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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理專題會議紀要範文3篇

欄目: 寫作指導 / 釋出於: / 人氣:1.88W

監理不同於承建商的直接生產活動,也不同於建設單位的直接投資活動,它不向建設單位承包工程,不參與承包單位的利益分成,它獲得的是技術服務性的報酬。下面是本站小編為你帶來的監理專題會議紀要範文,歡迎參閱。

監理專題會議紀要範文3篇
監理專題會議紀要範文1

會議地點:[×××會議室]

會議時間:[×××年××月××日]

與會人員:

承包單位:[×××公司××專案經理部]

[姓名(職務)];[姓名(職務)];

[說明:應與會人員為專案經理及有關職能人員]

分包單位[×××公司]

[姓名(職務)]

[說明:應與會人員為監理交底會議前已確定的分包單位主要負責人]

監理單位:北京吉地四方建設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專案監理部

[姓名(職務)];[姓名(職務)];......

[說明:應與會人員為專案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及有關監理人員。]

會議主持人:[姓名]

[說明:主持人應為專案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

會議內容:

×××向承包單位、分包單位進行了施工監理交底和安全監理交底,闡述了在本工程中專案監理部如何貫徹監理規劃(含安全監理方案),開展監理工作,主要內容如下:

一、本工程適用的國家及地方有關工程監理的政策、法令、法規

主要有:建築法、合同法、建築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築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監理規範GB50319-20XX、建設工程監理規程DBJ01-41-20XX、建設工程安全監理規程DB11/382-20XX、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J01-51-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J/383-20XX、建築工程施工技術管理規程(DBJ01-80-20XX)、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及配套施工質量驗收規範、北京市有關施工質量驗收及技術規程、施工合同、招標檔案等約定遵守的法律、法規,以及其它國家和地方在本工程施工監理期釋出要求執行的政策、法令、法規。

[說明:還可再列舉一些本工程監理適用的國家和地方政策、法令、法規。要重點闡述近期頒佈執行和施工合同約定的規範、規程和技術標準。]

二、合同中約定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承包單位的權利和義務

(一)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承包單位的權利和義務在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簽訂的《監理合同》、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簽訂的《承包合同》都有相應的約定,三方均應執行。

(二)《建設工程監理規程》DBJ-41-20XX規定了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的關係,它們是:

1、監理單位與建設單位的關係

1)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的關係是委託與被委託的合同關係;

2)監理單位直接對建設單位負責,在監理業務活動中必須維護建設單位的合法權益;

3)監理單位是建設單位在施工現場唯一的管理者,建設單位與承包單位之間與建設施工合同有關的聯絡活動應通過監理單位進行。

2、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的關係

1)監理單位與承包單位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係;

2)監理單位應監督承包單位認真履行建設工程承包合同中規定的責任和義務,並維護承包單位的合法權益;

3)監理工程師認為工程不符合合同和設計檔案要求、施工技術標準,總監理工程師應拒籤支付工程款,要求承包單位改正、部分暫停施工、調整不稱職人員,直至建議建設單位更換承包單位。

(三)專案監理部將按照:守法、誠信、公開、科學的基本原則開展工作。

[說明:可用口頭和書面的形式闡明合同約定的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承包單位的權利和義務,特別是專用條款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三、監理工作內容

(一)監理工作的範圍

根據監理合同約定,本工程監理工作的範圍包括[施工階段的監理(包括安全監理)和保修階段的監理工作],包括[×××設計院所出設計檔案和圖紙範圍的工程監理工作]。

(二)監理工作內容

1、施工監理

1)施工準備階段的監理工作

參與設計交底及圖紙會審;審批施工組織設計(包括施工方案);查驗施工測量放線成果;參與第一次工地會議;進行施工監理交底;檢查開工條件並簽署《工程動工報審表》。

2)施工階段的監理工作

控制工程進度,控制工程質量,控制工程造價,對施工合同其它事項進行管理,對施工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對監理資料進行管理,對施工其它各參建單位有關本工程的活動進行協調。

3)工程保修期的監理工作

定期回訪,督促承包單位修復工程缺陷,做好記錄並報告建設單位。

[說明:當監理合同中監理工作內容未包括保修期監理工作時,此項內容可刪除]。

2、安全監理

1)施工準備階段的安全監理工作

核查施工單位的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檢查總包與分包單位安全協議簽訂情況;檢查施工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審查施工現場及毗鄰建築物、構築物和地下管線等的專項保護措施及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技術措施;參加第一次工地會議;進行安全監理交底;核查施工單位安全生產準備工作是否達到開工條件。

