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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廈安全生產製度(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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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商廈安全生產製度(全面)

為加強我商廈全體員工安全生產意識,加強安全管理,普及安全生產知識,深刻認識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落實好安全工作責任制,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商廈人員及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組織機構

一、商廈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各部門經理或部長、電工及全體安全保衛部人員

第三章 商廈安全生產責任制

一、商廈安全生產職責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有關規定及法律、法規。

3、貫徹、執行上級關於安全生產的指示及精神,安排、落實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職責。

4、對商廈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進行監督管理,設立安全生產專職管理部門。

5、組織制定本商廈的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安排組織實際演練。

6、發生意外事故組織人員進行搶救,安排職能部門保護現場,及時報警並按要求上報安監局和國資委,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

7、組織安排商廈全體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使員工具備安全生產基本知識和技能。

8、定期聘請上級安全監督部門及公安消防部門的專職人員對安全保衛人員進行專業培訓,增強實戰技能。

9、保證安全生產人員、設施、裝置的資金投入,並安排落實職能部門及人員對各種安全設施進行保養、維護、管理,確保裝置安全、正常執行。

二、總經理安全生產職責

1、商廈總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面責任,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規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管理規定;掌握本商廈安全生產設施、裝置等情況。

2、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制定安全生產計劃,並組織實施。

3、保證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和有效利用,督促落實安全隱患整改,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制止一切威脅商廈安全的危險操作。

4、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商廈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組織安全檢查,參加季查和相關重大檢查,及時處理安全生產方面重大問題。

6、一旦發生意外事故,擔任總指揮,迅速組織員工按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工作,組織對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對發生的傷亡事故調查、登記、統計和報告的正確性、及時性負責。

7、積極參加安全生產培訓,負責向安全生產監督機關彙報本商廈的安全生產工作情況,接受安全生產機關的指導、監督。

三、商廈法人代表安全生產承諾職責

1、落實本商廈安全工作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各項規章制度,並嚴格執行;按規定建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自覺接受市政府及安監部門的監督管理,把安全工作責任切實落實到部門和責任人。

2、按規定配備消防設施、裝置和應急照明燈具,保證各種消防標誌齊全並符合要求,確保疏散通道暢通;保證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滿足消防安全的需要,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保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佩戴、使用;依法參加工傷保險,為從業人員繳納保險費。

3、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開展安全知識、消防知識的教育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業務技能,使從業人員做到“四懂四會”,能夠果斷、正確地處置各種突發事件。

4、對重大危險源和易發事故的重點部位實施有效監測、監控;落實重點部位、重點崗位應急措施,建立定期巡迴檢查制度,制定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進行演練。

5、定期主持召開安全生產例會,聽取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彙報,協調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督促安全生產措施落實到位,確保安全設施、安全管理、人員素質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6、商廈如發生重大或造成較大社會影響的安全事故,立即停業整頓。因未依法履行主體責任導致安全事故的,接受經濟處罰,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安全保衛部職責

1、負責全商廈人、財、物的保衛、消防及安全生產工作,直接對總經理負責。

2、負責安全保衛工作計劃的制定,情況記錄、統計、檔案整理等工作。

3、建立健全有關治安、保衛、消防、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並監督落實。

4、熟悉掌握商廈建築佈局、安全生產工作性質、重點安全部位、防火責任區、消防給水、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消防通道等情況。

5、落實值班、安全生產巡查、檢查制度,認真做好相關記錄。

6、在安全檢查工作中,發現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用火、用電和其它不安全操作行為,應及時制止,並提出整改意見和改進措施,對存在安全隱患的部位責令有關部門及時進行整改,並直接向總經理彙報。

7、對商廈內的各種安全設施按規定進行檢查、維護、保養,並填寫記錄。

8、發生安全生產事故時,應積極組織並參與撲救、疏散工作,保護好事故現場,配合公安機關調查事故原因。

9、組織領導義務消防隊,管理消防器材,搞好商廈消防工作。

10、做好特殊天氣安全隱患預防工作。

11、做好員工安全教育和專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12、辦理總經理及上級有關部門交辦的其它有關安全保衛工作。

五、安全保衛部主管職責

1、安全保衛部部長作為安全生產專職人員,直接對總經理負責。

2、協助總經理開展本商廈安全生產工作,對分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具體領導安全保衛部開展工作。

3、組織員工學習安全生產法規及有關檔案,負責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生產培訓。

4、主持編制、審查年度安全生產措施和計劃,並組織實施。

5、組織商廈各部門定期開展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組織人員整改,組織實施月查、季查及節假日和重大活動的安全生產檢查及各類隱患的整改工作,並向總經理彙報。

6、發生重、特大傷亡事故,應迅速檢視現場,及時準確地向上級報告,做好事故調查工作,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7、組織實施對商廈內的設施、裝置及安全標誌的維護保養,確保其正常運轉,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通暢,嚴防踩踏事故的發生,定期向總經理報告安全生產製度的落實、設施裝置維護、隱患整改情況,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六、安全保衛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1、防火、防盜、防止各類突發事件。

2、保衛商廈員工財產的安全,及時處理各種治安事件。

3、嚴格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商廈的各項規章制度及保衛人員守則,掌握安全生產所屬的各種設施、裝置的使用及操作。

