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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出入管理制度(精選18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8.82K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 篇1

1、會館工作人員出入會館應佩帶胸卡,出入一律走正門(會館西門),特殊人員出入餐廳後門須經部門經理批准。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精選18篇)

2、員工上班時間請假外出,工作日內不能返回時,應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

3、在會館住宿的留學生、外藉專家應持住宿房卡出入會館。對其來訪的朋友、家屬等要主動在會館總服務檯辦理登記手續,來訪結束後,相關人員需在會客單上簽字確認後離開會館。

4、留學生、外藉專家所聘請的'輔導人員,要辦理輔導證,憑輔導證出入會館。

5、洽淡業務的客戶出入會館時,填寫'來訪人員出入門證',經總檯服務員簽註入館時間,接待完畢後,由接待人簽字後,經總服務檯核對,方可離開會館。

6、施工人員進入會館,對其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應由施工方填寫'施工自備工具、物品進會館清單',經保安或總服務檯檢查並辦理相關手續後進入。所有攜帶自備工具或物品出會館應憑'物品進會館清單',經主辦部門負責人核准簽字後,由服務檯或保安核對原存查的底聯,並簽註出館時間後放行。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 篇2

為維護全校教育教學秩序和校園穩定,根據上級疫情防控工作總體要求和相關檔案精神,結合我校疫情常態化防控實際情況,持續對所有進出校門的人員和車輛進行管控。

一、人員管控辦法

1.本校教職工手機“今日校園”掃描進校二維碼驗證身份,體溫檢測正常後,方可出入校園。

2.校內“四工人員”須所在部門提前報備相關人員資訊,經體溫檢測正常、身份資訊核驗無誤後方可出入校園。

3.學生在疫情防控期間,儘量減少出校,需要出校的.學生,必須憑請假條及本人學生證(或身份證+校園卡)一起,方可出入校園。

4.外來人員在疫情防控期間,一律不得進入校園。如確有工作需要進校,須由校內相關部門(學院)提前報備來訪人員相關資訊,再經體溫檢測正常、身份資訊核驗無誤、“蘇康碼”為綠碼後,方可出入校園;突發臨時外來人員需要進校且未提前報備的,須由校內相關部門(學院)安排教職工攜帶有效證件到校門口辦理登記手續,再經體溫檢測正常、“蘇康碼”為綠碼後由校內人員陪同進入校園。

5.出現發熱(體溫≥37.3℃)、呼吸道症狀(包括咳嗽、咽痛、呼吸困難等)或腹瀉人員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二、機動車輛管控辦法

1.教職工進校一車一驗,隨行人員經核驗身份、“蘇康碼”、體溫檢測正常後方可入校。

2.外來車輛謝絕入校。如確有工作需要進校,須由校內相關部門(學院)提前報備相關資訊。車輛內所有人員,必須進行身份核驗登記、體溫檢測正常、“蘇康碼”為綠碼後方可進入校園。突發臨時外來車輛需要進校且未提前報備的,須由校內相關部門(學院)安排教職工攜帶有效證件到校門口辦理登記手續,車輛內所有人員經體溫檢測正常、“蘇康碼”為綠碼後由校內人員陪同進入校園。

3.因防控工作和生活物資保障需要進出的車輛,須由相應主管部門向保衛處提前一天書面報備,註明車輛號牌、車輛隨行人員身份資訊(姓名、身份證號碼等)。

4.學生的機動車輛不得進入校園。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 篇3

一、保安人員

1.保安人員應嚴格執行學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項條例;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儀表端莊,講文明、懂禮貌,尊重家長、熱愛學生,使學校門衛成為社會、家長認可學校的良好視窗。

3.保證校門交通疏導安全,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門左右附近設攤。

4.禁止商販、產品推銷員、拾荒、乞討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寵物進入校園。

5.保安人員夜間當班者對22時至凌晨5時進出校園所有人員(含學校教職工)進行登記。

6.雙休節假日期間,以及沒有上課階段,應對進出校園人員進行登記。

7.認真做好報刊、雜誌、信件的收發工作。

二、人員出入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保安人員一要熱情相迎;二是做好有關登記。

2.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後,作好登記記錄,註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進校時間等方能進入學校,離校時,來訪者需在門衛處進行登出登記。

