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總 則
安全生產會議是協調和處理廠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主要形式。因此,為了保障生產資訊的暢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及時召開,並形成會議記錄,需要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並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二、內容和要求
2.1 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週召開一次,並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2.2 安全生產例會由生產辦組織召開,地點在廠會議室。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安全生產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技術人員和車間有關領導,並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
2.3 安全生產會議採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2.4 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主管生產的領導、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人員,必須熟悉本單位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人員參加會議。
2.5 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原則上為每週二下午2:30,若與其他重要會議發生衝突時可提前或延後,具體時間以生產辦通知為準。
三、附 則
3.1 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3.2 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