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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例會制度(通用19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6.98K

安全例會制度 篇1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工作有關問題,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制定本制度。

安全例會制度(通用19篇)

第二條區政府安全生產工作例會(以下簡稱例會)包括以下形式:

(一)區政府常務會議(列議題)。

(二)由區長、副區長主持或區長、副區長委託召開的研究安全生產工作的專題會議(包括現場會、安全生產形勢分析會、安全生產排程會等)。

會議主持人可以根據需要確定與會單位和人員。

第三條例會每月至少召開1次,原則上定於每月上旬召開,具體時間根據實際確定。

第四條會議內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通報、分析安全生產形勢;

(二)傳達貫徹中央、省、市關於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指示,研究落實區委、區政府部署的工作;

(三)研究部署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措施;

(四)研究制定區政府有關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政策、工作制度;

(五)研究分析安全生產工作出現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

(六)其他安全生產工作重要事項。

第五條以區政府常務會議形式召開的例會由區政府辦公室組織;以其他形式召開的例會由區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或相關部門(單位)組織。

第六條要做好例會會議記錄,研究重大事項的要形成會議紀要。區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由區政府辦公室起草,經會議主持人簽發;以其他形式召開的例會,由區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或會議組織部門(單位)起草,經區長、副區長簽發,報區政府安委會辦公室備案存檔。

第七條區政府常務會議確定的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事項,由區政府主管部門按各自職責組織落實;以其他形式召開例會確定的安全生產方面的重要事項,由區政府安委會辦公室或會議組織部門(單位)牽頭組織落實。

第八條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兩園區、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區直有關部門根據本地區、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建立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例會制度。

安全例會制度 篇2

安全生產例會等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1、目的'

規定安全會議內容、形式和會議責任人要求,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適用範圍

班組以上部門

3、責任者

班組長以上人員

4、工作程式

4.1為了及時瞭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2會議內容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4.2.1瞭解前段時間、前一班的安全、生產、工藝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佈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等工作。

4.2.2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檔案精神。

4.2.3通報違章違紀、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表揚遵章守紀先進事蹟。

4.3會議形式和會議責任人

4.3.1班前、班後會由班組長負責召開,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在班組活動室。在班組安全會議記錄本上進行記錄。

4.3.2部室、車間級安全會議要求每半月一次,由部長、車間主任負責召開,時間不限,地點在車間會議室。並在部室、車間安全記錄中進行記錄。

4.3.3安全例會是安全工作資訊反饋的一種形式,以便採取針對性指導安全工作,也可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檔案和指示精神。公司安全例會一月一次,由安全科組織各單位安全主管副主任、安全員和相關職能部室負責人蔘加。由公司主管安全工作的副經理主持。地點在安全部,由安全部記錄存檔。

安全例會所決定的問題,應當認真落實,無故不執行者批評教育,造成危害的應當給予懲罰。

各單位在公司安全例會前向公司提交上月總結材料。各有關單位要對安全工作情況認真總結,公司安全部對各單位參加會議及上報有關材料情況進行考核。

4.3.4公司“安委會”是公司的安全生產的領導機構,每季度至少開一次全體委員會,總結上一季度工作,批准下一季度工作計劃,討論研究安全方面各項事項。必要時可增加人員的數量。

公司安委會會議所決定的問題應認真貫徹落實,對不執行者造成危害應給予懲罰。

公司安委會由安全技術部詳細記錄,彙總成會議紀要存檔。

4.3.5緊急會議視情況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

4.4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列出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綱要,會議後要下發會議紀要。

4.5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待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會議召集部門主管領導說明情況,並得到批准。

4.7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8對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部門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安全例會制度 篇3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全面實現某公司安全生產,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在生產、經營和建設過程中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有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於公司所屬各部門。

第二章事故隱患分類

第四條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後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

第五條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區域性停工、停產,並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本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事故隱患。

第三章責任分工

第六條公司主管安全的公司領導責任分工。

(一)負責審批公司上報的重大事故隱患專案;

(二)負責審批公司重大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第七條各部門和作業部級領導責任分工。

(一)組織貫徹落實上級關於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要求和規定,並結合本部門實際,制定本部門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和相關管理細則;