3.家長來校為孩子送學習用具等物品,原則上不進校園,由保安人員接待並代送。

4.家長、親戚等中途帶小孩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後的離校證明單方可離校,並儲存此單以便日後查用。

三、車輛出入

1.學校校車和本校私車出入校門應主動示意讓其減速行駛。並要求進校車輛停放指定區域。

2.本校教職工的自行車、電動車輛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要求進校自行車、電動車輛應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也不得寄停校內。

四、攜帶物品

1.攜帶公物(如:建築裝潢材料、儀器裝置、工具器材、辦公用品、圖書等)出校門,憑學校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校。

2.攜帶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須憑學校主管領導簽發的出門單,經保安人員核對無誤後放行。

五、對外接待和會客

1.因公來校接洽業務、聯絡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辦理進校手續。離校時應交出會客單,會客單上應有被訪者簽名。

2.凡來校參觀、訪問或集體活動的,應事先經相關部門領導批准,並事先通知保安。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 篇4

為了建立平安校園,有效預防違法犯罪,保護學校師生人身和財產安全,保證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現將我校進出校門管理制度制訂如下:

一、家長進出學校制度:

1、家長來校,保安電話向被訪部門或被訪老師取得聯絡,如無必要進校,原則上在門口接待。

2、家長來校確須進校者,門衛電話和被訪部門或被訪人員取得聯絡,經同意後再開始辦理登記手續,由被訪者帶領進校。

3、家長的交通工具一律不得進入校門。

4、家長一律憑接送卡在校門口接送孩子,家長若要在非放學時段將校內學生接出校外,須持接送卡並經班主任批准、經核實後才能出校門。

二、其他人員進出學校制度:

1、未得到有關同志許可,學校謝絕一切人員進入校園(有關部門檢查指導工作除外)。

2、外來聯絡工作的人員由門衛電話向被訪部門或被訪人員取得聯絡,經同意後再填寫會客登記單後進入校門。

3、訪友人員原則上不進校門,經聯絡後由被訪人員在校門口接待。

三、車輛進出學校制度:

1、機動車原則上不進校門,如遇送貨等特殊情況進出校門一律需得到校長室或負責後勤同志的許可方可進出。

2、教職工非機動車輛進出校門在幼兒進出校門時段須下車推行。

3、由於本園非機動車輛多、車棚小,為保證每輛車停進車棚,車輛停放車棚須整齊有序,有裡向外一輛挨著一輛停放。

4、外來非機動車輛在任何時段都不得停放在校內。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 篇5

為了使學校的各項教育教學活動正常有序地開展,確保全體師生員工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及教師出入

1、學生在校期間外出,須出具班主任批准的請假條,經確認後方可離校,請假條必須由門衛妥善保管。

2、教師出門須持出門條,若有急需出門無假條的,門衛須登記清楚出門和返校時間,所有出門的教師,須做好出入登記(《教職工出門記錄》)。

二、外來人員

學生在校學習期間,謝絕家長來訪(若班主任電請家長來校時,家長應事先聯絡被訪物件,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園)。其他單位來訪人員經辦公室同意後,由保安引入辦公室。所有外來人員進校必須如實填寫《外來人員登記表》。

三、車輛出入

本單位車輛在放學時段不得與學生搶出,需在放學15分鐘後出行;外單位車輛不得進入學校,經領導批准入內的車輛要進行登記;給學校送貨、服務的車輛,由學校門衛進行檢查允許後方可出入。所有車輛拉出的物品,須經主管領導批准後方可出門,並隨時做好記錄。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 篇6

國小(學校)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為了規範學校管理,嚴格學校出入制度,確保校園安全,維護校園教育教學工作正常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

1.保安人員應嚴格執行學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項條例;

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儀表端莊,講文明、懂禮貌,尊重家長、熱愛學生,使學校門衛成為社會、家長認可學校的良好視窗。