4、安全保衛工作性質特殊,要求保衛人員有高尚的品德素質,嚴格的組織紀律,文明認真的工作態度,高度的責任心,做好本職工作。

5、嚴禁監守自盜,一旦發現交由公安司法部門處理,並承擔法律責任。

七、中層部門安全職責

(一)辦公室安全職責

1、負責及時傳達、貫徹、執行上級安全生產相關規定和指示精神,協助安全保衛部制定安全生產製度和措施。

2、負責檢查各項消防制度及措施的具體落實情況,並負責對本部門的安全設施、用電裝置等進行日常檢查。

3、協助總經理完成各項日常工作。

(二)商管部

1、協助安全保衛部做好員工的安全生產檢查工作。

2、協助安全保衛部對商廈消防安全制度及措施的落實與實施。

3、協助安全保衛部進行消防安全檢查,並協助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相關問題。

4、糾正督導員工的不良習慣及違章操作行為,樹立良好形象。

(三)財務部

1、負責安全生產經費的落實情況,並把安全生產保證金用在安全生產中,不得挪作他用。

2、負責稽核各類事故處理費用的支出。

3、保證員工勞保用品,防暑用品的開支費用。

4、保證安全生產設施和裝置的購置,即事故的隱患處理、安全教育費用,確保資金到位。

(四)電工裝置部

1、確保商廈各種用電裝置、設施的安全執行,處理問題要及時,保證用電的安全。

2、值班電工是商廈用電安全的第一責任人,並對每天安全用電情況做好記錄,交接班時交接人員均需簽字。

3、電工班長每週要對安全用電設施、裝置做二次檢查。

4、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用電裝置及用電的操作,不得麻痺大意。

八、各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1、各部門應遵守商廈防火、防盜、防各類突發事件的安全保衛規章制度。

2、各部門負責人協助安全保衛部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增強防火、防盜、防各類突發事件的安全意識。

3、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安全情況要定期或隨時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立即整改。一時難以整改的,採取臨時有效措施,在保證安全的同時及時報告有關職能部門解決。

4、在閉店離開工作場地時,負責將自己營業場所範圍內的燈光、電源關閉,鎖好各自負責的門窗,櫥櫃,嚴禁以任何理由遮擋防火、防盜報警設施,違者或造成損失的追究當事人及負責人的責任,並賠償經濟損失,後果嚴重的報公安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5、各部門負責人要按安全生產及消防要求禁止在各自場所內使用電爐子、電熱水器等;嚴禁在各自場所內私接亂拉電源、電線,如有發現,將進行相應處罰。

6、各部門負責人防火責任重大,要增強防範意識,必須做到人人負責,不留隱患,不出危險,保證安全。每天應進行安全生產及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記錄並上報。要求本部門的員工對商場內吸菸、燃明火的行為立即制止。不聽勸阻的,報告安全保衛部進行處理。

7、發生突發事件時各部門負責人要組織人員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安全保衛部及商廈領導。發生火災立即組織現場人員撲救,同時向消防部門報警。

8、各部門負責人在遵守商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前提下,有權制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防範細則。並對本部門違反防火、防盜、防突發事件等安全規章制度的人員進行處理或處罰,對本部門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給予獎勵。

9、各部門負責人有權拒絕任何人提出的不利於安全生產的各項事宜。

九、特殊工種安全生產職責

(一)電工

1、保障商廈水、電、氣、暖及中央空調、電梯等用電裝置使用完好、安全、正常。(以下統稱全部裝置)

2、負責商廈“全部裝置”的管理、檢查、維修、保養,確保安全運轉。

3、負責“全部裝置”日常工作運轉記錄,按裝置的使用特點、使用要求,分別制定出記錄表格、記錄流程、交接手續、定人定責。

4、建立健全“全部裝置”臺帳和卡片,記錄購置、使用到期時間及定期保養、維修起止日期。

5、負責制定“全部裝置”的操作規程,保證裝置操作人員嚴格按程式操作,不準違規操作。

6、負責擬定“全部裝置”維修、更新計劃並落實。

7、保障商廈正常用電,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維護供電裝置。

8、每年按要求參加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技能培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二)電梯操作工

1、熟練掌握電梯操作方法,能對電梯發生的異常情況採取正確的處理措施,保證電梯正常執行。

2、負責電梯內外的衛生保潔工作。

3、協助維修人員做好電梯的保養和修理工作,發現隱患及時彙報處理。

4、能按技術標準對電梯進行一般的維護保養。

5、做好電梯維護、修理記錄。

6、每年按要求參加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技能培訓,考核合格後,方能上崗。

十、從業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1、遵守本商廈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服從管理。

2、瞭解其工作崗位情況和周圍環境、防範措施及事故應急措施。

3、有權拒絕違反操作規程或存有安全隱患的操作。

4、對本商廈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建議,對存在的問題提意見。

5、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崗位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意識,增強防突發事件和應急處理能力。

6、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時,立即向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商廈負責人報告。

第四章 商廈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商廈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商廈總經理為商廈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安全保衛部主管為直接責任人,在總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各項安全生產具體工作。

