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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自查報告4篇大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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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公開年”、“審判監督年”、“作風建設年”專項活動開展以來,我院在市委的領導和上級法院監督指導下,嚴格按照專項活動的要求和目標,以“公正與效率”為主題,以司法為民為宗旨,結合本院的工作實際,以解決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入手,針對容易發生徇私枉法、權錢交易、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容易侵犯當事人權利的崗位和環節,認真查擺問題,切實進行了集中規範和整改,全面完成了集中整改階段各項工作,現將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法院自查報告4篇大綱

一、主要工作情況

(一)成立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方案

專項整改活動開展以來,院黨組給予充分重視,召開黨組會、院務會和全院幹警大會進行專門的動員和部署,併成立了院長為組長的專項整改活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專項整改活動的日常工作,組織抓好活動的實施和檢查,形成院黨組統一領導,一把手總負責,各黨支部牽頭組織,各部門負責人協調配合,全院幹警廣泛參與的領導和工作機制,為紮實推進專項整改活動打下了堅實的組織基礎。

(二)動員部署,認真開展學習教育

專項整改活動啟動後,我院高度重視活動的學習教育工作,建立了以支部為單位的學習小組,要求所有學員都按時參加集中學習,嚴格考勤制度,認真學習《法官法》、法官職業道德,三大訴訟法相關內容,最高法院《兩個辦法》等,並分庭室、分支部進行討論,加強參學者對學習內容的理解,同時明確開展專項整改活動的重要現實意義,以進一步提高幹警專項整改的主動性。

(三)廣泛徵求意見,開展自查自糾

我院在上半年開展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查擺問題的基礎上,著重以執法行為是否規範的角度查詢問題,對辦案超審限、執限,不作為或亂作為,故意拖案、壓案、裁判不公、辦案作風是否文明等問題派出調查組以問卷調查的形式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瞭解群眾對法院工作的看法,向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發放《徵求意見表》62份,收集到對院班子成員以及幹警個人意見60條,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法院以專項整改的形式來提高審判作風、改善面貌表示讚賞和滿意。通過發調查表、開座談會、走訪有關單位以及各部門的自查,查擺出少數案件審判質量不高,個別法官辦案效率低下,隨意延長審執期限,職業道德較差等方面近20個問題。

(四)嚴格考核,務求取得實效

嚴格執行上級法院關於培訓考核的工作標準。組織全體幹警參加統一組織的專項整改考核。要求每位幹警認真對待,個別幹警因公務無法參加考核的,積極做好補考工作,確保參考率達到100%。

二、專項整改活動擺查出的主要問題

對照專項整改活動的具體要求,結合徵求到的各種意見,以實事求是、嚴肅認真的態度,對我院司法行為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進行認真查詢,主要有以下一些問題:

1、審判質量和效率方面的問題。當前,我院司法不公的問題在社會上和群眾中還有比較多的反映,突出表現在:一是個別案件審判質量不高,時有改判情況;二是辦案週期過長,超審限的現象時有發生;三是執行力度不大,執行難的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四是辯法析理工作做得不夠,不能使訴訟當事人勝敗皆服,等等。

2、隊伍建設方面的問題。從總體上看,我院法官隊伍的整體素質還不能適應審判形勢的發展和需要,突出表現在:一是有的大局意識、政治意識不強,存在孤立辦案,就案辦案現象,辦案社會效果不好;二是學歷層次不高,與《法官法》要求還有較大差距;三是有的業務水平較低,駕馭庭審的能力不強,裁判文書的說理性不夠、質量不高;四是個別人有吃請現象,行為失檢,不注意法官形象,甚至有違法違禁的苗頭;五是有的職業道德較差,審判紀律不嚴,素質不高等等。

3、司法作風方面的問題。近幾年來,我院結合實際,不斷探索司法為民的新途徑,出臺了一系列司法便民、利民、護民的具體措施,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但距群眾的要求和期望還存在一定差距,突出表現在:一是有的同志衙門作風嚴重,對當事人“生、冷、硬、橫、煩”時有發生,經常有信訪件反映;二是告狀難、申訴難的問題仍然存在;三是司法指導、司法救助還不夠到位;四是涉訴上訪工作做得不夠,“群體訪、重複訪、越級訪”尚有發生;五是司法為民措施未能完全落實到位,有的不完善、有的流於形式、有的走過場;六是有的共產黨員先鋒模範作用發揮的不夠,混同於、甚至不及普通群眾;七是對新時期如何做好隊伍思想政治工作缺乏好的辦法和措施,幹警隊伍總體凝聚力還不夠強等等

4、司法管理方面的問題。當前,我院管理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突出表現在:一是制度有漏洞、有隱患、有薄弱環節,尤其是抓制度落實不夠;二是內部缺乏監督制約和責任追究機制;三是有的公文不規範,文書處理不規範;四是有的案卷歸檔不及時,甚至出現案卷多年不歸的現象;五是部門之間團結協作不夠;六是後勤管理問題較多,等等。

三、針對問題,紮實整改

1、制定措施,以制度管人。為規範司法行為,促進司法公正,我院先後整理、修訂了《廉政制度》、《崗位目標考核》、《保密制度》、《首問責任制》、《錯案責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規章制度,層層簽訂責任狀,有針對性地制訂各類整改措施30條,結合我院實際,共修訂完善立案、審判、執行、法院管理等方面70餘個規範管理制度。堅持以制度管人,力求客觀公正評價每位幹警的適崗性。

2、採取便民措施,提供高效快捷的便民服務。為將司法為民要求落到實處,我院研究制訂了六項立案便民措施。一是設立便民服務檯,實行預約接待制。二是開通訴訟綠色通道,涉及弱勢群體案件優先立案。三是推行三個“當日”,即當日立案、當時受理、當時移送。三是提供模擬訴狀樣本,方便當事人撰寫訴訟文書。四是推行視窗部門一次性告知制度,方便群眾訴訟。五是推行立案大廳ab崗工作制度,確保信訪崗位不空崗、不缺崗。六是明確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予以司法救助,使弱勢群體的權益得到切實保障。

3、抓審理執行,規範司法行為全過程。我院規範司法行為不是表現在形式上,而是對審判執行全過程進行認真規範。立案階段,將各類案件受理的條件、程式、時限通過發放訴訟指南等方式向當事人公開釋明;審理階段,增設流程管理圖,方便當事人瞭解案件審理程序;裁判階段,要求法官加強判後釋法、釋疑工作,引導當事人理解並服從法院裁判;執行階段,將執行財產情況、案件進度情況、強制措施實施情況等,納入公開告知的範圍。同時規範庭審,由審委會成員不定期地對庭審進行觀摩,要求法官認真把握庭審技能,不斷提高庭審駕馭能力。

