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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室管理制度十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7.21K

儀器室管理制度 篇1

1、儀器保管應做到科學、規範、合理、安全。凡新增儀器,應及時驗收並分類造冊。

儀器室管理制度十篇

2、儀器、藥品有標籤,儀器櫥有存放卡,標明編碼、名稱、數量。儀器、藥品、標本、模型做到分類存放,排列整齊,科學合理,取用方便。劇毒、易燃、易爆。

3、儀器使用後要物歸原處,並經常清點、測試,定期保養維修。建立技術檔案,做好各項記錄。

4、實驗儀器堅持借還制度,借還都需登記,不得外借他用或私用,如有損壞,及時登記上報。藥品消耗及時記錄彙總。

5、加強保衛,無關人員,禁止進入儀器室和實驗室。做好防塵、防鏽、防潮、防震、防光、防火、防爆、防盜等工作

6、每學期要對儀器室全面清理一次,並將清理情況向有關領導彙報。

7、實驗員及管理員變動時須辦理移交手續,按帳點物,逐件移交,三方簽字。

儀器室管理制度 篇2

1、儀器室各種儀器都要分類、編號、登記造冊,做到帳目、實物和標籤三統一。

2、各種儀器、標本、模型、藥品等應根據不同性質、效能和要求,分科、分類編號,分櫥存放,存放要整齊、直觀,取用方便,用後復原。

3、貴重儀器和易爆、易燃、劇毒藥品,設專廚保管,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4、一切儀器的領用、借出和歸還均須辦理手續,並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

5、教職工借用非教學用儀器及外單位借用儀器,需校主管領導批准,並辦理手續,不超過一週;不論何種儀器,任何人不得長期佔用。

6、新到儀器須熟悉其效能和操作方法後才能使用,並及時登記入冊。

7、實驗所用儀器,應由教師提前向儀器室管理人員交“實驗通知單”,管理人員備好儀器後,由教師簽名領出。實驗完畢歸還時,應辦理登出手續。

8、儀器損壞時應由當事人填寫“儀器損失報告單”,報請有關領導處理。違反操作規程,不遵守實驗規則引起的損壞,原則上應由當事人賠償。

儀器室管理制度 篇3

一、室內要保持清潔乾燥,經常通風,冬季做好保溫工作,保證儀器、藥品、標本,模型等不潮、不黴、不腐、不鏽、不凍。

二、儀器裝置存放,要做到入廚上架、標誌鮮明、科類分明,擺放科學、合理、整齊。

三、化學藥品要單室存放,切實防止揮發和腐蝕;易燃、易爆、劇毒藥品要專庫存放,並嚴格管理和領用手續。

四、儀器說明書要分型別裝訂,建立技術檔案,專架存放。

五、儀器室要設儀器分類帳,懸掛儀器管理、領用、借用、維修制度,備有領用、借用、維修儀器記錄簿和演示、分組實驗安排表、記錄單。

六、加強防盜、防火措施,保障安全。

儀器室管理制度 篇4

1、實驗室必須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嬉笑、打鬧。

2、嚴格按照實驗分組表進行實驗,不得擅自調整分組、遵守上課時間,不得無故遲到,缺席。

3、實驗前先檢查、清理好所需的儀器、用具。如有缺損,應立即向教師報告。

4、使用電源時,嚴禁帶電接線或拆線,務必經過教師檢查線路後才能接通電源;實驗後要切斷電源。

5、實驗中要注意節約使用實驗材料。

6、作完實驗,學生應負責將儀器整理還原,桌面、凳子收拾整齊,經教師審查測量資料和儀器還原情況並同意後,方可離開實驗室。

7、實驗室中任何儀器用具不得帶出實驗室。

8、每次實驗後,安排值日學生打掃衛生並協助教師整理儀器。

儀器室管理制度 篇5

1、儀器入室要認真驗收,逐件檢查除錯,杜絕偽劣產品入室。

2、儀器入室要辦理入庫手續,記入儀器總帳和明細帳,並分科、分室、分類、分櫃、定層、定位存放,貼好儀器標籤和定櫃存放卡,做到帳、物、卡相符。

3、儀器存放要做好通風、防潮、防塵、防震、防壓、防火、防蛀、防腐、防鏽、避光、避磁等工作,並配備相應設施。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藥品要在地窖或專櫃中存放,存放貴重精密儀器的房間或專櫃要有可靠安全的防範措施。

