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錄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培訓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四章 員工出入廠區管理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六章 工作時間與休息休假
第七章 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
第八章 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九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十章 獎勵與懲罰
第十一章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十二章辦公室管理辦法
第十三章車間管理
第十四章宿舍管理
第十五章飯堂管理
第十六章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規範廠方和員工的行為,維護廠方和員工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廠方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規章制度。
第2條 本規章制度所稱的廠方是指;員工是指招用的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
第3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廠方所有員工,包括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普通員工;包括試用工和正式工;對特殊職位的員工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4條 員工享有取得勞動報酬、休息休假、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同時應當履行完成勞動任務、遵守廠方規章制度和職業道德等勞動義務。
第5條 廠方負有支付員工勞動報酬、為員工提供勞動和生活條件、保護員工合法勞動權益等義務,同時享有生產經營決策權、勞動用工和人事管理權、工資獎金分配權、依法制定規章制度權等權利。
第二章 員工招聘與培訓教育
第1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則,特殊工種或崗位對性別、民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2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全面考核、擇優錄用、任人唯賢、先內部選用後對外招聘的原則,不招用不符合錄用條件的員工。
第3條 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一般應當年滿18週歲(必須年滿16週歲),身體健康,現實表現良好。
第4條 員工應聘廠方職位時,必須是與其他用人單位合法解除或終止了勞動關係,必須如實正確填寫入職《登記表》,不得填寫任何虛假內容。
第5條 員工應聘時提供的身份證、畢業證、計生證等證件必須是本人的真實證件,不得借用或偽造證件欺騙廠方。廠方錄用員工,不收取員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員工的身份證、畢業證等證件。
第6條 廠方十分重視員工的培訓和教育,根據員工素質和崗位要求,實行職前培訓、職業教育或在崗深造培訓教育,培養員工的職業自豪感和職業道德意識。
第7條 廠方對新錄用的員工實行試用期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期限的長短,試用期為1個月至6個月:合同期限3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1個月;合同期限滿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2個月;合同期限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
第三章 勞動合同管理
第1條 廠方招用員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度,自員工入職之日起30日內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由雙方各執一份。
第2條 勞動合同必須經員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書面授權的人)簽字,並加蓋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3條 勞動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時成立並生效;勞動合同對合同生效時間或條件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第4條 廠方與員工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廠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依法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由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包括變更合同期限、工作崗位、勞動報酬、違約責任等。
第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廠方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員工招聘和錄用條件:(此錄用條件僅作參考,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標準)
A、根據本工廠特點,按工作能力、業務水平、敬業精神擇優
B、所招員工須通過專業知識及技能的測試(根據需要選擇口頭或書面兩種方式)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例如:造成公司損失達到1000元等)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廠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請根據貴司的實際情況定出“嚴重”的標準,損失金額達到“嚴重”的標準)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勞動教養的;
(6)廠方依法制定的懲罰制度中規定可以辭退的;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廠方依本條 規定解除勞動關係,可以不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
第6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廠方提前30天書面通知員工,可以解除勞動關係:
(1)員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廠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的;
(2)員工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提示:廠方組織員工進行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必須要以書面的形式把經過何種培訓及調整何種工作崗位記錄下來,以便作為一份有力的證據)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協商不能達成協議的。
(4)廠方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
(5)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7條 廠方與員工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違反勞動合同的違約責任,違約金的約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則。
員工違反法律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應賠償廠方下列損失:
(1)廠方為員工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2)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廠方支付違約金。
第8條 非廠方過錯,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試用期的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廠方。
知悉廠方商業祕密的員工,勞動合同或保密協議對提前通知期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不超過6個月)。
員工給廠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不得依前兩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員工自動離職,屬於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規定賠償廠方的損失。
第9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雙方不再續訂勞動合同的;
(2)員工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3)員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4)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5)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位決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 出入廠區管理
第1條 員工出入廠區需憑本人廠牌,由保安登記出入時間。
第2條 員工上下班時間出入工作場所,須服裝整齊,並佩戴廠牌。
第3條 上班時間因公外出,須持有籤準有效的放行條 。
第4條 上班時間因私外出按請假論處,保安憑籤準有效之“外出申請單”放行。
第5條 員工攜帶箱包等行李出廠,一律自覺接受保安開包檢查,否則不予放行。
第6條 凡公司財產(無論有無用處)未持經公司指定幹部(管理課主管)籤核的放行條 均不得帶出工廠,違者以偷竊論處。
第7條 公司車輛外出,須由需求單位填寫派車單,經公司指定主管籤核後方可放行。
第8條 員工下班後不得隨意在生產區域走動、逗留。
第9條 來訪者,由門衛問清來訪單位來訪事由後聯絡被訪者,得到被訪者同意後,填寫“訪客登記表”,發給其“訪客證”(訪客證須佩戴於來訪者的左胸前)並指引其進入會客室等候。會談後,來訪者出廠時交還“訪客證”,門衛並在“訪客登記表”上註明出廠時間(訪客單位上須有被訪人簽名)。來訪人員除非由總經理以上核准,可免登記“訪管登記表”。上班時間謝絕私訪。
第10條 應聘人員,由門衛通知指定人員,得到同意後,由保安帶其至會客室或者指定考試場所面試。
第11條 未經總經理批准,值班保安一律不得讓外來人員進入參觀生產車間、實驗室等公司管理區域。
第12條 車輛應於指定地點停放,送貨車於指定地點卸貨、點收,裝卸貨櫃時,保安監督,無關人員不得接近。
第13條 一切違禁品禁止進入廠區,員工摩托車和自行車應於指定地點停放。
第五章 打卡管理制度
第1條 公司採用上下班打卡制度,除總經理特准之人員外,全體在職人員上下班、加班均需親自打卡,不得託人、代人打卡,否則當事人雙方記大過處分。
第2條 上下班在指定地點打卡,打卡後工卡必須插在指定的卡位,嚴守秩序,不得插隊、擁擠、吵鬧。
第3條 不得提前在打卡處等候打卡,下班時間鈴響後方可排隊打卡,若有違反,查實後予以處分,領班應負連帶責任。
第4條 打上班卡後不得接著打上班卡(即打連卡),兩次打卡時距最低是半小時。
第5條 不得無故提前上班或延後下班,如特殊情況須提前或延後,須按公司規定進行加班申請,否則總務課在統計加班工時時,直接按正常上、下班時間進行核算,嚴禁不上班而打卡或早下班晚打卡。
第6條 上下班工時均以半小時為單位,未滿半小時的不予計算,員工上班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打卡。
第7條 因出差無法正常打卡者,總務部憑“外出申請單”籤卡,因其它公務無法正常打卡者,應在公務結束後以“內部聯絡單”形式呈上級主管簽字後交人事籤卡。
第8條 因打卡機故障造成無法打卡或打卡出錯,由領班或統計員清點人數,送卡交總務部籤卡。各部門主管無權籤卡。
第9條 保安監督打卡,上下班時工卡應置於指定卡位,不得擅自挪動工卡,塗改、毀壞或藏匿工卡。
第10條 上下班認真打卡,不得漏打卡,漏打卡一個月最多不得超過兩次,漏打卡者於當天或第二天上午寫內部聯絡單,員工找主管籤,職員找廠長或經理籤,人事接單後予以籤卡。漏打卡超過連兩次的,漏打部分不計考勤,凡打卡時間混亂、打卡模糊不清,或漏打卡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找人事籤卡者一律不計工時。
第11條 自己籤卡、塗改工卡視為無效,並給當事人記小過處分。
第12條 毀壞工卡、藏匿工卡、在工卡上亂畫、貼上他人工卡上的工時等行為,一經發現,予以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予以辭退。
第13條 妥善保管工卡,不能沾上油、水等汙跡,不能摺疊變形,如有遺失,應及時向總務部申請補辦。
第六章 工作時間及休息休假
第1條 廠方遵守《勞動法》的相關規定製定工作時間;對特殊崗位的員工,經勞動部門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時工作制的另行規定。
第2條 員工每天正常上班時間為:
上午 8:00~ 12:00 ,下午 13:30 ~ 17:30 ,員工按公司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自覺打卡,無故未打卡者按缺勤處理。
第3條 廠方根據生產需要,經與員工協商可以依法延長日工作時間和安排員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並保證員工每週至少休息一天。
第4條 員工加班加點應由部門經理、主管安排或經本人申請而由部門經理、主管批准;員工經批准加班的,依國家規定支付加班工資或安排補休。
第5條 員工的法定休假日如下:
(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
(二)春節,放假3天(農曆除夕、正月七年級、八年級);
(三)清明節,放假1天(農曆清明當日)
(四)勞動節,放假1天(5月1日)
(五)端午節,放假1天(農曆端午當日)
(六)中秋節,放假1天(農曆中秋當日)
(七)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
如國家法定節假日有作修改,按修改後的法定節假日統一安排休假。
第6條 工傷假:員工在上班時間內,在公司所屬區域內,因公受傷者,憑醫院證明,其治療休養期間給予工作假,底薪照付(具體規定參照工傷相關規定)。
第7條 婚假:員工本人結婚方可申請婚假,假期為3天(含休息日),晚婚(初婚時子女年齡達到23週歲,男子達到25週歲)增加10天。銷假時必須附結婚證明,供人事備案,婚假期間工資照付。
第8條 喪假:員工本人或直系親屬(祖父母、父母、配偶、子女)亡故,給與3天的喪假,返廠時必須提供親屬死亡證明供人事備案,假期工資照付。
第9條 探親假:在本公司服務滿一年者有7天有薪探親假期,此假期不影響年終考績,假期為生產淡季期間。(探親假只有國有企業才有硬性規定,一般企業可以自行決定是否給予探親假)
第10條 年假: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20xx年不滿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xx年的,年休假15天。休年假必須提前兩週申請,並經主管同意。
