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個社會的遊戲規則,更規範的講,它們是為人們的相互關係而人為設定的一些制約。為此,我們一般要求大家共同遵守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來提高辦事效率,才設定一些制度。下面是我們本站提供的制度文章供您參考:
第一條 為貫徹民主集中制,結合質監工作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凡遇下列情況時,必須書面向上級請示報告;
(一)發生突發性重大問題以及處理的措施和結果(情況緊急時可先行口頭請示報告);
(二)黨政領導因公因私出國出境;
(三)重大改革方案和實施情況;
(四)黨政領導參加的集資建房;
(五)年度工作計劃及年度工作總結;
(六)股級幹部人事任免事項;
(七)省、州質監局黨組和吉首市委對我局質監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投資專案;
(八)黨的建設情況;
(九)上級黨政領導機關批辦件的辦理情況;
(十)上級規定應書面請示彙報的事項。
第三條 凡遇下列情況時,必須先口頭向上級請示彙報:
(一)黨政主要領導離開本轄區出差,開會或參觀學習;
(二)人員接收;
(三)組織幹部職工外出參觀學習;
(四)上級組織部門領導來我局指導工作;
(五)上級規定應當口頭請示彙報的事項。
第四條 重大事項的請示彙報,應當經過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向上級請示彙報。
第五條 凡屬於應向上級請示的,應當事先提前向上級請示,並按照上級的指示執行。
第六條 凡屬於應向上級報告的,應當在事後不超過一個月的時間內向上級報告。
第七條 口頭請示報告和上級的相應指示,按分工範圍分別由辦公室記錄存檔。
第八條 局直屬管理的技術監督檢測所的請示報告參照本制度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