2、針對各部門及崗位特點制定安全生產製度,責任落實到人。

3、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商廈各部門必須在各自工作範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負責。

4、安全生產人人有責,商廈每個職工都必須在自己崗位上認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職責,實現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安全生產投入保障制度

(一)費用的設立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財務相關規定,保證安全生產專項費用。

(二)費用的提取

按商廈內部確定的百分比提取。(百分比另行確定)

(三)費用的使用

安全生產費用專款專用,不得以其它理由挪作他用,經費支出主要用於:

1、職工的安全教育培訓;2、職工勞動保護用品的配備;3、安全設施、裝置的購置、維護、保養、更換;4、危險源監控和安全隱患整改;5、安全生產檢查;6、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應急救援器材、裝置的購置等。

(四)費用的管理

由財務部對安全生產資金進行統一管理,並根據年度安全生產計劃,做好資金的投入落實工作,確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時到位。

三、安全設施、裝置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一)消防儲水水箱

每週(7天)檢查一次,檢查內容:

1、水箱內水位必須保持在最高點。因自然損耗或其它原因缺水時,由安全保衛部當日值班人員負責向箱內注水,使之達到最高水位。

2、檢查水箱外觀。做到每日檢查,並在日常檢查記錄上填寫檢查情況。值班人員如發現有損傷、漏水等異常情況時,馬上報告安全保衛部部長,聯絡有關部門及時處理,值班人員負責填寫消防設施維修記錄。

(二)消防噴淋泵房

每日巡查,檢查內容:

1、泵房內管路有無漏水,鹼損等情況。察看管路壓力錶是否保持在規定水壓4kg壓力,補壓泵是否正常工作。檢視應急照明是否有效,並保持泵房內環境及裝置衛生、清潔。值班人員發現異常情況即刻報告安全保衛部部長及時安排處理,保證噴淋泵系統正常供水功能,值班人員負責填寫日檢記錄。

2、每月月初1—5號內由安全保衛部部長或隊長帶領全體保衛人員對噴淋泵進行一次檢試。檢試操作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式的規定進行,保證噴淋泵的良好效能,如實填寫裝置檢試記錄。

(三)樓內噴淋管網壓力錶

值班人員必須每日檢視一次,表壓標準為4kg,壓力上下不差0.5kg。壓力過高時到一樓管網末端(位置在一樓配電箱北側)放水減壓,放水時必須同時派人到泵房內觀察補壓泵情況,並通知監控室做消音復位的準備(因末端放水會使水流壓開警示報警),可先消音,待放水調壓完成後做消警復位處理。表壓低於4kg 時,馬上派人到泵房檢查補壓泵是否正常工作,同時檢查管網線路及閥門是否有漏水情況。查明原因後做修復處理,並檢查水箱水位,保證水量。同時,如實填寫日檢查表。

(四)火災控制器

1、控制器的主要部件執行完好。控制器指示燈正常工作時有指示。按鍵功能標註字跡清晰。能夠顯示當前火警部位的總數。能手動迴圈顯示火警部位(各樓層火災報警平面圖上牆)。不同訊號的區分要明顯。最先報警的部位顯示要直觀。匯流排制隔離器動做可靠,顯示清楚。列印功能正常,且能打印出月、日、時、分等資訊。

2、控制器的基本功能執行正常。自檢功能正常。故障報警功能正常,斷路、短路故障能夠指出部位。火災優先功能,即在故障報警期間有火災訊號時應報警。能夠處理、儲存和顯示來自各回路的狀態變化資訊。主、備電源能自動轉換。消音、復位功能應正常。能控制消防水泵的啟、停,並顯示水泵的工作狀態及故障狀態。能顯示報警閥的工作狀態。能顯示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狀態。

3、每月1—5號期間在非營業時間對樓內聲光報警檢試一次。值班操作人員必須做到自動—手動控制模式程式轉換,消警復位操作等技能準確、迅速無誤,保證訓練具備實戰的效果,並如實填寫記錄。

(五)消火栓

每月1—5號期間,利用早晨8:30—9:00值班保衛人員按實戰的要求演練一次消防水帶的鋪設、連線,並適時按實戰情況派人到工具廠泵房供水處做噴射撲救訓練,保證此訓練符合標準和要求,在訓練中同時檢驗消火栓閘門、水帶介面是否牢固,必須做到在使用時不出現脫扣、斷裂跑水,閘門鏽住打不開等現象,否則將追究安全保衛部責任。

(六)防盜監控主機日常維護及保養

1、保持機房清潔,無灰塵。

2、專人負責監控主機的操作。

3、開機後不要拍打、振動主機及相關裝置。

4、不要在主機及相關裝置和電源附近放置水及其他液體。

5、在室溫超過25度時要開啟機房的空調系統,使機房的溫度保持在20—25度之間。

6、主機應配備usp電源。

7、監控主機除作監控外,不允許進行其他任何工作,更不允許隨便刪除任何資料和程式。

8、主機機箱內應定期進行清潔,但不可移動任何板、卡。

9、如主機出現故障而不能使用,及時通知該裝置安裝廠家處理,不得私自拆裝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七)安全保衛部部長要帶領全體隊員熟練掌握消防裝置和防盜裝置使用技能,保證每月至少一次以上裝置操作演練,達到技術純熟,操作迅速、準確、無誤,保證商廈安全生產萬無一失。

