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交通事故糾紛起訴書(精選6篇)

欄目: 公文寫作 / 釋出於: / 人氣:2.04W

交通事故糾紛起訴書 篇1

原告廖,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xx市甦仙區人,住xx市甦仙區XX村X棟X單元號。聯絡電話:。

交通事故糾紛起訴書(精選6篇)

被告何,男,19xx年X月X日出生,xx市北湖區人,住xx市北湖區魯塘鎮XX村6組,系湘L號肇事車輛駕駛員。聯絡電話:138。

被告何,男,xx市北湖區人,住xx市北湖區魯塘鎮XX村5組,系湘L號肇事車輛車主。聯絡電話:186。

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住所地:xx市飛虹路18號。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徐郴範,系該公司總經理。

案 由: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糾紛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何、何連帶賠償原告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法醫鑑定費、輔助器具評估費、營養費、精神損害撫慰金、康復費等178804.77元。

二、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原告120xx0元。

三、本案訴訟費由被告何、何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7月8日15時許,被告何駕駛被告何所有的湘L號重型自卸貨車沿S322線由東向西行駛,行駛至開發區工業路段時,與由南向北橫路的原告(行人)廖相撞,造成原告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原告被送往中國人民解放軍第一九八醫院住院治療,後因傷情嚴重轉至xx市第一人民醫院繼續住院治療。原告前後共住院68天,共花醫療費45497元,出院診斷為:1、右足毀損傷;2、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3、頭皮挫裂傷。經司法鑑定,原告的傷情構成陸級傷殘。20xx年7月19日,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二大隊對該起事故依法作出郴公交認字(20xx)第A084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何負事故的主要責任,原告負事故的次要責任。

被告何為其所有的湘L號貨車在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處投保了交強險,保險限額為12.2萬元,事故發生在該保險合同期限內。

根據《民法通則》、《道路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被告何、何應對原告的各項損失(詳見附後清單)承擔損害賠償責任,被告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內對原告承擔賠償責任。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履行賠償義務,但至今,被告僅支付醫療費45000元,餘款拒不支付。為維護合法權益,原告特訴至法院,請求判如訴請。

此致

xx市北湖區法院

具狀人:

二0xx年 月 日

交通事故糾紛起訴書 篇2

原告: 性別:男 年齡:

民族:漢 住所:

身份證:

被告(一): 性別: 年齡:

住址:

聯絡方式:

被告(二): 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支公司

負責人:

地址:

聯絡方式:

請求事項:

一、 請求被告承擔傷殘賠償金70792.2元。

二、 請求被告承擔被扶養人 (原告之子)生活費17204.2元,承擔 (原告之女)生活費25806.3元。合計43010.5元。

三、 請求被告承擔被扶養人 (原告父親)扶養費5883.22元,承擔被扶養人 (原告母親)扶養費7984.37元。合計13867.59元。

四、 請求被告承擔醫療費75000.00元(醫療費約125000.00,被告已承擔50000,具體數額以醫院證明為準)。後續治療醫療費120xx元。合計:820xx元。

五、 請求被告承擔誤工費35000元。

六、 請求被告承擔護理費21000元(08/2/2-08/8/31)、1800元(08/8/31-08/10/6);交通費351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2200元、營養費5000元。合計:43510元。

七、 請求被告承擔精神賠償金20xx0元。

八、 以上合計:308180.29.

九、 請求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

十、 請求二被告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事實和理由:

20xx年2月2日晚上8時40分,在某某廣場地下停車場,被告(一)駕駛機動車從停車場駛出,行駛至地下停車場出入口通道右轉彎時,從後面撞倒原告並碾壓倒在地上的原告,被告不是直接碾壓倒在地上的原告,而是把原告撞倒,車停了下來再次加速,車的右輪從原告下腹部碾壓過去,被告在停車場駛出時速度過快,未盡注意義務,沒有按操作規範安全駕駛,撞倒原告後再次加速從原告身上碾壓過去,造成原告九級傷殘。

