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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上下班打卡考勤規章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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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上下班打卡考勤規章制度 篇1

(1)考勤週期為每個自然月,即每月1日至當月最後一天。

員工上下班打卡考勤規章制度(通用3篇)

(2)根據國家相關規定,門店實行每週五天工作制,作息時間為。在週一至週五由店面安排輪休兩天,週六、週日不休息。

(3)公司下屬門店員工的考勤由門店店長手工考勤,所有考勤表必須以公司人事部下發公司LOGO的考勤表為標準。店長休假由店長指定員工負責考勤。店長在月初制訂本門店工作排班表,門店員工應嚴格按排班表上下班,如員工臨時有事休假在確保有人換班的情況下,店長方能准假;門店員工如有加班則應填寫加班審批表並報分管領導稽核,門店上月考勤表、上月加班審批表、當月工作排班表在每月5號前提交人力資源部。

(4)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上下班工作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或曠工,未經允許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5)上班需嚴格按照店面作息時間規定,由店長負責登記每日出勤及請假情況,由人力資源部不定時抽查。員工考勤表字跡晰,嚴禁塗改,名字和員工本人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

一、遲到

員工上班遲到時間在10分鐘以內的,每次罰款10元。鑑於城市交通突發狀況,員工每月前二次10分鐘以內的遲到可免於處罰;超過10分鐘至30分鐘(含)者每次罰款20元;超過30分鐘至1小時(含)者每次罰款50元以上者;1小時以上則按曠工半天進行罰款處理。在一個月內連續或累計遲到或早退3次以上,予以談話並扣除本月所有獎金,負責人如有包庇加倍同罰。

二、早退

(一)未獲得上級批准,提前30min內下班的視為早退。

(二)早退30min或超過30min的視為曠工半天。

(三)當月有早退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早退一次扣除一天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助,以及當天的銷售提成。

(五)一年內累計早退三次或當月早退兩次做解僱處理。

三、外出

(一)店員外出辦理公事2小時內須由店長批准,超過2小時需門店經理批准。

(二)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半小時以內需店長批准,超過半小時需要請假。

四、事假

(一)店員請事假必須提前申請,並填寫“請假條”交予店長留底。

(二)如遇特殊情況未能提前請假的,必須在當班前電話通知店長,並在上班後當天補請假條。

(三)請假時間超過一天的應由店長批准。

(四)每月事假天數不得超過3天,超過3天以後做曠工處理。

(五)事假須扣除相應天數的基本工資、津貼與補貼,以及提成。

五、用餐

(一)店員用餐必須輪流替換,確保有店員在店,以防偷盜等事件發生。

(二)用餐時間40min,但不能在門店營業場所內就餐。

六、病假

請假三天以下的,應附上相關藥店購藥或診所就醫證明材料,請假三天及以上需出示正規醫院(凡納入醫保範圍的醫院均可)病歷及醫生開具的請假建議條等相關證明,因病休假期間不包括法定假日和正常休息日。員工因違法亂紀、打架鬥毆等個人原因造成傷病,不得按病假處理,肇事者按曠工處理並接受紀律處分。

病假期間扣除收入標準:折算後的.日工資標準×請假天數×30%,扣除後餘額不低於重慶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七、曠工

(一)無正當理由而缺勤或未取得上級批准而缺勤的,做曠工處理。

(二)每月累計曠工不超過一天者,扣除曠工天數的3倍基本工資,同時扣除對應的津貼與補貼。

(三)當月有曠工發生,則扣除當月的全勤獎。

(四)當月累計曠工2天或當年累計曠工3天,予以辭退。

八、審批

(一)店員請假一天以內需店長批准。

(二)店員請班需店長批准。

(三)店員請假超過一天需要經理的批准。

(四)店長請休假需有經理的批准。

九、全勤獎

(一)當月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出現任何遲到、早退、請假、曠工者,給予全勤獎。