4、強化審限監督,提高辦案效率,解決案件久拖不決的問題。建立案件超期預警制度,對刑事案件三十天內未辦結,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二個月內未辦結,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五個月內未辦結的,要求承辦人上報分管院領導和審監庭,並對未能及時辦結的原因作出說明,便於院領導和審監庭跟蹤監督,嚴防案件超審限。

5、強化案件流程管理,實行繁簡分流。我院進一步完善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對立案、庭前準備,開庭審理合議、調解、裁判、文書製作、執行、歸檔等工作步驟、具體內容和要求,提出具體操作指南,明確具體時限。對拖延審判的案件及時發出警示,督促法官及時結案。要求幹警辦案過程中,要充分發揮簡易程式快速、便捷、經濟的特點,對案件審理實行繁簡分流,依法適用簡易程式,減輕當事人訴累,縮短辦案週期,並隨著條件的成熟,不斷擴大簡易案件適用範圍。

6、強化調解機制,提高辦案效率,我院針對案件當事人在訴訟中對立情緒大、矛盾激化,不利於構建和諧社會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了民事審判調解機制,最大強度地體現司法為民原則。要求幹警在辦案過程中把握訴訟調解工作的切入點,在自願合法的基礎上,堅持“立案調、庭前調、開庭調、執行調”和藉助社會力量化解矛盾糾紛等工作方法,運用調解手段,儘量調解結案。在專項整改活動中,我院審結的民商案件調解結案率達到了56%。

7、規範法官細節行為,提升法官形象。我院以提高對外服務質量為切入點,做好多個“一”文章:方便當事人,力求“少跑一次腿、少累一分鐘、少費一份心、少花一分錢”;服務態度上力求“一視同仁”,即生人熟人一個樣,有無關係一個樣,外地本地一個樣;服務方式力求“四個一”,即給一張笑臉,讓一個座位,遞一壞茶水,說一句暖心話;第一印象要求做到“五個感”即進庭有清潔感,登門有親切感,說話有熱情感,辦事有實在感,工作有高效感

四、立足長遠,構建長效機制

專項整改活動從總體上看,工作取得了較好的成效,幹警的工作作風、精神風貌得到明顯提高,服務基層、服務群眾的意識,有了新的增強,但專項整改活動不僅僅是一項活動,而應該把融入到日常的工作當中,體現其日常性和長效性。通過專項整改活動,我院積極探索司法為民、維護公正的具體舉措,構建專項整改的長效機制,以進一步推進法院各項工作。

(一)積極探索建立加強班子建設的長效機制。努力建設清醒堅定,幹事創業,團結協調,敢於負責,群眾擁護的班子,使領導班子成為帶領廣大幹警不斷開創新局面的堅強領導集體。從加強學習入手,著力提高班子的決策水平,改進工作作風,大興調查研究之風,及時總結經驗教育,並繼續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使班子成為幹警的表率。

(二)積極探索建立加強隊伍建設的長效機制。一是切實抓好隊伍的思想政治建設,提高思想政治工作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二是大力推進學習型相關的建設,健全政治學習、業務學習制度,在隊伍中營造重視學習、自覺學習、終身學習的良好風氣。三是堅持不懈地開展黨風黨紀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強經常性的黨風黨紀教育,每年至少召開一次警示教育大會,運用典型案例教育幹警,並形成制度,長期堅持。

(三)積極探索進一步保障司法公正的長效機制。按照“依法、科學、便民、公正、高效”的原則,建立健全涵蓋審判和執行、隊伍建設、法院管理等各個方面的工作規範和制度,積極探索和逐步建立科學化、標準化的質量和效率參評體系。繼續完善和落實審判權責、規範審判執行的各項內部監督制約機制,著力抓好庭審規範化工作,進一步落實公開審判原則,提高庭審的權威性和公信力。

