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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的考勤制度(精選3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87W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 篇1

為了加強機關效能建設和幹部作風建設,改善機關作風,規範辦事程式,提高工作效率,樹立精簡、高效、勤政、務實的機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精選3篇)

一、機關工作人員必須按規定時光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上班實行簽到制度。無故遲到10分鐘及以上者,視作曠工半天論處。

二、上班必須衣著整潔、得體;不得穿背心、拖拖鞋上班。

三、上班時光嚴禁擅離崗位,擅離職守;上班時光除工作需要外一般不得上網。嚴禁上網玩遊戲、聊天、炒股票。違者給予嚴厲的紀律處分,並扣發當月獎金。

四、上班時光不得干與公務無關的事,不得聚眾閒聊或高聲喧譁。

五、上班時必須開門辦公(特殊情景除外)。離開辦公室半小時以上,應向本科室同事打招呼。

六、堅持辦公場所清潔衛生。不得亂丟雜物、紙屑、隨地吐痰。辦公用具和檔案資料應及時整理,堅持桌面整齊和清潔。

七、開會時應準時到會,遵守會場紀律,會場內不得接打手機。

八、服從工作安排,認真及時完成各項任務,嚴禁拖拉推諉、敷衍了事。領導佈置的各項工作必須按時完成,做到件件有著落,事事有迴音。

九、對前來聯絡工作或辦事的同志熱情接待,耐心誠懇,有問即答,有事即辦,不推諉刁難。

十、上班時不得將小孩帶進辦公場所玩耍。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 篇2

學校按上級有關規定,按照學校《章程》,結合《教職工聘任條例》,定編、定人、定工作量,由校長聘任教職工,簽定聘任合同,聘期一般為一學年,實行工作崗位責任制考勤。

1、崗位考勤辦法

崗位職責考勤是學校管理教育教學工作和樹立優良校風、教風的關鍵,事關校園教育教學秩序正常和安全,受聘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互為監督,嚴格按市教育局和學校規定工作時間,認真完成所屬的教育、教學、後勤等任務,模範遵守學校崗位考勤紀律和制度。

①教師按時(作息時間表)上課、坐班,由任教班級學生考勤;教研活動由教研(備課)組長考勤,年級組活動由年級組組長考勤,教務處每月彙總統計。

②行政、職員上、下班實行簽到制度(簽到時間:上午第一節課前上班,第四節課後下班,下午第一節課前上班,第三節課後下班)。行政人員由校辦主任考勤,定期彙總上報校長;職員由處、室負責人考勤,每月上報教務處彙總。

③上班期間,教師如有公務需離崗,須報教務處,待上課排妥後方可離開;行政人員如有公務需離崗,要向校辦和同處室人員說明;職員如有公務需離崗,要向處室負責人或行政值日人員說明,得到許可後方可離崗,以上完成事務後要及時返崗;教師、行政、職員離崗須作書面記錄。

④全校性的教師會議、學習及活動由團幹負責考勤;其他學校會議和工作(如外出大學聯考、會考、音體美帶隊)由相關主持人或責任人負責考勤;學校值日人員值日、護校考勤一般由校辦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2、崗位請假辦法

學校禁止教職工曠課或曠工,反對事假,嚴格控制各類公假,提倡崗位工作學期全勤。崗位請假須書面填寫請假單,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①因事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辦好手續,請假兩天內由校各處室負責人批准簽字同意,超過兩天,報各處室負責人,由校長室批准簽字同意。以上作排妥後方可離開,否則作曠課、曠工論處。

②因病請假,須憑定點或定點以上醫院的醫療證明、病歷及有關化驗單,填寫請假單,經處室負責人簽字同意,否則作事假或曠課、曠工論處。確因急病須事後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③因公外出請假,教職工須憑有關通知,填寫出差請假單,經處室負責人批准同意(行政人員由校長批准同意),待工作排妥後離校公出,否則作事假論處。

④參加業務培訓、函授的教職工,憑有關通知自行安排工作,經處室負責人同意,向教務處辦理請假手續,不辦理請假手續以事假論處。

⑤班主任離崗須向政教處請假,經同意安排好班級有關工作,否則不予准假,按事假論處。

⑥請假單一律交教務處,對既無正當理由,又未辦理手續,擅自離開崗位者,按曠課、曠工論處。

3、崗位請假關係

①未經教務處同意,對排定的課表不得擅自調動。確因要事、急事,在不影響教學秩序的前提下,一個月內任課教師可調課4節(必須自調好課報教務處),功課未調好而造成缺課的主調課者以事假論處。

②行政人員、職員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每週呈報主管同意,可以機動半天,每兩週可以合併利用;擅自離崗者以事假論處。

③學校公假(教研、培訓、函授等)不計缺勤,但不能前伸後延,否則,規定時間外的以事假論處。

④學期開始或結束時,未經主管同意,擅自安排工作,遲來或離崗者以曠課、曠工論處。

⑤法定婚產、哺乳假、探親假,絕育、放環、引產、人流假,主事喪假,婚事假等嚴格按國家有關檔案執行(見國家規定《各類請假關係一覽表》)。

上下班的考勤制度 篇3

一、關於請假的規定:

1、凡教職工因公、因事、因病和工作時間外出等需要請假者必須按程式辦理請假手續。

2、請假程式:由本人填寫請假單,報俞園長領導批准,送施海燕處備案,,因特殊情況,不能預先辦理請假手續,需由他人或電話向園領導說明情況,發信息無效。

3、簽到記錄:幼兒園門口設簽到點,每天分上、下午兩次指紋簽到,如籤不上的,必須立即打電話到園長室簽到。學年簽到的次數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之一。

4、經過核實並有住院證明的長期病假,在績效考核中按比例扣績效工資。

5、一般病事假,每天的扣款是該職工的每天實際績效,調班請假和有班請假扣款比例不同。原則上請假要先調班。

6、在不影響正常工作的前提下,臨時外出可以到園長室請假並開出外出單,送門崗陳師傅處才能出崗。陳師傅記錄外出時間和回園時間。中途外出和早退的時間累加滿3小時算半天假。

7、遲到一次扣一元,學年超出6次(包含6次)取消年終考核優秀的評選資格;一學年請假滿6天(含6天)取消年終考核優秀的評選資格。

8、女教師哺乳期間,在不影響正常教學的前提下,上、下午各給餵奶時間30分鐘。但要事先報園領批准。

9、婚假、產假依照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10、直系親屬去世給有關教師三天假,工資不扣。

11、公假:凡因公事外出學習、辦事、進修(以通知單為準)需請假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不扣款。

二、關於曠職的規定:

未經領導批准不在崗位,又無正當理由辦理請假手續視為曠職。曠職一天扣工資100元。並在績效考核中扣除相應費用,曠職三天視自動離職,幼兒園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三、其他規定

1、本規定適用於市幼所有在在崗教職員工。讓崗人員和辦理內退手續的除外。

2、考核中,要一視同仁。如有作弊或不實,一經查實除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外,要給予相關人員兩倍於實際病事假的處罰。

3、考核人員可隨時抽查,發現不在崗位經查實按曠職處理。