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文祕 > 規章制度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精選23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58W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1

1、氨車到達現場後,必須先進行靜電檢測,檢測合格後方可進行卸車操作。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精選23篇)

2、靜電接地報警儀使用時必須有可靠的接地,夾子必須接到氨車金屬部位,並保證可靠連線。

3、氨車卸車臂的管件連線部位必須用軟銅線跨接,確保接觸良好。

4、靜電接地報警儀使用完畢後,必須將線夾放入端子箱內,並關閉端子箱門。

5、卸車完畢後必須靜置十分鐘後方可拆下報警儀和卸車臂連線管。

6、定期檢查靜電接地報警儀電池,發現電量不足時,及時更換電池。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2

1、防化服每天檢查一次。

2、壓縮空氣罐每天檢查一次。

3、呼吸器每天檢查一次。

4、檢查內容包括空氣罐壓力、防化服完好性、防毒面具完好情況、吸附罐完好情況等。

5、對防化服、壓縮空氣罐、呼吸器進行編號,並進行標識,以便於區別。

6、建立防護用品的定期檢查情況記錄本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3

1、安全閥每年檢查一次,校驗更換;氨氣壓力錶每半年檢查一次,校驗更換;

2、噴淋系統每天檢查一次水壓,每週檢查一次加壓泵完好情況。

3、每月進行一次噴淋系統使用效果檢驗。

4、每週檢查一次靜電消除球接地情況。

5、每週進行一次靜電接地報警儀完好情況試驗。

6、將檢查情況在裝置巡檢記錄本上進行記錄。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4

1、對制氫液氨儲罐的`巡檢必須兩人同時進行。

2、裝置巡檢間隔為2小時。

3、巡檢人員必須在巡檢本上詳細記錄液氨儲罐液位、壓力和溫度。

4、在進行往中間儲罐充氨操作、儲罐排放積水操作等與液氨有關的裝置操作時必須兩人在場,一人操作,一人現場監督。

5、操作和液氨有關的裝置時,必須攜帶防毒面具在現場備用。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5

1、制氫車間操作人員進入車間前,必須消除人體靜電後,方可進入車間值班。

2、外來人員進入制氫車間必須先消除人體靜電,再進入車間。

3、檢修人員在對制氫裝置進行檢修作業時,必須先消除人體靜電,再開始進行檢修作業。

4、操作人員在進行切換純化器、啟動分解爐、中間儲罐充氨等裝置操作前必須先消除人體靜電,再進行有關裝置操作。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6

1、每天進行一次報警器聲光報警試驗。

2、每週清理一次報警探頭的灰塵,保持其靈敏性。

3、每月對液氨報警探頭和氫氣報警探頭進行一次點檢。

4、點檢方法為用液氨收集瓶收集部分液氨放置到距離報警探頭月30釐米處,讓其自然蒸發,檢視報警裝置報警情況。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7

1、各科室要加強對醫療裝置的管理工作,做到使用有專人,並定期維護保養,要求使用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懂效能會操作,非專門人員禁止操作。

2、醫療裝置要落實專人保管,如因失職損壞、丟失,除及時報告外要按價賠償損失,對使用年限已久,老化需報廢者,需經使用科室、裝置管理人員和院部討論後填寫報廢單,經院部批准方可執行。

3、各類醫療裝置出現故障需修理者,使用科室要及時向器械科報修,以免影響工作,需請廠家維修者,修理費科室要簽字證實並做為各科室的支出。

4、各種醫療儀器裝置和器械不能轉讓和外借,如遇特殊情況必須填寫申請,經業務院長審批方可執行。

5、院部有權根據全院情況調整各科醫療裝置。

6、儀器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裝置操作程式及維修軟體和硬碟格式化。使用儀器前,應判明其技術狀態確實良好,使用完畢,應將所有開關、手柄放在規定位置。

7、按照儀器裝置的環境要求做到無塵,溫度、溼度符合。保持儀器表面清潔,無灰塵、無汙垢。

8、凡是進入醫院的醫療器械(包括購買、試用、實驗、贈送、借用及臨床驗證等),必須報裝置處備案。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8

1、醫院所有醫療裝置必須建立檔案,檔案有醫院裝置科統一建立,並設專人專職管理。大型精密儀器裝置就萬元以上貴重裝置必須單獨建檔。

2、檔案資料必須完整,不得外借、遺失;有關科室需借閱時,應事先徵得有關領導同意。各科影印的資料應妥善保管,未徵得有關部門和領導同意不得外借。

3、儀器裝置檔案內容包括:科室申購報告、訂貨合同、發票影印件、出入庫憑證付聯、驗收記錄、產品樣本說明書、安裝除錯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零配件耗損及補充記錄以及其它有關的一切技術資料。

4、建立儀器裝置管理卡,作為建立管理帳的依據。一式二份,一份由使用科室儲存,作為清點和管理本科室儀器裝置的依據;一份存放在裝置檔案內。

5、保持檔案的完整,加強儀器裝置使用管理,對於每一件貴重精密儀器均設立一本儀器裝置使用維修記錄,每次換用新冊時,應將舊冊存入檔案。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9

1、凡是有醫療裝置的科室,要建立使用管理責任制,指定專人管理,認真檢查保養,保持儀器裝置處於良好狀態,隨時開機可用,並保證帳、卡、物相符。

2、新進儀器裝置在使用前要由裝置科負責驗收、除錯、安裝。有關科室專業人員進行操作培訓,使其瞭解儀器裝置的構造、效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維護方法後,方可獨立使用。儀器裝置的使用人員要嚴格按照儀器裝置的技術標準、說明書和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3、儀器裝置(包括說明書)必須保持完整無缺,即使破損失靈配件,未經裝置科檢驗不得任意丟棄。

4、凡屬臨床科室的儀器,科室間需調劑使用時,一定要經所屬科室科主任批准。

5、儀器裝置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須經院長批准,方可借出。

6、各種儀器裝置的說明書、線路圖等資料,按科技檔案由裝置科建立檔案,並負責保管。各科室需用時,應辦理借閱手續。有關科室如因操作、日常維護需經常使用的,可以影印副本。

7、儀器裝置屬於公用資產,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作為私有財產壟斷使用。對於使用率低或使用不當,儀器裝置未能充分發揮作用的,裝置科有權報告院長收回。

8、儀器用完後,應由管理人員或操作人員檢查、關機。若發現儀器損壞或發生故障,應立即查明原因和責任。如系違章操作所致,要立即報告醫務科和裝置科,視情節輕重進行賠償或進一步追究責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下儀器損壞,尚能修復,不致影響工作者,按一般事故處理。

(2)責任事故:未按操作規程操作,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而不能修復者,按責任事故處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責任心不強,玩忽職守造成萬元以上儀器損壞不能修復者,或雖能修復但裝置損失費在萬元以上者,按中的責任事故處理。

(4)無論何種事故發生後,都要立即組織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由醫療裝置科組織使用者和維修等有關人員參加。重大責任事故分析由院領導主持。

(5)事故分析會的主要內容是對事故原因、事故責任進行分析,總結經驗教訓及制定防範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責任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不受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不落實不放過。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10

第一章裝置管理

第一條:油庫裝置主要包括:油罐、輸油管線、輸油泵、卸油棧橋、各種輸配電裝置、自動化儀器儀表、通訊裝置、鍋爐、消防裝置及裝卸油裝置、油料配送運輸裝置等。

第二條:油庫裝置管理應貫徹“全員、全過程”的原則,實行裝置全過程的管理,按照油庫對裝置的要求,嚴格合理選購、正確使用和維護、科學檢修、有計劃有重點的對裝置進行更新改造。

第三條:建立裝置臺帳管理,每一裝置獨立設卡、帳,包括裝置編號、裝置名稱、型號規格、製造廠商、出廠日期、投入使用期、資金、折舊年限、使用地點。

第四條:建立裝置技術管理檔卡,包括原始依據、技術標準、產品合格證、使用證明書、裝置技術狀態記錄、檢查定期維護記錄等。

第二章裝置的檢查

第五條:油庫裝置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裝置自身運動和外界條件的作用,其技術狀態必然會發生變化,為了保持裝置的技術性能及安全運轉,必須堅持對裝置的檢查工作。