第11條 產假:女員工生育可享受90天帶薪產假,晚育加15天,難產再加30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子證再加35天,返廠時提供證明供人事備案,產假工資照付。
第12條 陪產假:女方產假期間給予男方看護假10,陪產假工資照付。
第13條 流產假:女員工懷孕流產的,給予15天產假。
第14條 事假:有需要先填寫請假單經公司指定幹部核准後方可離開,年終考績會參考此項,請假期間不付工資。
第15條 病假:因疾病或生理原因須治療休養者,可請病假,一般病假不得超過20天。
第16條 員工請假,需事先填寫請假單,幹部人員請假須有職務代理人,特殊情況事後需補請假單,延假也需補寫請假單。
第17條 原則上年度內請事假不得超過2次,每次不得超過20天(包括年假天數,特殊情況另行處理)
第18條 以上所有的假期申請者,必須由部門主管、經理簽名批准後,再交至總務課方可生效。
第七章 工資福利與社會保險
第1條 員工的最低工資不低於東莞市最低工資標準,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工資。
第2條 休息日安排員工加班,廠方可以安排員工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
第3條 廠方以現金形式發放工資或委託銀行代發工資,廠方在支付工資時向員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資清單(一式二份),員工領取工資時應在工資清單上簽名。
第4條 廠方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工資;每月 日前發放前一個月的工資;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後日內一次性付清員工工資和依法享有的經濟補償金。
第5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廠方可以代扣或減發員工工資而不屬於剋扣工資:
(1)代扣代繳員工個人所得稅;
(2)代扣代繳員工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住房公積金;
(3)法院判決、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撫養費、贍養費;
(4)扣除依法賠償給廠方的費用;
(5)扣除員工違規違紀受到廠方處罰的罰款;
(6)勞動合同約定的可以減發的工資;
(7)依法制定的工廠規章制度規定可以減發的工資;
(8)經濟效益下浮而減發的浮動工資;
(9)員工請事假而減發的工資。
(10)法律、法規、規章規定可以扣除的工資或費用。
第6條 廠方按照法律規定為員工辦理相關的社會保險手續,並依法支付應由廠方負擔的社會保險待遇。
第八章勞動安全衛生與勞動保護
第1條 廠方努力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職業危害作業的員工和未成年工定期進行檢查。
第2條 廠方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使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意識,熟悉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3條 廠方實行安全生產責任制,部門經理(或部門主管)對本部門的安全問題負責,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安全主任)對全工廠的安全問題負責。
第4條 廠方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不安排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從事法律、法規禁止的勞動。
第5條 用電安全
(1)普通員工應掌握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操作用電裝置的員工除應懂得用電安全的一般知識外,還要懂得相關安全操作規程。
(2)電工必須持有有效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熟知電氣安全操作規程,懂得電氣裝置在安裝、使用、維護、檢收過程中的安全要求。
(3)禁止員工違章使用電器,禁止私拉亂接電線。
(4)工廠內的電源開關,未經授權,禁止員工隨意操作。
(5)電氣裝置著火,要立即切斷電源,並用乾粉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滅火。
第6條 特種作業安全
(1)特種作業是指可能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和周圍環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目前廠方的特種作業包。
(2)特種作業工作人員須取得國家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
(3)特種作業人員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規作業。
第7條 消防安全
(1)自覺遵守廠方制定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2)廠方禁菸區內禁止吸菸。
(3)廠方內禁止私自動用明火。動火作業須得到批准,並做好安全防範措施。
(4)熟知安全疏散通道位置,工作中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的暢通。
(5)積極參加廠方組織的消防演習,學會使用消防栓和滅火器等消防器材,掌握撲滅初期火災技能,瞭解火災報警方法,認識火場逃生要領,提高滅火自救能力。
第九章 勞動紀律與員工守則
第1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
(3)因公外出、漏打、錯打等特殊原因未能打卡的,必須由本部門經理或主管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
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一次遲到或早退30分鐘以上的,應辦理請假手續,否則以曠工論處;
(7)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8)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9)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第2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工作守則和職業道德:
(1)進入廠區,必須按規定佩戴廠證和穿著工作服;
(2)敬業樂業,勤奮工作,服從廠方合法合理的正常調動和工作安排;
(3)嚴格遵守廠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5)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菸頭雜物,保持廠方環境衛清潔;
(6)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廠方機器裝置、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汙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
(7)提倡增收節支,開源節流,節約用水、用電、用氣,嚴禁浪費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廠方內部人際關係,團結友愛,不得無理取鬧、打架鬥毆、造謠生事;
(9)關心廠方,維護廠方形象,敢於同有損廠方形象和利益的行為作鬥爭。
(10)上班時間一到即刻開始工作,下班之後無特別事務不得逗留;
(11)上班時間原則上不準會客和打私人電話,因故而經部門經理或主管許可的除外;
(12)遵守廠方的保密制度,不得洩露廠方的商業祕密。
第3條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安全守則和操作規程:
(1)生產主管和領班要做好機器裝置的保養、維修和用前檢查工作,在確保機器裝置可安全使用後,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機器裝置時,必須嚴格遵守技術操作規程,保證產品質量,維護裝置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裝置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異常情況,操作工應及時告知領班和相關技術人員處理,不得擅自盲目動作;
(4)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要立即採取應急措施,並及時將情況向領班、部門主管或部門經理報告;
(5)作場所和倉庫的消防通道,必須經常保持暢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對消防裝置、衛生裝置及其他危險防止裝置,不得有隨意移動、撤走及減損其效力的行為;
(7)維修機器、電器、電線必須關閉電源或關機,並由相關技術人員或電工負責作業;
(8)非機械裝置的操作人員,不得隨意操作機械裝置;
(9)危險物品必須按規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隨意亂放;
(10)車間和倉庫嚴禁吸菸,吸菸要在指定場所,並充分注意煙火。
(11)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險物品進入廠方;
(12)收工時要整理機械、器具、物料及檔案等,確認火、電、氣的安全,關好門窗、上好門鎖。
第十章 獎勵與懲罰
第1條 為增強員工的責任感,鼓勵員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廠方對錶現優秀、成績突出的員工實行獎勵制度。
獎勵分為嘉獎、小功、大功。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嘉獎一次,給獎金20元。
(1)對於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方案,經執行確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2)節約物料,或對廢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廠方經濟效益,對廠方貢獻較大的;
(3)遇到災變,勇於負責,措施得當者。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小功一次,給予獎金50元。
(1)遇到有意外事故或災變,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2)對於自身事業有重大改善,為公司帶來直接或間接顯著利益者;
(3)如公司發生盜竊事件能提供線索,最後能破案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記大功一次,給予獎金100元。
(1)遇有意外事件或災變,奮不顧身,避免危險減少者;
(2)自動維護員工安全,冒險執行任務,確有功績者;
(3)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對產品改良有重大貢獻或使成本顯著降低者;
(5)確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第2條 員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於職守、遵規守紀,關心廠方,服從安排,足為其他員工楷模者,給予通令表揚。
第3條 為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嚴肅廠規廠紀,廠方對違規違紀、表現較差的員工實行懲罰制度。
懲罰分為:警告、記過、罰款、辭退四種。
第4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以後每次書面警告1次,並罰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記過1次;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委託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無正當理由經常遲到或早退(每次3分鐘以上)的;
(3)不戴廠證或不穿廠服進入廠區的;
(4)擅離職守或串崗的
(5)消極怠工,上班幹私活的;
(6)隨地吐痰或亂丟垃圾,汙染環境衛生的;
(7)浪費廠方財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經批准,上班時間會客或打私人電話的;
(9)非機械裝置的操作者,隨意操作機械裝置的;
(10)下班後不按規定關燈、關電、關水、關氣、關窗、鎖門的;
(11)未經許可擅帶外人入廠參觀的;
(12)攜帶危險物品入廠的;
(13)在禁菸區吸菸的;
(14)隨意移動消防裝置或亂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5)違反廠方規定攜帶物品進出廠區的;
(16)工作時間,與別人閒聊、打鬧嬉戲、大聲喧譁的;
(17)工作時間打瞌睡的;
(18)對客戶的態度惡劣的;
(19)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5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查證屬實,批評教育無效的,每次記過1次,並罰款50至100元;一個月內被記過3次以上或一年內被記過6次以上的,屬於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廠方規章制度情形,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
(1)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曠工3日以上的(含3日);
(2)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廠方正常調動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3)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影響廠方生產秩序和員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職務便利,收受賄賂而使廠方利益受損的;
(5)上班時間打牌、下棋、玩網路遊戲的;
(6)將廠方內部的檔案、帳本給廠方外的人閱讀的;
(7)在宿舍私接電源或使用電爐、煤油爐的;
(8)未經同意私自調換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9)在異性宿舍與異性員工同宿的;
(10)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6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屬於嚴重違反規章制度,經查證屬實,予以辭退並且不得享有經濟補償金,構成犯罪的,並報公安或相關司法、執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玩忽職守、貽誤工作、違章作業、違章指揮,直接造成裝置損壞、停工、停產,損失一千元以上或造成重傷以上的人身事故的;
(2)工作不負責任,本人經營看管的公共財物被騙、被盜,或由於本人過失生產廢品、浪費燃料、原材料,給企業造成損失1000元以上的;
(3)尋釁鬧事、打架鬥毆、聚眾賭博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濫用職權,違反政府法令,違反財經紀律,偷稅漏稅,揮霍浪費國家資財,損公肥私,濫發獎金的;
(5)有貪汙盜竊、投機倒把、走私販私、行賄受賄行為的;
(6)盜竊、貪汙、侵佔或故意損壞廠方財物,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7)違反廠方保密制度,洩露廠方商業祕密,造成廠方經濟損失的;
(8)有其他與上述情形情節相當的情形的。
第十一章 公司考核辦法
目的: 為合理評核全廠所有在職人員工作績效,鼓勵表彰先進工作者, 提高公司工作效率,以達到提升全廠營運績效之目的,特制定本辦法。
1. 適用範圍:全廠在職人員.