4、儀器藥品的使用、借用、歸還都要履行登記手續,並認真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儀器丟失,損壞要酌情賠償。

5、做好儀器檔案管理工作,要將上級檔案,儀器配備目錄,儀器使用手冊、說明書、保修單、出入庫單、各種規章制度、帳、薄、表冊等有關資料分門別類有序建檔,妥善儲存。

6、儀器室要經常保持清潔衛生。

儀器室管理制度 篇6

1、使用實驗室必須按實驗室的排課計劃表進行。臨時使用須提前申請,由實驗管理部門安排。

2、所有實驗儀器裝置都要分別標明使用操作規程,對精密、貴重儀器裝置實行定位定人管理使用,定期檢查的“三定”制度。實驗員必須對每項實驗認真進行登記,並記錄使用情況。

3、實驗前,任課教師必須把實驗指導書送達相關實驗室,並與實驗員進行預習實驗,並與實驗員進行預習實驗,協同做好一切準備,同時將學生分組名單通知實驗員,以便合理安排實驗工位。

4、學生進入實驗室指定工位就坐後,任課教師或實驗員應向學生講解本次實驗的要求和使用儀器的方法,講明安全要求和事故預防措施。

5、學生必須在任課教師和實驗員的指導下,按實驗指導書的目的要求和方法做好充分準備,按操作規程安全,正確地啟用儀器進行實驗操作,記錄實驗現象和資料。

6、保持實驗室內安靜、整潔、嚴禁在室內吸菸,不準隨地拋灑實驗後的廢料、廢渣、廢液,不得在室內大聲喧譁嬉鬧。

7、節約實驗材料和水電,按實驗規定的數量取用實驗材料和試劑。

8、實驗完畢後,應將儀器擦拭乾淨,清洗器皿,清點用餘的材料和試齊,按規定要求存放原處,關閉水電,做好室內衛生,經任課教師和實驗員檢查合格後,方可離開。

9、實驗中如發現儀器裝置發生邦聯或損壞,應立即停止實驗,關閉電源,向任課教師和實驗員說明情況,由任課教師或實驗員排除故障,或經檢查後,按規定辦理報損手續。

10、愛護儀器裝置,凡因違反操作規程造成儀器裝置損壞者,除按規定輸賠償手續外,還將應情節予以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11、嚴格各種儀器、儀表、裝置的入庫驗收手續,搞好進帳,編號,立卡工作,妥善保管好說明書。

12、各種儀器、儀表、器材裝置,均應專櫃存放。做好防塵、防潮、防黴、防火等安全工作。

13、電氣儀器、儀表應定期通電驅潮,以保持其正常完好狀態。

14、劇毒、危險藥品,應按公安部門頒佈的管理要求,由專人負責妥善保管。

15、實驗室內的器材、儀器,概不借出室外,特殊需要的,需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