2)施工階段的安全監理工作

通過巡視、檢查等方法檢查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執行情況,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的落實情況,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包括施工機械及安全設施)的情況;審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情況;當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時,督促施工單位按規定程式上報。檢查情況做好記錄。

四、監理控制工作

(一)工程進度控制工作

1、工程進度控制的原則

1)工程進度控制的依據是工程承包合同所約定的工期目標;

2)在確保工程質量和安全並符合工程造價的原則下,控制進度;

2、工程進度控制的基本程式

承包單位編制總進度計劃總監理工程師審批承包單位編制年(月、周)進度計劃總監理工程師審批要求承包單位按計劃實施監理工程師對進度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分析兩種情況:1)基本實現計劃目標施工單位編制下一期計劃;2)嚴重偏離計劃目標總監理工程師簽發監理通知要求承包單位採取措施並編制下一期計劃總監理工程師重新審批。

3、工程進度控制方法

1)事前控制審批進度計劃

要求承包單位編制的計劃周保月,月保年,年保總進度計劃;工程進度計劃應有物資進場計劃、勞動力安排計劃等保證,要求進行風險分析和制定防範措施。

2)事中控制——檢查和督促計劃實施

監理工程師對工程實際進度進行跟蹤檢查督促,實施動態控制。按周、月檢查實際進度並與計劃進度比較、分析、評價,發現偏離,召開監理工作會議進行協調,排除偏離因素,跟上進度目標。

3)事後控制——調整進度計劃

必須延長工期時,要求承包單位填報《工程延期申請表》報專案監理部,經與建設單位協商一致後共同簽署《工程延期審批表》,並要求承包單位具此重新調整工程進度計劃。

(二)工程質量控制

1、工程質量控制的原則

1)以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及驗收規範等為依據,督促承包單位全面實現施工合同約定的質量目標;

2)以預控為重點,對工程施工全過程實施質量控制;

3)對工程專案的人、機、料、法、環等因素進行全面質量控制,督促承包單位的質量管理、質量保證和技術管理體系落實到位;

4)嚴格要求承包單位執行有關材料、施工試驗制度和裝置檢驗制度;

5)堅持不合格的材料、購配件和裝置不準在工程上使用,堅持本工序質量不合格或未進行驗收籤認,下一道工序不能施工。

2、工程質量控制的基本程式

1)工程材料、構配件和裝置質量控制程式

承包單位填報《工程物資進場報驗表》並附相應質量證明檔案監理工程師稽核兩種情況:①合格承包單位使用;②不合格承包單位另選。

2)分包單位資質審查程式

承包單位填報《分包單位資質報審表》並附相應證明檔案監理工程師稽核兩種情況:①同意承包單位與分包單位簽訂分包合同分包單位進場施工;②不同意另選分包單位。

3)檢驗批、分項、分部(子分部)工程檢驗程式

承包單位在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達到報驗條件並進行自檢後

填寫《分項/分部工程施工報驗表》(檢驗批報驗可不填寫)監理工程師現場質量檢驗及資料審查兩種情況:①合格監理工程師籤認承包單位繼續施工;②不合格承包單位整改達到報驗條件進行自檢後再報驗。

3、工程質量控制方法

1)事前控制

核查承包單位質量管理體系:要求承包單位報送專案經理部質量責任制及人員分工,質量管理制度,工程質量檢驗制度等。

審查分包單位和試驗室資質:報送審查表時應附企業營業執照、資質證明、專業許可證、崗位證書及業績等。必要時會同建設單位到試驗室、商品砼攪拌廠等考察。

查驗承包單位放線成果:主要查驗施工控制網(平面和高程),施工軸線控制樁位及各樓層牆柱軸線、邊線等水平控制線和軸線豎向投測控制線等放線成果。

稽核材料、購配件、裝置進場報驗:工程進場物資必須及時報驗,所附資料齊全;對新材料、新產品要有鑑定證明及確認檔案;按《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要求,對16種材料進行有見證取樣試驗;必要時平行檢驗或會同建設單位到廠家考察。

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保證質量措施、專項施工方案、施工試驗計劃:審查承包單位內部審批手續及其內容針對性、可操作性和是否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經審批後,要求承包單位貫徹執行。