(二)組織並參加本部門事故隱患排查工作和事故隱患整改治理,對暫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逐級上報;

(三)按月組織研究本部門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開展情況,佈置有關專業部門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對一時不能解決的隱患,組織制定相應措施和應急處置預案,落實事故隱患治理資金;

(四)組織對相關外協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工作。

第八條各部門系統責任分工。

1、發現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或緊急情況時,要立即下達停產、停工處理指令,不得違章指揮;

2、對於發現的事故隱患要做好生產平衡工作,調整執行方式及時安排時間進行解決;

3、處理事故隱患時,做好燃料,燃氣,可燃物,等大宗物資運輸協調;

4、對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做好指揮預案。

工程部

1、組織開展營業場所與辦公場所、裝置設施和房屋結構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2、組織制訂裝置、設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以及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申請、安排,並組織事故隱患治理工程、專案的實施;

3、組織對檢修單位作業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2、組織制訂在建工程、設施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3、組織對工程單位施工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四)人力資源部

1、組織開展崗位勞動紀律情況和勞務用工管理情況的檢查,對存在隱患組織落實;

2、組織開展消防、交通、治安專業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3、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實施獎勵,並根據某公司領導批覆,組織做好獎勵的稽核、兌現。

(五)辦公室

1、組織開展食品衛生、行為規範、職工後勤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2、組織制訂公共衛生等隱患整改方案、應急預案,對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組織實施;

3、組織對綠化、保潔單位作業現場和日常管理中隱患進行檢查工作,對存在隱患整改治理工作監督檢查。

(六)財務系統

在編制資金預算的同時,將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納入資金預算安排,並對提出的事故隱患治理資金進行稽核,保證事故隱患治理資金的落實。

(八)能源部

1、組織開展能源介質系統和報警防護設施的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整改治理,對一時解決不了的事故隱患制定相應的防範措施;

2、組織制訂有毒有害等危化品事故隱患整改方案和應急預案。

安全例會制度 篇4

一、安全工作例會原則上是小組成員參加。根據工作內容需要擴大會議列席人員,研究安全工作的相關事宜等,應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員例會,小組成員對會議事項具有發言權和表決權。

二、安全工作例會原則上每學期召開一次,每月上辦公會一次。如工作急需或時間關係,可提前或順延舉行。

三、會議主要討論的議題:

(一)學習貫徹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檔案與精神;

(二)排查分析各責任區的安全隱患情況及研究制定排除安全隱患的辦法和整改措施;

(三)討論完善各項安全工作制度;

(四)會議聽取各處室安全工作的開展情況;

(五)對本校安全工作作出決定。

四、參加和列席安全工作會議的人員,必須遵守會議紀律,準時列會,不得無故遲到、早退、缺席。因故不能到會者,應於會前向安全領導小組組長或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請假。

五、提交安全工作會議討論的議題必須明確、具體、重點突出,一般應形成書面材料。

六、會議應有會議記錄和會議紀要,會議由專人負責記錄。會議決定的安全重大事項,報校辦公會決定方可執行。

安全例會制度 篇5

為及時瞭解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情況,解決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召開時間

每月召開一次,一般為本月中旬,會期半天。

(二)參加會議人員

單位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全體成員(或各部門分管消防安全的負責人)及其他有關人員。

(三)會議要求

會議通常由單位消防管理人負責召集,並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會議建立專門臺賬,主要是:會議記錄(專人記錄);出席情況(實現出席簽到制度);因故不能到會的要履行請假制度。

(四)會議主要內容

1、通報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和市內外重特大火災情況。

2、通報有關消防新規定、上級有關政策檔案要求。

3、聽取下屬各租賃戶開展消防安全工作的情況彙報。

4、 總結通報前一階段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5、查詢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改進措施,解決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問題。

6、明確當前消防安全工作重點和目標,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見和要求。

安全例會制度 篇6

為抓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研究、部署、落實好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制定本規定。

一、學校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消防安全例會,由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參加會議。

二、消防安全例會研究分析學校消防安全形勢,通報火險隱患情況,分析、查詢產生隱患的原因,總結教訓,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提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法;研究部署學校下一階段的消防安全工作等。

三、每年召開一次大型消防安全工作會,並制定工作計劃和總結。

四、學校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必須有專人負責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內容詳盡,重點內容有重點標記,會議記錄要存入消防檔案。

