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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停電應急處理方案(精選3篇)

欄目: 應急預案 / 釋出於: / 人氣:2.71W

物業停電應急處理方案 篇1

日常準備工作不能放鬆

物業停電應急處理方案(精選3篇)

1、必須隨時準備應急燈、手電筒和其他應急照明物品,以備夜間突然發生停電時使用;

2、進行停電處理必需的物資準備,包括工具、材料、備件、發電機燃料等;

3、確保物業的備用發電機組經常保持在良好待用狀態,可在應急情況下隨時啟動。

預先通知停電的處理辦法

1、檢查備用發電機組、應急燈、手電筒及其他應急照明物品,以及相應的工具、材料和備件等,並適當增派停電期間的執行值班和維修人員;

2、發出有關停電的通知,告知業主並將停電通知預先張貼於各樓座告示欄及其他明顯位置;

3、停電期間應安排專人監控發電機組的執行,並加強對應急照明設施的巡視檢查,確保應急供電;

4、停電期間秩序維護員應加強物業區域的巡視檢查和秩序維護,防止治安事件的發生;

5、供電恢復時,應檢查供電裝置及照明設施的執行情況,確保物業供電正常恢復。

突發停電的處理辦法

1、如因外網電力設施故障造成突發停電,且雙路同時斷電時,按照操作規程迅速啟動備用發電機;

2、立即與電力公司等供電相關部門取得聯絡,瞭解事故原因和停電所需的大致時間,呈報上級主管;

3、如因裝置故障造成突發停電,按照操作規程迅速啟動備用發電機;工程維修人員要迅速到現場判斷故障原因,及時查詢到故障點;維修人員必須具有相關專業資格,任何非專職人員均不得自行修理,以免導致生命危險和造成財產損失;

4、保持通訊暢通,根據掌握的情況通知業主,儘可能的做好解釋工作;

5、配電室人員要堅守崗位,巡檢裝置,保證重點裝置的安全,並保持配電室對外聯絡的暢通;

6、停電期間應安排專人監控發電機組的執行,並加強對應急照明設施的巡視檢查,確保應急供電;沒有備用發電機的樓座要指派專人在專用通道上提供應急照明;

7、秩序維護員應加強物業區域的巡視檢查和秩序維護,防止治安事件的發生;

8、立即檢查電梯運轉情況,不準任何人員進入或開啟電梯門,防止二次斷電造成人員危險。消防監控室在斷電後使用應急電話檢查是否有被困在電梯內的人員。做好記錄,通知物業部負責人、工程部負責人及保衛部負責人進行緊急解救。

9、供電恢復時,應檢查供電裝置及照明設施的執行情況,確保物業供電正常恢復。

物業停電應急處理方案 篇2

一、指導思想

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關於做好全市機關和事業“返崗”人員科學防控工作的指導意見》(_疫情防指〔20__〕_號)《關於印發全市機關和事業單位“返崗”人員科學防控實施細則的通知》(_疫情防指〔20__〕_號)檔案精神為指導,嚴格落實市委市政府防控工作部署,堅持“群防群控、穩防穩控、常防常控”,做到“外控源頭防輸入、內斷傳播防蔓延、中建機制強督導”,為“返崗”人員提供安全健康工作環境。

二、工作目標

各單位落實市疫情防控指揮部“返崗”人員防控措施得力;機關疫情防控工作機構建立,責任明確,功能健全;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完善;單位內部公共場所、人員聚集場所的設施、裝置進行消毒消殺防疫及時;辦公設施裝置進行安全檢查經常;單位進出車輛、人員進行登記、檢測嚴格;全體人員體溫檢測每日落實;疫情防控宣傳教育有效。

三、實施辦法

(一)建立防控工作機構。市直機關建立“返崗”人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防控工作總體安排、部署、檢查、指導工作。市委常委、市委辦主任_擔任組長,市委組織部副部長_,市人社局黨組書記、局長_,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_擔任副組長;下設五個工作組,綜合組由市委辦副主任_負責,督察一組由組織部幹部科科長_負責,督察二組由人社局黨組成員、副局長_負責,督察三組由機關事務管理局副局長_負責,督察四組由市紀委副書記、監委副主任_負責。各組聯絡員由負責同志自行指定。

(二)加強崗前疫情檢查。人員“返崗”前,要切實做好人員管控和健康防護,如實準確填報所有返崗人員相關資訊,特別是返崗前活動軌跡和接觸人員情況,按要求上報市委辦,經分類彙總後報市疫情防控指揮部。市直各單位有後勤服務保障人員的,由其管理使用部門負責統計,並按規定時限及時報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彙總。以上資訊必須真實準確,確保縱向到邊、橫向到底,不漏一人,為全市機關和事業單位科學防控提供準確無誤的資料資訊。對已經進行居家隔離的工作人員,每天上午下午各進行一次體溫檢測,檢測結果報市委辦,隔離期滿未發現異常的,經所在單位黨(黨組)批准後方可返崗。