3.保證校門交通疏導安全,確保師生出入安全。

禁止大門左右附近設攤。

4.禁止商販、產品推銷員、拾荒、乞討人員進入校園;

禁止寵物進入校園。

5.保安人員夜間當班者對22時至凌晨5時進出校園所有人員(含學校教職工)進行登記。

6.雙休節假日期間,以及沒有上課階段,應對進出校園人員進行登記。

7.認真做好報刊、雜誌、信件的收發工作。

二、人員出入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保安人員一要熱情相迎;

二是做好有關登記。

2.嚴格執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制度。

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後,作好登記記錄,註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進校時間等方能進入學校,離校時,來訪者需在門衛處進行登出登記。

3.家長來校為孩子送學習用具等物品,原則上不進校園,由保安人員接待並代送。

4.家長、親戚等中途帶小孩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後的離校證明單方可離校,並儲存此單以便日後查用。

三、車輛出入

1.學校校車和本校私車出入校門應主動示意讓其減速行駛。

並要求進校車輛停放指定區域。

2.本校教職工的自行車、電動車輛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

要求進校自行車、電動車輛應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也不得寄停校內。

四、攜帶物品

1.攜帶公物(如:建築裝潢材料、儀器裝置、工具器材、辦公用品、圖書等)出校門,憑學校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校。

2.攜帶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須憑學校主管領導簽發的出門單,經保安人員核對無誤後放行。

五、對外接待和會客

1.因公來校接洽業務、聯絡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辦理進校手續。

離校時應交出會客單,會客單上應有被訪者簽名。

2.凡來校參觀、訪問或集體活動的,應事先經相關部門領導批准,並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過去凡與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為準。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 篇7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門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結束來訪時,門衛人員應向來訪人員問詢,情況正常方可讓其離開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4、在上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班主任老師的確認(簽字同意的請假條或當面確認),學校門衛人員查驗後方可放行並做好登記。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傳達室進行登記,寫明來訪物件姓名、來訪事由、有效證件號、聯絡電話等情況,經過與有關成員內線電話聯絡同意後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門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並做好解釋工作。

三、車輛准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機動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後,在門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 篇8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嚴肅勞動紀律和學習紀律,確保師生在校期間的人身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效地防止意外安全事故的發生,結合我校校門定時封閉式管理的實際,特制定師生外出請假登記制度。

一、出入校門登記的時段:

正常學校工作日或學習日,即早晨師生到校時間至下午師生放學或退班時間止。以當時學校的作息時間表為準,中午午休時間除外。

二、出入校門登記的流程:

1、教職工除受學校領導臨時委派因公外出以外,因私臨時外出都必須到副校長室請假登記,並告知當日值日領導,歸校後主動銷假。

2、在校學生因病、因事必須請假者,要據實寫出《請假條》交給班主任老師(情況緊急的,可直介面頭請假),待班主任核實批准後,填寫《學生請假離校憑證》及《存根》,然後到值班室找值班保安,交上《學生請假離校憑證》,再由值班保安登記後開門放行。學生如遇班主任不在,可找其副班主任請假。

三、對相關責任人的要求:

1、副校長在登記教師臨時請假外出時,要在當天的《教師簽到簿》“備註”一欄內,註明請假事由及離校、歸校時間。將其作為教師考勤的一部分,計入出勤統計中。

2、班主任老師是班級學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一定要對學生的外出請假登記制度提高認識,高度重視,將其納入班級安全管理工作中,並作為重要的組成部分。要嚴格規範班級學生外出請假制度,有效地預防和控制學生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

3、總務主任是學校校門定時封閉式管理的直接責任人,要監管安保人員忠於職守,按時開鎖校門。要嚴格執行學校的有關規定,不經過學校相關領導批准,不得隨意開鎖校門。對教師、學生的外出,必須嚴格執行登記手續,切不可隨意簡化程式,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 篇9

師生員工的工作、學習和生活的正常秩序,維護校園穩定,落實安全防範責任制,規範學校治安管理,根據國家教育部《中國小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教育部令第23號),以及《中國小教師師德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精神,結合本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1.學校門衛室是學校的第一個視窗,不但是學校的對外第一形象,同時也承擔著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和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的重任,全校師生員工應積極主動地加以維護和關心。