2. 相關權責:管理部、人事處:負責制定和監督實施全廠績效評核,並稽核其執行狀況.
3.1.評核方式 :各單位每月31號前需對在職員工績效作出評核,以使彈性薪資發放以及崗位調動有所依據,並將評核結果填寫於《月績效評核表》送交管理部人事課。
3.2.評核方式
3.2.1評核及核定許可權:
員工:由其組長進行評核,並送交單位及部門主管核定;
組級幹部、技術人員:由單位主管進行評核,並送交部門主管核定;
課級幹部、工程師:由部門主管進行評核,並送交總經理核定;
(副)經理級(含)以上幹部:由總經理、董事長核定。
3.2.2人事課審查月、季度及年度出勤狀況、獎懲狀況、違規率等,並送交各單位,作為各單位評定級別之依據。
3.3.評核等級評分標準
3.3.1.績效評分標準依據如下:
(1)績效成績評分依據:
a.年度營業目標中月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b.各立項工作計劃之達成狀況;
c.各專案之達成狀況;
d.各業績之達成狀況;
e.個人產能、質量及日常表現;
f.其它能體現具體價值的工作。
(2)特別管理專案中,按專案或簽呈中涉及的績效考核因素,或依生產會議或經營會議中決議之評分依據。
6.3.2績效獎金之評定等級具體辦法:
評定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對被評定人員進行觀察考核,將每項達標情況設定優、良、中、差四個級別,公司將根據員工之評定結果給予發放浮動獎金。每個員工不論職位高低,連續3個月(含)或者一年內累計3個月(含)的評定結果中出現3個“差級”的,視為該員工不適合本工作崗位,公司有權對其作出調崗工資,薪資將按照新崗位標準發放。
3.4.人事統計:人事課依各單位評核成績計算需發放獎金並呈總經理核定.
3.5.總經理核定:由總經理依廠內營運績效,決定績效獎金總額,評核部分有問題時,則退回人事重新計算.
(企業可以使用根據自身指定的考核制度)
第十一章 保密制度與競業限制
第1條 工廠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廠方祕密的義務
第2條 以下內容屬於廠方的保密範圍:
(一)經營資訊
1、廠方重大決策中的祕密事項;
2、廠方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專案及經營決策;
3、廠方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供銷情報及客戶檔案;
5、廠方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6、廠方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
7、廠方職員人事檔案、工資、勞務性收入及資料;
8、廠方內部管理制度。
(二)技術資訊
1、各類技術資料;
2、職員在工作期間完成的技術成果及著出的論文、著作、書籍或在工作期間總結、覺察到資訊均屬廠方。
(三)其他經廠方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第3條 廠方密級的確定
(一)廠方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廠方權益的重要決策檔案及技術資訊資料為絕密級。
(二)廠方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客戶資料、經營狀況、管理
制度等為機密級。
(三)廠方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資訊為
祕密級。
第4條 具體的保密措施:
(一)屬於廠方祕密的檔案、資料和其它物品的製作、收發、傳遞、使用、複製、摘抄、儲存和銷燬,由經理辦專人執行。
(二)對於密級的檔案、 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採取以上保密措施:
1、非經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不得複製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裝置完善的保險裝置中儲存
(三)屬開廠方祕密的裝置或產品的研製、使用、儲存、維修、銷燬,由廠方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並採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四)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廠方祕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總經理批准。
(五)不準在私人交往和通訊中洩露廠方祕密,不準在公共場所談論廠方祕密,不準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廠方祕密。
(六)廠方工作人員發現廠方祕密已經洩露或者可能洩露時,應當立即採取補救措施並及時報告總經理辦公室。
第5條 責任與處罰
(一)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警告,並扣發工資10-500元
1、洩露廠方祕密,尚未造成嚴重後果或經濟損失;
2、已洩露廠方祕密但採取補救措施的。
(二)出現下情況之一的,給予辭退並酌情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故意或過失洩露廠方祕密,造成嚴重後果或重大經濟損失;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廠方祕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第6條 知悉本工廠有關商業祕密和與智慧財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和其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均為廠方的競業限制的人員,該人員有義務配合廠方簽訂競業限制合同,具體情況在勞動合同中約定清楚。
十二章 辦公室管理辦法
第1條 辦公室員工須著裝整潔,儀表端莊,不得著背心、短褲、拖鞋等不雅服飾上班,上班時間一律戴廠牌。
第2條 公司電話、傳真機、電腦、空調、影印機等嚴格按說明書及內部規定使用,下班時最後離開人員應確認所有電源均關閉方可離開。
第3條 上班時間嚴禁喧譁、閒聊、串崗、看書報、爭吵,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同事間遇事應相互協調、配合、溝通,電話辦公應長話短說,聲音以不影響他人為限,禁止上班時間打接私人電話。
第4條 辦公室隨時保持整齊、乾淨,禁止在辦公室吸菸。下班後辦公用品、檔案資料均應放入辦公桌(櫃)內(桌面除電話、筆筒、水杯、檯曆等不得擺放其它雜物),下班時應將辦公椅推至桌下。
第5條 非辦公室人員未經允許不得進入辦公室內,客人來訪應在會客室,上班時間嚴禁因私會客。
第6條 維護公司形象,打接電話應禮貌客氣,辦公時坐姿端正,不得有架腿、半躺半坐等不雅姿勢。
第十三章 車間管理
第1條 上班時間一律穿工衣及佩戴廠牌,不得著奇裝異服或性感服飾,不得濃妝豔抹。
第2條 對所屬主管職權範圍內命令不得故意違抗、討價還價,服從所安排的工作;不得在車間聚眾滋事,怠工;不得威脅、恐嚇管理人員。
第3條 愛惜公司,保持車間清潔、整齊,不得有汙損或浪費現象;工具、物料、半成品要物歸其位,定點擺放。
第4條 嚴禁在車間嬉笑、打鬧、喧譁、吃零食、隨地吐痰。
第5條 車間內嚴禁吸菸,禁止把火種帶入車間,非公司指定人員開電梯,電梯嚴禁載人。
第6條 保安所使用的工具要有專人保管、收發,放在指定的地點。遺失或惡意損壞,查實追究當事人責任。
第十四章 宿舍管理
第1條 為有效推行宿舍管理,每間宿舍由本室成員共同推薦一人擔任宿舍長,直屬總務課管理,其職責如下:
(1)水、電裝置及本宿舍人員之管理;
(2)本宿舍員工安全之管理;
(3)宿舍清潔衛生狀況檢查,內務整潔之維持;
(4)節約用水用電之勸導;
(5)室員糾紛之處理;
(6)清點本宿舍就寢人員;
(7)值日生每日值日情況監督;
(8)宿舍財產裝置維修申請;
(9)違反宿舍管理規定之狀況向總務課提報處理;
(10)宿舍長要盡職盡責,若督導不周,或疏忽管理將取消其職務。
第2條 宿舍管理相關規定之執行
(1)住宿人員按公司指定之宿舍和床位就寢,未經總務課調整,任何人不得擅自調換宿舍和床位;
(2)室內佈局由總務課統一設計,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愛惜室內公共設施,若疏於管理或惡意破壞,視情節輕重給予處分;
(3)節約水電,用水後隨手關水龍頭,宿舍無人時要關所有電源裝置,不得私自接電源線、更改線路或使用煤氣灶具。
(4)嚴禁將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帶入宿舍,嚴禁將刀槍等凶器帶入宿舍;
(5)不得在宿舍牆壁、公物上塗寫、張貼或釘掛物件,發現可疑跡象及時向宿舍長反映;
(6)嚴禁在宿舍亂扔垃圾、雜物,不得向窗外、樓下扔垃圾、倒水、垃圾應倒於指定地點,個人物品要擺放有序;
(7)嚴禁坐在陽臺走道欄杆上,或在宿舍有不雅行為;
(8)特許除外,正常上班時間宿舍不可開燈,以減輕用電負荷,使用熱水時,注意節約,不得無故浪費;
(9)自學遵守作息時間,按時熄燈,按時就寢,禁止在宿舍追趕打鬧,高聲喧譁,播放高音量音響;
(10)禁止在宿舍賭博、酗酒鬧事或有傷風敗俗行為,非因公務,不得進入異性宿舍,嚴禁在異性宿舍留宿;
(11)本公司人員不得私自將外來人員帶至宿舍區或留宿他人,需留宿的,必須經各主管簽字許可,否則記過處分;未經公司允許,私自留宿者,記大過處分;
(12)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嚴禁盜竊、挪用他人私物,宿舍內只可吃水果、乾糧,其餘一律在餐廳吃;
(13)各宿舍根據宿舍長排定之值日表輪流打掃,由當天值日生負責室內、室外、走道及陽臺衛生。
第十五章 飯堂管理
第1條 員工依規定在用膳時間方可進入餐廳就餐;
第2條 應排隊就餐,並注意不得將菜、飯、湯亂倒;
第3條 米飯吃多少打多少,不得浪費;
第4條 每一位員工只能以一張飯卡打一份飯菜,禁止在餐廳以外場所用膳;
第5條 用膳完畢後,剩飯菜渣應自行帶走,倒入指定地區,不得留置桌上或灑落地面;
第6條 總務課於每月最後一天發放次月飯卡給員工,妥善保管,丟失或損毀照價補辦;
第7條 請假人員與離職人員須將飯卡交回總務處才算辦完手續,請假人員等銷假後再將飯卡領回;
第8條 按指定的餐桌對號入座,不要佔用他人座位,或錯拿他人餐具。
第十六章 附則
《規章制度》為工廠內部管理資料,每個員工進本工廠工作之前必須熟讀並且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按規章制度的規定進行處罰。
對員工的罰款,建議每月不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
保衛科在分管副總及上級公安機關的指導下,維護公司及園區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執行。為加強園區保衛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加強對保安和門衛工作的領導,維護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條 保衛科負責公司及園區“三防”、保衛、監控、園區車輛管理等工作。
第三條 嚴格落實公司各項安全保衛措施,確保園區的正常運營,發現重大問題及時向分管副總請示,彙報。
第四條 加強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災害的“四防”教育,定期進行演習,落實整改措施;
第五條 積極做好園區的安全防範工作,重大節日進行安全大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第六條 加強園區內車輛管理及排程工作,非停車地點嚴禁停車;
第七條 做好接待保衛工作,確保外賓和首長、領導的安全;
第八條 全面負責公司值夜班以及監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條 完成領導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務。
考勤制度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專案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目 錄
一、總則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三、文印管理制度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五、考勤制度