2)事中控制

經常對施工現場有目的地進行巡視和旁站,發現問題及時要求承包單位糾正,必要時簽發《監理通知》,承包單位應將整改結果報監理工程師。

核查工程預驗、驗收隱蔽工程:對不合格的工程通知承包單位整改,並跟蹤複查,合格後才准予進行下一道工序。

檢驗批、分項、分部工程驗收:及時按施工驗收規範對工程檢驗批、分項工程、分部工程進行驗收,對不合格的檢驗批,要求施工單位返工或返修並重新進行驗收;在檢驗批驗收合格的基礎上驗收分項工程、分部工程;建築給排水及採暖、建築電氣、通風與空調等工程簽收在施工試驗、檢測完畢且合格後進行;單位工程基礎分部完成進入主體結構施工,或主體結構完成進入裝修前,要求承包單位申報基礎/主體工程驗收,由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建設單位、承包單位和設計單位(勘察單位)共同核查施工技術資料,進行現場質量驗收。

3)事後控制—工程竣工驗收和質量問題、事故處理

工程預驗收:當工程達到基本交驗條件時,總監理工程師組織工程預驗收。工程竣工驗收:預驗收合格後,專案監理部對工程提出質量評估報告,整理監理資料,並參加建設單位組織的竣工驗收。

質量問題及質量事故處理:監理工程師針對質量問題嚴重程度分別處理—對可以通過返修或返工彌補的質量缺陷,責成承包單位寫出質量問題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方案,監理工程師稽核後(必要時經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認可)批覆承包單位處理,處理結果應重新進行驗收;對需要加固補強的質量問題,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責成承包單位寫出質量問題調查報告,由設計單位提出處理方案,徵得建設單位同意,批覆承包單位處理,處理結束後重新驗收。施工中發生質量事故,承包單位應按有關規定上報處理,總監理工程師應書面報告監理單位。

(三)工程造價控制

1、工程造價控制的原則

嚴格執行施工合同(包括協議及投標檔案)約定;已完工程質量驗收合格,申報手續齊全;發生的費用增減稽核堅持合理、公正;有爭議時協商解決。

2、工程造價控制基本程式

工程款支付程式和工程款竣工結算程式可按承包合同的約定執行,當承包合同無約定時,可由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承包單位另行約定或按《建設工程管理規程》DBJ01-41-20XX執行。

3、工程造價控制方法

1)事前控制

熟悉招標、投標檔案及施工合同中涉及造價的有關條款,熟悉圖紙和其它設計檔案;對工程造價控制進行風險分析,制定對策。

2)事中控制

工程計量審定:計量週期為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承包單位每月26日前依據工程實際進度和監理工程師籤認的檢驗批、分項工程向專案監理部上報月完成工程量,由現場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公司經營部造價師稽核籤認。月工程量、工程變更費用稽核應約定時限,共同遵守執行。

工程進度款等支付:承包單位依據籤認的工程量按合同約定計算月工程進度款,並填報《月工程進度款報審表》、《工程變更費用報審表》、《費用索賠申請表》計算當期工程款,填報《工程款支付申請表》,經監理單位稽核,三方協調,由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款支付證書》報建設單位。

3)事後控制—竣工結算

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籤認《工程竣工移交證書》後,承包單位按約定時間向專案監理部移交竣工結算資料,經監理單位稽核並與承包單位、建設單位協商、協調後提出稽核意見,由總監理工程師依據各方協商結論簽發竣工結算。

五、施工合同其它事項管理

(一)施工合同其它事項管理原則

事前預控,及時糾偏,充分協商,公正處理。

(二)施工合同其它事項管理內容

包括工程變更管理,工程暫停及復工的管理,工程延期的管理,費用索賠的管理,合同爭議的調解與違約處理。

(三)施工合同其它事項管理程式應按承包合同約定程式進行,當承包合同無約定時,可按《建設工程監理規程》DBJ01-41-20XX有關規定進行。

六、安全監理工作的基本程式和方法

(一)安全監理主要工作程式

1、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的報審程式

報審程式與一般工程技術檔案報審程式相同,有些可與施工監理相關報審合併進行。這是一項很重要的安全監理預控審查。要求施工單位必須在施工前認真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

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應包含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本工程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施工方案編制計劃和符合消防、場內交通運輸要求的總平面圖等。

