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劃和工程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編制,檢查和評價生產計劃的同時,認真參與編制,檢查和評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做好施工生產計劃與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銜接,配合,防止事故發生;
2、堅持抓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生產,發現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施工生產活動,應及時制止;
3、在生產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防止事態擴大,並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共同處理,認真做好記錄;
4、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技術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編制技術操作規程,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督促落實並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制定和貫徹施工工藝管理規定,檢查施工工藝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存在問題;
3、組織並督促各生產單位對生產操作工人的施工工藝培訓和安全操作技術培訓;
4、負責安全裝置等的技術鑑定,開展安全技術研究,積極採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
5、按規定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二、機械動力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機,電,起重裝置,鍋爐,受壓容器及自制機械設施的安全執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經常進行檢查,並監督各種裝置的維修,保養的進行;
2、對裝置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裝置完好,安全可靠,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裝置不得租賃,使用。使用中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嚴禁帶病作業;
3、對新購進的機械,鍋爐,受壓容器及大修,維修,外租回廠後的裝置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出廠合格證及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專業技術培訓,向有關人員交底,並進行鑑定驗收;
4、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提出涉及安全的具體意見,同時負責督促下級落實,保證實施;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機,電操作等特種作業人員定期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做到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6、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事故裝置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範措施。
三、物資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對購入(包括租賃的)的各類材料,機械裝置和架設工具,配件等的質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效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範的要求;
2、負責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採購與管理,嚴格發放和使用制度;
3、按計劃及時供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所需的裝置,材料;
4、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保管並按標準發放。
四、工會的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國家及全國總工會有關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並監督認真執行,對忽視安全生產和違反勞動保護的現象及時提出批評和建議,督促和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改進;
2、監督勞動保護費用的.使用情況,對有礙安全生產,危害職工安全,健康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有權抵制,糾正;
3、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教育職工自覺遵紀守法,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程,規定,支援企業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單們和個人給予批評並提出處罰建議;
4、參加企業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訂,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班組的安全建設,開展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活動;
5、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和對新裝置,新工程的"三同時"監督,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
6、認真貫徹落實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三個條例"[1997。4。26中華全國總工會總髮(1997)11號,, ]和《建築施工企業工會安全檢查標準》,發揮工會組織的監督檢查作用,促進企業安全生產形勢不斷向前發展。
五、財務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及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上級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部門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
3、在簽定經營承包責任制或經濟承包責任制時,必須有安全生產內容,並監督其落實;
4、協助安全主管部門建立安全獎勵基金,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
六、人事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新入廠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及時組織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分配到相應的工作崗位。會同安全部門組織對職工的安全技術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2、把安全工作業績納入幹部晉升,職工晉級和獎勵考核內容;
3、按國家規定,從質量和數量上保證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
4、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依照有關制度落實對責任人員的追究處理。
七、保衛消防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
1、健全安全保衛制度,認真做好安全生產的保衛工作;
2、負責施工生產中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使用審批和監管;
3、掌握主要施工過程的火災特點,深入基層監督檢查火源,火險及滅火設施的管理,督促落實火險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和消防道路通暢。
八、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為切實加強機關財務管理,促進機關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根據旗委、旗政府《關於改善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規定》和《新州辦事處財務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單位來客一般不予招待,嚴格控制加班工作餐。特殊狀況需要招待就餐或用工作餐的應請示主要領導。嚴禁娛樂招待,午後不準喝酒。
二、用餐標準。工作餐一般每人、每頓不得超過30元。來客就餐,本著節約的原則,按必須層次訂餐,既讓客人滿意,又不浪費。
三、接待範圍。實行對口接待的原則,減少陪客人員。一般狀況下可由主要領導、分管領導和業務部門負責人(站所長)陪餐。
四、來客招待審批程式。由辦公室統一負責,特殊時可由主要領導指定人員訂餐,但第二天務必到辦公室做好登記。
五、報銷憑證。在定點餐館進餐的招待費務必使用統一的稅務餐飲專用發票報銷,非專用發票一般不得作報銷憑證。
六、報銷程式。招待費的報銷務必有當事人的簽字,科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的審查意見,經辦事處主任審批後,及時到財政所報銷。
一、計劃和工程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在編制,檢查和評價生產計劃的同時,認真參與編制,檢查和評價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做好施工生產計劃與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的銜接,配合,防止事故發生;
2.堅持抓生產必須抓安全的原則,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生產,發現違反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的施工生產活動,應及時制止;
3.在生產中出現不安全因素,險情及事故時,要果斷正確處理,防止事態擴大,並通知有關主管部門共同處理,認真做好記錄;
