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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差管理規定(通用22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6.17K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1

為統一規範公司員工因公出差管理工作,加強差旅費及有關費用開支的控制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通用22篇)

第1條:總則

1、為了統一、規範管理員工因公奉派出差事項,特制訂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以及所屬分公司因公出差的各級員工,出差涉及事項均須按照本制度規定執行;

第2條:出差型別:

1、當日出差:出差當日可能往返者。

⑴當日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⑵當日出差人員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實際需要,事先呈報總經理核准按遠途出差辦理。

⑶當日出差一般情況下公司不派公務車且不得乘坐計程車,特殊情況需要公司派公務車或乘坐計程車的,事前須由總經理稽核批准。

2、遠途出差:出差必須在外住宿者。

⑴遠端出差之交通費憑乘車證明實數支給。

⑵遠途出差在其區域有公共交通工具直達目的地的,須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若因時間緊急或其他原因須經總經理批准後可乘坐計程車,或自行承擔費用。

3、自備車輛出差者,公司予以適當補貼油費,不再另外報銷交通費;

4、出差人員之交通工具除可利用公司、本人車輛外,以利用火車、公共交通工具為原則;但因特急事情經公司總經理核准後方可利用空運交通工具。

第3條:出差籤核程式

一、個人申請出差

1、出差人員應提前2-5日辦理出差申請,填寫《出差申請單》,並按以下核決許可權逐級核准後方可執行:

2、分公司經理/總部部門經理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可通過郵件報請核准);

3、分公司部門主管出差,報請分公司經理審批;

4、業務或其他人員出差,報請分公司經理/部門主管(總部業務人員出差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或分公司經理、部門主管根據業務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單位涉及崗位人員出差;

2、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寫《外派單》,並按照本制度執行出差費用申請、核銷事項;

三、其他規定

1、員工出差時限由綜合管理部或指派人員視情況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2、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通訊方式請示並經批准,出差後補辦手續。

3、出差員工(總經理及以上人員除外)在出差前須到綜合管理部或所屬分公司考勤執行人處辦理考勤登記。

4、出差期間因工作需要而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報請主管領導稽核批准;因病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要延長出差時限的,須及時通知主管領導並在出差結束後提供相關證明;經其調查確實後批准另給付出差旅費。

第4條:出差費用標準及相關規定:

一、出差時間核算:

1、出差當日12:00以前出發按1天計算;

2、出差當日12:00以後出發按半天計算;

3、出差當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計算;

4、出差當日12:00以後返回按1天計算;

5、此處涉及的時間以飛機、車船票等起/至時間提前/滯後2小時為準。

二、出差費用標準

公司出差費用標準

專案

職位

交通費用

油費補貼

住宿標準

(雙人標間)

出差補貼

公共交通

飛機:經濟艙

遠途出差

當日出差

遠途出差

當日出差

公司/部門經理

實支

實支

實支

80元/天

實支

50元/天

30元/天

分公司部門主管

實支

實支

實支

40元/天

20元/天

業務或其他人員

實支

實支

實支

30元/天

10元/天

備註:1、上述出差補貼標準(含餐飲、通訊等費用)均為交通費用或油費補貼以外的補貼專案;2、出差補貼標準包含路程時間

第5條:出差費用預支、核銷程式

一、出差費用預支方式

1、因公出差的員工需預支出差費用的,憑核准的《出差申請單》至財務部門按規定辦理費用預支,預支金額為核准金額的80%。

2、出差人員亦可先行墊付出差費用,出差完畢後憑相關票據進行核銷;

二、出差費用核銷程式

㈠核銷規定

1、住宿費用按標準報銷,超標自付,欠標不補;由對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飲費、交通費、交際費不得重複報支。

2、交際費用額度由總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核准,未經核准費用自理。

3、所有報銷專案均需憑發票等票據報銷;不得虛報、冒領,上述情形一經查出,除追回報銷款外,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以不同程度的處罰。

4、當日出差者不報銷住宿費。

5、出差人員未經核准出差時間超過審批時間的,停留期間的涉及補貼、交通費按3折給付,特殊情況由總經理核准後予以全額報銷。

6、本制度中涉及報銷的費用,如遇特殊情況超支須提交書面報告經總經理稽核批准後方可報銷;

7、若出差應報銷住宿費無相關憑證者,則按相應住宿費標準的50%支付。

8、員工出差期間原則上不得報支加班費;節假日出差的,經總經理批准並由綜合管理部複核後,可酌情安排補休。

㈡核銷程式

1、員工須在出差結束後3個工作日之內完成差旅費的報銷工作。

⑴從財務部領取《報銷單》後,依財務單位規定的標準貼上相應的正式發票(補貼部份不需發票)。

⑵填好《報銷單》的所有明細,出差人員簽字後,呈報核決許可權逐級核准:

A:分公司/部門經理出差報銷單據須經公司總經理核准;

B:分公司部門主管出差報銷單據須經分公司經理核准;

C:業務或其他人員出差報銷單據須經所屬單位經理/部門主管核准;

2、財務部複核程式

⑴財務部人員按照本制度規定,複核單據的規範情況,包括“出差申請單”、票據的張貼、金額核實、主管領導核准簽字、報銷時間等;

⑵經其複核確認後,予以辦理涉及人員的出差費用報銷事項;

⑶對於出差費用的超標部分不得報銷;

⑷涉及超出規定時間進行費用報銷的,出差費用按照標準的60%支付;

3、出差人員為兩人或兩人以上差旅費支出、報銷說明:

⑴出差小組中須指定專人管理所有人員差旅費的支出、報銷工作,其他人員仍須簽字證明;

⑵《報銷單》中的補貼金額由報銷人根據“公司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發補貼金額;

⑶出差期間發生的費用中,如有公司不予報銷項的支出額,由出差人員(除董事長、總經理外)根據“公司出差費用標準”中的標準分攤;

4、凡隨同董事長、總經理出差的所有員工,其出差補貼只能享受其標準的50%;

5、所有員工出差所發生的差旅費,均分列入專案成本;

6、借款及報銷原則為:前款不清,後款不借。

第6條: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的擬定、修改由綜合管理部負責,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執行,修改後亦同。

3、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施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2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目的

為了進一步規範企業員工出差管理工作,強化成本管理意識,合理控制差旅費開支,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 審批程式和許可權

員工出差時應提前一天填寫《出差申請單》,並按以下許可權進行審批。

(1)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2)部門負責人出差,報請總經理審批。

(3)其他人員出差,報請企業分管領導審批。

(4)國外出差,一律由總經理核准。

第二章 出差管理細則

第3條 因公務緊急,未能履行出差審批手續的,出差前可以電話方式請示,出差歸來後補辦手續。 第4條 出差人員因特殊原因無法在預定期限返回銷差而必須延長滯留的,根據出差者申請,經調查無誤後支給出差差旅費。

第5條 出差人員交通工具除可利用企業車輛外,以利用火車、汽車為原則。但因緊急情況經總經理核准者可乘坐飛機

第6條 使用企業交通車或者借用車輛者不得申領交通費。

第7條 因陪同客戶外出或其他特殊情況下差旅費用超支或超規格乘坐交通工具的,須事先徵得分管領導同意。

第8條 出差標準規定

(1)出差費用標準:實行限額標準內實報實銷,具體標準見表3-1。

(2)遠途出差如利用夜間(午後9時以後,午前6時以前)車次,住宿費減半支給。

(3)出差時的招待費用,確因工作需要招待客人時,各企業、部門要根據不同客戶和人數,本著既節約又能辦好事的原則,對單筆支出超過5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部門經理;超過1000元以上的招待費必須先請示總經理同意,報銷時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4)隨同高層人員出行的普通員工,食宿隨高層人員。

(5)如因工作需要超出標準,需在《出差申請單》上列明原因。

第三章 出差費用借款及報銷

第9條 出差人員如申請出差費用借款,需填寫出《出差費用申請表》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借款。

第10條 出差人員返回企業後,5天內應按規定到財務部報賬。填寫《報銷申請單》,並將原始發票粘在所附憑單上,由經辦人簽字,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

第11條 業務招待費報銷,須填寫《支出憑單》,所附單據必須有稅務部門的正式發票,列明企業抬頭,數字清晰,先由經辦人簽名,部門經理、財務人員簽字後,報總經理審批,予以報銷。超審批金額外的業務招待費,一般不予開支。

第12條 其他報銷、審批程式同上。

第四章 附則

第13條 出差人員要實事求是,如發現弄虛作假,一律按企業有關規章制度嚴肅處理。

第14條 本制度經總經理辦公會通過後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15條 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第三篇:公司員工出差管理制度

第一條 目的:為了規範公司差旅費報銷制度,既嚴格又合理的控制相關費用支出,以少花錢多辦事、辦實事、辦好事為原則,達到節約成本,保證工作效率,提高工作效益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辦法。

第二條 適用範圍:適用於因公司業務的所有公司員工的出差。

第三條 出差種類:

1. 短程出差:出差當日可能返回者。

2. 遠途出差:出差當日不能返回者。

第四條 出差:

1.員工出差,由出差人員向直屬領導報告事由,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同意後方可辦理出差。

2. 出差期間不予報支加班費。

3. 員工出差,原則上只報銷許可權範圍內的長途車票。如需乘坐飛機,應事先向直屬領導報告事由,經部門經理以上領導同意並得到總經理批准,方可乘坐飛機。

4. 員工國內出差的住宿費用按照公司以下規定執行。特殊情況需向公司報批。

5. 被派遣出差的員工應積極、認真地做好交付的工作,不得推委、敷衍。

6. 員工出差外地,應隨時保持與公司的聯絡,必須開啟易掌控,並及時將工作開展情況報告直屬領導及公司領導。直屬領導應對出差員工完成工作時間給予限定,員工力求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所需做的工作。

7.出差人員必須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註明出差地點、事由、天數、所需資金,經直屬領導簽署意見、營銷總監批准後方可出差。

8.出差人員借款需持批准後的“出差申請單”,填寫“借款單”,列明用款事由,由營銷總監稽核簽字後,經總經理審批,財務負責人方可借款。

9. 員工回公司後直屬領導應對出差員工完成工作彙報時間給予限定,員工應以書面形式將出差情況(重要事項彙總報告)或者對照“出差申請單”一一彙報和督導,報告直屬領導或營銷總監。

10.稽核人員根據簽有直屬領導考核意見的“出差申請單”和有效出差單據,按費用包乾標準規定,經稽核流程後方可報銷差旅費。”

11.凡與原出差申請單規定的地點、天數、人數、交通工具不符的差旅費不予報銷,因特殊原因或情況變化需改變路線、天數、人數、交通工具的,需經直屬領導簽署意見後方可報銷。

第五條 出差借款

1.凡向公司借款用於出差的員工,其出差費用報銷票據必須在月底提交給財務,不得超過次月5號,不按時提交或者不予提交的,不予發工資,直到提交才能發放工資,再由財務部門補發工資。如出差人員沒能回公司需要郵寄回營銷中心。

2.有出差的,必需填寫《差旅費報銷單》,交由銷售助理初審,營銷總監稽核,經總經理簽字審批,再到財務報銷。

3.報銷差旅費(吃、住、行、客情),應據實提供真實有效的發票,發票種類不侷限;報銷業務費時必須提供真實有效當天當次所發生的業務費用發票,不允許用其它發票衝賬,如發現有虛報不實,除將所虛報款追回外,並視情節輕重,予以處分。

3.原則上公司收到報銷單後3個工作日處理完畢。

4. 差旅費報銷單據需註明離京出發時間和到京時間,以不滿12小時計半天,超過12小時按一天計;所有出差人員出差途中在車上住宿的只計算30元/天/人伙食補助,住宿補助及市內交通補助不予於計算。

第七條 業務接待費用的報銷

1、所有客情招待費用必須要部門經理或指定領導電話或當面申請,並填寫《招待費用申請單》,由領導批准後,方可憑發票或者蓋章收據報銷。未申請的或者不符合規定的不予報銷

2.、報銷時需先由經辦人在宴請客人的發票背後簽名,並註明宴請所在單位的名稱、時間(早餐、中餐或晚餐)、進餐人數(用筆標註在背面),再交由銷售助理初審,營銷總監稽核,總經理審批。

第八條 出差中的休息、休假

1、外地出差不計節假日加班,但按照出差補助正常,平時出差可週六日返回,不予額外休息,

2、由於長期出差,公司給予每年7天(含一個週六日)的帶薪休假,可自行安排休假時間,但要提前7天向部門經理申請,批准後方可休假。

3、出差途中因病或遇到意外災害或因實際需要由直屬領導指示延時的,返回公司次日辦理請假手續、填制《出差申請單》;未經直屬領導同意不得因私事或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除不予報銷差旅費外,超假時間按曠工論處。

4、原則上不批准在工作日內出差,出差不得提前超出半天時間,乘車時間超出半天的出差前必須從公司打卡方可計入考勤,離乘車少於半天的可以直接出差但必須易掌控考勤。

第九條 差旅費開支標準及範圍

1. 國內地區劃分:共分二類地區

一類地區:國家規定的經濟特區城市和各省會城市及直轄市,如珠海、廈門、深圳、汕頭、海口、廣州、上海、北京、武漢、長沙、天津、重慶。

二類地區:各省地級城市。

2. 乘坐交通工具

1)公司職員因公出差,凡是由公司派車的,則不屬於下列交通費用的報銷範圍。

2)在公司所在城市內沒有派車出差的,按實際到達目的地的最短路程乘坐的軌道交通、公共汽車或計程車發票報銷。

3)每人每天出差交通補助30元,不再報銷打車費用。任何人不要再申請此費用。

注:以上交通工具,應自行購買車票,特別是機票,必須向領導申請方可購買,未經批准的任何個人不得私自進行購買,購買原則是提前準備,儘量買特價機票或者折扣機票,詳見《機票購買的管理制度》,否則一律不予報銷交通費用。

4. 住宿標準:

1、 如公司在該地區機構有接待能力,所有人員儘量住公司提供的住所。

2、出差所到其單位提供免費住宿的,公司不再報銷住宿費。

3、如出差至員工的戶籍所在地,未產生住宿費用的,公司按住宿費標準的50%給予補助。

#4、兩個人(異性除外)同去一個城市出差,儘量同住一個房間,住宿標準合計為:一類城市140元/天/2人;二類城市120元/天/2人: 一類城市180元/天/3人;二類城市150元/天/3人,給予報銷住宿費,如遇特殊情況需要開兩間房,必須向直屬領導申請同意,方可報銷,未申請的按照上述執行。

第十條 伙食補助標準:

1、 外地出差每天報銷餐費30元。

2、 在公司所在城市內出差,確因工作需要,中午未能及時返公司用午餐的,每人每餐可報銷人民幣10元做為午餐補貼。

3、所有外地出差人員,當天如有招待費用產生,每一餐扣除10元/人伙食補助。

第十一條 凡在區域當地招聘的銷售人員,執行工作日內每天交通費20元,飯補10元,出差同外派人員報銷標準。北京地區交通費用實報實銷,見交通充值卡票據。

本規定從20xx年02月15日起執行。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3

1.適用範圍

1.1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危險作業的範圍、審批許可權及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1.2 本標準適用於公司進行危險作業的單位和個人。

2.引用標準及規定

《公司安全技術管理標準》

3.一般規定

3.1 凡是進行有一定危險環境與條件下作業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和行業所做出的規定、制度。

3.2 在作業前必須向公司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報告,申訴作業理由,危險因素和危險程度等。同時編寫專向安全施工措施方案並報主管部門審批;作業時要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必要時要對參加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經審批後方可作業。

3.3 進行危險作業前,必須對從事危險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檢查所用工具、防護設施,確認安全可靠方可作業;作業時最低不得少於兩人,其中一人進行監護;嚴禁冒險作業、違章作業,野蠻施工。

3.4 進行重大危險作業(如攀登大煙囪、開挖深基坑、密閉管內作業等)的人員,必須在作業前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作業。

3.5 未考取特種作業工作證的人員,嚴禁從事特殊作業。

4.危險作業範圍及審批權

4.1 下列危險作業須經安全管理部批准,計劃經營部備案:

4.1.1 進入低矮、狹窄、黑暗或含有害氣體的地下電纜溝、暖氣溝、儲備倉、罐、下水道進行作業。

4.1.2 在距離含有廢氣、燃油、氨氣、氧氣、氯氣等易燃易爆物質和氣體的裝置、倉庫、管線十米範圍內進行明火作業。解決有毒有害氣體儲罐、管網的洩漏問題、保溫工程時。

4.1.3 易燃易爆及密閉金屬容器(包括裝酸的)槽、罐、管道等的切割及焊接作業。

4.1.4 從事接觸有嚴重毒害物質的作業。

4.1.5 橫穿鐵路及在鐵路兩側五米內的施工工程。

4.1.6 橫穿馬路及在馬路上的施工。

4.1.7 從事各類工程施工爆破作業。

4.1.8 三米以上無保護設施的登高單層作業。

4.1.9 380V以上的帶電作業,高壓輸電線路附近及電纜附近的電工施工作業。

4.1.10 起吊二十噸以上的裝置或物體。

4.1.11 高大建築物及金屬構架拆除工程。

5.危險作業證申請手續

5.1 凡需進行危險作業的單位,事先必須申請危險作業證或寫出書面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作業。對擅自批准或進行冒險作業而造成事故者,必須嚴肅處理。

5.2 危險作業必須有申請單位領導簽字。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生效。

5.3 危險作業證應根據情況一式四份,批准單位、備案單位、作業單位各一份,以備存查。

5.4 對重大危險作業,除經上述部門批准外,還必須由批准單位報請總經理批准,並由批准單位監護作業。

5.5 對經常性的危險作業,可經一次審批即可,但遇作業內容和防護措施改變或負責人、監護人更換時,應重新申請。

5.6 危險作業應於作業前三天辦理申請手續,遇節假日、下班後以及突然性的危險作業或搶修等特殊情況時,由申請單位負責人報請安全管理部與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次日向有關部門補報備案材料。