編制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組織專家論證的,施工單位應組織專家論證,論證報告作為附件報送。

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專項施工方案的編寫人、稽核人及審批人應符合有關規定。

2、施工機械報審程式

施工機械分起重機械(包括塔式起重機、施工升降機、電動吊籃、物料提升機等)和其它施工機械。報審程式按《建設工程安全監理規程》規定進行。

專案監理部對施工機械核查是程式性的,要求施工單位在有關施工機械安裝(拆除)、使用前報送有關資料,附件必須齊全。相應表格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

3、安全設施驗收稽核程式

監理工程師將落地式腳手架、工具式腳手架、鋼管扣件式支撐體系等驗收進行程式性稽核並簽署意見,其程式見《建設工程安全監理規程》有關規定。

4、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專案費用報審程式

開工前施工單位向專案監理部提交安全防護、文明施工專案清單及費用清單並填寫《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費用支付申請表》監理人員稽核清單專案和數量,造價控制監理工程師填寫費用支付書,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建設單位負責人審批建設單位向施工單位支付。

5、安全事故的處理程式

施工現場發生安全事故施工單位保護現場,啟動應急預案搶救人員、財產、報告施工單位上級和專案監理部總監理工程師及建設單位現場負責人瞭解情況判斷事故嚴重程度及時向施工單位發出監理指令並報告監理單位主要負責人。

當現場發生重傷事故總監理工程師簽發監理通知要求施工單位提交事故報告、處理方案和安全生產補救措施安全監理人員稽核同意後實施安全監理人員複查。

當現場發生死亡或重大死亡事故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並報告監理單位、建設單位、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理單位配合有關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調查事故、提出處理意見、防範措施建議、落實整改措施審批覆工報告。

(二)安全監理主要工作方法

1、日常巡視:監理人員每日對施工現場進行巡視,檢查安全防護情況、施工作業人員是否有違規情況並做好記錄,針對發現的安全問題,按其嚴重程度及時向施工單位發出相應指令,責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隱患。

2、安全檢查:

1)監理人員按監理方案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特別是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的檢查。

2)專案監理部派員參加施工單位的周檢查,重點是安全防護、臨時用電、起重機械、腳手架、施工的防汛、消防設施等。

3)專案監理部每月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專項檢查,不少於1次。

3、監理例會和專題會議:在定期的監理例會上研究安全生產工作;總監理工程師認為有必要時召開安全專題會議。

4、監理指令:在安全監理工作中,監理人員通過日常巡視及安全檢查,發現違規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隱患的,應立即發出監理指令(包括口頭指令、工作聯絡單、監理通知、工程暫停令)。

5、監理報告:

1)專案監理部每月總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寫入監理月報,向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報告。

2)總監理工程師簽發《工程暫停令》,及時向建設單位報告。

3)施工單位拒不執行《工程暫停令》,總監理工程師向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報告,必要時填寫《安全隱患報告書》向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報告,並同時報告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

七、有關報表報審及工程和安全資料管理要求

(一)有關報表報審及工程資料管理要求的依據

1、《建築工程監理規程》DBJ01-41-20XX;

2、《建設工程安全監理規程》DB11/382-20XX;

3、《建築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

4、《建築工程資料管理規程》DBJ-51-20XX;

5、《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資料管理規程》DB11/383-20XX;

6、《建築工程施工技術管理規程》DBJ01-80-20XX等。

(二)有關報表報審及工程資料管理的基本要求

1、承包單位的工程資料管理應由專案技術負責人負責,並設專人管理。

2、總包單位負責彙總各分包單位編制的工程和安全資料,分包單位負責對其分包範圍的工程和安全資料的收集和管理,並對其真實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負責。

3、報審報表及工程和安全資料內容應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施工質量驗收標準和規範,合同及設計檔案等規定。

4、報審的報表及工程和安全資料填寫應真實、有效和齊全,內部審籤手續應齊備,不得塗改和偽造。

5、報審的報表附件應齊全,內容符合有關規定,如為影印件應按有關規定說明原件儲存情況。

6、報審的報表和工程及安全資料收集、整理應隨工程進度同步進行。

監理專題會議紀要範文2

工程名稱:******

建設單位:江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監理單位:南昌市****諮詢監理有限公司

施工單位:****建築公司(接受交底單位)

會議組織單位:江西****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會議時間:20xx年8月16日9:00地點:業主會議室