六、人事管理制度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八、合同管理制度
九、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適應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提高本公司科學化、制度化管理,增強江西分公司的總體素質,加強企業的管理體系,為今後江西分公司能適應組建行業集團公司開拓性的發展需要,體現企業制度管理和自我約束力,根據江西分公司的章程,並結合公司的實際及相關法律規定,特製本公司規章管理制度。
一、總則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出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的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6.公司實行“績效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與獎勵。
7.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1. 公司的檔案由行政部擬稿,檔案形成後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
2. 業務檔案已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經理稽核簽發。
3. 以簽發的檔案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4. 公司的檔案由行政部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檔案內容,報送日期,部門,接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送結果。
5. 經簽發的檔案原件送辦公室存檔。
6. 外來的檔案由辦公室負責簽收,並於接見當日,按領導批准的要求送交有關部門,檔案閱亦部門和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檔案,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情況反饋至辦公室,不能辦理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三、文印管理制度
1. 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洩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項。
2.列印所有檔案必須經總經理簽署意見,方可列印,各部門擬草的檔案、合同、資料等,也由辦公室統一列印,列印檔案、傳真均須逐次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必須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影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重時因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核對清楚按時完成。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1. 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寫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各部門和人員所需領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冊表出庫辦理簽字,對部門用品需部門負責人填報購置表,報辦公室統一購置,由辦公室報總經理審批購置並使用。
2.辦公用品購置後,由行政部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購置發票,清單入庫,出庫手續齊全到財務室予以報銷,手續不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取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失或外借,工作調動離職時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五、考勤制度
1. 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需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或報總經理。
2.工作時間按雙休制,假日由總部統一安排。
3.嚴格請假、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的由部門經理同意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後向批准人銷假,批准假條報辦公室。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假超過一天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4.上班時間開始後十分鐘至三十分鐘內到達,按遲到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下班提前三十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五次者,扣發五天工資,累計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發十天工資,累計達十次以上者扣發當月15天的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工資,每月累計曠工一天者扣發五天工資,並給予一次性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兩天者扣發十天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扣發當月工資,並給予記大過處分一次,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發所有工資和待遇,每月累計曠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辭退。
7.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網上聊天,玩任何遊戲,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8.參加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體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達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9.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請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材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只發月工資的70%,工傷除外。
10.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求秉公辦事,公司實行統一考勤辦公室每月統計報告一次,對有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如實上報,按公司制度執行扣款,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進行處罰。
六、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應該與公司簽訂聘用僱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係為合同關係,雙方都應該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3.公司各職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定責,其設定、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決定。
4.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貢獻,表現,工作年限等情況綜合考慮決定其工資。
5.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6.員工必須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者經教不改,公司有權與其解聘辭退。
7.辭退員工,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者。
8.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9.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聘用者在離開公司以前必須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檔案及業務資料,否則辦公室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責任。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1.本辦法僅限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差旅費的員工。
2.出差費分膳食費、住宿費兩項。
①膳食費每天40元。
②住宿費每天120元。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報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稽核,並報總經理批准出差,如因事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返回後應立即辦理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式如下:
①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稽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②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③出差人返回後,填寫差旅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止地點、工作內容、報支專案、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報銷時沖銷預之數。
4.差旅費按業務需要,以總經理批准同意後進行報銷。
一、資金管理
1、財務部設存款出納和現金出納各一人。存款出納跑銀行,登記銀行存款日記帳。現金出納負責收付現金,登記現金日記帳,兼管充飯卡。
2、食堂需用的款項,由存款出納打入以公司董事長名義開設的銀行借記卡。該卡由食堂管理員保管使用,並列入移交。
二、用餐管理
(一)員工刷卡用餐
每月定期由現金出納根據批准的伙食補助發放表,在飯卡系統為每位員工充入夥食補助,再由存款出納付給食堂管理員所持銀行卡(每月分2-3次付給)。飯卡中金額不足時員工向現金出納繳現金補充。
(二)對外招待憑通知單用餐
負責接待的部門填寫接待用餐通知單(重點:接待標準),總經辦經理籤批,食堂管理員填寫用餐內容,食堂提供服務。用餐後,食堂管理員計算金額,接待部門負責人稽核、總經辦經理核准。
三、公司帳核算辦法
1、食堂管理員借款(備用金),在“其他應收款-食堂管理員姓名”科目核算。
(1)首次借備用金[出帳依據:借款單、銀行付款回單],
借:其他應收款-食堂管理員姓名
貸:銀行存款
(2)食堂管理員報銷購買食材、燃料、低值易耗品、固定資產等費用時,補足備用金(詳見下列公司帳第3項)。
(3)食堂管理員移交時交回餘款衝減借款[出帳依據:收款收據、銀行收款回單],
借:現金或銀行存款
貸:其他應收款-食堂管理員姓名