5.7 危險作業必須按規定的格式認真填寫。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必須熟知該作業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作業過程中始終不離開作業現場。

5.8 外包工程除登高作業外,其它各危險作業,由分公司通知配合隊伍執行。

6. 危險作業前的準備

6.1 做好與本危險作業有關單位及受影響單位或人員的聯絡。

6.2 必須有安全監護人員和有經驗的指導人員,重大危險作業還必須有現場救護人員,並做到作業負責人、作業指揮人、作業人、安全監護人員等分工及職責明確。

6.3 對參與作業的各種人員講解作業內容,可能發生的問題,有關防護問題及意外情況下的緊急處理措施。

6.4 必需的安全設施及工具的準備。

7. 危險作業的安全措施

7.1 保證安全作業的注意事項。

7.2 防止發生事故的具體安全防護措施方案。

7.3 意外情況發生時,採取的補救方法和處理方法。

7.4 發生意外人員事故時的救護措施。

7.5 操作前的安全技術交底資料

8. 危險作業六個“不準幹"

8.1 沒有危險作業證不準幹。

8.2 不指定總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不準幹。

8.3 不同有關部門聯絡好不準幹。

8.4 作業中出現問題不解決不準幹。

8.5 組織不嚴密、措施不可靠、不落實,作業人員操作前未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的不準幹。

8.6 油罐、爆氣管道、氧氣裝置、管線動火時,分析不合格不準幹。

9、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4

為了給員工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加強空調規範使用。本著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約能耗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一、辦公及生產區域空調管理規定

1、空調開啟時間為正常工作時間(參照公司作息時間表),下班後隨即關機並切斷電源。

2、空調製冷設定不得低於26度,會議室、大型辦公區域設定不得低於22度,冬季制熱設定不得高於24度。

3、總機房、配電房、控制室等特殊場所和工作崗位空調的開啟時間報公司批准後,方可開機使用。

4、使用部門如發現空調執行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行政部門報修,以便得到及時檢查和修理。

5、各部室需指定專人妥善保管空調遙控器。

二、員工宿舍空調管理規定

1、員工宿舍使用空調產生的電費由該寢室入住人員共同承擔。

2、員工宿舍空調遙控器由該寢室領用人負責保管,一旦出現丟失由領用人負責賠償;如果領用人離職或退宿,必須將遙控器退還至宿舍管理員處,由該寢室另選保管責任人領取遙控器。

3、公司試崗宿舍及客房使用空調產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4、因個人行為導致空調損壞和遙控器損壞或丟失,所產生的費用由保管責任人及該寢室全體人員共同承擔。

三、空調使用標準及要求

1、空調使用條件:夏季,室外溫度高於30度;冬季,室外溫度低於8度(以天氣預報為準),方可開啟空調。

2、嚴禁在冬天開啟製冷或在夏天開啟制熱,否則,將對壓縮機造成嚴重損壞,影響其正常使用,重新開機要間隔3—5分鐘。

3、空調開啟後,房間內最後一位離開的人員必須關閉空調,不允許開無人空調。

4、空調開啟執行中,應關閉窗戶,將門虛掩。

5、壁掛式空調的開啟與關閉要使用遙控器操作,禁止開啟內機手動開關機,以免發生觸電事故或造成空調損壞。

四、空調維護維修規定

1、各部門負責於每年的5月、12月對本部門使用的空調空氣濾網進行清洗,混料及車間等粉塵較多場所,必須每月清洗一次。公司領導辦公室及公共場所空調由行政部門負責清洗保養。

2、新添置或安裝的空調,在保修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由行政部門負責聯絡空調廠家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保修期滿後的維修,由行政部門負責聯絡人員進行維修。

3、空調安裝完畢後,空調的質保單、說明書、保修卡等售後服務資料由行政部門統一存檔、保管。

4、公司空調的安裝、移裝、維修及管理統一歸口行政部門負責,其他部門未經公司批准不得私自拆卸或移裝空調。

5、空調報修流程:

辦公區域空調報修流程:使用部門填制《空調維修申請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行政部門物業主管確認→行政分管領導稽核→公司領導審批→交至行政部門物業維修組辦理

員工宿舍空調報修流程:行政部門物業維修組填制《空調維修申請審批單》→行政部門物業主管簽字→行政分管領導稽核→公司領導審批→行政部門物業維修組辦理

五、處罰規定

凡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將對部門負責人和當事人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並在全公司通報批評。

1、未按空調使用管理規定啟用空調者;

2、未按空調維修維護規定保養或維修空調者;

3、因使用不當或違規操作,造成人身傷害或裝置損壞者,除按規定處罰外,並由責任部門或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六、附則

1、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實行,之前規定終止。

2、本規定由行政部門負責解釋與修訂。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5

整理:將辦公場所和工作現場中的物品,裝置清楚的區分為需要品和不需要品,對需要品進行妥善保管,對不需要品進行處理或報。整理的目的:騰出空間,發揮更大的價值,太高效率,建立清爽,政界的環境,提升企業形象。一,整理的推廣方法:1,對工作場所進行全盤點檢。2,對物品制定“需要”與“不需要”的標準。3,對不需要物品進行處置4,對需要物品進行使用頻度調查。5,每日自我檢查二,因不整理而發生的浪費,1,空間的浪費,2,使用貨架或櫥櫃的浪費3,零件或產品變舊而不能使用的浪費4,使放置處變得炸小5,廢品管理的浪費6,庫存管理或盤點所花時間的浪。三,整理的重點:1,檢查當前車間裡,工作裡或辦阻力有無放置不必要的材料,零部件。2,裝置,工裝夾具是否進行了點檢準備,作業是否規範,有無違章作業。3,操作規程是否張貼在規定的位置,各種警示牌是否齊全。

整頓:將需要品按照規定的定位、定量等方式進行擺放整齊,並對其做標識,使尋找需要品的時間減少為零。整頓的目的:騰出空間,發揮更大的價值,太高效率,建立清爽,政界的環境,提升企業形象。一,整頓的推廣方法:1、落實整理工作。2、對需要的物品明確其放置場所。3、儲存場所要實行地面畫線定位。4、對場所、物品進行標記、標識。5、制訂廢棄物處理辦法。二,整頓的重點:1、現場必要的物品、元器位和工裝夾是否散亂存放。2、存放的物品、元器件和存放地點有無標識。3、當你需要取用物品時,是否能迅速地拿到,並且不會拿錯。半成品、存放櫃、托盤、手推車等存放是否整齊、有序。

清掃:將辦公場所和現場的工作環境打掃乾淨,使其保持在無垃圾、無灰塵、無髒汙、乾淨整潔的狀態,並防止汙染的發生。清掃的目的:消除髒汙,保持現場乾淨、明亮,提高裝置的效能,提高作業質量,提高產品質量減少安全隱患。清掃活動的重點:就是必須按照如下步驟實施方能真正起到效果。

清潔:將整理、整頓、清掃的實施做法進行到底,且維持其正果,並對其事實做法予以標準化、制度化。清潔的目的:維持前面“3s”的成果。清潔的推車方法:1、落實前“3s”工作。2、設法養成整潔的習慣。3、制訂目視管理的標準。4、制訂“6s”實施方法。5、制訂考核方法。6、制訂獎懲制度,加強執行。7、配合每日清掃做裝置清潔點檢。8、高層主管經常駐帶關,帶動全員重視“6s”活動。

素養(shtsuke)塑造人的品質,建立管理根基。素養:以“人性”為出發點,通過整理、整頓、清掃等合理工科化的改善活動,培養上下一體的共同管理語言,使全體人員養成守標準、守規定的良好習慣,進面促進管理水平全面地提升。目的:培養具有好習慣、遵守規定的員工,提高員工文明禮貌水準,營造良好的團隊精神氛圍。

安全(safety)消除一切安全隱患。安全:指企業在產品的生產過程中,能夠在工作狀態、行為、裝置及管理等一系列活動中給員工帶來既安全又舒適的工作環境。目的:保障企業財產安全,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杜絕事故苗頭,避免事故發生,向事故為“零”挑戰。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6

1.目的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2.適用範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3.職責

3.1生產保障部負責維持廠區交通秩序,全廠交通安全檢查和考核,負責叉車駕駛員的委外培訓工作。

3.2生產執行部負責裝卸用叉車的排程和管理。

3.3各部門負責本部門叉車的使用和保養,以及駕駛人員的排程、管理。

3.4生產保障部負責公司所有叉車的維修。

4.程式

4.1資格要求

4.1.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並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後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4.1.2沒有厂部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

4.2駕駛前檢查

4.2.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4.2.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洩露。

4.2.3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

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後方可使用。

4.3駕駛規定

4.3.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後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4.3.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後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生產保障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4.3.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並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痺大意。

4.3.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後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並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後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4.3.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並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4.3.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4.3.7遵守工廠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4.3.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並鳴喇叭;在潮溼、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