(八)上述規定由商廈總經理和安全領導小組不定期抽查,如出現問題,追究安全保衛部部長責任。

四、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從商廈總經理到樓層員工,層層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

2、制定安全設施裝置管理、檢修、維修制度,商廈內所有設施裝置如:消防儲水水箱、消防噴淋泵房、噴淋管網壓力錶、火災控制器、消火栓及監控裝置主機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每日定期檢視,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並填寫當天的值班記錄。

3、制定重特大節日期間消防救援預案,成立消防預案救援小組,每個樓層都有救援小組成員,以防止節日期間由於客流量大所引起的各類事故,做到防微杜漸,確保商廈安全。

4、制定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制度,定期對新員工進行崗前培訓,對保衛人員進行專業知識、技能的培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5、制定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制度,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梯操作工、電工,每年定期接受安監部門的年檢、複審,使上崗合格率達100%。

6、制定詳細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一旦發生事故,按照制度規定執行。

7、電梯維修時,要在維修現場設圍欄,立警示牌,如:“電梯維修,顧客止步”等。

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省消防條例》。

2、商廈總經理負責總體消防安全工作。

3、安全保衛部負責日常消防安全及突發事件現場搶險指揮工作。遵循預防為主,搶險、救護、滅火、報警及時有效的戰略方針。

4、建立防火措施,設立防火標誌,配備消防器材,建立義務消防隊。

5、消防器材、裝置由安全保衛部管理,責任到人,定期檢查保養,保證器材處於良好狀態,非火警不得動用。發現器材丟失、損壞,要及時向總經理報告。

6、安全保衛部要做到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及時落實消防部門的整改通知,按照要求整改隱患,並將整改情況及時反饋,確保整改措施及時落實到位。

7、保衛人員分兩班晝夜24小時巡查,實行交接班記錄制度。

8、商廈所有員工上崗前,必須通過消防安全知識培訓,使商廈全體人員學會發現險情、報警、使用滅火器具和逃生等知識和技能。

9、安全保衛人員上崗前,要通過專業培訓,熟練掌握監控室內消防、防盜裝置的觀測及操作,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

10、商廈內禁止吸菸、燃明火,保證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暢通。

11、電氣線路的鋪設和電器裝置的安裝,必須符合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技術規範,必須統一由電工安裝、維修,電工要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禁止無電工資質人員上崗作業。

12、專職管電人員對商廈全部電路做到每月檢修一次,24小時電工值班,實行交接班記錄制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嚴格執行電管制度及消防用電規定。

13、煙花爆竹等危險物品不得帶入商廈。

14、建立火災等重特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六、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和管理制度

(一)勞動防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和防護用品

1、工作服由商廈統一定製、發放或更換。

2、防護用品由商廈根據部門、工作環境的需求統一發放。手套、毛巾、洗衣粉、肥皂等防護用品發給生產輔助人員和後勤人員使用;絕緣手套、絕緣鞋等發給電工人員使用;另外,商廈還備有雨鞋、雨衣等以備汛期使用。

(二)管理制度

1、工作服和其它勞保用品由商廈統一制定,辦公室負責統籌管理和發放。

2、商廈辦公室負責統一工服款式、顏色和標誌。

3、員工在工作中要按商廈要求著裝,妥善保管好工服,遺失者自費補購。

4、對於商廈發放的工作服和勞動用品,任何部門不能隨意更改,違者按商廈安全管理制度和條例執行。

七、安全生產逐級監察及事故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1、日常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要根據安全情況及年度工作重點,由安全保衛部確定監督檢查內容,制定監督檢查計劃,並監督開展安全生產檢查的實施。主要內容為:檢查各部門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相關法律、法規情況,重點加強對存在安全隱患的場所及需要重點檢查的崗位進行監督檢查。

2、聯合檢查:重要節假日,由安全保衛部、商管部、電工裝置部等部門開展安全生產聯合檢查。

3、安全生產專項整改:由專項整改部門協同安全保衛部對某一區域的安全生產進行整改。

4、各部門在工作中應加強安全隱患的排查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保衛部或上級領導報告。

八、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

(一)獎勵

1、為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經上級有關部門審查,有很大價值,被列為安全技術措施專案實施後,經實踐考核有效者;

2、為商廈和顧客挽回經濟損失的,給商廈帶來信譽的,給予表揚和獎勵;

3、及時發現制止違章和失誤操作並轉危為安的;

4、舉報事故經確認屬實者;

5、在安全生產專項活動及宣傳教育中成績顯著者。

(二)處罰

1、凡違章操作,不按操作規程工作者,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和處罰;

2、損壞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器材、安全標誌的,給予處罰;

3、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給予處罰;

4、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及在商廈內使用電熱水器、電熨斗的,經查處,給予批評和處罰。

(三)責任追究

1、對由於工作疏忽或玩忽職守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或引發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者,進行責任追究;

2、對造成重大安全生產事故負領導責任的,追究其領導責任。

九、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1、編制安全生產培訓教材,指定商廈負責安全生產管理的專職部門對商廈的全體從業人員進行分期、分批和定期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對新進店工作的員工進行基本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者方能上崗,確保每位從業人員懂得防火、防盜、防各類突發事件的安全生產知識。