2、飯卡系統的資金,在“其他應付款-食堂”科目核算。
(1)應付給食堂的全公司員工伙食補助,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伙食補助”科目[出帳依據:伙食補助發放表],
借: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伙食補助
貸:其他應付款-食堂
注:伙食補助要加計到工資裡,計算個人所得稅。
(2)月底彙總員工繳現金補充飯卡的金額[出帳依據:飯卡系統列印的彙總表],
借:庫存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食堂
(3)月底彙總員工刷卡用餐的金額[出帳依據:飯卡系統列印的彙總表],
借:其他應付款-食堂
貸: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員工刷卡
3、食堂實際開支,在“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科目下食品支出、用品支出、其他支出3個明細科目核算,憑正規票據補足備用金。
(1)食堂購買食材(主食、副食、調味品等),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食品支出”科目[出帳依據:稅務發票,銀行付款回單等],
借: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食品支出
貸:銀行存款
注:經諮詢國稅局,食堂從農貿市場購買的肉食、蔬菜,可憑相關的憑據(肉菜清單)和證明(主要是種植、養殖農民身份證明)由國稅局代開發票。
(2)食堂購買低值易耗品(碗筷桌椅炊具等),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用品支出”科目[出帳依據:稅務發票,銀行付款回單等],
借: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用品支出
貸:銀行存款
注:低值易耗品採用一次攤銷法,相應建立備查帳,通過定期盤點核銷備查帳記錄。
(3)食堂耗用燃料電力以及食堂的其它開支,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其他支出”科目[出帳依據:稅務發票、行政事業性收費收據、費用分割單(電費、共同維修費)等],
借: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其他支出
貸:銀行存款
4、公司招待費用,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分配招待費”科目(貸方),視招待部門不同,記入“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銷售費用-業務招待費”等科目(借方)[出帳依據:接待用餐通知單]。
借: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等科目
貸: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分配招待費
附註:
(1)食堂用固定資產(冰箱、空調等)在“固定資產”科目核算,其折舊記入“管理費用-折舊費”科目[出帳依據:固定資產折舊計算表]。
(2)應付食堂人員的工資,記入“管理費用-員工薪酬-工資”科目[出帳依據:工資表]。
公司帳有關食堂的平衡公式:
食堂開支總額=“其他應付款-食堂”發生額+“銀行存款”發生額-“庫存現金”發生額。
其中:
(1)食堂開支總額=“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伙食補助”+“管理費用-職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管理費用-業務招待費”發生額之和。如果食堂招待費用分攤到了“銷售費用”、“製造費用”等科目,也要加計進來。
(2)“其他應付款-食堂”發生額=應付伙食補助(貸)+員工補充飯卡金額(貸)-員工刷卡用餐額(借)。
(3)“銀行存款”發生額,即食堂管理員憑票報帳,補足其備用金的金額。
(4)“庫存現金”發生額,即員工補充飯卡所收現金額。
四、食堂輔助帳核算辦法
(一)食堂輔助帳由公司會計核算。
(二)食堂輔助帳對內(即與公司)可實行收付實現制,對外(即與供應商)需實行權責發生制。
(二)食堂輔助帳的一級科目:現金(即食堂管理員所持銀行卡的資金)、應收帳款(公司)、應付帳款(供應商)、原材料(食材)、營業收入、營業支出、利潤。
(四)食堂的營業收入:(1)員工刷卡用餐金額;(2)招待費結算金額;(3)廢品讓售收入。
(五)食堂的營業支出:(1)耗用食材;(2)低值易耗品;(3)燃料、電力、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的修理費。不包括固定資產折舊、房屋維修等費用;若食堂無單獨電錶,則電費也不列入考核範圍。
食堂輔助帳與公司帳的銜接公式:
(1)食堂輔助帳“營業支出”應等於公司帳“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科目下食品支出、用品支出、其他支出3項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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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食堂輔助帳“利潤”(虧損/盈利)應等於公司帳“管理費用-員工薪酬-福利費-食堂費用”科目淨髮生額(借方/貸方)。
一、制度
二、工廠安全管理制度
三、工廠管理制度集
四、工廠管理規章制度
五、工廠管理規章制度範本
六、工廠規章制度-印刷廠膠印車間
七、工廠規章制度-印刷廠車間規章制度
八、工廠規章制度-新員工進廠須知
九、工廠規章制度
十、工廠規章制度參考
其中《工廠安全管理制度》簡介如下:
總則
(一)工廠為維護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員物品之損害特訂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稱安全管理,包括空襲、火災、竊盜、風災、地震、水災及身體傷害的預防及搶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廠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規定外,悉依本制度辦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揮監督除身體傷害由平時業務上的主管人員指揮監督外,應組織統一安全衛生委員會及消防隊。工廠人員均有防止災變及搶救損害的職責。
(五)領班以上的幹部均應熟悉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並監督訓練屬下人員確實遵守。
(六)工廠現場工作人員應視其智力體力調配適當的工作,俾危險發生時,能從容應付。
(七)代理人員必須熟悉被代理人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
(八)危險發生時,除採取必要行動外並應立即向上級人員報告。
火災防護
(九)倉庫及工廠內應嚴禁吸菸及攜帶引火物品,但在規定時間及地點吸菸不在此限。
(十)工場門戶應向外開,工作時間不得下鎖。
(十一)易燃及爆炸等危險物品應放於安全地點,除必要之數量外,不得攜入工作場所。
(十二)倉庫應指派專人看守,並標明“嚴禁煙火”字樣,如系儲藏揮發性易燃物,並應注意溫度及通風。
(十三)滅火裝置應照規定設定,放在明顯容易取用之地點,並定期檢查,應保持隨時可用之狀態,同時要熟練使用方法。
(十四)電線不得接用過大保險絲,電力使用後,應確實關閉電源。
(十五)使用氧氣乙炔焊接時,應注意附近有無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員需經嚴格訓練,並應有監工人員在場。
(十六)電器裝置應經常檢查,颱風、地震後更應立刻檢查有無損害。
其中《工廠規章制度》簡介如下:
一、 廠規廠紀
為了使企業的管理制度更加完善,進一步提高企業的整體素質,特制定以下規定:
1、 遵守國家法令法規,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政策。
2、 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公司領導,服從工作分配。
3、 進入廠區必須佩帶廠牌,要精神飽滿,衣冠整潔,爭做文明員工。
4、 愛惜公共財物,愛護花草樹木,保持公共衛生環境。
5、 上班不幹與工作無關的事,節約用水用電,下班隨手關燈,關水,關門。
6、 嚴禁在禁菸區內吸菸,嚴禁酒後上班。
7、 保守生產與業務祕密,不帶與廠內業務無關人員進入廠區,不將公司的產品,樣品,材料等私自帶出公司。
8、 工作期間,忠於職守,不消極怠工,不幹私活,不串崗,不吃零食,不打鬧嬉戲,不大聲說笑、喧譁等,盡職盡責做好本職工作
9、平時養成良好、健康的衛生習慣,不隨地吐痰,不亂丟菸頭雜物,保持公司環境衛生清潔,為確保安全生產,嚴禁在車間和非吸菸區吸菸,載貨電梯只准載貨,嚴禁載人。各組在下班時要把針車開關關好,墊好壓腳,做到人走燈熄機停。
10、 愛護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機器裝置、工具、物料,不得盜竊、貪汙或故意損壞公司財物。
11、 同事之間要友好團結,嚴禁鬥毆打架。
12、 積極工作,認真負責,確保本廠業務蒸蒸日上。
13、 員工必須遵守如下考勤和辭職制度:
1)按時上班、下班,不得遲到、早退;
2)必須自己刷卡,不得委託他人刷卡或代替他人刷卡;
3)因公外出、漏刷等特殊原因未能刷卡的,必須經部門主管證明,交人事部籤卡方能有效;
4)有事、有病必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請假,不得無故曠工;
5)請假必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上相關證明(病假應有醫生證明),在不得已的情況下,應提早電話、電報或委託他人請假,上班後及早補辦請假手續;
6)未履行請假、續假、補假手續而擅不到崗者,均以曠工論處;
7)員工因故辭職,應提前一個月向部門經理或主管提交《辭職通知書》,試用期內辭職應提前一週書面通知;
8)員工辭職由部門經理或主管批准,辭職獲准後,憑人事行政部簽發的《離職通知書》辦理移交手續。
二、 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
工作時間和加班工作政策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涉及到員工身體健康,計發工資獎金,勞保福利待遇的重要依據。
1、 嚴格遵守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實行上下班刷卡制度。
2、公司實行每週5天,每天8小時工作制(1>7:45—11:45,13:45—17:45;2>8:00--12:00,14:00—18:00),8小時外(超出正常時間15分鐘計0.5小時)為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1.5倍計。
3、 每個星期的週六和週日為休息日,各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情況進行調節,但必須保證每7天至少休息1天,週六和週日工作,工資按正常工資的2倍計算。
4、法定節假日,包括元旦節1天,清明節1天,春節3天,勞動節1天,端午節1天,中秋節1天,國慶3天,為有薪假期,法定節假日,如果加班工資按正常工資的3倍計算。
5、加班工作必須以員工自願為基礎,並按照國家勞動法要求,如因生產需要每天可加班1小時,特殊情況不可超過3小時,但每月加班不可超過36小時(有政府延長工作時間批文除外)。
6、 員工請假應先辦理手續,填寫請假單,並交人事部作記錄憑證,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口信等方式請假,事後必須補辦相關手續。
7、 連續曠工15天,或1年累計曠工30天,作自離處理。
8、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員工一律開除處理。
9、 考勤統計員必須在每月工資發放前將考勤統計結果送交財務部。財務部根據統計結果計發工資。
第一條 會議室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公司會議室包括大會議室、小會議室。
第二條 各部門根據工作的需要確定相應的會議,提前一天到辦公室申請使用會議室,並登記。
第三條 會議室內的裝置由辦公室統一管理,如麥克風、音響、空調等,辦公室負責裝置除錯。
第四條 會議期間損壞裝置,須由相關部門或當事人按原價賠償;