參加人員:

建設單位:******

施工單位:************

監理單位:*********

內容:

一、監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理》、《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理》、《建設工程監理規範》、現行的技術規範、標準、規定、設計檔案、施工合同、監理委託合同等。

二、監理工作內容:根據本工程監理委託合同約定,本工程監理範圍為施工階段質量控制。

三、根據相關法規規定,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為合同關係,建設單位與監理單位也為合同關係,但監理單位與施工單位不是合同關係,而是監理與被監理的關係。

四、根據建設單位委託,我監理機構在本工程施工階段將進行下列工作,請施工單位予以大力協助、支援和配合。

(一)施工準備階段

1、施工單位進場後,監理機構應對施工單位進行進場資格審查,程式為施工單位向監理機構提交《施工單位進場資格抱審表》及其附件,專案監理機構進行審查,符合合同要求則由專案總監理工程師批准;

2、施工單位管理人員進場前,應向監理機構報送《施工管理人員資格報審表》及其附件,監理工程師進行初審並提出初審意見,總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批並簽署審批意見;未經總監理工程師批准同意上崗的人員不得上崗;

3、施工單位特殊工種人員進場前,應向監理機構提交《特殊工種人員資格報審表》及其附件,監理工程師進行初審並提出初審意見,總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批並簽署審批意見;未經總監理工程師批准同意上崗的人員不得上崗;

4、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向監理機構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技術方案)報審表》及其附件;監理工程師應對其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施工組織設計和重要的技術方案還必須經總監理工程師複查並簽署意見;

5、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向監理機構提交《工程檢測單位資格報審表》及其附件,監理工程師進行初審並提出初審意見,總監理工程師進行審批並簽署審批意見;未經總監理工程師批准同意,檢測結果不予承認;對非法定檢測機構,監理機構應對其進行實地考察,施工單位應為監理機構的考察提供方便;

6、建築材料進場前,施工單位應至少提前24小時向監理機構提交《建築材料進場報告表》,材料進場後,施工單位應及時根據規定對其進行送檢,需進行見證取樣送樣檢測的材料,應至少提前24小時向監理機構報告,由監理機構見證人監督施工單位進行取樣和送檢;

7、建築材料/構配件/裝置使用前,施工單位應向監理機構提交《工程材料/構配件/裝置報審表》及其附件,監理機構對其進行驗證並簽署意見,未經監理機構書面批准准予使用的工程材料/構配件/裝置不得用於本工程;

8、建築裝置、機具進場後,施工單位應及時向監理機構提交《施工裝置、機具進場驗評表》,未經監理機構簽字同意,施工裝置、機具不得用於本工程;

9、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專案經理應對施工現場質量管理進行認真檢查,符合要求後,專案經理應如實填寫《施工現場質量管理檢查記錄表》,並報送監理機構,總監理工程師應組織監理人員對其進行檢查並簽署檢查結論;

10、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建設單位共同參加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設計交底會議記錄應由設計單位整理並由與會人員簽字,圖紙會審記錄應由施工單位整理,設計單位簽署會審意見,與會人員簽字;

11、施工單位在定位放線、測定標高後,應向監理機構提交《施工測量放樣報驗單》,經監理工程師複核並同意後才能施工;

12、施工單位應根據已進場的原材料,送試驗室做好兩強配合比,並提交監理機構;

13、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應報請監理機構檢查施工計量器具是否符合要求;

14、工程開工前,施工承包單位應將單位的安全許可證有效影印件,提交給專案監理部審查和備案;

15、根據建設部建質[20xx]213號文規定,建設工程專案應當成立由專案經理負責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小組成員應包括企業派駐到專案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16、施工單位必須在工程開工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安全技術措施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方案,若本工程施工中存在下列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單位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並附具安全驗算結果,經施工單位有關部門和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①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

②土方開挖工程;

③模板工程;

④起重吊裝工程;

⑤腳手架工程;

⑥拆除、爆破工程;

⑦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規定的其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

對以上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施工單位還應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審查;

17、施工單位在施工作業前必須向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交底工作;

18、現場的臨時建築必須符合有關規定,禁止用鋼管、三合板、竹片、毛竹等搭設簡易工棚,工棚必須符合《關於預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等檔案規定;

19、施工組織設計中必須包含施工現場平面佈置圖,施工現場應該符合安全衛生的要求,其中交通指示標誌、夜間紅燈示警、以及防火、防爆、電氣等有關安全措施和設施必須符合要求;