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4.3.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並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4.3.10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築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4.3.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4.3.12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4.3.13嚴禁超載行駛。

4.4裝卸規定

4.4.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4.4.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後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後傾斜。

4.4.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4.4不要運送鬆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裝置、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後方可提升。

4.4.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4.4.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4.4.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並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4.5.2停放後將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4.6保養規定

4.6.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聯絡生產保障部處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並聯系生產保障部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4.6.3每週清洗叉車一次,並將空氣濾清器芯吹乾淨。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

4.6.4各部門指定保養叉車的司機,每年應協助維修人員進行一次全面的保養和維修工作。

4.6.5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並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5.相關記錄

5.1叉車檢查記錄

5.2製作維修單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7

目的:為了提高公司人員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範圍:全體員工

權責:人力資源部

一、工作時間安排

1、公司實行10.5小時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滿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採用輪休制。

2、由人事部負責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據

1、本公司考勤依據為:指紋打卡、請假條時間,加班證明單來進行人員的薪資結算工作。

2、員工應遵守工卡管理規定以及假期管理規定。

三、打卡時間

1、公司全體人員必須按照公司所規定各級別工作時間及排班表進行打卡。

2、因出差無法按時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門主管和人事部進行籤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檔備總經辦查核。

四、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或部門要求集合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均視為曠工。

五、本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打卡。

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店長以及總經理核准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請書並經主管,總經辦核准者。

3、因事請假經核准者(請假時間以獲批下班打卡開始)。

4、臨時事由,無法打卡者,事後說明理由,由主管證實,人事部可給其補籤卡。

六、正常打卡人員:

1、按照上下班出入時間進行打卡,嚴守秩序,不可插隊。

2、應於規定時間前打卡,打卡後不得隨意進出商場,不得外出。

3、下班者應在下班時間超過後,方可打卡外出,時間未到不得在打卡處等待。

4、業務務人員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

5、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未辦理請假手續在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的,經發現者按曠工處理。

7、上下班時間,由防損部防損員監督打卡情況,如遇打卡機故障應及時通知辦公室並記錄當時人員考勤情況。

七、須遵照公司規定的時間打卡上、下班。上、下班必須按規定時間打卡,不打卡者視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視為未加班,規定如下:

1、遲到、早退1至10分鐘罰款10元,10至30分鐘罰款30元,超過半小時不足四小時的扣除1天工資,超過四小時的扣除二天工資處理。當月發生早退和遲到無當月全勤獎。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當月各種獎勵的評選資格。

2、無故不上班,視作曠工,曠工半天扣發全月獎金和一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將扣發全月獎金和三天基本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將按自動離職處理。

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當天工資,如卡鍾壞而導致打不到卡由部門主管簽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長簽名,如沒有出示相關證明的當曠工處理,

4、特殊情況漏打卡,需要及時向主管說明並進行補籤,否則視曠工處理。但每個月不能超過3次,否則扣除全勤獎。

八、全勤獎

每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記錄,且按規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獎。

九、指紋損壞要及時到人事部更換,遺失由部門開具證明到人事部補辦。

十、加班

1、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按時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不提倡延時或加班。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書經店長批准後交人事部,以備查核。

2、員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而需計發加班工資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報,報店長或人事經理審批後交人事部核查備案,人事部按規定將員工加班準確計入《考勤統計表》後交財務部計發加班工資。

3、凡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合理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而超時工作的不計加班(不包括盤點此類)。

十一、其它相關規定參考《員工手冊》及相關制度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8

一、 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和加強公司危險品的管理,嚴防事故的發生,保障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證公司正常運營,特制定本制度。

二、 定義

本制度的危險品指的是根據國家標準《危險貨物分類與品名編號》規定的分類標準中的爆炸品、壓縮氣體、易燃液體、易燃固體、自燃物品和遇溼易燃物品、氧化劑和有機過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蝕品七大類。

公司危險品管理由企業管理中心統一領導,各部門主管負責自己管理範圍內的安全預防、具體檢查工作。

三、 職責

1.採購人員負責危險品的採購、運輸和裝卸,並索取相應的危險化學品供應商的資質證明和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

2.庫管人員必須經過相關的培訓後,能夠正確地、合理地、安全地儲存、發放和管理危險化學品;

3.庫管人員必須根據供應商提供的危險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出庫時隨物品同時下發;

4.生產部門和實驗室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合格的培訓後,才能領取、搬運、儲存、使用、廢棄和處理危險化學品,並負責危險化學品的應急處理過程;

5.安全員或體系管理員負責庫房安全的檢查和特殊事情(過程)的審批。

四、 具體管理辦法

1.購買申請

1.1公司各危險品的採購,必須首先填寫“申請表”,詳細寫明品種、數量和用途,經公司領導批准後由採購人員到相應的採購地點採購。

2.危險品的購買、運輸和裝卸

2.1採購人員必須按照國家關於危險化學品管理規定註冊登記的規定比價選擇擁有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的供應商,具體參照《採購控制程式》;

2.2供應商供應危險化學品時必須提供“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採購人員必須認真檢查包裝上是否張貼安全標籤,並要求供應商提供應急服務電話;

2.3供應商必須選派有上崗資質的運輸人員,使用符合國家安全要求的運輸車輛,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將危險化學品安全運輸到公司內,在運輸過程中必須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保護用品;

2.4供應商在距離庫房1.5米外停車裝卸,裝卸人員必須經過培訓後方可進行裝卸,裝卸時必須要輕拿輕放,防止撞擊、拖拉和傾倒,卸完物品後應徹底清掃現場,並在裝卸現場放置必要的防範器材。

3.庫房管理

3.1入庫

3.1.1公司各危險品採購入庫時,庫房管理人員或專業技術人員檢查採購手續是否齊全,產品是否符合國家規定和公司的採購要求,全部符合要求後庫房管理人員辦理產品入庫手續;

3.1.2在領取危險品前,領料人必須先學習該危險品的MSDS,並瞭解其性質和應急措施,領取時必須穿戴必要的防護用品;

3.1.3在領取的過程中,領料人必須嚴格檢查標籤,確認所領用的物品正確無誤,以免錯領造成危險;

3.1.4危險品的領取必須嚴格執行兩人共同管理,經領導批准後發放,領取雙方當場交收等規定,不符合以上規定的,堅決不領貨和發貨;

3.1.5搬運危險品時必須嚴格遵守規定,輕拿輕放,嚴禁與其它貨物混裝,在搬運的過程中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

3.2庫房統一管理

3.2.1危險品在入庫前,必須嚴格檢驗登記,入庫後每月定期檢查各危險品;

3.2.2危險品必須統一存放在公司的庫房中(如有特殊情況或原因儲存在其它地方,要向公司相關技術人員申請並妥善處置),庫房的設計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院規範的安全要求和公安部爆炸物品管理規則的規定,設有明顯的“嚴禁煙火”和“有毒”的標識和安全圍欄,庫房管理人員根據物品的種類、性質,設定相應的通風、防爆、洩壓、防火、防雷、報警、滅火、防晒、調溼、消除靜電等安全措施,庫房中嚴禁使用碘鎢燈、電熨斗、電爐子、電烙鐵等電器裝置,必須使用防爆燈照明和防爆開關,嚴禁吸菸和使用明火;

3.2.3庫管人員必須認真學習危險品的MSDS,危險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相互之間要保持安全距離,堆垛之間的主要通道應達到規定的安全距離,不得超量儲存;

3.2.4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潮溼和低窪容易積水地點存放;

3.2.5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危險品和桶裝、灌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3.2.6化學性質或防火、滅火方法相互牴觸的危險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

3.2.7對有揮發性的液體、有毒氣體或液體要保證封口的完好,並定期檢查封口的完好性;

3.2.8對所有危險品庫房管理員要嚴格遵守庫房管理制度,在辦理出庫手續時嚴格控制出庫和記錄出庫情況。

4.各危險品的具體管理

4.1液化氣的管理

4.1.1要存放在安全的地方(加鎖鐵櫃或單獨房間內)具體到每個液化氣罐要明確安全責任人,食堂用液化氣由企業管理中心負責,生產車間用液化氣罐由研發中心負責,同時生產用氣罐不準用大罐;

4.2.2不可靠近熱源,可燃、助燃氣體瓶使用時與明火距離不得小於10米;

4.2.3化學性質相抵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要分開存放;

4.2.4不得使用過期未經檢驗的氣瓶。各種氣瓶必須按期相關檢驗部門申請進行技術檢驗: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兩年檢驗一次,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氣瓶在使用的過程中,發現有嚴重腐蝕或損傷時,應提前進行檢驗;

4.2.5氣瓶內的氣體不能用盡,必須保留有剩餘壓力或重量,永久氣體氣瓶的剩餘壓力應不小於0.05MPa,液化氣體氣瓶應留有不少於0.5%~1.0%規定充裝量的剩餘氣體;

4.2.6氣瓶的瓶帽要儲存好,充氣時要戴好,避免在運輸裝卸的過程中撞壞閥門而造成事故;