第五條 會議必須要有紀錄,重要會議必須會籤確認。
第六條 做好會議的.貫徹執行工作,做到有佈置、有落實、有檢查。
第七條 公司重要會議、年度總結大會等,不得無故缺席、遲到,不能到會者,需提前向分管副總、總經理請假。
第八條 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應將手機設定在無聲或振動狀態下。
第九條 開會人員應注意保持會議室衛生清潔,會後打掃衛生,關好門窗、空調,整理好會場後,方可離開。
第十一條 本制度自頒發之日起執行。
一、主任辦公會制度
1、會議人員由管理辦主任、副主任、紀檢組長組成,祕書科長、負責主任祕書工作的同志列席會議並負責記錄,根據議題應參會的同志列席會議;會議由管理辦主任主持,列席人員由會議主持人確定。
2、主任辦公會原則上每二週召開一次,遇有重大事項可隨時召開。
3、會議主要內容
(1)傳達貫徹市委和市政府關於行政服務中心工作的有關指示、決定和重要會議精神;
(2)研究部署全年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工作任務,制訂年度工作計劃,討論研究具體工作方案和實施細則;
(3)討論向市委、市政府的重要報告、工作彙報、請示以及印發的重要檔案;
(4)討論和審議有關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工作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檔案,以及建立和完善的相關管理辦法、措施等;
(5)討論研究管理辦機關年度財務預算安排和財務支出事項;
(6)研究市行政服務中心工作目標考評和表彰、獎勵等事項;
(7)臨聘人員的吸收和辭退;
(8)研究討論中心管理辦行政、事務、管理中的重大事項;
(9)需要提交主任辦公會議討論的其他重要事項。
4、會議的議題,由各科室報分管領導同意後提出。各科室如有需上會的議題,應及時向分管領導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在會議召開前兩天將議題和有關材料送交祕書科彙總,報主要領導審定後統一編排議程。
5、各科室提交會議討論的事項,必須做好充分準備,情況、資料、資料要準確無誤,要有自己的明確意見,一般不臨時動議。
6、主任辦公會議由祕書科負責會務準備工作,並負責做好會議記錄,會後要督促檢查各科室落實會議議定事項,並定期向主要領導彙報。
二、周例會制度
1、參會人員為管理辦機關全體幹部職工;會議由當月值班領導主持召開。
2、周例會每週召開一次,週一上午9:30分為固定會議時間,遇有其他事項需要調整例會時間時,由值班領導確定,祕書科負責通知。
3、會議主要內容
(1)點評機關上週工作完成情況,明確本週工作重點;
(2)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及重要檔案精神;
(3)通報管理辦黨組會和主任辦公會作出的重大決定;
(4)聽取管理辦階段性(或專項工作檢查、調研)情況彙報。
4、會議內容由各科室負責提供,祕書科負責彙總,報值班領導審定。
5、各科室提交會議傳達、學習的事項,必須做好充分準備,檔案、資料要及時提供,周工作報表必須於週五下午3點以前報祕書科彙總。
6、會務工作由祕書科負責準備,並做好會議記錄,會議明確的事項由各科負責落實,落實情況列入督查。
三、科務會制度
1、科務會由各科組織,科室全體人員參加,科長主持;管理辦分管領導參加所分管科室的科務會議,並根據科室工作職責和工作重點,提出工作指導意見。
2、科務會每週召開二次,分別於週一上午周例會之後和週五上午召開,遇有其他工作不能按時召開,須經分管領導批准後作出調整。
3、科務會主要內容
(1)對管理辦提出的工作任務進行分解,將工作目標明確到位、任務到崗、責任到人;
(2)彙總本週完成的主要工作,提出下週工作重點;
(3)對本科完成工作情況進行逐一分析,針對薄弱環節提出改進措施。
(4)組織學習與科室業務相關的政策、法規、制度以及專業知識。
4、科務會制度列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各科室要明確專人負責,健全會務檔案,重點工作要有案可查。
四、系統工作會議制度
1、系統工作會議,由管理辦主任會議確定,管理辦主任主持,各縣(市、區)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主任參加會議,根據會議內容,確定縣(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是否參會;管理辦科室負責人列席會議。
2、系統工作會議原則上半年組織一次,一般在每年6月的最後一週召開,年底結合總結表彰大會召開,遇有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動需要部署時,可臨時增加。
3、會議主要內容
(1)聽取縣(市、區)行政服務工作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建設與管理工作彙報;
(2)聽取縣(市、區)對系統建設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3)傳達貫徹上級重要指示及會議精神;
(4)總結上半年系統工作情況,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務。
4、會議議程由主任辦公會研究確定,各科室負責提供會議素材,祕書科彙總,經分管領導稽核,報主任審定後,由祕書科下發會議通知。
5、管理辦後勤組負責會務的服務與保障工作。
五、總結表彰大會
1、總結表彰大會,由管理辦主任辦公會議確定,報市政府批准後召開。各縣(市、區)分管領導、行政服務中心管理辦主任、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主任,市本級視窗單位領導、視窗首席代表、分中心負責人和管理辦領導、機關科室負責人蔘加。會議由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主持,邀請市政府分管領導到會作重要講話。
2、會議每年組織一次,一般在春節前召開。
3、會議主要內容
(1)總結和部署全市行政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管理年度工作;
(2)表彰獎勵年度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
(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
(4)市政府領導講話。
4、會議材料由管理辦統一安排,各科室負責準備,分管領導負責把關,主任辦公會討論通過。
5、會務工作由祕書科牽頭組織,後勤組負責會務的服務保障工作。
公司規章制度範本
目 錄
一、總則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三、文印管理制度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五、考勤制度
六、人事管理制度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八、合同管理制度
九、檔案管理制度
為了適應社會市場經濟的發展,提高本公司科學化、制度化管理,增強江西分公司的總體素質,加強企業的管理體系,為今後江西分公司能適應組建行業集團公司開拓性的發展需要,體現企業制度管理和自我約束力,根據江西分公司的章程,並結合公司的實際及相關法律規定,特製本公司規章管理制度。
一、總則
1。公司全體員工務必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出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透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用心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職責制,不斷壯大公司的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帶給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用心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推薦。
6。公司實行“績效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帶給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為員工帶給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職責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與獎勵。
7。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群眾合作和群眾創造精神,增強團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員工務必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辦公室管理制度
1。 公司的檔案由行政部擬稿,檔案構成後屬公司的由總經理簽發。
2。 業務檔案已由有關部門擬稿,分管經理稽核簽發。
3。 以簽發的檔案由核稿人登記並按不一樣類別編號後按文印規定處理。
4。 公司的檔案由行政部負責報送,送件人應把檔案資料,報送日期,部門,接收人等事項登記清楚並報送結果。
5。 經簽發的檔案原件送辦公室存檔。
6。 外來的檔案由辦公室負責簽收,並於接見當日,按領導批准的要求送交有關部門,檔案閱亦部門和個人,對有閱辦要求的檔案,應在三日內辦理完畢,並將辦理狀況反饋至辦公室,不能辦理的應向辦公室說明原因。
三、文印管理制度
1。 所有文印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洩露工作中的所有保密事項。
2。列印所有檔案務必經總經理簽署意見,方可列印,各部門擬草的檔案、合同、資料等,也由辦公室統一列印,列印檔案、傳真均須逐次登記,以備查驗。
3。文印人員務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各項打字、傳真、影印任務,不得積壓延誤。工作任務繁重時因加班完成,辦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應及時與有關人員核對清楚按時完成。
四、辦公用品購置、領取規定
1。 公司所需辦公用品,由行政部填寫使用審批表,報總經理審批後購置,各部門和人員所需領用物品,由行政部造冊表出庫辦理簽字,對部門用品需部門負責人填報購置表,報辦公室統一購置,由辦公室報總經理審批購置並使用。
2。辦公用品購置後,由行政部須持總經理審批的資金使用審批表,購置發票,清單入庫,出庫手續齊全到財務室予以報銷,手續不全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做它用或私用。
4。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5。個人領取的辦公用品,用具要妥善保管,不得隨意丟失或外借,工作調動離職時務必辦理移交手續,如有遺失,照價賠償。
五、考勤制度
1。 公司員工務必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光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需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或報總經理。
2。工作時光按雙休制,假日由總部統一安排。
3。嚴格請假、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的由部門經理同意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後向批准人銷假,批准假條報辦公室。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假超過一天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4。上班時光開始後十分鐘至三十分鐘內到達,按遲到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下班提前三十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五次者,扣發五天工資,累計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發十天工資,累計達十次以上者扣發當月15天的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工資,每月累計曠工一天者扣發五天工資,並給予一次性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兩天者扣發十天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扣發當月工資,並給予記大過處分一次,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發所有工資和待遇,每月累計曠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辭退。