2.教師上班期間要嚴格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無特殊情況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3.全校師生員工要自覺遵守校門驗證制度,原則上進入校門時應主動出示工作證,自覺接受門衛人員驗證證的教師:

(1)門衛能確認是本校教師的可以放行。

(2)對門衛不能確認是本校教師的,本人要對個人基本情況及所在部門或者證明人向門衛做說明或登記,經確認後方可放行。

4.凡進入校園的教職工的車輛,須自覺接受門衛人員檢查後方可入內。在校園內應遵守校園交通管理規定,減速慢行,禁鳴喇叭,並按指定位置順序停放。

5.門衛對無證、無故進出人員有權阻止,教師不得干擾門衛管理,要作好配合工作。凡不認真履行出入手續,硬闖大門,出言不遜,甚至辱罵門衛,擾亂校門管理秩序,造成較壞影響的,一律先停崗,然後在全校通報批評,並且在當年師德考核中予以“一票否決”,下一年直接安排擔任保安工作;對於毆打門衛,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6.門衛執勤人員應堅守崗位,認真負責,嚴格按照學校規定管理好校門,做到嚴格手續、文明執勤、熱愛學校、尊重師生、態度和氣、耐心解釋、依紀依規、合理疏導,不得侵犯師生員工的合法權益。對於不認真履行職責,對師生員工態度粗暴,出言不遜,甚至辱罵師生的,一律解除聘用合同,扣發當月工資;對於毆打師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將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 篇10

1、上課期間學生一律憑請假條和校章(學生證)出校門,經值班門衛查驗學生請假條上的姓名、請假日期、審批意見、班主任、領導簽字等,核實後,校章(學生證)和請假條交至值班室,方可出校門;

2、放假期間,留宿學生不需要憑請假條出校門,但必須把校章(學生證)交門衛值班室方可出校門。因校外交通和燈光原因,為保證安全,放假期間留宿學校的學生,晚上7:30後學生不準出校門;

3、放假期間學生進入校園必須出示校章(學生證),查驗核實後,方可進入校園。正常上課期間學生進校門,若沒有請假或沒有上交校章(學生證)的,必須出示校章(學生證),經值班門衛與班主任聯絡核實並登記後方可進入校園。已經請假且上交了請假條和校章(學生證)的學生,必須到值班門衛處查驗、領回校章(學生證)方可進入校園。放假期間,登記留宿的學生,晚上8:00點前必須返校;

4、學生帶父母或其他校外人員進入校園的',必須到門衛值班室登記,經准許後方可進入校園,校外車輛不準進入校園;

5、學生如果冒用其他同學證件進出校園的或是未經允許帶校外人員進入學校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

6、學生未辦理請假手續,逃避門衛檢查進出校門或是爬牆進出的,一經查實立即開除學籍,所造成的後果由學生本人與其家長共同承擔。

7、學生的請假條,門衛要分年級整理,每天裝訂一次,每週星期日晚上8點由隊長或副隊長交到各年級長辦公室;

8、其它未盡事宜可比照廣附江東中學其它相關管理規定處理,違反《廣附江東中學違紀處分條例》的將予以扣分、處分。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 篇11

1、學生上課時間禁止學生外出,學生請假憑班主任簽發的出門證出校。

2、外來人員辦事出入校門必須經被訪人員同意,持有效證件到門衛辦理出入登記手續。禁止推銷、散發廣告和閒散人員進入學校。

3、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物品和寵物進入校園。

4、攜帶物品出校須持相關部門的證明,經檢查後方可放行。下班後和節假日禁止攜帶公物出校。

5、禁止外單位車輛和計程車進入校園。進校送貨的車輛,須經有關部門批准在門衛登記方可進校,並接受門衛檢查。

6、廢品收購人員要經有關部門同意,在規定的'時間內到校園內收購廢品,並接受門衛的檢查。

7、校大門在晚22:00時關閉,禁止住校學生外出,對晚歸住校學生要進行登記,按校規校紀進行教育並處理。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 篇12