(四)積極探索建立司法為民的長效機制。堅持司法為民宗旨,在思想上化為司法的基本理念,在審判中化解為嚴格執法的實際行為。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工作,最大限度地實現審判工作的司法效益,弘揚司法民主、強化開放意識、擴大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積極推進司法文明,從文化建設、作風建設、物質文明建設入手,真正落實司法為民的各項舉措,使老百姓真真切切的感受司法文明的魅力和享受到人性化的司法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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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綜治委:
,我院按照海島中院、市委綜治委的要求,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各項措施,積極開展平安建立活動,深入開展“嚴打”整治鬥爭,全面加強治安防範工作,妥善處理各種矛盾糾紛,大力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制度建設,為維護社會穩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了良好的社會治安環境。
一、深入開展“嚴打”整治鬥爭和法制宣傳工作,努力維護社會治安穩定
截至11月份,我院共受理各類刑事案件574件,審結574件,審結率達100%。在刑事審判工作中,我院始終保持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堅定不移地抓好“嚴打”鬥爭,對於嚴重暴力犯罪、黑惡勢力犯罪、有組織犯罪和“兩搶一盜”等侵財性犯罪以及多發性犯罪,依法從重從快的予以堅決打擊,絕不在審判環節貽誤戰機,並建立健全了貫徹“嚴打”方針的長效機制。為增強“嚴打”效果,我院與其他政法部門一起在城區、店報鎮、南本村鎮、灰縫鎮、雲彩鎮和崔及鎮先後召開了8次公捕公判大會,對96名犯罪分子進行了公開宣判,震懾了犯罪,教育了群眾。
一是實行案件催辦、督辦制度,提高辦案效率。我院對適用普通程式和簡易程式的刑事案件,都作出了比法定審限提前結案的規定,對臨近本院規定時限的案件,由立案庭催辦,對臨近法定時限的案件,由分管院長親自督辦,保證了所有案件在法定審限內提前結案,無一超審限案件和超期羈押案件。
二是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和適用法律關,確保辦案質量。今年1—11月份,我院審結的刑事案件共上訴21件,無改判和發回重審案件。不斷加大刑事附帶民事案件的調解力度,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率達98.5%。
三是對外執犯定期回訪、幫教和考察。我院除在案件宣判時明確告知罪犯需定期向合議庭成員彙報改造情況外,經常與其所在單位和家人保持聯絡,隨時掌握罪犯的思想變化。同時,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為其解決生活中的實際困難,增強其改過自新的信心。今年以來,定期回訪2次,幫教、考察22人犯。
四是積極開展法制宣傳活動,不斷提高人們的法律意識。今年以來,我院開展了以“建立平安**,加強綜合治理”為主題的集中宣傳活動,通過利用宣傳欄、電視、報刊、上街開展法律諮詢等多種形式進行了廣泛宣傳。我院在《**通訊》發表綜合治理調查報告2篇;印發了宣傳材料餘份;新華社、中新社、中央電視臺、《人民法院報》、山東衛視、《海島日報》、**電視臺等有關新聞媒體採用“嚴打”整治鬥爭宣傳稿件23篇;向上級法院和市委報送資訊100餘篇,其中最高法院採用資訊1篇,省高院採用資訊1篇,省高院採用簡報1篇。此外,我院積極實施“法制園丁工程”,有5名法官被**市職教中心、西關中學和杭州路中學等學校聘為法制副校長,為學校老師、學生講授普法課、解答法律問題,依法維護青少年的合法權益,增強了中國小學生的守法意識,遏制了青少年犯罪上升勢頭去年。今年以來,我院共給各類學校普法授課20次,受教育師生多達2萬餘人次。此外,結合辦案中發現的問題,向有關機關提出司法建議5條,受到人們的好評。
二、積極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審判和幫教工作,開創少年刑事審判工作新局面
今年以來,我院共審結各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42件,判處罪犯60人。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終貫徹“寓教於審、審教結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從嚴教育,從寬處理,走出了一條寓教於審、懲教結合、跟蹤幫教的少年刑事審判的新路子。
一是加強少年合議庭審判力量,健全各項制度。我院針對青少年犯罪的特殊性和女性自身耐心、細緻的特點,專門安排了三名女法官組成少年法庭,並從市婦聯和市教體委聘請了四位具有一定法律知識,並熱心從事該項工作的同志做特邀陪審員,加強了少年合議庭審判力量,提高了少年審判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是做好庭審中和審後的幫教工作。在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始終貫徹寓教於審、審教結合、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
既注意緩和法庭氣氛,又注意抓好宣判教育。儘可能的多適用緩刑,避免獄中的交叉“感染”,以利於少年犯的改造;儘量適用減輕處罰,對確不適用緩刑的少年犯,多適用減輕處罰,減少他們的監禁時間,爭取他們早日回到社會上去。今年以來,我院對20名外執少年犯進行跟蹤幫教,在掌握他們思想動態的基礎上,定期組織他們參加義務勞動,經常帶領他們到烈士陵園及其他教育基地進行愛國主義教育,改造了他們的世界觀和人生觀。目前,我院幫教的少年犯都能夠遵紀守法,誠實做人,實現了徹底性地轉變。
三是建立未成年人矯正基地。我院在**市職教中心和**市西關中學設立了青少年教育基地,由少年合議庭人員定期選擇典型案例,以案釋法,通過活生生的案例,教育未成年人從小懂法、守法,做遵紀守法的好公民。7月,為防範青少年犯罪,我院與市教體局、西關中學共同舉辦了“模擬法庭”活動,走進校園,進行法制宣傳教育。中學生們穿上法官制服和檢察官制服,以一件虛擬的故意傷害案,進行開庭審理,讓中學生們瞭解司法審判程式、樹立依法辦事的意識,得到了廣大師生的好評。
三、加強信訪工作,構建平安和諧社會
我院以維護社會穩定為目標,在上級法院和市委的領導、支援下,始終把信訪工作擺到重要位置,以司法為民為宗旨,明確職責、強化措施,積極主動地做好信訪工作,有力地促進了各項工作的深入開展,維護了全市的穩定,促進了經濟的發展。今年以來,我院共處理涉法信訪案件18人次,佔結案總數的0.4%,其中到省上訪0人次,進京上訪0人次。對上級要求移送的信訪案件,均按照規定的時間及時移送。對上級交辦上訪老戶的結服率達100%,我院未發生到市、赴省、進京集體上訪案件。
一是嚴格落實各項制度,確保信訪工作落到實處。建立完善了信訪工作五項制度:一是建立“首接負責制”,誰首先接訪,由誰負責主辦。二是繼續堅持院長接訪制度,每逢星期二,院領導和業務庭長輪流接待來訪群眾,傾聽他們的呼聲,迅速地查處上訪人反映的問題,能馬上解決的問題馬上解決,不能馬上解決的,安排專人查處,約定期限答覆當事人。三是建立執行部門參加接訪制度,院長接訪,由執行局安排一名中層幹部,負責執行案件接訪,統一落實。四是建立分管領導負責制,由分管院長定期深入分管單位研究信訪案件。五是建立信訪案件督導制度。由紀檢組和立案庭定期對信訪案件進行督導,確保信訪案件件件有落實,真正讓信訪人滿意,做到息訪息訴。