(三)做好衛生消毒工作。各單位要按照防疫要求,落實環境消毒制度,做好個人衛生防護和生活垃圾裝袋清理,消除鼠、蟑、蚊、蠅等病媒生物孽生環境。辦公場所、尤其是人員密集的辦公場所、會議室、接待室等,保證自然對流通風,確保充分通風透氣。要對“五小”場所(辦公室、宿舍、食堂、廁所、浴室)等重點部位採取定時消毒、清潔、通風換氣等措施,保持衛生清潔。做好垃圾清運、汙水處理及下水道疏通等工作,嚴禁垃圾偷倒亂倒。

(四)加強食堂就餐管理。做好市直機關餐廳及各單位自管餐廳的衛生管理工作。食堂操作人員必須進行體檢,確認健康後方可上崗。必須持有健康證方可上崗,工作時必須佩戴合格口罩;各單位要積極改善生活條件,為進出取餐人員提供飯前洗手的必要盥洗設施和洗手液;要加強食堂餐具、食材、食品留樣、電器、電力、燃氣等安全管理,確保餐飲安全。要採取靈活、分散方式保障員工用餐,嚴禁出現“扎堆就餐”等現象。

(五)嚴格人員進出管理。各單位要按照實名制管理要求,對辦公場所實行封閉式管理,以單獨的辦公樓(院)為單位,嚴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原則上封閉辦公樓(院)大門,做到辦公場所與外界封閉。外單位辦事人員必須提前預約、佩成口罩、詳細登記、量體溫無異常情況後方可入內。在辦公樓入口設定體溫檢測點,並配備符合規定的體溫檢測裝置。準備足夠數量的醫用口罩,確保每一名工作人員均能按規定佩戴。儲備足夠的消毒劑並掌握其配製使用方法。嚴格落實全員登記備案制度,建立辦公場所人員進出檔案,做好排查和登記。對進出辦公場所人員的姓名、籍貫、來去方向、交通方式及時間等資訊實施真實、動態記錄,嚴格管控人員出入,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外出流動。

(六)嚴禁借調借用人員。在疫情結束前,各單位原則上不再新抽調掛職鍛鍊和借調人員,不得使用來自重疫區人員,特別是來自疫情中高風險地區的工作人員及有接觸史的工作人員。14天內有過重點地區旅居史、接觸史人員,需立即報告工作單位,自返回或最後一次接觸相關人員起,居家隔離觀察14天。

(七)嚴管交通運輸工具。返崗單位的公務車和工作人員乘坐的私家車等交通工具應經過嚴格消殺過程,原則上以上交通工具疫情結束前不得往返疫區,確需前往疫區辦公的需經單位黨(黨組)批准後進行,以上交通工具嚴禁在重疫區所在城市區(高速服務區)下車逗留,並安排專人負責過程中各項疫情防治工作。以上交通工具出差返回後,要集中進行消殺,嚴防疫情進入我市及辦公場所。

(八)加強應急情況處置。各單位對每名返崗人員都要登記造冊,及時掌握工作人員的動態資訊,密切關注返崗人員身體健康狀況,一旦發現出現相關症狀,應及時啟動診斷、隔離、治療等程式,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各單位應制定疫情處置工作應急預案,提前與市衛健委協商,明確收治醫院,一旦發現工作人員出現疑似症狀,確保及時送院診治。

(九)強化防疫常識普及。各單位要通過辦公樓電子屏、發放防疫常識小冊子、釋出微信公眾號資訊、張貼公告通知等形式,幫助“返崗”人員提高防範意識,瞭解防治知識,做好個人衛生防護和環境保護工作。各單位要加強值班值守和資訊溝通,一旦發生疫情,要第一時間上報“返崗”人員疫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市直機關和事業單位要按照“黨(黨組)統一領導、分管領導具體負責、上下左右協調配合、密切溝通聯防聯控”的要求,建立領導組織機構,統一加強領導,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堅決杜絕推諉扯皮、相互掣肘。各市直機關和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要堅守崗位、靠前指揮,深入防控一線,及時發聲指導、掌握疫情、採取行動,全面加強資訊報告、物資保障等工作,做到守土有責、守土擔責、守土盡責,堅決遏制疫情在基層蔓延擴散。

(二)嚴明紀律規定。全市各機關和事業單位黨(黨組)要充分認清疫情嚴峻形勢,切實加強返崗人員疫情防控的組織領導,迅速行動、周密安排、科學排程、細緻工作;廣大黨員幹部職工要服從大局、令行禁止,切實增強落實力、執行力和穿透力,本著對黨絕對忠誠的原則,如實填報相關資訊、嚴格落實防控措施,確保“返崗”人員科學防控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三)加強督導檢查。市疫情防控指揮部督查督辦組要加強督導檢查,組織專門力量對全市各級機關和事業單位落實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對敷衍塞責、虛假應付、落實不力,甚至失職瀆職造成工作被動的要嚴肅追責問責,確保各項防控措施落地落實、全市疫情工作平穩有序。