為進一步加強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切實保障師生的人身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以下《外來人員出入校園登記制度》。

一、門衛人員應熱情接待上級主管部門、兄弟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學生家長來校檢查或聯絡工作。

二、門衛人員對上述來賓、來客和來人員,必須予以查詢、登記,並與學校被人員聯絡,徵得同意後,方可進校。

三、門衛人員對來賓、來客和來人員的車輛,應指定停入學校停車區域,外來卡車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四、對外來推銷各類商品的人員,一律拒絕進入校園。

五、門衛人員對學生家長來後,如帶學生離校,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單據,否則應要求家長在來登記簿上註明情況並簽名。

六、門衛人員必須防止學校財產流出學校,外來借物或廢舊物品出售,須憑總務處簽發的清單和出門證,方可放行。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 篇13

為貫徹落實《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江蘇省中國小管理規範》和《江蘇省港大中學學生一日常規》等規章制度,嚴格規範進出校門管理,形成良好的校園環境和有序的教育教學秩序,制定本規定:

1、校保安隊是本規定的執行者,保安要嚴格按照規定履行管理職責,做到熱情服務,規範文明管理。

2、所有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有關規定,不得無故進出校門。不遵守學校規定,不服從門衛管理,強行進出校門,或翻越學校圍牆的,門衛要立刻認真記載,並及時向校政教處彙報,由政教處按照學校紀律處分條例進行處理。

3走讀生進放學出校門時須憑走讀生校牌,必須在距校門10米外佩戴好校牌,進出校門的時間依據《關於進一步加強管理的要求的規定》執行。走讀生校牌遺失的,要立即向政教處彙報,並申請重新辦理。辦理校牌期間,須憑政教處開具的臨時出門證方可進出校門。

3、住宿生確有原因需進出校門的,必須憑班主任或者值日教師開具的由政教處統一印製的請假單,請假單不能重複使用,學生出門時出示,進門由門衛收回。

4、週一至週六學生家長原則上不進入校園,更不能隨意進入教學區或學生公寓。如有急事找學生,應該與班主任聯絡,請班主任通知學生到傳達室與家長見面。如有物品送給學生,應該將物品暫時寄存在傳達室,並請班主任通知學生下課時來取。

5、週日學生家長進行校園探訪學生的時間為11:00至12:50,11:10之前,12:50之後,學生家長不得進入或滯留在宿舍。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 篇14

1、嚴格出入制度,杜絕閒雜人員出入校園。學生出入校園嚴格按照“個人請假——班主任核准——門衛登記”的流程辦事,來客、家長來訪實行登記制度,上課期間採用封閉管理,校外人員不得進入校園,謹防閒雜人員干擾學校教學秩序。

2、任何校外車輛不得進入學校,經領導批准入內的車輛要進行登記,紀錄車輛牌照、車型、顏色和出入校時間。

3、任何校外人員來訪,需認真填寫外來人員登記表,必須寫清來訪人身份、來訪物件、來訪事由等。

4、給學校服務的車輛,由學校領導批准及門衛處放行,方可進入。

5、所有非本單位車輛拉出的物品必須經主管領導批准方可入內。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 篇15

為優化育人環境,建設文明校園,維護校園治安秩序,消除安全隱患,現對我院學生進出校門作如下規定:

一、全院學生出入校門時必須出示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服從值班人員的檢查和監督。對於著裝不符合學院管理規範要求、未出示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未按時到校或提前離校的學生,值班人員將詳細情況登記好並將登記結果及時通報給相關部門。

二、學生在如下時間嚴禁外出:

1、週一至週四8:00—11:40,13:40—15:25,18:00以後。

2、週五8:40—11:40,21:00以後。

3、週六、週日21:00以後。確因特殊情況外出者,需出具由輔導員簽署的放行條,並攜帶本人學生證或一卡通方可外出。

三、每天23:00以後回校的學生不準回宿舍就寢,可到學院招待所免費住宿,但每學期超過三次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警告以上處分。