(二)當月無論請事假或病假,均扣除本月100%全勤獎。

(三)當月曠工一次即扣除100%全勤獎。

員工上下班打卡考勤規章制度 篇2

一、為加強勞動紀律管理,維護公司正常的生產和工作秩序,制定本規定。

二、考勤專案

出勤,遲到,早退,曠工,請假,加班,值班,出差,外派學習,培訓等。

三、出勤

按公司規定時間上下班為出勤。

四、遲到、早退

1、遲到或早退,包括:上班、開會、學習、訓練、培訓等。

2、自然年內,遲到或早退一小時內,累計五次計曠工一天,依次類推。

3、自然年內,遲到或早退一小時至二小時,累計三次計曠工一天,依次類推。

4、遲到或早退二小時以上,每次計曠工一天。

五、曠工

1、雖按時到崗上班,但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視為擅離崗位,按曠工論處,每次計曠工一天。

2、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經批准而缺勤,按缺勤天數計曠工天數。

3、超假一天,計曠工一天。

4、曠工一天扣發三天工資。

5、連續曠工三天,或合同期一年內曠工累計達到三天者,予以辭退。

六、事假

1、員工因私事可請事假。若事假期將滿,不能如期返崗,應至少提前一天以電信方式續假,返崗後補辦事假手續,否則超假按曠工論處。

2、一個自然月內請事假累計達到七天,或者一個自然年內請事假累計達到十五天者,視為自動離職,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3、一個自然年內請事假累計達到五天者,取消年終評優、職級晉升、工資上調資格。

4、一個自然年內請事假累計五天(含)以內的,一天扣發一天工資;第六天起,一天扣發二天工資。

七、病假

1、請病假需持縣級(含,二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重大疾病或手術住院治療的,另行處理。

2、一個自然年內請病假累計六天(含)以內的,每天按日工資的百分之六十計發工資;累計七天至十四天的,每天按日工資的百分之三十計發工資;累計十五天至二十九天的,不發工資;累計三十天者,視為自動離職,勞動合同自行終止。

3、一個自然年內請病假累計達到十五天者,取消年終評優、職級晉升、工資上調資格。

八、婚假

1、員工享有三天婚假。

2、男滿二十五週歲,女滿二十三週歲的員工享有十天晚婚假(含:法定節假日、公休日、三天婚假在內)。

3、婚假為一次性假期。婚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九、產假

1、產假三個月。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條件的,持準生證辦理產假手續。難產及剖腹產憑病歷適當延長產假。哺乳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男員工配偶生產享受產期陪護假五天。

3、產假及陪護假期間,工資照發。

十、工傷假

工傷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十、喪假

1、員工直系親屬(指:本人父母、配偶、子女、配偶父母)不幸去世,員工享有三天喪假。

2、喪假為一次性假期。喪假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十二、補休

1、由公司安排的加班或值班,可在加班或值班後申請補休。《補休單》有綜合部人力資源開具。需補休員工按請假程式辦理補休手續。

2、補休期間工資照常發放。

3、應工作需要,補休累計到自然年年底未能休完的,不再累積到下一個年度,於次年一月份將補休折算出勤日補發工資。

十三、加班

1、因生產或工作需要加班,應由該部門事先提出加班申請(包括:加班事由、加班時間、加班小時、加班人數),報綜合部,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後安排加班。

2、原則上,加班可安排補休。計發加班工資的,由部門每月隨考勤上報綜合部人力資源。綜合部人力資源彙總後報公司審批。

4、加班以小時為計算單位。加班一小時為一個工作小時,以八小時為一個計算單位。每滿八小時的.計補休一天,或計發一天加班工資。加班工資標準參照節假日值班費標準執行。

十四、值班指:夜間值班,公休日值班、法定節假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值班人員。

夜間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按公司有關規定計發夜間值班費。

公休日值班計補休一天。遇法定節假日連休值班的,按公司有關規定計發節假日值班費。

法定節假日值班(含與公休日連休)由公司統一安排,按公司有關規定計發節假日值班費。值班人員領取節假日值班費,不計補休。

十五、出差員工出差須填寫《出差單》並按批准許可權報批。籤批的《出差單》由出差本人交考勤員備案。

十六、外派學習(培訓) 員工被公司安排外出學習或培訓,辦理相關手續後,考勤員備案。

十七、請假程式

1、員工請假須事先填寫《請假單》並按准假許可權報批。

2、員工向部門經理、車間主任請假;部門經理、車間主任向公司分管領導請假。

3、請假批准後,員工本人將《請假單》交考勤員備案。

十八、准假許可權

1、一般員工請事假,部門經理准假許可權為一天(含);公司分管領導准假許可權為三天(含);三天以上由總經理批准。正常補休由部門經理批准。

2、部門經理、車間主任請假二天(含)以內,由分管領導批准;請假三天(含)以上由總經理批准。正常補休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