物業停電應急處理方案 篇3

一、總則

根據國家(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與防護條例)及(放射診療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的要求,為使本單位一旦發生放射診療事件時,能迅速採取必要和有效的應急響應行動,保護工作人員及公眾及環境的安全,制定本應急預案。

二、放射事件應急處理機構與職責

(一)本單位成立放射事件應急處理領導小組,組織、開展放射事件的應急處理救援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如下:

組長:院長

副組長:分管院長

成員:院長、分管院長、放射科主任、技師長

應急處理電話:、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職責:

1、定期組織對放射診療場所、裝置和人員進行放射防護情況進行自查和監測,發現事故隱患及時上報至院辦並落實整改措施;

2、發生人員受超劑量照射事故,應啟動本預案;

3、事故發生後立即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放射性事故應急處理;

4、負責向衛生行政部門及時報告事故情況;

5、負責放射性事故應急處理具體方案的研究確定和組織實施工作;

6、放射事故中人員受照時,要通過個人劑量計或其它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員的受照劑量。

7、負責迅速安置受照人員就醫,組織控制區內人員的撤離工作,並及時控制事故影響,防止事故的擴大蔓延。

三、放射性事故應急救援應遵循的原則:

(一)迅速報告原則;

(二)主動搶救原則;

(三)生命第一的原則;

(四)科學施救,控制危險源,防止事故擴大的原則;

(五)保護現場,收集證據的原則。

四、放射性事故應急處理程式:

(一)事故發生後,當事人應立即通知同工作場所的工作人員離開,並及時上報衛生行政部門;

(二)應急處理領導小組召集專業人員,根據具體情況迅速制定事故處理方案;

(三)事故處理必須在單位負責人的領導下,在有經驗的工作人員和衛生防護人員的參與下進行。未取得防護檢測人員的允許不得進入事故區

(四)各種事故處理以後,必須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討論,分析事故發生原因,從中吸取經驗教訓,採取措施防止類似事故重複發生。凡嚴重或重大的事故,應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放射科危重病人搶救預案

一、對危重患者,應做到詳細詢問病史,準確掌握體徵,密切觀察病情變化,及時進行搶救。

二、搶救工作應由臨床醫生護士、科主任、護士長負責組織和指揮,並將病情及時報告醫務科、護理部。對重大搶救或特殊情況(如查無姓名、地址者,無經濟來源者)須立即報告醫務科、護理部及分管院長。

三、在搶救過程中,應按規定做好各項搶救紀錄,須在搶救結束後6小時內補記。

四、專人保管急救、搶救藥品、器械,隨時檢查,隨時補充。確保藥品齊全、儀器效能完好,保證搶救工作的順利進行。

五、搶救時,護理人員要及時到位,按照各種疾病的搶救程式進行工作。護士在醫生未到以前,應根據病情,及時做好各種搶救措施的準備,如吸氧、吸痰、人工呼吸、建立靜脈通道等。在搶救過程中,護士在執行醫生的口頭醫囑時,應複述一遍,認真、仔細核對搶救藥品的藥名、劑量,搶救時所用藥品的'空瓶,經二人核對後方可棄去。搶救完畢立即督促醫生據實補寫醫囑。危重病人就地搶救,病情穩定後,方可移動。

六、搶救時,非搶救人員及病人家屬一律不得進入搶救室或搶救現場,以保持環境安靜,忙而不亂。搶救完畢,整理搶救現場,清洗搶救器械,按常規分別消毒以便備用,清點搶救藥品,及時補充,急救物品完好率要達到100%。

七、認真書寫危重患者護理記錄單,字跡清晰、專案齊全、內容真實全面,能體現疾病發生髮展變化的過程,確保護理記錄的連續性、真實性和完整性。

八、凡遇有重大災害、事故搶救,應服從醫院統一組織,立即準備,隨叫隨到。科室之間支援支援配合,必要時成立臨時搶救組織,加強搶救工作。

輻射事故應急管理預案

根據(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列)、(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我院成立輻射事故應急管理小組,並制定輻射事故應急管理辦法。現頒佈如下:

管理小組組長:業務院長、

成員:醫務科主任、器械科主任、放射ct科室主任;

現場指揮人放射ct科室主任、器械科主任、醫務科主任。

主要職責為,根據國家相關規定:

⑴ 組織制定輻射事故等級和應急救援預案;

⑵ 負責人員、資源配置、應急隊伍的調動;

⑶ 確定現場指揮人員;

⑷ 協調事故現場有關工作;

⑸ 批准本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⑹ 事故狀態下各級人員的職責;

⑺ 輻射事故資訊的上報工作;

⑻ 接受政府的指令和調動;

⑼ 組織應急預案的演練;

⑽ 負責保護事故現場及相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