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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河北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簡要說明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58W

近日,河北釋出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具體下面跟小編來看看。

關於河北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簡要說明

近日,河北省政府印發了《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方案》,省教育廳黨組書記、廳長劉教民2月29日就《實施方案》有關情況作了簡要說明。

據劉教民介紹,本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是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納入普通高校招生選拔體系,目的是引導學生認真學習每一門課程,避免發生嚴重偏科,同時也為高校科學選拔人才創造條件。此外,學業水平考試實行“隨學隨考”、“一考兩用”,既用於評價高中學業水平,又用於高校選拔錄取,還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考生的統一大學聯考壓力。河北省將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行新的學業水平考試製度。

關於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方案》定於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在全省實行新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並在2020年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中試行參考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錄取方式,為2021年推廣至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使用奠定基礎。

關於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改革,《實施方案》提出要將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高職單招)作為河北省高等職業教育分類考試招生的主渠道,根據中職畢業生和普通高中畢業生的不同情況,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的評價方式,即中職院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部分的考查可以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同時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社會考生則可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報考方式。考生如果參加了高職單招,並且已經被確定錄取後,將不再參加普通大學聯考。

此外,《實施方案》決定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大學聯考綜合改革。完全遵循國務院《實施意見》確定的改革方向,即保持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普通高校招生錄取依據統一大學聯考的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和學業水平考試3個選考科目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學業水平考試選考科目成績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時採取按等級賦分的辦法

拓展

河北省《實施方案》中有哪些執行的是國家政策?有哪些是對國家政策的細化和拓展?

河北省教育廳:屬於國家頂層設計的,關於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設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高職院校分類考試、統一大學聯考科目的設定及分值、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普通高校實行“兩依據、一參考”的招生錄取方式等內容,在我省《實施方案》中全部嚴格執行。

屬於我省根據國家有關政策進一步細化的,主要是決定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實施大學聯考綜合改革;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在全省實行新的學業水平考試製度;計入高校招生錄取總成績的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從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6個科目中任選,普通高中在校學生只有一次參加考試的機會,今後將積極創造條件,為有需要的學生參加同一科目兩次考試及更換已選科目提供機會;從2019年秋季入學的高一年級學生開始,在全省實行新的普通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並且在2020年高職分類考試招生中試行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結果進行錄取的方式,2021年推廣至普通大學聯考使用;大幅減少和規範我省的地方性加分專案,取消了“僑眷高知子女”和“散居的少數民族考生”兩項大學聯考加分專案,保留“農村獨生子女”加分專案,加分分值不變,加分範圍只適用於省內高校招生;從2019年起,本科第三批錄取院校與第二批合併,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