安全例會制度 篇7

1、總則

1.1目的

為了加強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安全生產投入資金的財務管理,保證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安全生產資金的落實到位和專款專用,有計劃、有步驟地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等危害,保障施工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落實安全投入主體責任,根據國家、地方及行業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所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和管理過程。

1.3基本原則

1.3.1嚴格遵循國家及行業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要求,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管理方針,確保安全生產費用足額提取、合法使用,各級財務管理人員職責清晰、責任到位,便於檢查和考核。

1.3.2本制度中的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費用)是指按照規定標準提取時在成本中列支且專門用於完善和改進專案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安全費用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範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2、引用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s安全生產條例》;

《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財企〔20xx〕16號;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20xx);

《水利工程建設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26號,20xx);

《s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規定》(省政府令第260號,20xx);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

《國務院安委會關於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的指導意見》(安委〔20xx〕4號);

《水利行業深入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水安監〔20xx〕346號);

《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管理暫行辦法》(水安監〔20xx〕189號);

《水利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管理暫行辦法實施細則》;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範》(AQ/T9006—20xx)。

3、職責與分工

3.1專案法人(建設單位):

(1)督促施工單位建立標準化、規範化的安全生產費用保障體系;

(2)監督施工單位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合法使用。

3.2施工單位:

(1)制定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安全生產費用年度提取計劃;

(2)按月向建設單位提交安全生產費使用情況表;

(3)管理建設單位安全生產費使用臺賬;

(4)對安全生產費使用情況進行年度總結。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管理目標

4.1.1建立標準化、規範化的安全生產費用保障體系。

4.1.2各級安全生產費用要確保足額提取,合法使用。

4.1.3安全生產費用的保障要切合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實際,滿足工作要求,並在實施過程中不斷總結、完善和持續改進。

4.2管理程式及要求

4.2.1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

(1)提取費用總額應確保滿足《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中所規定的水利水電工程安全費用提取比例為建築安裝工程造價2%的要求。

安全生產費用應及時、足額提取,如按本制度所規定提取比例所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不能滿足安全生產投入,可據實提高比例標準,以充分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4.2.2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使用範圍

根據《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中有關規定,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範圍使用:

(1)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裝置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裝置、高處作業防護、交叉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颱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裝置支出;

(2)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裝置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3)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4)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專案安全評價)、諮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5)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6)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7)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8)安全設施及特種裝置檢測檢驗支出;

(9)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安全生產費用計劃

(1)安全生產費用計劃的編制要適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根據工程施工特點、危險源預測程度、勞動環境改善、事故預防處理、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教育培訓費用支出等編制。

(2)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年度安全生產費提取計劃須經上級單位審批後方可實施。

使用審批

(1)青石攔河壩(閘)除險加固工程安全生產費使用審批程式:施工單位安全科報計劃→施工單位財務科稽核→施工單位經理核准→建設單位主要負責人。

使用臺賬和記錄

(1)提取安全生產費的各級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帳,及時記錄已發生的安全生產費,並進行合理分類。

(2)施工單位財務人員應在會計賬簿中單獨設定安全生產費用明細科目,單獨核算。

(3)支付安全生產費用的單據、手續應齊全,必須提供原始發票、協議、支付憑證及相關清單,上述原始資料由各級單位財務部門分別儲存。

(4)施工單位於次月5日前向建設單位提供上月安全生產費用使用臺賬、清單以及發票影印件以備查用。

4.2.3安全生產費用的檢查與監督管理

施工單位應按照規定及時、足額提取安全生產費用,併合法合規使用。財務、審計、監察及生產管理部應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確保安全生產費用專款專用。

建設單位應加強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過程的管理,各級費用提取的比例標準不得擅自降低。

財務部門要根據年初編制的年度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計劃,納入年度財務預算管理範疇,年底在年度財務會計報告中,應公開披露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情況的相關資訊和資料。

安全生產費用應計入生產成本,各級均應設立專門賬戶單獨核算,專戶儲存,專項用於安全生產,不得擠佔、挪用。

年度結餘的安全生產費用可結轉下年使用。工程專案結束後結餘的安全生產費應上繳建設單位。

對於不按照本制度規定及時足額提取和合法合規使用安全生產費用的,將依據有關國家及地方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公司制定的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予以行政或經濟處罰。