2、定期聘請安全生產管理部門的專業人員對商廈全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教育。

3、嚴格遵守國家關於特種作業人員及安全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的規定,做好定期複訓工作。

4、安排相關人員按時參加安全管理部門舉辦的安全知識培訓。

5、聘請市公安局保安公司專業教官及安監局的專業人員對商廈安全保衛人員進行專門的專業技能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培訓。

十、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1、商廈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和電梯操作工。

2、特種作業人員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3、嚴格執行裝置維護、保養、檢修制度。

4、從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年滿十八週歲。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工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國中以上文化水平。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市安監局進行安全技術培訓,理論與實際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準獨立作業。

6、培訓已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必須按期進行復訓,複訓週期按市安監局的要求執行。凡到期拒絕複審者,操作證作廢,不得繼續作業。

7、對在安全生產和預防事故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特種作業人員,商廈將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獎勵。對違章作業或造成事故者,商廈有權給予處分。嚴重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崗位標準化操作制度

1、各部門必須制定崗位標準化操作規程、管理制度和措施。

2、特殊作業人員必須按著國家安全生產行業標準進行作業操作。

3、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應定期檢查各崗位的安區安全生產工作是否有違規行為。

4、設立專職人員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進行監督。

5、實行崗位標準化操作培訓制度,未經安全生產培訓的人員不準上崗。

十二、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每月由安全保衛部主管負責召開1—2次安全生產例會,若遇特殊情況和工作需要,可增加召開次數。

2、安全生產參會人員為各樓層、各部門負責人及安全小組成員。因工作原因不能參會的,需經經理批准,要求其它人蔘加的,經經理同意,辦公室負責通知。

3、安全生產會議要求參會人員做好會議記錄,負責向所在部門傳達會議精神。

4、通過安全生產會議檢查、督促各樓層安全生產工作進展情況,並針對商廈安全生產現實狀況,提出應對措施。

十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發生安全事故後,事故部門要在第一時間向商廈安全保衛部報告,安全保衛部立即告知商廈總經理,由商廈總經理向上級單位安監局和國資委報告。

事故報告應包括下列內容:

① 事故發生的時間、單位、地點及事故現場情況;

② 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人數)和直接經濟損失的初步估計;

③ 事故類別;

④ 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

⑤ 事故發生後採取的措施;

⑥ 事故報告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

⑦ 事故情況發生變化的,要及時續報;受傷人員受傷後30日內死亡的,及時補報。

2、事故發生後,商廈立即實施《重特大事故救援預案》,保護好事故現場,事故調查組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要做到下列事項:

① 瞭解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情況;

② 查明事故原因和性質;

③ 確定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④ 總結事故教訓,提出防止事故發生的措施建議;

⑤ 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十四、安全生產主管副職持證上崗制度

1、商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要求設立安全生產主管副職一職,並確保其持證上崗,按時參加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培訓;

2、瞭解和掌握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知識,有較強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

3、協助安全生產主管負責人組織學習、宣傳、貫徹、實施安全生產各項法律法規及相關檔案、決策和部署,並有定期向同級安監部門報告制度;

4、協助安全生產主管負責人建立健全、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並檢查和督促落實;

5、協助安全生產主管負責人組織制定商廈年度安全生產管理計劃,並督促落實;

6、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發現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落實整改;

7、協助制定應急救援預案,加強演練和指導落實;

8、組織實施員工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確保相關人員按要求持證上崗及商廈安全生產“三級教育”落實到位;

9、指導和督促商廈按國家規定發放勞動保護用品,監督從業人員按規定使用。

十五、電工操作規程

(一)電工安全操作規程

1、電氣操作人員應思想集中,電器線路在未經測電筆確定無電前,應一律視為“有電”,不可用手觸控,不可絕對相信絕緣體,應認為有電操作。

2、工作前應詳細檢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須的防護用品,以防工作時發生意外。

3、維修線路要採取必要的措施,在開關手把上或線路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電。

4、使用測電筆時要注意測試電壓範圍,禁止超出範圍使用,電工人員一般使用的電筆,只許在五百伏以下電壓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電線要處理好,帶電線頭包好,以防發生觸電。

6、所用導線及保險絲,其容量大小必須合乎規定標準,選擇開關時必須大於所控制裝置的總容量。

7、工作完畢後,必須拆除臨時地線,並檢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在工作現場。

8、檢查完工後,送電前必須認真檢查,看是否合乎要求並和有關人員聯絡好,方能送電。

9、發生火警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四氯化碳粉質滅火器或黃砂撲救,嚴禁用水撲救。

10、工作結束後,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儀表等隨之撤離,原有防護裝置隨時安裝好。

11、操作現場清理後,操作人員要親自檢查,如要送電試驗一定要和有關人員聯絡好,以免發生意外。

(二)變配電安全操作規程

ⅰ停送電操作順序

1、高壓隔離開關操作順序:

(1)斷電操作順序:

a、斷開低壓各分路空氣開關,隔離開關。

b、斷開低壓總開關。

c、斷開高壓油開關。

d、斷開高壓隔離開關。

(2)送電操作順序和斷電順序相反。

ⅱ低壓開關操作順序:

(1)斷電操作順序:

a、斷開低壓各分路空氣開關、隔離開關。

b、斷開低壓總開關。

(2)送電順序與斷電相反。

ⅲ倒閘操作規程

1、高壓雙電源使用者,作倒閘操作,必須事先與供電局聯絡,取得同意或接供電局通知後,按規定時間進行,不得私自隨意倒閘。

2、倒閘操作必須先送合空閒的一路,再停止原來一路,以免使用者受影響。

3、發生故障未查明原因,不得進行倒閘操作。

4、兩個倒閘開關,在每次操作後均應立即上鎖,同時掛警告自牌。

5、倒閘操作必須由二人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三)變配電裝置安全檢修規程

1、電工人員接到停電通知後,拉下有關刀閘開關,收下熔斷器。並在操作把手上加鎖,同時掛警告牌,對尚無停電的裝置周圍加放保護遮攔。

2、高低壓斷電後,在工作前必須首先進行驗電。

3、高壓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高壓等級的驗電器,驗電時,必須穿戴試驗合格的高壓絕緣手套,先在帶電裝置上試驗,確實好用後,方能用其進行驗電。

4、驗電工作應在施工裝置進出線兩側進行,規定室外配電裝置的驗電工作,應在乾燥天氣進行。

5、在驗明確實無電後,將施工裝置接地並將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來電、保護工作人員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應在施工裝置各可能送電的方面皆裝接地線,對於雙迴路供電單位,在檢修某一母線刀閘或隔離開關、負荷開關時,不但同時將兩母線刀閘拉開,而且應該施工刀閘兩端都同時掛接地線。

7、裝設接地線應先行接地,後掛接地線,拆接地線時其順序與此相反。

8、接地線應掛在工作人員隨時可見的地方,並在接地線處掛“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監護人應經常巡查接地線是否保持完好。

9、應特別強調的是,必須把施工裝置各方面的開關完全斷開,必須拉開刀閘或隔離開關,使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禁止在只經斷開油開關的裝置上工作,同時必須注意由低壓側經過變壓器高壓側反送電的可能。所以必須把與施工裝置有關的變壓器從高壓兩側同時斷開。

10、工作中如遇中間停頓後再復工時,應重新檢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後,方可重新開始工作。全部離開現場時,室內應上鎖,室外應派人看守。

十六、電梯安全操作規程

1、電梯操作人員必須經過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專業培訓,取得操作證後方能獨立操作;

2、開啟層門進入轎廂時,必須先檢查轎廂所在位置,確認在本層後,方可進入轎廂;

3、電梯正式使用前,應先將電梯上下試執行數次,檢查安全開關、應急報警等裝置無異常現象,方可投入使用;

4、電梯執行時,電梯操作人員應集中思想,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5、嚴格按電梯額定重量載人,嚴禁超載;

6、不允許裝運易燃、易爆品,如遇特殊情況需經有關部門批准,並採取安全保護措施後方可裝運。轎廂內嚴禁吸菸;

7、在等候乘客時操作者與其他人員不得站在轎門與層門之間,應站在轎廂內或層門外等候;

8、不得短接層門或轎門電器連鎖做正常執行。嚴禁在層門或轎門敞開的情況下,用檢修速度做正常行駛。轎廂未停穩不準開啟轎門;

9、電梯執行必須用手來操作按鈕開關,不準用身體或其他部位代替手,操作者應勸阻乘客在不能在轎廂內打鬧或靠在門上。

10、電梯在執行中嚴禁直接改變執行方向,如需改變必須在電梯停之後進行;

11、操作者在發現電梯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檢修,並協助檢修人員工作;

12、電梯使用完畢後,應將轎廂停在基站,並按電梯要求鎖好電梯。

十七、中央空調操作規程

(一)總則

1、本規定適用本商廈中央空調的正常開、關車。

2、值班人員應嚴格遵守規程,並應根據不同情況做相應、妥善的處理。

3、非工作人員不宜進機房,停機無人時應鎖門。

(二)準備工作(製冷)

1、製冷主機開機前首先檢查配電櫃各種保護設施及電壓是否正常,檢查完畢接通製冷主機電源開始預熱,時間為八小時以上。

2、冷卻水系統檢查貯水水量及補水是否正常。

(三)開機

1、首先開啟商廈內的送風系統。

2、開啟冷卻水迴圈系統。

3、冷卻水迴圈系統執行三十分鐘後開啟製冷主機。

(四)執行

1、按時準確抄錄《機組執行記錄表》。

2、每次抄表時,應檢查下列各項資料是否正常:

冷卻水泵的壓力

製冷機組的高、低壓

進水溫、出水溫

機組執行電流

3、觀察商廈內送風系統的執行是否正常,室內溫度的高低,並視情況隨時調整。

(五)關機

1、首先關閉製冷機組。

2、製冷機組關閉三十分鐘以後關閉冷卻水迴圈系統。

3、關閉室內送風系統

第五章 應急救援預案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規範我商廈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響應程式,及時有效地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災難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企業員工及顧客的生命和財產安全。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市國資為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結合我商廈實際,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凡商廈範圍內均適用。