二是突出重點,依法做好“三類”上訪案件工作。針對越級上訪、上訪老戶和群體上訪等情況,我院都逐一進行登記,並分別對可能出現的情形做出充分的估計,針對不同的案情,尋找不同息訴息訪的著力點。對於那些因不滿判決結果而多次纏訴上訪的人員,由信訪人員到上訪老戶所在單位和家中瞭解情況、做好疏導工作,爭取其所在的單位、街道、居委會、村委會等部門給予工作配合。對於那些確有原因而頻繁上訪的人員,則弄清楚造成其上訪的癥結所在,屬於本部門工作疏漏的堅決糾正,不護短,正視錯誤,有錯必糾,經過聽證複查等法律手段給當事人一個公正。屬於其他相關部門工作範疇的,也及時與其協調解決好問題,從而使其息訪息訴。對於申訴無理的,通過多種途徑說服教育當事人,使其明白事理,停止纏訴。對老纏訴戶及被駁回申訴的上訴、越級上訪的無理取鬧,甚至嚴重擾亂機關秩序的上訪人員,依法予以法律制裁。
三是充分發揮調解在化解矛盾方面的作用,認真做好調解工作。為徹底化解矛盾,我院教育法官要講究調解藝術,全力做好調解工作。在堅持自願、合法、分清責任的基礎上,摸清當事人爭議焦點,找準切入口,根據個案特點,有針對性地做好當事人的思想工作,消除其思想障礙,必要時藉助村委會、居委會及其他民間調解組織的力量,全方位地對爭議雙方進行教育,消除雙方的對立情緒,妥善化解矛盾糾紛。對涉及鎮政府、辦事處、市直部門及大中型企業的案件,庭長、院長主動了解案情,出面做工作,促使案件順利調解。截至10月,我院共審結各類民商事案件3333件,其中調解撤訴案件2547件,案件調撤率達76.4%。
五、加強教育和管理,全面提升法官隊伍素質
今年以來,我院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上級有關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按照“抓班子、帶隊伍、強素質、樹形象、創一流”的工作思路,全面加強法官隊伍建設,進一步樹立了良好的執法形象。沒有發生一起違法違紀案件和在社會上產生不良影響的事件。
一是開展經常性教育整頓活動。今年春節一上班,我院就開展了思想作風紀律教育整頓活動,集中解決了審判工作和隊伍建設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問題。從5月份開始,我院深入紮實地開展了“公正執法樹形象”活動。為了找準審判工作和隊伍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我院向市直各部門、各鎮(處)黨委政府、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發放了800封徵求意見信。從反饋情況看,各單位和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我院總體工作的滿意率和基本滿意率達到97.6%。我院還召開了多種形式的座談會,廣泛徵求他們對法院工作的意見和建議,適時調整了工作重點。結合開展“公正執法樹形象”活動,我院修訂完善了關於從嚴治院、從嚴治警等有關加強隊伍建設的規章制度,人手一冊,進一步規範了法官的司法活動。
二是狠抓業務培訓,努力提高法官的業務素質。為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和實效性,我院把辦案中經常出現的問題作為重點,利用每週六上午的業務學習時間,由分管院長和有關業務庭庭長上“大課”,消除了法官的一些模糊認識,提高了辦案水平。此外,我院還聘請海島中院有關業務骨幹對最高院《人身損害賠償若干問題的規定》、《婚姻法解釋二》等司法解釋進行了系統講解;邀請其他法院人員來院介紹他們辦案中好的做法和經驗,提高了法官的司法技能。
三是加強廉政建設,確保嚴格執法。我院認真貫徹執行各級黨委和上級法院關於廉政建設的各項規定,嚴令每位法官和工作人員管住自己的腿,不該去的地方堅決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該要的東西堅決不要;管住自己的嘴,不該吃的堅決不去吃。從院長到一般法官層層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加強督查。結合“公正執法樹形象活動”,重申了“禁酒令”,剎住了吃喝風,促進了廉政建設。隨案發放《廉潔執法監督卡》,加大了紀檢監察力度,對法官在辦案中出現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從嚴查處,警鐘常鳴。積極開展回訪當事人活動,對他們反映的問題,及時解決,有效杜絕了“吃、拿、卡、要”現象。
六、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大力推進平安建立工作
今年以來,我院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關於參與社會綜合治理與創安工作指示精神,通過組織學習、層層發動,使全體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員提高了對創安工作的認識,增強了開展創安工作的自覺性。院黨組將創安工作作為一件大事來抓,研究制定了《關於積極參與建立“平安**”活動的實施意見》,成立了建立“平安**”工作領導小組,加強對建立“平安**”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了建立“平安**”目標責任制,把目標責任分解到法庭,把建立措施落到了實處。
一是抓好聯絡點和本院的創安工作。按照市綜治委的統一安排,我院成立督查組,認真抓好聯絡點南鎮、蘭鎮的創安督查工作。院長和督查組人員經常深入聯絡點,督促檢查創安工作。全市在南鎮召開了平安建立示範工作現場會,蘭鎮提供了平安建立示範現場。我院認真落實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嚴格值班制度,院機關每天安排一名院領導帶班,各庭室負責人帶領一名法官、一名法警和司機輪流值班,確保24小時有人在崗;法庭每天保持2名正式幹警在庭值班。同時,我院還加大了對要害部位、槍支彈藥等物品的管理力度,嚴格落實海島中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工勤人員管理和槍支管理及警車管理規定的通知》,對要害部位設定防盜窗、配備防盜器,嚴防案卷、財物、危險物品和槍支彈藥丟失、被盜和流失社會,嚴格警車的使用管理,防止了重大事故的發生。
二是創新工作機制,加強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我院利用農閒時節多次舉辦民事調解工作培訓班,加強對民調組織的業務指導和培訓,輔導有關法律知識,傳授調解方法,指導他們依法、公正地開展調解工作。對適用簡易程式的案件,特別是對那些爭議不大,但容易激化矛盾的贍養、離婚、人身損害賠償、宅基地糾紛等案件,邀請人民調解員參加,就地開庭辦案,讓他們瞭解法律的規定,掌握調解的基本方法和法律原則,提高其法律政策水平和調處糾紛的能力。對經過人民調解又起訴的案件,嚴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人民調解協議的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進行稽核,依法確認人民調解協議的效力,從司法程式的角度豐富、完善法院對人民調解在業務上的指導。
二○○五年十一月十八日
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自查報告2019法院自查報告(3) | 返回目錄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自查報告