16、實驗員應定期擦試,除錯儀器、儀表,清點實驗用材料和試劑,每天清掃實驗室,保持實驗室的整齊清潔。

17、做好實驗室的安全防範工作,實驗員下班後關好門窗、關斷水電源,杜絕火種,確保實驗室的安全。

儀器室管理制度 篇7

1、凡新到的固定資產或重要儀器等,先進行清點和入帳,而後入櫥分類存放。

2、按時準備好演示和分組實驗。實驗結束後,物品要及時歸還、檢查、擦洗乾淨,並放回原處。發現損壞的儀器要登記,並及時補好,使下次實驗不受影響。

3、凡因教學需要借出的掛圖、電子模型、標本等,借用者一定要自己登記,並注意愛護保管,負責按時送回。如有損壞丟失,須向實驗室人員說明原因,並填寫損失登記表。

4、演示實驗提前三天,學生分組實驗提前一週通知實驗室,以便準備與安排。

5、危險品、易燃易爆物使用後,要認真檢查,用後要送倉庫儲存。

6、凡外單位向本室借儀器、工具等,須經組長同意,報教務處主任批准,方可出借,如有損失,照價賠償。

7、儀器要保持清潔,注意安全。

儀器室管理制度 篇8

實驗國小儀器室管理制度

1、儀器室應保持整潔,嚴禁在儀器室內抽菸、用食、會客。未經實驗教師同意,任何人不得進入儀器室。

2、儀器室所有的財物應分門別類建立《教學儀器裝置登記卡》和《低值易耗品帳》。並要定期進行對帳,做到“物物有帳,帳物相符,帳帳相符。”

3、儀器和藥品要進行分類、編號,貼上標籤(或把標籤內容直接寫在儀器上),並分科分室上櫥入櫃,以標籤定位,陳列有序。儀器和藥品應嚴格分室存放。

4、應根據儀器不同結構、效能特點,做好防塵、防潮、防壓、防震、防碰、防變質、防蛀、防腐、防爆、防磁、防光、防凍等工作。

5、要掌握各類藥品性質、特點,並根據不同的性質、危險特性分類隔離存放和保管。劇毒藥品的管理必須嚴格執行“五雙”制度。

6、嚴格執行儀器和藥品的申購、採運、領用、借用等一系列制度。損壞、丟失、報廢儀器均按有關規定辦理。

7、儀器室、藥品室(或藥品庫)應設排風、急救、防盜、防火等安全設施。

8、進行演示實驗或學生分組實驗前,授課教師應提早做好準備,並辦理好借、還手續。實驗完畢,應及時填寫《實驗記錄單》。

儀器室管理制度 篇9

國小儀器室管理制度

1、儀器的存放要編號、分類、定室、定櫃、定位,化學藥品與儀器分開。室內要有防盜、防火、防毒等安全措施,經常做好通風、防潮、防蟲和整潔工作。

2、建立健全儀器管理明細帳,儀器清冊和統計報表,定期核對,做到帳、冊、物相符,人要調動時要辦理嚴格的接交手續。

3、儀器的借用、報廢要辦理登記和審批手續,外借儀器要及時收回,並做好接交手續。

4、教師使用儀器和藥品進行實驗教學,應填寫“實驗通知單”實驗教師應努力做好各項準備。實驗完畢將儀器完好地歸還儀器室。如有損壞或丟失應及時登記、查詢並及時報告,做好處理工作。

5、儀器使用後應及時進行清洗,保養後歸櫃,並根據各類儀器的特點,定期有計劃地進行維護與保養,使所有儀器裝置經常處於完好狀態。

6、每學期結束前,對實驗室的全部財產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對,處理好有關事項,及時完成各種統計工作,並按要求上報和存檔。

7、儀器保管人員對室內財物、用電等安全負全部責任。

儀器室管理制度 篇10

一、化驗室儀器裝置應有明細帳、動態帳、檢測儀器一覽表。建立化驗儀器裝置技術檔案。包括化驗儀器裝置運轉、維修記錄等資料。

二、儀器裝置應定機定人管理、維護、保養。

三、進口裝置和精密儀器要組織專業人員除錯和建立操作規程。

四、凡使用儀器裝置者,必須仔細閱讀說明書,掌握儀器結構、效能和操作程式,嚴格按照規程操作。儀器執行中,操作者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五、計量器具必須送到法定計量單位檢定,根據檢定結果,分別在計量器具上貼上“合格”,“準用”和“停用” 標籤,標籤不得汙損遺失,凡已停用儀器裝置必須在儀器檔案使用欄有記錄。

六、計量儀器裝置全套技術資料、檢定證書均應完整歸檔儲存,不得失散缺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