20xx年3月14日某某交通警察大隊作出了交通事故認定,但是在20xx年8月25日才向原告宣佈,當時原告就懷疑被告(一)酒後駕駛,因為事發時間為晚上八點多,正是晚飯時間,況且被告(一)撞倒原告後再次加速從原告身上碾過,是旁邊有人叫停車時車才停下來,種種跡象表明被告(一)有可能酒後駕駛,原告向交警大隊提出質疑,交警大隊既未給被告(一)做酒精檢測,也未要求原告提供事故經過,忽略被告(一)存在嚴重過錯,只作了簡單的筆錄後就作出事故認定,原告對該份事故認定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客觀性心存疑慮。原告申請法庭能詳細瞭解當時的事發經過,調取事發錄影資料以確定當時事發情況及責任關係。

原告在醫院住院將近一年,花費醫藥費十多萬,並落下殘疾,被告支付少量醫療費後對原告不聞不問,導致原告至今大部分醫療費都未能結清,原告上有年老無工作能力無經濟來源的父母,下有二個未成年的子女,被告的人身侵權行為給原告身體、經濟、家庭、生活帶來巨大傷害。

被告人身侵權行為導致原告傷殘,雖然傷殘鑑定原告喪失的是部分勞動能力,但原告從事的是貨物運輸行業,除了汽車貨運原告無其它特長也無其它手藝,而被告侵權行為導致原告右腿殘疾,從此原告不能再從事汽車運輸,甚至不能再開車,使原告不能再從事賴以維持生計的工作。一直靠原告扶養的父母受到非常大的精神打擊,生活著落出現問題,原告二個未成年人的小孩可能從此生活在父親殘疾的陰影之下,對原告的家庭、生活造成非常大負面影響,對原告家庭成員精神打擊是非常大的。原告作為父母的經濟來源支柱,作為自己家庭的頂樑柱,從此可能變成傷殘人士,原告及其家庭成員的精神損失是顯而易見的。

根據《民法通則》、《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廣東省20xx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民事訴訟法》及交通法規等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被告的行為造成了原告人身及精神受到巨大傷害,對原告家庭成員精神造成無法彌補的痛苦,被告應承擔相應責任,而被告至今未給原告任何賠償,據此,原告為維護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某某市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交通事故糾紛起訴書 篇3

第一原告:張(系張之父),男,漢族,生於x年8月29日,家住xx市xx區某某花園。電話:

第二原告:郭(系張之母),女,漢族,生於x年3月6日,家住xx市xx區某某花園。

第三原告:白(系張之妻),女,漢族,生於生於x年10月30日,家住xx省xx市華縣。電話:

第四原告:張(系張之子),男,漢族,生於x年9月14日,家住xx市xx區。

第一被告:田,男,42歲,家住xx市xx區某某鄉某某村東組。電話:

第二被告: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雷巨集,系該公司總經理。

住所地xx市解放路135號新華書店圖書大廈6層。

第三被告:某某汽車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強,系該公司經理

地 址:xx省xx市xx區某某大廈某某號

案由: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

訴訟請求:

一 、請依法判令第二被告在交強險範圍內賠償四原告精神損害賠償費10000元;喪葬費19521.5 元,死亡賠償金80478.5元,車輛損失費20xx元,共1120xx元:在商業險範圍內賠償四原告死亡賠償金20xx00元。以上共計3120xx元。

二 、請依法判令第一、第三被告賠償四原告死亡賠償84421.5元,被撫養人生活費222825.5,車輛損失40900元,車輛價格鑑定費1000元,共計:349147元。

三 、本案訴訟費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0月21日19時10分,田駕駛陝E**133小型客車沿渭清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某某路口與由北向南張駕駛的陝E**016小型轎車相撞,造成原告死亡,被告受傷,兩車受損的交通事故。xx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即渭公交認字【20xx】第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田負事故的全部責任,張無責任。

死者張,生於 x年 9月13 日,為某某局在崗職工,為城鎮戶口,死亡賠償金應為:城鎮居民死亡賠償金:18245元× 20年= 364900元。

喪葬費:20xx年度xx省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39043元÷12個月×6個月=19521.5 元