4.2危險化學試劑的管理

4.2.1公司危險化學試劑指的是酒精、乙醚和丙酮等易燃或有毒的試劑;

4.2.2危險化學試劑由部門安全員統一領用,實行誰領用誰負責的原則;

4.2.3安全員領用危險化學試劑時,庫房管理人員要做好發放記錄,並且對安全員進行MSDS培訓;

4.2.4對於暫時沒有用完或沒有用完的危險化學試劑,不得遺留在生產區域或辦公室,要由安全員統一鎖在鐵箱裡。

4.3印刷物質的管理

4.3.1公司的印刷物質指的是油墨、亮油、稀釋劑和洗網水等易燃或有毒的物品;

4.3.2印刷物質僅限定為操作工領取,車間內指定統一地方存放,存放量要有限制,並且配有必要的消防措施;

4.3.3停機時要及時清理現場,現場不得遺留印刷物質。

4.4機物料管理

4.4.1機物料由技術研發中心統一管理;

4.4.2對於潤滑類用油,由使用人現用現領,其它類機械類用油,由安全員統一領用、管理;

4.4.3 對於所有的機物料,使用剩餘時由使用人退回庫房或者由安全員統一鎖在鐵箱裡,確保安全存放管理。

5.危險品的使用

5.1操作人員在工作前必須做就業前體檢,確認無任何禁忌後方可上崗;

5.2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作業指導書和裝置、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操作;

5.3操作人員在使用危險品的過程中必須穿戴必須的防護用品,應保持操作現場空氣流動,操作結束後應將現場清理乾淨;

5.4操作人員在使用的過程如發生意外情況,應採取必要的救急措施。

6.剩餘處理

6.1對於當時沒有使用完的危險品,使用人要交由相關技術人員保管或退回庫房,確保剩餘的物品不能危及到人身安全和健康,生產現場不得遺留任何化學危險品;

6.2危險化學品容器如原料桶、油桶等,需交給供應商進行回收處理;

6.3危險品的外包裝如包裝器皿、包裝袋等必須由相關人員經過預處理後方可交由供應商統一回收,嚴禁亂扔;

6.4生產實驗過程中產生的有毒、有腐蝕性的化學品殘液必須經過預處理後方可排放到相應的排水管道中。

7.預防檢查

7.1公司每季度由安全委員會組織全面大檢查,部門內部要每月進行檢查,力求公司不違規使用或使用過期的危險品,確保各種危險品的安全使用;

7.2各部門要指定至少一名人員要定期檢查自己部門的各項安全情況,並且及時向部門主管彙報,做到以預防為主;

7.3對於相關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器具,要及時向公司申請報廢,確保公司所有器具合格使用;

7.4對於已經到期的危險品,庫房管理人員要及時向部門主管申請報廢,對其進行安全處理,確保每一種危險品在出庫時是合格的產品。

8.安全管理

8.1當發現公司危險品有潛在危險時,公司員工有責任和義務向部門主管或總經理彙報,確保公司的安全生產;

8.2公司相關負責人工作過程中與政府相關部門密切聯絡,關注國家在危險品方面的要求和動向,做到與國家要求及時吻合;

8.3公司定期組織人員到國家相關部門參加培訓,使得公司技術人員及時補充自己的不足,做到業務熟練,持證上崗,加強公司的管理能力。

9.應急措施

9.1當發生少量危險品洩露時,要按照危險品安全技術說明書處理,並採取措施防止洩露加劇,造成環境汙染;

9.2如發生危險品大量洩露,對環境造成汙染、釀成火災、發生人員中毒或灼傷等事故時,應按照《應急準備和響應預案》執行應急行動,並按照《改進、糾正措施和預防措施控制程式》進行糾正和預防;

9.3對危險化學品中毒、灼傷等事故可按照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MSDS)中的救急措施來進行;

9.4未涉及內容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的相關內容執行。

五、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執行。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9

第一條 本公司電話,主要是為了方便與外界溝通,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

第二條 為發揮電話最大效能,節省開支 ,員工打電話時,用語應儘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第三條 電話管理由綜合部統籌負責,使用則由各單位主管負責監督與控制。

第四條 電話使用須知:

轄區內去洽談業務,以三分鐘為限,把握時間。

注意禮節,長話短說,簡潔扼要,避免耗時又佔線。

使用前應對討論,商洽事情稍加構思或略作記錄。

使用電話時應登記,內容包括姓名,受話人(號碼),起止時間,聯絡事項等。文祕資源網原創 本表每月轉綜合部呈總經理核閱 。

長途電話一般由部門負責人掛撥,一般人員掛撥須先經部門主管允許。

禁止打打私人長途電話。

違反電話使用規定,電話記錄未記載或記載不實,一律做記過處分,並處50-100元罰款。

第五條 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大道網路公司!對方告之找某人時 ,說:“請稍等!”如不在,說:“他不在,有事我可轉告 或請稍後再打!”等。視情況回答,原則是規範,簡潔,禮貌。

第六條 極其特殊情況需打私人電話時,公司將另行考慮。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10

為保證商場售樓部辦公區域各公司財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財物流失及出入秩序的有效管理,特製此規定: 1. 凡從商場範圍內運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辦公用品、電腦、影印機等必須到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物品出門單》手續。《物品出門單》一式三聯。

物品出門:

為保證公司財物的安全管理,防止財物流失及出入秩序的有效管理,特製此規定:

1. 凡從商場範圍內運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辦公用品、電腦、影印機等必須到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物品出門單》手續。《物品出門單》一式三聯,一聯留物業部門留存,一聯交攜物外出客戶,另一聯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戶出門時交予物業保安人員檢查、核對。物業部門相關負責人須在物品出門單上加蓋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員未在現場,可由物業部門經理授權人員簽字代替,授權人員簽字樣本及授權書須在商場物業保安部備案。

2. 凡從商場及售樓部範圍內運出的箱式商品、物品、大件工具材料、辦公用品、電腦、影印機等必須到商場物業部辦理《物品出門單》手續,《物品出門單》一式三聯,一聯留物業部留存,一聯交攜物外出客戶,另一聯交保安部存放,由客戶出門時交予物業保安人員檢查、核對。物業部須在《物品出門單》上加蓋公章,方可放行,如公章管理人員未在現場,可由物業部授權人員簽字代替,授權人員簽字樣本及授權書須在物業保安部備案,大件物品及重要物品保安員有權再次核對。

3. 物品運出商場時,攜物人應主動出示《物品出門單》接受值崗保安員的檢查核實。《物品出門單》上所登記的物品與實際運出物品的數量、種類應保持一致。

4. 物品運出後,值崗保安員需及時將《物品出門單》收回,在上面寫明自己的姓名及物品運出商場的時間,並在《門崗值崗記錄表》上進行詳細地記錄。

5. 業戶搬運大件物品出入商場時,需聽從保安人員指揮,按照指定路線搬運,並要有專人進行成品防護。

6. 搬運完畢後,及時清理檢查現場,防止公共設施及成品發生損壞。如搬運過程中發生意外時,保安人員應及時將時間、當事人姓名、所在單位及聯絡方式記錄下來,同時報告上級,保安部有權就損壞情況,要求當事人寫明事情經過,並做出相應處理。

7. 在非營業辦公時間內,大批物品需要出入商場時,應事先知會物業管理處或保安部,負責物品出入的單位應留有人員值班看護。

8. 門崗保安、巡視保安發現租戶(不涉及業主)大量搬出傢俱、辦公裝置的,或有搬家公司車輛來為租戶搬家的,應將情況立即通知保安部。門崗暫不放行。保安部須向物業部核實,得到物業部許可後,門崗才可放行。以防租戶逃租。

9. 《物品出門單》保安部應保留一年,以備業戶查驗。

物品進門:

出於管理和安全原因,下列物品運入商場時,需請業戶到保安部開具《物品進/出通知單》:

1. 施工單位運入裝修材料、工具等;

2. 業主運入大批量辦公傢俱;(市消防局不允許未經過消防驗收的裝修單元運入傢俱)

3. 業主運入單件過重的物品,如保險櫃、大型裝置等;(大廈樓層每平方米設計有規定的承重,須保證運入物品在大廈承重範圍以內)

4. 業主運入易燃易爆或有異味的物品,如氣瓶、氣罐、油漆稀料等;(須得到保安部許可)

根據公安機關有關管理法規,下列物品不得帶入商場:

1. 帶有政治性、封建迷信、淫穢色彩的非法出版物;

2. 帶有賭博性質的物品;

3. 毒品以及各種危及人類身體健康的違禁麻醉藥品;

4. 管制刀具、槍械;

5. 家犬及其它可能影響業戶的動物寵物;

6. 其它公安機關明令禁止的違禁物品。

除以上兩類物品以外業主運入其它物品只在門崗進行登記,不要求開具《物品進/出通知單》。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11