第六條:對裝置應堅持定期檢查、不定期檢查、專項檢查和巡迴檢查

第七條:按照《石油庫裝置檢修規程》(Q/SH039—014—88)的規定,對油庫裝置的檢查週期和檢查內容:

1、油罐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每兩個月對油罐至少進行一次專門外部檢查。

(2)檢查內容:各密封點、焊縫及罐體有無滲漏、油罐基礎及外形有無異常變化。

(3)罐壁、罐頂、進出口閥門、閥體及連線部位是否完好。

(4)立式油罐每3—5年結合清罐進行一次灌內部全面檢查。

2、輸油管線的檢查及週期(包括棧橋集油管線)

(1)每月對管線外表進行一次全面性檢查。

(2)檢查內容:管線連線部位(法蘭、絲扣、焊接等)有無裂縫、滲漏。管線支座及管線本身有無異常震動和變形。

(3)根據季節變化對管線進行防凍、凍脹及防洪處理。

3、閥門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閥門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閥門的啟用是否正常,閥杆密封及法蘭墊片靜密封是否滲漏。

(3)平日常開常閉閥門、閥杆等部位的潤滑。

4、各種油泵、真空泵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軸承溫度、吸排壓力、滲漏、潤滑、震動和噪音。

(3)每季檢查軸承盒裡的潤滑油有無變質,軸承在圓周方向的間隙,泵殼內部的腐蝕情況,工作壓力情況。

5、裝卸油裝置(鐵路、棧橋、鶴管、流量計)

(1)鐵路專用線的維護保養由趙礦鐵路運輸部門遵照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2)棧橋、欄杆、扶梯、吸油鶴管、基座應牢固,油漆完好無腐蝕。

(3)鶴管的檢查週期每月不少於一次。

(4)流量計每半年校驗、檢修、調整一次,每日檢查運轉是否正常,有無異音及滲漏。

6、變壓器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變壓器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

①變壓器執行的電壓,電流,有無滲漏,油枕內的油色、油溫、油高、油位、有無雜質。

②變壓器執行機制的.聲音是否加大。套管是否清潔,有無裂痕及放電痕跡。

③母線、電位、連線點有無異常。

④變壓器的門窗是否完好,房屋有無滲漏雨、通風照明是否適宜,衛生環境是否整潔。

7、配電裝置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配電裝置不停電的外部檢查每班兩次。

(2)檢查內容:檢視母線及供電裝置導電部分執行是否正常,檢視絕緣子、測量儀表和繼電保護的執行狀況。

(3)電氣測量儀表、繼電保護裝置每年檢查一次。

①檢查儀表和繼電保護裝置內部有無鏽蝕、遊絲是否平整及內部灰塵。

②檢查開關的消弧室,靜動觸頭,接地線及操作機構等。

8、輸配電線路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架空線及電纜線路每月巡檢一次,每年雷雨季節前應做一次詳細的檢查及漏電防雷測試,遇有雷雨大風天應加強巡視,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修復。檢查內容:架空線電杆是否傾斜、斷裂、腐爛、下陷,橫擔絕緣子是否拉壞、歪斜,樹枝、鳥窩及附近的易燃雜物。

(2)電纜線路每月巡視一次。

檢查內容:埋地電纜有無挖掘,或路標誌有無移動,顯露路經附近有無堆積笨重物體或有無腐蝕性排洩物,及時清除以防線路受損腐蝕。

(3)室內線路每半年檢查一次。

檢查內容:有無過載現象,保險絲是否合格,線路有無移動損傷,絕緣是否良好,接地電阻應符合規定,線路周圍環境清潔。

9、防爆電氣裝置及電機的檢查內容和週期。

(1)防爆電氣裝置及電機每半年檢查一次。

檢查內容:外殼有無裂痕、變形、緊固見是否齊全、緊固,進出線裝置密封是否良好,保護裝置是否完整、正確、可靠。

(2)電機檢查內容:絕緣、潤滑、隔爆是否合格,符合規定要求。

10、風機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風機每月至少檢查一次。

(2)檢查內容:檢查電機輸入功率,吸入、排出壓力、震動、噪音、潤滑、軸承,密封等,轉動部位的運轉情況及腐蝕情況。

11、消防設施及滅火器的檢查內容及週期。

(1)日常檢查和定期檢查

日常檢查:外觀整潔,有無滲漏鏽蝕,存放地點、溫度是否合適,消防管道是否有腐蝕損壞,有無漏水和損壞,各關節、閥門是否靈活,有無損壞現象。

(2)定期檢查:每逢大型節假日及換節時令定期檢查。檢查內容:消防管線、閥門、滅火器桶的強度試壓,藥品的合格失效、定期更換,各種消防器材的合理配備。

第三章裝置的維護、維修管理

第八條:油庫的裝置維修有計劃地組織實施,裝置維修組織與管理是油庫作業、技術、財務計劃的主要組成部分。第九條:油庫的裝置維修按時間進度及裝置使用情況,可分為年度維修、季度維修、月份維修,制定計劃,詳細安排。第十條:對裝置維修好壞、效果有評定、有考核、有記錄,實施維修情況記錄、故障記錄、維修記錄、潤滑記錄、裝置完好記錄,均在裝置管理臺帳之中。

第四章裝置的腐蝕及防腐措施

第十一條:油庫的裝置、金屬油罐、管線等受油品及大氣腐蝕而發生漏油、漏氣或漏電事故,必須加強裝置、油罐、管線的防腐措施。

第十二條:為達到防腐目的,必須選擇合適的防腐塗料,其效能、特點要符合油庫的要求。

第十三條:金屬表面防腐目前仍是手工法除鏽塗油防腐,塗抹厚度要達要求。油罐的防腐是清除罐底,應嚴格遵守清洗規程,保證安全。

一、認真執行煤礦“三大規程”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令、規定和要求。做好電氣裝置的安裝、檢修工作,對所分管的電氣裝置的合理安全執行負責。

二、認真做好電氣裝置的檢修、安裝工作,嚴格按規程施工,保證質量,保證臺臺裝置符合完好標準。

三、自覺管好、維護好分管裝置和供電線路,做到裝置安裝使用二臺成片、三臺成線,電纜吊掛符合電纜管理規定。

四、承包範圍內的電氣裝置完好率達到90%以上,小型電氣合格率達95%以上,消滅失爆。

五、井下供電做到“三無”、“四有”、“二齊”、“三全”、“三堅持”。

六、加強採掘電氣裝置管理,做到安裝拆除,有記載,維護、執行有記錄,供電線路、裝置有圖表,三大保護有資料、記錄,合理準確。

七、定期檢查、校驗、測定有關技術資料,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杜絕“三違”。

八、重大檢修、安裝工程必須有專項設計和施工安全技術措施,並經審批、傳達後方可工作。

九、按時完成生產任務,堅持增產節約、降低材料、電力消耗,認真做好拆除、回收、修舊利廢工作。

十、杜絕“三違”。積極參加安全學習和業務技術培訓,提高自我保安能力和業務水平,消滅重大電氣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

1、承租單位如租用出租單位的特種裝置,必須與出租單位簽訂租賃協議,承租單位一經使用,就確認完好。

2、承租單位使用的特種裝置,必須符合國家對特種裝置使用安全規定要求,並取得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安全合格證、使用許可證和年度檢驗合格證,方可投入使用。

3、承租單位在入駐時,應將有關使用特種裝置的情況,如實向出租單位辦理登記手續。

4、承租單位使用的特種裝置,應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加強對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做到按月檢查確保裝置的安全正常運轉,並按規定對安全附件進行檢測,取得檢測合格證後方可使用。

5、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合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做到按期複訓。

1、裝置進場前實行檢驗制度:每臺裝置進場均需提供本臺裝置出廠合格證(在有效期內)或檢測、檢驗證明,各工區必須組織有經驗的管理人員對進場裝置進行檢查並認真填寫“進場機械裝置驗收記錄”,對不滿足使用、有安全隱患的裝置堅決給予清退出場。