4.2.4安全生產費用的總結與考核

(1)提取安全生產費用的各級單位應在年度終了對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計劃完成情況進行年度總結;

(2)工程施工單位於1月5日前將安全生產費上年度使用情況上報建設單位。

安全例會制度 篇8

為進一步明確建設和諧社會的責任,提高應對各種複雜局勢的能力和調處矛盾糾紛、化解不穩定因素的效率,經研究建立定期分析穩定安全形勢分析例會制度,將工作力量下放,構建起定期分析源頭資訊、全程督導、全程參與維護社會穩定安全的工作體系。

一是建立定期例會制度。每季度一次召開社會穩定形勢分析例會,領導小組每月定期召開碰頭會,對當前政治穩定、社會治安、經濟執行秩序和公共安全等總體形勢進行全面的分析,針對問題提出對策。

二是建立不穩定因素定期排摸制度。為保證及時有效地掌握社會穩定形勢的源頭資訊,定期對各類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和不穩定事件進行排查摸底,重點排查社會穩定安全形勢的.要情資訊、重大隱患和突出性問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環節。相關材料經收信整理和研究分析後,形成階段性穩定工作形勢報告,提交辦黨組會議研究討論。

三是建立不穩定因素整改督促制度。根據辦黨組會議定期分析研究結果,分解任務,抓好整改,整改執行完成情況以書面形式向辦黨組進行彙報。

安全例會制度 篇9

為了研究解決消防安全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切實抓好我校消防安全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1、每學期召開兩次大型消防安全工作會,向師生宣傳《消防法》及相關的消防知識。

2、消防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消防工作會議,研究分析解決學校消防工作中的一些問題。

3、每月召集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會議,總結上月工作,佈置本月工作要點,提出整改意見。

4、每週一領導班子和全體班主任將上週檢查情況做以彙報,並具體安排本週消防工作重點。

5、班主任根據每週學校消防會議精神,利用班會課及時向學生反饋,讓學生時時處處注意消防安全,提高思想認識。

6、春冬重點防火期都要提前召開大會,嚴格要求,全面佈置,具體安排落實防火應急預案。

7、節假日之前召開全校安全工作大會,落實校安全防火應急預案,做好排查隱患工作,確保學校安全,杜絕一切火災事故。

8、開會時,凡應參加會議的人都要按時參加,關閉手機,保持良好會風,認真做好記錄,積極參與,獻計獻策。

9、會議記錄齊備,內容詳盡,重點內容有重點標記。

安全例會制度 篇10

為進一步完善我校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制,增強我校安全管理和治安防範工作,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每月的第一週週一召開安全工作領導組成員會議,會議一般有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學校安全工作小組成員參加;如有必要請所有教師參加。每次會議都有中心議題。主要是分析排查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情況,分析原因,制定防範措施,落實整改措施。

2.每月分別召開一次門衛、食堂和小商店管理工作人員會議,學習安全穩定工作有關精神,聽取彙報,提出要求。

每次會議都要形成書面記錄材料備查。

3.通過安全例會調動學校領導、教師人人蔘與安全工作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4.安全例會不流於形式,安全周彙報記錄要有對不安全隱患的改善辦法,確保安全工作例會的實效性。

5.安全例會要明確專人做好會議記錄並存入學校安全檔案。

本制度為學校安全管理責任落實的基本體現,自修訂之日起執行。

安全例會制度 篇11

一、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營造企業良好的安全氛圍,提高安全生產能力,有效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二、電站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每年召開一次,由電站負責人主持,主要學習貫徹上級檔案,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方針、目標及分析當前的安全工作,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落實防範措施和解決辦法,並決定有關安全工作重大事宜。對上年度安全工作全面總結和表彰,並且計劃部署下年度安全工作。

三、電站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應在年度總結匯報安全生產及裝置管、用、養修情況,討論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及影響安全生產的不利因素,採取有效措施,提前做好預防工作。

四、電站每月不得召開少於一次安全生產會議,總結當月安全生產情況,對生產工作中出現的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隱患進行分析,解決處理意見,部署下月的工作。

