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執行本崗位的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勞動保護用品,
2、認真執行崗位操作規程,推行標準化作業;
3、認真執行班長是班組安全第一責任人制度,落實好班長的安全責任,班長對班組的安全負有指導、督促、監督、檢查、考核的責任,輪值安全員協助班長抓好安全工作。
4、認真執行班組互保聯保,互保聯保人對自己的對子負責,在正常作業情況下,在場成員非互保聯保對自動結對。
5、執行好週五安全、工前五分鐘活動,保證時間、內容,並認真記錄,班長要提前備課,保證每一次活動都有收穫。
6、執行好“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好“生產必須安全,不安全不生產”的安全理念。各項操作、維護,作業,按相關安全規程執行,杜絕三違。
7、不斷深化、細化危險源預知預控活動,定期修訂。
8、班組成員如發生重大違法違紀現象,重傷以上安全事故,負主要責任的質量、裝置、汙染事故,否決本班組一切指標。
1、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上海市安全生產條例》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以及本企業的規章制度等,對所轄生產範圍工人的安全健康負責。
2、經常教育和檢查班組工人正確使用機器裝置、電氣裝置、工夾具、原材料、安全裝置、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等,注意機器裝置等處於良好狀態,並清除一切可能引起傷亡事故的因素。
3、督促檢查工作地點安全衛生,並保持成品、半成品、材料及廢料的合理放置,確保道路暢通。
4、對班組工人進行安全操作方法指導,並檢查其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情況。
5、有權拒絕任何人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並及時向上級報告。
6、負責對新進從業人員(包括實習、代培訓、外來人員)進行崗位安全教育。
7、如發生傷亡事故,立即報告,組織搶救,並保護現場,參與事故調查、分析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8、負責《安全承諾》落實到每個職工。
9、搞好生產裝置、安全裝置、消防設施、防護器材和急救器具的檢查維護工作,並能教會班組人員正確使用滅火器材。
1、為使管理單位、基層班組安全活動更有實效,真正達到幹部員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使班組安全活動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各單位、各車間開展的各項安全活動。
2、各管理單位負責組織本單位員工開展安全活動;班組長負責組織班組人員開展安全活動。
3、各管理單位每年12月制訂下年度活動計劃,並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交生產管理部安全組。每月30日前將月度活動計劃經單位負責人批准後交生產管理部安全組。
4、各管理單位安全活動每月組織1次,活動時間不少於2學時,並有負責人、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生產管理部安全組負責檢查管理處室、生產處室及兩分廠的安全活動。
5、企業負責人每季度至少參加1次班組安全活動,並在班組安全活動記錄上簽字。車間主任及管理人員每月至少參加2次班組安全活動,並在班組安全活動記錄上簽字。
6、班組安全活動每月不少於8次,每次活動時間不少於1學時;班組安全活動要有負責人、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
7、分廠安環處、車間安全員每月至少要抽查1次安全活動的記錄並簽字。
8、安全活動內容為:學習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上級安全有關檔案、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及安全技術知識、崗位安全技術練兵、各種基本功訓練等。
為做到物盡其用,減少浪費,加大回收復用和修舊利廢力度,讓職工真正明確浪費材料就是浪費了自己的工資收入,根據礦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每月底由班組長根據次月生產工作計劃安排向本單位管理人員或材料員提出所需各類材料和工器具計劃,並彙報當月班組材料庫存數量。
二、每天班前會前由班組長向本單位值班人員或材料員提出當班所需各類材料和工器具計劃。
三、嚴格按《作業規程》、《操作規程》、《安全規程》中規定的各類材料定、限額消耗指標組織施工,做到用料標準明確,數量清楚,先算後領,計劃用料,由過去的“用了算”變為“算著用”。
四、當班未使用完或需修復使用的材料及工器具必須交還到本單位材料員處,並在材料消耗登記表上簽名。特殊工種配發的各類工器具,在使用期內損壞或丟失一律照價賠償。
五、嚴格執行日考核、日核算。每天班後評工計分時把材料消耗及獎懲合併考核,凡屬個人操作失誤或有意損壞材料及工器具者,一律處罰落實到人頭。材料消耗成本做到日清月結,嚴格執行獎懲制度。
一、鋼筋房的末級配電箱和照明線一律由鋼筋班自負(空開漏電)。
二、現場上的廢鋼筋堆成一個地方,不能亂扔造成鋼筋房不清潔,如有違反每次處罰50-100元。
三、現場上用了的鋼筋,必須當天收回鋼筋房,如沒有回收每次處罰50-100元。
四、現場鋼筋工燒自己或其他別人家用的東西,沒有經過專案部同意,每次處罰100-200元。
五、鋼筋工在下料時,沒有做到節約,造成浪費,如管理人員發現每次處罰100-200元。
六、鋼筋工的機具在下班時沒有關掉電源或水,焊機在下雨時沒有遮蓋,每次處罰100-200元。
七、鋼筋工燒素焊時,藥粉兌鋸末和樁下的藥渣沒清理乾淨,每次處罰100-200元。
八、鋼筋工造成返工的鋼筋用不上,每次處罰200-300元(鋼筋材料另外算)。
九、發現架子上或現場有堆鋼筋的現場,每次處罰50-100元。
十、不準高空拋物,不服從管理人員安排或與管理人員講條件,每次處罰50-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