2、實行裝置登記制度:對每臺進場裝置均登記並做好臺賬。調配裝置做好折舊記錄,租賃裝置做好租金支付記錄。

3、實行操作人員崗前培訓制度:裝置進場對其操作人員進行裝置安全施工的培訓工作,主要是安全操作,機械保養、故障識別、施工現場的互相協調、統一指揮、高壓線路周邊的機械操作等,培訓後頒發培訓合格上崗證,不合格的操作人員堅決給予清退。

4、特種裝置管理制度:如起重裝置、鍋爐等,須經過常州、無錫兩地特種裝置檢驗研究院安檢合格後方可使用。

5、制定裝置操作規程,完全按操作規程使用裝置。每臺裝置均在明顯位置設立此裝置的操作規程,挖機、剷車等可掛在駕駛室內,便於司機學習掌握。並定期對操作人員檢查對不熟悉操作規程的操作人員培訓。

6、實行執證上崗制度:所有大型裝置的操作人員均執證上崗,上崗證必須是國家權威部門頒發的、在有效期內的證件,同時操作證上的機械和實際的操作的機械應相符。

7、實行維修保養制度:每一臺裝置的操作人員詳細填寫《裝置維修保養記錄》和《司機交接班記錄》將裝置的管理責任到人,增強裝置管理的可追溯性,避免了由於相互推委造成的安全事故。

8、實行機械裝置施工前安全檢查制度:根據機械裝置隱含或表現出的異常磨損、裂痕、變形、斷裂等情況,聯絡機械裝置的結構、工作原理判斷出裝置的安全隱患,及時給予正確、有效的處理,使其更趨合理有效並可安全施工。

9、既有線施工裝置移位實施方式:當裝置移動時鬆開固定在地錨上的纜風繩,鬆開纜風繩一米後固定,裝置可移動一米,如此類推(此項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而定,但不可無纜風繩固定而移動裝置)。裝置移動到指定位置後在重新進行加固纜風繩。裝置移位應有工區副職以上領導在場,並做好記錄。

10、每臺大型機械裝置工區必須和操作人員簽訂“裝置包保責任狀”。對裝置維修保養、安全使用等落實到個人

11、每臺大型機械裝置均噴塗“中國鐵建”字樣及標識,並做好裝置編號,便於管理。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11

隨著我廠受電範圍的不斷擴大,近期籌建處安質部和監理公司安全監理對已受電並移交代保管的配電室進行了幾次檢查,檢查中發現在配電室安全管理上存在以下問題:

1、gis室在借用一把鑰匙的情況下即可自由進入其他配電室;gis室外變電所圍欄大門未加鎖,人員可自由出入。

2、多門設定的配電室門鑰匙數量較多,借用管理混亂,造成鑰匙借出後配電室門未閉鎖時無關人員私自進入易發生不安全事件,並且責任落實困難。

3、鑰匙借用後未按《裝置代保管期間配電室管理制度》的規定及時歸還或歸還後未及時登記簽名。

這些問題給配電室的安全管理造成很大隱患,因此根據目前現場的實際情況,為了便於對配電室的安全管理,防止不安全事件的發生,在《裝置代保管期間配電室管理制度》的基礎上,針對以上問題制定以下配電室安全管理制度的補充規定:

1、生產準備部應將gis室通往網控繼電保護室的門及網控繼電保護室至網控mcc室的門閉鎖好,避免借用一把鑰匙後可以自由進出其他配電室;gis室外變電所圍欄入口大門應加鎖管理,出入也應履行鑰匙借用手續。

2、生產準備部認真核查已實行代保管的配電室各門的鑰匙數量,檢查有無缺失,如有缺失的應立即換鎖。要求各配電室每個門只保留2把鑰匙(大串鑰匙除外),其他多餘的'鑰匙一律收回統一保管,不允許再外借。

3、多門設定的配電室,原則上只允許一個門的鑰匙可以外借,具體哪個門由生產準備部根據現場實際情況確定,只有在特殊和緊急情況下,才可借出其他門的鑰匙,並在登記本上註明原因。

4、借用鑰匙的人員必須持有工作票或工作聯絡單且鑰匙只能借給工作負責人,並按要求履行鑰匙借用制度。對無工作票或工作聯絡單情況下需要短時進入配電室時,必須由當值值班負責人許可,並指派當值值班人員陪同,離開配電室時由當值值班人員負責將門鎖好後離開。

5、工作負責人帶領工作班成員工作時原則上只能通過確定的門進、出配電室,嚴禁在配電室內部私自開啟配電室其他的門,只有在緊急情況下才可通過其他的門逃生。

6、所有人員進、出配電室時必須隨手將門鎖好,防止無關人員私自進入。工作間斷、轉移或終結前,由工作負責人負責檢查配電室各門已閉鎖好後才能離開配電室。如配電室內有幾個單位同時工作時,則由最後離開的工作班工作負責人檢查配電室各門已閉鎖好後才能離開配電室。工作結束後,工作許可人到工作現場辦理工作終結手續,由工作許可人負責檢查配電室各門已閉鎖好後,將工作負責人借用的鑰匙收回,會同工作負責人一起辦理鑰匙歸還手續。

7、隨著受電範圍的增大,生產準備部值班人員應認真落實《裝置代保管期間配電室管理制度》,加強對配電室的巡視和安全管理,防止由於制度落實不到位或管理上疏忽造成不安全事件的發生。籌建處安質部及監理公司安全監理將不定期對配電室管理制度的落實及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抽查,發現違反規定者除按《裝置代保管期間配電室管理制度》規定給予責任者考核外,還要視情節輕重追加考核或株連考核責任人所在班組或單位,望各相關單位人員認真執行有關制度和規定,保證裝置代保管期間安裝、除錯工作安全有序的進行。

8、本補充規定由華能大慶熱電廠籌建處安質部制定,由安質部負責解釋。本補充規定自下發之日施行,本規定涉及多家單位和部門,要求各有關單位認真組織相關人員學習並做好落實。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12

第一條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管理工作,防止國有資產的無形流失,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裝置報廢工作屬裝置基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納入年終裝置管理工作考評範疇。

第一章裝置報廢標準

第三條凡是運輸裝置使用10年,施工機械使用14年,無繼續使用價值,並且提足折舊,可以申請報廢。裝置報廢后不準繼續使用。

第四條對於未達到使用年限,而屬於下列情況之一的裝置,可以申請報廢。

(一)經有資質部門檢測,大修後技術性能不能滿足生產要求。

(二)裝置老化,技術性能落後,耗能高,效率低,經濟效益差。

(三)大修後雖可恢復精度,但不如更新經濟。

(四)嚴重汙染環境,危害人身安全與健康,進行改造又不經濟。

(五)因災害、事故、生產任務變更、本單位不適用其它單位也不需要,及其它原因應當淘汰的裝置。

第五條凡屬報廢裝置,未提足折舊的,應一次性提清。

第六條A類、B類裝置要有完備的技術檔案,無檔案或檔案主要內容不全,不予報廢,無實物的裝置不予報廢。

第二章裝置報廢程式

第七條裝置報廢工作一般在每年十月進行。

第八條裝置使用單位在每年九月份對擬報廢裝置進行技術普查,初步確定報廢物件。

第九條初步確定報廢裝置物件後,在九月底前報本單位機械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和“固定資產報廢明細表”,上報總公司資產部。

第十條總公司資產部、財務部門和基層有經驗的人員組成三結合鑑定小組,現場對擬報廢裝置進行鑑定,填寫鑑定意見。提交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

第十一條總公司經理辦公會討論同意報廢的裝置,由總公司資產部形成“總公司年度裝置報廢申請”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二條上級主管部門批覆同意報廢后,憑總公司批准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裝置方可報廢消帳。

第三章報廢裝置的處置

第十四條報廢裝置除尚可利用的部件外,一律交國營物資回收部門回收。

第十五條裝置的報廢處置,由總公司資產部歸口承辦,基層單位無權私自處置批准報廢的裝置。貨款按財務規定入總公司財務,各單位自購裝置報廢處置後的殘值,由總公司財務足額返還裝置所屬單位。