四、學生需要攜帶貴重物品離校,必須由輔導員檢查並開具物品放行條,由宿管員簽字才可放行。

五、嚴禁學生攜帶煙、酒、盒飯、生食(肉、米、菜)、違禁電器、管制刀具、煙花爆竹等違禁物品進入校園。值班人員有權要求進校學生對自己的書包、行李箱、行李袋、電腦箱等進行有側重的自查,學生應主動配合,對不配合者交由學部處理。一經發現違禁物品,一律沒收並登記在案。

六、對違反上述規定進出校門者,由值班人員登記,並按《廣州華立科技職業學院學生手冊》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理。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 篇16

為確保幼兒在園期間安全,加強對外來人員的管理,特規定如下:

1、當外來人員來訪時,須問清外來人員的姓名、單位、職業及來園目的,並要求外來人員出示有效證件,並進行實名登記。所有外來人員離園時,門衛都須對其離園時間進行記錄。

2、外來人員來園內辦事,值班老師必須問清對方是否有預約,同時給園內相關人員打電話進行核實,取得同意後方可允許入園。

3、家長來園諮詢由值班老師負責登記,並在老師陪同下參觀園所。班級人員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接待參觀家長,對沒有責任老師陪同的外來人員,班級人員必須嚴格控制,不讓其進入班級。對來園辦理交費、退託的家長也要進行登記。

4、早7:00至8:30家長送幼兒入園,中午11:30,下午(冬季)4:00--(夏季)4:30放學,家長在幼兒園門口接孩子。沒有特殊情況不得提前讓家長進入。有特殊情況需要提前接的,由值班老師通知本班教師將孩子領出來。

5、對曾經在園工作、現已離職的外來人員,門衛必須與相關部門電話聯絡,徵得領導同意後方可讓其入園。

6、幼兒園所有工作人員見到陌生人在園內走動(沒有本園人員陪同),都有責任問清對方來園意圖。嚴禁外來人員攜帶刀、槍、大包裹等危險品入園。

7、傳染病流行期間,監督外來人員先洗手、測體溫後方可入園。

8、食堂重地禁止進入和參觀。

9、所有工作人員如發現外來人員精神異常,必須禁止其入園,並及時與當地相關部門取得聯絡,以防發生意外。

10、園內職工的親屬及朋友來園,工作時間不許會客。休息時間,門衛在問清對方身份後,要求其在諮詢處等候,不允許自行進入。

11、外來人員在進入本單位後應遵守本單位有關制度,儘可能地不影響本單位正常工作。

12、本制度所界定的外來人員是指本單位以外的人員。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 篇17

1、凡外來人員來園訪客前必須在傳達室填寫來訪登記表並掛訪客證。

2、傳達室打電話確認來訪人後,並領來訪人,方可進入幼兒園。

3、如有陌生人來訪,並不能清楚說出被訪人姓名的,一律不得進入幼兒園。如門衛私自放入的,一旦發現,將扣罰考核獎並追究責任。

4、如有家長在非正常接送時間領孩子的,必須經過班主任的確認。

5、如有非孩子的父母或親戚來接孩子,並且孩子也不認識的話,班主任一律不得放人。有特殊情況須與孩子父母取得聯絡後,方可同意。如因班主任隨意放人而引發事故的,將以責任事故性質追究教師責任。

學校出入管理制度 篇18

1、嚴格把守校門,上課後門落鎖,拒絕外來人員進入校內。來本校教職員工請與被者用電話聯絡,確認並登記後方可進校。

2、上級部門或有關單位來校檢查、聯絡工作,門衛應認真驗看其工作證(介紹信),做好登記,並與校長和值班人員聯絡,得到允許後方可進校。

3、教師不得帶外來人員進校,會客一般安排在門衛或校門口。教師上班期間不得隨便出入學校,必須出示請假條。

4、家長進校找學生必須得到班主任許可後由班主任帶到門口處理事情。

5、學生在校期間不得隨意自由進出校門,如遇特殊情況,應憑班主任開具的出門證方可外出。

6、重節假日,外來人員未經行政值班人員允許,不得進入校園。

7、被允許進校車輛必須按指定位置停放。

8、攜帶公物出校必須主動出示有關證明,門衛做好記錄後,方能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