為共同創造和諧、文明、衛生的就餐環境,經研究,特制定如下食堂就餐規定,希望各位用餐同學自覺遵守。

1、為確保衛生、安全,所有寄宿同學均須在學校食堂用餐,不準外送盒飯和外出用餐。

2、應按統一規定時間用餐,體訓生用餐超時,應按食堂規範要求文明用餐。

3、用餐時自覺排隊購買飯菜,不擁擠,不插隊。

4、用餐中,當飯吃完不夠時,可在食堂第二次免費加飯,但不能造成剩餘和浪費。

5、自覺愛護食堂餐桌、餐具和其他設施裝置,不準將食堂的餐具帶離餐廳,對損壞餐具行為除批評教育外,還要照價賠償。

6、用餐時剩飯、剩菜或掉在餐桌上的飯菜,應倒入指定的潲水桶內,碗筷放到指定的碗筷桶內。

7、不亂拿餐具,不多拿筷子,自覺愛惜餐具。

8、不準以任何形式將飯菜帶進教室或寢室。

9、不合用餐卡(避免超值、押卡)用餐時,發生刷卡錯誤時,可到財務室查對,並憑財務室出具的證明在食堂消費。

10、應儘量少吃方便麵,且方便麵應在食堂食用。

11、用餐中對食堂員工的意見可用書面的形式投入意見箱內,政教處和總務處對用餐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總務處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12

為給員工提供一個更加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公司特為宿舍增設一臺洗衣機,同時為規範洗衣機的使用,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洗衣機的使用 1、洗衣機放置在一樓洗衣間內,未經允許禁止隨意挪動;

2、洗衣機每次最大洗衣量? 公斤,禁止超負荷量操作;

3、使用前要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每天使用時間為8:00—22:00;

4、使用洗衣機前請檢查電源線及插頭是否有水,避免觸電,如發現電源插座有燒糊、冒火、冒煙等現象,應及時斷電並立即報修;

5、所有鞋類和硬質物品(如提包等)禁止使用洗衣機洗滌;

6、洗衣完畢後,使用者應及時提取衣物,禁止在洗衣機內長期存放衣物,以免影響其他人員使用;

二、洗衣機的維護和維修

1、洗衣機屬公共財物,要愛護使用,禁止隨意拆卸,以免損壞;

2、宿舍管理員應經常檢查洗衣機運轉情況,以確保洗衣機正常運轉;

3、如洗衣機不能正常運轉,不得隨意拍打,不得私自維修,應及時聯絡宿舍管理人員或上報行政部,由行政部聯絡維修人員維修;

3、由於使用操作不當或者其他人為原因造成洗衣機故障的,追究使用者的責任,並照價賠償;

5、除人為原因外的洗衣機故障或者洗衣機自然磨損、老化的,由公司負責維修或者更換。

人事行政部

20xx-06-12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13

第一條 校(院)微信公眾平臺以資訊推送、資訊釋出等方式向師生、校友社會各界人士展示校(院)發展和事業進步成就,推廣校(院)品牌形象 。

第二條 校(院)微信公眾平臺由資訊科技部建設、管理、維護,資訊科技部指定專人負責。

第三條 校(院)微信公眾平臺的資訊釋出統一由資訊科技部實施,各部門需利用微信公眾平臺釋出資訊,由部門主要負責人簽字後,送資訊科技部發布。

第四條 校(院)微信平臺釋出的資訊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校規校紀。

第五條 本辦法由資訊科技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14

一個企業的壯大,離不開嚴謹的行政管理制度。以下是某企業行政管理制度範文,如想更加明朗地管理企業,可參考以下範文。

第一條 總則

1.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 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鑑管理、公文列印管理、辦 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二條 檔案管理

1.歸檔範圍:

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 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專案方案、通 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檔案材料。

2.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 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閱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閱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 員辦理借閱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閱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閱手續。 借閱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 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複製,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 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一般內部檔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錄 和複製。

4.檔案的銷燬: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銷燬;一般內 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銷燬。

(3)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燬清單,由專人監督銷燬。

第三條 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後管理印鑑人方可蓋 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說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 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4.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 確需開 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彙報 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5.蓋章後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准人負責。

第四條 公文列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列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2.各部室列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 列印,按價計費。

3.公司各部、室所有列印公文、檔案,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 公室留底存檔。

第五條 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1.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 經理辦公室;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 總經理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 室主任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 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 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帳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 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 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2.勞保用品的購發:勞保用品的配給,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 一發放。

第六條 庫房管理

1.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帳卡。

2.採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貨時要當面點 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現實物與入庫 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並通知有關負責人。

3.物資入庫後,應當日填寫帳卡。

4.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公司辦公室 主任批准後方可出庫。

5.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 ,辦理外借手續。

6.嚴格管理帳單資料,所有帳冊、帳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 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7.庫房內嚴禁吸菸,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 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第七條 報刊及郵發管理

1.報刊管理人員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閱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閱手續。

2.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並進行處理、分類、登記, 並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後,一週內交回辦公室由報刊管理人員統一 保管、存檔備查。

3.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總經理辦公 室主任批准。

第八條 附則

1.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室郵發信件、郵件。

(1)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辦公室或自己送往郵局;

(2)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3)控制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准,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後方可郵發。

2.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著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 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並提請總經理批覆。

3.本規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4.本規定從釋出之日起生效。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15

一、駕駛員崗位職責制

1、駕駛員認真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文明駕駛,禮貌行車;除特殊情況以外,若出現罰款自行承擔。

2、自覺遵守機關管理制度,服從局領導及辦公室的管理和排程,認真完成出車任務和其他交辦的任務,做好出車日記。

3、駕駛員做好所駕車輛的日常保養、維護,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執行正常,不開帶病車。

4、安全駕駛車輛。駕駛員是行車安全的直接責任人,為確保駕乘人員及車輛的安全,不得酒後駕車,不得疲勞駕車。若有違章責任,其一切後果由直接責任人承擔。

5、定期對所駕車輛進行維修、保養和年檢;按時辦理車輛保險,不能發生脫保現象,嚴格控制車輛安全風險。

6、在無出車任務時,駕駛員應聽從辦公室的統一安排,認真完成領導及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車輛管理

1、車輛由辦公室統一安排排程,在保證局領導用車的情況下,保證局內職工工作用車。

2、駕駛人員不得自行主張用車,不得將車輛借與他人駕駛。

3、各科室因工作用車,早上上班時給辦公室申報,由辦公室按事由輕重緩急綜合平衡,統籌安排。如需派往綿竹以外,必須經局長同意,方可出車。

4、駕駛人員出車完畢,應將車輛停放在單位,不得隨意停放。非特殊情況,不得將車輛開回居住地停放。

三、車輛維護、油料使用

1、車輛維修或需要保養時,由駕駛人員根據車況書面提出維修申請,載明維修的專案,並預報維修價格交分管領導初審後報局長審批同意,方可到指定廠家維修,不得先修後報。修後由駕駛員認定所修情況和價格並簽字,交由機關出納當即單次結帳,不發生累計結帳。

2、車輛的加油量應和出車里程相符;原則上實行時報時銷,使用機打發票報銷。車輛在外地加油時,需乘車人員在發票上簽字認可。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16

各課室:

為促進就餐管理,引導員工有序用餐,營造和諧、健康的就餐氛圍,特制定以下規定。 1.就餐時間為:

一線員工:午餐:10:50-11:20( 11:20-11:50需回車間)。晚餐:16:00-16:30( 16:30-17:00需回車間),就餐時間為30分鐘;

後勤管理:午餐:11:00-11:30( 11:30-12:00需回辦公處),就餐時間為30分鐘(總經理及因客戶外出就餐不受限制);

2.公司員工須在規定的就餐時間(特殊情況除外)有序排隊,文明就餐。就餐過程須維護公共衛生,殘食剩湯須倒入回收桶。就餐完畢後,員工須自行清洗各自碗筷,不得隨意移動餐桌、餐椅,有意汙損、踐踏、破壞者需按價賠償。

3.員工就餐實行刷卡或餐票方式,考勤卡餘額不足時,可自行告之人事行政課,人事行政課將上報總部後勤保障部辦理充值。

4.遺失考勤卡應及時向人事行政課掛失補辦新卡(收取考勤卡50元/張,工作證5元/張)。

5. 員工應嚴格遵守就餐時間,如有提早就餐者(特殊情況除外),將以小時為單位按曠工處理;

6、以上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17

一、公司住宿員工要服從公司總經理辦公室的統一管理,同時遵公司的各項住宿管理規定。

有住宿需求的員工填寫書面申請單,經所屬部室負責人稽核,呈報人事部門審批後,提前2日報至總經理辦公室統一安排。

1、未經總經理辦公室批准,住宿人員不得私自調房、調床。

2、住宿人員不得擅自留宿任何親友和其他人員。

3、住宿人員輪流進行衛生值日,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注意通風,做到地面整潔,無汙物,無汙漬,室內無異味。

4、愛護住宿設施、物品,如因保管不善或人為損壞、丟失應照價賠償。

5、個人物品、被褥碼放整齊,床鋪上下整齊無雜物,用具保持清潔衛生,衣物洗滌後按指定位置晾晒,牆壁上避免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保持牆壁的清潔整齊。