(四)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中,把保障企業員工及顧客的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損失,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二、應急救援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組織體系

商廈應急救援組織體系由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應急救援隊伍組成。

1、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領導機構為林美商廈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指揮:黨支部書記、總經理

副總指揮:黨支部組織委員、副總經理

成 員:商廈所有管理人員

2、商廈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設在安全保衛部,具體承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管理工作。

辦公室主任:安全保衛部主管

副 主 任: 電工裝置部副主管、安全保衛部副主管

3、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商廈應急救援小組和社會力量。

(二)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1、負責掌握意外災害及突發事件的情況,並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

2、決定啟動、終止應急救援預案。

3、領導商廈應急救援辦公室工作。

4、協調與上級部門和市相關部門應急救援機構之間的聯絡。

(三)應急救援辦公室職責

1、承擔商廈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工作。

2、組織編制和管理商廈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

3、負責商廈員工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組織商廈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演習。

4、組織、協調、排程商廈應急救援小組及各部門的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5、承擔商廈應急救援指揮部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專業救援組職責

商廈應急救援實施機構分為6個小組,由各部門人員組成,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實施和協調工作。

1、通訊聯絡組:由廣播室和辦公室成員組成,負責與市110、119、120報警臺聯絡和與其他部門間的通訊聯絡、情況溝通、報告及資訊釋出,組長。

2、搶險救災組:由安全保衛部成員組成,負責現場疏散、搶救、保護、警戒,配合專業部門開展救援活動,組長。

3、後勤保障組:由電工裝置部成員組成,負責搶險救災物資的供應,電力、通訊等設施的搶修,組長李訓。

4、傷員救助組:由財務部成員和各經營部門經理組成,負責傷員的救助以及傷員家屬的聯絡、慰問等,組長張春娟。

5、善後處理組:由電工裝置部成員、安全保衛部及商管部主管組成。負責聯絡保險公司的賠付工作;調查事故原因、經過、傷亡、損失等情況;並寫出事故應急救援調查報告,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組長。

(五)組織體系框架描述

商廈應急救援指揮部

商廈應急救援辦公室

應急救援力量

通訊聯絡組

社會力量

搶險救災組

後勤保障組

善後處理組

三、預警預防機制

(一)資訊監測與報告

商廈應急救援指揮辦公室及時收集各部門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風險資訊。根據重大危險源資訊,對可能引發安全生產事故的重要資訊及時嚮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嚮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應急救援辦公室接到報告後,應當立即嚮應急救援指揮部報告,應急救援指揮部接到報告後,迅速向市國資委應急救援辦公室報告。

發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後,商廈指揮部要主動向市國資委應急救援指揮部、市政府有關部門提供與事故應急救援有關的資料,為研究制定救援方案提供參考。

(二)預警預防行動

1、預防行動

商廈情況簡介

商廈為商業流通型企業,地處繁華商業中心,營業樓共六層,一層經營金店、數碼、手機、小百,二、三、四層經營各種服飾,五樓為辦公區域,現有在崗員工170人左右。可能發生的安全事故型別為:火災﹑水災﹑觸電、人員踩踏、空氣傳播性疾病等。

日常預防工作

a商廈員工上崗前,必須通過安全教育、崗前培訓,掌握一定的報警、防護、救災、自救常識,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b商廈範圍內一律禁止吸菸。

c加強裝置和用電線路的維護和檢修。

d保持室內通風,搞好環境衛生,定期消毒。

e節假日客流量增大時,要加強經警巡查工作,及時疏導顧客,防止發生人員踩踏事故。

f在汛期來臨前,要對商廈所有房屋進行檢修及維護,清理所有的下水管道,使其暢通,每日閉店前,要將所有的門窗關好。

2、預警行動

商廈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接到可能導致安全生產事故的報告資訊後,按照應急預案及時研究確定應對方案,並指揮應急救援辦公室採取相應行動,密切關注事態進展情況,預防事故發生。在事態嚴重時,及時報告市國資委和安監局,並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林美商廈應急救援辦公室要認真分析事故的預警資訊。在事態特別嚴重的情況下,建議指揮部通過商廈內部廣播發布安全生產事故預警資訊。

四、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程式

在需要進行應急響應時,林美商廈應急救援辦公室應當採取下列響應程式:

1、啟動商廈應急救援預案並做好應急救援指揮工作。

2、按照應急預案的規定,協調組織商廈救援小組成員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及時向市國資委報告救援進展情況和其他有關資訊。

3、需要其他應急力量支援時,及時向市國資委提出申請。

4、其他必要的措施。

(二)通訊

商廈救援辦公室協調應急救援各方面的通訊聯絡,確保應急期間事故現場指揮的通訊通暢。

商廈應急救援隊伍通訊聯絡表

(三)指揮與協調

商廈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事故災難的具體情況,開展應急救援協調工作。各救援小組在接到事故資訊和指揮命令後,要立即趕赴現場,在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職責分工和處置規程,相互協作,共同實施搶險救援和緊急處置行動。

進入應急狀態後,商廈應急救援辦公室在市國資委的幫助下組織有關人員和專家運用指揮決策系統,迅速對災難資訊進行分析、評估,提出應急處置的方案和建議,供領導決策時參考。