被扶養人生活費: 張有兒子張,生於20xx年9月14日,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3783元/年 ×(18-9)÷2=620xx.5元。

張是張父親,生於x年8月29日,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3783元/年 ×15÷3=68915元。

郭是張母親,生於x年3月6日,城鎮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13783元/年 ×20÷3=91887元。

精神損害撫慰金10000元。死者因交通事故死亡,給各位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精神損害和打擊。只因目前中國國情和相關規定,所以僅酌情提出這一賠償數額。

20xx年11月6日,原告收到xx市價格認證中心關於陝E**016的鑑定價格報告,鑑定該車事故損失價格為42900元。鑑定費為1000元。

綜上所述,被告的行為顯然構成對原告的侵權,被告應承擔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等費用,據此,為維護原告合法權益,依法提起訴訟,懇請法院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具狀人:

二〇xx年*月**日

交通事故糾紛起訴書 篇4

原告:某某某

被告:某某某

被告: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某某某

被告:某某某

訴訟請求:

1、要求四被告承擔原告因交通事故的造成的人身傷害損失,共計人民幣881973元,其中被告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昆明高新支公司在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先予賠償。

2、由四被告承擔本案訴訟費用。

事實與理由:

20xx年11月13日03時42分,被告某某某駕駛贛號“乘龍”牌貨車運載水泥管,由官渡區大板橋前往盤龍區石關村,原告某某某乘坐與副駕駛位置。被告某某某駕車延昆明市X003線由南向北行至昆明市第二人民醫院附近路段時,遇違章臨時停放於路上的被告某某某駕駛的號貨車,某某某未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某某某臨危發現避讓不及,與某某某車相撞,原告某某某受重傷,腿部當場離斷。事後查明,被告某某某駕駛號“乘龍”牌貨車超載,並且車輛超期未車檢(車檢有效期至20xx年6月)。本交通事故事後經過第六交警大隊(昆公交認字[20xx]第00399號)認定為被告被告某某某承擔主要責任, 被告某某某承擔次要責任,原告某某某無責任。

原告某某某受傷後被120急救車送往五三三醫院救治,而原告經濟能力有限,致使無法得到最好救治,右腿截肢到大腿部,需要長期的護理,此處交通事故造成了原告及其家庭的巨大損失。後經雲南正大法醫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為 五(伍)級傷殘,並且喪失勞動能力、後期醫療費用為4000元、傷殘器具費鑑定為20xx0元(每3年換一次);經過本次事故,作為家庭主要勞動力的原告某某某喪失了大部分勞動力,而家庭內有老父母需要其贍養,兩子女需要撫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相關規定,被告對本案原告應承擔以下民事責任:

1、傷殘賠償金:23236元×20年×60%=278832元

2、住院醫療費:157716.44元

3、護理費:120元×67天= 8040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00元×67天 = 6700 元;營養費:100元×67天= 6700元;此項共計:21440元

4、交通住宿費:3761元

5、被扶養人生活費【(按照上一年度武漢市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十條規定,本項按被撫養人的住所地的相關標準計算)】:原告父母(母錢某某1938年6月3日出生,父沈某某1939年2月8日出生)生活費15750元/年×5×2÷2×0.6(2老人,75週歲以上)= 47250元;原告兒子沈某某(20xx年3月18日出生)生活費:15750元/年×5÷2 ×0.6 = 23625元;原告女兒沈某(x年10月26日出生)生活費:15750元/年×3÷2×0.6 =14175元,本項合計:85050元(根據)

6、誤工損失費:(82772元÷12月÷21.75工作日)×187天 =59304元。(按照批發和零售業在崗職工平均工資82772元計算,計算定殘之日前一天)

7、精神損失費:20xx0元

8、司法鑑定費:2500元

9、殘疾輔助器具費:20xx0元×12=240000元(現年43歲,計算至75週歲,每3年換一次)