6、宿舍區禁止飼養動物,走廊、通道等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

7、養成文明、良好的衛生習慣,將垃圾集中傾倒於指定地點,不得從樓上或在宿舍區域拋棄果皮、紙屑、菸頭等雜物和倒水。

8、不得隨地吐痰,公共區域、樓道內衣著整齊文明,愛護宿舍內外一切公共設施。

9、注意防盜,出入應隨手關門,最後離開宿舍的員工應注意關閉門窗及電源,夜間注意關閉門窗,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帶住宿,節約用水、用電等,用畢隨手關閉開關。

10、為預防火災,宿舍區內禁止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宿舍內禁止吸菸、禁止使用明火爐具、電褥子,禁止超負荷用電,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嚴禁在宿舍區儲存和燃放煙花鞭炮。

11、為保證員工正常休息,晚22:00後禁止進行各種形式的娛樂活動、喧譁及打鬧。

12、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秩序,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或其他不良、不當行為,

13、未經同意不得私自用別人物品、以免造成誤會,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偷竊他人財務之行為,將受到嚴肅處理並交公安機關。

14、總經理辦公室將不定期檢查以上條款執行情況。

二、遵紀守法,嚴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遇有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公司總經理辦公室。

三、退宿員工應將房屋物品、生活用品等進行清理,將鑰匙給公司總經理辦公室進行驗收。員工於退宿之日起三日內到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辦理退宿手續。

此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6月1日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18

“埔莉思中西茶餐廳”的廚房管理規章制度,這些條款不是針對一個人,而是對整個廚房所有人員的要求,罰款不是目的,目的是讓大家認真的、更好的、更準確無誤的工作,所以希望人人要有責任心、緊迫感,團結互助,求實創新才能有凝聚力,望大家遵守執行。所有的罰款充作廚房班費,取之於民用之於民。

1、廚房行政管理由廚師長負責,必須執行廚師長的合理指示,認真完成廚師長下達的各項任務,嚴格執行一句、一個指令的原則,不得頂撞,違者罰款50元,嚴重者開除。

2、每日上崗前,換好工作服,自檢個人的儀容儀表後,待廚師長複查並安排一天的工作。在工作時間內,不準大聲喧譁、大鬧,不得與其他員工爭吵、打架,違者罰款50元。打架者重則開除。

3、工作時間內不得私自使用、加工廚房內一切公有材料,不得私自會客、帶親屬及其他員工在廚房用餐,違者罰款20元(如有特殊情況要事先打招呼)。

4、廚房所有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考勤制度,不得請別人代打卡、請假,有病、有事,提前和廚師長/紀律委員打招呼,經廚師長同意後方可執行。違者罰款<遲到1到10分鐘處5元/10分鐘以上20以下處10元/2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15元/30分鐘以上一個鍾以下半天工資,一個小時以上兩個小時以下一天工資兩個小時以上視工作態度/按曠工處理一天當兩天取消一天休息重則開除。

5、不得吃、拿、送、損、偷任何公有物品和食物,違反者按原材料雙倍罰款,重者開除處理。嚴格遵守並認真執行員工手冊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帶與酒店相同的物品,否則按偷拿處理。

6、在廚房工作區域任何人不得吸菸,違者罰款10元。不得在外/店裡凶酒到店裡取鬧違則處50元重則開除。

7、工作時間內不得辦私事,如:玩手機、看雜誌、小說、玩牌、聽收音機及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反者罰款10元。

(一)

1、愛護廚房一切設施、裝置,做到輕拿、輕放,正確操作機器及保養維護,發現故意損壞者,輕則賠償重則開除。如因個人操作不當損壞者,按價賠償,並追究有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2、發現隨意浪費原材料者,按原價的雙倍罰款,並按員工手冊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3、下班後不得在工作場所及餐廳任何部門無故逗留。下班後要對廚房內容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認真檢查,收拾配料。關好電源、水源、煤氣閥後,方可離開。

(二)

1、每天晚上的值班人員不得私自離開,保證客人用餐及員工餐的時間,下班前認真檢查並做好廚房安全措施及衛生方面/收拾好廚房用品後,方可離開。如出現問題值班人員負全部責任。

2、廚房每月必須推出新的菜品,來迎合顧客需求。保證各種產品的最終質量,與產品風味特點相適應,做到色、香、形,符合要求,把好成品質量關。味差、不熟、烹糊、感官不合格的菜餚,不準上桌,違者追究相關責任人並處以相應罰款。

3、廚房分工明確,責任清楚,各種產品原料擺放整齊,主料、配料和調味料投放合理、及時,掌握好火候、油溫、成色、出菜時間,確保菜品烹製質量。

4、砧板要根據菜的主料、配料、調味料的比例標準來配菜,產品配菜合理、比例適當,能夠從產品配料上保證菜品質量。不能隨意下料、偷工減料、剋扣顧客等不良現象發生,造成餐廳損失者處以不同程度的罰款。輕則10重則50元

5、砧板在貯藏過程中始終保持清潔、衛生、安全完好。如有本質變味、變質、腐壞等人為責任發生,按價賠償。

6、打合人員必須配合廚師做好開餐前的準備工作(包括盤、碗、備品、調料等),出菜時合理安排上菜順序做到先到先上後到後上/主菜先上,擦乾淨盤邊,檢查好是否有異物等,如工作不到位者罰款10元。

(三)1、日常衛生。每天飯口過後必須清潔衛生,做到乾淨、整潔。無食品原材料加工後的油漬、廢料堆積、地面整潔防滑、牆面、下水池/溝無衛生死角,炊具、廚具、餐具每日清洗消毒,各種機器裝置定時每天擦拭,室內無積水、無異味。

2、廚房出菜,由廚師長負責,若在菜品中如出現不新鮮或者已經有異味的原材料由砧板按價賠償100%;如菜品出現口味方面的問題(如鹹、糊)造成退菜的,由相關廚師按價賠償70%。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19

第一條 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維護公司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依據各單位的生產情況,設立值班崗位,由本單位劃分各值班崗位管轄區域,保證24小時有人值班。

第三條 各單位負責人要高度重視值班工作,對值班崗位建立相應的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區域和範圍,與值班人員簽訂責任書。切實做好本單位的防盜、防火、防災等安全工作,發生事故,同時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第四條 值班人員要認真負責,遵守值班紀律,按時交接班,做好交接班記錄,有事須先請假,以便安排臨時代替人員。嚴格審查所負責區域內人員的進出,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出。

第五條 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不得串崗、脫崗,不得酒後上崗,不得在崗位上打牌、喝酒、睡覺。

第六條 值班人員要加強區域內巡視,看護好責任區域內的裝置和設施,做好防盜、防火、防災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管。

第七條 值班人員在當班時間內違犯值班制度,按《勞資人事管理制度》予以處罰,並停止其工作,不再安排崗位,按停薪留職對待,其各項社會保險費均由自己承擔。

第八條 值班人員玩忽職守,發生失盜、損壞裝置設施,由責任人全額賠償損失,並按《勞資人事管理制度》處理。

第九條 值班人員應是本公司股東員工,一旦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從責任人工資中賠償損失,工資不足以賠償時,用其股份抵頂,保證公司利益不受損失。

第十條 值班人員要相互協作,服從分配,服從管理。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20

為進一步規範誤餐的發放和管理,現就員工誤餐費發放管理做如下規定。

一、發放原則

1.規範運作,確保加班用餐;

2.堅持標準,及時足額發放;

3.改進服務,滿足員工需求;

4.公開透明,完善監督制約。

二、管理流程

1.各車間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確實需要加班的檢修專案,由車間管理人員填寫《加班誤餐申請表》,見附表,車間主任審批,報機電部、生產技術部批准。

2.機電部、生產技術部建立《加班誤餐檯帳》,見附表,機電部界區主管落實、審批,填寫《加班誤餐檯帳》。

3.機電部、生產技術部經辦人員,填寫《加班用餐單》,見附表,審批人員必需由副部長以上人員簽字,否則無效。

4.後勤管理中心(食堂)接到《加班用餐單》,按照申請單開具的金額,安排誤餐,用餐單位有權選擇食堂。

5.每人每班次加班誤餐補助標準為20元。

6.食堂提供《加班用餐單》,機電部、生產技術部稽核後報廠長批准後,按月結算(同厂部安排的招待費)。

7.加班誤餐補助在下達指標內控制使用,超過控制指標部分自行處理。

三、考核 1.據實上報。

各車間要根據實際情況據實上報,對於班上可以完成,故意拖延,造成加班的,機電部、生產技術部對車間罰款100元。

2.嚴禁弄虛作假。

機電部、生產技術部要認真落實加班情況,對於車間弄虛作假,虛報假報的,機電部對車間罰款100元。

3.保證用餐質量。

後勤管理中心加強食堂的管理,要求食堂嚴格按照用餐單開具的金額足額安排,發現偷工減料、降低飯菜質量,用餐單位有權向上級部門反映。

4.公開與監督。

機電部、生產技術部月底公佈各車間用餐情況統計表,供各車間、各單位共同監督。

四、其它

1.每天8:00-17:00期間發生的檢修專案由機電部負責開具《加班用餐單》。

2.每天17:00-次日8:00期間發生的檢修專案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辦理。