五、月安全例會由電站負責人或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組織召開。

六、安全會議實行簽到制,由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統計並作為職工考勤的組成部分,納入個人考勤範圍。對未經請假,無故不參加會議的按曠工處理。

七、安全會議要有專人記錄,每次會議都要將會議的有關內容記錄清楚。

安全例會制度 篇12

1、專案部安全會議是貫徹落實宣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政策,及有關在建工程規範性檔案,集工程安全技術交底,研究制定防範措施、落實各類防範預案。

2、安全會議每月必須召開一次,由專案經理或專案總工主持,根據工程程序,研訂會議內容,會議內容貼近在建工程,真實有效,解決實際工程安全管理及落實防範措施問題。

3、安全會議參加物件,專案部經理、副經理、專兼職安全員、專案總工、技術員、試驗員、施工員、各隊隊長、組長參加。參加人員必須書面交流近期安全生產中的經驗教訓,對在建工程提出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議。

4、安全會議記錄需按在建交通工程專案部安全管理臺帳要求,進行完善,對特殊安全會議可擴大參加物件,即邀請業主、監理、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及有關安全管理人員參加,解決重特大安全生產問題。

5、安全會議是進一步明確責任,落實防範措施,對生產環節進行佈置落實安全生產內容,嚴格操作規程,杜絕“三違”,做到“三不傷害”的重要舉措會議。

6、一旦發生事故,必須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並對事故進行進一步分析,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做到舉一反三,接受事故教育,進一步落實事故隱患的防範措施能力。

7、部署下階段安全生產工作和近期施工安全工作指導、總結、評比和推廣安全管理先進經驗,表彰好人好事,對安全管理做出特殊貢獻的人員給予適當的獎勵。

8、討論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方面的其他事項。

安全例會制度 篇13

1、學校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工作會議,由學校安全責任人負責召集。

2、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必須參加會議。

3、必要時,可要求全體教職員工參加。

4、安全工作會議研究分析學校安全形勢,通報情況,分析、查詢產生隱患的原因。

5、總結教訓,制定針對性整改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6、提出有關重點、難點問題的解決辦法。

7、研究部署學校下一階段的安全工作等。

8、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必須有專人負責會議記錄,會議記錄要存入檔案。

安全例會制度 篇14

一、安全工作例會職責:

1、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努力做到“時時、處處、人人”講安全、抓安全。

2、加強資訊的收集與處理,如實彙報相關情況,不瞞報、不誇大。

3、利用牆報、校內廣播、周朝會等積極做好相關宣傳教育工作。

4、加強衛生工作,搞好校園環境衛生,做好流行病的預防和防治工作,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

5、建立安全例檢制度,督促相關人員進行安全例檢,及時掌握情況,努力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早處理。

二、安全例會制度:

1、堅持定期和不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制度。

2、堅持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工作彙報制度。

3、堅持安全工作定期和不定期例檢制度。

4、堅持安全工作發現與處理結合制度。

5、堅持安全工作第一知情人責任追究制度。

6、堅持安全工作記錄制度。

安全例會制度 篇15

為使學校安全工作能有步驟有計劃順利開展,以適應不同時期學校不同安全工作的需要,審時度勢,採取符合學校實際的安全措施,確保學校安全無事故。

(一)、工作例會由學校校長主持,其他各處室領導、少先隊輔導、班主任、教師等為主要成員。大家共同出謀劃策,討論決定學校有關安全工作制度及貫徹落實的措施、方法。

(二)、安全工作例會每2周召開一次,相關人員要準時參加,到會要簽名,遇特殊情況時,即通即到,不得拖延時間,誤時不到者,要追究有關責任。

(三)、在安全工作例會上,大家要積極主動發言,做到知無不言,討論通過後的決定,要記錄在安全工作記錄本上。

(四)、凡經例會討論決定的制度,學校全體師生要認真依照執行,若執行不力造成事故者,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安全例會制度 篇1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城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提高客運出租汽車服務質量,保障乘客、使用者和客運出租汽車經營企業、個體業戶(以下簡稱經營者)及其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的出租汽車,是指按照乘客和使用者意願提供客運服務或者車輛租賃服務的客車。客運服務是指按照乘客意願提供運送服務,並且按照里程和時間收費的出租汽車經營活動。車輛租賃是指向使用者出租不配備駕駛員的客運車輛,並且按照時間收費的出租汽車經營活動。