人民法院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自查報告縣文明委:,××法院在縣委、人大、政府的領導、監督、支援下,在縣文明委的具體指導下,把“文明單位”建立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以司法公正為主線,以司法為民為根本,大力弘揚司法文明,以廉潔、公正、文明的執法活動,維護社會的公平與正義,促進了我院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設的全面深入開展。一、強化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措施人民法院作為國家的審判機關,通過審判活動,向社會昭示和評斷是與非、美與醜、善與惡。因此,人民法院不單是司法文明的實踐者,還應當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倡導者和傳播者。為此,我院黨組始終把抓好精神文明建設作為樹立法院形象、實現司法公正、促進《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全面落實的長期基礎性工作,抓緊抓好不放鬆。專門成立了由院長任組長的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領導小組,並由政治處作為領導小組的辦事機構,具體負責對精神文明建設的部署、督促和檢查落實。為確保精神文明建設取得切實效果,我院將精神文明建設的相關內容和要求,量化細化到年度《綜合考評實施細則》中去,成立專門考核機構,每月與審判工作一起考評和檢查,年終統一獎懲,有力促進了我院精神文明建設的深入開展,確保了精神文明建設的各項內容落到實處。二、強化表率作用,建設過硬領導班子我院始終把領導班子自身建設擺在突出位置,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抓好班子的勤政務實和廉潔奉公,使我院領導班子始終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成為帶領全院幹警不斷開創工作新局面的堅強核心。1、認真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做幹事創業的領路人。院領導班子平時注重認真學習黨的一系列路線、方針和政策,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對於上級的指示、決定和工作部署,及時召開黨組會進行學習研究,制定貫徹措施,並認真抓好落實。堅持以身作則,班子成員敢於向全體法官和幹警喊出“向我看齊”的口號,帶頭講學習、講政治、講正氣,為幹警做出了表率;平時班子成員注重深入基層開展巡迴指導工作。一些重大疑難案件親自調查瞭解案情,親自參加合議庭開庭審理;認真搞好調查研究。注重把縣委出臺的一系列重要決策和會議精神,同審判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增強為經濟發展服務的主動性、自覺性和有效性,為單縣經濟發展提供了優質高效的司法服務和法律保障。2、密切聯絡群眾,樹立良好的工作作風。我院領導班子始終把密切聯絡群眾作為推進各項工作開展的力量源泉,把樹立群眾觀點,自覺接受黨員和群眾的監督,作為提高決策能力,克服官僚主義,充分調動幹警工作積極性,促進自身建設的重要措施。平時,黨組成員帶頭以一名普通黨員的身份,深入所在支部,認真過好組織生活,努力加強黨性修養;認真開展談心活動,傾聽幹警的要求和呼聲,瞭解自身不足,加強與幹警的思想交流。同時,班子成員注重搞好團結,小事講風格,大事講原則,使領導班子內部始終充滿融洽健康的民主氣氛;堅持民主集中制,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凡事求得思想上的一致和諒解。以良好的作風為各項工作的開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3、帶頭端正黨風,秉公執法,廉潔奉公。黨組一班人堅持帶頭廉潔自律,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有關規定,自覺抵制各種不正之風和腐敗現象,做反腐倡廉的模範,做嚴肅執法的表率。辦案中不徇私情,生活中不搞特殊,切實做到了“一身正氣做人,兩袖清風為官”。三、抓好法官隊伍建設,確保公正、文明、廉潔執法實現司法公正,弘揚司法文明,關鍵在於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幹警隊伍。今年以來,我院按照內強素質,外樹形象的思路,嚴格教育、管理和監督,努力提高幹警的思想道德素質。1、強化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抓好作風建設。我院堅持經常性的思想教育不能丟,不間斷的政治學習不能丟,隊伍建設好的做法不能丟的思路,堅持不懈地抓好了宗旨教育、廉潔勤政教育、紀律作風教育和法官職業道德教育;開展了作風整頓和經濟發展軟環境集中整治活動,認真查擺在紀律、作風及審判、服務方面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正確定位自身職能,制定整改措施,切實改進工作,促進了各項工作的開展;充分發揮了典型帶動作用。2、加強業務培訓,提高業務技能。一是加強崗位培訓。民庭組織民商審判幹警共召開業務講座5場次,舉辦理論研討2場次,組織開觀摩庭3次,形成了良好的學習習慣和氛圍,有效提高了業務素質;二是通過鼓勵幹警參加學歷教育、司法考試等方式,為幹警搭建學習的“平臺”,五名同志通過自身頑強努力,順利通過了全國統一司法考試。三是認真開展好了“訴訟文書大練兵”活動,審委辦兩次組織庭審觀摩,積極開展訴訟文書評比,有效提高了幹警整體辦案水平。我院在全市法院訴訟文書封閉競賽中,是唯一四名選手全部獲獎的法院,團體成績位居全市第二;在全市法院優秀訴訟文書評選活動中,共有11篇裁判文書入選,數量位居全市第一,體現了較高的綜合業務實力。3、強化了班子和中層幹部隊伍建設。開展了缺位中層幹部競爭上崗活動。我院按照條件平等、程式平等的原則,嚴格按照公佈職位、個人報名、群眾測評、筆試、面試、競職演講、組織審查的程式,使19名年富力強、德才兼備的幹部脫穎而出,充實到中層正副職空缺崗位,另有28名幹警進行了崗位交流,優化了幹部年齡、文化結構,整個中層管理能力明顯提高、隊伍活力明顯增強。同時,我院按照上級法院加強基層建設的有關精神,加強充實了領導班子,提請縣委對10名法庭庭長明確了副科級,為人民法庭更好地發揮作用打下了基礎。4、認真抓好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我院把廉政建設放到突出位置,從制度層面上不斷加強和完善法院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新思路和新做法,實行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分工,落實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實行了重點人員重點管理制度,形成一套包括“不願為”的自律機制、“不敢為”的懲戒機制、“不能為”的防範機制在內的制度體系,在日常管理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全年我院無一人因違法違紀受到處理。四、以發揮職能作用為根本,做精神文明的傳播者人民法院的根本任務就是審判案件。今年以來,我院堅持以科學的發展觀為指導,積極開展審判工作,收結案件數位居全市第二名,經二審發回改判案件數量大大低於全市平均水平,案件質量名列前茅。1、依法開展刑事審判,努力促進“平安×縣”建設。繼續堅持“嚴打”方針不動搖,把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作為一項長期戰略任務,突出重點,強化力度,繼續保持了對嚴重刑事犯罪的高壓態勢,全年共新收各類刑事案件96件136人,審結94件132人,其中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5人,5-9年23人,五年以下及其它刑罰104人。審判中,注重把“平安建設”的措施落實到辦案的各個環節,加大了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力度,努力鈍化矛盾,刑事附帶民事案件調解率達到87%;積極貫徹教育、感化、挽救方針,妥善審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件27人,促進了少年罪犯的改造自新;對40餘名“管、緩、免”人員開展了巡迴幫教活動,努力將不利於改造、不利於穩定的因素處理在萌芽狀態;認真審理“法輪功”犯罪案件2件5人,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式關和適用法律關,全部做出了有罪判決,有效遏制了“法輪功”頑固分子的干擾破壞活動。2、積極開展民商事審判,依法調處經濟關係和社會矛盾。我院充分發揮經濟發展“促進器”和社會矛盾“減壓閥”作用,通過加大民商事案件審判力度,努力營造健康和諧的發展環境。全年共新收民商事案件4718件,審結4728件(含舊存),比去年增長21%。工作中,注重發揮調節疏導職能,扶正去邪,制裁違法。