7。工作時光禁止打牌下棋網上聊天,玩任何遊戲,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一天處理,以此類推。
8。參加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體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務必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光內未到達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9。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請假時務必憑有關證明材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只發月工資的70%,工傷除外。
10。員工的考勤狀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求秉公辦事,公司實行統一考勤辦公室每月統計報告一次,對有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如實上報,按公司制度執行扣款,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進行處罰。
六、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員工都就應與公司簽訂聘用僱用合同,員工與公司的關係為合同關係,雙方都就應遵守合同。
2。由行政部負責公司的人事計劃辦理員工的考試錄取,聘用,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3。公司各職部門用人實行定員、定崗、定責,其設定、編制、調整或撤銷由總經理提出方案決定。
4。公司按照按勞取酬,多勞多得的分配原則。根據員工的崗位,職責,貢獻,表現,工作年限等狀況綜合思考決定其工資。
5。員工的獎金由公司根據實際效益有關規定提取發放。
6。員工務必服從公司安排,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凡有違反者經教不改,公司有權與其解聘辭退。
7。辭退員工,務必提前一個月通知辭退者。
8。員工嚴重違反規章制度,後果嚴重或者違法犯罪的,公司有權予以開除。
9。員工辭職、被辭退被開除或終止聘(僱)用,聘用者在離開公司以前務必交還公司的一切財務、檔案及業務資料,否則辦公室不予辦理任何手續,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負賠償職責。
七、餐旅費管理制度
1。本辦法僅限於本公司因公出差支領差旅費的員工。
2。出差費分膳食費、住宿費兩項。
①膳食費每一天40元。
②住宿費每一天120元。
3。員工因公出差,應事先填報員工出差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稽核,並報總經理批准出差,如因事緊急而未及時填表,須事先由部門負責人口頭報告總經理,等回到後應立即辦理補辦手續,員工出差報支表的處理程式如下:
①出差前依單填明單位、級別、姓名、出差事由、搭乘交通工具、出差日期、預支金額,經部門負責人稽核後呈報總經理批准。
②出差人憑核准的預支金額填寫借款單,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
③出差人回到後,填寫差旅報銷單,註明實際出差日期、起止地點、工作資料、報支專案、金額等,由所屬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稽核後報總經理批准,由財務部報銷時沖銷預之數。
4。差旅費按業務需要,以總經理批准同意後進行報銷。
檔案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確保檔案和案卷機密安全。
二、各部室應在每年元月底向公司辦公室移交上年度文書檔案並履行清交手續。
三、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閱和利用負全責。
四、各類規章制度、辦法、人事、工資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重要電話記錄、接待來訪記錄、上級來文、公司發文、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以及添置裝置、財產的產權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五、各工程專案立項、國土、規劃、設計、監理、質監及技術等圖紙文字技術資料、質量資料由投資發展部負責歸檔。
六、各類承包合同、商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由財務部歸檔,副本原件由辦公室歸檔,其他部門備份存檔並由資訊中心實行電腦化管理。
七、各招商引資貸款專案申報資料、徵地、拆遷批覆、國土規劃等技術、圖紙分別由投資發展部、城建資產部、專案技術部、市場營銷部等業務部門按業務分工負責歸檔。
八、歸檔資料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①檔案材料齊全完整;
②根據檔案內容合併整理、立卷;
③根據檔案內容的歷史關係,區別儲存價值、分類、整理、立卷,案卷標題簡明確切,便於保管和利用。
九、檔案資料借閱需履行登記、簽字手續,重要資料借閱需先請示分管領導。
十、由分管領導定期組織檔案責任人、業務部門組成檔案鑑定小組對超期檔案進行鑑定,提交檔案報告,並根據有關規定的酌情處置。
十一、加強檔案保管工作,做好防盜、防火、防蟲、防鼠、防潮、防高溫工作,定期檢查檔案保管工作。
第一條 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制度、通告及公告要求。?
第二條 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
(一) 盡忠職守,服從領導,準時上下班,對所擔負的工作爭取時效,不拖延、不積壓,不得有陽奉陰違等行為。?
(二) 不得經營與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廠商的職務。?
(三) 全體員工必須經常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生產工作技能培訓,以達到工作上精益求精,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得洩漏崗位操作技能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私舞弊。?
(五)員工於工作時間內,未經批准不得接見親友或與來賓參觀者談話,如確因重要事故必須會客時,應經部門主管人員核准在指定地點,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六) 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的人員及物品進入工作現場。?
(七) 不得私自攜帶公司生產的產品(包括生產資料及影印件)出廠。?
(八)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寫字樓辦公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直接管理人員請準後方可離開。?
(九) 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崗位及生產現場 、宿舍環境清潔整潔。?
(十) 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消極怠工,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誌、電視、報紙以及抽菸,以便增進工作效率並防範危險。?
(十一) 應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閒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 全體員工必須瞭解,惟有努力生產,提高質量,才能獲得改善及增進福利,以達到互助合作,勞資兩利的目的。?
(十三) 各級現場管理負責人必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者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十四) 在工作時間中,除主管及事務人員外,員工不得打接電話,如確為重要事項時,應經主管核准後方得使用。?
(十五) 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第三條員工每日工作時間以八小時為原則,生產單位因特殊情況或工作未完成應按交貨期延長工作時間,加班視生產任務安排,任何人不得已任何藉口不參加,要已公司利益大於自己利益為先,每日延長工作時間以不超過四小時;每月延長總時間不超過46小時。?
第四條 主管級(含)以下員工上、下班均應親自打卡計時,不得託人或代人打卡,否則以雙方曠工一日論處。第五條員工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事情,依下列規定處分
(一)遲到、早退?
1.員工均須按時間上下班,工作時間開始後3分鐘至15分鐘以內到班者為遲到。
2.遲到按公司規定處罰。?
3.工作時間提前5分鐘內下班者視為早退。?
4.超過15分鐘後,打卡者應辦理請假手續,因公外出或請假皆須報備並經主管簽名確認。?
5.無故提前十五分鐘及以上下班者以曠工半日論,因公外出或請假經主管簽名並開具放行條離開公司的除 外。
6.有下班而忘記打卡者,應於次日經部門主管證明才視為不早退。多次下班不打卡者將按公司規定處罰。?
(二)曠工?
1.未經請假或未經續假而擅自不到職以曠工論。?
2.委託或代人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一經查明屬實,雙方均以曠工論處。?
3.員工曠工,不發薪資及津貼。?
4.無故連續曠工3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工6日或一年曠工達12日者,應予解僱,不發給工資。
第六條 公司員工應遵守公司一切規章命令及主管的指揮監督,忠實勤勉地執行其職務。對工作管理或崗位如有建設性意見時,可以口頭或書面陳述建議。?
第七條 公司員工平日的言行應誠實、謙讓、廉潔、勤勉,同事間要和睦相處以爭取公司榮譽。?
第八條 公司員工上下班均應按規定簽到。簽到均應親自為之,不得託人代為簽到或代人簽到。違者依本規則的規定論處。?
第九條 本公司員工除規定的放假日及因公出差或因故與其他正當事由外,均應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任意遲到或早退。如有違反者照下列規定處理。?
(一) 每月遲到或早退?
1 次至5次者以曠工半天論處。?
6次至10次者以曠工一天論處。?
11次至15次者以曠工二天論處。?
超過15次概以曠工三天論處。?
(二) 遲到或早退除事先請準者,超過20分鐘起至一小時內,未辦理請假手續者以曠工半天論處。違反這兩項規定者依前面規定按日計扣薪資。? ?
第十條 公司員工對顧客或參觀來賓應保持謙和禮貌、誠懇友善的態度。對顧客委辦事項應力求周到機敏處理,不得草率敷衍或任意擱置不辦。?
第十一條 各級主管就其監督範圍以內所發命令,其屬下員工有服從的義務,但對其命令有意見時可隨時陳述。第七條各級員工對於兩級主管管理同時所發生產命令或指揮,以直接道理命令為準。?
第十二條 公司員工不得有下列行為 ?
(一) 除辦理本公司業務外,不得對外擅用本公司名義。?
(二) 對於本公司機密無論是否經管,均不得洩漏。?
(三) 未批准不得擅離職守。?
(四) 對所保管的文書財物及一切公物應善盡保管之責,不得私自攜出或出借。
(五) 不得任意翻閱不屬自己負責的檔案、帳簿表冊或函件。
(六)未有緊急情況,不得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挪動或惡意損壞消防器材,不得堵塞消防通道。若發現消防隱患應立即上報並及時報修處理。? ?