第三條本條例適用於本市城區客運出租汽車的管理。

第四條市公用事業行政管理部門是本市城區客運出租汽車的行政主管部門,其所屬的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負責本市城區出租汽車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反本條例的行為。公安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市城區客運出租汽車的治安管理。交通、工商、物價、技術監督、城建、規劃、稅務、環保、財政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協同實施本條例。

第五條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發展應當納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計劃,並根據實際需要,對客運出租汽車行業發展規模、數量和車型實施巨集觀控制。市公用事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據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計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客運出租汽車的發展規劃以及客運出租汽車的數量、乘降點及停車場(站)的年度發展計劃,報市人民政府批准後執行。

第六條客運出租汽車行業應當實行統一管理、合法經營、公平競爭、方便群眾的原則。客運出租汽車的營運定額和稅費標準,應當按照國家、省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市公用事業行政管理部門、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及工作人員應當依法管理,秉公辦事,依法維護經營者、乘客、使用者和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

第二章經營資質管理

第八條本市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實行有償出讓和轉讓,取得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並辦理有關手續後,方可從事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活動。經營者所取得的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在正式營運半年後,經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機構批准,方可有償轉讓。經營權使用期滿,由市人民政府無償收回。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的使用期限、有償出讓、轉讓的方式、標準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條取得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數量和質量要求的客運車輛和相應的資金;

(二)有符合規定要求的'停車場地和經營場所;

(三)有達到規定標準的管理人員和駕駛員;

(四)有與經營方式相適應的經營管理制度;

(五)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六)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條件。

第十條取得客運出租汽車經營權的個體業戶,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符合規定要求的客運車輛和相應的資金;

(二)有符合規定要求的停車場地;

(三)有達到規定標準的駕駛員;

(四)符合其他有關規定的條件。

第十一條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有本市常住戶籍或者暫住證;

(二)具有國中以上文化程度;

(三)有公安部門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駕齡滿2年以上;

1、計程車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法則,安全駕車,遵守員工手冊,遵守計程車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2、愛惜車輛,定期對車輛進行維護保養,經常檢查汽車的主要部件,確保車輛的正常執行。

3、計程車司機應每天抽時間對車輛進行清洗、加油,保持車輛衛生。

4、計程車停放時應注意安全,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車輛,以防車輛被盜。

5、計程車時間因為工作時間的特殊性,應合理安排時間休息,嚴禁疲勞駕駛,酒後駕駛。

6、對乘客要熱氣、禮貌、說話應文明大方,乘客談話時,除非乘客主動搭話,否則不準隨便插嘴。

7、對該城市的地理熟悉,能滿足顧客的要求。

8、要勤勞工作,因為每個月計程車要扣除相應的費用,還有油、氣的成本。

9、提高自身素質,端正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

安全例會制度 篇17

為貫徹實施《消防法》,認真落實《xx市xx區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牆”工程實施方案》,開展公司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全面提升火災防控水平,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我司火災形勢穩定,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組織機構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管理領導小組,總經理任組長,任副組長:成員:、;義務安全消防員:公司全體員工。

二、職責分工

㈠、總經理負責全面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檢查、督促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職責、職能、的執行情況。進行消防安全崗位分工,責任落實到個人。負責組織召開防火安全工作會議,落實防火措施。

㈡、副組長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公司全面的安全、消防防範工作,組織檢查工作,每年至少要組織和開展四次以上的消防安全隱患檢查及制度修訂和防範落實工作。當發生安全事故時,負責人員疏散,組織滅火工作。

㈢、辦公室監督消防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執行落實情況。

㈣、安全管理部監督按照消防法律法規配置消防滅火器材及管理情況,組織進行全面防火安全檢查。組織消防須知的崗前和崗中教育,使公司員工熟悉和了解安全、消防須知的常識,發生事故會操作安全、防火用具,定期組織消防演練。