3、副總經理及公司高管級人員請假(含:補休)由總經理批准。

十九、考勤管理

1、考勤由綜合部人力資源歸口管理。

2、考勤表由綜合部人力資源統一印製下發。

3、各部門、車間考勤員應嚴格執行公司考勤制度,真實記載員工出勤情況,按規定填寫當天出勤記錄,如實統計考勤資料。

4、每月五日前(遇法定節假日放假順延),考勤員將上月份考勤表送部門經理稽核簽字後,交綜合部人力資源。

5、離職人員的考勤由考勤員在員工辦理離職交接時一併統計,附於離職交接表後面。

6、月度考勤彙總表、工資表經總經理批准後,由綜合部人力資源於每月二十日上報總部人力資源部。

員工上下班打卡考勤規章制度 篇3

為加強員工考勤管理,保障公司員工在休假、請假時有章可循,確保各項工作正常有序地執行,對違規行為進行合理適度的處罰,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增強員工的組織紀律觀念,現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各部門參照執行,並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一、工作時間規定

1、公司員工上下班時間按照公司統一規定安排,其它特殊崗位的工作時間根據情況另行規定。

2、不同季節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工作時間。

3、員工一個月休息4天,實行輪休制,不得提前借休。若因工作原因未休完4天者,當月可申請補休,補休有效期為1個月,過期作廢,申請補休必須由本部門經理和總經理批准,否則無效。

二、請假制度

1、所有請假均為事假,如有特殊情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事假不計發工資(婚假、產假、喪假等除外)。

3、請假批准許可權

員工請假在3天(含3天)以內的`,由各部門經理批准;請假在3天以上的,由總經理批准,廚房由牛師傅批准。

4、請假程式

①請假應由本人填寫《請假單》並提前1天以上持請假單逐級請假,非特殊情況不得越級請假。

②請假單逐級得到領導簽字批准後,員工應當日將請假單交辦公室登記備案,作為每月考勤統計依據。請假單超出3日後上交,視為無效,按曠工處理。

③遇到特殊情況可電話請假,僅限1天。事後補填請假單。

④如遇特殊情況可續假,續假應提前1天請示。凡未請示續假的按曠工處理。

⑤假期結束後,請假人應及時向辦公室進行銷假。

5、特殊情況下的請假(如公司組織的重大活動等),可根據實際情況另行處理,但應由公司領導決定。

三、非正常考勤審批

1、華海易通餐飲管理有限公司前廳、廚房執行“一天四打卡”制,即上午的上、下班卡,下午的上、下班卡。辦公室執行“一天兩打卡”制,及上午上班卡,下午下班卡。打卡有效時間以各單位規定的工作時間為準。

2、公司員工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無法打卡時,均屬非正常考勤範圍。須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部門經理和辦公室簽字批准後,計正常上班。凡未填寫《員工外出記錄表》或未經領導簽字批准的,均按請事假處理。

3、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在每天(早)上班時先打卡,如有特殊情況也可電話請示,爾後補填《員工外出記錄表》。一月內無故未打卡3天以上(含3天)者,扣發當月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4、各級負責人應依據相關規定,嚴格審批員工的非正常考勤,如有不實,一經發現,除申請人本人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外,各級審批人亦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備註:打卡範圍,公司副總級以上人員除外,公司所有人員一律按照規定打卡。

五、考勤處罰規定

1、遲到早退

以指紋打卡記錄為準,每月每人有三次機會(包括忘記打卡或因天氣等突發原因晚來)。超過三次機會,每出現一次遲到早退現象罰款半日工資(從工資中直接扣除)。

六、考勤統計

1、考勤統計時間為一個自然月,並於每月10日前將上月考勤統計。

2、公司員工考勤由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

七、本暫行規定自批准之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