第十三條公司各級員工有違反前條規定,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直接領導知情不報者,亦應負連帶責任而受懲處,其涉及保證事項的保證人應負保證有關的責任。
第一章 入職指引
第一節 入職與試用
一、用人原則:重選拔、重潛質、重品德。
二、招聘條件:合格的應聘者應具備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年齡、學歷、專業、執業資格等條件,同時具備敬業精神、協作精神、學習精神和創新精神。
三、入職
第二節 考勤管理
一、工作時間 公司每週工作五天半,員工每日正常工作時間為 7.5 小時。其中:
週一至週五:上午: 8 : 30 - 12 : 00。
下午: 13 : 30 - 17 : 30 為工作時間。
12 : 00 - 13 : 30 為午餐休息。
週六:上午: 8 : 30 - 12 : 00 為工作時間。
實行輪班制的部門作息時間經人事部門審查後實施。
二、考勤
1.所有專職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公司考勤制度,上下班親自打卡(午休不打卡),不得代替他人打卡。
2.遲到、早退、曠工 ( 1 )遲到或早退 30 分鐘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 10 元。
30 分鐘以上 1 小時以內者,每次扣發薪金 20 元。
超過 1 小時以上者必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 2 )月遲到、早退累計達五次者,扣除相應薪金後,計曠工一次。 曠工一次扣發一天雙倍薪金。 年度內曠工三天及以上者予以辭退。
3.請假
( 1 )病假
a.員工病假須於上班開始的前 30 分鐘內,即 8 : 30 - 9 : 00 致電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以上的,病癒上班後須補區、縣級以上醫院就診證明。
b.員工因患傳染病或其他重大疾病請假,病癒返工時需持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康復證明,經人事部門核定後,由公司給予工作安排。
(2) 事假:緊急突發事故可由自己或委託他人告知部門負責人批准,其餘請假均應填寫《請假單》,經權責領導核准,報人事部門備案,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否則按曠工論處。事假期間不計發工資。
4.出差(1) 員工出差前填好《出差申請單》呈權責領導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按事假進行考勤。 (2) 出差人員原則上須在規定時間內返回,如需延期應告知部門負責人,返回後在《出差申請單》上註明事由,經權責領導簽字按出差考勤。
5.請假出差批准許可權:三天以內由直接上級審批,三天以上十天以內由隔級上級審批,十天以上集團總部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審查、總裁審批,子公司員工由所在公司人事主管部門審查、總經理審批。 6 、加班 (1) 加班應填寫《加班單》,經部門負責人批准後報人事部門備案,否則不計加班費。加班工時以考勤打卡時間為準,統一以《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為基數,以天為單位計算。
(2) 加班工資按以下標準計算:
工作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150 %
休息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200 %
法定節日加班費=加班天數×基數× 300 %
( 3 )人事部門負責審查加班的合理性及效率。
( 4 )公司內臨時工、兼職人員、部門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員不計算加班費。
( 5 )公司實行輪班制的員工及駕駛員加班費計算辦法將另行規定。
7.考勤記錄及檢查
( 1 )考勤負責人需對公司員工出勤情況於每月五日前(遇節假日順延)將上月考勤予以上報,經部門領導稽核後,報人事部門彙總,並對考勤準確性負責。
( 2 )人事部門對公司考勤行使檢查權,各部門領導對本部門行使檢查權。檢查分例行檢查(每月至少兩次)和隨機檢查。
( 3 )對於在考勤中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給予 100 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者作辭退處理。
第四節 人事異動
一、調動管理
1.由調入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通知單》,由調出及調入部門負責人雙方同意並報人事部門經理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調動由總裁(子公司由總經理)批准。
2.批准後,人事部門應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並以人事變動發文通報。
3.普通員工須在三天之內,部門負責人在七天之內辦理好工作交接手續。
4.員工本人應於指定日期履任新職,人事部門將相關檔案存檔備查,並於資訊管理系統中進行資訊置換。
5.人事部門將根據該員工於新工作崗位上的工作職責,對其進行人事考核,評價員工的異動結果。
二、辭職管理
1.公司員工因故辭職時,本人應提前三十天向直接上級提交《辭職申請表》,經批准後轉送人事部門稽核,高階員工、部門經理以上管理人員辭職必須經總裁批准。
2.收到員工辭職申請報告後,人事部門負責瞭解員工辭職的真實原因,並將資訊反饋給相關部門 ,以保證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工作改進。
3.員工填寫《離職手續辦理清單》,辦理工作移交和財產清還手續。
4.人事部門統計辭職員工考勤,計算應領取的薪金,辦理社會保險變動。
5.員工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
6 .人事部門將《離職手續清單》等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訊資料置換。
三、辭退管理
1.見本手冊第一章第二節六 . 1 及六2 .
2.部門辭退員工時,由直接上級向人事部門提交《辭職申請表》,經審查後報總裁批准。
3.人事部門提前一個月通知員工本人,並向員工下發《離職通知書》。
4.員工應在離開公司前辦理好工作的交接手續和財產的清還手續;員工在約定日期到財務部辦理相關手續,領取薪金和離職補償金。
5.員工無理取鬧,糾纏領導,影響本公司正常生產、工作秩序的,本公司將提請公安部門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有關規定處理。
6.人事部門在辭退員工後,應及時將相關資料存檔備查,並進行員工資料資訊置換。
第二章 行為規範
第一節 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資訊。
4.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戶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物件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絡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汙。
六、保密義務
1.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檔案。
2.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檔案、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資料等。
第二節 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著、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妝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菸,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英復英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儲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物件,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為保障公司高效執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2.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第三節 獎懲
一、獎懲種類
獎懲分行政、經濟兩類。其中:行政獎勵包括表揚、記功、記大功、升職或晉級,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
金、獎品、有薪假期。行政處罰包括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經濟處罰包括降薪、罰款、扣發獎金。
二、獎勵條件
1.維護團體榮譽,重視團體利益,有具體事蹟者。
2.研究創造成果突出,對公司確有重大貢獻者。
3.生產技術或管理制度,提出具體改進方案或合理化建議,採納後具有成效者。
4.積極參與公司集體活動,表現優秀者。
5.節約物料、資金,或對物料利用具有成效者。
6.遇有突變,勇於負責,處理得當者。
7.以公司名義在市級以上刊物發表文章者。
8.為社會做出貢獻,併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9.具有其他特殊功績或優良行為,經部門負責人呈報上級考核通過者。
三、懲罰條件
1.違法犯罪,觸犯刑律者。
2.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謀取非法利益,致使公司名譽蒙受重大損害者。
3.貪汙挪用公-款或盜竊、蓄意損害公司或他人財物者。
4.虛報、擅自篡改記錄或偽造各類年報、報表、人事資料者。
5.洩漏科研、生產、業務機密者。
6.謾罵、毆打同事領導,製造事端,查證確鑿者。
7.工作時間內打架鬥毆、喝酒肇事妨害工作生產秩序者。
8.妨害現場工作秩序或違反安全規定措施。
9.管理和監督人員未認真履行職責,造成損失者。
10.遺失經管的重要檔案、物件和工具,浪費公物者。
11.談天嬉戲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12.工作時間擅離工作崗位,致使工作發生錯誤者。
13.因疏忽導致設施裝置或物品材料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
14.工作中發生意外而不及時通知相關部門者。
15.對有期限的指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者。
16.拒不接受領導建議批評者。
17.無故不參加公司安排的培訓課程者。
18.發現損害公司利益,聽之任之者。
19.玩忽職守或違反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行為。
四、獎懲相關規定
1.行政獎勵和經濟獎勵可同時執行,行政處罰和經濟處懲可同時執行,獎懲輕重酌情而定。
2.獲獎勵的員工在以下情況發生時,將作為優先考慮物件
( 1 )參加公司舉行或參與的各種社會活動。
( 2 )學習培訓機會。
( 3 )職務晉升、加薪。
( 4 )公司高層領導年終接見。
3.一年內功過相當可抵消,但前功不能抵後過。可相互抵消的功過如下:
(1) 大過一次與大功一次。
(2) 記過一次與記功一次。
(3) 警告一次與表揚一次。
4.表揚三次等於記功一次,記功三次等於大功一次 ,記過三次等於大過一次。
5.各級員工獎懲由所在部門或監督部門列舉事實,填寫《獎懲申報單》,集團總部員工及各子公司中級以上員工獎懲,經人事部門查證後核定,記功(記過)以上獎懲需經總裁審批,子公司其餘員工獎懲由人事部門查證後,經總經理審批。
6.各項獎懲事件,需書面通知本人,酌情公佈,同時記錄備案,作為績效考核的依據。受處罰員工如有不服可在 7 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人事部門申訴,人事部門經核查後將處理結果反饋給申訴員工。
最新公司管理制度範本(四)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工程業務。
2.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專案工程費開支、所有稅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等所有費用。
4.分公司所承接專案工程費發票和稅金統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分公司在承攬工程專案時,必須自己組織工程隊伍,專案經理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徵得總公司同意,並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分公司資格或給予嚴厲的經濟處罰。
6.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註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為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分公司在承攬工程業務時,招投標專案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檔案,並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工程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檔案,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核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專案工程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專案工程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彙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工程專案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稅,要按照總公司的規定,根據分公司工程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務,所承接專案工程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票收取工程費。嚴禁私自收取工程費,如發現私自收款的,查實後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簽訂的工程合同,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工程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13.分公司管理費須按與總公司簽訂的合同要求按時交付給總公司,如不能付清,則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給總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