第十六條由於特殊原因,裝置雖已批覆報廢,但未處置,使用單位建立臺帳,由專人負責管理。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13

1目的

為了加強對我公司裝置、設施驗收過程的管理,確保裝置驗收工作合理、高效的開展,特制訂本制度。

2範圍

凡我公司所有生產裝置和設施均適用本制度。

3驗收的內容及標準:

3.1裝置外觀、包裝情況、裝置名稱、型號規格、數量等是否符合要求。

3.2裝箱清單是否與實物相符,以及其他資料是否齊全,有無缺損。

4裝置驗收:

4.1裝置到達物資庫或現場後,裝置部應及時通知車間相關人員聯合裝置採購人員參加裝置的開箱驗收。

4.2車間人員接到通知後,應及時到指定地點進行驗收。首先檢查裝置包裝情況,確認裝置包裝完整無損的情況下即可開箱驗收。開箱後依據裝箱單明細逐件核對裝置的合格證、產品說明書等技術資料,如發現資料短缺,應由裝置採購部負責追回。

4.3若在驗收過程中發現裝置破損、生鏽、變形等外觀質量不合格時,驗收人員應暫停驗收,並責成裝置採購部門督促裝置供貨公司家返修或更換。返修或更換後再行驗收。

4.4開箱裝置驗收合格後,裝置採購人員填寫裝置入庫驗收單,由參與驗收人員簽字確認。

4.5對於裝置完成安裝進入除錯階段後,車間人員對除錯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報與裝置部,由裝置部聯絡裝置採購部門督促裝置供貨公司家及時進行返修,直至符合質量要求為止。對無法現場返修的`供貨公司家應予以更換。

4.6若裝置在質保期中出現問題,由裝置部聯絡採購部門督促公司家直至解決。

4.7對進公司裝置中的安全裝置在驗收中必須註明完好與否,並要所有人員進行確認。

4.8對有關安全、裝置、設施的驗收要求有安監部門人員參加並建檔。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14

1.目的

為保證生產裝置的正常使用,及時消除裝置所存在的安全隱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相關安全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機械裝置的維修保養。

3.管理職責

3.1 維修技術人員要高度重視並認真做好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

3.2 安全主任負責監督檢查裝置/設施維修保養的落實情況。

3.3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本制度的執行。

4.工作內容

4.1裝置的採購

4.1.1裝置應到具有相應資質的生產單位進行採購,並要求其提供該單位的資質證明覆印件。

4.1.2安全主任和申購部門負責所購裝置的驗收工作,除檢查供應商的相應資質處,還必須檢查所購裝置的“三證一書”,即質量合格證,安全鑑定證,生產許可證和使用說明書。

4.2裝置的使用管理

4.2.1各部門需增置的裝置經批准購買後,須報管理部裝置科備案。

4.2.2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裝置的型別建立臺帳,做好公司生產裝置編號。

4.2.3所有裝置的相關資料統一由裝置管理部保管(使用說明書,裝置圖紙及技術檔案等)。

4.2.4新裝置投產使用前,必須經過安全專業人員的風險評估,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4.2.5 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所有新購裝置安全操作規程的編制,並張貼於裝置的醒目位置。

4.2.6裝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崗前培訓與實際操作,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4.2.7各部門應全力協助管理部裝置科對裝置進行管理,監督、指導本部門裝置操作人員的正確使用與維護。

4.2.8操作人員每天上崗作業前必須認真檢查裝置的安全防護裝置、啟動和緊急停止開關的有效情況。

4.3裝置的維修

4.3.1 維修人員必須具備從事本工作的專業技能,在維修作業前應首先應切斷電源、電源開關上鎖、掛上“停機檢修牌”等,在確定安全後方可進行檢修作業。

4.3.2 如生產過程中裝置出現故障,必須遵從“先維修、後使用”的原則,應立即停機並上報班組長,嚴禁私自維修或裝置帶病執行。

4.3.3 裝置發生故障後,使用部門應填寫《裝置維修申請單》交維修負責人,由維修負責人安排專業技術人員及時維修或聘請外修(公司無力維修的情況下)。

4.3.4 接到《裝置維修申請單》後,維修人員應當及時趕往故障裝置現場,核實故障後懸掛故障維修標誌。

4.3.5維修裝置時必須先關閉電源後上鎖,並掛上“有人維修,請勿合閘”安全警示標誌,鑰匙只能有一把,由維修人員本人保管,防止他人誤動電源開關,導致意外事故的發生。

4.3.6如裝置故障比較複雜,管理部裝置科無力維修,需通知裝置代理商送廠外維修時,填寫《裝置外修申請表》,並負責跟蹤維修情況。

4.3.7如當天不能維修完畢的機器,應做好相應的現場保護措施,並做好交接手續。

4.3.8裝置維修如需進行電焊或其它明火工序,維修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動火作業管理規定》的內容與要求來執行。

4.3.9故障裝置修好後,維修人員應通知使用部門負責人對裝置的安全狀況進行驗收,待試機正常後,由部門負責人在“維修申請單”上簽字確認,方可離去。

4.4裝置的保養

4.4.1本廠需要保養的裝置設施有:注塑機、銑床、電火花、車床、線切割、衝壓機、噴油線等。具體詳見《裝置、設施清單》。

4.4.2安全主任負責組織相關技術人員對本廠所有需要保養的裝置設施進行年度維護保養。

4.4.3各部門操作人員負責所操作機械裝置的.日常點檢工作。

4.4.4管理部裝置科應根據公司各裝置的特性,制定具有實效性、針對性的《日常點檢表》,即制定出檢查的部位(巡檢點)、內容(檢查什麼)、正常執行的引數標準等(允許值)。

4.4.5操作人員根據《日常點檢表》的內容與要求,每天上班前對裝置逐項進行檢查,並做好相關點檢記錄。如發現異常,應立即報告班組長或專業維修人員,嚴禁私自處理。

4.4.6每天上班前、下班後操作人員必須對所操作的機械裝置進行清潔。

4.4.7管理部裝置科應根據公司各裝置的特性,制訂年度《裝置維護保養計劃表》交安全主任負責稽核、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後實施。

4.4.8班組長應定期對裝置的零部件進行緊固,避免零部件鬆動、振動、滑動、脫落而造成的裝置故障,每月至少一次。

4.4.9 管理部裝置科應組織相關專業人員對裝置的薄弱部位經常進行檢查及保養,次數可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但每月不能少於一次,並做好檢查保養記錄。

4.4.10 根據裝置的實際情況,維修技術人員應安排專業人員定期拆卸裝置的重要部件,進行擦拭防止其老化;檢查、調整各部件配合間隙,緊固鬆動部位,更換個別易損零件。

4.4.11 管理部裝置科應根據裝置內的油質狀況,安排專人定期更換或是新增。

4.4.12 管理部裝置科應在每年年底安排維修技術人員清洗或更換裝置的電機軸承、測量絕緣電阻;檢查、測定裝置的主要精度和相關引數;並做好相關記錄。

4.4.13特種裝置的維護保養應找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如電動葫蘆等),安全主任負責監督實施;如專業維護保養人員在保養過程中發現存在安全問題,提出更換零部件,安全主任應立即停止該裝置的運作,並以書面形式上報,經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審批簽名後,及時要求專業人員維修或更換。

4.5裝置的淘汰

4.5.1裝置年久陳舊不適應工作需要或無再使用價值,使用部門應申請報廢。

4.5.2國家或行業規定需要淘汰的裝置,由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強制報廢。

4.5.3裝置己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經正常磨損後達不到要求,使用部門應申請報廢。

4.5.4裝置發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無法修復或修復成本過高, 使用部門應申請報廢。

5、附則

5.1未嚴格執行本制度者,將按照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的相關標準進行處罰。

5.2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實施,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標準、規範執行。

6.相關記錄

6.1《裝置日常點檢表》

6.2《裝置維修申請表》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15

為保證生產設施的執行、檢修理、拆除和報廢過程的平安,確保燒結廠平安生產,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使用於燒結廠內全部生產設施的拆除和報廢管理。