20、施工現場使用的組裝式活動房屋必須有產品合格證,施工單位在組裝後必須進行有安全生產部門參加的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後方能使用;

21、當施工單位的前期準備工作完成後,工程具備開工條件,施工單位應向監理機構提交《工程開工報審表》,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查批准後工程才可以開始施工。

(二)施工過程階段

1、施工單位應首先對完成的檢驗批、分項工程進行自檢,對自檢合格者記錄簽字,及時通知現場監理人員進行復查,經監理方簽字確認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或分項工程施工;

2、配合施工單位做好隱蔽工程驗收,未經現場監理人員對隱蔽工程檢查驗收並簽字同意隱蔽者,施工單位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施工單位應及時按規定做好各種試驗檢測,需進行見證取樣送樣檢測的,施工單位應至少提前24小時通知監理機構,並配合監理方進行見證工作;

4、施工單位應完善工序控制,嚴格工序間的交接,監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認真做好工程質量預控,對各工序操作巡視檢查,嚴禁違章操作,對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應即使糾正;

5、對應旁站監理的工序或部位施工,施工單位應至少提前24小時報告監理機構,並配合監理機構做好旁站監理工作;

6、對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基礎分部工程、主體分部工程應組織各方驗收,合格後方可進入下一階段施工,對樁基工程應按規定進行檢測,取得檢測合格報告和樁基認定機構的確認報告後方能進入下一步工程的施工;

7、當工程需要設計變更時,必須取得建設單位和原設計人員認可的正式的變更通知書,經總監理工程師審批後方可實施;

8、根據監理委託合同,監理單位僅對工程實施施工階段質量控制,未經公司授權,監理人員不得簽署經濟簽證;

9、施工單位採購、租賃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應具有生產(製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並應在進入現場時進行查驗;

10、在施工現場安裝、拆卸施工起重機械和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

①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承擔;

②必須編制拆裝專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並有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

③安裝完畢後,安裝單位應自檢,合格後出具合格證明,並向施工單位進行有簽字和書面記錄的安全使用說明,辦理驗收手續並簽字;

④屬於《特種裝置安全監察條例》規定的施工起重機械,在驗收前應經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現場檢驗檢測;

⑤施工單位在驗收合格之日起30天內,應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登記,登記標誌應置於或者附於該裝置的顯著位置;

⑥在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11、對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尤其是對高危險分部分項工程,在施工前,施工專案部管理技術人員應當對施工作業班組、作業人員詳細介紹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技術要求,並由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現場監督;

12、施工單位專案部應對建設部頒發的《建築工程預防坍塌事故若干規定》、《建築工程預防高處墜落事故若干規定》、《預防施工工棚倒塌事故的通知》等檔案中規定的應設防措施,安排專人負責督促實施;

13、施工專案部應按《建設施工安全檢查標準》要求,定期組織檢查。

(三)施工後階段

1、施工單位及時保送工程的專案檢驗批質量驗收記錄、分項工程質量驗收記錄、分部(子分部)工程驗收記錄,由監理機構籤認;

2、當施工中出現質量缺陷,施工單位不得隱瞞,不得擅自處理,應立即通知監理機構,並會同建設單位、監理機構進行勘察,查明原因,對缺陷的嚴重程度和危害程度進行分析並作出鑑定,原則上一般性結構質量缺陷處理方案提請原設計部門出具處理方案,重大問題應及時報告質量監督部門,並邀請有關專家鑑定,提出處理意見,最後由施工單位根據處理方案進行處理;

3、工程竣工後,施工單位應將本專案全部施工有關技術資料,包括施工圖,提交監理機構審查,監理機構籤認後報質量監督部門備案。

五、監理方法

1、在整個施工過程中,現場監理人員採取旁站、巡察等方法監理每個施工操作過程,監理人員及時籤認每道工序、材料的報審;

2、當施工中發現問題時,監理機構將採取以下措施:

(1)口頭通知:當施工操作不當、違反操作規程或施工可能造成工程隱患時,監理人員立即口頭通知進行糾正;

(2)書面通知:對口頭通知無效或在檢查中發現了質量問題或隱患時,將及時發出《監理工程師通知》,要求現場施工受理人員及時督促糾正整改,為避免造成更大的質量事故,監理人員將根據監理合同下發《工程暫停通知》,工程暫停期間施工單位根據監理要求對質量缺陷進行處理,處理到位後,施工單位向監理機構提交《工程復工申請》,經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同意後復工。