依法審理好婚姻家庭糾紛,妥善處理離婚、贍養、撫養案件,保護婦女、老人、未成年人和無過錯方的權益,弘揚傳統美德,促進家庭幸福;正確處理債務、賠償、相鄰權等案件,弘揚社會公德,建立健康的人際交往關係,促進鄰里團結、和睦相處,實現社會文明進步;審慎處理好涉及企業下崗職工、低保失業人員等弱是群體的案件,保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從維護社會穩定出發,認真審理群體訴訟案件及婚姻家庭、債務、賠償、相鄰權糾紛等案件,努力化解社會矛盾;注重審理好涉及民營企業的經濟糾紛案件。認真解決其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用工、勞資、用地、用水、用電等合同糾紛,切實保障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促進了民營經濟的發展。3、依法開展行政審判,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我院站在全域性的高度認真、妥善處理每一件行政案件,一方面依法履行司法審查職責,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全年共新收行政案件142件,審結141件。另一方面,依法支援和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新收行政非訴執行案件102件,執結97件。同時,高度重視行政法律法規的宣傳,針對我國第一部《行政許可法》頒佈實施,就《行政許可法》、行政審判理論和實務等內容,為行政執法單位舉辦了講座,收到了良好的效果。4、進一步加強執行工作,有效維護了法制的權威。執行工作是實現司法公正的重要環節,我院一方面加強對執行工作的領導、排程和考核,深入挖掘內部潛能;另一方面,積極爭取黨委、人大、政府和全社會的大力支援,努力創造良好的執法環境。同時,更新執行觀念,創新執行方法,強化申請人舉證責任和被執行人財產申報義務,改革執行管理模式和執行機制,推動了執行工作的開展。全年共新收執行案件897件,執結899件,執行標的額1000餘萬元。在執行工作面臨普遍困難的客觀形勢下,我院新收執行案件基本上能在法定期限內執結,保持了收、結案的良性迴圈。5、抓好宣傳工作,做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傳播者。我們充分利用審判工作的優勢,通過各種手段,廣泛宣傳社會主義法制。工作中,我們結合辦案,就案講法,以案釋法,教育公民以法律為準則,樹立正確的人生觀、榮辱觀、幸福觀和道德觀;通過公開審判、公開宣判、利用電視、廣播進行宣傳等方式,提高了公民的法制觀念;通過積極參與以法治校、以法治村等專項治理活動,推動了《公民道德建設實施綱要》的落實;積極拓展渠道,通過報刊雜誌等媒體宣傳法院工作,一年來,我院共在國家級和省市縣級媒體發表稿件23篇,樹立了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五、結合審判特點,做好黨建工作我院堅持從制度創新、強化管理入手,建立了黨建工作的有效機制,保證和促進了法院工作的開展。一是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黨組高度重視並積極支援機關黨組織開展工作,在全院形成了黨組書記、機關總支書記、支部書記“一把手”抓黨建的格局;確立了黨建工作在整體工作中的位置。做到了黨建工作與審判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獎懲;選配一名年富力強的同志負責黨建工作,根據需要,列席黨組會和民主生活會,在人事任免等方面吸收總支負責人蔘加考察組,與政工部門一起制定人事任免方案,交黨組討論。二是堅持制度創新,把黨建工作納入規範化管理。制定《黨組議事制度》、《黨建工作制度》、《機關黨總支工作執行程式》等制度,在日常工作中嚴格按制度和程式辦事,減少了工作隨意性。三是做好結合文章,加強法院文化建設。按照公正、高效、文明的要求,開展精神文明建立活動和“雙爭”、“雙比”等活動,增強了幹警爭先創優意識;積極開展各類活動,建立了閱覽室、文體活動室,豐富了幹警文化生活。我院單獨組隊,代表縣參加了“福彩杯”“兩個條例”知識競賽,勇奪全市第二名,為我縣爭得了榮譽,受到縣委領導的高度讚揚。我院參加了全縣迎七一歌詠比賽,精心組織,刻苦訓練,獲得了二等獎。通過這些活動,凝聚人心,增強廣大幹警的集體榮譽感。六、擦亮視窗,大力弘揚司法文明司法文明,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我院把接待、立案工作作為人民群眾感受司法文明的“視窗”,以親民、便民為主線,通過建好硬體、完善軟體來強化利民措施;通過實實在在的司法服務,增強公眾對司法的親近和信賴,切實解決人民群眾告狀難、申訴難的問題,樹立人民法院高效、文明的司法形象。1、抓好硬體建設,完善服務設施。優質的司法服務需要完善的服務設施作保障。服務設施跟不上,再好的便民舉措也不能很好地落實。為此,我院積極籌措資金,積極抓好了立案大廳和信訪大廳建設,設立當事人休息室、候訪室,配備必要的硬體設施,使前來訴訟的當事人有喝水、看報、休息的場所。同時,積極營造莊重、整潔、文明的執法辦公環境,重新修訂了《衛生管理制度》,制定了環境衛生標準,定期進行檢查,以良好的執法環境營造公正司法氛圍,展示幹警良好的精神狀態和風貌。2、堅持“兩便”原則,提高服務水平。落實好立案聯絡員制度,通過在各人民法庭設立的立案聯絡員,及時將群眾要求起訴的案件送到院立案庭,由立案庭統一審查立案,方便群眾訴訟,解除邊遠地區群眾到院機關立案的奔波之苦;實行了立案“一站式”服務、“流水式”作業,簡化環節,提高效率,努力為公眾和當事人提供優質、快捷、方便的服務;注重從小處做起,通過和藹、真誠、周到的服務,消除當事人的無助、茫然和緊張心態,解決當事人訴訟可能遇到的種種不便,增強司法工作的親和力,使當事人切實感受到了人民法院的人文關懷。3、推行審判公開,實行“陽光操作”。強化庭審功能。突出認證環節和庭審說理,公開舉證、質證、認證,公開斷理,使贏者贏得堂堂正正,敗者敗得明明白白;抓好了裁判文書改革。增強了裁判文書的說理內容,使法院裁判文書成為公正文明司法的載體。另外,我院還規範法官庭審活動中的言行舉止,樹立莊重、中立的文明司法形象。4、加強訴訟指導,方便群眾訴訟。為使當事人正確行使訴訟權利,履行訴訟義務,明白訴訟風險和法律的禁止性規定,我院實行了“訴訟明白卡”制度。通過向前來訴訟的當事人發放“訴訟明白卡”,告訴當事人起訴的條件、起訴時應提交的證據材料、享有的訴訟權利和應當履行的訴訟義務、申請執行的程式和期限等。同時向當事人交待清楚訴訟中可能遇到的風險,以便增強當事人對訴訟結果的可預見性,使其謹慎選擇訴訟手段,防止不必要的訴累。5、建立聯動機制,做好信訪工作。我院以人民滿意為出發點,建立“大信訪”格局,形成聯動機制,及時解決群眾反映的熱點難點問題。工作中做到文明用語,熱情服務,來有迎聲,問有答聲,走有送聲。對來訪者的陳述做到“四心”、“五多”,即熱心幫助、耐心解釋、細心解決、誠心感化;多貼近、多瞭解、多傾聽、多講理、多解憂。我們還將有關信訪制度公佈上牆,使來訪者一目瞭然。根據來訪問題的不同情況,分別採取說服教育、書面答覆、複查聽證、依法再審的措施,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迴音,切實解決來訪群眾的實際問題和思想疙瘩,收到良好效果。由於我院對信訪工作高度重視,措施有力,方法得當,連年被評為縣“信訪工作先進單位”,也贏得了人民群眾的讚揚。六是體察群眾疾苦,實行司法救助。弱勢群體是全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問題,也最需要司法文明的關懷庇護。為此,我院對這部分群體格外關心,重點幫助,誠心誠意辦實事,盡心歇力解其憂。認真執行法律和上級法院關於司法救助的各項規定,對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依法減、免、緩訴訟費用,讓社會弱勢群體打得起官司,讓有理無錢的群眾打得贏官司。今年以來,共為當事人減、緩、免訴訟費用10萬餘元,切實體現出了現代司法的人文關懷。七、加強辦公場所的整治和建設,樹立整潔文明的機關形象。我院著眼於審判事業的長遠發展,打緊開支,努力加大了基層基礎建設力度。一是對院機關前辦公樓重新進行了整修,對院大門進行了改造,綜合審判樓裝修後已經投入了使用,為各審判庭配備了高標準的審判桌椅,使我院機關審判辦公面積達到了近7000平方米,大小審判法庭達到了10處,已能夠滿足審判工作需要,執法環境和辦公條件更加莊重整潔。二是針對法庭建設欠賬多、任務重的狀況,我院不等不靠,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實行了黨組成員分工負責制,定期排程,選擇條件比較成熟的法庭重點突破,以點帶面,促進了工作開展。目前,各法庭機動車輛和微機全部配齊,內部設施及辦公用具也得到了充實和更換,執法條件得到了很大改善;三是堅持科技強院的現代理念,提高物質裝備的資訊化含量。建起了本院區域網,使我院立案、審理、執行、歸檔都能實現網上執行,案件在各訴訟階段的情況一目瞭然。在機關重要部位安裝了攝像頭,建成了能夠對重點防範部位、庭審活動進行全程錄影的監控系統。資訊化建設,不但實現了資源共享,提高了工作效率,也規範了管理,提高了管理科學化水平。人民法院司法自查報告2019法院自查報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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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司法自查報告