  一、職責

1、機動科負責對生產設施執行、檢修理、拆除和報廢方面的平安管理。

2、生產設施的檢修理、拆除和報廢由機動科負責。專案負責人應對檢修、拆除和報廢平安工作負全面責任,並指定專人負責囫圇作業過程的平安工作。

3、平安監督科、機動科負責對該制度執行狀況舉行抽查。

  二、生產設施的平安拆除和報廢管理

1、拆除工程施工前,拆除部門應當對拆除裝置的現狀舉行具體調查,編制拆除計劃,落實控制風險,經聯合簽字批准偶,方可施工。較容易的拆除工作,也要制定切合實際的平安措施。

2、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需在工程負責人的統一領導下和監督下舉行。

3、拆除工程在施工前,應將電線、水、供熱裝置等相銜接部分切斷。

4、生產裝置中若有易燃、易爆等危急化學品介質的,應先清洗整潔,經化驗分析驗收合格後方可動火拆除。

5、從事拆除工作的時候,應當有腳手架或者其它穩固的結構部分方可操作。

6、拆除和報廢生產裝置時,由機動科現場確認後簽署看法,報倉領導批示,報批後辦理報廢。

7、如發覺特種裝置存在嚴峻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或者超過平安技術規範規定的使用年限,使用部門應準時按相關規定予以報廢。由公司向原記下的特種裝置平安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裝置的登出。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16

為了規範生產設施拆除和報廢管理,保證作業過程安全,避免報廢設施可能產生的職業危害,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由於工藝改造或裝置設施達不到使用要求,需要拆除的建、構築物、生產裝置及管線的管理工作。

一、基本原則:生產設施裝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請報廢、拆除。

1、屬於國家發改委頒佈淘汰落後的機電產品。

2、經質量技術監督局鑑定為不合格、報廢的機電產品。

3、屬於生產技術改造,達不到生產工藝要求的機電產品。

4、屬於生產工藝改變,長期閒置未用的機電產品。

5、該裝置不能滿足現階段生產要求和工藝技術。

6、該裝置自身缺陷,未達到設計和使用要求。

7生產設施建設中設計改變而變更裝置。

8、不適合生產停用的建築物。

二、程式:

1、使用單位填寫《固定資產閒置、報廢申請表》(申請表見附錄).向裝置管理部門提出申請。

2、裝置管理部門應當在一個星期內匯同財務部等相關部門或人員對提出報廢的裝置、設施進行評審,在《固定資產閒置、報廢申請表》形成處理意見,報主管領導批示。

3、裝置管理部門接領到批示,在二個工作日內將領導批示意見傳達到參與評審部門或人員,組織拆除工作,並對施工過程進行監督管理。

  三、職責

1、使用單位的職責:

提出需要拆除的建、構築物、生產裝置和裝置及管線申請表。

配合相關部門研究制定拆除方案。進行風險評估,針對存在的風險擬定事故救援預案。

對全部待拆除的'建構築物、構築物及化工裝置的周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完成轉料、排壓、清洗等準備工作。

通知生產部進行檢查是否具備拆除條件;並負責還有利用價值的拆除裝置的維護保養工作。

2、施工單位的職責:

制定拆除方案,按照拆除方案向施工人員現場交底,重點是安全工作。

落實具體任務和安全措施、向生產部申請辦理相關拆除手續(如動火、動土證等),實施生產裝置和裝置及管線的拆除的具體工

作。

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

3、裝置管理部門職責:

組織有關部門或人員評審需要拆除的建、構築物、生產裝置和裝置及管線;

負責與領導、相關部門的工作對接;

對拆除工程進行風險評估,擬定的風險事故救援預案。

出具、批准動火證等各種工作票據。

對拆除施工現場進行監督管理。

特種裝置報廢除按程式辦理相關手續後,還應在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該裝置的登出登記手續。

指定拆除裝置(裝置)的存放位置。建立拆除裝置(裝置)的明細臺賬。

及時處理、處置、保管好拆除的裝置(裝置)及附件。

4、財務部職責:

對拆除裝置(裝置)及時做好財務處理,向上級主管單位上報需報廢拆除裝置(裝置)申請;

及時辦理拆除裝置(裝置)的固定資產轉移手續;需報廢的裝置的報廢手續,經批准,登出固定資產。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17

備管理制度

1、按規定必須攜帶瓦斯便攜儀的下井人員,必須攜帶瓦斯便攜儀,嚴禁不攜帶或多攜帶入井。

2、攜帶瓦斯便攜儀的下井人員,在領取裝置時要檢查裝置是否正常,如發現電量不足,示數錯誤,示數不全時與維護人員聯絡,換瓦斯便攜儀或更換便攜儀電池。

3、井下工作人員嚴禁更換、隨意拆卸瓦斯便攜儀,若有問題,及時與維護人員聯絡更換瓦斯便攜儀。

4、井口檢身人員,必須對下井人員有關人員是否攜帶瓦斯便攜儀進行檢查。

5、井上監測監控人員負責監視系統裝置的執行和監測資料變化情況,對資訊出現異常或裝置報警時,立即通知維護人員,並做好中心站執行日誌,相關人員查明原因向有關負責人彙報。

6、專業維護人員定期對監測監控裝置進行巡視和檢查,發現故障及時排查。

7、各單位或監測人員發現監測裝置有異常情況要及時向有關單位彙報並核實。

8、各有關區隊要加強管轄區域內所安設的監測監控裝置的看護管理,每班要派專人進行巡查,對裝置或線路上的積塵、“掛汗”要及時清理,發現問題及時彙報。如有丟失損毀由責任區隊負責找出負責人進行處罰並照價賠償。

9、專業維護人員要及時維修更換有問題的監測探頭,不得因探頭本身的問題影響監測資料的準確性。

10、專業維護人員要確保井下監測監控系統不間斷執行,出現故障及時排查,確保系統的安全可靠。

11、各分站電源由機電科負責、嚴禁長時間停電,如有開關跳閘,應及時恢復開關的正常執行。

12、井下分站嚴禁隨意移動、搬遷、影響巷道施工時,必須經機電科及維護人員同意,並得到排程室同意後方可作業。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18

一、蒸氣裝置(包括蒸箱、蒸汽消毒櫃等)

(一)確保安全,堅持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必須由專人使用保養,未經批准,他人不得使用。

(二)凡使用人員必須瞭解裝置的效能、額定氣壓和操作規程。

(三)隨時檢查裝置效能完好情況,發現異常應停止使用,及時報告食堂管理員。

(四)蒸箱、保溫箱使用前檢查水箱,水位應保持在水箱2/3處,並做到使用一次清洗一次,全面清洗水箱去除汙垢。

(五)使用前先檢查閥門、管道等零部件是否完好,確認後方可使用。

(六)食品放入蒸箱內,檢查箱門是否關緊後方可開啟閥門。

(七)用隔墊手套拿取蒸屜及食品等物品,小心燙手。

(八)使用完畢後,關閉氣源閥門,清除櫃內雜物,保持內外壁光滑無油汙。

(九)保持裝置清潔,保證食品衛生。

二、加工類裝置(烙餅鍋、攪拌機、壓面機、絞肉機等)

(一)堅持誰使用誰管理的原則,必須由專人使用保養,未經批准,他人不得使用。

(二)操作人員,在機器沒完全停穩前不得將手伸入機內。

(三)開機前,應先擦乾手再按電門,以免發生觸電。

(四)按規定適量放料,不得超負荷操作,以免損壞機器。

(五)嚴禁在操作時嬉戲打鬧和擅離職守。

(六)使用絞肉機前,應先將其置於平穩處固定好,並應認真檢查其電源線路、開關、接地線是否完整無損,機器各部件有無鬆動、異常,機器各部件旋轉部位及料斗內有無異物等,確認無誤後方可投入使用。

(七)在操作過程中精神要集中,待絞的.肉要化大為小,將其切成適當的小肉條後,再將其有秩序地送入料斗內,嚴禁用手擠壓,更不得將手或棍棒等物直接伸入料斗內。

(八)操作時發現機器有異常現象或絞刀不鋒利時,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請機修人員檢修。