六、專案監理部分工

(一)、總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

①全面負責本專案監理合同內監理人的工作;

②確定專案監理機構人員的分工和崗位職責,根據工程專案的進展情況進行監理人員的調配,調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

③主持編寫專案監理規劃,審批監理實施細則;

④主持重要監理工作會議,簽發工程開工/復工報審表、工程暫停令、工程竣工報驗單等專案監理機構的重要檔案和指令;

⑤審定承包單位提交的專案工程開工報告、施工組織設計;

⑥主持或參與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

⑦審批簽發監理月報、監理工作階段報告、專題報告和監理工作總結;

⑧稽核籤認單位工程的質量檢驗評定資料,審查承包單位的竣工申請,組織監理人員對待驗收的工程專案進行質量檢查,參與工程專案的竣工驗收;

⑨全面主持整理工程專案的監理資料;

⑩調解建設單位與承包商的合同爭議。

(二)、現場監理工程師崗位職責:

①負責編制本工程的監理實施細則,負責本工程監理工作的具體實施;

②組織、指導、檢查和監督本工程監理員的工作,當人員需要調整時,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書面建議;

③審查承包商提交的的計劃、方案、申請、變更,並向總監理工程師提出書面報告;

④負責本工程分項工程驗收及隱蔽工程驗收;

⑤定期向總監理工程師提交本工程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報告,對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監理工程師彙報和請示;

⑥根據本工程監理工作實施情況做好監理日記;

⑦負責本工程監理資料的收集、彙總及整理,參與編寫監理月報;

⑧核查本工程進場材料、裝置、構配件的原始憑證、檢測報告等質量證明檔案及其質量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認為有必要時對進場材料、裝置、構配件進行平行檢驗,合格時予以籤認。

(三)、現場監理員崗位職責:

①在監理工程師的指導下開展現場監理工作;

②檢查承包商投入工程專案的人力、材料、主要機械裝置及其使用執行狀況,並做好檢查記錄;

③按設計圖及有關標準,對承包單位的工藝過程或施工工序進行檢查和記錄,對加工製作及工序施工質量檢查結果進行記錄;

④擔任旁站工作,如實填寫監理旁站記錄,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向監理工程師報告;

⑤做好監理日記(監理員的監理日記應記錄當日的檢查情況和發現的問題)和有關監理記錄。

(四)、總監助理崗位職責:

①根據總監理工程師指示,協助總監理工程師做好監理機構內部管理工作;

②處理參建各方對本監理機構職員的投訴,對監理人員存在或可能存在的重大問題可以不通過總監直接向總公司紀檢書記彙報;

③及時與建設單位進行溝通,及時瞭解建設單位對專案監理部的要求和意見;

④協助公司計劃財務部工作,及時與建設單位溝通監理費支付情況的資訊。

七、對建設單位和施工專案部的幾點要求:

為了便於工程的順利進行,便於監理機構能與建設單位及時溝通,希望建設單位派代表駐現場,以便處理有關問題,協調有關方面工作;

同時也希望施工單位給予密切配合和支援,施工單位應完善質量保證體系,加強現場施工質量管理,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工序控制、質量預控,重要部位應設立質量控制點,進行預控,以確保工程質量。

祝****專案圓滿成功!

監理專題會議紀要範文3

一、會議時間:20XX年11月1日

二、會議地點:監理部辦公室

三、會議主持人:張孝海

四、參加人員:張孝海、甄喜錄、郭偉、姬建光、姚全恩

五、會議內容:

學習《建築工程見證取樣和送檢管理規定》(京建質【20XX】289號檔案,檔案規定下列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和材料應100%實行見證取樣送檢。

1、用於承重結構的混凝土試塊

2、用於承重的砌築砂漿試塊

3、用於承重結構的鋼筋及連線接頭試件

4、用於承重牆的磚和混凝土小型砌塊

5、用於拌制混凝土和砌築砂漿的水泥

6、用於承重結構的混凝土使用的摻合料和外加劑

7、防水材料

8、預應力鋼絞線、錨夾具

9、瀝青、瀝青混合料

10、道路工程用無機結合料穩定材料

11、建築外窗

12、建築節能材料和鋼結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