(四)緊急處置

根據事態發展變化情況,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和各方意見的基礎上,決定應急處置方案和緊急處置措施,調派處置隊伍和專用裝置、物資等。

(五)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處置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程式和相關規定。應急救援辦公室根據需要負責具體協調,調集相應安全防護裝備。

(六)員工的安全防護

商廈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組織做好員工的安全防護工作,應急狀態下向員工統一發放安全防護用品,確定應急狀態下員工的疏散、撤離、安置的具體工作,做好治安管理工作。

(七)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商廈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組織調動商廈所在轄區內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根據需要,向市國資委申請其他必要的社會力量支援。

(八)事故現場檢測與評估

商廈應急指揮部適時成立事故現場檢測與評估小組,在市國資委的幫助下請有關專家或專業機構對事故進行綜合分析,並評價檢測資料,查詢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定現場搶救方案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市國資委和市安監局。

(九)新聞報道

商廈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事故資訊的釋出工作。發生重大事故後,預警資訊的釋出要做到及時、準確、全面,由商廈廣播室負責新聞輿論工作,確定釋出內容,用適當方式釋出新聞。

(十)應急結束

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經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後,終止實施本預案。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撤離現場。

五、後期處置

(一)善後處置

預案終止實施後,商廈應急救援辦公室要組織好善後處置工作,包括現場清理、員工安置、隱患整改等事項。儘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人及受影響的員工,儘快恢復正常營業秩序。

(二)保險

安全生產事故發生後,商管部負責及時聯絡保險機構,積極開展應急救援人員保險和受災人員、財產保險的受理、賠付工作。

(三)事故應急救援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預案終止實施後,商廈應急救援指揮部與善後處理小組一起分析總結應急救援的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建議,完成應急救援調查報告,上報市國資委。

五、保障措施

(一)通訊與資訊保障

商廈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企業建立完善統一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綜合資訊網路系統和安全生產事故災難報告系統;建立健全商廈救援力量、資源資訊數量庫;確保事故資訊系統與市國資委應急救援辦公室相聯接,保證資訊共享,為應急規劃和指揮決策提供文字、音像等基礎資訊。

(二)應急支援與裝備保障

1、現場支援與工程搶險保障

根據我商廈實際情況,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以備事故發生後使用。

2、應急隊伍保障

商廈組建和完善了應急救援隊伍,明確了各類應急響應的人員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處置任務。

3、交通運輸保障

本預案啟動後,商廈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救援需要及時與市國資委應急救援部聯絡,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確保救援物資、器材和人員的運送,滿足應急處置工作需要。

4、醫療衛生保障

商廈附近有市人民醫院、市管道局醫院、協和醫院、友誼醫院,事故發生後,如有人員傷亡,通訊聯絡組負責及時與醫院聯絡,及時救助傷員。

5、治安保障

事故發生後,商廈安全保衛部負責協助公安部門,做好事故現場治安管理工作,加強對重點場所、重要物資的防範保護,維護現場秩序,必要時及時疏散員工和顧客。

6、物資保障

商廈應急救援物資包括消防器材、用電安全防護器材和急救藥箱,詳見下表

商廈應急救援器材配置

序號

名 稱

負責人

職務

辦公電話

行動電話

住宅電話

1

應急救援指揮部

總經理

副總經理

2

通訊聯絡組

主管

主管

3

搶險救災組

主管

副主管

4

後勤保障組

主管

主管

電工

5

傷員搶救組

主管

會計

經理

經理

經理

經理

副經理

經理

店長

店長

店長

店長

店長

6

善後處理組

主管

主管

經理

7、經費保障

商廈確保應急搶險的各項資金。

8、社會動員保障

商廈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報請市國資委,動員必要的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並做好應急救援的協調保障工作。

(三)監督檢查

商廈應急救援辦公室對本預案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督導,各部門要予以密切配合和支援,並保障各項應急準備措施到位。

七、宣傳、培訓和演習

(一)公共資訊交流

商廈應急救援辦公室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導下,組織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事故的預防、避險、避災、自救、互救常識的宣傳工作。

(二)培訓

商廈應急救援辦公室積極組織、落實企業人員崗前培訓和各部門救援人員專業安全救援知識的培訓工作。

(三)演習

商廈根據自身特點,每年組織一次到兩次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演習,並做好演習工作的總結、上報工作,內容包括演習的場所、頻次、範圍、內容等。

八、附則

(一)預案管理與更新

根據應急救援相關法律、法規和實際應急救援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不斷修改和完善本預案,報上級主管部門後實施。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

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蹟之一的個人和部門,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防止或挽救事故有功,使商廈員工及顧客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

(3)對事故應急準備與相應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它特殊貢獻的。

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後果,商廈給予行政處分;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有關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規定履行職責的;

(2)隱瞞事故真實情況;

(3)拒不執行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在應急相應時臨陣脫逃的;

(4)盜竊、挪用、貪汙應急工作資金或物資的;

(5)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任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7)有其它對事故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

(三)預案解釋部門

本預案由商廈制定,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進行修訂,報市國資委稽核備案後實施。本預案由商廈安全保衛部負責解釋,聯絡電話:

(四)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xx年7月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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