10、殘體火化費:370元

11、律師代理費:13000元

以上各項費用共計:881973元人民幣。

依據昆公交認字[20xx]第00399號交通事故認定書的責任認定,對於上述賠償總額,作為車主某某某提供的車輛未檢測合格,按照相關法律規定,應當與被告某某某承擔相應連帶責任,被告某某某應該按照交通責任認定書上認定的次要責任對原告進行賠償。

另根據《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對於上述的總賠償額,被告大地保險公司應該在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先予賠償。

本案交通事故發生後,原告與四被告就相關費用未達成一致意見,原告無奈,只得向貴院提起民事訴訟,望貴院能依法裁判,保護原告的合法權益。

具狀人:付

20xx年 6 月8 日

交通事故糾紛起訴書 篇5

原告為嶽,男,X年X月X日生(身份證號碼:),野蠻族,住XX省XX市路號。(若本案交通事故當事人已經死亡的,還要寫“系本案交通事故受害人之”)

被告成河,女,X年X月X日生(身份證號碼:),追星族,住XX省XX市路號。(若是職務駕駛,應該以單位為被告。)

被告天涯何處無芳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支公司(以下簡稱保險公司),組織機構程式碼,住所住XX省XX市路號。

訴訟請求:

一、判令被告保險公司對原告因本案交通事故所造成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撫慰金等經濟損失人民幣X元現行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直接賠付原告;超出部分由被告成河承擔50%的賠償責任,並也由被告保險公司在商業三者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先行直接賠付原告。

二、本案訴訟費由上列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X年X月X日,原告駕駛號車,行駛至路時,與被告成河駕駛的號車相撞,造成原告受傷及二車損壞的交通事故。原告因傷業經XX醫院住院治療32天出院,出院後遵醫囑繼續門診治療及休養。X年X月X日經司法鑑定,原告之傷情被評定為交通事故十級傷殘;誤工時限為150天;護理時限為60天;營養補償時限為60天原告因本起交通事故致殘,屬於造成嚴重後果的情形,故需相應的精神賠償據此,原告先已經遭受以下經濟損失:1、醫療費XX元;2住院伙食補助費XX元;3、營養費XX元;4、護理費XX元;5、誤工費XX元;6、交通費XX元;7、施救費XX元;車損評估及修理費XX元;9、司法鑑定費XX元;10、傷殘賠償金XX元;11、精神撫慰金XX元,以上合計人民幣XX元。X公交認定字第號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被告成河、原告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在本起事故發生期間號車在被告保險公司投保了交強險和商業三者險。基於以上事實,依據我國法律及有關司法實踐,原告上述經濟損失應由保險公司現行在交強險責任限額範圍內直接賠付原告;超出部分由被告成河承擔50%的賠償責任,並也由被告保險公司在商業三者險責任限額範圍內先行直接賠付原告。為維權益,一、原告特向貴院提起訴請,請依法判決!

此致

X縣人民法院

具狀人:為嶽

X年X月X日

交通事故糾紛起訴書 篇6

原告:樑,女,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山東省X村民,現住該村號,身份證號:37052119xx。電話:。

被告:郝,男,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山東省,身份證號:37052119xx。電話:。

被告:陳,女,漢族,19xx年XX月XX日出生,現住山東省,身份證號:37052119xx。電話:。

被告: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東營中心支公司,地址:xx市東營區北一路740號天順隆大廈。負責人:楊慶華、總經理。組織機構程式碼:。電話:

訴訟請求

1、請求判決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財產損失費等損失15000元;

2、訴訟費用由被告承擔。

事實與理由

20xx年8月7日8時30分許,被告郝駕駛魯號江淮小型轎車,沿牛莊村至新安村路由北向南行駛至64號電線杆處,與沿牛莊村至新安村路由南向北行駛的張

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發生交通事故,電動三輪車損壞,原告受傷。經墾利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依法認定,被告郝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魯號江淮小型轎車在被告陽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東營中心支公司投保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魯號轎車的登記車主為被告陳,被告郝與被告陳是夫妻。各被告對原告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為維護原告的合法權益,現起訴到貴院,望依法判決。

此致

墾利縣人民法院

起訴人:

20xx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