(九)用完後立即停機切斷電源,將絞刀拆下清洗,料斗內應用布沾熱水擦洗乾淨,不得用水直接沖洗。拆卸下的零件清洗後不得立即裝上機器,瀝乾水分待使用時再裝好擰緊。

三、冷凍類裝置(冰箱,冰櫃等)

(一)冰箱不得存放私人物品。

(二)冰箱由專人負責管理。

(三)食物要表裡冷卻到常溫才能存入到冰箱,要嚴格做到生熟食品分開存放;食物要碼放整齊,不要重疊避免冷凍不透;要做到先進先出,要經常檢查,防止食物變質。

(四)注意清潔衛生,定期清理、除霜,保證冰箱內無腥臭味。

(五)每天下午對冰箱檢查一次,檢視控制溫度,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報修,如因不負責任造成事故或損失應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要經常檢查電冰箱的電源線路、開關、接地線及各部位防護罩是否完好無損和齊全可靠。

(七)一旦發現電冰箱有異常響音現象時,應立即斷開其電源,並請機修人員檢修,等故障排除後,方可投入執行,嚴禁帶病執行。

(八)遇停電時,要及時關閉電源,等來電15分鐘後方可合閘啟動冰箱。

(九)操作人員不得私自拆卸冰箱上的任何部件。

四、燃氣灶具裝置

(一)會點火:

1、堅持火等氣的原則,嚴禁先開氣後點火。

2、首先點燃點棒,由點火孔伸進靠近主燃燒器噴頭,迅速開啟小火氣源閥門,引燃主燃燒器。

3、主燃燒器引燃後,關閉點火棒。

4、開啟大火氣源節門,根據需要調整火力。

5、使用完畢,關閉氣源節門及鼓風機開關。

(二)會查漏:

定期使用專用儀器或肥皂水檢查燃氣系統的接頭、開關等易損部件有無漏氣現象,要經常檢查點火棒膠管有無老化鬆動現象,發現問題及時報修,嚴禁用明火查漏。

(三)會處理緊急情況:

1、發現漏氣或聞到異味,要立即關閉閥門熄滅火種,開啟門窗通風換氣,嚴禁開啟或關閉各類電器,並及時向食堂管理員報告。

2、發生火情盡一切努力立即關閉氣源節門,使用乾粉滅火器、溼布、溼被等物積極撲救並及時報警。

3、燃氣灶具長時間不使用,務必關好閥門。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1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使裝置有效地為生產服務,做到預防為主、維護和檢修並重,

定時維護保養,按計劃組織檢修,以恢復裝置的技術性能和效率。

第二章適用範圍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有單位的裝置設施的檢修、維護和保養工作。

第三章裝置檢修的組織方式及計劃管理

第三條實行科學檢修,認真執行檢修技術規程。生產部門必須嚴格控制大修理資金的使用,制定合理的檢修定額,提高檢修技術水平,延長裝置使用週期。

第四條裝置檢修分大修、系統(裝置)停機大檢修、計劃性檢修和故障臨時性維修。大修理費用(系統(裝置)停機大檢修)由大修理資金支付,其他檢修費用一般由生產費用支付。

第五條根據檢修間隔期及裝置檢查中發現和存在的問題編制出裝置大修、計劃性檢修計劃,裝置檢修計劃與生產計劃同時制定,同時下達,同時檢查考核。大修理專案要辦理檢修任務書。

第六條裝置檢修計劃由車間編制,生產部組織平衡,報主管領導批准後下達。檢修計劃提出時,應同時提出備品配件、材料、工器具計劃。年度計劃在年檢前2個月提出;季度計劃在季前1個月提出;月計劃在月前15天提出。

第七條系統(裝置)停機大檢修要做到:

(一)由分管裝置的副總經理主持大檢修計劃及落實工作。

(二)在大檢修前要成立專門小組,指定詳細的檢修進度,搞好檢修專案的落實,物資準備,施工準備,人員準備和開、停車置換方案的擬訂等工作。

(三)大檢修中必須嚴格質量檢查並做好檢修竣工驗收工作,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檢修任務。檢修完後,應進行總結。

(四)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安全工作,防止發生事故。

第八條嚴格認真執行裝置檢修計劃,若確實需要調整,必須辦理批准手續。裝置計劃性檢修計劃調整由生產部批准;大修計劃的調整,每年六月份由生產部組織進行,並報公司批准。

第九條結合裝置大檢修、計劃性檢修實現技術革新的(如改變結構、使用新材料配件),應由車間向生產部提出報告並附圖紙說明,批准後方可執行。重大革新由生產部報公司主管領導批准。

第十條裝置大修需要有大修方案,具體方案由檢修實施單位提出,生產部核准。複雜工程,需要繪製網路圖。大修方案包括:檢查內容、質量要求、工程進度、勞動力、備品配件、材料、特殊工器具需用量、試車驗收規程、安全措施等。裝置的大修方案確定後,有關部門要做好材料、備品配件的供應和勞動力的準備工作。

第十一條施工單位在檢修前按規定辦理簽證檢修任務書及動火證等手續。在施工中必須嚴守檢修安全技術規程,生產車間負責對停車的裝置進行處理,合格後交施工單位,並派專人幫助施工人員聯絡處理有關安全事宜。施工現場應設安全防護欄杆或標記,以確保安全檢修。凡外來施工單位承擔的檢修,在檢修結束後必須嚴格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二條裝置檢修要嚴格執行檢修方案和檢修規程。若檢修專案進度、內容需要變更,質量要求遇到問題,必須向車間或生產部報告,及時組織有關人員研究解決。

第十三條在裝置檢修過程中要採取自檢、互檢和專業檢查相結合的辦法,把好質量關。主要承壓承載部件要有鑑定合格證。A類裝置大修竣工驗收由生產部組織;B、C類裝置的大修及所有裝置的中修竣工驗收由車間組織;施工單位要做到工完、料淨、場地清。

第十四條壓力容器的檢修,除按檢修規程或方案驗收外,還必須執行壓力容器管理的有關規定。

第十五條裝置大修要有完整的檢修記錄及完整的交工資料,並記入裝置檔案。

第十六條施工單位要節約使用材料、配件,開展修舊利廢,檢修後的餘料、餘配件必須按專案退庫,不得轉作它用,節約檢修費用。

第十七條生產部每半年統計裝置檢修執行情況並彙總報有關部門。

第四章裝置使用維護的一般要求

第十八條公司各單位在裝置的使用與維護中,既要貫徹執行操作規程和維護規程,又要學習、研究、採用、推廣新的現代化管理方法和制度。

第十九條裝置的操作維護人員必須經過上崗前培訓,並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後方可上崗操作裝置,重要崗位的操作工不得隨意變動工種。

第二十條裝置的操作使用必須嚴格執行經公司生產部認可並下發的裝置操作規程。

新投入執行的新機種、新機型的裝置操作規程,由公司生產部負責組織編制,正式頒發為有效。

第二十一條除單班作業外,各裝置操作崗位都要建立交接班制度,並嚴格執行,認真做好記錄。

交接班必須堅持現場當面交接。接班人員未到崗,交班人員不得離開崗位。有關問題未交接清楚或交接班記錄未填寫清楚,接班人員不得上崗,交班人員不得離崗。

第二十二條各裝置操作崗位都要建立明確的崗位責任制,並嚴格執行。固定崗位的責任制要“上牆”並懸掛於醒目的地方。移動崗位的責任制要印發到操作工手中。操作工要按要求認真做好崗位記錄。