3.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2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專業實習的目的。培養學生理論聯絡實際、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開拓思路、激發創新;幫助學生樹立學以致用、研以致用的創業、敬業和服務社會的職業意識;幫助學生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

第二條 專業實習的內容和目標。根據不同專業的培養目標來制定專業實習內容,具體內容和方案要與專業的培養目標緊密結合。通過專業實習,不斷調整學校人才培養與社會需求的關係,檢驗人才培養的質量,促進教學改革,提高教學質量,實現學校人才培養的高質量、高水平、適應性強的目標。

第三條 專業實習的形式。根據實際情況,可採取學院組織安排與學生自主實習相結合的專業實習的形式。其中,學院安排的實習單位以專業實習基地為主;學生自主實習須經學生本人申請,接收單位同意,學院批准方可進行。同時,由學院確定指導教師,指導教師進行巡迴檢查指導。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教務處的職責。在主管校長的領導下,教務處負責專業實習的巨集觀管理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1)制訂專業實習的總體規劃、基本原則和有關規章制度。

(2)審批各專業的實習方案和實施細則。

(3)負責全校實習經費的分配和管理。

(4)對實習工作進行檢查、監督、評估、總結和交流。

(5)對全校實習基地的建設進行總體規劃和巨集觀管理。

(6)參與處理與實習有關的各種重大事件。

第五條 學院的職責。各學院要按照學校關於專業實習的目的、內容、目標以及形式的基本總則和教務處的具體要求,切實抓好專業實習的各項工作。成立專業實習領導小組,組織實施本學院的專業實習工作。具體職責包括:

(1)組織制訂專業實習大綱和實習計劃。實習計劃的內容應包括:形式和內容、目的與要求、組織領導、指導教師、地點和時間、經費預算、考核方式等。並於實習前一週將實習計劃報教務處審批;將實習大綱、實習計劃發給學生。教師工作量計算可根據學院具體情況制定。

(2)組織落實實習計劃的實施。包括:實習動員;專項培訓;安全教育;人員安排;時間、地點和經費的落實;經費的使用與審批;實習內容和效果的檢查監督;事故處理。

(3)組織進行實習工作總結與交流;實習材料的整理、歸檔、上報。

(4)建立和完善專業實習基地,加強管理,不斷提高實習效果。

第六條 指導教師的職責。專業教師應積極承擔專業實習指導任務,指導教師的具體職責包括:

(1)按照實習計劃的總體要求,制定具體的專業實習方案,做好實習前的準備工作。

(2)認真做好實習指導工作,確保每位實習生按時按質完成實習任務。

(3)認真做好實習的檢查(附表1)、考核和總結工作(附表2)。

(4)專業實習結束後,及時撰寫實習工作總結,並將之與工作記錄及時上交學院。

(5)實習期間要關心學生的身體健康,強化安全意識,確保學生順利完成實習任務。

(6)指導實習期間,根據學院要求全程參與實習工作,定期檢查實習工作,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到崗,須提出書面申請,報學院領導批准和教務處備案,同時要做好其他指導教師的接替工作。擅自離崗者,一律按教學事故處理。

第七條 參加專業實習的學生要遵守以下規定:

(1)遵紀守法,不得做出有損學校聲譽、危害集體和他人的行為。

(2)遵守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服從實習單位的領導,虛心接受指導教師的指導。

(3)按時參加專業實習,保證實習時間;不得自行更換實習單位,擅自更換者,一經發現,實習成績按不及格處理。

(4)刻苦鑽研,理論聯絡實際;發揚吃苦耐勞的精神;力爭取得良好的實習效果。

(5)樹立安全第一的意識;嚴格按照規定使用儀器裝置,遵守操作規程,未經指導教師允許不準動用儀器裝置,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實習單位或指導教師報告。

(6)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嚴格執行請假制度。因故不能參加專業實習者,必須辦理書面請假手續;請假時間為實習時間1/3以內者,必須經學院指導教師同意;請假時間為實習時間的1/3至1/2者,必須經學院主管負責人同意;凡請假時間超過實習時間1/2者,不能取得實習學分。未經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開實習地,否則按學校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7)實習工作結束後,參加實習的學生須撰寫實習報告(不少於20xx字),對實習工作進行認真總結。

第三章 專業實習經費管理

第八條 專業實習經費實行學校、學院兩級管理。依據實習學生數量,由教務處按照一定標準劃撥給各學院統一使用。

第九條 學院支配專業實習經費,一定要做到專款專用,同時要充分考慮學校的辦學成本,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確保專業實習按質按量完成。

第十條 各學院應安排專人負責實習經費的管理。教務處根據專業實習有關規定,對專業實習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第四章 專業實習成績評定

第十一條 專業實習成績評定標準。採用五級評定標準:即優、良、中、及格和不及格。實習單位和學校雙方的指導教師根據學生在專業實習中的表現、完成任務的數量和質量給予相應的評語和成績。專業實習成績的評定,嚴格按照各學院制定的專業實習成績評分標準進行全面考核。專業實習成績評定原則上應成正態分佈,嚴格控制優秀率。各專業實習成績優秀的學生比例一般應不高於30%。

第十二條 專業實習成績評定程式如下:

(1)實習單位根據實習期間學生的表現和完成實習任務的質量給出評語及評分建議。

(2)指導老師依據實習過程檢查情況和學生實習報告給出評語及評分建議。

(3)學院實習領導小組根據雙方評分建議進行綜合評議,給出學生的最終實習成績,並將成績記入學生實習成績評定表。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各學院參照執行,由教務處負責解釋。各學院可根據不同的專業特點制定相關細則,如有特殊情況,實習方案須上報教務處,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實習生管理規定範

一、總則:

1、畢業生實習是我司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為進一步規範我司畢業實習生管理工作,現結合企業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2、凡來我司實習的畢業生,實行期限為3-6月。

3、本規定適合在我司工作的大中專畢業(己學完學校規定課程進入實習期在校的)實習生

二、錄用實習生基本要求:

1、以各部門的工作要求為依據,按辦公條件許可、所學專業對口。

2、實習生原則上為本科,,特殊崗位可接收品學兼優的專科生,且必須學完學校規定的課程,並按學校規定已進入實習的在校生或應屆畢業生(以學校實習推薦信為準)。

3、具備健康心理素質和身體素質,具有競爭意識和開拓精神。

4、具有良好的團隊合作精神。

三、審批程式:

1、行政部對實習生所在院校推薦信及《實習生檔案登記表》進行稽核。

2、行政部與用人部門進行面試,綜合意見後將適合的《實行生當案登記表》交總經理審批。

3、行政部根據總經理審批意見辦理實習生錄用手續。

四、實習生待遇:

(1)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給予實習補貼:

①應屆畢業實習生:研究生x元月,專科生x元月。

②在校實行生:原則上公司不予考慮補貼,但是,在實習期間有突出貢獻者,根據實際工作情況給予適當考慮。

(2)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原則上不安排出差,如果確有必要,則按公司一般員工出差待遇執行。

(3)實習生的食宿問題由個人解決。

(4)凡來我司實習的畢業生,實習期限為3-6個月

五、其他事宜:

(一)實習生在實習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我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二)用人部門要加強對實習生的管理,特別要加強保密教育。未經允許,實習生不得將接觸到的公司內部資訊、資料向外洩漏。

(三)對違反公司有關規定、作風散漫、表現不好的實習生,部門可隨時取消實習資格,並報行政部備案。

(四)除上班時間在我公司實習外,其他時間一切活動所發生的一切事情與本公司無關。

(五)實習結束後,有關部門對實習生在實習期間的表現用書面形式做出評價,並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對在實習期間表現突出的公司可考慮讓其轉為試用期員工。

因公出差管理規定 篇22

一、對於一般性的公文處理和蓋章手續,一般應事先由村報帳會計稽核把關,報村委會主任簽字批准到辦事處簽字登記後再蓋公章(如村委會主任外出不能簽字時,可委託其他兩委主要成員代簽);對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等基本情況的,保管公章人員本著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精神按上述規定執行。

二、涉及宅基地、計劃生育等重大事項的審批,由村“兩委會”研究決定後再蓋公章。

三、凡涉及集體貸款、承包、擔保、對外簽定經濟合同等村級重大事務需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後,並經村兩委會同意,再經辦事處黨工委集體研究決定後方可蓋章。

四、村委會公章要有專人保管。公章保管人必須做好公章使用人、使用理由、批准人、使用日期、經辦人等內容的登記備案。

五、不準非保管公章人員擅自隨身帶公章外出,不準保管公章人員家屬隨便使用公章,嚴禁白紙蓋公章;村委會公章保管人應嚴格按規定使用公章,對不經批准擅自蓋章的,一旦出現問題由當事人負責,情節嚴重的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對其進行予以撤換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