各位代表:

根據區人大常委會關於開展“兩項評議”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們對區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司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認真的回顧總結,並深入開展了自查自糾。現將主要情況彙報如下,請予評議。

一、 區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區法院司法工作回顧

區十四屆人大一次會議以來,我院在區委的領導、區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監督以及上級法院的指導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區人大關於法院工作報告的決議,緊緊圍繞全區工作大局,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以“公正與效率”為主題,以司法為民為宗旨,重點抓好審判、改革、隊伍建設三件大事。通過努力,各項工作有了較為明顯的改觀,審判質量和效率有了新的提高,法院改革穩妥推進,隊伍形象逐步改善,較好地完成了維護穩定、保障改革、促進發展的司法工作任務。

(一)審判工作基本情況

以來(至今年6月底),全院共新收各類訴訟案件3354件,辦結3126件(包括上一年的未結案),正在辦理301件。其中審結各類刑事案件415件,一審判處犯罪分子590人,共有457人被判處了有期徒刑;一審審結民商事案件2667件,行政案件19件;辦結各類申訴和申請再審案件25件。

1、狠抓案件質量,力求公正司法。案件質量是審判工作的生命,是人民法院能否在人民群眾心目中樹立司法權威的關鍵所在,因此,提高辦案質量,確保審判公正,始終是我院孜孜以求的一項重要工作目標。隨著社會進入轉型期,日益複雜的社會關係導致社會糾紛也呈現多樣化、複雜化趨勢,儘管我國新的法律法規不斷出臺,法律體系進一步完善,但在許多情況下法律滯後的現象依然存在,新型別案件、無明確具體的法律依據可適用的案件呈上升勢頭,這些都給法官辦案增加了新的困難和壓力。面對這些新情況,為保證審判工作質量,我們在充分發揚過去一些好的經驗的基礎上,就如何提高案件質量進行了不斷的探索,並採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使我院的辦案質量有了新的提高。

——嚴格執行法律規定,確保依法審判。正確執行法律、法規、司法解釋,嚴把案件事實關、證據關、程式關和適用法律關。嚴格執行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進一步規範當事人舉證、法庭質證、認證以及法院調查取證等證據制度,不斷完善庭前證據交換、舉證期限、證據失權的認定和處理等制度,促進了案件質量的提高。刑事審判既依法從重從快懲處罪犯,又確保無罪公民不受法律追究,強化人權保障力度。去年為貫徹最高法院肖揚院長提出的“依法懲罰犯罪,依法保障人權”的要求,對新刑訴法實施七年來審結的餘件刑事案件進行了自查,未發現超期羈押現象。通過自查,進一步增強了質量意識和審限意識,杜絕超期羈押現象的發生。

——高度重視案件審理的社會效果。及時總結前階段“嚴打”整治鬥爭工作經驗,認真研究並建立了貫徹“嚴打”方針的經常性工作機制,除繼續保持對各類犯罪的打擊力度外,通過集中公開宣判等形式,擴大辦案的社會效果,增強公民的法制觀念,震懾潛在的犯罪傾向。民商事審判強調調解工作,積極運用調解方式止紛息訟,在審結的2667件民商事案件中調解及經調解撤訴的1736件,調解撤訴率為65%。對群體性糾紛和矛盾易激化案件,堅持從大局出發,精心組織審理,強調耐心細緻地做好說服疏導工作,爭取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行政審判堅持規範行政行為、保護行政相對人合法權益以及支援依法行政、推進依法治區程序的原則,積極受理,慎重審判,注重協調,確保穩定。

——強化審判監督力度。去年成立了審判監督庭,實現立審、審執、審監相分離,在此基礎上,根據案件在審判流程中的不同環節,運用排期、審限監控、質量檢查等方式進行監督,促使審判公開、公正、高效、文明、廉潔地進行。依法接受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共審結檢察機關抗訴案件5件,糾正錯案2件。

——樹立精品意識,提高裁判文書的質量。修訂和完善了《民事裁判文書製作樣式改革若干意見》,結合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對現有的訴訟文書樣式重新作了調整,統一了9種既符合證據規定,又方便當事人訴訟的訴訟文書製作樣式。同時,組織開展優秀裁判文書評選活動,肯定和推廣優秀裁判文書製作經驗,發現和解決當前法官在製作裁判文書過程中的問題和缺陷,以評優活動的開展,促精品意識的樹立。

通過上述措施的落實,全院的審判質量有了較大程度的提升,案件上訴率、上訴案件發回改判率均有不同程度的降低,涉法上訪案件明顯減少。

2、狠抓辦案效率,保障司法公正。遲來的公正不是公正,如果沒有效率,公正將失去其應有的價值,這是現代司法理念提出的新要求。針對過去對審判效率不重視,審判管理執行機制落後,造成部分案件審理期限過長,效率低下的問題,我們除加強對法官的效率意識教育外,著重通過推進法院改革,建立科學規範的審判管理執行機制,來提高審判效率。