第二十三條操作工應按要求完成點檢制中規定應由自己負責的點檢內容,並認真作好記錄。

第二十四條各裝置維護崗位按裝置實際需要配備維護人員,加強維護人員技術培訓,滿足裝置維修工作要求。

第二十五條裝置的維護保養由操作工和維修工共同負責,並在責任制中劃清各自範圍和職責。

第二十六條裝置維護實行包機制和區域分工負責制。移動式裝置宜實行包機制,固定式裝置宜實行區域分工負責制。兩種維護制度都必須制定嚴格的崗位責任制,並認真執行。

第二十七條裝置維護實行點檢制,維修工要認真完成點檢制中規定由其負責的點檢內容,並做好記錄。

第五章裝置臺數與級別的劃分及管理責任分工

第二十八條裝置臺數劃分原則

1.為了裝置管理方便,便於統計,對裝置按臺數劃分,並以臺(套)作為管理單位。

2.裝置劃臺的一般原則

①一般裝置有動力、傳動和工作機構三部分組成(簡稱“三要素”),並能獨立完成既定的生產工作任務,即可劃為一臺(套)裝置。

②由一臺或幾臺裝置及其足夠的附件,組成系統才能完成既定任務的,如液壓站、小型除塵機等裝置,按系列單獨劃為一臺裝置。

③對於大型裝置,由主機與輔機聯合工作,才能同時完成既定的任務,如鍋爐由鍋爐本體與風機、水泵等組和在一起才能完成工作,可劃為一臺(套)裝置。

第二十九條裝置級別劃分規定

裝置級別劃分為A、B、C三類,根據公司現行的生產流程,以對生產主流程(主流程為從採掘、運輸到公司石的碎,磨,選,濃縮,脫水整個工藝流程)的影響大小為依據,同時兼顧裝置價值,修復的難易及備用裝置情況,劃分為A、B、C三類,具體為:

A類裝置:主流程上,對生產有直接影響或影響很大的裝置。

B類裝置:非主流程上,但對生產影響較大的裝置,如能源,氣體供應裝置;或雖在主流程上,但不構成很大影響的裝置等等。

C類裝置:非主流程上,對生產影響不大,故障後可以等待修復的裝置。

第三十條管理責任及分工

按裝置的級別,明確各級裝置管理部門(車間)的管理職責,具體為:

1.公司生產部職責:

(1)負責公司A、B、C類裝置臺賬及技術檔案的管理;監督,檢查公司各裝置使用部門(車間)A類裝置的使用情況,指導A類裝置的執行管理。

(2)負責制定A類裝置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指導裝置使用部門(車間)制定B、C類裝置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3)依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對A類裝置的巡檢工作,及時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並認真做好記錄,為A類裝置的檢修提供依據。對巡檢中發現的裝置問題及時通知並會同裝置使用部門(車間)制定處理方案。

(4)協調裝置現場的掛牌管理工作,並監督、檢查裝置的現場掛牌情況;建立公司A類裝置管理臺帳,做好裝置管理的各項記錄工作。

(5)根據裝置使用部門(車間)的檢修計劃,或生產中突發的A類裝置故障,組織維修和搶修工作,並組織相關部門對檢修的結果進行檢查驗收。

(6)組織公司A類裝置事故分析。

2、裝置使用部門(車間)職責:

(1)負責本部門(車間)的A、B、C類裝置的生產、執行、檢修、維修管理。對保證本部門A、B、C類裝置的正常安全執行負有主要責任。

(2)負責制定本部門(車間)B、C類裝置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協助裝置管理部門制定本部門(車間)A類裝置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3)依據有關規定和要求實施對A、B、C類裝置的巡檢工作,及時掌握裝置的執行情況,並認真做好記錄,為A、B、C類裝置的檢修提供依據。

(4)負責本部門(車間)裝置現場的掛牌管理工作;建立各類裝置管理臺帳,做好裝置管理的各項記錄工作。

(5)對巡檢中發現的裝置問題及時處理,重大裝置問題及時通知並會同公司裝置主管部門制定處理方案,組織實施具體的搶修和修復工作。

(6)參加公司裝置主管部門組織的A類裝置事故分析,組織本部門(車間)B、C類裝置事故分析,並上報公司裝置主管部門。

第六章裝置使用規程和維護規程的制定要求

第三十一條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制定與修訂

1.裝置使用規程的內容

①裝置技術性能和允許的極限引數。

②裝置交接使用的規定。

③操作裝置的步驟。

④裝置使用過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項。

⑤裝置執行中故障的排除。

⑥關鍵危險崗位要實行兩人或多人互保、聯保制。

2.裝置維護規程的內容

①裝置傳動示意圖。

②裝置潤滑“五定”圖表。

③定時清掃裝置的規定。

④裝置使用過程中的檢查。

⑤執行中出現故障的排除方法。

⑥重要易損件的報廢標準。

⑦安全注意事項。

裝置操作人員應根據裝置維護規程的要求,按一定頻率來完成裝置的檢查、裝置潤滑、裝置清掃等維護內容,並填寫到裝置執行記錄和裝置潤滑記錄中。

3.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制定要求

①凡在用裝置,必須做到每一型號裝置都有裝置使用、維護規程。

②新裝置投產前,由生產部組織制定裝置使用規程和維護規程,列印下發至使用部門。

4.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修訂

①準備採取新工藝、新技術時,要在改變工藝前十天,通知生產部根據裝置使用、維護要求,對原有規程進行修訂。

②崗位在執行規程中,發現規程內容不完善時要及時反映,生產部應現場核實情況後,對規程內容修改。

第七章裝置使用規程和維護規程的`貫徹執行與檢查

第三十二條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執行與檢查

1.生產部將新制定或修訂的裝置使用、維護規程及時下發到車間,並登記規程發放臺帳。

2.車間要組織對新崗位人員的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學習和考試。裝置操作人員必須經過規定理論考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均合格後方能上崗。

3.各級裝置管理人員和有關領導都要重視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執行、檢查、落實,積極開展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的檢查工作,並做好檢查記錄。

4.各單位(車間)每月組織對裝置使用維護規程執行情況的檢查,對崗位人員熟知規程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採取措施解決,並做好檢查的相關記錄。

第八章裝置維護管理

第三十三條裝置的維護狀況,是指裝置的使用、維修、保養水平,裝置優化維護率等。裝置維護除了《裝置使用維護規程》中規定的日常維護內容外,還應針對裝置的狀況做出維護維修計劃,及時修理,以保證裝置的完好狀況。

第三十四條公司各相關單位要結合實際做出裝置設施的維護計劃,並做好裝置維護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裝置設施:建(構)築物、採掘裝置、運輸裝置、提升裝置、通風裝置、電氣裝置、排水裝置、供氣裝置、儀器儀表、照明設施、備用裝置等。

1.裝置維護標準要求通則

①各種標識牌做到經常清洗,字跡清晰、醒目,如因腐蝕等原因造成的標誌牌損壞、字跡模糊等要及時通知相關部門定做新牌。

②裝置操作人員應根據裝置維護規程的要求,完成裝置的檢查、裝置潤滑、裝置清掃等維護內容,並填寫到裝置執行記錄和裝置潤滑記錄中。

③裝置安全部件做到經常維護,達到安全可靠的目的。

④保持裝置零部件及裝置(如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連線件牢靠(做到及時緊固)、調整良好(做到及時調整)。

⑤裝置本體及周圍保持清潔、整齊。

⑥裝置潤滑裝置保持齊全完好,油具、油料保持清潔,做到按點、按質、按時、按量加油,並有完整記錄。

⑦各種裝置的易損件要有充足的備件,以滿足維修需要,保證裝置正常運轉。

⑧裝置都必須進行接地和接零,並定期進行檢驗和維護,保證裝置保護接地與接零的有效性。

⑨操作者對裝置使用、維護規程熟知,並能認真貫徹執行。對裝置各項記錄,按時填寫,做到齊全、準確。

⑩交接班清楚,有完整的、準確的交接班記錄。

2.維護合格的標準要求

①裝置基礎穩固,無裂痕、塌陷、傾斜、變形;無腐蝕或者浸油粉化;連線牢固,無鬆動,斷裂,脫落現象。

②結構完整,零部件及附件齊全,外表清潔,整齊;腐蝕、磨損和變形程度在技術允許範圍內,經小修可以處理。

③裝置效能良好,能滿足工藝要求,可隨時開動;能達到安全運轉,無震動、無異音、並能達到能力要求(設計能力、銘牌規定能力)。

④裝置潤滑良好,無漏油現象,其他水、風、汽(氣)等無明顯跑冒滴漏現象。

⑤各種儀器儀表、控制裝置、安全保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⑥裝置執行引數(溫度、壓力、速度、電流、電壓等)符合技術要求。