三、安全消防管理

1.安全管理部定期檢查安全防火、防盜及報警裝置,制定應急處理措施,定期進行安全消防演練並做好檢查記錄。

2.新員工上崗前要進行“安全消防教育”、“特殊工種教育”的培訓工作。

3.公司各區域內必須按規定定置定位配備滅火器材、消防水源等消防設施,各崗位人員要熟練操作,每月(季)定期檢查。

4.易燃、易爆物品要遠離火種,單獨存放在指定場所,並加強防火、防盜的管理。

5.員工嚴禁私接電源線、臨時線、電爐子、電暖風、電飯鍋等,違者罰款100元,對造成一定後果的,處以500元以上罰款,並免發1—3個月的效益工資,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或開除。

6.堅決杜絕“跑、冒、漏、滴”現象,各崗位、休息室、辦公室的電燈、電扇、電腦等電器設施人走關閉,違者一次扣罰30元。

7.運轉的車輛傳動裝置不得用手直接觸控或處理異常情況;裝置發生故障待機械停穩後,再進行處理;操作工違章操作、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各級人員有權制止或拒絕,否則,本著“三不放過原則”,負有連帶責任。

8.特種行業(司機、電工)人員必須經技術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私自將本崗交無證或非本崗人員操作按違紀處理,由此造成後果的,由特種專業人員承擔全部責任損失。

9.公司的安全生產、防火措施、操作規程等各項規定,各部門按實際生產情況檢查落實,有效管理,出現安全生產、消防事故必須及時通知領導,採取果斷措施,及時報警,千方百計減輕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

10.公司動火操作時,必須按程式申請批准,採取相應措施後,方可操作。

11.凡違反上述條款者,一次罰款30—100元或給予減免效益考核工資1—3個月的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辭退或開除;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安全例會制度 篇18

為進一步深化“平安校園”建立工作,加強中心國小和各村小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決定建立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例會制度。

中心國小主要領導和安全保衛處、德育處、總務處、各村小負責人為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

1.各學校要把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有學期計劃和總結。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例會。

2.聽取有關治安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學校社會治安、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佈置、督促、檢查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3.根據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形勢的需要,領導小組可隨時召開專題性會議。會議建立專門檔案,主要是:會議記錄(專人記錄);出席情況。因故不能到會的要履行請假制度。

4.遇到重大情況或突發性事件,及時召開有關專題會議,並共同制定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5.學校發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災害事故,都召開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和全體教師。針對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災害事故要通報情況,分析、查詢原因,總結教訓,制定整改措施,落實責任。

6.工作例會會議要有記錄,並形成書面材料和安全綜治資訊上報有關部門。

安全例會制度 篇19

1、安全職責

1.1貫徹執行國家、行業及企業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規章、制度。

1.2履行計程車客運生產過程安全管理責任,保證出租客運生產安全。

1.3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活動。

1.4落實“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應急處置預案職責。

1.6接受各級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和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

1.7做好駕駛員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1.8做好駕駛員上崗把關考核工作。

1.9做好安全基礎管理工作。

1.10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危害生命財產安全的行為進行檢舉,拒絕執行。。

2、安全標準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職工作。

2.2做好安全管理臺賬、記錄、報表等檔案資料的收集、儲存和上報等工作。

2.3參加應急預案的學習、培訓和演練。

2.4組織駕駛員參加安全教育、培訓,配合安全管理部門開展專項活動。

2.5通過多種形式對駕駛員、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和管理。

2.6做好駕駛員上崗前資質審查、技能考核工作。

2.7做好出租車輛保險入保、理賠工作。

2.8遇到冰、雪、霧、惡劣天氣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及時報告,執行上級命令

2.9做好出租車輛二級維護落實,完善二級維護檔案。

2.10做好安全工作記錄。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記錄不健全,扣10分。

3.2不參加應急預案演習或者不參加安全培訓、活動,扣20分。

3.3未履行“四防”安全職責,扣20分。

3.4未按照《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通知書》要求整改問題和隱患,扣50分。

3.5車輛入保、理賠不及時,扣50分。

3.6未落實隱患整改措施,扣20分。

3.7駕駛員上崗考核把關不嚴,扣30分。

3.8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不足100%,扣30分。

3.9未落實生產安全過程監督管理抄告制度,扣50分。

3.10遇到冰、雪、霧、惡劣天氣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時,安排執行任務,扣100分。

3.11由於工作嚴重失職或未盡到管理責任,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扣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