4.參加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技術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組織編制技術操作規程,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督促落實並檢查執行情況;
2.負責制定和貫徹施工工藝管理規定,檢查施工工藝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存在問題;
3.組織並督促各生產單位對生產操作工人的施工工藝培訓和安全操作技術培訓;
4.負責安全裝置等的技術鑑定,開展安全技術研究,積極採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
5.按規定參加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
二、機械動力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機,電,起重裝置,鍋爐,受壓容器及自制機械設施的安全執行負責,按照安全技術規範經常進行檢查,並監督各種裝置的維修,保養的進行;
2.對裝置的租賃,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確保租賃裝置完好,安全可靠,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裝置不得租賃,使用。使用中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嚴禁帶病作業;
3.對新購進的機械,鍋爐,受壓容器及大修,維修,外租回廠後的裝置必須嚴格檢查和把關。新購進的要有出廠合格證及完整的技術資料,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規程,組織專業技術培訓,向有關人員交底,並進行鑑定驗收;
4.參加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的會審,提出涉及安全的具體意見,同時負責督促下級落實,保證實施;
5.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機,電操作等特種作業人員定期培訓,考核和發證工作,做到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
6.參加因工傷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調查,從事故裝置方面,認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處理意見,制定防範措施。
三、物資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負責對購入(包括租賃的)的各類材料,機械裝置和架設工具,配件等的質量管理,使其安全可靠效能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範的要求;
2.負責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採購與管理,嚴格發放和使用制度;
3.按計劃及時供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所需的裝置,材料;
4.負責各類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保管並按標準發放。
四、工會的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國家及全國總工會有關安全衛生的方針,政策,並監督認真執行,對忽視安全生產和違反勞動保護的現象及時提出批評和建議,督促和配合有關部門及時改進;
2.監督勞動保護費用的使用情況,對有礙安全生產,危害職工安全,健康和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行為有權抵制,糾正;
3.做好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教育職工自覺遵紀守法,執行安全生產各項規程,規定,支援企業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單們和個人給予批評並提出處罰建議;
4.參加企業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制訂,會同有關部門搞好班組的'安全建設,開展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活動;
5.參加安全生產檢查和對新裝置,新工程的"三同時"監督,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
6.認真貫徹落實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三個條例"[1997。4。26中華全國總工會總髮(1997)11號,, ]和《建築施工企業工會安全檢查標準》,發揮工會組織的監督檢查作用,促進企業安全生產形勢不斷向前發展。
五、財務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根據本企業實際情況及企業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上級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部門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保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符合標準;
3.在簽定經營承包責任制或經濟承包責任制時,必須有安全生產內容,並監督其落實;
4.協助安全主管部門建立安全獎勵基金,辦理安全獎,罰款的手續。
六、人事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新入廠人員(包括實習,代培人員)及時組織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分配到相應的工作崗位。會同安全部門組織對職工的安全技術教育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
2.把安全工作業績納入幹部晉升,職工晉級和獎勵考核內容;
3.按國家規定,從質量和數量上保證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
4.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安全管理制度,參與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依照有關制度落實對責任人員的追究處理。
七、保衛消防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
1.健全安全保衛制度,認真做好安全生產的保衛工作;
2.負責施工生產中易燃,易爆,劇毒物品的使用審批和監管;
3.掌握主要施工過程的火災特點,深入基層監督檢查火源,火險及滅火設施的管理,督促落實火險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備和消防道路通暢。
八、安全管理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政策,法規和規範,在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分管領導的領導下負責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組織開展各種安全活動,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
3.嚴格貫徹執行國家頒發的《建築安裝工程安全技術規程》及其他有關安全規定,組織制訂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並檢查執行情況;
4.參加安全技術措施,安全技術專項方案的稽核,現場機械裝置及防護設施的驗收,及大型機具裝置安全執行的監督管理;
5.組織並參與安全檢查,協助和督促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範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工作;
6.深入現場檢查,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行為,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並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7.負責各類事故的彙總統計上報工作,並建立健全事故檔案。按規定參加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8.負責對企業各單位的安全考核評比工作,會同工會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生產先進經驗,積極推廣安全生產科研成果,先進技術及現代安全管理方法;
9.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和單位搞好安全裝備的維護保養和管理工作,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採購,供應和產品質量,防護效能檢查,監督有毒有害作業人員得到勞動保護;
10.指導基層安全生產工作,加強安全生產基礎建設,定期召開安全專業人員會議,不斷提高基層安全員的技術素質。
11.當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趕赴現場,協助組織搶救,監督指導保護現場,清查人員傷害,資源損失情況,尋找證人,證物,彙集事故相關資料,填報事故快報。並督促報告公安及政府有關部門。配合事故調查,按規定時限完成事故調查報告。監督事故現場復工前的整改,整頓,並負責實施驗收。
(1)編制或修訂工藝技術操作規程,工藝技術標準必須符合安全生產的要求,對操作規程、工藝技術標準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和考核。
(2)在制定長遠發展規劃、編制單位技術措施計劃和進行技術改造時,應確保安全和改善勞動條件的措施專案上,不得以任何理由削減安全技術裝置專案和挪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
(3)負責組織工藝技術方面的安全檢查,及時改進技術上存在的問題 。
(4)負責本系統在新建 、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時,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積極採用先進技術和安全裝備。
(5)負責管轄範圍內工業動火技術措施的制定。
1、公司檔案管理部門,設定檔案專管崗位,由專人全權負責。
2、文書結案後,原稿由檔案專員歸檔,經辦部門視須要留存影本。如為特別案件因業務處置須要,原稿須由經辦部門保管者,應經檔案管理主管引導批准後妥為保留,檔案管理部門以影本歸檔,原稿用畢後仍應送檔案管理部門歸檔並換回影本。
3、檢討檔案的本文及附件是否完全,如有短少,應即追查歸入。
4、檔案的處置手續是否完備,如有遺漏,應即退回經辦部門補辦。
5、與本檔案無關的檔案或不應隨案歸檔的檔案,應即退回經辦部門。
6、中文直寫檔案以右方裝訂為原則,中文橫寫或外文檔案則以左方裝訂為原則。
7、右方裝訂檔案及其附件均應對準右上角,左方裝訂則對準左上角理齊釘牢。
8、檔案如有皺摺、破損、參差不齊等情況,應先整補,裁切摺疊,使其整齊劃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