——完善和落實簡繁分流制度,擴大簡易案件審理範圍,規定除了必須由審委會研究的案件外,能適用簡易程式的,儘量適用。充分發揮簡易程式快速、簡便的優點,及時處理簡易民事糾紛,提高訴訟效率。一年半來適用簡易程式審結的案件2241件,佔民商事總結案數的84%,當庭宣判率保持在40%以上。

——進一步完善刑事案件普通程式簡易審理制度,對事實清楚、被告人無異議的普通程式刑事案件,在保持審判組織與程式完整的基礎上,簡化和調整庭審環節,提高庭審效率。審結的415件刑事案件中適用普通程式簡易審的有255件,佔刑事總結案數的61.4%,二十天內審結的案件佔38.5%。

——重視訴前調解、庭前調解經驗的積累和推廣。對於雙方爭議不大的糾紛,規定在立案的同時必須當場進行調解。一年半來,立案庭訴前調解案件12件(另有20餘件未進行登記), 及時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避免了訟累。同時,庭前調解已成了我院審理民商事案件的必經程式,只要法律沒有規定不宜調解結案的,在庭審之前一律先行進行調解。一年半來,通過庭前調解結案的案件佔調解結案總數的近三分之一。

——減少裁判文書製作時間,加快送達進度。嘗試調解文書格式化製作,對民間借貸等帶有普遍性、共通性的案件,制訂格式化調解書,做到當庭調解、當庭製作調解書、當庭送達,大大縮短了辦案時間。

3、強化服務意識,貫徹司法為民宗旨。

——推出了一系列具體的便民措施和做法,努力為群眾訴訟提供便利。加強訴訟指導和法官釋明權的行使,向當事人送發《訴訟風險提醒書》、《當事人須知》、《舉證通知書》,指導當事人完成各項訴訟活動。注重對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但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實行司法救助,確保經濟有困難的群眾打得起官司。發揮“維護國防利益巡回法庭”、“維護婦女兒童合法權益合議庭”的作用,依法最大程度地維護特殊群體合法權益。強化保護弱勢群體的合法權益,對涉及撫養費、贍養費、退休金、勞動報酬等案件,優先予以執行,保證申請執行人基本生活不受影響。對一些行動不

帶來了被動。另外,由於歷史的原因,目前執行隊伍素質參差不齊,雖然近年來加強了隊伍的管理和教育,但仍有個別執行人員素質不高,群眾時有反映。個別案件的執行人員對於申請人提供的即時執行線索未能作出快速有效的反映,使少數長期尋找困難的被執行人可能因執行人員反應偏慢而得以再次躲避,從而可能錯失了來之不易的執行機會。有的執行人員對於執行工作的過程不注意及時記載,即執行案卷中未能反映所做過的所有工作,不便對申請執行人作出合理的解釋。

3、業務素質方面。少數法官不注重審判業務知識的更新,對法律的規定尤其是立法的原意、立法所追求的目的缺乏深入地理解掌握,自我感覺良好,從而導致機械辦案、適用法律上的武斷等現象時有發生,使辦案的質量不高。比如,客觀地說法官是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權,但那種裁量權主要體現在對於證據的認定上,而隨著我國立法(包括大量司法解釋的制定)程序的加快,尤其是證據規則的明確規定,應該說自由度是越來越小了,至於依據有效的證據對法律事實一旦確定,法官就如何適用法律進行裁量的自由度是極為有限的,因為我國法律在絕大多數情況下均有嚴格、明確的規定,而少數法官由於缺少必要的理論學習,機械地理解自由裁量權,從而導致了審判工作中的“大膽”、武斷。少數法官由於業務不精,在具體審判工作中不會、不敢正確運用釋明權,從而對處於弱勢地位的當事人訴訟指導不力,且極易使部分當事人產生一些本可避免的誤解。還有少數法官制作的法律文書缺乏說理性,甚至還會偶然出現破句、別,使法律文書欠缺應有的嚴肅性、權威性。

4、司法作風方面。有的法官不注意慎言慎行,特別是在接待當事人過程中表態偶顯草率,有時雖是法律之規定但只考慮自己方便卻未能從方便當事人的角度給予指導,落實司法為民上還有欠缺。有的法官辦案作風尚不夠深入細緻,不大願意做過細的教育說服工作,尤其是在裁判作出後不願意做認真的解釋工作。個別法官在庭審中遵守審判紀律不夠好,駕馭庭審的能力還不夠強,庭風庭貌需要進一步改進,在庭審中小動作過多、偶爾還有隨意走動等不嚴肅現象。極個別法官還存在工作方法簡單、對待當事人態度生硬的現象,執法形象不佳。此外,雖然近年來加強了對法官行使職務方面的廉政監督,但對幹警職務之外守法情況的教育和監督重視不夠,以致發生了一名職工非職務性犯罪,影響了法院隊伍的整體形象。

5、廉政建設方面。在加強對幹警“八小時”以外的管理監督方面,我們雖然採取並落實了一些具體的措施,但在如何建立符合法官職業特點的約束機制方面尚缺乏深層次地研究探討,缺乏真正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和措施。雖然缺乏明確、具體的證據或查而無果,但有關個別法官與律師的關係不正常、個別法官辦人情案、關係案還時有反映,因此,如何進一步加強對隊伍的管理、保持對隊伍的警鐘長鳴仍是我們絲毫不可懈怠的重要任務。

6、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方面。隨著審判方式改革的不斷深入,保持法官隊伍的適度中立是維護公正形象的必然要求,但是如何準確地把握好這其中的“度”還缺乏深入地研究探討,也缺乏必要的宣傳解釋,容易也經常引起有關行政部門、鄉鎮政府及基層組織的誤解。當然,參加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仍然是人民法院的重要任務之一,比如指導基層人民調解組織是人民法院的法定任務,對此我們的工作還有不到位之處,一些實踐證明比較有效的做法和制度如社群巡迴法官制度等未能經常性地發揮應有的作用。此外,個別事關基層行政管理的案件的裁判文書未能及時送達有關基層組織,有的雖然可能是基層組織的原因,但也說明法院與他們的聯絡還有脫節現象。

上述問題的存在,與我們對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還缺乏深入的調查研究,對工作的指導監督力度還不夠,對隊伍的教育管理還不夠嚴格有關。對此,我們將認真聽取各位代表的評議意見,並採取切實措施,努力加以改進和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