⑦備用裝置可以隨時正常啟動、投入使用。

3.凡有下列情況者,為不合格維護

①長時間未清掃,裝置及周圍大量積塵,積垢或積料,裝置見不到本色。

②潤滑部位明顯缺油,甚至造成有關部件發生不應有的磨損。

③裝置部件,連線件不齊全或有鬆動,未及時緊固或更換以致引起裝置震動或有關部位造成損壞(未形成事故)。

④油、水、風、汽(氣)等有較嚴重的跑冒滴漏現象。

⑤裝置交接不認真,記錄不齊全,保管不好,有亂寫亂畫、丟頁、損壞現象。

第三十五章裝置潤滑管理

潤滑是通過加入某種介質材料,使物體相互運動的磨擦面之間,產生一層隔離膜而避免直接接觸,降低磨擦係數,減少磨損的技術措施。搞好裝置潤滑,是防止裝置事故,提高裝置作業率,降低備件消耗的關鍵。

第三十六條凡開式齒輪傳動,閉式齒輪傳動、蝸輪、凸輪傳動,各磨擦件,滾動軸承,滑動軸承中均需新增潤滑劑。潤滑劑的選用,需符合其裝置使用說明中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七條潤滑工作,要認真執行“五定”,即定人,明確負責對裝置實施潤滑的人員;定點,全部潤滑點清楚準確;定時,各潤滑點按時加油;定質,按潤滑點所需油質分別注不同潤滑劑;定量,按消耗定額及潤滑點狀況按量加油。裝置操作人員,在使用維修裝置時須嚴格執行“五定”要求。

第三十八條裝置潤滑實行三級管理。即生產部、車間和裝置操作者三級。

生產部裝置管理人員,負責管理和指導裝置潤滑,解決裝置潤滑中的技術問題。各車間裝置技術人員,負責執行裝置潤滑措施,檢查裝置潤滑狀況,確保裝置具有良好的潤滑條件。裝置操作者負責按“五定”要求潤滑裝置,保證裝置正常執行。

對三級管理中的失職者,按情節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

第三十九條潤滑劑的代用,必須經生產部正式批准,並記錄歸檔。

第四十條裝置大、中修時,必須對潤滑系統進行相應級別的修理。

第四十一條各級潤滑管理人員,應積極進行新潤滑材料、新工具、新潤滑裝置的實驗、推廣工作。

第四十二條對不按規程潤滑引起的裝置事故(或故障),按“裝置事故管理制度”對操作者進行處理。

第四十三條裝置操作人員,應熟練的操作裝置,掌握維護保養方法。凡潤滑不合格裝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如發現違章指揮,強行開車,操作人員有權越級上報,造成裝置事故者按“裝置事故管理制度”從重處理。對違章作業者,要進行分析並處理。

第九章裝置檢驗、測試和試驗

第四十四條特種裝置的檢驗、檢測和試驗規定

特種裝置的檢驗、測試和試驗由國家規定的有資質單位或機構進行測試,測試合格後發檢驗合格證書和合格證。生產部設專業人員負責聯絡相關部門對公司特種裝置進行檢驗,並儲存檢驗合格證書和合格證。

1.起重裝置的檢驗、檢測和試驗規定

①負責人:生產部機械專業人員。

②檢驗週期:一般為兩年。按有關規定執行。

③測試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2.鍋爐的檢驗、測試和試驗規定

①負責人:生產部機械專業人員。

②檢驗週期:按有關規定執行。

③測試標準: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五條一般裝置的檢驗、檢測和試驗規定

1.新安裝裝置在安裝、除錯、試車階段都應以設計圖紙為依據進行檢驗、測試和試驗,符合設計要求時才可交付使用。

2.裝置在使用中,如出現運轉不穩定、運轉異常等情況應依據設計和安裝除錯結果為參考進行檢驗和測試,為修理提供依據。

3.裝置在更換一些需測量、測試的部件時,必須按技術規程進行相應的檢測,符合設計要求,才可交付使用,並記錄入檔。

4.公司用安全標誌裝置的定期檢查由相關單位的專業人員負責,對檢查結果記錄入檔,確保有效性。

第十章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第十一章相關/支援檔案、記錄

1、裝置設施檢修計劃

2、裝置設施檢維修記錄

3、裝置設施檢維修通知單

4、特種裝置檢測檢驗臺賬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20

一、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鬥武器,要求全體員工 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誌。

二、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三、嚴禁佔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佔、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於隨時可用狀態。

四、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後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並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五、按有關規範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六、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效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七、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7.1室內消火拴系統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經常保持清潔、乾燥,防止鏽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塗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註潤滑油。

7.2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範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並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現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1)佔用疏散通道。

(2)堵塞安全出口。

(3)鎖閉疏散門。

(4)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5)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效能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3、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並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7.3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21

為保證公司煙花爆竹的經營安全,安全設施裝置的正常、有效是重要的保證。特制定安全裝置設施管理制度如下:

1、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樹立高度的消防意識,嚴格按照《安全生產法》中的規定,保障安全設施、裝置資金的方面投入。

2、購入的安全設施、裝置要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必須從是有資質企業生產的產品。

3、各種設施裝置要分類、編號、入帳,定期盤點,做到帳物相符。

4、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消防裝置設施的管理,應經常對滅火器的壓力進行檢查,如發現過期或壓力不足,應及時充粉、更換。

5、消防裝置、設施不能隨意移動、轉借或損壞,對違反操作規程造成的損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損壞、丟失,應按價賠償,並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6、消防泵必須至少每週定期啟動一次,檢驗裝置是否執行正常、有效,消防水帶老化、洩漏時要及時更換。

7、防雷防靜電設施應按氣象部門要求定期監測,保證接地電阻滿足要求。

8、對監控設施要進行常規保養、維修,保證正常、有效使用。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22

1.根據裝置的情況,制定裝置的檢修週期和檢修內容,制定裝置的維護保養,潤滑週期和潤滑部位。

2.各裝置使用維護單位人員必須按規定的週期進行維護保養、潤滑和檢修,否則發現一次罰款200―500元。

3.維護、檢修、保養、潤滑必須由各單位認真細緻檢查,及時發現裝置存在的缺陷並消除。

4.對查出的問題,不影響裝置安全執行,暫時無法解決,可繼續使用,但必須定期定時解決。

5.需要更換潤滑油的裝置部位,更換前必須清理乾淨原來的潤滑油和雜質。

6.更換損壞磨損的配件、油封、調整裝置配件間隙等。

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制度 篇23

為了加強裝置設施維護保養,做到正確使用,精心維護,使裝置經常處於良好狀態,特制定本制度。

1、加強責任管理,做到臺臺裝置,條條管道、個個閥門,塊塊儀表有人負責。

2、操作人員經過崗位培訓,對所用的裝置必須做到“四懂”、(四懂是指懂原理、懂構造、懂效能、懂工藝流程)“三會”(三會是指會操作、會保養、會排除故障),經考試合格才能單獨操作裝置。

3、日常維護保養,由裝置各班組進行,分為日保養和周保養。日保養每班一次,每次不少於20分鐘,周保養每週末一次,每次1~2小時;每班保養工作由班長驗收,每週保養工作由裝置經理驗收,驗收標準為清潔、潤滑、安全。

4、一級保養,以操作工為主,維修人員配合,保養內容:徹底擦拭外表的灰塵、油泥,檢查油質、油位、疏通油路,清洗裝置各個內臟、配齊零件、由生產技術部門逐臺做驗收記錄。驗收標準:脫黃袍、清內臟、油路通、油窗亮、漆見本色鐵見光,操作靈活,運轉正常。

5、定期保養,由公司統一安排,以操作工為主,維修人員配合作業,保養內容:擦拭外表、檢查油質、油量、清洗內臟、濾油器、檢查易損件、電機、電路、接地線等,要求內外整潔、潤滑良好,安全可靠、完整齊全、操作靈活、運轉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