風。不願做或做不到,可以交出手中的權力,到商場去拼搏,靠本事賺錢,不要憑權力撈錢。有一種自欺使人迷惑。有人想,在位時多撈些好處,老來踏實、安全,所以大半輩子本本分分,末了卻私慾膨脹,狂撈濫斂。似是常情,其實不然。貪贓永遠不能使人踏實,枉法永遠難給人以安全。不做虧心事,焉怕鬼叫門?古代一位官員說,“且自古居相位者,未聞死於凍餓。而死於財、於酒、於色、於逸樂者無代無之。”領導幹部是黨和國家的財富,養老、醫療保障是沒有問題的,而且越來越好,越來越制度化。在位時勤勤懇懇工作,清清白白做人,退下來後才能無憂無慮,安享晚年。否則,晚節不保,遺恨終生。“為官不言貧”的道理遠遠達不到共產黨人應有的境界。我們不妨看看廣州市政協主席陳開枝百色扶貧的事蹟。六十多歲的老陳,六年中利用雙休日和節假日到貧困老區三十一次,其苦其累,不言而喻。然而,他從未想過自己的苦累,而是越幹越歡。他感慨地說,革命老區的老百姓太苦了。他寧願把自己看成是人民的打工仔。一些不問群眾疾苦,只替自己叫苦叫窮的同志,同陳開枝相比,該說些什麼?一個領導幹部對個人名譽、地位、利益想得透,看得淡,就不會斤斤計較個人的得失,不會利用權力與民爭利,牟取私利,而是能在為人民服務中得到最大的愉快和滿足,因而也理所當然地受到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愛戴。這樣的“官”,精神才是富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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