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辦公室負責購物,出納配合辦公室。
2、購物實行書面報告,凡需添置裝置、辦公用品,由各股室先向辦公室申報,再造具體清單,統一報告主任同意後,按批示購置。
3、大額購物1000元以上的,必須通過主任辦公會議通過後,辦公室負責落實。
4、辦公室設辦內物資、裝置購置登記臺帳,對貴重、大型物品,含車輛、電腦、照相機、桌、櫃、椅及園內機械裝置、電器裝置,清理後造具名冊,記入臺帳。
5、借用照相機、攝像機、檔案資料查閱要登記,用後及時歸還,如照相機、攝像機遺失折價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